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物自体概念的一场精彩辩论
甲:为什么太阳会从东边升起西边落下?
乙:这是自然规律,勿庸置疑!
甲:为何要把英国、美国所在规定为西方,而把我国所在规定为东方?
乙:这是自然规律,勿庸置疑!
甲:为何要把英国、美国所在规定为西方,而把我国所在规定为东方?
乙:这是约定俗成的,是世界公认的,何来问题?
甲:哈,约定俗成成了自然规律了,这·里问题太严重了。
光说是约定俗成还罢了,居然上升到自然规律的高度了。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原来自然规律是人来规定的,看来客观规律一说纯属狗屁!
有人这一段时间正在讨论的·什么物自体也是如太阳东升西落一样是人规定的了!
甲:哈,约定俗成成了自然规律了,这·里问题太严重了。
光说是约定俗成还罢了,居然上升到自然规律的高度了。
哈哈哈哈...笑死我了,原来自然规律是人来规定的,看来客观规律一说纯属狗屁!
有人这一段时间正在讨论的·什么物自体也是如太阳东升西落一样是人规定的了!
乙:你曲解了我的意思,主客观还是有别的。不承认主观和客观的相对差别,就会混淆主观和客观,就会经常犯把愿望当现实的错误,就会时常把臆断当客观规律。
乙:这既是人规定的又不是人·规定的,人只是用特定的语言来描述了这种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的自然现像。
人只能描述世界,而不能规定世界?你·懂么?
人只能描述世界,而不能规定世界?你·懂么?
甲:哈哈,你·自以为解释得圆满,其实已经自相矛盾了。
你·讲:这既是人规定的又不是人规定的,已经否定了客观、物自体的概念了。
汝大大方方承认纯客观、物·自体子虚乌有不就得了?
而且,既是人规定又不是人规定的这句话本身也不通。吾说汝既是人又不是人,汝觉得这样?
你·讲:这既是人规定的又不是人规定的,已经否定了客观、物自体的概念了。
汝大大方方承认纯客观、物·自体子虚乌有不就得了?
而且,既是人规定又不是人规定的这句话本身也不通。吾说汝既是人又不是人,汝觉得这样?
乙:看来你没有读过任何一本经典的哲学著作,完全不理解哲学大师们区分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的真实用意,光是在咬文嚼字了,这无助你哲学能力的提高。
甲:吾读过或没读过什么书不是汝能猜得到的,而且说这个也无助于澄清汝的纯客观、物自体、自然规律的概念。
汝还是老老实实回答:客观、屁自体、自然规律这些词语的来源吧?
汝还是老老实实回答:客观、屁自体、自然规律这些词语的来源吧?
哲学不是玩文字游戏,你这样是完全曲解了哲学。
哲学家们探讨世界的本原、事物的真相这个任务本身就要求对主客观、认识者和被认识的对象作出严格的区分,
否则人会分不清愿望和现实、臆测和规律的,无助于人认识和改造世界。
哲学家们探讨世界的本原、事物的真相这个任务本身就要求对主客观、认识者和被认识的对象作出严格的区分,
否则人会分不清愿望和现实、臆测和规律的,无助于人认识和改造世界。
甲:说大话而已,拿探讨世界的任务来辩解,也无助于澄清客观规律、物自体这些概念的来源!
且不说汝顾左右而言它的不严肃态度,即使退一万步讲,吾就算承认物自体存在,可是根据这个物自体的概念又发现了什么客观规律了?
且不说汝顾左右而言它的不严肃态度,即使退一万步讲,吾就算承认物自体存在,可是根据这个物自体的概念又发现了什么客观规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