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进军云南及民族关系

嘉靖四年(1525),陇政诱杀陇寿,夺芒部土府印。不久,官兵在水西擒获陇政,追获芒部印信。嘉靖五年(1526),明王朝以芒部“本属亲支已尽,无人承袭”为由,改芒部军民府为镇雄府,设流官知府统之,“以(重庆)通判程洸为试知府”。将镇雄府分属夷良、母响、落角利之地,设为怀德、归化、威信、安静四长官司,“使陇氏疏属阿济、白寿、祖保、阿万四人统之。如程番府例,令三年一入朝,贡马十二匹”。(《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
嘉靖六年(1527),流官知府程洸“募民占种夷田”(曹学佺《蜀中广纪》卷36。),侵犯了原有土官土目的利益,引起了激烈的反抗。陇寿部下沙保等拥陇寿私生子陇胜,(《明世宗实录》卷112。)欲谋复陇氏,纠众攻陷镇雄城,驱逐程洸,夺取流官印信。明王朝令川贵两省合力会剿,败沙保,仍设流官如旧。然而,芒部改流引起乌撒、乌蒙、东川土官的惊恐和怀疑,与芒部唇齿相连、世戚亲厚的乌撒、乌蒙、东川等地土官惟恐波及自身,危及统治地位,因而“自芒部改流,诸部内怀不安,以是反者数起”。嘉靖七年(1528)“芒部、乌撒、毋响苗蛮陇革等复起,攻劫毕节屯堡,杀掠士民,纷纷见告”,沙保之子普雄也乘机联合乌撒、毋响、陆肇、水西夷民,“攻劫毕节,并索镇雄府土官印”。川、贵诸军会讨芒部沙保之乱,数年无功反呈愈演愈烈之势。部分官吏对芒部改设流官提出异议,朝廷最终采纳了唐凤仪、戴金等人“俯顺舆情”的建议,于嘉靖九年(1530)四月,“革镇雄流官知府,而以陇胜为通判,署镇雄府事。令三年后果能率职奉贡,准复知府旧衔”。(《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芒部改流以失败告终。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19:00 +0800 CST  
(二)平定东川阿堂之乱
嘉靖三十八年(1559)东川营长阿得革欲乘土知府禄庆去世、其子禄位尚幼之机谋夺土知府职。因未能如愿,“乃纵火焚府治”,后逃到武定州被杀。阿得革子阿堂向乌撒土官安泰贿赂求援。安泰带兵攻入东川,囚禄庆之妻安氏,阿堂乘机夺取了土知府印信。禄氏姻亲贵州宣慰安万铨出兵攻击阿堂,沾益土官安九鼎、罗雄土官者浚与禄位各上书诉讼阿堂。朝廷令云、贵、川三省抚按官会审,阿堂交印服罪。
不久,禄位及其弟相继去世,阿堂以自己的幼子冒名阿哲袭替,且“据府印如故,复与九鼎治兵相攻”。明朝调兵征剿,穷搜不获。嘉靖四十年(1561),东川营长者阿易谋杀了阿堂。此时府印已亡失,安万铨无视朝廷,擅自分发土官印信,“取东川府经历印,畀禄位妻宁著署之,以照磨印畀罗雄土官者浚”;又“以宁著女妻者浚子”,通过传统的联姻方式来巩固宁著的地位;且“仍留水西兵三千于东川,为宁著防卫”。
嘉靖四十一年(1562),为了防止安万铨等人擅权,明王朝重新铸给东川府印,选择与禄位同六世祖的幼男阿采袭禄氏职,先暂授同知职衔,令宁著署掌,后若能抚辑土民,仍进袭知府。(《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20:00 +0800 CST  
(三)平息沾益、乌撒二土司之争袭
云南沾益州与四川乌撒军民府虽各属滇、川两省管辖,但实为一家。明初,女土官实卜与其夫弟阿哥归顺,朝廷授实卜为乌撒土知府、阿哥为沾益土知州。“其后彼绝此继,通为一家”(《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万历元年(1573),沾益女土官安素仪无嗣,奏请朝廷以乌撒土知府禄墨次子安绍庆袭沾益州土知州职。后来禄墨与长子安云龙及两孙相继去世,安绍庆奏请以次子安效良归宗,袭乌撒土知府。安云龙之妻陇氏不甘心将土府职位拱手相让,挟娘家镇雄府兵力与安绍庆为敌,安绍庆亦倚沾益兵力与陇氏为难,彼此仇杀,历十四年不结。万历三十八年(1610),安云龙的堂弟安云翔又上奏安效良“不可立者数事”。四十一年(1613),朝廷裁决,“以效良为云龙亲侄,云翔乃其堂弟,亲疏判然”,立安效良为乌撒土知府。(《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
不久,永宁土司奢崇明、水西土司安邦彦反明。天启二年(1622)安效良纠结东川土官禄阿伽起兵响应,与安邦彦等合力陷毕节,破安顺,围贵阳,攻曲靖、寻甸,破沾益、罗平、马龙、陆凉、嵩明、富民等地,给明军造成强大压力。(《明熹宗实录》卷31。)天启五年(1625)明军出奇兵破沾益,杀死安效良。(《明熹宗实录》卷50。)
安效良死后,其妻安氏与其妾设白及庶子其爵、其禄争乌撒土知府职。其爵母子获得官府的支持,崇祯元年(1628)四川巡抚差官李友芝令其爵管理乌撒。安氏遂与沾益土官安边成婚,倚沾益兵力与明军及其爵等对抗。第二年,击败安氏、安边之后,其爵署乌撒知府,其禄署沾益知州,乌撒、沾益方得平息。(《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22:00 +0800 CST  
纵观明王朝与乌蒙、乌撒、东川、芒部之间的关系,明初中央王朝通过一系列措施来处理与乌蒙、乌撒、东川、芒部罗罗土官之间的关系,这些措施在明朝前期基本收到了预期的效果:在一定程度上分化了罗罗势力,减缓了云南方面压力,安定了乌蒙诸部,有效地维护了乌蒙等四府社会秩序的稳定,使这一地区出现了百年相对安宁的时期。这些措施主要是针对明初云南的局势和当时乌蒙等地的状况提出的,基本上达到了明王朝预期的目的。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24:00 +0800 CST  
四明代滇东北地区各民族起义
据《明武宗实录》卷149记载:“乌蒙芒部二府、葛魁等寨,地与筠连、珙县诸寨连境,周遭千里,山箐深阻,各种蛮夷:僰人子、羿子、仲家子、苗子、倮倮等杂处其中”。明代滇东北地区民族众多,有倮倮(罗罗)、僰人、仲家(布依族的先民)、苗、汉等民族。这些民族大多依山附险、交错杂居,他们向土官交纳贡赋,受土官剥削。而罗罗土官凭借中央王朝赋予的政治经济特权肆意压迫、剥削土民。明朝中后期,土官的残酷统治、争袭和仇杀,对社会造成严重危害,对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滇东北各族人民纷纷起来反抗。
正德十二年(1517)五月,四川叙州僰人普法恶召集僰、苗、倮倮等民族起事反压迫。普法恶率领部下占城堡,焚烧敌人房屋,杀死仇人,并将其财产收缴后分发给部属,对有功的部下给予封号。地方土官无法控制局势,向朝廷请求派兵征讨。明武宗朱厚照派巡抚都御史马昊先抚谕之,普法恶不从,朝廷下令调兵征讨。普法恶利用青山寨险要的地势进行顽强抵抗,明军合攻青山寨,久攻不下。后明军切断青山寨水源,三面包围,普法恶的部下遭围困。普法恶率众来援,“单骑冲阵,中箭坠马歼焉”,其部下奔溃,被斩首1500余人。(《明武宗实录》卷149。)
正德十五年(1520),芒部土舍陇寿与其弟陇政、嫂支禄争袭仇杀,广大土民深受其害。芒部僰人阿又磉、者唾、者鸠等不堪忍受土官之间仇杀带来的灾难,起而反抗,遭到明王朝和罗罗土官的联合镇压。贵州参政傅习、都指挥许绍督、永宁宣抚司女土官奢爵等,“讨擒阿又磉等四十三人,斩一百九十级,事乃定”。(《明史》卷311《四川土司一》。)
正德十六年(1521),四川流民谢文礼、谢文义聚集僰人在芒部白水江发动反对土官统治的斗争。明王朝派巡抚都御史盛应期、总兵吴坤率指挥何卿等,合乌蒙、芒部土兵进讨。(《明武宗实录》卷197。)白水江汉僰人民的斗争在中央王朝与罗罗土官的联合镇压下失败。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27:00 +0800 CST  
一 明王朝对僰人地区的统治措施
洪武十五年(1382)正月,明军师至板桥,滇中大震,各族土官相继投附,安宁、晋宁、威楚、姚安、镇南等地僰人土官亦归附明军。二月,傅友德率军进驻威楚,招谕元代大理总管段宝之子段世投降。段世错误判断形势,仍然想“以唐、宋故事,奉正朔,定朝贡,以为外藩”,且自恃有苍山之险、洱海之固、上下两关之扼,以及田庵和尚的法术可与明军抗衡。傅友德数次招谕,段世始终不从,且言辞愈傲慢,态度愈强硬。于是“友德大怒,提兵进薄大理”,由定远侯王弼带兵由洱海东趋上关,沐英率众取下关,形成犄角之势;都督胡海洋则绕点苍山后,攀木缘崖而上,树列旗帜。段兵惊慌失措,溃不成军。明军生擒段世及其二子段苴仁、段苴义,顺利攻克了大理。接着又分兵进取鹤庆、丽江,西渡澜沧,下金齿,云南基本平定。(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卷6,第250~252页。)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09:34:00 +0800 CST  
明征大理檄文

段氏有大理,传十世至宝。闻太祖开基江南,遣其叔段真由会川奉表归款。洪武十四年,征南将军傅友德克云南,授段明为宣慰使。明遣都使张元亨贻征南将军书曰:“大理乃唐交绥之外国,鄯阐实宋斧画之余邦,难列营屯,徒劳兵甲。请依唐、宋故事,宽我蒙、段,奉正朔,佩华篆,比年一小贡,三年一大贡。”友德怒,辱其使。明再贻书曰:“汉武习战,仅置益州。元祖亲征,祗缘鄯阐。乞赐班师。”友德答书曰:“大明龙飞淮甸,混一区宇。陋汉、唐之小智,卑宋、元之浅图。大兵所至,神龙助阵,天地应符。汝段氏接武蒙氏,运已绝于元代,宽延至今。我师已歼梁王,报汝世仇,不降何待?”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0:24:00 +0800 CST  
明朝平定云南后,立即着手巩固统治的建设。洪武十五年(1382)二月,建立云南承宣布政使司和云南都指挥使司。三月“更置云南布政司所属府州县”,设置了云南、大理、永昌、姚安、楚雄、武定、腾冲等五十余府,下辖州、县、千户所、蛮部等,(《明太祖实录》卷143。)试图实行与内地一致的统治方式。尽管这一措施因云南府杨苴、姚安府自久、剑川州杨奴等少数民族土官频繁的叛乱而重新进行调整,恢复了部分边疆民族地区的土司统治,但是在封建地主经济、儒学教育已经兴起,明军易于控制的云南、大理、楚雄等地,明朝仍然设立府治,以流官知府治之。云南府昆明为元代行省治所,明朝因之,云南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提刑按察使司皆署其中,为云南会城和云南府治所;大理府以杜瑜为首任知府,筑大理府治署;楚雄府朱守仁出任知府后,“抚民勤政,招集流移,授以田土”,使“境内大治”。((康熙)《楚雄府志》卷5《秩官志·名宦》。)明王朝在这些地区顺利实现了流官统治。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33:00 +0800 CST  
在其他僰人地区,鹤庆府初设土官,以安宁董氏为知府、鹤庆高氏为同知,后因董氏请辞,复以高氏为知府。进入正统年间,鹤庆土府不仅争袭仇杀,而且暴虐害民,屡生事端。正统二年(1437),鹤庆土知府高伦与其弟高纯因争夺土职,“屡逞凶恶,屠戮士庶,与母杨氏并叔宣互相贼害”;五年(1440),“土知府高伦妻刘氏同伦弟高昌等,纠集罗罗、麽些人众,肆行凶暴”;八年(1443),“鹤庆民杨仕洁妻阿夜珠告伦谋杀其子”;不久大理卫千户又奏报,“伦擅率军马欲谋害亲母,又称其母告伦不孝及私敛民财,多造兵器,杀戮军民,支解枭令等罪”。(《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在勘验确证土知府高伦的恶行之后,“帝命于流官中择人,以绥远蛮。乃擢泸州知府林遒节为知府”(《明英宗实录》卷101。),鹤庆府亦成为流官知府统治区。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34:00 +0800 CST  
姚安府于洪武十五年(1382)设流官知府,不久因土官自久叛乱而增设土同知高保、土州同高惠。洪熙元年(1425),明朝撤流官知府,升高贤为土知府。正统十三年(1448)复设流官知府,仍以高氏为土府同知。(《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
此外,对于明初归降的僰人土官,明朝授予土职:一是在流官知府之下设立土知州、土知县、土巡检等官职,以土官治之。如北胜州土知州高氏、云龙州土知州段氏等。二是建立“土流合治”的统治方式,或并设流土知州、知县,或设立土州同、土县丞、土通判等官职,使土官协同流官治事,如云南府安宁州,并设土知州和流官知州;楚雄府镇南州,并设土同知与流官同知;罗次县,土知县与流官知县并设等。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37:00 +0800 CST  
二 明代僰人地区原有的社会结构变化
政治统治的变化改变了僰人地区原有的社会结构。
元代,大理段氏虽为元朝土官,但拥有很大的权力,是僰人地区的实际统治者。明初,段氏尽管因其祖段宝曾奉表归款而获赦免,但仍被降官迁置异地,段苴仁“赐名归仁,授雁门卫镇抚”,段苴义“赐名归义,授武昌卫镇抚”,其余头目“分别死徙,无有冤纵”。 (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卷6,第254页。)
云南府、楚雄府、姚安府、鹤庆府、北胜州土官高氏,皆为大理国相国高智昇的后裔。尽管因归附明军而得以保留土职,但是与元代相比,高氏也受到了很大的打击。高氏由雄踞一方、拥有强大军政势力的豪门贵族降为中央职官体系中的土知州、土同知,甚至官阶更低的土官,其整体地位下降;且“分别司、郡(府)、州、县”(《明史》卷310《土司》。),还要受上级流官管理、同级流官牵制,权力也受到很大的削弱和限制。高氏虽然仍居于统治阶层,但是已成为流官政权之下的被统治者。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38:00 +0800 CST  
而以杨黼等人为代表的昔日的贵族重臣子弟,也因社会政治环境变化而成为消极避世的儒者和佛教徒。大理地区原有的政治统治集团解体,中央集权的汉人流官政府取代了僰人上层的统治。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39:00 +0800 CST  
第二节 明朝殖民与僰人地区封建
地主经济的发展 元代云南滇池、洱海地区已经确立了封建地主经济,其他靠内地区地主经济也有相当的发展。明清时期出于镇守和统治的需要,通过军屯、民屯、商屯等形式,把大量汉族人口迁入云南。大量汉族移民的留居屯驻,促进了僰人地区地主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一 军屯移民
从明初至天启年间,明朝先后在云南设置了20卫、3御、17个直隶千户所,共133个千户所的建制。僰人聚居的云南府、楚雄府、姚安府、大理府、北胜州等地是主要的军屯区,设有云南左、右、中、前、后卫、安宁千户所、楚雄卫、姚安千户所、姚安中屯千户所、大理卫、鹤庆御、洱海卫、大罗卫、澜沧卫等卫所。还有部分卫所设在僰人与罗罗等民族的杂居区。根据陆韧教授考证,进入云南的第一代军事移民人口“有可能达到80余万”(陆韧:《变迁与交融——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第48页。)。因此进入僰人地区的军事移民人口仍然有可能高达数十万人。这些军事卫所与流官知府统治相结合,形成府卫同治或府卫参设的军政制度,有效地维护了中央集权的统治,当时“西至大理,东至临安,皆是府卫相参,事体有定则,赋役有常制,故民虽未富,犹得粗安”(何孟春:《请复永昌府治疏》,载杨文虎、陆卫先主编校注《永昌府文征·纪载》,第3196页,云南美术出版社,2001年。)。清代废除军屯制,将军屯田地并入民田中,军户与民户一样按照民田的税额向国家交纳田赋,既调动了军屯户的积极性,也促成了军屯户的土著化。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40:00 +0800 CST  
二 民屯、商屯移民
明朝还实行移民就宽乡的政策,组织汉族移民到云南屯田。谢肇淛《滇略》卷4记载:“高皇帝既定滇中,尽徙江左良家闾右以实之,及有罪窜戍者,咸尽室以行”。《滇云历年传》卷6也说:“洪武十七年(1384),移中土大姓以实云南”。(倪蜕辑,李埏校点:《滇云历年传》卷6,第256页。)而楚雄府“自前明洪武十六年,傅、沐二公平定后,留兵镇守,太祖又徙江南闾右以居之”((宣统)《楚雄县志》卷2《地理》。),大理府“逮明初削平段氏总管,迁中土大姓以实云南,而吴越间汉族来者纷纭踵至”((民国)《大理县志稿》卷6《社交部·社会》。)。结合明清地方志的记述来看,以民屯形式进入云南僰人地区的汉族人口数量必定不少。
为了弥补云南卫所军粮之不足,明朝还开展了“盐商中纳”的商屯,吸引部分盐商招募内地汉族佃户到云南屯田,以所获粮食补给军队,换取食盐牟利。这些商屯户“也如同军屯户、民屯户一样,即此落籍云南,成为当时汉族移民中的一部分”(尤中:《云南民族史》,第361页。)。安宁、大理、楚雄、永昌等地是中纳的重点地区,可能有大部分商屯户留居僰人地区。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42:00 +0800 CST  
此外,据(康熙)《楚雄府志》卷1记载:“汉人有自明初谪戍来者,有宦游寄籍者,有商贾置业入籍者”。(民国)《大理县志稿》卷3《建设部·户籍》:“明成化十二年设兵备道,驻洱海,以后移民实边乃一变为殖民政策。阅百年而生齿日蕃,流寓日众,关市洞开,邮驿大通。我邑苍洱雄秀,土物丰饶,其间商贾行旅、方技寓贤与夫戍卒垦夫、宦游幕侣,览胜山川,流连景物,多卜居而家焉”。可见有众多因商、因官等原因而寓居僰人地区的汉族人口。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44:00 +0800 CST  
这些汉族移民,“不论是军事移民还是其它类型的移民,他们原本就是熟练掌握农耕技术的农民或拥有一技之长的工匠和各类专业人员,他们大多来自社会经济比较发达的江南、湖广、山东、山西等地,他们进入云南,不仅带来了当时内地比较先进的生产技术,而且注入了封建经济的生产关系,随着生产的扩大而壮大了云南封建地主经济实力”。(陆韧:《变迁与交融——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第244页。)他们的到来,促进了僰人地区经济的繁荣,也带动了僰人封建地主经济的发展。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44:00 +0800 CST  
第三节 儒学教育体系发展完善
洪武十五年(1382),明军初定云南,朱元璋即谕令:云南“府、州、县学校,宜加兴举。本处有司选保民间儒士堪为师范者,举充学官,教养子弟,使知礼仪,以美风俗”(张辑:《云南机务钞黄》。)。在流官知府统治已经确立的府州县,封建统治者一方面需要化导民俗,以夏变夷,达到统治的目的;另一方面迫切需要能沟通流官与土民、贯彻统治者的意志、为封建制度和地主经济服务的云南本土人才。因此明清两代,云南遍设府、州、县学,广置学官和教授,以传播儒家思想为核心的学校教育作为流官政治统治体制的配套机构,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推广和发展。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47:00 +0800 CST  
一 地方官学的发展
僰人地区自南诏、大理国以来深受汉文化影响,元朝已在中庆、大理、鹤庆、姚安、威楚等地设学。明朝恢复和重建了元代所设学校,“国朝洪武初,西平侯沐英因其旧(按:原中庆路儒学)建云南府儒学”(刘文徵撰,古永继校点,王云、尤中审订:(天启)《滇志》卷8《学校志一》。);临安府的儒学因“通判许莘重修,规制始大”(刘文徵撰,古永继校点,王云、尤中审订:(天启)《滇志》卷9《学校志二》。);大理府儒学、楚雄府儒学、姚安府儒学也相继得到了重修和扩建。新设了邓川州儒学、浪穹县儒学、赵州儒学、云南县儒学、鹤庆府儒学、剑川州儒学、永平县儒学、太和县儒学、宾川州儒学、云龙州儒学、镇南州儒学、晋宁州儒学等府州县学校。这些地方官学最初的招生对象就已包括僰人在内的少数民族子弟,因而景泰元年(1450)云南按察提调学校副使姜浚在上疏中说到:“臣自受命以来,遍历云南各府司州县儒学,其生员多系僰人、罗罗、摩些、百夷种类”(《明英宗实录》卷192。)。与其他民族情况不同的是,这些府州县学中招收的僰人生员已经不仅仅局限于土官子弟和上层贵族,普通子弟亦可入学,甚至有部分学校就是专门针对一般僰人子弟而开设的,如楚雄县儒学、嶍峨县儒学等。永乐元年(1403)楚雄府流官奏言:“所属人民皆蛮夷,不知礼义。惟僰人一种,赋性温良,有读书识字者,府、州已设学教养,其县学未设。今楚雄市所辖六里,而僰人过半,近委官劝集民间俊秀子弟入学读书,而无师范,请立学置官训诲”(《明太宗实录》卷22。);永乐十二年(1414)二月丙戌云南临安府嶍峨县丞周成奏:“境内夷民僰人、罗罗、百夷、普葛、和泥,其类不一,而僰人子弟多有俊秀,宜建学校教之,使习诗书,知礼仪”(《明太宗实录》卷149。)。这些学校的建成,使儒学教育进一步扩大到基层的僰人民众中。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49:00 +0800 CST  
二 书院、社学、义学的发展
永乐九年(1411)朝廷特诏云南布政司独立开设乡试,云南的儒学教育正式与科举制度相结合,希望读书入仕的云南学子与日俱增。为了满足学子们读书向学的要求,书院、社学、义学等教育机构作为官学的补充形式在云南逐渐发展起来。
明朝中期,在地方官府的支持下,书院在僰人地区首先兴起。弘治十一年(1498)龙华书院在浪穹县建立,十二年(1499)苍山书院在大理府建成,它们都是明代云南最早建立的书院。此后,大理、云南、楚雄、临安、曲靖等府州县也陆续建成大批书院。
明朝成化年间,社学开始在云南建立。僰人地区拥有众多社学,大理府社学“甸头凡十二所,甸尾凡十所,中路凡六所,东路凡三所,西路凡五所,俱同知张廷俊建,知府马卿重修”(刘文徵撰,古永继校点,王云、尤中审订:(天启)《滇志》卷9《学校志二》。);鹤庆府有社学36所;云南府昆明县有社学31所,姚安府有社学28所,僰人聚居的其他府州县也建有不少社学。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51:00 +0800 CST  
明代云南儒学教育体系与科举制度紧密结合,不断发展完善,促进了儒学在僰人中的推广普及,培养出大批接受正统儒学教育、精通封建伦理道德、凭借科举考试跻身士绅阶层的才华出众的僰人知识分子。这些受汉文化和僰人文化双重影响的僰人士子,或登上政治舞台,将礼治与地方教化结合起来,化民成俗;或在民间聚众讲学,吸引更多的同族人投身科举,力争为士。从而使读书入仕、获取功名、光宗耀祖的观念深入僰人百姓心中,成为僰人学子普遍的理想追求。浓厚的汉文化氛围和浓烈的科举风气,改变了僰人社会传统的人生价值取向。

楼主 Highelfsword  发布于 2018-06-30 11:52:00 +0800 CST  

楼主:Highelfswo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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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6-30 15: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5-02 10:03:5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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