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学——艺术、语言、世界》

【我们凝望着星星,星星是无言的,冷漠的,按照大自然的律令运动着,然而我们觉得星星美丽,因为它纯洁,冷静,深远。一只山鹰在天空盘旋,无非是想寻找一些吃食罢了,但是我们觉得它高傲、自由,“背负苍天而莫之夭阏,搏扶摇而上者九万里”……
实际上,纯洁,冷静,深远,高傲,自由……等等,与星星,与老鹰无关,因为这是人的概念。星星和老鹰自身原始地存在着,无所谓冷静,纯洁,深远,高傲,自由。它们是无情的,因为它们没有意识,它们是自然。】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23:00 +0800 CST  
【 在明月之夜,静听着低沉的、仿佛被露水打湿了的秋虫的合唱,我们同样会回忆起逝去的童年,觉得这鸣声真个“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其实秋虫夜鸣,无非是因为夜底凉爽给它们带来了活动的方便罢了。当它们在草叶的庇荫下兴奋地磨擦着自己的翅膀的时候,是万万想不到自己的声音,会被涂上一层悲愁的色彩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28:00 +0800 CST  
高尔太也承认美感的产生要有一定的对象(物象)。但这个对象之所以成为美感的条件,是因为它被“人化”了。“对于那些远离家园的人们,杜鹃的啼血往往带有特别的魅力。‘一叫一回肠一断’,‘一闻一叹一沾衣’。因为这种悲哀的声音,带着浓厚的人的色调。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28:00 +0800 CST  
其所以带着浓厚的人的色调,是因为它通过主体的心理感受(例如移情,或者自由联想……)被人化了。如果不被人化,它不会感动听者。” 这个“人化”,根源在于主体的心理感受,在于主体的情趣。所以高尔太又说:“美底本质,就是自然之人化。”“在感觉过程中人化的对象是美的对象。”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29:00 +0800 CST  
高尔太在论述他的观点时强调美与美感的同一性。他说:“美与美感虽然体现在人物双方,但是不可能把它们割裂开来。” “美和美感,实际上是一个东西。” “超美感的美是不存在的。” “美产生于美感,产生以后,就立刻溶解在美感之中,扩大和丰富了美感。”
高尔太的这些论述中包含了(美是主观的)某种合理的思想,是值得注意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33:00 +0800 CST  
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即“客观社会派”——李泽厚:
他主张美是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他认为蔡仪看到了美的客观性而忽视了美的社会性,朱光潜看到了美的社会性而忽略了美的客观性(朱光潜的观点后面介绍),所以二人的观点都是片面的,而他自己则把美的客观性和社会性统一了起来。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36:00 +0800 CST  
例如一株梅花,它的美就在于梅花本身,这是美的客观性。但是梅花的美并不在梅花的自然性,而在于梅花的社会性。他认为梅花具有一种社会性。蔡仪批评说,没有人的时候就有了月亮,月亮有什么社会性?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37:00 +0800 CST  
李泽厚回答说,月亮确实是在人出现之前就有了,但自从出现了人,月亮就纳入了人类社会生活之中,所以月亮就客观地具有了一种社会性。那么,这种社会性究竟是什么呢?李泽厚说:“所谓社会性,不仅是指美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存在,而且还指美包含着日益开展着的丰富具体的无限存在,这存在就是社会发展的本质、规律和理想。”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37:00 +0800 CST  
主观和客观的统一,即“主客派”——朱光潜:
他主张美是主客观的统一。他认为美既不全在物,也不全在心,而在于心物的关系上。如一株梅花,它本身只是美的条件,还必须加上观赏者的情趣,成为梅花的形象,才成为美。在论证他的主张时,朱光潜提出“物”(“物甲”)和“物的形象”(“物乙”)的区分。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40:00 +0800 CST  
他认为,美感的对象是“物的形象”而不是“物”本身。“物的形象”是“物”在人们既定的主观条件(如意识形态、情趣等)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这“物的形象”就其为对象来说,它也可以叫做“物”,不过这个“物”(姑且简称为“物乙”)不同于原来产生形象的那个“物”(姑且简称为“物甲”)。他说: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41:00 +0800 CST  
【 物甲是自然物,物乙是自然物的客观条件加上人的主观条件的影响而产生的,所以已经不纯是自然物,而是夹杂着人的主观成份的物,换句话说,已经是社会的物了。美感的对象不是自然物而是作为物的形象的社会的物。美学所研究的也只是这个社会的物如何产生,具有什么性质和价值,发生什么作用;至于自然物(社会现象在未成为艺术形象时,也可以看作自然物)则是科学的对象。】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42:00 +0800 CST  
朱光潜在这里明确指出,“美”(审美对象)不是“物”而是“物的形象”。这个“物的形象”,这个“物乙”,不同于物的“感觉印象”和“表象”。借用郑板桥的概念,“物的形象”不是“眼中之竹”,而是“胸中之竹”,也就是朱光潜过去讲的“意象”。朱光潜说:“‘表象’是物的模样的直接反映,而物的形象(艺术意义的)则是根据‘表象’来加工的结果。”“物本身的模样是自然形态的东西。物的形象是‘美’这一属性的本体,是艺术形态的东西。”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43:00 +0800 CST  
这是朱光潜自从写《文艺心理学》、《论美》以来的一贯的观点。即“美是主客观的统一”的观点。如果更准确的说,这个观点应该概括成为“美在意象”的观点。这个观点还解决了两个理论问题: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47:00 +0800 CST  
第一,说明了艺术美和自然美的统一性。
朱光潜认为,现实美和艺术美既然都是美,它们就应该有共同的本质才对,怎么能成为两个东西呢?他说:“有些美学家把美分成‘自然美’、‘社会美’和‘艺术美’三种,这很容易使人误会本质上美有三种,彼此可以分割开来。实际上这三种对象既都叫做美,就应有一个共同的特质。美之所以为美,就在这共同的特质上面。”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53:00 +0800 CST  
但是,朱光潜的质疑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其实朱光潜这么发问是有原因的。因为在朱光潜那里,自然美和艺术美在本质上是统一的:都是情景的契合,都离不开人的创造。所以他认为,自然美可以看作是艺术美的雏形。他说:“我认为任何自然形态的东西,包括未经认识与体会的艺术品在内,都还没有美学意义的美。”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55:00 +0800 CST  
这就是说,郑板桥的“眼中之竹”还不是自然美,郑板桥的“胸中之竹”才是自然美,而郑板桥的“手中之竹”则是艺术美。从“胸中之竹”到“手中之竹”当然仍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但它们都是审美意象,在本质上具有同一性。所以朱光潜说:“我对于艺术美和自然美的统一的看法,是从主客观统一,美必是意识形态这个大前提推演出来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55:00 +0800 CST  
第二,对美的社会性做了合理的解释。
朱光潜坚持认为美具有社会性,一再指出:“时代、民族、社会形态、阶级以及文化修养的差别不大能影响一个人对于‘花是红的’的认识,却很能影响一个人对于‘花是美的’的认识。”与此同时,他又指出,美的社会性不在自然物本身,而在于审美主体。他批评主张美的社会性在自然物本身的学者说:“他剥夺了美的主观性,也就剥夺了美的社会性。”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57:00 +0800 CST  
朱光潜在美的社会性问题上的观点,应该说是比较合理的。美(审美意象)当然具有社会性,换句话说,美(审美意象)受历史的、社会文化环境的制约。中国人欣赏梅花、兰花,从中感受到丰富的意蕴。而西方人对梅花、兰花可能不像中国人这么欣赏,至少不能像中国人感受到这么丰富的意蕴。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58:00 +0800 CST  
梅花、兰花的意蕴从何而来?如果说梅花、兰花本身具有这种意蕴(社会性),为什么西方人感受不到这种意蕴?梅花、兰花的意蕴是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的,是和作为审美主体的中国人的审美意识分不开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58:00 +0800 CST  
在50年代的讨论中,有一种很普遍的心理,就是认为只要承认美和审美主体有关,就会陷入唯心论。朱光潜把这种心理称之为“对于‘主观’的恐惧”。这种心理有一部分是出于误解。我们说美(审美意象)是在审美活动中产生的,不能离开审美主体的审美意识,这并不是说“美”纯粹是主观的,或者说“美”的意蕴纯粹是主观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7-25 12:59:00 +0800 CST  

楼主:柳艺诚

字数:23615

发表时间:2016-07-25 19:0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11-12 16:05:0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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