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磋】《心理哲学——心身论》——(引序)

可见,将精神、意识与大脑看成两个独立实体的“二元相互作用论”并没有合理地解释心身(脑)关系,反而引起了思想混乱。更为严重的是,将精神、意识看作一个独立实体,其结果往往会过于夸大精神、意识的作用,使其陷入唯心主义“一元论”。事实也正是如此,艾克尔斯在此后的许多著作中已表露出这种倾向性。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3:00 +0800 CST  
在《自我及其脑》一书中,艾克尔斯讲到:“自我意识、精神作用于神经中心,能修改这些神经事件的动力学的时-空模式。因此,我们提出自我意识、精神对神经事件能施加一种卓越的解释与控制。”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4:00 +0800 CST  
而在《脑与自觉经验》一书中,艾克尔斯更为明确地表述了唯心主义一元论观点。他说:“脑与意识、精神的相互作用中,起决定作用的是意识。脑从意识、精神那里接受一个意志作用,转过来,脑又把精神传给意识经验。但十分清楚的是,对我们每个人来说,第一性的实在是我们的意识,其他一切都是派生的,是第二性的实在。” 由于艾克尔斯将意识看作是第一性的,一切从意识而来,又返回到意识中去。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4:00 +0800 CST  
这样,他便摆脱了在唯物论与唯心论之间摇摆与游离状态,由二元论者转变为唯心主义一元论者。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4:00 +0800 CST  
艾克尔斯作为一个世界著名的神经生理学家,在科学上能从机能依附于生理结构的普遍性原理出发,承认精神应依赖于大脑中神经元的排列及其综合活动。而对经验材料作哲学概括时,却暴露出明显的二元论倾向,最终甚至滑向了唯心主义一元论。依据同一材料所作的科学概括与哲学概括竟会如此大相径庭,这说明单凭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无法克服唯心主义思想的影响。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5:00 +0800 CST  
即使自然科学家在科学研究领域卓有贡献,但如无坚定的唯物主义立场,不善于进行辩证思维,很可能将科学的新成就纳入错误概念的框架之内,作出二元论或唯心主义一元论的错误结论。所以,自然科学家应自觉地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并运用到自己的研究实践中去。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5:00 +0800 CST  
《心理哲学——心身论》——第三节(现代科学(哲学)学术界的几种“心身论”)——4、突现的相互作用论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6:00 +0800 CST  
斯佩里是当代著名的脑科学家。他认为,传统的心身论无法解释实验中所获得的新事实,于是从20世纪50年代初就试图在理论上探索脑与意识问题。此后,在寻求心脑关系的合理模型中度过了30年,几经曲折,终于形成了“突现的相互作用论”,在哲学与心理学界引起了一定反响。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6:00 +0800 CST  
斯佩里认为,神经事件极为复杂,且包括许多组成环节(如神经冲动传递、众多生化反应等),但神经事件本身却不同于意识现象,两者不是“同形的”事件。从本质上讲,意识应是有生命的人脑的最高层次“突现”的结果,即意识产生于脑各回路相关过程的相互作用。作为高层次的意识一旦从神经事件突现出来后,它就具有了自身的主观性特征,并以不能还原为神经事件的原理运行着。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7:00 +0800 CST  
当然,作为大脑整体活动突现属性的意识现象仍与大脑的活动不可分离地联系着。只有在脑的生理活动中,意识现象的主观性特征才能得以体现。如“去掉特殊的回路或背景或这种有序活动中的任何一个,意识效应就没有了” 。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7:00 +0800 CST  
相反,作为物质的脑却可以离开意识而独立存在,因为脑有无意识过程。在无意识状态下,脑的神经过程依然存在。所以,脑生理过程对意识现象起决定作用,意识由脑活动而产生,也因脑活动而存在,脑与意识是决定与被决定的关系。诚然,意识对脑生理过程也有一定程度的调节、控制作用。不过,这种调节与控制不是作用于脑的整体,而是时而作用于这一局部,时而作用于另一局部,从而产生选择性活动。这就是斯佩里关于意识与脑的“突现的相互作用论”。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7:00 +0800 CST  
就现代脑科学而言,仍无法揭示意识、精神发生的微观机理,因而意识究竟是否“突现”的?如是“突现的”,那是如何“突现”的?突现的意识又与大脑如何相互作用?诸如此类的问题至少目前还无法加以阐明。所以,斯佩里的“突现相互作用论”仅是猜测而已,充其量不过是一种“假说”。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8:00 +0800 CST  
但从哲学上看,由于“突现相互作用论”既不接受“心脑二元论”说教,又不承认有独立的精神实体,也不同意“心脑同一论”,否认心理事件与大脑事件在构造上或时间上对应或同位;而且坚持精神、意识不能离开物质性大脑,同时强调精神、意识对脑神经事件有反作用。这说明,“突现的相互作用论”具有唯物论性质。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8:00 +0800 CST  
另外,意识的“突现”概念的提出与辩证思维并不相悖。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早就告诫我们:事物在其量变发展到一定的关节点时,就会发生质的变化、质的飞跃。可以说,“突现”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即使是精神的突现现象也到处可见。如激情、应激、进攻与逃避等都可看作是心理过程的“突现”。可见,斯佩里的“突现论”也包含有辩证法成分。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9:00 +0800 CST  
不过,斯佩里在概括意识——大脑关系时,也存在一些混乱之处。例如,他把意识和脑的相互作用视为部分与整体之间的关系,这显然是错误的。因为,整体与部分仅指客观存在的实体。既然斯佩里承认意识不是独立的实体,也不与神经事件在构造上或时间上对应与同位,那么就不应把意识看作是大脑的一个部分,两者之间不存在部分与整体的关系,否则将沦为二元论者。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29:00 +0800 CST  
《心理哲学——心身论》——第三节(现代科学(哲学)学术界的几种“心身论”)——5、突现的唯物论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30:00 +0800 CST  
邦格是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的科学哲学教授。自1977年以来,他一直在从事心—身问题的研究,并提出了心身关系的“突现的唯物论”。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30:00 +0800 CST  
邦格认为,历史上的“心身论”大致可归纳为两大类,即“心身一元论”与“心身二元论”。两者又都可细分为若干派别。以邦格之见,历史上的这些论点,没有一个是清楚的,其中没有一种理论是恰当的。因为,它们缺乏明确的假定或定义,不具备假说——演绎系统的理论资格。例如,邦格认为有关心身的“二元相互作用论”就是一种错误的陈述。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30:00 +0800 CST  
理由在于,相互作用只发生在具体的事件之间,而物质与精神是两种分立的异质,彼此间无法相互作用。所以,心身的“二元相互作用论”犹如性质与事物相互作用一样是错误的。为此,邦格认为如果要使心身相互作用的假定得以成立,就必须承认一个基本前提,即精神(意识)也是物质的。这样,邦格为了否定二元的相互作用论,以致把精神也看成是物质。他说:“如果精神的东西是非物质的,就不可能用物理、化学和外科手术的手段去影响它。既然它可以受这类手段的影响,以致对它完全破坏,可见精神的东西不是非物质的。”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31:00 +0800 CST  
既然,精神不是非物质的而是物质的,那么精神与脑之间的差别自然就消失了,邦格认为这样一来,也就坚持了唯物论的一元论。所以,邦格把自己的观点称之为“唯物论”。然而同质的心身之间究竟属于怎样的一种关系呢?邦格认为,一切心理状况、事件、过程都是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状态、事件和过程。

楼主 柳艺诚  发布于 2016-05-19 14:31:00 +0800 CST  

楼主:柳艺诚

字数:22659

发表时间:2016-05-18 03:50: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8-27 21:22:5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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