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哲】《价值哲学——敢问“利益”在何方?》

其一,生活在社会和群体中的个体比脱离社会与群体的个体更能成功地实现自己的愿望、目的与需要。也就是说,只有在“整体(社会)”中,“个体(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只有在“整体(社会)”中才可能有“个体(人)”的自由。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8:59:00 +0800 CST  
其二,“个体(人)”的发展是以历史的科学规律(进化论)发展水平为前提基础的,离开了社会共同体世代积累起来的文化遗产、文明成果或客观知识世界,任何“个体(人)”要想有所发明与创造都是不可能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02:00 +0800 CST  
其三,正如社会本位论者所看到的那样,“个体(人)”是社会的产物,“个体(人)”生活的大部分来源于社会、依赖于社会,个体只有生活于群体中,参与社会生活才能成为——人。“个体(人)”自我概念的形成也离不开社会。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04:00 +0800 CST  
那么,我们接着看什么是社会利益?
显然,我们对社会利益内涵的认识将直接影响并围绕社会利益而展开的研究。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06:00 +0800 CST  
哲学家、经济学家边沁认为:“共同体的利益(即社会利益)是组织共同体的若干成员的利益总和。”
显然,在边沁看来,个人利益是最基础、最重要的利益,社会利益只不过是个体利益的总和,亦即不存在独立的社会利益。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07:00 +0800 CST  
哲学家、经济学家庞德在《通过法律的社会控制:法律的任务》一书中将利益分为三大类,即个人利益、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庞德认为社会利益是最重要的利益,是包含在文明社会中并基于维护文明社会的正常秩序和活动而提出的各种具有普遍性的主张、需要和愿望。我国学者也纷纷对社会利益进行研究。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12:00 +0800 CST  
庞德认为:社会利益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应受一般保障的社会利益(如和平与秩序的要求、一般安全、健康状态、占有物的保障)。二是关于保障家庭、宗教、政治和经济的各种社会制度的社会利益。三是一般道德方面的利益。四是使用和保存社会资源方面的利益。五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一般进步的利益。六是个人生活方面的利益,这种要求能使个人获得政治、社会和经济等各方面的机会,并使他在社会中至少能过一个合理的最低限度的人类生活。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13:00 +0800 CST  
显然,社会利益是一种根据利益主体进行分类而来的,是与个人利益、集体利益、国家利益相并列的利益,是一种独立的利益。社会利益的主体是公众,即公共社会。社会利益表现的权利形式上,其主体可以是公民个人、法人或国家。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15:00 +0800 CST  
社会利益包括如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1)公共秩序的和平与安全;
(2)经济秩序的健康、安全及效率化;
(3)社会资源与机会的合理保存与利用;
(4)社会弱者(如市场竞争社会中的消费者利益、劳动者利益等);
(5)公共道德的维护;
(6)人类朝文明方向发展的条件(如公共教育、卫生事业的发展)等方面。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16:00 +0800 CST  
显然,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一样,都是公共利益的下位概念,并主要以经济利益和文化利益为内容,以维护社会的自治和良性运转为目的,并且排斥国家的肆意干涉。也就是说,社会利益是指在某一特定空间区域内,所有的个人与组织为了生存,享受和发展所需要的资源和条件。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18:00 +0800 CST  
所以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社会利益是一个富有张力的概念,对社会的不同理解导致对“社会利益”的不同认识。如果将“社会”作为包罗一切的广义理解,社会利益就是人类社会存在的一切利益,是所有利益概念的上位概念。如果将“社会”作为相对狭义的理解,社会是基于共同利益而互相联系起来的人群。或是以共同物质活动为基础而相互联系的人们的总体,“是人们交互作用的产物”,由一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所构成。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19:00 +0800 CST  
社会利益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由此说明,社会利益与国家利益均是公共利益的下位概念,如不作特别的分析考虑,社会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社会整体利益同义。社会利益是一定时空范围内的社会全体成员,在一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基于一定的社会目标而对诸种社会要素和社会状态的共同需要所体现的利益形态。社会利益是广泛个体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具体的、独立的利益形态。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21:00 +0800 CST  
这里我们的《价值哲学》主要讨论的是关于社会价值和社会利益相互关系——社会“道德问题”的“元理论”,也就是说,我结合了元伦理和功利主义的“逻辑方法论”来探讨“公众道德”问题!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30:00 +0800 CST  
中国社会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道德困扰。分析社会价值逻辑的理性根源——“狼来了”。
人们为了逃避“恶报”而不为恶,而非内心的愿望与选择;麻木追求“共同利益”只是换取自己所偏好利益的“工具”而已。由此,“意识形态”下的“行为者(人)”重申了道德行为的利他性,把“行为者(人)”对“我”与“他”的同体性的认识与体验看成是道德意愿和道德行为的前提与基础。同情心的萎缩是造成普遍社会道德问题的直接原因。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19:37:00 +0800 CST  
思想品德和规范伦理学形成的“工具主义教育理念”——必须唤醒和培育人们的同情心:以及,建立于“工具主义教育理念”之上的义务感和道德良知作为重要的社会目标加以追求。
“狼来了”的道德故事还可以继续讲下去,但在讲述的过程中应该关注(中国人)同情心的唤醒和培育而不是用撒谎的负面后果“引诱”他们。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22:08:00 +0800 CST  
例如,前段时间的“魏则西事件”,公共卫生(莆田系医院)的利益问题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公共卫生(莆田系医院)利益问题就其性质而言,不单是一个医院(公共卫生的内部)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公共卫生(医院)的利益不仅要依赖于社会价值的“社会利益监督”,而且也依赖于“个体(人)”价值的体现和“个体(人)”利益是否公正的事实依据?!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8-20 22:27:00 +0800 CST  

楼主:柳艺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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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6-08-19 03:3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08 21:24:5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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