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本原文化原创】 墨道

我 只是个卖菜的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6:50:00 +0800 CST  
序言


《墨经》这本书,是为庶民百姓而作的书。墨家的开山鼻祖墨子,他本身就是庶民百姓出身,他在《墨经》这部辉煌的著作当中,没有一丝自卑心固结于胸,坦言他是"贱人“出身,一生所行的也只是“贱业”。可见,在中国原生文明当中,庶民百姓本不存在他们应有的自卑心理,这使得中国传统当中的流通主义有了现实当中的群众基础。《墨经》的风格,在诸子百家当中,也最为浅显易懂。可惜的是,这本属于庶民百姓的经典之书,这在诸子百家当中最为浅显易懂的一门学派,在今天中国人的头脑当中,却变的极为陌生。正是因为他们对属于他们自身的学问最为不知,他们也坦然地、不断地宣称自己是“贱人”。墨子自称自己是“贱人”是根源于一种自信的心理,而他们自称自己是“贱人”则是根源于一种堕落的心理。这种堕落心理脱胎于他们对压迫者的价值观念的认同,对其糟糕人生的认命,他们把这种认命的态度美其名曰为现实。


《墨经》,相对于其他诸子百家的经典,它的确是最为浅显易懂的。但是它虽然最为浅显易懂,它的内涵却极为深邃。它把深邃的本质蕴藏于简单的表层之内,汪洋恣肆地述说宗教、人生、管理、政治等方面的大智慧,使得中国庶民百姓的智商相对于世界其他民族与国家而言,最为接近统治他们的阶层,这不得不说是人类历史的一大人文奇迹。正是因为有这一特殊的历史现象存在,使得中国在统治阶层腐化堕落之后,中国普通的庶民百姓能够独立承担起民族复兴的大业。当老的士族集团本质不再是士人的时候,庶民百姓这一阶层又会孵化出新的士人集团,承担起老的士族集团不能承认的历史重任。而这一只有中国这一伟大的国家才具备的社会传统,其缔造者除了孔夫子之外,另外一位缔造者就是子墨子:孔夫子兴办私学打破官方垄断教育之现状,使得文化发生向下移动的趋势;而子墨子开创墨家学派,本身就是一位平民出身,通过自身努力而成为春秋时代顶级大师的范例,其历史意义绝不仅限于人生励志的作用,更大的意义却在于第一位平民出身的顶级大师完成了系统的、平民化的政治与哲学著作。而这本著作是属于平民的,但它的社会功用却远远地超越了阶层之间的区别。


正是因为它自身存在着如此重大的社会功用,所以我必须把它的精髓还原在世人的面前。现在中国的平民,犹如迷途的羔羊:他们的头脑乱如絮麻,他们的人生糟糕透顶,他们之间的人际关系混乱不堪。所以,要让羔羊迷途知返,就必须手中掌握适合于鞭打他们的鞭子。这一鞭子曾经打过那些伪墨门人士的脸。为什么打他们,因为他们居然把墨学拿去嫁接教皇拖曳在梵蒂冈金碧辉煌的教宫那华丽地毯上的长袍,以此证明中国人自古就是一群虔诚的基督徒。啊门!原来墨子是基督派往中国的使者,宣扬的是人类的原罪,宽容的是让恶人的巴掌不断地抽打我们无辜的脸庞。所以我就以“杀盗非杀人”的精神,狠狠地抽打了这些披着墨子之皮的基督徒,他们可谓是利马窦的好学生。这些可耻的中国人,就是典型的沉默的羔羊,我必须拯救他们的精神世界!


要拯救他们的精神世界,《墨道》这部作品就必须浅显易懂,它甚至不会摘录《墨经》原文当中的一句话。它其实只需摘录庄子的一句话也就足够了— —“筌者所以在鱼,得鱼而忘筌;蹄者所以在兔,得兔而忘蹄;言者所 以在意,得意而忘言。吾安得夫忘言之人而与之言哉 。”更何况,我曾经写过《新墨经》,那部著作是以文言的形式写就的,里面摘录了《墨经》当中大量的原话,所以我只需把《新墨经》这本著作当成《墨道》这部新的著作的附录,就可以起到雅俗共赏之效果。同时,清儒之风在下本就极为鄙视,怎会与此辈在学术上同流合污?对于具体的语句,本人又从不去刻意地记忆,所以也并不具备清儒的“能力”。本人对学术的理解,全在两字而已:一曰“实”,二曰“用”



当今中国之社会,其社会评价机制是典型的利益社会,这种低级的社会只存在一种生存法则,那就是丛林法则。丛林法则带来的不是富裕与强大,而是贫困与弱小。信奉此种法则的人,他们排斥人类之间的合作精神,迷信一种从来就没有存在过的自私观念。因其自私,所以残忍;因其残忍,所以贫困;因其贫困,所以弱小。他们本心是求其自身的富裕与强大,但是所信奉的虚假观念却把他们带到相反的道路上去,因为他们居然不懂人类的力量与财富其实就根源于他们平日里所鄙视的合作精神,而根本不根源于他们深信不疑的那种可笑的资本主义式的自私观念当中。这种虚假观念,起始于明末,发展于满清,肇极于今日。在这不短的历史岁月当中,试问中国是越来越强大,还是越来越弱小?中国人是越来越富裕,还是越来越贫穷!学其历史而不深思其历史,读其书本而不能反照于自身,世界上还有比这更愚蠢的行为存在吗。丛林法则是低级社会的生存法则,只在蛮族社会存在。它如若在文明人的社会存在,只能说明文明人患上了深重的文明病。但文明病本身就是隐藏于文明表皮之下的蛮族精神,究其本质还是一个蛮族社会,而且是一个弱化了的蛮族社会。弱化了的蛮族社会,是无法与真正的蛮族社会相抗衡的,这就是一穷二白的野蛮人能够征服富裕强大的文明人的历史奥秘之所在。


如果中国还保持这种弱化了的蛮族社会,如果中国人还迷信丛林法则,那么中国这个国家亡国灭种的日子就指日可待了。因为无论一个民族的家产有多么的丰厚,都经不起持续不断的几百年的折腾。写作《墨道》这部作品,对于时代而言,其最大的意义就在于中国已经经受不住持续不断地折腾,已经到了必须把利益社会变为道义的社会的历史拐点了!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6:51:00 +0800 CST  
【第一章:中国人的宗教观】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6:51:00 +0800 CST  
第一节,天志观:中国人是如何看天的


世界上任何一个民族的宗教,都不能脱离两个根本之问题而独立存在:第一个问题是人类的生命是从哪里来的。第二个问题是人类的生命其最终的归宿在哪里。但是真正宗教的问题,其实还包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是关键性问题,那就是我们在一个短暂的生命过程中应该怎样生活,天对我们的生活有何最低的要求。如果遗忘了这一最根本性的问题,人对天虽然表面虔诚,内心却是对天充满了诈利之心。


对天的虔诚之心,皆是出于死后归宿到人所不知的天堂。而天对人在人世间应该如何生活的要求,却完全被人所遗忘。这就是古犹教以及脱胎于古犹教其他一切宗教的弊病所在。这个弊病一方面会导致他们的信徒人格分裂,最典型的表现就是人表面对天虽怀有极度的依赖之心但本质却对天满怀了诈利之心。另外一方面就是把本来十分明确的神意给神秘化,变为少数的先知才能解释的玄学,而并不在是全体信众共同享有的精神财富。人格分裂必然会带来品质的败坏,教义的神秘化必然会带来教会垄断教权的局面出现。古犹教的教会就是朝这个恶劣的方向发展的,基督教的教会也是朝这个恶劣方向发展的,伊斯兰教的教会更是朝这个恶劣方向发展的。


但是,真正的天它会是这样的神意吗?它怎么可能是如此可笑的神意让世人侮辱它自己呢?


难道说,天看见世人表面奉承自己,内心却对自己满怀诈利之心,它非常的愉快吗?


难道说,万能的天不会明明白白地告诉世人自它的意志,却通过几个骗子来传达自己的神意吗?


难道说,真正的神会与世人计较到底相信不相信自己存在的问题吗,不相信自己真的存在就大动肝火去毁灭人类吗?你们在座的每位先生们、女士们,我想问你们一个很简单的问题,你们有谁去看见过地上的蚂蚁不相信这世界上还有人类存在,人类就对蚂蚁大动肝火的,狠狠上去把蚂蚁窝给踏平的?完事后还不解恨,居然朝蚂蚁国的残垣断壁上猛吐几口“神”的口水的。我相信,神对人信不信自己存在的心态,就跟人对蚂蚁信不信自己存在的心态是一样的。也许真正的神根本从没有考虑过人是不是相信自己存在过的问题,就跟我们人类似乎从没有思考过蚂蚁国的思想家们有没有在那里论证我们是否存在过一样。所以我敬请犹太教、基督教、东正教、伊斯兰教的专业牧师们,请你们不要那么自作多情,真正的神是肯定不会在意你们是信它存在还是不信它存在的。一切都是你们在自作多情,而我们中国人却没有你们如此的自作多情,这是我们中国人比你们成熟的地方。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7:19:00 +0800 CST  
我们中国人没有你们那么自作多情,可不代表我们不敬天。相反,我们是很尊敬天的,比你们任何一位都更尊敬天。因为我们不但思考过生命的来源与归宿的问题,我们还思考过天要求世人如何生活的这一基本问题,这恰恰是三个问题之中最根本的问题,也是真正的神意所在。而这一问题,在我们的古代经典《墨经》里有着最为完整的解释。你们没有读过《墨经》,恰恰是你们最大的损失。


我们思考过我们的生命是从哪里来的问题,开始我们发现,我们都是由我们母亲的母体孕育出来的。但是这个问题不可能是终极答案,因为之后我们又发现我们的母亲是由从我们的奶奶的母体中爬出来的。那么,以此类推,我们中国人的第一位奶奶它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也就是说,人类的始祖是从哪里来的?这个问题一直困扰了我们很久很久。


为了解决这个终极答案,我们又反过来思考这个问题,那就是我们的死亡之后,我们的肉身会有什么样的变化。我们去仔细观察那些丑陋的尸体,我们发现那些尸体的变化过程是这样的:一开始,它开始发臭,皮肤开始严重缩水,尸水开始泄溢而出。尸水是液体,臭味是气味,我们的肉身开始回归到自然中去的不过就是自然界中的液体与气体而已。过了一段时间,我们再去看先人的尸体,发现只留下一具白骨,附在白骨上的肉身全部消失了,应该是全部回归自然了。再过一段时间,我们再去看时,就连白骨也逐渐消失了,开始变为一抔黄土。原来我们是由脚下那无生命的大地孕育出来的有灵生命。那大地又是谁孕育的,不就是我们头顶上的苍穹所孕育的吗。那么我们渺小的人类真正的孕育者是谁,其实就是我们头上那广阔的天空而已。大地孕育了我们的肉身,上苍孕育了我们的灵魂,天为父而地为母,才创造出我们这个民族。


由此,我们得出一个很重大的结论,我们的生命都是天地给与我们的,而天地必是由一个初始神所创造的。我们认为这个初始神叫昊天上帝,而不是你们的耶和华。我们的上帝的给与我们一切却不要求我们有任何回报,而你们的上帝给了你们一切却每天要你们加以回报。你们的上帝如渺小的人类那样内心充满了机巧与贪利之心,在我们眼里根本就不是真正的神,而是人间的某个神棍,他胆大妄为地自称自己是神— —也许就是某位光着脑袋,患有小儿麻痹症的,性格狂妄的埃及法老— —他的名字叫耶和华!所以很对不起,这就是我们完全不能接受你们的宗教思想的根本原因所在。因为我们一旦承认了你们的宗教思想,我们其实就是亵渎创造天地的那位真正的神。


我相信我们的神对我们是充满无私的爱的,我们更相信我们的神同时也创造了你们,对你们也是存在无私的爱的,因为虽然我们之间宗教思想不同,各自的智力也不同,但你们好歹也是人类。从天道上来说,你们的确是我们的兄弟。我们敢有这个勇气承认你们是我们的兄弟,那是因为我们才是真正的神的子民。


我们共同的神创造了天地,同时也创造我们与你们。生命从它而来,维持生命的一切所需也自它而来,可是它又要求我们与你们回报它什么东西过吗?我们与你们又能回报它什么真正是它所需的东西呢?正是因为真正的神并不要求世人回报它任何东西,甚至本无要求世人是否相信它真的存在,它才配对世人称爱。我们与你们的那些真正感动世人的伟人,他们共同的美德都是如天那样对世人怀有正直无私的爱,也如天那样给与自己的人民很多,却从人民那里得到的很少。那么,真正神的品质反不如这些人世间伟人的品质来的伟大吗?伟人从其本质而言都是神派到人间的使者,神的美德反大不过神的使者的美德吗?这就是你们的宗教逻辑— —真神的美德反大不过神的使者的美德!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华夏民族族的宗教逻辑与你们的民族对比起来是相反的,真神的美德必然是远大于神的使者的美德的。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7:20:00 +0800 CST  
它给我们的爱是如此的清楚明确,这种清楚明确是你们也知道的,它创造了天地,它又创造了人类,并且给与人类维持生存与发展的一切所需;它给我们的爱是如此的清楚明确,这种清楚明确却并不为你们所知,它给与我们人类一切却不贪求我们去回报他。而你们那个所谓的上帝,给与你们一点东西,都不忘提醒你们一定要回报他的“善心”。所以,你们对“善心”的理解其实是一种交易,而我们华夏民族— —真正神的子民,对“善心”的理解是无私公正。到底是你们更懂神意,还是我们更懂神意呢?


当然,我们也对创造我们的真神怀有感恩之心,我们用我们最好的祭品去感谢它对于人类的大恩— —不是我们孩子的生命,生命是天给的,我们无权去剥夺任何人的生命,除非那个人是魔鬼,想要来剥夺我们的生命— —而是我们的劳动创造。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确自作多情了一把,因为天根本不在乎我们送给了他们多少只羊腿与多少杯美酒,也许这东西送多了相反会惹他老人家不高兴。但是既然我们属于有灵生物,属于他老人家的最好的杰作,我们是不是也必须对他怀有最大的感恩之心呢?虽然我们与我们的神比起来是如此的渺小,但是我们也想逐渐接近它老人家美好的品质,平等思想就是如此而来的。我们的先人私下里决定,就算你老人家不图任何回报,但是我们也必须跟你老人家建立起合作关系。既然你创造了我们这类有灵生命,我们的灵就要与你的灵发生一定地联系。而这一联系,就从我们对你的感恩之心开始。所以,我们与真神的关系是一种合作的、相对平等的关系,而你们与耶和华之间的关系则是一种并不合作的、绝对不平等的关系。所以,我认为你们的宗教思想是错误的,你们所信奉的那个神是伪神,给这个原本美好的世界带来无穷无尽的罪恶。你们!玷辱真正上帝的神意!却还是如此无耻地不知改悔吗!


真正的神意从来就是那么简单明了,它的真意从它对人类的态度开始,这个态度就是神爱。真正的神爱又是如何的?神对世人的爱是给与世人一切所需却不图任何的回报,甚至不图你们是否相信它真的存在。而绝对不是它给与人类一切生活所需却无时无刻要求人类回报于他,还必须相信他真的存在。我们知道真正的神爱是什么,所以我们打心眼里尊敬它、感恩于它,而你们,真的从内心而言是尊敬它,感恩于它的吗?如果你们真的从内心而言是尊敬它的,感恩于它的,你们又是怎么对待它最伟大的杰作的!为什么表面冠冕堂皇行动上却让这个世界充斥了你们那些无耻的罪恶呢!正是因为我们从内心上真正尊重他,感恩于它,所以我们必须建立与它的合作关系与相对平等的关系,以此体现出它的大爱。而你们,从没有一刻种是内心真正尊敬他,感恩于它的:你们不但在行动上羞辱他的杰作,你们居然还用自己无耻的行为凸显出他的残忍与狭隘!所以,真论起谁才是神的子民这个问题。那么我完全可以说,我们华夏民族,才是真正的神的子民,是天选之民!这是千百年来反复证明过的,无法推翻的基本事实。而你们,特别是以色列民族,根本不配说你们是神的子民,是天选之民!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7:20:00 +0800 CST  
第二节,非命观:天允许不允许人类有自由意志存在






真正的神意是天给予人类一切生存与发展之所需而并不要求人类对天有什么回报,这就是神爱,也是人类仁爱的起源。天对世人的态度亦是不求人类是否去相信它真的存在,它更加不会因为人类是否信它自身存在与否而去惩罚人类。天是没有人类的俗心存在的,既不求利,也不求名。这是人类自由观念的起源。


假如上帝以人类的欲望用自己的人格意志去强制人类,那他就不可能是神,而是人,因为他居然与人处于同一条水平线上,甚至是低于人类之中杰出人物的水平线之下。妄图对人类显示吾主之大能强迫人类承认其自身存在的神,他们有着比人类更强烈的功名心,那么试问,他们怎么可能是凌驾于全人类之上的唯一真神?身为真正的上帝,假如自己的身上就存在比人类还严重的弱点,他的属性怎么可能是属于神性,而不是属于人性呢?其中不可解释之事,如若他不想给与人类自由,又为什么在造人的时候赋予人类以自由之意志?难道说真正的神,就那么喜欢愚蠢到作茧自缚的地步?


人类的“原罪”是什么,恰恰就是人类自身存在自由意志的本能。人类为什么被逐出伊甸园,那是因为人类偷吃了“智慧树“上的果子。”智慧“之树,其实就象征了人天生的自由意志。所以人类中的男性必须起于黄土又终于黄土,终其一生辛劳地与黄土打交道才能换回勉强果腹的食物;人类中的女性其命运就更加悲惨,不但终身要受到男性的辖制,还必须忍受生产的痛楚,其灵魂与生命甚至要遭受毒蛇的引诱与威胁。这一切只不过是因为他们有着自由意志的本能!人有天生的自由意志其罪过居然是那么大,不但要在人间受苦,一生都要为了自己存在自由意志的本能而忏悔。如果不忏悔,就必须永堕到那可怕的地狱去遭受刀山火海的迫害。他们只有为此忏悔,他们才能带着僵尸一般的灵魂爬到上帝的天国。如此看来,上帝大概爱的并非是人类而是机器。可问题是,假如上帝不想人有自由意志,请问他造人的时候为何又赋予人类以自由意志?更有意思的是,他一面吹嘘自己的大能,一面又居然害怕起人类那浅薄的自由意志起来?我看这样的上帝大概就是古埃及的某位法老,他也是一方面吹嘘自己的神性,另一方面却极为害怕他治下的人民有了他们的自由意志。他为什么如此害怕他治下的人民存在他们的自由意志,这是因为当他的人民恢复起自身的自由的意志的时候,就会去思考一个最为基本的问题— —法老自称自己是神的化神,但是神难道是这样对待他所创造的人类的吗?神既然厌恶我们,当初又为什么把我们制造出来?法老难道真是神,而不是人吗,他的身上有着比我们人类更为可鄙的弱点存在!当人类运用自身所具备的自由意志问自己这些问题的时候,其实已经宣告了伪神的统治已经在这个人间彻底地破产。他们总有一天会得出一个极为简单但却极为正确的答案— —那位高高在上、傲慢无礼、小气残忍的人,他根本不是什么神,他只是一个骗子而已!


耶和华不允许人类有自由意志存在,把人类的自由意志定为”原罪“,那是他害怕人类开始怀疑此人的“神性”而已。如果他的“神性”被人类所剥夺,他就失去了对善与恶的解释权。古犹教最大的罪恶,恰恰就体现在耶和华对善与恶有个人的解释权存在。也就是说,他的双手牢牢地抓住全人类的尊严权。而人尊严权的实现其前提就是人天生的自由意志,所以他必排斥全人类的自由意志。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7:49:00 +0800 CST  
耶和华也从不来是唯一的真神,历史上已经存在过很多个耶和华了:耶和华可以是法老,也可以是摩西,还可以是耶稣与穆罕穆德。发展到后来,耶和华成为那些无耻之徒的共有财产,变为了教会——教会是上帝在人间的坚强柱石。耶和华走到近代,又变的唯一了起来,这个唯一的化身就是马克思。马克思死后,耶和华又分裂了,变成了共产党。但是无论耶和华是以个体的形式出现在人间,还是以集体形式出现在人间,他的手中始终抓着人类的尊严权,他永远不会放弃对人间善与恶的解释权。


当人的自由意志被耶和华剥夺之后,人只有两种生存状态:第一种生存状态是奴隶,奴隶是工具,是机器,永远提供的是无偿的劳动。第二种生存状态是暴徒,帮助耶和华维护残暴的统治。这两类人,全无人类的感情存在,他们之间并不存在合作的关系,因为耶和华不允许两类人之间存在任何合作关系,以免他们恢复神赋予他们的人性。耶和华所缔造的人类社会,所需的是等级制,而不是人类之间的自然流通。只有等级制才能维护全人类之间的仇恨,也只有人类彼此之间的仇恨会让他们失去全部的理性。压制住他们的理性,就永远压制住了他们的自由意志!


耶和华对人间之事,自古以来都是极为热心的,因为他的奴隶,他的财富,只在这人间留存。他在天堂上其实并不拥有一个奴隶,也不掌握一枚铜钱,在天堂也没有他的位置存在,神与神的使者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耶和华这个名字。所以,他永远只对人间的事感到热心;所以,他要建立伟大的“地上天国”了!
凡是与耶和华沾一点边的宗教,他们的政治理想都是要建立一个伟大的“地上天国”。这个伟大的“地上天国”其伟大性又体现在哪里呢?体现在有一个世界性的教会组织或是政党组织,这种变态的组织掌握了全人类的尊严权,对人群中的善与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它超越于社会、民族与国家之上,甚至是超越于自然规律之上,它是必超越这些客观事物之上而自封为圣的。假若它不能超越这些客观事物之上,反受制于客观规律,那它怎么可能对人间的善与恶有最终的解释权存在呢?


它之所以要掌握对人群善与恶的最终解释权,就是为了掌握全人类的尊严权。只有掌握全人类的尊严权,他才可能让人忘记人类之间原本的关系是合作性关系,而并不是等级制关系。只有人类忘记原本存在的合作关系,它才可以张开它的血盆大口吞噬人类的财富与生命。耶和华又怎么会不怕人类共建巴别塔的壮举,他内心是害怕极了,这是全人类合作精神的体现!所以他用自己的阴谋诡计变乱人类之间的语言,使得人类之间无法交流。人类之间无法交流,他们就会逐渐忘记他们之间原本存在的合作精神。他们彼此之间除了仇恨与斗争就不再剩下任何的人类感情了。这充分说明耶和华这位伪神只需要两类人存在:第一类人是奴隶,第二类人是暴徒。这两类人之间不存在人类天然就具备的合作精神,因为工具之间不需要有什么合作精神,它们都只是耶和华个人的工具而已。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7:50:00 +0800 CST  
秉持着以人为工具之精神,深受基督教文化熏染的西方人,在人类社会发明出了资本主义,居然还奉之为万世的真理;秉持着“自封为圣”的精神,还是这群深受基督教文化熏染的西方人,居然自认为自己可以掌握全人类的尊严权,可以对整个世界的全部人群的善与恶拥有最终的解释权了。他们从来不反过来看看自己,到底是谁把这群耶和华的信徒拉回到文明的世界来的,恰恰是中国人的宗教思想。中国人的宗教思想彻底否认了耶和华对人类善与恶的解释权,只不过是以“欧洲的良心”伏尔泰那响彻时代的声音传达出来而已。可是他们还是听不懂,既然听不懂,那就应该由中国人自己对他们发出震撼世界的声音,把这个世界真正的宗教思想向他们传达出来。因为他们是我们的兄弟,我们有义务去拯救他们的生命、他们的灵魂!我亦想隔着时空对我唯一敬仰的西方思想大师伏尔泰提一个小小的建议— —你是不能拜孔子的,孔子并不是神!你恰恰应该拜的是昊天上帝!只有它才是你唯一的天父!我很遗憾,就是这位我唯一敬仰的西方思想大师,也并不完全理解中国人的宗教思想。所以,中国人的宗教思想,只有中国人才有资格说出来,也必须说出来,因为这才是真正的福音!


真正的上帝,它是完全允许人类共同创建巴别塔的,哪怕塔尖捅破他安卧的天床,他也是完全乐意为人类效劳的。就算真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巴别塔通到了他老人家的家门口,当它老人家打开天门,我们见到了它的真容,它对我们的态度也是微微的一笑,轻声地说道:“孩子们,你们玩的不错,你们很有合作精神。这就是我赋予你们的人性!”上帝所说的这句话,就是子墨子说的非命观。

一切神权政治的目的,都是把神力转变为一种政治强权,用非法的政治强权对社会产生超经济的掠夺。所以,神权政治要达此目的,必然会在人群关系上大搞等级制,因为极少数的社会寄生虫需要最大多数的低等人口来供养。等级制因而就是维护神权政治的社会基础,它在法律中的第一要义,就是剥夺人类的尊严权,并且把对善恶的解释权牢牢地抓在自己的手里。那么,神权政治持“有命”的宗教观念,也就是必然之事了!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6 07:50:00 +0800 CST  
第三节,明鬼观:中国人的悔罪精神是怎样的?


当一个神棍妄言自己看到神迹而取信于众人的那刻起,教权垄断就开始了。西边的那部分人,在很长的一段时期内,都视教权垄断是天经地义的事。就是人类文明发展到今天,中东的沙漠居民,也视此种伤风败俗的教权垄断是天经地义的事。人类的文明还有比这更黑的黑暗面存在吗?


如果天对众人的态度是平等而又公正的话,那么神意又怎么会只对少数的所谓先知预示。如果天认为人类是愚蠢的话,不是更应该把真正的神意明示于众人之前吗。假如人群之间智力强弱不等,那么它也是必须首先明白地公示于众人之前,人类中的先知看到才能有这个基础去悟道。所以,道是无处不在的,若是道是一种属于少数先知的神迹,那么上天对人类的公正性又体现在何处呢?


道,它并不会以人类的语言创造出来,因为上天是不言的。上天唯一的语言就是什么也不说,就好像它从来就没有存在过那样。当摩西看见一团大火对他发出人类呐喊的时候,当上帝通过雷声以人类的语言对耶稣说话的时候,他其实就认错了神。因为真正的神是从不对世人说半句话的,却在创造人类的那天起,就把神的戒律植入了人类的体内,就如它在创造天地的那刻起把它的戒律植入了宇宙的体内一样。它的戒律,就是道。而它自身的不言,其实已经提示了人类,它的戒律并不在你们看的到的地方存在,却在你们看不到的地方存在。只有在你们看不到的地方,真正神的戒律才能存留。戒律这种无法形见的特点,是神对人的考验,也是神对人的一种人生教育,但是你能说神的戒律是属于哪个人的私有财产吗。神把戒律留给你们每个人,难道说你们自己无法参悟神的戒律,是神的责任,而不是你们私欲过盛的责任?


正是因为神的戒律虽然放在人所看不见的地方,但却总是放在每个人的人生当中,所以神的戒律对每个人都有绝对的公正性存在。戒律对人的绝对公正性直接反驳了古犹教宗教思想当中的两个谬论:第一个谬论是众人必须通过教会为中介才能与神沟通。神都把它的戒律明白地放在每个人的生活当中,为什么需要多出一个教会来歪曲神意呢?难道就因为神把它的戒律放在人所不见的地方,就能证明神对教会特别的恩宠吗?假如教会有能力把神真正的戒律用人类的语言复述出来,那么按照神的要求你们不是应该服务于社会,却为什么始终强调自己凌驾于社会之上呢?这明显与神的公正性相违背。第二个谬论是教会对信徒有惩罚权。假如教会对信徒真有惩罚权存在,试问到底惩罚权是归于上帝还是归于教会?如果惩罚权是归于教会,那神对教会的惩罚权又何以存在?教会违背神意,信徒们有没有权利自己起来惩罚教会?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7 03:19:00 +0800 CST  
古犹教的信徒们,基于他们自身宗教思想的第一点谬论,指责中国社会没有教会存在,所以中国人也没有信仰存在。对此谬论,我的反驳是中国社会当然有教会存在,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教会,我们每个人都是牧师,同时也是忏悔者。正是因为我们是真正秉持神意的民族,我们才采用了最为正确的组织办法来组织我们的教会— —我们的风俗就是我们的教义,我们的社会就是我们的教会;我们每个人都是牧师,同时也是忏悔者。也是这帮子可笑的古犹教的信徒们,基于他们自身宗教思想的第二点谬论,以我们没有宗教裁判所存在,以此断定我们没有信仰存在。对此谬论,我的反驳是,我实在看不出宗教裁判所同罪异罚的现象能够体现出基督徒自诩的什么仁爱精神出来。我们没有宗教裁判所,但是我们社会上每位信徒都是我们自身行为的法官。这些正直而严厉的法官,他们并不用烈火来炙烤我们的肉体,却用烈火来炙烤我们的精神。他们不消灭我们的肉体,审判的是我们的灵魂。审判我们的灵魂正是留给我们改悔的机会。而当你们在一言不和的情况下就烤死你们眼中的异教徒的时候,我不知道你们的宗教是否真的给你们社会上的人民留过丝毫的改悔机会?同时,谁又能严厉审判你们的渎神行为?窃取神的戒律的神棍们,必然在人世间大干伤风败俗的事情,同时也只把罪过强加给弱者,因此出现同罪异罚的现象。所以我在此严厉警告你们这些古犹教的信徒们,你们以个人私欲窃取神的戒律,你们必然对你们的同胞实行同罪异罚的行为— —同罪异罚的行为是神最不能容忍的恶行,是神必然会迅速惩罚的恶行!只有一帮子无耻恶贼才会冠冕堂皇地说自己秉持的是神的戒律又对自己同类实行同罪异罚的行为!真正的神的怒火烧毁的恰恰是你们那可耻的宗教裁判所。


如果你们不服气,那么就比较我们在两种不同的宗教思想影响下,是如何对待人类的恶行的吧。


我们的周宣王杀死无辜的杜伯,杜伯化为厉鬼把周宣王射死在王车上。周宣王,是天子,却被自己的臣子射死在王车上,这说明我们判断罪行并不是以身份地位来判断。我们判断一个人是否犯有罪行,只看他的行为的本身是否触犯了神的戒律。周宣王杀死无辜的杜伯,是大不义的行为,是极为触犯神的戒律的行为。所以加害者被受害者手刃是公平正义之举,充分地体现出神对于每个人的罪行都是一视同仁的态度。


再反过来看看你们的大卫王,你们的大卫王诱奸对自己忠心耿耿大将乌利亚的妻子拔示巴,最后却是拔示巴腹中的孩子背负大卫王的罪过。既然你们基督徒说孩子是上天送给父母最大的礼物,那腹中的孩子还没有来到人间,他为什么去背负不义之父的罪过!该死的难道不是大卫王吗,为什么不用一道惊雷劈死这个罪魁祸首!更可笑的是,大卫王在听到耶和华要把自己的罪过让自己未出生的孩子来背负的时候,数日之内祷告于神。而当无辜的孩子真的死去的那一天,这位以色列的雄主居然毫无愧色地大吃大嚼起来,其理由就是是耶和华要他死的。那么请问众位古犹教先知们一个最简单的问题,请问你们,人类为什么会有亲子情结?这个伟大的情结是谁给的,是不是神给人类的。既然如此,大卫王如此冷血的表现,只能说他内心没有亲子情结,有的是一个冷血奴隶的变态思维而已。而这样变态的思维,恰恰就是耶和华给他的。到底是他违背了上帝的真意,还是耶和华他自己违背了真正上帝的戒律!


还有你们的割礼,世人所见,我简直无法用我的笔端去形容你们伪神的残忍与丑陋。由你们这个宗教变体而来的伊斯兰教,他们居然要去切割女人的阴蒂。你们说切割掉女人的阴蒂,是为了阻止女人的淫乱。那么试问,既然如此,真正的上帝又为什么要赋予女人阴蒂而让女人产生快感,然后示意你们去残忍地切割她们的阴蒂,给可怜的阿拉伯妇女带去巨大的肉体痛苦与精神痛苦呢?难道真正的上帝他的精神世界跟你们一样的变态不成?请问,如果上帝讨厌女人淫荡,又为什么给女人一个淫荡之源— —她们的阴蒂!
对于阿拉伯人,我是深表同情的。他们的命不好,因其恶劣的气候,在他们所生活的区域吃猪肉很容易患上大麻风的。正是因为他们吃猪肉容易患上大麻风,所以他们的宗教告诫他们猪是一个不洁的生物。可问题是,为什么只在你们那里吃猪肉会得大麻风,而在世界其他地方吃猪肉却不会得大麻风。这到底是天对你们的惩罚还是天对你们恩赏?我看一定是你们把自己女人的阴蒂切除的太多了,所以真正的上帝不准你们吃猪肉,因为你们不配吃猪肉。上帝对你们严厉的惩罚你们居然当成是对你们的恩赏,然后以此为借口妄想去屠杀神所恩宠的民族?我看真正上帝对你们的讨伐只会更加的严厉,而且一定会非常非常地严厉!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7 03:20:00 +0800 CST  
为什么以色列人千年流浪,到处被别的民族屠杀?为什么大卫王的国祚三世而亡?为什么能去信伊斯兰教的民族都是贫弱的民族?更重要的是,为什么凡是与古犹教沾上一点边的组织,无论是教会也好,还是政党也好,他们的精神气质是如此的疯狂!很简单,这是上帝对他们最严厉的惩罚,因为他们一直都在亵渎神的戒律!上帝想要谁灭亡,必先使其疯狂,这可是一句西方谚语!而被他们鄙视的华夏民族,却牢牢地占据了东方大陆?这解释起来难道不简单吗,因为这个民族严格秉持了神的戒律,所以真正的上帝一直都垂青这个民族。只有这样的民族,才配拥有众多的子孙,才能成为大国!


不同民族命运之不同,就在于他们的宗教思想之不同;他们宗教思想不同的关键,就在于他们是否找对了神的戒律。我们华夏民族对神的戒律的理解根本不同于古犹教对神的戒律的理解,我们认为,真正的神的戒律应该是这样的。


首先,神的戒律就在每个人的生命中与他们的生活中存放,只是,真正的戒律其存放之处在人肉眼所不能见之处。它虽其是公正的,但却是无形的。正是因为神的戒律存在着无形性的特点,所以我们敬重圣人;也正是因为神的戒律虽然具备了无形性的特点,却在每个人的生活中都有存放,所以神的戒律对于每个人都是公平的— —它对众人的恩赐是公平的,它对众人的惩罚也是公平的,而且是一种绝对公平的状态。


其次,神的戒律虽然存在,但是神的戒律却不排斥人的自由意志。神在造人的那天,就在人的生命当中与人群关系当中,乃至人类社会发展运动当中,设置了自然法则与自然规律。你人类可以凭借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去自由地得福,也可以凭借着自己的自由意志去自由地得祸。选择,其实就是一种恩赐与惩罚,得到的同时也意味着失去。神允许人有充分的选择权,但人的选择本身就包含了神的奖惩机制。


再次,善恶的标准神早有预定,并且这种解释权根本不可能掌握在各种教会手中。真正的解释权其实恰恰在人群关系当中存放着。我们人类无论是从自身能力的有限性而言,还是从自身的感情需求而言,我们永远都是群居的动物。正是因为我们永远是群居性的动物,我们自身必须具备合作的精神,我们才能生存下去。我们只有生存下去,我们才有基础去谈发展。善恶的标准是从此处开端的,根本不可能是从《圣经》的伪论当中开端。
最后,虽然我们人类相对神而言是一种有强烈欲望的动物,但是我们必须控制住自己无限的欲望。因为从我们个体而论,不摄入食物会导致死亡,过量地摄入多余的食物同样会导致死亡。再从我们的整体而论,如果我们人人贪婪,我们就会丧失我们的合作精神,我们的社会就会走向自相残杀的悲惨境地。真到那个时候,根本不可能意味着我们能得到什么幸福,我们无论是个体还是整体,其实都走向了毁灭的边缘。所以,天对人自由的限定本身就是在人的生命与生活当中存放着。如果我们不被自己私欲迷住自己的双眼,我们是很容易看清楚神的戒律的。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7 03:20:00 +0800 CST  
神的戒律虽然从总体上而论,是在无形之处放着的。但是它也并不一定总是在无形之处放着,它其实也一直在人的感情深处放着,而人的感情是会表现出来的。真正作恶的人,他们内心始终处于愧疚与逃避状态,所以他们的眼神总是处于躲闪状态。而真正为善的人,他们的内心相反始终处于安然与坚定的状态,所以他们的眼神总是显的如此刚强。当后者眼神瞪着前者眼神的时候,总是如此刚强的,刚强之中还带着不屑的嘲讽。正如我看到古犹教徒的眼神,始终是刚强而又嘲讽的,因为真正的勇敢永远属于我,神也永远垂青于我。这就是为什么子墨子面对邪恶势力始终具备大无畏的气概所在。


这种大无畏的气概,这种全世界最美丽的眼神,当年在马丁-路德的眼睛里存在,化为的语言是— —”教皇与德皇不过就是蛇与鳗而已,他们联合起来坑害无辜的德意志民族!”这种全世界最美丽的眼神,当年在伏尔泰的眼睛里存在,化为的语言是— —“教皇与他的教会只不过是两足禽兽而已!”今天,这全世界最美丽的眼神依然在我眼中存在,化为的语言是— —“我们本不需要教会,但是假若魔鬼制造的伪教会一定要毁灭我们这个美丽的世界的话,那么我们社会所出现的教会也是秉持神意的。假如真正的神意让我讨罪于哈里发,我会豪不犹豫把新月的弯刀扎入他的心脏;假如真正的神意让我讨罪于教皇,我会毫不犹豫把十字架倒放过来扎进他的屁眼。而如果他们能够把自己的宗教变的稍微有点人性,我也秉持神意毫不吝啬地张开我友谊的双臂去拥抱他们。反正我很同情那群阿拉伯姑娘,我认为他们美丽的胴体是不应该遭受魔鬼们的刀斧之刑的,同时我也不认为魔鬼的石头真的应该把她们漂亮饱满的脑袋砸成人所不忍看的浆糊。所以,我深刻认为,应该把我们的福音传到中东乃至整个世界去!全世界的人民,其实应该接受的是我们的宗教思想!我们的宗教思想才真正属于全体人类!”


神给予人类一切所需这是人类博爱精神的起源!


神给予人类一切所需却不图人类对它的任何回报,这是人类自由精神的起源!


神的戒律只能以真正的神意解释,解释权并不在教会与政党手中,而在人类本身的生命与群体关系当中。所以,法律是对自然法则与自然规律的复述,而并不是一种人为创造。这是人类法制精神的起源!


到底是谁的宗教思想奠定了近代西方的文明,是华夏民族的宗教思想,还是以色列民族的宗教思想,还是那些无知无识一味盲从的日耳曼蛮子?虽然他们都是我的兄弟,但是他们的表现令我非常的失望,也令真正的上帝非常失望!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7 03:20:00 +0800 CST  
第四节,墨子眼中的鬼神它们是谁?


神在世人的印象里,是一种威严的存在;鬼在人的印象里,则是一种狰狞的存在。但是不管是威严还是狰狞,它们对于人类而言都是能决人生死的存在,它决定人间的福禄祸报。所以人类对于鬼神,都存在着一种惧怕的情绪。戒律与法律,就从人类的恐惧感中而产生。由此可见,墨子眼中的鬼神,绝非是我们世人眼中的鬼神。我们世人眼中的鬼神,是一种不可言说的超自然力量;而墨子眼中的鬼神,虽然以超自然的力量加以表现,但究其本质还是人的恶念对于正义的一种惧怕心理。


其实,墨子混淆了鬼神的界限,把两者统一起来混为一谈。鬼不可能是神,神也不可能是鬼。鬼是恶的,而神是善的。他眼里的鬼,其实也是神。在中国的神话与传说当中,冤死的鬼报完仇就会升到天庭上变为神,而不是他认为的那种冤鬼报完仇会归于阴曹地府。阴曹地府审判众鬼的司命者,它们的身份其实也是神,只是在地府里维护神的戒律的神而已。


神,其实是人类维护自身自然权利所形成的正义观念;鬼,其实是人类出于私欲所形成的邪恶观念。鬼与神同时都在人类的灵魂当中存在,使得人变为鬼神之外的一个中间体。这个中间体,是鬼神共存、鬼神斗争的产物,他可以是神,也可以是鬼。这就导致了人人都可以是自己灵魂的法官,人人也都可以是他人灵魂的法官。法官判案必须依据法律条文,真正的法律条文其法理依据又在哪里,就在神的戒律那里。


当初造物主创造人类之后,就与人类立约,其约简单而又明了,以三条之格放在众人的手里。


神说:“汝等聚拢过来,吾与尔等言其律法。汝等与汝等之后必尊吾律,方能为人。”


一曰:“吾之法藏于隐微之处,非大圣之人不能窥破吾律。故吾民必敬圣人,方能为吾民。然虽其大圣之人能窥测吾律,吾之律宗不由大圣之人之智而变,其律分属于万民之间。世间善恶,亦由吾而定,非由大圣之人而定。故大圣之人,复述吾之律法,弗能专吾之律法。吾律虽严,然其格也伸,吾与众人以自由也。格之上由也民人,格之下制乎民人,其福禄祸报,遂由尔等私意为选,吾不宰制众生。”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7 03:35:00 +0800 CST  
一曰:“其福由制而来,其祸由张而出。一人弗能为存,必集众人之力为存,故天下有义则生,无义则死。”


一曰:“若有大贼之徒背吾律法,制其伪法以专制吾民,吾民可共击贼。吾与汝等一物,曰侠。存汝体内,永为戒备。”
三条戒律,翻译成现代文就是:


第一条律法:我的律法虽然藏于隐微之处,但却是属于万民的共有财富,所以它是极为公正的。人类之中,虽其大圣之人可以窥破我律法的真义,但大圣之人也只是复述我的律法,而并不是创造我的律法。因为,真正的造物之人是我而不是他们。我给你们的律法虽然严厉,但我不会剥夺你们的自由,我只是规定了一个最基本的度数。度数之上你们追求你们的幸福会得福禄,度数之下你们扩张你们的幸福会得祸报。你们是福是祸,全由你们的意志决定,我对于你们是永远没有意志存在的。“


第一条律法阐述了法律公正性的内涵,这个内涵体现在二点上:第一点,善恶的解释权归神不归人,大圣之人是复述法律而不是创造法律。第二点,法律虽然严厉但不剥夺人的自由意志,法律只是划定一个基本的底线。若是人的行为在这个底线之上,那就顺从人的自由意志;若是人的行为堕落到这个底线之下,那就制裁人的自由意志。


第二条律法:对于每个人而言,你们不可以随意地扩张你们的欲望,你们必须是限制自己的欲望。你们为什么要限制自己的欲望?因为你们是群居性动物,你们的天性之中必有合作精神。如果你们忘记你们彼此之间的合作精神,随意扩张自己的欲望,你们必然死亡。你们只有有限制自己欲望的意识存在,时刻保护你们彼此之间的合作精神,你们才能继续生存于世。


第二条法律阐述了法律的目的性,它的目的就在于法律是为维护全体人民的自然权利而设的,而并非是为维护一个阶级的阶级利益而设的。谁破坏法律的目的性,谁就是法律的敌人。所以,法律从来是以人的权利来解释的,而不是以统治者的权力来解释的。


第三条律法:谨守我给你们制定的律法,不要被魔鬼欺惑了你们的心智。为了防止你们被魔鬼欺惑了心智而不能自拔的局面出现,我必在你们的灵魂中打上正义的烙印。有了这个烙印,无论魔鬼怎么对待你们,你们都会有愤怒的情绪,你们也迟早有一天会因为我的爱去反击魔鬼对我的律法的亵渎。


第三条律法阐述了法律的神圣性,这个神圣性体现在人类的正义感上。它的正义感表现在二点:第一点,个人有维护正义反击邪恶的义务存在。第二点,人民有反抗暴政的义务存在。听清楚,维护正义其实是人的义务,而不是人的权利。


神的三条律法已然推出了墨子所言的鬼神是谁了,它们就在人间留存,在你我的周围留存。它们,可以是精神,这个精神就是世间的正义;他们,也可以是人群,这个人群就是世间的义人。义人在国家伪法盛行之时,普通人求助无告之日,用暴力去反击邪恶,就变为了侠:用个人暴力反击邪恶势力的人是侠士,用集体暴力反击邪恶势力的人是侠王。这些人就是《墨经》所敬仰的鬼神。


我相信人世间有超自然的物体存在,但是从人类自身而言,人类是成鬼还是成神,才是真正意义所在。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7 03:36:00 +0800 CST  
【第二章:中国人的人道观】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8 14:23:00 +0800 CST  
第一节,兼爱观:合作精神是人道的起始


中国人的人道观,起始于他们的天道观;而他们的人道根本,就在于人与人之间的合作精神。为什么人与人必须合作,因为天对人的设定就是人是群居性动物,而并不是单居性动物。人为什么一定是群居性动物,这就无从解释了,因为本然状态对于人类而言是无法解释的,但是一切的解释其实都根源于最初的本然状态当中。我们又如何去解释我们的本能呢?为什么我们离开人群不久之后就会感觉痛苦,为什么我们脱离人群就无法生存,为什么我们一切的力量都根源于我们的组织、我们的社会;这三个问题,请问我们自己能解释吗,我们无从解释,只能说这就是天对我们天性的设定,所以本然问题是无法解释的。它无法被人类所解释,但它却是存在的,并且是一切他然问题的答案所在。


正是因为人类是群居性动物这一本然原因,推导出了人类之间必须要有合作精神这一他然原因,这一他然原因,就是子墨子说的“兼爱观”。兼爱观是真正的合作精神,有别于西方的合作精神,这却是绝大部分中国人都不懂的真智。要懂这一真智,就必须从“兼爱”这两字开始说起。


子墨子对“兼爱”观的总的定义是“兼相爱、交相利”:“兼”者,互也,互为相互的意思。也就是说,合作精神必须由两个人共同来实现,不能是单方面有合作精神而另一方缺失合作精神,这是合作精神的前提所在;“爱”者,仁也,仁为自然感情的意思。也就是说,合作精神当中必须首先具备的是人类之间的自然感情,而并不能把个人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合作精神的关键所在;“利”者,财也,财为财富的意思。也就是说,人类之间的交往必然脱离不了利益的因素,但是人类的交往虽其不能脱离利益因素,人类本身却可以以不同的心态来看待利益。如果人类的心态是把自然感情放在利益之前,那么人类的团结合作反而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相反,如果人类的心态是把利益放在自然感情之前,那么人类之间的合作只能是彼此取一时之所需,根本无法具备真正的合作精神。由此可见,中国人的合作精神与西方人的合作精神两者之间是有本质的区别的,这本质区别的开端就在于是否相信人的自然感情在合作精神当中起的是主导作用。


西方人的合作精神,他们是把利益放在自然感情之前的合作精神,认为人类之间的合作其内在动力在于利益的共同性,是利益主导了合作。两种不同的合作观念必然依循于两种不同的历史轨迹,而这两种不同的历史轨迹可能在远古时代就产生了分流:西方人眼瞳与发色皆为浅色,这是营养不良的表现,说明他们在冰川期很有可能长期处于食物极度的匮乏的恶劣环境之中。人在食物极度的匮乏的时候,会形成一种奇怪的心理:一方面他们彼此之间必须要互相争夺食物,另外一方面他们又不能脱离他们的天性而独自存活。久而久之,他们就认为人类之间虽其必须合作,但人类合作的内在动力在于自身利益的实现。而中国人眼瞳与发色皆为深色,表明他们在远古时期所生活的地域可能是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这就使得人与人之间的争斗性表现的不那么明显,相反在资源充足的地区,人与人之间团结合作、共同劳作反而能创造出更多的财富。这就使得中国人很自然地相信,人类之间的感情远比物质利益要重要的多。因为我们只需共同劳作就必能得到财富,但是假如我们在感情上互相厌恶的话,那么也就失去了彼此之间的合作精神。一旦我们失去彼此之间的合作精神,我们别说得到更多的财富,我们就是生存下去都非常的困难。这是导致中西方合作精神其内在认识之不同的第一点原因。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8 14:23:00 +0800 CST  
中西方合作精神其内在认识之不同的第二点原因在于西方人特别是日耳曼人把他们的风俗给割裂了开来,而中国人却把自己的风俗统一地保留在自己的社会当中:西方人的仁爱精神长时间内一直垄断于他们的教会之中,这样的精神并不拿到社会上去与普通民众共享(也不可能与人民共享)。因其仁爱精神无法被全社会所共享,他们的人民在合作的时候只能看到一种表面现象,那就是人类之间的合作根源于每天的金钱交易当中。他们的人民解释了他们彼此之间的合作精神,而他们的政府与教会却从与他们没有丝毫的合作精神存在。但中国的情况与他们却是相反的,中国的先哲们看的很清楚,若是想要人民有真正的合作精神存在,就必须把仁爱精神放到他们所生活的社会中去。所以,一个是文化垄断,一个是文化下移,这两种对待人民的不同态度导致中国人与西方人对合作精神的内在动力发生了不同的看法。中国人的合作精神是自然感情大于利益因素,西方人的合作精神是利益因素大于自然感情。为什么在中国人的人际交往当中,人情因素总是大于纯粹的利益交往,正是因为中国人对于合作精神所形成的内在动力的理解与西方人的理解并不一致。


这两种不同的合作观,肯定是中国人的合作观更为合理,但为什么现代的中国人却缺乏真正的合作精神呢?那是因为他们虽然表面上讲人情,内心信奉的却是西方那套利益交往的原则。他们之间的所谓的人情,无非是出于实现个人利益的表面伪装而已。他们每天所想的是如何实现自己的个人利益,而绝非会想去实现众人的共同利益,所以他们的思维方式永远是一种自我思维。然而,他们祖先的思维却不是自我思维,而是他我思维,因为人类之间自然感情是排斥自我思维的。他们人人都在嘴巴上批判中国社会是人情社会,内心信奉的是西方妥协精神,把妥协精神当成合作精神的本质。但是却从来没有思考过那么一个原本十分简单的问题,请问何谓妥协?妥协,是人在争斗的过程中发现发生争斗的人或是发生争斗的人群在力量上保持了均势,因而不得不采取一时的相存之道。从而可知,妥协精神的内在本质就是利益原则与力量原则,而绝非是感情原则。既然他们在自己的表面使用的是中国传统,在自己的内心信奉的是西方传统,试问他们又有什么资格来批判中国是一个人情国家?他们不就是一群以西方的合作精神破坏中国的合作精神的实践者吗,他们实践所得出的结果不正打了他们自己的脸吗?


看一个社会信奉的是哪一种合作精神,只需去看一个社会的婚俗就可以得知:中国的男女青年,他们在谈婚论嫁的时候,都会把物质利益放到自然感情之前,甚至是只余下物质利益。中国姑娘宁肯在宝马车内哭,也不愿意在自行车前笑的婚姻观念,本身就排斥了自然感情。中国男士,不需要长期的交往只通过相亲的方式就可以结婚的思维方式,也是排斥自然感情的表现。在他们看来,婚姻并不是爱情的结果,反倒是物质交流的结果。现代的中国人,每一言每一行都暴露出他们的人际交往是一种唯利是图的交往,他人对于他们而言只是满足自身私欲的工具,而根本不成其为一个人。他人的需求,他人的痛苦,全不在他们眼里放着。这种虚假的合作观念,对于他们个人而言到底有没有带给他们真正的幸福;对于他们整体而言,有没有让他们过上真正富足的生活,他们自己冷暖自知。虽然他们这种错误的合作观念是由恶劣的社会环境所导致的,但是反过来思考一下,中国恶劣的社会环境难道不是由他们所迷信的西方的那套虚假的合作观念所导致吗。他们为什么还有脸皮来批判真正的合作观念呢?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8 14:24:00 +0800 CST  
由此种错误的合作观念所构造的政治体制,必然带来当今中国恶劣的社会环境。中国的共和体制为什么总是以一党制的形态出在世人面前,其内在的原因就在于中国人错误地把西方人的合作观念移植到中国本身的政治制度当中。


中国的国情,是必不能脱离满清统治中国这断黑暗的历史来谈的。满情入关,意味着中国的主体民族丧失了政权。主体民族一旦丧失政权,异族王朝注定会剥夺主体民族的参政权,只允许让主体民族当中的汉奸享有极其有限的参政权。一旦一个民族的绝大部分人与政治产生分离关系,他们就逐渐地失去了政治能力。那么,当他们要夺回自己的政权的时候,他们就会发现自己民族中具备真正政治能力的人其数量极其的有限,数量的有限性使得革命党必须集中资源才有可能推翻满清王朝的统治,这就是中国为什么是一党专制的客观原因所在— —在他们开启近代政党政治的同时,他们也开启了一党专制的传统。


中国近代的精英们,都是一些迷信西方文化的盲从者。这些盲从者搞不懂人类之间真正的合作精神,只能去信奉西方人的合作精神,而且其迷信程度比西方人自己还要严重。他们认为合作的内在动力是利益原则与力量原则,那么请问不能给他们带来任何利益的人民,愚昧贫弱的人民,他们又怎么会去与之合作?他们的精神世界决定了他们只会与能在政治上给他们的政党提供政治支持,给他们的军队提供先进武器的西方列强合作— —人民对于他们而言,只是实现他们自身诸种利益的工具;西方对于他们而言,他们反倒成了实现西方政客们诸种利益的政治工具。一党专制的政府,它的卖国性也就是那么来的。


难道这就是中国人需要的合作精神吗,难道这就是中国社会所需要的合作精神吗。我想着绝非是我们需要的合作精神,因为这种虚假的合作精神只能给我们带来贫弱与暴政,我们是绝不需要的。我们所需要的合作精神,是存在着那么一个伟大的政府,这个政府深知真正的强国之道是爱自己的人民,所以必须在政治上与人民之间有最起码的合作精神存在。人民不懂政治,我们就要教会他们政治;人民没有政治实践的能力,我们就要给予他们参与政治的权利,他们只有在真实的政治实践当中才能锻炼出他们的政治能力;人民没有参与政治的热情,我们就必须告诉他们政治对于他们自身生活的重要性,以激发出他们参与政治的热情。我们只有不断地去训练他们,他们才能更好地管理自己的人生与事业,他们的精英才能更好地管理好国家。人民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人生与事业,精英有能力管理好自己的政权与国家,我们反倒是能把西方人当成我们的工具。这就是中国人的合作精神的威力所在。


把合作的内在动力搞成利益原则的西方式的合作精神,并没有真正的合作精神存在。他们把他人看成是工具,把自己看成是人,人是可以没有任何感情因素存在而去过度消耗工具的。这就决定了,这种合作精神所缔造的社会关系,往往是一种不稳定的社会,这种社会存在两种奇怪的现象:第一种奇怪现象是力量相等的人才有可能发生利益关系,形成比较牢固的利益共同体;力量不均的两者之间,并不能形成比较牢固的利益共同体。这是等级制所产生的根源。第二种奇怪现象是高等级的阶层会过度消耗低等级阶层的能量,但低等级的人他们的确是人而不是工具。这是阶级斗争所产生的根源。等级制与阶级斗争就是西方式合作观念必然带来的两大恶果。

同时,西方式的合作精神,它永远处于一种被动状态。它只有在需要的时候才会有合作意识产生,但是,在需要的时候才产生合作意识,这个需要往往已经意味着危机的浮现:一方面,长期缺乏合作意识使得人不能培养起真正的合作能力;另外一方面,危机给予人的时间又过于短促。这样必然会使得人在大危机面前显得束手无策。真正的合作意识,必须是一种主动状态,而主动状态只能在脱离利益之后才能形成。只有合作意识处于一种主动状态之后,真正的合作能力才能够培养起来。所以,能够培养人合作能力的,只能是中国式的合作意识。


中国式的合作精神,它认为人类之间其合作的内在动力在于人类之间的自然感情。你对他人有自然感情存在,他人对你而言就是人而不是工具,所以你没有这个权利去过度地消耗他人的能量,那么均衡思想就开始产生了。同时,既然都是人,社会资源与社会机会就必须对任何阶层的人全面放开,那么流通思想就开始产生了。以中国的均衡主义与流通主义,去对抗西方的等级主义与斗争主义,是没有不胜之理的。


所以,日后中国的政治制度,也必须以中国人的合作精神为宗旨去架构。因其我们对西方文化的迷信,我们已经祸害自己一百年了,我们不能继续祸害自己一千年。毕竟,中世纪的历史,是西方人的本性,而绝非中国人的本性。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8 14:24:00 +0800 CST  
第二节,非攻观:中国的仁道根源于何处


任何社会与政治现象,要找它的本原,就必须知道人类的原始性。人类的原始性绝不只属于原始人,它其实属于每个时代的人。只是文明人把原始性隐藏在了文明的外表下,就连他们自己也极有可能遗忘,而原始人则把这种原始性很直观地表现出来。


原始社会对于我们而言,是非常模糊的记忆。资料的缺乏与年代的久远使得我们对远古社会的历史停留在猜测阶段,虽然这种猜测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猜测,虽然这种猜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从尚处于原始社会的民族身上得到印证,但是猜测到底还是猜测。正是因为远古的历史只停留在猜测阶段,现代科学的循证主义排斥没有得到印证的假说,从而使得现代政治学自动地忽略了人的原始性。


但人的原始性恰恰就是政治的起始,忽略这个起始,人对政治的理解就会变的模糊不清。这犹如魔方一般,它的路径是模糊的,但是它的结果却是清晰的,这个结果本身就隐藏在现代人文明的外表下。探寻这种模糊,恰恰是得到清晰;害怕这种模糊,恰恰是不能得到政治思想中想要的清晰。这就是魔方,与现代人的常识恰好相反。现代人迷信他们的常识,自认为这是理性,却并不知道他们的理性只不过是一个伪证、一场文字游戏而已。


正是因为人的原始性不可能因其文明的发展而消失,我们完全可以从现代人人格矛盾中去找出人的原始性。原始社会,是一个资源极其匮乏的社会,资源匮乏的社会就是一个极端的社会。文明社会不是一个极端的社会,但是当社会资源匮乏的时候,它也就倒退回了原始社会——我们把这种倒退回原始社会而又有文明基因存在的社会称之为亚原始社会。


在亚原始社会当中,社会规则与文明社会的社会规则是相反的:文明社会当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日渐疏离,人与人之间的合作意识也随之减弱,所以人情关系比较的淡薄。但是,因为文明社会当中的资源相对于原始社会而言却是极为丰富的,客观上反倒冲淡了人对物质的欲望,这就使得文明社会当中的人群关系,它在利益面前并不会表现出一种赤裸裸的暴力;而在亚原始社会当中,因其资源的减少,人在一方面会减少自身所需去帮助他人,合作意识得到了一定程度地恢复。另一方面,人群关系在争夺利益的时候,又会表现出赤裸裸的暴力。这种极为相反的悖论它的确是存在的,并不是我思维混乱所说出的昏话,因为人本身面对资源匮乏的情况时他们的心情本身就是极为矛盾的。他们若是杀死所有的人,他们自身就不会独存;他们若是不去杀人,他们自身也不能生存。这种矛盾统一于共同的恐惧心理当中,使得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团结起众人,又使得他们在一定范围内去杀戮他人。


这一悖论是国家与战争的起源,亦是人类之间爱与恨的起源,这一悖论只有在社会物质充裕的时候才能达到暂时的统一— —那种合作意识不强但也不会去过度地争夺利益的社会。但是,这一文明社会似乎在真实当中并不存在,真实当中的文明社会是一种合作意识既不强,又过度竞争的社会。这又是怎么一回事,难道真是我的思维彻底混乱了吗。


我的思维并未混乱,相反非常的清晰。因为这一新的悖论并不是由文明本身造成的,而是由缔造文明的那些人的自身特质造成的。正是因为他们自身体内存在着他人并不存在的自身特质,他们创造文明的同时也扭曲了文明,因为他们的原始欲望原比他们眼里的野蛮人要强烈的多。他们是一群带着极端的野蛮性缔造起文明的人。在他们羡慕野蛮人的原始野蛮的时候,他们却忘记了他们是比他们眼中的野蛮人更为野蛮的一群人。正是这种野蛮的极端性,才给了它们最初的资本去缔造文明。文明恰恰是由这群最野蛮的人缔造出来的,而从不属于相对于他们而言稍加温和的野蛮人。

楼主 青蛙叫汉  发布于 2017-02-19 17:33:00 +0800 CST  

楼主:青蛙叫汉

字数:103187

发表时间:2017-02-16 14:5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10-25 19:48:4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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