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牵墨白】不负尘缘不负卿(图文)

“姑娘衣着如此素雅,素素两字,与你很配。”
“素素,素素…好,那我以后就叫素素!谢谢你送我名字!”她笑得明媚,眉眼弯弯,“那你呢,你叫什么名字?”
“莫洵。”
“莫洵…真好听。只是我不知道是哪两个字,”她微努着嘴,忽而将手掌摊到他面前,“你能写给我看吗?”
他怔了怔,一瞬不瞬地望着她那双仿佛没有受过任何世俗渲染,仿佛装着一片桃源仙境的清澈眼瞳。
长指轻扫过莹润的手心,一笔一划,酥酥痒痒,仿佛心也跟着酥软起来。
“我知道了…”她忽地收了手,埋低了头转过身去,鼓着红彤彤的脸蛋使劲吹气。
莫洵亦是窘迫,只得板板正正行了个礼,转身离去。
“那如果我想再见你,该去哪里找你?”
她的声音再次由身后传来。莫洵倏而顿住,默了一瞬,又径直走到她身前,将腰间的玉佩取下递到那只莹白的手中:“长安城,莫府。”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他渐渐湮没在夜色中,消散在柔柔目光。纤长的手指缓缓摩挲着那块莹润如酥的青玉,他的指尖微凉,被他的长指触过的一小块皮肤却渐渐发热,似燃起了细小的火种,晕红了面颊,暖了心头…

竹林外,林翎微凝着眉郁郁道:“将军,您怎么确定她不是金猊兽的同党余孽?我听说这俊疾山妖怪多得很,还有狐妖。不过她长得也不好看,应该不是狐妖化的…可我总觉得她奇怪得很。”
莫洵目也未侧,只淡然直视着前方。那张清秀白净的小脸不断浮现在眼前,他很确定,她就是梦境中常常出现的那抹白色身影,那一抹,他踏遍了万里河山,寻觅了朝暮岁月的身影…温润的触感还残留在指尖,怀中似乎还有她的温度。带着薄茧的指腹不觉徐徐摩挲上那一小块肌肤,虽然只是一瞬的接触,却足以让他数十年平淡如水的内心风起云涌,久久不能平静。
林翎仍在嘟囔着,目光不经意扫过他空落落的腰带,顿时惊得瞠目结舌,又因着一旁贺兰逸那个冷冰冰又似笑非笑的目光生生憋了发问。

杏花疏影里,琴声幽漾。寒月皎皎,愈显几分凄清。如水夜色晕一袭蓝袍,落白纷飞缀浩瀚星河。
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凤飞翱翔兮,四海求凰。无奈佳人兮,不在东墙。将琴代语兮,聊诉衷肠。何时见许兮,慰我傍徨。愿言配德兮,携手相将。不得於飞兮,使我沦亡,使我沦亡…
欣怡跃跃,惆怅绵绵…琴音悠止,长指轻抚过琴弦,他微微侧首,淡笑着望向古木栏边一抹身影:“送去了?”
林翎回了回神,赶忙上前行礼:“是,将军,马和银两都给她送去了。”顿了一顿,又忆起方才那一曲韵音,“将军方才弹的是什么曲子,以前从未听你弹过。”
莫洵浅浅一笑,再次抚上琴弦:“方有一日,你若能悟此音外之音,至时便不复有此发问。”
林翎似懂非懂地挠了挠头,又问道:“对了将军,您的玉佩呢?不会也送给那个女人了吧?”
“不错。”
“什么?您真给她了!那玉佩您从未离过身,怎么就给那个来路不明的女人了!”
“她会拿着玉佩来找我。”
林翎气呼呼地嘟囔道:“但愿她真的会来,不是拿着玉佩换钱去了。”
他清清浅浅地笑着,目光飘向了天边,深邃的眼瞳映着阑珊灯火与漫天星色:“她会来的。”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8 21:54: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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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8 21:55:00 +0800 CST  
连陲锁钥,黄沙漫漫。兵戈残肢已被尘沙掩埋,只需几阵不痛不痒的风,一切便会销声匿迹,一如往昔。
萧飏将他的半副尸骨带回京时,少年并未落泪。他只是独自抱着那副染血残碎的盔甲,驻望着红日将落的方向。直至最后一缕余晖湮没于山峦,他才侧过首来淡然道:“父帅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城门虽破,吾等犹存。吾与众将之身躯,即中荣最后一道防线。”
一梦惊醒,眼角已然濡湿。
他轻轻推开窗柩,微风浮动起几丝未绾未系的流水墨发。暮霭有烟雨散尽后淡淡的墨色,一抹嫣红徐徐越过天边的几道浓墨,半敛在云烟之间。
该走了。铠甲覆上了素雅的长袍,青丝被古旧的木梳绾为发冠。他微凝着眸色,带着队伍缓缓行进,似献祭的圣士,庄严而矜重。半路又下起了濛濛细雨,许是凤撵上的白绸太过凄怆,引得上苍免不住哀思一场,抑或是企愿这柔柔的雨丝能冲淡几分忧闷。
行至城下,他朝着淃涟在细雨中的铁骑哀呼,三千兵士齐齐跪地,悲鸣着将青石路镀上一层银光。路的尽头,被苍苍天色所模糊的城墙边,是瘫软在少女怀中的老者。他想要悲鸣,想要声嘶力竭地呼喊,但连同着他自己,整个世界已失了声音,消散了颜色,终究只是静默地,在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的朦胧中,凝望着那一团潋滟的白,消失在悠悠灯火之中。

月浅灯深,烟雨未绝,夜色已悄渲。风悠悠地吹,酒肆廊上的红灯微微摇曳。雾雨轻轻地洒,古旧的石栏被蒙上一层湿润。纸伞凝成的长街缓缓流动,他驻足在桥头,出神地览着三千繁华,望着这座拂过细风便可做梦的城。他不动声色地旋身,淡淡躲闪开那一柄刚为他撑起的纸伞。
“我只是想要谢谢你,把我姐姐带回来。”
“职责所在,郡主不必言谢。”他极正统地行了个礼,恭谨而疏离。
叶绾涩涩笑了笑,又故作俏皮地努起小嘴豪语道:“你看你,我这个来道谢的都还未多礼,你倒是恭谨得很,无趣啊无趣。这样吧,本郡主呢明日便亲自下厨为你做一顿盛宴,以犒莫大将军车马劳顿,以表我小女子惶惶谢意,如何?”说罢,便学着那些文官大臣的样子一板一眼地行了个礼。
“令尊丧女心痛,郡主还是尽孝膝前以慰人父之思为上,不必再将心思花在莫某身上。告辞。”
他消失在桥的一头,淡然而又孤傲。桥的另一头,雨丝微凉,沾湿了额前的鬓发,好像也濡湿了微凉的心。

“将军赏完了雨,现下可是回府了?”见他默默,林翎又侧首望向长街的尽头,“三月的雨向来温润而赋诗意,只可惜军旅之人向来匆匆,能如此静心赏雨的机会确是不多。”
“凡世嘈杂,纵雨意清幽,长安城中有心赏雨之人又有几何。既匆匆,何苦再辜负如此良辰美景,自铸牢笼?”
“良辰美景不可辜负,幽幽雨意不可亵渎。夜色正好,可愿带我这个匆匆之人一同小酌几爵?”萧飏笑得爽朗,提了几壶佳酿悠哉而至。

“大风起兮云飞场,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画舫漫漫在程波水镜,邂逅着裹雨红蕖。甘波已晕半酣,萧飏眯了眯一双微散醉意的眸子,轻晃着玉觞道:“上次相见,还是你出征前夕,一别三度春秋。还记得那日,也是以一壶归云居的三勒浆为你送征。风云变幻物是人非,只恨阴差阳错,你几次归朝我都不在京中。两月之前闻得捷报我是欢喜得不行,想着你我总算能相见一叙,结果太后一道旨意你又转道俊疾山,我可是提心吊胆,生怕又出什么差错。”
“聚少离多,人生常态罢。所幸如今再见,酒犹当日之醇,你我亦犹当日之莫逆。”
“足矣,足矣!”三人畅饮了一盅,萧飏醉醺醺地斜睨着莫洵道,“如今西戎大大小小十余部落已被你逼至伏俟城外,兵不满十万,此次归京,你该能多留些时日了吧?”
莫洵默了一瞬,又侧首望向发问之人:“三日前得驻军急报,吐谷浑先单于四子艾则孜已显归顺之心。若无意外,待灵后丧礼初毕我便会再赴西域处理此事。”
“于我这处你还要打哑谜么?”萧飏摇了摇头,高举酒樽一饮而尽,“你可想好?”
可想好?家国未安,狄戎未破,少志亦未改。然富贵权势非所喜尔,庙堂纷扰亦非所愿,又安得两全法。
莫洵淡然一笑:“此次不用你磨破嘴皮,我确有意将此事交给林翎,在长安多留几日。”
“哦?我没听错吧,可是被我的深情厚谊所打动,终于良知未泯愿留京城陪一陪我这孤苦鳏夫?”
莫洵冷飕飕睨了他一眼,林翎立即乐呼呼地打趣道:“你们可闻见什么稀奇的味道?”
萧飏愣了愣,随即一掌拍上了他的肩头:“果真是虎将手下无弱兵,几年不见,你这翅膀倒是硬了不少,连我都敢调侃了!明日可愿与我切磋一场,也让我看看你摸爬滚打了这么些年,拳头可也硬了些!”
“萧将军,我可不敢跟您动手!上次答应了同您试武,结果才到城门口,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您二话不说就腾起来试我拳脚,还丝毫面子也不给我留,害得我还没靠身上那副刚加了勋的战袍耀武扬威一番呢就给摔得一身臭泥,委实是丢人!此番我可不上您这当!”
“嗬,你还真是记仇啊!明日我单独试你!”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9 22:19:00 +0800 CST  
爽朗的谈笑声回荡在湖心,揶揄打闹了许久,闹得尽了欢便又使得笑声落下后潺潺的水声愈显恬静。萧飏邀着二人饮了一盅,长叹着将目光移向林翎:“小羽毛哇小羽毛,你可别学你家将军,要么只想征战沙场保家卫国,要么一心归隐山林,真真是让**碎了心。话说回来,你也老大不小了,在西域征战了这些年,又随你家将军游说了列国,可曾遇到动心的姑娘?你娘可是着紧,马不停蹄地替你挑着名门闺秀,闹得长安满城风雨。”
林翎脸上红了一红,讪讪清了嗓门道:“自然是没有…不过此次俊疾山一行…”他探头探脑地斜觑向身侧之人,随即被他一个冷飕飕的眼神吓得收了话头。
萧飏轻吸着气将那颇不自若的两人打量了一番,斜勾着唇角打趣道:“有情况,有情况…看来你去了趟俊疾山,倒是收获颇丰啊!”
几丝暖意跃进眼底,似浩瀚星河,格外清澈而明亮。莫洵微微侧首向河的尽头,云雾已散尽,皎月与红灯相映柔光。入神了片刻,又徐徐道:“你呢,这些年可再逢过思望之人?”
萧飏怔了一怔,又同着他一起,缓缓看向灯火粼粼处:“这些年,一个人也过得逍遥自在,又有如你一般的知己挚友扶持帮衬,别的,不提也罢。”
“明知你会有此作答,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一问。若她有知,也不会愿你如此自苦。”
自苦么?曾经沧海难为水罢了…当年奸佞构陷,家父苦受牢狱之灾,九族受牵。阴诡地狱苦度年月,地狱归来,一朝洗雪,到头不过赫赫青砖,野草孤坟…
萧飏默了许久,缓缓摩挲着酒盏怅然道:“数月前,我曾在梦里见过她一次。她还是当年那个模样。我问她,可是不挂念我,为何这么多年才肯见我一面。她说,尘缘往事皆已散尽,唯一挂念的,便是我始终茕茕孑立。我又问,情爱未散,心却已逝,既如此,为何又留我孑身一人。”
萧飏没再说下去,只一杯杯灌着酒。莫洵止住他擎杯的手,道:“不乱于心,不惑于情,不畏将来,不困夙昔。言之易而行之难,却不得不行。不求你能再寻得良人佳偶,但求机缘逢时你能心境清平,莫要错失。”
“我倒是没想这么多。只是觉得心里始终横了个坎儿,困了我自己,也困了别人。”
“当年之事错综复杂,个中原委甚是曲折,孰是孰非已非三言两语所能判定。既已尘埃落定,多思也无益。”
“说的是啊。千生百世,缘起缘灭皆已注定,多思无益,多思无益。”萧飏释怀一笑,“能卸下担负一诉腹语的,也便只有你这处了。”
三人又饮了一番,萧飏忽而正了神色:“对了,俊疾山这一行,贺兰逸可有什么异动?”
“他领的圣旨,我领的懿旨,相互为安,并未有什么冲突。”
“贺兰逸此人,打仗是有一套,心思却也不少。”萧飏不由生出几丝厌恶,渐渐又多了些许无奈,“太后这一记耳光可是打得响亮,只怕此事不会就这么冷下去。咱们这个皇帝陛下的心思,****更为清楚。”
皇帝的心思,司马之心昭然若揭罢了,还有什么可清楚的?
按理来说,金猊兽已死,外患已除,那么将当初被金猊兽掳走的灵后迎回归朝便是顺理成章之事,只需派个合适的宗室大臣去办即可。可当朝天子十分顾忌太后外戚,表面将旨意颁给霖王,暗地却密派了贺兰逸先发制人,偏又不知是哪个嘴上无把门的蠢人将消息漏了出去,传到了太后的耳朵里,触了她老人家的逆鳞。太后二话不说便一道懿旨发到玉门关,遣了莫洵去迎灵后,可是狠狠赏了皇帝一个耳光,也顺带着打了贺兰氏的脸。那二位面上过不去,自然便有一干文官大臣跳出来摆些后宫不得干政的架子,胁逼太后收回诏书。
这么一闹,太后也只三言两语便打发了那些谏臣:“叶纡为我儿妇,莫洵乃我孙儿。只怜我儿无后而终,便遣侄儿去迎他舅母归家,有何不妥?我一深宫老妇,如何识得国政大事,不过是处置家事罢了。”
此言一出,眼明之人皆已缄口,却仍是有几个心蒙眼拙跃跃不罢的。太后也不同他们计较,只朝着皇帝长叹道:“果真是人老了,没用了。我虽得太后之尊称,却处置不得家事顾全不得家人,无用呐无用。”
到了这份上,皇帝便不得不率先服了软,否则便是再往自己头上扣一顶忤逆不孝的帽子。由此,莫洵便畅行无阻一路转道俊疾山。
烟消雾散,兵刃相见。
风云已起,波谲云诡。
莫洵没再作答,只抿了口酒,淡笑着问道:“我不在这些时日,重慈可还安好?”
“她老人家一切都好,就是时常念叨你。两月之前听说你要班师回朝,喜得乐不思蜀,日日叮嘱我催你快些回来。我照办了,她老人家又训我催得太紧,怕你归朝心切日夜兼程,累着了你。难呐难呐。”
他微微挑眉:“那么,趁丧期未至,我明日便进宫向重慈讨一壶桂花酿与你同品,这样可满意了?”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9 22:20:00 +0800 CST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悄然穿梭过薄雾。女子浅笑着将那枚玉佩摩挲了许久,又恋恋走到廊前放飞了那一双叽叽喳喳的小翠鸟。
它们将会回到山林,与广邈穹苍为伴,过完自在无羁的一生,而她的一生也才刚刚开始。之前缺失的岁月已不可追溯,虽则遗憾,但往后的人生却可由她自己去创造并深深烙刻。镇中人曾说,她的年岁大致便是十六七。得活古稀之岁的大有人在,茶楼里的说书先生也曾讲过一个活到八百岁的彭祖。不求得与彭祖同寿,但那漫漫数十年,若只是死水微澜,该是如何的黯淡乏味?如同繁花失了颜色,夜空失了星河,伯牙失了子期。酸甜也好,苦辣也罢,定是要去尝一尝。
此后的几月,便将跨几重山水,经几座城池,去到曾被无数文人墨客寄情抒臆的长安,去看一看外面的大千世界,去探索那一双眸里蕴藏的繁星般的岁月,只为城中一人。
包袱已收拾好,一应所需也已备全。正打算绕到屋后去将小红马牵来,回眸却见一男子气息奄奄倚在屋外,连忙跑出去查看。
他伤得极重,浑身是血。素素匆忙给他顺着气,手足无措间望见他那副苍白染血的侧颜,不由得堪堪怔住:“莫将军…”原本挂在眼角摇摇欲坠的泪珠猛地跃了出来,汹汹落了几串又堪堪停住,“不,你不是他…”
莫将军…墨将军?夜华那双漆黑的眸子倏而黯淡,恍惚之间也没再顾得上装出重伤之下的苟延残喘,只浑浑噩噩给她搀到了屋中,再回过神,便是她手足无措地在屋内转来转去给自己捣着药。
夜华偷偷摸摸地侧耳听着动静,不时又吐两口小血咳得撕心裂肺五脏俱焚一番。咳得面红颈粗,她终于端了盆水匆匆坐到榻边:“还没清理伤口呢…你…你方便自己脱衣服吗?”
“不必劳烦姑娘。”夜华喜出望外地怔了怔,随即作出一副颇凝重的神色吃力解着衣赏,没想腰带还未褪去她便转身拿了药罐和几条素纱置到榻前:“那…盆里有水,你自己清理一下伤口,再上药包扎一下…弄好了叫我,我…我去外面等你…”
夜华呆滞地望着她走出屋去,良久,终是忿忿褪了衣裳,笨手笨脚将那罐子腐肉草全糊在了假伤上。几条素纱却颇难摆弄,折腾了半晌她也未进来看看自己,索性将纱带扔到一旁,摆出副命若悬丝的姿态,双眼一瞌便倒回榻上守株待兔。
守了许久,明晃晃的阳光已偏移进屋内,带着标志初夏的温度,将空气烤得烘热而炙闷,愈发叫人心烦意燥。
夜华拂了拂额角微渗的汗珠,最后一丝耐心终被耗尽,遂烦烦躁躁出了屋去,却空无一人,只一轮骄阳一片青葱。抬手捻了个决,忽而便金光一闪回到了榻上,很是惊慌失措。只一弹指的功夫,女子已挎着竹篮回到屋中:“我去山下换了些米,应该够你吃几日。你的伤口包扎好了吗…”
素素倏地怔住,望着他身上那几道血淋淋的口子不由红了眼眶:“你怎会伤得这么重…”
见她埋低了头,抽抽噎噎抬了那盆血水走出屋去,夜华很是懊恼,心怨自己做得委实过分了些。悄默默将假伤去掉,待她回来便蹩脚地打圆道:“素闻俊疾山有奇草,想必是让姑娘遇到了。”
素素将信将疑:“我以前收留过许多受伤的飞禽走兽,也是用这种草给他们疗伤的。”
“姑娘果然心善。”
她摆了摆手,不由显出几分落寞:“与其说是收留它们,倒不如说是让它们陪一陪我。这山上就我一个人住,镇子又远,实在是太孤独了。既然你伤得这么重,便留在这里养伤吧。”
“救命之恩没齿难忘,如此便多谢姑娘了。”夜华不动声色地笑了笑。
“不用谢我,你且安心养伤就是了。”
“姑娘是在下的救命恩人,不知可否告诉我你的名字?”
“我叫素素。”
“素素…”夜华默默念道,“这个名字倒是与姑娘很配。”
她笑了笑,语气也不觉轻快了几分:“你先等一会儿,我去给你煮些粥吃。”
“姑…姑娘…”
“什么?”
“姑娘不想知道在下的名字么?”
“我倒是忘记问了…”素素有些窘迫地笑着,“那你叫什么?”
“夜华。”
“呃呵,好听,好听!”她堪堪笑了笑,说罢便挎上篮子向外走去。
行到灶房内,不由得轻叹,也不知他要多久才能好起来。俊疾山离长安又远,若是耽搁久了,莫洵还会记得她吗?罢了,还是先仔细照顾夜华吧,看他那么可怜,只怕还有内伤。若他能早日养好伤便皆大欢喜,而她也能早日启程。

茫茫大漠,一匹汗马一副薄甲,一具残躯一轮寒月。
回到玉门关之时,上至铁骨铮铮的将军,下至无名无分的小卒,已非瞠目结舌这类词语所能囊括其神色。莫洵臂弯中的人裹了张玄黑披风,只露出一颗挂了层紫皮的脑袋,带了脓的污血已将五官糊得无可辨从,只能略略看出个人形罢。
莫洵并未理睬众人的愕叹,只极利索地吩咐了一通,又唤着军医大步流星赶回了屋内。解了林翎身上的披风,将化作碎布条绞进了伤口的衣裳一一清理干净,便见得他身上早没了一块完整的肌肤,一张布满鞭痕烙印的焦皮松松垮垮挂在骨上,处处发黑化脓,显见酷刑施过还泼了足够分量的酸水。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9 22:21:00 +0800 CST  
纵横大漠奸淫掳掠、誓与中荣死磕到底的艾则孜显出归顺之心不过是个计谋,一个诱杀莫洵的计谋,却阴差阳错等来了他的副将。将这个少年将军折磨到如此惨绝人寰的地步,不过是又一个彼此心知肚明的瓮中捉鳖之计,可惜艾则孜并未如愿,倒是赔上了自己和一众忠士的性命。
兵法有云:‘善用兵者隐其形,有而示之以无,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善攻者动于九天之上。’此乃行兵之普遍战术,虽则‘两军交战不斩来使’为约定俗成的规矩,然智者永远不会将胜率赌于对手身上,更不会在如此风浪未平的境况,将一国砥柱们不留退路地送到一群饿狼嘴边。
按原定计划,和谈地点定在了两国交界处,伏俟城往北三十里地的大漠之中。林翎和宦者令缪嵩、左庶长亓官蚩瞑以使臣身份前往艾则孜大营将其招安,卫将军甯毓则领一万兵马由后方潜行,拔除暗哨,暗中包围大帐。若有变故,潜伏于吐谷浑的内线便会发出信号,届时两路人马里应外合,给艾则孜来一个中间开花。
然而甯毓和那一万大军却未能按照约定即时设防,在距和谈地点尚有百余里地的大漠之中迷了路——全军十余台司南通通失灵,由当地请来的向导一个个脚底抹油溜得没了踪迹,只剩下寥寥数个行军侍靠几张羊皮地图和春季那并不明朗的夜星,带着那一万人在茫茫黄沙中兜兜转转,彷徨无依。
消息传来之时,使臣团已到了莫洵刚征下的伏俟城内,离约定好的时间仅剩一夜又半日。众人深谙此次和谈的重要,若临时中辍行程,必将授人以柄,失尽先机;且伏俟城划入中荣版图不过堪堪三月,各方势力盘根错节,一丁点风吹草动都逃不过艾则孜的眼睛,届时莫说和谈招安,只怕使臣团和数万中荣兵民都将葬身于这座有着数百年历史的吐谷浑王城之中。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就算前方是刀山火海,也得硬着头皮去闯。
一番恶战,除被酷刑伺候的林翎,使臣团无一人生还,就连中荣花费数年才安插进艾则孜部的内线,亦是折损殆尽。
伏俟城驻军收到宦者令缪嵩和左庶长亓官蚩暝的人头之时,亦收到了吐谷浑王军携十余部族四面攻城的军情。擂鼓名号之声激荡八方,城内的戎族百姓通通拾起武器策应王军,大肆屠杀中荣平民、攻击中荣军队。
此役,戎族死伤三千又七百二十三人,中荣驻军全军覆没。甯毓于第三日上头遭遇艾则孜部伏击,折了大半兵将,继而得知林翎被俘、伏俟城失守,怛然失色,遂领着两千残兵灰溜溜逃进了大漠。
五日后,莫洵率七万大军浩浩汤汤奔赴于此,血战七日,再次夺回浮尸遍野的伏俟城和被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林翎,亦将甯毓及其部下兵将捕回了玉门关。
十数名将军锒铛入狱,两千兵士解甲押守,只待钦差赶赴,率五千将士将其押解回京,经三司会审。
刑部尚书李飔是出了名的铁腕,莫说这区区一个甯毓,就算是天王老子到了的邢堂之上,也照样秉公处理不留情面;御史大夫蔡烨向来是个和稀泥的老狐狸,然这等军国大事面前,却也容不得他八面玲珑;大理寺丞柯靖淮崇尚酷吏,素来勇施暴政、无所不用其极。当初五王之乱尘埃落定后,新官上任三把火的柯靖淮将参与叛乱的安定亲王、宁亲王、慎亲王、覮郡王、璇贝勒分别处以车裂、凿颠、腰斩、梳洗、活烹之极刑,株连九族,中荣国一时血流成河,而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大理寺丞也因此一鸣惊人,教百姓闻之心惊,提之丧胆。
三司使聚首,甯毓和那数千兵将的下场自不必多言,一道圣旨却于这九鼎一丝的关头保了甯毓一命——他成了唯一一个由内卫府审理的罪将。
结局出乎所有人预料,幸而死人不会说话。
军医虽则见惯了伤兵,也曾医治过由内卫府抬出来的活死人,此刻却仍是瞧得心惊,不禁退了几步,汹汹冒了几串豆大的汗珠才上前探了探林翎的鼻息,颤颤道:“这…这可是林将军…怕是,怕是活不成…”
莫洵却很从容,但若在他身边呆过足够的时日,便能晓得他现下这副形容已足够慌乱。他吩咐道:“速去熬制药汤,先将伤口处理干净。”
处理伤口却并不是听上去那么容易。需将腐肉一层层刮去,将敲碎的骨头一根根接好,用止血消炎的药汤一道道擦洗,再敷上生肌的膏药。不过堪堪料理了一双巴掌大的面颊,军医已是汗如雨下。而这医道之下摧人心志的剧痛亦是可见一斑,与之前所受的折磨相较,又显得不足为道。
将一切打点妥当已接近拂晓,除却中途几次醒来又疼晕过去的林翎,没有一人合过眼,皆是满脸的疲惫满头的大汗。这一遭算是将他从阎王手里头一把夺回,但他能不能从鬼门关晃悠回来,又能恢复到什么程度,还需看他的造化。
除了轮番照看的兵卒与军医,众人皆已回房歇息。莫洵并未传唤军医,只是从容褪去盔甲,独自缝合包扎了身上那几道又长又深触目惊心的伤口。满屋的血腥气,幸而没人辨得出这血气属于谁,也辨不出他褪下的盔甲究竟染的是谁的血。
方从房里出来,圣旨已到。真快。
对于那七万大军彪炳的战功和洒于西域的热血,皇帝只用几道徒有虚名的官职、几万不多不少的粮饷、几句不轻不重的褒扬便算打发,于莫洵,更是连回京述职都免了,直令他驻守玉门关,待诏归京。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9 22:22:00 +0800 CST  
莫洵那些忠心的部下甚为他不平,他却无甚动容,只淡淡一笑:“西域局势尚不稳定,需得小心,以免出现降而复叛的情形,皇帝令我坐阵玉关也不无道理。再者说,林翎伤势太重,确实不宜长途奔波。”
他早已看透了皇帝,看透了朝堂。此时不立君威,更待何时?
半月后,三司与内卫府雷霆结案,五名将领和数百兵士以通敌之名获罪,处以极刑;余下之人官降三级,罚俸三年;卫将军甯毓则在受过数十道酷刑后被定为失察渎职之罪,褫夺官职爵位,贬为庶民。
又四月后,京中传来消息:因才臣空缺,破格复用甯毓,顶替左庶长一职。

俊山镇里,离镜拿着玉清昆仑扇寻了整整一日,街头巷尾、茶馆市集,直至日落时分,又匆匆上了俊疾山。沿着竹桥一路寻觅,到了尽头,却只有一片翠竹轻曳在余晖中,一颗起起落落不知多少次的心又不由得沉沉而落。
他茫茫然走在林间,一股强大的天族气息忽而将思绪拉回,急急回首,不由得惊了又惊:“墨渊上神…”
夜华微凝的眉头又紧了几分,直了直背脊道:“本君乃天族太子,夜华。”
离镜恍惚了半晌,毕恭毕敬道:“翼君离镜,见过太子殿下。”
“你就是翼君离镜?”
“正是。还请殿下原谅我方才的失礼,太子殿下,和当年的墨渊上神实在是太像了!”
听他如此一说,夜华更是恼火。天翼两族虽已交好,但终究还横着七万年前一场大战,始终是面和心不和。这翼君先是莫名其妙寻到了竹屋,若非他未雨绸缪提前布了仙障,不晓得要惹多少麻烦。这便罢了,他竟还三到四次提起墨渊,可谓触了夜华的逆鳞。自出生到现在被认错过无数次,更多的是比较。提得多了比得多了,也渐渐淡然,心里的刺却也越扎越深。
但无论这根刺扎得如何深,如何椎心泣血,他也得持好天族太子的气量与风度,便只是不动声色地闪了下眉心又淡淡道:“无妨。只是这俊疾山乃是天族禁地,翼君可知?金猊兽危害中荣国十年,被本君斩杀之后,此处就被天族划为禁地了。”
“殿下抱歉,离镜不知此事,擅闯了禁地。”
“俊疾山荒无人烟,翼君不必再来了。”
“殿下可知我为何而来?”
夜华睨了眼他手中的仙扇,微微扬首道:“你持的乃是玉清昆仑扇,翼君寻的人,可是司音上仙?”
“殿下可知司音的下落!”
“本君只知,司音上仙在七万年前的大战之后,已随墨渊上神归隐了。”
“此事错综复杂,离镜至今都还未相信…”离镜缓缓垂了眸子,悲痛不掩从中溢出,又强稳住嗓音行礼道,“告辞。”
“慢着。玉清昆仑扇乃昆仑虚之物,理应归还天族。”
最后一丝期望终归是沉落于七万年岁月的无尽黑暗之中。离镜贪恋地摩挲着扇柄上的青玉,已不能记得是如何将那柄扇子交到他手中的,只记得余晖寒漫,清风刺骨。
夜华意足地回到屋中,见一滩米黑魆魆糊在锅底上,而素素一张脸愁得有些发白:“这是最后一点米了,又浪费了。”
“我明日便去镇里,想办法再弄些来。”
素素心道,你满身家当就那一把劈柴的铁剑,能换来米么?你这一副将好不好的病躯,能有人雇你当工么?眼下能救急的也只有莫洵送来的那袋银子,可也就值几框枇杷吧?这钱还得分出一半来给你作路费回家去,剩下的一半不知还够不够我到长安呢…你若再不走,别说去长安,我只怕要陪你一起饿死了…
她讪讪看了他一眼,继而低垂着头嗫嚅道:“夜华,你也在我这儿住了快三个月,伤也好得差不多了,你看…你是不是也该回去找你的家人了?”
“你要我离开?”
“若我有那个能力,定然是会将你照顾妥帖的。我自己一个人住在这山上没问题,养一些小动物还可以,可如今要养你这么一个大活人,委实…委实是吃力…而且我原来就打算离开这处,因为救你才耽搁下来的…”
“你曾说过你无家人也无朋友,此番一个人是要去何处?”
“去…找一个人…”
一个人?莫非,便是那个莫将军?望她一张愁愁郁郁的脸莫名添了几丝绯红,夜华的脸色又铁青了些,沉吟许久怅然道:“你于我有救命之恩,此番便让我护送你,当做报答。”
“不用的…我救你的时候,也没想着要你怎么报答我…”
“你想不想与我做不做是两回事,我不是个忘恩负义的人。不管你受还是不受,这个恩我是必须要报的,何况以你那迷路的本事,只怕自己一个人很难去到。说吧,你要去何处?”
“长安城…”
夜华眼珠一转:“我家也在长安。”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9 22:22: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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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29 22:25:00 +0800 CST  
梦里云归何处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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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多情应笑我,笑我如今,辜负春心,独自闲行独自吟。
近来怕说当时事,结遍兰襟。月浅灯深,梦里云归何处寻?
——纳兰容若·《采桑子·明月多情应笑我》
…………………
翌日一早,二人便收拾好全部家当,到镇上寻了一支去往长安的茶叶商队借座同行。那全部的家当,不过是一枚玉佩、一袋银子、一匹枣红马、几套素裙,夜华的一把铁剑。
最初的几个时辰,素素一直骑着红马,由个小马夫牵着,直到正午寻了家歇脚用膳的客栈。红马虽不至疲累却也奔波了整整一个上午,之前又给素素好草好料喂了数月,光吃不动,日子可是过得滋润,是以如今稍动筋骨便愈发耐不住疲累,吃喝的劲头凶猛十足,教素素再舍不得让它再出一丁点儿力。红马得了解脱,遂全程游山玩水撒欢散步,追雌马踏桃花,弄得一行人很是哭笑不得。
半途,夜华却莫名其妙不见了踪迹,没有前因也无征兆,连招呼也未曾打一个,便什么痕迹也不留地腾空蒸发了一般。看他生得那一副掷果潘安的好面容,莫不是叫人掳了去?素素生怕他出了意外,又给了商队一锭银子,请他们帮忙寻人。
寻到第三日上头,一行人早失了耐心,领队只得向素素坦言道:“这镇子并非由俊山镇到长安的必经之地,除了常年往来的商人晓得外并不出名,民风向来淳朴,没什么偷**狗之人,我行走了十数载也从未听过此处有什么山贼盗匪。公子只怕是遇上了什么不等人的急难事才不告而别,现下该是平安的。”
素素思量着,相处的这数月内,从未听夜华提过他的过去,颇有种神龙见首不见尾之感,甚是神秘,教人云里雾里捉摸不透。然则每个人都有些尘封的过去、不为人知的秘密,何况与他不过是萍水相逢,适逢机缘救了他一命罢,也怪不得他未曾坦诚相待。只是这一番不辞而别委实是薄情寡义了些。可缘来缘去,聚散离合皆有定数。照领队的话,他该是平安的,素素也算得了宽慰,遂再度启程。
抵达长安之时,阳光正暖,微风不噪。
立于这一座城前,已不见来时路。巍巍城墙之后,有宽阔明敞的大道人流如织,有巧夺天工的屋宇鳞次栉比,有文彩四溢的雅士挥洒才华,有艳魅无双的佳人笙歌曼舞…仿佛一切的美好,都被装进了这座被无数的文人墨客韶颜麟子向往的长安城。
正值九月,灿灿金菊附在御沟两侧,四道秋香夹着两条玉带铺向街的尽头,将这条大街划为三道,好像一直通上天幕,霞光万丈,延绵不绝。路的两侧,种了成排的的槐树松柏。槐米满枝,累累硕硕;青松正傲,郁郁葱葱。松槐之侧,店肆林立。家家户户的门头上已插了茱萸,茱萸之下垒着各色缤纷的秋菊,或红似烈火,或灿若金轮,或艳似紫瑙,或皑若白雪。明明晃晃,馥郁四渲。
曾看过一句“冲天香阵透长安,满城尽带黄金甲”,此刻便字字清晰地浮现在脑海。
长安城有长安城的姿仪,俊疾山也自有俊疾山的风韵。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美,一种风流瑰丽,一种清逸壮阔,然都是令人神往、令人沉醉的。
入了城门,领队的汉子满面春风道:“方才我们入的那一处便是明德门,脚下这一条街便是朱雀街,是长安城最为繁华的一条主街。”
临别之时,那汉子又赠了几方上好的茶砖与她,依旧满面春风,可当素素向他打探莫洵之时他却骤地僵了脸,只极轻蔑地从鼻里窜出声笑来。那些个车夫走卒也全没了之前的和气,痞里痞气地哈哈笑着去了,弄得素素很是茫然。
惶惶往前走着,那个曾给自己牵过半日马的小马夫忽地冷不丁跳到了跟前:“姐姐,你要去寻那莫将军作甚?我瞧你出手甚阔绰,应不是没名没据。”
这少年不过堪堪十五岁,琢磨着素素该是比自己大上那么一两岁,便唤她一声姐姐。
素素坦言道:“我同他说好的,会来长安找他。你可知道莫府在何处?”
少年嘴角一歪:“显见你这做梦的功夫倒是了得。”挠了会儿腮又道,“罢了罢了!我不晓得莫府的具体位置,只知在皇城里,造得甚显赫,该是不难寻的。你沿这朱雀街再过两个街坊便能由朱雀门进皇城去。那里不比这外头喧闹闲散,住的都是些达官显贵,你可记着莫要走正中间那条道,那是专供天子走的御道,平头百姓踏足不得。御沟左右的两条次道你都可以走。”
素素又给了他锭银子作谢,少年嘿嘿一笑:“阔姐姐,我听坊间人议论那莫将军出征去了,你若寻他不到,便来寻我吃茶!我在东市的云涧茗阁做工!”
一路川流,穿过青石砌的城墙,喧嚣已渐渐远去。寻觅至城深处,便见莫府。这一座偌大的府邸确实显赫,只从院墙拐角处走到正门便有方才经过的坊子一半路程,却与其他精雕细琢的屋宇不同,一砖一瓦,不染尘嚣,仿若世外桃源一般悠悠徜徉这座皇城中。
相迎的是位蔼然老者,莫府的管家陶叔。一袭灰蓝的素袍,别无任何配饰,背脊虽已微佝,却透着一股令人无法忽视的风骨。
穿过前庭,于幽幽石径行了片刻,豁然开朗。长桥曲折,横跨于湖面之上,秋水共长天一色,两岸红枫似火。行于长廊之上,看碧空如洗,烟波浩渺,恍惚不知是漫步于程波之上还是飘游于青穹之间。
到了长桥的尽头,一片明亮跃然眼底,虽是霜月,竹林却依旧青翠,未曾沾染上一丝秋意。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30 21:59:00 +0800 CST  
素素惊喜道:“这府邸与我想象中大户人家的宅子不太一样,与话本子上写的也不一样。”
“哈哈,别的府邸大多一致,格局布景相差无几,我们这一处却是将军亲手设计的。”
“是莫洵设计的?”
陶叔脸上的笑容僵了一僵,随即又笑得多了几分深意。
竹林尽处是一座精巧素雅的院落,依旧翠竹葱茏。陶叔将她引到一处厢房前。这一间厢房同样雅致,仿佛还带着俊疾山竹屋的气息与温馨。纱帐流流挂在架头,云被齐齐铺在榻上,皆是清一色的月白,像浸了水光,盈透沁人心脾。窗棂边挂了同样一帘素纱,随着微风轻轻浮动。
阳光透过窗纸洒进屋中,降香桌上,置着一张清笺:
待尽归期 与卿长叙
素素将清笺放在鼻尖嗅着,几丝墨香,几丝竹息,好像与他身上的味道来自同一个世界。
推开窗棂,可见一处翠竹白鸽的景致。摇摇曳曳的竹影下,陶叔正抬了盒谷粒逗着鸽子。
素素唤道:“陶叔,莫洵出征去了么?”
“唔…此次并非出征,不过估摸也快回来了。”陶叔黯了黯眼眸,又引了两只鸽子立在臂上行到窗前,笑道,“不如,姑娘你自己问问他何时回来?”
得陶叔告知,这些灵巧鸽子乃是专养的信鸽,训练有素,长年往返于长安与西域之间,在莫府很有地位,也是一帮莫洵手下的得力干将。
当白鸽再一次扑闪着翅膀钻进天幕时,已携了佳音。越过一路山河,日出日落,寒月阴晴,大漠千山雪。
城墙之上,他着了一袭素袍,看云卷云舒,吹笛到天明。朝暾徐徐升起,银涛化作粉漪,白鸽披着霞光而至。
莫洵悠悠抬手,鸽子扑闪着翅膀落在腕上。解下鸽脚上的素绢,秀气的蝇头小字:

一张机
莫洵,我已到长安。听陶叔说,你现在待的地方和长安不一样,和俊疾山也不一样。现在是重阳节,你那里也插茱萸、喝菊花酒、吃重阳糕么?我已经吃喝了许多,都是陶叔备的,我在你这里住得很好。我看到了你留给我的信,只是不知,归期是何时?
…………………
九重天上,夜华应付完天君便去了司命处。这一位星君的气性向来大,莫说这位还未正式受印的太子,就算是天君想要他借他手中那些凡人的命格簿子,也得很受些脸色才得一观,放眼这四海八荒,能令他恭敬服帖的不过东华一人。是以当这位太子火急火燎向他寻两本运簿时,司命可是摆了十足的派头,弄得夜华一张脸黑魆魆仍得陪着笑。
将阁子上上下下寻了个遍,却寻不得夜华口中那个名叫素素的女子,所幸寻得了那位中荣国莫将军。
这位将军乃是中荣国长公主与二品军侯莫灏的独子,单名一个洵字,字霁清,妥妥一枚身世显赫的将门麟子,却未遗传得他老爹那一股武将的冲劲,自幼衷爱琴棋书画诗词歌赋,五湖四海浪迹江湖,名儒为友金经为伴,一心做个琴韵茶香的儒士,十分不喜领兵打仗。
这一派静好的岁月却在他十六岁那年戛然而止。他爹莫灏将军战死沙场,曾经令无数韶颜麟子为之倾倒的母亲由此大病一场,不过数月便追着她夫婿去了。莫洵遭了这一场变故,遂弃笔从戎,立志大破戎狄西祸,沙场铁血。
得力于他父亲旧部和他太后皇祖母的赏识扶持,莫洵只在军中混了一年便回到了他父亲战死的沙场之上。众人原只是想让这个向来诗乐风流的少年圆一场心愿,不想他却天生是块打战的好料,生平第一场战事便一鸣惊人,连下戎族三个关隘、十余座城池,遂受封疾风将军。此后大大小小十数场战役皆战无不胜,年方二十便受封冠军侯,号霁清,食万户邑。
十年前,赤焰金猊兽为祸中荣,灵帝自刎、五王内乱血洗长安,西戎、北狄、南蛮抓住这千载难逢的良机相继进犯,只余下同金猊兽做了邻居的东夷自顾不暇,倒与中荣生了些同病相怜的意味,三日两头地合力围剿俊疾山。面对如此内忧外患,又是这一个少年将军,力保十七王爷登基平了内乱,继而率十万铁骑攘了西域外敌,官至大司马,成了百姓敬仰的战神,自此死守西境整十载。
中荣国兵马强悍、国力强盛,南方各部落的实力也不容小觑。然就算是再神勇的军队、再郁勃的供给,终究只是凡人之力,如何抗得过法力高强、暴虐无道的金猊兽?面对内中痈疽、外围强敌、千里焦土、粮草短缺之困,亦会瓦解土崩。次次出征,单是饿死冻死的兵将便达半数之上,便需不断从饿殍遍野的民间征兵,就连皇亲国戚也不能幸免。小到十一二岁的孩童,长到古稀之年的老者,皆是披挂上阵,妇孺之辈也丝毫不让须眉,或同热血男儿共奋杀敌,或担起耕种劳作之责供给后方。
如此,举国蒙难,昨日新妇、明日寡妇的比比皆是,边境城镇的惨状更不必多言。但这个民族的骨子里生就含有一种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贞烈精神,他们绝不会让自己被另一个民族所奴役,绝不会让自己的人格以及整个民族的精魂受到侮辱。他们从未停止,从未放弃,哪怕最后只剩一个人、一支戈,也会抗争下去。
好在蒙此大难之前,数十年的征战已让北狄、东夷一蹶不振,只剩西戎这一个实力尚存的强敌。何况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各方势力也无法在短时间内一口吞下这一个偌大的中荣国、这样一个强悍的民族。整整十年,中荣于这样艰苦的环境下只失了百余座城池,也不得不称之为一种奇迹。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30 22:01:00 +0800 CST  
五月前,金猊兽被黑龙降服的消息像炸了锅一般传遍天下,这颗附于心口十年之久的痈疽总算一朝除矣,可谓普天同庆万民欢腾。这消息自然也被正与莫洵麾下七万大军胶着的西戎知晓,各部落首领深知其中要害——自此,中荣再无后顾之忧,若他们不于此战一举击溃中荣,便再无翻身之日。可天公不作美,任他们如何拼搏,终归抵不过大势之所趋。中荣士气大振,战力倍增,莫洵更是深谙以快制快之道,直率三千精锐杀入西戎兵马空虚的后方,血战七日,屠了西戎十余名首领、两千余名兵将,使其各部族内乱、各皇子争相抢夺汗位。噩耗与调遣令接二连三地传到前线,戎族军心大乱、节节败退,仅三月便被寥寥七万中荣兵将屠了十余万人,一路退至伏俟城外。北狄、东夷闻风丧胆,亦纷纷退兵。
司命捧着那簿子草草一翻,不由得唏嘘了两声。这一位莫将军,由出生到各般经历可谓是波澜壮阔,战绩功勋比跟前这位四海遐迩万仙称颂的储君还要出色几分。可是,他有编排过这样一出大气磅礴跌宕起伏叹为观止的气运么?
这命格的蹊跷之处却不止于此。厚厚一本簿子,笔墨却在他三十二岁那一年戛然而止,余下全是空白。掐指一算,正是眼下这一年。提笔在白纸上写了几句,墨迹未干那些字竟全数散去。司命惑然道:“如此奇事,小仙也是头一遭遇见。想来太子寻的这二位该不是普通凡人,许是哪位下凡历劫的仙者也未可知,不妨去打探打探。”
夜华心下一凉。此番种种,难道皆是巧合?

短短几日时间,素素已将莫府游了个遍。偌大的一处宅子,只有陶叔和和几个洒扫的府丁,更不见什么婢女的踪迹,只见碧水清幽,翠竹盎然,红枫似火,青菊和婉。
那些府丁皆是漂泊伶仃的孤儿,得莫洵收留便在府上做工,也算是莫府的学徒,名字倒是有趣。其四人唤作羲和、望舒、银汉、皓清,以日月星穹为名;四人唤作灵籁、嘉澍、霆霓、矆睒,取风雨雷电为意;四人唤作北溟、鲲鹏、天池、硕椿,借于庄子《逍遥游》;再四人唤作离芷、蕙茞、菉葹、薜荔,源自屈夫子《离骚》。这一众少年,其中几个的相貌虽算不得上乘,但胜在谈吐修为,个个眉目清朗玉树临风。辰时练武,巳时进学,四季无更,数年如一日。
素素心道,能得这样富有诗意的名字,能在这样一座极富意境的府邸里生活,无论是哪一教哪一流的人,皆能养出傲、幽、坚、淡的气质。
因着白吃白住,不事劳作,心下难免不安,多次与陶叔进言,想讨份差事做做,陶叔却总是微微一笑便算了事;先斩后奏做些粗浅活计,却被府丁们明目张胆驱逐回房,索性擒贼先擒王:

三张机
心下有愿长住长安,不知莫大将军可否行个方便,吩咐一二差事与我糊口。我虽无一技之长却有一身力气,人也不笨,万事皆可勤学。

不想擒王失败:

四张机
我会吩咐下面,看看有什么适合你做的,你也好好想想,喜欢做什么。在我归京之前,便只管吃好玩好想好。

陶叔为人和善忠厚,衣食住行照顾得十分周到。因想着府内只有这一众男丁,未免照顾不周,便打算去寻几个灵巧的丫头给素素使唤,闲时也可陪她聊天逗乐,但被她婉拒,遂吩咐府丁去搜罗了许多正时兴的玩意儿与她解闷。这一干新奇玩意儿中,属话本子最得素素青睐。那一出出盘根错节跌宕起伏杂花生树的故事,读来妙趣横生酣畅淋漓,乃是打发时间的珍宝。
前两日看了一出千回百转的故事,讲的是汉代才女卓文君和她夫婿,素素深觉有感,便将这故事写在绢条上与莫洵一同品味。回信如是:

六张机
文君相如,白首不离。那一首使相如回心转意的《白头吟》收在《乐府诗集》中,我房里有一本,你若感兴趣便让陶叔带你去寻。府中也还藏了些书籍,可拿去消遣。

得了主人的邀请,素素便欣然往之。
莫洵所住的院子坐落在竹林与梅园之间,造得别出机杼,并未设院墙,只是以游廊作围,房侧的两条长廊一条面向竹丛,一条面向梅林,院前的一条直面湖水,青石为路,梨木为栏,漫步走来别有一番洞天。
各类典籍和古谱乐器分别藏于东西厢房,那本《乐府诗集》却收于北房之中,便是他的寝室。房里一张矮榻,一张胡桌,一把古琴,一座书架,一套茶具,一副文房四宝。纱帘幔帐也同她房里一般,皆是清一色的月白。窗明几净,风雅盎然。
拿到诗集之时,素素大略翻了翻。线脚已有些松动,尤以《白头吟》的那几页纸痕迹最重,看来他常常翻阅这诗集,尤为喜爱这一曲佳作。
陶叔请了个乐师教她吹笛弹琴,素素也渐生了兴趣。其实并非对琴乐本身有兴趣,只是想练会一曲《白头吟》,若莫洵回来,便能吹与他听。可惜她并非天生善乐之人,莫说一首完整的曲子,只最基础的几个单音,起早贪黑地练了五六日仍是错错对对停停起起,七零八落杂音横飞,像极了鬼嚎,只苦了陶叔和那一众府丁的耳朵。素素深感歉疚,便日日躲在竹林深处苦练,好使众人落个清净。若练累了琴笛,便缠着陶叔讲一讲莫洵的过往,也去他房中寻些典籍来看。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30 22:02:00 +0800 CST  
莫洵的诗书气极重,即便最平常的句子,一经他的笔墨也变得如空谷幽兰一般,兰芳词藻之下又含着诸多引人深思的意味。如此底蕴乃是他的气质天分与所阅之书所行之路融汇的精粹,非朝夕所能沉淀,是令人向往且沉醉的。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想要了解他的全部,想要了解一切他所喜爱的事物,想要成为足够资格与他朋友相称之人。
然理想总是格外美妙,现实又总是格外的摧人心志。
典籍晦涩,费了拔山盖世之气力也未懂得一词一句;浪漫而读来唇齿余香的诗经中又处处可见描绘淑女的佳句,诚然自己并不是,素素十分受挫。
颓唐了几日,她深觉自己已活得同那些被人圈养的小动物一般无二。长安城有一种闲逸的情怀,但在这闲逸之中,每个人都在行使、追求着自己的责任和抱负,从而赋予了平凡以意义,并非只是活着而已。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如今既已到长安,便要入乡随俗,俊疾山上那一套活法,是该抛弃了。从前她因无亲无故又无一技之长,便需将精力花于生计之上;但如今在莫府有吃有住,便该花心思丰富自己。不需成为君子好逑的窈窕淑女,也不需成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雅学儒者,却不能只是终日吃喝无所事事,任由思想腐朽体态渐腴。若这一步还没落得踏实便打了退堂鼓,又谈何成为足够与莫洵朋友相称之人?想明了这一层,素素遂腆着脸向陶叔表明了求学的志向,他十分爽朗地请了一拨先生入府,由六艺到方技,由诸子到诗赋,再到历代史学、佛法道义、兵法术数、仪礼女工,可谓俱全。
大拨的先生络绎不绝出入于府上,可谓壮观,对素素的评价也是褒贬不一。有说她勤学好问孳孳不倦,有说她天赋异禀资质极高,也有说她资质平庸不足成器。但无论实情为哪一种,皆需靠自己拼出条路来。
素素以勤能补拙笨鸟先飞为信念,却并不见成效,只勉强能记上典学的分类体系与几簿较有特色的书名,是以十分愁闷。莫洵却好像心有灵犀一般,得知了她求学的心意便回信指点道:‘此番求学只为陶冶情操增长见识,主旨不在于精,而在于广。’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壁立千仞,无欲则刚。若一味追求末节,未免有翠纶桂饵之嫌。又思忖了几日,素素颇有茅塞顿开之感,便放宽了心态,只当此求学之路为一趟游程,果然卓有成效,唯独兵书储中的阵法一项颇为头疼,好似天生相冲相克,难免钻了牛角尖。
陶叔看不过去她那蜡黄的脸色和不修边幅的形容,宽慰道:“学技除却冲劲还需一项天分,人各有长,既只为开一开眼界通一通心窍,便无需再为这项于你不顶用的技艺将自己揉搓得整个人都不灵光了。学海无涯而青春有岸,你如今正值豆蔻年华,莫要辜负才是。”
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对孔子终其一生不断倡导的“礼”的要求也非同一般,所谓“德从礼出,衣冠为本”,仪容便是是礼治的基础要求。长安城上自天子下至平民,对仪容都极是讲究,显贵者玉冠束发、右衽交领、广袖博带,平民虽不得享玉冠华服,但一襟一带一簪一发也打理得工整洁丽一丝不苟,即便街边衣衫褴褛难得温饱的乞者也不曾废弛了孔夫子的礼度。
素素将自己打量了一番,这般形容委实不敢恭维,也委实是吃了一惊,讪讪笑道:“我确实邋遢了。我想,姑娘家应于外表内涵同时注重,世人皆爱美,又不爱只是漂亮的美。花瓶肤浅,但若只重内在而轻外表,何尝不是另一种肤浅。幸而我未曾上街,以中荣国对仪礼的注重,怕是要吓坏一街子男女老少了,多谢陶叔提醒。”
陶叔甚惊喜,甚宽慰:“孺子可教也!”
日子不留痕迹地滑过,当素素已能略略品鉴一些文意通畅浅显易懂的诗歌文章,能同莫洵讨论一二,亦能略略吹出一曲《白头吟》之时,新年的脚步已然临近。
年关将至,也代表着,他快回来了。
春节乃是阖家团圆乐享天伦的喜庆日子,但莫府向来清净,主人又常年征战在外,即便到了除夕之夜,能聚在一起守岁的不过陶叔和那一众府丁。但陶叔也很花心思,即便清冷也总是上下打点,将莫府装点得颇有年味,让每个新年都过得喜庆。
一进腊月,就该张罗着置办年事。而年事最重要者莫过于祭祖,遂要先开宗祠,派人打扫、收拾供器,为莫洵归来的祭祀仪典作准备,丝毫也马虎不得;
其次是压岁,驱邪避鬼保平安。莫府的压岁钱置办得格外精致,用整箱的金锭铸成各式各样的小锞子,置于荷包之中;
其三为送年礼,但莫洵向来不爱交际,除却皇上和太后,年年都只送霖王府和萧飏的统领府。虽则如此,向莫府送礼的却大有人在,浩浩汤汤每日一二十支礼队,有送金银玉器的,有送古董字画的,还有些耳聪眼尖的得知莫府来了位贵客,便揣摩着送些名贵的胭脂水粉霓裳首饰,可谓琳琅,只送得并不投其所好这一点甚为缺憾。
这些教人目不接暇的礼品却没有一样进了莫府,而是送到霁清侯府。得府丁望舒告知,现在这处府邸原是莫洵的父帅——莫灏的将军府,而霁清侯府乃是莫洵二十岁封侯之时皇帝亲赐的府邸,但他从未住过,不过用来应应酬堆放堆放礼品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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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30 22:06:00 +0800 CST  
置办年事的第四项是给府中人发放吉物。陶叔心思机巧,置了一批精巧的礼盒,将吉物和压岁钱一道包入盒中,只待除夕便发与众人,讨一个好彩头;五是贴对联,换门神。萧飏善书法,每年都亲题一副挽联作年礼相赠,今年也不例外,送来了一副‘缘网网圆因缘而圆,缘圆缘圆。梦痴痴朦因梦而朦,梦朦梦朦’。萧飏行的是草书,笔锋苍劲龙飞凤舞,恰似梅园中缀满暗香的槎桠。
日月星穹四人到侯府清点礼单,风雨雷电四人同一拨从侯府调过来的府丁一道留府打扫装点,余下的便随着陶叔和素素上街置办年货。
忙碌了半月有余,算是置办妥当,除却对于各府礼队应接不暇的日月星穹,众人渐渐清闲下来。此时的长安城最为热闹,素素每日由陶叔和几个少年领着,日里逛庙会听说书,夜里观花灯放炮竹,闲暇时又做了许多窗花纸灯将府邸装点起来,红灯红纸相映白梅翠竹、青砖黛瓦。
快活了一月,一晃已到了腊月二十八,清净了几日的莫府又好好热闹了一遭。
这日,素素用过午膳便央着陶叔去买年糕,顺道去了东市寻那个唤自己姐姐的小马夫。他算是素素到长安相识的第一人,得益于他才寻到了莫府,确实该给这个实诚热情的少年拜一道年送一份礼。到了他所说的云涧茗阁却上下寻他不到,那里的伙计也是一问三不知。这一份心意落空,素素失落得很,也没甚功夫喝茶听书,遂回了莫府。
入了府门,隐约见得一抹熟悉的人影正坐在厅中,还没看清又发觉府丁离芷大步流星堵在了身前。离芷行了一礼,压声道:“陶叔,郡主又来了,我们没能拦住…”
陶叔蓦地黑了脸,看那架势像是要将离芷痛骂一番,沉吟半晌却只冷叹了一声:“郡主现在何处?”
“在梅园。”离芷暗自咽了一咽,随即若有若无地谄笑着向素素道,“小姐,厅里来了位公子,他自称是你的朋友,我带您去寻!”
厅里之人正是夜华。他着了一袭玄袍,簪了一根黑玉,样式虽不繁复,但单从料子和玉的成色便能看出这一身行头价值不菲。人靠衣装马靠鞍,眼前的少年确实比俊疾山上的落魄潦汉英俊了许多,但这副装束着实令人有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压抑感。他浑身上下再无其他颜色,正同他黑不见底的眸子一般,散着与他年岁不相匹配的深沉与阴郁,如一潭无澜死水。
素素吃了一惊,陶叔亦惊得瞠目结舌。
离芷低声道:“我们方才也吓了一跳,不想这世上竟有此等巧合。”
“夜华…你怎么找到这里的?”素素哑然道。
“我打探了许久,听闻莫将军府上来了一位客人,便想来此碰碰运气,所幸真的是你。”夜华顿了顿,又转向陶叔行礼道,“在下夜华。”
得陶叔提醒,素素便将他引回竹馆再行叙话。
夜华将院落打量了一番,道:“你住在此处?”
见她不大高兴,又慌忙解释:“当初并非有意抛下你,只是家中出了急事,不得不先行一步。”
“哦。”
“你可是在怪我?”
素素淡淡一笑:“我们本就是萍水相逢,你不必向我解释的。”
夜华十分懊恼。看来三叔教的这出苦肉计不大好用,还需另想个法子。
双双沉吟了许久,却有个又娇又嫩且颇明亮声音从院外传来:“陶叔,我可是真心诚意来拜年,又不是来找晦气的,你为何如此阻拦!从前你也没这么不近人情!”
待那声音落下,一个白衫红带的女子已到了院中,手中一柄白玉绸扇,腕上一朵鲜红玫瑰,愈衬得肤白胜玉,颊红似霞。
古往美人,或是温雅淑秀,或是娇艳姿媚,眼前女子却是十分的美艳更带着三分不输男儿的豪迈,又掩不住雍容华贵之气,自成一派风韵。
她身后浩浩汤汤跟着十余个侍女,一个个眉清目秀婀娜多姿。莫府的十六个府丁也齐齐围了她们一圈,全一副枕戈待旦的神情。
叶绾将夜华堪堪打量了一番,刷地一收折扇道:“这却是从哪里变出的少年莫洵?”
陶叔满面疲相,显见得十分不待见这一位名门小姐,但仍是持了十分的礼仪:“这位是素素姑娘,这位是公子夜华。”待那二人行过礼,又执袖向叶绾介绍道,“这位是靖国公府容湘郡主。”
见素素和夜华并未行大礼,叶绾身后的侍女登时横眉竖目:“你二人可知礼义廉耻、尊卑有序,见了郡主怎可不行跪拜大礼…”却被她家主子一个手势止住了话头,慌忙低眉顺眼向后退了几步。
叶绾轻快地仰了脑袋,径自打开绸扇在身前摇着,悠悠腾腾将院落打量了一圈才将目光折向了素素:“你便是陶叔新找来的婢女?看来这莫府的待遇还真是不错,连一个侍婢都得住这么好的院子,回去我也得给府里人改造改造住处。”
“素素姑娘乃是将军的朋友、我们莫府的贵客,并非什么婢女。”陶叔咬字咬得极重,与他平时那派慈容大相径庭,着实让人吃惊。
“唔,原来是贵客。”叶绾不着痕迹地瞪了眼身后的婢女,只一瞬又笑靥如花,随即翩翩行了个大礼,“失礼失礼,还望姑娘勿要见怪。”

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31 23:05:00 +0800 CST  
她虽是一副恭谨谦逊的做派,却连每一根头发丝都在昭显着她俯视众生的端严,仿佛在她的世界之中,没有挫折与任何一丝的忤逆不恭,只一片鲜花彩虹阳光灿烂。她永远高高在上,永远享受着俯瞰一切的快慰,被人拥着捧着,宠着爱着。然堪堪此时,素素并未悟到其中三味,更谈不上艳羡或是嫉妒,于叶绾不过能感叹一句娇纵罢了。她亦不知,自己也曾被一个人宠得天真到无邪,飞扬至跋扈,绝非眼前的女子所能相较。
叶绾再次摇起绸扇,那微微仰首的模样甚像戏台子上的风流小生,斜勾着唇道:“我既有眼无珠唐突了姑娘,必是要好作一次赔礼。”她微眯着眼将苍茫天穹望了几转,继续说道,“今日天色不错,正是游湖赏灯的好时候。便请姑娘屈尊至寒舍做客,与我小酌几阙。”
语毕,未等得众人作答,她已昂首阔步出了院子。余下未走的侍女们归归整整排作两列,恭谨委身道:“姑娘请。”
“郡主美意我等心领,只是寒意肆虐,素素姑娘偶染风寒,实在不适宜赴宴,还请诸位代为转达。明日,老朽自会备一份厚礼,亲自登门致歉。”陶叔作了一揖,浑然散着不容置疑的气魄,侍女们却分毫不为所动,仍是满身傲骨地立在原处。
素素约摸明白了叶绾同莫洵的关系——她若非与莫洵有什么积怨,便是心悦于他却求之不得。显见,后者的可能性更大。
半月前,她去东市的茶楼听说书,路遇几个彪形大汉想将她劫走,忽又不知哪来的十余个兵丁凭空出现一般冲上去同大汉们对打,护了她周全。自此她才知晓,她日日在前头玩得没心没肺,背后却总有那么一队高手寸步不离地暗中保护。如今想来,那一场闹剧,约摸也是这位郡主的手笔。
掂量一番,笑道:“郡主盛情相邀,我铭感五内,自是不能辜负。还请诸位稍候片刻,容我更衣,以免我衣冠不整,唐突了主人。”
为首的两个侍女随即跟上,寸步不离。素素更好了衣从房内出来,陶叔却嗖地挡到了身前。他沉着脸色缓缓摇头,那微泛黄的眸子就像雾夜里一双骤放寒光的猫眼,盯得人有些发怵。素素嫣然一笑,宽慰道:“陶叔,无妨。就算我今日推脱过去,也定不会就此安宁,倒不如处理得利落一些。放心吧,我会小心的,不会有事。”继而端方向院外走去。
夜华三步并两步地追上去,一把扼住她的手腕,沉沉道:“素素,别去。”
“这是我的事情,还请你不要干涉。”
他却始终不放手,此等情形,委实尴尬。素素微有些恼火,一把抹下他的手,引他到行到一旁,道:“你能保证她日后不会再来纠缠么?我自认行事磊落、问心无愧,又何惧这一场鸿门宴,何苦处理得拖泥带水?你现下如此阻拦,又是以何种身份?”
夜华的手心微生汗意,沉吟良久道:“我以为,我们算是挚友的。”
“之前,我确实把你当作朋友,你却一刻也未坦诚相待。我没甚抱怨,但我眼里容不得沙子,是万万不敢担挚友这名的。我要去赴宴了,告辞。”
陶叔暗生得几分佩服,脸色却已黑到了底,一记眼神命日月星穹、风雨雷电八人尾随上去,又对余下之人厉声吩咐道:“速去侯府待命,若有变故,勿保姑娘毫发无伤。”
“这…”府丁们大惊失色。
“这什么这,还不快去!”陶叔微微叹了叹,“现下小主人不在京中,若真出了什么乱子,全由我一人担负。”

靖国公府坐落于宫城脚下,规格与莫府相仿,内中却大相径庭。楼阁景致尽显瑰丽,更有府兵八百、奴婢三百余人,教人看得眼花缭乱,淋漓诠释了雍容华贵一词。
侍女引素素行到后园,乘画舫至湖心亭。降香圆桌上布了二十余道菜和一壶西域进贡的陶瓶蒲桃酒,式样精巧、色香味俱全,碗筷酒樽皆是清一色的羊脂蓝田玉,甚是奢靡。那桌上还置了暖炉,温着数十道佳肴,使得那菜香弥散不断。然这一切落于素素眼中,却比不得莫府的一株翠竹、一盏淡茶。
侍女悄无声息地退去。见叶绾迟迟不来,素素换了个稍舒服些的姿势,扶颐道:“我见那府门前的两根石柱上还题了‘肱骨耳目、一国砥柱’八个大字,想必这位靖国公也是位左手挥笔安天下,右手持剑定乾坤的元勋吧?”
霆霓回道:“姑娘猜得不错。这位国公爷乃是三朝元老,是个叱咤风云的人物。世人眼中,武人多为不善权谋之辈,靖国公却大大不同。那年,东境各藩降而复叛,趁我中荣刚与南楚大战后,兵马空虚之际大肆进犯,直逼国境。国公年方十九,只是鹰麟军中一个小小的伙夫,于众将手足无措之时毛遂自荐,无王丈薄卤,也无锦衣玉冠,身披葛衣脚蹬草履只身前往敌军大营,一番游说,使得敌方本不牢固的利益联盟土崩瓦解,我中荣兵将一举击溃十倍之敌,保住了边境数十年的太平。玄宗大喜,赐封地百里,将其破格提升为簪袅。他一路扶摇直上,不过短短十余载便位及司隶校尉,持节督关中诸军,又得玄宗赐婚和安郡主,就连他那原本在歌舞坊里弹箜篌的妹子亦入宫做了贤夫人。夫人为玄宗诞下二皇子后被尊为后,母仪天下。玄宗殡天后,他因鼎力扶持肃宗灵帝登基而被尊为靖国公,肃宗亲题‘肱骨耳目、一国砥柱’于国公府外,迎娶国公嫡长女叶纡郡主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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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永远爱你千千  发布于 2018-08-31 23:09:00 +0800 CST  

楼主:我永远爱你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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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06-22 07:3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2-02 11:28:5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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