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人授权翻译:残羹与故事 [原著向 中短篇]

这是个平淡的故事,但很温馨。作者Canafinwe的文笔非常好,所以推荐去看英文(https://www.fanfiction.net/s/11490918/1/Tailings-and-Tales)。
我目前大概翻译了3/5,更新速度不知道,不过我会坚持不懈贴完的~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7-12-01 09:35:00 +0800 CST  
过两天估计会把第一章剩下将近三千字贴出来。话说到现在感觉故事还没完全进入正题呢。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7-12-05 10:29:00 +0800 CST  
十点半左右,活儿终于没那么忙了。一些常客还闲坐着,而很多住宿的客人也迟迟没回房间休息,但大多数家里还有媳妇的都不得不离开了。厨房送菜的活儿渐渐慢下来,而叫啤酒、烈酒的要求更常被温红酒、热甜酒或者甚至一杯加豆蔻的温牛奶的点单打断。过了一会,高个男人便不再出来收拾桌子,而是开始试图收拾始终堆在那儿的一座山一样的脏盘子。这些晚些时候还在吃饭的人常常漫不经心地挑拣着盘子里的食物。而每当有一点剩菜被推开不要了,巴利立刻把它端回厨房。每一次,他都会得到一声安静的“谢谢”,以及那个古怪的、倾斜的(不完全算得上微笑的)微笑。那微笑仿佛是因为他被逗乐了,又好像是被什么感动了。一次,巴利找到一盘一大块没碰过的土豆和一点肥肉皮时特别兴奋。还有一次,他带回了一整个被留在甜酱汁里的煮梅子。

终于,爸爸宣布他自己一人就足够招呼剩下的客人了,他让巴利去告诉提姆开始收拾厨房。巴利回到厨房时老霍比特人已经开始干了,他正用一块干净的布把剩下的火腿盖起来,然后把挂着大汤锅的挂钩转回炉火上方好让里面的东西炖一整晚。这一次是那个陌生人离开了房间。但是在巴利张口问他去哪里了之前他就回来了。他一手提着一个大水桶从门里进来——他去了水井。他的头发和肩膀都湿了,他的靴子好像想在地板上打滑,但他没让它们滑。

他把一桶水全倒到洗碗盆里,巴利之前都没注意到那已经空了。然后他把冒着蒸汽的水壶里的水倒进冷水里,把水壶从另一个水桶重新加满水,又把它挂回火上。他拿起一个脏碗,剐了三指肥皂进去,加了些热水,然后用一个叉子像打蛋一样搅起来。当他打出了好多泡沫,他就把碗向洗碗盆里倒空并用小臂搅动池里的水。对于一个没有家也不负责任的人来说,他干所有这些都实在非常在行。他已经洗完盘子了,那些盘子被整齐地叠成四摞放在比较高的那个桌子上面。现在他开始洗杯子。

“我可以把它们擦干。”巴利边说边走到他旁边拿起一块布,“爸爸在管晚来的客人。”

男人又看他一眼,他的眼神不完全是疑惑和好奇,还带着那种奇怪的好像知道什么的闪光。“谢谢,”他说,“我欢迎你来帮忙。”

他们安静地干了几分钟,但巴利发现他的嘴就是闲不下来。妈妈总说他太爱追根究底,说如果他不注意一点,人家会认为他多管闲事。可是他现在就是管不住自己。他已经好奇、猜测了一晚上了,而现在他终于有了机会问一两个问题。

“我爸爸说你是个游民,没有家。”他说,“这是真的吗?”

“我想是的,从某一方面来说。”男人说,“我反正没有在一个祥和的村庄里拥有一个舒适的小房子,如果你爸爸是指这个的话。”

“他还能指什么呢?”巴利问。

男人扬起一边的眉毛,唱歌般地应道“确实还能指什么呢?”

“你是做什么的呢?我是说,做什么为生?”巴利追问道,他因为没有被要求立刻安静下来干活而觉得受到了鼓励。

“做我不得不做的。”游民说,“最近那一般指在野外漫游。”

巴利觉得那听起来一点不像一种谋生的工作。他想象舒适的小镇的围墙外那广阔而荒芜的土地,远离布理周围的牧场或是农庄。那里除了树、石头和麻烦什么也没有。所有人都知道的!

“你在野外吃什么呢?”巴利担心地问道。

“吃我能带的和我能抓到的。”游民说,“我最近没时间捕猎,最近三周都没有,而如果一个人想足够灵活,他能背在背上的东西毕竟有限,即使每天负担都会减轻也是一样。明天我会出到林子里去,嗅出一两只兔子。那大概足够我吃的了。”

这听上去开始有点道理了。兔子很好吃,如果加上香料烤一下,再配上风根和土豆和新鲜的面包的话。巴利觉得他感觉好点了。“你睡在哪呢?”他问。

“如果你父亲对我的工作满意的活,今晚我会睡在你们的一个空房间里。”高个男人说。巴利没有注意到这并不太算一个回答。“据我所知,客栈今晚没有客满。”

“没有。我们几乎从来不会。经常是半满。今晚大概有四分之三,因为库姆村和斯台多来的人们估计不想在冻雨里骑马回家。”巴利说,“妈妈说如果爸爸允许她在每个客人走后都换洗床单,而不是按日程轮着两周洗一次,我们的生意会更好。他说肥皂太贵了,而且我们需要更多帮手,而且大多数旅行的人即使一张干净的床跳到他身上他也不会知道的。”

男人明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个渴望的眼神,但那仅是一瞬间。然后他耸了下他的肩膀,把抹布从一个霍比特大小的马克杯里“噗”的一声拽出来。“我想你会吃惊的。”他说,“等你是客栈主人的时候你应该考虑考虑。有时候旅行的人恰恰最珍视干净床单这样的简单享受。”

巴利发现自己在好奇这个男人是否有过他自己的一张床,铺着干净的床单和一个厚厚的床垫,上面再放一个鹅绒垫,还有他妈妈缝的被子,以及两个好好的、蓬松的枕头。而这些都在一个整洁的小房间里,在他姐姐太烦人的时候还能把门关上。他好奇这个游民从哪里来,又是怎么成为游民的。他想——还有些吃惊——这个高个的陌生人一定曾经有一位母亲。他猜想她如果知道她儿子怎么生活会怎么想。他自己的妈妈会非常伤心、担心和羞愧。她总说她希望巴利能有点成就,据他所知,这是说把跃马经营得很成功并找一个好媳妇安家。

“你曾经有一张床吗?”他没管住自己的嘴问了出来,涨红了脸。这几乎一定是一个鲁莽的问题。

但是男人只是又弯起了嘴角,头倾向一边,同时把一个挺高的啤酒杯倒干并递了过来。“啊,对啊。”他说,“不太久之前我还有一张最舒适的床,在一个漂亮的石头房子里。房子还有一个有围墙的花园,并坐落在一条体面的街道上。”

“你为什么离开它呢?”巴利迷惑不解地问道。谁会离开一个体面的街道上的房子,而睡在外面的某个地沟里,或者向一个抠门的客栈老板讨一晚栖身之处呢?

“床很舒服,但我的境况并不是。”陌生人用一种没商量的语气说道,听上去几乎像是一个命令。巴利没有停下来猜想他是在命令男孩还是他自己。他又重新低下头干他的湿漉漉的活儿。

“你知道什么故事吗?”他问,因为他想不出任何别的转换话题的办法。

男人从洗碗水上有些惊讶地抬起头,几乎微笑了。“知道一两个。”

“你能讲一个吗?”巴利充满希望地说。他开始时没想到这个奇怪的男人会对他的问题这么耐心,问一下总没错。

“好啊。你想听什么样的故事呢?”

“跟遥远的国度有关的。”巴利立刻答道,他几乎不相信他的好运气。这是他最喜欢的一类故事。有时当远道而来的旅行者在客栈留宿,他会悄悄下到前厅听他们在公共休息室的炉火边讲他们的故事。他一般都不被允许在七点以后跨过休息室的门槛,但是只要他不惹人烦,妈妈好像能容忍他在门的另一边徘徊。

“遥远的国度……”陌生人用一种很有意思的语气说道。忽然间,他的眼神也变得很遥远。然后他回过神来,点了点头,重新回到他洗刷的节奏中。“好啊。有一个国度叫做洛汗,这是个非常非常遥远的地方。如果你顺着绿大道几乎走到头你就能到达那里。你会看到一个非常平坦的国家,只有平缓的翻滚的小丘而不是这附近高大的岩石山丘,那里也很少有森林。洛汗的人民是技艺高超的骑手,他们蓄养牲口的水平在人类中无人能比。洛汗的马健美、迅猛而且非常聪明,而这些马匹之中最好的那些只属于国王……”

-------- 第一章 完 --------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7-12-09 10:47:00 +0800 CST  
第二章 一个故事:2980年11月


“实际上,国王特有的马并不像你养的普通的马那样住在马厩或者围场里,它们成群地在城镇周围的平原上漫游。”游民陌生人说道,他边说还一边有条不紊地擦洗着一个马克杯底黏糊糊的残余啤酒。“如果有需要,它们可以被召集起来,而如果它们愿意的话它们会响应国王号角的召唤。但是,大多数情况下它们可以随心所欲,几乎像很久以前它们的祖先那样未经驯化而自由。当然,每过一阵子,一匹马也许也会因为需要特殊照顾或者某种关注而在城市里居住一段时间。”

巴利全神贯注地听着。他对马匹几乎一无所知,除了你永远永远不要从一匹马的肚子底下钻过去。一整群马就那样在野外奔跑的概念对他来说非常奇怪而陌生——这恰恰是远方国度的故事里他最喜欢地方。他过了一会儿才想起他本应把手里的杯子擦干的,所以迅速地擦起来。

“有一匹这样的牝马叫做迪希亚。她的母亲是国王最看重的牝马。虽然人们不知道她的父亲是谁,但是马群中只有三匹种马跑得足够迅速能追上那匹牝马。”这时他停了一会儿,好像在思考什么。他很有可能在想他有没有说了些小男孩不应该听的东西,就好像巴利从来没见过一只公猫骑在一只母猫上一样。然后男人继续讲到:“迪希亚两岁的时候一个国王的牧马人发现她一瘸一拐地跟在马群末尾。他们发现她马蹄后的球结里扎进了一根刺,就像你的食指那么长。”

巴利想也没想地低头看向他的手。不论讲故事的人说什么,按照他说的做好像很自然。巴利抬起头说:“那真是根大得可怕的刺。”

“是的。”男人沉重地说。他的声音变了,但巴利没有注意。这改变感觉像是故事起伏变化中自然的一部分。“国王不得不亲自出去带她回来,因为她很易受惊扰,而且她这一族马很少会允许不是国王或有国王血脉的人控制它们。他把她带到城市里并让她住在离他金殿最近的一个高高的马厩里。一位马医把刺拔了出来并包扎了她的腿。”

“她还好吗?”巴利提着气问。他从没想到他会为一匹马如此担心,但不知怎地他确实是这样。

“她还好。那伤口没有感染,所以愈合地很好。但是马医建议让她多留在马厩里几天,好观察照顾她。”游民拿起一叠汤碗放入洗碗水中。他停下来审视着巴利,说:“那时国王的儿子希奥顿还是一个年轻的男孩——我猜,和你的年纪相仿。他是一个活泼的男孩,也是个有天赋的骑手。在所有其他的方面他的各种品质都配得上一个国王的儿子,但是他同时是个调皮的小伙子,也不总是听话。因此一天清晨当大家发现迪希亚离开了马厩而希奥顿早餐缺席时,没有人特别担心。人们大概花了些时间才把两起失踪联系起来,因为直到上午过去一半,才有人想到找城门守卫寻问他是否看到他们骑马出城。

“不凑巧的是,城门守卫在拉肚子,所以晚上有几次不在岗位上。”巴利听到这儿笑出了声,而男人很严肃地看着他。“这不是能开玩笑的事,黄油菊先生。这意味着城墙可以很容易被攻破。”

“我想是的。”巴利羞愧地说。他想象着如果一个布理的大门守卫一晚上离开他的岗位这么多次会发生什么,这样有人就可以自由进出而不被注意。如果什么人出去的话其实没什么问题,但如果一个危险的人物进来……

“因此,大家猜测国王的儿子和那匹小牝马在快天亮的时候溜出去到平原上驰骋去了。希奥顿曾经尝试过这样的事,虽然没有和一匹他父亲最珍贵的马,而没人特别担心。迪希亚还没到被骑的年龄,但她很强壮而男孩还很小,而且希奥顿是个很棒的骑手。所以,直到天晚了快日落时男孩和马都还没回来人们才开始有些害怕。”

提姆本来正要把装黄油的盒子放回储藏室,但他停在了门口,听得入神。巴利看不出陌生人是否注意到这个,但是就在那时男人转向他说:“等一下,小伙子。让我把这些盘子放回去好让你有更多地方放杯子。”

当他去拿起第一摞盘子时,提姆赶紧进了储藏间。游民似乎对不小心弄掉手里的东西格外警惕,他现在移动得比他托着一整托盘啤酒的时候还要慢。老霍比特人在他放好最后一摞盘子之前就妥妥地回到了厨房。“在黑暗中展开搜寻没有用”高个男人立刻接着讲到,他回到洗碗盆拿起了抹布,“不过我想国王和王后因为担心他们的男孩而整夜未眠。你看,他是他们家最受喜爱的一个。因为虽然国王和王后有三个女儿,他是唯一的男孩而将会继承王位。后来又一个女孩出生后他多多少少失掉了最受喜爱的地位,但那是我的故事发生的几年后了。”

巴利皱了皱鼻子,他不怎么喜欢去想他这么大的男孩还会在几年后有一个小妹妹。他自己坚决不想要一个。他很爱玫朵拉克,甚至大部分时候也喜欢她,但毕竟她年纪更大。那要好很多。

“等到清晨,国王的人马得到命令要集结搜寻队。城市的市长大人也提供了他自己的骑手。这样,一众百余人聚集起来——这是不损失城市防卫能抽调出最多的人手了。”游民说道,“在这些被选来搜寻的人里,有一个来自市长大人部下。他最近刚刚被提拔成为操练场军士,当骑兵们得到训练任务时,他会带领他们重复练习直到将军对演练满意为止。那不是个受欢迎的工作,但他干得很好。他是个年轻人,而且他来到城市还不到一年。他并不是在这些骑手之间长大的,他也没有像他们一样在刚成年的几年里驾马疾驰过广阔的土地,从高高的马鞍上俯瞰大地。虽然他能和其他人骑得一样好,但是他从小更习惯于用自己的两条腿走路。他对自己常走的土地很了解,而且他知道怎么通过寻找细微的线索在野外跟踪人或者猎物。”

“他是一个战士吗?”巴利热切地问。故事里的一切都很让他激动,尤其这不只跟成年人有关而是个关于一个小男孩的故事。提姆也在听,但他一边还在若有所思地做着打烊前的活儿。

“他是。”游民说,“别的骑兵叫他‘雄鹰’,因为他身手迅速敏捷而且他的视力比他们之中的任何人都要好。命令下达后,他把这两样本领都用上了。他在别人还在备马时就从营房跑到城门前。接着他开始寻找一匹没钉马掌的小牝马和一个男孩精致的靴子的痕迹。在大门附近,一天的人流掩盖了所有的踪迹,但是在更远处很容易看出没有这样的脚印从城里出来。所以年轻的士兵回到他的将军那里说他相信男孩没有骑到平原上去。”

“那男孩到底去了吗?”巴利抽了口气。

“将军觉得他去了。”男人平静地说,“市长大人觉得他去了,国王自己非常确定。所以这个军士被命令管住自己的嘴,赶快备马出去加入其他人,因为这时他们已经集合了,而他在拖后腿。你知道,那在士兵中是严重的问题,一个人永远不能在后面拖拖拉拉。”

巴利一点不知道这些事,因为布理没有真正的士兵。这里只有守卫,而他们也不会成队去什么地方。但是他没有说出这些,他太期待剩下的故事了。

“但是这个军士非常确定国王的儿子没有从那条路出城墙,而城门是唯一一条能从城里出去到平原上的路。国王的城市不像布理一样有第二座大门,但它和你们镇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相同点。”

“是什么?”巴利问,他更加兴奋了。他觉得自己能够想象出这一切:城墙围起的城镇,骑在骄傲的马匹上的士兵,还有那个没骑马的年轻的军士,他落在后面,而且确信他的将军错了。

“像布理一样,城市的一边随着一个石坡升起。”游民说道,他用一只沾满肥皂泡的手比划了一下才又继续干活,“但是布理坐落在一个小丘脚下,而这个城市则建在一座大山脚下。那山非常高,以至于在盛夏山顶峰的积雪也不会融化。而山侧密布着错综的悬崖、深渊和曲折的甬道。这些地方无法绘成地图也不会被重兵攻破。但是一个人如果耐心而幸运,他也许能从它们之中找到路爬到高处。那个军士认为年轻的希奥顿就是走了这条路。这是最后几个杯子了,好了,仔细擦干一下。我们干完了所有这些活儿也没有打破任何一个!”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的眼里闪着戏谑的光,但巴利不觉得打破杯子是一件可以开玩笑的事情。很明显这个游民陌生人不知道如果他真的打碎了一个杯子爸爸会做什么。

现在洗完了餐具,男人的目光转向了那摞脏锅、粘底了的汤盆和结着烧糊的食物残渣的平底锅。老提姆是个好厨子,也许是布理最好的,但是他也是个著名的‘粘锅能手’。尼克老是抱怨这点,而且这可能也是他这么急着要离开的另一个原因。

在男人拿起第一个锅之前,忽然,厨房的门开了,爸爸端着两个堆满碗碟的大托盘走了进来。它们一定是从某一个包间里来的,因为碗碟上的剩的汤汁早就凉透而凝结了。爸爸把托盘随手搁在桌子上,忍无可忍地叹了口气。

“几乎整楼所有的人今晚都想要热水。”他嘟囔道,“提姆,你先别干那个了,把水烧上,楼上的炉子根本不可能够用!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为什么大家总挑一年里最冷的一个晚上好好洗澡!我猜是想要我去打水!我都有点觉得我们应该收水费了!”

他怒气冲冲地出了房间,自己还继续嘟囔着。巴利看着他离开。爸爸总是说这样的话,但是他永远也不敢向客人收洗澡水的钱。那会在三周内毁了跃马的名声的。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7-12-19 03:42:00 +0800 CST  
当门又合上后,巴利把目光转向脏盘子。高个男人已经开始把它们摆成摞以便一会清洗,他锐利的眼睛寻找着剩下的食物。那里有从一角奶酪剥下来的一块蜂蜡皮,他拿它刮过下牙,刮走剩下的薄薄一层能吃的东西。他又找到了几根鸡骨头,每一根也都得到了跟第一根相同的待遇。这看起来费力不讨好。提姆已经放弃假装在忙碌,而是不可置信地瞪着饥饿的陌生人。当男人捡起一个面包屑开始从一个盘子上抹起黏住的肉汁时,霍比特人无可奈何地甩高了双手。

“停下,现在停下来!”他叫到,“这看上去一点也不对,这么吃东西!坐下来我给你弄点吃的。如果你吃得快的话店主不需要知道这些。”

男人僵住了,那一小口看着就令人不悦的食物正要送到他急切的嘴里,而他的眼睛紧盯住老提姆。他的眼睛后面正在发生着什么,但是巴利不知道是什么。它们的灰色现在几乎像是要带来暴风雨的乌云,在渐渐黯淡的天空中翻滚盘旋。然后游民的手落到了他的身旁,面包屑也掉在那个他之前用来堆放鸡骨头和即使是饿极了的人也没法消化的其它东西的盘子上。

“那没有必要。”他安静地说,“如果这让你难受,我就停止。”然后他走到污水桶旁的**筐边,把盘子里的东西都到了进去。他坚决地用一种焕然一新的神情看向巴利,说:“我们讲到哪了?啊,对,大山。”

“我要给你弄点什么吃。”提姆重复到,大步绕到一边踮起脚从人类尺寸的桌子中央抓起一个干净的碗。“这不对,周围都是新鲜的食物但还让人挨饿。这不合适。黄油菊先生这里那里省些钱没什么不对的,但是我不能眼看着——”

“我不能吃这些。”陌生人说,他的声音更加轻柔了。他的眼睛看向霍比特人时充满了善意。“你希望这么做非常好心,但是我不会食言。我答应干活换剩饭,而现在剩饭已经没有了我也已经得到了那部分的补偿,即使它很少。如果这会让你好受些的话,小师傅,我今晚最大的需求是一个能避开暴风雨的栖身之所。”

“这怎么能让任何人好受呢?”老提姆没好气地说,一边用巴利在他那圆圆的、单纯的脸上见过的最愤怒的眼神瞪了游民一眼,“你知道吗?我认为你是个傻瓜。”

“也许我确实是。”男人说道,他好像自己也几乎相信了,“但是我还是会遵守我的承诺。大山!”他刻意地提高了声音,开始把碗碟端到一分钟前才刚腾空的台子上。“所以那个军士——”

“雄鹰!”巴利打断道,他急切地想要回到故事的魔法中,尽可能远离饥饿、需求以及(就他所知)无意义的倔强。

“没错。”游民的嘴角又那样古怪地翘了起来。“雄鹰违反了他的将军的命令。他既没有去牵马拿东西,也没有骑到城门口集合,而是从街道往上走,一直走过了集市和商人们的房子,走过了尊贵的大人们的府邸,甚至走过了金殿,直到王后在石坡上的花园。”

“在裸露的岩石上很难追踪任何东西,但是最仔细的搜寻者也许能发现一些痕迹。无论如何,直到上午过了一半他才确定自己找到了正确的踪迹。一旦他找到了它们,这些痕迹就很明白了。一匹年轻的马和年长些的马留下的足迹很不一样,看出有没有钉马掌也很容易。军士沿着这些踪迹曲折向前,又跨过了一股翻腾着冲下山侧的泉水。如果是一个没那么仔细的搜寻者,大概到这里就会失掉了线索。最后,当下午快结束的时候,军士来到了一个不只踪迹、连小路也断掉了的地方。那里有一个很深的裂隙,阻断了路,裂开的岩壁一直向下延伸到很低处的黑暗中。”

巴利倒抽了一口气,他的眼睛睁得浑圆。提姆现在正在奋力擦着他自己的工作台。巴利完全忘记了他手里的盘子,而是抬起头吃惊地看向游民:“他们摔下去了?那个男孩……他死了吗?”

“这也是军士一开始担心的。”游民点头承认,“但是当他沮丧地站在那里时他听到了咴儿咴儿的马嘶声和一声更高的嘶鸣。他抬起头望向深谷对面——那不是国王漂亮的小牝马吗?他立刻意识到她一定是跳过了深涧,安全地落在了对面。但是到处都看不到她的骑手。”

“雄鹰做了什么?”巴利问。

“他铁了心,退后了几步,然后他跑起来跃过了裂隙。”男人说,“那将近八英尺宽,他跳得很利索——就像那牝马之前必定做得一样,虽然他着陆时只有两只脚而不是四只脚。忽然受到惊扰,迪希亚前蹄腾空而起,紧接着跑走了。但一分钟后,当男人吹口哨、用她的名字呼唤她时,她回来了。她依然带着马鞍和马辔,但是前者绑得并不专业,肚带也太松了。那虽然没有松到让马鞍可以滑下她的背,但是军士一试发现它可以向两边滑动很多。现在发生了什么似乎很清楚了:年轻的希奥顿在某个时候滑下了马鞍摔下了马。”

“军士非常害怕,因为那太有可能发生在跳过深渊的时候。但是他没有完全放弃希望。他问那匹马她的骑手发生了什么。”

“他问她?”巴利对此皱起了鼻子。到现在为止故事一直进行得很好,那么完美地可信而吸引人,但是这太愚蠢了。所有人都知道马不能说话。“马不能说话的。”他不满地说道。

“是的。”男人表示同意,“但有时候一匹聪明的马能够听懂人话。也许不是词句,而是说话者真正的意图。或许这匹马明白那个军士正在试图问他什么,或许她自己非常担心她的小主人,只等他问就愿意帮助他。无论如何,她领着年轻的骑士向前走,转过一个弯,走上一条蜿蜒的石径,到达一处有一块凸起的岩石的地方。一匹没有经验的马很容易在这种地方绊脚,让坐在没系紧的马鞍上的骑手摔下来。的确,就在一块探出的岩石的遮蔽下,军士找到了国王的儿子希奥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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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7-12-19 03:43:00 +0800 CST  
巴利想继续听下去,但是门又一下子被打开了。爸爸提着两个用来送热水的大烧水壶回来了。他把它们嘭地放在之前他放下托盘的地方,然后用力举起火上更大的那个壶往另两个里加水。“你跟我来,儿子。”他快速地说,“我需要帮忙拿毛巾。提姆,你去把这个重新加满,然后可以开始擦桌子了。八号房间的那几个男人还在闲坐着喝他们的葡萄酒,那应该能提醒他们是时候该睡觉了。——你!”他的语气变得更加尖锐,皱着眉头看向游民,“你还没洗完盘子吗?快点干不然就周六了!”

不论他们干什么都马上就周六了,巴利想。不过他知道自己不可以这么说,就像他知道他不能抱怨被从讲故事的人旁边拉走一样。他小跑着跟着父亲到壁橱那里——妈妈总是在壁橱里存满整齐干净的毛巾。有半个钟头,他匆忙地从一个房间赶到下一个房间,把毛巾放在需要的地方,一边听着爸爸愉快的谈笑。不过在房间与房间之间,爸爸黑着脸、皱着眉头,嘟哝着总有些不觉得店主也要睡觉的家伙。

当巴利终于干完了活,他以最快的速度跑下楼梯。爸爸还要忙上一阵,他要收回用过的毛巾并听取客人们睡觉前最后的要求。回到厨房,巴利看到陌生人正一边把泛棕色的洗碗水泼在大号煎锅底上,一边使劲擦洗。他因为用力弯着腰,他的脸上带着有点吓人的坚决的表情。在烟囱一角,老提姆在准备他的午夜加餐。那是他的报酬的一部分:所有从中午以后的正常霍比特餐点,再加上每天最后回家之前额外的一餐,为了补偿需要干活到这么晚。就像爸爸没有真的吝惜他的工资一样,他也不吝惜这一餐。提姆是最棒的,而且他把厨房打理得一点也不浪费。

巴利自己的肚子也叫了起来,他走向面包盒。他可以随时想吃就吃一个黄油面包三明治,而他现在就想吃。他也开始感觉到自己的疲倦,他知道自己该上床睡觉了。但是他是那么的想听剩下的故事。一个三明治能让他打起不少精神。

但是他的手在盒子盖上停住了。他转头从肩上看向洗碗盆边的男人。那一点也不好——站在那里干活,肚子一半都没填满而别人还在吃东西。他猜提姆也许没有停下来想到这些,但是他会。他没动面包而是回到了房间的另一边。

“你能给我讲后来都发生了什么吗?”他有点怯生生地问。

“嗯?什么?”男人从他的工作中迷惑地抬起头,就好像刚从梦里醒来被问到一个意外的问题。他的眼睛过了一会儿才聚焦在巴利身上,然后他快速地连续眨了两次眼。“哦,年轻的希奥顿和小牝马发生了什么。”他说。

“对!”巴利的声音不禁透着兴奋。

游民重新转向碗碟,重新开始卖力擦洗起来。“那军士走到男孩身边,立刻看到他的腿在跌下马时摔断了。希奥顿很害怕,他不认识那个男人。你瞧,因为军士只是在给市长服务,根本不足以引起国王儿子的注意。但是他很疼也很需要帮助。过了一会儿军士成功让男孩相信他不会伤害他——但是他明确表示他必须得处理那条腿,而那对于男孩不会轻松。最终,在军士靠近的时候希奥顿没有躲开,所以他能够仔细查看他的腿。”

“那不算是断得非常糟糕,没有糟过大部分男孩一生总会有的那么一次。但是他们正在半山腰上,还在深涧的另一端,而夜晚也很快就要来了。那时是秋天,夜晚可以变得非常冷。他们既没有食物也没有毯子。不过军士有他的斗篷和一水囊的水,他让男孩喝水,然后尽可能地把男孩裹得暖和。那里没有可以固定腿的夹板,因为在那个裸露的石坡上没有树。但是像所有骑兵一样,雄鹰习惯于剑不离身。于是他解下腰带,把剑鞘从腰带拿下来。接着他从剑鞘取出剑,稳稳地一下把剑鞘从中间劈成两半。”

巴利不解地皱起眉头,问:“剑鞘?那能做什么?”

“洛汗人用的剑鞘并不像布理地区你看到用来装刀和短剑的皮革鞘。它们由很薄的木头做成,并用鲜艳的颜料绘上了漂亮的装饰。截成两节,剑鞘的两半正好是结实好用的夹板。于是军士让男孩看向别处,说话安抚那匹马。当希奥顿正这样转移了注意力时,男人扳正了他的腿。那很突然更是非常疼,但是国王的儿子很勇敢。他叫出了声,但没有流眼泪。雄鹰用他衬衣裁下的布条绑起夹板的时候他安静地躺着。”

所有这些让巴利实在接受不了。这听起来糟糕极了,他感觉自己空空的肚子有些不舒服。但是他不能自已地想继续听下去。“然后呢?”他问。

“然后他们得想办法下山。”哗啦一声传来,然后是一阵水流声,男人正端着大锅往外倒水。所有做饭粘上去的污垢都没了,游民快速把它擦干,挂回了他的腰附近提姆轻易就能够到的锅的挂钩上。“男孩不能走路,但是他的腿绑上夹板后他可以在马上坐稳。洛汗的男孩很小就开始学骑马,而作为国王的儿子,希奥顿有这门技术最好的指导老师。他平常的姿态好过很多你在布理地区能见到的骑马的人。军士确认这次马鞍绑紧后把男孩放到了迪希亚的背上,然后他们开始往下走。他没有领着马走而是走在她旁边,以免希奥顿因为伤了的腿踩不到脚蹬而从侧面滑下来。他那样骑马一定很痛苦,但是希奥顿没有抱怨。他是个勇敢的孩子,日后也成长为一个勇敢的年轻人。”

他被厨房门嘭的一声打断了,爸爸走了进来。“就这些了。”他说,“最后一个也上床了。”他看着巴利,一边把自己的手在围裙上擦干。“没想到我们能干完这些,像这样少了三个人。没有你可不行,我的男孩!你会成为一个客栈老板的,准没错。”

游民安静地走到后门打开了它。然后他稳稳握住沉重的洗碗盆的两个把手,把它从桌子上抬了起来。盆里的水满到四分之三,它几乎有七十磅重,但是男人把它抬起来就像爸爸抬起装满的苹果箱一样容易。他稳稳地走向门口,没有一点脚步蹒跚。虽然他父亲在看着他跟他说话,但是巴利仍忍不住惊叹地看过去。

“你今晚干得不错。”爸爸说,“你睡前想要吃一块苹果派吗?”

巴利想,非常想,但是他仅仅是想到这就感觉愧疚。老提姆在他的桌前安心地吃着,但是门外的冷雨中,陌生人仍然在饿着肚子干活。不论这晚有多忙碌,他吃的剩饭加起来一定还没到半碗。布理人一般不会留下什么残羹剩饭。

“不,谢谢你,爸爸。”他小声说道。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7-12-27 05:07:00 +0800 CST  
他爸爸不解地皱起眉头,接着耸了下肩。游民又进来了,因为冻雨而微微弓着背。他用脚把门关上,把洗碗盆侧过来沥干水。他进来时爸爸看向他,而爸爸看他的眼神中有一抹狡猾的光。“呐,你去睡吧,儿子。”他慈爱地说,在巴利的脸颊轻拍了一下,但是他始终盯着高个男人。“而你,”他的声音又变得冰冷而鄙夷了,“公共休息室的地板需要擦洗,门边上的水桶里有刷子。你给我好好干,这是晚上最后一个活儿,干完就算为早上做好了准备,就像说好的一样。”

巴利扭过脖子抬头看向他父亲,不知如何是好。又一次,又一次爸爸在试图不劳而获。擦休息室地板确实是每天要做的工作,但是那总是要等到早上。那样客人们踩了一晚上的污渍和泥巴干了,能用柳条扫帚扫走大部分。他听到了交易的条款:陌生人保证干活到跃马打烊为早上做好准备。那意味着只有晚上的活儿。

游民陌生人当然不可能知道这些,巴利想说出来告诉他。但是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爸爸一定会扇他耳光的。爸爸找到办法能躲过又一个妈妈平时干的累活,就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

忽然巴利意识到在爸爸下命令时陌生人没有看向爸爸,而是看向了他。他在那锐利的目光下有点局促不安,但是他忍不住自己也偷看高个男人的脸。有一瞬间,仅仅是一瞬间,他的嘴唇抿紧,皱起眉,眼睛也因为愤怒而眯了起来。他在巴利脸上看到了事实,他知道他被骗了。现在他终于还是要反驳了;现在他要去拿那把又大又长的剑了;现在……

现在?现在他面无表情,他的眼神收敛起来,而且突然间变得非常疲惫。“是的,先生。”他简短地说,“温水还是冷水?”

爸爸厌恶地皱起眉头:“我怎么知道?那是女人的活儿。女人或者乞丐的。过来,我的小伙子,现在去睡吧。你今晚让我很骄傲。”

平时,父亲声音里的赞扬会让巴利暖到心里,但今晚那却让他觉得格外冰冷。他让自己麻木地被领走,而那个知道那样一个奇妙、可怕、令人激动的故事的陌生人一言不发地拿起刷子和提桶。空旷的公共休息室看上去巨大无比,阴影中的几个角落在炉火和三盏昏黄的油灯的映衬下也显得格外幽深。地板在巴利看来与村里广场的大小相差无几,也和广场一样布满泥巴。他们走过走廊,爸爸停在了巴利小小的卧室的门口。

“晚安,巴利。”他说,接着他做了一件他不常做的事,他府下身亲了男孩的额头。他咧嘴笑了:“总的来说,是个不错的晚上。顾客满意,都好好地上床睡觉了,活儿干完了,有一双手免费帮忙,而且钱盒实在太满了,我藏了一些在你妈妈的针线篮里。嘘——别说出去!”

“我不会的。”巴利下意识地回答道,他想拥抱他的爸爸。他想享受这一刻,在爸爸的心情不错、表现得慈爱的时候。他想在好一天工作之后感觉快活,但他知道这一天的工作并不好。他爸爸这一天做的事很不好,就像不老实的老威尔·蕨尼会对朴实的农夫耍的古怪的手段一样坏。他骗了那个男人,非常糟糕地骗了他。仅仅因为他是个游民并不会让这变得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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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7-12-27 05:08:00 +0800 CST  
所以当爸爸离开去检查酒窖里的酒桶时——他相信这每晚的例行检查是他的酒有很高声誉的原因——巴利愧疚地溜进他的房间。他脱下衣服,洗脸和脖子,然后他穿上睡衣,梳头。他不能停止想到那个游民。爸爸至少还要在底下待半个小时,在那之后他会去检查马匹和熄灯。他在一个多小时之内都不会回到公共休息室。在那之前的时间足够巴利悄悄出去又回来。

他的光脚丫下前廊的地板很凉,但是一跨过房间门,走进仍然充满晚饭、烟草、温酒和很多温暖身体的味道的屋子,地板就变暖了。现在光线更暗了,炉火在厚厚的一层灰烬下几乎要熄灭了。即便如此,他仍能看到所有的椅子都被倒着放到了桌子上,而长凳被四个一组高高叠起。一开始他看不到那个陌生人,因为他在房间远端的阴影里,但是他能听到硬毛刷“唰唰”的声音,而且他能闻到妈妈平时用来洗地板的醋的混合液的味道。提姆一定告诉他怎么混合了。

他干得很有章法:他从厨房的门口开始,那里的地板最干净,然后他渐渐往外擦。当男人出现在巴利视野里时,他正跪着,左手撑着地,右手使刷子。巴利感觉又一阵内疚在肚子里搅动。他想在被发现之前逃回他自己的房间。男人还没抬起头,还没看到他。他蓬乱的头发耷下来遮住了脸,而且他低着头专注在他的工作上。当他遇到一块格外脏的地方时,刷子下泛起了泥水泡沫。于是他把刷子浸到桶里清洗。妈妈总说没有什么比醋更让刚洗过碗的手更刺痛的了——这也是为什么她早餐时总让尼克洗碗。尼克对这个从来没有抱怨过——他为了不刷洗公共休息室的地板几乎什么都愿意做。

打定了主意,巴利光着脚很轻地走向门口。从房间的中间传来一个很轻的声音,因为疲倦显得有些僵硬。

“很抱歉我这会儿没有心情讲故事,”男人低声道歉道,“故事的结尾得等下一次了。”

巴利咽了一口唾沫。他被发现了,但他不知道为什么。他没出一点声音,而且男人也没有一次抬头看。“我不是为了故事来的,”他说。接着,情不自禁地,他冲口而出:“你到底有什么问题?”

陌生人终于抬起了头,他那很黑很黑的头发落在脸旁。他的鼻子又长又直。在昏暗的灯光下,他的颧骨诡异地凸起。他的眼睛似乎自己带着一种光芒。然后,他用左手把自己撑起来——很僵硬地——接着坐在他穿着靴子的后脚跟上,刷子放在腿边。他膝盖那奇怪的、贴紧皮肤的羊毛裤子由于蹭过他刚清洗过的地板区域而完全浸湿了。

“我有什么问题?”他不解地说,“你是什么意思?”

“为什么你让他这么做?像那样占你便宜?你看见了,我知道你看见了。”巴利不顾他脚底的泥和脏东西,穿过房间在游民刚刚擦洗过还湿着的地板的边缘停下。“这是早上的工作,他让你做是因为他自己不想做。他知道你不干他就得干,他还知道你太想要一张床以至于——以至于——”他不能说完这句话。他不知道自己本来打算说什么。

“我本应该怎么做呢?”陌生人问,他的声音依旧很平缓。

“跟他争论!告诉他你不干这个活!告诉他如果他想让你干他就得给你一顿正式的晚餐!任何事情都行!”巴利气愤地说道。

忽然男人做了一件比整个晚上所有其他事情都更让他惊讶的事。他笑起来。那是一种苦涩的、声音很轻的笑,很快就消失在空荡的大房间中。但是巴利觉得那笑声里也有一丝真正的欢乐——仿佛男人知道他被故意刁难很生气,但他同时也看到这一切里有巴利难以理解的非常可笑的一面。

“那会是一个多大的退步啊!”他笑道,然后他重新跪立起来,手撑地,继续开始刷地板。“从和现世人类里拥有最敏锐头脑之一的人比脑力,到和一个村庄客栈老板为擦地板吵架。最好还是弯下腰把事干了吧。”

巴利有些畏缩,他觉得困惑而有点害怕。他不能理解这个男人——他一点也不能理解这个男人。他很饿,但即使给他好的食物他也不吃,仅仅因为他承诺只为餐桌的剩饭干活。他很累,但是他依然继续在干活,即使他已经做完了所有他同一个承诺里的所有的活儿。现在他因为被骗而擦洗着满是泥和街上带来的土块的地板,但他还在笑。他现在依然在笑,几乎是无声地笑着,同时用刷子顺时针画着圈刷洗着被成年累月的踩踏磨得光滑的地板。他的肩膀因为他的笑轻轻抖动着。

他开始向后退,但他撞到了一个桌子,不得不立刻转身扶住要掉到地上的椅子。当他再看向陌生人时,他已经停止了那不可理喻的笑意。现在他又变得静默了,而且很认真。他干活时是那么心无旁骛的认真,就好像刷洗这地板与世界的命运息息相关一样。

现在他对他可怜的运气重新变得耐心而坚决,巴利觉得他应该为这个男人做一点好事。他的父亲使了坏心眼,而他不希望这个游民——无论游民是什么——离开时认为人们在跃马客栈会受这样的待遇——即使这是事实。他不知道能做什么,但是提姆会知道的。老提姆不论在什么情况下总是知道应该做什么。这是爸爸不能没有他的另一个原因。

心烦意乱的巴利想把这整个丑陋的问题交给一个大人去解决,所以他有点歪歪扭扭地跑过湿漉漉的地板一直到厨房。他甚至没有停下来想到他这么做的同时在好不容易被擦干净的地板上留下了泥脚印。进到明亮的房间里,巴利大大地松了一口气。妈妈总是坚持厨房里要有许多蜡烛。仅仅因为老提姆看不清就送出去一碟有头发或者虫子的菜可不行。

那霍比特人在火炉边上,正给自己准备另一份吃的。他在男孩进来的时候抬起头来。“什么事,孩子?”他叹了口气,一边把勺子在盘子边缘使劲敲了敲,想把勺上的一堆土豆泥弄下来。剩下的土豆泥足够明天的了,甚至加在牧羊人派上还会多出来。“你爸爸在检查酒桶,如果要找他的话。”

“我们不能做些什么吗?”巴利问,“这不公平。”

“等你长大到能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生存的时候就会发现公平并不意味着什么。”提姆充满智慧地说。他把装肉酱的碗从加热架上拿下来,然后把一些热气腾腾的深色的液体到在土豆和三片厚厚的香肠上。装豆子的碗快空了,于是他把剩下的都舀起来,又在上面加上一层融化的黄油。“外面的那个男人做了他自己的选择。他做出选择让他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地方可去,他做出选择让他饿到没有任何尊严,他做出选择与黄油菊先生达成协议。他还选择遵守这个协议,即使老板不会知道。不知道他为什么有最后的那个选择,但是他还是选择了。”

“但是……”巴利无力地反驳道。提姆到面包盒那里拿了一厚片面包,又涂上许多黄油。他又拿了第二片,同样处理了,递给男孩。

“给,吃了。”他说,“你不能工作到凌晨却只吃一顿晚饭。那是大种人的荒唐做法。如果你想跟我一起坐下来好好吃一顿就快点,你可没做什么傻瓜保证。”

巴利接过面包咬了下去,他咕咕叫的肚子从原则上不允许他拒绝。他起劲地嚼着,品尝着提姆做的面团那干净、新鲜和轻飘飘的酵母的味道,还有黄油咸咸的甜味。有那么一会儿,他不关心还有别人挨饿或是感到累。他今天已经干了很多活儿——他全身都能感受到。吃点什么再睡觉是他应得的。他们都应得。

老提姆这会儿放下了他的盘子,但他没有重新坐回他的椅子上。他拿起刀,把一片火腿从中间切开,又把其中一半切成三份,一块块吃掉,另一半却没有动。他用叉子把几粒豆子拨散在盘子上就仿佛它们自己滚到那儿似的。接着他从土豆泥里舀了很明显的一勺,然后吃掉。剩下的土豆泥上的肉汁开始流向露出盘子面。提姆歪过头打量着他的作品,然后掰下面包的一角吃掉。他把剩下的面包放好,就像一个画家为作品添上最后一笔。他穿过房间把餐具放到洗碗盆旁,然后拿出新的刀和勺子放在桌子上没碰过的叉子旁。终于,他满意地点点头。

“我走了。”他突然说,一边伸手拿起他的大衣,暖暖活活地裹在肩膀上,“看来我还是眼大肚子小。你快去睡吧,巴利先生,不许再为别人的选择发愁。你出去的路上告诉那个傻游民他得换水。还有他应该在回去干活之前把我的碗碟洗了。肉汁放久了像胶水一样粘。”

然后他打开了沉重的后门,大步走进了夜色中。巴利不知所措地看着他离开。他想追上提姆谴责他的自私。提姆总是自己洗自己的碗碟的,即便妈妈在厨房里提出帮他洗碗也是一样。那个可怜的陌生人已经忙了一晚上却只得到鸡骨头上的肉渣和几口冷掉的汤作为回报,提姆为什么还这么难为他呢?但是霍比特人已经走了,门也关得紧紧的,从门口溜进来的冷风把巴利的脚趾头冻得蜷了起来。

他又看向盘子,看向微微冒着热气的土豆泥和厚厚的一片肉,还有霍比特人根本没咬过的面包——虽然他掰下了一块——他终于明白了。老提姆不是眼大肚子小,他故意盛出了第二餐,然后几乎没动却让这些食物不能留给明天的顾客——残羹剩饭。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1-04 12:29:00 +0800 CST  
巴利睡得很沉,不受梦的干扰也没有良心的不安。他传达了提姆的口信,看着游民提着水桶回厨房换水。然后他匆匆回到了自己床上,心里得到不少安慰。清早,他一听到父亲料理楼上的炉子烧洗澡水的声音,便从床上起身。爸爸今天应该心情不错,巴利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他要向表扬他卖力干活的父亲提个请求。如果不得以,他也会解释那个故事,不过他希望不用。爸爸不会理解这个的。

当他听到他的父亲走下楼梯,巴利已经穿好衣服等着了。他出到走廊里,脸上带着阳光般的笑容,虽然太阳此时还只是又一个灰暗的十一月天里小镇围墙外的一抹淡灰。“早上好,爸爸!”他高兴地说。

他父亲嘟哝着应了一声。“好小伙,没等我叫就起了。”像平常一样,他的表扬很简短,“去把三号房的床铺收拾下。那个长腿又没用的家伙已经走了。这样我们就能早点开始干活。”

巴利皱起了眉头,有些不确定自己是否听对了。但是跃马昨晚没有其他的“没用的家伙”啊。“那个游民?他走了?”

“早走了,”爸爸轻描淡写地说,“他啊,我起来的时候他就已经等着了,等我把门锁打开好走他的路。大步走进了灰暗里,傲气的可以,就好像他根本不是一个乞丐似的。奇怪的一帮,那些游民。永远别相信一个流浪汉。”

“但是……”巴利张口结舌。事情本来不应该是这样的。他应该说服爸爸同意他给那个男人一碗热粥(老提姆在厨房应该已经开始准备了),然后他应该接着听剩下的故事:雄鹰如何安全地把希奥顿送下山,还有国王在儿子终于回到身边后说了些什么,以及那匹懂得人们问她什么却不懂具体词语的牝马最后怎么样了。现在他再也不会知道都发生了什么了。

“我告诉过你,他们很奇怪。脑子不正常。”爸爸阴沉沉地说,“他们准是半疯了,不是吗?一年中的这段时间还住在野地里。我给你有什么建议,儿子?如果他们中的一个在你当掌柜的时候来乞讨,你就应该让他们在外面受冻!”

接着他对着自己的手响亮地打了个喷嚏,然后拖着僵硬的腿走向厨房,一边把手在裤子上抹干净。

巴利依然有点不能相信,他跑过拐角到三号房露了一条缝的门口。他探头看进去。那是最便宜的一个房间之一,又小又挤。房间里只有两张小床,经常睡着两个互不相识却各自只付得起一半房费的旅客。这里也没有一个正式的壁炉,而是只有一个小火盆。不过火盆也是冰冷的,整个房间也没好到哪儿去。爸爸没费心生火——不用为了一个不付钱的客人。

窗帘被拉开了,些许光亮透进来。这足够让巴利看出两张床都没人睡过。它们仍然像玫朵拉克三天前离开时整理好的那样。她有一种特殊的方法把被单折下来压在枕头下面,仿佛是在欢迎着客人。他疑惑地迈步走进房间。在两张床中间的地板上有一个棕色的羊毛地毯,那是他妈妈这个夏天才买的,她很得意能把几个小房间装点起来。它们并不贵,这也是为什么她能说服爸爸。玫朵拉克很有见识地说妈妈从没真的说服爸爸做任何事情,但是巴利不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那块小地毯本应该平放在地面上,但是现在却被卷成了一个胖胖的香肠的形状放在床头附近。它的中部被压瘪,两头却鼓着,就好像有什么沉沉的像是蛋形的东西曾经被放在那里。那个游民-陌生人到底还是睡在这里了,只不过是在地板上而不是其中的一张床上。巴利想起他说过旅行的人更重视干净的床单,巴利不得不承认那大概是对的。一层单号的房间每两周的周二才会换洗一次,而现在是间隔的那周。这里在上次换洗床单之后起码住过半打客人。

巴利弯下腰抖开地毯,他觉得心里空落落的很难受。他以为他和那个高高的男人相处得不错,即使发生了其它的那些事情。他以为他会想和他说再见,等着说再见。而且他昨晚是那么地坚持要信守诺言,即使很难。但一个没讲完的故事不也是一种被打破的承诺吗?

也许爸爸是对的。也许你确实不能相信一个游民。
---- 第二章 完 ----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1-04 12:31:00 +0800 CST  
第三章 那个游民:2995年11月

阴雨天总是很忙,而几乎没什么比这更阴沉的天气了。巴里曼·黄油菊,跃马客栈的店主正从他的卧室向外望去。这会儿是下午三点半,正是一天中最安静的时候,也几乎是一天中唯一他独自享有的时间。中午的人群已经离开,厨房和公共休息室已经收拾好了,而晚餐的准备工作还有半个小时才需要开始。巴里曼犹豫着要不要躺下睡个午觉好应对晚上的人群。不过不知为什么,他呆立在这儿,透过窗格间的玻璃看着客栈的院子渐渐被雪覆盖。这雪是又湿又粘的那种,大片的雪花落下来,堆在屋檐和雨水桶盖上。雪像一张厚厚的白色地毯覆盖着石板铺成的地面,但没多久来客栈的雇主们就会把它踩得污浊泥泞。这时的光线也很奇怪:向各个方向扩散开来而且灰突突的。在这样的光线下所有东西都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开春后需要重新粉刷窗框了。巴里曼向自己保证要记住这事,但是知道自己估计记不住。每一天都有那么多的事情要惦记着,而一个人的脑袋只能同时装下这么多的念头。

开一家客栈比巴里曼想象得要复杂,虽然从他记事起他就一直在跃马干这样那样的活儿。那时,他总是更关注他父亲做错的地方——那些他管事后他要改变的地方。他从来没有真的注意到爸爸做对了多少事:让储藏间存满食物,及时修补家具,让马厩保持安全稳妥,同时管理着酿造阶段不同的五六批啤酒,而且即使手头紧也一直乐呵呵的让街坊邻居都挺喜欢他。

有一半的布理人都来参加了葬礼。而他们中将近一半的人(胸脯上有毛而且肚子里渴的那一半,妈妈当时说)回到客栈喝了送行逝者的麦酒,表达哀悼。他父亲丧事的谢客饭巴里曼办得体面大方:很多啤酒,很多歌,还有很多简单好吃的食物,即使不能填上心里的空当,起码填满了肚子。爸爸生前也许有点吝啬的名声,但是他的后事没有一点小气的地方。

巴里曼对他父亲的过世很伤心,但却并不惊讶。爸爸最后的三年多身体一直不太好。最开始的时,他提水上楼梯的时候开始呼哧呼哧地气喘,虽然他在那些楼梯跑上跑下已经一辈子了。巴里曼只是简单地接手了给客人们打热水、道晚安的活儿。接着,每天晚上爸爸的脚开始肿起来。妈妈每晚睡觉前都给他用盐水泡脚,于是生活就这样继续。但是很快,他一用力就会喘不上气,即使只是在公共休息室照管桌子也会这样。那之后不久,他的肚子变得又硬又肿。紧接着他喘不过气就会开始咳出粉色的水沫。

三叶草·挑沙被找来给他看病,她是镇子上最好的治疗师。她既给大种人看病也给小种人看,只要不用她扳正摔断的腿或者类似的这些。她检查了爸爸的脚,敲了敲他的肚子(那声音像鼓一样),然后她摇摇头说这是水病,除了让他每天过得舒服一些,任何人都做不了什么。爸爸在那次到访之后只留了几周,然后在夜里安静而仁慈地走了。

就这样巴里曼拥有了跃马客栈。一个崭新的招牌(最近秋季盈利带来的奢侈物件)骄傲地宣告着这一点。在六个月之后,布理渐渐熟悉了这个转变。哦,当然你还能听到“自打他儿子掌柜,那客店就不像从前啦!”,但是人们会一直这么说道巴里曼死的那天呢。让客栈老板得意的是,对于那样的评论,常常能听到一句沙哑的大笑着的回应“不说别的,他酒给的足!”

巴里曼接手跃马后立刻改变的是他父亲的那些省钱伎俩。即便在他父亲病重的时候,巴里曼也没能背父亲的意改变其中的几个。但是那之后这些改变都很快可以实现。不再端上没倒满的酒很容易。改变洗被单的时间表更难一些。但是巴里曼只需要扎紧裤腰带等几个月,等着“跃马总有干净的床单”的话传开。

一旦生意好起来了,他立刻给房费加了一个铜板。他发现大部分人都很乐意交这个钱,而其他人基本上也都没什么意见地接受了这个变化。几周之内,他就有足够的钱雇一个专门的洗衣匠每周三次换洗被单。在其他的那几天,他多买了几套被单就够用了。在第四个月末,秋收的集市正办的热闹,有些晚上巴里曼甚至不得不拒绝顾客住宿因为客栈已经满到了屋顶。换季以后生意冷清了一些,但他估计尤尔季节[*译注:布理历法中一年的最后几天及下一年的最初几天]生意会特别旺,而且新年会特别快乐。

巴里曼·黄油菊有不少值得骄傲的地方。你看,他才二十四岁就已经掌管着一个兴旺的生意。他口袋里有钱,储藏室里有吃的,他还在他小侄女出生的时候送给玫朵拉克一个很不错的礼物。妈妈被照顾得很好,依然舒舒服服地住在家里一直住的套间里。她也还在照管一些生意上的事,比如决定买什么样的窗帘、碗碟,以及决定他们是否要雇一个小伙子在应季的时候摘来一些鲜花。这是一个年轻人想要的全部了,除了一个妻子——不过巴里曼确信他想找的时候总会找到一个的。他是个吸引人的对象:年轻、健康、不缺牙齿又有个好工作,他还是个识字的人呢!想来这世界上没有什么让他不满意的。

客栈的工作很适合他,一直很适合他。巴里曼不能忍受坐着不动很长时间,或者把注意力集中在一件事上超过一个小时。他喜欢快节奏、每天不同的挑战和他不断变化的顾客簿。他喜欢听远方来的旅客讲话——比如那些矮人们,他们来往在蓝色山脉的山洞和他们的王独占一山的领土之间;比如那些黑蛮地来的身材魁梧的人;还有那些偶尔从夏尔来的霍比特人。他喜欢那些远方的歌谣和故事,喜欢当有人正在讲一个好故事时原来喧闹的公共休息室忽然间的安静。他还喜欢每天早上他打开他自己的客栈大门的时候他感受到的那种骄傲。

雪渐渐显得有些无聊。巴里曼正打算从窗前离开。也许他确实可以躺下歇一会儿。或者他可以到妈妈那儿查看一下。她从上周就开始感冒,从那以来她一直没能做什么事。她过几天就会好的,三叶草·挑沙说(在他父亲的病之后,巴里曼一点也不想在他母亲的身体上有含糊)。但是目前妈妈的心情不太好。

在今天这样一天感觉不开心很正常。但是黄油菊知道今晚他除了感觉忙之外什么也感觉不到。这一定是繁忙的一晚,而他少两只工作的手。波尔平时负责照管公共休息室的炉火和洗盘子——还有厨子需要他干的零活,但是他足痛风发作现在正在家里。对霍比特人来说足痛风可不是小事,他们那么为他们的脚骄傲,而一个红肿的巨大脚趾会毁了梳理通顺的脚毛和整齐剪好的脚趾甲的效果。再说,波尔说,这病疼得就像一个锤子砸在拇指上,同时又胀痛又灼痛又跳着疼。所以波尔现在正在他家温暖的洞里。不用说,他妈妈正无微不至地照顾他。而巴里曼不得不在缺了他的情况下把生意照管好。

巴里曼决定他可以从搬些柴火进屋开始。那些劈好的堆放整齐的柴火正在院子里。他终于还是从窗户前面转身离开了。巴里曼拿来他的帽子和围巾,戴上他的手套。这些也都是新买的,有着漂亮的蓝色皮革和兔毛边。它们在接下来的冬天里会是真正的享受,而今天正是试戴它们的好时候。他的斗篷在前走廊旁边的前厅里,他在走到雪中之前把它也拿上了。

天气没有特别特别冷,但是可实在是够湿的!如果在这样的晚上去什么远地方可够人受的。巴里曼这就已经能感受到他的帽子在蓬松的一团团雪花下渐渐变重,那些雪花轻柔地却没完没了地从阴沉的天空飘落下来。在这样的雪里待半个小时,一件厚实的羊毛大衣都能完全被浸湿。一个小时之后,一个人身上就能湿透到皮肤。那时候再看看这空气让人感觉多冷!

幸运的是巴里曼不用走很远。他迅速在自己的臂弯里高高堆起整齐劈好的柴火。他得把它们放在门廊晾干一会儿。不然的话公共休息室的地板上会有积水,而那是绝对不可以的。这几乎是爸爸教给他的第一件事:如果有个顾客在你的湿地板上滑倒摔伤了,他就再也不会回来了。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1-19 10:12:00 +0800 CST  
巴里曼出来搬第四趟的时候他在眼角里看到一团黑影晃过,他立刻停下了脚步。这之前客栈的院子里除了慵懒的湿漉漉的雪花一切都是静止的,但是刚刚什么东西动了——而且那东西比一只鸟要大。巴里曼想也许是他的一个朋友来串门(现在巴里曼而不是他父亲掌管酒帐以后,他们都喜欢来串门),于是友好地笑着转过了身。可当他看到那个转过拐角走进他的小院的男人时,他的笑容消失成了酸溜溜的厌烦的表情。那男人正斜靠在雨水桶的边沿上,就好像他拥有这个地方似的。

墨绿色的斗篷,褪色而饱经风霜。又高又大的靴子,非常合脚却已经穿旧了。大帽兜,湿露露地耷下来却仍然戴在头上把脸隐藏在阴影里。左肩上有一个多角的银星。这是那些游民之一。

“早。”巴里曼简短地说道,继续向他的目的地走去。他试着不对任何人没礼貌,即使是对这些古怪的流浪汉。被人们当成无礼的客栈老板对生意不好。偶尔生气是一回事——那是性格的表现和说笑的谈资。但没礼貌完全是另一回事。

让他惊讶的是,那个游民立刻回答了他:“下午好,你好吗?”

“跟画一样好,我想。”巴里曼说,他在惊讶中脱口而出。他开始往怀里堆木柴,但他的眼睛依然盯着那个陌生人。你永远也不知道游民会做些什么。巴里曼没听说他们中任何一个真的伤害过谁……任何值得尊重的人,起码。但是如果这样,他们为什么要带着那些大剑呢?“你到这边到底想要什么?”

“我听说了关于这个客栈的好话。”陌生人说。他有布理地区的口音,或者说几乎有,但是他的声音有些奇特。他的声音有一种深度,一种滚动的感觉,一种……巴里曼会说那是一种油腔滑调,但是那也不太对。那是用来形容说话好听但不真诚的家伙的,他们一般总想从你身上骗钱。但是这个男人的声音确实很特殊。

“哼。”巴里曼直起身,挺起胸脯。他的肩膀有些耷拉,这让他不太满意。因为不论你小跑着忙了多久,卖酒端酒真的不是什么重活儿。而且他开始有些(就像霍比特人喜欢说的那样)中间发福,但他不觉得这能在他斗篷的衣摆下看出来。他的斗篷只到他的膝盖。那个游民的斗篷几乎垂到他的脚踝,而且他把它紧紧裹在他瘦高的身子上。他是个高个子,即使是在他们那帮人中间也很高,他还很瘦。“啊,我很高兴知道这个,”巴里曼坚决地说,“我是店主,所以那既是跃马的名声也是我的名声。”

“说得好,”男人说,奇怪的是他的声音里仿佛有一种满意的腔调,“你这么年轻就拥有这样一个……老牌生意。”

“啊,之前这是我父亲的,现在它是我的。”巴里曼用不容置疑的语气说。他不太喜欢在他自己的院子里被某个大有可能没安好心的流浪汉质疑。“这院子不是用来闲荡的,所以要不进来要不走开!”

男人阴影下的脸似乎动了一下,但是他的神情无法看清。“谢谢你,”他说,“我会进来。”

他用后脚跟把自己从雨水桶上推起来,他站直后比巴里曼开始想象得还要高。当他以大步而平稳的步伐走向前门的时候,黄油菊不得不小跑着才能超过他。他的胳膊还没有堆满一半的柴火,但是他不在乎。他想要在这个古怪的顾客之前进大门。因为他是一个古怪的顾客,没错,不论他是不是带来了生意。男人的动作里带着一种既让人印象深刻又让人不安的稳妥。就好像是他曾经来过这儿几百次一样,或者仿佛他对自己那么自信,他周围的世界几乎不重要——仿佛只要他继续走下去,世界会顺着他的意愿而改变。这个想法像是鬼故事中的一部分,它让巴里曼打了一个寒颤。

无论如何,巴里曼比游民先到达了大门。他急忙把怀里的木柴倒在门廊里整齐摆放好的其它柴火上,然后回来挺起身子站在门柱之间。这样男人被挡在门口。巴里曼抬起头,现在他能看到男人的脸的下半部分:一个长而挺直的鼻子的鼻尖,瘦削的脸颊和一个强壮的下颌,苍白的风干了的嘴唇形成一条读不出含义的线。他的眼睛在帽兜的阴影里闪闪发光。但是除此之外,巴利什么也看不出来。

“听着,在跃马我们有规矩,”他说,“不许打架,不许随地吐痰,脚不许上桌。如果你有斧子,没戴皮鞘不许进公共休息室。如果因为某个矮人不留心,我得再换一块地板……”

“我没有斧子。”游民说,他听上去几乎被逗乐了,“我保证我把我的唾沫留在嘴里,我的脚踏踏实实地留在地上。”

“那就好。”巴里曼说,他试图显得严厉,但是他知道他听起来有点像拿不定注意。一个年轻人办这样的生意需要立下规矩。如果他不这样,那些吵闹的雇主就会像踩在一块旧地毯上一样踩在他头上。在爸爸病的时候他们试图这样做了几次,但是巴利学会了如何摆平他们,坚持自己的立场。“把你的靴子刮一下,谁知道你都踩在什么上了?”

在台阶旁边有一个铁的刮鞋架。游民听话地先把一只脚再把另一只脚的鞋底蹭过它。他留下了一块块泥和雪混杂着一些落叶的碎片。然后他的右手从他斗篷的前襟伸出来把雪从他的帽兜上和两肩上掸掉。黄油菊惊讶地发现男人的手上戴着一只和他的斗篷颜色完全相同的编织手套。而且手套做得又好又精细:妈妈都会觉得好的。然后那个奇怪的男人低头避开门楣进了门。巴里曼向后退了一步。等他进门后,巴里曼立刻绕过他,向院子里敏锐地扫视了一圈,然后把门嘭地一声关上了。

男人正把他的帽兜从额头推开,露出一头黑发,只在鬓角有几缕头发刚开始发灰。他没带帽子,这在这种天气里很愚蠢。他的头发打缕地贴在脑壳上。这些头发很湿,但这只是问题之一。这些头发还很脏,一股酸味飘入巴里曼的鼻孔。说起来,这种味道不能说不像两周没换的床单,而这种联系让他有些恼火。

“公共休息室那边进,”他说,一边挥了挥他的胳膊,“炉火正烧的旺,你可以自己选你想要的座位。如果你想喝什么我一分钟就来。”

“谢谢。”男人又说。他的语气还是像刚才那样有礼貌却仿佛知道些什么。他转向门。在男人离开的时候,巴里曼看到他衣角缓缓地摇动,知道他的斗篷完全浸湿了。看来他对雪的估计没错:这雪没多久就能把人浸透到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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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1-19 10:13:00 +0800 CST  
黄油菊急急忙忙地把他刚才匆忙丢下的木柴摆好。他脱下外衣,摆正衣襟,还把他的袖子挽了起来——他觉得这让他看上去更像一个合格的客栈老板。白色的厚布围裙也有这个效果,但是那在后面厨房里。巴里曼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快步走进那房间,就好像他有什么最重要的事情要办似的。

让他惊讶的是,那个男人不见了。炉火边上的座位空着,那些舒服的有雕花扶手的低背椅子也空着——这些椅子在晚上很快就坐满了。巴里曼感到困惑,于是又向屋里走了几步,现在他没那么自信了。他不在那边吧台旁,或者厨房门口。他绝对不在霍比特人的桌子旁边:那些座位也许可以给他当脚凳,但除此之外也没什么别的用了。

巴里曼感到他后脖子的汗毛竖了起来,他快速转过身,同时伸手去抚平它们。那个男人就在那里,去他的!他平静地坐在隔开第一扇窗和入口的一小段墙的阴影里。他依然裹着他的斗篷,虽然它已经浸透了。他在小角桌下伸开他的长腿,那样子就好像他已经等了二十分钟而不是两分钟一样。

“你!”巴里曼冲口而出。他试图压下他的惊讶,但是他的心脏在胸口砰砰直跳。他伸手摸了摸头顶——他的头顶的头发已经渐渐稀少。妈妈说他爸爸三十二岁的时候就秃得像一个橡子,而她的小巴利也估计要走一样的路。但是他现在不应该想这些。他有个游民要对付呢,而且除了他的妈妈和厨子(厨子估计在烟囱旁的角落里睡得正香)客栈里只有他一个人。哦,客栈里有几个昨天留宿的客人,但是他们都出去了,正在办事情或者看亲戚或者做一百件人们来布理做的事情之一。没有谁会走很远的路就为了坐在一个租来的房间里,而且——

他的念头又跑远了,似乎总是这样。他从小就是个静不下来的孩子,在他十二岁左右的时候他就发现他再也没有耐心上课了。那时候,他已经学会了读写。他可以拿起一本他从来没见过的书,就那样立刻开始阅读!虽然他得把字念出声(或者至少用嘴唇在心里默念)但这有什么关系呢?很多人连那也做不了。

游民正饶有兴趣地望着他。他的眼睛颜色很浅而且非常锐利。巴里曼几乎觉得这个男人知道他在想什么,或者说知道现在挤在他脑袋里的那一大堆无关紧要的想法。他皱了下眉头,就好像收紧他面部的肌肉能让他的脑子里更有秩序一样。

“你想喝什么?”他问,“我有很好的啤酒,酿得正合适,或者还有雄鹿地的白兰地或者斯台多那儿的很棒的波特酒。我也有葡萄酒,但那只有温一下才比较好喝——没温酒之前它有点酸。或者我可以给你煮点甜酒,冷天喝着不错。再或者你想要——”

“一个啤酒就好,黄油菊先生,谢谢。”男人说道,似乎带着笑意,“现在才是下午,所以就半品脱就可以了。”

巴里曼眯起眼。“嘿!”他说,“你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男人的嘴唇弯起的弧度让巴里曼肚子搅了起来。这让他感觉似曾相识,但是要了他的命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不是经常路过跃马的几个游民之一。有一个常来的头发发灰,大伙儿叫他“俩拇指”,因为他只有一个;还有一个去年春天曾经帮狐手套先生把陷在草地上的马车抬出泥坑(镇上的人一致同意他在游民里算是不错的一个)。还有一个有很长的、听着像精灵语的名字。如果有蓝莓吃,他会同意唱首很好听的歌,但是没人能说服他碰一下比果酒更烈的东西。还有一个有一条大狗,再有一个……

而这一个正用那沉着而洞悉的眼睛打量着他,他的左侧嘴角上悬着最小的一点点笑意。“你在一个镇子待上几分钟不可能不知道当地酒店老板的名字,”他说,“再说了,你的名字写在招牌上。”

“哦!你识字?”巴里曼很惊讶。他没想过自己会和一个游民有共同点。

“多多少少。”他的声音里有一种音乐般的调子,让黄油菊觉得那是一个他不知道的玩笑。不过,巴里曼没时间想那个,因为他的脑子又在提示他什么,试图让他想起某件事。这个人的某个地方让他觉得似曾相识,而那印象完全混在烤苹果和篝火的气味和新落下的落叶还有朗姆酒煮梅子的味道之中。但是那也不太对,可是就是这样的,而且……

他忽然想起快两个月之前,丰收庆祝活动的末尾,村里草坪上发生的事。那天是秋天,而且白天和晚上完全一样长——这叫什么来着?他觉得他曾经知道过。但是那一定是他小时候学的。也许是在蓟伯的学校?但是无论如何,他当时正在外面草坪上跟他父亲的几个老朋友聊天。忽然一个男人从树林里横穿出来,很快地穿过空地。他没在跑,但是他的步伐迅速而且每步跨得很远,这让他看上去几乎是飘了过去。他移动得平稳而精确,就好像跑来跑去的孩子们和闲逛的镇上居民都不在那儿一样。而他们——非常神奇地——都好像刚好在他到达他们站着的地方之前走开了。巴里曼问那个高个男人是谁,刺草沃先生当时说……

“你是那个游民!”巴里曼叫道,胜利地打了个响指。“整个夏天在几个村子进进出出的那个。走路佬,或者跟踪者,或者潜行客……”

“大家开始叫我大步佬,”他说,几乎带着嘲讽的口气。巴里曼有些生气地抬眼看他,以为会看到一个带着嘲笑的表情,但是男人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我很高兴正式介绍了自己。”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2-01 02:42:00 +0800 CST  
“大步佬。”巴里曼重复到,就好像要试试这个名字大小是否合适。他想这是个合适的名字。那两条大长腿带着他穿过草坪时快得就像他从来没在那儿一样,但是,潜行客也不是完全不合适的名字。瞧他悄悄溜到角落里就为了能吓到客栈的主人!“好吧,我是巴里曼·黄油菊——虽然你已经知道了。”

男人从椅子上坐直起来,身体前倾去握手。黄油菊注意到他已经脱下了手套。然后他看到那只手套和另一只正一起躺在桌子上,两只都很明显湿了。这个男人身上到处都是湿漉漉的绵羊的味儿:他所有的衣服都是羊毛的,而且他们很可能都完全湿透了。巴里曼还是和他握了手:他温暖而手指短粗的手握住陌生人修长、骨节明显而且冰凉的手。巴里曼在礼貌允许的范围内迅速收回了手,克制住自己在袖子上擦手的冲动。那种感觉也让他想起了什么,但是他就是不知道是什么。

“我去给你拿啤酒。”他说,然后匆忙地走向酒桶。那双锐利的眼睛一直跟着他。当他拿着半品脱酒——酒小心地加满到距离边缘不到一根针的粗细——回来的时候,男人手里拿着一个破旧的皮钱囊。“半毛钱。”巴里曼说,一边熟练地一扫前臂,把酒放在了桌上。他现在总是把酒倒满到杯沿,但是价钱还是没变。他知道,价钱几年内都不会变,不然大伙会说他是换了个方法多赚大家钱。

男人用后三根手指托住钱囊的底部,用食指和拇指撑开袋口的束带。他夹出一个脏兮兮的硬币,并让那个历经风霜的小皮囊滑落到桌面上。它落下时叮当的声音小得可怜,巴里曼知道他不是个有钱的人,即使是按照游民的标准也一样。巴里曼利索地拿起铜钱放到了他的衣服口袋里。妈妈一直留心让他有结实可靠的衣服口袋:客栈老板很需要它们。

“你还要别的什么吗?”他问,“晚饭还太早了,但是如果你想的话,我可以弄点什么凉的给你吃。”

“一个小单人间多少钱?”被大家叫做大步佬的男人问。巴里曼回答了他,他的眼睛忽然变得好像在盘算着什么——但还不完全能算锱铢必较。“我听说有干净的床单和管够的热水。”

“我说是这样的!”巴里曼说,稍稍挺起了胸。他很为自己换洗床单的系统感到骄傲,而且他特别留意不吝惜热水,虽然打水是很累的活儿。“跃马只有最好的。”

“那我要一个房间。”男人说。“我不在意你把我放到哪儿,只要房间朝向庭院而不是街道。”

“庭院”对于一个石板铺成的角落里堆着几个雨水桶和货箱的小院子来说是个冠冕堂皇的名字。但是巴里曼不打算反驳那个大步佬游民的这个想法。他想,对于这个把他拥有的一切都装在一个破旧背包里的男人,跃马一定看起来像个宫殿。那个背包正在他椅子边的地板上,中间弯折着,上半部分耷靠在下半部分上,令人难堪地显然几乎完全是空的。

“我去看看我有哪些空着。”巴里曼说,快步离开了房间。

他的房客登记簿放在前厅对面的啤酒间里,但是他其实并不用查登记簿。他有半打小单间朝向庭院,这些房间都没人住。他需要的是离开游民一两分钟好让他有时间思考。那个男人的某些地方让他想起了某些事,但是他不知道那是什么。而且他越努力试图回忆,那个记忆在他的脑子里埋藏的越深。他不是个愚钝的人。他比不少布理人都要聪明。但是有时候他的记忆就是不按常理运行。他前一分钟听到的话后一分钟就从他脑子里消失了。有些天,他能想起每一个他经手的晚餐订单,但是想不起玫朵拉克的生日。他的记忆好像完全没有任何规律,这有时候让他很气恼。但是他似乎对人脸记得比名字更好,而这个男人苍白而饱经风霜的脸让他想起……

他摇了摇头。他是不会想起来了。他还不如回去告诉男人他可以住十四号,然后就此打住。之后,他可以去厨房看看厨子有没有什么主意能让他们今晚干完所有的活儿。天短的时候,晚上的顾客一般最早在傍晚出现。现在的天已经这么短,没多久就是冬天了。今天外面看着就已经像冬天了,这是不会错的。

他的思绪又绕远了,巴里曼大步走回公共休息室。当他重新能看到那个叫大步佬的男人时,他突然停住了。因为这个客人——黄油菊想如果他要一个房间的话,他确实是个顾客——正在做一件他意料之外的事。他没有像一个正常人一样品尝他的啤酒,他的那个破旧的背包被放在他腿上,而他正伸手在里面掏着什么。如果他注意到了客栈老板他并没有任何表示。但他从背包最底层拿出了一块扁平的没什么颜色的东西当啷一声放在了桌上。他重新束紧背包带,把它放回地上。然后他拿起那片发棕灰色的东西沾进了一杯巴里曼最好的啤酒里!

“你那是什么?”他问,没能抑制住自己的好奇心。油灯的光没有照到这边,这个角落几乎完全在阴影里,所以在他靠近之前很难辨识出任何东西。当他看清男人手里的东西时,他的鼻子厌恶地皱了起来。

那是一种行路干粮,用深色的便宜面粉做成,从头到尾用叉子叉出了许多孔。从它落在桌子上发出的声音看来,它像一块木头一样硬,而且沾满了灰尘。不过大步佬只是稍稍挑眉,抬头看向巴里曼,而嘴巴没表现出任何情绪。同时,他把那一角面包伸入马克杯顶端不多的一些泡沫里。接着他把它拿起到唇边,伴着轻轻的“吭哧”一声把潮湿的部分咬了下去。他的下巴非常用力地咀嚼着,然后他坚决地把食物吞咽了下去。他什么也没说。

巴里曼有些不高兴地哼了一声,拉出了男人对面的椅子。“听着,”他说,“你这样大下午的进来,我觉得你欠我几句闲聊。我一直对你们这帮人很好奇。你从哪里来?”

“我之前在切特森林附近。”大步佬说,他开始泡他的那块硬玩意的另一部分。那看上去估计味同爵蜡。“你说‘我们这帮人’是什么意思?”

“游民!”巴里曼说,“还能是什么?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游民,在我还是个小男孩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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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2-01 02:43:00 +0800 CST  
突然间那些记忆全回来了,就像现实一样清晰。他记得那个暴风雨中的夜晚,记得他父亲在门口,和一个声音很低的陌生人说话。他记得那个男人的黑色头发和长长的剑,记得他在桌子之间穿梭时像鸽子一样灵活。然后他记起那个夜晚,他第一次也是永久性地了解到他父亲并不是个完全诚实守信的人。

即便现在那依然让他感到刺痛,巴里曼不想想这个。想那个游民——老提姆(愿他的灵魂安息)是第一个叫他游民的——更轻松些。他是那么古怪,那么坚决地信守他的承诺,对他所处的难堪境况那么毫不在意。毫不在意,直到巴利的眼睛道出了他父亲不守信的伎俩。那时游民火冒三丈,但仅仅是一刹那。之后,当怒火熄灭后,他眼睛里空白、空虚的神情比之前糟糕很多很多。

“想想看的话,他看起来跟你有点像。”巴里曼说,“他那会儿跟你的年龄也差不多。一定有……哦,几乎五十岁了!他不会是你的父亲吧?”

大步佬的眼睛里有一丝狡黠的光,但是在巴里曼觉得受到冒犯而发脾气之前男人摇了摇头简单地解释道:“我父亲在我很小的时候就死了。你那时候还没出生呢。”

“我二十四了。”巴里曼愤愤不平地说,到底有点生气。

“我不是二十四。”男人说。

“反正,他一定是个亲戚。”巴里曼坚持道,“一个叔叔之类的。或者一个表哥?亲哥?”

“我确实有两个哥哥。”大步佬低声说道,他的眼睛盯着他的马克杯,拿出那块样子糟糕的面包又咬了一口。这次他的牙齿把它磨碎好能咽下去的声音就好像铁锅里磨沙子。

“那就是了!”巴里曼胜利地说道,“他们其中一个也是个游民吧,不是吗?”

“差不多吧。”他拿起马克杯很有节制地喝了一口——估计是把嘴里的渣子冲下去。

“他是个奇怪的人,一点没错——当然,请你原谅,如果你们真的是亲戚的话”巴里曼回忆道,他向后靠去,摇了摇头。虽然游民身上升起一股股湿羊毛的味道,但他不太着急离开。这是他的时间,他可以想干什么干什么。如果他想花时间和这个陌生人说话,他就会这么做!再说,他的思绪现在又在乱飞了,他的舌头能将将跟上念头的速度就已经很不错了。“在一个天气糟糕的晚上来的,而且大概也是现在这样的季节。整天都下着冰冷的雨,傍晚变成了冻雨,还刮着能吹透骨头的风。那时候我爸是店主。你听说过他吗?”

大步佬若有所思地眨了眨眼,但是什么也没说。他刚才又泡了一段他那古怪的面包,现在正使劲咬下去。如果那面包尝起来有看上去一半那么难吃,巴里曼都不会想把它吃进肚子,但是游民看上去对此并不在意。

“总之,爸爸和这个游民,他们做了个交易。”巴里曼继续说道,语气有些过于急促。那个男人的沉默有点让人不安,填上这无声的空隙似乎是最好的解决办法。“然后他就在那儿,跟我们一起干活,端酒、收拾桌子之类的。我一般是不被允许在傍晚待在公共休息室的,但是那次我们少了六只手,而爸爸需要他能得到的所有帮助。如果不是这样的话,他是永远不会跟一个游民交易的。但是那次就是赶巧了,如果你知道我的意思的话……”

他不知道他为什么会跟一个完完全全的陌生人说这些——而且是很可能会受到冒犯的另一个游民。也许这是因为那次让人不安的遭遇在过去几年里时常浮现在他脑海里,过去几个月忙碌的时候就更不用说了。而且,巴里曼从来没跟别人说过:甚至提姆也一样。他永远不会告诉他的母亲,因为她会觉得非常羞愧的。巴里曼自己也觉得羞愧,而且为自己想自己父亲的不好而感到意外。而此时此地这个黑发男人在这里,如此平静地听自己倾诉。

“我想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做那么糟糕的一个交易。”巴里曼摇摇头说,“又不是我们有别的客人会睡那张床,而那些剩菜渣子也一点没花我们的钱,但是他还是得用一整晚的工作来交换它们。为什么一个人会同意这样的事呢?”

“也许那是他能说服店主的唯一办法。”大步佬说道,他若有所思地把面包在手里转了一下,把另一角浸到他的啤酒里。这样在里面泡东西真是浪费了一杯好酒!

一段记忆突然出现在巴里曼脑海里,记忆中提姆叫道:“这看上去一点也不对,这么吃东西!”他试图把这记忆赶出脑子,还有那个男人逐一在一摞脏盘子上寻找任何能吃的剩饭渣子的画面。

“他本可以说他干活换一顿饭的,起码。”巴里曼嘟囔道。

“也许他试过。”游民平静地说,“有时候一个不情愿的人只有在看到自己什么也不用花费时才更容易被说服。哪怕最小的花销也可能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反对理由。”

巴里曼嗤笑一声。“你曾经试过这么愚蠢的事吗?”他尖锐地问道。

“如果我有又怎样?”大步佬反问道,“告诉我,布理的巴里曼·黄油菊:你是否曾在下冻雨的时候在外面过夜?”

“呃,没有。”巴里曼有些不情愿地承认,“但是如果你不喜欢什么天气都待在外面,你只要安顿下来开始一个美好、值得尊重的生活就可以了: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大步佬应道。他的头歪向一边仔细打量着巴里曼,若有所思。“多棒啊,有这样的选择。”他喃喃道。他把马克杯举到唇边。他喝酒时不像一个男人应该的那样大口吞咽,而是小口小口慢慢地喝:细细品味每一滴酒,就好像他几年都没喝到好啤酒而且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次喝到一样。

“我说,这伙计本来可以的”他嘟囔道,“他在公共休息室干活是个好手:脚快、从不犯迷糊或者把错的饮料上给错的人。还有礼貌,虽然他不笑。他洗盘子又快又好:那在一个酒店很重要。妈妈过去总说他一晚上能把同一个盘子洗六七遍也不够用!”

大步佬明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深表赞同而被逗乐的神色,他把他的面包放回啤酒里泡软。他不这样做大概真的咬不动它——那玩意儿看起来硬的足够当靴子底了。“你的父亲对这位先生保守承若了吗?”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2-14 11:10:00 +0800 CST  
“我不会说他称得上先生。”巴里曼修正道,“但他本可以找到一份服务员的工作的,如果他能费心思把自己收拾得干净一点。他最终得到了那个房间,如果你是问这个的话。但是话又说回来了……”

他停住了,不知道他是不是想承认这个。那是整个晚上最糟糕的一部分——比看那可怜的男人那么贪婪地吃下几乎猪都不要的东西还糟。那是小巴利·黄油菊非常努力不去想这件事的原因,也是他不能不想起它的原因。他的父亲骗了那个游民——骗了他,因为蔑视和懒惰,因为他知道他能这么做。

“这不公平。”他小声说道,听起来又像一个小男孩了。他瞪着大步佬,就好像那是他的错一样。“他是个傻瓜所以才会一开始同意所有那些,但是我爸爸占了他的便宜。第二天早上等我起床的时候,那游民已经从他的房间离开了。而且再也没回来。我还曾经盼着他。”

“在发生了这些事情之后,这很不可思议吗?”大步佬的声音非常低而难以解读,“如果是你,你会回去吗?”

永远不会,巴里曼想。在那之后,他永远不会让自己再出现在镇子里,更不用说回到那个让他遭受如此不公待遇的客栈。他也一定不会拿钱去那儿,假如他什么时候有了点钱。他童年的每一个冬天都期待着那个高个、瘦削的讲故事的人会回来讲完他的故事,但是他现在明白了他为什么从来没有出现。在那之后,他估计再也不会踏入布理。

“我想好好待他的。”他带着歉意说,“如果他是你的哥哥,你能告诉他吗?”

“我很抱歉让你失望,黄油菊先生,但是我得说他不是我的哥哥。”大步佬说。他的嘴角奇怪地微微翘起。“不是所有的游民都是亲戚,你知道的,就像所有的铁匠不都是亲戚一样。”

“那不是一回事!打铁是门生意!”巴里曼不屑地说。他立刻意识到这听上去不太对。“哦天哪,那真没礼貌。”他急忙说,“我忘记我在跟一个顾客说话了。我感觉就好像……我不知道。我这就离开,你慢慢喝酒,呃,还有慢慢吃你的午餐。”他再一次用怀疑的眼神看了一眼被啃下一块儿的放久了的行路面包。

“我吃完了。”大步佬说。他一口喝***克杯里的啤酒,用手背擦了擦嘴。然后他弯腰向下用他修长的手指勾住他背包的一条背带。他站起来,拿起他的那片面包。在整个过程中他的左侧身子都完全隐藏在长斗篷后面。

巴里曼有些不安地意识到他也许在那下面没有一条胳膊。他想起俩拇指和他不幸的手,手上四根长长的手指在那短小而布满疤痕的断指的衬托下更长了。他打了个冷战。

“你能带我去房间吗?”游民正问他,“我如果能把自己弄干一些的话会很高兴。这不是冻雨天,但是雪很湿,一落到温暖的身子上就融化了。”

“这边走。”巴里曼简短地说,一边踢踏着脚转出门,沿着走廊往里走。按照要求,那房间朝向院子。这些房间比朝向街道的那些更暗一些,但是它们也更安静。这也是店主套房朝里的原因之一。另一个原因是从他的窗户,巴里曼能看到院子门口的拱门和他的前门。

大步佬几乎无声地跟在他身后,当巴里曼打开房门的时候被吓了一跳——他没想到游民站得那么近。当然,游民得低头才能进门,然后他向四周打量着房间。这个房间的布置简单实用:床、洗脸盆、脚凳、椅子。比较小的房间没有桌子,所以客人不能自己在房间里吃饭,除非你想在地毯上野餐。但是这个房间有一个正常大小的壁炉,而且备好了柴火。巴里曼从口袋里拿出一根火柴,划亮了它,弯下腰点燃燃料堆底部的火引子。

“靴子不能上床。还有,注意晚上十点以后别太大声。”他说,这是他惯常的演说,“如果你需要什么就喊一声。晚餐六点左右开始。现在快到三点四十五了。”

“谢谢你。”游民说。他找到了脸盆架下的脱靴器,正用他脚趾的一侧把它推向椅子边上。他的眼睛仍在打量着房间,巴里曼说不出他喜不喜欢他所看到的。

“好吧,那我就把你独自留在这儿了。”他呼着气说,不知道他还能说些什么。他退到门口把手放在门把手上,“我希望你明白我无意冒犯,那样谈论一个你的……一个跟……另一个似乎居无定所的……呃……”

“一个我这类人。”大步佬带着讽刺意味地接上,“我没被冒犯,好掌柜,我向你保证。在你接手以来我听到了不少关于这个地方的好评,我想来这儿看看好一阵子了。今晚似乎是个……谨慎的时候来这里。”

当他说那句话的时候他的声音里也有一种奇怪的腔调。他的话似乎充满了模糊的肯定和嘲讽的深意。巴里曼说不好自己是生气还是好奇。主要是生气,他想。有时候有人会在客栈里满嘴牛皮,但他还从没见过一个人满嘴讽刺。

“如果你需要任何东西……”他又开始说,有些嘟嘟囔囔的。忽然他有了一个想法,于是他更确信地接着说:“你早说比晚说好。我今晚少了一个爱做白日梦的霍比特人,等人群来了,我就会跑得脚不点地。为什么我们总是在一年最糟糕的晚上缺人手……”

“我会照顾自己的,谢谢。”大步佬说。如果他没有用那样一种安静的、几乎透着宠爱的而又有些抱歉的语调,这句话可能听起来很没礼貌。有什么东西在他脑海里——不是说他从一开始没有这个感觉——但是巴里曼无法理解是什么。

“好吧,嗯。那好。”他快速地说,他跨出到过道里关上了门。他在楼道里不知所措地站了一会儿。忽然墙的另一边传来一阵声音。有一个尖锐的吸气声,以及一个抑制住的几乎算是叫声的声音。巴里曼僵住了,转身看向房门。

那不是他该管的事,他对自己说。只要他们没影响到其他的客人或者损坏客栈的财物,顾客们在关着的门后面做的事情跟他无关。他刻意地走开六步,停下来,然后转过身。他皱起眉头,又靠近了房门。现在那儿有低低的沙沙声和一块布被撕开成两半时发出的尖利声音。巴里曼举起手要敲门,但是他的手犹豫地停住了,悬在半空中犹豫不决。又一阵撕裂布面的声音传来。巴里曼咬了咬嘴唇,他的胳膊落回了身侧。

他不能敲门,他决定到。他不能仅仅因为想看看发生了什么就冲进一个他的舒适的小房间。他不能去打搅一个客人,一个刚刚告诉他他可以离开去干他自己的事情的客人。他不能做这样的事。不能没有一个借口,起码。

热水,他想。热水和毛巾:体面的客人会需要这些,即便大部分游民看上去不知道一盆热水能干什么。无论如可,那是去敲门的一个完美借口。然后他可以看看这个叫大步佬的男人到底在做什么!他不信任那个游民,他对他的信任还没有他能把游民扔出去的那么远。那是他觉得需要进去查看的原因,不是吗?一定是这样的!

打定主意,巴里曼大步走开去找他的大烧水壶。


---- 第三章 完 ----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2-14 11:11:00 +0800 CST  
第四章 结尾:2995年11月

巴里曼有点不安地接近十四号房间的门。他一手提着他的大铜烧水壶,胳膊弯里揽着几条毛巾。那些不是他最好的毛巾——不值得给一个看上去从盛夏以来都没费心好好洗过澡的游民——但是它们完整而且干净。在他去拿这些东西的时候,巴里曼去看了一眼妈妈(她在睡午觉),还跟厨子说了几句话。他的名字实际上是伯蒂,但是他很看重自己的职位并坚持要别人用他的职位称呼他。这对巴里曼来说没什么区别。就像俗话说的,只有霍比特人才能给霍比特人做饭,而厨子有他的手艺。他已经做了不少晚餐的准备工作了。

鼓足勇气,巴里曼敲了敲门。“热水。”他说。

敲门声响起时传来一声急促的吸气声以及急忙移动湿漉漉的衣服的“呼”的一声,但是紧接着一个声音立刻应道:“谢谢。你可以进来。”

没有拖沓很长时间是个好兆头,巴利想。他也不确定他具体觉得那游民会在做什么,但是一个人在几秒钟之内掩藏不了什么。

除了,很显然,没穿好衣服的状态。巴里曼打开门发现大步佬湿透了的斗篷被匆忙地搭在左肩上,一只手抓着它高高地提在胸前。他的右肩裸露着,在暗色衣物的映衬下格外苍白。从他消瘦的面容判断,巴里曼以为那会是一个关节突出的肩膀和垂在下面的一条火柴一样细的胳膊。但是,那胳膊和肩膀都有着结实的肌肉。大步佬看上去的确非常强壮,虽然任何人看到他刚才在院子里的样子都不会猜到的。

“我提来了热水。”巴里曼说,一边大步走进门,用脚把门关上。他已经习惯进房间时客人正在穿或者脱衣服,但是他没想到这个饱经风霜而看上去常在野外的人物会对这点隐私这么拘谨在意。无论如何他还穿着裤子呢:那裤子像是难看的棕色抹布一样,巴里曼会不好意思穿上街。在它们之下他穿着长布袜,它们紧贴着他的腿,就好像是画上去的一样。至少巴里曼觉得那是袜子。它们包着他的脚,而且它们是羊毛的。他的靴子在壁炉边烤着。

“非常感谢周到的招待。”大步佬说。他的声音比之前更加紧绷,几乎像是要被截断了。他正试图用一只手把斗篷拽过去盖住右腰,但是巴里曼看见他到底还是有一条左臂的。那胳膊正把衣物高高擎在胸前。

“不用害羞。”巴里曼说,一边走向洗手台,“你没有什么是我之前没见过的。”

大步佬发出一声厚重的带着呼气声的声音,不太算是叹气也不太算是笑声。巴里曼听到也没在意。洗手台上的脸盆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那是一个比较旧的、他还没来得及换的脸盆,由浅色的陶土烤成,里面上了釉而外面依然很粗糙。在有点发灰的陶器上,浑浊的水的颜色显而易见。那不是人们洗掉路上尘土时巴里曼经常看到的泥水的颜色。盆里的水是一种生锈了似的砖棕色。

巴里曼皱着眉头放下水壶拿起脸盆走到窗边。他把毛巾放到床上好空出手拉开窗帘。然后他动作娴熟地把脸盆里的水泼到院子里。那些水打湿了很大一片雪,而且溅得很远。即使在十一月平淡的光照下,那些水珠也显得越发鲜红。

“你要干嘛?”巴里曼问,他的语气比他打算得更加充满着不信任,“我是说,你刚才在这里干什么了?”

“试图让自己舒服些。”大步佬说。他紧绷的声音和他控制自己面部表情的明显努力让人不安。巴里曼关上窗户慢慢回到洗手台前。

“嗯,当心你这么做的时候别把到处弄得一团糟……”他开口道。他的目光被防火屏吸引,它被从炉石之间搬出来,立在离火比较近地方却没紧贴着火焰。在那上面晾着游民饱经风霜的衣物——拿衣服的胳膊肘被仔细修补过而衣角有些毛边。衣服晾干的过程才刚刚开始,有淡淡的蒸汽正从其上升起。不过巴里曼不觉得这衣服值得挽救。在它左侧从上到下有一大块深色的污迹,那里还被划开一条长长的口子。一个好缝衣匠也许能修补好它,但是那衣服再也不会像以前一样了。

他有些内疚地意识到大步佬大概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穿。如果不穿那个破烂的旧东西,他就得光膀子。巴里曼把目光移开转而看向门后的一角。那里立着的一样东西他非常肯定没有被放在房间里好让房间更舒适。那是装在破旧的皮鞘里的一把大而修长的剑。他从没见到过没有剑的游民,而看到这个游民也带着他的剑既让人不安又(不知为什么)让人放心。从他的衣着和他干瘪的钱袋看来,巴里曼还以为他早就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卖了。不过,有些人宁可挨饿也不会不带武器。尤其如果他们没安好心的话。

“我向你保证我不会伤害你。”大步佬说。他正用了然的目光看着巴里曼。同时,在他的斗篷底下,他的手正在忙着什么。他的嘴仍然紧绷着,而且他看起来非常疲惫。“我不会把麻烦带到你的屋檐下的。”

“游民的保证!那值什么?”巴里曼下意识地嗤笑道。这是另一句大家常说的话。如果一个人神秘地从野外来,同样神秘地离开,不知隔多长时间又毫无理由地忽然出现,你如何能信任他呢?

“有哪个游民骗过你吗?”大步佬问道。虽然问题轻松地从他唇间道出,但是他的眼神现在变得锐利起来,好像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问题。

“嗯,没有,准确的说没有。”巴里曼承认,“那是……几句话说不清。我是说他没有真的向我保证,但是我以为……”

“告诉我。”大步佬说。一下子他的声音听上去合理而充满说服力,这让巴里曼感觉完全不可能不回答他。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2-21 02:52:00 +0800 CST  
“那个我小时候见到的游民。”他说,“他当时在给我讲一个故事——你知道,当我们在人群离开后洗碗碟的时候。不过他被打断了,就再也没有讲完故事。”巴里曼有些不安地耸耸肩,脚下动了动。大步佬完成了在他在斗篷的下的操作,现在他在椅子上向后靠去,就好像刚才的努力让他精疲力竭似的。“我知道这听上去挺傻的,但那是个很有趣的故事。”

这听上去确实挺傻的,而后半句让这变得更糟了。巴里曼涨红了脸,挥挥手说:“别管这个,没什么。我不该说这个的。我很抱歉。你毕竟是个客人,虽然——我是说……”

“一个没讲完的故事是件很糟糕的事。”大步佬淡淡地说。他的声音里完全没有嘲讽。“他给你讲了什么故事?也许我曾经听过。”

巴里曼的眼睛从他的鞋上猛地抬起来。“嗯,什么?”他说。

“那个故事。也许我听过它。我去过很多地方,我也听过不少奇怪的故事。”这会儿大步佬的眼睛里有一丝闪光——虽然那里刚刚还被疲倦的雾气遮蔽——顽皮?热切?

巴里曼双手交叉抱着胳膊皱起眉头:“你是说如果真是这样你能告诉我它是怎么结束的?你怎么可能知道那……”

然后他停住了,觉得自己像是个昏头昏脑的傻瓜。如果他在那么多年前见到的那个男人——天哪,已经十五年了!——真的是这个大步佬的某个亲戚的话,当然他们知道同样的故事。巴里曼知道所有他母亲的故事,还有所有她母亲的,还有所有老叔夏利的。等他有他自己的孩子们,他们也会知道所有他的故事……他又开始跑神了。

“那故事是关于一个男孩的。”他小心地说。忽然,那也一下子全浮现在他的脑海里。混杂其中的还有记忆里许多夜晚中他躺着睡不着,于是望着他小房间天花板上的月光试图给那个“国王儿子和小牝马以及那个不听将军指令去搜索石山而不是平原的士兵”的故事编一个结局。“一个男孩,一匹马还有一名士兵。那匹马叫做……我不太记得了,但是那个男孩叫……哦,哎呀,到嘴边又溜走了!但是那名士兵叫大雕,这个我记得很清楚。而他刚找到那个男孩——他是一个王子或者之类的。他住在一座金塔里。但是爸爸那时候进来了让男人走开,去……”

但是他不想讲那一部分,尤其如果有任何可能那个游民和这一个是亲戚的话。他还以为自己已经把那晚完全忘记了,但现在他的脸颊因羞愧而涨红了,想起他父亲骗一个干了一晚上活儿换残羹剩饭的男人去擦洗公共休息室的地板。巴里曼在之后的几年里也干过那活儿,而那活儿真是累人:累膝盖、累背、累手,而最受累的是自尊。

“大雕……”大步佬若有所思地说,他的眼睛望向天花板,脑袋稍稍后仰。在他苍白的嘴唇上有极淡的一丝微笑。然后他忽然迅速抬起头,眼睛非常戏剧性地(起码在年轻的店主看来)眯了起来,“你说的不是雄鹰?”

“啊,对!”巴里曼叫道,“对,这是!那名士兵被叫做雄鹰——不是个正经的名字,我估计是个外号之类的,不是吗?别的士兵们这么叫他?——然后他不得不跳过深渊因为那匹马这样做了,而且男孩摔断了他的腿,但是他用他的剑鞘把那跳腿夹上了夹板因为那个国家的剑——我是说那个国家的剑鞘——是用木头而不是皮革制成的,还有他们……”

“慢点,慢点,黄油菊先生!”大步佬叫道,几乎要笑了起来。如果他真的笑了,巴里曼大概会命令他不再提这事,然后躲到储藏间里用一品托他最好的啤酒安抚他受伤的自尊。“我知道你说的这个故事。那牝马是匹两岁的马驹,而国王的儿子九岁或者十岁大……”

“九岁。”巴里曼说,他忽然没来由地感到仿佛回到了小时候,但他毫不在意自己热切的心情。如果这个男人知道这故事,而且在他毫无结果的想象了这么多年之后能讲完它,那巴里曼一定会听他讲!“我当时九岁,而那男人说……”

“他正是你的年纪,当然。”大步佬环顾房间,用他裸露的右臂指向床脚,“抱歉,黄油菊先生,但是你能不能帮我把我的衬衣递过来?”

巴里曼照做了,用食指和拇指捡起汗渍斑斑的衣服。那其实没有必要。他一碰到它就知道它是干净的:有污迹而且皱巴巴的——不用说这是由于它在那可怜的背包里的旅程——但是是干净的。看起来这个游民到底还是有另一件衬衫在身上的,虽然他猜不出之前那件在哪儿。他把它递给大步佬,大步佬点头致谢。

“好了,他们有没有已经想办法回到山涧这边了?”游民问道,一边单手攒起衬衫。他的左臂仍把湿斗篷固定在原处。他把头从领口套进去,右臂穿进袖子。然后他把衣服底边尽力向下拉。

“不,我想他们还没有。”巴里曼说,他比自己想象中还要兴奋。过去未完成的故事带来的痛又聚在了他的胸口,没有什么能说服他不接着听下去。他完全忘记了他正在和一个游民说话,而周围没有别人。他也忘了一个半小时后这个地方会聚满了饥饿的男人,要求着丰盛的晚餐。而他为他们上菜会忙得盘子不够用。一下子,他又回到了九岁大,屏息凝神地倾听每一个字。他在床角坐下,身体前倾,两手支在膝盖上,心无旁骛地盯着陌生人。

“那我们就从那里开始。”大步佬说。他把他的斗篷从衬衣下拽出来,任由它掉在地上。他僵硬地(几乎是小心翼翼地)把左臂也穿到袖子里,而那些沉重的羊毛从他身上滑了下去。

当他把衬衫向下拉到胯部时,巴里曼看到他身上从腰到肋骨中部都包着布条。那看上去像是患风湿的老人用来让腰好受些的那种东西。不过它不是由缝好的绒布做的,而是由一些破布条子一圈圈裹起来又系紧在一起。在那些布条下有一块厚布垫正附在他的左肋上:他能看到它的轮廓,因为那些布条包得很紧。然后衬衫落下来挡住了这些。巴里曼感到一双锐利的眼睛正看着他,他知道自己盯着看的举动被发现了。他涨红了脸。

“伤到你的背了?”他尴尬地问。

“我的肋骨。”大步佬说,声音冷淡。他的嘴唇像是被逗乐似的紧紧抿在一起,就好像这又是一个他自己才懂的玩笑。“别担心,我今晚不会死在你门口。”

不过,他没像正常人那样弯下腰捡起斗篷,而是从椅子上起身,在它旁边蹲下好够到那件衣服。他站起来,动作不算僵硬却很小心,然后走过去把斗篷的帽兜挂在床柱上,并让斗篷的衣身展开铺在床脚和火炉之间的地板上。他用脚趾把一个折起来的衣角抵开,又光脚走回了椅子。他紧紧握住右扶手才能平稳地坐下,但即便这样在他坐下时他脸上的表情还是可怕地收紧了片刻。他合上双眼缓缓从鼻孔出了一口气,用左肘抵住身侧,紧握扶手的手指节发白。

“你有时间听吗?”他问。他即便没有上气不接下气也差不多了。“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讲完那个故事——也许没有起头的那个人的风度和情感,但起码足够清晰。”

“我有时间。”巴里曼热切地说。说到底,这是他的酒店里他的下午时光。如果他想把时间花在一个破落的流浪汉的房间里,那是他的决定。“我已经等着听它等了十五年了!它最好是个好结尾。”

“我不能保证这个。”游民说,“但是我可以肯定地告诉你那个深渊对年轻的军士来说是个不小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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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2-21 02:53:00 +0800 CST  
巴里曼感到一阵兴奋和期待:如果这个人给那士兵同样的头衔,也许他真的知道那个故事!这样的细节正能显示出讲故事的人的天赋。

大步佬接着讲到:“很明显,国王的儿子还太小,即使他肢体健康也跳不过去。而现在他一条腿夹着夹板,看起来在那牝马跳过去的时候他也不可能保持待在马上。在他自己跳过去的时候试图带着男孩一起会是最愚蠢的决定。所以士兵实在没有什么选择。那牝马必须得同时载着他们两人,三个一起跳过去。”

“看起来挺简单的嘛。”巴里曼耸了下肩。

“是啊。”游民道,“但是在我知道的那个故事版本里,这匹牝马是国王特有的马匹之一。那些马不愿背载普通人,而只服务于国王和他的家人。任何不是那血统的人都被禁止试图骑那样一匹马。而且军士个头不小,而牝马只有两岁。男人和男孩加在一起对于她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她也从没正式被训练过载人跳跃。她和男孩第一次通过时没有栽向死亡已经是个奇迹。”

忽然巴里曼后悔他小时候曾经无数次希望能再听哪怕五分钟那神奇的故事。他现在不这么想了。如果他在这里被打断,而不是之前那里,他也许再不能睡好觉了!

“但是他能怎么办呢?”他轻声叹道。

大步佬的嘴角以一种奇怪的方式翘起,与讲故事的氛围是那么得契合。“是啊,能怎么办?”他问道,“他不能离开男孩寻求帮助,因为黄昏已近,而男孩已经露宿了一整个寒夜,而且没吃东西。除了尝试,没有其它办法了。于是他抓住了那匹马的马辔,虽然她试图避开。他轻抚她的鼻梁,虽然她上下点头。他靠向她的耳朵,虽然她呲牙警告。最后他小声说:‘不受束缚的平原之女,你必须搭载我。我必须扶稳他,以免他摔落,使你深爱的主人痛失爱子。请载我片刻,我将不再多求。’”

这些美丽的词句出自如此褴褛落魄的流浪汉口中显得非常奇怪,但是在那一刻,这种奇怪完全被故事的精彩遮盖了。后来巴里曼也许会怀疑自己是否真的从大步佬嘴里听到了所有这些,但是现在他只关心下一个词句。

“这时,呵!那牝马不再甩头跺脚——这些颠簸对男孩来说已经太多了——她允许男人放长了脚镫。接着士兵向孩子解释了他的计划但是没有露出他对前景的任何疑虑和担忧。士兵帮助男孩向前移到马的肩背处。”

“西奥伦。”巴里曼说,又一片记忆回来了,“那男孩的名字是西奥伦。”

“差不多。”大步佬说,他的眉头紧紧蹙在一起,就像在表演非常非常努力地思考。“我觉得它有个更强一点的音节。‘顿’?”

“对,是的!就是它!噢,你确实听过这个故事。对,那是西奥顿!”黄油菊胜利地打了个响指。“请继续讲:我等着听这个结尾等了一辈子了!”

那游民看向他的眼神仿佛在说“你有吗,真的”?不过他没说任何讽刺的话,只是移了移他穿着袜子的脚,舔了舔嘴唇继续讲道:“雄鹰把男孩向前移到他能忍受的极限。他不能被放在牝马的脖子上方,因为她的前腿的关节会贴着他摔断的小腿骨移动。但当男孩调整到了所能达到的最合适的姿势,士兵把靴子踩入近处的脚镫,翻身骑上了马背。”

“她在他的重量下止步不前,同时这大概也是因为他陌生的血统。但是她背上驮载着她主人的儿子和继承人,而她由大地上最美好的智慧知道她必须那么做。士兵一条胳膊紧紧环绕着男孩,紧贴着他坐稳。他坐得离马鞍的边沿极近,但仍然在座位上。他叫孩子紧握住那胳膊,用所有疼痛的力气攥下去。他叫他喊到天上,如果他想;或者哭泣,如果他必须;或者诅咒不受束缚的狂风,如果迫不得已;但是不要、不要放手。希奥顿发誓说他不会。”

如果这房间忽然起火巴里曼也不会从座位上移开。他眼睛一眨不眨。他甚至几乎停止了呼吸。他感觉仿佛他自己就在那匹高贵的年轻牝马上,那受伤的男孩在他身前,深深的山涧在脚下。

“那牝马向后退了六步,让军士边向后看边用膝盖引导她。那条路起伏不平而且非常陡峭,以至于正常情况下马匹不能奔跑,但是他们的需求很急迫。像他那样受伤而且没有吃东西,国王的儿子如果被留在山上等着军士下山叫救护人员,他大概会因为饥冷而死。士兵自己就用了几乎一整天才爬了这么远。”

大步佬停了一会儿,好像在整理思路、选择词句。但是他的呼吸比之前更浅了,就像他也感觉自己在马背上准备着那凶险的一跃。“然后他用她国王和子民的语言向她喊道:‘前进,明亮的心!前进!’那牝马立刻一跃而起。她飞奔下斜坡,年轻而未钉马掌的马蹄哒哒前行。士兵用没有抱着男孩的那只手握住她脖颈的一把鬃毛,试图同时稳住他们俩。然后他仅仅有时间向希奥顿耳朵里说‘抓紧!’,那牝马用强壮的后蹄蹬地腾空而起,他们升到空中,合三为一。”

“一瞬间他们仿佛是被一根铁丝悬在那里,在他们下方深涧大张着嘴。然后一颠一震,男孩在剧痛中大喊出声,但是牝马已经着陆,正小跑减速最后停了下来。”大步佬呼出长长的一口气,“士兵立刻从她背上滑下来,遵守他的承诺。但他不得不立刻扶住年轻的希奥顿,因为在疼痛中他昏了过去。但是他们三个都活着,而且没因为这一跳受到太大损伤,那已经是他们任何一个之前不敢奢望的结果。”

“所以那匹马把男孩驼下山,士兵走在他们旁边?”巴里曼问,他为终于得知发生了什么而兴奋,但又不希望故事就这样结束。

“不。”大步佬说,“胜利归来向来没有故事中描述的那么简单。那时候天已经暗了,山路很难看清。国王的儿子还没有从昏厥中醒过来,而军士自己的膝盖也因为恐惧、飞跃时的激动和安全着陆的宽慰而不稳。他们那晚不能走得更远了。雄鹰把马鞍马辔从牝马身上解下,因为她那天已完成了了不起的工作。然后他向前面不远处探了探路,找到了一个能遮挡山风的地方。他把希奥顿抱过去,那男孩仍裹在他粗糙的斗篷里,然后他把孩子平躺着放在身边,让他金色的脑袋枕在士兵的胸口。他把他拥在身侧好尽可能给他一些温暖,然后他祈祷那牝马不会在暗夜里跑开。”

“但是那个遥远国度的马匹很有智慧,也许甚至比很多人类都聪明。小牝马走了回来,在坚硬的岩石上躺下,让自己的身侧贴近男孩。就这样一边是马,一边是士兵,希奥顿睡着,而雄鹰守夜。”大步佬似乎陷在了他的椅子里,他的左手在扶手上滑动了一点。有一会儿,他脸上的表情变得僵硬,但他把胳膊肘紧贴在身侧,然后他的表情放松了下来。当他再开口时,他的声音里已经没有了远方的荣耀与冒险带来的魔咒:“天亮以后,他们三个身上都沾满了露水。他们起身。国王的儿子被放在牝马背上,他喝了最后的一点水,然后士兵慢慢牵着马走下山回到了城市。”

他沉默了。

“但那不能就是结尾了!”巴里曼抗议道,“那男孩的腿怎么样了?国王说了什么?那个士兵有没有因为跑走去找他而惹上麻烦?”

大步佬有些遗憾地轻笑起来,那声音在他的嗓子里干巴巴地冲撞着。“噢,是的!”他唱歌般地答道,又抬头看向天花板,几乎微笑了,“是的,那士兵确实惹了麻烦。那时整个皇室都急坏了,搜寻队在平原上当然没有找到任何踪迹。当士兵从王后的花园走下来,牵着走失的马,马上驮着受伤的继承人,现场一片混乱。希奥顿的母亲在那柔软的花园草地上抱住他。他的姐姐哭了起来,而他的父亲跪在王后身边好能摸到他儿子的头。国王的守卫非常激动,有人去叫郎中。那匹马被担心她健康的马童和马医围住。而在这所有之中军士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直到市长大人部队的将军挤到人群前面看到了他。”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3-04 05:39:00 +0800 CST  
他又低下头,看着巴里曼的眼睛。他自己的眼睛仿佛仍在笑,但是他脸上的表情已经再次变得严肃而疲惫。“将军大喊着叫人立刻把他抓住铐起来,因为在重要时刻离开自己的队伍在任何军队里都是严重的罪状。于是军士被拉走带到国王仓库下的牢房里。他的腰带和靴子被他们拿走了,但是他的长剑被他留在了山上,它的剑鞘被用来固定国王儿子的腿。然后士兵被留在那里,等待他的主人市长大人决定他的惩罚。在希奥顿回来的时候,没人有时间关心他的解救者的命运。”

“但那不——”巴里曼张口说道,但一个他童年里的声音让他停住了。‘等你长大到能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生存的时候就会发现公平并不意味着什么’老提姆曾经在那个奇怪的夜晚这样说过。亲爱的老提姆,他总是耐心地倾听,但从不说一句赞同的话;他从不会让一个男孩不吃点什么(好能熬到早饭)就睡觉;他把一整盘又好又热的食物变成了一盘又好又热的残羹剩饭,好让一个挨饿却倔强的男人能吃东西。巴里曼摇了摇头。“那不对”他改口道。

“哼。”大步佬不予置评地耸了耸肩,把头歪向一边。“那会儿,郎中——”

“呃!”巴里曼不禁叫出声来。他自己也有一些遇到水蛭的经验,大多数是他在镇子南边小河浅滩蹚水的时候。[*译者注:“郎中”的原文为leech,是水蛭的意思,但leech也是对医生的称呼。这里为了跟后文healer(“医生”)区别,翻为“郎中”。]

游民摇了摇头:“那是那里居民对他们的医生的称呼。医生们来照顾希奥顿。他们发现他很饥饿,他们发现他从马上摔下来有几处淤青,但是除了他的腿他没有其它严重的伤,而且他们发现他的腿也已经被专业地扳正了。他们把士兵劈成两半的剑鞘换成了没有那么粗糙的夹板之后,国王的儿子再不需要他们做什么了。那马由马医们和国王自己的马倌仔细地检查了一番,而她也健康无恙,虽然她的尾巴乱糟糟地缠在一起。当早晨来临,国王要求跟带回他儿子的士兵谈话。”

“军士被带到他面前,他脚上只有袜子,双手被铐着。他因前两天的旅程满身尘土和汗渍,而在牢房里焦虑不安的一晚更是雪上加霜。”巴里曼笑出了声,大步佬轻轻鞠躬表示认可。“无论如何,他知道他站在君王面前时形象实在算不上光彩照人,而且他之前还从未被带到国王面前。高高的王座立在他身前,他红脸的主人在一边,他愤怒的将军在另一边。两边都说了激烈的言辞,而国王静静听着。接着国王转向郎——医生,询问孩子的情况。他又转向马倌询问那牝马的情况。最后他看向军士,问道:‘如果你相信我的儿子向山里去了,你为什么不说?’”

“但是他说了!”巴里曼也记得这个。那大概是所有这些之中最不寻常的一点了:他能如此清晰完美地记得这样的小细节。“他告诉过他的将军,但是被要求闭嘴!”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3-04 05:48:00 +0800 CST  
“他确实说了,但是他不能这样对国王说。”大步佬说,“无论他被多么不公正地谴责,一名士兵永远不能公开反对他的长官。所以军士沉默着。国王更强硬地重复了他的问题。军士没有回答。国王越来越愤怒地看向他。‘如果你不回答,你会被带回牢房等我处置。’他警告道,‘而所有你挣得的都将被拿走。’但军士仍然沉默着。”

楼主 HallowRune  发布于 2018-03-04 05:53:00 +0800 CST  

楼主:HallowRune

字数:41749

发表时间:2017-12-01 17:3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1-06 18:24:25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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