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他以前也赞成黑人作为议席分配依据,以为这样提升了黑人的地位。但他很快发现了更深一层的问题:如果黑人算基数,南方会更加乐意坚持奴隶制,黑人更无出头之日。
当他明白这一点以后,态度急转,反过来坚决反对黑人作基数。
只是可惜,其他北方代表未置一词为他帮腔。
威尔逊的提议获得表决,结果9:2,以绝对优势过关。只有特拉华和新泽西反对。这两个州人口少,黑人也少,黑人按3/5折算,这两个州更吃亏。
提出妙计的谢尔曼看到第一院按人口比例已成,顺势提出第二院实行一州一票制。他认为,大家争论的一切问题都取决于此。否则,小州绝不会同意!
他的意思是:一院按人口体现大州权利,二院每州一票际体现小州权利,大小平衡,妥协通过。如果不这样的话,小州绝对不会善罢甘休。会议肯定会破裂。
一切都取决于此!
大家对谢尔曼的提议进行表决,结果5:6失败。
赞成的是5个中小州,反对的是三个大州(弗州、宾州、马州),和南端三州(北卡、南卡和佐治亚),这三个州蓄奴,把奴隶算上去后人口优势明显,所以他们也站到大州立场上去了。
威尔逊和汉密尔顿顺势提出:第二院席位分配规则应与第一院相同。
表决6:5通过。上一个议题投反对票的这次全部赞成,投赞成票的全部反对。两个阵营壁垒分明。
连续两个表决,决定两院全部按人口比例分配议席。
小州,被逼到墙角!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5 18:44:12 +0800 CST  
6月12日和13日,全体委员会讨论完弗州方案,准备提交大会定夺。
正在这紧要时刻,有人站出来说:暂缓!
原来小州正在准备另外一个方案。代表们知道,事情远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一场新的论争在等着。
果然,6月15日,佩特森向会议抛出了新泽西方案,扔出了迄今为止当量最大的炮弹,代表们被轰晕了。因为这个方案的主要内容与弗州方案完全不同,所有的问题重新开始。
半个多月的唇枪舌剑全部作废,代表们愣了。
大家弄懂新泽西方案的内容后,凭直觉知道,这仅仅是一个邦联条列的修正案,只是为邦联充实了一些附加权力,远远谈不上是制度上的革新。
完善邦联体制,拒绝重起炉灶。
两个方案同时交会议讨论,有对比才有鉴别嘛。威尔逊对比弗州方案和新泽西方案,发现有13个不同,如:
前者主张议会分两院,后者维持一院;
前者以人民为国会基础,后者以州议会为国会基础;
前者按人口分配席位,后者坚持一州一票;
前者主张设立1位行政官(总统),后者设立多位行政官;
按照前者最后是多数人说了算,按后者时少数人说了算;
前者主张国会有权否决各州议会立法,后者认为可以用武力替代;
……
一比较,众人明白新泽西方案的“先进”在哪里。
大家明白,这一切都是表象,新泽西方案的核心仍然是保留一州一票的表决体制,维护小州利益,确保不被大州欺凌。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5 18:44:31 +0800 CST  
威尔逊、伦道夫对新泽西方案进行了批驳。并特别指出,要想建立一个全国性的总体政府,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战争,如新州方案所示;二种是立法,如弗州方案所示。立法建府,单靠邦联是做不成的,就靠这次立宪会议。大家如果因为投票机制问题而失败,那就会丧失历史机遇,人民会陷入绝望(面临战争)。
6月18日,久未发言的汉密尔顿开口了,一连讲了五六个小时,口若悬河,滔滔不绝,几乎占用了一整天的时间。
他态度鲜明,既不赞成弗州方案,也不赞成新州方案。他用历史事实雄辩地证明,这两个方案都存在重大缺陷。继而提出了自己的方案。他认为,在合众国这么辽阔的土地上,很难想象能够建立一个共和政府。强调英国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优良的制度,不相信合众国政府不采纳这样的制度而能有所成就。”
他的方案最大的特点,就是突出中央政府的权力。他的经历告诉他,中央没权就不成其为政府,要建设一个强大的国家,必须赋予中央政府强大的权力,无权就办不成事。因此,主张选举产生的行政首长(总统)任期无限制,权力接近国王;中央政府统管一切,除地方事务,不给州任何权力;州长由中央任命,可否决州立法;等等。
大家对他的方案只有一个概念----中央集权。
没有人反对,没有人赞成,没有人讨论。
无声无息,意味着连讨论的兴趣都没有。
无言的唾弃,彻底的否定。
汉密尔顿这才发现,开历史倒车,车子真的会倒着走,乖乖。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6 22:43:28 +0800 CST  
6月19日,继续讨论佩特森的新州方案,麦迪逊经过精心准备,作了长篇发言。他以渊博的知识、广阔的视野、严密的逻辑、精彩的语言、深刻的道理,结合历史经验和现实教训,全面批驳新州方案。
他指出,大家无论提出什么方案,必须达到双重目的:一要保住联邦,二要建立政府以矫正各州缺陷。但新州方案无法防止各州去破坏外交、蚕食中央权威、相互侵蚀权益,无法保障各州内部安宁、规范立法和行政管理,无法抵制外国势力的干预,甚至无法维护小州的权益。这样的方案能达到上述双重目的吗?
麦迪逊一番宏论,说得很多人心悦诚服。
佩特森感觉,他的方案就像美女的长丝袜----漏洞百出。
代表以7:3的表决结果,决定重新讨论弗州方案。反对的还是新泽西、特拉华和纽约三个小州。马里兰内部分歧,不能决定。
6月20日起,大家重新仔细讨论弗州方案的每一条。虽有争论,但不妨碍前进,直到27日再度遇到比例投票权问题后,触礁了。
巨礁存在,航轮永远别想通过。
马里兰的路德.马丁(Luther Martin)一听到这个问题,情绪激昂地站起来,滔滔不绝地开讲了,整整一天只听见他在不停地讲,不停地讲,直到休会。第二天继续讲,讲得大家厌烦----他要的就是这个结果。他一讲完,纽约和新泽西代表趁势要求,恢复一州一票制。
“哗”的一声,大家又陷入激辩之中,各不相让,唾沫横飞。讲的内容毫无新意,不停地重复过去的观点。
所有的话都是废话,两边底线很清楚,一边坚持一州一票制,一边坚持人口比例投票制,都不让步。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6 22:43:59 +0800 CST  

制宪会议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7 15:15:58 +0800 CST  
其他都好说,如果想在这点蒙混过关,没门!
华盛顿看到这幅吵吵嚷嚷的样子,眼神黯淡,忧心忡忡,疲惫不堪,对未来不抱希望。
这时,富兰克林又挺身而出,腆着一张老脸,不厌其烦地劝和。
如果说,沉默寡言的华盛顿是大会的定海神针,那么富兰克林就是大会的润滑油和胶合剂,每当会议濒临破裂的时候,是他,用他的杰出智慧斡旋劝解,让大家平静下来,恢复理性。
他说,经过四五个星期的关门讨论,进展甚微,几乎在所有的问题上都有分歧。……大会在黑暗中摸索,追求政治的真理,但真理即使呈现在我们面前,也未必能够辨识它。我们为什么不向智慧无边的天父求助呢?
他提议,今后每天开会前,请来费城的牧师,带领大家向天主祷告,祈求上帝的帮助。
富兰克林想让对上帝的敬畏之心,来平息大家的火气,可谓用心良苦。
大家面面相觑,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即使这样一个小提议,也争论不休。最后北卡的一位代表提醒大家:大会没有编列祷告预算,没钱请牧师。
大家都不让步,只有靠上帝,现在连上帝也求不了,那就没办法了。富兰克林叹叹气。
那就吵吧,吵吧,吵下去吧,看何日是个尽头。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7 22:45:01 +0800 CST  
6月29日,经过一番争论,再次表决通过了第一院比列代表权的决议,但在第二院代表权问题上卡壳。
30日,又是麦迪逊,在关键时刻说出了大家不敢说的话。他说:(透过现象看本质,)国家最大的利益分歧,不在大州与小州之间,而在于南北之间,也即蓄奴州与非蓄奴州之间。由于黑奴可以折算成人口,南方投票权基数大增,所以宾州以南都赞成人口比例制。北方各州则大多赞成一州一票制。
大家隐而不言、无法出口的最大问题,终于被麦迪逊托出水面,羞涩现身。
黑人奴隶制,是当时最不人道、最残酷落后的制度,与《独立宣言》所宣布的人人生而自由、平等的精神背道而驰。北方各州强烈要求废奴,南方则在现实利益面前屈服,明知黑奴制极不人道,仍然顽固坚持。
所以,黑奴制成为当时普遍的忌讳,在正式场合和正式文书中,极力回避“黑奴”、“奴隶制”等词汇,常用其他语言隐晦地代替。
局外人千万也想不到,黑奴问题竟是合众国最大的问题。从第一届大陆会议至立宪会议,黑奴问题始终是南北最大的矛盾。
30日的麦迪逊,大胆揭开这个盖子,勇敢地面对这一问题。他说,在两院实行人口比列制中,与其把黑人按3/5折算,不如在一院中按自由人比例分配席位,此院北方占优;在另一院按总人数(包括黑人)比例分配席,此院南方占优。这样南北平衡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7 22:45:21 +0800 CST  

威廉.佩特森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8 11:17:19 +0800 CST  
但已经走上极端的部分代表,群情汹涌,不愿接受任何折中方案。麦迪逊的提议很快淹没在唾沫中。
有讲小州贡献不小于大州的;有批驳麦迪逊观点的;有人担心,如果参议院实行人口比例制,随着西部各州的加入,参议院议员人数会膨胀…..反正心中有话就讲,有屁就放,能搅浑水就尽量搅浑,坚决不让对方占便宜。如果能语言大气,高屋建瓴,攻势凌厉,那效果就更好了。
特拉华州的贝德福德(Gunning Bedford)就是这样,他说,政治社会充满野心和贪婪,这种激情使彼此难以应付。在座各位,现在哪位不受利益驱使,不受野心支配?这次会议大州为扩大权力,不是明明在牺牲小州的利益吗?是利益让他们瞎了眼。看看佐治亚,虽然现在是小州,但他们相信依靠壮大黑奴能变成大州,所以现在就和大州立场保持一致。南卡、北卡也一样。弗州、宾州本来就是大州,所以更不示弱。马州有看得见、摸得着的商业利益,因而与蓄奴州立场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还想让小州采取无动于衷、超然物外的立场?……有谁敢说,不平等的表决权,不会产生不平等的权力?只要提供机会,不愁野心不会滥权成功。人类的全部历史,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三个大州只要基于商业利益绑在一起,13州无论结合还是竞争,小州势必会摧毁。…..有人恐吓,现在到了挽救合众国最后时刻,我才不怕呢。因为大州不敢解散邦联。如果他们胆敢如此,我们小州自然会找到声望更好、信誉更好的外国盟友,和谐相处,携手前进。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9 00:08:18 +0800 CST  
他讲了这么长,其实就是亮明一个态度:如果大州胆敢不顾小州,那就别怪小州无情,小州就会和外国结盟,与大州对抗,不惜分裂邦联。
这是赤裸裸的威胁!
别人以更加尖锐的语言回敬了他的威胁。
根本谈不下去。休会!
7月2日,一恢复讨论,小州康涅狄格代表抢先提议,就一州一票制表决,想突然袭击一举成功。但结果是5:5平,一州不能决定。
面对这一结果,大家僵持了。
这,何日是个头啊。
大家再也没有耐心了。平克尼将军提议,成立一个委员会去研究。
三天后,委员会研究的成果出来了:
1.第一院按人口比例分配议席,每4万人产生1席,不足4万人的州算1席;
所有筹款和拨款的提案、支付公务员薪金的提案,均由第一院发起,第二院不得修改;除由第一院发起拨款提案外,其他任何人不得从国库中支取钱财。
2.第二院每州席位平等。
其实这个方案富兰克林早在辩论中提出过,是谢尔曼妙计的改进版,但被口水淹没。经过委员会慧眼识珠,终于发现这一价值连城的奇思妙想。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9 00:08:41 +0800 CST  
7月5日提交大会讨论,大州的部分代表仍然持反对立场,纷纷找理由批驳第二院席位平等制。小州代表则心里乐呵呵的,经过1个多月的艰苦奋战,他们的主要目的终于在第二院达到。在其他方面他们愿意向大州让点步。
至于为什么要让第一院绝对控制财政,富兰克林作了回答:财税来源于民众,让民众知道谁在处置他们的钱、怎样处置他们的钱,是非常重要的。众议院议员由民众直选,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三个代表”之一哦)。民众的钱由他们选出的议员来处理,放心。
梅森也解释:财政问题越由民众直接决定越好。参议院议员不是由民众直选的,如果他们“有权分配人民的钱,有可能忘记钱的来源,整个国家也就变成贵族制国家了”。
其实,还有一层意思谁也不会说,那就是大州贡献的财税多,他们绝对不愿让小州占优的参议院来控制。
三层意思一个道理:谁的钱谁管,谁的钱谁花。这既是人之常情,更是天经地义。
相反,那些集权制国家,大都由远离纳税人的高层统治者决定财政预决算,公仆处理主人的钱,花起来如流水,崽卖爷田心不疼,反正不是自己的,流血流汗的又不是我。不花白不花,节约是傻蛋。有钱不花,过期后悔。甚至耍花样,通暗道,变公款为私款,扒国库入家库,美其名曰:扩大投入,刺激经济,保障公务,改善民生,等等,理由要多堂皇有多堂皇。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9 23:14:43 +0800 CST  
至于老百姓呢----你知道又能咋的,何况大多数情况下你根本不会知道。高层别的不敢吹牛,但制造出来的黑幕还是挺严实的,功夫一流,质量三包,嘿嘿。
从7月6日到15日,全体委员会就方案进行鸡毛蒜皮级的讨论,既细碎又激烈,在吵吵闹闹中形成了一个折中案,16日付诸表决,结果5:4,一州不能决定,通过。
但这个折中案还要交付大会投票,由于两边态度仍然相差较远,能否通过还是未知数。
真正的变化发生在17日早晨。这天很多大州代表们进行会商,讨论采取何种立场,但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难以形成共识。恰巧有几个小州代表也参加了。他们发现大州代表在存废参议院投票平等制的问题上无法形成一致意见,也找不到替代办法,措手无策。这下小州代表终于放心了,因为大州在这一点上根本联合不起来!
自此,小州转变态度,积极支持立宪建府,最大的障碍排除了。以后虽有争论和反复,但没有散伙的危机,大家都朝着一致的方向努力。
卡哇伊,太艰难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9 23:16:05 +0800 CST  
@骆驼祥子1974
感觉美国早期的发展和我们春秋战国时期很像,可惜不能回到那种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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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想起来,是有些类似
区别是,春秋战国后来以武力统一,北美13州以谈判统一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0 11:28:19 +0800 CST  
@X先生g
楼主:第一章中有两个第八节?一个是“第八节 一切奠基于“五月花公约”

另一个是“第八节 美国精神的源泉”。。。都在第2页。有点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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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有三个第八节,你看完后就知道,前两个第八节是废品。
当时因写完就贴上网络,后来觉得第一个没写好,就改为第二个,又觉得第二个还是没写好,故写了第三个。
这麽干是因为经验不足,此后就尽量避免了。
对不起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0 20:56:57 +0800 CST  
5.议员任职的有关事项
从6月12日起,开始讨论议员任职的有关问题。
○1众议员任职年限。谢尔曼主张1年,拉里奇主张2年,有人主张3年。麦迪逊赞同3年,他认为议员如果只搞1年,国家这么大,刚走走各州熟悉情况就要下台,不妥。选举太过频繁,议员就没有安全感,没人愿做如此没有安全感的职业。
但格里强调:“新英格兰人绝不放弃一年选举一次的观点”,老英格兰(英国的)由3年改为7年,这不过是篡权的前奏。每年选举一次,是捍卫人民、防止暴政的有力手段。我反对3年,为的是防止出现世袭的行政官。
就为期3年表决,6:5通过。
○2众议员薪水。提议:众议员领取丰裕的薪水。
麦迪逊特别提醒,众议员薪水决不能让州政府支付,否则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众议员就会听州政府的,受州政府摆布。同时不准众议员立法决定自己的薪水,这是一种诱人下水的做法,有可能滋生危险。
梅森附和:由州政府支付众议员薪水,会出现不同州支付的标准不一样,议员之间会有不平等的感觉。遇上吝啬小气的州,议员的收入会很低,那谁还会愿当众议员?
有人提议由国库支付。
经表决通过众议员“领取丰裕而固定的薪水,由国库支付。”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1 00:13:26 +0800 CST  
○4参议员任期。提议为7年。
谢尔曼反对,他认为7年太长,5年比较合适,如果参议院干得好可以连任,干得不好也可以早点淘汰。
皮尔斯更进一步,3年。英格兰制定7年一次选举的立法,已经遭到政治家们的反对,已经造成很大的弊病。
伦道夫赞成7年。他认为设立参议院的目的就是为了制约众议院,所以参议院的议员应该更稳定一些才好。否则,众议院人多势众,一起哄,参议院就会被淹没。
麦迪逊附和:7年根本不长。在一些州议会中,参议员任期4年,实践表明不足以制约众议院。一个坚强稳定的政府,必须按共和原则组建,但坚持不向人民作无谓的让步也至关重要。如果让众议员和人民对政府评头论足,揭露体制中的弊病,那离发生令人担心的事就为期不远了。只要人民普遍愤慨厌恶,他们就会抛弃他们曾经付出巨大代价换来的政府,去接受别人提出的任何改革!
咦,麦迪逊居然讲出此等话来,令人惊奇。
其实一点也不出人意料。麦迪逊作为政治学家和宪法专家,非常清楚人民在特定时候也会失去理智,让不满蒙住眼睛,让激情指挥头脑,轻易推翻政府。但摧毁政府必然是个动荡的过程,付出的牺牲和代价无法预料。新建一个政府又谈何容易?
因此,保持政府的稳定性至关重要。参议员任期长,就更有利于制约众议院和人民。
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不谋万世者不足以谋一时。麦迪逊有才、厉害。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1 00:14:08 +0800 CST  
@X先生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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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不说我还真没发现。
后面肯定还有错误,请包涵则个。
不好意思。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1 11:16:30 +0800 CST  
哈哈,因为我有时候在家里写一段贴上去,有时候又在办公室写一段贴上去,有时候写到很晚贴上去,难免有章节编排衔接不清,有时还有错别字。
不过总体内容是没有大的缺失,麻烦你将就着看吧。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1 14:09:46 +0800 CST  
表决8:1赞成7年。
6月25日和26日,再次进行讨论,戈汉姆提议任期4年,每年轮换1/4。威廉森提议6年,这样好轮换。平克尼将军反对任期过长,他认为这样会导致参议员长期滞留首都,会把产业也转移到首都,逐渐脱离所代表的州。
里德提议9年,好每三年轮换一批。麦迪逊赞同,他认为,设立参议院的目的,就是防止多数压迫少数。今后,随着人口的增多,贫困阶层越来越大,选举权力越来越占优势,要防止他们,参议员任期稍长一点好。
格里反驳麦迪逊:由于美国幅员辽阔,有待于人员西迁开发,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会出现麦迪逊所说的情况,所以参议员任期定为4-5年比较合适。
汉密尔顿、威尔逊赞成9年,谢尔曼赞成6年,经表决,确定为6年,每两年更换1/3。
○4议员的任职资格。7月26日,大家就此进行讨论“拥有固定资产和联邦公民身份,账目未清者或欠联邦债务者,不得当选国会议员”的内容 。
宾州的古文诺.莫里斯(Gouverneur Morris)反对设定资格。他说宁愿为选民设立资格,而不是为当选者设立。比如“欠联邦债务者”,为数很少,没必要限制;再如“账目未清者”,账目不清往往是公家的过失,不是个人的过失。特别是一些借钱为国的公民,他们的补偿至今没兑现,怎么办?以上述原因采取歧视政策,既令人讨厌,也没有用处,显得很很残忍、不公平。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2 00:43:38 +0800 CST  
梅森提醒他:英国安妮女王执政时期,就实行过议员资格制度,一直不错。
麦迪逊也说,他曾经亲眼看到一些欠公众债务的人,不怀好意疯狂挤进议会,必须采取措施防止这些人钻进议会。
梅森附和麦迪逊的看法,提议设立限制,把那些欠了公众债务、尝未结清的人排除在外。
莫里斯反驳,说:古语云,水至清则无鱼。这话至今仍有用。我们凡事不可过于聪明,不可过于讲究正义。清规戒律提出太多,政府就可以把它不喜欢的人排除在外,这会招致反对。
格里也反对:这样做不妥,会排除少数有价值的人。有的人可能签了公家的钱,也可能尚未结清,但他们总不能归入危害公共利益的人。
金说得更直:把土地作为资格要求,排除有钱人,很危险。当公共危机发生时,需要有钱人慷慨解囊。
迪金森:反对宪法中提任何资格限制。因为要制定一项毫无遗漏的规定,不可能。
麦迪逊建议,不要把土地作为资格。因为有土地不表明有财产,有的人欠债超过土地价值。同时,社会成员分为有地者、商人和从事制造业三类,如果把土地作为资格,就会把另外两大类排除在外,不妥。
经过几次讨论表决,8月8日把众议员资格定为:至少年满25岁,成为联邦公民满7年,当选时是被选出州的定居者。
参议员的资格还要高一些,年龄起点为30岁,成为联邦公民须满9年。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2 00:44:01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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