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对比二战日美德三国的远洋潜艇性能以及潜艇的作战思路的变化
潜艇的下潜深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概念:
设计深度
设计深度是潜艇规范中列出的标称深度。设计者通过计算出船体金属的厚度,船的位移,以及许多其他相关因素,最后会给出潜艇的一个安全的下潜深度,也就是设计深度
试验深度
试验深度是指潜艇在正常和平时期允许操作的最大深度,并在海上试验中进行试验。美国海军潜艇的测试深度为设计深度的2/3,而英国皇家海军将测试深度设定为设计深度的4/7,德国海军则将测试深度设置为设计深度的一半。
设计深度
设计深度是潜艇规范中列出的标称深度。设计者通过计算出船体金属的厚度,船的位移,以及许多其他相关因素,最后会给出潜艇的一个安全的下潜深度,也就是设计深度
试验深度
试验深度是指潜艇在正常和平时期允许操作的最大深度,并在海上试验中进行试验。美国海军潜艇的测试深度为设计深度的2/3,而英国皇家海军将测试深度设定为设计深度的4/7,德国海军则将测试深度设置为设计深度的一半。
工作深度
潜艇在水下从安全深度下限至极限深度(压碎深度)之间的深度范围。潜艇在此深度内,可长期逗留,或进行战斗机动。
压碎深度
最大工作深度(通常称为永不超过深度)是允许潜艇在任何(例如战斗)条件下运行的最大深度,潜艇船体在压力作用下发生坍塌的沉没深度。这通常是计算得出的。由于设计者在计算中考虑了误差范围,实际潜艇的压碎深度应略大于其设计深度。
潜艇在水下从安全深度下限至极限深度(压碎深度)之间的深度范围。潜艇在此深度内,可长期逗留,或进行战斗机动。
压碎深度
最大工作深度(通常称为永不超过深度)是允许潜艇在任何(例如战斗)条件下运行的最大深度,潜艇船体在压力作用下发生坍塌的沉没深度。这通常是计算得出的。由于设计者在计算中考虑了误差范围,实际潜艇的压碎深度应略大于其设计深度。
然而,压碎深度并不总是准确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许多国家的潜艇在渗水或机械故障的情况下在其压碎深度(理论上)中幸存下来,潜艇将水排出来,或修复故障,并成功地再次浮出水面。不过这些案例不一定是可证实的,而且很多人分不清试验深度和压碎深度之间的差异可能会混淆讨论。
乙型潜艇的设计深度是100m,小鲨鱼级的设计深度是91m。IXC型潜艇的设计深度没有资料,但是大多数德国潜艇的测试深度在90—100m,而鉴于德国人把测试深度定为设计深度的一半,由此推算IXC型潜艇的设计深度应该在180—200m之间
IXC型潜艇理论上的压碎深度为230m(通过设计师计算得出),但是就如前面所说,有些德国潜艇(也有其它国家的潜艇)在超过压碎深度的情况下仍然生存下来,并浮出水面。因此,IXC潜艇的实际压碎深度应该是超过230m的
为了避免深水炸弹,潜艇需要水下机动性、安静和深度。深度的帮助是因为它产生了潜艇深度的不确定性,以及让潜艇传到水面的噪音更小。深水炸弹下沉的时间的延迟给潜艇更多的时间来机动和制造位置的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