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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报送京城折价之李煦家人有顶替情弊折
雍正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臣查弼纳谨奏,为叩谢天恩以祈睿鉴事。
窃臣跪读为李煦家人郭臧书审讯折内批谕,不胜惶悚,无地自容。臣本一介庸愚奴才,皇上特谕臣审理李煦一案,而不能详尽办理,以致圣虑难纾,实臣之大过,惧悔莫及。
当押解李煦家人至京城时,臣恐逃逸顶替,即委员解至总管内务府衙门。今恭读谕旨,再三思之,本案中必有顶替之情弊。此皆臣庸愚而不能查出,不能发觉所致。圣旨到日,臣即访查,又传李煦之子李鼎前来,严加研讯。据李鼎供称:“我家家生子①肖兴元,自幼跟随我,已将我妻之侍女大儿婚配与伊。当苏州之家人查送京城折价时,肖兴元与我言称:‘前次检查时,已将我父母之名填入,又以我家人王三夫妻之名,顶替我夫妻二人,今可送去折价罢了。我仍可跟随主人,我妻可以跟送女主人去京城。’等语。言告于我。当时我已听从伊言。肖兴元今在此处。伊妻有三女,皆随我妻赴京城,住于岳父家中。我岳父名班第,业已亡故。我岳父之父,名陆伯赫②,曾为工部侍郎,在镶白满洲旗。此外,再无隐瞒顶替之人。日后倘若查出,甘愿认罪。”等语。肖兴元所供,与李鼎同。
查得,李鼎在其父任所内,肆意挥霍糜费,以致亏空钱两。伊不念皇上宽恕不罪之恩,反而顶替折价之人,干犯法纪。臣难脱未曾查出之罪。今将李鼎交与按察使徐琳,严审其共谋隐瞒顶替实情。此外,又有否顶替之处,亦令严审议罪。其原检查官员,或知情,或有受贿情弊,一俟查出前来,即将臣之职名一并参奏查议。除咨行总管内务府衙门,从李鼎之妻处催取肖兴元之妻及其三名女儿外,已奉命查出该顶替折价人一事,谨先行奏闻。
再,塞楞额③等所审一案,臣前不曾留心核实。圣旨到后,即欲具奏,又不详知案情,故未具奏。后经核实,于十一月二十八日具奏。臣之庸愚无知,圣主早已明鉴。京城之信息,臣不敢问人,亦无人告知于臣。岂敢贻误一世之业,臣谨图奉旨效力。
臣不胜惶悚,叩头奏闻。
朱批:知道了。多想言行一致。
(选自《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07 19:28:00 +0800 CST  
注释:
①家生子,家奴所生子之称。满语为“Ujn”。清代旗人家庭中之家生子,祖孙父子世代为奴,禁止出旗为民,即便家主情愿放出,也只准“旗下开户”,与正身旗人不同。
②陆伯赫,即鲁伯赫。镶白旗满洲人。据《清代职官年表》等书,其于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至三十八年任户部右侍郎,非工部侍郎。
③塞楞额(?—1748),瓜尔佳氏,正白旗满洲人。康熙四十八年(1709)进士,授内阁中书;五十六年升刑部郎中。雍正元年(1723年)四月补詹事府少詹事,十月擢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二年七月奉命与户部左侍郎李周望清查两淮盐务及李煦、曹頫亏空钱粮事宜,十一月迁刑部右侍郎;四年二月调兵部左侍郎,四月改礼部右侍郎,十月改户部右侍郎,署理山东巡抚事务;五年四月授山东巡抚,十一月题报三织造差员在长清县等处骚扰驿站,导致江宁织造曹頫被解任严审,并终以骚扰驿站、亏空帑项、转移财物诸罪名,受到革职、抄家、枷号的惩处;六年六月召京授工部左侍郎,十月缘事革职。乾隆元年(1736年)赐副都统衔,寻授镶蓝旗汉军副都统;六年九月补直隶提督;七年十月迁陕西巡抚;八年十月调江西巡抚;十一年九月移山东巡抚,同月擢升湖广总督;十三年闰七月因在孝贤皇后大丧期间违制剃头,召回京待罪,令自尽。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07 19:29:00 +0800 CST  
10、刑部尚书励廷仪等题请将李煦照奸党律斩监候本
雍正四年十二月十七日
刑部等衙门尚书臣励廷仪等谨题,为题参事。
该臣等会同都察院、大理寺会看得,准内务府咨称:“李煦买苏州女孩子给与阿其那①一案,讯据李煦供称:‘我在江南时,赫寿②屡屡向我说阿其那好处,说甚是与我相好,我做官亏阿其那的力量,着实肯提拔人的。后来又向我说:如今有太监闫进出来,要买几个女孩子,我系地方官,不便出名买人,你该买女孩子交与闫进带去。我没有应承。赫寿又说:我们每年都有东西馈送他的,买几个女孩子你就不肯,难道没事情遇着他吗?如今买了给他,于你亦有益处。我一时糊涂,被他引诱买了,交与闫进带去,是实。’等语。李煦、赫寿荷国重恩,膺江南之显任,乃逢迎极凶大逆之阿其那,私行给与女子、银两等物,情属可恶。应将李煦拿交刑部,严加治罪。至赫寿虽已身死,其罪断不可宥,亦令该部一并议奏。等因具奏。奉旨:‘尔等所奏赫寿两次给过阿其那银三千两。从前赫寿曾有给过阿其那银二万两,与允禵修造花园之处,朕所知者。即此便是二万两。此外,赫寿又有多少给过阿其那之处,尔等将赫寿之子叫来,尽行严加审出具奏。其李煦依议。’钦此。”将李煦拿到送部。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07 19:30:00 +0800 CST  
雍正皇帝在佛经《十善业道经》前作的序文

朕惟三教之觉民於海内也。理同出於一原。道并行而不悖。人惟不能豁然贯通。於是人各异心。心各异见。慕道者谓佛不如道之尊,向佛者谓道不如佛之大。而儒者又兼辟二氏。以为异端。怀挟私心。纷争角胜。而不相下。
朕以持三教之论。亦惟得其平而已矣。能得其平。则外略形迹之异。内证性理之同。而知三教。初无异旨。无非欲人同归於善。夫佛氏之五戒十善。导人於善也。吾儒之五常百行。诱掖奖劝。有一不引人为善者哉。
昔宋文帝问侍中何尚之曰:「六经本是济俗,若性灵真要,则以佛经为指南。如率土之民,皆淳此化,则吾坐致太平矣。」何尚之对曰:「百家之乡,十人持五戒,则十人淳谨。千室之邑,百人持十善,则百人和睦。持此风教,以周寰区。则编户亿千,仁人百万。而能行一善则去一恶,去一恶则息一刑;一刑息於家,万刑息於国,洵乎可以垂拱坐致太平矣。」斯言也,盖以劝善者治天下之要道也。而佛教之化贪吝、诱贤良,其旨亦本於此。苟信而从之,洵可以型方训俗,而为致君泽民之大助。其任意诋毁,妄捏为杨墨之道之论者,皆未见颜色,失平之瞽说也。
朕居藩邸。留心内典。於性宗之学。实深领悟。御极以后,宵旰靡遑,且恐启天下以崇尚释教之疑,是以未尝形之谈论。欲俟庶政渐理,始举三教合一之旨,提撕警觉,以明互相诋毁者之非。今迩十年矣,听政余暇,偶将朕之所见,并昔人论说数条,举以示天下之学道者:
一、古人有曰:「周孔六经之训,忠孝履其端。李老二篇之言,道德创其首。瞿昙三藏之文,慈悲为其本。事迹虽异,理数不殊,皆可崇可慕者。」
二、又有曰:「儒以正设教。道以尊设教。佛以大设教。观其好生恶杀,则同一仁也。视人犹己,则同一公也。惩忿塞欲,禁过防非,则同一操修也。」
三、又有曰:「以佛治心,以道治身,以儒治世。」
四、又有曰:「佛之言性,与诸书同,圣人同,其性则广为道德。人能同诚其心,同斋戒其身,同推德於人,则可以福吾亲,可以资吾君之安天下。」
五、又有曰:「佛之道与王道合。王道者,皇极也。皇极者,中道之谓也,佛之道亦曰中道,不偏不邪,其旨相同。」
六、又有曰:「佛教之设,使人弃华而就实,背偏而归善。由力行而造於安行,由自利而至於利彼。其为生民之所依归者,
七、又有曰:「人谓释氏惟务上达而无下学。不思释氏之六波罗蜜,由禅定而到彼岸,岂非下学上达之旨乎。」
八、又有曰:「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盖道者,先天地而生,亘古今而常存。圣人得道之真以治身,以其绪余土苴治天下国家,岂不大哉。」
故圣人,或生於中国,或生於西方,或生於东夷、西夷。生虽殊方,而其得道之真,若合符契,未始殊也。以上八条,皆於圣贤之理,同流共贯,未见其为谬异也。
三教虽各具治心、治身、治世之道。然各有所专,其各有所长。各有不及处,亦显而易见,实缺一不可者。
夫习释道之学,虽有偏有正;而习儒者之学,亦有真有伪。即如释中以狂空欺世;道中以邪术愚人,是固释道之罪人也。亦如儒中博览诗书,高谈仁义,而躬蹈乱臣贼子之行者,谓非名教之罪人乎。
若掩人之长,而斥其短;隐己之短,而夸其长。互相肆口诋排者,皆私诈小人形态,非仁人君子,怀德抱道之所为,亦徒见其不自量耳。
数年来,有请严禁私自剃度者;有请将寺观改为书院者;有县令无故毁庙逐僧者,甚至有请僧尼悉行配合夫妇,可广增人丁者。悖理妄言,惑乱国是。不思鳏寡孤独,为国家所矜恤。彼既立愿出家,其意亦为国家、苍生、修福田耳。乃无故强令配合以拂其性,岂仁君治天下者之所忍为乎。因皆下愚小辈,朕亦未穷治其妄诞之罪。至於品类不齐,其中违理犯科者,朝廷原有惩创之条。而其清修苦行,精戒明宗者,则为之护持。其邪说外道,则严加惩治。如道忞、行峰、之纪载谬妄;法藏、弘忍、之魔说猖狂。朕悉降旨指摘,决不令混冒正法,以致真伪罔辨也。朕於三教同原之理,探溯渊源,公其心而平其论。令天下臣庶佛仙弟子,有各挟私心,各执己见,意存偏向,理失平衡者,梦觉醉醒焉。故委曲宣示,以开愚昧。凡有地方责任之文武大臣官员,当诚是朕旨,加意护持出家修行人,以大公同善之治。特谕。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08 14:42:00 +0800 CST  
非常反感某些红楼梦索引派对雍正的中伤诋毁!


雍正《悦心集》:千载功勋身外影,百岁荣辱镜中花。


《了凡四训》说:“人之无过咎而横被恶名者,子孙往往骤发。”
尚行懿德之人,平白无故地横受恶名,子孙往往很发达。 乾隆是中国历史上最有福报的皇帝。


无德无行而取厚利,必有奇祸;善心善行而受磨难,多有后福。
就看自己经不经得起事、立不立得定脚根了。
“人欺人,天不欺人,天加福是逆来的。反面的助,力量更大。”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09 16:29:00 +0800 CST  
红楼论要——解读《红楼梦》的几个问题 冯其庸


曹家败落的原因,笼统地说是“织造亏空”,但亏空的原因始终没有人提及,亏空的数字则一直没有一个定数。两江总督噶礼参奏曹寅、李煦亏空三百万两,康熙则说:“不至三百万两,其缺一百八十余万两是真。自简用李陈常为运使以来,许多亏欠银两,俱已赔完,并能保全曹寅、李煦家产,商人等皆得免死,前各任御史等亏欠钱粮,亦俱清楚。”② 康熙为什么对曹、李两家的亏空了解得如此清楚呢?根本的原因是这笔亏空与他的关系最大。康熙六次南巡,后四次都由曹寅、李煦接驾,请想想接待封建皇帝在封建时代还有比这更大的事吗?而且不是接待一次,而是连续接待四次,这笔帐如何算得清呢?康熙当然冠冕堂皇地说:“明白降旨,……官不宿民房,食物皆由光禄寺买给。”但实际上根本不是那回事。康熙四十四年第五次南巡,曹寅第三次接驾,康熙早在一年前就通知曹寅了,康熙四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康熙朱批说:“明春朕欲南方走走,未定。倘有疑难之事,可以密折请旨。凡奏折不可令人写,但有风声,关系匪浅。小心,小心,小心,小心。”③ 这不明明是示意曹寅、李煦要准备接驾吗?于是随即就有当年十二月十二日曹寅的奏折,报告康熙:“臣同李煦已造江船及内河船只,预备年内竣工,臣等应于何处伺候,伏俟圣旨,臣等慎密遵行。”还有盐商修建宝塔湾行宫,曹寅、李煦各捐银二万两等的事。④ 盐商建行宫实际上也是借个名头,真正建行宫还是曹寅、李煦的事。造船建行宫固然费钱,但比起整个接驾全程,那花费又不知要大多少,幸亏有《圣驾五幸江南恭录》作了记录,单是在扬州十一天,就是两次御宴一百桌,还有每天的摆宴演戏,进献古董、器玩、书画,老人恭进万民宴,晚间看灯船,“行宫宝塔湾上灯如龙,无色彩子铺陈古董诗画,无计其数,月夜如昼”这是何等的场面,何等的花费?此外还有随从人员皇太子、阿哥、嫔妃、宫眷、执事太监、护卫人员等等,都要供张应酬,而且这种需索无止无休,更不能有所凭据,据记载皇太子允礽一次就向曹寅索取五万两银子,其他阿哥等也有索取者。连康熙都说“皇太子、诸阿哥用曹寅、李煦等银甚多,朕知之甚悉。曹寅、李煦亦没办法。”⑤ 他还说:“曹寅、李煦用银之处甚多,朕知其中情由。”⑥ 可见康熙南巡给曹、李两家带来的亏空是难以想像的,康熙心里是明白的。无怪当时的诗人张符骧要说“三汊河干筑帝家,金钱滥用比泥沙”。“欲奉宸游未乏人,两淮办事一盐臣”了。除了这一笔最主要的亏空外,其次就是曹寅、李煦代表朝廷向商人发放皇恩浩荡的恩贷。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0 18:36:00 +0800 CST  
康熙四十三年,曹寅的奏折说:“去年圣驾南巡,蒙恩赏借两淮商人库银一百万两。”⑦ 这是一种特殊的恩赏借贷,还有两淮盐商平时向曹、李织造借贷的,这也是属于官方与盐商的借贷关系,以示朝廷对盐商的恩庇。但是盐商的借贷,往往拖延归还,甚至久借不还,临到还时还要有各种折扣,如以九十两充百两的,有以八十两充百两的,甚或有七十两充百两的,但曹、李向朝廷交纳的都是足两,历年来这样的折耗也就相当可观了。李煦败落时最后的亏欠是三十八万两,但两淮盐商自愿承担的就有“三十七万八千八百四十两”,名称叫“少缴秤银”。也就是上面所说的各种折扣所短缺的银两。两个数字对照,李煦实际只亏空一千一百六十两。李煦抄家后官方查弼纳的估银是十二万八千余两,李煦的亏欠,连他家产的零头数都用不上,何况这一千余两的亏欠,也没有证明是李煦个人的贪污或挥霍,但是,皇法无情,李煦在雍正元年就被革职抄家了。家属共二百余名口,在苏州变卖,后来又弄到北京“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卖。”李煦本人因为曾为允禩买过苏州女子,被目为**,判斩监候,后来又宽免处斩,发往打牲乌拉。雍正五年,七十三岁的李煦被流放到东北,两年后在那里冻饿而死。很明显,曹、李两家的败落,是由于康熙的南巡。从实质上来说,康熙五十一年曹寅去世,曹家已是败落了。曹、李两家的巨额亏空,所有文书里都没有提出亏空的原因,连曹寅的政敌噶礼也只说曹寅的巨额亏空而不说这亏空是怎么造成的。实际上大家很清楚,是康熙造成的,只是不敢说破而已。然而,也不是没有人说破过,康熙三十八年,康熙第三次南巡,曹寅第一次接驾以后,安徽布政使张四教亏空库银,经两江总督阿山审理,审理结果,阿山说了实话,说是为“供办南巡所致。”奏折上去,遭到康熙一顿狠批,阿山被革职留任,从此就再也没有人敢说亏空的原由了。曹寅在去世前一年,在给康熙的奏折里说:“臣身内债负,皆系他处私借,凡一应差使,从未挂欠运库钱粮,臣自黄口充任犬马,蒙皇上洪恩,涓埃难报,少有欺隐,难逃天鉴,况两淮事务重大,日夜悚惧,恐成病废,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敢不竭蝼蚁之诚,以仰体圣明”⑧。 再看看曹寅临终时的情况,曹寅“于七月二十三日辰时身故。当其伏枕哀鸣,惟以遽辞圣世,不克仰报天恩为恨。又向臣言江宁织造衙门历年亏欠钱粮九万余两,又两淮商欠钱粮,去年奉旨官商分认,曹寅亦应完二十三万两零,而无赀可赔,无产可变,身虽死而目未瞑。此皆曹寅临终之言。”⑩ 这是李煦向康熙报告曹寅去世的奏折里说的。前段所引曹寅自己说的“臣身内债负,皆系他处私借”,是指曹寅个人和家庭的费用,所负的债项是向朋友商借的,与公款毫无关系。“凡一应差使,从未挂欠运库钱粮”。这是说所有公家常规的差使,从未亏空,也从未动过运库钱粮。这两段话,说得清清楚楚,正常的公事来往,从未有过亏空,个人的私人开支,遇有不足,也是从朋友处商借。那末剩下来的大量亏空,当然只有南巡接驾的费用了。曹寅说“日夜悚惧,恐成病废,急欲将钱粮清楚,脱离此地。”终于一年以后,曹寅病死了,实际上曹寅是被泰山压顶般的债务压死的,他想“脱离此地”,也终未能脱离此地。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0 18:37:00 +0800 CST  
到雍正五年底六年初曹頫抄家时,“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⑩ 实实在在的,曹家早已彻底败落了。雍正原以为他还有多少家产,还防止他转移家产等,抄家的结果,终于使他也“闻之侧然”了!


看了上面这许多材料,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曹、李两家的巨额亏空,实际上是康熙造成的。《红楼梦》里说:“也不过是拿着皇帝家的银子往皇帝身上使罢了!谁家有那些钱买这个虚热闹去!”(11) 这看来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却具有千斤的重量。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0 18:39:00 +0800 CST  
② 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第123-124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③ 同上书第23页
④ 同上书第29-30页
⑤ 见《红楼梦学刊》第一期,张书才《曹雪芹家世档案史料补 遗》。
⑥ 同①
⑦ 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第26页.中华书局1975年 版。
⑧ 见《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第82页.中华书局1975年版。
⑨ 同上书第99-100页
⑩ 《永宪录·续编》第390页,中华书局1997年版。
(11) 《红楼梦》第16回第21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0 18:40:00 +0800 CST  
李煦家属考
童力群
一、引言

《红楼文苑》(江苏省红楼梦学会之会刊)2010年第二期,将我的论文《论江苏省如皋市与甄士隐、贾雨村的密切关系》列入《“索隐”之窗》栏目,我突然意识到——我也是索隐派!
史湘云的两个叔叔名为史鼎、史鼐,而李煦的两个儿子名为李鼎、李鼐,这种故意的巧合,使我今天走上了这趟索隐之路——李煦家属考。


二、《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面奏查抄李煦家产并捕其家人等解部事》
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主编了《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1975年3月第一版)。该书第205页写道:
《附录一:有关苏州织造李煦被抄家及审拟史料》:
一、《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面奏查抄李煦家产并捕其家人等解部事》:
雍正元年六月十四日
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允禄,内务府大臣来保等面奏:据总督查弼纳奏折内称:李煦亏空共银三十八万两,查过其家产,估银十万九千二百二十二两馀,京城家产估银一万九千二百四十五两馀,共十二万八千四百七十七两馀,以之抵补外,尚亏空二十五万一千五百二十三两馀。又,折内称:随从李煦之家属十四名口。等因。复据京城查过折称:李煦家属十五名口。查此等子女既均在苏州,当传知总督查弼纳逮捕,并将沈毅士一同解送交部。等因。此当由和硕庄亲王、内务府大臣来保等面奏。奉旨:依议。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1 19:53:00 +0800 CST  
三、《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李煦家人拟交崇文门监督变价折》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第208页写道:
《附录一:有关苏州织造李煦被抄家及审拟史料》:
……四、《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李煦家人拟交崇文门监督变价折》:
雍正二年十月十六日
总管内务府事务·和硕庄亲王允禄,内务府大臣兼散秩大臣、内务府大臣来保、李延禧等谨奏:为请旨事。
准总督查弼纳来文称:李煦家属及家仆钱仲璇等男女并男童幼女共二百余名口,在苏州变卖,迄今将及一年,南省人民均知为旗人,无人敢买。现将应留审讯之人暂时候审外,其余记档送往总管内务府衙门,应如何办理之处,业经具奏。奉旨:依议。钦此。经派江南理事同知和升额解送前来。等因。
当经臣衙门查明,在途中病故男子一、妇人一及幼女一不计外,现送到人数共二百二十七名口,其中有李煦之妇孺十口,除交给李煦外,计仆人二百十七名,均 y7 L5 交崇文门监督五十一等变价。其留候审钱仲璇等八人,俟后亦交崇文门变价。等因。
为此缮折请旨。送请总理事务王、大臣阅过,交奏事双全、员外郎张文彬等转奏。
奉旨:大将军年羹尧人少,将送来人著年羹尧拣取,并令年羹尧将拣取人8 @& Y: g8 S+ S’ D. W数奏闻。余者交崇文门监督。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奏销档)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1 19:54:00 +0800 CST  
四、李煦家属“少了”两人
(一)李煦的某个女儿是尼姑
《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面奏查抄李煦家产并捕其家人等解部事》先说“随从李煦之家属十四名口”,后说“李煦家属十五名口”。
我想:这多出的一人,就是李煦的某个女儿。
山东省昌邑市的著名学者赵仲泉先生,在对李煦《虚白斋尺牍》的简介中写道:“我对《虚白斋尺牍》细阅数遍,有几个值得关注和思考的问题。一是李煦有一女儿遁于佛门;……”
【童力群注:赵仲泉先生对李煦《虚白斋尺牍》的简介,见于“吴西顺博客KFG”。
将“吴西顺博客”百度一下,首页第二条是“eerchero新浪博客”。
点击此条,可进入“吴西顺博客KFG”。
“吴西顺博客KFG”的“博文目录”有“红楼梦研究”。
“红楼梦研究”有《曹雪芹与山东(2)——红楼之旅52》。】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2 21:16:00 +0800 CST  
(二)“少了”两人
《内务府总管允禄等奏李煦家人拟交崇文门监督变价折》说“其中有李煦之妇孺十口”,此十人不包括李鼎、李鼐,因为李鼎、李鼐还留在苏州候审。
“妇孺十口”,加上李鼎、李鼐,共计十二人,比起“十四名口”,“少了”两人。
雍正帝是何等精明的皇帝,在李煦案的督办中,始终对江南总督、江苏巡抚不放心,像“李煦家属‘少了’两人”这样明显的问题,不会被地方官员蒙哄。这“少了”的两人,无疑是得到他的允许的,只不过当时的有些奏折(包含密奏)后来失踪了,导致现代的我们难以得知其中的详情。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2 21:17:00 +0800 CST  
五、李煦家属的一般情况

(一)“十四名口”不包括李煦的生母与妻子
《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发表了徐恭时先生的《那无一个解思君——李煦史料新探》。
该文写道:“这位文氏于同年十一月十五日病故”。(《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第373页)
即李煦的生母文氏于康熙五十九年十一月十五日病故,终年九十三岁。
该文又写道:“李煦之妻韩氏于康熙五十三年八月初六病故”。(《红楼梦研究集刊》第五辑第387页)
文氏与韩氏皆去世于李煦家籍没之前,因此,“十四名口”不包括李煦的生母与妻子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2 21:18:00 +0800 CST  
(二)李煦之妾詹氏、苑氏
武汉理工大学的余运彪先生,在南京师范大学《文教资料》2009年第25期上,发表了《〈红楼梦〉研究的新发现及发现的新材料——关于姜氏族谱的初步研究及对有关问题的看法》。
该文写道:“在‘姜氏族谱’中载,李煦配韩氏,詹氏生子以鼎,苑氏生子以鼐。韩氏‘名’下并无子嗣名记载。”
李煦之妾詹氏、苑氏,应在“十四名口”之列。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2 21:18:00 +0800 CST  
(三)李煦的某个女儿是黄阿琳之妻
吴营洲先生在《辽东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发表了《李鼎其人其事——〈石头记〉评批者脂砚斋行状考辨》。该文写道:
“……李煦有弟五人,妹一人,均为李鼎的叔、姑辈。据《李士桢墓志铭》得知,李煦有一弟曾任内务府会计司员外郎;有一弟分理畅春园事;其妹夫为佐领周承诏;其女婿为内务府营造司掌印郎中佛保之子正黄旗参领兼佐领黄阿琳。李煦另有侄十三人,雍正朝或有不少在京师者。
……李果在他的《李公行状》一文中,记叙了李煦的生平、为人兼及家中亲属,从中,得知李煦有‘同怀弟凡五人’,‘子二人,鼎、鼐;女一人,黄阿琳其婿也,正黄旗参领兼佐领,为内务府营造司郎中佛公宝之子(按,名阿禀)。公卒之日,囊无一钱,韩夫人已先数年卒,二子又远隔京师,亲识无一人在侧。’”
显然,李煦的某个女儿是黄阿琳之妻。
李煦的这个女儿能嫁给郎中之子,显然,她出嫁较早,没有受到李煦家籍没的影响。
李煦生于顺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二十九日,四十岁才得李鼎。
显然,李煦的这个女儿(黄阿琳之妻)应比李鼎年长。
李煦的这个女儿,不在“十四名口“之列。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2 21:19:00 +0800 CST  
(三)李鼎、李鼐
余运彪先生在《〈红楼梦〉研究的新发现及发现的新材料——关于姜氏族谱的初步研究及对有关问题的看法》里写道:
“姜氏族谱中显示,李煦长子是‘以鼎’,亦即李鼎,生于康熙甲戌年(即公元1694年);次子是‘以鼐’,亦即李鼐,生于康熙丁丑年(即公元1697年)。”
该文还写道:“其后人不知所踪,族谱上也只留下两个儿子‘以鼎’、‘以鼐’之名。”
康熙甲戌年即康熙三十三年。
康熙丁丑年即康熙三十六年。
李鼎、李鼐,应在“十四名口”之列。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3 21:23:00 +0800 CST  
(四)李鼎之妻
张书才先生在《红楼梦学刊》2002年第二辑发表了《李煦获罪档案史料补遗》。该文写道:
“……9、《两江总督查弼纳奏报送京城折价之李煦家人有顶替情弊折》
雍正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李鼎:)我岳父名班第,业已亡故。我岳父之父,名陆伯赫,曾为工部侍郎,在镶白满洲旗。……”
张书才先生对“陆伯赫”注释道:“陆伯赫,即鲁伯赫。镶白旗满洲人。据《清代职官年表》等书,其于康熙三十七年十二月至三十八年任户部右侍郎,非工部侍郎。”
显然,李鼎之妻是班第之女、陆伯赫之孙女。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3 21:24:00 +0800 CST  
(五)李鼎有儿子
赵仲泉先生(山东省昌邑市的著名学者)有博客《仲泉收藏》。
赵仲泉先生2009年1月17日在《仲泉收藏》上发表了《我发现研究〈红楼梦〉的重要资料价值》。该文的第三节是《李煦影像》。该节写道:
影像长2.5米,宽1.5米,李煦居中,其夫人韩氏,詹氏居侧,煦著民服,其二夫人也是便装,无珠光宝气之像,影像是用整张大宣纸绘制,全绫装裱,三人上方牌位中分别书:
故祖父姜公讳煦字竹村行—灵位
故祖母韩太君行—之神位
故祖母詹太君行—之神位
显然,牌位的书写者是李煦的孙子。此孙的祖母有詹太君,可见此孙是李鼎的儿子。因为李鼎的嫡母是韩氏,生母是詹氏。
李鼎之子应在“十四名口”之列。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3 21:25:00 +0800 CST  
(六)李煦(“十四名口”之内的)家属人口统计
李煦之妾詹氏、苑氏。
李鼎、李鼐。
李鼎之妻(班第之女)。
李鼐之妻。【此条在必然之中】
李鼎之子。
余下的只能靠假设,设李鼎有妾一人,李鼐有妾一人。
设李鼎之妾、李鼐之妻、李鼐之妾各生子女一人。
以上共计十二人。
我将这“十二人”称为“十二名口”。

楼主 walbxx123456  发布于 2017-01-13 21:25:00 +0800 CST  

楼主:walbxx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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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7-01-07 05:0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6-21 14:36:1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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