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关于行政首长的辩论】
在辩论立法机构设立的同时,交替讨论设立全国行政官的问题。
全国行政官就是一国最高行政长官,也就是后来命名为“总统”的那个东东。如果说,国会投票权是这次立宪会议最核心的问题,那么,设立全国行政官就是这次立宪会议最重要的问题。全国行政官,就是全国思想的导师、政治的领袖、军队的统帅、政务的舵手和国家的象征,其重要性怎么讲都不过分。
而且,这个新建立政府能不能站立起来,能不能顺利运转,全靠他。立宪建府这个实验能不能成功,取决于他。
所以,大家都对此十分重视。6月1日,早早就谈到这个问题了。弗州方案第七条:设立全国行政官,由全国议会选举,任期 X 年,不得连任,拥有国会授予的行政权。
就这么一句话,简简单单,语言干瘪无味。但包涵的内容很丰富。
1全国行政官设几个?
这还用问?1个。这是第一反应。
平克尼先生就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说的。但是,他加上了一个限制:不能把宣战权和媾和权赋予全国行政官,否则权力太大,相当于一个国王了。而且是最坏的那一种,因为是选出来的。
威尔逊附议。
也只有威尔逊附议。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3 23:47:35 +0800 CST  
大家沉默。
之所以沉默,是因为拿不定主意。当时全世界所有国家都有国王(皇帝),现在要弄一个不是国王的行政官,该怎么做才行?如果确定行政官为一人,谁又能保证此人不会演变为国王?
心里最急的是华盛顿同志。别人在此问题上可以随便乱讲,反正他们又不会担任行政官。但华盛顿不行,因为他最有可能就是未来的行政官!
关己则乱。
华盛顿早就希望设立一个首长,实行强力统治,改变邦联议会群龙无首、软弱涣散的局面。如果行政首长不是一个,那就会形成多头政治,仍然会回到邦联的老路。
自开会以来,华盛顿碍于主席身份和超级巨星的地位,不好发言,怕影响其他人自由讨论,因而在会上一直沉默。
但在谈到设立一个首长时,他心里砰砰作跳,再也无法自控,看到大家不发言,顺势提议:是否就此表决?
他预计,大家主意未定,此时表决,一定会通过。
他没有料到,富兰克林反对。
富兰克林看出了大家的疑虑,他劝: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大家要把心里的话讲出来,然后再表决。
华盛顿唯一的一点小九九被人看穿,满脸通红,极不好意思。
首先勇敢发言的是拉特里奇。他赞成一人,但不赋予宣战媾和的权力。
有人带头,大家重新热闹起来。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3 23:48:00 +0800 CST  
@克己复礼也
请你先定义下帝国
-----------------------------
度娘上有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4 11:28:26 +0800 CST  
谢尔曼:行政官只不过是一种设置,只是国会立法的实施者,可以是一个,也可以多个,国会应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调整。
这个主张很奇特,一个国家居然可以多头,还可以今天是一个,明天是三个,后天是八个,呵呵。
看到这个主张,你不得不感慨: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母鸡多了什么蛋都有。
威尔逊:还是由一个人担任的好。一个人做起事来可以当机立断、全权负责,有利于抓工作。大家不要想当然地把一个人担任的行政官,视作像英国君主那样的国王。只要不赋予宣战媾和权,他就成不了国王。我所祈望的行政官权力仅仅就是执行法律,任命与立法无关、也不由议会任命的官员。
格里在威尔逊的基础上提议,为行政官配备一个顾问委员会,一方面为行政官当参谋,另一方面制衡行政官。
格里觉得他的办法最好,安全可靠。
他的话音未落,伦道夫疾言厉色:坚决反对把行政权集于一人,这是君主制的胚胎!我说这个话,并不是从英国模式这个角度考虑的。而是因为美利坚人有自己的禀赋和特点,要求建立不一样的政府。为维护行政部门的独立,行政官应该由一人以上组成。
伦道夫的话听起来让人有点迷糊,含义不清。当然,他的观点很清楚:不赞成一人首长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4 22:40:18 +0800 CST  
威尔逊反驳:行政权集于一人,非但不是君主制的胚胎,反而是防止暴政的最佳安全保障。我并不受英国模式的影响,英国模式也适应不了我国局势。这个国家幅员如此辽阔,人民办事如此共和,除了建立一个巨大的共和国,别的方案都不能凑效。
伦道夫PK威尔逊,互掐上了,谁也说服不了谁。
会议转而讨论其他议题。
6月2日,拉特里奇和平克尼先生又提出设一人为行政官,伦道夫再次大声反对,他说:我真心反对这种做法。虽然我不是这个国家的最后裁判,但身为国务代表,绝不能默默忍受这种把行政部门集于一人的建制。只要我活着,就一直反对下去。我为什么这样,有四点理由:
一是人民反对类似君主制的观念根深蒂固;
二是在很多人有资格担任此职、且能够实现政务目标的情况下,集于一人没有必要;
三是以一个人为行政官,无法激起民众的信心;
四是这种安排有利于国家中心地区的人当选,边远地区的人难有平等的机会。因此,我主张,从全国不同地区挑选三个人,组成行政部门。
伦道夫振振有词,激怒了一个人----巴特勒,此人毫不留情地针锋相对:我坚决主张设一人为行政官,这样最能照顾边远地区,因为只有一个行政官,他就必须对全局负责,不会偏袒自己的家乡。相反,如果是三人或者三人以上,那才会各为家乡的利益争斗不休。军事上多头指挥意味着灾难。我在荷兰有亲身经历,那里多头指挥,无法形成合力,结果各打各的算盘,各保各的领地,把国家弄得四分五裂。
伦道夫PK巴特勒,互掐上了,谁也说服不了谁。
休会。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4 22:40:40 +0800 CST  
@lambland2012
好久没来,真对不起潇湘

哈哈
---------------------------
谢谢长期关注和支持,祝天天快乐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5 10:06:15 +0800 CST  
6月4日,平克尼先生又提出此议,得到威尔逊的附议。威尔逊说:伦道夫先生的理由并不能说服我。放眼四顾,没发现群众有伦道夫所说的那种反对情绪,相反,人人清楚,设一人为行政官并不是设国王。13个州在这一点上罕见地一致。由三人任行政官,各州没有先例。如果设立三个地位平等的行政官,可以预见,除了一事无成,还会失去控制。三个人由于地位平等,产生分歧会谁也不服谁,久而久之就会结怨成仇。这种敌意仇怨,不但会干扰施政,还会传递到国会两院去,会传递到各州去,会传递到民间去,那将一团糟。
格里听说要设立三人行政官,十分茫然。他简直想象不出,一个这么简单的问题居然争论这么久。竟然还有这样的笨蛋,提这样的馊主意,完全是白痴。你想啊,要是民兵、海陆军都如此,那不成了长了三个脑袋的将军?
一群2B。
如果你也这么看,那你才是真正的2B。
在当时,严防出现君主制,是13州官民的共识。伦道夫们正是怀着这样深深的历史恐惧感,认真排除各种出现君主制的可能。在制度设计上尤其小心翼翼,唯恐留下漏洞。所以才不惜扮演2B分子,进行数场2B式的争论。
道理越争越明。表决7:3,赞成设一人为行政官。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6 00:59:24 +0800 CST  
2.全国行政官任期多长?
6月1日,威尔逊提议3年,说他偏爱这种任期制,并且反对连任。平克尼先生主张7年,无理由(这就是理由)。谢尔曼讲3年这种短期的好,但反对轮流坐庄,免得把最有资格的人晾到一边。
麦迪逊主张7年,但禁止连任。任期较长,迫使议会重视,不得随便选个不称职的家伙上台;禁止连任可以让行政官杜绝连任幻想,不要老想着与议会勾结,谋求连任。所以任期较长、禁止连任是最好的办法。
贝尔福德坚决反对7年制。他说,任期这么久,万一选上个饭桶,那国家不就遭罪?有人可能想到弹劾,但弹劾只能针对犯罪,不能针对无能。因此,3年比较合适。为了防止连选连任,可规定离任9年后才可以再次当选。
会议针对7年的提议表决,居然5:4涉险过关。6月2日再次表决,通过了“行政官任期7年,不得连任”的提议。
7月24日,威廉森说:只设一个行政官,他会在工作中逐步形成一种当家作主的精神,久而久之,自然想搞终身制,安排子孙继位,最终会成为国王。
(嘿嘿,他说得多对。后世许多国家的事实证明,无论多么激进的民主自由革命者,一旦独掌大权,成为“太阳”、“天才”、“领袖”“舵手”后,如果没有制度制约,就迅速热衷终身制,想方设法培育子孙,没儿子的就指定接班人,打造事实上的王朝政治。)
威廉森继续说:要防止这类事情,禁止连任是个好方法。为此,甚至可以考虑任期比7年长一点,10年到12年都可以。这样既可以让杰出人才发挥才能,又可以防止终身制。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6 00:59:56 +0800 CST  
@X先生g
楼主雄文,非常欣赏~ 经过多日的追读,现已追到104页,但突然见到标题:“第一节 乱”,
-----------------------------
哦,是 第五章:立宪
谢谢重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8 00:00:26 +0800 CST  
格里:行政官必须独立于议会,任期越长,就对议会的依附性越小,越能保持独立,宁可让他任职10年、15年甚至20年,也不能让他连任。
格里的发言表明,反对连任,还有一个考量就是,不能让行政官为追求连任而讨好国会,与国会议员拉关系、套近乎、搞交易,朋比为奸,形成利益共同体。
金:同意连任。(如果行政官干得好,又很廉洁,获得国民的认同,就应该连任),这是一个巨大的好处。摆脱对议会的依附只是个小好处,我们不能因小失大。何况,行政官表现不好还可以弹劾嘛。所以,可根据需要确定任期。
路德.马丁:不同意连任。主张任期11年。
格里:15年。
金:20年。这是君主任期的中位数。
戴维:8年。
各位争执不下。
这时威尔逊发言:为避免依附国会而延长任期,这种方式很不恰当。我相信,再长的任期,也抵不上一个良好的选举方式。假如一个人35岁任行政官,干15年也只50岁。50岁正是政治家年富力强的时候,此时不让他连任,真是一个巨大的损失。所以,与其延长任期,还不如商讨出一种更好的选举方式更恰当。
话题就此转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9 03:01:55 +0800 CST  
隔几天后,会议表决通过任期7年,不得连任。
直至9月4日,经一个处理大量未决问题的委员会研究提议,总统不由国会选举,也就不必规定不得连任,故总统任期定为4年,可连选连任。
3. 全国行政官(总统)选举办法。
关于总统选举办法的争论,其激烈程度仅次于国会投票权。6月1日,弗州方案提出由议会选举,但威尔逊旋即提议由人民选举,他举出纽约和马萨诸塞人民直选第一行政官的例子,说明此法既简单易行,又易获成功,非常好。
他的话音未落,谢尔曼就反对,并主张应由国会选举。谢尔曼说:行政官要绝对依赖国会,因为行政官的主要职责,就是执行国会的意志。如果说世界上有所谓的暴政,就是由行政官脱离议会擅自作为引起的。
威尔逊再次重申自己的观点,要求由人民直选,既独立于国会,也独立于个州。梅森马上赞成,只是觉得不易办到,因为老百姓如此分散,素质不一,要组织他们直选,确是件不容易的事。请威尔逊想出一个完善的办法来。
第二天威尔逊就想出一个办法来了:把各州划分为若干选区,由人民选出各区的选举人,再把选举人集中起来。选出行政官,规定选举人不能选本州人。
威尔逊好厉害,他提出的办法,就是如今实行的办法。他还特意说明,不能让各州干预行政官选举,只有让人民选举,才能获得人民支持。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9 03:03:16 +0800 CST  
一般晚上9:00或10:00写,半夜发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19 11:28:29 +0800 CST  
他的话刚讲完,格里接着发言,他也反对由国会选举行政官,认为这样做,容易导致国会议员与行政官候选人之间相互勾结,讨价还价、互相交易。国会议员在得到行政官候选人许诺后,投票支持特定候选人,候选人当选行政官后又帮助议员连任,或者把议席安插给他们的亲友。
可是,威廉森的发言破了他们一盆冷水:我看不出人民选举行政官有什么好处。人民与选举人的关系,还不是与州议会的关系一样。再说,人民直选是件很麻烦的事,是很耗费钱财的。
威廉森的发言得到很多人的赞同。表决8:2绝对优势通过由国会选举行政官,否决人民直选。
但是,格里不服气,坚信自己的观点是正确的。在忍耐8天之后,即6月9日,重新提出,行政官坚决不能由国会选,否则,行政官与议员坑瀣一气不可避免。他郑重提议,全国行政官(总统)可由各州行政官选,避免与议员发生联系,保持行政系统的独立性。
他的提议遭到伦道夫的反驳:这种方法是一种失策,它不能激起民众的信任。同时,小州在选举总统方面会失去机会。各州行政官对自己圈子以外的人也不甚了解,他们要么推选本州的人,要么选举偏袒本州的人。这样选出的国家行政官,不会挺身而出,去抵制各州对中央政府的侵蚀,捍卫国家利益。
经这么一驳,格里又处于下风。一表决,10:0,否定了格里的提议。
惨啊,格里!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0 01:12:18 +0800 CST  
此问题一直到7月17日才再次进入讨论,这时候全体委员会报告提出由国会选,莫里斯断然反对。他说,全国行政官既由国会选出,又由国会罢免,这不成了国会的产物(玩物)了吗?全国行政官是整个国家的行政官,不是国会的行政官,应该由人民选!这种方式虽然有困难,但纽约和康狄涅格的实践证明,困难可以克服。让人民选,不会失算。如果让国会选,候选人就会被政客集团操纵、被派别把持、被利益集团绑架。就会像教皇选举一样,被7个红衣主教操纵,真正有德行的人选不上。
莫里斯,讲得好!
威尔逊也发言支持莫里斯。
平克尼先生对这么个老话题反复讨论感到不可思议。他认为:由人民选举行政官的缺点,已经讲得明明白白。人民水平有限,容易被积极奔走、企图心强的参选人迷惑和误导。同时,几个大州的人民联手支持同一个候选人,就能左右结果。这样选,能行吗?相反,国会立法涉及到自身的利益,会努力选择恰当的人选,去执行议会的立法。
平克尼先生正陶醉在自己的逻辑里,冷不防莫里斯绝地反击,坚决捍卫自己的理念。他大声发言,逐一驳斥各种奇谈怪论:
有人讲,由人民选,大州人民会联手把喜欢的人选上去,实际情况恰恰相反,大州的人民是联合不起来的,大州的议员倒是可以联合起来,在国会选举中左右结果。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0 01:13:03 +0800 CST  
有人讲,人民易受少数有企图心人的驱使,这只能发生在小选区里,在美洲大陆这样大的范围内,这些少数人的下三滥手段,是不可能得逞的。
有人讲,人民选,可能受到信息不足的影响。假如由国会选,人民对其中的秘密确实信息不足,但对出类拔萃的人物、得到人民好评和支持的人物,人民并非不知道。
我提醒大家,由国会选,行政官就无法保持独立。国会一旦发起篡权和暴政,无人可以抵挡,这种事就会接踵而来。英国、荷兰历史上都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那里的参议院攘括了全权,其实到处都有此类事情。
莫里斯的话掷地有声。
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一直站在人民立场上的梅森同志,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赞成由国会选。他的理由仍然是人民分散、没有足够的辨别力等一套,没有新意。
威尔逊批驳了梅森。
但表决9:1否定人民选。这次轮到莫里斯惨啊。
路德.马丁提议由各州议会选出选举人,再由选举人选全国行政官。被8:2否决。相反,会议一致同意由国会选。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0 01:13:34 +0800 CST  
谢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1 18:32:55 +0800 CST  
变化发生在7月19日。经过多日讨论,有人越来越感觉到,原来对全国行政官的设置问题考虑得并不周全。莫里斯就认为,应该重新综合考虑这个问题。
他说,设立全国行政官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控制国会。因为所有的议会都象个人一样,有扩充权力的欲望。他们平时没有这种机会,但一旦遇上战争、动乱或其它危机,就会借口形势需要扩权,此时,需要一位行政官制衡。
他认为,议会往往由有钱人和有名的人组成,财富无时不刻不在腐蚀人们的头脑,滋生出对权力的渴求,刺激头脑用权力去压制别人,历史证明,这就是富人精神。一旦国会两院都施虐症,全国行政官就要运用军事、行政、司法手段,保护人民。
如果寄望全国行政官防范国会两院,就不应该由国会选出;如果寄望全国行政官保护人民,就应该由人民选出。
金、佩特森、威尔逊都发言赞成莫里斯的想法。
立宪达人麦迪逊则从理论上论证了必须由人民选。他说,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是自由政府的根本原理。行政官要保持独立,就不能由国会选,否则就无法独立,更谈不上权力分立了。一旦行政官和国会勾结,就意味着灾难。所以,行政官选举要寻求别的源泉,这个源泉人民群众最合适。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会选出一位品德出众、出类拔萃、声名卓著的人担任全国行政官。
他们的发言扭转了局势,改变行政官由国会选举的想法,朝人民直选或间接选举方向走。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2 01:01:21 +0800 CST  
艾沃斯沃斯考虑到人民选举的难度,提议既不由国会选,也不由人民选,而是由各州议会推出选举人来选。
他的提议经表决获得通过。离人民选举还有距离。
7月24、25、26日,连续三天讨论此问题。梅森总结大家的想法,归纳为8种选举办法:
1.国会选;
2.人民选;
3.州议会选;
4.州行政官选;
5.选举人选;
6.多选几个候选人;
7.每州推选一个候选人,再由国会或人民选;
8.抽签。
额的个神啊,一件看似简单的事,居然玩出了这么多的花样。到底是那个神人,竟然提议抽签选举大总统,真是天外飞仙、奇思妙想、无限童真啊!
不过想一想,还是抽签最公平。按其他方法,苦力、盗墓贼、流浪汉、文盲等是没机会当合众国总统的,但如果抽签,他们任何人都有可能中六合彩哦,而且不用投入一分钱。
你千万不要把人家不当人看,人家也是合格的公民,是真正的无产阶级,必须给与机会。
嘿嘿。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2 01:02:09 +0800 CST  

富兰克林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2 21:04:13 +0800 CST  
连续三天的讨论,非但没有进步,反而还是回到国会选的老路。
唉,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
问题拖到到8月24日再论,突然发现国会选也很麻烦。
假如由众议院选,小州不同意,因为众议院大州议员多,可控制选举结果,到时候总统永远是大州人。
如果由参议院选,大州不同意,因为参议院各州投票权均等,有利于小州。到时候总统有可能经常是小州人,大州很憋屈。
最后决定两院一起选。这种办法实际等于众议院选,有的小州不同意。
哈哈,大小州又互掐上了。
一时间没有结果。
8月31日,涉及宪法的大部分内容已经过反复讨论,形成了共识。大会决定每州抽1人,组成11人委员会,集中处理剩下的问题和未讨论的问题。全国行政官(总统)选举办法也是剩下的问题之一。9月4日,11人委员会提出新的总统选举办法:
由各州按该州国会两院的议员人数的多少,推出同等数量的选举人,选举合众国总统和副总统。选举人在各州投票,每个选举人投两票,其中至少一票不能选本州人。选票密封汇集到参议院拆封计票。得票最多且过半的当选为总统,若不止一人过半且票数相等,就由参议院投票,从前五名中选出一人为总统。总统选出后,剩下最多票者为副总统,若数人票数相等,也由参议院选出副总统。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08-23 00:12:54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