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大人的游戏--大江户恋爱守则

<爱染香篇>与<银魂>其他长篇一样,都有主线与伏线,主线自然是为长久以来月咏的心理变化作总结,伏线则落在月咏的童年好友--萤花魁的身上.在说萤花魁的故事之前,希望大家先看一下这几张图片--






第一张图是月咏与萤非常年幼即注定困守ˋ为生存奋斗的吉原.在第二张图中的二楼,可以看到走廊上的游女们,在结束垂条秃时期的训练,直到28岁退休并付清赎身费用之前,她们几乎没有机会从楼走下来,更遑论看看吉原以外的世界了.池波正太郎在<昔日之味>中描述,某位与游廓关系良好的长官,生平嗜好就是把游女暂时带出吉原,请她们吃鳗鱼饭.平日艳如桃李ˋ冷若冰霜的高级女郎们,在看到路边摊贩的瞬间,都会露出像小女孩般天真无邪的笑容,欣喜而放肆的享用起来--一般人眼中最平凡的小确幸,若非有钱大爷开恩,对她们而言堪称可遇不可求.

最令人难过的是第三张图.这是张见世的场景,游女坐在红格子门内,对客人搜首弄姿,胁肩谄笑,以求青睐;客人则聚众於外,品头论足,讨价还价.令我想起小时候与祖母上菜市场的情景--对著笼子里的家禽挑肥拣瘦,最后神来一指,老板随即将目标鸡鸭从笼内揪出,拔毛割颈,无所不为.狎客是人,游女也是人,却因为先天的差异,待遇判若云泥--狎客是买主,游女被视为牲畜,任人掂斤播两,宰割鱼肉.

图中是明治初年的吉原景像,看来纵使标榜激进改革的维新政.府,也从未对旧时代加诸於游女的非人待遇感到不妥(桂小五郎本人还假扮过夜鹰与龟奴,切身与以色鬻人的行业接触,仍不以为怪),这是人权概念不彰的结果.先进国家之所以要"扫黄",固然因为酒色财气为犯罪温床,但尤其重要的是,一如父母禁止儿女从事援助交际,文明国家亦不允许子民将自己视为商品,纵使为贫所逼ˋ自甘堕落,也必须贯彻扫荡,务求根绝,将"尊重自己生而为人的价值"普及於世.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09 21:26:00 +0800 CST  
今天先这样明天继续~我必须去念书了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09 21:35:00 +0800 CST  
回复龙胆改:希望您回来时我能累积足量的稿件,让您一次看得过瘾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12 23:54:00 +0800 CST  


上次查资料时看到的,有没有像阿妙?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13 22:32:00 +0800 CST  
回复平田冬:猿飞可以到万事屋来玩的啊~(在猿飞初登场那集的结尾)至於银时称猿飞为"sa chan",有网友提醒我说,那是因为猿飞自称"始末屋sa chan",所以银时照著称呼无不可--确实在日本,如果要对女方昵称,要先获得对方同意.猿飞这样自称,表示欢迎大家称她为sa chan.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14 00:24:00 +0800 CST  
萤虽然身价大贬,仍非见习木匠的薪水所能负担的享受.寄宿於师傅家习艺的学徒与未见世的艺伎一样,并没有"薪资",反而必须努力工作以偿还食宿费;另外,年纪轻轻就流连於花丛,也会让不明内情的外人对该学徒的格调抱持怀疑.萤的情人只好痛下决心,暂时断绝往来,两人又再度分别,只是不同以往,萤怀揣"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白首之盟,对未来充满希望.随著银时大闹吉原,凤仙垮台,游女们总算能恢复自由之身,萤忍不住相思之苦,前往浮世之外探视情人,却见到令她心碎的一幕.


吉原本是以男女互相欺瞒为乐事的所在,生於斯长於斯的萤应该最了解游戏规则,却心甘情愿的落入男人狡猾的陷阱中,使她自责不已;另一方面,命之不辰,风尘困瘁,甫得脱离,又遭弃捐,失恋与梦碎的重度打击,萤的身心灵都难以为继.

此时,因为凤仙死亡,过去对於吉原宝地虎视眈眈的各路人马终於有机会伸出掠夺之手,当月咏辛苦的对抗地雷亚与红蜘蛛党所引进的毒品时,萤则身陷爱染香的魔爪不可自拔--她企图以人工方式爱上其他人以治疗情伤,饮鸩止渴的结果却逐渐分不清真实与虚幻.对萤而言,情爱的起源是天然还是人工,已经不重要了,只要能够永恒,甚麼都是好的.












无良药商本欲藉著萤将爱染香囤积在吉原内部,萤却反过来控制他,取得大批药材后,施展人工魅力,重新登上花魁的宝座,并策画在众人的爱慕中,迎来自己的死亡.与飞蛾一样,"萤"也是会扑火的昆虫,虽明知将从此归冥乡,仍毅然就死地,原因无他--松树千年终是朽,槿花一日自为荣.宁可枝头抱香死,何曾吹落北风中.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16 01:03:00 +0800 CST  
空知的想法如何,我们下周再聊吧今天更晚了,对不起...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16 01:21:00 +0800 CST  
想像大家再告个假没有什麼具体的原因,只是觉得最近压力有点大,写出来的东西自己不满意,没办法拿出来见人,对不起啊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09-22 23:25:00 +0800 CST  
重新把我的Pinterest页面整理完毕地址如下--
wwwpinterestcom/xuyan0618/



考量到许多吧友很想接触江户文化,市面上的图册与摄影集却非常昂贵,数量也很稀少,只看文字缺乏图片,根本无从想像,所以我收集了一些资料,放在上述页面.有将近27000张精挑细选的图片,分为146个类别,如华道ˋ茶道ˋ和果子ˋ刀ˋ铎ˋ舞子ˋ艺子ˋ能剧ˋ歌舞伎ˋ浮世绘,几个大类如--
着物--整体穿搭ˋ小袖ˋ带ˋ打挂ˋ留袖ˋ振袖ˋ卒业服ˋ访问着ˋ小纹ˋ半襟ˋ带缔ˋ带留ˋ足袋ˋ小物ˋ浴衣ˋ七五三ˋ布料ˋ订製服ˋ其他资讯;
人形--和纸ˋ娃娃屋ˋ市松ˋ博多ˋ京ˋ风俗ˋ其他ˋjennyˋmomokoˋPVC
和食--本膳ˋ精进ˋ会席ˋ怀石ˋ家常ˋ便当ˋ渍物ˋ食材ˋ酒
当然还有银魂与伊莉莎白的同人图,大家只要设定自己的帐号密码,就可以自由浏览和存取了喔~


如果大家设定帐号,当然也可以自己收集图片.Pinterest的好处是没有容量限制,也没有版权问题,经上传的图片都可以自由运用.比较麻烦的是,搜寻图片时使用英文或日文,效果会远比用中字好太多,大家就当练习外语吧~一开始会觉得Pinterest有点难用,不过习惯了就会乐此不疲ˋ欲罢不能喔~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10-28 07:09:00 +0800 CST  
对了,请再容许我歪一下楼--以前看<美少女战士>的时候年纪还小,毫无时尚概念可言,所以对于地场卫的衣服不觉得奇怪,这次查资料时一看,他竟然穿着苔绿色的西装外套,搭配浅紫色的西装裤--孩子,你色盲吗?哪有地球人会这样穿啦?!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11-17 01:25:00 +0800 CST  
这件感觉好适合月咏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5-12-25 13:35:00 +0800 CST  
让各位久等,我回来了~之前一度陷入瓶颈--每当我完成一份作品,必定要该份作品能使我跃跃欲试ˋ迫不及待想与大家分享,我才愿意PO上来.可是在去年9月左右,我突然有种"只是虚应故事"的感觉,这样既对不起大家,也对不起空知与<银魂>,所以强迫休息,直到今天.希望大家还没忘记我


<爱染香篇>即将被製成OAD,届时必定引发许多讨论.我很喜欢<爱染香篇>,难忍它受到侮蔑,所以抢先将这部分写出来,敬请指教与讨论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6-02-01 17:29:00 +0800 CST  
附上整理的<爱染香篇>用语与翻译表,如此应该更能感受萤的伤痛与不得已.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6-02-01 17:33:00 +0800 CST  
@kioya00
那一楼我先删了,不好意思...因为觉得留言太多,很对不起楼主.您的留言我已经看完了,关于神乐的部分,我不是只解释神乐而已,而是针对"后天单位认同胜过先天血统认同"的观念作解释,我觉得这是看日漫ˋ小说ˋ电影,都很常见的价值,早一点知道能少很多疑惑.


至于您说空知经营家庭感情细水长流,这一点我相当赞成,我一开始误解您的意思了,对不起啊.至于CP,我想空知是有他自己的偏好,这一点也不是看不出来,我在之前那贴陈述的,只是在于"有认真到非画成结局不可吗?"而已,因为我觉得不是结局也无所谓.


至于原楼主,因为"尊严"是很重的字眼,我才会那麽想知道原楼主的思考脉络.现在已经无所谓了啊~谢谢宽慰~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6-08-21 00:06:00 +0800 CST  
@空知最高
(原樓先刪了,因為覺得歪得太嚴重,很對不起原樓主.我自己是毫不介意歪樓,有天聊就好,但在別人家不能不注意禮貌一點啊~)
好羨慕,能從事與狗狗相關的行業我也好想跟動物一起工作~


結局什麼的,果然不論如何都無法滿足所有人吧.所以只要邏輯上合理,不節外生枝,不芭樂狗血,我就覺得這作品沒白追啊~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6-08-21 00:11:00 +0800 CST  
纪录一下以免忘记--
自己最喜欢的女人偏偏爱上自己最敬佩的男人,万齐选择退让与牺牲.以空知的一贯标准,万齐也符合"好男人"的定义了.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8-07-23 03:09:00 +0800 CST  
整理几个最近跟吧友讨论后得到的结论--
关于凤仙何时控制吉原--
凤仙的年龄不明,这里以日轮ˋ月咏与银时的年纪为佐证.银时常常说日轮快老得皮肤连粉都吃不住,日轮又是月咏的姐女郎,月咏还小时日轮就已经艳帜高张了,可知日轮的年纪大于银时,并与月咏有一段年龄差.倘若月咏7岁(垂髫秃被买入的通常时间)时遇到17-20岁(游女的尖峰年纪)时的日轮,现阶段银时27岁,则日轮年纪应该在30岁上下,这里为求便利,直接算她30岁.8年前日轮带着晴太逃走,是22岁.而她遇到凤仙时也是7岁,为23年前.

凤仙完全控制吉原的外显特征就是"吉原陷入黑暗ˋ与外界不通生息",已知日轮小时候还有阳光,月咏却对宽政大狱没有印象.假设日轮的年龄如上所述,她初遇凤仙是23年前,当时凤仙还必须打伞;月咏进吉原是约13年前(今年20岁计算),吉原已经封闭,则凤仙掌控吉原就是在13-23年前, 刚好与攘夷战争开打到结束(10-20年前)相差不远.

目前看起来攘夷战争时夜兔并未参战,以他们佣兵的职业而言还蛮奇怪的,除了天导众认为joy3威胁不大之外,很可能就是当时第七师团本身正面临新旧交替--凤仙退休,神威上位.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8-08-14 16:18:00 +0800 CST  
关于凤仙杀怀孕游女的真正理由--
我原本觉得凤仙杀游女得不偿失,但后来发现这是意外聪明的作法.详述如下--

(一)为何乍看之下”杀怀孕的游女”其蠢无比--
(1) 当时的堕胎技术非常糟糕,多数游女怀孕后都宁愿选择生下孩子,以策安全;不过因为游女的职业,在非常年轻ˋ刚出道时怀过几次孕后,就会因为疾病与健康因素自动绝育.换言之,扬屋只要把前几年熬过去,以后就不用再担心游女的怀孕问题.游女多半信期来临后正式入行,可以工作到28-35岁,怀孕高峰期则在14-17岁,所以在怀孕之初就杀掉游女,是一件得不偿失的事.
(2)虽然常说游女"被卖入"花街,看起来好像是一次性的买断卖断,然而并非全部如此.大部分游女与扬屋业者关系其实是"借贷+抵押"--游女的家人向扬屋业者借贷,并订明服务年限,把女儿押在扬屋工作还债.在债款还清前,女儿的一切食衣花费,都会不断累积进入本金,扬屋还会计算利息.此外,游女的家人也会继续向女儿伸手要钱,如果女儿也没有馀款,则向扬屋业者借贷第二次ˋ第三次,业者又会据此拉长游女的服务年限.如此钱滚钱利滚利,游女会积欠越来越多债款,永世不得翻身.倘若在游女还清债务之前,就因为她怀孕而将母子杀害,那欠下的债款谁还?这岂不是亏本生意吗?最有利益的处理方法是看游女的身价如何,倘若年轻漂亮ˋ正红得发紫,不妨让她生下孩子,把怀孕前后的休息时间ˋ荣养费用ˋ婴儿养育费一股脑儿加入本金,强迫游女多工作几年;倘若游女貌不惊人ˋ营业额不上不下,能还清债款已是万幸,那就杀死或卖掉孩子.毕竟再扩充本金已属无益,否则游女还不出来,增加的本金也只是帐面上好看罢了,反而可能迫使生财工具走上绝路,不划算.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8-08-14 16:19:00 +0800 CST  
(记录一下)
针对"银时是不是神乐的监护人"ˋ"监护人与被监护人在监护关係存续中是否能结婚",讨论结论如下--

1.单行本第48卷35页中,银时自称是神乐的"保护者(ほごしゃ)"--

,所谓"保护者",定义仅止于"现在照顾孩子起居之人",包括亲权者(父母)ˋ未成年人之监护人ˋ儿童养护社福机构/青少年保护教养机构负责人等.至于银时是否属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鉴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会拥有相当于父母的财产管理权与亲权(包括惩戒权在内),排除原生父母行使对子女的身分与财产权利,而<银魂>中乍看之下星海坊主并未放弃亲权(他仍然时不时跑来管管女儿),如此一来我会认为银时离法律定义的"未成年人之监护人"还有一段差距.从星海坊主说"女儿只是出国留学"来看,银时类似寄宿家庭的家长,不需要遵守法律上对未成年人之监护人的义务规定.




2.即使把银时认为是神乐的监护人,由于JP对监护人的禁止规定也不算严格,是以监护关係存在与否,对其结婚与否的决定影响不大.在监护关係存续中,倘若监护人欲与被监护人缔结结婚关係,则监护人可以将被监护人转接予其他监护人,再由后来的监护人补充未成年被监护人的意思,双方即可结婚(具体举例而言,倘若银神想结婚,银时可以在一定条件ˋ一定程序下把神乐转给桂监护,当银时求婚,神乐说"我愿意",桂补充"我同意",神乐的意思表示就有效,与银时的表示合致,婚姻契约即成立).结婚之后,未成年被监护人即拥有完全行为能力,与成年人无异,可以自己做一切行为,自然也不需要继续受到监护了.

3."银时为神乐的监护人"是最严格的说法,以漫画剧情观之,倒还不到这种程度.倘若银时不是神乐的监护人,自然不生利益冲突或转接与否的问题.神乐对银时而言只是未成年人,依照JP的法律,女性年满16岁,在法定代理人(通常是父母)同意下,即可缔结有效婚姻关係.结婚之后的能力如2.所述.

4.综上所述,银时是否为神乐的监护人,并非其能否结婚的关键因素.故做"银时CP障碍"之论述时,此一理由不再成立.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8-09-25 16:27:00 +0800 CST  
楼上写得有点复杂,为求精简扼要,再做一张表格--
(表格的前提为"结婚双方均已成年",倘若被监护人/被保护者为未成年人,必须待男满18岁ˋ女满16岁,由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为意思之补充,婚姻关係始能有效缔结.)
以银神的状况而言,即使将银时认定为神乐的监护人,由于在<银之魂篇>最后神乐已经回到父亲身边,相当于终止了监护关係(法律上的监护关係自然没那麽容易结束,这裡姑且笼统认定),神乐与银时回归彼此无权利义务的两人.倘若神乐以16岁之龄欲嫁银时,只要星海坊主同意,自然得缔结有效婚姻.

楼主 徐讞0618  发布于 2018-09-25 18:19:00 +0800 CST  

楼主:徐讞0618

字数:100853

发表时间:2014-12-24 00:5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6-07 16:22:42 +0800 CST

评论数:1009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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