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哲】《价值哲学——敢问“利益”在何方?》

《价值哲学——敢问“利益(路)”在何方?》
引序:元伦理和功利主义!
导论一:社会价值和社会利益——主流价值观和娱乐精神?
第一章:社会价值观——主流文化的价值和利益?
第二章:对“王宝强事件”的批判——娱乐价值观的社会性?
导论二:伦理学怀疑论——论可能生活
第一章:这世上本没有“利”,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利”!
第二章:“利”在何方,“利”在脚下!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19:37:00 +0800 CST  
引序:元伦理和功利主义!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19:37:00 +0800 CST  
元伦理——是以伦理学自身作为研究对象的一种反思性、批判性研究。它要求在更广阔的视野中,在更高的层次上,反思、追问伦理学自身的根本性前提与可能性基础,分析和探究对象理论的研究视角和研究方法,审查和检验对象理论的合理性、有效性。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19:40:00 +0800 CST  
元伦理——是与传统规范伦理学相对而言的一种伦理学理论,它在西方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历程,目前仍然在积聚进一步发展的力量。元伦理学并不试图发现或提出任何道德原则,它仅仅用概念分析、逻辑分析和语言分析的方法对规范伦理学已经提出的伦理概念、伦理判断进行判断和分析。元伦理学在现代西方伦理学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具有不可忽略的历史作用。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19:40:00 +0800 CST  
元伦理——它是道德哲学理论之一,是以逻辑和语言学的方法来分析道德概念、判断的性质和意义,研究伦理词、句子的功能和用法的理论。而现代元伦理学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流派。主要代表以乔治·爱德华·摩尔(G·E·摩尔)、哈罗德·亚瑟·普里查德、W·D·罗斯等为代表的直觉主义;以伯特兰·罗素、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维也纳学派等为代表的主情主义(情感主义);还有以斯蒂芬·图尔敏、R·M·黑尔等为代表的规定主义、以西蒙娜·德·波伏娃、露丝·依利格瑞、杰梅茵·格里尔、凯特·米利特等为代表的女性主义(女权主义)。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19:54:00 +0800 CST  
元伦理学的奠基人是G·E·摩尔——摩尔被西方哲学家尊为“现代伦理学之父”,他既是元伦理学的先驱者和创始人,又是直觉主义伦理学的重要代表人物。1903年摩尔发表了《伦理学原理》一书,把逻辑分析方法引入伦理学,将伦理学分为关于知识的科学元伦理学和关于实践的科学规范伦理学两大类型,标志着现代西方元伦理学的兴起。摩尔的伦理学被称为价值论直觉主义——“直觉”在他的伦理学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的直觉主义观点曾一度风靡英国伦理学界,并影响了很多20世纪以来的英美伦理学家。摩尔对伦理学学科性质的深刻反思、在事实与价值、描述性与评价性的必要区分上的独特思考以及首开伦理学概念的逻辑与语言分析之先河,这些都对元伦理学有着不可磨灭的功绩和贡献。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19:58:00 +0800 CST  
这里我们来探讨“元伦理”,必须以实证逻辑来思考伦理学(命题)问题——例如:【人之初,性本善】这是所谓“(儒家)天赋论”提出的“人性本善”,即【我是善良】——显然,我们把【我是善良】看成了是“事实”问题;可是,在我们的事实社会中,在我们的(环境成长)的教育过程中,我们为什么还要学习“善良(道德)”,即学习(传统)伦理学,也就是说——学习(传统)伦理学是由知识、经验和感情产生的【我应该善良】。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22:55:00 +0800 CST  
显然这里我们提出了一个问题——即:“是(善良)”为什么还要去推导“应该(善良)”呢?也就是所谓的“事实”命题为什么还要去推导“价值”命题——这就是在《人性论》中提出的经典的“修谟问题”!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22:55:00 +0800 CST  
休谟在这里把“事实”与“价值”区分了:他说:“‘是’与‘应该’之间是没有逻辑论证可以连通的,用“是”作为连系词的语句所表达的是一个事实,它具有真伪之分,而用‘应该’作为连系词的语句所表达的是一个价值,它有善恶之分。”“前者是知识,通过理性来发现和辨别,后者则是情感,通过趣味来激发和创造,因此,从表述事实的语句中推不出表述价值的语句,即从‘是’是无法推论出‘应该’。”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22:59:00 +0800 CST  
1903年,摩尔的《伦理学原理》一书出版,这本书最核心的部分,争论的就是“修谟问题”——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即所谓的“元伦理”问题。
此后,“元伦理”的产生——事实与价值的区分也成为逐渐彰明的一个基本理论观点。以摩尔为代表的直觉主义者,以斯蒂文森为代表的情感主义者以及以黑尔为代表的规定主义者都试图表明自己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他们的理论也使得“休谟问题”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与深化。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23:06:00 +0800 CST  
这里表达和(情感主义)哲学家认为是一致的:“‘善’是不可定义的、人性的道德是不可言说的,因为没有办法通过理性的逻辑实证,因此,‘天赋论’的伦理观念是错误的”;“人性本善与自然主义进化论不相符,是一种谬误的观念”;“而真正能解决‘修谟问题’是要通过道德语言的论证和对‘自我(自身)’的觉悟,产生的才是真正‘善(道德)’。”
显然,这种(未解决问题)论证法深化了“休谟问题”的影响,在事实判断能否推出价值判断的问题上,变成(人)的直觉。也就是说,“事实世界”与“价值王国”是两个根本不同的世界。早期的情感主义者从伦理学语言的逻辑分析中推出了“伦理学只是情感的表达,而不是科学事实的陈述”这一道德情感论的结论。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8 23:43:00 +0800 CST  
以上产生这些(关于元伦理)的模糊说法,后来被哲学家艾耶尔、卡尔纳普等人的某些观点作了修正,使情感主义的理论趋向温和。而哲学家斯蒂文森更加清楚地看到了“元伦理”的“道德语言”——语言的复杂性和灵活性,看到了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微妙关系,他也试图在二者之间保持某种平衡,但最终他还是认为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之间有根本区别,价值判断不能还原为事实判断。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00:03:00 +0800 CST  
斯蒂文森的理论进一步发展了“休谟问题”,但由于其过分偏执于非认知主义的立场,从而将伦理学置于一种非科学的危险境地,直接动摇了伦理学作为一门真正科学的根基,因而引起了一种道德情感主义的反动,这就是以哲学家黑尔为代表的新语言分析学派的崭露。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00:03:00 +0800 CST  
黑尔反对现代“元伦理”中的非理性主义,特别是斯蒂文森的极端情感主义。黑尔认为道德语言是一种规定语言,绝非个人主观情绪、欲望、偏爱和态度的纯粹表达,道德判断不可能是一种随意的个人情感表达,道德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性和规定性。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00:05:00 +0800 CST  
黑尔的伦理学理论为弥合事实与价值之间的鸿沟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但是,尽管黑尔已经开始了“元伦理”向规范(传统)伦理学的复归,但是对事实与价值的弥合仍然未能超越“元伦理”的范围,事实与价值的二元划分仍然未能被颠覆,这是“元伦理”哲学家们的时代局限性所造成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00:09:00 +0800 CST  
而在我们的这个时代,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绝对不是一个象牙塔里的问题,简直可以说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问题,它不但关乎《价值哲学》的科学地位,也关乎人们在生活中如何作出正确的判断与选择。总而言之,正确解决“休漠问题”所揭示出的事实与价值的关系问题,无论对于价值理论的研究,还是对于人的价值实践、价值生活都具有基本而重要的意义。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00:11:00 +0800 CST  
接着,我们来看看功利主义:
功利主义——即效益主义,它是道德哲学(伦理学)中的一个理论。提倡追求“最大幸福”。主要哲学家有约翰·斯图亚特·密尔、杰瑞米·边沁等。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11:47:00 +0800 CST  
功利主义——认为人应该做出能“达到最大善”的行为,所谓最大善的计算则必须依靠此行为所涉及的每个个体之苦乐感觉的总和,其中每个个体都被视为具相同份量,且快乐与痛苦是能够换算的,痛苦仅是“负的快乐”。不同于一般的伦理学说,功利主义不考虑一个人行为的动机与手段,仅考虑一个行为的结果对最大快乐值的影响。能增加最大快乐值的即是善;反之即为恶。边沁和密尔都认为:人类的行为完全以快乐和痛苦为动机。密尔认为:人类行为的唯一目的是求得幸福,所以对幸福的促进就成为判断人的一切行为的标准。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11:48:00 +0800 CST  
功利主义——正式成为哲学系统是在18世纪末与19世纪初期,由英国哲学家兼经济学家边沁和密尔提出。其基本原则是:一种行为如有助于增进幸福,则为正确的;若导致产生和幸福相反的东西,则为错误的。幸福不仅涉及行为的当事人,也涉及受该行为影响的每一个人。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11:49:00 +0800 CST  
19世纪末期的功利主义代表人物亨利·西奇威克认为功利主义来自对“常识”的道德系统的反省。他论证多数的常识道德被要求建立在功利主义基础上。他也认为功利主义能解决常识学说的模糊和前后矛盾而产生的困难和困惑之处。在20世纪功利主义虽然经过G·E·摩尔(乔治·爱德华·摩尔)的批判,但英美哲学家与英国自然科学家兼伦理学家图尔明、牛津大学的诺埃尔·史密斯 、厄姆森,以及澳大利亚的J·J·C·斯马特等人仍为功利主义辩护。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19 11:53:00 +0800 CST  

楼主:柳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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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8-19 03: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08 21:24:5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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