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进军云南及民族关系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37:00 +0800 CST  
第一节明代云南罗罗的民族关系
一 明初云南罗罗土官归附授职
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十二月,明军在曲靖白石江战胜梁王把匝剌瓦尔密的十万精兵后,傅友德分兵北上支援胡海洋军,其余征南大军主力则由蓝玉、沐英率领,直逼云南腹地。明军师至板桥,梁王把匝剌瓦尔密率其家属和亲信投滇池自杀,“右丞观音保以城降”,滇中各路、州、县的蒙古军官出降,靠内地区的罗罗、僰人等民族的土官们也相继归附。(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卷6,第248~250页,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38:00 +0800 CST  
明朝平定云南后,对于来降的罗罗土官,采取不同的统治方式,授予不同的土职:
第一,在罗罗聚居区设置土官政权。寻甸军民府、武定府(军民府)、广西府等地的土知府由罗罗土官担任。正统年间,蒙化知州左氏因出征麓川有功亦升为知府。
第二,在罗罗分布较多、汉族人口不少,又处于交通要道的曲靖府、临安府、楚雄府等地设置了流官知府,其下部分州县改设流官,部分州县土、流并设或土、流参设,还有部分州县则完全保留土官。如:曲靖府南宁县设流官,沾益州知州安氏、陆凉州知州资氏、马龙州知州安氏、罗雄州知州普氏、亦佐县知县安氏均为罗罗土官;临安府建水州知州、石屏州知州、新化州知州为流官,宁州知州禄氏与流官并设,而阿迷州知州普氏、蒙自县知县禄氏、嶍峨县知县禄氏、纳楼茶甸长官司副长官普氏为罗罗土官;广西府维摩州知州土、流并设,师宗州、弥勒州知州为罗罗土官;楚雄府所属五县二州皆设流官,其中南安州土州判李氏为罗罗土官(李氏原为南安州琅井土巡检,《明史》(中华书局,1974年)卷313《云南土司一》记载,宣德八年(1433),“以乡老言:‘本州俱罗舞、和泥、乌蛮杂类,禀性顽犷,以无土官管束,多致流移,差役赋税,俱难理办。众尝推保署州事,抚绥得宜,民皆向服,流移复归,乞授本州土官。’吏部言:‘南安旧无土管,难从其请。’帝以为治在顺民情,从之”。);澄江府领三县二州,其中路南州知州秦氏是罗罗土官;鹤庆府顺州同知是罗罗子氏等。(《土官底簿·云南土官》。)
统治方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既反映了罗罗内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性,也反映了中央王朝与罗罗各部关系的多样性和复杂性。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42:00 +0800 CST  
二 汉罗杂居区形成

从洪武十五年初至天启年间,明朝先后在云南设置了20卫、3御、17 个直隶千户所,共133个千户所,“其中约八十个千户所在彝族聚居地区”(方国瑜:《彝族史稿》,第312页。)。又据陆韧教授的详细估算,这些卫所正军、军余及其家属等进入云南的第一代军事移民人口“有可能达到80余万”(陆韧:《变迁与交融——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第48页。)。若据此推算,大约有近50万汉族人口分布到罗罗地区。明王朝实行的卫所制度,加强了对罗罗地区的控制。
此外,明朝还通过民屯、商屯等形式,把大量汉族人口迁入云南,部分汉族移民进入了罗罗聚居区。还有的汉族则因游艺、商贾、仕宦流寓或客寓于罗罗地区,逐渐形成了一些汉罗杂居区。如曲靖府“郡中汉夷杂处”((景泰)《云南图经志书》卷2曲靖军民府风俗。);寻甸府“向有汉人,有屯军,有江右、黔、楚寄籍之民”((康熙)《寻甸州志》卷3《地理·彝俗》。);蒙化府“汉人,皆洪武初开设卫所官军之后,客籍皆各省流寓之后,及乱寄籍于蒙者”((康熙)《蒙化府志》卷1《地理·风俗》。);马龙州“州境四乡一所,乡皆民村,汉夷杂处,西北汉夷乃汉多夷少,东南则汉少夷多,所中皆军屯也”((雍正)《马龙州志》卷3《地理·乡屯》。);蒙自县明朝初年皆为罗罗,至明末清初“蒙邑土著之民少,流寓之民多,其土著者率皆前朝实边之人”((康熙)《蒙自县志》卷1《风俗》。)。
数十万汉族移民的迁入,对罗罗社会的发展产生巨大影响。谢肇淛《滇略》卷9《夷略》中说:“(爨夷)今其种类散处于滇各郡……亦有与汉民杂处,耕稼纳赋者”。汉夷杂居、友好共处,为两个民族在经济生活和文化习俗方面的交流提供了有利条件。汉族先进的生产工具、生产技术传入罗罗民族中,汉族为了适应新的生活环境也向罗罗学习生活经验,两个民族在生产方式、生活习俗上相互影响,共同开垦了田地,开发了山区。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46:00 +0800 CST  
三 明朝中后期对云南罗罗土官的改土归流
明朝初期,云南保留了大量土官,其中罗罗土官数量最多。但是,“土司制度的最终目的,并非要维护各少数民族中原有的经济、政治结构永远不变。而是在把各少数民族地区稳定下来之后,积极创造条件改变它们,使其逐步在经济、政治上都与汉族地区趋于一致的封建化的统一”(尤中:《简论“土司制度”》,载《尤中诗文选集》,第742~743页,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所以明王朝“往后只要有机可乘,条件稍具,便毫不迟疑地改流”(江应樑:《明代云南境内的土官与土司》,第13页,云南人民出版社,1958年。)。而且随着汉族人口的迁入,部分地区封建统治方式的介入,一些罗罗土官统治区内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一些土官在当地的影响削弱了,明朝中期中央王朝逐渐展开了废除土官、改设流官的活动。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47:00 +0800 CST  
(一)寻甸府的改土归流
寻甸府原为大理国时期东方“乌蛮”三十七部中的仁德部,元代设为万户府,是罗罗聚居区。洪武十五年(1382),明军临滇,前元仁德府土官阿孔等归附,改为寻甸军民府。十六年(1383)土官安阳赴京朝觐,贡马及虎皮、毡衫等物。此后,寻甸土官按期入贡,与明王朝建立起正常的君臣关系。
成化十二年(1476),土舍安宣聚众杀掠,明朝政府命镇守官相机抚捕。十四年(1478),土知府安晟死,安详、安迺兄弟争袭,遂设流官,改寻甸府,原土知府安氏被降为“马头”。(《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道光)《寻甸州志·师旅考》。)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48:00 +0800 CST  
(二)广西府的改土归流
广西府于洪武十四年(1381)归附,领弥勒、维摩、师宗三州。据《土官底簿》载,“(知府)昂觉,广西府弥勒州人。有父普德,除授本府知府,洪武二十一年(1388)者满作乱杀死。总兵官委觉署掌府事,赴京告袭”。洪武二十七年(1394)昂觉得袭。广西府境内地形复杂,民族众多,罗罗虽然势力强盛,却缺少一支强大的力量来统领各部。普德虽然被授予了土知府职,但亦没有足够的力量震慑地方,反而被者满杀死。正统六年(1441),师宗州及广南民族头人阿罗、阿思“纠合为乱”,朝廷命总兵官沐昂帮助广西府土知府平息了叛乱。成化十七年(1481),以土知府昂贵有罪,“革其职,安置弥勒州,乃置流官,始筑土城”(《明史》卷313《云南土司一》。)。又据《明史》卷126《沐英传》记载:“广西(府)土官虐,所部为乱,(沐)琮更请设流官,民大便”。看来广西府土知府昂氏被革职,很有可能是因为其不能弹压地方,维护稳定。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50:00 +0800 CST  
弘治六年(1493),明王朝又废除了弥勒、维摩二土知州,“设云南维摩、弥勒二州流官知州,土民愿得流官故也”(《明孝宗实录》卷82。)。
师宗州知州为流官,同知是罗罗土官。弘治年间,土民李璜代土官赴京请袭,“璜谓无流官制土,土终为民秧,至京请设流。议下,因除流官知州。土官不得协管州事”((康熙)《广西府志》卷7《人物传》。)。师宗州亦废除了土官统治。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51:00 +0800 CST  
(三)武定府的改土归流
洪武十五年(1382)正月,武定女土官商胜将元朝所授金牌印信“缴于千户徐某”,然后“自运米千石,开通道路,至金马山接济大军,乃回奔赴招谕人民”, “率先中庆、澄江三路达鲁花赤归诚于沐英”。(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56页,云南民族出版社,1986年。)武定土官为云南土官中主动归附明朝的第一家,“(沐)英因资其入觐,得世守滇服北门”(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69页。)。洪武十六年(1383)十一月朱元璋诏赐诰命一道,授商胜中顺大夫、武定军民府知府及朝服、织金罗衣、纱帽、金带等物。(《明太祖实录》卷157。)此后,在滇东北、滇东等地罗罗土官不断与明军相对抗时,商胜“善于抚蛮,质直宽恤”,使“夷民安业,地方宁谧”,(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62页。)不仅维护了武定地区安定的局面,而且始终与明王朝密切合作,与明王朝维持着亲和的关系。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55:00 +0800 CST  
至凤英在任期间,更把这种良好的君臣关系推向顶峰。凤英“正己爱民,勤于政务;四礼正家,一经教子;开辟田野,教民稼穑;历练武勇,弓马娴习;当道交荐,故所至有功。又知人善任,麾下乐为用命”(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91页。),不仅受到当地民众的拥戴、地方官吏的举荐,还得到皇帝的宠爱。弘治三年(1490),“奉例赐姓凤”,从此改姓凤氏;授予“中宪大夫”名号,又“赠其母索则、妻索国俱为恭人”。(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86页。)弘治十三年(1500),凤英奉命征竹子箐梁王山,以功进中亚大夫。(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87页。)十五年(1502)征贵州普安,以功进云南布政司右参政。(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89页。)正德二年(1507),征师宗豆温乡,“功尤伟,赐‘尽忠报国’金带一具”。(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90页。)但也正是凤英造成了凤氏与明王朝之间的良好关系发生重大转折。
明王朝授予凤英的云南布政司右参政职衔,只是一个虚号,本非实职,而凤英却“拥众鼓吹迎入布政司堂上任”,直接到云南布政使司堂上任,在遭到拒绝后,“乃就仪门上任而去”,“至是怏怏,手把所束金带曰:‘安用是!’”(毛奇龄:《蛮司合志》;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97页。)凤英的极花金带为皇帝破例赏赐,其行为令明武宗尴尬,使云南地方官吏恼怒。从此凤英被地方官吏误解为阴蓄异志,也失去了皇帝的宠爱和信任。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56:00 +0800 CST  
正德六年(1511)凤英去世。据《土官底簿》记载,其子凤朝明未能按正常状态立即承袭土知府职位,而是在六年之后,即正德十二年(1517)才奉旨准袭。袭职不久,即被革职。革职原因是“朝明有叛状,火头吾孟才告之官”(毛奇龄:《蛮司合志》。)。对于凤朝明久未袭替和叛乱之事仅《蛮司合志》有简略记录,(天启)《滇志·羁縻志·土司官氏》、《土官底簿》等方志和有关文献或语焉不详,或缺乏记载。从目前仅有的材料来看,凤朝明不得立即袭职之原因极有可能与朝廷和云南地方官吏对其父凤英的猜忌有关,而凤朝明因“有叛状”被革除与朝廷和云南地方官吏对其高度戒备有关。明朝将凤朝明降为土舍,“惟专巡捕、征粮而已”,而“以流官同知掌印”。(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146页。)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7:57:00 +0800 CST  
嘉靖九年(1530),凤朝明之子凤诏因平定凤朝文反抗有功,仍授土知府职。“及凤诏死,瞿氏以母袭子官,所辖四十七马头阿台等数请以印属瞿氏”。嘉靖十六年(1537)明朝复命土知府瞿氏掌印。(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146页。)四十二年(1563),“瞿氏老,举凤诏妻索林自代”。但索林袭职不久,“遂失事姑礼”。于是“瞿氏大恚,乃收异姓儿继祖入凤氏宗,挟其甥婿贵州水西土舍安国亨、四川建昌土官凤氏兵力,欲废索林,以继祖嗣”,(《明史》卷313《云南土司一》。)掀起了凤继祖与索林争袭事件。凤继祖执杀郑竤等七十人,纠众攻武定新城,“临安通判胡文显督百户李鳌、土舍王德隆来援,至鸡溪子隘,遇伏,鳌及德隆俱死。佥事张泽督寻甸兵二千余驰救,亦败,泽及千户刘裕被执”,(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158页。)其势大张。朝廷调云南、四川会兵击讨。凤继祖最终走投无路,为其手下者色斩杀。(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165页;《明世宗实录》卷564。)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8:00:00 +0800 CST  
凤继祖事件平息之后,武定府流官同知邓世彦条陈二十事,请巡抚吕光洵奏请改土归流。隆庆元年(1567),“守臣议改设流官,犹不欲绝凤氏”,将索林免罪安置省城,授索林支属凤历子思尧经历,给庄田百余;(《明史》卷313《云南土司一》。)“钦升刘公宗寅知府事,添设推官谭君经,建捕盗馆于撒甸”(何耀华:《武定凤氏本末笺证》,第187页。)。然而凤历“以不得知府怨望,谋结四川七州及水西宣慰安国亨谋作乱”,聚众称思尧知府,夜袭府城。(《明穆宗实录》卷34。)流官知府刘宗寅多次遣人抚谕,凤氏不听,刘宗寅果断采取军事行动,“追至马剌山,擒凤历伏诛”。(《明史》卷313《云南土司一》。)随即“改治立御,建学作城”(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卷6,第409页。)。武定府的改土归流至此方告结束。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8:22:00 +0800 CST  
此外,明朝中后期被改土归流的土官还有:
阿迷州土知州普柱故,“正妻沙费,成化元年奏袭,查勘,十八年(1482)弟普明奏袭,查系争袭,不明,行勘未报,文选司缺册内”,成化十二年(1476)“除流官杜参”,以争袭改设流官。(《土官底簿·云南土官》。)
路南州知州,据成化十三年(1477)都御史王恕奏:“女官元真病故,户内别无应袭之人,要改流官”,当年十月以土官绝嗣“除流官知州李升管事”。(《土官底簿·云南土官》。)
弘治六年(1493)四月,蒙自县“添设流官知县掌印,土官知县专一管束夷民,巡捕盗贼”。嘉靖二年(1523)九月,巡抚王启奏禄赐户绝,流官知县管理县事,土官公座裁革。 (《土官底簿·云南土官》。)
弘治七年(1494)四月,马龙州“知州长辅故,绝。改设流官知州罗环”。(《土官底簿·云南土官》。)
弘治十六年(1503)四月,宁州土知州被降职,添设流官知州,“宁州添设流官知州掌印,土官专管束夷民、巡捕盗贼”。(《土官底簿·云南土官》。)
沾益州、陆凉州、嶍峨县等州县逐步改为流官知州、知县与土官知州、知县并设。((万历)《云南通志》卷5《建设志》:沾益州,流官知州一人,土官知州一人;陆凉州,知州一人,同知一人,土官同知一人;嶍峨县,流官知县一人,土官知县一人。在万历以前这些州县已设流官。)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8:27:00 +0800 CST  
一 明王朝平定乌蒙、乌撒、东川、芒部的过程
1368年,朱元璋建立了明王朝。明朝在平定了中原和湖广、击败蜀夏明升、征服播州和水西土酋之后,准备规取云南。其时,云南尚为元宗室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控制,他仍不断遣使北上,对北元“达元帝行在,执臣节如故”(《明史》卷124《把匝剌瓦尔密传》。),对明朝形成南北牵制之势。朱元璋因明朝初建,认为“云南僻远,不欲用兵”,力图通过和平的方式招降梁王,曾先后五次遣使劝降,使臣均遭杀害,明王朝便决意用兵。
洪武十四年(1381)十二月,“大师皆集于辰、沅,欲并剪诸蛮以通蜀道”。此时“地势并在蜀之东南,与滇、黔壤土相接”的乌撒、乌蒙、东川、芒部罗罗土官们,尚未向明朝投降。明王朝恐大军深入,乌撒等部抄其后路,于是朱元璋遣内臣赍敕谕乌蒙、乌撒诸部长曰:“西南诸部,自古及今,莫不朝贡中国。朕受天命为天下主十有五年,而乌蒙、乌撒、东川、芒部、建昌诸部长犹桀骜不朝。朕已遣征南将军颍川侯、左副将军永昌侯、右副将军西平侯率师往征。犹恐诸部长未喻朕意,故复遣内臣往谕。如悔罪向义,当即躬亲来朝,或遣人入贡,亟摅诚款,朕当罢兵,以安黎庶。尔共省之。”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8:52:00 +0800 CST  
招谕未果,傅友德分遣胡海洋、郭英等率师五万,由永宁趋乌撒,以牵制乌撒等地的土官势力;另一路明军在傅友德的带领下,由辰沅入普定,进兵曲靖,与梁王把匝剌瓦尔密的主力部队十余万人进行决战。取得胜利后再次分师,一部分由傅友德亲自率领,“循自格孤上往南,以通永宁之兵,捣乌撒”,支援胡海洋军。在赤水河畔明军两面夹击乌撒女土官实卜率领的部众及芒部援军。“蛮众力不支,大溃”,明军“遂城乌撒,克七星关以通毕节,又克可渡河”。慑于明军强大的兵威,“东川、乌蒙、芒部诸蛮震詟,皆望风降附”。(《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8:53:00 +0800 CST  
洪武十五年(1382)正月,明军平定滇中后,立即设置“云南左、右、前、后、普定、黄平、建昌、东川、乌撒、普安、水西、乌蒙、芒部、尾洒一十四卫指挥使司”(《明太祖实录》卷141。),留兵戍守,以巩固平滇第一阶段取得的军事成果。三月,又“更置云南布政司所属府州县”,在云南设置52府、63州和54县,乌蒙、乌撒、东川、芒部亦为其中四府。(《明太祖实录》卷143。)明王朝试图实行与内地一致的府卫参设的中央集权统治。但是,这一统治方式使云南土官的权力受到削弱甚至剥夺,严重损害了土官的自身利益,因此伺征南大军主力一过,各地失势的土官便乘虚掀起激烈的反抗。自唐代以来就世踞其地、世为雄长,拥有深厚政治经济基础的乌撒、乌蒙、东川、芒部罗罗土官们,也不愿意接受流官的约束和钳制。尽管明王朝未雨绸缪,已预先采取了遏制四部土官叛乱的措施,(《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洪武十五年……诏谕诸部人民。以云南已降附,宜益效顺中国,以享升平。……又敕征南将军友德等:‘乌蒙、乌撒、东川、芒部诸酋长虽已降,恐大军一还,仍复啸聚。符到日,悉送其酋长入朝。’”)但乌撒诸部仍然趁卫所散处缓不及应之机,发动了反明的叛乱。明王朝被迫抽回已深入大理的沐英率领的征南部队主力,与傅友德军合兵进击乌撒,“大败其众,斩首三万余级,获马牛羊万计,余众悉遁,复追击破之”(《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明军根据朱元璋“必戮其渠魁,使之畏惧。搜其余党,绝其根株,使彼智穷力屈,诚心款附,方可留兵镇守”(《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的指示,进山搜捕,将潜匿的余党捕杀殆尽。乌撒诸部震慑,相率来降。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8:55:00 +0800 CST  
二 明王朝对云南的统治
平定乌撒等部的叛乱之后,明王朝立即调整了对这一地区的政策。
首先,明王朝对云南东北部的行政区划进行了调整。针对这一地区罗罗聚居、土官势力强盛且桀骜难驯的特点,为了减缓征南大军的压力,使其集中精力应对云南的复杂局面,洪武十六年(1383)正月,“以云南所属乌撒、乌蒙、芒部三府隶四川布政使司”, 第二年五月又“割云南东川府隶四川”。(《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
其次,建立以土官为主、流官佐贰的地方政府。洪武十六年二月,乌撒、乌蒙、东川、芒部诸部土酋率众一百二十人进京朝贡,朱元璋“诏各授以官,赐朝服、冠带、锦绮、钞锭有差。其乌撒女酋实卜,加赐珠翠”(《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任命乌撒诸部原有罗罗土官为土知府,让他们继续统治当地民众。不久,又于乌蒙府“设流官通判、经历、照磨各一员”,东川府“添设流官通判、经历、照磨各一员”,乌撒府“设官与乌蒙、东川同”,(曹学佺《蜀中广纪》卷36。)添设流官到土知府中任副职,对土官起辅助和监督作用。这样,明王朝在乌蒙等地形成卫所与土府参设、流官与土官参用的统治方式。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07:00 +0800 CST  
其四,教化罗罗土官。洪武十五年(1382),朱元璋谕与乌撒毗邻的普定土知府:“今尔既还,当谕诸酋长,凡有子弟皆令入国学受业,使知君臣父子之道,礼乐教化之事,他日学成而归,可以变其土俗同于中国”(《明太祖实录》卷150。)。允许罗罗土官的子弟未经考试即可入国子监读书。乌撒、乌蒙、芒部军民府土官知府曾先后派其子弟入国子监读书,“二十三年(1390)七月,乌撒军民府土官知府阿能遣其弟忽山及罗罗生二人请入国子监读书”,“九月乌蒙、芒部二军民府土官,遣其子以作、捕驹等人请入国子监读书”,(《明太祖实录》卷203、204。)明王朝“各赐钞锭”、“赐以衣钞”,给予优厚的待遇,以示鼓励。在地方,永乐十五年(1417)七月设乌撒军民府儒学;(《明太宗实录》卷191。)宣德八年(1433)明王朝于乌蒙军民府“设儒学教授、训导各一员”,目的是“选取土民俊秀子弟入学读书,庶使远人通知礼义,亦得贤才备用”。(《明宣宗实录》卷100。)明王朝注重用以忠孝为核心的儒家思想教化罗罗土官,试图通过儒学教育将封建伦理道德根植于“皆据险阻深,与中土声教隔离”(《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的罗罗土官及其子弟中,使乌蒙诸部逐渐认识封建王朝的威严,了解封建国家的道德规范,逐步树立起君臣观念。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16:00 +0800 CST  
三 明王朝对土官纠纷的军事干预
(一)芒部改流与废流
正德十五年(1520)芒部土舍陇寿与其庶弟陇政、其嫂支禄因争袭发生仇杀。嘉靖元年(1522)朝廷以嫡故令陇寿袭职,而陇政、支禄仍然勾结乌撒土舍安宁仇杀如故。四川发土兵25000人准备相机进剿。陇政、支禄一方面佯装听从招抚,实则等待援军;另一方面令党羽阿黑等掠周泥站、七星关,又遣阿核等“纠集诸苗,剽掠毕节诸处,杀伤官军,毁官民房屋甚众”(《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朝廷派兵进剿,陇政逃入乌撒。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17:00 +0800 CST  

楼主:Highelf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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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6-30 15: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5-02 10:03:5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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