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160106┃文评』拓海的闲谈风文评(啥都有)

二十七.《火光冲天》:尽在掌握之中!


推荐指数:★★★★☆


这两天,关于天津塘沽爆炸事件的报道铺天盖地,灾难中我们看见了消防员等国家安全工作人员的担当,也看到了国人踊跃捐款捐物的爱心,同时也看到了某些人趁机发国吅难财或者造谣的可耻行径……这时,我想到了查查传sky的灾难逃生题材小说《火光冲天》,我想,现在是评这篇小说的时机了。

查查作为一位高产作者而为吧中亲故们所熟识,我曾按照查查的创作顺序拜读了她的几部作品,可以说一路读下来,能够明显地感受到查查的文字一篇比一篇成熟。真的,如果留心观察,许多写手都是这样,文真的是越写越好的,“只怕有心人”。《火光冲天》的文字让我联想到东野圭吾,那是一种直击主题的精准与简约,不掺杂任何拖泥带水的煽情或卖弄,每一句话都有可能是后文关键的伏笔。所以拓海的建议是,每当你看到作者特意描写了某个细节时,默默记住,不要忽略它!

《火光冲天》这篇文呢,我觉得最出彩的是它的结构。和多数故事的线形结构不同,《火光冲天》是有维度的,它是一篇三维立体的小说,它构造的不是一条线而是一个立体空间结构,多个剧情在这个空间结构的不同坐标上同时进行,予人以一种电影般的刺吅激感。这个三维结构就是小说发生的地点——“乐信大厦”,而坐标就是楼层。文章开头,亦凡检查四十一层电力供应时突遇爆炸,此时艺兴在大厦四十六层开会,伯贤在二十八层办公,勋鹿勉警吅察组正好由一楼进入大厦抓捕犯人,橙嘟记者组顺利潜入三十六层搜寻违禁品,而包灿开桃消防组正在赶来的路上。自此以后,所有剧情将集中在这个密闭空间里发生,并擦出繁星城堡开度灿白勋鹿韬勉六对西皮的火花。

大家想必记得,我之前对全员西皮文的态度是比较负面的,一直以来,我都认为在一篇文中描写过多的西皮会导致无法兼顾所有西皮剧情,造成某几个西皮描写力度完全不够,有“乱点鸳鸯谱”之嫌。但是,可以说正是查查的这篇《火光冲天》改变了我对于全西皮文的印象,让我头一次领略到全西皮文的精彩。我想这应该归功于查查对全局的掌控能力,这便是标题所说的“尽在掌握之中”。要写全西皮文而不使文章乏味,最重要的就是要丰富,人物的设定、感情线和剧情线都得丰富,可是丰富了之后还要不过于繁重,不“尾大不掉”,这就更需要水平。

首先,查查对六对西皮的背景在开头便不着痕迹地渲染好了,繁星是既成事实,勋鹿是恋人未满,灿白则是被迫分手的旧爱,有了这个设定,就不必在这三对西皮的感情起势上大下功夫,从而省出笔墨来描写在这次灾难前素不相识的开度、城堡、韬勉三对的感情线发展。这样一来,前三对西皮重在描写互相信任关怀的相处模式,后三对西皮重在描写性格碰撞、互相了解产生感情的过程,可以说是相得益彰,避免了同一类型的重复累赘。

另一方面,在剧情的处理上,查查善于运用分组的手法。文章一开始,人物们是按各自的职业分组的,但是随着爆炸之后所有人的“坐标”动起来了,作者通过客观上的爆炸阻断逃生通道,以及主观上角色们自己的选择,将原有分组不断地打乱再重组,以一种近乎排列组合的模式让角色两两互动,而不是把一大堆人物放在同一个场景里,着重写某一两个而把其他的当背景。我们常常看到现在许多文打着全西皮旗号,实则只着笔于灿白勋鹿这种大势西皮,对城堡、开度等则一笔带过,仿佛他们都是陪衬。而查查的这种处理方法,则可以尽可能地把每个成员的人物特点都展示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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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医生,职责不本来就是救人吗?”艺兴反问道,眼里有一丝愠怒。

“我们是医生,但我们首先是个人,这种时候当然是自己活命重要!”小王的声音更大起来,“我们负责在手术室救人,而不是在火场里救人!”

艺兴瞪大了眼睛,貌似回想起了什么,他咬了一下下唇,“对我来说,不单单只是在手术室里救人的。”说着推开了小王,转身朝呼救源那边跑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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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如果待在下面,我们必死无疑,在马上死和一线生机之间你们选哪个?”俊绵质问道,“既然选择了要逃就不要后悔,想死尽管可以留在这里或者滚回去,你们的死活本来就跟老吅子无关!”俊绵说完便转身继续上楼,完全无视后面的人的惊恐眼神。

“你站住!你这是什么态度!”有一个女人大声喊道,也许是火灾带给她的恐慌让她把不良情绪全部转移到了俊绵身上,“你是警吅察啊!你不是应该确保我们的安全的吗!”

俊绵的脚步停住了,他回头看了女人一眼,眼睛里没有什么情绪,“你错了,我没有义务要保护你们,现在我所做的一切只是因为我愿意做,而不是我应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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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真的我不太怕,之前看过太多突如其来的生命死亡,我已经麻木了,而且我也没有家人为我伤心。”钟大停顿了一下,仿佛有点抽噎,“而且,在暗访过程中死掉也算是因公殉职吧,我这种牺牲也算是值得了。”

“你错了。”珉锡突然睁大了眼睛,“没有人是值得被牺牲的,不论是自愿还是外界所逼,全都是不值得的,用人命换来的所谓前进都是不值得的。”珉锡很激动,一步步逼近了钟大,“生命很宝贵,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值得被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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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EXO重案组》到《美丽而残酷的世界》到《火光冲天》,可以看到查查的一个明显的变化,就是尽可能在人物的设定上加大区分度,这个设定包括地缘、出身、职业等等。比起同属一个重案组的十二名正义之士,或是天南地北各个国家的野心家,我最喜欢的还是这次《火光冲天》中的设定——十二子来自不同的、却又是我们身边平凡的各行各业,一下子就拉近了读者与故事中人物的距离。而且同时,不同的角色对“人生”、“生命”和“价值”亦有不同的理解,这就使故事更加深刻。

美中不足的是,查查自己也在后记中提到,这篇小说的城堡线和开度线的剧情有些雷同了。我们来对比一下:首先,钟仁与珉锡同属消防员组,钟大与暻秀同属记者组;其次,记者组二人在逃生期间仍然坚持拍摄,甚至于不顾生命危险保护资料,都不被消防员组二人认可,珉锡认为人命的价值绝对高于摄像资料,钟仁则认为暻秀冷血无情,两对西皮都发生了正面冲突;再次,两队西皮都因为种种原因被分别困在了密闭空间里,敞开心扉聊起了过去;消防员组的二人都发现了记者组二人身上的旧伤疤,这才得知他们不是那种没有职业道德的娱记,之前对记者二人组的误会都烟消云散;钟大和暻秀都认为自己必死无疑而开始录下遗言,但是随后,钟仁想到用消防水管系在身上跃出大楼,珉锡则想到利用专用绳索攀爬下楼,都是采取从外部逃出的方式。这是这篇小说的一个遗憾。

我给这篇小说扣去一颗星,还有一个原因呢,就是作为灾难题材,它还不够残酷。其实可以参考很多灾难题材的电影和漫画,危急关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犹豫都是致命的,只有无比坚定自己想活下去的内心,并且运气还足够好的人,才能生存下来。而在《火光冲天》中,角色们和作者自己都还不够残酷,比如勋鹿营救一家三口时,爆炸随时可能发生,局势可谓千钧一发,鹿晗已经为那家人的女儿搭起了人桥,一再催促鼓励她赶紧逃生,女孩仍然不停地恐惧拒绝,磨蹭了许久才慢慢爬过来,最后几人终于赶在爆炸前一秒逃开。如果我是作者,我大约会让勋鹿二人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放弃营救她。为什么呢?因为在真实的灾难中,你是没有这样的好运气的,没有时间让你胆怯,极端情况下每个人都只能对自己负责,你自己不惜命,没有人会为你负责。如果你吓倒了,是把你扔下大家活下来,还是大家留在这里陪你一起死,答案不言而喻。同类型的情节在文中还有几处,我觉得太多的“侥幸”,不免降低了这篇小说的真实性。

故事最后的处理我非常喜欢。查查的行文是有“度”的,她很清楚自己这篇小说要写的是什么,从灾难开始的一瞬间写到所有角色成功脱逃的一瞬间,干净利落地截止,然而又在最后来了一手电影式的“软着陆”——直接跳到三个月后,简要选取了角色们回归生活的几个画面,点到即止,留给读者们无限的回味。这真的是一部“大片”风味的小说。

最后,引用《火光冲天》的结尾作为本次文评的结束语吧:“火灾已经过去,造成的灾难无法挽回,逝者已逝,生命无法重来。但活下来的人生活总是要继续,只有这样才对得起自己的生命。灾难只是生命中的一个劫数,不能让它成为人生的障碍。”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7:36:00 +0800 CST  
二十八.简评《浪中逐利》: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推荐指数:★★★★★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这句话出自《史记•货殖列传》,而《浪中逐利》这篇小说的标题中也有一个“利”字,这是我们今天简评的一个关键。

《浪中逐利》是一篇架空开度小说,嘟嘟是科研人员,钟仁则是运动员,同样的爱好让他们结为好友。嘟嘟的小组研究的是再生技术,他希望用这项技术治好钟仁的残疾,钟仁一心想着恢复健全,义无反顾地相信嘟嘟并自愿做他的实验体。幸吅运的是,实验成功了,而且带给了钟仁远高于普通人的运动实力。然而随之而来的一系列变数,打乱了他们所有人的阵脚……

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叫做“不忘初心”,然而在“利”的熏染下,又有多少人能真的“不忘初心”呢?讽刺的是,故事开头的两人的确都有一颗赤诚的初心。钟仁追求着自己进入国家队的梦想享受着游泳,没想到一举成名,浪潮般涌来的财富和荣誉让他迷惘,更让他害怕有一天自己的成绩被超越。嘟嘟本来也是无欲无求的人,是真心希望能治好钟仁乃至更多的人而加快研究的步伐,谁知道初步的成功竟是假象,随着第一批再生成功的小鼠出现病变死去,他陷入了恐慌,为了想办法阻止同样的病变在钟仁身上发生,他不惜用计,将灿烈和伯贤两个同样为利所累的人拉下水。

这个故事中的灿白同样很可悲,两小无猜的两个人走入了不同的领域,陷入了一个想尽办法将对方和自己联系在一起的怪圈中。灿烈害怕伯贤和自己日渐疏离而使出了最后一个筹码,那就是钱。他用自己比赛得来的收入尽可能满足伯贤搞科研的花费,让“钱”成为两人之间仅剩的联系。伯贤何尝不知道他的心思,可是他自己也没有任何办法能够走出这条死路,为了让灿烈安心他只能这样做。为了保持收入,灿烈不得不频繁参加比赛,导致了身体的劳损,又要求伯贤为他提供兴奋剂……这仅剩的一根弦,在恶性循环下崩得越来越紧。

这四个人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小算盘,然而互相之间都不能够坦诚以待,误会叠加误会,误会越来越深。到最后就像一个膨吅胀到极限的华丽气球,爆炸之后什么都不剩。然而给这华丽的气球打气的,仅仅是这四个人自己吗?不择手段追求名次的体育团体和盲目崇拜奖牌而忽视了最初的竞技精神的大众,都参与其中。故事中他们的影子无处不在,而灿烈在文中的整个职业生涯就是一个完美的缩影:当他最初崭露头角时,他们称他为“美人鱼”,他们用鲜花和赞美簇拥着他;当他意外失利时,没有人关心他几近崩溃的内心,他们说他是国家的耻辱,一哄而散;当他终于崩溃,身败名裂,遭遇禁赛,他们对他投以铺天盖地的谩骂,他们一把火烧掉了他的房子,把当初给予他的一切连同他的生命一起拿走,仿佛他就是为了被比赛奴役而生的,一旦失败,连生命都要作为利息交还。这样畸形的狂热将无数个灿烈捧上巅峰,也促成了他们的毁灭,这种社会性的丑态在文中暴露得淋漓尽致。

鲁迅曾说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打碎给人看,而《浪中逐利》就是这样一个“初心”逐渐被“利”侵蚀毁灭的悲剧。看着最近的体育赛事,看到大家说什么“亚洲飞鱼”,又想起曾经我们也把另一个人称作“亚洲飞人”,我在想,悲剧会就此止步吗?还是,会不断重演呢?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7:38:00 +0800 CST  

二十九.简评《夜奔》:开往青春的尽头……


推荐指数:★★☆☆☆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


之前也浅浅地提过,我觉得带刺回礼s的《夜奔》很无趣。我不懂戏,只是在看过了电影《夜奔》之后对这二字产生了执念,又想起有亲故说过同人文也有一篇叫做《夜奔》,想来即使与电影无关,怎么也应该与夜奔二字背后的含义有些关联,抱着这样的期望去看了后,倍感失望。

“男怕《夜奔》,女怕《思凡》。”这是昆曲的行话,这么说是因为《夜奔》和《思凡》分别是对生角和旦角而言最难的两出戏。《夜奔》说的是林冲夜奔梁山泊,而《思凡》则讲的是一个小尼姑凡心大动,“我本是女娇娥,又不是男儿身”。这两出,难就难在都是独角戏,又要唱,又要做,一人演尽种种内心的曲折。

有了这样的印象,我想着这篇文应该也是一篇重心放在内心戏上的文。开头便是两个人靠在火车的硬座上昏昏欲睡,我想,是了,一定是一篇讲内心戏的文,因为夜间的火车大约是最适合遐想的空间,昏黄的灯光下熟睡的人们随着节律和谐地晃动,而这时还醒着的人看向窗外则只能看见自己映在漆黑夜色中的倒影,这时你的思绪就会不由自主地将自己剖析、观察——这是我的亲身体验。

事实上倒也差不多,故事很快变成了朴灿烈与边伯贤对往日的回忆。但是回忆来,回忆去,没有一点点变数。上学、打架、做吅爱、逃学,然后再重复,几乎就是这样几个内容的重复,再重复,累积到最后某根弦被压断了,然后我想这下子终于该来了吧!然而直接接上了一根名为“N年后”的弦,故事就这样温吞吞地结束了。

对我来说,这是一个没有亮点的故事。文字很漂亮,但那些对周边事物近乎偏执地细化的描写,是不是有些繁琐?至少在我眼中已经失去了美吅感。这个故事里朴灿烈很苍白,他自始至终只负责闯祸和拔diǎo无情。边伯贤也并不比他鲜活多少,你说他喜欢朴灿烈吗?可他从不去争取,就连不甘也没有过,就怀着一副随波逐流的心态被朴灿烈上;你说他厌烦或是憎恨吗?他又从来没有抵抗,心甘情愿——比起角色,他们更像脸谱或是标本。

这个故事取材于青春,可以看出作者本意是想写一个落脚于“成长”的故事,但是成长体现在哪里?朴灿烈从头到尾闯祸,最后拉着边伯贤一起逃,被边伯贤报了警送进局子,我想我期待的“蜕变”与“成长”终于要来了,大约他会在高墙里想明白很多事情,然而他又一次——就像这个故事此前的每一次一样——被他那一手遮天的父亲保了出来。原文这样说:“金钟仁本人其实并没有怎么介怀,本来嘛,男人之间打架受个伤什么的,完全是他接受范围内的。”在作者的世界里,犯下这样大错的朴灿烈仍然能不负任何责任地长大,被他无端捅了肚子,在生死线上徘徊了几天、死里逃生的金钟仁还能与他把酒言欢,看到这里,我已经无话可说。而结局时作者仍然逃避了最重要的“成长”的过程,直接抛出一个“N年后”来强行成长,甚至让我有一点点想冷笑。

我对这篇文的评价,可能贬得有些过头,大约是被文中某些三观不合的地方触了不少雷,所以说的话也很过激,不过是一家之言,还望大家海涵。最后,由黄磊、刘若英和尹昭德主演的《夜奔》这部电影值得一看,推荐给大家。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7:40:00 +0800 CST  

三十.简评《逆流逆人》:长大后我就成了你。


推荐指数:★★★★★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


抽空来一发简评。永年邪是个很传奇的写手,听说是个和老婆一起饭茶蛋的男饭,他的作品里我觉得比较有代表性的当属《逐星人》和《逆流逆人》了,特色就在于大胆的想象和完备的科幻世界观,而且很有趣的一点是邪叔把世界观吸收得很好,他笔下的人物在科幻的未来世界里也一样有着柴米油盐的日常,这一点尤其有趣。

标题这首歌,大家想必不陌生,这是一首由学生唱给老师的歌,《逆流逆人》中的张艺兴和吴世勋就是一对师生恋,但与众不同的是,张艺兴是一个“逆人”,逆人诞生之时就是八十岁的老人,他们的生命是由八十岁逐年返老还童到零岁为止。这篇小说的一个亮点就在于,由于有了“逆人”这个概念,整个故事前后呈现巧妙的镜面对称,可以说是更加符合“长大后我就成了你”这句话的字面意思。

这个镜面对称,指的是处境和心境的对换。在这篇小说中,有这样两个情节:吴世勋还是个年轻的新兵时,张艺兴把他托付给他仰慕的女通讯员,之后独自忍受着心痛离去;但是在故事后半段,他们已经在一起多年之后,张艺兴一天天变成了少年,他的生理构造决定了他会一天一天忘记过去,青春的荷尔蒙使他不自觉地与同龄的少女HANA互相吸引,而此时的吴世勋也毅然做出了成全他们两人的决定,哪怕这个决定让他自己肝肠寸断。这两个情节在全文的位置上是前后对称的,而且张艺兴和吴世勋的处境也是对称的——在我年少不谙世事的时候,是成熟稳重的你包容我忍让我,那么当你的成熟褪去,这一次换我来牺牲自己成全你。

这个创意的妙处在哪里呢?在于以一种几乎说得上是极端的方式让两名主人公心意相通。有一句话叫什么来着?针不扎到你身上你永远不知道有多疼,别人口中再强调着“我懂你我理解你”终归是旁观者,于是邪叔干脆让吴世勋变成张艺兴,让张艺兴变成吴世勋,让他们彻彻底底地交换立场。而且这样的设计让主人公双方,乃至于所有的读者,都对他们复杂的心情有了双面的体会,这种“双面性”能够带来一些思考——这样的做法,真的是伟大的吗?这是多数恋爱中的人常常犯的错误,他们常常瞒着对方做一些自认为对对方好的事情,可是我们想得太多却往往忽略了一件事情:这是对方所希望看到的吗?事实上,文中的张艺兴和吴世勋,由于自顾自地想了太多,缺乏沟通,而承受了双倍的痛苦。一个人为对方牺牲再多,或是多么为对方着想,这些全都比不上互相信任的两个人共同面对的力量,来得强大。

总而言之,邪叔的故事设局呢,选取了一个被太多人写成鸡汤的局,但是邪叔本人采用了这种“双面”的写法,给我们带来了一种全新的、全面的视角。所以在最后,看到他们两人历经了种种磨难,终于又牵起了对方的手,就更觉得来之不易。

只不过,按照拓海的美学,这个结局似乎写得太透彻而少了点美吅感,犹抱琵琶半遮面是有余韵的,全部露出来就没有了。这篇里也是,写他俩相伴到老是有余韵的,然而老死了就没有了(这里和第三篇文评中《我非你杯茶》的情况刚好相反呢,嘻嘻)。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7:41:00 +0800 CST  
三十一.《行星往事》:走出象牙塔。


推荐指数:★★★★★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


《行星往事》,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有些落寞,像是你童年最喜爱的,如今被遗忘在黑暗的储藏室里落灰的百宝盒一样。RENE的这篇小说是一个很现实的故事,而拓海恰好又与故事中的主人公有着同样的心境,因此,颇受触动。

整个故事横跨了将近十年,一切开始于布伦特街艺术学院的一个独特的社团——行星。行星可谓是一个传奇性的校级歌舞剧社团,能进入行星的必然是学院中的佼佼者,而且极有可能成为冉冉升起的明日之星。大二音乐系的学生边伯贤因为偶然的练歌,被行星的负责人陈锋老师挑中,认识了行星的其余成员,诸如社长吴凡,学长鹿晗和张艺兴,同级的朴灿烈和都暻秀,新生吴世勋,还有——同样身为新生,却因为不凡的舞蹈实力而未经考试直接被钦点入社的明星新生,金钟仁。经过几次演出的磨合,伯贤与钟仁渐渐被对方的魅力所吸引……

这次文评的标题叫做“走出象牙塔”,我们常用象牙塔比喻大学生活,而本文里的“行星”则是象牙塔中的象牙塔,圣洁纯粹,不染凡尘,任何加入行星的学生,都是怀着天生对舞台的向往、对艺术的热爱,也都曾多少幻想过有一天,自己从行星的舞台走出去,站在世界的舞台上,站在最耀眼的灯光下,站在人生的巅峰,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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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星】

卞白贤,曾经也是行星的一员,但凡是进去了,卞白贤才知道,也只有站在外围的人们才会报以不切实际的幻想和期许,行星的确很出名,就比如他们当年的社长吴凡现在是炙手可热的影视新星,但是这毕竟是少数,对卞白贤来说,那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社团,有一段想起来心口就略微胀痛的回忆,认识了一群有着梦想并且天资过人的少年,毕业后,他们各奔东西,褪去了在学校的耀眼光芒,还是和一个普通人一样在社会开始打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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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文章第一个刺痛我的片段。心口胀痛,是的,是那种怅然若失的微微疼痛,行星就是我开头提到的那只百宝盒,毕业以后,一部分人把曾经的梦想放进百宝盒不再打开,然后褪去华服,穿上西装,告别舞台。

边伯贤是这一部分人,我也是。中山大学的合唱团比不上专业艺术院校,但在高校里也有那么一点点小名气,而我和我那些志同道合的好朋友,也是同样出于对音乐的热爱而走到了一起。经常是为了一场演出,我们没日没夜地练习,每天晚上六点下课就奔去音乐教室连续唱歌三四个小时,心里只有一个目标就是呈现出最完美的舞台。但是以后呢?我们有各自的专业方向,我们之中没有人会继续在音乐这条路上走下去,对我们中的大多数而言,这就是我们一生玩音乐的终点了。毕业以后,再也不会有舞台可以让我们唱,大约也只是偶尔在KTV小聚,唱唱当年最拿手的流行歌,仅此而已。光是想一想这样的未来,我的心竟然已经开始痛了。

点亮天际的流星在坠落的过程中耗尽了光芒,落到地上变成冷冰冰的陨石,这个过程,大约就是和边伯贤相似的大多数人走出象牙塔的过程。这个过程,很多时候并非出自本人的意愿,而是出自许许多多的造化弄人,比如钟仁一度想为伯贤而放弃出国深造时,伯贤本想好好劝劝他,大不了谈一场异国恋,谁知话说出口,自以为的善意谎言却伤透了对方的心,两人就此分手。而他自己也因为过大的打击而大病一场,失去了出道的机会,与自己的梦想失之交臂。心灰意冷的他留在布伦特街做了老师,同时做些幕后工作。但他自己都没发现,他封闭的内心里,最初那梦想的火光虽然微弱,仍然顽固地亮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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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陨落】

朴灿烈就问卞白贤,值不值。卞白贤觉得,他当时只是运气不太好。

那时候梦想膨吅胀的厉害,觉得自己非做歌手不可,梦碎的时候确实觉得人生一片灰暗,但是他走出来了,上帝关上一扇门,就会打开另一扇门,卞白贤近期幕后的专辑,销量特别好,卞白贤觉得生活其实也不错。

朴灿烈还问卞白贤,爱不爱。卞白贤觉得,用当下一句话,是不会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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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仁,却是剩下那一小部分人。他不认命,不服输,他内心的理想国那么多年一直在那儿,一尘不染。他是那么单纯的一个人,爱舞蹈爱得全力以赴,爱一个人同样全力以赴,所以在那场误会之后他受的伤才那么深。两人重逢之后,他的心墙仍然卸不下,保持着一种不冷不热的僵持模式,然而这个僵局突然被全文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打破了,那就是钟仁的好友Kevin之死。Kevin和恋人争吵之后赌气来找他,却在决定和解的回程路上车祸而亡,悲剧打醒了如今畏首畏尾的金钟仁,让他明白了有些事情不能等,有些话今天不说也许永远说不出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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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悟】

金钟仁看向远方,突然意识到跳舞终会有一天跳不动,哪怕是再绚烂的人生,生老病死却也是谁都逃不过的,人生很多都是带不走,也留不下来的。

明知他和卞白贤两个人终会有一天会尘归尘土归土,他们却彼此耗费时光,在有生之年,竟然选择分开,独自过活。

小时候的梦想一直是站在世界舞台上,真站上去了,才发现,梦想就是一场旅程,到了一站,才发现目的地不过如此,最美的是沿路的风景。梦想也有下一站的,他自己总不能停留在这里。曾经在他身边陪他看尽风景的人不在了,那就去找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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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作者有没有听过《爱情是圆的》这首歌,和这一段话的内容很契合呢。他们是幸吅运的,两个人兜兜转转回到起点,还有机会重新开始。两个人终于明白自己的梦想现在就是和对方好好守在一起,一起日复一日在布伦特街学院的那条长长的坡上上下下。故事的结尾,陈锋老师退休了,把行星转交给了这两位他最满意的学生,在我的理解里,他们走出了象牙塔,又回到了象牙塔,一起守护着行星这个梦开始的地方。

这个故事,我给五颗星。我唯一不太满意的一点,那就是前半段钟仁忽然向伯贤表白这一点。此前的情节是两人由互相看不惯,到被彼此的舞台魅力所折服,在生活中也渐渐走近成为好朋友,但是相互喜欢的信号,作者在文中没有给出明显的线索,只是用了一些暗示,在这种情况下突然表白,还是有一些突兀,总觉得缺了些火候。

下面我们来谈谈RENE的文字,请看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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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

鹿晗盯着卞白贤,他在行星是第三个年头了,骨子里的心性也被打磨了不少,突然想起自己刚进行星那会,和他一同进来的张艺兴,吴凡,好像自己也有点内心在较劲的意思,互相不待见,也不了解,总自命不凡,后来相处久了,却惺惺相惜起来,成为彼此之间不可或缺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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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分】

“就这个原因啊?”卞白贤笑得贱兮兮,“没艺兴哥的原因在里头?”

以为鹿晗会像他自己一样嘴硬,但是鹿晗坐在厨房的台板上,说,“小白,我常说行星是场缘分,话说的虽然好听,但其实我这个人是不相信缘分的,认识张艺兴确实是缘分,但是我不相信有缘我们就会一直在一起,在一起是要靠两个人共同维系的。错过了,也就真的错过了,我不相信几年后,我回头,还能遇到这个人,这个人也就会一直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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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坡】

傍晚的时候,下坡的人比上坡的人多,大都是回家去的学生。布伦特街有条坡,卞白贤天天都需要这么上上下下,以前不觉得,现在才觉得这条坡,很长,爬上去很累。

人生大概也是这样,是一个很陡的上坡,爬上去总是辛苦的,下坡就轻松多了,就和人堕落起来的速度一样。可是有的风景,是爬上去才能看到的。布伦特街是卞白贤高中那会的梦想,当他第一次背着书包爬上坡到了自己的大学的时候,他觉得爬坡一点不辛苦,满满都是梦想达成的幸福。

可是如今他也觉得有点累了,卞白贤高中的同学来过布伦特街找他,每次都是等在坡底下不愿意上来,和卞白贤碰头,说走上坡路太累。卞白贤觉得,人在坡底下呆久了,就会没了勇气,多了惰性,慢慢地连上坡都开始吃力,梦想就变成了痴想,走下去很容易,再走上去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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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NE的文字很美,是让人感觉舒服、放松的那种美。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故事,因此也无需刻意去描写什么,不加修饰,反而如同盛夏艳阳中的簕杜鹃,而且还是那姹紫嫣红中少有的纯白的一株,它就静静地立在那儿,掩藏在艳吅丽夺目的颜色间,更让人想要亲近。

而且,正因为这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故事,所以大约是RENE将自己的生活感悟都写进去了吧,时常有一些语句,看似平平淡淡却蕴含了些意味深长的沉淀。

说一个题外话,那就是这篇文里的灿烈与白贤,我很久之前在评《曲直》的时候就说过,灿白很合拍,整日一起鸡飞狗跳地闹腾,永远安静不下来,但是他俩不见得非要在一起,就只是纯粹的好朋友也足够治愈了,而这个故事里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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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你这边】

一大清早,朴灿烈原本以为卞白贤会给他留早饭,结果什么都没有,饿着肚子上班给卞白贤发了一条埋怨的短信,卞白贤回了一句,饿死活该。朴灿烈热爱开玩笑,大大咧咧,时常疯癫,看似没心没肺,其实心里还是有谱的,一直觉得卞白贤已经不在乎以前的事情了,这两年又是乐观向上有才青年一枚,事业上也开始稳中有升,所以有些不能提的名字朴灿烈觉得也没当初那么敏感了,但是好像卞白贤还是有点不高兴的。毕竟在那段最低落的时期,只有朴灿烈在卞白贤身边,所以朴灿烈没办法公平地去评价有些事情谁对谁错,除了感叹命运弄人之外,他绝对是站在卞白贤这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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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记得你】

朴灿烈还是不能接受今后家里就他一个人的事情,没人留早饭,没人收拾脏衣服,绝望地问卞白贤,“金钟仁那家伙给了你什么好处?你同意和他住?”

卞白贤想了一会,一脸真诚地回朴灿烈,“最近手头比较紧,金钟仁说不收我房租。”

朴灿烈说呸,上个月你做的专辑拿到的提成都是大吅爷我一年的工资了,卞白贤你哭穷,你好可恶。于是两个二十好几的人居然还打打闹闹,差点就把房顶拆了。安静下来的时候,卞白贤说朴灿烈,你去找个女朋友吧,踏踏实实地过日子,别那么浮躁了,虽然行星让我和金钟仁绑在一起,但是你是第一个伸出手和我做朋友的人,我会一直记得的。

朴灿烈说,我们两个人的关系还真不适合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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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故事里,当初的行星成员中是灿烈第一个向白贤示好,领着他融入了行星的圈子,这么多年来,两个人一直是默契无间的好朋友,你的心事不用说我就懂,我难过了你二话不说去给我报仇,谁也拆不散。其实这就是拓海对灿白CP的理解啊,撇开那些粉丝们延伸的推测,拓海一直觉得灿白私下里就是好朋友,不管是什么天气,好朋友在一起就有太阳,我迷恋的其实就是这样的一种珍贵的友情而已啊。

看过很多开白文,里面的灿烈经常是那个最懂白白的好朋友,可是现在的很多灿白文里,却总是一味地把钟仁设定成永远被白白无视的痴情男二,等到灿白圆满后再随便抛出一个嘟嘟跟他配对,这样是不是太随意了?印象里开白的好文一定少不了对其他配角的饱满塑造,我觉得这是现在很多灿白文欠缺的,如果你抛出一个配角来,千万不要忘了配角也是一个独立的人格,而不仅仅是衬托主角的一面背景布。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7:50:00 +0800 CST  
三十二.简评《黄金时代》:激情燃烧的岁月。


推荐指数:★★★☆☆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


标题略恶俗hhh毕竟是我喜欢的电视剧hhh

桃色有一篇黄金时代,这会儿在长安亲故给的文包里又发现一篇开白文也叫黄金时代,感觉看过的亲故也不少,来叨叨一下。

开白这篇《黄金时代》呢,取材是非常非常有创意的,六十年代,这是一个很能出故事的时代,看得出作者做了一些功课,包括当时人说话的腔调和一些常常出现的名词和语录,可惜还是不够还原,有些流于表面了,没能设身处地从当时人的思想出发,要知道同性恋对当时的人的冲击力,放到现在就相当于什么政党倒吅台一样的大新闻。所以,由那个时代的人口中说出“我喜欢你”,真的是非常跳戏的一件事,毕竟那时候的人告白也只会说“我想与你成为忠实的革命伙伴”哈哈哈哈哈哈哈。

不过真的说要还原这种大时代,也是太勉强咱们这个年纪的写手,这太难了。有些深层的东西,大约是非得要走访了那些亲身经历过的人才能体会到的。

剧情上不够饱满,也是篇幅小了些的关系吧,显得草率了。像开儿去北大荒插队、白白到部队当兵的这一段,本应当是全文重点,我觉得倘若加大笔墨描写他们这时的生活,想必可以更加还原当时的风土人情,让读者体会到那个时代的感染力。

然后就是白白当兵第七年收到了开儿莫名其妙的分手信,一般读者看到这里一下就会猜到开儿不是牺牲了就是绝症就是伤吅残啥啥啥……到结尾才说开儿果然是残了,读者本来就能猜到,已经没有趣味了。不如反其道而行之,从开儿的角度深入刻画他残疾之后的一系列剧烈的心理斗争,重点写他忍痛割爱,提笔写下这封诀别信的情节,给读者一个上帝视角,反而能更激起读者的情感。

结尾的处理让人心酸又心痛,使人感叹:“好一个‘一期一会’呵!”当年的激情与热血在荒芜的岁月里已经燃烧殆尽,如今化作如血的残阳,映照着这一片物是人非。但是,故事的主角们仍能在无数次的午夜时分,梦回遥远的青春岁月,把那段短暂而热烈的时光一遍一遍地回味,这是我喜欢的结局。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7:52:00 +0800 CST  
三十三.《下雨天》和《他他》:惨剧馆。


推荐指数:《下雨天》★★★★★ 《他他》:★★★★☆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以及,上述两篇文过虐可能致郁,食用亦请慎。】


第一次评菜叶的文还是《我们仨》,那时没有读过她所有的作品,未能见其全貌。后来看了《不惑》,因为单篇的冲击力太大所以单独写了“爱无葬身之地”那篇文评。所以这里虽然评了菜叶不少故事,却没有一个专题,算是遗憾了吧。第一次看《我们仨》的时候,我在想作者是不是太缺社会经验了,天真得不像社会人,但是现在看来,菜叶大约是对现实的残酷看得太透了,才想要写这样一篇小文儿来温暖自己的吧?如果说《我们仨》是喜剧,《不惑》是悲剧,那么《下雨天》和《他他》则是两个讲述了天真如何被现实打得粉碎,狼狈得逃无可逃的——惨剧。

可能会有很多读者觉得《下雨天》很温馨呀,虽然伯贤因为车祸失去了记忆和心智变成小孩子一般,可是灿烈还是悉心地照顾着他,伯贤和他的“灿烈叔叔”两个人每天都开开心心的,也不要奢求太多了。是的,尤其是最后伯贤又一次问自己有没有长高的时候,灿烈那句“你不用长高,叔叔会为你弯腰”,可以视作朴灿烈对他许下的“不离不弃”的诺言,这样想来也是我们仅有的安慰了。

可是我还是想说,太惨了,真的太惨了,这是我读完之后唯一的想法。伯贤为什么会遭遇车祸?是因为父母反对他和灿烈的关系导致他离家出走才遇上了车祸,而且到现在,他的父母仍然不觉得自己对这个不争气的儿子做的一切有什么错,哪怕伯贤见到他们就会吓得往灿烈身边躲,他们还会打他骂他,还想要把他从灿烈身边带走。从这么一个情节就可以看出来伯贤是在怎样的一个环境里长大的,他们的爱情从一开始就是荆棘满途。

还有灿烈,他当然爱着天真的“小伯贤”,因为那曾经是他的“白白”——你难道不觉得,这是多么苟吅延吅残吅喘的爱情吗?其实这篇文中的灿烈一直游走在崩溃的边缘,那个会亲昵地呼唤他“灿灿”的、他了不起的爱人,在那个出车祸的雨夜就已经永远消失了,只剩下一个管他叫叔叔的“小伯贤”,那是他的爱人,却又不是他的爱人,他守着的只是一个残像,而那个天真的残像本身却不知道自己每一次叫他“灿烈叔叔”都让他更加心力交瘁。

而全文最惨的情节,在我看来是文章尾段,伯贤在高烧昏迷中喊出了“灿灿”的这个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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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灿】

躺在床上的卞白贤迷迷糊糊地握住了朴灿烈的手,说出的话仿佛都带着热气。

“灿,灿灿……”

“我在我在……白白,白白你喊我什么?”

“灿灿……不要哭……你别哭……”

“白,是你吗,是你吗白贤!”胡乱抹掉脸上的泪水,却好像有更多的泪水不断从眼角滑落,止也止不住。

“灿烈……灿烈啊……”

“我什么时候……能和你在一起啊……”

“喜欢你,喜欢……你……”

白,再喊一次我的名字好不好?就一次,就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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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一看,“白白”这个人格并未消失,仍然存在于伯贤身体的深处,这也就留下了也许有一天他会回来的希望。可是,在病中吅出现的“白白”的人格呢喃着的话语却让我恐惧得周吅身冰冷战栗——那个灿烈想要捧在手心里保护的“白白”的世界永远停在了那个狂乱、痛苦的悲剧之夜,他的世界里只剩下被亲人阻挠、无法与相爱的人在一起的绝望,即使是那样深爱着“白白”的灿烈也无法把他从精神的炼狱里拯救出来,他被永远、永远地囚禁在炼狱中了!

而“小伯贤”呢,他无忧无虑的,好像什么也不知道,可是他执着于“长高”,甚至为了长高给自己浇雨水,他认定自己只有长得足够高才能跟“灿烈叔叔”结婚,我们注意到他在文中重复多次的一句话是:“灿烈叔叔,我长高了吗?我能和你在一起了吗?”这句话,像不像是彷徨地挣扎着的“白白”的映射?明明他的灿烈一直在他身边,“小伯贤”却始终觉得自己还没有得到他,“白白”被关在炼狱里,而“小伯贤”则是迷失在无尽的迷宫里了,而这样的日子还将延续下去,就好像“永夜之后是黎明,黎明之后还是深深的永夜”。

另一个故事《他他》,只给了四颗星,因为我觉得文里的开儿和灿烈太渣了【笑】渣男骗婚去死去死【踩踩踩】

非常特别的一个题材,讲特殊群体的。大学生钟仁歪打正着被派去特殊学校做实习老师,认识了自闭的少年暻秀,暻秀不善于表达,在别人眼里有些孤僻,可是钟仁却透过表象看到了他温柔细腻的内心。故事的前半段非常暖心,随着钟仁一层一层融化暻秀的心房,大学生和自闭的少年成了不需要语言的好朋友。人们说自闭症患者都是遥远星球上的孩子,他们心中都有一片与世隔绝的桃花源,但是就像文中的王老师和钟仁一样,只要你用爱温暖他,总有一天他会邀请你进入他的桃花源去。菜叶对嘟嘟作为自闭症患者的描写十分细致写实,每次镜头落到嘟嘟身上,整个文字世界仿佛瞬间寂静无声,只剩下比原速慢上几倍的时间缓慢而均匀地流淌,而嘟嘟就在他自己的小世界里严谨地把所有东西按秩序摆好,严谨地沿着固定的路线行走。啊,看到嘟嘟画画的情节,就想起我的两个师弟,他们也患有同样的病症,跟他们说什么他们都不怎么回应,但是如果你用画画的方式跟他们交流,他们也会画画来回答你(当然现在已经基本治愈了,这两位现在都是开过画展的人了,而我还是一只至今仍跟家里要生活费的大学狗,论人与人的差距……)。

但是文章的氛围自灿烈婚礼这一节点后急转直下。用文章中韬的一句话来概括:“有些东西如果你给不了他,那就不要轻易下承诺。若是你自己也在犹豫,那最好从一开始就别让他对你动了心。”这个文里的三对西皮,开度、灿白、桃色,只有黄子韬勉强不算是那么渣,他曾经深深伤害过吴世勋,但是当恋人因事故导致智力低下之后他选择负起责任,虽然挽回不了过去的悲剧,也算是一种微弱的弥补了。

灿烈却更可恨,可恨之一在于他明明没有勇气负起与伯贤在一起的责任,却仍然放纵自己和伯贤的爱情去滋长;可恨之二在于他明明爱着伯贤却和别的女孩结了婚,欺骗了这个无辜的新娘,让她错嫁了一个不爱她的骗婚男人;可恨之三在于他的婚姻既已成定局,他却还残忍地骗伯贤说他才是自己将会与之结婚的人,他留给这个孩子一个美丽的梦,自己却懦弱地转身留在了现实里。

而钟仁,则应说是可悲可叹吧,只凭一腔年轻人的热血,韬给他的忠告他没有听进去,灿烈的婚礼在他面前上演也没能让他警醒,他就像是所有恋爱中的在校生一样总觉得自己这一对与众不同,自以为是勇气,实则是鲁莽。当他感受到暻秀对他的爱终于给出了回应的时候,他便轻易开启了这段关系。他可以自吅由地说话,所以将自己对暻秀许下的承诺淹没在无数的话语里,而那简单的一句话却是不能言语的暻秀一生的全部——我爱你,带我走。他没有意识到暻秀的世界是那么小,小到只能装下吅身边寥寥几人,无论少了哪一个都是一场浩吅劫;而他的世界里有很多很多人很多很多事,他毕业了、工作了,生活越来越满越来越忙碌,暻秀在他的世界里越来越小,最终连一个落足点都没有剩下,就这样掉出了他的世界。或许他和他的爱情本就是一个错误,他们的世界本不应该重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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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完喜欢就都走了】

边伯贤把吅玩着手里的小盆栽,玩儿的很开心的样子。

“嘟嘟,嘟嘟嘟嘟?”

都暻秀缓缓地转过头看着身旁的小伙伴。

“你说为什么他们说完喜欢就都走了呀?灿烈说喜欢我,可是我和他结婚之后就再也没见过他了~老师说喜欢你,可是他也走了~”

“嘟嘟你说他们还会回来吗?”

“他们回来的时候还喜欢我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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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真的以为他们什么都不知道吗?你看,大家都觉得伯贤是弱智,大家都骗了他,可他心里其实跟明镜似的亮晃晃,他其实什么都知道。这样残忍的真相竟然就这样从一个孩子的口中说出,他们的心里究竟会不会悲伤?我不知道,但是在钟仁离开的那一天,暻秀用尽全力说出了一生唯一的一句话,可钟仁却没有像约定似的带他离开的那时,他大约就已经很清楚了——他们终究不属于一个世界,他用尽全力传出的电波却无法被钟仁的塔接收,他和他的故事,到此为止。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7:57:00 +0800 CST  

三十四.《我和我的小伙伴们》:上了大学才知道的事。



推荐指数:★★★★★



使用了这么一个跟推吅送一样的标题感觉好喜感啊。作者囧大在开头就说了,这篇文呢,写给即将上大学、正在上大学和已经离开大学的朋友,从这个角度来看她成功了。但是我要先谴责囧大一点就是居然不说明这是牛鹿文害我看到后面发现西皮触雷无奈写得太好又不舍得弃【笑】

其实我一直在思考,能写出这么爆笑的校园记事的囧大在生活中到底认识多少个蛇精病啊【笑裂】这篇小说很是特别,是以吴亦凡第一人称的角度在写的,或者说这是吴亦凡将他的生活记录下来,发表到网上给我们看。这篇文里塑造的吴亦凡这个形象特别有新意,没有沿用我们一贯的“冷都男”设定,作者自己也这样分析了,老吴出身单亲家庭,这样的孩子其实对外界的变化非常敏感,其实我们也看到老吴在现实中也是很注重粉丝对他的评价的,粉丝说他太冷,他就开始露露牙卖卖蠢,说他的哪个包哪套衣服不好看,他以后就不做那样的造型,他是个很敏感的人。所以这篇小说中那个个子老大内心却富有同情心和同理心的大男孩,那个走下神坛褪去光环,甚至偶尔悲催得有点小屌丝的吴亦凡,我是很喜欢的,我觉得这种塑造特别有亲和力,一下子拉近了读者和角色的距离。

我之前说过《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有种“浑然天成的幽默”,和《吴诗心日记》一样,在这篇小说里,幽默是主角们的生活态度,而且之所以说它浑然天成,也是因为它充分融入了生活环境。我们都知道文中的南陵大学是以南京大学为原型的,文中的老吴、钟大、金老太太更是地道的南京人,因为作者有着自己的亲身体验,所以描写就更为真实。前期每个章节是一个有头有尾的完整故事,基本上是在介绍一个个蛇精病小伙伴的出场,若是把章节单拎出来分析,颇有小品文的风味;等到后期蛇精病战队组队完成之后,更是一波比一波带劲儿的化学反应大爆炸。而随着他们慢慢升学、毕业、走向社会,这篇文在搞笑之余又留给了我们无数关于“成长的代价”的思考。

一篇文到底是停留在搞笑,还是能升级成为幽默,关键在于读者在哈哈哈哈之余能不能获得一点儿别的东西,亦或是暖心的感动、亦或是辛辣的讽刺,有了这“一点儿”,方为幽默。这篇文中的幽默主要以笑中带泪的感人为主,从开头抽风到结尾,最后三行字突然抛出一颗反转催泪弹,你笑得一口气还没喘过来,感动的眼泪就已经泛上来了;偶尔也玩玩诙谐的文字游戏,譬如介绍鹿晗轶事的章节最后标注:“这章的标题是鹿晗起的,不代表本作者的任何政治立场。”读者再返回开头看到标题——“鹿晗会长千秋万代一统江湖”,眼前浮现鹿晗大摇大摆敲下标题的样子,大概都会“噗嗤”一声破功大笑吧。

举我最喜欢的第四章“说话的艺术”为例,这一章是讲金钟大及奶奶金老太太的。老太太一出场就露了一手,吴父来抢夺吴亦凡的抚养权,正当吴母和年纪尚小的吴亦凡不知所措的时候,金老太太赶过来把吴父骂得落荒而逃,这是“起”。此后作者开始讲述金家祖孙二人铁齿铜牙所向披靡的各种事迹,读者读得起劲儿,情绪一路高涨,这是“承”。然而,老吴和钟大上了大学以后,金老太太渐渐糊涂了,曾经那么威风的一个女人现在连自己的儿子和孙子都分不清楚,而钟大更是在出国和留在国内照顾奶奶之间难以抉择,这是“转”。而最后的“合”,则是由老吴和老太太的对话,引出老太太内心最柔软的情感,也就是我说的“催泪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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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中午我突然接到老太太的电话,吓了一跳,以为老太太出了什么事,当即就想赶回去。谁知道老太太只是和我闲聊,东拉西扯地讲了一大堆,让我完全摸不着头脑。

“小凡呐,钟大是不是想出国啊?”

“我不知道。”原来是想从我这打听消息。

老太太不高兴了:“你要是不说,我就把你小时候的丑事都登报。”

“哦他好像是挺想出国的,不过有点放心不下你。”我立马就招了,“说真的,奶奶您不是没有出过国吗?不然就这次跟着钟大一起出去见识见识呗。”

“屁话!”老太太挂了电话。

我不知道后来他们到底是怎么商量的,反正最终的结果是钟大毕业以后就出国去找他吅妈,他爸争取调回国内照顾老太太。

“慕禹啊,你回来了啊?怎么就你一个人?我媳妇呢?你们是不是背着我偷偷地离婚了?”老太太又一次把我当成了金钟大他爸。

“奶奶,我不是慕禹,我是小凡。妈妈已经做好饭了,我来接你回家,钟大已经在家等着了。”

老太太茫然地看着我:“我出来干嘛的?”

“您出来散步的,现在到吃饭的时间了。”

“哦。”老太太乖乖地被我扶着慢慢走回家。

“慕禹啊,你和小芳是不是要出国啊?”老太太突然问,“那还回来不?”

我眼睛突然一酸。老太太从来没说过,但我知道这么多年都和儿子媳妇远隔重洋,只有过年的时候能见一面,怎么可能不想他们?

我说:“不然您跟我们一起出国吧。”

“狗屁!”老太太一巴掌糊到我脸上,“小凡才初中,他吅妈又是个女人,我要是走了,小凡那个畜生爸爸再过来谁保护他们俩?”【注:此处为第四章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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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囧大的全西皮的确是货真价实的全西皮,但是我没把这里的“全西皮”仨字儿往爱情上面理解。我觉得在这篇小说里,“全西皮”就是这十二个人,再加上诸如金理妍、黄子荷、金老太太等女眷这么浩浩荡荡一大帮人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不管是谁和谁拉出来都能唱一台戏,这就是全西皮。至于其中的牛鹿、勉嘟和灿兴究竟发展到哪一步呢?你可以认为他们是“友达以上爱情未满”的好基友,也可以把伯贤的无责任同人本本当做作者的暗示,认为他们“向来情深奈何缘浅”地错过,这些都可以。在我看来爱情和友情之间有一段很长的渐变期,而这几对主角的感情似乎就处在这种难以界定的区间里,在这个区间里的感情比友情更亲密,又比爱情更单纯,因此无所谓“错过”,也更没有“遗憾”,即使是多年以后想起这段一起走过的日子,也只会化为嘴角不知不觉浮现的微笑,这是我对这篇小说中的感情线的理解。

我第一次读这篇文是高三,现在我大二了,感觉我对这篇小说的理解更加到位了。一是因为今年八月份小学期的时候,我们系去南京那边考察了半个月,我们接触到的南京朋友果真如文中所写的那样豪爽,说起话来时不时蹦出几个接地气的方言词,更是别有风趣。而我的高中同学接待我们参观南大的时候,走在南大葱茏的树林里,我觉得我已然化身小说中人,下一秒就要遇见老吴和鹿哥在树林里谈天,或是被突然冒出来的伯贤拿着小本子采访,或是看到草坪上小开在练舞,或是被跟踪黄子荷约会的黄子韬撞个满怀,心想着也许布告栏上真的有南陵大学坚决不起床协会的公告呢……

二则是因为对大学的生活有了亲身的体验吧,结合我自己的生活,我从这篇文里提炼出了一个概念叫“漫长的诀别”,这一点与《行星往事》颇有相通之处。我曾经有过这种想法,觉得自己是特殊的,是不会长大的,在进入大学之前我曾经觉得少年时代那么漫长,十八岁遥远得仿佛永远不会到来,可是在进入大学之后我才真真切切地意识到我并不是魔法少女,我的少年时代已经仓促地结束了,我再也不是孩子了。而文中的主角也是如此,日子每过一天都有一些东西剥离、远去,即将融入城市里形形色吅色的上班族,有时又因怀疑自己是否与梦想渐行渐远而痛苦,这一切都令他们感到无所适从与恐惧。文中的老吴、鹿哥和金开分别把篮球、足球和舞蹈视若生命,即使受到了种种打击,屡战屡败,却屡败屡战,正是由于那几乎是他们与少年时代光彩四射的自己最后的联系了。好在有整整四年可以用来接受这一事实,慢慢将自己打磨成可以进入社会洪流的模样。因此我说大学四年好似一场漫长的诀别,告别你年少时的幻想,成为那些普通的成年人的一份子,卷入人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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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仁突然转过头,眼睛出奇地亮:“老师曾经和我说,总有一天,每个人都要亲手为自己实现不了的梦想画上句号。你知道我怎么回答他的吗?” 我摇摇头。

他站起来,居高临下地俯视我,嘴边扬起弧度:“我说,我才不要呢。”

我愣住了,随即大声笑出来,笑得眼泪都快出来了。我突然反应过来,金钟仁并不是像我,也不是像鹿晗,而是所有执着于梦想不认输的人都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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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我在全文中最喜欢的一个情节。“执着于梦想不认输的人都是这个样子”,这句话给了我太多的力量。上了大学才知道的事有很多,其中多数是负能量,比如大学既非净土更非乐土,比如被迫学会人情世故或是做许多你不愿意做的事,比如见识到比你牛逼得多却比你还拼的牛人……但是我那个遥不可及的梦想,直到现在,仍然紧紧握在我手中不曾丢弃。我也是一个不喜欢认输的人,希望在我大学毕业以后,我还是那个不认输的我。共勉。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8:00:00 +0800 CST  
三十五.《无非》:重逢之旅。


推荐指数:★★★☆☆


「当你在/穿山越岭的另一边/我在孤独的路上/没有尽头」

圣诞节我们合唱团办了音乐会,有朋友演唱了《思念是一种病》,我在幕后听着听着头一次注意到歌词竟然和知名不具的灿白文《无非》如此契合。我喜欢《无非》,尤其是最后几章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多回,也有向作者讨一个授权来画成漫画的想法,但是总体来说,我并不能给这篇文一个过高的评价。

《无非》讲的是什么呢?概括来说就是——相思成疾。分开的那天来得始料不及,分开以后却又各自相思成疾,思念已经是无尽的漫漫长夜,谁知重逢才是更为漫长的苦旅。故事中的伯贤是逆水行舟,曾经被他深深伤害了的灿烈把自己的心封闭起来,他仿佛在沼泽里前进,又艰难又小心翼翼;灿烈则是如履薄冰,伤害让他无法释怀,让他不敢再做出一点点回应,可是那份被他冰封起来的爱,从来没有停止过。这个故事讲的就是这样的一场重逢,以消失了一年的伯贤回到两人的旧住处与灿烈重逢为开始,到两颗心终于拨开迷雾与彼此重逢结束。

我印象特别深的情节是最后伯贤在重症观察室里昏迷不醒,张艺兴、都暻秀、金钟仁、朴灿烈,接力般地走进病房,握着他的手祈祷他活下去,那一刻我忽然觉得前文的心酸眼泪都不算什么了,这一刻的伯贤是多么幸吅运又幸福的人啊,人总要到危机时刻才会惊觉原来自己一直被这么多人深爱着、守护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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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

我换了一身无菌服进去坐到床边,他静静地躺着,一边的心电图发出规律的“嘀嘀”声,上面各种错杂的指数忽高忽低,我轻轻吅握了下他的左手,“白贤,你撑住。
如果你的勇气在这里耗尽了,还拿什么面对他。

“白贤,你知道吗,他说要你跟他一起去雾里,你已经毁了一次约,不能再失约了。”

不知是不是我错觉,他的睫毛好像在刚才轻轻吅颤了一下,我贴近他的嘴唇,听着他微弱的呼吸声,“卞白贤,再等等,他等了你那么久,现在换你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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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暻秀】

每个不懂爱的人,都会遇上一个懂爱的人,不懂爱的人学会了爱,懂爱的那个却不敢再爱。

“我曾经以为他不会再爱了,”这句是真话,在他扔掉沙发以后换上不温不火的脸,人前总是冷淡的摸样,也不再露出悲伤的眼神寻着每一个和你相似的背影。“直到你再出现,我居然在他眼里看见了光芒。”

我趴到他手边,掌心贴住他冰冷的手背,闭上眼睛,“白贤,睡一觉吧,睡醒了,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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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仁】

“他的血肿必须得等热度退下来才能动手术切除,但不排除在手术之前就病变成脑疝”那些专业术语对读医的我来说并不陌生,却不敢去想象那种可能。

别用那种口气说话,难道你不希望他好起来?”

“我只是陈述事实……”他走过我身边的时候,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这里没有人,比我更希望他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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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灿烈】

我坐到他身边摸着他的脸颊,拉起他骨节突起的手,此刻我希望自己是冰冷的,起码能让他不再那么滚烫。

摸吅摸口袋,找出戒指,轻轻地戴到他的无名指上,又勾住他的小指。

他历经艰辛才回到我身边,失而复得的喜悦也不是人人都能尝到,我只希望戒指能够把他牢牢栓住,像四年前一样,然后每天都和他一起,等待珍贵如斯的天明,和日落。

“等你好了,我们一起去雾里看花开,我跟你拉过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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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回顾全文,我们会发现一个逻辑上的缺陷:故事从何而始?始于伯贤突然的回归,伯贤为何与灿烈分开?因为他身患绝症的父亲的以命相逼,那么,最关键的一点是,伯贤为什么不告诉灿烈实情?于情,伯贤明知道自己和灿烈都绝对无法割舍这段感情,怎么忍心这样伤害恋人,乃至于让灿烈留下情感的阴影?于理,说得冷血些,伯贤的父亲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人,现在尚还可以以生命与亲情要挟控制他,但他已经罹患绝症,注定已经控制不了伯贤太久了,那么他大可以把实情告诉恋人,无论是暂时分手为父亲送终,还是两人一起为老人尽孝、说服老人,都是更好的选择,为何还要让灿烈误会自己出轨,以这种极端残酷的方式离去?

于情于理,伯贤都没有理由对灿烈隐瞒一切(当然,我说这话也是“事后诸葛亮容易做”了,如果人做出每个选择时都能预料到后果,小说也失去了存在的必要)。但是作者仍然这样处理了,只能说是为了写她希望描写的部分,而不得不强行给了故事一个起因。起因不够充分,这也导致了作者在全文关键的转折部分不敢下笔墨去写,因为写得越多越解释不清楚,只好简略带过,代之以大段大段的回忆,最后再在番外中补完。所以纵观全文,我们看到这篇文分为回忆线和现实线,两条线单独都塑造得非常贴切动人,但是占比重偏大的回忆线与现实衔接之处却处理得非常模糊,导致全文的比例失去了平衡。

即使如此,《无非》仍然为许多读者所铭记(包括我),我想这是出于知名不具笔下传神到丧心病狂之程度的细节描写,还有已经完全为她所掌握的灿白西皮相处模式之精髓。特别是她笔下灿白的日常小事,那些琐碎的拌嘴调侃,那些一起疯一起闹的玩笑,对照前段时间灿烈和伯贤在Vapp上放出来的直播,简直是一模一样,看她的文你会觉得,这就是灿白,也只能是灿白。

知名不具的文字是有温度的,而她那些柔软的文字仿佛寒夜里的一支蜡烛,小小的火苗时而瑟瑟发抖,但是那份微弱却固执的温暖却已经一寸一寸地传过来。“光阴锁链上的斑斑锈迹,是我们相爱多年的证据”,读到这样的文字,感觉自己内心对爱的信念又坚定了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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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天秤的两端,如果哪天你走了,落空了一头,我就只能不留余力地仓皇坠落】

“朴灿烈,你要重新爱我吗”他不知不觉中已经把故事的主角转换成自己,隔着薄薄的布料我能感觉到一片炙热呼吸。

“我从来都没有停止过。”

从未停止,何谈重新。

他一下子哭出声来,抽泣声从喉咙里向外跑,我的心也跟着一阵难受。

我的白贤啊,有时候有点任性,会闹别扭,耍脾气,但以前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肩上从未有过负重,却离开我一个人偷偷跑去吃苦受累。

我回过头,避开他包着纱布的伤口,托着他的后脑,一路吻上他的眼泪,咸吅咸得像清涩海水,“以后不要一个人偷跑,也不要让我满世界地找你。”

“下雨刮风要躲到我身后,也不许跟别人低头示弱。”

“关键时刻要想想我,不计后果的冲动也不能有下一次。”

我说一句,他便重重地点一下头,这承诺的力量我相信是重过千金的,并且会缠绕着我们的余生,伴着我们不再年轻的岁月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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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头引用的那句歌词,我听到的时候一瞬间就想起了我认为最能概括《无非》全篇的一句话——不好意思,不是那句“一切无非是爱,无非是恨”,而是这句:“好久不见,这是他敲响屋门那天我最想说的话,但我们好像越过高耸山川,途径茫茫荒原,走过干涸沙漠,现在才真正遇见彼此。”

重逢的漫漫苦旅,是两个人在冬夜的森林里各自前行,前路漆黑漫长,但爱是手中不熄灭的那盏灯火,兜兜转转,总会引我们走向天明。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8:03:00 +0800 CST  
终于把之前的文评都搬运来啦!【撒花】
真是个大工程,写第一篇的时候想都不敢想居然能写到现在,盖起7000层的大楼呢!被百度吞了固然可惜,但是人还是要向前看,不是么?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8:05:00 +0800 CST  
在78楼推了一些写文的教学贴【亦可叫三观敲打贴2333】这里私心再高亮一下

我觉得里面说得最好的一句话就是:喜欢,是把一个苹果画得像一个苹果,而不是仗着这份喜欢,把一个苹果画成香蕉还硬说它是苹果。

希望写文的亲故们都能看看这些教学贴,或者至少把上面这句话好好咀嚼一下。真的是非常深刻的一句话。

原人物是七,自由发挥是三,三比七掌握好了才是同人,不然就是纯粹的原创了。相比于二次元,真人cp的形象要立体得多,但我们写文仍然不能脱离原人物。我们可以选取某一面,也可以选取整体。比如《听说你暗恋我》这篇纯情系作品,选取的就是舞台下仁妹和虎哥的形象。《送日》和前者的塑造完全不同,但我们不会说它走形,因为送日选取的是典型的舞台形象,霸气灿妖孽白。在真人的架空同人中,只要你笔下的人物形象在他们任意一面得到映证,都是合理的。
当然,现实背景文则需要更严谨对待了,详见第十八十九次文评。

好久没写闲谈了,以前的闲谈系列没有存档找不回来了呢可惜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9 19:01:00 +0800 CST  
碎碎念:

我是个团婊,大写的EXO-L,以前是,现在和以后,永远都是。我讨厌毒唯,讨厌、憎恶、恨之入骨,恨不得他们统统去死。

然而毒唯,在唯饭的队伍中是受到追捧的。他们认为死毒唯是干实事的人。实事包括为爱豆宣传、反黑,我承认他们很有贡献,但是更多的时候他们在挑拨离间、搬弄是非。我真的、真的很恶心任何毒唯。说白了我甚至很难理解为什么会有唯饭,喜欢自己的本命而不会爱屋及乌。当然这是个人自由了。至于毒唯,反而对陪伴在自己爱豆身边的队员横生恨意,我是完全不懂了。

还记得14年的两次爆吧吗?我跳坑是13年,13、14是路人黑子最肆虐的时候,那时候我在旧楼里发过闲谈,我说只要EXO越走越高,他们会把所有黑狗踩在脚下。现在这样的时候已经来临了,不会三天两头出现编造的子虚乌有的黑料,遇到引战贴大家也会集体表示不约不约,大奖更是一个接着一个地拿来,可是现在我们开始变本加厉地内斗,出现比以往强烈得多的内斗。外敌没有了,反而开始内乱。

《红楼梦》里,探春说过:“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这可是古人说的,‘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呢!”

还请诸君,引以为戒,好自为之。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11 13:43:00 +0800 CST  
今天看了鸡条大电影

一个字 烂
两个字 还钱
三个字 糊弄人

又想搞笑,又想严肃,真人秀重在真,鸡条好看是因为临场发挥,现在你写好剧本去演临场发挥,活活一四不像。

最重要的是,你有张艺兴我舔舔就算了,你他妈烂成这样你还不给我放张艺兴,圈钱圈得毫无诚意亏我牺牲了复习考古学的时间就看了这么一玩意儿想玩严肃,设定是每局淘汰一人,出局即死(真正的死亡)结果开场半个小时张艺兴第一个出局,再也没出现过,直到结尾几秒

下周末就考完试啦,争取更新一下。在这里推几篇文,一个是双吴文《生北为枳》,是个姐姐饭写的,特别细腻朴实(姐姐饭好像普遍有这个特点),非常温情感人,是难得的美文,就是更得慢,12年的坑,现在还没结尾。还有繁星《普契尼的蝴蝶》和勋鹿《小楼向日葵》,这两篇文有一个特点,笔法文风都很清新,但是深挖会发现有很多阴暗深刻的内容,值得品味。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16 01:09:00 +0800 CST  
我说我想聊聊极限大电影,说要等考完,还是忍不住了,简要评评吧:

其实说那么多花招没用,什么方式创新啊什么节目梗啊,最直观的感受就是:“不好看!”当然很多人说这是粉丝电影、综艺电影,看不懂当然不好看,可我跟我一个师弟,我俩都是鸡条铁粉,我们这样的铁粉看完说不好看,总该有些可信吧?

几个方面来聊聊吧

1.张艺兴【最重要的hhh】

最重要的放前面:我相信咱们EXO-L们去看,刨去对节目本身,肯定有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老张,所以遗憾地告诉大家,老张在电影里出场应该不到半个小时,而且是分配极不平均的半小时,具体原因下面讲明。你说你片子烂就算了,你倒是把张艺兴放出来让我舔啊?这么烂还没有张艺兴,圈钱也圈得太没诚意了吧喂!

2.剧情

剧情呢,刨去一切最终演出来的东西,回到最初最简的这个框架上,是很好的,一个很悲情的故事。

【下面这段是剧透!!!不想剧透的要跳过!!!】

极限兄弟录一期古装鸡条时意外穿越到十七世纪,被南明皇帝赐予信物,委任寻找宝藏并成为公主的驸马。六兄弟拒绝,一通乱斗之中松鼠失手杀死皇帝,兄弟们逃出宫殿再次穿越回现代,发现历史改变了,他们失去立足之地。
为了以后的生活他们决定找到宝藏,但是在过关斩将的过程中,六兄弟依次牺牲,最后只剩下小渤一人。原来,当年皇帝死后,公主为了找回被六兄弟带走的寻宝信物,服下了不死药,等待了四百多年,安排了这个寻宝局。
在利用他们寻宝的过程中,公主顺便派人回收死去的成员们手中的信物。集齐信物即可得到宝藏,而唯一生还者小渤将成为驸马。但是小渤参透了寻宝诀的关键,牺牲自己换得五人复活,一切回到了开头的录制现场,只是这个平行世界再也没有了黄渤。

【剧透结束!!!剧透结束!!!】

很悲啊,超悲啊!多好的正剧路线啊!刨掉那些花里胡哨的东西剩下的就是这么一个好故事啊!然而——它是综艺电影【冷漠】从电影的角度来说,这么好的剧情,横空加入的综艺游戏完全破坏了这份严肃,使人很难认真看待剧中的生死离别和复仇阴谋。从综艺的角度来说,这每关死一人(甚至要自相残杀)的剧情又太过沉重,high不起来。所以其实挺无语的,一直不能明白好好的综艺为什么要做电影,还不如做成两小时加长版特别挑战,像第七集那样设个背景,多搞几个环节大家玩个尽兴,而不是像这样,活脱脱一个四不像。

3.从鸡条本身分析

鸡条这个节目之所以大红,有三个优势。

第一个就是打破常规,破坏规则。人家说把所有综艺扔进一个迷宫里,人其他综艺还跟那儿找出口呢,极限男人帮直接就翻墙出去了。可是因为是电影,有了剧本,不能破坏规则了,这个优势直接没了。你会看到男人帮在整个游戏过程中极为被动,说要死一个人就必须死一个人,一点儿办法没有,纵观十二集鸡条从来没有过这么无聊的游戏过程。而且游戏本身也比节目中差得远了,毫无技术含量,也没有斗智斗勇,其中还要加入煽情和拖时间,实在让人难以忍受。

第二个,神之后期,神之配乐。一个综艺没有后期没有音乐怎么行,可是为了配合全篇的严肃剧情,平时引人爆笑的后期ps和配乐少之又少。而且一些环节的主持人用的是后期配音,非常破坏播出的效果。而且宣传时大费周章的帅气古装,实际上只有前几分钟,回到现代就变成了土老帽村民装,实在不爽。

第三个就是个人特色。颜王的暴力、小猪的疯癫、兴兴的耿直、小渤哥的调皮、大松鼠的抠门和神算子的智慧,这是鸡条最大的亮点,鸡条不同于其他翻拍节目的一大特点就是它不翻拍人物设定,它塑造的是第一个孙红雷而不是第二个刘在石。可是在电影里,颜王没有打人抢东西、小猪不会突然发疯、小渤不给松鼠使坏、松鼠只上了一次当、神算子的计谋也没有使用、兴兴的懵和小机灵都没体现。
平时的综艺精彩,是因为它走多线叙述,六兄弟要么分组对抗,要么分头行动,性格各异的六个人排列组合碰撞出精彩爆笑的火花,要么怎么鸡条有红猪红兴雷磊雷渤菠萝师徒渤迅雷讯猪羊双黄这么多CP呢?可是电影里,所有人一起,一条道走到黑,每个人自己根本没有发挥空间,而且最重要的是,电影里出局即死,是真正的死亡!每一局死一个人,这个人再也不会出场了!比如张艺兴,第一局就出局了,之后一个多小时再未出现,直到结尾回到拍摄现场才又出现了几秒钟。

总之就是这样~真的是白瞎了这几个影帝和大明星,就拍了这么个玩意儿,亏我心心念念了一个月,现在只心疼我的票钱。这话我可不敢往鸡条吧说,他们可把这电影捧上天哩。反正我的话大家姑且看之~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16 18:25:00 +0800 CST  
此楼暂封一段时间~拓海最近爬墙,大约开学以后会回来。
放假之前被那个神一般的性转三国视频拉回了久违的策瑜阵营,找糖吃的过程中意外掉进了真三国无双系列的大坑......真三乃好物也!所以最近都沉浸在真三坑里,再加上最近老是看见各种死毒唯蹦跶,也是对饭圈心生厌恶,偶吧们久不合体,空白期有点累觉不爱。
于是虽然从来不打游戏还是下了真三567三代来舔,然后现在——赵云小天使!赵云小天使!马超笨蛋大好!马赵CP大好!大好!周都督艳压江东!生死无悔永固江东!烧烧烧!别拦我我要用整个寒假舔策瑜!舔马赵!做梦都在偷窥赵云小天使洗澡!【失控了啊喂!别在这么严肃的说明底下卖安利啊喂!】
以上。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2-05 00:38:00 +0800 CST  

三十六.简评《胜利的恶魔》与《春泥》:不断则乱。



推荐指数:《胜利的恶魔》★★★☆☆ 《春泥》★★★☆☆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



“当断则断,不断则乱。”“断”本作决断之意,这里拓海将它曲解为“行文要有度,适时收住手”的意思。我们写文的人要清楚的一点是,作者是可以通过字里行间的渲染与暗示,从而影响读者对文中角色的好恶态度的。因此,作者在写文时应当意识到,很多东西不必点得太透,要适可而止,留出供读者品味的空间。超出了这个度的下场并不难见,例如那位在各种“大作”里黑遍了民族英雄,甚至抹黑华夏祖先皇帝,致力于误人子弟,终于被群起而攻之的桐华小姐;而最有名的莫过于罗贯中罗聚聚,为了抬高蜀汉形象变着法儿地抹黑曹操周瑜,但是过强的主观性就显得虚假而做作,导致“刘备仁多近伪,诸葛亮智多近妖”的反效果。

拓海本次要介绍的两篇小说,陈年疚的《胜利的恶魔》与请叫我文艺流氓的《春泥》,两篇的主西皮都是灿白,都是以校园生活和家庭伦理为背景,而且在我看来这两篇文都有这样的问题,故放在一起评论。

先说《胜利的恶魔》,讲述的是离婚重组家庭里凡、灿、贤兄弟三人的情感纠葛。我的第一印象就是CP太多了……张艺兴喜欢吴世勋,吴世勋喜欢鹿晗,鹿晗喜欢边伯贤,边伯贤喜欢吴亦凡,吴亦凡喜欢朴灿烈,朴灿烈他又喜欢边伯贤【恭喜三位男嘉宾苯环成就达成hhhhh】读的时候一会儿抛出一条感情线,一会儿又抛出一条,总觉得脑袋里不停地飞过一片一片的弹幕。好在作者本身有过人的功力,可以说每一条感情线都能够精心打造、合情合理,而不会给人草率的感觉。尤其是勋兴之间若即若离的单箭头,像阴天一样迷茫又压抑,这种惆怅盘旋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我觉得作者在《胜利的恶魔》中的打造的令人紧张到汗毛倒竖的整体气氛,和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为本文增添了不少的亮点,尤其是文章中段大反转,由表面上的“贤→凡←灿”逆转为“贤→凡→灿→贤”大苯环时我差点吓得手机都扔出去了hhhh总而言之,就是一种让人只想乖乖任由作者颠覆世界观的“跪下唱征服”之感,只能说不愧是陈年疚啊。

但是,“当断则断,不断则乱”,我认为此文的结尾部分完全应该砍去,因为它太格格不入了。好好的一部家庭伦理剧,经历了如此跌宕起伏的反转,就应该来一个漂亮的收尾,回归到生活里去,突然“咣当”一下子男主角就失忆了算怎么回事儿?一下子从国产八点档换台到韩国肥皂剧。就我个人而言,我其实挺讨厌失忆情节的,大约是被各种小说影视的百用不厌给刷到烦了吧,这种失忆却不会忘记必背古诗词、英语范文、计算公式,也不会忘记爹妈姓甚名谁、自己家怎么走,单只是把你最爱的人精准地抠出来,再把“喜欢的感觉”从他身上抠出来删掉,这种精准度比数位板还高的失忆技术我也是懒得吐槽了。

再说《春泥》,第一次读的时候是惊艳的。惊艳于作者写这篇小说时才上高中,却已经有了“等到风景都看透,陪你看细水长流”的温润文笔。之前已经聊过,现在愿意认认真真从平凡处落笔的人太少,像灿白这种大势CP更是如此,而这篇文一开头便如同一片久违的桃花源,抓住了我的视线——还是十六七岁的花季,朴灿烈却已经在破碎的家庭里饱尝人情冷暖,而他最好的朋友边伯贤有着最柔软的情怀,他总会微笑着敞开怀抱包容朴灿烈桀骜的棱角,两个孩子如同小动物似的互相舔舐着伤口,分享着小小的温存——开头便是这样的柔情似水,两个情窦初开的孩子懵懂的双向单恋,有时酸,有时甜,读来总令人嘴角上扬。

但是越往后读,最初的那种惊艳感就逐渐消逝了,因为全文都是这样一个平缓的节奏,只有两个人心意相通那里算是一个小高潮,但是位置不上不下处在尴尬的中间,这样一路都是缓缓的细水长流,没有几个调剂气氛的瀑布池塘,总归是有些乏味。而主人公升入大学之后的大段情节其实我觉得也可以删去,因为虽然写了,却没有写出和高中有什么不同,没有写出大学生活的特色,仿佛主人公生活的全部就是在宿舍睡那种不脱衣服的觉和那种脱衣服的觉【对不起我中了谷阿莫的毒hhhh】而且大学里遇到的繁星等等几对CP的塑造也是比较草率,对文章整体没有什么增益,不如删去,在灿白终于在毕业旅行上心意相通时来一个干净利落的结尾,还能达到余韵悠长的效果。

还有一点就是对女性角色的塑造,《春泥》的这一点我是非常不满意的,可以说文中出现的所有女性角色,性格世故、敏感、狭隘都算是好的了,有一些甚至是完全的下流、恶毒、蛇蝎心肠,这让我反感。每个人都是性格丰富多面的个体,既然文中的男性角色是这么丰富多彩,为何女性角色就是这样单一而且负面?这会对年纪小的读者造成不好的影响,就在这篇文的原帖中我已经见到这样的回复了:“越来越觉得男女在一起只是为了繁殖,男人和男人才是真爱!”恕我直言,虽然我也瞧不起那种活着就是为了生孩子的无聊人生,但是我也不觉得男人比女人高贵,不觉得男女之爱是女人高攀了男人,更不是只有男人才配谈真爱。

既然说到这个,顺便说点题外话吧,亲故们也都知道拓海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权主义者,虽然我们还年轻,不能参与政治上的女权运动,但是我认为在生活中,包括就是看文、写文的时候用女权的思维来提醒自己,是非常有意义的一件事情。在这里不针对任何一位作者,拓海想诚恳地说一句话:“腐”是首先意识到男女、男男、女女之间都存在平等的爱情,然后才迷恋耽美文化,“腐”绝对不是,也决不能厌女、仇女!一个男人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是因为他们相爱了,绝不是因为世间的女子都是坏人、世间的女子都配不上他们。

我之前追《匪石》的时候,文里灿白收养了一个女儿,有一个读者竟然说:“可不可以改成儿子啊,我不希望他们身边有女的!”还有许多文中的作者将男性角色描写成善良的白莲花,哪怕他拆散别人家庭或是骗婚,反过来女人明明是被骗被背叛的受害者,作者却毫无同情,把她们的抗争写作“无理取闹”。而说这些话、写这些文的人,都是女人!在我短暂的几年女权主义者生涯中,最可怖而又可悲的莫过于此,倘若连女人自身都仇女厌女,不能正视女性,那么也难怪中国女性的地位无法平等了。衷心希望所有看到这篇文评的读者和写手们,都能够正视女性平等的人格,无论是对待笔下的女人还是自己。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2-24 15:54:00 +0800 CST  
@安影轩诺答应你的桃酱终于吐出来啦

想和各位亲故指出一下,有很多大大,我很崇拜他们的文,但这不代表我是他们腿毛谢谢,人的作品和做人风格是可以分开看的,比如年邪,他这个人我其实蛮讨厌的,还有桃酱和夕阳植物,因为各种各样的缘故,总之是讨厌。但这不妨碍我欣赏他们写的好文。
反过来也一样,我把《世爱》和《天光》贬得不要不要的,但是,我TM就是喝汤的腿毛啦啦啦~我就是崇拜喝汤崇拜得不要不要的啦啦啦~不服你打我呀~好啦主要是喝汤的人品饭啦喝汤先生介个人真的超~酷超~帅气的呢,嗯!
总之就是,希望不要因为我的评价,而简单地判定我“是哪一边的”,拓海不喜欢站队,拓海只讲道理。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3-13 02:53:00 +0800 CST  
三十七.桃酱妈妈专题:子韬在深圳。


推荐指数:


《莲山春早》★★★★★ 《HI Doctor》★★★★★ 《走到天明》★★★☆☆


【本次文评内含剧透,食用请慎。】


前段时间,老爹开车送我和同学去东门逛街,跟他约好来接我的地方是一家装潢已能看出年代感的麦当劳,下车时老爹突然说:“这可是全国第一家麦当劳哦。”心里咯噔一下就想起了《莲山春早》,小说中的第一幕莫不是就发生在这里么?忽然有种穿越时空回到三十年前的错觉,透过玻璃窗,我看见那时第一天来到特区的少年阿桃,他正带着好奇的目光小心翼翼地品尝五块钱一个的昂贵的“洋包子”。

没错,今天拓海要介绍给大家的这位写手,是来自韬家的桃酱妈妈,著有多部韬相关小说,这里我们将重点点评《莲山春早》。

其实《莲山春早》这一篇,我很早就拟过一次文评,但是现在再看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思考良久,我还是将我的推荐指数定为五星,我认为它很值得一看。故事发生在改革开放期间的鹏城(深圳),农村打工仔黄子韬被豪门老板吴亦凡看上,成为了他的情人,吴亦凡供他念书,给他最好的物质条件,黄子韬想要的却是平等的爱情,两人因此分道扬镳。因为一次无心的善举,黄子韬有幸得到贵人相助,六年之后的他已经是脱胎换骨的商业新星,而悔恨自己错过了他的吴亦凡决定重新追求他,这一次他能否赢回曾经的那份爱呢?

第一次看这个故事的时候,读到吴亦凡最初玩弄黄子韬时,我觉得瞧不起他;黄子韬为了平等和自□由毅然抽身时,我觉得佩服;吴亦凡放下□身段重新追求黄子韬时,我觉得这个人好恶心,曾经对他做了那么些无耻的勾当,如今竟然又厚着脸皮贴上来;而黄子韬报复似的讽刺他时我是很爽的,以至于最后两个人重归于好时,我觉得太不过瘾了,可是却又想不到一个更合适的结局。

后来再看,我发现我没有读透,没有读到两人间的“爱”的流动与发酵。玩世不恭的吴老板最初只把黄少年当做一个玩物,可是他的虚情假意却在情窦初开的黄少年心中种下了爱情的种子。后来黄少年成为了黄先生,可是那段太过深刻的初恋仍然是一道伤,重逢之后更是旧伤复发,纵使他斥责吴老板时是多么地大快人心,他内心深处仍然是爱着当年的那个人的,他说这些无情话的时候,心是在滴血的。而吴老板曾经以为没有钱解决不了的问题,直到他发现区区一个出身贫穷的少年竟然是他控制不了的,在少年离开的这些年间他并不幸福,因此他决定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曾经的他口口声声“家族”、“关系”、“传宗接代”,可是现在的他不惜向家族出柜,放弃财产,甚至做了结扎以表决心。用爱来挽回爱,这不是无耻,而是一种迟来的勇敢。当吴老板这份迟来的真心终于打动了黄先生,我作为一个局外人,还有什么多余的话可以说呢?我只能说这是“love wins”了。

结合上一篇文评,我要提一下《莲山春早》中的女性角色塑造,我觉得是一个不错的范例。我们选取其中四个戏份稍多的女角,雷□蕾、李奏、郑芷珊和叶宁宁。本文中主角的立体感自然不必说,就连只有寥寥几笔的女配角也都拥有各自饱满的人格,比如李奏是韬的大学同学,全文中只提到她三次:第一次是出场相识,第二次是韬遭陷害时她仗义相助,第三次是六年后她成为了韬的公司的骨干人员。李奏跟主角韬是很相似的,所以两个人的经历也是互相呼应衬托,正所谓“自助者天助”。雷□蕾是韬的好兄弟鹿哥之妻【鹿哥娶了蕾蕾hhh这算隐卤蛋?】夫妻俩代表了深圳第一代外来创业者的形象。有一个细节是韬和凡分手后,韬坚持要把凡给他的钱还回去,凡为了刺□激他们这些穷人而把一叠钱当着雷□蕾的面烧了,雷□蕾想:“早知道他要烧钱,我还不如瞒着子韬把钱留下来,给他上学用!”她就是一个小女人,看见钱被烧了心疼得咬牙切齿,后悔没把钱瞒下来,可是即使是瞒下来她也没想过要私吞,还是物归原主,供韬念大学。我觉得这个细节特别质朴、可爱。

再说郑芷珊和叶宁宁,她们都在剧情的不同阶段伤害过韬、阻碍过牛桃恋,但是作者并没有把污水全都泼到她们的头上,因为造成这一切的根源是吴亦凡本人。郑芷珊是千金小姐,勾上了身价天文数字的吴老板,可是喜新厌旧的吴老板竟然因为一个农村少年就将她打入冷宫,她自然会将矛头指向韬。而叶宁宁是吴亦凡服从家族安排为了传宗接代而娶的妻子,她一个在自家是掌上明珠的公主,被吴老板的花言巧语哄得春□心荡漾,可是婚后却承受了几年冷暴力,还因为多次流□产失去生育能力,最后自己那形同陌生人的丈夫还要为了追回当年的同性情人而与自己离婚,她的心里怎么可能不恨?这一切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吴老板最初的懦弱,这是我认为全文非常高明的一点。全文中真正的反面角色其实不是迫□害主角的郑芷珊与叶宁宁,而是人性里黑暗的一面,是吴亦凡早年的自私与懦弱,而她们由于长期压抑导致内心扭曲,毁了自己一生,实际上都是可悲的受害者!正是作者的高明手法,让我们看到了吴亦凡的改变,同时也提醒了我们,有些错误发生了就无法弥补,假如吴亦凡一开始就有六年后的勇气,敢于向家族出柜抗婚,就不会有后来的一系列悲剧了。

简要评价一下另外两部作品吧,看过了《莲山春早》后,可以去清新逗乐的勋桃文《HI Doctor》那里找找治愈,这篇文章同样发生在深圳,主角们是南山区西丽新建起来的医院里的一批年轻医生【说起来我的高中也在西丽呢hhh看完文之后觉得那片荒山野岭也高大上起来了】,一个是高岭之花小白眼,一个是死蠢呆萌小黄花,天雷勾地火这就对上眼儿了,又有鹿哥艺兴等八卦小能手实力神助攻,别担心没有糖吃!啊,年轻就是要这样谈一场清纯与腻歪齐飞,黄暴共流氓一色的恋爱才对啊!【什么鬼】

还有一篇是灿桃开桃的《走向天明》,也许更倾向于伦理文?开儿有天生的智力缺陷,农民父母想从人贩子手里买一个女孩儿给他做童养媳,却阴差阳错拐来了韬,无奈之下他们把韬当亲儿子养,改名金顾仁。早熟的韬和懵懂的开,成长过程中竟然产生了禁忌之恋,而升学之后邂逅的灿烈又对韬一见钟情,随着年纪一天一天长大,早已经忘记了自己本色的韬发现自己乱了,他选择了灿烈却放不下孩子般的开,选择了开却忘不了远走异国的灿烈……这个故事,我总觉得读到最后,感情线最后也没能整理清楚,韬对开和灿烈哪一个才是爱情?抑或都是?而且我觉得这个故事里,“金顾仁”的色彩太重,减弱了“黄子韬”的色彩而降低了代入感。同时,其中还涉及了一些两难问题,诸如拐卖儿童的养父母与粗心遗失孩子的亲父母究竟应当如何看待,可以说是引人深思。自己也不知道如何评价,于是给了三颗星。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3-13 11:38:00 +0800 CST  
桃酱妈妈□的文风,在现今的网络写手中独树一帜。她的文字没有那种网络文标志般的辞藻和造作,是赤□裸到了极致的写实感。她不像许多流于浮华的写手那样,用或高深或华丽的言语在生活上蒙上一层毛玻璃,让人只能看个大概,凭想象构建美丽,而是打破了这层玻璃,去还原最朴实无华的生活。

关于美的认识,我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我小时候,刚开始学画,觉得只有花和仙女是美的,直到有一天老师让我画一个京剧脸谱,画完之后我觉得也挺好看的,开始觉得我原来的想法不合理。我的朋友说:“为什么不画漂亮的东西,要画一个本身这么难看的东西?”我下意识地说:“丑也是一种美。”后来我看了《火凤燎原》,发现这也不合理,美是一种特点,凡是独特的都是美的。再后来,我读了《夜玫瑰》,发现并非要独特得遗世独立,中庸世俗的人间烟火一样是美的,甚至美得更亲切些。

现在我想,美是十分多元的,从来没有什么界定的标准,写实或写意、优雅或狂野、传奇或平庸,都可以很美。比如我们这次谈的小说,也许在年轻的写手看来,生活中的鸡毛蒜皮、油盐酱醋是世故的,甚至是令人鄙夷的,但从文学的角度上,这是一种具有时代坐标和生活气息的美;而对于人体、性□器官、性□爱的如同油画一般直白的描写,平时看惯了那些优美的比喻、指代的读者一开始可能感到不适应或反感,但我认为这也是一种风格,是一种原始而真实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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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

那一年国贸大厦建成,洋品牌和天价衣服摆满漂亮的橱窗,吴亦凡的女伴闹着要买法国时装,这个女伴爬上自己的床没几天正是新鲜来劲的时候,大陆再飞速发展,东西还是冒着土老冒的味儿,好不容易有几个洋品牌瞅准了鹏城的消费能力开了几个精品店,城内土大款都蜂拥而至。女伴烫着大卷发穿一条的确良白裙子,小羊皮高跟凉鞋,都是吴亦凡打发秘书从香港给她买的,他难得心情好,亲自开了车带她来国贸。

拐过几条街,主街上等红灯等得无聊的男人打量街边,玻璃后面的那张脸让他露出玩味的笑。

他掏出一叠钞票从女伴的胸口塞进去,把人打发下车,气得女人嘟着红唇把高跟鞋踩得咯叽作响。

吴亦凡是不屑吃这种洋垃□圾快餐的,却还是点了一个套餐端着走到黄子韬那桌:“麻烦能拼个桌吗,这边没位置了。”

他满意地看到男孩子眼睛里闪过惊讶与慌乱,结结巴巴地把自己的餐盘移开一些:“吴,吴先生,您坐……这,这么巧……你,你也来逛,逛街啊……”

是挺巧的……吴亦凡礼貌地笑了笑,毫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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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山】

这是秋末初冬的莲花山,八□九年的秋末,黄子韬与鹿晗并肩站在几年后会竖立邓小□平像的山顶远眺鹏城,阳光照耀大地,这片土地上有多少传奇就在莲山春早的时光里开始书写。

他们沐着秋天最后一片温热的光芒,鹿晗大声喊了一句:“鹏城……迟早一天我要站在属于自己的大楼楼顶俯视你……我要做这片土地的主人而不是漂泊者!”

黄子韬也有样学样,拢住手朝山下大喊:“我要拿着鹏城大学的毕业证再次站到这里俯视你……我的人生一定会过得很快乐很幸福……”

他没好意思喊出口的另一句是:我要和吴亦凡生活在一起,过得很快乐很幸福……

我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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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


“停,停停……第二排的乱掉了节奏,我说黄子韬同学,让你来跳舞不是让你来脸红的,你这总是慢别的同学一拍的还同手同脚,怎么排演啊?”班长挥舞着歌词本,叉着腰嚷嚷,同学们的哄笑声响起让始作俑者脸烧得更红了,这下手脚更不知道往哪儿摆才对。

好在刀子嘴其实性子爽利的班长李奏终于还是放过了他,叫了年级文艺部□长专门在一边给他开小灶,鹏城大学是一所年轻的学校,八十年代初才由国□务□院批准创办,为了经济特区的腾飞作准备在文化育人上更有优势,鹏城大学飞速地建立了起来。学校坐落在南山区,短短的三年间南山区已经从阿桃刚来时还能偶尔看到农田的城乡结合部,变得干净整洁,高楼沿着深圳湾建起,路上种满凤凰树与紫荆,风景渐渐优美。虽然年轻的鹏城大学只有七年历史,但九一年是十周□年校庆联欢晚会,特区委员书记们也是会来观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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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蛇口港】

二月里的鹏城就已经春暖花开,沿路都是浓郁花香。他跳上公交车,赶在天完全黑下来时来到蛇口港步行街,沿街店铺里飘着牛杂与鱼蛋的香气,橙色的路灯亮起,外贸批发市场已经是人声鼎沸。

“看看哟,新到的美国丹宁水洗牛仔裤,麦当娜都穿着在美国开演唱会,时髦女郎都穿这个,便宜卖,都来看看,卖完早点回家喽……一条八十五,两条只要一百五,不买就是您后悔呐……”吸着烟将牛仔衣袖子挽到手肘,留着三七分头的男人看着人群里挤过来的学生气十足的黄子韬,指了指摊位后面:“跑这么急干什么??椅子上有炒饭还是热的,快点吃。”

黄子韬冲他笑了笑,将包放在铺子后面堆满的牛仔裤袋子上,不客气地扒□开饭盒用勺子勺了一大口。

鹿晗头脑灵活,在电子厂做了几年拉长攒了些钱决定不能再浪费自己有限的青春。以前他有空就去蛇口港、东门和笋岗转,看别人怎么卖衣服,瞄准了货源果断在外贸步行街租了个店铺,倒卖起了牛仔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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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这篇小说,当然也有作为深圳人的私心在里面,拓海真的很喜欢深圳这个充满朝气的现代化大都市,毕竟已经在深圳生活了十年之久,看到文中的一些描写,倍感亲切,就比如标题的莲山春早,可谓是深圳的标志性景色,在有着“深圳之肺”之美名的莲花山公园,站在山顶高大的邓小□平像下,可以俯瞰整个深圳最繁华的市中心,整个鹏城沿着中轴线深南大道两边分布开来,如同大鹏展翅,令人心生感动。拓海衷心地欢迎所有看到这篇文评的亲故来深圳看一看这些年改革开放的岁月痕迹,这是我深深扎根的、我热爱的城市。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3-13 11:45:00 +0800 CST  
下次评什么?计划内有逐星人、小楼向日葵、普契尼的蝴蝶,还有拖了n久的敖小鱼专题,估计会先上逐星人
还有我是真想评荏苒和生北为枳啊啊!作者为什么不填坑啊哭……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3-30 00:51:00 +0800 CST  

楼主:沙·哲

字数:2618

发表时间:2016-01-07 04:4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12 09:35:00 +0800 CST

评论数:195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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