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第三节 把立宪内容梳一遍

两天的辩论,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建立一部新宪法的不易。辩论延宕起伏,观点千差万别,思想宏富多变,斗争突兀激烈,过程迂回曲折,进展举步维艰。而这仅仅是开始,接下来的四个多月,立宪者们为了理想,为了利益,不怕雷语雷死人,不怕口水淹死人,不怕砖头砸死人,不怕YY贱死人,不怕天气热死人,开展了波澜壮阔的思想交锋。为了简易易读,现把辩论内容按立法、行政、司法三大机构分门别类梳一遍,实际辩论是混同一起的。各人的发言也取其主要观点,不按原话啰嗦,否则,你看着看着就会头昏眼花,慢慢变为老年痴呆症患者。大家也不必记人名地名,不然刚有点兴趣,就会被生疏拗口的名称消灭得一干二净。
奉劝一句,只看观点就行了,否则有不良反应概不负责。
【关于立法机构的辩论】
1.立法机构分几院?
这点倒是分歧极小,大家一致赞同分两院,因为13个州有12个州的议会是两院,都习惯了。唯有富兰克林的宾州是一院制,但富兰克林再德高望重,也得服众。
2.议员怎么选出?
弗州方案是“立法机构第一院的议员,由各州人民自行选出。”
所谓第一院,就是后来的众议院。也即众议员由人民直选。今天看来,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可当时这一条刚念完,蹭蹭几声,新英格兰各州的代表纷纷站起,大声反对。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7-31 00:01:40 +0800 CST  
奇怪吧。
不奇怪,他们主张国会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不由人民直选。
康州的谢尔曼指出:普通老百姓没文化,素质低,分居山野,缺乏见闻,没能力思考国事,哪能选议员?多数老百姓头脑简单,候选人咋呼几次,就能把他们哄得团团转,很容易被政客误导。所以,“民众对政府的权限,应该降低到最低程度!”
讲得好像也对,是不是?两百多年后的今天,某大国的所谓精英们,也是这么说的。两百多年的时光,丝毫没有磨损精英们的伟大观点。
马州的格里也说:我们所经历过的罪过,都是因为民主过于泛滥(造成的)!老百姓不是没有德行,但容易受到假爱国者的欺骗,上次谢斯叛乱,就是被坏人误导掀起的。老百姓自己还以为有理,诉诸暴力,每天都做造孽的事。他们说要对公务员实施正当程序(审判),好像要把公仆饿死才是真正的民主。“我过去共和色彩太浓了,但经验告诉我,这种一味拉平的共和精神是危险的!”
公仆(公务员)与主人的对立,原来北美早就存在哦。
格里这么说,原因只有一个:他是大富翁。
富翁和贫民,是相处在同一个世界的两个星球上的人。
新英格兰代表的发言,激怒了一个人-----梅森。他威严站起,以不容置辩的口吻说:第一院是体现政府民主原则的最大宝库,它应该对社会的每个阶层都熟悉,感情上息息相通。因此,第一院的议员,不但要来自各州,还要来自各个阶层。我承认,过去有点太民主了,不过,我们如果不谨慎,就会走向另一个极端----专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7-31 00:02:26 +0800 CST  

费城风云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7-31 13:57:22 +0800 CST  
他的发言真的很解气。
接下来他的发言让人忍不住要鼓掌,他说:我真的不明白,为什么上层人士对这一人道的政策和行动如此冷漠。要知道,你们无论多么富有,地位多么荣耀,到最后不过是过眼烟云。常言道,富不过三代,你们的子孙后代一定会变为普通人,散落到各个阶层。因此,无论于公于私,都应建立一套体制,确保对下层人民权利和幸福的关心,不能少于对上层人士的关心。
这是个睿智老人对权贵的忠告,提醒他们不要为富不仁、为官不正,你今天牛B,无法保证你永远牛B;即使你一生牛B,但无法保证你的子孙都牛B。所以,关爱百姓就是关爱自己,为人民着想就是为自己的子孙后代着想。尤其在制度设计上,对富贵贫贱一定要公平公正。你今天剥夺普通老百姓的选举权,等于你在剥夺自己的未来和子孙后代的选举权。只有建立公民直选制度,才能保障所有公民的权利和幸福。
自古穷通无定数,从来贫富不长久。世道循环,报应不爽。得爱人处且爱人,爱人就是爱自己!
博爱!!
梅森多有历史眼光!讲得真好,忍不住想赏个妞给他。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7-31 20:44:21 +0800 CST  
接着威尔逊也发言,说:我坚信,第一院的议员应该由人民直选。因为中央政府就像一个金字塔,要想金字塔更高,就必须让塔基更宽。没有民意支撑,世界上任何政府都不可能长治久安。对共和政府来讲,民意是不可或缺的基础。由各州议会选举国会议员,以此抬高各州议会的地位,是错误的。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相互干扰应降低到最低程度。你仔细观察一下就会发现,各州对国家政策的抵制,主要是来自州内官员,而不是群众。
很正确,很坚定,很有力。
麦迪逊进一步深入阐述:要想建立一个自由政府,国会至少要有一院由人民直选。如果由州议会选第一院,第一院选第二院,总统由国会两院推选,下级官员由总统任命,那么,在整个过程中,看不到人民的作用。人民与议员、官员之间,难以息息相通,无法保持紧密联系,而这种联系至关重要、必不可少……。整个政府的巨大网状结构,当然要各州议会支撑,但如果能够建立在人民这个坚实的基础上,就一定能更稳定、更持久。
很通透,很深刻,很到位。
有的国家和政府,在嘴巴上、新闻里、报刊上,天天讲和老百姓是血肉关系,是鱼水情深。可在行动上,基本把老百姓排除在体制之外,关起门来自己搞自己的。官员的任命、国会议员(代表)的选举,与老百姓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这些国家还往往厚着脸皮公然宣称:我们的国家是民主的国家,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
我呸!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7-31 20:44:43 +0800 CST  

宪法之父----麦迪逊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1 10:23:00 +0800 CST  
@带把镰刀上路
太好了 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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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1 21:15:14 +0800 CST  
人家梅森、威尔逊、麦迪逊讲得这么一清二楚,深入浅出,尼玛的格里还在那里死拗:我不赞成人民直选。我们的情况与英国不同,不能硬套英国的模式。经验证明,各州议员是人民直选的,但并不见得总能维系民心。可以尝试由人民选出一批人,再由州议会挑选。
格里的说法与东方一些国家说“不能照搬西方的模式”如出一辙,对与不对,理论上难以辨析,但时间给予了回答----格里先生,你多虑了。
巴特勒也发言:人民直选是一种无法实施的方式。因为居民散居,交通不便,信息不畅……。
时至今日,有的国家精英也是这样回应老百姓的民主诉求的。但时间也给予了回答----巴特勒们,你们多虑了。
最后表决6:2,第一院议员人民直选获得通过,还有两个州内部赞成与反对各半。
6月6日,平克尼先生再次提出第一院议员不能由人民直选经过激烈辩论,以8:3的表决结果,决定维持原来的决定。
这一保障人民民主权利的伟大决定就此定型。
第一院议员的选举问题解决了,那第二院的议员怎么选?
经过6月初的辩论,格里总结出了四种办法:
一是由第一院议员选,好处是好中选优,坏处是第二院必须依赖于第一院,违背两院分设、权力制衡的目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1 23:30:23 +0800 CST  
二是由全国行政官(总统)任命。这么做是退回到君主制,没有多少人赞成。
三是由人民选举。好处是直达民意,不好之处是怕引起阶级冲突。当时的人民分为两部分,拥有土地的人,经商办厂的人,前者多而不富,是中下阶层;后者少但以大富翁为主,是精英阶层。第二院如果也由人民直选,会导致中下阶层会和精英阶层对立,代表中下阶层的议员,会凭借人数优势欺负精英阶层的议员。
四是由各州议会选举。好处是经过州议会选,一般会选出以富翁为主的精英人士做议员。这样精英阶层就可以有效反制中下阶层,实现权力平衡。否则,就会多数压迫少数,政府难以长治久安。
所以,格里赞成第四种选举方法----由各州议会选。
但威尔逊、麦迪逊等发言进行了辩论,观点各不相同。最后梅森讲到了点子上,他说:全国政府(中央)的权力,如果全部交给人民,延伸到极限,就没有任何力量能够与之抗衡,也不好。所以应该保留一部分权力给各州,让两部分权力互相制衡。同时,各州也要防止全国政府对它的侵蚀,让各州议会选举第二院议员,就赋予了它们自卫能力,能制衡全国政府。
“毫无疑问,无论偏向哪一方,都有危险!”
梅森的发言,讲出了权力制衡的要点和精髓,讲到了大家的心坎上。无论是全国政府、州政府还是人民,三者之间都要互相制衡,权力无论偏重于一方,都有潜在的危险!
进行表决,11个州罕见地全部赞成。即第二院(参议院)议员由各州议会选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1 23:30:46 +0800 CST  
后来,随着政党政治的兴起和全民民主素质的提高,参议院议员改由人民直选。不过,这个过程经历了100多年,直到1913年才转变。
3.议会有什么权力?
当然是立法。两院都可以提出立法提案,这一点没人异议。把邦联立法权全部转移到新成立的国会,这一点也没人异议。但对下面这一点就有异议了:国会对各州单独无法立法的所有事务,都有立法权。有人担心,国会会不会过度剥夺州议会的权力。但没辩论几句就表决通过了。
大家还未经辩论就通过了国会立法权高于州议会的几项内容。从法律上剥夺了各州对抗和欺凌中央政府的权力,树立了中央权威。从此以后,各州就没有叫板中央的实力了,调皮就会受到敲打,违法就会受到惩处,彻底扭转了朝小野大的局面。
华盛顿松了一口气,他梦寐以求的国家权威终于从法律层面树立起来了,中央政府的雏形呼之欲出。
可以说,关于国会立法权的内容,是最没有争论的部分。原因在于各州议会已运行多年,大家轻车熟路,加上不牵涉到具体利益,所以没必要争论。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2 22:55:04 +0800 CST  
4.投票权如何分配?
这个问题从开始就是核弹,代表们因为它睡不着觉。5月30日引爆后差点让会议散伙。当日把它冷藏后,代表们轻易不敢动它。
但冷藏是暂时的,摆上桌面是不可避免的。6月9日,新泽西的威廉.佩特森(William Paterson)再次引爆,提出重新讨论国会议席分配问题。
他之所以冒天下之不韪,实出于无奈。他所属的新泽西是小州。随着讨论的深入,他更加发现,国会议席分配问题是所有问题的基础和核心。小州新泽西如果无法得到平等的国会投票权,那讨论其它问题就没有多大意义,也讨论不下去。只有在得到平等投票权的基础上,才好在其他议题上设定自己的立场。
其他小州的心思大同小异。
于是佩特森决心当小州的代言人,不顾后果地发起冲锋。
他的同州伙伴戴维.布瑞利(David Brearly)马上紧跟上来,作长篇发言予以鼎力支持:
用比例投票制取代一州一票制,看起来很公正,但深入考察,就不公正、不合理。如果按财税比例分配议员,悬殊很大。在总数90席中,弗州可分到16席,佐治亚只有1席。三个大州(弗州、宾州和马州)的议席加起来超过半数,一旦联合起来,就可以操控一切,10个小州无足轻重。弗州挟16席之重,势必成为顶梁柱,形成令人生畏的军事方阵。各个小州只有依附大州才能显得有点分量,这显然不行。采用比例制要做到公平的话,只有一个办法,“把联邦的地图摊开,擦掉州际边界线,重新把联邦分为13个等份。”这样就没有大小州之分了,比例投票制就可以实行了!
把联邦重新划分为13个等份,肯定是不现实的,大家都知道这是布瑞利在说气话。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2 23:44:07 +0800 CST  
@i_different
靠 居然有人比我还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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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3 10:00:56 +0800 CST  
@lambland2012
好久没来,潇湘竟然回归了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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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关注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3 17:11:54 +0800 CST  
佩特森不等其他人发言,赶紧接上布瑞利的观点:按比例投票就是打击小州的存在。我们没有权力超越邦联授权,建立全国政府。对此老百姓也不知情,没有准备成熟。我们应当追随人民,人民不会追随我们。一个大州比小州拥有更大的投票权,就好比一个富翁比一个穷人拥有更大的投票权,这合理吗?肯定不合理。如果是这样,穷人会永远受富人摆布!……
佩特森讲了很长,但还是觉得言犹未尽,最后加上一个火爆的结尾:威尔逊先生曾暗示,如果小州反对方案,大州就应该结成联盟。我在这里宣布:如果你们高兴,就让你们联合去吧。不过你们要记住,你们没有权力要求其他州也联合!我们新泽西宁可向一个君主投降,甚至臣服一个暴君,也不愿接受这样的命运!我不但会在这里反对这个方案,回到新泽西,还会尽一切努力去击败这个方案!
横刀立马、豪气干云啊有木有?
威尔逊发现自己被点名,很尴尬,不得不澄清:佩特森先生你别误会,我所说的大州结盟,不是针对小州的,而是针对万一邦联解体这种情况的。但是,我还是坚决捍卫比例投票制。人与人从自然属性上讲是平等的,同等数量的人,拥有同等比例的投票权。宾州与你们新泽西的人口总数的比例是3:1,按一州一票制,宾州3个人的投票权等于新泽西1个人的投票权,你觉得这公平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3 22:56:29 +0800 CST  
两边无论怎么争论,内容都是一样的:大州主张比例投票制,因为这体现了人人平等的原则,小州主张一州一票制,因为这体现了州际平等的原则。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奇怪的是两边都有理。
6月11日,经过两天的思考,康涅狄格的罗杰.谢尔曼(Roger Sherman)提出一个的妙计:第一院实行比例投票制,体现人权;第二院实行一州一票制,体现州权。这样就平衡了。既然各州仍有一些不可忽视的权力,那就应该尊重,只有这样,才能赋予各中小州自卫的能力,避免大州统治一切。
竟然还有这样一个好办法,真的不可思议。谢尔曼这家伙是怎么想到的?面对一个大家都认为几乎无解的题目,他居然找到了这样一个妙解。这是个比奥数还难的题目呢。
谢尔曼自己也很满意,洋洋自得。
正当他沾沾自喜的当儿,南卡的约翰.拉特里奇(John Rutledge)迅速发言:第一院议席应该按财税比例分配,这条规则的公正性无可争辩!
谢尔曼的主意等于没说,因为此计太妙,大家根本没反应过来,还没来得及领会它的妙处就忽略过去了。
拉特里奇看到按人口分配议席的办法走进了死胡同,转而重新捡起按财税贡献定议席的老办法。
转啊转,转了10多天,转回到老地方。
巴特勒赞成,他讲得很直白,讲到了这个社会的本质:“钱就是权。各州在新政府中的分量,应该和它的财富成正比。”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3 22:56:52 +0800 CST  
@caikongqi

花了2个晚上看完,只能说精彩之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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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夸奖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4 12:22:47 +0800 CST  

乔治.梅森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4 16:02:28 +0800 CST  
金和威尔逊不赞成,他们提出一个和缓的建议:第一院席位分配采用某种平等的比例代议制。
这个提议暂时不涉及人口或财税,避免了争议。先给大家定个比例投票制的调,至于按什么比例,以后再说。
没人理。
大家仍然唾沫飞溅,争论是否按财税比例,但争了很久没有结果。
富兰克林默默关注会议进程,看到大家为了利益,尖牙利嘴,尖锐争辩,互不相让,十分心忧,担心失败。于是,他结合人生经验,写了长篇发言,请人代读,苦口婆心地劝架:
先生们那,我们来是为了相互磋商,不是来吵架的。说什么主意已定,说什么绝不退让,这既不能启发思维,也不能说服大家,何必呢?我们既要把自己看做各州的代表,更是看作是全体13州的代表。如果这样看的话,各州分配多少席位真的有那么重要吗?本世纪初,英格兰和苏格兰结盟,苏格兰人口少,也担心自己席位少,怕吃亏,可直到今天,也没看见英国议会歧视和欺负苏格兰。因此,大家有话好好说,不要只站在本州立场上考虑问题。
他还用数据证明,现在不是大州欺负小州,而是小州操控了大州。并提出了一个新颖但略显复杂的、按财税贡献定议席的方法。
大家听完老革命的发言,很惭愧,一下子安静了许多。大家停止发言,对金和威尔逊的建议,进行表决,7:3决定实行平等比例代议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4 23:13:42 +0800 CST  
这是会议取得的又一个巨大的进步。
这个决定表明,按比例分配议席已成共识,关键是要平等。但就是这个平等,让大家伤透了脑筋。
到底按财税还是按人口更平等?。
拉特里奇反应快,提议按财税,巴特勒赞成。
威尔逊针锋相对,提议按人口。
以前按人口不但小州反对,南方几个中小州也不太愿意。原因是,南方黑人历来被视作财产,不能算人。南方中小州黑人比例极高,除开黑人,白人数量有限。相反,如果黑人也算人口的话,南方中小州力量大增,当然会赞成,但北方肯定不同意。
北方认为,要废除黑人奴隶制。黑人既然不算人,又不纳税,怎么能作为计算议席的人口基数呢?
但威尔逊从中看到了玄机。
他的想法是,黑人既算人,又不算全人,按3/5折算!比如100个黑人,按60个人折算。
这个办法既有利于南方,又照顾北方的面子。一下子获得多数州好感。
南卡的平克尼看到此法大大有利于他们,惊喜莫名,迅速赞成。
但马州的格里极力反对,大声责问:既然财产不能作为分配议席的依据,为什么要把南方视为财产的黑人,作为分配依据呢?
格里的叱问表明,他是个歧视黑人的坏蛋。
实际恰恰相反,他是个彻头彻尾的废奴主义者,坚决主张废除罪恶的黑人奴隶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4 23:14:17 +0800 CST  
奥运冠军们好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05 10:51:42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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