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要给秦吹普及常识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1:33:00 +0800 CST  
本文主要是转的,大家简单看下就行,主要是给秦吹普及下常识。
大家接触秦吹这么久,想必都知道,秦吹最大的一张牛皮,就是秦法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之类的,当然也有人说,秦王之下,秦法实现了99%的平等。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1:37:00 +0800 CST  
关键是,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毕竟在那个社会环境下,平等只是笑话,关键是某些人就是没常识,一次一次的扯起这张牛皮。但是实际上呢,秦国的军功爵制度本身也是一种新型的等级制度,他严密但可以流通,上下尊卑分明,秦国也正是用军功爵等级的这个胡萝卜,去驱使秦人去作战,当然大棒也是很严厉的。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1:43:00 +0800 CST  
曾经有很多次,某吹和我讲,史记都是假的,你看过秦简没有,秦法的能量,超乎你的想象,平等,先进,超越现代。我真是无语,今天我们就来看看,秦法中那些不平等的地方。当然,很多都是常识,我一再的重复,只为给秦吹科普下。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1:50:00 +0800 CST  
从现有资料看,大体上,秦汉国家将自然人区分为刑徒(隶臣妾[18]、鬼薪白粲、城旦舂)
官私奴婢、贱民[19](司寇[20]、隐官、工、商、赘婿、后父等)
庶民(五大夫爵、六百石吏、大夫位以下的自由民)
贵族(五大夫爵、六百石吏、大夫位及以上者)、王侯(列侯、诸侯王)几大社会群体和阶层。
最顶层为帝王(秦统一前为王,统一后为皇帝)。不同社会群体和阶层享有不同的法律地位和权利。刑徒严格意义上不属于社会阶层,故此处不列入讨论范畴。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1:54:00 +0800 CST  
在商鞅变法时,秦的统治者宣布过,在适用法律上‘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的原则。就是说只要是犯罪就要受到处罚。在这一点上是平等的。但是,同样的犯罪行为有爵与无爵、爵高与爵低以及其他不同的等级所受的处罚又不相同,即‘同罪不同罚’,这又是不平等的。因此,秦律同一切封建社会的法律制度一样,浸透了浓厚的等级身份观念。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1:58:00 +0800 CST  
比如家庭内部同罪异罚:(1)法律保证作为家长的父亲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和对子女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支配权利,甚至生杀予夺的权利。秦律在实体法上虽然规定:“擅杀子,黥为城旦舂”但是在程序法上,秦律规定:“子告父母,臣妾告主,非公室告,勿听。”把“擅杀、刑、髡其子”定为“非公室告”,即使告发了,也不受理,并且“勿听,而行告,告者罪。”这就实际上取消了子告父母的诉讼权利。相反,法律切实保障父母不受子女侵犯的权利。秦律规定:“殴大父母,黥为城旦舂。”“殴高大父母”,“比大父母。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2:03:00 +0800 CST  
又比主奴同罪异罚:(1)秦律保证奴隶主对奴婢的私刑权,主人对臣妾人身的侵犯,仅视为“家罪”,被认为是“非公室告”,不受法律上的追究。《法律答问》有:“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
2)臣妾犯了其他方面的罪,在受到国家刑罚之后,仍然将其交还主人役使。秦律规定:“人奴擅杀子,城旦黥之,畀主。”又规定:“人奴妾治(笞)子,子以□死,黥颜頯,畀主。”无论私家奴婢是杀子还是伤害子致死,受刑罚后都要交给主人役使。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2:06:00 +0800 CST  
又比如官吏和百姓同罪异罚:(1)同是逃亡罪,官吏和百姓却不同罚。《法律答问》有:“大夫甲坚(鞭)鬼薪,鬼薪亡,问甲可论?当从事官府,须亡者得。今甲从事,有去亡,一月得,可论?当赀一盾,复从事。从事有亡,卒岁得,可论?当耐。” 而百姓出徭役,“不会(按时到达),笞五十;未盈卒岁得”,笞当加。 百姓出徭役逃亡一次,“笞五十”,再次逃亡,笞加重;大夫逃亡,只“赀一盾”,反复逃亡,只“耐”而已。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2:07:00 +0800 CST  
(2)同是监领犯人逃亡,官吏只要能捕回或者亲属代为捕回,免予刑罚;所谓:“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智为捕,除毋罪”。 而“隶臣将(监领)城旦,亡之,完为城旦,收其外妻、子。”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2:07:00 +0800 CST  
(3)《秦律杂抄》有:“不当禀军中而禀者,皆赀二甲,法(废);非吏也,戍二岁”。 同是在军队中冒领军粮,官吏处罚是“赀二甲”,百姓就得“戍二岁”。(4)官吏不编入“士五”,不适用邻里连坐法。《法律答问》有:“吏从事于官府,当坐伍人不当?不当。”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2:08:00 +0800 CST  
又比如有爵者和士伍同罪异罚:(1)同一种犯罪,有爵和无爵,爵位高和爵位低不同罚。《游士律》规定:“有为故秦人出,削籍;上造以上为鬼薪,公士以下刑为城旦。” (2)有爵位的人享有赎刑的特权。《法律答问》有:“臣邦真戍君长,爵当上造以上,有罪当赎者,其为群盗,令赎鬼薪鋈足;其有府(腐)罪,[赎]宫。” 而一般士伍无爵者,只可有赎迁、赎黥、赎耐等。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2:09:00 +0800 CST  
(3)没有爵位的宗室贵族,也享有公士以上应享有的特权。《法律答问》有:“内公孙毋爵者当赎刑,得比公士赎耐不得?得比焉。” (4)大夫以上爵位者,享有不编入“什伍”,不使用连坐的特权。(5)在刑罚的执行上,优待有爵者。《司空律》规定:“公士以下居赎刑罪、死罪者,居于城旦舂,毋赤其衣,勿枸椟欙杕。” 公士服城旦劳役时,享有不穿红色囚衣,不戴刑具的优待。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2 12:09:00 +0800 CST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3 19:22:00 +0800 CST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3 19:23:00 +0800 CST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09-13 19:24:00 +0800 CST  
又看到有人再吹商鞅“王子犯法,与民同罪”,对待秦吹,药不能停。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5-11-19 16:21:00 +0800 CST  
我很疑惑大秦帝国粉,到底算不算秦粉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6-01-06 16:39:00 +0800 CST  
我忍不住要笑出声来了

楼主 为卿夺旗兮长戰  发布于 2016-02-06 20:44:00 +0800 CST  

楼主:为卿夺旗兮长戰

字数:1978

发表时间:2015-09-12 19:3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1-09 13:55:3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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