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邪\/时尚圈文】他忽然不再在乎自己的肝了

中篇/BE/摄影师邪and模特花
大虐 略仿《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03 16:37:00 +0800 CST  
〔上〕

解雨臣常去联合广场的露天市场买有机蔬果,和时代广场不过咫尺之遥,距离他要拜访的人的住处也很近。他能找到这个地方全拜那些纽约名厨朋友的鼎力推荐,他也从他们手里学了不少门道,比如挑选蔬果和与摊主扯皮的诀窍之类的,在此之前,他还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快餐垃圾桶。医生曾观察着X光片和血样检测对他说:“你知道你的肝脏现在是什么状况吗?”

“什么?”

“上半边是酒精肝,下半边是脂肪肝。”

“太棒了,我上一次检查还一半乙肝一半甲肝呢。”

“吃一次泡面,肝脏要排毒三十二天。”

“你说的就好像吃别的东西不排毒似的。”

“肝脏的好坏能直接从脸上看出来的,你再这么下去,迟早有一天会浑身长满脓包,满脸屎色,打嗝像放屁一样臭。”

“……”解雨臣摸了摸自己的脸,“你在逼我把听诊器塞你嘴里。”

“A apple a day keeps me away.”医生龙飞凤舞地写了处方,然后递给他,“A hamburger a day makes you become a gay.”

解雨臣接过来,只在上面看到了苹果樱桃梨之类的蔬果及其功效,这是一张很长的单子。

常与Eli Kaimeh、David Bouley、Kurt Gutenbrunner、Anita Lo们走在一起,让他成为吃货和商贩中的焦点,即使今天厨艺大神们没陪他一起来,解雨臣也很受优待,耳朵不断受着来自世界各地的问候。“这是泰国乌汶的香米!高蛋白!”“这形状和蛆虫有区别吗?”“这是越南的大芒果!绝对新鲜!青里带黄!”“我爷爷得麻风病的时候,整个人都是这种颜色。”“这是加州的巴旦木!小伙子你这么瘦不打算增增肥吗!?”“有这个打算,来两颗吧。”“这可是刚从阿拉斯加捞出来的麻窝鲍呀!肥美多汁,你真打算光看看吗?”“和你老婆的鲍鱼挺像。”“我晓得你是中国人因为我也是中国人!这是中国人的泡椒鸡爪!你看都是中国人就照顾照顾我生意吧!有句中国的诗叫什么来着,执子之爪,与子……”“No,no,no,I'm Japanese.”“Japanese?U bitch!”“U son of bitch.”

解雨臣一路掠过无数店铺,手里还是半点东西也没,他就爱耍人玩,戏弄得对方费尽口舌好话说尽,再一棍子打死。然后他停在一家卖水果和乳酪的店面,唯一的店伙计正趴在柜台上睡觉。他敲了敲玻璃柜台,那亚裔小哥睡眼惺忪地抬起头来,低气压地逼视他。

两方对视半晌。

亚裔小哥冷冷道:“买什么?”

解雨臣道:“桃子。”

“……”

“……”

解雨臣等了半天也没等到他介绍水果的产地品种,他不介绍就没法展现毒舌功力了。于是他只好问:“哪儿的?”

“树上结的。”

“……”

“……”

“……”

“不买别烦我睡觉。”

“那来两斤。”

“自己拿。”小哥说完,倒头又睡,头磕在柜台上发出砰的一声。

还有这样做生意的,解雨臣暗想,林子大了什么鸟也有。他称了水果放了钱,退后几步,仰头看着店铺名。没有名字,只有一个拿着黑金刀穿着小鸡内裤的面瘫血尸在切水果。

他决定以后就来这里买东西。

解雨臣上了车,把水果甩向副驾,然后轿跑轻鸣一声启动起来,带他驶向一所位于第五大道的高级公寓。公寓周围花木葱茏,绿荫浓凉,白水磨石砌的矮墙一围,就将公寓与喧嚣的商业街隔开。闹中取静,价格不菲。

解雨臣乘电梯上到顶层,这一整层连着空中花园是一间房子。他按门铃半天不应,打电话也没人理,砸门数十余下,终于有人开了条门缝,干冰升华似的白色浓烟流溢出来。多诺凡大叫道:“我早听见门铃声了,刚才给你找面具,你没听见我叫你等会吗!”

“没有。”解雨臣说,“你找面具做什么,威尼斯狂欢节早过了。”

多诺凡从门缝里扔出一副电焊工面具和一双手套,还有一条塔夫绸围巾,“把你所有裸露的皮肤都遮起来,不然你会变成一块焦炭。”

解雨臣犹豫了一下,依言把自己裹成阿拉伯妇女,进了门就被地狱般的烟雾吞没,尽管戴着面具,但他仍被辛辣的可怕气味刺激得咳嗽不止。维多利亚式的落地窗全被厚重的天鹅绒窗帘紧掩住,巨大的茶几上摆满化学仪器和试剂,多诺凡正一边上蹿下跳地四处忙活,一边向他解释道:“这是挥发的四氯化铁,烟雾弹的主要成分,会在空气里生成盐酸小液滴和二氧化钛,前者的折光率很高,会灼伤眼睛和皮肤,另外液滴盐酸挥发速度是普通浓盐酸的两倍。护具是必要的,本着人道主义精神我才给你,你可别得意忘形。”

解雨臣捶着胸脯,好不容易忍住气管的奇痒,他着实为多诺凡的老板感到前途堪忧,“作为香水师却一天到晚一副恐怖分子自居的架势,你趁早别侮辱艺术了。”

“我会劝战略总监把新香水的客户定位在军火商和毒贩子身上的,还有摇滚歌星和科学怪咖,创业者应该也不错。”多诺凡看到解雨臣正端起厨房岛台上的一杯水,连忙提醒道,“喂!那里面是浓度90%的硫酸锂,强效镇定剂,喝一口至少五年扑克脸。你真的要喝吗?”

“……我楼上等你。”解雨臣果断放弃了继续留在这里的选择,趁着多诺凡不注意把硫酸锂全倒进水槽,省得祸害别人。

他走上楼,迫不及待地把一身行头扔到地上,深深呼吸着阳光的味道。过了一会多诺凡总算收拾好客厅,带着冰桶和两支用半梭杯盛放的百利甜酒走上来,脱下怪模怪样的工作服后此刻终于露出了真面目。他是个高挑漂亮的青年,唇上有淡淡的茸毛,熨帖的金棕发一丝不苟,样式像电影《华尔街》里那个年轻律师一样;上臂的肌肉轮廓略略显出来,这才流露出一丝不羁。

纽约暮春的阳光很毒,多诺凡看见解雨臣没撑太阳伞,只是懒洋洋地把自己摊在阳光下。多诺凡在他旁边坐下,把酒推给他,看着他慢吞吞地说:“很抱歉听到你情人的死讯,嗯,虽然这么说很混蛋,但恭喜你回到单身。你以后又能和我一起泡吧了吧?”

“也许没问题。”解雨臣说,“你得陪我去参加他的葬礼。”

“只要他的家人不反对我就去。我在你们刚在一起时就要求你把你们的故事告诉我,现在他都死了,你还不肯告诉我?”

他冷冷地看着多诺凡,“凭什么告诉你这神烦?”

“你不说我就不陪你去。”

“那随便。”他从椅子上跳起来,毫不犹豫地迈开步子就走。

“别激动,放轻松,放轻松!我只是好奇他怎么把你收服了而已,”多诺凡连忙把他扯回椅子上,斟酌着用词,“毕竟你以前是……那么……浪的一个人。”

他其实也不是真的要窥探隐私,只是那个叫吴邪的年轻人死了以后,解雨臣的情绪就一直喜怒无常,高兴时就大笑起舞,消极时也不掉泪,就喝醉了在街头寻衅斗殴,砸碎家里的一切易碎物。这些都是发泄,但不是合理的发泄,他的情绪压抑到危险的地步,多诺凡知道只有让解雨臣把对吴邪的情感宣泄出来才会让他好受些。尽管这是在揭伤疤,但也没有更好的办法。

果然解雨臣用极其冷漠的眼神把他剜了一遍后,还是坐下了。

“发誓你不告诉任何别的人。”

多诺凡举起双手,“我向上帝耶稣真主太阳神宙斯奥丁毗湿奴如来佛祖玉皇大帝伊邪那崎……发誓,如果我告诉别人,我的penis就变成三厘米。”

“你的penis多长关我什么事。”解雨臣咯吱咯吱地嚼碎一块冰,就着冰块喝了一大口百利甜酒,“我告诉你,这可不是什么王子和灰姑娘的故事。”

“那肯定是王子降服恶龙的故事。”

“可以这么说。”解雨臣的脑袋枕在硬邦邦的木头椅子上,他若有所思地低垂下眼帘,鼻梁如同雪峰,在玉色皮肤上投下半扇蝶翼般的阴影。日色沉浮在他黯得看不见一丝光亮的瞳孔里,那里面黎明稀薄,星火寥落。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03 16:37:00 +0800 CST  
〔中〕

“看到吴邪的文章是一次偶然,我应该感谢走进书报亭翻《纽约时报》的那天的我,那是个下雪的清晨,我无所事事地在时代广场乱逛。那时我正好遇到事业和思想的双重瓶颈,不知道当模特有什么前途,吃完青春饭还能做什么,况且这个圈子又是那么脏乱。有评论人撰文称我们是新'垮掉的一代',我们就带上美女和礼花手枪杀上门去,把他们折腾一顿。我吸毒,酗酒,跟脱星和摇滚歌手夜夜狂欢,疯了一样地工作,精神消沉,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因为谁都这样。所有人都是我的朋友,所有人又都全不是。我买了份杂志,坐在长椅上,不看社论——反正都是满篇大话和谩骂,也不看时尚评论——评论人都爱通过踩低模特来抬高自己,把杂志像洗牌一样翻过去,阻止我的是他的摄影作品。他那时在伊斯坦布尔,拍的照片有些是色彩缤纷的,比如圣索菲亚大教堂,蓝色清真寺,托普卡匹皇宫,斑斓的民居和舞者的裙裾,还有一些照片是黑白的,深冷的井口里仰头眺望的一只猫,衣衫褴褛的流浪汉跪在苍凉的祭坛前,褪色的壁画,地铁里昏昏欲睡的上班族,在铁笼里拼命想要挣脱的雏鹰。我看了一遍又一遍,十一张图片我看了一个小时,被那些线条和颜色深深震撼,这是一种只有在你穷尽气力地爆发过之后、颓然地沉默下来时才能体会的情感,用孤独到极点的视角观察人世,才能拍出这样的照片。”

“听起来很酷。”多诺凡评论道。

“我抓着杂志冲向书店,买下了三年里所有的《纽约时报》,售货员从仓库里提出一堆堆的杂志给我,我就坐在书堆上一本本地翻,没有吴邪的名字的杂志,我就毫不留情地扔进垃圾桶。等我把杂志全都搬上车后,我又买了他全部的书,其实也只有两本,里面是他的思想和跋山涉水的经历,那两本书已经被我翻得脱线了。在这一束光明射进之前,我似乎一直生活在地下室里,里面的装潢和陈设极尽繁华,但阴骘、潮湿、腐败、毒瘤孳生;我的一生,在他的名字出现后才开始计时。”

“吴邪主要在纽约时报和国家地理上投稿,我订了这两本杂志的全年,由于出差的时间总比在家的时间长,有时出差是月初,我每去一个地方就要瞧瞧那里的书报亭,他的一篇文章我要读很久;有时月初在家,我每早第一件事就是从床上跳起来,看看外面的信件箱,经常一天看七八次甚至十几次。有时候杂志比平时出刊晚了些日子,我失望得要命,情绪恶劣一整天。朋友们常取笑说'每月的月初是解雨臣的大姨夫期'。噢,抱歉,你应该不懂什么是大姨夫,就是men's period,一个中文热词。”

他流露出惊惧的表情,“中国男人也有月经吗?”

“当然不,这个词只是用来形容一个人周期性的消极的精神状况……Shit,和你解释不清,请你忽略这个细节。”

“不不,我听懂了。”

“真的?”

“是的,我听懂了。”

“好吧,那就好。不过你有没有搞懂这个词没什么要紧的。我接着说。总之,接下来的整整四年,我通过他的文章和照片和他一道去了很多地方,想像自己正追随在他身边。他在松恩峡湾的山顶,浑身浴着极光的灵魂,我在山脚烤着一条大马林鱼;他在犹他州的格兰峡谷,拄着登山杖行走过火红的鲍威尔湖,我推着抛锚的吉普在公路上艰难地走;他在梵蒂冈城国,他在圣彼得广场拍下教皇的册封仪式,我在钟楼上画下雪白的法衣、粉红的三角帽、璀璨的权杖;他在印度尼西亚的东爪哇岛,站在布莫罗山上拍下旋转的星空,我在另一座山头远远地眺望他。有时候我觉得他似乎并没在遥远的世界尽头,而是就在我身边。我在厨房调酒时,他在书房里敲着电脑;我在书房里看书时,他在卧室里午睡;我在卧室里午睡时,他在浴室里往浴缸里放水;我躺在浴缸里听歌的时候,他又在厨房里拌一盆沙拉。他不常抽烟,不常喝酒,私生活健康,简直是我的翻版;我努力向他靠近,但我不可能活得那么清心寡欲,而是我在一个无法挣动的泥潭里。我越厌恶自己的生活,就越狂热地贴近他。有人说这是爱,随便它是什么,随便他们说它是什么。第三年的时候我实在忍不住了,想和他见面但一直没有机会,只好写信给他,每周都写。四个月后他从俄罗斯回来,回给了我一封信,天知道我收到信的时候是什么心情,我几乎抓不住信封,得坐下来平复半天心情,才小心翼翼又迫不及待地打开它。我用中文写的信,又不确定他是否能看得懂,又用英文再写一遍。他的回信用的是中文,是非常秀逸的瘦金体;他告诉我他回家时被信箱吓了一跳,因为从没人给他手写那么多信。他与我讨论一些我在信里提到的观点和疑问,并感谢我的关心,还有一些他的旅程中遇到的事和人。我真恨不能他现在就在我面前,把他死死抱在怀里再也不松手。如果说之前的我还能抽身的话,那我现在肯定要死在名叫吴邪的水池里了。因为在此之前他在我的认知里只是一堆图片和文字,还有一个任我捏造的模糊的影子,但现在,他是实体,是可以触摸到的温度。我对他开始有欲羰望,我爱上他了。”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03 16:43:00 +0800 CST  
TBC.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03 16:43:00 +0800 CST  
〔中二〕

“后来我们改发E-Mail,因为我们都不断更换着落脚点。之后我们通信一直到我们见面,一年多,一百多封信,这几乎是支撑我保持理智的全部支柱。他每封信的落款都是'你的朋友吴邪',他当然不知道我多少次被这几个字狠狠刺伤。我不断地告诉自己忍耐忍耐再忍耐,不要贸然去打扰他的生活,要先与他建立感情,谁会无缘无故地爱上一个陌生人。但有时候想他想到无法忍受,我会去找从前的情人,我没有办法。如果我不转移一下注意力,我一定会被这种狂热的单相思烧成灰烬,从此对任何火星都置之不理。还有一次我被绝望折磨疯了,和狐朋狗友连续几个晚上寻欢作乐,想把自己溺死在人海里,然而狂欢到一半我却忽然精疲力竭,像是被人兜头泼了满身满脸的冷水。因为我看到他给我发的好几封未读信件,开头就是什么'这几天忽然没有你的消息,我很担心'、'如果有什么不顺心的事,务必告诉我,我一定会尽力帮你'之类的话。我真恨自己为什么忘记关掉手机,但我又真庆幸自己忘记关掉手机。他在困惑,他在担心我,他因为我杳无音信而焦急地揣测。我攥着手机,像个神经病似的笑个不停,我好像是太高兴了,又好像是太痛苦了,笑到最后,哽咽一下子冲上来扼住我的喉咙。我得强忍着才能不掉下泪来。”

多诺凡说:“你的朋友肯定以为你疯了。”

“那一阵我的确是疯了。不过那晚大家嗑药的嗑药,豪饮的豪饮,做爱的做爱,谁有空理我。只有坐在我腿上和我接吻的那个脱星注意到了,因为我一把把她扔到游泳池里去了。”

“如果我是个绅士,我现在就该一把把你扔到楼底下去。”

“重头戏来了。”解雨臣无视他继续道:“我和吴邪第一次见面是在The Met Gala上,在大都会博物馆,你一定知道这是时尚界的奥斯卡,获得它的邀请是对一个模特的最高赞许,走它的红毯可和其他地方不一样。那次我特别仔细地着装,出了一把风头。其实人人差不多都出了风头,因为出现在这里本身就很受瞩目。我看到的男男女女都神采飞扬,精神抖擞,格外优雅有礼,好像他们什么脏事都没干过一样。只有吴邪不一样。”

“我设想过无数次我们的初识,在惊天动地的时刻,在狂风暴雨的背景下,我们目光相接时一秒便是万年。但此刻他只是出现在璀璨夜色里,仰望着漫长的石阶,罡风浩浩穿过他的发,一下就准确又敏捷地抓住我的心脏。”

“他下了宾利车后表情有点冷淡,风尘仆仆又带点茫然,穿得很简单——我到现在也能记住——两扣式手工西服和一双Brooks Brother皮鞋,那年的主题是机械和现代,他为了贴合主题佩戴了几枚用手表机芯做的袖扣,不过也仅限于此,在饕餮盛宴似的气氛里方枘圆凿。我西装上衣的美人眼里别了朵郁金香,方便献殷勤,但他插了支万宝龙钢笔。他拍过一些很出色的时装照,也写过评论,可以看作时尚圈人士,不过他来参加的更多原因是因为切尔西硬拉着他来。他曾向我直言'看过真正的贫困和苦难之后,我很难再对纸醉金迷感兴趣'。”

“切尔西是挽着他的女伴,一位NYT的时尚评论人,她和吴邪关系很好,我就为这个勾引了她好久。我没看清他的时候,还觉得切尔西拉了个银行经理过来,还对着朋友取笑了一下。不过等我看清之后,我真想狠抽自己几个耳刮子。由于我一直盯着他看,他感受到我的目光也转过头来看我,我一时脑子发懵,血液一下子冲下来打乱所有的思考,条件反射地调出个笑来,他愣了愣,也只好回笑。于是我们两边默不作声地淫笑半晌,后来切尔西也对我淫笑一下拉着吴邪走了,我站在原地懊恼了好久,这么好的一个搭讪机会,我原本可以顺势上前和切尔西寒暄,然后自然而然地和他攀谈几句,而我竟然只是傻乎乎地对他笑!”

“走红毯时吴邪背影有点不自然,频频回头看我,不过转头速度太快,没弄明白他在想什么。就算他在和切尔西说'快看插花的那个傻逼,他裤子拉链开了',我也很受鼓励,面对镜头更加自信满满。我对自己的外形还是有几分把握的,我也擅长利用这个优势。进了博物馆以后,切尔西特意站到我身边,我的女伴挽着我的左臂,而切尔西挽着他的右臂,所以在切尔西的安排下,我就和他肩并肩站到一起听致辞了。”

“荣誉主席的致辞一完,我去取了两支粉红香槟,他看着我走过来时似乎整个人都处于一种纠结的状态,这种状态等到我在他面前站定时表现得更明显。我把酒递给他,他默不作声地抿了一口,他肯定不知道这是'The For Two',也肯定不知道它有什么寓意,不然不会喝得那么干脆。我告诉他我是解,给他写信的那个,他愣了愣,表情由短暂的意外变成轻松,然后说,他一点也没料到解是我,因为总是感觉我活得离他很远。我问为什么这么说,他露出挪揄的表情笑道,编辑部的时尚评论人都说如果你生活在上世纪,就是胶片杀手,而生活在现代,就是内存杀手。你没发现到你的时候闪光灯格外亮吗?”

“我说所以你走红毯的时候一直看我,就是因为我好看?他避而不答,抬头看看屋顶,低头看看鞋尖,又看看周围。我看着他局促的样子,真想一把把他扯进怀里,忍了半晌,还是忍不住靠近他,问他是不是真这样认为。靠近他的一瞬我感觉全身的毛孔似乎都张开了,急切地捕捉他的气息,他没有喷任何香水古龙水,只有淡淡的衣物柔顺剂和柠檬水的气味,却比什么都好闻。但他看着我靠近的时候,眉心一皱,条件反射地后退了一步。”

“哦,对了,我忘了,我们还不熟,我并不知道他的心意。纵使我爱他爱得深入骨髓,纵使我能轻易夺走世人眼球,但这并不是让他爱上我的条件。我的笑有点挂不住,之前的自信被挫伤大半,为了掩饰这种在他眼里十分怪异的失落感,我换了个话题和他聊天。整整一个晚上,让我无比激动期待的夜晚,就在不痛不痒的朋友间的谈天里流失了。我邀他一起吃夜宵,但他说要回家写新闻稿,抱歉地看着我,我摆摆手说没关系,目送着他的车离开我的视线。”

“后来的相处时间里我一直努力把持着自己别做出任何过激行为,但又忍不住小心地试探他,有时候我窃喜得嘴角咧到耳根,有时候我又失落得无以复加。他笑的时候我也忍不住开心,他落泪的时候我感觉心脏都被攥成一团废纸,这种心思是我从来没体会到的。曾与我在一起的那些人,有些比他聪明细心,有些比他美丽或英俊,有些比他富有,但他偏偏不可替代。我不知道我到底看上他哪里,但只要是属于他的东西我就全都喜欢。”

“他是自由职业者,因此他可以陪我去陌生的国家出差,我们一起去了许多城市,他不论在哪里也能找到挑动心弦的东西,在此之前我不知道这世上竟还有这么多快乐的事。我穿上奇装异服,在澳门的疯堂十号里与艺术家们装神弄鬼;他驾驶着一辆租来的道奇战斧,卷着夕阳和燥热的空气冲杀过迪拜的沙漠;我夹着冲浪板滑过堪培拉的黄金海滩,在被清澈巨浪吞没前拍一张满目碧亮的照片;他为避雪走进圣彼得堡的一家贫民酒馆,用吉他弹一支让衣衫褴褛的人们也狂舞的曲子;我乘电车穿过小樽的落樱和森绿,走近一座金粉褪色的朱红鸟居,给古老的武士们献一把关西钢刀;他领着加尔各答的流浪儿们,从浮着莲花的井里用线桶打一桶桶水,给他们清洗脏污的棕红的脸庞,梵音和明亮的阳光像风一样滤过身体。我们一起狂笑,一起痛哭,一起行路,一起灰头土脸地躲进一家旅馆,一起狼吞虎咽地填满空虚的胃。一起高兴,一起愤怒,一起悲伤,抢同一瓶酒,坚持要帮对方背行装,刮出身上最后一分钱买饮用水,抿一口润湿起皮的嘴唇,然后说着我不渴把水递给对方。一起骄傲,一起失落,一起漠不关心,一起搞孩子式的恶作剧,一起匍匐在神明和星河脚下,却不愿对任何人低下理应高昂的头。瘸脚和雪盲互相搀着在雪山里走,遇到凶险的情况时,冰镐死死扎进冻土里,不管不顾地要把失足的那个人拉上来。”

“我们越来越依赖对方,整天整天地呆在一起,但吴邪始终没有任何想要超越朋友关系的举措,反倒是我喜怒无常,霸道易妒,让他感觉不解和尴尬。后来我总算想开,心里只剩下一种悲哀的满足,就算永远这样也好,就算永远无法吻他,永远无法拥着他入眠,永远无法品尝他每一个属于我的时刻,也没关系,只要别离开我,他结婚生子,都无所谓。只要别离开我。”

“我原本都已经想开了,不在乎了,”他低声说道,深邃的瞳孔里闪动起一种夹杂着恼怒的火光,“但他偏偏来招惹我。让我连这一点卑微的满足也没法享受。”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07 13:06:00 +0800 CST  
“吴邪似乎是察觉了什么,一夜之间疏远了我。不再和我一起吃饭聊天,也不再一起出去旅行,开始时还接电话,尽管语气很冷淡而且暴躁,后来连电话也不肯接。我上门找他,请求他告诉我到底是什么让他生气,然后他就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租了房子,搬出了我知道的那个地方。和他在一个工作室的摄影师说他出差了,但他分明没有,因为他的盆栽没从阳台搬进屋里。他和我在同一个城市,我却见不到他,找不到他,抓不住他,这种日子我一天也受不了。于是我横下心,花了一大笔钱给他家隔壁的那户人家,让他们出去旅游,而我暂住在他们家,我等了两周,天天搬着椅子坐在门口。我一直都活得无法无天,唯我独尊,害怕的次数屈指可数,但这次我是真害怕了。我开始胡思乱想,不停地揣测,他是不是发现了我对他的想法,是不是开始厌恶我,还是说他听说了我那些糜烂混乱的过去。但他为什么不直接对我说?我宁愿他用最直白最恶毒的语言狠狠刺伤我,我甚至这么希望,这样我就可以克制住自己飞蛾扑火地冲向他的冲动,可他为什么不说!是因为他不相信我吗,他不相信我不会让他难过,不相信我不会骗他,不相信即使所有人的枪口都指向他,我也会毫不退缩地站在他身边!他不明白……我,我爱他啊。只要他说,我就会离他远远的,他为什么不信呢?”

“当他终于出现的时候,手插在Polo衫的衣兜里,站在我面前冷静地看着我。我们对视,彼此眼里是燃烧殆尽的灰烬,如雪一样沉沉地积在眼底。我问他为什么要这样,声音疲惫得吓人。他沉默了好久,久到我以为他不认识我了,然后说我们不能在一起厮混了。我无法控制自己笑起来,尽管我一点也不想笑,‘厮混?’‘没错,’他说,‘我们这样不正常,你知道吗,好多人都在议论我们。’‘所以你就一个理由也不给就把我踹了?’‘我那时脑子里很乱,毕竟我们是,’他顿了一下,磕磕巴巴地说,‘最好的朋友,对,我们不是最好的朋友吗。’”

“我敛起笑,紧攥成拳的手用力到颤抖,死死瞪着他。‘你再说一遍。’”

“他像是在催眠我也催眠自己一样,一字一顿地说,‘我们只是最好的朋友而已。’”

“那些孤寂的等待,无望的揣测,反复狂热的情绪,它们所积压下的东西像是找到了导火线,达到了极点的痛苦和绝望一下子爆发出来,我真想杀了他,让这张该死的嘴永远闭上。我大吼道,‘你是这样对最好的朋友的?!’”

“我曾学过欧式泰拳,去曼谷时总要去蓝毗尼拳击馆找人切磋一下,吴邪打不过我,我也舍不得打他,只是虚挥一拳而已,但他不知道我放水,立马给我来了一下狠的,我一时火起也顾不上那么多了。我们往死里打了一架,根本没什么技巧可言,把对方撞在墙上,摔在地上,拳头都带着风,两人都狼狈不堪,血气冲头。最后我扯住他的后领,单腿一扫顶弯他的膝窝,他膝盖一弯跪在地上,然后我反剪双手把他死死制在地上。”

“一时间空间里只剩下粗喘声,我大声问你还想打我?他用力挣动几下,低声咒骂出几个脏词,还是卸了劲,我也稍稍放轻了钳制他的力道。僵持了半晌,我以为他平静下来了,就松开手,没想到他蓦地转身,抓住我的领子把我撞到墙上,举起拳头。我没有表情地看着他,不躲不闪,也不闭眼,只是看着他,他瞳孔里的倒影全是我带着淤青的脸,目光漠然,苍白瘦削。他举着的拳头却迟迟不落下来,定定地看着我。又过了很久,他慢慢放下手,脸色灰败。”

“我一把把他推开,他一屁股坐到地上,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打开我租下的房子的门,从消毒柜里找了一块冰毛巾扔到他脸上。然后我又回到屋里,把所有自己的东西胡乱塞进旅行箱,拎着它走出来,不再看吴邪一眼,一瘸一拐地走进电梯。吴邪把毛巾按在脸上,一直仰头看着我,门慢慢合拢,他逐渐消失在我的视线里,电梯载着我远离他。其实只要他过来拥抱我,只要他向我道个歉,只要他肯挽留我哪怕只用一句话,我就会留下来的。但他没有,他什么也没做。我不记得我怎么回的家,反正到家之后我的车上有很多刮痕蹭痕,手机里还收到五六条超速罚单。我感觉累,已经疼痛得麻木了,像是倾尽全力地打了一场仗,最后却一败涂地,只能在布满荆棘的土地上遍体鳞伤地流浪。”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从未如此卖命地工作,奔波在一个又一个衣香鬓影的秀场,把数不清的或辛酸或苦涩或甜蜜或芳香的酒倒进喉咙。我开始喜欢挪威,在十八个小时的黑夜里昏昏噩噩,那里那么冷我却觉得暖。后来一夜间惊醒,仓皇地逃离它,去了拥有十八个小时的白昼的夏威夷,那里那么热我却觉得冷。但不管是严寒还是酷热,对我来说似乎都差不多。有些评论人开始称我为在T台上‘梦游的人’,我不在乎,我只是靠脸吃饭而已,只要不从T台上摔下来就没人能斥责我。不过就算他们斥责,也不会对我造成什么影响,我已经没感觉了。”

“后来在一次例行的狂欢宴上我遇到了一个非常年轻的模特,他看起来最多十八岁,站在游泳池边认认真真地挽衬衫袖子——他那件瘦身衫一看就是刚拆封的——先把硬袖头翻起来,然后一片片翻上去,我们躺在沙滩椅上看着他发笑。没有哪个专业的模特是这么挽袖子的,符合行业标准的方法是一次性拉高到需要的位置,对折再对折,最后把袖头翻出来,牛仔裤的裤管同样这么处理;这小子连科班出身也算不上,不知哪个促狭鬼拉他来充场子,而且他来参加天体派对还穿着西装?他们走过去调戏他,把他的衣服巧妙地褪下来,扔进飘满金粉和鲜花的游泳池里,聚在一起恶劣地哈哈大笑,他被弄得羞愤至极,不敢抬头看他们引以为傲的身材,脸红透了。只有我没动,一个人躺着喝酒,因此他不断把求助的目光投向我。”

“我等他被扒得差不多了才站起身,他们此时也失去了兴趣,四散去寻找别的乐子,只有他一个人无措地站着。他眉眼秀丽得像个女孩,骨架上覆着薄得恰到好处的肌肉,年轻的皮肤养得十分娇贵,这还是个孩子,却出现在这样不适合他出现的地方。也许是用金钱雇来的,也许是好奇,也许是被迫,也许是想要性和别的什么诱惑,或者是想来钓凯子。我一边恶毒而世俗地思忖着,一边对他说你不该来这里。那孩子抬起眼,以那种孩子特有的纯净眼神端详了我半晌,‘你也不该来这里。’”

“我愣了愣,他却说,‘你有喜欢的人,你的心思全在她身上,在人堆里也心不在焉,来这里什么也得不到。所以你不该来。’我听了这话,像被针扎了一下。”

“连一个孩子也能看透你?”

“没错,连一个不经世事的孩子也能看透我。我不该来这,但我还能去哪?我原以为吴邪会是我的天堂,但他一秒就把我打下地狱,我现在就在地狱里逡巡。他的话似乎刺痛了某个已经僵硬很久的部位,那个部位又该死地活过来了,伸出冰冷的手把我攥得窒息。支撑着我忍受骄傲的折磨接近他的,是胸腔里的一把火,这火如今熄灭了,熄灭之前还把我的灵魂都烧成尘土。我不该来这,难道要我回到他身边吗,我已经没有东西可以重新点燃那火了啊。我只是人,并不是永远不累、什么都能忍受的神。所以我没有理他的话,抛下他重新回到那一片尖叫笑闹里,似乎外部的嘈杂可以填满空荡的躯壳。”

“当有人说吴邪在外面时,我一时没反应过来,扔下一句让他等着。足足过了两个小时,舞曲换了一支又一支,狂舞的人群在总算停下来,因为音响里播放的不再是摇滚。这时演唱的摇滚乐队都喝得大醉,小提琴手演奏起《流浪者之歌》,他飓风般旋转的衣角仿佛是连绵的群山,所有人都忍不住停下脚步,所有人都听懂了光亮的乐符里吉普赛人的颠沛流离,所有人都模糊地感觉到了那种深藏的撕裂天地的暴怒和不甘。主唱趔趔趄趄地站稳,他流了满脸的泪,没有人觉得他狼狈,因为那是对于宇宙和万物的悲哀。他站在星尘搭建的舞台上宣布,每一次狂欢都是葬礼,我们要在这最后的庆典上,活得让死神也嫉妒。他就着破碎凄哀的弦音,不成调地吼出灵光乍现的歌词,每一句都那么刻骨,每一声都是泣血,鼓手撼动着定音鼓,末日般的狂热气氛像麦浪一样席卷了房间。”

“多场景灯光控制系统悉数关闭,只有泳池和金色的香槟幽幽泛光。我们爬上桌子,跳进水里,有人把低垂的巨大吊灯从天花板上扯了下来,大家一拥而上,Saint Luis水晶吊灯被拽成一堆玻璃弹珠,管它是什么英国皇室供货架上的御用品,谁在乎?去他妈的皇室,如今贫民也践踏得起皇室。我仿佛身处一条在狂浪里翻滚的船上,头晕目眩的感觉越来越严重,扶着墙都站不稳,流光撕裂,风声震颤。我忍不住冲进洗手间大吐起来。最后吐无可吐,苦涩的胆汁在喉头跃跃欲试。心跳得极快,几乎到了心悸的地步。似乎有把刀正刮着肠胃的内壁,逼我把所有内容物都呕出来。肉体的痛并不让我感觉难忍,心里的痛才让我恨不能一头撞死,就在我几近精神崩溃的时候,一个名字忽然钻进脑海里。”

“吴邪。”

“只是念着,那样干净的气息就扑面而来,成为这些年来我珍藏在心中唯一的一块阳光可以照到的地方。简单的两个音节出现在喉头,他的音容笑貌就似乎隐约可辨,我眨了眨眼,几滴水珠顺着盥洗盆流到出水口,这里在下着一场细雨,而水龙头还是紧闭的。念他的名字的过程,自然得像是老旧的墙壁上剥落斑驳的墙皮,用一朵花开的时间,一场轮回的时间。”

“吴邪。吴邪,吴邪……”

“我忽然记起来他似乎来找过我,但我把他抛在脑后三个小时。我胡乱穿了件衣服就跌跌撞撞地冲出去,也许他早离开了,他一定早离开,他没有理由不离开,但我就是不甘心。总是这样,他只是风轻云淡地站在那里,我就不顾一切地奔向他,我爱他早已超越了我还能放手的限度。”

“酒店外面是穿梭的车影和彩色的霓虹,我四处寻找他,失心疯似的跑来跑去,可哪里都没有他。这天地这么大,弄丢一个人远比找到他容易。”

“最后反而是他找到我了,他攥住我的手腕,触感冰凉,我倏地转过身来。”

“他的头发是湿润的。他从雨起等到雨停,淋着雨整整等了我三个小时。”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07 13:09:00 +0800 CST  
TBC.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07 13:09:00 +0800 CST  
〔中三〕

“他一定没见过现在这样的我,不然眼神不会这么震惊,我知道我现在的尊容:浑身烟味酒味,和侵略感浓重的鸦片香水味,利齿形的时装表,饰钉的吸烟裤,黑发凌乱,红宝石耳钉不时闪光。在此之前,我在他眼里一直都穿着冲锋衣,或者白色棉纺衬衫、软麂皮鞋和高田贤三设计的居家亚麻长裤,如今他见到了我到底是什么样,我刚才在做什么,于是慢慢地松开了手。我猛地反抓住他的手腕,力道大概很大,他似乎被我吓了一跳,任我抓着。酒精搅浑了脑袋,我现在什么也不想考虑,如果他想逃,我就抓住他,如果他想转身,我就把他扳回来,如果他恨我,我就在这里杀了他,再自杀。”

“我问他,你为什么不走。他避开我的注视嗫嚅着说,我想给你道歉。我又问他,道歉?道什么谦?他犹豫了一会,声音很低地说,对不起。那一段时间工作压力很大,心情很不好,对你莫名其妙发脾气,还打你……我……”

“我蓦地冷笑,嘴角牵起弧度的同时也扯痛了某根神经,‘工作压力大……所以招呼也不打就晾我两个月,意识到错了就对我使苦肉计,也不管我想不想见你。对吗?’他垂下头不敢看我冰冷的眼神,长睫毛低落地在风中抖动,‘我那一次下手挺重的,我还想……看看你过得怎么样。’‘你在关心我?’‘是。’太阳穴上有根发烫的筋在突突跳动,尖锐的疼顺着脊椎直扎进头里,我敛起笑,‘吴邪,你在关心我?’”

“他飞快地扫了我辨不出喜怒的表情一眼,抿起唇,没有回答。我攥起他的手,用力按在左胸上,隔着纤薄的布料他一定感觉到了我的心跳,和与冰凉的手形成巨大反差的火热体温。我定定地看着他,一刹那汹涌的情感已然翻出理智的铁轨。我对他说话,可我听不清自己在说什么,无数的梦一起在耳畔破碎。我记得说的是,‘吴邪,我爱你。’”

“他倏地抬起头,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只知道慌乱地看着我。我又重复了一遍,‘我爱你。我爱了你六年。我从一开始接近你就没安好心,你明白吗?’”

“我也不知道怎么想的,说完这些话之后我感到一阵畅快的轻松,尽管轻松感只停留了一瞬。我之前说过,我有很多场轰轰烈烈开始又中途夭折的爱情,结束的理由都是同一个:那就是他们想要禁锢我。我是不婚主义者,每一根绳子都会是杀死我的绞颈丝,不管它有多光鲜亮丽,自由是我的底线,是保证我始终理智冷静、洒脱乐观的基础,不管一个人有多才华横溢,美丽绝伦,只要他试图操纵我,把我绑在他身上,我就绝不留恋。鹰是不会甘心呆在牢笼里的。吴邪彻底践踏了我的准绳,有时候我痛恨自己这样没有原则,可又没别的办法。我自暴自弃地对他表白,希望藉由他的拒绝让我摆脱他,我真的受够了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

“吴邪还是怔忪在原地,我看着他一副手足无措的表情就来气,这个呆子,真是一点也没察觉我的心思。我伸手捏住他的肩往前一带,他没有防备,趔趄地跌进我怀里,他抬头刚想瞪我,我低头贴上他微冷干燥的唇。所有声音远去,所有画面定格。没有喧嚷,没有掠夺,没有假惺惺的甜蜜,感官全都在捕捉他身上木棉一样的气味。我都做到这一步了,他肯定不会以为我刚才是开玩笑,我紧张地闭上眼,等他愤怒地把我推开,再狠狠给我一下。天啊,这可能是我最后一次靠近他了。”

“可我等了半天也没动静。我困惑地睁开眼,正对上他漆黑的凝视着我的眼,那目光我读不懂,可又好像读懂了什么,我不由自主地松开手。他苍白的面颊浮起一层潮红,手搭在我的肩上,轻轻捏起垫肩上的一片布料,松开,又揪住,又松开。然后他张开双臂抱住我。”

“这回反倒是我傻了,语无伦次地说吴邪我没跟你开玩笑,你也不用这么安慰我。他打断我,‘别这么对自己。’手在我后背扣住,他轻声说,‘你发烧了。’‘只是着凉。’我习惯性地辩解,‘我不想回家,那里到处堆满你的书,我看见你的名字就难受。我真以为你不理我了,我以为……’我以为你讨厌我了。”

“明明是该开心的时刻,可是说着说着,情感和泪水就忽然一涌而至。”

之后就是沉默,解雨臣陷进回忆的幽域里,脸上没有能够揣测出他内心所想的表情。多诺凡等了一会,受不了好奇心的折磨,忍不住发问道:“然后你们就在一起了?旁边就是酒店,有没有……嗯哼……咳,行个方便?”

解雨臣回神道:“刚开始我不信,他怎么说我都觉得他在耍我,就像被突如其来的幸运击昏了头的人会怀疑是不是在做梦一样,他试图吻我,我就躲开,他想抱我,我就挣脱。我们两个像猫捉耗子似的团团转。最后他急了……直接抓向我裤裆。”

多诺凡兴奋地等着劲爆的后文。解雨臣瞟着他,慢慢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爱尔兰奶油在他唇边留下一圈白沫。吊足了多诺凡的胃口,他才说:“然后我们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对了,他很惊奇我的脱衣速度,我告诉他男模特们没事就在后台比赛脱衣和穿衣速度,职业爱好。他说不我不是奇怪你脱自己衣服的速度,我是奇怪你脱我衣服的速度,你们也比这个吗?一时间我差点脱口而出在你之前我脱过几十个人的衣服,能不熟能生巧吗;最后我机智地选择堵上他的嘴,顺便也堵上自己的,这是今晚我第好几次险些嘴漏了。”

“不,我不听这个,我要听细节。”

“也就那些东西。”

“我没和男人做过,我好奇。”

“自己去找MB,我帮你找也可以,你要梅毒,淋病,还是艾滋?”

“你知道的不少,是不是得过其中一种,还是全得过?”多诺凡回敬,“好吧,我自己去试。我就问一句,你是Top还是Bottom?”

“我也只说一句,”解雨臣凉凉地看着他,“第二天他下午才起床。”

“禽兽,果然是禽兽。”多诺凡赞叹道。

“不过我不介意给你描绘下那种感觉——只有与爱人亲热的时候才有的感觉——和他在一起时,我发现他的每一种瑕疵在我眼里都是优点,每一处优点又被加倍放大。我进入他的时候,真想把他整个揉进我的身体里,从此每一滴血液共流,每一下心跳共响,这里有一个吴邪,或者两个解雨臣。这是种净化的感觉,无与伦比的幸福。只要一想到现在这个扬着下巴艰难呼吸的人、手臂紧紧扣在我的背上的人是他,是吴邪,我就兴奋得不能自已。”

“无法想象。”多诺凡叹了口气,“真羡慕你能有这样的挚爱。我从没爱上过任何一个人。有时即使遇见能让我短暂疯狂的人,最后也会慢慢失去兴趣。”

“羡慕我?如果你体验到我的那些痛苦,大概你不会这么想。”解雨臣讥诮似地弯起嘴角,唇色是浅淡的瑰丽,然而目如寒芒,衬着璀璨美貌让人心惊。他的外貌大概可以比喻为新雪里的一道血痂。毒酒至烈,毒花至香,绝艳的孔雀却生长剧毒的胆。就像他这个人,孤寂,决绝,又放纵着。性情明明薄凉至极,却拥有足以焚烧一切的忠诚的狂热爱情。

“我们的确度过了一段美好的时光,此后此前我都没有像那时候一样幸福,这样的生活让我们不由得产生了一种希望,我们似乎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永恒也不再只是一个词而已。不过,你知道的,他这个人有一点和我很像,就是执着,我能因为自由就冷酷无情地甩掉很多人,我也能因为多看了一眼杂志就狂恋他六年,同样的他也是;他能毫不疲惫地走遍世界,不停地把热情和爱送给非洲的孩子们,他和我谈起那些孩子时总是特别难过。他不会因为任何事停下脚步,我也拦不住他。”

“我每次一听他说去尼日利亚或者什么乱七八糟的狗屎地方,我就直皱眉头,鬼知道那里的暴民会干些什么过激的事。原来他还不去那些危险的国家,后来越来越不要命。有一次他从秘鲁回来,两只胳膊都打了石膏,别人把他背上的楼。当晚我发了一通火,十分想揍他一顿让他长长记性,他特别谄媚地陪笑,指天发誓再不去送死,结果伤好了以后又立刻反悔。我挡着门不让他出去,他还瞪我,后来我反思了一下,看来我是对他太好了,惯出狗脾气来了。于是一连好几天不理。他自觉理亏,开始试图安抚我,但丝毫没有见效,于是在电话里和我长谈,把我原来不知晓的、知晓但无法体会的东西给我。他给我不曾给过任何人的过去。”

“他不知道怎样说服我,只知道把一切都说出来。他提到家乡,建立在软土上的洛杉矶,一个随时有可能因地震而倒塌的城市,他提到留学,颤巍巍地驾驭着波涛的日本,几粒随时有可能被掀翻的群岛。他提到父亲,参加了越战,带领着一支三百人的队伍冲锋,去时还是一个青年人,回来时就变成了国旗,而他那时不到五岁;他提到三叔,殉职在美墨边境,一生在缉毒和吸毒之间苦苦挣扎,熬干了最后一滴血;他提到祖父,能在金色大厅与激昂的乐符共舞,当他用挥舞指挥棒的手挥舞反战游行的旗帜时,两颗跳弹击碎了他的肋骨,骨刺扎穿了肺叶。他提到童年和青年,一个久久注视孤月的人的悲哀。这就是他的前半生,一无所有,籍籍无名。”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12 22:44:00 +0800 CST  
“没有人爱他,他也没爱过谁,情感上的空缺需要某种东西来弥补,让他始终觉得必须要爱些什么东西。他报考新闻专业,就是为了去那些人们需要爱的地方,他说总有人嘲笑他是圣母,但是人各有志,总得有人给他们关爱。也许也因为他不幸的童年——家里男人都死光了——所以他也有种自杀倾向,哪里危险就往哪里钻。这是他的理想,是事业,我怎么能阻拦他?所以我无言以对,尽管万般不情愿,但也无法再试图留住他。如果他出了事,这苦我也只好承受。可我心里又是那么难受,我除了让他好好保护自己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我生长在高楼林立的上海,出身于一个富裕但冷漠的家庭,父母各自在外寻欢作乐,打拼事业,他们只是Soul Mate,给予我的爱也十分有限。我也常感到孤独,吴邪的照片因此打动了我,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格外惶恐孤独,当他不在的时候,当他独身在动荡里游走的时候,我从梦中醒来,对着空荡的屋子不断地问自己,他还在我身边吗?可是总得不到回答。想伸手抓住什么,只有风和晨光穿过手指。直到有一天我在时装周秀场的休息室里百无聊赖的看新闻,‘东帝汶全民公投,78.5%的公民同意独立……亲印尼派与独立派发生流血冲突,联合国代表团已被迫撤出,约20万难民逃至西帝汶……’我正忖度东帝汶那小岛国居然还有二十万难民可逃,忽然反应过来,该死,吴邪不是就去报道东帝汶独立么!”

“我刷地站起身冲进更衣室,椅子栽倒在地上,等我两分钟出来后大家都惊疑地看着我,我打电话给一个朋友让他赶紧过来替我,我现在有急事。设计师这时候进来了,笑眯眯地问我有什么急事,我口不择言地说我男朋友生了,就冲了出去。”

“我要去找他,我就和着了魔一样脑子里只剩这个念头。不记得是以什么心情去找他的,总之我在飞机上度过了坐立不安的几个小时,一下飞机就被铺天盖地的热浪席卷,棕榈树的叶子绿得发亮,晃得人满眼是光斑。这时我才反应过来自己的鲁莽,语言不通,没换货币,除了那则新闻,对局势一无所知。最后只好求助Google,走到哪翻译到哪,先换了钱,又找到NYT驻印尼的站点,打听到吴邪的位置,然后买了车票,直奔帝力。这个世界上最穷的国家,到处都充斥着燥热和苦闷。长途汽车上的检票员是个黝黑胖矮的女人,总是怒气冲冲,穿着用五颜六色的布头缝成的裙子,我登车时用很不善的眼神打量我,说了一句葡萄牙语。我坐在车后面对着手机小声地语音输入这句话,发现是一句脏话。我默默记下,以备不时之需。”

“下了车,我给他打电话,这里的通讯不大好,他在一片信号干扰声里大喊大叫,骂了我一顿,我听清了也装没听清。最后他只好放弃让我回去的想法,叹了口气,让我呆在原地别动,他过来找我。在等他的过程中,我百无聊赖地点了根烟四处环顾,周围只有破败的木制或砖砌商店,门窗钉死,有些漆色鲜艳,有些反复更改过颜色,以至于看不出原色。汽车亭歪歪斜斜,路面凹凸不平,别说柏油,连碎石子也没有,光秃秃的香蕉树蔫立着。我开始时是站着的,周围连个鬼影也没有,干脆抛开形象坐在路牙子上。吴邪风尘仆仆地来了只后,没认出这个发丝被汗粘连在鼻梁上、像个柴油发电机一样吐着烟圈的人是我,要不是他认出了我的衣服,还真不敢与我搭话。其实他也没好到哪去,脖子周围的T恤衫汗湿了一圈,太阳镜上一层尘土。我俩见面时,望着对方的尊容,一时都说不出话来,都在想,他怎么把自己弄成了这幅样子,我不在的时候,他是不是吃苦了?这时一阵海风吹过,两个人姿势不动,都蒙了一层土色。于是这脉脉无语的一幕就变得十分傻逼了。”

“局势似乎从我来了以后就开始变坏,帝力主要的大街上的商店一间接一间地关闭,等到最大的一家商城也贴上封条时,亲尼派控制了城里所有的工厂和关隘。独立派向联合国求助,澳大利亚答应派出军队,但迟迟没有动静;他们只好鸡飞狗跳地四处打砸抢烧,囤积物资,用沙袋围据尚在他们控制下的几个街区,两方之间的阴云酝酿得越来越重。与此同时,我们下榻的旅馆早就关闭了制冷系统,每间客房里只有两盆冰块,每天都阳光毒辣,暑气薰蒸,就算一动不动地躺在吊床上也热得发晕。为了防止脱水,我们每天喝下大量的水,这些水很快变成汗从毛孔里蒸腾出来,把我们滋润得无以复加。饭菜渐渐变差,后来干脆全成了罐头,旅馆里滞留的旅客忍不住自己出去打野食,看看哪些商店还没搬空,就扔块石头砸开橱窗。我每天和吴邪在外面走两步,观察观察局势,拍几张照片,就算做功课了,这地方通讯不好,通信公司搬出去大半,唯一的娱乐就只有游泳。我在东帝汶呆了一个月,像呆了一年。不过和他在一起,感觉还不错。”

“有一次正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我和吴邪正漂在透蓝的海水里昏昏欲睡,天边却逐渐现出了一片灰黄,像蜂拥而至的饥蝗。两周的曝晒后,台风和暴雨忽然就来了,以摧枯拉朽之势席卷了这个曲折的港口,把船只和木屋掀起来,重重砸向地面。天上兜头泼下来无数白亮的水柱,狂风卷着雨水旋转出蛟龙的形状……灭世的洪水般滂沱狂暴。我和吴邪狂奔回旅馆,路上有一个女人正奋力推着装满椰子和木瓜的板车,一阵疾风卷过,仿佛有人用力掀了一下板车一样,木瓜和椰子化作一片雨摔落一地,顺着地势骨碌碌滚下来,橙黄夹杂乳白的汁液稀释到脚下。我冲上去拦住要摔下斜坡的木板车,吴邪捡了满怀木瓜椰子也冲上来。我们三人顶风推车,好不容易到了她的家里,我们在玄关门口拧了拧衣服,就准备走。她原本想要邀我们留下来喝杯热茶,但她家实在逼仄窘迫,还有几个瘦骨嶙峋的孩子。见我们坚持要走,她进屋里拿出一条很大的雨披——在这个天气下雨披确实比雨伞好用——一定要让我们带上,还塞给我们一堆瓜果,说反正摔烂了也卖不出去。我们推辞不过雨披,但只拿了两个木瓜就冲进雨帘。我们披着一条雨披,在回旅馆的途中头挨着头吃掉了木瓜,雨水也没冲刷掉指间浓香清甜的果味。它很好吃,不该卖不出去。”

“雨一连下了四天三夜,把能泡烂的东西都泡烂了。老天爷在前几天发泄够了淫威,第四个晚上就只剩了一片渺渺烟雨,迷蒙雾气。亲尼派和独立派都受够了天天坐在火炉旁、从背上揪下水蛭、只吃着干酪片度日的日子,两方在下午四点左右于帝力港交战。开始双方还很克制,扔几个夹带哑弹的手雷,多数时间在拿着大喇叭喊话。独立派有外援,武器较为先进,他们往亲尼派藏身的小巷里扔了两枚催泪瓦斯,顿时犹如魔鬼放了个响屁,密不透风的小巷里充斥着哭天喊娘和咒骂的声音,像沸腾的煮皂锅。亲尼派被这东西弄得狂躁无比,排出机枪阵还击,一场克制的冲突很快升级为疯狂的血战。”

“同时因为大雾弥漫,两派人都分不大清敌我,一言不合就流弹招呼,弹药用尽,就拔出刀来一场白刃战。开始时有个传令兵走街串巷,四处吆喝平民不要出门,但他目标明显,很快被干掉了。我和吴邪出来观察战况时,被这帮疯子吓了一跳,想回旅馆却迷了路,满眼都是漫漶白气,房屋阴沉,树木高耸,阴影遑遑。正在一条小巷里摸索时,有个端着条土枪的民兵喝住了我们,吴邪连忙出示记者证,民兵对我们吼了几句,却端着枪冲上来,吴邪立刻转身拉着我跑。我大声问他,‘那黑鬼说什么?’‘他说的是方言,我不知道怎么翻译!’‘你家没有会中文的吗!’‘都会!看你听不听得懂了!’他一边跑一边想,然后气喘吁吁地说,‘杀你小伢儿的瘟猪!’”

“我哈哈大笑,忽然一溜子弹打到我脚后,我才勉强收了笑,‘操笑出腹肌了!’‘你原来没有?’‘原来那是一整块肚腩。’‘哟,把招子亮出来,给我看看你那腹肌。’‘咱们是在逃命啊,你能专业点吗?’”

“我们一路穿越出小巷,周围是一条康庄大道,视野开阔,十分不适合逃命。我们两个分头向两边跑,那民兵站在路口左右顾视,犹豫了一下,然后扛着枪往吴邪那边去了。我跑了一会发现没人跟上来,站在原地骂了一句,然后掉头往回跑。吴邪告诉我逃命的时候要跑S形,不然对方一枪就把你干掉了。等我好不容易追上他的时候,他正往枪管上卡瞄准镜,我捡了块很大的石头砸过去。练拳的人手都很稳,也很狠,这一下正中他后脑,他一下歪倒在地。我冲过去,发现他在地上一下一下地抽搐,口吐白沫,后脑鲜血淋漓,有根白色的筋在突突跳动。我夺过他的枪,把弹匣倒出来远远扔开,然后抹了一把一脸的雨水和汗,正准备离开的时候,他忽然弹起来。我看到一个血葫芦般的脑袋,和杀红了的眼,利刃尖啸,锋芒激荡,一把虎牙形的刀狠狠扎向我的后腰。”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12 22:47:00 +0800 CST  
TBC.下一更绝壁完结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12 22:47:00 +0800 CST  
其实这是我心目中的花爷@醉梦L林木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17 20:36:00 +0800 CST  
〔下〕

“一时间我脑子里闪过无数念头,每一条都清清楚楚,每一条又都走马观花一样的模糊。我忽然想起自己坚持要到这里来的原因:如果我不能拦住他奔向枪林弹雨,我就和他站在一起。在千钧一发的时刻,其实也没有那么多浪漫的想法,那时候我只知道我不想死,我不能死。”

“我还要和他一起,看遍这世上的美景和温情。”

“民兵没多少格斗技巧,但是是不要命的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打法,招招要置我于死地。但我也完全不是什么善类。年少气盛的时候我最常去的地方,除了学校就是拳击馆。开始时去的是正规的道馆和会所,后来就被黑市拳击吸引。地下道馆里来自五湖四海的赌客在拳击手身上一掷千金,拳手会为了高额赌金流尽汗和血,有特殊嗜好的金主、占据一方的黑道、令人眼花缭乱的美女骗子们云集在一方镭射灯光照亮的拳击台下,阴影世界的盛宴,血脉贲张的疯狂在那里达到极点。我在那里唯一的收获,就是给自己养了一头不知什么时候会挣脱出来的野兽。血性既起,对付民兵就不再顾及那么多,胜负立下。他的大腿严重骨折,我膝盖顶在没有护骨的小腹上,死死掐住他的喉咙,毫无感情地看着他的面皮从泛红到紫胀,他的手胡乱挥舞着,不断把短刀刺向我的后背。最后他渐渐脱力,刀柄从手里滑落,眼里的光芒开始舒展成朦胧的晕色,瞳孔像一汪流渗的水。这时我松开他,他立刻像虾米一样蜷缩起来,捂着喉咙濒死一样地喘息。我一脚踹晕他,捡起弹匣和枪。”

“因为高度紧张而忽略的后背的疼痛重新出现,我趔趄了一下,连忙把步枪拄在地上稳住自己。我不知道他捅了我几刀,感觉后腰上的肉好像都被剜下来了,还有丝丝凉意,身体内部撕心裂肺的痛苦告诉我,内脏应该也受了不小的伤害。”

“我试图走,没走几步就因巨痛不得不停下,此时浓雾尽散,骄阳炙烤着头顶,闷热潮湿,眼前的一切,天上地下都白花花地刺眼。血顺着脚步印了一路,大量失血让我的脑袋越来越混沌。我不知走了多久,忽然看到吴邪似乎正奔向这边,也可能不是他,我眼里只有一个模糊的发亮的影子。衣服已经被冷汗和血浸透了,濡湿地贴在战栗的皮肤上,我会死吗?我好像要死了,真疼啊。有人能来拉我一把吗?空气这么热却没有一丝温度温暖我。那影子越跑越近,似乎是他,似乎不是他,但影子没有用枪口对我,也没有亮出刀子,那我猜一定是他了。我想笑,也有点想哭,我这算不算为他而死?我昏昏沉沉地想,单手驻着枪,用最后一丝意识向他挥了挥手,眼前猝然一黑,就倒了下去。昏迷之前我还在想,操,我可别摔进旁边那坨狗屎里啊。”

“之后的事我是听吴邪说的。他找到我时,我腰部以下全是血,后腰更是血肉糢糊,他先把我背回旅馆,做了止血处理,然后一路辗转求助,这一路是真的惊险。帝力根本没有像样的医院,整个努沙登加拉也没几家好医院。吴邪不肯说详情,但我知道把我从帝力送到广州的医院里得有多不容易,护理我的护士说,我来的时候身上都开始发臭了,脏器破碎,还有四十二度的高烧,再迟一步脑细胞就会受损。我昏迷了很多天,醒来时感觉十分不好,上下眼皮干涩沉重,我费力地撑开一点粘连的眼帘,喉咙要冒烟,后背更是火烧火燎地疼。但我看到吴邪正趴在我枕边睡觉,头发抓乱,睫毛下投下长长的阴影,眼圈乌青得像被揍了,在梦里眉心也拧着。我像大虫子一样艰难地挪过去,挪一下再挪一下,靠得足够近后,伸长脖子把起皮的唇贴在他额头上。过一会他醒了,我却又昏过去了。”

“又过了一周左右我才彻底醒过来,我趴在床上,被后腰上的疼扯醒,忍了好一会儿才睁眼。吴邪正盘腿坐在我对面的床位上,拿着速写本涂涂画画,身上也缠着几处绷带。他抬眼时正好对上我的目光,差点吓得摔下床去,‘你能出点动静吗?吓死我了和诈尸似的。’我做了个口型,实在说不出话来,‘给我拿水。’他哦了一声,翻身下床穿鞋,还不忘把速写本倒扣在床上,过了一会他拿过来一杯水,还有一支吸管,我一口气吸完一大杯水,感觉声带又是自己的了,眼皮干涩得发疼,我使劲眨了好几下眼。但四肢还动不了,我动了动手指,它似乎抬起了一点,于是又闭上眼缓了一会,无力的四肢好不容易能受控制了。这时吴邪用玻璃杯沿小心地碰了碰我的嘴唇,我才睁眼,和他愣愣地对视了一会,扯动嘴角说了一句话,声音真是挺难听的,‘你画的什么?’”

“‘风景。’”

“我有气无力地伸手,‘给我看看。’他表情很精彩地变了几次颜色,言左右而顾其他:‘我…我画得很烂。’‘我什么时候嫌弃过你?’‘真的特别烂,烂得自成一派,医生都说你看了会影响伤口愈合的。’‘你给医生看不给我看?你们很熟啊。’‘不,我不是……’他开始越描越黑,我看着他的样子,嘴角忍不住扬起一点促狭的弧度,现在面部肌肉僵硬,做不出更丰富的表情,‘你不是画了我的裸体吧?’”

“他霎时间没了言语,我大乐,脸埋在枕头里不住地笑,‘我猜你把我画成一个Bottom,对不对?前一阵你做梦都想在上,其实这种事没什么的,我是不想被人压,但你如果想要,我也不会不给你嘛。你看,我现在躺这里毫无反抗能力,这么好的机会……’笑得动作太大,扯到伤口,我哎哟了一声。‘小同志,自恋起来还没完了。’他横我一眼,站在原地想了一会,然后咬了咬牙,毅然转身拿起速写本,拍在我脸上,‘淫荡的人觉得谁都淫荡,谁要在这上你。医生把你的伤口缝得难看死了,你现在就一人体蜈蚣,我硬不起来。’我把速写本从脸上揭下来,在枕头上艰难地挪动了一下,翻开第一页,又往后翻了几页,最后翻到底。前两三页的确是风景,从第四张就开始画人,都是同一个人,头发散乱在枕上,眼帘低垂,浓密的睫毛像一支饱满发亮的翎羽,静静依偎在削挺的鼻骨旁,沉沉投下一扇阴翳;有时黑白的笔触上会抹一道霞光紫,或者夕阳红,树荫指缝里漏下的金斑,画中人侧脸的轮廓让人怦然心动。我看到最后,笑得眼睛都没了。吴邪这时正假装看窗外的风景,几艘洁白的游艇翩翩掠过珠江水面,但我看到他的耳根一片通红。”

“住院期间我无聊地等待伤愈,五湖四海的朋友们路过广州时总会顺便看看我,给我捎点东西,吴邪每次听着我在电话里颐指气使他们带点什么什么,他们也大手大脚地一股脑全塞给我的时候,总忍不住教训我不节俭。名模们衣橱里的时装没有下五位数的,一双鞋、一个包就是普通家庭一年的所有开销,一场派对动辄烧去十几万,甚至几十万都很正常;但是出席一次商业活动就是十万几十万进账,T台上衣着光鲜地转两圈,名利双收自不用说,还有一些拿不上台面但大家都心知肚明的灰色收入,比如陪睡,比如受邀参加富豪们举办的五光十色的派对,一夜就是天文数字,我自小不曾缺钱花,倒不干那些勾当,只是有太多人为了钱而出卖自己。这些事我不想告诉吴邪,就几句话糊弄过去,吴邪当然知道名利场里有太多不能见光的事,也不追问,只是皱着眉。我看着他,心慢慢地沉下去。”

“拆线那天我终于从镜子里看到了后腰上的伤,一片虬结狰狞,像揉成一团糟的毛线团,弄成这个程度祛疤手术也做不了。吴邪一直在刻意回避有关伤疤的话题,我知道他心里不好受,也为我担心,但我自己也找不到词安慰他,一个靠脸吃饭的模特,身上却多出来一大团丑陋的疤,对事业怎么可能没影响。等到伤彻底愈合后,我事先没告诉他,通过朋友找到了一个卓有才华的纹身师,给了她一张照片让她给我纹身,遮住那一大片疤,其实作为一个男人,我不介意留着它,还能没事就和人炫耀一下‘你看这是我舍身救美的奖章’,不过既然吴邪看着闹心,那就去了吧。我趴在床上,衣服卷到胸前露出后腰,纹身师坐在一边研究了一会,决定不用机器,自己取了一副针。疤痕实在太乱,若想完全遮住,必须精细地构图。那时候内脏的伤还没完全愈合,轻轻按一下伤疤处我都要疼得恨不能杀人,她给我端了一个大果盘,还打开家庭影院,叫我忍着点。她刺了三个小时,我浑身的衣服都汗湿了,咬肌酸痛到无法放松,牙龈咬得出血,果盘半点没动。但她把他在夕阳里的一个剪影纹得很美,这就够了。”

“晚上与他做橐爱后,缠绵的身体里有种懒洋洋的温存。我对他说,你看,我把你留在身上了,如果我们要分开,那只能去割肉。他原本半睁的眼一下瞪大了,直起身来差点撞到我鼻子,‘给我看看。’我探身去床头柜拿镜子,他却一把推倒我,像只没窝的耗子似的四处找。我指了指后腰,‘在那块疤上呢。’看到那个纹身后,他僵了半晌,伸手轻轻碰了碰,又顺着纹路摸了摸,掌心的温度由温转烫。我正奇怪他怎么看的时间这么久,却听到他吸鼻子的声音,我猛地翻过身来,他正用手背抵着眼眶,低着头,只能看见一个发红的鼻尖。他深深地吸气,呼吸声全都化为哽咽。原本我遮住伤疤是为了让他别烦心,可结果却适得其反了……他哭了。”

“我慌乱地想抱住他,手臂刚碰到他的肩膀,他突然把我紧紧抱住,头埋在我的肩窝里,无法抑制地恸哭起来,哭得浑身颤抖。他胡乱抹着眼泪,不断重复着‘对不起’,冰凉的泪水顺着肩背滑下去,烫开了一条通路,发疼的情感涌满全身,似乎每个细胞都变成了熟透的果实,轻轻一捏,混着鲜血的汁液就酸涩地流了出来。为什么要道歉?是我主动冲上去送死,如果我不打倒那个民兵,他就会杀了你啊,我怎么能让那种事发生?没有你的下半生,对我来说,只能是余生。你忘了吗,我们一直是一起的,我们一起去过那么多地方,我们已经在一起七年了。对我来说是七年,但对你来说只是三年,因为前四年我们不曾见面,我靠着你的语句里的养分而活,在那时候我就无比清晰地意识到,关于你的一切像是树的根须一样深深扎进我的生命里,脉络在血管里纵横,如果要我将你拔去,就像根离了土,最终只能枯死。”

“接下来他消停了好一段时间,但他终要上路,就像一艘张满了帆的船不会在港口停泊太久,一只长出崭新的羽翼的鹰不会在山洞里盘旋太久一样。东帝汶一行让我彻底意识到吴邪正执着于多么凶险的事,我坚持要跟着他,而他说什么也不同意,免不了又大吵一架,他急了,口不择言地说我去了只会给他添乱,我说,能当肉盾也行。然后就是好几个小时的拉锯战,他那套关于理想的演说与真正的危险相比,根本动摇不了我,他完全可以去和平区,没有必要去那些不知什么时候就爆发战乱的国家。吵了一个晚上,仍没有结果。第二天早上他趁我还在睡的时候,留了个字条就走了,气得我头疼了一早上,怒瞪着屋顶的吊灯,把火气发泄在餐具和杯盘上。”

“这一次他要去的地方是塞尔维亚,老天,巴尔干半岛自东欧剧变后就一直没消停,民族冲突、宗教矛盾和历史遗留问题一直是该地的流血焦点。吴邪抵达贝尔格莱德的第一个星期,科索沃战争就爆发了,并迅速波及到塞尔维亚和克罗地亚,暴力事件屡见不鲜。我心急如焚,可又半点办法都没有,贝尔格莱德市区内已发生了多起针对外国人的爆炸袭击案,意在警告联合国不要插手,NYT站点频繁更换落脚点,而且前南斯拉夫联邦地区几乎全境封锁,我是不可能像上次那样去找他的。开始我们每天仍有通话,到第三个星期,通讯忽然单方面在他那里断了,接下来失去联系的三四天是我人生中最难熬的日子。我不断拨打他的手机,向切尔西索要该站点其他记者的联系方式,但他们并没有用美国手机卡,美国境内的通信服务在科索沃战争爆发第一天就撤掉了所有该地区的业务,他们临时换成了俄罗斯手机卡,我发了几封邮件过去,坐立不安地等着回信。三四天之后,回信来了,吴邪也出现在家门口。我把他拉进屋里,上上下下仔细地检查了一番,发现没有严重的伤,只有手上草草地缠着几圈绷带,里面是结着血痂的yao于是长出了一口气,这时才发现他的神情不同寻常。他黑白分明的眼里布满血丝,一眨不眨地凝视着我,那眼神……怎么说呢,好像那不是他的眼睛,而是脸上烧出的两个大洞。我被他看得愣住了。‘解雨臣?’‘……我在。’‘我杀了人,’他说,语气飘忽得像梦呓,仿佛吹一口气就能散了,‘一个女孩子,我杀了她。’”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21 18:00:00 +0800 CST  
“他说完这句话,两眼一翻就晕死过去。我这才发现他脸色苍白,满脑门的虚汗,伸手试他额头的温度,烫得吓人。”

“他这一病,就是半个月。他身上并无感染的痕迹,医生最后诊断为焦虑症引起的长期高热,输液也没用。开始时他醒都醒不过来,烧得说胡话,深陷在自己脑海里的可怕记忆所组成的噩梦里,但是无论如何都叫不醒他,有时候我看着他独自蜷缩成一团,泪水打湿了枕头,哭个不停,我把他抱在怀里,拼命对他说话,可他没有知觉,他看不见我,他听不见我在求他醒过来。他迅速消瘦下去,眼窝深陷,皮肤苍白,眉宇间紧皱得有了痕迹。后来他的高烧终于退下去了,但他迟迟不肯醒,执意要把自己溺死在意识的海洋里。有时候他会短暂地睁开眼,在我惊喜地叫来医生时,他却又昏睡过去,扔下我一个人伤心至极地站在那里。”

“医生建议我把他带回家里,也许熟悉的环境的声音能让他更快地醒过来,他说吴邪开始时发烧是因为急性贫血症,现在他昏迷不醒,可能是一种被中国人称作‘梦魇’的病,是他自己不想醒来,现代医学对此毫无办法。于是我把他带回家里,给他念他写的书,打开音响放他喜欢的音乐,认真地给他刮去胡子、洗澡,晚上抱着他睡觉。他像个大娃娃一样任我摆弄,乖顺而沉默。我对他说你睁一下眼好不好,就看我一眼,我就不吵你睡觉。我说你就算要睡死,也不要这样无声无息地死,临死前不和我说一句话,也不看我一眼。我说吴邪你醒醒,你不要一个人做噩梦,我说吴邪你回来。我吻他的眼皮,吻了好久,他的睫毛上挂着一点水珠。他安静地听我絮絮叨叨,眉眼倦怠。某一天夜里他忽然醒了,是彻底清醒了,他伸手摸摸变长了的头发,在我怀里稍微挣动了一下,我当时已经习惯了抱着个不动的东西睡觉,因此他一动我就醒了,不可置信地盯着他看。他转过头来看了我一会,然后翻过身来面对着我,回抱住我。”

“可我不敢再睡了,他已经睡了那么久,万一这次又一闭眼睡过去了怎么办?于是我跳起来把灯全都打开,然后把他搂在怀里不想撒手,但我又害怕他睡过去,就不停地和他说话。我问他说自己杀了人是怎么回事,他就告诉我一个故事。因为市区内暴力活动猖獗,几幢高级办公楼被炸毁,吴邪改为寄住到一户当地人家里,吴邪每天付给她们一笔食宿费。那是一个简单幸福的家庭,虽然只有母亲和女儿,家里的男人被永远埋在了乌克兰的一处暗无天日的矿井里。母亲做得一手漂亮的针线活,女儿钟情于绘画,脑海里充满了黎明和渥丹的姿态,笔锋稚嫩但美好,吴邪教了她不少摄影里光影处理、构图等方面的知识,这对绘画也很有用,他喜欢小女孩天真无邪的模样,喜欢她偷偷把面包屑撒给被枪声追赶得惊慌失措的鸽群,喜欢给她讲世界各地的见闻,明镜般的眼神里倒映出单纯的向往。他真心把她当成自己的妹妹,毕竟他已没有半个近亲。有一天他去街亭的商店买牛奶,听到她呼唤他的名字,开始时她的嗓音一如往常轻快,后来渐渐带出了惊惶的意味,她的声音变得尖细并且逐渐变大,然后就是重叠纷乱的脚步声,喘息和男人低沉的嗓音。女孩子惊恐地向陌生人辩解,但从她啜泣声越来越明显的话语中听出来,那些人根本不听她的话,偶尔还爆发出一阵不怀好意的笑,接着就是衣料摩擦的声音,和女孩恐惧悲愤的一声嘶叫。吴邪僵立在原地不敢动,当他们想猥亵她时,他忍不住想冲过去,并且也即将要这么做,但是一个声音把他牢牢钉在了原地:枪托砸上后脑的声音。他太熟悉这种声响了,在洪都拉斯,在东帝汶,在委内瑞拉,摩洛哥,几内亚,他无数次听到枪攻击人体时发出的无数种声音。就算对方是一群人,手里还有凶器,他也愿手无寸铁地冲过去保护她;但对方有枪,这是无法逆转的优势,无法反抗的暴力,扣一下扳机就能轻易让你失去所有机会。他太清楚了。于是他所做的——即使心里洪水般的情感能让他即刻疯掉——也只是背靠着小巷的砖墙,慢慢滑坐下来失声痛哭。他这么做,并非为了苟且偷生,他从踏上这条道路的第一时间内就知晓并接受了自己的结局,也许殉职,也许侥幸活下去,也许伤残重病,但他此刻没有由着情感和正义感去救人,只是因为脑海中突然出现了一副血淋淋的画面:我昏死在地上,伤可见骨,口鼻间只剩奄奄一息。”

“他爱我,并不逊于我爱他。他只要想到自己这条命是由我拼上了自己的命夺回来的,他就无论如何也不能让自己这么死去,死在孤独的旅途上、陌生的异国里。这身体里已有我为救他而流的血,为救他而牺牲的前途命运,他不敢辜负,更不愿辜负,因为他茕茕独立了这么多年,忽然得到了从没得到过的一切,他不愿放弃啊,他想活着,活着回家,活着爱!野蛮的人们虐待她,殴打她,用武器撕裂她,他死死咬着手背,不让自己发出半点惊动这群禽兽的声音,泪水淋湿了伤口,那里面的盐分让他痛不欲生。他哭得浑身颤抖,明知道哭没用,可他无法用别的方式表达自己的痛。只是痛,用遍千言万语,也只有这一个词能形容那一刻的感受,痛到神智不清。”

“最后一切声音平息,他找到了女孩子,抱着她想狂奔向最近的医院,可她在被他抱起的时候就断了最后一丝微弱的气息;她死前伤痕累累,满身血污,没有一件完整的衣服,没有一块完整的皮肤,眼里只有空洞的夜色,油彩的缤纷再不能点亮她瞳孔。她死后,吴邪患了抑郁症和创伤后心理压力障碍症,还有一点臆症,这使他不得不离开一线新闻采集地,NYT允许他带薪休养,把他送回了家。我见到他时,他正沉浸在异常痛苦的精神煎熬里,他认为是自己杀了她,所有致她死地的暴行皆由他发起。”

“吴邪说完这一切后,神色非常平静,脸上找不出多余的表情。接下来一个半月,我一直试图缓和他的病情,与他遍访山川湖海,一切都遂他心意,去了许多有趣的地方,变着法儿逗他笑,努力让他早日高兴起来。但怎么做都没用,他终日沉默,神情倦怠,气色恹恹,整个人好像笼着一层迷雾,有时候他甚至一整天不说话,我就在床上逼出他几滴泪来,他仰着头,喉头压出几声急促的喘息,我搂着他重复着我爱你,他这时才肯哑着嗓子和我说说话,然而激情过后一切如旧,我只能束手无策地看着他塌陷的两颊。我说,你不能再瘦下去了。他说,嗯。我说,你会得厌食症,最后会死。他说,嗯。我说,你听听我的话。他说,嗯。我想说你不要这样,你别为她难过了,她已经死了,但我没死,我天天躲在厕所里抽烟,我不想落泪,可是我太难过了;我不想说这种话,可是我太难过了。然而我望着他憔悴的脸,喉咙像被鲠住,半句自私的话也说不出来。他的理想那么无私,可他却为了自私玷污了这理想,这条人命一旦在他身上烙下疤痕,除非让他将这三十多年来根深蒂固的一切连根拔去,否则他不能活过来,他已随她而死。”

“我请了好多他的朋友和他谈心开导他,那么多人里只有切尔西成功了,她要求在厨房谈,然后他们两个闭门谈了三个小时,半句话也不泄漏给我,倒是我的酒柜横遭洗劫。切尔西夹着法国利多的郁金香杯风风火火地冲出来时,杯里面半滴霞多丽白葡萄酒也不剩了,她挑剔地说我的生活品味在下降,‘郁金香杯必须要盛香槟这样能看到泡沫往上升;白葡萄酒杯要小,才能留住酒香;红葡萄酒杯要大,口感才能柔顺,而你柜子里恨不能只有SKYY和Absolute伏特加之类的东西,杯子除了利多就是扎啤杯,你男朋友更年期,你也跟着老年痴呆吗?’我懒得听她讽刺,频频回头看正在小口喝酒的吴邪,意在让切尔西识相点赶紧走。她走了之后,吴邪避而不谈她究竟说了什么,但看出来他精神好了很多。第二天他让我和他一起出去跑步,本来我以为就是遛弯,却发现他在小腿上绑了计算里程的定位器,戴了个测血压和心跳的LG手环,还有一整套Cotton Carrie,上面挂着相机水壶三脚架,看他全副武装我也忍不住认真了。于是我们哼哧哼哧地跑了大半条哈德逊河,又原路跑了回去。如此几天,虽然累得浑身臭汗,但吴邪笑得多了不少,有一次我甚至看见他在目不转睛地看《黑鹰坠落》。好吧,我倚靠在栏杆上看着吴邪,他在低头看血压数,夕阳溶金,风掀起他的衣领,觉得也算值。”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21 18:02:00 +0800 CST  
TBC.我发现又要一更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21 18:05:00 +0800 CST  
最后一段被度娘吞了 最虐的一段


“很快我就知道切尔西用了什么办法让他重新振作起来了,她瞒着我,帮他申请了战地记者的资格。这职位空缺不少,报酬丰厚,就是没人想做,也没人能做,得需要优秀的体能、丰富的军事知识和敏锐的头脑。这一年是二零零一年,与阿富汗作战的计划已在五角大楼里完善得差不多了,吴邪必须在短时间里把自己训练到至少能通过体能考核,他的忠贞审查也是过关的。等我接到正式通知时,吴邪已经通过了所有程序,即将作为美军随军记者开赴前线。两个月,他整整瞒了我两个月,而我还以为他回心转意,暗暗勾画着未来平静生活的蓝图,着实愚蠢透顶。此时所有争吵都是徒劳,所有挽留都是白费力气,我甚至不知道该作什么反应。理想,是的,理想,都是该死的理想!我原以为东帝汶足够凶险,让我差点丢了命,后来又有贝尔格莱德,让吴邪患上了严重的精神病,现在又是阿富汗,他是不明白吗,还是就是义无反顾,那是真正的战场!谁保护他,那些素未谋面的冷血的大兵?空中倾泻着枪林弹雨,每一步下都是地雷和沼泽,吐着胆汁也不敢松懈脚步,你得架着摄像机躲在粪坑里,五颜六色的肠子甩到你的脸上,水蛭从阴沟里爬上你的背,不能出半点声音,否则就是四面八方的呼啸的子弹,将你打成一个漏风的皮囊。他为什么肯去那样的地方,而不愿好好与我呆在家里,他不是爱我吗,他不是甘愿为了我在生死关头连理想也抛弃吗?”

“有那么一刻我甚至在恳求他,我恳求他为我想想,如果他死了我该怎么办,即使是在最愤怒最不甘的时候我也没有说过这样的话,我绝不愿让他为难,可我实在绝望。我把自己押在天平上,另一头是他毕生的信念、悲苦的童年、一条条惨绝的人命,只要他肯犹豫一瞬,我想我都该满足。但这不够,我要他好好活着,因为不管是多深的悲痛都可以被时间抚平,多深的遗憾最后也会成为一声叹息,唯有死,这是绝不可能挽回的东西,毁灭了就是毁灭了,这世上再没有他这个人,他存在过的一切痕迹也终将被岁月抹去,我不想只在遥远的模糊的记忆里想念他。我要他在。他变成什么样子,我都有信心挽回他,只要他在。倘使他死了,我就永远无法紧抱他,无法看着他笑,非得把满腔的滚烫的血都呕出来,才能穷尽这近十年的狂热和炽痛。”

“吴邪站在原地,怔怔地看着我说不出话,我知道他一定也伤心极了。我们之间沉默得愈久,我的心就愈冷,这个时候天平倾斜向哪方已经是呼之欲出的了,他不说话,兴许只是给我留个面子。于是我坐回沙发上,闭上眼不再看他,从未感觉到如此疲惫,头顶的空气好像都是没搅匀的混凝土,朝我铺天盖地地压下来。吴邪又站了一会,终于挪动脚步,慢慢走向书房,嗒嗒嗒嗒,拿了他的手提箱和雨伞,慢慢下楼,嗒嗒,嗒嗒,嗒,走到门边,嗒,嗒,门锁轻响,咔哒一声闭合。这时候什么声音也没有了,他的鞋底在地面轻轻擦过的声音,我自己的呼吸和心跳声,钟表的针有节奏地摆过的声音,全都没有了。我在沙发上坐到浑身僵直,才站起身来,每块骨头差不多都响了一遍。我想,他这次是彻底走了,我还能等到他回来吗?我想问,但万物吝啬给我一点回答的声音,好像吴邪走后万物就都死了。只有碎琼乱玉飞溅的声音,风和雨在窗外痛哭叹息。”

“大概是最后一点不甘,最后一点委屈,驱使着我用最后一点力气走到门边,想看看他的脚印,外面只有石板路和落叶,雨刷刷地淌过,自然不会留下脚印,那我就闻闻刚刚吹在他身上的风,如果风也随着他远去,那就让我往那里站一站,作个迟到的送别姿态。我打开门,吴邪正站在门口,浑身湿透,他似乎没听到开门的声音,只是用手背不停地擦拭双眼。”

“这个我爱的人,我愿为之而死的人,因为我的绝情,独自淋着雨落泪。这时他似乎感觉到我了,转过头来看向我,眼眶红透,睫毛被风雨打乱。就是这么一眼,一下击中了胸腔里的某个地方,让我所有的防线崩塌。我第一次认识他时,也是因为多看了一眼。我第一次对他说爱时,他也是这么淋着雨的。这么多年,我还是因为同样的东西就对他弃械投降了。这是命,我得认。”

“我把他和他的箱子拉回屋里,把他湿透的上衣扒下来扔到地上,他乖乖地任我摆弄,耷拉着嘴角。刚转身要去给他拿毛巾和干衣服,他却一把拉住我的手臂,我脚步顿了一顿,他往前一探,想吻我,却只磕上我的唇角。带着凉意的柔软的嘴唇,还有雨水的气味。”

“我不明白这个笨拙的动作究竟哪里取悦了我,总之他成功点燃了我的激情。我转身,捧住他的脸很用力地吻他,这个吻深到我们都有点窒息。我们急切地撕去对方的裤子,我用尽一切手段和花样讨好他,他也同样,干涩的疼痛和火一般的快齤感几乎要逼疯人。我有些着迷地看着他鬓角滑落的大颗的汗水,心想把他做死在这里他就不敢和我拧着干了,他被我不管不顾地疯劲感染,死死捏住我的肩背,力道之大在我身上留了好几个发青的指印。我们从沙发滚到地下,卷着地毯,又回到床上,一路掉落的衣服是放纵的舞步。我们是渴饮欲望的醉鬼,是吸食狂欢的瘾君子。高齤潮来临的前一刻我想到了死,这个念头像病毒一样占领了我的脑袋。杀了他,恶毒的言语只会玷污我的耳朵。杀了他,污秽的风雨只会腐蚀我的皮肤。杀了他,世间的非议和侮辱只会撕裂我的心,杀了他,所有的罪我来担,所有的恶指向我,所有的折磨让我承受,所有的唾骂只会落到我的身上。我只要他永生不死。我只要他不再流泪,不再痛苦,不再在风中瑟瑟发抖。”

“我最终并没做什么,当我说我想一刀捅死你的时候,他的目光凝望着我,眼里噙着晶亮的全是泪。他说,‘拿去吧。’”

“我想我们一定都疯了,这故事简直荒谬,没有起承转折,没有前因后果,唯一的剧情就是忽然被欲望操控的两个人,被彼此无可救药地吸引,然后做尽这世上一切疯狂的事,一起走上无法挽回的绝路。”

“不管过程如何惨痛,如何撕心裂肺,他最终还是要走。等我睡醒的时候,扔了一地的套子全都被收拾起来了,屋里再没有他一丝气息。我心里空荡荡地,只有各种声音的回响,耳朵却又轰鸣得什么也听不见。战争一旦打响,每人的个人通讯设备必须没收,于是我就又过了两个月杳无音信的日子,每周他只能寄一封信给我,我还没法回信。这时候我开始失眠,因为我常常梦到吴邪浑身是血地回家,他拼命敲着门,我却因为睡着了听不见,等到翌日一早开门,只看到他死不瞑目的尸体。于是我经常半夜里惊醒,然后仔细听听有没有敲门声,慢慢地我就开始整夜整夜地睡不着。开始时我难以忍受,几乎崩溃,感觉脑子里有根弦正不断拉紧,后来就习惯了,还觉得多出许多时间来想念他。”

“吴邪的信总是很长,他晚上在行军帐篷里咬着手电筒写字,有时写到天际泛白。他写到总笼罩着臭气的村镇,黄棕色的沙尘暴,断瓦石砾里的猫尸,还有无能的指挥官,新奇的脏字,满背包的袜子。他住在侦查营的帐篷里,身边都是些粗中有细的奇能异士,大家开始很有些看不起他,以为他是个绣花枕头,毕竟有一种说法是‘同性恋比例最高的三个职业是模特,设计师和摄影师’,而他们用‘Gay’这个词形容一切糟糕的东西。但越到后来,他用毅力和能力赢得了难得的友谊。有一次车队在公路上堵住,并发出了生化武器的警报,大家都熟练地穿上笨重的防化服,等着看他的好戏,但他没能给他们嘲笑的机会;让他彻底融入他们的一件事是,吴邪睡前把嚼烟塞到舌下忘了吐出来,嚼烟是个好东西,只是会让人像一条狂暴的狗一样分泌大量的口水。他写完信后啐了一口,正好啐到一个正打呼噜的人的嘴里,那人立马跳起来要干一架。吴邪其实心里十分没底,但他就是不肯示弱,两人互瞪了一会后,大家觉得吴邪不是娘娘腔,于是联手把那人打得满头包,然后和他称兄道弟。他写好玩的事时笔锋飞扬,写到战火带来的灾难时则是完全不同的样子。”

“当我接到他殉职的消息后,那个被他啐了一口的田纳西人附信给我讲了原委,那时大家正端着枪在破陋的街道里搜索,发现了两三个浑身尘土的阿富汗孩子围在一起,士兵们用枪口指着他们,那几个孩子却惊慌失措地用当地语言说着什么。懂波斯语的人翻译说,站在中间的那个男孩子踩到了地雷,他们在求助。”

“刚开始大家还十分警惕,端着枪离他们远远的,防止他突然抬脚引爆地雷,踩到地雷的男孩脸上全是泪水,尘土粘在他枯黄的皮肤上,姿势是僵硬的紧绷,不像是装的;这些孩子里面个子最高的一个女孩子忽然跪地大哭,用生涩到极点的英语断断续续地请求他们救救她的弟弟,这是她唯一的家人了。这些士兵虽然接受过严格的训练,但他们毕竟是人,有些兵连人也没杀过,他们互相看看,然后一致看向营长。营长大概就属于大兵们平常说的无能的领导者,在行动开始前他一遍遍吼着‘听指挥,没有愚蠢行动’,这时候却把一起都忘干净了。吴邪看出了他的犹豫,率先拔出了腰上的刀,营长呵斥他,他头也不回地说我是记者,不是来打仗的。她的模样与贝尔格莱德惨死的女孩的影像重叠,他没法不动容。营长的气得胀红了一瞬,还是决定让队伍中最擅长诡雷铺设和爆破的士兵过去看看,该士兵拂开尘土,看了一眼,判断是M16反步兵地雷,以这种埋设方法来看应该是阿富汗人埋的。吴邪蹲下身,把刀极缓慢地切入男孩的鞋底,让他慢慢抬脚,等到男孩的鞋底完全被切下来以后,吴邪用刀小心地压着地雷,两个人都出了很多的汗,因为一不小心,周围的人就会被地雷炸死,或者被里面的铁片铁钉刮得骨肉分离。男孩子的姐姐还在不停地道谢,营长抬了抬枪,让那些孩子赶紧离开,吓得他们做鸟兽散。观察着地雷的那个士兵看了许久,忽然说,这不是触发型地雷,是引爆型。孩子们已经跑远了,营长悚然一惊,大吼一声散开,吴邪和那个士兵刚站起身,地雷就被引爆了,火光猛然炸开,将他们两个吞噬,锋利至极的铁钉卷着火和风四射,所有人刚转身,就被冲击波震得砸向断壁残垣——”

“吴邪舍命救的那个孩子,还有那一群孩子,引爆了地雷,让他尸骨无存。我最害怕的事就这么变成了现实,而且还是如此残酷的现实。这的确是战争,仇恨和杀戮占据一切。”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22 05:16:00 +0800 CST  
咦 难道是太虐了没人理我了?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23 19:33:00 +0800 CST  
〔尾声〕

隔日他们去了公墓,解雨臣没把吴邪送回洛杉矶,而是将他留在纽约,尽管这样做有些自私,但他只是希望他能够离自己近一点,他好去常常看望他。吴邪的二叔千里迢迢地从中国赶回来,还有一些吴邪的朋友,人并不多,三十几个人,但他们都穿得非常正式,带着对死者的所有尊敬,解雨臣到的时候,他们纷纷过来与他握手致哀,感谢他在吴邪死后做的一切。解雨臣忍不住想到自己那些五湖四海的朋友,如果他死了,是否会有人真心地过来吊唁。

死者只有一小点骨殖,装在黑色的木盒里。解雨臣站在队伍的最后,安安静静地听牧师念悼词,脸上的表情无法用任何一句话说清。牧师将盒子葬入一方浅浅的土坑,然后落土,压实,拉起洁白的大理石碑,洒圣水。大家纷纷上前把花献在碑前时,只有他没动;大家后来都离开了,也只有他没动。

周围已经没有人了,只有解雨臣仍僵直站在那里,他身形本就挺拔,碎发在风中飞扬时,他像一棵被打乱枝叶的树。

他不动,不仅因为脑子里掺杂着各种想法和记忆,乱糟糟地而不想动,还因为感觉不大舒服,又胃疼,又头疼,又困,又累。解雨臣盯着墓碑上吴邪的名字,开始迟钝地思考自己昨晚都干了些什么事,哦,对了,水果。他昨天回家途中,忽然不想听那个庸医的话了,烂肝就烂肝,索性就是个死。于是在驶出第五大道时,他把那一堆水果全送给了乞丐。

回到空荡荡的家后,他没急着吃饭,而是走到酒柜跟前,按下冰冻的按钮。这是半导体电子酒柜,通过给半导体制冷器接上直流电,吸收电热而制冷,几分钟内就能在酒柜上结一层薄霜,很快他就从里面取出一瓶冻得霜白的伏特加。他找了个小冰锥——这是当年和吴邪一起爬雪山时用的——敲碎玻璃瓶身,然后把酒瓶形状的冻成冰块的酒扔进碎冰机,不一会儿他就端着装满冰块酒的扎啤杯走出来,嘴里嘎嘣嘎嘣地嚼着冰块。这是他独创的喝法,感觉很不错,挺消暑的。

此时是傍晚,落霞在地板上洇开一片凄红,风拂起落地窗旁朦胧的白纱。解雨臣打开沙发旁的一盏高脚灯,翻开一本翻了无数次、泛黄脱线的书,作者是死了的那个人,又开始读那些早就倒背如流的字句。他想着得去买本新的,丝毫不在乎自己拿冰块伏特加当晚饭,肠胃会有什么反应。

窗外的霞光逐渐褪色成月光,又慢慢点亮为晓光。这个晚上他吐了一次,但实在没什么好吐,胃悻悻地停止抽搐,开始专注于绞紧。当天终于全亮起来的时候,解雨臣才趴在沙发上慢慢睡去。

解雨臣一动不动地站了很久,多诺凡抽完了一整盒烟他也不动。多诺凡想着下午还有事,就走上前去拍解雨臣的肩。他回头,多诺凡被他冰雕石刻似的表情惊了一下,眼神也十分吓人,锋利得像飞溅的刀。

“需要我一会送你一程吗?”

“不。我自己去。”

“你去哪?”

“去天堂。”他说。

多诺凡不说话,就只是瞅着他,解雨臣拍开他搭在自己肩上的手,自顾自地席地而坐,绵软的青草沾上裤脚。“你先走,我和他说说话。”

多诺凡于是就走了,他也实在说不出什么劝慰的话来,尽管他听到解雨臣在他身后吸了吸鼻子。他们是大学时期就认识的好友,两人从来都是一路高歌痛饮,活得玩世不恭穷奢极欲,解雨臣突然大转变,多诺凡却还留在原地,这时他就意识到两人之间只怕已有了一道深深的鸿沟,尽管他永远支持并关心解雨臣,在任何方面,任何事情上。他上了车,并没急着驶离墓地,而是划燃长火柴,点了一支烤烟。

汽车的后视镜里解雨臣固执地盯着墓碑上烫金的名字,眼圈越来越红,他死死咬住苍白的嘴唇,却还抑不住颤抖。又过了一会,他开始恼火似的抹眼眶,眼泪似乎越抹越多。到后来他用手背用力抵住眼,但这样也没用。感情和泪水一下子就汹涌而至,卷着笑和吻、晃动的面影、飞扬的神采、黎明与黄昏,那情感深埋在心里,在时光辗转中一刀刀地加深,在岁月变迁里沉淀,在沸腾中冷却,在冰冻中滚烫。这日日夜夜无数个时刻里血流不止的爱情。

多诺凡靠在驾驶座上,眯着烟打量远方。血红的落日逐渐隐没在地平线下,不远处的城市,那高楼的玻璃墙上映出一片流动的火光,很快这钢铁森林就会慢慢织出一张光网。在这凄凉霞光里,那个故事的尾声,解雨臣清冷的声音,又开始像泉水一样汩汩上冒,逐渐涌满了寂寥的枯井。

“接到他死讯的半个月里,我除了联系他的亲友,准备一切葬礼所需的事务以外,照样吃饭、工作、睡觉,没事就翻翻他的书,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一样,大概是因为他离开我时间有点久,我的意识还没消化他已经死了的这个消息,我甚至都怀疑我是否真的爱过他。等到吴邪所在的侦查营里的士兵寄给我一包东西后,我才猛地反应过来,那包裹里有一块焦黑的溶银,是我执意逼他戴上的十字架,他还撇撇嘴笑话我迷信;有一支扭曲变形的笔管,是他在Met Gala上夹的那支万宝龙,他用这支笔给我写一封又一封的长信;还有几块破碎的骨头,它可能来自他身体的任何一部分,我亲吻过的眉骨,紧攥在手里的指骨,拥抱过的肩骨。我被事实击昏了头,我再也无法告诉自己他也许还活着。这就是吴邪留给我的全部,天啊,他那样的一个人,那样善良、温和、可爱的一个人,死后就只剩这些东西!上帝哪怕还给我一个傻子,一个残疾,一个再也无法醒来的植物人,也比什么都不留给我好!我不明白,既然命运把我推向他,为什么又要把他带走?既然让我遇见他,为什么又要让他消失?上帝都对他做了些什么?我日日夜夜地祈祷,在谵妄的噩梦里挣扎,我那么希望他活着,可命运让他死了。遇到他之前,我年纪轻轻却已差不多心如死灰,遇上他之后,我也曾踟蹰是不是该给自己留一分余地,可我最后选择孤注一掷,决定毫无保留地豪赌一次,可他却死了,最后一面都不曾留给我。这时候我才彻彻底底地认识到命运的荒谬,当你把全部的灵魂押到一个人身上时,命运只消弹指,就能让这一切,连同这个人,全都灰飞烟灭。我从遇到他的那一刻才活过来,他死后,我也就不能再有心跳了。”

“人在最痛苦的时候连呼吸都艰难滞涩,更何谈痛哭?我哭不出来,每一滴泪都在心里熬干了。如今我只希望这世上再也不要有爱了,我希望我只遇见唯利是图、杀伐决断、粗暴、冷酷无情,也不想遇见仁慈、善良、奉献、温柔、爱护。我希望我从没与任何人有过瓜葛,这样就没有别离的痛苦。我希望从没人仔细体贴地待过我,这样就没有愧疚的煎熬。我希望吴邪在我说爱他的时候就推开我,这样就没有现在的一切,我也许会伤心一阵,但总会醒过来,然后继续无趣的人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突然从噩梦里惊醒,像被扼住喉咙一样喘不过气来,想他想到无法忍受。韶光迸裂,声音碾碎,只恨这个世界为什么不即刻毁灭,仿佛这身体里、这心里的黑暗永远都无法倾空。”

〔完〕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28 16:30:00 +0800 CST  
End.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5-28 16:30:00 +0800 CST  
向殉职的美国《环球邮报》战地记者詹姆斯•福利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将他斩首的ISIS组织,你们同时也斩首了自己的信仰和良知,你们的神必定会诅咒你们!
愿詹姆斯•福利在天之灵能够安息。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4-08-23 18:25:00 +0800 CST  
致被IS斩首的自由战地记者后藤健二先生,你带来的光明和怜悯终会永存。

楼主 灵亦珊  发布于 2015-02-07 09:22:00 +0800 CST  

楼主:灵亦珊

字数:34918

发表时间:2014-05-04 00: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4-07 16:00:31 +0800 CST

评论数:1230条评论

帖子来源:百度贴吧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