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沈浪X王怜花】《桃花》+番外《镜花》(完结)by映日孤烟

沈浪笑道:“王公子心高气傲,自然瞧不上鸡鸣狗盗之徒的本事。我与你说,这人若是胆怯些,捡了一条命本该屁滚尿流立刻夺门而出,却还是存着立功的心思留在这里,虽然是傻但好歹也算有几分胆色,实在难得。这样的人立功之后反而会下心思将这过程吹嘘得天衣无缝。下次真来了个有脑子的,将接头的过程与巫行云老实一说,倒容易被他想出破绽。”
王怜花嗤笑一声:“让这样一个笨蛋骗了,据说是天下第一的沈浪沈大侠岂不是个更大的笨蛋?
沈浪苦笑着摸摸鼻子道:“大侠稍微讲点仁义道德,看上去就会很像笨蛋,就算是天下第一的大侠也未能免俗。”
两人说话间,缩在角落的那汉子,食不知味地吃起了一碗面
王怜花看着他只想笑,悄声道:“他肯定心里又喜又怕又急,直盼我们早些走。”
沈浪道:“不巧最近我总是很讨人嫌。”
两个人嘻嘻笑笑,一顿饭居然吃了小半个时辰。
果然只等他们一走,那汉子就从边角处迫不及待地奔了过来,掀起了桌布。
蓝岚断掉的指甲就掉在桌下,看上去就像两片鸢尾花的花瓣。
此外好像再没有什么起眼的东西。
汉子有点失落,但还是很认真地在桌下又查探了一遍。
这下他看到了一样与众不同的事物。
一张与指甲差不多大小的纸片,似乎是被漫不经心地丢在地上,落在一堆树叶碎屑之类的物件中间。
汉子有点忐忑,把那纸片捡了起来看。
纸片上只写了一个字。
梨。
这个字的颜色和蓝岚掉落的指甲一样蓝。

这几日,天气虽不甚晴好,却很闷热。
一贯讲排场的王公子很不习惯的是,途经的小客店都十分简陋,沐浴并无专门木桶等物伺候。若是吩咐下去叫人准备,店里人便会瞪着眼睛道:“要木桶做什么?前头有溪,天气这样热,溪里洗洗不是很好?”
问题是,客店在人来车往的大道边,溪水也在人来车往的大道边。
身为一个男人,其实还是很好办的,反正天热,溪水又清冽,溪里洗洗就溪里洗洗罢。虽然王怜花还是觉得在光天化日下洗澡很不符合他的公子作风,但夜深人静时悄悄洗一下倒也不算特别没面子。形势比人强的时候,王公子一向善于自欺欺人。
像小梨这样一个小姑娘,就很难办了。
若是晚上洗澡,总得有人给她望风。
如果让徐常秀望风,有危险地时候,根本没用。
有用的三个男人自然不能在人家相公在的时候,给他娘子望风。
所以小梨憋得实在辛苦。
这对一个爱干净爱漂亮的小姑娘来说,是很大的折磨。
终于忍不住问蓝岚:“难道苗女也都在大马路边上洗澡么?可有隐秘些的溪水处?”
蓝岚道:“有些地方也有男女分开的溪泉沐浴之处,现时天热,女子沐浴的很多,比你去其他处都要安全些。”
蓝岚这样一说,小梨便日盼夜盼,终于到了有专门女子浴泉的一处所在。
这女浴泉名叫“沐华”,在山坳之间,离村寨却并不远。在通往浴泉的山道,时不时有穿着轻薄的苗女头顶着衣篮经过,瞧见这几个俊秀男子经过,十分大方地朝他们微笑,便是姿容不够丰美,也很有惹人遐思的自然风流之态。
王怜花一边对路过苗女回之微笑,一边逗弄徐常秀道:“这浴泉也未见得很安全。不如还是我过去保护小梨姑娘,顺便见识下当地风光。”
徐常秀脸色发青,挡在小梨身前,吼道:“我会陪她去!”
他似乎已经浑然忘记自己是个没有武功,一无是处的废人。
沈浪叹了口气拍了拍王怜花道:“好了,徐公子陪小梨姑娘过去,我们就在这边远些看着就是。”
虽然危险处处皆在,但总不能不让人家老婆洗澡。
徐常秀脸色这才好看了些,悻悻地护着小梨,急步往前去了。
目送两人的背影,王怜花偏生不死不活又说了一句:“眼巴巴跑到这么多女人洗澡的地方不看一眼,实在很亏。”
沈浪笑道:“不过照我想来,美人总是宁可跑到隐秘些的溪泉洗澡,也不肯和村妇一起在大澡堂子一般的地方洗的。”
王怜花眼睛一亮,道:“你这话很有见地,难道你有过巧遇野外沐浴的美人这般艳事?”
沈浪笑嘻嘻在他颊上亲了一下:“以前不幸倒是没有这个机会,不过如果王美人再扯这些不三不四的,我就要请他就地表演一番。”

女浴泉入口之处,有一面天然石嶂,男子不得入。
到了那处,徐常秀默默站定,将手中衣篮递给小梨,说了一句和洗澡风马牛不相及的话。
“你小心些。”
小梨低下头,道:“你也小心。”
她走进那石嶂的时候,脚步一点都没有迟缓,也没有回头。
徐常秀背贴着那石嶂,坐了下来,坐了很久很久。
已近傍晚,苗女们三五成群地从那石嶂后出来,看见徐常秀一动不动地坐在那里,觉得惊奇,远远地看着他指指点点,还吃吃地笑。
徐常秀视若无睹,仿佛已经忘记了自己坐在那里是为什么。
就算再麻烦的女人,从头洗到脚,半个时辰总也够了。
可是小梨却再也没有出来。
徐常秀对这一切似乎没有任何怀疑,只是痴痴地等待着。
直到沈王两个人走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他才惊觉似的抬起头来。
惨然一笑,问:“可以了么?”
一个人的笑容,居然能够比他眼角的泪迹,看上去更惨。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04:00 +0800 CST  
(三十五)。
天色微暗。
小梨特地挑这个时候来洗澡,是因为有一点害羞。已近傍晚,浴泉里的人比之白日里自然少些。找个一个不惹人注意的角落位置,默默地脱了衣衫伏身在水里面,听到苗女们在水中嬉笑打闹的声音,都不敢抬眼看一看。
就像一个未经人事的,浑然天真的小姑娘一样的举动。
她本也就是一个普通的小丫鬟,在苏州一个普通的书香人家做事。
故去的夫人待她犹如亲生之女,她便在心中记得要报答夫人的恩情。一个被人弃在路边的小孤女,有这样的际遇,还能有什么念想呢?。
要真说有,最多也就是……在打理家务的间隙,服侍公子读书的时候,悄悄地,悄悄地看他一眼。
和天底下大部分的小丫鬟一样,有这样一个甜美的,不是特别遥远的念想儿。
原本她以为自己的一生都会这样过下去。
就算少爷不了解她的心意,娶了门当户对的姑娘,这也没什么。她可以做少爷孩子的乳母,像喜欢少爷一样喜欢那个孩子,继续尽心尽责地为徐家做事,在这个家里老掉,死掉,是多么自然的一件事。
直到她遇见王怜花。
在此之前,她曾经千百次地在心里想象过夫人与她说的那个也许会来的人的模样,一厢情愿的将那人想象成一个凶神恶煞的彪形大汉,长得大约就像菜市场的郑屠夫。
谁叫她只是一个小丫鬟,所有的天地,不过是桃花坞大街的几个街坊那样宽。这辈子坏人都没见过几个,胆子又小,从不敢去看官差押犯人游街。据说以前误伤过一条人命、脸上有一条刀疤的郑屠夫已是她想象的极限。
王怜花出现的时候,却像是街坊里的说书人讲述过的所有传奇故事的开场。
一身绯衣,俊俏风流,有如人中的凤凰。
凤凰有业火,美丽却恐怖。
小梨小心地擦洗着身体,看到身上几处红痕,轻轻呼出一口气。
若不是遇见王怜花,她也不见得能够这样得到少爷的心和身体。
谁叫她只是一个小丫鬟,所有的天地,不过容得小少爷一个人。其他的恩怨情仇,来来去去,与她这样的小姑娘,又有什么相干。

小梨打算从水中起身的时候,看见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身段非常美好,肌肤雪白光滑。长发从双肩泻下,散落在水中的姿态就像是一首诗。
因为害羞,小梨一直低着头,都没注意到这个女人在水中向她慢慢靠近。
有什么抵住了她的腹部。
“不要叫。”
抵住她的是一把刀,一把薄得有如透明的刀。
有如透明的杀意。
小梨直视着她的眼睛,说了一句题外话。
“林姑娘,其实你已经够美丽。”
这话本是夸赞,林镜花听来却觉得像是安慰。
她的眼睛顿时红了,脸也扭曲起来。
她也清晰地,在水中看见了自己此时的脸。
林镜花冷冷地道:“我其实并没有折磨别人的爱好。但这里的水清得能照人。而我在能看到自己脸的时候,心情总是特别差。所以,你最好不要乱说话。”
小梨轻轻地道:“若是这样,王公子交代奴婢有东西交给姑娘,希望姑娘见了此物,能善待奴婢。”
惊慌的那个人马上换成了林镜花。
她强忍着内心的恐惧,道:“王怜花知道我会来?”
难道这其实是个圈套?。
小梨道:“奴婢并不知情。不过王公子说了,此物最适合姑娘不过,希望姑娘能看在此物面上,有时助他一臂之力。”
林镜花和小梨从水中起来,擦干身体之后,穿上了衣服。
远远看去,她们就像两个闺中好友。其中一个,从怀里取出一物,默默递给另一个,如女子之间传递个小手帕一样自然亲切。
林镜花看见那物时,脸色的变化,简直难以形容。
这样一张平凡庸俗的脸上,瞬间迸发出极度的欢喜,极度的悲哀,极度的愤怒,承载不下,不忍目睹。

走过这石嶂的时候,蓝岚忍不住问了沈浪一句话。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08:00 +0800 CST  
“沈相公,小梨姑娘既是阁下的弱点,为何还将她送给我家主人?”
沈浪瞧了他一眼,叹道:“蓝公子说过,若是贵主人归了他的位,在下二人便有通天之能也无可奈何,所以总要在他回他府邸之前下手罢。也只有这般才能引出贵主人的踪迹。”
蓝岚疑惑道:“可主人既知小梨姑娘可牵制沈相公,沈相公又有何胜算?”
王怜花在旁一笑道:“你家主人中的毒,可比沈浪中的蛊要厉害多了,没多久你就能看到了,别急。”
蓝岚看了徐常秀一眼,道:“那……为何,不说是徐公子才是这蛊的引子,这样沈相公也不必为我家主人挟制。”
王怜花叹了口气,指了指地上,道:“你觉得草包徐公子能做这个?”
蓝岚看了一眼,却越发疑惑。
地上明明什么都没有。
王怜花蹲下身去,用手指在地上轻蹭了几下,举到蓝岚眼前。
“小蓝,你眼神实在不太好。”
他手上是暗灰色的,有如铅屑般的粉末。
“‘蛇形粉’可是本公子的一大创作,你好好见识一下。”
王怜花这人,一说到自己的厉害之处,就要眉飞色舞。
沈浪每次看到他这样,就忍不住又想叹气又想要亲吻他飞扬的眉梢。只可惜旁人众多,现下不宜,只得道:“王公子,既然有了线索,我们便赶紧去查探一番罢。”
蓝岚低头细看,这下才发现地上有一道极细极细的痕迹,是那暗灰色的粉末排出的。若不是先仔仔细细地看了那粉末的形状,断然不会发现这丁点行迹。那粉末看似轻盈,抬脚一蹭却抹之不去,粘地极牢,确是跟踪**之妙物。
那痕迹一路过去,直至泉边一条极小路径,继续往前,拐了几个弯儿,居然回到了车行大路边。
大路上马蹄印与车辙众多,王怜花在那痕迹中止之处,细细观察了下各种痕迹,直起身来,微微一笑道:“看来巫行云现在的状况比我想象的还差点儿,可喜可贺。”
蓝岚不解道:“何以见得?”
王怜花道:“你看这痕迹中止之处与车辙蹄印之对比,可见林镜花与小梨上的是车而非马。车自然比马行程要慢上许多,巫行云此时本当心急如焚地要回老巢去,若非状况实在不佳,为何舍马而就车?”
蓝岚的神色略微变了一变,却什么也没有说。
王怜花继而笑道:“既然他坐的是车,那我们就骑马追一追罢。小蓝,秀才不会骑马,你和他同骑一匹,跟着我们。”
蓝岚看了徐常秀一眼,小声道:“其实杀了他比较方便。”
王怜花叹道:“你说得一点都没错,不过既然大侠在这里,你好歹给他点面子。”
一边说,一边朝沈浪投去一个揶揄的微笑。
沈浪看见了,低下头摸摸鼻子,笑了起来。

徐常秀不会骑马。
不仅不会骑马,还会晕马。
没骑几步路,居然“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王怜花摸**口,道:“看来你还真是非娶小梨不可,若是娶了别家的姑娘,新郎官去迎亲的半路上晕马,实在是天大的笑话。”
蓝岚非常善解人意地道:“要不我点你穴道得了,你就晕不了。”
徐常秀道:“不用……我只是一下子,不习惯而已。”
之后的行程虽然迅疾,徐常秀却当真绷了一张惨白的脸,二话不说,偶有疾驰颠簸的时刻,也只伏在马背上,用袖口紧紧捂了嘴,动也不动。
夜色低沉,晚星黯淡。四周树影翩然而过,似在梦中。
前面那两人两马,青衫红衣,有如月夜仙人自林中而来。
徐常秀突然觉得有些恨。
像他这样的人,本不该懂得什么叫恨。
但当你的肉体承受痛苦折磨之时,看到人家这般潇洒愉快,便是有一点恨,也没有什么可以怪罪的。
他想起那个蛊,想起王怜花为了验证这个蛊而折磨他的手段。
在折磨他的同时,王怜花明明也是有感觉的。
如果现在呕吐地翻天覆地,无比鲜明地表露出自己的痛苦让他看见,是不是就能让他也感受到痛苦,以纾解自己内心的怨恨?。
可是现在若承认自己连这样的奔波都无法承受,又如何……对得起小梨。
肉体的痛苦和恶毒的念头同时折磨着他,几欲发狂。
这要人命的马蹄。
正辗转反复地无法忍受,一切却突然都停了下来。
徐常秀茫然地抬起头,看向前方。
方才的路程让他全身虚软,猛地这样一看,眼前竟然是一片空洞洞的黑暗。
屏气凝视了片刻,眼前的黑雾方才渐渐散去。
却还是黑。
黑色的马。
黑色的车。
黑色的帐幔低垂。
默默地停在,黑魆魆的去路上。
一瞬之间,徐常秀的眼前漫开一片殷红的血光。
吓得他心跳都几乎停止,差点尖叫出声。
凝神一看,不过是王怜花从马上跳了下来,飘动的衣衫在夜色中漫开的,绯红的影子。

“巫兄,别来无恙。”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08:00 +0800 CST  
(三十六)
这话说出去,就像被抛入了空荡荡的谷底。
除了回声,一无所有。
不远处那黑色的车马,依然凝滞有如沉默的雕像。
夜间有风。
树叶发出轻微的簌簌声,是被晚风撩拨后的颤抖。
于是风里便氤氲了一种树叶青草的香味,宁静的夏夜清淡微甜。
只听得那车中有人叹了一口气,悠悠地道:“在这样的夜晚相逢,本当有诗有酒。”
沈浪笑道:“刀剑为诗,豪情作酒,巫兄以为如何?”
巫行云在车中道:“既然已有诗有酒,在下愿吹奏一曲,为这重逢相庆。二位听了,可不要见笑。”
王怜花摊了摊手道:“我见笑了,难道你就不吹?”
巫行云苦笑道:“你总得先勉强听一会儿再见笑。”
然后,乐声就响了起来。
似笛非笛,圆润悠扬。
王怜花久居洛阳、杭州等繁华所在,浸淫丝竹,这般乐声,却真当少闻。
曲调又柔和,又绵长,就像是这微热的夏夜里一股清新的风,从远处的溪边卷起,本想一路轻盈地掠过这宁静的山峦,却不小心被这密密的树梢纠缠住,低回不去,婉转悠扬。
少年时候,你带着哪家的小姑娘,去那风起的溪水边游玩?。
夏夜的萤火虫,是和久远的回忆一样,微弱的光芒。
黄绿色的光点,从青草丛里,从树梢间隙,一点点的冒了出来。
其中有一些,渐渐凝聚成发亮的光团,缓缓地朝他们所处的方位,飘了过来。
王怜花伸手一抓,揪住了离他最近的,那处树梢。
掌心一收一放,一把叶子,便也从他的手中,飞射了出去。
叶子大而柔软,却逐一将那些光团搅散,重新化作细小的光点。
有些灭了,有些还亮着,重新飞起,愈飞愈近,愈来愈多。
四人三马,渐渐被这些光点给包围住了。
沈浪此时,做了一个出人意表的动作。
他拉开了蓝岚的衣服!。
蓝岚瞪大了眼睛,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木然站在原地。
沈浪就在这瞬息间,扯掉了他的外袍,随手一卷,用那外袍将徐常秀裹了起来。
一边还笑道:“徐公子,夏夜虫多,你穿着这件衣服,小心防虫。”
蓝岚又急又气,王怜花却抓了他脖颈,直往那光团凝聚袭来的方向,推了过去!
蓝岚大叫一声,下意识地从怀中掏出一物,往前抛去。
那物在半空中突然炸开,冒出一股白烟。
本来要向他扑来的那些光团,突然在这白烟中消失无踪。
王怜花飞身而起,一下将蓝岚抓了回来,捞在怀里,一手伸向蓝岚方才手指所触的地方,抓出一把东西,往周围尽情抛洒。
炸裂之声四处响起,空中白烟滚滚。
尘埃落定之后,一片沉寂清明。
那些仿佛从久远的梦境中飞出的,朦胧的黄绿色光点,再也不见。
惟有杀机如此鲜明。
蓝岚被王怜花丢开,竭力稳住身躯之后,迅速从腰际抽出一把匕首。
眼也不眨地,削去了手上一块皮肉。
方才伸手抛洒的时候,有一只小虫曾经落在他的手上。
伤口处冒出黄绿色的汁液,就这么一点点,恶臭无比,闻之欲呕。
直到鲜血流出,蓝岚这才吐了一口气,将那匕首丢开,撕下一片衣角,将伤口包裹了起来。
匕首落地的时候,发出清亮的声响,十二分的警醒。
王怜花摇头笑道:“这‘萤蛊’果然厉害得很。徐公子,你现在可知道,若不好好穿着这件宝衣,便是和小蓝一样下场。”
徐常秀见了这阵仗,牙齿格格发抖,哪里还说得出话来。
巫行云在车里叹气:“王公子说得对,被人了解太多是很危险的一件事。小蓝你跟了我八年,实在是太久了一点。”
蓝岚听了这话,差点瘫软,连那匕首也忘了捡,连忙跪在地上叫道:“族长,我,我不是故意的……刚才,我只是……不小心……”
巫行云笑道:“你方才既不是故意的,现在总知道不该做什么了罢。”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0:00 +0800 CST  
蓝岚面色惨白,扑在地上直不起身来。
此时,马车之中,发出了与方才乐声所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声音。

啸声。
非常尖利的啸声。
满山满谷的花草树木,仿佛都要因为不堪忍受这种尖利的声音而震荡起来。
不,是真的震荡了起来!。
王怜花低吼一声:“是‘落叶飞花’!蓝小倌,可有解蛊之法?”
蓝岚委屈地道:“苗疆蛊法众多,我总不能把所有的解药都带在身上。”
王怜花冷笑道:“你若是现在开始要听你主人的话,小心我马上把你衣服剥光,用来挡落叶。”
蓝岚惊恐万分,但仍是压低了声音道:“是你说他中了毒,功力要打对折。那末我便想他应该使不出这一招,自然就没有准备。”
就在这问答之间,头顶的树叶震荡地越发剧烈,原本轻微的簌簌声渐渐转为极响的沙沙声,成片成片的落叶开始飘下来。
转瞬之间,王怜花也脱下了外袍,在手中翻卷了开去。
那一片衣衫在他手中迅速翻动,遮蔽了顶上一片方寸之地。劲风扫过,那些落叶纷纷被荡了开去,卷至一边。
只是这原本应该十分柔软的叶片,竟然如利刃一般,穿透了更为柔软的布料。片刻之间,那件用以遮蔽的衣衫,就变得残破无比。
巫行云在那厢低笑:“王公子,你可以一件一件地脱,来挡这些树叶子。到没有衣服可脱的时候,就过来我这边,如何?”
王怜花大笑道:“多谢巫兄,提醒了小弟一件美事。”
只见他袖口一扬,一只红色的羽箭,便朝车马那处射了过去!。
射得不太准,连马都没射死。
那箭不过是是扎在马的脊梁上。
马儿厉声长嘶,突然便抬起四蹄,朝这边狂奔了过来。
车中似乎一阵慌乱,一只手飞快地从帐幔中伸出,勒紧缰绳。
那缰绳明明已经紧得在马脖子上勒出了深深的血痕,那马却依然像发了癫一般,一直往这落叶阵中冲来!。
“我过去和你过来,其实也没有太大不同。”王怜花悠悠地道:“这毒名叫‘不死不休’,巫兄可听说过?”
那狂性大发的马匹眼看着便要冲到眼前,将四人踩踏于蹄下。
徐常秀按捺不住地想要尖叫,却在尖叫前的那一瞬间,看见了一个梦魇。
马蹄还在向前狂奔,马头却已落地。
血光漫天,这哪还是人间的景象。
没有头的马,直往前奔了三丈有余,才颓然倒下,跪死在徐常秀身前不过几尺远的地方。
沾着血的剑,没有任何的停滞,像闪电一样地削出,劈开了这黑色世界的天灵盖。
啸声戛然而止。
一件巨物飞了出去,砸在地上,轰然的巨响盖过了此前的一切声音。
方才那阴沉诡秘的车子,现在看上去无比的滑稽。
一匹没有头的马,拉着一辆没有顶的车。
黑色的帐幔慢悠悠地飘了下来,使得车中的一切,一览无遗。
林红莲母女默默地坐在其中一侧。
巫行云和小梨坐在另一侧,巫行云的手就掐在小梨的喉口。
小梨脸色很白,紧咬着嘴唇。

“装神弄鬼的伎俩,是不是已经用完?”
王怜花抱了双手,朝着他笑。
巫行云深表遗憾:“其实我一点都不喜欢实打实的打架,不过如今看来,可能非打不可。”
王怜花斜睨了眼朝他看:“你中了我的毒,又要使出‘落叶飞花’之蛊,按说此时内力大耗,打架应该一定输才对。”
巫行云摇摇头:“王公子可还记得,当日我与你说过,当族长的非得修炼一些神秘蛊术。正好其中一种蛊术,就是以让自己短几年命为代价来换得短时的功力增长。”
他一边说,一边从怀中掏出了那把黑色的锥。
“当时觉得这种事情,真是又无聊又危险。”巫行云叹道,“但现在看来,学学也还是挺必要的。以后短命总比现在就死,要好得多了。”
王怜花听了这话,马上往后面一缩,道:“其实我也很不喜欢实打实的打架,要不沈浪你来?”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0:00 +0800 CST  
沈浪叹了一口气,道:“谁叫我是你相公呢,我不来谁来。”
说完这话,依旧微笑。
有那么十年,沈浪的笑和他的剑都是江湖上最著名的传说。
据说见过他的笑的少女,无一例外的深陷情网。
据说见过他的剑的男人,无一例外的不能生还。
江湖十年,人世沧桑,沈浪的笑是否安在?。
笑在。
他的笑虽然偶尔不够温暖,却一定从容。
和这个江湖在十年前,第一次认识沈浪的时候,一模一样。
只是十年后的江湖,如此奇诡多变,那一抹满不在乎少年意气的微笑,是否还足够抵挡?
就算不够,其实也没关系。
因为沈浪还有剑。
剑很难得的,就在他的手中。
剑锋凛冽,剑尖还在滴血。
沈浪从来不是以剑成名,他自己对剑也不是太执着。
他的剑没有名字,不过是作为一把适合他的武器,一种可以使用的工具而存在。
因此,可以用来斩马也可以用来砍车顶,不用担心辱没所谓的剑客的骄傲。
不过不管怎么样,剑最重要的作用,依然还是杀人。
沈浪握着剑的姿态好似在说那样一句话。
我的确不喜欢杀人,但若真的必要,杀人亦无不可。

巫行云也笑了。
他的笑如他的人,总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诡谲。
“听小梨姑娘说,沈兄也中了蛊?”
沈浪叹道:“好像是。”
巫行云又问道:“听说如若小梨姑娘痛苦,沈兄也难免痛苦?”
沈浪道:“也没错。不过你要是和我再熟一点,就会知道我这人最大的长处,就是能忍得比别人久。”
巫行云笑道:“不如我们来赌一赌。”
沈浪淡淡道:“赌什么?”
巫行云将小梨一把丢开,跳下车来。
“赌是沈大侠赢得快,还是梨姑娘死得快。”
林红莲将小梨押在身前,唇角浮现的神情只能称之为恶意。
小梨人很白,正好还穿着一身白色的衣衫,在夜色中显得越发苍白。
全身上下,只有一处是红的。
不是她容易害羞的脸颊,也不是她常常抿咬的嘴唇。
是她的右手。
被划开一条不深不浅的口子,流出不多不少的鲜血。
缓缓地,滴落在车厢底面,然后慢慢汇成一股血色的溪流,淌入车下的泥土。
徐常秀发疯似的,扑上去抓住了王怜花的衣袖。
“求求你救救她,这样她会死!”
王怜花看着他,冷然一笑。
“如果你的大呼小叫,打扰了沈大侠打架,不仅她会死,你和我们一样会死。”他嫌恶地推开徐常秀,“你还是选择相信沈大侠比较好。”

徐常秀被他随手推倒在地,一时竟然爬不起身来。
好不容易挣扎着撑起身躯,抬起头。
却在那一刻,又看见了那条血色的溪流。
细细的,蜿蜒着,越来越近,不可阻挡。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0:00 +0800 CST  
(三十七)。
为什么这样的夜晚,总是没有月光。
寥落的晚星就像等待的人寂寞的眼睛。
远处水声呜咽,近处落叶飘飞,其声细细,却是清晰可闻。
两人相对而立,风吹过,人自岿然不动。
剑在手。
锥在手。
沈浪挑剑刺出,衣袂翻飞,身子仿佛要与剑一道破空飞去。
剑原本不过是一把剑,在他的手中仿佛便有了生命一般的灵动。
星光一般的,点点剑光。
巫行云不动。
锥原本不过是一把锥,在他的手中就像是他人的一部分。
一个巨大的、沉着的阴影。
剑如光,锥如影。
一剑一锥,声势非凡,招式瞬息百变,便是睁大眼睛,也难以看清其中的细微变化,来去玄机。
剑锥相交,激起暗淡的火光。
行动迅疾有风,震得四周树木颤抖,枝叶簌簌掉落。
只是这落下的叶片,又被刀剑之气逐出圈外数尺,才轻轻落地。
剑长三尺七寸。
锥长一尺二寸。
一丈之内,竟无一片落叶。
在场诸人,都屏声敛息之际,忽有一声痛呼。
那痛呼竟是小梨发出的。
流了像她这样多的血,别说是痛呼一声,便是痛呼十声百声,也不该责怪。
只是听了她这一声,沈浪就脸色骤变,生生被巫行云逼退了一步!。
巫行云的脸上,浮现出了狡狯的微笑。
林红莲的神情,也与他一模一样。
她拎起小梨后颈的衣襟,毫不客气地将她的头向车壁上撞去!。
小梨的额头顿时也鲜血淋漓,她也忍不住地惨呼连连。
她叫,徐常秀也忍不住叫出声来。
王怜花也掐住了徐常秀的脖子,拖到身前,道:“梨姑娘,请你不要叫。否则你的血还没有流干,你家公子就先死了。”
听了这话,小梨还没有任何反应,林红莲猛地又将她的额头往车壁上撞了一下,狞笑道:“王公子,人痛的时候就会叫,你吓她,她说不定还会叫得更响。”
小梨果然叫得更响了,也叫得更惨了。
鲜血从她的额头飞溅而出,将她的白衣染上片片红梅。
沈浪现在的脸色,不能说是发白,简直就是发灰。
他的剑也仿佛失去了生气,潇洒的剑势下洒出来的点点剑光,也仿佛要被这阴沉浓重的锥影吞没。
有一片叶子,轻轻地飘在了沈浪的肩头,然后无力地掉落。
沈浪似被那叶片所扰,整个人泛起了一阵惊栗似的震颤。
手中的剑势不慢,将巫行云的锥生生抵住,脚下却还是又退了半步。
近身三尺七寸范围之内,已有四片落叶。
片片都是煞。
林红莲兴奋异常,眼睛里差点冒出火来。
手指如电,噼里啪啦地打了小梨十数个耳光,打得她面部红肿,几乎已不像个人。
小梨的叫声起初很响,后来便越来越微弱。
只是这越发微弱的声音,反而更加的震人心扉。
王怜花眉头紧皱,似已按捺不住,朝前跨了一步。
轻轻撩开了小半只衣袖。
若是一个沈浪不够,加上一个王怜花,是否还有打不倒的人物?。
这个问题的答案,林红莲不知道,巫行云也同样不知道。
他只有加快手中的攻势。
沈浪此时已似完全抵挡不住,一步退步步退,竟然露出了前胸大片空门。
巫行云心中大喜,一锥正中刺出,直取沈浪胸口。
锥为钝器,沉重无比,若是刺中,定然翻搅血肉,残酷无比。
沈浪的脚步都已经这样滞缓,此时如何避得开去?。

只听“当”的一声,方才仿佛已被打散了的剑光突然暴起,直如电闪!。
伴随清越龙吟之声,穿越重重锥影。
没有任何阻挠,没有任何停留,势如破竹,一击即中。
血光四溅,胜负已分,高下立判。
“剑长于锥,正面相击,剑必胜。”
沈浪轻轻地说了这样一句话,来宣告结束。
只见他气定神闲,哪有任何虚弱之态。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2:00 +0800 CST  
巫行云口中冒出汩汩鲜血,怨毒的目光盯着他看了很久。
“你没有中蛊。”
沈浪微笑道:“我没有。”
巫行云转眼又看向蓝岚。
并没有说话,只是看着,蓝岚便全身颤抖,声音也发抖:“族长……我、我不知道……不知道是这样……”
王怜花毫不留情地笑道:“巫兄,现在质问蓝小倌,也没有什么用。你还是先告诉我,如何用断情花解蛊,省得……受皮肉之苦。”
巫行云狂笑道:“沈兄既然没有中蛊,那看来真的是王公子中的蛊。小梨姑娘既然与蛊无关,看来有关的人,其实是这位秀才兄弟?”
蓝岚“呀”了一声,死死地盯住了徐常秀。徐常秀哪里还管有谁看他,只苦苦哀求王怜花道:“王……王公子,现在是不是可以救小梨?”
王怜花笑道:“那要等巫兄先告诉我,断情花之事,否则岂不做了几日的白工?”
巫行云摇头道:“我告诉了你,岂不是非死不可?我为什么要说。”
王怜花冷冷一笑,只见他手掌一转,手中便多了几根闪亮的银针,一针便往巫行云脑后风池穴扎下。
巫行云顿时面部抽搐,双眼瞪大,张着嘴却发不出声音,只有呼呼地抽气。
王怜花笑道:“巫兄,刑求逼供之事本是在下所长,你是铁定熬不过一定会说,现时下何必多受些苦呢?”
巫行云尽管神情已经扭曲,却还是闭紧了嘴唇。
王怜花啧啧有声道:“巫兄真是人中豪杰。”
又是一针,扎入了百会穴。
一边还笑道:“放心,我不会让你晕过去的。”
巫行云的整个人都已开始发抖。
虽然没有说话,口中却已遏止不住地发出凄惨的低叫。
此时,徐常秀却突然冲了上来,紧紧抓住了王怜花的手臂。
“王公子,求求你,先去救小梨吧,求求你!”
王怜花伸手将他推开,没好气地道:“做相公的不救自家娘子,要别的男人救,是何道理?”
徐常秀顿时就呆住了。
嗫嚅着嘴唇,始终只会说一句话。
“你说过会救她……你说过会救她……”
泪水糊满了他的脸颊,使这个男人的脸,脆弱得简直可鄙。
王怜花十二分不屑地笑道:“那好吧,我快一点。”
迅速将巫行云头上两根银针拔出,在他头上各处大穴迅速戳刺,挑起一声又一声凄惨的叫声,简直就像野兽负伤时的吼声。
收手,将手中双针对准了他的双眼。
“巫兄,若是眼睛瞎了,耳朵聋了,手脚断了,和死了又有什么分别?”
巫行云半晌才从突然停止的刺激中回过神来,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那好吧,我说。”
“断情花在雷山圣地,在下私邸之内。花期约在七八月,入夜方开,开时不过一刻钟,过了此时便又合为花苞。需在它盛放之时摘下,立刻生食其蕊,便能解蛊。”
王怜花收了针笑道:“早说多好。”
眉眼一动,那手上银针,竟然又飞快地朝巫行云颈部刺下!。
只听得“叮”的一声,暗影一闪,那两枚银针竟从王怜花手中弹了开去。
沈浪沉声道:“王公子,你这是做甚?”
打飞王怜花手中银针之事物,却是由他发出的。
王怜花挑了眼一笑,答道:“夜长梦多,早杀早好!”
听了这话,徐常秀突然倒下。
有武功和没武功的人,倒下的速度都不会差多少。
他扑在地上,抓起了蓝岚方才丢在地上的匕首。
还没来得及把那匕首举起来,就被王怜花点住了穴道。
王怜花笑道:“秀才,你想用自己来威胁我?”
徐常秀瞪大了双目,死死地看着王怜花。
沈浪吼道:“怜花,既已知道断情花的秘密,就依原先所说,用他把小梨姑娘换回来!”
王怜花冷笑道:“杀了巫行云,再杀林家母女,一样可以把她带回来!届时就算她死了,又有什么相干?”
林红莲母女听了这话,惊恐无比,下意识地将小梨抓得更紧了些,却不料手上用劲极大,在小梨颈上留下了深深的勒痕。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2:00 +0800 CST  
沈浪不理他,只道:“林女侠,你若是愿意,我们可以再换一次。”
林红莲狂笑道:“换了难道你能保证不杀我们?”
沈浪淡淡地道:“你别无选择。”又对王怜花道,“王公子,你接着小梨姑娘。”
王怜花阴沉着脸,转身对着林红莲。
林红莲恨恨地将小梨拎起,隔空丢了过来,王怜花伸手接过。
沈浪也将巫行云推出,被林镜花一把抓住。
王怜花道:“现在总可以杀他们了罢。”
他说道“杀”这个字的时候,语气里有一种令人毛骨悚然的雀跃之意。
沈浪沉声道:“你应该先救小梨姑娘。”
口气里已满是严肃责备之意。
王怜花淡淡地道:“不好意思,她没救了。沈大侠,我们换亏了。”
沈浪的脸顿时白了。
就算都是脸色发白,也有真假。
徐常秀此时听了这话,却不哭,也不叫,只是轻轻地道:“能不能让我再看看她?”
沈浪收剑,从王怜花手中接过小梨,送到徐常秀身前。
小梨此时哪里还有人形,面上肿地发青,额上鲜血已凝成乌紫的血块,颈上掐痕触目惊心。
竭力睁开肿胀地可怕的双眼,看着徐常秀。
她想伸手去抚摸他的脸,如何又抬得起手来。
更何况,她手上,还有一个几乎流尽鲜血的伤口。
所有的力气,只能用来挣扎着说出四个字。
“少爷,回家。”
家?。
哪里还有家?。
姑苏城里,桃花坞中,粉墙黛瓦的徐家小宅,难道不是已经湮灭在她亲手燃起的大火之下?也许在刘独秀将儿子和典籍全都交托给她的那一刻,这个娇柔可爱的姑苏小女子,便已注定死于武林烽烟。
恩仇如飞刀,总是例不虚发。
小梨闭上眼睛,垂下了头。即使是这样一个看似天真浑然的女子,在她死去的一瞬间,心中也应该有恨、有不甘、有惋惜,会有许多许多未完的遗憾。但她死后的脸庞,却惟余痛苦消逝后的平静。
也许死后,魂便能沿着来路归家?。
远处枝头,有花坠落。
天上地下,寂寞无垠。

良久,徐常秀才轻轻地道:“也许你们方才早一点去救她,她便不会死。”
没有人回答他。
于是他重又嘶吼道:“沈浪,沈大侠,你分明答应过我,要竭尽所能地救她!”
沈浪说不出话来。
王怜花冷然道:“他已经赢得够快。”
徐常秀却置若罔闻,直盯着沈浪,道:“你是否可以解开我的穴道,让我摸摸她。”
他眼里有一种能融化木石的热切。
沈浪看着他的眼睛,却还是缓缓摇了摇头。
“现在不行。”
然后,将小梨的身体轻轻放在地上,重新拔出了他的剑。
对准了不远处的巫行云和林红莲。
王怜花无声地笑了一下,问蓝岚:“蓝岚,你要不要上?”
蓝岚的脸,就像在七月的夏夜,突然被冻僵。
巫行云的声音,冷得像冰。
“小蓝,难道你真的背叛我?”
听了这话,蓝岚立刻就动了。
蓝岚的武功如何?。
恐怕是除了徐常秀之外,在场的人中最差的一个
可他竟然以一种发狂般的势头,扑向了沈浪!。
对于沈浪来说,他作为武器的尖利手指,不过就像撒泼的猫儿的爪子。沈浪也并不想伤害他,只是伸出没有执剑的那只手,轻轻一牵,就搭住了他的脉门。
但对付一个人发狂的人,总是应该耗费十分的心神。沈浪从不轻敌。
王怜花在旁边落井下石地笑:“蓝小倌,你还真是怕你家主人。难道一个男人做婊-子,还能做出习惯来?”
对别人说毒辣的话,是他的一大爱好。
忽闻暗器破空之声。
王怜花随手一挥,便将那几点寒光尽数收入袖中,犹自笑道:“巫兄,你们主仆配合地可真天衣无缝。”
巫行云远远的笑:“王公子,你这句夸奖,我和小蓝的确领之无愧。”
他的笑声里,竟然有几分得意。
王怜花听了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这时,身后有人叫了他一声。
“王公子。”
是徐常秀的声音。

“不要回头!怜花!”
是沈浪急促的叫声。
可惜王怜花已经回过了头。
转头只需一瞬。
王怜花首先看见的,是一片树叶。
从徐常秀的身上飘下。
据说苗人最喜吹木叶,巫行云施萤蛊之时,也许吹的便是此物?。
除了微卷成筒状之外,这片叶子似乎和别的叶子也没有什么太大的区别,在树叶飘飞的时候,容易教人忽略。
弹开徐常秀的穴道之后,它就掉在了地上,像其他任何一片普通的落叶。
却有一滴鲜血正好滴落在上面,为它做了注解。
方才握在徐常秀手中的匕首,现在就插在他的胸膛之上。
徐常秀叹了口气,道:“像我这样的废物,连杀死自己,居然都要别人帮忙。”
他环顾了一下四周,脸上露出了一抹快意的微笑,然后就倒了下去。
倒在地上的时候,他努力伸手抓住了小梨已经冰凉的手,觉得心满意足,就闭上了眼睛。
“再见,王公子。再见,沈大侠。再见,所谓江湖。”
那是只有他自己才能听见的,最后一句话。

王怜花这时候,已经倒了下去。
沈浪迅速地推开了蓝岚,回身揽住了他。
巫行云远远地笑道:“沈大侠,我们是否还得重新打一场?”
沈浪淡淡地道:“你还是先问问,林女侠她们肯不肯?”
他一只手揽着王怜花,另一只手中的剑,却还是稳定地可怕。
林红莲大笑道:“巫族长肯,我会有什么不肯!”
她话这样说,人却不动,显是忌惮沈浪,等着他与巫行云再斗之后,坐收渔翁之利。
见此情景,巫行云只得叹道:“好好好,下回罢,后会有期。”
他大摇大摆地走过去,牵了一匹马,想起什么似的,转头对蓝岚道:“小蓝,要不你和我同乘一匹?”
蓝岚二话没说,走过去服侍他上了马,自己也跃了上去。
林红莲哪肯吃亏,也有样学样地牵了一匹,和林镜花一起坐了上去。
眼看着他们的身影消失在夜色之中,沈浪这才收了剑,轻轻地对怀中的王怜花道:“他们走了。”
王怜花的身体,突然起了一阵异常的痉挛。
带着一股极大的力量,猛地从沈浪的怀里跌了下去,撞向地面。
然后开始了一场令沈浪永生难忘的翻滚。

翻滚,这原本是多么不适合王怜花的一种姿态。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2:00 +0800 CST  
(三十八)
徐常秀的伤口,在左胸肋下三分。
好熟悉的地方,离心脏好近。
王怜花摸向自己的胸口,曾经有一个伤口的地方。
差一点,就死在这里。
那次的伤留下来一个深深的疤痕。
疤痕的样子自然好看不到哪里去,就像是一条褐色的虫子,与周围白皙细致的肌肤一对比,显得分外可怖。
王怜花想了很多可行的办法打算去掉那个疤痕,却被沈浪嘲笑说:“这样爱漂亮,没有男子气概哦。”
一时之气,王怜花放出话来,要留着它,以论证自己的男子气概。
后来,他发现很奇怪的事,就是沈浪似乎特别喜欢这个疤痕。欢爱的时候,总是充满爱怜地亲吻这个他全身上下最不好看的地方。一阵思索之后,王怜花非常忿恨地觉得沈浪之前的嘲笑绝对是一个阴谋,于是就去就质问沈浪。
他这样一问,沈浪的第一个动作是拉开他的衣服朝那个地方吻下去,第二个动作是拉开自己的衣服。
青天白日刚吃饱饭,不像沈浪的作风。于是他屏声敛气,等待沈浪有下一步出人意表的举动。
没想到沈浪吻完了那里,开始吻他的嘴唇,然后吻其他一切可以吻的地方,吻得他飘飘欲仙已经把此事抛诸脑后的时候,沈浪握起他的手,放在自己肩下某处。
手指触到微微凸起不平的皮肤,那是沈浪的疤痕。
是他的刀,所留下的疤痕。
“我们各中了一刀,没有意外的话都应该已经死了。”沈浪伏在他耳边低低地说:“所以现在你的命是我的,我的命也是你的,这就是证据。”
说这样深情的话,手还在做**的事。连人带命,哪个不是他的。
那天沈浪做得很激烈,做得王怜花最后觉得自己快要死掉了。
爱。
死。
爱与死的距离,为什么总是这样近。
只选一个,都不行。
徐常秀倒下的动作很慢,慢得简直就像故意给他看清楚的一样。
简直就像……看见自己。
那把刀,曾经从他自己的这个地方刺入。
薄而冷的刀锋,切开皮肉肌理的声音和触感,都这样清晰。
还有那双充满仇恨的眼睛,离他这样近。
王怜花已习惯了看别人那样的眼神,仇恨是弱者常有的情绪。
可是那眼睛里除了恨意,居然还有胜利的得意,而他竟然无力反击。
眼神是另一把刀,同时刺进胸膛。
冷汗从他的额头冒出来,耳边的嗡嗡声越来越大,双眼顿时模糊。
眼前那些人的身形,就像是巨大的黑影一般铺天盖地压下。
痛是最鲜明的感觉。
王怜花除了怕死,最怕的就是痛。
但痛总比死好一点,所以只得忍耐。
忍无可忍,幸好有沈浪在。
若是沈浪的手不是这样稳定有力地揽住他的身躯,他一定会无法控制地在地上痛苦翻滚,不可收拾。
因为有沈浪,所以可以紧咬双唇,忍耐片刻的痛苦。
若不是沈浪的手不是在告知他人已离去的同时放开,他也许会因情绪的顿时释放而咬断自己的舌头,发出与痛感一样尖锐的嘶吼。
痛苦若是不能释放,岂不引人发狂,沈浪就是什么都知道。
除了沈浪,还有谁能够这样及时且恰到好处。
身体接触地面的一瞬间,他闻到潮湿的泥土气息,树叶与青草的味道,和浑浊的血腥气搅合在一起,简直就要呕吐。
胸口裂开般的痛楚却撕扯着他,进退不得。
与他那日从崖上滚下来的时候感知的一切,一模一样。
这个时候,王怜花甚至恨不得那把刀,是真的□自己的身体里面。
然后,就可以因为身体的无法负荷而昏迷过去来逃避。
可惜痛虽是他的痛,血却不是他的血。
所以不会死掉,不能昏迷,清醒地受着。

王怜花又爱干净又爱漂亮。
衣衫总是打理得很整齐,好衬托他的气质风华。
头发总是梳得很细致,可与他俊秀的面孔相得益彰。
连指甲都修得很圆润,才配得上他优美纤长的手指。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7:00 +0800 CST  
可这更深露重的时分,鲜衣怒马、顾盼风流的洛阳公子王怜花,居然在这潮湿粘腻的地上打滚!
原以为红色的衣衫上的是血凝固的痕迹,细看却是斑斑驳驳的泥土。连莹白如玉的脸颊,都沾上了黑褐色的痕迹。秀美的五官因无法承受的痛楚而扭曲,又凄惨又可怜。
如果知道苦难什么时候结束,也许会不那么难忍。
可是谁都不知道,何时会结束。
王怜花翻滚的越发激烈,口中的呼喊一声比一声更响,一声比一声更惨。
看着情人如此形状,是不是连自己都会发疯?。
沈浪却只是默默地在他身旁蹲了下来,看着他。
脸上是无波的平静。
沈浪你还是不是人?。
沈浪毫无疑问是一个人。
但确实也有不少人说过,他不是。
此时此刻,他连说话的声音都没有丝毫颤抖。
一如往常地叫他的名字:“怜花,怜花。”
一如往常的温柔,不多一分,不少一分。
只是他的右手背叛了他。
他伸出他的手,想去抚摸王怜花的脸颊。可是王怜花整个人不停地翻来覆去,使他无处下手。
于是他的手便只好这么停在了半空中。
伸下去,怕伤着他;收回来,又舍不得。
王怜花在转过脸来的一瞬间看到了沈浪的手。
沈浪的手就像是船只倾覆的暴风雨中,远处漂来的一叶孤舟。
王怜花焦急地伸出手想抓住他,他也抓住了,抓得很用力。
就是柔弱的女子,发狂时的力气也大于常人,何况是王怜花。
王怜花手指所抓之处,肌肤撕裂,鲜血淋漓。
沈浪对此视若无睹,脸上居然还在笑。
抓住了,便想要抓住更多。
王怜花整个人因为有所依托的喜悦而跳了起来,向沈浪扑去。
沈浪稳稳地接住了他,搂在怀里。
痛。
王怜花在被沈浪搂入怀中的一瞬间被新一波的痛感击中,于是他张开了嘴,仿佛想要使这把在体内肆虐的刀破口而出。
自然无用。
怀着无济于事的愤怒,索性一口朝沈浪的肩膀咬了下去!。
哪家的小狗,好利的牙口。
你的人和你的命都是我的,咬一口有什么了不起。
你咬到衣服,小心麻了嘴巴。
沈浪轻轻地把王怜花的下巴轻轻抬起,挪开一点,然后拉开了自己的衣襟。
咬这里说不定口感好一点?。
方才隔着衣服的一口,已经在他肩上留下了皮肤磨破的痕迹。王怜花朝着方才痕迹,正正中中地一口咬下,无比恶毒。
肩上顿时出现几个血洞,冒出为数不少的鲜血。
让你也知道什么叫痛。
我的血肉好吃不?。
好吃个屁,又咸又腥。
只是这样的温柔,为什么会让痛苦更加鲜明?。
王怜花发出一声难以遏制的叫喊,又从沈浪的怀中挣扎了开去,在地上继续翻滚起来。
比方才更激烈,更加难以忍耐。
何止是胸膛,连整个人都仿佛要被撕裂,从头顶到指间。
冰冷潮湿的土地,又怎么比得上沈浪的怀抱。
王怜花在落地的一瞬间就感到后悔。
他只得充满怨恨地将手指往地上抓去,这是他现在唯一可以碰触的实体。
胸口有什么在动。
不是伤。
是蛊!。
王怜花几乎可以想象得到,有一只丑恶的、泥土色的蛊虫,露出尖锐的口器,撕扯着他的胸口,拨拉着他的神经,让痛觉刺入五脏六腑,有如刀锋。
有什么事情可以停止这样的折磨?
仅是翻滚已经不够纾解。
杀!。
杀了这只虫!。
用尽力气,又狠又快,朝那蛊虫所在之处,一把抓下!。
却有更大的一股力量,撞开了他的身体,使得他的手指,落在了他人而非自己的身体上,发出衣衫撕裂的清脆响声。
沈浪借这一撞之力,抱住了他,用手臂护住他的头部,将他揉入胸怀之中,在地上翻滚了几圈,方才化开刚才那急促的力道。
王怜花仰躺在地上,被沈浪压得动弹不得,只得呼呼地喘气,双眼因为这酷刑的折磨而恐怖地大张,几乎要突出眼眶。
举起手,看见指甲缝里都是泥土,还有鲜血自指尖淋漓而下,简直就像是地狱里恶鬼的手。
这曾经是一双几乎无所不能的手,即使是现在,也看得出它优美绝伦的形状。正因如此,与脏污和鲜血的对比,才显得尤为触目惊心。
王怜花感到痛苦之外难言的愤怒,几乎控制了他的神智,一下下,朝沈浪背上狠命抓去,抓出一朵朵盛放的血肉之花。
沈浪似无所觉,只是温柔地轻吻他的耳垂,轻抚他颤抖的双唇。
这样的姿势与动作,简直就像是欢爱的前奏一般。
只不过伴随着王怜花的呻吟的,还有一声声皮肉撕裂的暗响。
温暖结实的肉体,熟悉依恋的味道,一点点打败近乎偏执的怒意。
痛苦有如尘埃逐渐落定,灵魂神游之后回到躯壳之中。
惟余深深深深的疲倦。
王怜花的手终于无力地落了下去。
原本会以为落在冰冷湿粘的地上,最后却还是落入沈浪的手中。
沈浪的手,似乎永远都会在他该在的地方。

就像他永远都能在任何时候,说出最合适的话来。
“好孩子,乖。”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1 22:27:00 +0800 CST  
39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7:34:00 +0800 CST  
(四十)
王怜花是被落到唇边的一滴露珠弄醒的。
恍惚间,以为那是沈浪的一个吻。
睁开眼却发现,沈浪还睡着。
这其实也是很值得大惊小怪的一件事,因为沈浪通常都比他醒得早。
觉得稀罕,高高兴兴地研究了一番他的睡脸。
研究了之后,觉得很有点嫉妒。
二十岁之前,王怜花对自己的模样还是非常得意的,但过了二十五岁以后,他发现事情变得很有点不妙。长得年轻俊俏虽然不是坏事,但是过了这么多年还一如既往地维持少年面相,实在不符合他成熟睿智的自我定位。
相比之下,沈浪的长相就比较符合他的理想,既有男子气概又分外俊朗,且随着年岁的增长,更多庄重的风仪。
睡着的时候,眉目分外舒展,唇角依旧微扬。
王怜花觉得这个无时无处不在的微笑模样有点可恶,于是伸出手去,很恶劣地想把他的唇角往下揉一点。
沈浪马上就醒了,睁开眼,看着他笑笑,轻轻吻了一下伸到他唇边的指尖。
“王公子今天醒得这样早。”
王怜花悻悻地道:“像沈大侠一样心无挂碍地睡大觉,对在下来说实在很难。”
沈浪并没有详细解释,为了等他睡熟以便将他放平躺好而不吵醒他所做的艰苦努力和漫长等待,只是伸手将他揽在怀里,像哄小孩子一样轻揉他的头顶。
不仅如此,还说了句特别伤王公子自尊的话。
“真可爱。”
这句话实在很难反驳。
不管是说“你才可爱”还是说“我一点都不可爱”,都非常的不像话。
因为这句话,王公子无可避免地生了半天闷气。

半天之后,王公子找到了一个报复的好机会。
午间的时候,到了落马镇。
落马镇住的近千户人家,算是入了苗疆之后难得见到的大集。集上也颇有些来收苗人手艺的汉人客商,两人走在路上,倒也并不十分引人注目。先在市集上买了匹好马,再舒舒心心地吃了顿好饭,两人便又起身。
只是刚出了饭馆门口,沈浪就做了一件特别孩子气的事,一下子就被王公子抓住了把柄。
饭馆门口都是些小商小贩的摊子,王怜花一回头,就看到沈浪突然走到其中一个摊子前面,站定在那里看。他还道是什么古怪稀奇的玩意,连忙也挤上去瞧。
摊子卖的是糖膏,那糖色泽嫣红透亮,质地似乎软粘无比。摊主在那卖糖,都得备一碗香油,和一把薄而锋利的切刀,买者说了约要多少,他便得用那刀在油里一过,极为迅速地手起刀落,方能将糖一下切开,否则便要粘连拉出糖丝纠缠。切出来的糖块,还得用极亮的油纸包好,拿在手中才能不粘手指。沈浪十分认真地要了同样大小的十余块,一块一块分别包好,见王怜花瞪大了眼看他,便笑着递了一块给王怜花道:“这糖的名字倒是十分风雅,叫作玫瑰粘。你可要先尝一块?”
王怜花捧腹大笑道:“沈大侠怎么和小孩子似的,还要一边走路一边吃糖果。在下可没有这个爱好,您请自便。”
笑完了以后,觉得非常得意,好像扳回一城。
沈浪自己却也不吃,只是小心收好,放在随身的背囊之中,又道:“我还要买些东西。”
王怜花强忍住笑,又道:“沈大侠怎么和姑娘家似的,看到市集就高兴地东买西买。也罢,你要什么,相公都给你买。”
沈浪这回进的是一家布庄。
除了买了两身当地苗人服饰之外,居然还特地裁了两尺布料。
为了买那块布,沈浪细细地比较过店中几样最昂贵的料子,终于选定了一款料子最细腻、最柔软的素绫,并嘱咐店家将那块布全部裁成半寸宽的细带。
王怜花觉得有点好奇,但是又不想问沈浪买这个是做什么。
他最不愿承认的就是,某些事情沈浪想得到的他想不到。
沈浪正好又是那种你不问,他就不会说的人。
于是,王公子又困惑思索了半天,却是无果。

又是半天之后,王公子不可避免地知道了沈浪所做的一切怪事的答案。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7:38:00 +0800 CST  
只是这半天,和早上的这半天,过得实在不同。
白天的时候,谈笑风生,仿若无事。
眼看着天渐渐暗下来,话也越来越少,直至无语。
话虽然可以不说,有的事却不能不做。
比如说,住店的时候,把隔壁的两个住客,点了睡穴,丢到自己房间的床上,换了他们的衣服,顺便也换了他们的脸。
王怜花做这些事情,总是熟练得令人叹为观止。时而天真的可爱,时而老练的可怕,以奇妙的比例在他身上混合,依次交替出场。
做完之后,王怜花躺在隔壁房间的床上,嘟哝道:“我真是讨厌晚上。”
在今日之前,比之白日,王公子明明是更喜欢夜晚。
在家发起懒来,中午才起身的话,白天便轻易地过去了一半。
如果下午不出门,所能做的事情也不过读书写字,偶尔做些奇妙的玩意儿,光阴去得越发快。
至于莺歌燕舞,美酒佳人,都是晚上才有的好节目。
今天晚上,却是分外不同。
在今夜之后,每一个夜晚,也许都会与之前不同。
一想及此,忍不住又叹了一口气,问沈浪:“昨夜是什么时辰?”
沈浪轻声答道:“约是子时。”
王怜花涩涩地道:“你说,点睡穴会不会有用?”
沈浪道:“不妨试试。”
王怜花苦着脸道:“方才我好像刚点过别人的睡穴。”
沈浪并没有回答,只是伸出了手指。
对王怜花做这件事情,已不是第一次。
只记得每一次伸手时的感触,都深刻地难以忘怀。
等着让他醒来的时刻来临,也不是第一次。
也记得每一次等待时的思绪,都焦灼地难以忍耐。
这是极危险的尝试。
在纠缠不醒的噩梦中猝然死去,并不算是少见的事例。
沈浪做完了这件事,就默默坐在床边,看着王怜花的面孔。
等待着,寻觅着。
第一丝痛苦的痕迹,从何处出现。

出现。
王怜花猛然睁开了眼睛。
他想起自己好像刚开始做梦。
梦的内容已经模糊,只记得其中气氛阴暗沉郁,仿佛要压碎整个心脏。
越压越重,马上就要喘不过起来。
有一双手,将他从越逼越近的梦魇中,立刻扯了出来!
再也没有一双手,能像沈浪的手一样及时到不差分毫。
只是这双手,只能让他离开痛苦的幻觉,却不能让他离开痛苦的现实。
刚从噩梦的压力中活脱过来的心脏,就被刀锋一样的刺痛,从中劈开!
王怜花猛地张开嘴,忍耐不住第一下的嘶吼。
然后他就惊疑地发现,他不能完全张开嘴,也叫不出完整的声音。
嘴里有东西?
他的感官并未被疼痛麻木,还能准确地感觉到口中事物的质感与气味。
香的,甜的,软的。
他知道这应该是什么。

这糖的名字倒是十分风雅,叫作玫瑰粘。
你可要先尝一块?

王怜花将嘴张到他所能够张到的大小,呜呜地喘气。
便是想要咬住双唇,牙齿也粘连在那糖膏之上,无法拔开。
无法抗拒的疼痛和被束缚的痛苦使得他倏地从塌上弹了起来,紧紧抱住了沈浪。
很有目的性的,想要再一次地撕裂沈浪的伤口。
这样的痛苦,为何只要我一人来尝?
充满恨意地伸出双手。
突然发现手指比往常笨重。
手指不是不能动,简直可以说活动自如。
只是被半寸宽的素绫,一圈一圈,极其细致地包住了每一根手指。
指尖包扎地尤其柔软贴服,如何还能着力。
王怜花不敢置信地看着自己的双手。
最终只得颓然落下,无力地搭在了沈浪肩上。
沈浪以一种不容置疑的手势,稳稳地抱住了他。
细细地体会,他在他怀中的每一次战栗与震颤。
就像在做缠绵悱恻的欢爱之事一样。
细细地吻去,他脸颊上蜿蜒而下的,透明的泪迹。
就像达到极乐的高-潮后,温柔的收尾一样。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7:38:00 +0800 CST  
(四十一)
沈浪曾经很认真的思考过,为何王怜花在自己心目中,从来与众不同。
先是得出了王怜花为人行事与他所交好的所有人都分外不同的三大特点。
臭讲究、极怕死、很怕痛。
江湖中人过的是刀口舐血的日子,谁有他这样世家公子哥似的讲究和各种挑挑拣拣的门道。
江湖中人重的是胆气豪气,哪能像他一样,不仅怕死得要命还从不讳言。
江湖中人跌打损伤本是家常便饭,可王公子若是稍稍受点皮肉之苦,简直能闹翻个天。
在这三大特点的基础上,沈浪很快就总结出了结论。
因为王怜花是他见过的最矛盾的一个人。
若说他讲究,却连畜生的洗澡水都肯喝下肚。
若说他怕死,竟然宁可被亲生父亲杀死也不愿透露自己是他的儿子。
若说他怕痛,这样夜复一夜的折磨,白日里依旧是谈笑风生。
便是到了晚上,要点他睡穴的时候,也出乎意料地没有任何恐惧的神情,只是微笑着一言不发。
再度醒来时的挣扎,居然也是一日比一日和缓。
痛楚过去之后,瞬间就会睡着。
往常他睡相极差,睡着了还会翻滚反覆,这几日反而出人意料的乖顺,躺下便是一动不动。
一早起来,依旧神采飞扬。唯一的变化,也不过是双唇的血色,越来越少。
绯红的衣衫这样艳,映得他的脸色,分外的白。
白得就像,夜夜挣扎的时候,照进窗棂的惨淡月光。
什么都不说,并不一定代表已经习惯。
也许只不过是因为太知道:说也无用,再挣扎也是枉然。
雷山这个可诅咒的地名,在心里一直默念着,一遍又一遍。
是否早一日到雷山,便能早一日得解脱?
这个问题,沈浪和王怜花自己,都不能回答。
甚至于不敢回答。

不管怎样,能有希望和盼头,总是好事。
之后日夜兼程,不几日,便到了麻峡县。
麻峡县是进入雷山苗域的关口,为苗侗两族接壤之地。县中侗人居多,屋宇形制也多为侗式。王怜花本是博学强闻,一路上又是特地钻研了许多地理、民俗手记,到了此处,十分兴高采烈地与沈浪说起苗侗之风物,如数家珍一般。
午间在侗家客店用饭的时候,王怜花悄悄对沈浪道:“旁边桌上那苗女,似乎一直在看我们。”
沈浪侧目看去,见是个约莫三十岁左右、相貌平凡的苗族女子,毫不掩饰地对他们二人上下打量。见沈浪看她,倒也不躲藏,大大方方对他笑了一笑。
沈浪便也回之一笑,转头对王怜花道:“这左左右右,只有我们二人是汉人服色,如同异类,不看我们又看谁去。不过你倒是如何得知,此女为苗人而非侗人?”
王怜花得意笑道:“苗人侗人常年混居,服饰本是十分相似。若说形貌上最大区别,也不过是女子发式之不同,侗人为左侧偏髻,苗人发髻则盘于头顶脑后,岂非一目了然。”
沈浪见他这愉快神色,也笑道:“王公子所知渊博,在下真是佩服的很。”
王怜花听了这奉承话,心情大好,恰好店家送了一盘糕点上来,他便伸手取了一块,又对沈浪卖弄道:“黔东一带,盛产茯苓,不知这茯苓软糕和北京茯苓饼相比,风味可有所不同。”
说着,一口咬下,却在瞬间就变了脸色。
他方才一笑起来,颊边刚浮现淡淡桃花之色,突然便面容僵滞,脸色惨白如死,双目失神,死死瞪着那店家,吼道:“这软糕是什么做的?”
店家吓得魂飞魄散,颤抖着道:“这、这是本店特、特制的玫瑰茯苓糕,没、没什么特别的,就、就加了点玫瑰酱作馅心,客、客官,可是吃不惯……”
沈浪原本以为是毒物或是蛊物,面色凛然,只待出手,听得此话顿时放松下来。只是神色中的担忧之意,丝毫不减。。
王怜花已经掐着喉咙在呕吐。
玫瑰酱汁从他口角流下,像是一道极鲜艳的血痕。
店家见他这样,愈发惊恐,在旁边站也不是,走也不是。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7:41:00 +0800 CST  
沈浪摆手道:“店家,没事,你下去吧。”
然后便拿出一块丝帕,帮王怜花轻轻擦去下颌上的污物。
叹道:“吃点别的吧。”
听了这话,王怜花居然还笑了起来。
只不过此时的笑容,不仅有点冷,还有点狠。
轻快地答道:“好。”
今次这一顿,王怜花吃得很慢,且吃得比往常都要多。边吃还边赞道:“苗家的稻米极好,酸汤鱼也很开胃。”
沈浪点头道:“你若是有胃口,便多吃点。”
两人还在说说笑笑,旁边桌上那苗女却突然站起身来,走到他们面前。
问道:“请问二位可是沈浪、王怜花?”
沈浪不慌不忙地道:“正是,敢问姑娘如何称呼?”
苗女道:“我叫明珠。”
再也不会有一个人的名字,能令他们感到这样震撼。

除了震撼,还有惊奇。
蓝岚最多不过二十四五,眼前这女子至少比他大上五六岁,看似不过一个极普通的苗家少妇。
蓝岚思慕无比,甚至为之不惜背叛宗族的,怎会是这样平常的一个女人?
王怜花道:“明珠姑娘为何而来?”
明珠微笑着回答了两个字:“蓝岚。”
在她微笑的一瞬间,王怜花突然觉得,她的确有可能是蓝岚所说的那个人。
虽然她不是很美,看上去却很温润,很柔和,很可亲,笑起来,既像个懂事的姐姐,也像个体贴呵护的小母亲。
要知道,女人最大的武器,并不是美丽,而是温柔。
王怜花淡淡地道:“小蓝可不是陪巫族长回去,继续做他的孔雀公子么?”
听了这话,明珠的神色中,浮现出十分温柔的凄凉之意。
使得这样平凡的一张脸,好似有了能撼动人心的力量。
轻轻地道:“他是不得已的。”
王怜花挑眉道:“哦?”
明珠道:“只因他和你一样,也中了话蛊。”
王怜花并不动容,只道:“却不知他发了什么样的誓?”
明珠道:“侍奉族长为主,终身不得违背其言。若有抗命,当受撕心裂肺之刑。”
王怜花呆了一呆,道:“和我中的那个听起来还有点像。”
明珠道:“话蛊之言,本就大同小异。”
王怜花摇头道:“难怪老巫一说话,小蓝百般不情愿也得听。不过小蓝那日既已知道断情花的用法,也知道断情花所在何处,应可自行解蛊,让姑娘来找我,又能有何助益?”
明珠悠悠一叹,道:“王公子应当知道,断情花只在夜间开花。你说,断情花开的时候,小蓝在哪里?”
小蓝在哪里?
这真是一个下流的,令人浮想联翩的隐喻。
王怜花果然也笑得上气不接下气,道:“这话听起来,好像是让我顶一下小蓝的缺,让他闲一闲。”
明珠假装没听见,自顾自说了下去。
“你们二位,到了此处,依旧汉人服饰,显得是要引人注目,好引蛇出洞,以寻得进入雷山之径。可请二位试想,族长既已知道王公子已经蛊发,又何必多耗人力前来捉拿?守株待兔岂非更妙。离八月十三尚有半月有余,不知道王公子能不能忍到,巫族长终于忍不住的时候?”
她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看向地上。
王怜花随着她的眼光的方向看过去,目光居然有点犹疑。
那是他方才吐出来的,半块玫瑰茯苓糕。
嫣红的酱汁触目惊心。
入口时的感受,也和玫瑰粘一样香,和玫瑰粘一样甜。

明珠微微吐了一口气,抬起了头。
用下结论一般的语气,道,“恐怕除了我之外,再找不到第二个人,能够马上带二位进入雷山圣地。”
沈浪一直在旁边不说话,此时却突然问了个很杀风景的问题。
“听蓝公子说,明珠姑娘是巫族长的亲眷?”
明珠淡淡笑道:“我不过是他的许多妾侍之一。”
沈浪紧逼道:“既然如此,姑娘可否见告,为何愿为蓝公子如此奔波行事?”
沈浪今天莫不是吃错了药,总是问这种王怜花才喜欢问,一针见血地教人尴尬的问题。
即使沈浪有时候会做本该王怜花做的事,王怜花却永远不会去做该沈浪做的事。
比如解围、打圆场这样又无聊、又花力气和心思的事。
他只是将双手抱于胸前,玩味地看着明珠,等着品味她的回答是否能令自己满意。
明珠神色不乱,不卑不亢,微笑回答,连答案都无可挑剔。
“因为他如今这般,都是为了我。”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7:41:00 +0800 CST  
(四十二)
话说到这个份上,能被感动的,也该被感动了。
沈浪却只淡淡说了两个字。
“为何?”
沈浪尚且如此,王怜花只会更不给面子。
什么也没说,只是轻轻地嗤笑了一声。
幸好明珠不是脸皮薄的小姑娘,而是个成熟有阅历的妇人。
仅是不以为意地轻轻一笑。
“蓝岚是我家奴婢之子,父母双亡,我甚是关照他。他在心里对我十分依恋,我也是知晓的。八年前,族长收我为侍妾,他悄悄来探我,正好被族长看见。族长喜好男色,便将他留在身边。从此之后,方有孔雀公子之名。”
王怜花笑道:“可照在下看来,做孔雀公子便是有万般不如意,也总比在姑娘家做个下仆强。何况巫族长对小蓝怎么也不算差,姑娘又何必替人纠结?”
明珠道:“这其中实有很大的缘由,实在难以启齿。”
沈浪施施然站起,道:“既然难以启齿,在下也不愿强人所难。”
王怜花叹了一口气,拉住他手,道:“沈大侠你也真是的,难以启齿,不过是有点不好意思说,并不是不想说。明珠姑娘可是这个意思?”
只见他眼中含笑,讥诮之意极浓。
明珠轻声一笑,道:“我说难以启齿,不过是因为这是个不好听的故事,也与我本人有关,怕污了二位的耳朵。可事到如今,看来我不说也是不能的了。”
神色依旧从容,沈王二人方才明里暗里的嘲笑,像是一句也没有听见。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脸皮这样厚,总不是平凡之辈。
沈浪微笑着重又坐下,道:“愿闻其详。”

这果然是一个不好听的故事。
明珠是巫蛊族中几大宗族之一的夏家的长女。蓝岚之母是明珠之父夏久渊的侍妾,名叫岚香,生得极为美丽,夏久渊对其迷恋非常。明珠之母本为发妻,因此而不得宠幸,遂起了个极恶念的心思。
她买了一个绝色的小倌儿,艺名叫做孔雀儿,送给自己的夫君。此时夏久渊妻妾之中,仅明珠之母生有一子一女,孔雀儿得了专宠,如此便防了其他侍妾也有所出。也是因明珠之母恨极了岚香,实是对她的一大嘲笑。
你纵生得比我美又能如何,却还连一个男人也比不过。
没料到,岚香虽失了宠,过了一个多月,却显出孕兆,想来是在孔雀儿刚来前后怀上的身孕。夏久渊虽对岚香心思已经淡了,对自己的骨血却还是看重的。只因明珠是个女子,而明珠的弟弟明心又实在资质普通,自然希望有更为优秀的继承人。
夏久渊千盼万盼,生下来果然是个儿子,更是欢欣鼓舞。
只一抱这婴儿,瞬间便呆住了。
婴儿颈下有颗蓝痣。
正好那小倌孔雀儿在相同的地方也有这样一颗蓝痣。
再看看,那婴儿长得怎么都像孔雀儿。
夏久渊勃然大怒,将岚香和孔雀儿抓来,严刑逼供,方从他们二人口中掏出了□之事,立刻将二人当堂杖死。
本来想将那婴儿也一起打死,恰巧夏家的老管家蓝越终身无所出,苦苦哀求夏久渊将那婴儿过继给自己为子。夏久渊念及他尽心尽责,一时心软,准了此事。
那婴儿自然便是蓝岚。
蓝岚在夏家自是很不如意,尤其是夏明心,自小便常欺负他,尤爱追着他叫“孔雀儿”。明珠身为长姊,每次见了这情形,都要管教训斥弟弟一番,尤其是不许弟弟叫蓝岚最恨的那个称呼。
孔雀儿。
蓝岚十四岁的时候,发生了一件特别的事。
那时夏久渊已经过世,是二十二岁的明珠当家。一日晚上,路过家中花园的时候,明珠听见有极激烈的厮打之声。
悄悄上前一看,明珠顿时又惊又气,抓着其中一人拎起来啪啪啪打了好几个耳光,一脚踢开老远。
剩下那人,衣衫尽破,喘息声声,凄惨可怜。
原来被明珠踢开的那人竟是她的弟弟夏明心,剩下那人却正是蓝岚。
蓝岚那时已生得十分漂亮,夏明心比他大上两岁,正是少男情动的年纪,阴差阳错对他起了心思。猴急之下,竟然想要强上了他,幸好明珠凑巧看到,蓝岚这才逃过一劫。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7:59:00 +0800 CST  
蓝岚对明珠原本便是敬佩感念,自此之后,简直可说是死心塌地。明珠深怕弟弟对他又起了傻念头,也是十分看顾着他。
原本苗女到了十六七岁便要出嫁,因父亲早逝,母亲病弱,弟弟又不大成器,只得明珠一人操持宗族之事,迟迟未嫁。提起明珠,便有人说是“夏家的丑老姑娘”,每遇了此事,蓝岚便非要与那人理论一番,甚至不惜手脚相向最后被人打得鼻青脸肿。每到此时,明珠便对他百般安慰,教他不可出门惹事,愈发像个温柔明理的姐姐。
能够做一个家庭的真正主人,还有人死心塌地地恋慕,明珠觉得已经满足地不能再满足。就怕一辈子嫁不掉,蓝岚也会陪她一辈子,有什么可怕。相比之下,那些仿佛风光无限的宗族联姻,是多傻的事情。
“夏家的丑老姑娘”二十四岁的时候,突然被巫族长选为侍妾,跌破了无数人的下巴。
要知巫行云爱男色多于爱女色,其他侍妾都是族中长老的亲族,眼巴巴地送给他的,夏明珠却是巫行云唯一一个指了名要娶的女人。
明珠自然不得不从。不情愿又能如何,族长的命令便是天。
出嫁之事操办甚急,那时蓝岚正巧陪蓝越回老家探望亲友,回来的时候,追上明珠送亲队伍的队尾巴。仗着也是本家的人,混在送亲队伍里,跟着嫁妆,上了雷山。
天底下哪有像他这样傻的孩子,居然悄悄地潜进明珠的新房里,问她说为什么不等他长大嫁给他。
明珠正哭笑不得,巫行云正好进来,见了又秀气又俏丽的蓝岚,觉得很合胃口,于是决定把他一口吃掉。
巫行云和夏明珠的洞房花烛,成了巫行云和蓝岚的洞房花烛。
蓝岚终于成了不折不扣的孔雀儿,他从出生到现在最恨的一个称呼成了他的唯一身份。
当年的孔雀儿和岚香被仗责而死的时候,明珠已经八岁,站在宗族堂中,将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当时,她以嫌恶的目光看着死在地上的女人,那是母亲最恨的一个人。母亲以诅咒的语气说到那个女人的名字的时候,眼神里总是刀锋般的怨毒。
幼年的明珠自然想不到,长大之后,她自己也会成为岚香。
其实仔细想想,她未见得多么爱蓝岚,蓝岚对她,也很有可能不过是孩子时代开始未曾间断的狂热依恋之情。
就像岚香和孔雀儿,谁相信他们在初见面的时候就能情深似海。
相同之处在于,他们非得因为某种原因而同生共死。
岚香和孔雀儿是因为一个意料之外的孽种。
她和蓝岚呢?
也许,是因为那个匪夷所思的选择。
明珠想到了那件事,却并没有向王怜花说起,那个选择的具体内容。
只要她和蓝岚就是岚香和孔雀儿,便有了无比充足的理由,何须再加赘述。

孔雀儿和岚香最恨的人,应该是谁?
本该是夏久渊。
这个世界上,还能有什么比夺取生命和自由更可恨。
蓝岚和夏明珠最恨的人,又该是谁?
那么,本该是巫行云。

听了这个缠绵悱恻哀怨婉转的故事,王怜花应景地叹了一口气,道:“可是我想来想去,就算我拿到断情花解了蛊,对你们二位,又能有什么好处?”
夏明珠微笑道:“不仅有好处,还有大大的好处。若公子解了蛊,十有八九会用尽手段报复巫族长;若公子此事不成,不幸被巫族长擒获,小蓝说不定就能抽身解蛊。这对我们二人来说,岂非稳赚不赔的生意。”
赤-裸坦白的利益相关,比之脆弱复杂的情感牵扯,是更加能够说服人的理由。
王怜花轻轻一笑,道:“明珠姑娘既然如此坦诚,在下自当信服。但请姑娘安排。”
夏明珠皱眉道:“欲入雷山,需先入西江寨。可是这西江寨,比雷山还要难入。”
西江寨位于雷山脚下,是进入雷山的必经之路。
其难入之处,在于宗族之禁。
寨中居住的皆是苗疆巫蛊一族中几大长老的家族亲眷,加上丫鬟仆役也不过数百人。出寨需以手指蘸丹砂留指纹于白纸之上,回寨时取出比对,方能入寨。寨里便是哪家宗族要招一个新仆役,也需向族长报备,并留下指纹印子为底,方可入寨。
看守寨子的,又是族长的亲信卫队,为各家长老宗族之中挑出的人才,彼此之间互相忌惮制衡,决然不肯让别家浑水摸鱼,非利诱威胁可动。
若是贸贸然动杀手进了寨子,自是容易打草惊蛇。
沈浪含笑道:“明珠姑娘既然前来,自然有所计较,还请姑娘示下。”
明珠道:“指纹印子倒是不难,我带了两个仆从出寨,以王公子之能,伪造他二人指纹想来不难。只是此番我出来,有极特别的缘由,只能在子时回寨。”
她意味深长地看了王怜花一眼,道:“不知道这一关,王公子可否能熬地过去?”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7:59:00 +0800 CST  
(四十三)
子时。
这两个字就像一根针。
催魂夺命针。
沈浪的人没有动,神色没有变,瞳孔却瞬间收缩了一下。
就像是被突如其来的一针,扎在了心上,接着就丝丝冒出血来。
沈浪尚且如此,王怜花该当如何?
王怜花在笑。
王怜花和沈浪特别像的一个地方,就是都特别喜欢出乎别人意料之外。
即使是对对方,偶尔也是如此。
笑其实也不稀奇,特别害怕的时候为了掩饰而假笑两声也很正常。
出乎意料之外的是,王怜花不仅在笑,还笑得特别诚恳特别坦荡:“姑娘多虑了。却不知明珠姑娘所说的极特别的缘由是为何事?”
明珠有些诧异,但依然收敛声色,道:“后日是本姓宗族祭祀之日,明珠为宗族之长,负责此事出来筹办祭物。祭物需在一日之始,便是子时入寨,是寨中的规矩。祭祀之后,明珠便得回雷山向族长回复,二位届时便可随我上山。”
王怜花颔首道:“原来如此。那末明珠姑娘操办起来便是。”
明珠却笑道:“明珠还有一个不情之请。”
王怜花微眯了眼笑道:“哦?”
明珠道:“照心镜既在二位手中,可否请二位将此镜毁去?”
王怜花淡淡一笑,道:“可惜此物并不在我二人手中。”
明珠脸色剧变,道:“那……”
王怜花笑道:“明珠姑娘不必遗憾,我二人不过是将那镜子放在了一个极安全的地方,暂时取得不便罢了。不过在下可以答应姑娘,若是取得了断情花,便当着明珠姑娘的面,毁去此镜。”
明珠有些犹疑,却并不多加质问,只道:“王公子既如此说,明珠也自当信服。可否请沈大侠也就此事答应明珠?”
沈浪苦笑道:“明珠姑娘话已至此,在下自当答应。”
王怜花在旁边不阴不阳地嗤笑了一声,道:“却不知道是不是小蓝告诉明珠姑娘,王怜花答应了也能说话不算话,沈浪答应了才是铁板钉钉?”
明珠含笑起身,并不回答。
总是选择性地听不见一些话,好像是这个女人很突出的一项特长。

“明珠并不知道我们住在这里。”王怜花推开客房门的时候,假装忧愁地叹了一口气,道,“要是她过会儿找不到我们,如何是好?”
沈浪无可奈何地一笑:“夏明珠在麻峡县中,似乎广有党羽——你又何必欲说还休?”
王怜花却不回答,只道:“她所说的小蓝所中之蛊的内容,犹为可疑。”
沈浪沉吟道:“‘终身不得违背其言’之蛊其实易解,只要躲开蛊主,终身不见,不听其言,如何能够蛊发?蓝岚在中原活动极多,巫行云似乎并不多加管束。他与明珠两人若相互有意,私奔似乎也不是极难的事情。”
王怜花道:“敌人的敌人便是朋友。夏明珠若是得巫行云之命来捉拿我等,断不至于如此迂回,必然另有所图。她私自前来与我们相会,不惜见告家族秘辛,又提出毁去照心镜,每一步行动都与巫行云该有的行动完全相反。姑且相信她一回,也不是特别没有把握的事。其余她话中的疏漏疑点,暂时可以不究。”
沈浪点头道:“虽然突兀,倒也不失为一条出路。”
他看着王怜花,伸手轻抚他的发梢,又深深叹了口气,道:“却不知王公子究竟有何等计较,来过这子时?”
王怜花笑道:“我自杭州出发时,便已早有准备,原本以为派不上什么用场,既有此事,倒不算枉费了我一番心思。”
只见他将手伸出袖口,从腕上取下一串事物,送到沈浪面前给他瞧。
一串嫣红透亮的珠子,粒粒圆润规整,约有蚕豆大小,质地有如珊瑚。
沈浪问道:“此为何物?”
王怜花得意笑道:“我给它取了个好名字,叫作‘离魂’。”
沈浪皱眉道:“这名字听起来,似乎有些怕人。”
王怜花笑道:“它另有一个名字,听起来不仅不怕人,还特别香艳。”
沈浪道:“何名?”
王怜花缓缓地道:“阿芙蓉。”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8:08:00 +0800 CST  
(四十四)
等着他醒来,像是等一朵花开。
先是指尖的轻微抖动,有如枝叶的轻颤。
慢慢地,舒展开掌心,花萼也有了惊奇的预感。
美妙的波动,一点点地,从手臂延伸到肢体,传送着渴念般的期待。
幽暗的眼瞳深处,开始一点一点地发亮,聚集绽放的力量。
苍白的紧闭的双唇微微张开,轻轻地呼出一口气,色调也在那一瞬间变得嫣然。
骄傲地挺起枝茎,轻轻抖开之前积攒的所有疲倦与自伤。
唇角慢慢地,弯出一个漂亮的弧度。
双眼的熠熠光芒,使这张脸,充满了生命力的神采。
花开好,花微笑。
对谁而笑。
自然是等了一夜,等着花开的那个人。
等待和绽放都不过是为了互不辜负。
不知道那人是否因为过于紧张激动,将花的枝叶抓得实在过紧,紧得有些不解风情。
花很不满,轻轻动作,想要灵巧地逃脱那人手掌的禁锢。
挣扎翻转,其声簌簌。
那人却就是不放松。
花只好凑上前去,吻了那人一下。
那人似乎觉得这是自己等了一夜的奖赏,非常心安理得地接受并享受了起来。
双唇分离的时候,王怜花悠悠叹了一口气,轻声道:“我自己从未试过,居然真的可以不痛。”
沈浪盯着他的眼睛,一字一句,很不客气地道:“我可再不想有第三次这样的体验,只能干等着你活过来。”
花觉得很有点幽怨,终究无可奈何。
世上就是有这样贪心的死硬派,从不欣赏花开花落的美态。非要那花常开不败,他才满意。

第二天一早,明珠就来敲他们的门。
沈浪披衣而起,打开门。只见门外除了明珠之外,还站着个六七十岁,头发斑白的憔悴老人,对明珠似乎甚是恭谨,也低眉顺眼地对他笑了笑。
明珠似乎有些急迫,却还是千叮咛万嘱咐道:“今日请不要出这房门。本家正筹备祭祀,外边人多眼杂,若是二位的本来形貌被人瞧了去,恐怕生变。以罗亭和陶石的模样也不可,他二人在我家里办事时间久了,认识人不少,一不小心也怕露了马脚。我让蓝越在外边伺候着,二位要什么,吩咐他便是。”
说完这话,急匆匆便走了。王怜花原本躺在床上不作声,听见夏明珠步声远去,便道:“我要梳洗吃早饭,你赶紧送来。”
老人含混地应了一声,轻轻掩上了门。
掩上也就罢了,还锁上了。
王怜花失笑道:“鬼鬼祟祟,惹人怀疑。难道不知道本公子最喜欢的就是反其道而行之?”
沈浪叹了一口气,道:“我们在中原,并不知晓巫族长的大名。他们在苗疆,不了解王公子的手段,也不为过。还请王公子消消气,多担待担待。”
王怜花又道:“夏明珠叫刚才的老头‘蓝越’。”
沈浪道:“嗯。”
王怜花摩拳擦掌:“刑讯逼供是我的强项。”
沈浪道:“你小心打草惊蛇。”
王怜花嗤笑了一声,不以为然。
过了不过半刻钟,蓝越便将各种东西齐备,开了门锁,送了进来。刚要退出去,王怜花一手抵住门,一手往他肩上轻轻一拍。
笑嘻嘻地道:“蓝越,你先告诉我,蓝岚是不是你儿子?”
蓝越方才还是一副木然神色,顿时变得十分惊恐,支支吾吾,却说不出完整的语句,看上去越发可疑。
王怜花加重了手上力道,蓝越半点挣扎不得,只得十分艰难地张开了嘴。
原以为他要说什么,却发现他张开的嘴里面,只有半截舌头。
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天底下哪会真有这种好事。
王怜花悻悻地甩开他手,道:“怪不得夏明珠让他来。”
蓝越见他放手,于是连连作揖,便要退下。
王怜花却突然笑道:“蓝岚为了夏明珠不惜自贱,夏明珠不过利用他罢了。你这个做爹的助纣为虐把自己儿子逼上绝路,可真是狠心。”
他这话说得没头没脑,蓝越听了,正要移开的脚步,却突然停住了。


楼主 Kings_K  发布于 2012-02-26 18:29:00 +0800 CST  

楼主:Kings_K

字数:366702

发表时间:2012-02-18 14:2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6-29 10:12:3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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