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今中外的各种奇案、未解之案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4 12:56:00 +0800 CST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4 13:00: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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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4 13:20:00 +0800 CST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4 13:21:00 +0800 CST  
如果有吧友把上面案件都认真的看过一遍,想必对这些杀人案的特征都有些感觉了。我当时在网上找案件的时候,看到了这个不错的文章发上来和大家看看。


变态杀人案件的十大特点

作者:汪茜

【摘 要】
近年来,我国的暴力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不可忽视的一类案件就是变态杀人案件。对变态杀人案件的特点进行分析,是侦破此类案件的必要前提。

变态杀人案件,顾名思义,就是指具有变态心理的行为人为了满足其异常的心理需求而实施的故意杀人案件。变态心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变态心理指离开了正常范围的不健康的心理活动,既包括个体持续的处于一种脱离现实,违反社会适应的标准的异常,又包括正常人偶尔发生的脱离现实的不合理、不健康的心理过程。狭义的变态心理主要包括各类型的变态人格、性变态、酒精、鸦片、海洛因或其它药物依赖,各种类型的神经官能症、脑外伤、癫痫、躯体疾病和躯体疾病伴发的精神障碍以及各种类型的精神病等。因病态心理导致的杀人仍有不同类型之分:有的是因为性变态而杀人;有的出于各种怪异的信念而杀人;有的则是扭曲的报复心态而杀人。

了解变态杀人案件的特点是侦破这类案件的前提条件之一,而从最近发生的几起轰动全国的由变态心理引起的特大杀人案件,我们不难看出这类案件的特点。

案件一:杀人狂魔贾建虎,因两起盗窃被劳教,判刑7年。从18岁起他的时光全部在监狱里度过。1998年7月15日晚上,出狱后的贾建虎在太原一家美容店嫖宿“小姐”孙某,后将孙某杀死,抢走200元现金。从此,贾建虎的“杀人游戏”一发不可收拾。他先后嫖宿歌厅、发廊“小姐”11人,并将她们全部杀死。

案例二:2003年,在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已有5名年轻的“小姐”陆续死在李平平手中。有的“小姐”在被碎尸后,竟被他生吃掉眼睛和肾脏。“我就是不平衡,辛辛苦苦一个月也挣不了2000块钱,她们如此轻松就能挣这么多钱。而且,她们坐我的车从不拿正眼看我”在审讯中李平平供认道。警方后来查证,1995年5月27日,因不满自己被辞退,他持刀将原所在的公司经理宋某一家三口杀死后焚尸。在此之前的4月1日,因为嫉妒万某的富裕,在其家中纵火。

案例三:2003年,根据张某举报,平舆县警方将黄勇抓获,并在黄勇家的屋内挖出了十几具尸体。三年来,黄勇采用在网吧聊天骗取中学生信任的手段,连续凶残杀害当地二十余名中学生。

案例四:河南省“杀人狂魔”杨新海自2001年起跨四省市作案22起,杀死67人。他杀人不分男女,不分老少,不留一个活口。此前,他曾因盗窃、强奸被判刑和劳教,在河南、山西和河北等地服刑和劳教。

从上述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变态人格形成的大致轮廓和轨迹。同时我们也发现,变态人格的犯罪人在实施杀人行为时,在行为方式上也表现出一些突出的特点。


一、作案人大都存在某种心理上的不平衡,性格内向,喜好“独来独往”

在成长过程中,家庭环境存在一定欠缺,如杨新海的家庭非常贫穷,穷到他难以形成自尊,早年就离家出走,离开父母的监护和教育,缺少一个温暖融洽的成长环境。而且,他们还受到社会一些不良因素,如失学、待业、恋爱挫折等影响。他们没有常见和显性的杀人动机,与传统意义上的财杀、仇杀和情杀不同,多数犯罪人与被害人无明显的矛盾、纠葛和怨恨。犯罪人之所以杀人是受自己心理上某种不正常嗜好或客观因素的刺激、诱惑。如案例二中的李平平他觉得那些“小姐”坐他的车从不拿正眼看他,而且她们的钱来得如此容易,自己辛辛苦苦工作却挣不了那么多钱。正是由于这种不平衡心态驱使,他实施了一系列变态杀人行为。再者,他们大都有监狱服刑或被行政处罚的经历。

二、作案时间上既有随意性也有规律性

一部分变态杀人犯罪人在作案时间的选择上具有随意性。这是因为,由于其变态心理的驱使,他们大多将精力集中于寻找达到其变态要求的对象上,而忽视了作案时间的选择,一旦发现其“偏爱”的对象,即采取行为。另一部分变态杀人的犯罪人在作案时间上又表现出一定的规律性,这是因为某一特定时间常能激起其作案的欲望,如第一次作案成功的时间,常被认为作案能轻易逃避侦查的时间。杨新海就选择深夜十一、二点到凌晨一、两点这个时间段作案,因为这时人们大都进入熟睡状态,作案往往易得逞,且不易被发现。一般来说,前者犯罪胆大、无计划、反侦查能力差、智商底,后者则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智商相对较高。

三、作案地点分布广泛而有规律

通常,变态杀人的犯罪人杀害被害人的过程较长,往往历时数小时。这就决定其必然是对周围的环境比较熟悉,能找到适合的场所,有的甚至就在家中作案。如果存在抛尸和移尸现场,则这些现场也有一定的规律性。如有的犯罪人习惯在固定的地点杀人、抛尸、移尸、藏尸;有的则采取引诱被害人到固定地点杀害、碎尸后抛尸。先引诱后杀人的,引诱地点也多有相似;还有的直接藏尸于家中地下。如犯罪人黄勇常采取在网吧引诱被害人的方式,并将他们的尸体藏在自家地里。但无论哪一种情况,犯罪人对抛尸现场一定都非常熟悉,往往能在抛尸现场找到数个尸体或部分肢体。同时,现阶段在我国,犯罪人想在异地作案后及时返回居住地比较困难,因而大部分变态杀人的犯罪人都选择就地作案,所以案发现场多围绕犯罪人的居住地、工作单位呈发散状或线状分布(但作案人临时起意流窜作案情况例外),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

四、作案方法具有习惯性、稳定性的特点

在变态杀人案件中,一方面,犯罪人在首次作案中体验到异常心理的快乐,因而在以后的杀人过程中往往运用第一次虐杀的方法,并且更加残忍。另一方面,犯罪人为了达到既成功实施犯罪,又能逃脱法律追究的目的,在作案方法上会有所选择,而同一手段的多次成功使用,会强化犯罪人的心理定势和动力定型。尽管每次作案方法都不是前次作案方法的简单重复,都会被有意识的加以修正或随客观条件的变化而有所变化,但从总体上看,呈现出习惯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如犯罪人黄勇,当其利用网上聊天骗取中学生的信任并将其杀害屡屡得手后,便一直使用这种方式。同时,犯罪人的身体特征(如左撇子)、职业特点、熟练技能等会不可避免的在每个案件中体现出来。

五、侵害对象具有相似性

变态杀人案件一般没有明确的杀人目标,被侵害对象为某一类人而不是具体的某一个人。被害人对作案人来说或许只是一个“象征”或“符号”。这类案件的被害人多数具有某种共有的特点。这种特点或为犯罪人所“偏爱”,或属于犯罪人的“回溯”范围。如案例一中的贾建虎,他所“偏爱”的就是工作于歌厅、酒廊的具有“小姐”这一特殊身份的年轻女性;案例二中的李平平亦是将“轻轻松松就能挣很多钱”的小姐作为其侵害对象,以上的侵害对象具有共同的特点,即职业相同,都是小姐。有些犯罪人会以对方的某些行为选择被害人。有个专以搭便车的女性为下手对象的罪犯曾说:“凡有一副美丽笑颜行为豪放的女性上了我的车以后,大概就逃不掉了。”还有些犯罪人会以模特儿所穿的丝袜或高跟鞋作为目标。凡是这样穿着打扮的女性常会被他们挟持,然后逼着她们脱光衣服,但仍要穿高跟鞋及丝袜,最后再予以杀害。此外,被害人的年龄、身高、体态、肤色、口音、发型、动作、居住地、经常出入的场所等都有可能属于犯罪人所“偏爱”的范围。同时由于侵害对象的特殊性,犯罪人往往要花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寻找某种符合其“偏爱”特点的被害人,随时发现,随时起意,随时动手杀人,又体现出侵害对象的不特定性。但总的来说,侵害对象的相似性是其实施犯罪的重要特征之一。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4 16:09:00 +0800 CST  
六、尸体损伤的特殊性

由于犯罪人异于常人的思维模式,其实施作案的手段也异常残忍,变态杀人案件中的尸体大多损害严重,且具特殊性。一般杀人案件,尸体损伤部位多为头、颈、胸等,仅有致命伤与非致命伤的区别。即使是仇杀,也多见不定的多处损伤。而在变态杀人案件中,却有反常的尸体损伤,如肢体不全、缺少心肺、性器官损伤、性虐待等痕迹等。致命原因一般均为窒息死亡或流血过多死亡,较少出现一刀刺死的情况。即使在碎尸的尸块上也能发现类似的特点。这些用常态的逻辑无法解释的特点,正是作案人变态心理的显著表现之一,即其追求的就是看被害人痛苦的快感。如案例二中的李平平,他将被害人碎尸后,生吃掉她们的眼睛和肾脏。

七、物品损失的特殊性

在变态杀人案件中,犯罪人在对被害人进行摧残杀害之前、之中、之后,都伴有幻想,并在实施犯罪时实现。但在犯罪人看来这些幻想的实现永远达不到百分之百的满意,因而他们永远不断幻想。有时在尚未找到下一个“偏爱”的目标时,还会返回原先的杀人现场进行“回味”。在这种心理驱动下,他们不仅会拿走被害人的贵重物品,还会拿走对其有特殊意义的物品作为“纪念”,像皮包、衣服、饰物、头发、甚至未洗过的带有阴道分泌物和精斑的女性内裤等,这就是案件损失物品所呈现的特殊性。这些东西都会在凶手被捕后于其住处搜到。他们拿这些东西不是为其价值,而是这些东西能让他们“睹物思人”,不但如此,也是他们犯罪后幻想的寄托以及表示对自己“成就”的肯定。我们都知道当猎人看着墙上挂满他们所猎动物的头颅时,心中那股愉悦是旁人无法体会的。同样的,当凶手看到自己的“战利品”时,也会对自己的罪行产生快感,而且被害人与犯罪经过都会生动的浮现其脑海中。

八、犯罪现场混乱,犯罪行为疯狂,作案手段残忍

这类犯罪所留下的命案现场有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命案都是在仓促中犯下的,事先并没有妥善的计划,事后亦未曾妥善处理以躲避警方的侦查。在这种情况下,现场自然是一片凌乱。这就是现场给人们留下的整体印象。由于杀人过程漫长,有的现场能反映出被害人的痛苦反抗、挣扎的痕迹。由于犯罪人的心理需要异常,在杀人过程中往往毫无顾忌,行为疯狂,根本不把被害人当人看,他们总是千方百计地使用离奇残忍的手段折磨被害人,直至虐杀。如用烟头烫伤被害人的大腿、阴道,杀人后将尸体肢解、碎尸、吃人肉、喝人血,或挖心、掏肠、摘肝……。有些犯罪人还会把尸体一直藏在自己的身边。如有个杀手在杀了两名妇人之后,把她们的尸体放在自己住所内的时间就长达8年之久。不但把她们的脸皮剥下来制作成面具及鼓,而且还把她们其他部位的皮肤剥下来制作成沙发垫。这个凶手在作案前还曾把8名老妇的尸体从她们的坟墓中挖出来,并对她们的尸体作出同样的肢解行为。

九、现场痕迹物证多能反映出犯罪人的心理痕迹

犯罪现场是储存犯罪信息的“遗址”载体。犯罪心理痕迹即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过程中表现出来的,通过犯罪行为间接反映在犯罪现场遗留痕迹物证之中,并在犯罪人大脑中留下深刻印迹的某些比较稳定的典型的心理特点,即犯罪作案时的心态。由于变态杀人作案手段、方法具有习惯性和稳定性的特点,在系列变态杀人案件现场遗留的痕迹和物品中,它们在数量、特征和种类等方面具有相对稳定的特点。如现场遗留的手印、足迹、交通工具痕迹、现场有关物品的破坏痕迹和被害人的尸体损伤特征等,多与犯罪人作案时的心态有密切联系。

十、系列案件突出

实施变态杀人,由于受不断加强的畸形心理需要的支配,犯罪人的变态心理不会因一次作案而达到永远满足,反而会在作案过程中、在不断地体验和满足中得到加强。所以连续作案、疯狂作案是其显著特点之一。只要条件具备,他们作案的间隔就会越来越短,而在被抓获之前,他们决不会自动放弃作案。另外,由于这类案件无明显的因果关系,侦破难度大,使其呈现出系列性特征。如在黄勇案和杨新海案中,被害人之多,犯罪地之广,作案时间持续之长,正体现了这一点。变态杀人案件的十大特点,决定我们对这类案件的侦查必须以现场为中心,以现场勘察和调查访问为起点,结合常规的侦察措施与手段,找出此类案件与普通杀人案件的区别,并结合犯罪心理痕迹,确定嫌疑。同时,从预防犯罪的角度看,我们认为:1.对有犯罪倾向的人群,应尽量减少其与社会的矛盾。比如对具有特殊的偏执性人格、不能通过正常渠道排解内心体验的人,社会就要密切关注、干预。2.针对人格缺陷的变态,要采取专门矫正措施。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家庭、学校、社会要共同努力。3.要有针对性地对特定人群告诫变态犯罪者有可能实施的犯罪行为,如黄勇案发后,学校要对孩子们进行相关教育。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4 16:09:00 +0800 CST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4 21:08:00 +0800 CST  
世界十大奇案



开膛手杰克

犯案地点:

开膛手的犯案地点集中在伦敦东区(East End of London)白教堂(White chapel)附近。这里在当时是著名的移民集散地,远从俄罗斯和东欧来的数万移民定居在此。由于收入微薄,此处早已成为贫穷与犯罪的温床,街头上流落着无家可归的流氓与拉客的娼妓。虽然苏格兰场于1829年就建立全市巡逻网,但薄弱的警力仍难以负担每晚有数万妓女出没的东区治安。

犯罪手法:

到了20世纪90年代,也就是白教开膛手杰克的各种形象(15张)堂连续杀人案发生了100年之后,人们对杰克的作案手法才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从而能推断出杰克的很多特点:

A.他必须具有相当的解剖学知识。

B.考虑到当时的环境(室外,基本上没有任何照明,不得不随时警惕周围的情况,极端紧张的时间),杰克肯定是一个熟练的用刀者。

C.大多数的受害人的颈部都是从左到右被刀伤害,说明杰克很有可能是左撇子,或者两手都能熟练用刀。(这个推测间接指明杰克很有可能是有经验的医生或者解剖学者;也不排除杰克从受害者背后行凶的可能)。

D.杰克有可能不是单独作案。(这个推论被“皇家阴谋论”者广泛接受,但没有任何证据表明杰克有同伙)。

E.杰克必须是有一定体力的人。

F.杰克有固定的正当职业(犯罪时间多为周末),应该是单身居住(晚上独自外出,作案时间为零点过后)。

G.社会存在感低,不引人注目,曾经因母亲抛弃了他和爸爸,所以一心只杀那些离家出走不顾家人的女人,而且一般是妓女。

犯罪经过:

1888年8月7日一具女尸被发现陈尸东区的白教堂,死者是中年妓女玛莎·塔布连(Martha Tabram),身中三十九刀,其中九刀划过咽喉。同年8月31日凌晨三点四十五分,另一位妓女玛莉·安·尼古拉斯(Mary Ann Nichols)被发现死在白教堂附近的屯货区(Bucks Row)里,时年43岁。她不但脸部被殴成瘀伤,部分门齿脱落,颈部还被割了两刀。但最残忍的是腹部被剖开,肠子被拖出来,腹中女婴也遭利刃严重戳刺。

由于该教堂附近甚少发生凶杀案,这两件案子和之前的几件杀人案件受到社会大众的注目,有些媒体甚至以“白教堂连续凶杀案”(the Whitechapel murders)称之,认为是同一名凶手所为。这样绘声绘影的描述引起当地居民的恐慌,于是警方在此投入更多的便衣警探巡逻,当地居民也组织巡逻队维持治安。如此使人们相信此类案件将不会重演。

没想到8天后,一位居住在汉伯宁街(Hanbury Street)29号的老车夫于其廉价出 租公寓的后方篱笆里发现一具女尸,死者是47岁的妓女安妮·查普曼(Annie Chapman)。她与前位死者同样被割开喉咙,并惨遭剖腹,肠子被甩到她的右肩上,部分子宫和腹部的肉被凶手割走。其颈部有明显的勒痕,据说死前曾呼救,但未引起注意。由于这是凶手第一次在住宅附近犯案,时间还是接近清晨的5点以前,却未发出任何引人注意的声响,此案成为日后人称开膛手的凶手所犯下最著名的案件。

1888年9月25日,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收到一封用红墨水书写,并盖有指纹的信,署名“开膛手杰克”(Jack the Ripper)。信中以戏谑的态度表明自己就是杀死妓女的凶手,并声称被逮捕前还会继续杀害更多妓女。由于这封信以“亲爱的老板”(Dear Boss)起头,日后便以此称呼凶手寄发的第一封信。

1888年9月30日凌晨一点,一名马车夫于住家附近发现伊丽莎白·史泰德(Elizabeth Stride)的尸体。不同于前两位牺牲者,这位44岁的瑞典裔妓女虽被割喉,但未遭剖腹,而是死于左颈部动脉失血过多。由于犯罪手法不同,有人怀疑此案的凶手与前两起开肠剖腹的凶案并无直接关系。

就在大批警力赶到伊丽莎白·史泰德陈尸处时,凌晨一点四十五分左右,46岁的妓女凯萨琳·艾道斯(Catherine Eddowes)被发现横尸在主教广场(Mitre Square)上。除了同样被割喉剖腹,肠子甩到右胸外,她还被夺去部分子宫和肾脏。由于巡逻的员警声称一点半时这里并无异状,因而研判死者是在一点半至一点四十五分之间被杀害,并被剖开腹部。凶手行凶手法之利落,让多数人认为他可能是专业的外科医生。

凌晨三点,一位搜寻可疑嫌犯的警员在高斯顿街(Goulston Street)附近发现件沾满血的衣物,经过鉴定是凯萨琳·艾道斯身穿围裙的一部分。而在衣物掉落的附近高墙上,发现疑似凶手用粉笔写下的一行文字:“The Jews are not the men to be blamed for nothing(犹太人不是无故会遭人怨恨的民族)”但另有刑警记得是"The Jews are the men that will not be blamed for nothing(犹太人不是甘于被无故责难的民族)"。之后警察督察长汤玛斯·阿诺德(Thomas Arnold )到现场巡视并观看这句留言,因担心该墙上涂鸦天亮后被路人看到,反而激起反犹太主义者的情绪,当场下令擦去。

隔天,中央新闻社又收到一封明信片,内文同样以红墨水写成。信里,写信者自称是“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并提到他打算“隔天再干两件事”——一般认为是凌晨伊丽莎白·史泰德和凯萨琳·艾道斯这两起命案。另外,写信者提到打算割下死者的耳朵寄给警方,这与凯萨琳·艾道斯遗体外耳损毁的情形类似。最后,写信者同样留下“开膛手杰克”的属名。而日后便以写信者自称的“调皮的杰克”("Saucy Jacky")称呼该信件。

1888年10月16日,一封寄给白教堂一带的居民自发组成的白教堂警戒委员会(Whitechapel Vigilance Committee)信再度引起大家的注意。信里附半颗肾脏,并以黑色墨水书写。写信者声称“来自地狱”,并说这颗肾脏取自“某个女人”(一般认为就是凯萨琳·艾道斯)身上,其中半颗被他煎熟吃掉。不同于前面两封信,这封信没有任何署名,日后人们便以开头的“来自地狱”("From Hell")为此信命名。比起前两封信,一般认为此信由凶手亲自书写的可能性最大。

一位多塞街(Dorset Street)上的房东托他助手到玛莉·珍·凯莉(Mary Jane Kelly)的房间收六个星期未缴的房租,却从窗口发现这位25岁的年轻妓女惨死在床上:她全身赤裸,颈部有勒痕,胸部和腹部被剖开,脸部的耳鼻和乳房也被割掉,据说被凶手拿到旁边的壁炉烤熟吃掉(但有人认为是被凶手割下带走)。一位邻居宣称昨晚,即11月8日晚上八点半时仍看到凯莉活着(不过她对凯莉的长相描述不完全正确),另外有邻居声称当天凌晨四点左右有听到一声凄惨的女性尖叫声。但可以确定的是,尸体发现的前一天晚上10点,凯莉曾出现在酒吧里。

玛莉·珍·凯莉命案后,开膛手杰克似乎销声匿迹:伦敦未再出现类似的命案手法,媒体对命案的兴趣也逐渐褪去。但警方动员大批人力却迟迟无法侦破案件,饱受包括维多利亚女王在内的英国各界人士批评,进而导致警界高层的异动。1892年,警方宣布停止侦办白教堂连续凶杀案。


案情信件:

综观整个开膛手犯案期间,警方和报业收到千百封关于案情的信件。有些信出自全心全意提供讯息协助捉拿凶手的人士之手,但其中绝大多数被认为对案情毫无帮助而被忽略。

也许这数以百计的信中,较吸引人的是那些宣称凶手亲笔写的信件。这些信中绝大部分被当作骗局。许多专家指出这些信里“没有任何一封”是真的,但其中却很可能包含凶手真迹。经过权威人士验证,有三封信最引人注目:

“亲爱的老板”:
日期是写9月25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Central News Agency),9月29日被送往苏格兰场。刚开始这封信被认为是个骗局,但当爱道斯的遗体被发现有只耳朵部分被割掉时,信中被应证的“割走女士们的耳朵”("clip the ladys‘ ears off")引起人们的注意。警方于公布这封信,希望有人能认得信里的笔迹,但徒劳无功。“开膛手杰克”之名第一次出现在这封信中,并在信件被公布后获得世界级的恶名,大部分的胡闹信件都模仿该信的笔调。连续凶杀案结束后,警方宣称该信是一名当地记者的骗局。

“调皮的杰克”:
邮戳日期是1888年10月1日,收件者是中央新闻社,内文笔迹类似《亲爱的老板信》。信中提到两位受害者 (即史泰德和艾道斯)将死在彼此附近:“此时的两件事”("double event this time.")。有争议的是这封信在凶杀案公布前就寄出了,而且不像是具有此类犯罪知识的怪人所写,虽然它在案发前24小时更早以前就被加上邮戳,且后面相当长的细节为当地居民与记者所知晓。之后警署宣称已确认该信是由特定记者所写,而这位记者也是《亲爱的老板信》的撰写者。

“来自地狱”信:
又被称作《卢斯科信》(Lusk letter)邮戳日期是10月15日,白教堂警戒委员会的乔治·卢斯科(George Lusk)于1888年10月16日收到。卢斯科打开信件附送的小盒子时,发现里面有半颗肾脏,不久将其保存在“酒之灵魂”(乙醇)的医生说这是人类的肾脏。艾道斯其中一颗肾脏被凶手取走,而这位医生认为寄给卢斯科的肾脏“貌似凯撒林·艾道斯被取走的那颗”,虽然他的发现十分不可靠。该信的作者宣称已经“煎熟并吃掉”另外半颗肾脏。关于这颗肾脏的说法不太一致:有人坚称这是艾道斯的,但其他人认为这只是个“恐怖的恶作剧,而且仅仅如此。”

有些地方会列出另一封信,即日期是写1888年9月17日,被认为是第一封使用开膛手杰克这名号的讯息。专家们相信这是封20世纪才被放入警方档案,距离开膛手犯案时代已十分久远的的现代赝品。他们察觉到这封信既无警印鉴以核对收件日期,也没有早期调查员检查过其是否是潜在证据。另外没有任何一个当时的警察档案曾提过该信,而且部分看过的人宣称这封信是用圆珠笔书写,而这要到开膛手杰克犯案后50多年后才被发明。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5 18:58:00 +0800 CST  
作案特征:

1888年8月7日至11月9日之间,英国伦敦东区白教堂附近连续发生了6起类似的妓女被谋杀并毁尸的案件。

白教堂一带向来龙蛇混杂,虽然犯罪频传,但鲜有类似耸人听闻的残暴的夺命案件。

在第2起命案发生之后,媒体将这两个案件被合称为“白教堂连续谋杀案”,并对凶手犯案的残暴手法大肆报导。当地媒体的绘声绘影让当地居民惶惑不安,平常人家的妇女至此已不敢夜行。

但很快又发生了第3起相似的命案,一家新闻社接到了一封用红墨水书写,并盖有指印的信件,写信人以带着非劳动阶层调调的戏谑语气表明自己是连续命案的凶手,并且署名“开膛手杰克”。

发生了第4起类似命案,同一新闻社又收到了被认为是出自同一人之手的明信片。警方当时对此线索并不看重,认为只是众多藉机恶作剧的把戏之一,但是经过媒体的报道,“开膛手杰克”之名不胫而走,传遍了英国乃至全世界。但极端嗜血变态的“杰克”并没有满足。一名26岁的妓女玛丽·凯莉在自己的住处又遭杀害,尸体横遭剖腹,体内器官被掏出散布在房间内,景象宛如人间地狱。

据分析,这一连串的案件存在许多相似特征:

1. 所有被害人都是社会最底层的廉价妓女,除了玛丽·凯莉外都无固定住处。

2. 多数被害人都曾结婚并育有子女,后来都脱离家庭而混迹伦敦东区,并且都有同居人。

3. 所有被害人都有中到重度的酗酒问题;酗酒也常是这些被害人离开家庭的原因。

4. 除了玛丽·凯莉一案外,其余各命案的死者在尸体被发现前一两小时都曾有人目击还在街道上活动,并且都已酒醉。

5.除了玛丽·凯莉一案凌晨三点许有邻居听到一声女人呼救外,其余命案虽然案发地点都离通衢要道不远,附近也多有住家,命案发生时却似乎都悄无声息。

6. 警方认定命案死者生前皆未有强烈挣扎的迹象。

7.每一起命案发生前三十分钟到两小时内,都有证人目击死者和一年纪三十开外、结实、相貌端庄、留须戴帽的男子交谈。

受害者:

已确定的受害者都是中下阶层的妓女,且除了玛莉·珍·凯莉外,皆年趋中年却无固定居。受害者都在隐秘或半隐秘的地方被杀,死前大多呈现酒醉状态。死者的遗体显示受害者喉咙被割开,死后腹部往往被剖开,部分受害者甚至外阴被凶手切下。很多人相信受害者开始就被扼死,以防她们求救。一些尸体的内脏被取出,而根据尸体上的伤口,凶器被认为是如手术刀般锐利的刀,因此推断凶手有相当程度的外科和医学技巧,其职业可能是医生或屠夫。

受害者的人数过多我就不一一列举了。

嫌疑犯名单:

虽然开膛手杰克引起世人注目,但直到目前为止,并无明确的证据指出凶手是特定的几个人物。相反的,随著时间日渐久远,研究者渐增,被大家认定的嫌疑犯越来越多,且身份遍及当时伦敦的各个阶层;反倒是传统上被认为嫌疑最重的几个嫌犯,于更多资料发堀后逐渐被还清白。在此,将列举出较具知名度的嫌疑犯。[2]知名嫌疑犯下列是警方认为很可能是开膛手杰克的嫌疑犯

(但请注意并没有证据可供认定他们就是):

▲马塔古·约翰·杜立德(Montague John Druitt)(1857.8.15— 1888.12.1)

取得律师身份后,他自1881年至1888年11月21日起长期担任某间私立学校老师以彰其职。另外,他也是有名的运动家和业余板球员。由于不明的原因,1888年11月19日最后一次现身于一所位于布莱克希斯杜立德(Blackheath)的学校,两天后宣告失踪。1888年12月31日他的遗体被发现漂浮在泰晤士河上,检查结果显示其尸骇由于口袋放入大石块,曾沉入河底数星期之久,警方因此推断他于沮丧的情况下投河自尽。由于他失踪与死亡的时间距离第五起凶杀案不远,且他死后凶杀案不再发生,让当时许多调查员认为他就是开膛手。然而研究显示,在凯莉凶案与他死亡之间,他曾在法庭上担任合法代理人,且根据法庭纪录,还曾为了座位的问题争论许久。某些人认为这反驳了杜立德在凯莉案后精神崩溃的说法,而在麦维·麦克那登爵士(Sir Melville Macnaghten)的备忘录,也就是最早认为杜立德有嫌疑的文件里,这位律师被误认为一位医生,由此进一步推论,福德瑞克·艾柏瑞(Frederick Abberline)侦探怀疑杜立德涉有重嫌。

▲塞维林·安东尼诺维奇·克拉索威斯基(Severin Antoniovich Klosowski)

化名乔治·查普曼,但与受害者安妮·查普曼无任何关系。他生于波兰克拉索威斯基,但来到英国后取名查普曼。当时他住在伦敦,是个有暴力倾向的男人,或许懂些医学知识,后来因毒杀三名女子的确切罪行处以绞刑。他曾一度是福德瑞克·艾柏瑞认为最有可能是凶手的嫌疑犯。

▲阿朗·柯明斯基(Aaron Kosminski)(1864或1865—1919)

伦敦犹太人社群成员,1891年2月曾送入精神疗养院治疗。他被麦维·麦克那登警长备忘录列入嫌疑犯之一,理由是他有许多疑点,如长的像主教广场附近“伦敦巡警看到的那名男子”(这个说法仅见于该文件中,有些研究者认为麦克那登真正的意思是指伦敦警方的目击证人约瑟夫·劳温岱,然而其他人却想到另种解释:并未有权威性的资料显示那晚有任何人出现在广场附近。)助理长官罗伯特·安德森(Robert Anderson)与唐纳·斯文森探长(Donald Swanson)的评述都宣称“只有眼力好的人才看的到凶手。”(虽然有多种说法,但这可能是指目击证人以色列·史瓦兹)。然而,他们宣称因为证人不愿意提供不利于犹太人的证据,因此不可能起诉。斯文森在他报告版本的边注里提到,那个男人就是柯明斯基,并补充说他兄弟的家就在白教堂伦敦警局旁,而其被双手反绑送入精神病院里,不久便死了。最后两个关于柯明斯基的细节不太正确,因为他活到1919年。他的精神错乱症状有幻听、担心被其他人吃掉的恐惧和拒绝梳洗。在院里他被描述成没有伤害能力的人物,虽然有一次他对著院里的服务员挥动一张椅子。多数研究者认为他会被列入嫌犯名单里,凶案当时的反犹太主义情节影响大于其症状与案情的关联性。

▲麦可·奥斯卓(Michael Ostrog)(1833—1904?)

职业骗子,曾化名和易容过。他被一位新加入调查的警官列为嫌疑犯,时间是1889年,也就是“真作五案”的受害人遇害隔年,但研究者找不到证据指出他犯过比偷窃和诈骗更严重的案子。事实上,纪录显示开膛手犯案期间他正在法国监狱里服刑,而这似乎成为一项难以动摇的不在场证明。他生前最后一次被提及是在1904年。

▲约翰·皮札(John Pizer)(1850—1897)

皮札皮札是住在白教堂附近的波兰裔犹太人,从事制鞋业,警员隡金特·威廉·辛格(Sergeant William Thick)曾将其带回侦讯。辛格显然相信皮扎认识“毛皮围裙”,即一名以袭击妓女著称的当地男子,白教堂连续凶杀案刚发生时,许多居民曾相信“毛皮围裙”就是凶手。但他的嫌疑终究被撇清,原因是一次观看伦敦码头大火中,一群警官谈论起这一系列凶杀案时,皮札宣称辛格早认识他好几年了,言下之意是他被辛格逮捕乃出于恶意且缺乏证据。


▲法兰西斯·塔布莱特“医生”("Dr." Francis Tumblety)(大约1833年—1903年)

似乎是未受教育或自学的美国人,他靠装成专业医师跑遍全美国和加拿大,偶尔远赴欧洲干同样的勾当。自认到是位女性贬抑者,他常把死亡与其病患连在一块,虽然不确定此为有意或无意之举。1888年法兰西斯人在英格兰,11月7日被逮捕,理由是“被控有下流猥亵的行为”,显然针对其对同性恋性行为的喜好。11月16日他被保释出狱。等待受审期间,他反而在11月24日逃到乡下准备前往法国。有人认为他出狱后能及时犯下玛莉·珍·凯莉凶杀案(11月9日)而随后即遭到逮补。由于在美国犯下多起恶名昭彰的诈骗,他被逮捕的消息让某些人认为他就是开膛手。他究竟是名杀手,或只是名受不当怀疑的怪人仍有争论。塔布莱特被认为有嫌疑,是在凶案发生多年以后某位伦敦警察寄给一名记者的一封信里所提到,但没人知道这位警员有直接参与开膛手一案的调查工作。而主张苏格兰场于1888年派遣一名警官前往美国,试图将塔布莱特带回来与罪案有关的说法在研究中仍是个争议。

还有一些非知名嫌疑人的小楼就不列举了。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5 19:02:00 +0800 CST  
其他理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和威廉·史都华(William Stewart)提出进一步理论认为是名女性凶手扮成开膛手杰克。英国学者曾经用现代的DNA技术提取被认为是开膛手杰克所书写的信上所残留的DNA经过对比证明了信为同一个女人所写。该理论的支持者相信该名女性凶手的工作是助产士,她能在不引起注意和嫌疑的情况下身著沾满血腥的衣服,而且比男人更容易获得受害者的信任。

杀手原貌

杀手容貌

为解开这一旷世悬案,英国第5频道电视台将于21日晚8点播出一档名叫《开膛手杰克:第一连环杀手》的节目。在该片中,来自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暴力犯罪指挥部的刑侦专家劳拉·理查德女士,根据历史文献记载的13名目击证人提供的凶手特征,利用现代刑侦技术,首度制作出一张“开膛手杰克”的模拟画像,还原这名“世纪恶棍”的容貌。据劳拉分析,“开膛手杰克”的年龄应在25岁至35岁之间,身高应在1.65米至1.70米之间,体格健壮。

值得一提的是,劳拉并非孤军奋战,她不仅得到了前伦敦警察厅负责人约翰·格利弗的鼎力相助,而且还借鉴了众多伦敦命理学家、历史学家以及地方志学者的智慧。劳拉称:“一个多世纪以来,坊间一直流传着这样一种错误说法,没有人曾经见过凶手(杰克),他消失在了伦敦的浓雾之中。然而根据当时的历史记载,曾有许多目击者报告称,他们亲眼见到了凶手。”正是当年这些目击者的口述,成了劳拉绘制模拟画像的重要依据。格利弗表示:“(劳拉的)这一研究成果超过以往任何人。它足以帮助警察猜出凶手身份,然后按图索骥……他们原本可以将其捉拿归案。”

“开膛手杰克”面目据英国媒体20日报道,1888年,一名人称“开膛手杰克”的连环杀手残忍地接连杀害5名伦敦街头妓女。由于当时破案技术手段有限,警还原图方对“开膛手杰克”的真相始终一无所知。时隔118年之后的今天,英国第5频道电视台21日将播出一个专题节目,英国苏格兰场的犯罪专家根据当年历史资料,利用现代高科技刑侦技术,首度还原了这名“世纪恶棍”的容貌。

如图:


悬案困惑英伦118年

1888年8月至9月间,伦敦街头夜晚连续发生5起歹徒残忍杀害街头妓女的恶性案件。

当时,伦敦媒体抓住凶手作案的这一共性,为其起了一个“开膛手杰克”的绰号。“开膛手杰克”气焰十分嚣张,甚至多次给警方发来恐吓信。但是,由于当时刑侦技术落后,英国警方始终没能查清这个杀人魔鬼的真实身份。

118年以来,这一悬案始终困扰着英国警方。被认为是“开膛手杰克”的嫌疑人大约有200人之多,其中最知名的有刘易斯·卡罗尔(童话《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作者)、艾伯特·维克多王子、英国著名印象派画家沃尔特·西克,甚至包括英国首相丘吉尔的父亲伦道夫·丘吉尔。然而,这些猜疑全都没有找到无可争辩的证据。

英19世纪最大恶棍性别揭秘“开膛手”杰克竟是女性:

谈到“开膛手”杰克,英国人几乎无人不知。在19世纪的伦敦,“开膛手”杰克常以极其残酷的手段杀害该市的一些街头妓女,因此杰克被英国人评为那个时代最大的恶棍。日前,澳大利亚生物分子学家伊恩·芬德利宣布,她通过新的DNA检测技术,分析出“开膛手”杰克竟然是女儿身。

1888年8月至9月间,伦敦街头夜晚连续发生5起歹徒残酷杀害街头妓女的恶性刑事案件,伦敦媒体抓住歹徒作案的这一共性,为其起了一个“开膛手”杰克的绰号。“开膛手”杰克气焰十分嚣张,甚至多次给警方发来恐吓信。由于当时刑侦技术低,英国警方始终没能搞清这个杀人魔鬼的性别。

英国国家档案馆至今还保存着19世纪“开膛手”杰克[2]写给警方的许多恐吓信。芬德利教授在检查这些信件时,发现其中一封信的印章处粘着少许人体的干瘪皮肤细胞和少许血迹。于是,芬德利将这封信带回澳大利亚,用自己创造的基因分析方法分析后得出结论,这些细胞都是出自一名女人的身体。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5 19:08:00 +0800 CST  
杀手揭晓

(关于这点,大家还是保持扬弃的态度去分析吧,不要太过极端。)

莉齐·威廉姆斯,就是肆虐伦敦的“开膛手杰克”。莉齐是英国皇室医生约翰·威廉姆斯的妻子,5名被害的妓女,全部都与英国王室医生约翰·威廉姆斯有过不正当的关系。其中最后一名受害人玛丽·凯利更是长期与威廉姆斯保持不正当关系。莉齐由于不能生育,几乎早已被威廉姆斯打入冷宫。因此,在极度愤怒与精神错乱的状态下她挖出了3名被害者的子宫,并看作对被害人的一种残酷的惩罚。

莉齐·威廉姆斯 :


2011年10月,现年49岁的托尼,在阿伯里斯特威斯市的国家图书馆整理威廉姆斯的一堆遗物时,意外发现一把手术刀。芬德利教授,在查阅大量有关“开膛手杰克”的资料后分析,病理学家当年在检查了凯利的尸体后指出,“开膛手杰克在所有的命案中,都使用了同一把刀。该刀至少长15厘米,非常锋利,宽约一英寸,是把外科手术刀。”所有这些描述,都与威尔士国家图书馆找到的这把小刀完全吻合。

据英国《每日邮报》网站5月8日报道,这本新书的作者是现年62岁的约翰·莫里斯。曾经担任律师的莫里斯在书中指出,出生在威尔士的莉齐·威廉姆斯是这起连环杀人案的元凶,此人是皇家医师约翰·威廉姆斯爵士的妻子,而约翰本人则被许多犯罪专家怀疑是该案的主要嫌疑人。据悉,莉齐已在1912年因癌症去世。

莫里斯声称莉齐是因为自己无法生育才报复杀人的,并且犯罪时精神状态混乱。他得出这一结论的证据包括,5名被害人都是女性,死前均未遭到性侵犯,并且其中一位受害者的私人物品是以“女性的方式”被摆放在尸体脚边的。

1888年,在10个星期内,“开膛手杰克”在伦敦东区以残忍的手法先后杀死5名妓女,她们分别是玛丽·安·尼科尔斯、安妮·查普曼、伊丽莎白·施特里德、凯瑟琳·埃多斯以及玛丽·简·凯利,其中3人还被割掉了子宫,这点也是莫里斯得出上述结论的重要依据。

除此之外莫里斯认为玛丽·简·凯利成为被杀目标还有一个原因,那就是莉齐的丈夫约翰经营着一家堕胎诊所,凯利则是诊所的常客,她与约翰关系暧昧。

“这起案件中有大量零散的证据,如果单独看其意义都不大,但是一旦集合起来就能够有力地证明凶手是个女人,”莫里斯说。

“我知道这一说法实在令人难以接受,但案件中‘开膛手’是女人这点毋庸置疑。因为所有人都认为凶手应该是男人,这也就导致指向凶手是女人的所有证据都被忽略了,”莫里斯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

《开膛手杰克:女人之手》这本新书是莫里斯和已故父亲拜伦共同撰著的。父子二人仔细查阅了大量的医学和法律文件,最终认定这位连环杀手就是莉齐。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5 19:14:00 +0800 CST  
异常冷清的一个帖子...........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5 19:22:00 +0800 CST  
莉齐·鲍顿

时间:公元1892年

有很多人相信是莉齐进行了这次谋杀,虽然她始终没有承认,陪审团也得出了她无罪的结论。莉齐·鲍顿是一个32岁的老姑娘,她被指控用刀杀死了自己的父亲和继母。虽然她最后无罪获释,但人们知道,她对继母一直怀恨在心,而在谋杀发生的前一天,她曾预言了将要发生的事。
凶杀案发生时她已30岁。1892年8月4日中午,莉齐·鲍顿叫唤她的邻居说,她的父亲被杀了,警察到来时,发现她的母亲也死了。母亲被斧子砍了18下,父亲被砍了10下。消息立即被传开了,媒体认为莉兹本人极有谋杀嫌疑。然而次年六月,法庭宣判莉兹无罪。此后,她的故事广为流传,被写成了小说,芭蕾,百老汇,歌剧。最后是日本的教科书将她的童谣作为鹅妈妈童话收录的。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5 19:38:00 +0800 CST  
新奥尔良的斧头杀人魔:

时间:公元1918—1919年

这可能是个白人,他对意大利人开的杂货铺似乎特别仇视。他至少杀害了8
个意大利杂货商。他总是在夜晚先撬开门,然后又用斧头将里面睡觉的人砍死。但是这样的谋杀到了1919年的10月就完全停止了——也许因为这个带斧头的人死了——他的谋杀动机究竟是什么无人知道,但显然不是为了钱财。

楼主 木雕蚂蚁  发布于 2013-08-15 19:39:00 +0800 CST  

楼主:木雕蚂蚁

字数:417446

发表时间:2013-08-13 02:5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2-10 18:01:41 +0800 CST

评论数:244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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