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更新】文溯鉤玄(申精)
⑥三德:正直、剛克、柔克。即君主應具有的三種道德品質。
(紫禁城養心殿內的“中正仁和”匾額,是《尚書·洪範》中“三德”的繼承與發展:“中正”即正直;《論語》云:“剛、毅、木、訥,近仁。”故“仁”可視為“剛”;“和”則為柔)
⑦稽疑:即君主應讓專人負責占卜工作并徵集意見。
(古人占卜,常用龜的甲和蓍草的莖,二者合稱“龜策”)
⑧庶徵:由年中的不同天氣引申為君主的各種良好表現應交替出現。
(君主施展恩惠於萬民,就如同飛龍/上天興雲布雨。這不僅是《尚書·洪範》的主張,就連《周易·乾·彖》也有“雲行雨施”之語)
⑨五福六極:五福指壽、富、康寧、攸好德、考終命五種幸事。六極指兇短折、疾、憂、貧、惡、弱六種不幸。君主應酌情以這些給予臣民,作為統治的手段。
(康熙皇帝為祖母·孝莊皇太后書寫的“天下第一福”拓本。在寫法上除了“福”字本身,還暗含“多、子、田、才、壽” 五种字形,寓意“多福、多子、多田、多才、多壽”。原石現存北京恭王府)
(紫禁城養心殿內的“中正仁和”匾額,是《尚書·洪範》中“三德”的繼承與發展:“中正”即正直;《論語》云:“剛、毅、木、訥,近仁。”故“仁”可視為“剛”;“和”則為柔)
⑦稽疑:即君主應讓專人負責占卜工作并徵集意見。
(古人占卜,常用龜的甲和蓍草的莖,二者合稱“龜策”)
⑧庶徵:由年中的不同天氣引申為君主的各種良好表現應交替出現。
(君主施展恩惠於萬民,就如同飛龍/上天興雲布雨。這不僅是《尚書·洪範》的主張,就連《周易·乾·彖》也有“雲行雨施”之語)
⑨五福六極:五福指壽、富、康寧、攸好德、考終命五種幸事。六極指兇短折、疾、憂、貧、惡、弱六種不幸。君主應酌情以這些給予臣民,作為統治的手段。
(康熙皇帝為祖母·孝莊皇太后書寫的“天下第一福”拓本。在寫法上除了“福”字本身,還暗含“多、子、田、才、壽” 五种字形,寓意“多福、多子、多田、多才、多壽”。原石現存北京恭王府)
4、篇名常見文體的含義(依孔安國說):
典:記明君的言論與事跡。如《堯典》,記錄了堯的嘉言懿行。
(明人崔子中所繪《堯民擊壤圖》局部。“堯民擊壤”,指的是在堯統治的時代,天下太平,人民無所事事,在道路中一邊做名為“擊壤”的遊戲、一邊歌唱的情形。歌詞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为饮,耕田而食。帝何德于我哉?”堯的這種讓自己的人民感覺不到被統治的統治方式,成為“無為而治”這一政治理想的代表與典範)
謨:記君臣間的討論與謀劃。如《皋陶謨》,講述了夏禹和皋陶的一次關於治國之道的討論。
(圖為位於開封的獄神廟,供奉皋陶。皋陶,音高搖,堯舜禹時代的名臣。相傳為中國立法和司法的鼻祖)
誓:記戰前動員和誓師。如《泰誓》,是周武王討伐商紂王時所作的戰前動員令(共三次)。
(牧野之戰)
誥:記君上對臣下的勸勉。如《酒誥》,是周公對康叔(武王之弟。衛國之祖)所發佈的關於堅持禁酒的命令。
(婦好墓中出土的嵌綠松石象牙杯。殷人極喜飲酒,紂王時甚至出現了“酒池肉林”。作為後來者的周公,則視聚眾飲酒為亡國的禍根,厲行禁止)
訓:記臣下對君上的勸諫。如《伊訓》,是伊尹對商王·太甲的進言。
(伊尹)
命:記君上對臣下的任命或賞賜。如《微子之命》,是周武王任命商王遺族·微子(紂王之兄)為宋國國君的委任狀。
(微子)
典:記明君的言論與事跡。如《堯典》,記錄了堯的嘉言懿行。
(明人崔子中所繪《堯民擊壤圖》局部。“堯民擊壤”,指的是在堯統治的時代,天下太平,人民無所事事,在道路中一邊做名為“擊壤”的遊戲、一邊歌唱的情形。歌詞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凿井为饮,耕田而食。帝何德于我哉?”堯的這種讓自己的人民感覺不到被統治的統治方式,成為“無為而治”這一政治理想的代表與典範)
謨:記君臣間的討論與謀劃。如《皋陶謨》,講述了夏禹和皋陶的一次關於治國之道的討論。
(圖為位於開封的獄神廟,供奉皋陶。皋陶,音高搖,堯舜禹時代的名臣。相傳為中國立法和司法的鼻祖)
誓:記戰前動員和誓師。如《泰誓》,是周武王討伐商紂王時所作的戰前動員令(共三次)。
(牧野之戰)
誥:記君上對臣下的勸勉。如《酒誥》,是周公對康叔(武王之弟。衛國之祖)所發佈的關於堅持禁酒的命令。
(婦好墓中出土的嵌綠松石象牙杯。殷人極喜飲酒,紂王時甚至出現了“酒池肉林”。作為後來者的周公,則視聚眾飲酒為亡國的禍根,厲行禁止)
訓:記臣下對君上的勸諫。如《伊訓》,是伊尹對商王·太甲的進言。
(伊尹)
命:記君上對臣下的任命或賞賜。如《微子之命》,是周武王任命商王遺族·微子(紂王之兄)為宋國國君的委任狀。
(微子)
一、四庫提要
○書類一
△《尚書正義》·二十卷(內府藏本)
舊本題“漢孔安國傳”,其書至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奏於朝。唐貞觀十六年孔穎達等為之疏,永徽四年長孫無忌等又加刊定。孔《傳》之依託,自朱子以來遞有論辯。至國朝閻若璩作《尚書古文疏證》,其事愈明。其灼然可據者:梅鷟《尚書考異》攻其註《禹貢》“瀍水,出河南北山”一條、“積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條,地名皆在安國後。朱彝尊《經義考》攻其註《書序》“東海駒驪、扶餘馯貊之屬”一條,謂駒驪王朱蒙至漢元帝建昭二年始建國,安國武帝時人,亦不及見。若璩則攻其註《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與所註《論語》相反。又安國《傳》有《湯誓》,而註《論語》“予小子履”一節乃以為《墨子》所引《湯誓》之文(案:安國《論語》註今佚,此條乃何晏《集解》所引)。皆證佐分明,更無疑義。至若璩謂定從孔《傳》,以孔穎達之故,則不盡然。考《漢書·藝文志·敘》,《古文尚書》但稱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立於學官,不云作《傳》。而《經典釋文·敘錄》乃稱《藝文志》云安國獻《尚書傳》,遭巫蠱事,未立於學官,始增入一“傳”字,以證實其事。又稱今以孔氏為正,則定從孔《傳》者乃陸德明,非自穎達。惟德明於《舜典》下註云:“孔氏《傳》亡《舜典》一篇,時以王肅《註》頗類孔氏,故取王《註》從‘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又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於帝’十二字,是姚方興所上,孔氏《傳》本無。阮孝緒《七錄》亦云,方興本或此下更有‘濬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異,聊出之,於王《註》無施也。”則開皇中雖增入此文,尚未增入孔《傳》中,故德明云爾。今本二十八字當為穎達增入耳。梅賾之時,去古未遠,其《傳》實據王肅之《註》而附益以舊訓,故《釋文》稱王肅亦註今文,所解大與古文相類,或肅私見孔《傳》而秘之乎?此雖以末為本,未免倒置,亦足見其根據古義,非盡無稽矣。穎達之《疏》,晁公武《讀書志》謂因梁費甝《疏》廣之。然穎達原《序》稱為《正義》者蔡大寶、巢猗、費甝、顧彪、劉焯、劉炫六家,而以劉焯、劉炫最為詳雅。其書實因二劉,非因費氏。公武或以《經典釋文》所列義疏僅甝一家,故云然歟?《朱子語錄》謂“《五經》疏《周禮》最好,《詩》、《禮記》次之,《易》、《書》為下”,其言良允。然名物訓故究賴之以有考,亦何可輕也!
二、作者介紹
1、孔安國:西漢經學家,孔子後裔。武帝時任諫大夫。相傳他曾得孔子住宅壁中所藏古文《尚書》,開古文尚書學派;但後來為學者所懷疑。又傳他有《尚書孔氏傳》,宋人開始懷疑,經明清學者考證,定為後人偽託。
(孔安國)
2、孔穎達:見《文溯鉤玄0005 易類一·〈周易正義〉》
(孔穎達)
○書類一
△《尚書正義》·二十卷(內府藏本)
舊本題“漢孔安國傳”,其書至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奏於朝。唐貞觀十六年孔穎達等為之疏,永徽四年長孫無忌等又加刊定。孔《傳》之依託,自朱子以來遞有論辯。至國朝閻若璩作《尚書古文疏證》,其事愈明。其灼然可據者:梅鷟《尚書考異》攻其註《禹貢》“瀍水,出河南北山”一條、“積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條,地名皆在安國後。朱彝尊《經義考》攻其註《書序》“東海駒驪、扶餘馯貊之屬”一條,謂駒驪王朱蒙至漢元帝建昭二年始建國,安國武帝時人,亦不及見。若璩則攻其註《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與所註《論語》相反。又安國《傳》有《湯誓》,而註《論語》“予小子履”一節乃以為《墨子》所引《湯誓》之文(案:安國《論語》註今佚,此條乃何晏《集解》所引)。皆證佐分明,更無疑義。至若璩謂定從孔《傳》,以孔穎達之故,則不盡然。考《漢書·藝文志·敘》,《古文尚書》但稱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立於學官,不云作《傳》。而《經典釋文·敘錄》乃稱《藝文志》云安國獻《尚書傳》,遭巫蠱事,未立於學官,始增入一“傳”字,以證實其事。又稱今以孔氏為正,則定從孔《傳》者乃陸德明,非自穎達。惟德明於《舜典》下註云:“孔氏《傳》亡《舜典》一篇,時以王肅《註》頗類孔氏,故取王《註》從‘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又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於帝’十二字,是姚方興所上,孔氏《傳》本無。阮孝緒《七錄》亦云,方興本或此下更有‘濬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異,聊出之,於王《註》無施也。”則開皇中雖增入此文,尚未增入孔《傳》中,故德明云爾。今本二十八字當為穎達增入耳。梅賾之時,去古未遠,其《傳》實據王肅之《註》而附益以舊訓,故《釋文》稱王肅亦註今文,所解大與古文相類,或肅私見孔《傳》而秘之乎?此雖以末為本,未免倒置,亦足見其根據古義,非盡無稽矣。穎達之《疏》,晁公武《讀書志》謂因梁費甝《疏》廣之。然穎達原《序》稱為《正義》者蔡大寶、巢猗、費甝、顧彪、劉焯、劉炫六家,而以劉焯、劉炫最為詳雅。其書實因二劉,非因費氏。公武或以《經典釋文》所列義疏僅甝一家,故云然歟?《朱子語錄》謂“《五經》疏《周禮》最好,《詩》、《禮記》次之,《易》、《書》為下”,其言良允。然名物訓故究賴之以有考,亦何可輕也!
二、作者介紹
1、孔安國:西漢經學家,孔子後裔。武帝時任諫大夫。相傳他曾得孔子住宅壁中所藏古文《尚書》,開古文尚書學派;但後來為學者所懷疑。又傳他有《尚書孔氏傳》,宋人開始懷疑,經明清學者考證,定為後人偽託。
(孔安國)
2、孔穎達:見《文溯鉤玄0005 易類一·〈周易正義〉》
(孔穎達)
周公作《無逸》。中人之性好逸豫,故戒以無逸。○好,呼報反。
無逸(周書)
成王即政,恐其逸豫,本以所戒名篇。[疏]傳“中人”至“無逸”○正義曰:上智不肯為非,下愚戒之無益,故中人之性,可上可下,不能勉強,多好逸豫,故周公作書以戒之,使無逸。此雖指戒成王,以為人之大法,成王以聖賢輔之,當在中人以上,其實本性亦中人耳。○傳“成王”至“名篇”○正義曰:篇之次第,以先後為序,《多士》、《君奭》皆是成王即位之初,知此篇是成王始初即政,周公恐其逸豫,故戒之,使無逸,即以所戒名篇也。
周公曰:“嗚呼!君子所其無逸。歎美君子之道,所在念德,其無逸豫。君子且猶然,況王者乎?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稼穡農夫之艱難,事先知之,乃謀逸豫,則知小人之所依怙。相小人,厥父母勤勞稼穡,厥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視小人不孝者,其父母躬勤艱難,而子乃不知其勞。乃逸乃諺。既誕,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小人之子既不知父母之勞,乃為逸豫遊戲,乃叛諺不恭。已欺誕父母,不欺,則輕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無所聞知。”○怙,音戶。相,息亮反。諺,魚戰反。【疏】“周公”至“聞知”○正義曰:周公歎美君子之道以戒王曰:“嗚呼!君子之人,所在其無逸豫。君子必先知農人稼穡之艱難,然後乃謀為逸豫,如是則知小人之所依怙也。視彼小人不孝者,其父母勤勞稼穡,其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乃為逸豫遊戲,乃叛諺不恭。既為欺誕父母矣,不欺,則又侮慢其父母曰:‘昔之人無所聞知。’小人與君子如此相反,王宜知其事也。”○傳“歎美”至“者乎”○正義曰:周公意重其事,故歎而為言。鄭云:“嗚呼者,將戒成王,欲求以深感動之。”是欲深感成王,故“歎美君子之道”。“君子”者,言其可以君正上位,子愛下民,有德則稱之,不限貴賤。君子之人,念德不怠,故“所在念德,其無逸豫”也。“君子且猶然,而況王者乎”,言王者日有萬幾,彌復不可逸豫。鄭云:“君子止謂在官長者。所,猶處也。君子處位為政,其無自逸豫也。”○傳“稼穡”至“依怙”○正義曰:民之性命,在於穀食,田作雖苦,不得不為。寒耕熱耘,沾體塗足,是稼穡為農夫艱難之事。在上位者,先知稼穡之艱難,乃可謀其逸豫,使家給人足,乃得思慮不勞,是為“謀逸豫”也。能知稼穡之艱難,則知小人之所依怙,言小人依怙此稼穡之事,不可不勤勞也。上句言君子當無逸,此言“乃謀逸豫”者,君子之事,勞心與形。盤于遊畋,形之逸也;無為而治,心之逸也。君子無形逸而有心逸,既知稼穡之艱難,可以謀心逸也。○傳“視小人”至“其勞”○正義曰:視小人不孝者,其父母勤苦艱難,勞於稼穡,成於生業,致富以遺之。而其子謂己自然得之,乃不知其父母勤勞。○傳“小人”至“聞知”○正義曰:上言視小人之身,此言“小人之子”者,“小人”謂無知之人,亦是賤者之稱,躬為稼穡,是賤者之事,故言“小人之子”,謂賤者之子,即上所視之小人也。此子既不知父母之勞,謂己自然得富,恃其家富,乃為逸豫遊戲,乃為叛諺不恭,已是欺誕父母矣。若不欺誕,則輕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無所聞知。”言其罪之深也。《論語》曰:“由也諺。”諺則叛諺,欺誕不恭之貌。“昔”訓久也,自今而道遠久,故為“古老之人”。《詩》云:“召彼故老。”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大戊也,殷家中世尊其德,故稱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言太戊嚴恪恭敬,畏天命,用法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為政敬身畏懼,不敢荒怠自安。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以敬畏之故,得壽考之福。○嚴如字。又魚檢反。註同。馬作“儼”。治,直吏反。【疏】“周公”至“五年”○正義曰:既言君子不逸,小人反之,更舉前代之王以夭壽為戒。周公曰:“嗚呼!我所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威儀嚴恪,貌恭心敬,畏天命,用法度,治民敬身畏懼,不敢荒怠自安,故中宗之享有殷國七十有五年。”言不逸之故,而得歷年長也。○傳“太戊”至“稱宗”○正義曰:“中宗”,廟號。“太戊”,王名。商自成湯已後,政教漸衰,至此王而中興之。王者祖有功,宗有德,殷家中世尊其德,其廟不毀,故稱“中宗”。○傳“言太”至“法度”○正義曰:《祭義》云:“嚴威儼恪”,故引“恪”配“嚴”。鄭玄云:“恭在貌,敬在心。”然則“嚴”是威,“恭”是貌,“敬”是心,三者各異,故累言之。
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武丁,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間,勞是稼穡,與小人出入同事。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武丁起其即王位,則小乙死,乃有信默,三年不言。言孝行著。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在喪則其惟不言,喪畢發言,則天下和。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善謀殷國,至於小大之政,人無是有怨者。言無非。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高宗為政,小大無怨,故亦享國永年。○行,下孟反。【疏】“其在”至“九年”○正義曰:其殷王高宗,父在之時,久勞於外,於時與小人同其事。後為太子,起其即王之位,乃有信默,三年不言。在喪其惟不言,喪畢發言,言得其道,乃天下大和。不敢荒怠自安,善謀殷國,至於小大之政,莫不得所。其時之人,無是有怨恨之者。故高宗之享殷國五十有九年。亦言不逸得長壽也。○傳“武丁其”至“同事”○正義曰:“舊”,久也。在即位之前,而言久勞於外,知是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間,勞是稼穡,與小人出入同為農役,小人之艱難事也。太子使與小人同勞,此乃非常之事,不可以非常怪之。於時蓋未為太子也,殷道雖質,不可既為太子,更得與小人雜居也。○傳“武丁起”至“行著”○正義曰:以上言久勞於外,為父在時事,故言“起其即王位,則小乙死”也。“亮”,信也。“陰”,默也。三年不言,以舊無功,而今有,故言。乃有說此事者,言其孝行著也。《禮記·喪服四制》引《書》云:“‘高宗諒暗,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禮,何以獨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賢王也。繼世即位,而慈良於喪。當此之時,殷衰而復興,禮廢而復起,故載之於《書》中而高之,故謂之高宗。”三年之喪,君不言也,是說此經“不言”之意也。○傳“在喪”至“自安”○正義曰:鄭玄云:“其不言之時,時有所言,則群臣皆和諧。”鄭玄意謂此“言乃雍”者,在三年之內,時有所言也。孔意則為出言在三年之外,故云“在喪其惟不言,喪畢發言,則天下大和”。知者,《說命》云:“王宅憂,亮陰三祀。既免喪,其惟不言。”除喪猶尚不言,在喪必無言矣,故知喪畢乃發言也。高宗不敢荒寧,與中宗正同,故云“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殷家之王,皆是明王,所為善事,計應略同,但古文辭有差異,傳因其文同,故言“法中宗”也。○傳“善謀”至“無非”○正義曰:《釋詁》云:“嘉,善也。靖,謀也。”“善謀殷國”,謀為政教,故至於小大之政,皆允人意。人無是有怨高宗者,言其政無非也。鄭云:“小大謂萬人,上及群臣言。”人臣小大皆無怨王也。
無逸(周書)
成王即政,恐其逸豫,本以所戒名篇。[疏]傳“中人”至“無逸”○正義曰:上智不肯為非,下愚戒之無益,故中人之性,可上可下,不能勉強,多好逸豫,故周公作書以戒之,使無逸。此雖指戒成王,以為人之大法,成王以聖賢輔之,當在中人以上,其實本性亦中人耳。○傳“成王”至“名篇”○正義曰:篇之次第,以先後為序,《多士》、《君奭》皆是成王即位之初,知此篇是成王始初即政,周公恐其逸豫,故戒之,使無逸,即以所戒名篇也。
周公曰:“嗚呼!君子所其無逸。歎美君子之道,所在念德,其無逸豫。君子且猶然,況王者乎?先知稼穡之艱難,乃逸,則知小人之依。稼穡農夫之艱難,事先知之,乃謀逸豫,則知小人之所依怙。相小人,厥父母勤勞稼穡,厥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視小人不孝者,其父母躬勤艱難,而子乃不知其勞。乃逸乃諺。既誕,否則侮厥父母曰:‘昔之人無聞知。’”小人之子既不知父母之勞,乃為逸豫遊戲,乃叛諺不恭。已欺誕父母,不欺,則輕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無所聞知。”○怙,音戶。相,息亮反。諺,魚戰反。【疏】“周公”至“聞知”○正義曰:周公歎美君子之道以戒王曰:“嗚呼!君子之人,所在其無逸豫。君子必先知農人稼穡之艱難,然後乃謀為逸豫,如是則知小人之所依怙也。視彼小人不孝者,其父母勤勞稼穡,其子乃不知稼穡之艱難,乃為逸豫遊戲,乃叛諺不恭。既為欺誕父母矣,不欺,則又侮慢其父母曰:‘昔之人無所聞知。’小人與君子如此相反,王宜知其事也。”○傳“歎美”至“者乎”○正義曰:周公意重其事,故歎而為言。鄭云:“嗚呼者,將戒成王,欲求以深感動之。”是欲深感成王,故“歎美君子之道”。“君子”者,言其可以君正上位,子愛下民,有德則稱之,不限貴賤。君子之人,念德不怠,故“所在念德,其無逸豫”也。“君子且猶然,而況王者乎”,言王者日有萬幾,彌復不可逸豫。鄭云:“君子止謂在官長者。所,猶處也。君子處位為政,其無自逸豫也。”○傳“稼穡”至“依怙”○正義曰:民之性命,在於穀食,田作雖苦,不得不為。寒耕熱耘,沾體塗足,是稼穡為農夫艱難之事。在上位者,先知稼穡之艱難,乃可謀其逸豫,使家給人足,乃得思慮不勞,是為“謀逸豫”也。能知稼穡之艱難,則知小人之所依怙,言小人依怙此稼穡之事,不可不勤勞也。上句言君子當無逸,此言“乃謀逸豫”者,君子之事,勞心與形。盤于遊畋,形之逸也;無為而治,心之逸也。君子無形逸而有心逸,既知稼穡之艱難,可以謀心逸也。○傳“視小人”至“其勞”○正義曰:視小人不孝者,其父母勤苦艱難,勞於稼穡,成於生業,致富以遺之。而其子謂己自然得之,乃不知其父母勤勞。○傳“小人”至“聞知”○正義曰:上言視小人之身,此言“小人之子”者,“小人”謂無知之人,亦是賤者之稱,躬為稼穡,是賤者之事,故言“小人之子”,謂賤者之子,即上所視之小人也。此子既不知父母之勞,謂己自然得富,恃其家富,乃為逸豫遊戲,乃為叛諺不恭,已是欺誕父母矣。若不欺誕,則輕侮其父母曰:“古老之人無所聞知。”言其罪之深也。《論語》曰:“由也諺。”諺則叛諺,欺誕不恭之貌。“昔”訓久也,自今而道遠久,故為“古老之人”。《詩》云:“召彼故老。”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大戊也,殷家中世尊其德,故稱宗。嚴恭寅畏天命,自度,言太戊嚴恪恭敬,畏天命,用法度。治民祗懼,不敢荒寧。為政敬身畏懼,不敢荒怠自安。肆中宗之享國,七十有五年。以敬畏之故,得壽考之福。○嚴如字。又魚檢反。註同。馬作“儼”。治,直吏反。【疏】“周公”至“五年”○正義曰:既言君子不逸,小人反之,更舉前代之王以夭壽為戒。周公曰:“嗚呼!我所聞曰,昔在殷王中宗,威儀嚴恪,貌恭心敬,畏天命,用法度,治民敬身畏懼,不敢荒怠自安,故中宗之享有殷國七十有五年。”言不逸之故,而得歷年長也。○傳“太戊”至“稱宗”○正義曰:“中宗”,廟號。“太戊”,王名。商自成湯已後,政教漸衰,至此王而中興之。王者祖有功,宗有德,殷家中世尊其德,其廟不毀,故稱“中宗”。○傳“言太”至“法度”○正義曰:《祭義》云:“嚴威儼恪”,故引“恪”配“嚴”。鄭玄云:“恭在貌,敬在心。”然則“嚴”是威,“恭”是貌,“敬”是心,三者各異,故累言之。
其在高宗,時舊勞於外,爰暨小人。武丁,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間,勞是稼穡,與小人出入同事。作其即位,乃或亮陰,三年不言。武丁起其即王位,則小乙死,乃有信默,三年不言。言孝行著。其惟不言,言乃雍,不敢荒寧。在喪則其惟不言,喪畢發言,則天下和。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嘉靖殷邦,至於小大,無時或怨。善謀殷國,至於小大之政,人無是有怨者。言無非。肆高宗之享國,五十有九年。高宗為政,小大無怨,故亦享國永年。○行,下孟反。【疏】“其在”至“九年”○正義曰:其殷王高宗,父在之時,久勞於外,於時與小人同其事。後為太子,起其即王之位,乃有信默,三年不言。在喪其惟不言,喪畢發言,言得其道,乃天下大和。不敢荒怠自安,善謀殷國,至於小大之政,莫不得所。其時之人,無是有怨恨之者。故高宗之享殷國五十有九年。亦言不逸得長壽也。○傳“武丁其”至“同事”○正義曰:“舊”,久也。在即位之前,而言久勞於外,知是其父小乙使之久居民間,勞是稼穡,與小人出入同為農役,小人之艱難事也。太子使與小人同勞,此乃非常之事,不可以非常怪之。於時蓋未為太子也,殷道雖質,不可既為太子,更得與小人雜居也。○傳“武丁起”至“行著”○正義曰:以上言久勞於外,為父在時事,故言“起其即王位,則小乙死”也。“亮”,信也。“陰”,默也。三年不言,以舊無功,而今有,故言。乃有說此事者,言其孝行著也。《禮記·喪服四制》引《書》云:“‘高宗諒暗,三年不言。’善之也。王者莫不行此禮,何以獨善之也?曰,高宗者,武丁。武丁者,殷之賢王也。繼世即位,而慈良於喪。當此之時,殷衰而復興,禮廢而復起,故載之於《書》中而高之,故謂之高宗。”三年之喪,君不言也,是說此經“不言”之意也。○傳“在喪”至“自安”○正義曰:鄭玄云:“其不言之時,時有所言,則群臣皆和諧。”鄭玄意謂此“言乃雍”者,在三年之內,時有所言也。孔意則為出言在三年之外,故云“在喪其惟不言,喪畢發言,則天下大和”。知者,《說命》云:“王宅憂,亮陰三祀。既免喪,其惟不言。”除喪猶尚不言,在喪必無言矣,故知喪畢乃發言也。高宗不敢荒寧,與中宗正同,故云“亦法中宗,不敢荒怠自安”。殷家之王,皆是明王,所為善事,計應略同,但古文辭有差異,傳因其文同,故言“法中宗”也。○傳“善謀”至“無非”○正義曰:《釋詁》云:“嘉,善也。靖,謀也。”“善謀殷國”,謀為政教,故至於小大之政,皆允人意。人無是有怨高宗者,言其政無非也。鄭云:“小大謂萬人,上及群臣言。”人臣小大皆無怨王也。
其在祖甲,不義惟王,舊為小人。湯孫太甲,為王不義,久為小人之行,伊尹放之桐。作其即位,爰知小人之依,能保惠于庶民,不敢侮鰥寡。在桐三年,思集用光,起就王位,於是知小人之所依。依仁政,故能安順於眾民,不敢侮慢惸獨。肆祖甲之享國,三十有三年。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故得久年。此以德優劣、立年多少為先後,故祖甲在下。殷家亦祖其功,故稱祖。○惸,求營反。字又作“煢”。【疏】“其在”至“三年”○正義曰:其在殷王祖甲,初遭祖喪,所言行不義。惟亦為王,久為小人之行,伊尹廢諸桐。起其即王之位,於是知小人之所依。依於仁政,乃能安順於眾民,不敢侮鰥寡惸獨,故祖甲之享有殷國三十有三年。亦言不逸得長壽也。○傳“湯孫”至“之桐”○正義曰:以文在“高宗”之下,世次顛倒,故特辨之,此祖甲是湯孫太甲也。“為王不義”,謂湯初崩。“久為小人之行,故伊尹放之於桐”,言其廢而復興,為下“作其即位”起本也。王肅亦以祖甲為太甲。鄭玄云:“祖甲,武丁子帝甲也。有兄祖庚賢,武丁欲廢兄立弟,祖甲以此為不義,逃於人間,故云久為小人。”案《殷本紀》云:“武丁崩,子祖庚立。祖庚崩,弟祖甲立,是為帝甲,淫亂,殷道復衰。”《國語》說殷事云:“帝甲亂之,七代而殞。”則帝甲是淫亂之主,起亡殷之源,寧當與二宗齊名,舉之以戒無逸?武丁賢王,祖庚復賢,以武丁之明,無容廢長立少。祖庚之賢,誰所傳說?武丁廢子,事出何書?妄造此語,是負武丁而誣祖甲也。○傳“在桐”至“惸獨”○正義曰:“在桐三年”,《太甲》序文。“思集用光”,《詩·大雅》文。彼“集”作“輯”,“輯”,和也。彼鄭言,公劉之遷豳,“思在和其民人,用光大其道”。此傳之意,蓋言太甲之在桐也,思得安集其身,用光顯王政,故起即王位,於是知小人之依。依於仁政,故能施行政教,安順於眾民,不敢侮慢。惸獨鰥寡之類,尤可憐湣,故特言之。○傳“太甲”至“稱祖”○正義曰:傳於中宗云“以敬畏之故,得壽考之福”,“高宗之為政,小大無怨,故亦享國永年”,於此云太甲,亦以知小人之依,故得久年。各順其文而為之說,其言行善而得長壽,經意三王同也。以其世次顛倒,故解之云,此以德優劣、立年多少為先後,故祖甲在太戊、武丁之下。諸書皆言“太甲”,此言“祖甲”者,殷家亦祖其功,故稱之“祖甲”。與二宗為類,惟見此篇,必言祖其功,亦未知其然。殷之先君有祖乙、祖辛、祖丁,稱祖多矣,或可號之為祖,未必祖其功而存其廟也。
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從是三王,各承其後而立者,生則逸豫無度。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言與小人之子同其敝。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過樂謂之耽。惟樂之從,言荒淫。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以耽樂之故,從是其後,亦無有能壽考。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高者十年,下者三年,言逸樂之損壽。○耽,丁南反,註下同。樂,音洛,註下同。【疏】“自時”至“三年”○正義曰:從是三王其後所立之王,生則逸豫,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苦,惟耽樂之事則從而為之。故從是其後諸王,無有能壽考者。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言逸樂之損壽,故舉以戒成王也。
自時厥後立王,生則逸。從是三王,各承其後而立者,生則逸豫無度。生則逸,不知稼穡之艱難,言與小人之子同其敝。不聞小人之勞,惟耽樂之從。過樂謂之耽。惟樂之從,言荒淫。自時厥後,亦罔或克壽。以耽樂之故,從是其後,亦無有能壽考。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高者十年,下者三年,言逸樂之損壽。○耽,丁南反,註下同。樂,音洛,註下同。【疏】“自時”至“三年”○正義曰:從是三王其後所立之王,生則逸豫,不知稼穡之艱難,不聞小人之勞苦,惟耽樂之事則從而為之。故從是其後諸王,無有能壽考者。或十年,或七八年,或五六年,或四三年。言逸樂之損壽,故舉以戒成王也。
周公曰:“嗚呼!厥亦惟我周太王、王季,克自抑畏。太王,周公曾祖。王季即祖。言皆能以義自抑,長敬天命。將說文王,故本其父祖。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文王節儉,卑其衣服,以就其安人之功,以就田功,以知稼穡之艱難。徽柔懿恭,懷保小民,惠鮮鰥寡。以美道和民,故民懷之。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又加惠鮮乏鰥寡之人。自朝至於日中昃,不遑暇食,用咸和萬民。從朝至日昳不暇食,思慮政事,用皆和萬民。文王不敢盤于游田,以庶邦惟正之供。文王不敢樂於游逸田獵,以眾國所取法則,當以正道供待之故。文王受命惟中身,厥享國五十年。”文王九十七而終。中身,即位時年四十七。言中身,舉全數。○卑如字。馬本作“俾”。使也。鮮,息淺反。註同。昃,音側。本亦作“仄”。昳,田節反。供,音恭。【疏】“周公”至“十年”○正義曰:殷之三王既如此矣,周公又言曰:“嗚呼!其惟我周家大王、王季,能以義自抑而畏敬天命,故王跡從此起也。文王又卑薄衣服,以就其安人之功與治田之功。以美道柔和其民,以美政恭待其民,以此民歸之。以美政恭民之故,故小民安之,又加恩惠於鮮乏鰥寡之人。其行之也,自朝旦至於日中及昃,尚不遑暇食,用善政以諧和萬民故也。文王專心於政,不敢逸樂於遊戲畋獵,以己為眾國所取法,惟當正身行己以供待之。由是文王受命,嗣位為君,惟於中身受之,其享國五十年,亦以不逸得長壽也。”○傳“大王”至“父祖”○正義曰:“大王,周公曾祖。王季即祖也”,此乃經傳明文,而須詳言之者,此二王之下辭無所結,陳此不為無逸,周公將說文王,故本其父祖,是以傳詳言也。解其言此之意。“以義自抑”者,言其非無此心,以義自抑而不為耳。○傳“文王”至“艱難”○正義曰:文王卑其衣服,以就安人之功,言儉於身而厚於人也。立君所以牧人,安人之功,諸有美政皆是也。就安人之內,田功最急,故特云“田功”,以示知稼穡之艱難也。○傳“以美”至“之人”○正義曰:“徽”、“懿”皆訓為美,“徽柔懿恭”,此是施人之事,以匆厭恭懷安小民,故傳分而配之。“徽柔”配“懷”,“以美道和民,故民懷之”。“懿恭”配“保”,“以美政恭民,故民安之”,“徽懿”言其美而已,不知何所美也。人君施於民,惟有道與政耳,故傳以“美道”、“美政”言之,政與道亦互相通也。少乏鰥寡尢是可憐,故別言“加惠於鮮乏鰥寡之人”也。○傳“從朝”至“萬民”○正義曰:昭五年《左傳》云:“日上其中,食日為二,旦日為三。”則人之常食在日中之前,謂辰時也。《易·豐卦·彖》曰:“日中則昃。”謂過中而斜昃也。“昃”亦名“昳”,言日蹉跌而下,謂未時也。故日之十位,食時為辰,日昳為未。言文王勤於政事,從朝不食,或至於日中,或至於日昃,猶不暇食。故經“中”、“昃”並言之。傳舉晚時,故惟言“昳”。“遑”亦“暇”也,重言之者,古人自有複語,猶云“艱難”也。所以不暇食者,為思慮政事,用皆和萬民。政事雖多,皆是為民,故言“咸”。“咸”訓皆也。○傳“文王”至“之故”○正義曰:《釋詁》云:“盤,樂也。”“游”謂游逸,“田”謂畋獵,二者不同,故並云“游逸田獵”。以眾國皆於文王所取其法則,文王當以正義供待之故也。言文王思為政道以待眾國,故不敢樂於游田。文王世為西伯,故當為眾國所取法則。禮有田獵而不敢者,順時蒐狩,不為取樂,故不敢非時畋獵以為樂耳。○傳“文王”至“全數”○正義曰:“文王年九十七而終”,《禮記·文王世子》文也。於九十七內減享國五十年,是未立之前有四十七。在《禮》諸侯逾年即位,此據代父之年,故為“即位時年四十七”也。計九十七年半折以為中身,則四十七時於身非中,言“中身”者,舉全數而稱之也。經言“受命”者,鄭玄云:“受殷王嗣位之命”。然殷之末世,政教已衰,諸侯嗣位何必皆待王命?受先君之命亦可也。王肅云:“文王受命,嗣位為君。”不言受王命也。
周公曰:“嗚呼!繼自今嗣王,繼從今已往嗣世之王,皆戒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游、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所以無敢過於觀游逸豫田獵者,用萬民當惟正身以供待之故。無皇曰:‘今日耽樂。’乃非民攸訓,非天攸若,時人丕則有愆。無敢自暇曰:“惟今日樂,後日止。”夫耽樂者,乃非所以教民,非所以順天,是人則大有過矣。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於酒德哉!”以酒為凶謂之酗。言紂心迷政亂,以酗酒為德。戒嗣王無如之。○愆,起虔反。夫,音扶。酗,況付反。【疏】“周公”至“德哉”○正義曰:周公又言而歎曰:“嗚呼!繼此後世自今以後嗣位之王,則其無得過於觀望,過於逸豫,過於遊戲,過於田獵。所以不得然者,以萬民聽王者之教命,王當正己身以供待萬民,必當早夜恪勤,無敢自閒暇。曰:‘今日且樂,後日乃止。’此為耽樂者,非民之所以教訓也,非天之所以敬順也。若是之人,則有大愆過矣。王當自勤政事,莫如殷王受之述亂國政,酗蒏於酒德哉!殷紂藉酒為凶,以酒為德,由是喪亡殷國,王當以紂為戒,無得如之。”○傳“繼從”至“戒之”○正義曰:先言“繼”者,謂繼此後人,即從今以後嗣世之王也。周公思及長遠後王,盡皆戒之,非獨成王也。○傳“所以”至“之故”○正義曰:傳意訓“淫”為過,鄭玄云:“淫,放恣也。”“淫”者侵淫不止,其言雖殊,皆是過之義也。言“觀”為非時而行,違禮觀物,如《春秋》隱公“如棠觀魚”,莊公“如齊觀社”。《穀梁傳》曰:“常事曰視,非常曰觀。”此言“無淫於觀”,禁其非常觀也。“逸”謂逸豫,“遊”謂遊蕩,“田”謂田獵,四者皆異,故每事言“於”。“以”訓用也,用萬民皆聽王命,王者惟當正身待之,故不得淫於觀逸游田也。○傳“無敢”至“過矣”○正義曰:“無敢自暇”,謂事不寬不暇,而以為原王之意而為辭,故言曰:“耽以為樂,惟今日樂,而後日止。”惟言“今日樂”,明知“後日止”也。夫“耽樂”者,乃非所以教民,教民當恪勤也;非所以順天,順天當肅恭也。是此耽樂之人,則大有愆過矣。戒王不得如此也。○傳“以酒”至“如之”○正義曰:“酗”從酉,以凶為聲,是“酗”為凶酒之名,故“以酒為凶謂之酗”。“酗”是飲酒而益凶也。言紂心迷亂,以酗酒為德,飲酒為政,心以凶酒為己德,紂以此亡殷。戒嗣王無如之。
周公曰:“嗚呼!繼自今嗣王,繼從今已往嗣世之王,皆戒之。則其無淫于觀、于逸、于游、于田,以萬民惟正之供。所以無敢過於觀游逸豫田獵者,用萬民當惟正身以供待之故。無皇曰:‘今日耽樂。’乃非民攸訓,非天攸若,時人丕則有愆。無敢自暇曰:“惟今日樂,後日止。”夫耽樂者,乃非所以教民,非所以順天,是人則大有過矣。無若殷王受之迷亂,酗於酒德哉!”以酒為凶謂之酗。言紂心迷政亂,以酗酒為德。戒嗣王無如之。○愆,起虔反。夫,音扶。酗,況付反。【疏】“周公”至“德哉”○正義曰:周公又言而歎曰:“嗚呼!繼此後世自今以後嗣位之王,則其無得過於觀望,過於逸豫,過於遊戲,過於田獵。所以不得然者,以萬民聽王者之教命,王當正己身以供待萬民,必當早夜恪勤,無敢自閒暇。曰:‘今日且樂,後日乃止。’此為耽樂者,非民之所以教訓也,非天之所以敬順也。若是之人,則有大愆過矣。王當自勤政事,莫如殷王受之述亂國政,酗蒏於酒德哉!殷紂藉酒為凶,以酒為德,由是喪亡殷國,王當以紂為戒,無得如之。”○傳“繼從”至“戒之”○正義曰:先言“繼”者,謂繼此後人,即從今以後嗣世之王也。周公思及長遠後王,盡皆戒之,非獨成王也。○傳“所以”至“之故”○正義曰:傳意訓“淫”為過,鄭玄云:“淫,放恣也。”“淫”者侵淫不止,其言雖殊,皆是過之義也。言“觀”為非時而行,違禮觀物,如《春秋》隱公“如棠觀魚”,莊公“如齊觀社”。《穀梁傳》曰:“常事曰視,非常曰觀。”此言“無淫於觀”,禁其非常觀也。“逸”謂逸豫,“遊”謂遊蕩,“田”謂田獵,四者皆異,故每事言“於”。“以”訓用也,用萬民皆聽王命,王者惟當正身待之,故不得淫於觀逸游田也。○傳“無敢”至“過矣”○正義曰:“無敢自暇”,謂事不寬不暇,而以為原王之意而為辭,故言曰:“耽以為樂,惟今日樂,而後日止。”惟言“今日樂”,明知“後日止”也。夫“耽樂”者,乃非所以教民,教民當恪勤也;非所以順天,順天當肅恭也。是此耽樂之人,則大有愆過矣。戒王不得如此也。○傳“以酒”至“如之”○正義曰:“酗”從酉,以凶為聲,是“酗”為凶酒之名,故“以酒為凶謂之酗”。“酗”是飲酒而益凶也。言紂心迷亂,以酗酒為德,飲酒為政,心以凶酒為己德,紂以此亡殷。戒嗣王無如之。
周公曰:“嗚呼!我聞曰,古之人,猶胥訓告,胥保惠,胥教誨,歎古之君臣,雖君明臣良,猶相道告,相安順,相教誨以義方。民無或胥譸張為幻。譸張,誑也。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無有相欺誑幻惑也。此厥不聽,人乃訓之,乃變亂先王之正刑,至於小大。此其不聽中正之君,人乃教之以非法,乃變亂先王之正法,至於小大,無不變亂。言己有以致之。民否則厥心違怨,否則厥口詛祝。”以君變亂正法,故民否則其心違怨,否則其口詛祝。言皆患其上。○幻,音患。誑,九況反。詛,側助反。祝,之又反。【疏】“周公”至“詛祝”○正義曰:周公言而歎曰:“我聞人之言曰,古人之雖君明臣良,猶尚相訓告以善道,相安順以美政,相教誨以義方。君臣相正如此,故於時之民順從上教,無有相誑欺為幻惑者。此其不聽中正之君,人乃教訓之以非法之事,乃從其言,變亂先王之正法,至於小大之事,無不皆變亂之。君既變亂如此,其時之民疾苦,否則其心違上怨上,否則其口詛祝之。”言人患之無已,舉此以戒成王,使之君臣相與養下民也。○傳“歎古”至“義方”○正義曰:此章二事,善惡相反。下句“不聽人”者,是愚暗之君,知此言“古之人”者,是賢明之君。“相”是兩人相與,故知兼有“臣良”,更相教告。隱三年《左傳》石碏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故知相教誨者,使“相教誨以義方”也。則知相訓告者,告之以善道也;相保惠者,相安順以美政也。○傳“譸張”至“惑也”○正義曰:“譸張,誑也”,《釋訓》文。孫炎曰:“眩惑誑欺人也。”民之從上,若影之隨形,君臣以道相正,故下民無有相欺誑幻惑者。“幻”即眩也,惑亂之名,《漢書》稱“西域有幻人”是也。○傳“此其”至“致之”○正義曰:上言善事,此說惡事。如此其不聽者,是不聽中正之君也。既不聽中正,則好聽邪佞,知此“乃訓之”者,是邪佞之人訓之也。邪佞之人必反正道,故言“人乃教之以非法”。暗君即受用之,變亂先王之正法。“至於小大,無不變亂”,言皆變亂正法盡也。暗君所任同己,由已之暗,致此佞人,言此暗君已身有以致之也。上“君明臣良”,由君明而有良臣,亦是己有致。上之言“胥”,此不言者,君在佞臣,國亡滅矣,不待相教為惡,故不言“胥”也。○傳“以君”至“其土”○正義曰:君既變亂正法,必將困苦下民。民不堪命,忿恨必起,故民忿君乃有二事,否則心違怨,否則口詛祝,言皆患土而為此也。“違怨”,謂違其命而怨其身。“詛祝”,謂告神明令加殃咎也。以言告神謂之“祝”,請神加殃謂之“詛”。襄十七年《左傳》曰:“宋國區區,而有詛有祝。”《詩》曰:“侯詛侯祝。”是“詛”、“祝”意小異耳。
周公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茲四人迪哲。言此四人皆蹈智明德以臨下。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其有告之,言小人怨詈汝者,則大自敬德,增修善政。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不啻不敢含怒。其人有禍,則曰:“我過,百姓有過,在予一人。”信如是怨詈,則四王不啻不敢含怒以罪之。言常和悅。○詈,力智反。【疏】“周公”至“含怒”○正義曰:既言明君暗君,善惡相反,更述二者之行。周公言而歎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此四人者,皆蹈明智之道以臨下民。其有告之曰:‘小人怨恨汝,罵詈汝。’既聞此言,則大自敬德,更增修善政。其民有過,則曰:‘是我之過。’民信有如是怨詈,則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欲得數聞此言以自改悔。”言寬弘之若是。○傳“其有”至“善政”○正義曰:《釋詁》云:“皇,大也。”故《傳》言,“大自敬德者,謂增修善政”也。鄭玄以“皇”為暇,言寬暇自敬。王肅本“皇”作“況”,況滋益用敬德也。○傳“其人”至“和悅”○正義曰: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其言有虛有實。其言若虛,則民之愆也。民有愆過,則曰“我過”,不責彼為虛言,而引過歸己者,湯所云“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故若信有如是怨詈,小人聞之,則含怒以罪彼人。此四王即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自原聞其愆言,其顏色常和悅也。鄭玄云:“不但不敢含怒,乃欲屢聞之,以知己政得失之源也。”
此厥不聽,人乃或譸張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則信之。此其不聽中正之君,有人誑惑之,言小人怨憾詛詈汝,則信受之。則若時,不永念厥辟,不寬綽厥心,則如是信讒者,不長念其為君之道,不寬緩其心。言含怒。亂罰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於厥身。”信讒含怒,罰殺無罪,則天下同怨讎之,叢聚於其身。○憾,胡暗反。叢,才公反。【疏】“此厥”至“厥身”○正義曰:此其不聽中正之人,乃有欺誑為幻惑以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不原其本情,則信受之。則知是信讒者,不長念其為君之道,不審虛實,不能寬緩其心,而徑即含怒於人。是亂其正法,罰無罪,殺無辜。罰殺欲以止怨,乃令人怨益甚,天下之民有同怨君,令怨惡聚於其身。言褊急使民之怨若是,教成王勿學此也。○傳“則如”至“含怒”○正義曰:君人者察獄必審其虛實,然後加罪。“不長念其為君之道”,謂不審察虛實也。“不寬緩其心”,言徑即含怒也。王肅讀“辟”為辟,扶亦反,不長念其刑辟,不當加無罪也。
周公曰:“嗚呼!嗣王其監於茲。”視此亂罰之禍以為戒。
周公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茲四人迪哲。言此四人皆蹈智明德以臨下。厥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則皇自敬德,其有告之,言小人怨詈汝者,則大自敬德,增修善政。厥愆,曰:‘朕之愆。’允若時不啻不敢含怒。其人有禍,則曰:“我過,百姓有過,在予一人。”信如是怨詈,則四王不啻不敢含怒以罪之。言常和悅。○詈,力智反。【疏】“周公”至“含怒”○正義曰:既言明君暗君,善惡相反,更述二者之行。周公言而歎曰:“嗚呼!自殷王中宗,及高宗,及祖甲,及我周文王,此四人者,皆蹈明智之道以臨下民。其有告之曰:‘小人怨恨汝,罵詈汝。’既聞此言,則大自敬德,更增修善政。其民有過,則曰:‘是我之過。’民信有如是怨詈,則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欲得數聞此言以自改悔。”言寬弘之若是。○傳“其有”至“善政”○正義曰:《釋詁》云:“皇,大也。”故《傳》言,“大自敬德者,謂增修善政”也。鄭玄以“皇”為暇,言寬暇自敬。王肅本“皇”作“況”,況滋益用敬德也。○傳“其人”至“和悅”○正義曰:或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其言有虛有實。其言若虛,則民之愆也。民有愆過,則曰“我過”,不責彼為虛言,而引過歸己者,湯所云“百姓有過,在予一人”。故若信有如是怨詈,小人聞之,則含怒以罪彼人。此四王即不啻不敢含怒以罪彼人,乃自原聞其愆言,其顏色常和悅也。鄭玄云:“不但不敢含怒,乃欲屢聞之,以知己政得失之源也。”
此厥不聽,人乃或譸張為幻,曰:‘小人怨汝詈汝。’則信之。此其不聽中正之君,有人誑惑之,言小人怨憾詛詈汝,則信受之。則若時,不永念厥辟,不寬綽厥心,則如是信讒者,不長念其為君之道,不寬緩其心。言含怒。亂罰無罪,殺無辜,怨有同,是叢於厥身。”信讒含怒,罰殺無罪,則天下同怨讎之,叢聚於其身。○憾,胡暗反。叢,才公反。【疏】“此厥”至“厥身”○正義曰:此其不聽中正之人,乃有欺誑為幻惑以告之曰:“小人怨汝詈汝。”不原其本情,則信受之。則知是信讒者,不長念其為君之道,不審虛實,不能寬緩其心,而徑即含怒於人。是亂其正法,罰無罪,殺無辜。罰殺欲以止怨,乃令人怨益甚,天下之民有同怨君,令怨惡聚於其身。言褊急使民之怨若是,教成王勿學此也。○傳“則如”至“含怒”○正義曰:君人者察獄必審其虛實,然後加罪。“不長念其為君之道”,謂不審察虛實也。“不寬緩其心”,言徑即含怒也。王肅讀“辟”為辟,扶亦反,不長念其刑辟,不當加無罪也。
周公曰:“嗚呼!嗣王其監於茲。”視此亂罰之禍以為戒。
文溯鉤玄0013 書類二·《古文尚書疏證》
一、四庫提要
○書類二
△《古文尚書疏證》·八卷(內府藏本)
國朝閻若璩撰。若璩字百詩,太原人,徙居山陽。康熙己未薦舉博學鴻詞。古文《尚書》較今文多十六篇,晉魏以來絕無師說,故左氏所引,杜預皆註曰逸《書》。東晉之初,其書始出,乃增多二十五篇。初猶與今文並立,自陸德明據以作《釋文》,孔穎達據以作《正義》,遂與伏生二十九篇混合為一。唐以來雖疑經惑古如劉知幾之流,亦以《尚書》一家列之《史通》,未言古文之偽。自吳棫始有異議,朱子亦稍稍疑之。吳澄諸人本朱子之說,相繼抉摘,其偽益彰,然亦未能條分縷析,以抉其罅漏。明梅鷟始參考諸書,證其剽剟,而見聞較狹,蒐采未周。至若璩乃引經據古,一一陳其矛盾之故,古文之偽乃大明。所列一百二十八條,毛奇齡作《古文尚書冤詞》,百計相軋,終不能以強辭奪正理。則有據之言,先立於不可敗也。其書初成四卷,餘姚黃宗羲序之。其後四卷又所次第續成。若璩沒後,傳寫佚其第三卷。其二卷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條,七卷第一百二條、一百八條、一百九條、一百十條,八卷第一百二十二條至一百二十七條,皆有錄無書。編次先後,亦未歸條理。蓋猶草創之本。其中偶爾未核者,如據《正義》所載鄭玄《書序》註,謂馬、鄭所傳與孔《傳》篇目不符,其說最確,至謂馬、鄭註本亡於永嘉之亂,則殊不然。考二家之本,《隋志》尚皆著錄,稱所注凡二十九篇。《經典釋文》備引之,亦止二十九篇。蓋去其無師說者十六篇,止得二十九篇,與伏生數合,非別有一本註孔氏書也。若璩誤以鄭逸者即為所註之逸篇,不免千慮之一失。又《史記》、《漢書》但有安國上古文《尚書》之說,並無受詔作《傳》之事。此偽本鑿空之顯證,亦辨偽本者至要之肯綮,乃置而未言,亦稍疏略。其他諸條之後,往往衍及旁文,動盈卷帙。蓋慮所著《潛邱劄記》或不傳,故附見於此,究為支蔓。又前卷所論,後卷往往自駁,而不肯刪其前說,雖仿鄭玄註《禮》先用《魯詩》,後不追改之意,於體例亦究屬未安。然反復釐剔,以祛千古之大疑,考證之學則固未之或先矣。
二、作者介紹
閻若璩(1636-1704):清經學家。字百詩,號潛丘,山西太原人。遷居江蘇淮安。曾與胡渭等幫助徐乾學修《大清一統志》。長於考據,撰《古文尚書疏證》,確認東晉梅賾所獻《古文尚書》為偽。又撰《四書釋地》,校正前人關於古地名附會的錯誤。其他撰著有《潛邱劄記》等。
(閻若璩)
一、四庫提要
○書類二
△《古文尚書疏證》·八卷(內府藏本)
國朝閻若璩撰。若璩字百詩,太原人,徙居山陽。康熙己未薦舉博學鴻詞。古文《尚書》較今文多十六篇,晉魏以來絕無師說,故左氏所引,杜預皆註曰逸《書》。東晉之初,其書始出,乃增多二十五篇。初猶與今文並立,自陸德明據以作《釋文》,孔穎達據以作《正義》,遂與伏生二十九篇混合為一。唐以來雖疑經惑古如劉知幾之流,亦以《尚書》一家列之《史通》,未言古文之偽。自吳棫始有異議,朱子亦稍稍疑之。吳澄諸人本朱子之說,相繼抉摘,其偽益彰,然亦未能條分縷析,以抉其罅漏。明梅鷟始參考諸書,證其剽剟,而見聞較狹,蒐采未周。至若璩乃引經據古,一一陳其矛盾之故,古文之偽乃大明。所列一百二十八條,毛奇齡作《古文尚書冤詞》,百計相軋,終不能以強辭奪正理。則有據之言,先立於不可敗也。其書初成四卷,餘姚黃宗羲序之。其後四卷又所次第續成。若璩沒後,傳寫佚其第三卷。其二卷第二十八條、二十九條、三十條,七卷第一百二條、一百八條、一百九條、一百十條,八卷第一百二十二條至一百二十七條,皆有錄無書。編次先後,亦未歸條理。蓋猶草創之本。其中偶爾未核者,如據《正義》所載鄭玄《書序》註,謂馬、鄭所傳與孔《傳》篇目不符,其說最確,至謂馬、鄭註本亡於永嘉之亂,則殊不然。考二家之本,《隋志》尚皆著錄,稱所注凡二十九篇。《經典釋文》備引之,亦止二十九篇。蓋去其無師說者十六篇,止得二十九篇,與伏生數合,非別有一本註孔氏書也。若璩誤以鄭逸者即為所註之逸篇,不免千慮之一失。又《史記》、《漢書》但有安國上古文《尚書》之說,並無受詔作《傳》之事。此偽本鑿空之顯證,亦辨偽本者至要之肯綮,乃置而未言,亦稍疏略。其他諸條之後,往往衍及旁文,動盈卷帙。蓋慮所著《潛邱劄記》或不傳,故附見於此,究為支蔓。又前卷所論,後卷往往自駁,而不肯刪其前說,雖仿鄭玄註《禮》先用《魯詩》,後不追改之意,於體例亦究屬未安。然反復釐剔,以祛千古之大疑,考證之學則固未之或先矣。
二、作者介紹
閻若璩(1636-1704):清經學家。字百詩,號潛丘,山西太原人。遷居江蘇淮安。曾與胡渭等幫助徐乾學修《大清一統志》。長於考據,撰《古文尚書疏證》,確認東晉梅賾所獻《古文尚書》為偽。又撰《四書釋地》,校正前人關於古地名附會的錯誤。其他撰著有《潛邱劄記》等。
(閻若璩)
三、原文選讀
第一
《漢書·儒林傳》:“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余篇,蓋《尚書》茲多於是矣。”《藝文志》:“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楚元王傳》:“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夫一則曰得多十六篇,再則曰逸《書》十六篇。是古文《尚書》篇數之見於西漢者,如此也。《後漢書·杜林傳》:“林前於西州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常寶愛之。雖遭艱困,握持不離身。後出示衛宏等,遂行於世。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鄭康成之傳注解,皆是物也。”夫曰古文《尚書》一卷,雖不言篇數,然馬融《書序》則云逸十六篇。是古文《尚書》篇數之見於東漢者,又如此也。此《書》不知何時遂亡。東晉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忽上古文《尚書》,增多二十五篇。無論其文辭格制,迥然不類,而只此篇數之不合,偽可知矣。
按古文《尚書》實多十六篇。惟《論衡》所載,其說互異。其《正說篇》云:“孝景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于牆壁中。武帝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遂秘於中,外不得見。至孝成皇帝時,張霸偽造百兩之篇。帝出秘百篇以校之。”愚謂成帝時校理秘書正劉向、劉歆父子,及東京班固亦典其職,豈有親見古文《尚書》百篇而乃云爾者乎。劉則云十六篇逸,班則云得多十六篇,確然可據。至王充《論衡》或得于傳聞,傳聞之與親見,固難並論也。且云武帝使使者取視。不云安國獻之,而云武帝取視,此何據也?惟云孝景時,魯共王壞孔子宅,較《漢志》武帝末三字,則確甚,何也。魯恭王以孝景前三年丁亥徙王魯,徙二十七年薨,則薨當于武帝元朔元年癸醜,武帝方即位十三年,安得云武帝末乎?且恭王初好治宮室,季年好音,則其壞孔子宅以廣其宮,正初王魯之事,當作孝景時三字為是。愚嘗謂傳記雜說往往足證史文之誤,要在識者決擇之耳。
又按孔壁《書》出於景帝初,而武帝天漢後孔安國始獻。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則其相去已六十餘年,而安國之壽必且高矣。及考《孔子世家》,安國為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蚤卒。則孔壁之《書》出,安國固未生也。故《大序》亦云,悉以書還孔氏。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愚意書藏屋壁中,不知幾何年。書出屋壁之外,又幾六十餘年,孔安國始以隸古字更寫之,則其錯亂摩滅弗可復知,豈特《汩作》、《九共》諸篇已也。即安國所云,可知者二十五篇,亦必字畫脫誤,文勢齟齬。而乃明白順易,無一字理會不得,又何怪吳氏、朱子及草廬輩切切然議之哉。
(2017年7月6日更新)
第一
《漢書·儒林傳》:“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余篇,蓋《尚書》茲多於是矣。”《藝文志》:“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楚元王傳》:“魯恭王壞孔子宅,欲以為宮,而得古文於壞壁之中。逸《禮》有三十九,《書》十六篇。天漢之後,孔安國獻之。”夫一則曰得多十六篇,再則曰逸《書》十六篇。是古文《尚書》篇數之見於西漢者,如此也。《後漢書·杜林傳》:“林前於西州得漆書古文《尚書》一卷,常寶愛之。雖遭艱困,握持不離身。後出示衛宏等,遂行於世。同郡賈逵為之作訓,馬融、鄭康成之傳注解,皆是物也。”夫曰古文《尚書》一卷,雖不言篇數,然馬融《書序》則云逸十六篇。是古文《尚書》篇數之見於東漢者,又如此也。此《書》不知何時遂亡。東晉元帝時,豫章內史梅賾忽上古文《尚書》,增多二十五篇。無論其文辭格制,迥然不類,而只此篇數之不合,偽可知矣。
按古文《尚書》實多十六篇。惟《論衡》所載,其說互異。其《正說篇》云:“孝景帝時,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殿,得百篇《尚書》于牆壁中。武帝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遂秘於中,外不得見。至孝成皇帝時,張霸偽造百兩之篇。帝出秘百篇以校之。”愚謂成帝時校理秘書正劉向、劉歆父子,及東京班固亦典其職,豈有親見古文《尚書》百篇而乃云爾者乎。劉則云十六篇逸,班則云得多十六篇,確然可據。至王充《論衡》或得于傳聞,傳聞之與親見,固難並論也。且云武帝使使者取視。不云安國獻之,而云武帝取視,此何據也?惟云孝景時,魯共王壞孔子宅,較《漢志》武帝末三字,則確甚,何也。魯恭王以孝景前三年丁亥徙王魯,徙二十七年薨,則薨當于武帝元朔元年癸醜,武帝方即位十三年,安得云武帝末乎?且恭王初好治宮室,季年好音,則其壞孔子宅以廣其宮,正初王魯之事,當作孝景時三字為是。愚嘗謂傳記雜說往往足證史文之誤,要在識者決擇之耳。
又按孔壁《書》出於景帝初,而武帝天漢後孔安國始獻。遭巫蠱倉卒之難,未及施行。則其相去已六十餘年,而安國之壽必且高矣。及考《孔子世家》,安國為今皇帝博士,至臨淮太守,蚤卒。則孔壁之《書》出,安國固未生也。故《大序》亦云,悉以書還孔氏。科斗書廢已久,時人無能知者。愚意書藏屋壁中,不知幾何年。書出屋壁之外,又幾六十餘年,孔安國始以隸古字更寫之,則其錯亂摩滅弗可復知,豈特《汩作》、《九共》諸篇已也。即安國所云,可知者二十五篇,亦必字畫脫誤,文勢齟齬。而乃明白順易,無一字理會不得,又何怪吳氏、朱子及草廬輩切切然議之哉。
(2017年7月6日更新)
文溯鉤玄0014 詩類小敘
○詩類小敘
《詩》有四家,毛氏獨傳,唐以前無異論,宋以後則眾說爭矣。然攻漢學者意不盡在於經義,務勝漢儒而已。伸漢學者意亦不盡在於經義,憤宋儒之詆漢儒而已。各挾一不相下之心,而又濟以不平之氣,激而過當,亦其勢然歟!夫解《春秋》者惟《公羊》多駁,其中高子、沈子之說,殆轉相附益。要其大義數十,傳自聖門者,不能廢也。《詩序》稱子夏,而所引高子、孟仲子乃戰國時人,固後來攙續之明證。即成伯璵等所指篇首一句經師口授,亦未必不失其真。然去古未遠,必有所受。意其真贗相半,亦近似《公羊》。全信全疑,均為偏見。今參稽眾說,務協其平。苟不至程大昌之妄改舊文,王柏之橫刪聖籍者,論有可采,並錄存之以消融數百年之門戶。至於鳥獸草木之名,訓詁聲音之學,皆事須考證,非可空談。今所采輯,則尊漢學者居多焉。
○詩類小敘
《詩》有四家,毛氏獨傳,唐以前無異論,宋以後則眾說爭矣。然攻漢學者意不盡在於經義,務勝漢儒而已。伸漢學者意亦不盡在於經義,憤宋儒之詆漢儒而已。各挾一不相下之心,而又濟以不平之氣,激而過當,亦其勢然歟!夫解《春秋》者惟《公羊》多駁,其中高子、沈子之說,殆轉相附益。要其大義數十,傳自聖門者,不能廢也。《詩序》稱子夏,而所引高子、孟仲子乃戰國時人,固後來攙續之明證。即成伯璵等所指篇首一句經師口授,亦未必不失其真。然去古未遠,必有所受。意其真贗相半,亦近似《公羊》。全信全疑,均為偏見。今參稽眾說,務協其平。苟不至程大昌之妄改舊文,王柏之橫刪聖籍者,論有可采,並錄存之以消融數百年之門戶。至於鳥獸草木之名,訓詁聲音之學,皆事須考證,非可空談。今所采輯,則尊漢學者居多焉。
詩類知識:
1、流傳簡史:《詩經》是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共有周代詩歌311篇(其中《小雅》中的《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6篇有題目無內容,原因見下文),故有“詩三百”之說。最初只稱為《詩》,“經”字是被漢儒加上的。
(《詩經》是中國文學的源頭)
根據《毛詩序》的說法,上古時代的人們通過吟詠、感歎、歌唱乃至舞蹈來記錄社會生活或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於是就產生了詩歌這一藝術形式。也就是說,《詩經》所選取的詩作原本都是有曲調的,但是由於技術原因沒有保存下來,只剩下了歌詞。而上文提到的6篇“笙詩”失傳,是因為它們相當於純音樂。
(吹笙)
因為詩歌能夠反映群眾的心聲與政治的得失,有借古喻今的效用。因此,在交際的場合,可以“賦詩言志”,即借詩句來表示想講的意思。春秋時期,各國之間的外交經常用歌詩或奏詩的方法來表達一些不想說或難以言喻的話,類似於現在的外交辭令。這樣,就不難理解孔子為何教訓孔鯉說“不學詩,何以言”了。後世之所以《詩》、《書》並舉,是因為《尚書》中的內容在當時也經常被這樣使用。
(孔鯉(右)曾有兩次快步通過庭院時遇見父親·孔子(左),孔子便先後用學詩和學禮兩件事來教訓他,故後人把父親對兒子的教育稱為“庭訓”,并留下了“詩禮傳家”這一說法。)
另外,朝廷設立音樂機構,官員們除了對統治者及其祖先歌功頌德外,還要到民間“采風”或自行創作諷詠詩句,以暗示民心對施政的反應,從而影響統治者的決策。後世的樂府即其孑遺。
(“使君遣吏往,問是誰家姝......”《陌上桑》是漢樂府中的名篇,描繪了秦羅敷的美貌與操守,對漢代民間社會風貌也有一定的反映)
基於以上這些強烈的政治作用,孔子在三千多篇古詩中,以符合禮義為標準來編選,最終形成了現在的《詩經》。
《詩經》自秦火後,至漢復傳:在漢代,有名的傳《詩》者共有四家:齊人轅固生所傳的《齊詩》、魯人申培所傳的《魯詩》、燕人韓嬰所傳的《韓詩》、魯人毛亨與其侄毛萇(趙人)所傳的《毛詩》。其中,前三家隸屬於今文經學,《毛詩》屬於古文經學。
(毛萇,毛亨之侄,世稱“小毛公”)
自東漢鄭玄為《毛詩》作箋後,學《毛詩》的人越來越多,前三家逐漸荒廢,只有《韓詩》還留下了《外傳》。現在所傳的《詩經》,就是毛傳鄭箋,也是唐人孔穎達選定《五經正義》的正本。
(鄭玄與《毛詩正義》)
南宋朱熹曾作《詩集傳》,力圖擺脫《毛詩》的附會,還《詩經》以民歌的本來面目。此後研究《詩經》的學者日益眾多,從不同的角度對前人的成果進行了批判與發展。
(朱熹與《詩集傳》)
1、流傳簡史:《詩經》是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共有周代詩歌311篇(其中《小雅》中的《南陔》、《白華》、《華黍》、《由庚》、《崇丘》、《由儀》6篇有題目無內容,原因見下文),故有“詩三百”之說。最初只稱為《詩》,“經”字是被漢儒加上的。
(《詩經》是中國文學的源頭)
根據《毛詩序》的說法,上古時代的人們通過吟詠、感歎、歌唱乃至舞蹈來記錄社會生活或表達自己的思想感情,於是就產生了詩歌這一藝術形式。也就是說,《詩經》所選取的詩作原本都是有曲調的,但是由於技術原因沒有保存下來,只剩下了歌詞。而上文提到的6篇“笙詩”失傳,是因為它們相當於純音樂。
(吹笙)
因為詩歌能夠反映群眾的心聲與政治的得失,有借古喻今的效用。因此,在交際的場合,可以“賦詩言志”,即借詩句來表示想講的意思。春秋時期,各國之間的外交經常用歌詩或奏詩的方法來表達一些不想說或難以言喻的話,類似於現在的外交辭令。這樣,就不難理解孔子為何教訓孔鯉說“不學詩,何以言”了。後世之所以《詩》、《書》並舉,是因為《尚書》中的內容在當時也經常被這樣使用。
(孔鯉(右)曾有兩次快步通過庭院時遇見父親·孔子(左),孔子便先後用學詩和學禮兩件事來教訓他,故後人把父親對兒子的教育稱為“庭訓”,并留下了“詩禮傳家”這一說法。)
另外,朝廷設立音樂機構,官員們除了對統治者及其祖先歌功頌德外,還要到民間“采風”或自行創作諷詠詩句,以暗示民心對施政的反應,從而影響統治者的決策。後世的樂府即其孑遺。
(“使君遣吏往,問是誰家姝......”《陌上桑》是漢樂府中的名篇,描繪了秦羅敷的美貌與操守,對漢代民間社會風貌也有一定的反映)
基於以上這些強烈的政治作用,孔子在三千多篇古詩中,以符合禮義為標準來編選,最終形成了現在的《詩經》。
《詩經》自秦火後,至漢復傳:在漢代,有名的傳《詩》者共有四家:齊人轅固生所傳的《齊詩》、魯人申培所傳的《魯詩》、燕人韓嬰所傳的《韓詩》、魯人毛亨與其侄毛萇(趙人)所傳的《毛詩》。其中,前三家隸屬於今文經學,《毛詩》屬於古文經學。
(毛萇,毛亨之侄,世稱“小毛公”)
自東漢鄭玄為《毛詩》作箋後,學《毛詩》的人越來越多,前三家逐漸荒廢,只有《韓詩》還留下了《外傳》。現在所傳的《詩經》,就是毛傳鄭箋,也是唐人孔穎達選定《五經正義》的正本。
(鄭玄與《毛詩正義》)
南宋朱熹曾作《詩集傳》,力圖擺脫《毛詩》的附會,還《詩經》以民歌的本來面目。此後研究《詩經》的學者日益眾多,從不同的角度對前人的成果進行了批判與發展。
(朱熹與《詩集傳》)
2、六義:《詩經》六義,指“風”、“雅”、“頌”,“賦”、“比”、“興”。其中,風、雅、頌是按音樂的不同對《詩經》的分類,賦、比、興是《詩經》的表現手法。
①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和“豳風”,合稱“十五國風”(簡稱“國風”),共160篇。大部分是民間歌謠,小部分是貴族作品。《國風》被普遍視為《詩經》中的文學精華部分,後人將其與楚人屈原的《離騷》並稱為“風騷”。
(《秦風·蒹葭》:“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描繪了一種追求心中思慕之人而不可得的情境)
②雅:分為大雅、小雅,共105(111)篇。小雅大部分是貴族作品,小部分是民間歌謠。大雅則全為貴族作品。其中有敘事詩,有祭祀詩,因為涉及到的國事活動規模不等,所以分出了大小。
(《小雅·常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兄弟鬩於墻,外禦其務”,是一首感歎兄弟親情的作品)
③頌:有周頌、魯頌、商頌,共40篇。周頌產生於西周前期,魯頌大約為魯國在公元前七世紀時的詩,商頌大約為宋國在公元前八、七世紀時的詩(宋國為殷商後裔)。這些詩多半是西周、魯國和宋國的最高統治者用於祭祀祖先的樂歌,也都是貴族作品。
(《商頌·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講述了殷人的歷史與傳說)
④賦:直接描述事情經過的手法。
(《大雅·公劉》用紀實的手法歌頌周人的遠祖·公劉帶領部眾遷徙繁衍的故事)
⑤比:用一件事物類比另一件事物的方法。
(《周南·螽斯》用螽斯(左)產卵繁多類比并祝福家庭多子多孫。因此在紫禁城的後宮中就有一道“螽斯門”,企盼皇室人丁興旺)
⑥興:先從一件事物再聯想到另一件事物的方法。
(《周南·桃夭》以桃花的盛開的美麗,引出對女子婚後生活幸福美滿的祝願)
3、四始: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提出的概念。即《風》的第一篇《關雎》、《小雅》的第一篇《鹿鳴》、《大雅》的第一篇《文王》、《頌》的第一篇《清廟》。這四首詩位置特殊,所以後人認為它們是“王道的開始”。
(沈陽故宮關雎宮。名即取自《周南·關雎》。清太宗·皇太極最寵愛的宸妃·海蘭珠即居住於此)
(日本東京鹿鳴館。名即取自《小雅·鹿鳴》。為明治維新時期招待西化的達官貴人們的高級會所,與《鹿鳴》這首詩“宴請群臣賓客”的意思相合。現已不存)
(長春偽滿皇宮緝熙樓。其名取自《大雅·文王》中的“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溥儀、婉容等人的“寢宮”)
(北京太廟。“清廟”即嚴肅的祭祖場所之意)
①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和“豳風”,合稱“十五國風”(簡稱“國風”),共160篇。大部分是民間歌謠,小部分是貴族作品。《國風》被普遍視為《詩經》中的文學精華部分,後人將其與楚人屈原的《離騷》並稱為“風騷”。
(《秦風·蒹葭》:“蒹葭蒼蒼,白露為霜。所謂伊人,在水一方......”,描繪了一種追求心中思慕之人而不可得的情境)
②雅:分為大雅、小雅,共105(111)篇。小雅大部分是貴族作品,小部分是民間歌謠。大雅則全為貴族作品。其中有敘事詩,有祭祀詩,因為涉及到的國事活動規模不等,所以分出了大小。
(《小雅·常棣》:“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兄弟鬩於墻,外禦其務”,是一首感歎兄弟親情的作品)
③頌:有周頌、魯頌、商頌,共40篇。周頌產生於西周前期,魯頌大約為魯國在公元前七世紀時的詩,商頌大約為宋國在公元前八、七世紀時的詩(宋國為殷商後裔)。這些詩多半是西周、魯國和宋國的最高統治者用於祭祀祖先的樂歌,也都是貴族作品。
(《商頌·玄鳥》:“天命玄鳥,降而生商......”,講述了殷人的歷史與傳說)
④賦:直接描述事情經過的手法。
(《大雅·公劉》用紀實的手法歌頌周人的遠祖·公劉帶領部眾遷徙繁衍的故事)
⑤比:用一件事物類比另一件事物的方法。
(《周南·螽斯》用螽斯(左)產卵繁多類比并祝福家庭多子多孫。因此在紫禁城的後宮中就有一道“螽斯門”,企盼皇室人丁興旺)
⑥興:先從一件事物再聯想到另一件事物的方法。
(《周南·桃夭》以桃花的盛開的美麗,引出對女子婚後生活幸福美滿的祝願)
3、四始:司馬遷在《史記·孔子世家》中提出的概念。即《風》的第一篇《關雎》、《小雅》的第一篇《鹿鳴》、《大雅》的第一篇《文王》、《頌》的第一篇《清廟》。這四首詩位置特殊,所以後人認為它們是“王道的開始”。
(沈陽故宮關雎宮。名即取自《周南·關雎》。清太宗·皇太極最寵愛的宸妃·海蘭珠即居住於此)
(日本東京鹿鳴館。名即取自《小雅·鹿鳴》。為明治維新時期招待西化的達官貴人們的高級會所,與《鹿鳴》這首詩“宴請群臣賓客”的意思相合。現已不存)
(長春偽滿皇宮緝熙樓。其名取自《大雅·文王》中的“穆穆文王,於緝熙敬止”,為溥儀、婉容等人的“寢宮”)
(北京太廟。“清廟”即嚴肅的祭祖場所之意)
三、原文選讀
碩鼠(魏風)
《碩鼠》,刺重斂也。國人刺其君重斂,蠶食於民,不修其政,貪而畏人,若大鼠也。○碩,音石。斂,呂驗反。下同。【疏】“《碩鼠》”至“大鼠”○正義曰:蠶食者,蠶之食桑,漸漸以食,使桑盡也。猶君重斂,漸漸以稅,使民困也。言貪而畏人,若大鼠然,解本以碩鼠為喻之意,取其貪且畏人,故序因倒述其事。經三章,皆上二句言重斂,次二句言不修其政。由君重斂,不修其政,故下四句言將棄君而去也。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貫,事也。箋云:碩,大也。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無復食我黍,疾其稅斂之多也。我事女三歲矣,曾無教令恩德來眷顧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貫,古亂反。徐:音官。復,扶又反。稅,始銳反。比,毗志反。逝將去女,適彼樂土。箋云:逝,往也。往矣將去女,與之訣別之辭。樂土,有德之國。○樂,音洛。註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訣,古穴反。樂土樂土,爰得我所!箋云:爰,曰也。【疏】“碩鼠”至“得我所”○正義曰:國人疾其君重斂畏人,比之碩鼠。言“碩鼠碩鼠,無食我黍”,猶言“國君國君,無重斂我財”。君非直重斂於我,又不修其政。我三歲以來事汝矣,曾無於我之處肯以教令恩德眷顧我也。君既如是,與之訣別,言往矣將去汝之彼樂土有德之國。我所以之彼樂土者,以此樂土,若往則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將去汝者,謂我往之他國,將去汝國也。○傳“貫,事”○正義曰:《釋詁》文。○箋“碩大”至“是徙”○正義曰:“碩,大”,《釋詁》文。《釋獸》於鼠屬有“鼫鼠”,孫炎曰:“五技鼠。”郭璞曰:“大鼠,頭似兔,尾有毛青黃色,好在田中食粟豆,關西呼鼩音瞿鼠。”舍人、樊光同引此詩,以碩鼠為彼五技之鼠也。許慎云:“碩鼠五技,能飛不能上屋,能游不能渡穀,能綠不能窮木,能走不能先人,能穴不能覆身,此之謂五技。”陸璣《疏》云:“今河東有大鼠,能人立,交前兩腳於頸上跳舞,善鳴,食人禾苗。人逐則走入樹空中。亦有五技,或謂之雀鼠,其形大,故《序》云‘大鼠也’。魏國,今河北縣是也。言其方物,宜謂此鼠非鼫鼠也。”按此經作“碩鼠”,訓之為大,不作“鼫鼠”之字,其義或如陸言也。《序》云:“貪而畏人,若大鼠然。”故知大鼠為斥君,亦是興喻之義也。箋又以此民居魏,蓋應久矣。正言“三歲貫汝”者,以古者三歲大比,民或於是遷徙,故以三歲言之。《地官·小司徒》及《鄉大夫職》皆云:“三年則大比”。言比者,謂大校,比其民之數而定其版籍,明於此時民或得徙。《地官·比長職》曰:“徙於國中及郊,則從而授之。”註云:徙謂不便其居也。或國中之民出徙郊,或郊民入徙國中,皆從而付所處之吏。是大比之際,民得徙矣。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三歲貫女,莫我肯德。箋云:不肯施德於我。逝將去女,適彼樂國。樂國樂國,爰得我直!直,得其直道。箋云:直,猶正也。
碩鼠碩鼠,無食我苗!苗,嘉穀也。【疏】傳“苗,嘉穀”○正義曰:黍麥指穀實言之,是鼠之所食。苗之莖葉,以非鼠能食之,故云“嘉穀”,謂穀實也。穀生於苗,故言苗以韻句。三歲貫女,莫我肯勞。箋云:不肯勞來我。○勞如字。又力報反。註同。徠,本亦作“來”,同力代反。逝將去女,適彼樂郊。箋云:郭外曰郊。樂郊樂郊,誰之永號!號,呼也。箋云:之,往也。永,歌也。樂郊之地,誰獨當往而歌號者。言皆喜說無憂苦。○詠,本亦作“永”,同音詠。號,戶毛反。註同。呼,火故反。說,音悅。【疏】“誰之永號”○正義曰:言彼有德之樂郊,誰往而獨長歌號呼?言往釋皆歌號,喜樂得所,故我欲往也。○箋“之,往。永,歌”○正義曰:“之,往”,《釋詁》文。永是長之訓也,以永號共文,《傳》云“號,呼”,是歌之呼,《樂記》及《關雎》皆云“永歌之”,《舜典》云“聲依永”,故以永為歌,歌必長言必故也。
《碩鼠》三章,章八句。
碩鼠(魏風)
《碩鼠》,刺重斂也。國人刺其君重斂,蠶食於民,不修其政,貪而畏人,若大鼠也。○碩,音石。斂,呂驗反。下同。【疏】“《碩鼠》”至“大鼠”○正義曰:蠶食者,蠶之食桑,漸漸以食,使桑盡也。猶君重斂,漸漸以稅,使民困也。言貪而畏人,若大鼠然,解本以碩鼠為喻之意,取其貪且畏人,故序因倒述其事。經三章,皆上二句言重斂,次二句言不修其政。由君重斂,不修其政,故下四句言將棄君而去也。
碩鼠碩鼠,無食我黍!三歲貫女,莫我肯顧。貫,事也。箋云:碩,大也。大鼠大鼠者,斥其君也。女無復食我黍,疾其稅斂之多也。我事女三歲矣,曾無教令恩德來眷顧我,又疾其不修政也。古者三年大比,民或於是徙。○貫,古亂反。徐:音官。復,扶又反。稅,始銳反。比,毗志反。逝將去女,適彼樂土。箋云:逝,往也。往矣將去女,與之訣別之辭。樂土,有德之國。○樂,音洛。註下同。土如字,他古反。沈:徒古反。訣,古穴反。樂土樂土,爰得我所!箋云:爰,曰也。【疏】“碩鼠”至“得我所”○正義曰:國人疾其君重斂畏人,比之碩鼠。言“碩鼠碩鼠,無食我黍”,猶言“國君國君,無重斂我財”。君非直重斂於我,又不修其政。我三歲以來事汝矣,曾無於我之處肯以教令恩德眷顧我也。君既如是,與之訣別,言往矣將去汝之彼樂土有德之國。我所以之彼樂土者,以此樂土,若往則曰得我所宜故也。言往將去汝者,謂我往之他國,將去汝國也。○傳“貫,事”○正義曰:《釋詁》文。○箋“碩大”至“是徙”○正義曰:“碩,大”,《釋詁》文。《釋獸》於鼠屬有“鼫鼠”,孫炎曰:“五技鼠。”郭璞曰:“大鼠,頭似兔,尾有毛青黃色,好在田中食粟豆,關西呼鼩音瞿鼠。”舍人、樊光同引此詩,以碩鼠為彼五技之鼠也。許慎云:“碩鼠五技,能飛不能上屋,能游不能渡穀,能綠不能窮木,能走不能先人,能穴不能覆身,此之謂五技。”陸璣《疏》云:“今河東有大鼠,能人立,交前兩腳於頸上跳舞,善鳴,食人禾苗。人逐則走入樹空中。亦有五技,或謂之雀鼠,其形大,故《序》云‘大鼠也’。魏國,今河北縣是也。言其方物,宜謂此鼠非鼫鼠也。”按此經作“碩鼠”,訓之為大,不作“鼫鼠”之字,其義或如陸言也。《序》云:“貪而畏人,若大鼠然。”故知大鼠為斥君,亦是興喻之義也。箋又以此民居魏,蓋應久矣。正言“三歲貫汝”者,以古者三歲大比,民或於是遷徙,故以三歲言之。《地官·小司徒》及《鄉大夫職》皆云:“三年則大比”。言比者,謂大校,比其民之數而定其版籍,明於此時民或得徙。《地官·比長職》曰:“徙於國中及郊,則從而授之。”註云:徙謂不便其居也。或國中之民出徙郊,或郊民入徙國中,皆從而付所處之吏。是大比之際,民得徙矣。
碩鼠碩鼠,無食我麥!三歲貫女,莫我肯德。箋云:不肯施德於我。逝將去女,適彼樂國。樂國樂國,爰得我直!直,得其直道。箋云:直,猶正也。
碩鼠碩鼠,無食我苗!苗,嘉穀也。【疏】傳“苗,嘉穀”○正義曰:黍麥指穀實言之,是鼠之所食。苗之莖葉,以非鼠能食之,故云“嘉穀”,謂穀實也。穀生於苗,故言苗以韻句。三歲貫女,莫我肯勞。箋云:不肯勞來我。○勞如字。又力報反。註同。徠,本亦作“來”,同力代反。逝將去女,適彼樂郊。箋云:郭外曰郊。樂郊樂郊,誰之永號!號,呼也。箋云:之,往也。永,歌也。樂郊之地,誰獨當往而歌號者。言皆喜說無憂苦。○詠,本亦作“永”,同音詠。號,戶毛反。註同。呼,火故反。說,音悅。【疏】“誰之永號”○正義曰:言彼有德之樂郊,誰往而獨長歌號呼?言往釋皆歌號,喜樂得所,故我欲往也。○箋“之,往。永,歌”○正義曰:“之,往”,《釋詁》文。永是長之訓也,以永號共文,《傳》云“號,呼”,是歌之呼,《樂記》及《關雎》皆云“永歌之”,《舜典》云“聲依永”,故以永為歌,歌必長言必故也。
《碩鼠》三章,章八句。
文溯鉤玄0016 詩類二·《毛詩寫官記》
一、四庫提要
○詩類二
△《毛詩寫官記》·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書皆自記其說《詩》之語,凡一百八十八條。取《漢書·藝文志》“武帝置寫書之官”語為名。《自序》謂“依汝南太守聽寫官言《詩》,憶而錄之”。蓋寓名以為問答,猶之或問焉耳。案奇齡自述,早年著《毛詩續傳》三十八卷,其稿已失。後乃就所記憶者作《國風省篇》、《詩劄》及此書。其門人所述經例,則云早刻《詩》說於淮安,未能刊正。又李塨所作《序目》云:“嘗以《詩》義質之先生,先生曰,予所傳諸《詩》,有未能改者數端。如以《十畝之間》為淫奔,以《鴟鴞》為避居於東,以封康叔為武王,以有邰家室為太薑琅琊之駘。凡此皆惑也。”據此則此中之誤,奇齡固自知之,但所自知者猶未盡耳。然其書雖好為異說,而徵引詳博,亦不無補於考證。瑕瑜並見,在讀者擇之而已。
二、作者介紹
毛奇齡(1623-1716):清經學家、文學家。字大可,號初晴,又以郡望稱西河,浙江蕭山人。康熙時,任翰林院檢討、明史館纂修官等職。治經史及音韻學,所撰《四書改錯》,對當時用為科舉取士的朱熹《四書章句集註》有所抨擊。能散文詩詞,並從事詩詞的理論批評,有《西河詩話》、《西河詞話》。又通音律,撰有《竟山樂錄》等書。其他著作頗多,後人編有《西河合集》。
(毛奇齡)
一、四庫提要
○詩類二
△《毛詩寫官記》·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是書皆自記其說《詩》之語,凡一百八十八條。取《漢書·藝文志》“武帝置寫書之官”語為名。《自序》謂“依汝南太守聽寫官言《詩》,憶而錄之”。蓋寓名以為問答,猶之或問焉耳。案奇齡自述,早年著《毛詩續傳》三十八卷,其稿已失。後乃就所記憶者作《國風省篇》、《詩劄》及此書。其門人所述經例,則云早刻《詩》說於淮安,未能刊正。又李塨所作《序目》云:“嘗以《詩》義質之先生,先生曰,予所傳諸《詩》,有未能改者數端。如以《十畝之間》為淫奔,以《鴟鴞》為避居於東,以封康叔為武王,以有邰家室為太薑琅琊之駘。凡此皆惑也。”據此則此中之誤,奇齡固自知之,但所自知者猶未盡耳。然其書雖好為異說,而徵引詳博,亦不無補於考證。瑕瑜並見,在讀者擇之而已。
二、作者介紹
毛奇齡(1623-1716):清經學家、文學家。字大可,號初晴,又以郡望稱西河,浙江蕭山人。康熙時,任翰林院檢討、明史館纂修官等職。治經史及音韻學,所撰《四書改錯》,對當時用為科舉取士的朱熹《四書章句集註》有所抨擊。能散文詩詞,並從事詩詞的理論批評,有《西河詩話》、《西河詞話》。又通音律,撰有《竟山樂錄》等書。其他著作頗多,後人編有《西河合集》。
(毛奇齡)
三、原文選讀
“瞻彼淇奧,緑竹猗猗”
朱子曰:“淇,水名。奧,隈也。緑,色也。淇上多竹,則所謂淇園之竹者也。”曰“淇奧”者,二水名也。《正義》所謂“陸璣以淇奧作二水”是也。按《後漢書》註云:“《博物志》:‘有奧水流入於淇。’”而《水經註》亦云:“肥水謂之澳。”“澳”,猶“奧”也。猶之《詩》稱“奧”。《左傳》引之稱“澳”也。則“奧”,水名耳。《毛傳》云:“菉、竹本二草,菉為王芻,竹為篇築。”此即《楚辭》所謂“薋菉盈室”。篇築,雜菜者也。然而陸璣又云:“菉、竹,本一草而似竹者。”嘗讀《史記》云,漢武塞河,“以淇園之竹為揵”。而《漢書》亦云:“昔者伐竹於淇川,治矢萬餘。”則夫竹者,將以之為揵、為矢。而猶云草乎?是故戴凱之作《竹譜》亦云:“篃亦箘徒,茂彼淇苑”也。但以菉為草,則又有説:按《水經註》云:“昔漢武塞決河,以竹為用;而寇恂治河內,伐竹為矢。今通望,無復此矣。惟王芻編草,與昔無異耳。”則意者當時淇上菉與竹本同生水濱,而其後竹稍衰而菉猶存也。則菉、竹本二物:竹非草,菉乃草也。故夫“緑”。《大學》及齊、魯、韓三家皆作“菉”。此猶夫《小雅》云“終朝采緑”,而王逸《楚辭》註引之,作“采‘菉’”也。菉,緑也,則菉亦草耳。
(2017年7月15日更新)
“瞻彼淇奧,緑竹猗猗”
朱子曰:“淇,水名。奧,隈也。緑,色也。淇上多竹,則所謂淇園之竹者也。”曰“淇奧”者,二水名也。《正義》所謂“陸璣以淇奧作二水”是也。按《後漢書》註云:“《博物志》:‘有奧水流入於淇。’”而《水經註》亦云:“肥水謂之澳。”“澳”,猶“奧”也。猶之《詩》稱“奧”。《左傳》引之稱“澳”也。則“奧”,水名耳。《毛傳》云:“菉、竹本二草,菉為王芻,竹為篇築。”此即《楚辭》所謂“薋菉盈室”。篇築,雜菜者也。然而陸璣又云:“菉、竹,本一草而似竹者。”嘗讀《史記》云,漢武塞河,“以淇園之竹為揵”。而《漢書》亦云:“昔者伐竹於淇川,治矢萬餘。”則夫竹者,將以之為揵、為矢。而猶云草乎?是故戴凱之作《竹譜》亦云:“篃亦箘徒,茂彼淇苑”也。但以菉為草,則又有説:按《水經註》云:“昔漢武塞決河,以竹為用;而寇恂治河內,伐竹為矢。今通望,無復此矣。惟王芻編草,與昔無異耳。”則意者當時淇上菉與竹本同生水濱,而其後竹稍衰而菉猶存也。則菉、竹本二物:竹非草,菉乃草也。故夫“緑”。《大學》及齊、魯、韓三家皆作“菉”。此猶夫《小雅》云“終朝采緑”,而王逸《楚辭》註引之,作“采‘菉’”也。菉,緑也,則菉亦草耳。
(2017年7月15日更新)
(2017年7月25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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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溯鉤玄0021 禮類四·《三禮圖集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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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溯鉤玄0023 禮類四·《泰泉鄉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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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1日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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