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160106┃文评』拓海的闲谈风文评(啥都有)

一楼依旧给我本命,依旧风华绝代的张蕾蕾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0:45:00 +0800 CST  
啊啊......旧帖子居然被度受吞掉了,我去申请了恢复也没啥效果,怕亲故们担心我就重新搬一次好了。跟空空的文评贴一样的命运真是难过啦噜......搬一次倒不是难事,只是一年半来很多亲故的回复就这样没啦,so sad......

说在前面的话:

拓海本命张蕾蕾,三年来一直是一条忠实的灿白汪【灿白一辈子】最近被城堡大秀恩爱给戳到了也很喜欢,看文口味无洁癖,是完全的杂食动物,唯一的雷点是牛鹿【加亮】非常雷,天雷,所以本楼除了《小伙伴》之外应该不会有别的牛鹿向文。

拓海是个底线很低的老流氓嘿嘿嘿~在不踩底线的情况下拓海任你搓圆揉扁~欢迎勾搭欢迎讨论~
拓海的底线只有哥哥们和亲友们,不唯十二,是唯九团饭但是也会关注前成员的消息,所以任何踩十二子任何一个或是破坏团魂的言论我会直接删除。欢迎交流,不许吵架,私仇滚粗。某些之前闹过事的泼皮无赖请有多远滚多远不要再来自取其辱了谢谢。

拓海还是个搞死系Lo娘~要是有Lo星小伙伴欢迎来勾搭呀~要是同城说不定还可以约茶会约双子什么的~

以上。
【LAY式九十度鞠躬】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0:46:00 +0800 CST  

一.《怪力乱神》与《长腿叔叔》:杰出的“原创”小说。



推荐指数:《怪力乱神》★★★☆☆(3) 《长腿叔叔》★★★☆☆(3)



严格意义上的入门文是高中同学推荐的《Monsters》,但是我对《M》的看法和 路扬银空 的基本相同,没有太多值得讲的。最早关注的主要是灿白、勋鹿这两对热门西皮,我那个同学还推荐了勋鹿的《怪力乱神》,自己在灿白吧看的较早的是《长腿叔叔》,当时觉得很棒,但是久了之后也觉得有一些问题。

先上个简介,东叔侄女的《怪力乱神》是和风奇幻题材,讲述平凡的高中生鹿晗幼时曾救助过一只狼崽儿,而狼崽儿其实是妖界的雷炎狼族少主吴世勋,化作人形回到人间寻找鹿晗。余下的孩子们各自隶属不同的家族,【设定超级奇怪的高富帅加二】火凤凰吴亦凡,青行灯使者俊勉,【腰超级灵活的】龙跃鲤张艺兴,蚯蚓金小开【喂!所以睡不醒吗??】,天生一对的贱兮兮镰鼬朴灿烈和傲娇猫又边伯贤,荧妖金珉锡,孔雀黄子韬,白鸦少主金钟大,封印师嘟嘟......其中金小开、黄桃子和张蕾蕾受妖界元老任命,前往人间寻找曾被妖界联手剿灭的月鹭族与雨狐族的遗孤。吴世勋与鹿晗在朝夕相处之间暗生情愫,然而在各界的“老人家”介入之下,鹿晗的身世竟然愈发扑朔迷离,尘封的往事一页页揭开,少年们站在命运与爱情的抉择关口,似乎一切都无法回到过去了……

不能再讲了,再讲就剧透了。

像我这种跨韩圈的二次元狗看这种文当然带感,因为东叔在和风这方面是真心很专业,包括各种日本怪谈典故,以及独特的妖怪文化元素都运用自如,建筑、服装都是典型的和风。最令我印象深刻的还要数文中多次出现的战斗描写简直不!能!更!赞!其实这一点一直是长于情感描写的多数同人写手的硬伤。东叔对画面的描写可谓巨细无遗,而且能把光怪陆离的法术对决用文字具现化,一场战斗下来简直如同看了一集动漫电影一样酣畅淋漓,绝对让二次元圈小伙伴大呼过瘾。用东叔自己的话来说:“战斗就是我的命啊!”

以下是几个经典选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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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钟大误食毒栗子,妖力失控,鹿晗幻化镰刀将其净化】

顿时数十条水流向新月之镰汇聚而来,凝聚的水柱像是在夜空中架起了一座波光之桥。萦绕在镰刃周围的粼光又再度由暗淡转为明亮。金钟大似乎也觉察到眼前镰刀的变化,迅速一挥手,在二人之间筑起一道隔挡的风墙抵挡水光散发的净化之力。镰刃依旧源源不断地吸收着来自众家的妖力。等鹿晗感觉蓄力已到时机成熟的程度时,右手一把握紧,毫不犹豫地用尽全力朝风墙竖斩下去。
一时间成了攻守相衡的局面。

我可没有时间再这样耗下去!金钟大——我救定了!

鹿晗一咬牙将手腕拼命下压。于是瞬时镰刃下刀之处,看似坚实的风墙突然裂开一条缝来,黑色的戾气迅疾从中散出。紧接着镰刃不等风墙修复闭合,就以破竹之势继续沿着缝隙向下划裂,就像剪子剪开丝缎般游刃有余。巨大的风墙顿时被一切为二。鹿晗立刻又以一个横斩以及左右分别两个斜劈,将风墙割裂成米字型,大卸八块。无法再次复原的风墙顿时化作黑色的气旋消散而开。

金钟大见势不妙,又想迅速收起气旋,幻化出双手刃抵挡攻击,却不料鹿晗根本没想给他反击的空子。镰刀刃尖刹那直指金钟大的额前,净化屏障也迅速展开,将不停挣脱的妖化身躯包裹其中。痛苦的喊声和戾气的浇灭声从水膜中传来。

最终在一片黑烟散去之后,只见眼前的少年已经伏倒在地,失去了意识。羽翅和利爪都不见了踪影,指尖和唇色也恢复了正常的红润。半侧过头的脸庞上双目紧闭,但嘴角洋溢的安然笑意却依稀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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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勋走火入魔致使鹿晗重伤,众人合力与其苦战】

红发少年手中顿时生出一把巨大的长弓来,一把熊熊燃烧的赤焰长弓。吴亦凡身高本就可观,弯弓却依然抵了他大半个身长。眼目如炬的少年定立在原地,持着震人的烈燃长弓,有如攻无不克的战神再世。紧接着只见吴亦凡举起弓臂,将手中的鬼切置于弓弦之上,朝着吴世勋的方向闭眼瞄准,缓缓拉弓。
卞白贤顿时觉悟过来,吴亦凡是要给吴世勋措手不及的穿射一击,而他那跃跃欲试的烈焰长弓缺的,就是一支锋锐利剑。那说起锋锐,这世上还会有什么比自己的鬼切更甚?
虽然这招算不上光明正大,可卞白贤还是在心底默默来上了一句。
——吴亦凡,算你狠!
“朴灿烈,偏头!”
再看此边,虽然朴灿烈集中心力在控制裂风,对付吴世勋之上,可吴亦凡的招法他也不是没有留心注意。于是在鬼切离弦的那一瞬,朴灿烈迅速向左一斜,撕裂气流的剑刃顿时从耳旁呼啸而过,刺破面前层层叠叠的裂风,直击吴世勋的肩膀。
穿破叫人眼花缭乱的长风,陡然袭来的剑刃,还真是给吴世勋来了个措手不及,一下无处闪避,鬼切直直插进肩胛。手中的新月之镰因着妖力的顿生不稳而一下融解消失。数不清的裂风顿时朝徒手无戈的吴世勋身上打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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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接下来我们来谈谈这个文的问题。概括来讲就是——失真。

当时我同学是跟我说:“你是二次元人,看这个肯定喜欢!”对,我当时是觉得特别带劲,看到喜欢的爱豆用这么帅的设定去帅气地战斗,真心是极好的。当时刚刚入饭圈,其实也不知道鹿子啊小勋啊平时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就就着东叔的描写把他们的脸代入故事。但是现在啊,看到这帮孩子这么……逗逼的一面,再回顾《怪力乱神》,忽然觉得有点不对劲儿,也说不清。仔细想一想,人物形象有点失真。

举个例子,《怪力乱神》中的青行灯使者俊勉是吴世勋、吴亦凡幼时的陪学,是一个亦师亦友之人。他出场并不多,但是我真的很难把他和现实中的勉勉联系起来,因为就我的感觉,青行灯使者俊勉是一个残忍而冷血的人,他可以为了吴世勋的前途而用法术折磨鹿晗,甚至于杀死他,如果单说是性格黑化,可以寻其渊源,倒可以理解(参考《Teddy bear》、《正骨》),但是此文中的俊勉仿佛天生如此。同样的还有我风华绝代快刀无情的倩倩,在文章里就是一个熊孩子啊!!!各种调皮捣蛋的!!!然后鹿哥内心超级少女,包子大哥也严重娘化,让人联想到动漫里温婉的巫女姐姐……

不过这一点完全可以理解,毕竟此文虽算不上早期,但至少团综什么的都没出,个别人物的性格的确难以把握。像包子哥的硬汉气质完全是在鬼屋那一集才得为人知……现在看来也是有点可惜了,孩子们各异的性格特点没能展示出来,孩子气的黄桃子、软萌的蕾蕾、憨憨的金小开三个人在文中似乎没有任何区别。

然后吧,感觉东叔可能不太擅长情感的发展。其实个人觉得情感线难就难在“发展”这个环节上。倘若给一个“相爱”的前提,那好像怎么死去活来都是很好写的,最难的就是由相遇、相识、相知到相爱的这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我为你赴汤蹈火万劫不复的原因是什么?很简单,是我爱你。那我为什么爱你?这就解释不清楚了,于是东叔一带而过。勋鹿如此,灿白亦如此。我只看到他们患难情深,却不懂缘由何起。然后《怪力乱神》里的灿白实在是……忠犬攻女王受,典型灿白配置,可他们究竟是怎么凑到一块儿去的?我印象里就是他俩在同一个镜头里出现了几次,打情骂俏了几个回合,突然就跟两块磁铁似的啪叽贴一块儿分不开了。

所以我称《怪力乱神》是很不错的【原创】作品而非同人,是因为同人作品讲究7:3,7是人物原始设定,3是作者的发挥。一旦跑出了7:3的比例,就已经无法代回原始的人物了,由二次创作变成了原创。《长腿叔叔》也是同样的问题。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00:00 +0800 CST  
我看的第一篇灿白文是《送日》,但是《送日》的话呢,谈起来比较复杂,可能之后再说。《长腿叔叔》这篇呢,也是看过较早的灿白文了,当时这种散文风格的叙事还是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照例还是上简介:

老多比的《长腿叔叔》是双线叙述,第一条主线起源于居住在美国的卞白贤的一封信,他化名White,同笔名为“长吅腿叔叔”的朴灿烈成为了笔友。在卞白贤的中国旅途中,“长腿叔叔”把自己少年时代在云南沙溪生活的故事都讲给这个满脑子奇思妙想的“White”。

另一条主线则是“长腿叔叔”的那个故事,曾经自卑、内向且寡言的转学生朴灿烈如何从活跃而张扬的边伯贤那里得到勇气,打开自己的心门的故事。世事无常,“边伯贤”已经死在了过去,然而朴灿烈却无法从过去走出来,尤其是最近,他不止一次地与“边伯贤”擦肩而过!真的是你吗,伯贤?

两条主线不断靠近,记忆里的边伯贤与现在的“White”卞白贤终于重合,失去的记忆、善意的谎言、小小的恶作剧,一切谜团终于水落石出。总而言之,这是一个非常温柔的故事。

老多比的文字呢,真的是太美了,她就像是翻开一本旧书讲述了一个童话那样讲述了一个温柔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云南,说到云南,我会想到和煦的午后阳光和古老的建筑物,云南的时间好像都流动得更慢一些。而这个发生在云南的爱情故事,也正像是这个城市一样,节奏缓慢而悠长。

《长腿叔叔》最大的亮点,就在于风土人情。开着樱花的纸和茶街的书店里,边伯贤请朴灿烈喝了一杯芋圆红豆冰;骑车一整日在沙溪穿行,在向日葵的花田里和高高的田垄上揣测对方的小心思;在大雨封城的夜晚,“White”喝着炒苦荞茶,细细阅读“长腿叔叔”的信件……以上种种,都是只有在云南才能拥有的宁静安详的生活,在别处(尤其是拓海我所在的深圳)是找不到的,实在令人向往。

老多比的文字,字里行间都透着一种“静”,她的文字给我的感觉就是一张张静物,把时间定格在最美好的那一刻,让人可以一寸一寸地细细观察,而又宁静的让人不敢打扰;又像是手拿一把黄铜的钥匙,轻轻插进样式古朴的锁中,转动时发出“咔嗒”一声,我们小心翼翼地推开通往回忆的大门。在她的笔下,一切都是缓慢而优美的。

看吧,这些宁静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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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与张艺兴挑选了一张摄影作品】

老库里斯前两天意外的收获了一张大相片,在他和张先生出去的那一天。据说这是张先生喜欢的。

“那为什么张先生让你拿回来?”朴灿烈看着相片上的少年,“嘿,他可真像你,老库里斯。”

“呵呵,就是因为这个,老张才让我买回来的。”老库里斯把相片放在他卧房的床边。

“他不想留着吗?就像每天都可以看到你一样。”

“噢,朴灿烈先生,他不需要的,我想我已经留在那个重要的地方里了。”

老库里斯完全安置好后,朴灿烈才能看到那张相片的全部,“嘿!老库里斯,这个地方……”最近触碰回忆的东西似乎太多太多。

“朴灿烈先生去过?”

“是啊,去过一次,去过无数次。”在相片上的那个年纪去过一次,那个听见风的地方。

嘿,Dear White,今天要和你讲讲沙溪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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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的风物】

以前总是坐在车里呼啸而过的风景,现在看来,却是另一种感觉。你只有这么近看的时候,才看得到那湖面上稀稀疏疏的几只小木船。摇船的老大吅爷叼着烟锅嘴坐在船头,他们总是穿着蓑衣。

鱼鹰时不时会穿出吅水面停在大吅爷的旁边,把捕到鱼送到船里,然后又一头扎进水里。噢,有时候它们也停在水面上休息,就在船的旁边。

风吹着湖面激起一层层的波浪,从中心滚动到岸边,拍打着周围的水草。你向对面看,要是看不到对面的山的话,那这里可真的像海。山与山的夹缝中,袅袅升起的是缕缕白云。

如果你看向相反的方向,那里就是田地。这路就在田地和湖的中间。弯弯曲曲描绘着湖的形状和田地的轮廓。现在春夏交替,田里都是绿油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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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吻】

朴灿烈慢慢的转过自己的脸,他的呼吸都可以吹起边伯贤脸上那些细细的茸毛。边伯贤垂着眼睛盯着地板不看他,真可爱不是么……他的鼻尖轻轻的蹭了蹭边伯贤的脸颊,然后移到边伯贤嘴角的那颗痣上。他用零点几几秒的时间轻轻吅咬住伯贤嘴角的下唇,很快便放开。

边伯贤抵在地板上的两只手掌下面全都是汗,他被朴灿烈一下一下要碰不碰的亲吻反而弄得渐渐平静下来。但朴灿烈含吅住他上唇的时候,他因为紧张而颤抖的下唇,不自觉就含吅住了朴灿烈的。

朴灿烈有些恍惚,伯贤现在是在回应自己了么?他去看伯贤的眼睛,但是眼前的人却紧紧地闭着。算了……朴灿烈也闭上眼,像是得到了宝贝一般,细细的亲吻这难得的美好。“伯贤……”他又喊他了,含吅着他的唇喊他。

远处另一座寺庙里的钟被人敲响,有人又向上天许愿了。愿长伴长随,愿岁岁无终。
这寺庙的方井天蓝的把人世间的所有尘埃都带走,让心里面跑火车一样的时间也瞬而静止。只剩下那个人一句“伯贤”如初夏,其它的都幻化成了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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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腿叔叔》的弱点跟《怪力乱神》一样,人物失真。故事很完整,是的,但这真的是灿烈与伯贤的故事吗?不知道大家心中的灿烈和伯贤是什么样的,但至少我觉得不太对。

首先我一直觉得朴灿烈是非常开朗乐观的一个人,积极地学习很多本领,主动去和别人做朋友、去帮助别人,所以我很难把屏幕前的灿烈和文章中那个阴郁而自闭的男孩子,那只敏感而具有攻击性的刺猬联系起来。在文中,转学生灿烈用长长的刘海遮住眼睛,沉默寡言,在边伯贤追赶他想要了解他的时候,甚至会闷头逃跑。虽然我很反感同人文里但凡提到灿烈就要说他的“大白牙”、“爆发的大笑”,把他写得像个弱智哈哈党,但也不能完全没有这种标志性的描写。还是那句话,同人讲究7:3,如果没有“乐观开朗”这个标志,总归不像是我们的快乐病毒灿烈啊。

然后就是边伯贤,他在文中的形象是桀骜不羁、张扬而且好斗——你确定?在这里,伯贤是一个类似“校霸”的刺儿头。然后我们勤劳而伟大的嘟嘟妈妈在这里是一个爱耍小滑头而且偷懒不做值日的人,京城鹿少是一个对他人漠不关心的好学生。反正还是觉得,有点奇怪啊。

但值得一提的是,《长腿叔叔》中的繁星这一对,虽只有寥寥几笔,甚至没有正面描写,却相当出彩。在这个故事里,上了年纪的他们已经在一起很多年了,并不是朝朝暮暮的相守,却能从一句不经意的提及、一个回味的表情、一个眼神中,察觉出细水长流的爱意。所以并不是写老头子的故事就不受欢迎,关键要写得好,要真实。人越老了之后,心态会愈发平和,懂的道理也越多,不会计较太多得失。而老多比笔下的繁星让我忍不住去想象,他们有过多么精彩的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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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灿烈与吴亦凡的闲谈】

老库里斯今天兴致很好,他一直在哼着一首小曲。他今天出去的时候,一定遇见张先生了。住在这条街尾的裁缝师傅,张艺兴先生。

“老库里斯,你和张先生是什么时候认识的?”

“大概,十五岁?噢,好像是十八岁。”

“怎么连什么时候认识的都模糊起来了?”朴灿烈垂下眼睛。

“朴灿烈先生,时间已经过去很久了。”

“但是这很奇怪,怎么能轻易的忘记一些重要的事情呐。”

“我没有忘记,只是不再经常提起而已。但是如果有人和我说起的话,我还是可以清楚的记得那年那天的天气是怎么样的。”

“但是你不记得日期。”

“朴灿烈先生,当你到我这个年纪的时候,你就不再会计较日期了。你只要记得一件深刻的事情,以及一起完成的那个人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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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卞白贤与张艺兴在摄影展上的交谈】

“孩子,仔细看看吧!这才是这次摄影展里真正的‘遇故’。”温柔先生的声音里很高兴。

“可是为什么呢?”卞白贤还是不太明白。

“看看那些背景,孩子,好好看看那个相片里的人。”

他再次把目光投吅注到那张相片上。似乎听到了涓吅涓流水的声音,风拂过石桥向上又拂过树枝的声音。有妇人在桥下洗衣服用力拍打的声音,还有那些水鸭的叫声。然后相片里的人似乎动了,慢慢的变成脑子里的那个人。他向着阳光深处的石桥这边跑来,他笑的只剩下一口牙。

卞白贤现在似乎懂了。在Chen的世界里,他的圆筒世界里,通过他的镜头遇见了风景之上的美好。

不知不觉间,温柔先生的旁边多站了一位先生。噢,卞白贤想,他应该叫“英俊先生”。实在是太过于俊朗了,让人都可以忽略去他的年纪。

“老吴,买这个吧?”温柔先生对英俊先生说。

“好”英俊先生回答。

嘿,长腿叔叔,我在梦里,好像也曾遇见过这样的一个美好,风与少年的美好。但是现在,我把他弄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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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长腿叔叔》的结局太仓促了,跟整篇的节奏完全不一样【简直是3倍速啊喂!】其实看完有点失落,主要是觉得结局有很多东西没交代,甚至以为是不是作者突然不想写所以腰斩了……尤其是边伯贤失去的记忆还没有回来,两个人才一重逢居然就【哔——】了又【哔——】了还【哔——】了?我知道大家都很喜欢bed ending但也不要这么猴急好吗?心急吃不了热豆腐啊喂!

最后吐个槽,其实这不是一个简单的云南爱情故事,而是——云南土豪的爱情故事。【所有人都是土豪啊喂!富贾可为吾友乎??】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02:00 +0800 CST  

二.《薄暮》与《友情的企图》:结局突然就神展开了。



推荐指数:《薄暮》★★★★☆ 《友情的企图》★★★☆☆

《永夜浮沉录》★★★★☆



啊哈,把这两篇蛮经典的文章放到一起,也是有对比之意,一篇是懒哥的《薄暮》,一篇是T大的《友情的企图》,顺带也聊聊T大的另一篇作品《永夜浮沉录》。今天先聊聊《薄暮》。

《薄暮》是我看过的第一篇黑白配,它让我发现黑白配也挺萌的。作者鹿馆驯人说,这是一篇向香港警吅匪片致敬的作品,所以在这一点上与《长吅腿叔叔》的云南风物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拓海我虽住在深圳,但是香港并没有去过几次,不过印象还是很深刻的,看《薄暮》的时候倒是很容易想象。珍珠奶茶、干炒牛河,简简单单几样标志性食物,就直接把我拉进了对于香港的印象之中,那种油腻腻的感觉、浓重的调味。称呼也是,南方这边叫人一律都是“阿X”,比如我的朋友都叫我“阿饭”,很有特色,不过我其实特别想看到这帮小崽子们操着港普口音一本正经的样子,想象京城小鹿爷像TVB港剧一样一脸正经地说:“阿兴被打成这样子,大家都不想的。”想象小勋一边冲奶茶一边说:“我们卖奶茶呢,最重要就是开心啦。”【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不行了你们快去演港剧】

好像我评文会喜欢先从文风、背景入手呢。下面说《薄暮》的风格,的确是地道的港味儿,一个字就是“浓”,像这个城市一样的浓。说的具体一点就是厚重,因为大家都知道香港是一个非常有故事的城市,无论是高架桥上车水马龙,还是夜晚的灯红酒绿繁弦急管,这是一个与云南正好相反的快节奏城市,因而这里的生活似乎也更为艰辛,《薄暮》的一字一句都是沉甸甸的。

《薄暮》的“浓”尤其体现在故事的开端与发展阶段,那时候原本读警校的阿仁自甘堕落成为混混成天进局子,社会底层的阿勋只想开个奶茶店艰难求生却还屡遭街霸威胁,新晋的警员阿贤在街角被昔日的同窗好友踢断肋骨……社会底层的艰辛,充满了血和汗,还有许许多多的不得已。而正因是底层的蝼蚁,他们很多时候别无选择,被诱骗、胁迫加入黑道帮派,看似迈步向繁华的高层,实则一步步沉沦入罪恶深渊。而再往后剧情进一步反转,主人公们的命运羁绊自父辈就已经结下,这时我们才知,原来他们的每一步都是无可奈何。用作者懒哥的话说,“在他们找到自己清晰明了的答案之前,命运已经帮他们做出了选择,再无回头的余地”。因此“薄暮”二字真真正正给此文染上了一种宿命的悲凉。

此文的开白情节真的不需要我多说了,将往事恰到好处地穿吅插在现实之中,铺垫得很够,推进得很稳。个人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是医院告白的一幕,每次看到《薄暮》被提及,脑海里都会闪现出来。故事前情是伯贤与钟仁重逢,无奈两人已是殊途,伯贤鼓起勇气说出了没有希望的告白,钟仁还未回应,却被突然出现的张艺兴打断。碍于立场,他不能阻止艺兴对伯贤的殴打,只能偷偷报了警后把艺兴扯走。白日里听了他一句“我不能喜欢你”的伯贤,本已经怀着绝望说出了“两清”二字,却没料想钟仁半夜里又偷偷摸吅摸来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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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贤……”金钟仁叫着他的名字,口气极为艰难,仿佛在挣扎,也仿佛只是斟酌,“我说过的,我不能爱你……”

所以啊,还是这么个意思吗?卞白贤绷紧的心瞬间又松懈下来,自嘲的想着刚刚自己那满心没来由的期待算什么。他慢慢抬起嘴角,声音却是哀伤的,“阿仁,我知道的。阿兴也好,你也好,我从来没有怨恨过,是我错先,只是,我唯一不后悔的是,你还活着,我不愿让你死,就算旁人如何看低我厌恶我,我只是,不愿你死……”他说完这话,抬起头看着金钟仁,目光那么坚定温暖,似乎要把世界都融化一般。

金钟仁的手更用力的缩紧,卞白贤甚至感觉到了隐隐的疼痛,在他失神的刹那,金钟仁的气息已经倏然靠近,温热的手掌覆上了他的后颈,唇齿之间,倏然充满了陌生也熟悉的味道。

是一个吻。

很正式而温情脉脉的亲吻,带着几分虔诚几分谨慎甚至更多的是青涩和畏惧,可是却那么清晰,真实,而且绵长到了没有尽头。

卞白贤的思绪空了,唯一能感知的是唇吅瓣上濡吅湿的触感,他不能思考不能呼吸不能动作,剩下最本能的反应,就是全力回应。

不知过了多久,周围静谧到只剩了两人交错起伏的气息,狭窄的缝隙隔开了两人的身体。金钟仁略带些苦涩嘶哑的声音就那么在他耳旁飘来荡去,“阿贤,我不能爱你,可是我爱你,还是爱你……我是个混吅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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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这个情节的时候,我是感到一惊的,而现在回顾则更是如此。

“阿贤,我不能爱你,可是我爱你,还是爱你……我是个混吅蛋啊……”

这恐怕是《薄暮》全篇中,最勇敢的一个瞬间了。



【以下内容包含剧透,阅读请慎!】



《薄暮》的另一大CP勋鹿,也是可圈可点的。

看到很多比较阴暗的故事里,鹿哥基本上都是这样一个交际花形象(参见《正骨》),虽然不能完全认同,但我自己也很难去想象在黑道背景长大的鹿哥应该是什么样,所以不予评论。而小勋的成长则体现得非常明显,他最早只是一个胆小懦弱的小市民,只想卖奶茶养活自己和妹妹;刚刚加入帮派,很多人有目的的讨好冲昏了他的头脑,让他有些飘飘然,而吴凡的一顿骂又浇醒了他;开吅枪吅杀人、越货这些“业务”,他越来越熟练,也越来越冷血,只有面对鹿晗他永远最忠诚而卑微。

其实在这篇文章中小勋是相对幸吅运的一个,他带着自己的爱人最终全身而退,然而结局又给我们无限的猜想,因为懒哥点出,鹿晗的内心仍然承受着痛苦与伴生的黑暗,只要这痛苦还存在着,吴世勋就必须在罪恶的道路上继续走下去,跟在他的身后义无反顾地走向无边的黑暗。

这文的勋鹿很快就滚床单了,但在我看来它是慢热。文中的鹿晗一开始只是把涉世未深的吴世勋当做床伴,相比之下鹿晗对张艺兴的依赖则更深。然而吴世勋却把床第之交当真了,爱上这样一个没有心的人,他不要命了,为鹿晗赴汤蹈火,出生入死。在吴世勋由幼稚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鹿晗是不自觉的最大推动力。在他一点一点成熟的过程中,他逐渐得到了鹿晗的信任与依靠,然而在张艺兴为了救他们而死的那一刻,他以为他永远赢不了张艺兴了。所幸在故事的最后,他听见了鹿晗半夜的呓语,轻唤了一声“阿勋”。他终于走进了鹿晗的心里,所谓艰难爱情也就是这样了。

牛灿部分当时接受不了所以没有细看,后来回顾的时候也没有特意去解读,所以这里就不多提了。

蕾蕾在这篇里真心虐死我,可怜我蕾蕾牌炮灰。我当时还没有把他当做本命,但是他死的那个画面读到的时候,我感觉我好像也被人打了一枪似的,那个画面太有张力了。鹿哥对他是什么感情呢?并不是爱情,但是好像更多的是一种依恋,所以我也不喜欢把蕾蕾对鹿哥的感情理解为黑道的“忠”,我认为这种依恋是相互的。可能比兄弟情再深入一点点吧。



【以下内容包含不能更严重的剧透,阅读请慎之又慎!!!】



但我为什么管它叫“结局突然就神展开了”呢?因为这个结局实在是让拓海我和我的小伙伴们都惊呆了【白白为毛要自杀啊喂!劳资已经满心欢喜期待着小黑小白手拉手迈向美好明天了好伐?突然就神展开了喂!!!】

好了吐槽结束。其实按照懒哥的解释还是可以理解的,只是拓海我这种过于热爱生命,信奉“好死不如赖活着”的人实在是不能接受。白白真的太可怜了,一边是多年以后才重逢的亲生父亲,一边是他自己拼命坚持着的正义,在最后一刻他崩溃了。

不过……果然还是没有办法理解呢……谁来帮拓海我解释一下这个悲剧结局的必然性吅吧。下一次评《友情的企图》,也是结尾无法理解的呢。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09:00 +0800 CST  
【以下内容包含剧透,阅读请慎!】

其实这次的评,自己也不太满意,不过说到tclzwlh这位作者我有太多太多感情了,一下子泛上来,反而说不清楚,大家将就吧。

《友情的企图》是一篇经典的繁星文,未来现实向,不过说实话,我看到它好多次都没有点进去读的原因是——这个标题实在是……在我看来,不太吸引人,甚至不太通顺。但是一旦看进去了就一发不可收拾,我把这归功于作者tclzwlh强大的文字功底。t大的文字很灵活,在《友情的企图》中就比较细腻内敛,有实感;而在《永夜浮沉录》这种架空玄幻大制作中就很洒脱张扬,而又底蕴深厚,可以说每一句话都值得品读推敲。

然而,t大的故事却是我想读又不敢读的,而现在即使全部看完了,也不敢再看第二遍,因为她的文章不论题材,好像总是贯穿着一种“终期于尽”的悲观。之前说东叔侄女的《怪力乱神》的关键词是“燃”,老多比的《长吅腿叔叔》是“宁静”,鹿馆驯人的《薄暮》是“浓”,那么tclzwlh的一系列作品(《透明边缘》除外,那是个搞笑的),包括《雪望》、《友情的企图》、《永夜浮沉录》,都可以归结为一个词——“悲观”,所以就把《友情的企图》和《永夜浮沉录》一起讲吧。

tclzwlh的悲观不是摆在面上的,她的故事往往以繁华开场:《友情的企图》开头便点明,M队六人走过了第七个年头【现在我就呵呵了个呵呵】,在音乐、影视、主持界均有建树,而吴亦凡和张艺兴也不得不正视他们之间的关系,做友情人,还是有情人?

《友情的企图》前文一直都很稳,就是吴亦凡和张艺兴两个相爱了很多年却不敢突破的傻吅瓜,在娱乐圈的浮沉中互相扶持着前进,一步一步地,彼此的爱意越来越深、羁绊越来越牢。即使途中有许许多多的坎坷,所幸总有很多爱他们的人围绕在旁边,一同守护着他们得来不易的爱情。她的文字很细腻,给很多繁星er们都留下了苦中带甜的回忆。

但无论如何,这个结局我始终不能够认同。爱着、保护着他们的人有很多,而且前文中一个个的坎坷都为他们的感情添砖加瓦,好像始终在强调着吴亦凡和张艺兴的感情多么坚不可摧,曾经遭遇潜规则而留下吅阴影的张艺兴都在爱人的陪伴下走了出来。然而,最后一个与多年前相似的潜规则局没有实质性地伤害到他而是伤害了他们的小师妹崔颖,却让他突然崩溃而消失了。也许别人可能觉得我这样说很不解人情,但我无法体会其中突如其来的变化。的确能明白这种事情对人造成的打击,但我本以为,他们之间的感情是足以帮助他撑过这最后一关的。

而且,《友情的企图》把张艺兴塑造成一个相对感性的形象,我想说既然他感性,而前后文又点明他那么爱吴亦凡,这样的人怎么舍得自己消失,让自己爱的人痛苦?

总之,个人还是觉得这个结局吧,有些刻意,或者说不合理吧。

然而tclzwlh就是有这样的能力,即使她描写着主人公欢声笑语甚至耳鬓厮吅磨,你总有预感,这不过是暴风雨前的宁静,水面下隐藏着暗流汹涌,这表面的宁静什么时候打破你不知道,你只知道它一定会到来。所以读完一遍我就不敢回头看,她的文字和另一个繁星写手燏火重生一样,都是让人痛的,而这痛法和《王不见王》、《落马洲》的痛法又不一样,后者是平平淡淡读完之后,再看到标题胸口却泛起深刻而强烈的钝痛,然而tclzwlh和燏火重生的文字却是在温情中藏满了细小的刀刃,从你开始读的那一刻起留下浅而持续的刀口,疼痛锐利而绵长,然而你却不由自主地去享受这种疼痛了。

就我个人的感觉吧,tclzwlh对于未来的态度也是有些悲观的,仿佛冥冥中总有一种逃不过的命运,修短随化终期于尽,过往都成空,唯一不变的只有变化本身而已,一切终将归于永世的苍凉萧瑟。尤其是在《永夜浮沉录》中,总是在不经意间埋下伏笔,让我们这些局外人隐隐约约有些预感,而怀着这些预感再去看着局内人执迷不悟,就更加难受(其实我不能准确地描述这种感觉)。张艺兴和吴亦凡为争夺八公子之位而破关时遇见的敌人是各种幻影,包括自己和最亲近的人,但在最后一关他们遇见了彼此。当然,局中的他们只当那是考验,毫不犹豫地斩杀了,但从宋师姐的口中我们得知他们看见的却是自己的未来。再联想到那幻化出的未来的吴亦凡和张艺兴,定已经经历了世事沧桑,又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去面对年轻的,还不是恋人的恋人的呢?体会着这样的心情,我很难受,非常难受。

众所周知,《永夜浮沉录》是个坑,而且是个让人欲罢不能的坑。能够感觉到在坑掉之前的一大部分,作者都在默默地铺设背景,却在剧情势如破竹地展开之前戛然而止,就像是坐过山车,它缓缓上升至最高点,你知道最刺吅激的一刻就要到了,但它突然卡掉了【so sad!!!!!】

而作者之前埋下的伏笔,也更加令人浮想联翩——然而你分明知道它是一个悲剧。
什么感觉呢?当时我就像是陷入河底一样,喘不过气。

比如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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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胜了长安君的吴亦凡,则以一种崭新的姿态出现在世人的眼里,许多年之内,百姓们总会在说起这对命中注定的对手和他们不断变化的复杂关系,而后二人之间的种种或者因造化作弄,或者因事在人为,总有很多的故事值得后人谈论,也因与后来的“永夜之变”有诸多纠葛,而被天下史官记载于册。

只是,人们都不知道,真正的好故事只会发生在看不见的地方,有隐秘的欢乐与隐秘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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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啊!“许多年之内”这种百年孤独体的东西最吊人胃口了好吗???还有“永夜之变”到底是毛线啊!!!“很多的故事”都没有讲就弃坑了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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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始终不爱叫吴亦凡小师叔,他也就不计较,天元阁除了大公子,其实也没什么谨守礼仪之人,于是很长的日子里都不会再听见“小师叔”三个字。 只是后来,还是有那么寥寥几次,吴亦凡听见他叫自己小师叔,或环境所迫,或狡黠使坏,或恼羞成怒。唯独最后一次听见他叫自己小师叔,吴亦凡觉得心像被深深地挖了一个无底洞,自己仅有的、全部的悲欢喜怒、爱恨嗔痴都随着张艺兴咬牙切齿、毫无转圜余地的三个字而坠入深渊,用尽所有,也不知何时才能填满这样空落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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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啊!最后一次到底发生了神马啊!!!还没有讲你就弃坑了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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阵法之术吴亦凡实在是一知半解,他只盼着张艺兴早日确定阵眼,破了此阵,也好有个交代,自己同他才能接着开始新的实修,否则常常耗在这里算怎么一回事儿呢?

长长久久同他耗在一处,做些重复的无聊的事情——这种心愿,后来成了天元阁八公子心中的执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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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后来到底发生了神马啊!!!喂!!!】

说起来真的很难过,原本坑在那里还有个念想,反正当时t大也只是说去“找找感觉”也许哪天就回来了,虽然也知时间越久希望就越渺茫,只是终于看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作者发出“别等了,不会再更了”这种话,果然还是更难过啊。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12:00 +0800 CST  

三.夕阳植物专题:夕阳植物与爱情观。



推荐指数:

《独占欲》★★☆☆☆ 《娱人愚己》 ★★★★★

《荣誉》 ★★★★★ 《我非你杯茶》★★★★★



说到夕阳植物,你想到什么?《独占欲》、《娱人愚己》、《荣誉》与《我非你杯茶》,以上列举的是夕阳植物比较有名的几部作品,但如果硬要我再分个层次的话,我把《荣誉》与《我非你杯茶》放到更高的层次,不过也只是个人标准,见仁见智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我非你杯茶》,也包括它的前篇《左转向右》和后篇《下一次相遇》。

夕阳植物是我非常崇拜的一位前辈,无奈拓海我乏善可陈的水平摆在那里,硬要面面俱到的话反而无法深入,所以关于她呢,我只谈一个我最有感触的点——爱情观。

夕阳植物的文,大体上分为现实背景和架空现实两类,现实背景最有名的应该就属《独占欲》和《娱人愚己》了。其实拓海我并不知道夕阳植物诸多作品诞生的先后顺序,猜测这两部应该属于早期作品吧,在遣词造句上还是稚吅嫩了一点,尤其是《独占欲》,情节上基本是小打小闹,顺风顺水的,而且时常很欢脱,读者看了呢也就是图一乐。看到她后来的作品,会觉得她的文字往往平淡中见真情,没什么华丽的修饰却更加真实,深入人心。

我想把夕阳植物的多数作品都与一个词联系起来——爱情观。《独占欲》的主角们尚未长大,还是少年心性,“只要你和我一起走下去,天堂是随时和随地”,这样天真而充满幻想。后来的那些现实背景文,自《娱人愚己》始都有一个显著的特点。“我们的爱情是没有未来的,所以在结束的那天到临之前,就让我陪在你身边吧。”娱乐圈爱情没有未来,同性恋没有未来,娱乐圈的同性恋更没有未来——这一点,似乎为诸如《娱人愚己》和《四季歌》等文中的所有人物所相信。听起来好像有点绝望呢。我个人其实是不喜欢这样的,从开始那天就想着结束的那一天,这样过于现实的想法。

然而我又有什么资格这样说呢?拓海我今年十八岁,刚刚高中毕业,并不是一个非常大的年纪,但对于爱情这个话题,大约也不小。成年人们常常把一些老成的说教挂在嘴边,在宿舍里我也常和同龄的女同学谈论爱情观,有些很世故,有些很天真;身边有某些自诩“情场老手”的同学,总喜欢以“过来人”的身份给别人“忠告”;在网络上,那些营销号更是成天发些“爱情秘笈”。然而,爱情真的有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吗?在我看来是没有的,人的感情这东西,真的比最为高深的数学难题还要复杂吧。

曾经以为自己是精神洁癖,也幻想过“初恋到老”、“一生一世一双人”这种可遇而不可求的小概率事件,那时候想象一下彼此都有个前任的感觉都好像接受不了。直到自己谈过恋爱又分了手,才发现自己哪有什么精神洁癖,在这种敏感的年纪,有时看起来坚不可摧的某种信仰其实突然就一文不值了。每次自己苦恼了,身边总环绕着热心肠的同学朋友帮忙分析支招,然而爱情是真没有什么能一概而论的道理的,我唯一的感受就是并没有一个人能设身处地地理解别人的爱情,每个人的恋爱都是自己的史诗,不是区区几个星座测试能概括的东西。

所以再看夕阳植物笔下的人们,即使他们从一开始就认定没有未来,又有什么好苛责的呢?总听到电影和肥皂剧里说什么真爱不真爱,说“没有什么能阻止真心相爱的两个人在一起”,然而不“在一起”的便不是真爱,或者说不曾是真爱吗?并不是。爱,从来就不是阻碍一个人走向未来的枷锁。对于那个曾经相爱的人和那段时光,你相信那是真爱,那便是。而当下的这一秒我们是相爱的,那就足够了。

【以下内容包含剧透,食用请慎!】

在《荣誉》中,故事的主线如果上升到形而上的程度,其实也就是爱情观之间的碰撞。对待爱情,年轻人总是热血沸腾,年长者则总是顾虑重重——这是《荣誉》中的勋鹿;勇敢的人全力争取,但胆怯的人却总是有很多借口退缩——这是繁星。都说《荣誉》中吴亦凡的死是最浓墨重彩的一笔,然而在我看来,在吴亦凡的墓前,吴父与张艺兴的对话才真正虐得我可以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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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我知道你,”吴少将依旧是一幅波澜不惊的样子,“亦凡每次往家里寄信都会提到你,他给我们寄过你们俩的合照。你比照片里看起来瘦得多。”

张艺兴愣住,他完全不知道吴亦凡做了这样的事情,吴亦凡从来都不会告诉他。

吴少将僵硬地勾起了嘴角,拍了拍张艺兴的肩膀:“他跟我说过你跟他关系很好,也说过有机会的话,会带你到家里看看。”

张艺兴咬住嘴唇,眼泪开始扑簌地往下掉。他根本就不知道,吴亦凡为了他们可能会有的将来在铺就的路,也根本不想知道。

“他从小就反骨,你们……他也没直接跟我说什么,但是为了你他第一次求我,我,多多少少……”吴少将点到为止,张艺兴的眼泪流得更凶,他手握成拳,狠狠地咬住自己的食指,似乎这样,眼泪就会掉得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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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是那个面对爱情会胆怯的人,总是说:“吴亦凡他……值得更好的。”用自轻自贱来掩盖自己的胆怯的他,却偏偏忽视了一点:吴亦凡值不值得更好的,尚待商榷,然而吴亦凡爱的只有张艺兴。在他原地迟疑的漫长时间里,他都不知道吴亦凡在为他俩的未来默默努力着,然而当他终于知道了这一切的时候,却已经晚了,命运不会总把机会给那些不懂珍惜的人。

“我原来以为我们还有时间,却发现连‘我也爱你’都没机会再告诉你。我以为我是在为你好,却发现到头来,谁也对不起。”

而这一切又惊醒了鹿晗和吴世勋——珍惜眼前人,坚定了他们走下去的决心。而金钟仁与边伯贤却没能得到这种鼓舞,在对彼此的揣测与对自己的怀疑中,各自成家,各自老去,到某一天那些往事都远去的时候,再拿出来作为笑谈。不同的爱情观,不同的命运。

而在《我非你杯茶》中,主线则更加明显地体现为鹿晗和吴世勋两个人不同爱情观的磨合。将年龄设定在二十六岁和三十岁,这是夕阳植物给自己的一个挑战,也让我感到非常佩服。写爱情,少年时代的爱情是最好写的,因为没有太多顾虑,也没有什么世俗的污染,很纯粹。但三十岁的人要谈爱情,似乎就复杂得多,物质、家庭、社会,常常成为阻碍。文中的鹿晗三十岁,独身抚养一个女儿鹿小蹦(我爱死他女儿了,超可爱),生活简朴又有些艰辛,然而由于同性恋的身份,他几乎没有真正地接触过爱情,因而在生活上他老成而隐忍,对女儿极为负责;但面对爱情,他却是青涩的。而吴世勋却几乎相反,情场老手,年轻气盛,在二十六岁的年纪突然想要安定下来。通过相亲认识的两个人,一点点靠近的过程中绝非一帆风顺,来自方方面面的差异都让他们怀疑自己与对方是否真的合适。

夕阳植物笔下的爱情,或者是以双方各自后退一步为代价,或者是经历了种种教训,或者是前路未可知,总不是十全十美,但至少他们的爱情观完成了磨合,于是在故事的最后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然而又有多少相似的恋人最终分道扬镳呢?那真的是太多了,《我非你杯茶》于我的最大意义,是启发了我对“爱情与现实”之间关系的思考。其实像这样的圆满结局在现实中真的是很难得,不过,小说嘛,就当是作者的一点私心希望他们幸福啦,偶尔开一点金手指咯。

然而我最喜欢的却是《我非你杯茶》的后篇《下一次相遇》。如果真要说我对夕阳植物的作品还有什么不满意的,那也就是结尾部分了。夕阳植物的作品结尾往往戛然而止,停留在主人公双方终于表白心迹的那一刻,而对以后的故事选择留白。我知道一定有很多读者喜欢这种余韵悠长的结尾,这能够引发读者的无限想象。但是我一向不太喜欢这种在剧情最高峰处结尾的手法,也就是在起承转合中舍弃“合”的手法,让我感觉跌了一跤或碰了壁(我更喜欢软着陆,哈哈)。所以看完了《我非你杯茶》后,总感觉意犹未尽,直到我在夕阳植物的博客里翻到了《下一次相遇》,才终于把心放下——在这个鹿小蹦视角的故事里,吴世勋和鹿晗终于找到了他们向往的安定生活,幸福地度过了余生,化为遥远光年外的两颗星星,等待下一次的相遇。这是我喜欢的软着陆。

至于《吾命废柴》和《How are you?How old are you?》这两篇就不用提了吧,纯粹是夕阳大大心累了写着玩儿的,单看开头就知道绝对是HAPPY ENDING的浪漫爱情故事,也许没有什么太深刻的教育意义,不过在被大虐文虐得半死之时拿来治愈自己,想来定是极好的。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16:00 +0800 CST  

四.《曲直》:我们都是在爱里长大的。



推荐指数:★★★★☆



“曲直”这个名字,第一次瞥见的时候,我下意识地脑补出帅气特警黄子韬与罪犯头子吴凡警吅匪殊途虐恋情深的剧情,结果发现我想得太多了。整个故事呢,发生在吴大老板经营的温馨小餐厅“COVER”。黄子韬,刚刚踏入社会的热血小青年,单恋青梅竹马的邻家姐姐钱佳漾,由于钱佳漾向吴凡告白遭拒而去找这个家伙算账,从而与吴大老板结缘。然而就在这种平凡的生活场景中,主人公们的情感却交织出了一波三折的精彩故事。

与前面几篇小说相比,作者搓爷的文字似乎没有那么成熟,也缺乏比较突出的特色。但是呢,这种基调轻松且时而卖个萌的文字,对于《曲直》这个故事来说,已经比较合适了,而且也起到了一定的调和作用,至少我读这篇小说的时候,不时会笑出声来。

说实话,《曲直》挺长的,全文有一百零几个章节,作者在文章的后记里也提到:“一个超级简单的故事(用我相好多年的基友的话说,情节弱爆了),居然写了二十二万字。以前我写过最长的是十三万。事实证明明我写不来短也不适合这样的长途跋涉,到后面是真的越来越走不动了。曲直的后半部份的确拖杳而冗长,无论是内容还是更速,因此我很抱歉。”

这也是我的观点,节奏缓慢是《曲直》的优点,也是它的缺点。下面我们来具体谈谈吧。

我说《曲直》的节奏缓慢,不是单纯的慢热,而是体现在主人公们精彩的心理斗争上。边读边品味,我才明白了“曲直”这个标题真正的的含义——性取向。吴凡与黄子韬这两人可谓是一个“曲”,一个“直”。在小说的前半部分,当爱情悄悄萌芽之时,两个人最先面对的就是当下的自我与自己固吅守的某些信条的心理斗争。心理斗争是每个人都多多少少面对过的,充足而出彩的心理斗争,让人越发感受到主人公情感的真实。

一方面,黄子韬人生前二吅十吅年一直标榜自己为绝对的直男,他怎么也不能相信自己居然对一个男人产生了感情,因此他一再暗示自己,这一定是个错觉,可是内心的直觉叫嚣着说他错了,在情感上尚显青涩的他感到矛盾慌乱。而吴凡是个早已公开出柜的同性恋,有过好几段或值得怀念或成为旧伤的感情经历,也在这样的经历中变得沉稳,他深知同志在社会中生存不易,所以当他发现自己对黄子韬动心之时,他一再警告自己绝对不能逾越界限,不能把黄子韬给“掰弯了”。两个人都在偷偷地揣测着对方的心思,一个进一步,另一个却后退一步。

这是我非常喜欢《曲直》的一点。不同于很多故事中的主人公如同干柴烈火,情感发展如同加了催化剂,连读者都没有做好心理准备,一下子就爱得死去活来再也分不开了,《曲直》却在进与退之间,为后续发展打下了充足的感情基础。而同时,文中的鹿晗与张艺兴也是如此,明明相识多年,彼此都已经了解了对方的心意,却始终不敢迈出关键的一步,而徘徊在不断的相互试探之中,让对方迷惘,也让自己痛苦。可以说这篇小说中的所有的感情,都是一层一层,踏踏实实地砌起来的。

然而到了文章的后半部分,节奏缓慢就不能够再被称作优点,反而成了缺陷。按说前半部分既然已经有了充足的铺垫,那么在起承转合的“转”这个环节,就应该让剧情展开得势如破竹,冲击一波接着一波,将故事推向全文的最高吅潮。然而《曲直》洋洋洒洒一百零九个章节,后半部分乃至结尾仍然沿用这种极为缓慢的叙事风格,不免显得拖沓。这样的结果就是战线拉得太长,全文的节奏过于平缓,缺乏高峰,结尾也不算是掷地有声。如果提到《王不见王》或是《落马洲》,我第一印象就是它们深刻而隽永的结尾,然而评《曲直》之前我甚至记不起它的结局,不得不回去返工。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曲直》的真实感非常强烈,毕竟在今天,社会大众对同志群体的尊重和理解还远远不够,并不是某些小说中描绘的“大同世界”,这一点在《曲直》中有着明确的体现。不得不提黄子韬青梅竹马的姐姐钱佳漾,这个原创女性人物是我在诸多王吅道文中所见塑造较为成功的一个。作为一个普通女孩,钱佳漾有自己对恋爱的憧憬,也有对两个弟弟金珉硕和黄子韬的最纯粹真切的关爱,更有身为姐姐要保护弟弟的一份责任心。认为同志之路崎岖而不想让弟弟“踏上歧途”的钱佳漾,最初坚决反对吴凡和黄子韬在一起,甚至强行把他们分隔开;然而慢慢地,看到弟弟失魂落魄的模样,她心疼了,乃至动摇了,开始怀疑自己这样做究竟是对是错,开始思考究竟什么才是弟弟的幸福所在;最终,她对黄子韬的决定予以理解与支持。

“康华晨说,如果我那么那么希望你幸福的话,不应该让你怕我,让你想要瞒着我,让你失去一个姐姐,让你万一有了伤心难过处,却不能跟我来讲,他又说,你何必?我就想,是啊,我何必?我已经努力过了,我把那些坏的结果都告诫过你了,还是没能把你拉回来。好啊,你不过来,那么我过去行了吧,我站到你那边去,让吴凡那小子知道你吅娘家人有多厉害,他可别想欺负你。”

因为爱你而怕你受到一点点伤害,所以想要保护你改变你;也是因为爱你,所以包容你,尊重你的决定,默默地守护着你,和你的幸福。

小说中也分别展示了不同群体对待同志的不同态度,鹿晗的父母极力反对,甚至采用强硬的手段试图棒打鸳鸯;吴亦凡的母亲早已包容和尊重,但却时不时为儿子的未来惴惴不安;待黄子韬如亲生儿子一般的舅舅,也许还不能完全接受事实,但还是坚信着“只要他幸福就好”;而黄子韬的继妹秦悦则是个超级腐女,哥哥的小心思早被她摸得一清二楚……一切归根结底,还不就是一个“爱”字,都是我们为爱做的一切。

《曲直》这篇小说中的十二子,虽然性格各异,但真的都超可爱的啦,尤其是首席糕点师傅鹿晗和他的小徒弟勋勋,每当故事的气氛沉重了一点点,勋勋总会从不知道什么地方冒出来给读者送温暖。文中灿烈和伯贤的相处模式也是我喜欢的类型,他们不是恋人,但却是对方最铁的朋友,最可靠的搭档,当伯贤发怒失控的时候,灿烈会冷静地劝住他,然后毫不动摇地站在他那一边。灿白是我的初心CP,但我一直觉得,他们俩不见得要整日黏糊在一起,即使是最纯粹的友情,也足够治愈了。

还有就是这篇文里塑造的桃子,又要强,又倔强,可是在自己最亲近的人面前总是忍不住哭鼻子,这样率真的桃子,真的很难让人不喜欢、不心疼。

总而言之,这是拓海我强烈推荐的一篇小说哦,也是到目前为止最有话说的一篇,你看我都没有引用原文嘛。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18:00 +0800 CST  

五.《送日》:爱恨本是双生。



推荐指数:★★★☆☆(3)



《送日》是我看过的最早的几篇王吅道文之一,我相信对于很多朋友来说,它的意义已经超出了这个故事本身。于我,它的意义是向我展示了一种全新的领域——黑暗系,“真相是你眼睛无法企及的光”,如此绝望,即使心有不甘也无能为力的绝望。它展示给了我们种种由爱而生的罪恶,这样疯狂的爱令人战栗,也令人悲恸。想要评价《送日》的时候,我就想起了《残酷月光》这首歌,我很喜欢这首歌,也许还是非常适合这个故事的。

「让我爱你/然后把我抛弃/我只要出发/不要目的」

「如果恨你/就能不忘记你/所有的面目/我都不抗拒」

《送日》里的感情都那么纯粹不掺一点杂质,纯粹的爱,纯粹的恨。边伯贤其实是最简单的那个人,只要出发,不要目的。他的世界按照他的真理运行,而他的唯一真理就是朴灿烈。一朝爱上了朴灿烈,就豁出了全身全心献给他,为了他成为送风阁的花魁,为了他把身体作为暗杀的工具,甚至可以忍受钢针穿骨的剧痛化为蛇形,只为了救朴灿烈心心念念的那个“哥”,吴亦凡。然而朴灿烈却无意之间在伯贤的心头划下一刀又一刀,活活将这份纯粹的爱逼成了纯粹的恨,让昔日的伯贤面目全非,落入了恶灵之手。

人总是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的,灿烈亦不例外。在伯贤的生命危在旦夕时,灿烈才明白自己有多在乎那个为他付出一切的少年;当那个纯净清澈的灵魂沉睡在恶灵背后,灿烈才开始怀念起他的笑、他的好,对白贤的悔同对恶灵的恨交织在一处,日日夜夜每分每秒都是煎熬。在故事的最后,朴灿烈才知道本就没有什么恶灵,那为爱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义无反顾,和那以爱之名衍生的嫉妒与私欲,合起来,才是真正的边伯贤。而这也是《送日》所告诉我们的——爱恨本是双生。

所幸在白色的烟雾中,被爱情刺得遍体鳞伤的伯贤忘却了一切,忘却了刻骨铭心的爱,也忘却了痛彻骨髓的恨,对于一个伤痕累累的人,遗忘也许是最有效的止痛剂。然而这是小说,小说里总有许许多多的命中注定,遗忘了一切的伯贤,还是义无返顾地重新爱上了那个连名字都不知道的人,即使他的模样此时已有些颓唐。

“偏偏就是那样让人欣慰又妒忌的幸吅运啊——重来多少次,你仍能让他一次又一次地一见钟情。 ”

最后的最后,还不是像歌里唱的那样:

「我以为的遗忘/原来躺在你手上」

《送日》的繁星线我自己并不喜欢,我觉得好累,这种不喜欢和《寻开心》一样,不是作者写得不好,而是我个人真的无法忍受这种互相折磨。张艺兴太执着了,然而到头来却发现自己执着于一个骗局,曾经一心一意爱着的人利用了他,不知不觉爱上的恶灵却已经一去不返。吴亦凡太残忍了,残忍不在于他不爱张艺兴,而在于他明明不爱却还是利用了这份感情。而吴凡,作为恶灵,他的一举一动都是病态的,他将世人玩弄于股掌之间,却不知自己也是局中棋子,他抱着玩弄张艺兴的心,却渐渐爱上了他。然而恶灵也能爱人吗?显然是不能的,于是他只能用畸形的方式去释放这种感情,即使在最后也不肯说一句真心话。即使无情如吴亦凡,在结尾处张艺兴缓缓离开宫殿之时,想必也有些怅然若失吧。

在爱情里,他们都是彻头彻尾的输家。

在《送日》里,我最喜欢的情节是吴世勋与鹿晗的开放式结尾。真的,我从不觉得勋鹿线的结尾是一个BE,甚至认为是一个HE。什么才是HE?一定得朝朝暮暮长相厮守才算吗?爱,从不随着生命结束而终止。

吴世勋与鹿晗都有着悲情的过去,对爱有缺失,因此渴望爱,然而又恐惧爱。他们两人的相遇似乎弥补了对方的缺口【吐个槽:勋鹿线起源真的不是看脸吗???】但也许是曾受过太多伤害的原因吧,他们的内心始终是缺乏安全感的。鹿晗始终觉得肮脏的自己配不上幸福,而吴世勋作为人的某些情感似乎也被封印在了这具不会衰老的身体深处。

我想说这个结局,其实是他们对自己的一个突破。悬崖上的纵身一跃,摔碎了吴世勋的肉体,却换回了他的真情,豁出了一颗真心保护了他的爱人的生命,我相信那一刻的吴世勋是幸福的,他终于从一个杀人的工具变回了人。

而对于鹿晗呢,引用前几篇里的话吧,命运不会总把机会给那些不懂得珍惜的人。既然你鹿晗觉得自己配不上这幸福,那老天爷便不再给予你完整的幸福,只留下吴世勋残破的躯体待你修复。然而吴世勋最后那句“拼回我原来的模样”,却给鹿晗留下了活在人世间的念想,于是循着他爱人的希冀,鹿晗仍然能活下去,静静地守候着他残存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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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安和。

有一座不开门的小木屋。

里面有一个人,或许会有两个人。门口靠着一支鱼叉。

拼凑出一个完整的少年,他叫他的爱人老头,再抓着他的手,拿着那副鱼叉,去溪中找那条命中注定的小鱼。

是梦中回忆的幻影还是手里抓得到的未来。谁知道呢?



有一个人,也许会有两个人。

“吴世勋,去给我叉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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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村安和,这样的画面在全文阴暗的基调下,令人眼前一亮。感觉就像是历经沧桑之后的一个梦,梦里回到了久违的故乡,见到了某个久违的人,拾起了久违的爱情。也许这不是梦啊,说不定有一天睁开眼睛,那人便静静地背着手站在你面前了,一如当年般注视着你,月牙般的眼中盈盈的都是笑意。

我想,从《送日》中,我们可以看到一篇架空王吅道文如何成功。读者和作者的思维方向是相反的,我们读一篇架空小说,是从人物的角度,随着人物一点点探索这个辽阔的新世界。但作者想要构架一个架空故事,必须逆向思维,先把完备的世界观建设起来,才能在这个世界里创造出与之相符的人物,让他们做与背景相符的事情。所以我欣赏《送日》首先因为它背景的完善:想写一个古风的帅气战斗故事,首先需使他们的战斗合理化,为此必须要设计出专门的战斗系统以及主人公之间的渊源,为此设计了几大组织如“送日”、“芃盛”,为此又设计出一个完整的时代。

相比之下,现在许多贴吧里的写手,只是灵光乍现,想到了几个有趣的具体情节,便忍不住下笔。然而连个整体脉络都没想好,到最后走一步看一步,边写边想后面的情节。结果不是失去重心,就是灵感枯竭。一时的灵感是必要的,但是灵感变成故事,还需要周密详尽的构思与筹备,作者要构建的很多东西,往往超出故事之外。

我个人认为,《送日》在情感的起势上还是有所欠缺的。繁星线呢,好像是开头就设定好的,有份痴情摆在那里;勋鹿线是让我感觉有点莫名其妙的,吴世勋作为一个小孩子对“老头”昆侗更多的是依赖,但是对鹿晗的感情是从何而来的呢?【真的不是看脸吗???】灿白线已经被很多人批评过了呢……就是把一切的起源归结于“一见钟情”,之间的过程一笔带过,只是草草地点了两人初相遇的场景,之后就跳转到出生入死,实在难以令人信服。

《送日》这篇小说,胜在文笔功底的强大,以至于可以撑起并不完善的剧情,语句简洁利落但是句句一针见血,正中要害。总而言之呢,它给我留下的感受是非常深刻的,不知道为什么,提起《送日》,我总会联想到黑色的火焰。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21:00 +0800 CST  
先搬了前五篇过来,剩下的有时间我会继续搬过来的哈
修改了一些以前不满意的地方,还有十二子的名字,凡不是引用原文的部分,我都改成正确的写法啦,什么伯贤啊珉锡这些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22:00 +0800 CST  
还有一些亲故我实在找不到你们的id了因为没有保留以前的艾特名单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1:59:00 +0800 CST  
六.《落马洲》与《王不见王》:躲在安静角落,如果你回头看。


推荐指数:《落马洲》★★★★☆(4) 《王不见王》★★★★★★(6)


【本次文评包含严重剧透,食用请慎。】

标题眼熟吗?没错,这一次的关键词叫做——背影。“感谢我不可以住进你的眼睛,所以才能拥抱你的背影。”这两篇小说的核心,归结起来就是——爱情败给现实。这一次我把逝去的爱情比作背影,已经无法挽回了,于是放在安静的角落,只是偶尔回头看看,也只能回头看看,然后继续向前走去。

以往评价的文,我习惯先讲亮点,再讲不足,但这一次,FlourishingAge的《落马洲》和弥敦的《王不见王》这两篇小说,我不敢说它们是完美的,但的的确确已经高出我的水平太多,以至于我是真的一点毛病也挑不出来。

按我心目中的排位,在所有现代都市背景的架空小说中,这两篇小说是最出色的。《王不见王》是我看过的第一篇开兴文,而《落马洲》也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繁星文。就我个人而言,两篇小说几乎没有高下之分,篇幅也相似。而就感情基调而言呢,《落马洲》的结局更悲伤沉重,如同一场冷雨,而《王不见王》则是更加悠扬的,如同某个疏朗的夜晚,云开月明。

读《落马洲》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大约是半年前?或是更久我也记不清。我记得是在微博上,繁星吧的微博转发了FlourishingAge的这篇小说,当时我连它的名字也没有记清,就随便点开看了,并没有用心,甚至只是走马观花地掠过。然而当天晚上入睡之前,零零碎碎的片段却突然闪现在脑海里,并没有什么准确的情节,但某种悲伤、沉重、辛酸与无奈交织的复杂情感却突然袭来,挥之不去,仿佛被困在了寒冷彻骨的暴雨中,感到窒息。直到后来偶然地看到了作者的其他作品,才知道这故事的名字原来叫“落马洲”。

要评论《落马洲》,首先我想解释一下这个标题。落马洲(Lok Ma Chau)位于香港元朗区东北部,继续向北延伸就是深圳的福田口岸,它是沟通深圳与香港的一个关口。乘着香港地铁在落马洲站下车,在这个大得不寻常的地铁站里办理通关手续,然后从这一侧走到另一侧,就可以从福田口岸站登上深圳地铁的龙华线。而对于本文来说,它也是一个象征,因为本文的两位主角吴亦凡与张艺兴的故事,就在这两个城市之间展开。

张艺兴是个年轻的研究生,欠着昂贵的房贷,在香港一间狭窄阴冷的小公寓里蜗居已经是第六个年头了,再熬一年,他就能拿到香港户口,这是他母亲的期冀。一次学术交流让他认识了正处而立之年的吴亦凡,深圳某大学的年轻教授(还是副教授?忘了),他们敏锐地发现彼此是同类,拥有一个相同的、难以启齿的秘密,擦枪走火,开始了一段连情人都算不上的短暂关系。

这个故事现实得有些露骨,因为它的起点并不是爱情,不过是“你情我愿的欢娱,寻开心罢了”。赤吅裸裸的现实,如同冰冷的白瓷地板一样,跌下去很疼,很冷。港澳之间是他们跨不过的坎,钱、户口、性取向,这三个话题被频繁地提起,张艺兴可以毫不掩饰地对吴亦凡说“与其送我钢琴不如帮我买套大点的房子”,而吴亦凡也可以在一开始就告诉他“我不会跟我妈出柜的”,也不在乎让他知道“我在内地有女朋友”。即使是翻云覆雨的间隙,他们似乎也不会忘记提醒对方,可不要当真了。所以也不难想象,这就是一个注定的悲剧,尤其是连主角们都已经这样相信的时候。

这个故事的悲剧性还在于,两个主人公都是彻头彻尾的胆小鬼,还要假装成足够坚强,生怕丧失了自己的主动权。张艺兴向往着自吅由,却像一个地缚灵似的被困在了自己的立锥之地上,他知道自己始终没有被这个城市接纳,所以他必须隐忍;在一起的时候他总是有意无意地提起,“我可是香港吅人哦”,直到他们分开很久以后我们才听见他的心声:“我一直在等你,等你叫我回大陆去。”他是这样想的,然而说出口的还是“我已经是香港公民啦,如果你跟我结婚是可以有身份的喔”这种看似不经心的玩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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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声】

“我一直在等你开口叫我去大陆,当时我不懂,我们之间的距离远不是地理上跨过落马洲那么简单。后来,我渐渐理解了你,也就不恨你了。”

“在你面前我始终不自信,觉得你没那么在乎我。不想被看轻,做过很多傻事。但最终,到底还是我在乎你多一些。”

“吴亦凡,我记忆里最美好和最狼狈的时光,都是你陪我度过的。”

“我永远记得那天你跟我说你喜欢吃甜食,但小时候父母严厉不让你吃。长大后,你报复性地吃了很多,吃到有一年变得特别胖,长了两颗蛀牙。那时候我觉得你只是一个小孩,和我一样,都会为因为喜欢,吃下对自己有害无益的东西。”

“但我会永远记得,你是我记忆里为数不多的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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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吴亦凡呢,好像是被社会打磨得很老成了,却又不免顾虑重重,地铁上张艺兴靠在他肩头流泪时,他因为担心被人看见而将张艺兴推开,总是警惕着,生怕自己被威胁;即使在张艺兴找上他家,和他的正牌女友Tina对上面时,他也没有冲出去给一个解释。他看起来是这样的不在乎,然而当张艺兴的心声经过很多年终于传递到他那里,他到底还是哽咽了,却还要死鸭子嘴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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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密】

有一个秘密,吴亦凡想藏一辈子。吴亦凡爱张艺兴,不全是因为他柔弱,更不是因为性。

那是吴亦凡心底的一块软肋。

记忆里的张艺兴蜷缩在被子里,探着兔子一样的脑袋,声情并茂地跟吴亦凡讲他的母亲制作一份煲仔饭的过程。鱿鱼、菜干、米饭和水的比例各多少,几分钟大火,几分钟小火,关火后要焖上多久。他不会做饭,却把做饭的过程刻在脑中。

吴亦凡也一样,脑海中后会无期的离愁,却是父亲在中秋节带回的冰皮月饼,咬一口下去,细若游丝的甜蜜酥吅软,再也寻不见、摸不着。

那晚,两颗孤独的心曾如此接近。

发动了汽车,吴亦凡缓缓开口:“我和张艺兴是不一样的人,他喜欢悲剧,在别人的故事里枉费自己的眼泪。” 【注:此处为全文结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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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想,这整个故事中,真的有爱情吗?其实不过是两个寂寞的人,在繁华都市萍水相逢,试图相拥着获取一点温存。他们的心荒芜了太久,连说一个开始的勇气也没有,想爱,却又不敢爱。可是若当真没有爱过,又怎么会如此地深入骨髓,痛彻心扉?就连三年后已经怀吅孕待产的Tina,也会坐在副驾驶座上平静地对吴亦凡说:“你那小男友挺善良的,我总觉得是你负了人家。当时他来找我,和我讲了你的百般好,说你只有一点不好,就是不善于表达,让我对你有点耐心。他和你在一起很久了吧,我想也许比我们认识还久。不然,也不会这么一针见血。”事实上,他们从认识到分手,也不过几个月,然而这几个月留下的刻痕却是一生都抹不去的。

有一次,曾经有机会在微博上和FlourishingAge姐姐聊起这个故事,我告诉她我住在深圳,她说:“深圳人看这个故事,应该会很有感触吧。”她说这个故事写于她最辛苦忙碌的一段时间,广深港三地来回奔波,也难怪她的字里行间总有一种细腻的情感,乍一品尝是酸酸甜甜,却又反上来淡淡的苦涩,细细品味才知那是乡愁。其实我想我是明白张艺兴和吴亦凡的感受的,十岁那年来到深圳的我,至今没有归属感,没有心理意义上的“家”。居住在大城市里的人总感觉到孤独,无论是深圳还是香港,不夜的城市总是相似的。

直到现在,每次乘坐地铁,有意无意地看见线路表上龙华线的尽头写着“福田口岸”,再看到在括号里用灰色字体写着的“落马洲”三个字时,胸口都仿佛被狠狠一击,强烈而深刻地痛着。故事结尾处,两个人三年之后再次相见,已经在分岔路上走得太远了。吴亦凡即将成为人父,过得忙碌而充实,日子看起来幸福美满;张艺兴终于拿到了香港户口,不用再守着他小小的公寓,可以去任何他想去的地方,或许这才是他一直追求的自吅由。但在他们似乎很轻松的谈话间,我愈发强烈地感觉到,福田口岸与落马洲似乎不仅仅是一个地理分界线,更是横贯在无数人面前的文化的鸿沟、爱情的鸿沟,也是人生的鸿沟。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2:03:00 +0800 CST  
说到《王不见王》,我想先提一下弥敦的另一个作品《吉屋出租》,讲的是张艺兴与朴灿烈分手后来到广州试图开始新生活,与新房东吴亦凡之间的故事。这个故事是一个HAPPY ENDING,但我觉得更出彩的却是作为过去式的灿兴部分。《吉屋出租》里的灿烈和现实中的灿烈契合度非常高,就像我们在《丛林法则》和《Roommates》中看到的一样。他会一本正经地说:“艺兴,总是注视着别处的人是无法得到幸福的喔。”但下一秒就从开挂哲人属性中脱离,恢复了脱线本性,加上了一句,“看路啦,你脚下有老鼠!”

弥敦将过去的张艺兴比作仙人掌,可是朴灿烈勇敢地爱上他拥抱他温暖他,带走了他一身的软刺,留下了一个珍珠一样温润的张艺兴,把这份温暖传递下去,而这份温暖又解开了吴亦凡的心结。对于逝去的爱情,对于过去的恋人,弥敦的态度是“感谢”,因为那无数个前度都成为了我们爱情中的伯乐,教会我们如何更好地爱,让我们成长,这才成就了当下的圆满结局。这份感谢是体现在文中的灿烈和艺兴身上的,即使迫于现实而分开,两个人却仍然送给对方最美好的祝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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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艺兴其实是庆幸的,他的那个“你”是已经离开的你,远远好过没有来过或者无法定义,而且那个“你”还曾在他耳边压着嗓子说:“艺兴如果爱上别人,起码要比我好啊。”想想又觉得哪里不太对地补充一句:“也不一定,艺兴喜欢就最好了。”

张艺兴当时闷在他怀里不知道该哭该笑,想着笨蛋,不比你好怎么可能喜欢。然后离了他的温度,把他留在了闹哄哄的机场,连同自己很多想说却多说无益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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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之间止于爱情,却又高于爱情。其实往昔的美丽回忆如同手心里的一捧水,再怎么小心翼翼去保留,它终会从指缝间漏走。唯有将它洒入光阴的大海,与海水融为一体,即使你已经看不见摸不着,却知道它在这片大海里获得了永生。

“高于爱情”同样也体现在《王不见王》里。第一次读《王不见王》是去年冬天的一个晚上,那时候我们的校车行驶在立交桥上,而我照例坐在第一排,平时会和邻座的男生讨论一些很“高深”的话题,那天我也不过是开着手机贴吧页面边侃大山边看小说。就是在这样不认真的状态下看了一半,半夜躺在宿舍的二层铺上又忍不住翻出手机把后一半看完了。刚刚看完没有什么太大的感受,只觉得非常充实,然而接下来的几天它却住进了我的记忆里,时不时地冒出来让我再咀嚼。其实要说我有什么不满的话,那就是弥敦的感情线铺设得太深太隐秘了,像拓海我这种放浪不羁的类型第一遍过根本留意不到,所以每次量变到质变有突破性进展的时候,我都吓一跳。不过也正因如此,弥敦的作品值得一遍一遍反复去看。

当时看完《王不见王》,有两个比较突出的印象,其一是“痛快”。这才是男人戏,弥敦的文字魅力在这篇小说里展现为极致的简洁,丝毫不拖泥带水,也正符合身为警官的金钟仁和张艺兴。激烈的枪战痛快淋漓,两人间的暗流涌动却又是铁血中有柔情,文字收放自如。

弥敦描绘性与爱情的笔法让我想到姜文的导演艺术,记得《阳光灿烂的日子》里展现了某个敏感时代,少年马小军对心中女神——大院的交际花米兰的爱慕,甚至是性幻想,然而这一切都洋溢着美吅感,他为米兰洗头时清水流过她脖颈的线条,她连衣裙下若隐若现的曼妙身姿……在人性本能被极度压抑的年代,对于性吅爱的憧憬在马小军的心里偷偷开出了甜美的罂粟。

而相同的手法被体现在了《王不见王》里,典型的就是少年金钟仁第一次见到张艺兴的场景,那时他们还是学长与学弟的关系。躲在厕所里抽烟的毛头小子金钟仁正说着“既然那个lay这么厉害,我就要会会他”,随手扔掉的烟头就烫了张艺兴的手臂,于是他走进了这个逼仄的烟雾缭绕的厕所,与金钟仁头一次四目相接。那时的张艺兴头发未吹干,湿漉漉地耷吅拉着,身上穿的不是制吅服而是紧身的白T和浅蓝色的衬衣外套,那时候青涩的钟仁一直盯着他白色T恤遮挡着的腹部,猜想他有没有腹肌,那个模样从此就刻在了他的脑海里,一猜猜了好多年,那时他已经懵懵懂懂地心动,却还不自知,最美好不过不自知。

另一次则是钟仁与艺兴唯一的一次性吅爱。曾经和同学在午饭时谈到七宗罪,感到很不解,为何凡是能够得到快乐的事情就被视为罪过:品尝美食满足口舌之欲,是为罪;享受性吅爱满足肉体之欲,是为罪;收集财富满足物质之欲,是为罪……在基督教中,人是背负着原罪的,但是拓海我却不能认同。我认为为了赎罪而活,压抑本能,隐藏欲吅望,某种意义上并不伟大。在《王不见王》中,人类对于性的本能得到承认,性的美吅感被充分挖掘,并且完美地展现出来。“一座桥风雨飘摇”,这样的语句被用来形容高吅潮时颤抖的身体、弓起的脊背。在这里,性吅爱是美丽的,是诱吅惑人的,不是耻辱而是正当。在《王不见王》里,性吅爱不是为了取吅悦观众或是满足任何人的欲吅望而生的附属物,而是一件浑然天成的艺术品。就连互相挑衅的语言都是如此地直白,坦荡,这也是我称其为男人戏的原因。

在弥敦收放自如的文字间,上述两个经典片段如同刻意放缓的长镜头,连贯、细致,读时眼前仿佛能看见画面,看见微弱的光线打在主人公的脸上,而阴影将一切染上青黑色,边缘模糊不清。

而在“痛快”之后,另一个关键词就是“沉重”了。钟仁和艺兴不会在一起是注定的,但在我看来原因并不是结尾那句“王终究不能见王”,而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东西太多。文中不止一次地提及钟仁的家世和艺兴父母的絮叨,就足以证明两人的心里很清楚,这次疯狂的爱情不过是给压抑久了的心一次释放,在此期间可以尽情地爱,尽情地耳鬓厮吅磨,然而仅限于在此期间。“最痛苦的心情是无能为力,爱就没有非要完美的权力”,他们都不是任性的少年,所以不能以爱的名义掩盖一切,不能不管父亲母亲的期望和自己与对方的前程,因而在明确了彼此的心意之后,也只能把这份心意藏在不见光的心底,默默注视对方的背影。以爱的名义分开,正所谓高于爱情。

“爱情的背影是离别,离别的背影是思念,永远记得在某个瞬间,我们曾经拥有过最满足的笑脸。”《王不见王》的结局也许算不上圆满,但也是一个美丽的结局。不知道各位同学有没有看过泰国电影《暹罗之恋》,相爱的两个男孩栋和缪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能在一起,在缪的音乐会上,栋说:“我不能做你的男朋友,但这并不代表我不爱你。”而缪说:“我明白。”很多年后他们仍然能共度新年,两人的家庭都将对方视为家人。有时候,爱一个人不一定要与他做恋人,也可以做亲人。

而我也衷心希望金钟仁与张艺兴也能成为对方最亲密的人,因为他们本就是最懂对方的人。然而我却也拿不准,因为他们毕竟是两个王啊,骄傲的王若要斩断羁绊,当然是不留一点余地的,又怎会甘心退而求其次?因而《王不见王》的结局不是一个BAD ENDING,却让人刻骨铭心。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2:05:00 +0800 CST  
七.《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这里是中华街,这里有实现爱与梦想的商店。



推荐指数:★★★★★



【本次文评包含剧透,食用请慎!】



这个标题来自秋乃茉吅莉的经典漫画《恐怖宠物店》中的台词,读《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时,我就想起了这部漫画。我相信喜欢这篇小说的朋友一定会喜欢这部漫画,而看过这部漫画的朋友也一定会喜欢这篇小说。

漫画《恐怖宠物店》的故事发生在美国某中华街上一家无奇不有的的宠物店里。店长是一位俊美神秘的东方青年,别号“D伯爵”,他与动物心灵相通,通过一桩桩买卖,帮助各种奇珍异兽找到最合适的主人。而同样的,酱油路人君的《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这个瑰丽又离奇的故事,也发生在美国洛杉矶的中华街上。


朴灿烈是一个普通的留美大学生,至少在他造访了中华街上的洋果子店FOND、认识了老板张艺兴、厨师都暻秀、店员边伯贤等一干奇奇怪怪的人并卷入一干奇奇怪怪的麻烦事之前,他认为他是一个普通人。然而他没想到,自从他第一次来到这家洋果子店之后,他的身边就充满了各种不思议事件!今天是小画家吴世勋靡靡不振狂做噩梦,明天又是白富美学长金俊勉一夜之间被夺走了青春?还有还有,这难道不是个甜品店吗?怎么连古董也收?而且还是成了精的,就算被堆在储藏室里也要讲故事给他听,一个个的执念比人类还强呢!而且最重要的是……他朴灿烈怎么也被拉拢进店里“出卖美色”啊!怎么就是拒绝不了边伯贤这个机灵鬼?

灿烈啊,等你想明白这个问题,你就已经爱上他啦。

酱油路人君其实是我特别佩服的一位作者。看过很多王吅道文,剧情出彩的文章常忽略了感情的自然过渡,情感细腻的文章呢剧情上又常常缺乏亮点,能够做到二者兼顾的写手并不多。而这篇《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就能兼顾一明一暗两条线,剧情线在明,感情线在暗,以剧情线的发展推动感情线的发展,使整个故事非常饱满。

《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以LA中华街上的一家洋果子店FOND为中心,展开了八个奇异的小故事,将朴灿烈与另外十一个成员串联起来,也许也可以称作“朴灿烈少年灵异事件簿”【笑】。每一个小故事都由古老的中华传说出发,融入了“因果造化”的思想,时常从古董、魂灵之类存在了几百几千年的事物之角度,来看待瞬间万变的世间万物,具有深刻的哲理性。

表面上,朴灿烈只是参与一个个事件,解决了一个个相对独立的难题,而实际上他也在解开贯穿整个故事的最大谜题——原来,他和边伯贤早已经做了一世又一世的命定恋人。曾经的神仙眷侣如今一分两头,相互遗忘又相互寻找,在无数次的轮回转世中重逢、别离。火凤与白泽,朴灿烈与边伯贤,将前生的记忆找回了又遗失、遗失了又再找回,持续着这样痛苦又甜蜜的纠葛。

同时,我相信看过这篇小说的亲故一定都曾为繁星的柏拉图式爱情动容。吴凡本是赤龙,是上古的一位君神,为了拯救苍生,他违背了天地规律而受到了惩罚;张艺兴是辅佐明主的麒麟,心甘情愿同他深爱的君主一同被流放人间。然而这样还不够,为了守护这个尚还脆弱的世界,赤龙和麒麟必须轮流以自己的神力坐镇,从此被分隔在不同的空间里,交错而行。两人俨然是木棉的花与叶,生生世世不相见。痛苦吗?折磨吗?然而张艺兴曾在又一次交替往复前的冬天说过:

“很多时候,爱只是爱。它不是惶惶不可终日的时光,也不是触不到边界的未来。它给不了你得不到的一切,也不能剥夺你手中掌握的任何。它不辜负也不抛弃。它始终只是爱而已。”

是啊,爱终究只是爱而已。当我们无法再拥有某些事物的时候,我们唯一能做到的就是不忘记,而繁星之间也是如此,就这样久久凝望着赤龙或麒麟的画像、隔着漫长的岁月与不可逾越的边界,单纯地相爱着。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在交替的片刻,他们还能交换纯粹的笑容,凝视着对方的眼睛,说着寻常话语,在心中默默地感慨:

“但好在,我们都足够坚强。”

此外,本文的一大亮点就在于文笔。好基友银空在她的文评楼里提过,文笔就像炒菜放的盐,盐少了吃得不带劲,盐多了又齁得慌。酱油路人君的描写精致如工笔画,每字每句精心勾勒,巨细无遗,正好适合用来讲述《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这样一个神秘而古老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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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烈在鹿晗的指引下收服螣蛇,解开暻秀多年心结】

雾袅散去,鹿晗走过来拿起搁置在地上的素色锦盒。

两枚首尾相衔的蛇形戒指躺在红色的软绸之上。一为桑染,一为白橡。 “拿回去交给阿秀吧,他也算是完成了这么多年的托付了。”

接过锦盒,朴灿烈抬头看了看铁栏那头栗色头发的死刑犯,原本围绕在那个人身边恶臭无比的黑雾消失了。

“传说盘吅古开天辟地之后,女娲孤独,于是捏泥造人,同时也造了与自己一样的同为蛇身的宠物。” “一为白矖,为雌,龙种;一为螣蛇,为雄,蛇种。” 边伯贤给窗边的绿色芙蓉浇完了水,转身便看见屁吅股撅起来的人正趴在柜台上吹着空调出来的冷风,身后工作服的带子散了个乱七八糟。

朴灿烈顶着一头卷毛打了个哈欠,和围在躺椅周围的小孩子们一起听着抱着肥肥揉肚子的洋果子店老板絮絮叨叨的讲着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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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白】

朴灿烈圆亮的眸子里一瞬间的失神,对方净明的眸子里是从未见过的认真和虔诚。他微微的转头,落地窗前的躺椅上仿佛从没有出现过人影一样,只剩下一张白色的羊绒毯孤零零的躺在了上面。肥肥还乖顺的趴在自己手边,少年顺着它柔软的毛一层一层的抚下去,洋果子店里绵密的阳光好像一张密密麻麻的网兜住了自己的心间。仿佛轻轻一掐就能淌出吅水来。柔软而幸福。望着对方的眉眼,安静了半晌,朴灿烈将在心中往返了多次的话问出口来。
“那我们两个呢?”
清澈的带着笑意的眸子闪过瞬间的讶异,却几乎是马上的变成释然。比之更盛的笑容漫上时而乖顺时而狡黠的少年的面庞,边伯贤伸手从朴灿烈怀中接过肥肥。他笑的好像是对方第一次来店里时那样的乖巧灿烂。
是第一次却未必是最后一次这样直接的表露心迹:“我们会像所有的恋人一样,吵闹、冷战、和好……忙碌的时候就在店里一起收拾东西接下生意,清闲的话就吃着洋果子去储藏室听听故事。一遍一遍的重复轮回,然后在一条路上共撑一把伞走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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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凡与张艺兴的又一次交替往复】

吴凡撇撇嘴,低低的咕哝了一声便看见对方碧色的衣角变成了尘沙,在话语中渐渐变离了身体,就像是以往每一次的往复一样。他抬头看着那人的眸子。噙了笑的温润却依旧异常坚定的柔软。
“那么,下次再见吧~”

消散而去。
逐渐清晰的晨光从侧边的窗户打进了落在了自己的脚边,带着初春开始的微冷却异常的清冽干净,连着身前红木色的桌案也是以往店里后厅的那副样子。吴凡抬头看着面前的画幅。
古老的木轴像是咒术一般的订正在上,以及浅浅的捆缚,沿着画幅的边缘满上去。安睡在古画中间伏着进入沉睡的异兽沉谧安静,温和宽善的令人安心。他缓缓的将手掌印了上去,然后额头贴着额头的靠了过去。
五。四。三。二。一。
他直起身子,抖了抖身上的黑色长袍。然后在温暖的日光中缓缓的转身,恰好对上了刚在门口顿住脚步的二人微怔的眸子。 “好久不见了,白泽。”
[闲敲棋子落灯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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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看来,酱油路人君的文笔在《倾世岚欢》里就有些累赘了,为什么呢?因为不同的题材,对文笔的要求也不同。《倾世岚欢》讲述的是皇子的爱情,涉及权势、阴谋、战乱,剧情宏大且沉重。但她的文笔却不免辞藻堆砌,流于浮华,甚至喧宾夺主混淆了注意力;而在《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中,她的文笔被打磨成了温润的玉,阅读时如一阵檀香扑鼻,使人心旷神怡,仿佛真跟着她的文字前往那些故事中游历去了……

基友伍辞言小乔提到很喜欢这个故事里的蕾蕾,其实我也是。虽说FOND的店长张艺兴和恐怖宠物店店长D伯爵同样是穿着纹饰精美的中式长衫的东方青年,脸上都挂着一抹神秘的笑容,可是相比于超然世外、憎恶人类的小D,张艺兴则少了些残忍,多了些人情味——这倒也自然,毕竟小D更像是自然界的精灵,而麒麟则是守护世界的神明啊。更多的时候,张艺兴都像是他的麒麟形态一样,安静、温柔,却拥有一颗极为刚毅的心。印象最深的其实还是后记里“神吅兽志”中麒麟部分的一句话:

“呆萌属性,但活了太久所以可以很好地隐藏。”

【萌死人不偿命嗷嗷嗷!!!】

总之,小说《中华街洋果子店异闻录》和漫画《恐怖宠物店》,在这里一齐推荐给各位同学。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2:14:00 +0800 CST  
唉……为啥吞我贴呢,有亲故说我肯定干了什么坏事得罪度娘了,我一向遵纪守法啊……也就是前几天上了个树

难道有人不想上树吗【哼】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6 22:35:00 +0800 CST  
八.《路从何夜白》:当黑夜再次亮起来,就当做没发生过一样。



推荐指数:★★★☆☆



【本次文评包含严重剧透,食用请慎!!!】



不记得作者没必要奉告【这ID如此酷炫】有没有提供BGM了,反正我看文是没有放音乐的习惯,然而看过之后,每每回想起来,耳边总是响起《Baby don’t cry》的旋律,总觉得这首歌和这篇小说是如此契合,于是就有了这个标题。说实话,《路从何夜白》其实有很多问题,之前在空空的文评楼里,有幸和作者交流过,她也说现在回顾自己的处吅女作,是有很多不成熟的地方。但是!这并不妨碍我喜欢它,它有一些特别戳我point的亮点。

这篇小说应该属于都市情感故事吧,还未看的时候,曾在一些总结帖里见过,那时我就对“路从何夜白”这个朦胧的名字印象深刻,它令我联想到古诗句“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不过作者亲故又告诉我,和这句诗没关系,具体是什么含义她想不起来了……虽然有点郁闷,但是再一想,大概有些字句是无需解释得太通透的(正如作者的ID一样——没必要奉告!哈哈),这样朦朦胧胧的,疏离得如同一个雾蒙蒙的梦境,不也是很美好的么。

《路从何夜白》包含三对CP,勋鹿繁星灿白,这似乎是很常见的配置啦。三吅条线路故事各不相同,其中最打动我的是勋鹿线,而繁星线不免有些矫情,灿白线又不够自然。故事开篇,便是鹿晗的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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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碰到他,请替我问候他。

你好,我是鹿晗,你好。在说些什么之前让我问你一个问题吧。

你有没有爱过这样一个人。在你决定要用尽自己全部力量要爱一个人的时候他出现得恰到时机,那个时候觉得他就像自己的光一样,他的一言一行能全部影响到你,他就是你的全部。你爱没爱过这样一个人。

好吧,我告诉你,他叫吴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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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篇寥寥几句,让我们知道了鹿晗是整个故事的见证者与讲述者。读的时候,就像是我坐在桌子这头,鹿晗坐在那头,他喝了一口茶然后开始讲述这些年间的故事,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第一次遇见吴世勋时,他那一刹那的心动;他们一点一点了解彼此的过去与现在,不知何时拥有了坚固的安全感;他们鼓起勇气将手紧牵,走向共同的未来;他们领养了一个并不完美的孩子,却为他起了“恩初”这样温暖的名字;他们一步一步地,走过生命的高峰与低谷……还有生命中不知何时会出现的意外——为什么偏就是那一天呢?从此阴阳永隔,身旁再也没了你的温度。

我被这个故事里的鹿晗形象着实惊艳到了。鹿哥这人吧,在王吅道文里形象弹吅性特大,有时是八面玲珑交际花,有时是涉世未深小呆瓜,攻可邪魅狂狷,受可风情万种,贵至娱乐天王,贱至地痞流氓,无奇不有。而《路从何夜白》却返璞归真,展示了一个作为“哥哥恋人”的普通男孩鹿晗。

对于我来说,“年龄”是萌西皮的一个很重要的成分,我一直认为“相处模式”很大程度上是由年龄决定的。所以我自己是很不喜欢同人过分修改年龄差的,尤其是年上年下对调,总觉得那样的话,模式就改变了。比如拓海我喜欢灿白,这俩活宝一样年纪,心理上大约也是一样的成熟度,萌点之一就在于整日一起上蹿下跳地闹腾的这种“模式”;喜欢繁星,就喜欢他俩之间一岁的年龄差,喜欢两个人契合的感觉。在《Runaway》中他俩的设定被改为相差三岁的亲兄弟,这尚且可以接受;但若像《我和流氓有个约会4夏至》那样,二凡比蕾蕾大上十多岁,感觉他俩的相处模式就变了,几乎是二凡单方面地宠着照顾着这个有点被惯坏的孩子,我就完全无法代入形象了。

而说到勋鹿,我想说四岁真的可以成长很多的,尤其是十几岁到二十出头这种敏感的年纪。我很喜欢作者对于成熟度这一点的处理:在吴世勋面前的鹿晗是完全以成熟稳重的形象出现的,毕竟年长四岁,他不会什么话都直说,即使被世勋的初恋子韬宣战,心里一团乱麻,也能假装镇定。直到他不止当世勋做弟弟,更是做可以依靠的爱人时,他才更多地展露出自己稍有脆弱的一面。但是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他总是能想得更多、更周全一些。而世勋是一直在成长着的,可是,即使他从一个清瘦的学生成长为出色的警吅察,在鹿晗面前他永远都是那个孩子气的弟弟。

我对勋鹿线的印象概括起来就是“纯真”。其实我想说“小清新”的,但又觉得所谓“小清新”本就是一种做作,而《路从何夜白》是自然无造作的。它是纯真得没有任何企图的喜欢与爱,就只是在浪漫的年纪遇见了浪漫的心情,在对的时间遇上了对的人。我最喜欢的是这个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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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勋躺在沙发上,将一旁的小台灯打开:“鹿晗,这是我们家啊。”

我正想说些什么的时候又被他一把拽到眼前:“鹿晗,这是咱们家。”

这小子一脸对我托付终身的表情我实在有点儿忍俊不禁“吴世勋,你怎么一脸要和我结婚的表情啊。”

“那就结婚吧。”

我回头看他,不知道他是否在开玩笑。

“然后我们去领养个孩子。”

“吴世勋你真的要跟我结婚啊。”

“怎么?你不想。”

“那倒不是。”

我向后撤了撤坐到另一边的沙发上正准备张嘴就看到面前的小魔头张牙舞爪的扑过来一把勒住我的脖子。

“鹿晗鹿晗鹿晗跟我结婚跟我结婚跟我结婚。”
我简直要被晃晕了,模糊的看到吴世勋笑的无比灿烂就一把搂住他的腰“我跟你结婚我跟你结婚,快放手啊掐死我谁跟你结婚啊啊!!”

看着小混吅蛋一脸满足的重新躺回沙发上突然觉得,这小子其实只有在我面前还跟个孩子一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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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繁星线不“纯”,灿白线不“真”。先说繁星。我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个感受,我看完就一个感受:张艺兴一大老爷们儿(虽说白了点软了点萌了点)怎么能作得像半个林黛玉一样……感觉《路从何夜白》里的张艺兴挺崩的吧,没办法跟常见的蕾蕾形象联系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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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兴,对不起,和你吵架这些全部都是我的错,你别生我的气了,但是我和俊绵真的就是朋友,他一个人来这边上学单纯的只是把我当做了他能依靠的朋友,而且他那个人对我对朋友都很不错的,你能不能理解我一下,我有时间一定把你为我做的都补回来,可以吗?”

“吴亦凡,补回来的算什么?”

“那你要我怎么做?恩张艺兴?你说你要我怎么做,我就一个朋友都不许有了是吧,我就得一心全扑在你身上对么?张艺兴,你是不是有点太自私了。”

“我自私?吴亦凡你好样的呀,现在为了你口中的普通朋友说我自私?我就不让你去了怎么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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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兴一下子跌坐在地板上,我和灿烈两个大男人也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他,他就那么抱着自己把头埋在膝盖中间,看得出来他在哭,虽然极力忍耐但是抖动的双肩还是出卖了他。

“艺兴,别哭,你们两个等明天都冷静一下再把话说开,虽然他有错但你也理解一下他吧毕竟友情和爱情不能同时照顾到,我想他也很无奈的。”我想灿烈安慰人的功夫确实比我好的多,而我一直在想一些东西,或许我和张艺兴想到一起去了。

“来不及了,灿烈。吴亦凡他不爱我了,他能说出那些话来,可能是真的不爱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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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不是走错片场了……为何想起了《情深深雨蒙蒙》呢】

对了,我最受不了就老吴管蕾蕾叫“小兔子”,还不光当面叫,跟别人讲也是“我跟小兔子咋地咋地”、“小兔子咋地咋地”,尼玛秀恩爱死得快知道么。

可劲儿秀恩爱,一时作过头就分了手,几年不见又复合,复合完了又可劲儿秀恩爱,结果妈妈大人授意一个青梅竹马的妹子挑拨两下就又分手了,还分得贼干脆……喜闻乐见,喜闻乐见的天涯情感贴。

再说灿白。概括来讲就是——莫名其妙。把白白塑造成一个很有激情很敢爱的犬系男生我没意见,把阿灿塑造成高冷男神我也勉强接受,可是这剧情发展是不是也太莫名其妙了?故事大部分都在讲一见钟情的白白是如何发扬死皮赖脸的精神,无视阿灿谈着女票的事实,矢志不渝地用热脸贴他的冷屁吅股;临到阿灿订婚当天,白白又来“自杀直播”,结果阿灿逃婚去把他从海里捞上来,一脸霸道总裁地告诉他“劳资恨你恨到不能更恨你了所以劳资爱上你了”,于是HAPPY ENDING。

喂,什么逻辑(真的不是小三上吅位吗)。

【以上总结严重失真,有转移重点混淆视听之嫌,纯属拓海作死吐槽,认真你就输了。】

要写“又爱又恨”并非不可,最典型就是张无忌与赵敏。关键是要掌握好这两种对立的感情之间微妙的转化。《路从何夜白》中的灿烈从小活在父亲的期望之下,他其实早已爱上了勇敢的伯贤,却不敢面对自己的真实想法。然而作者在灿烈告白之前的大段文字都未曾着笔于灿烈隐秘的感情,对灿烈心态的变化几乎没有深入描写,而告白之后又是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实在是太突兀。而繁星也是,试图表现那种少年时的情感逝去的无奈,想要塑造两个胆怯的成年人,却又无法将他们的感情解释清楚,对爱情的描写又仅仅停留在表面上,难以让人信服。

值得一提的是俊勉在故事中的女朋友——梁梁。和《曲直》中的钱佳漾、《未成年》里的焦阳一样,梁梁也是令我印象深刻的少数原创女性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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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来我没有不想他,即使换了一个又一个女朋友,直到遇见梁梁。她是我工作的公司新来的实习生,我有个习惯,休息的时间总是拿罐咖啡去楼梯间坐着。那天我正在想晚上要吃什么梁梁推门进来,看到我的时候她并没有惊讶,像是认识了很久一样拿着饮料坐在我身边。

“hi。”

“hi。”

“我叫梁梁,我爸我妈都姓梁所以我叫梁梁。”

“你好,我叫金俊绵。”

“你也喜欢在楼梯间喝东西啊。”

“你也是?”

“恩,不开心的时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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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扭头看向她,真是特别的女孩子,看来你很坚强呢,梁梁。
和她在一起相处的感觉特别舒服,顺其自然的就在一起了,很顺其自然的那种。
公司派人到南加州分公司的时候我便申请了,梁梁什么都没说辞掉了工作和我一起走,其实换个新环境,身边陪伴着一个新人,也是再好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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寥寥几笔,塑造出一个明朗得像花一样的女孩儿,闭上眼睛我仿佛能想象她的笑容,就像阳光一样耀眼。正是她不掺杂一丝杂质的单纯善良,打动了深陷过去的俊勉,给了他面对新生活的勇气。

拓海我感觉在这部作品里,凡是作者大大塑造得精彩、真实的,都是比较纯真的角色,比如世勋,比如梁梁。但每逢成年人之间稍有些世故的复杂感情,就显得生硬,有些矫揉造作。大概是还没能掌握每个角色独特的性格,每个角色的语言风格差异不大,而且都带有一点女性的口吻(或者说作者的口吻)。

最后总结一下:这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故事,但作者的文字却将“平凡”本身的魅力恰到好处地展现出来。往昔的快乐与忧伤都在回忆里静静沉淀,像走马灯上的画片一样缓缓放映,而我们不过是旁观者。这就是我所说的疏离感,也正因为如此,这一切都不强烈,即使开心也不至于喜出望外,似乎都是预料之中的那种欣慰;即使悲伤也不至于撕心裂肺,知道已经挽不回了,便也就平静地去怀念。别忘了,这只是一个属于普通人的故事,而我们不是故事里的人,只是听故事的人,当黑夜再次亮起来的时候,便可将它淡忘了。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7 01:09:00 +0800 CST  
九.简评《郎骑竹马来》:抄袭狗一生黑,就这样,没了。


推荐指数:☆☆☆☆☆(0)


我对《郎骑竹马来》的推荐度是零颗星,我不知道这简评发出来,会有多少同学想打我。好在拓海还是练过几下的,被大家群殴个三五顿应该还可以存活。简评其实只有前三段,后面都是拓海我的一些想法啦,也许这次会有些乏味,但还是希望大家能耐心看完。

如果单从文字、剧情、思想上评价,其实是可以给三颗星的,但你丫抄都抄了爆都爆了坑也坑了删也删了还有毛好说,零星。

先讲讲初读《郎骑竹马来》的感受吧,那真是激动得拓海我热血沸腾啊,两个感想:一是感叹当今的我们不会饥寒交迫,没有性命之虞,儿女情长不必被掩埋在山河破灭的灰烬中,生活在太平盛世是何等幸吅运;二是感叹在国破家亡之际,没有人能成就完全的幸福,如林觉民所说:“称心快意,几家能够?”青年们为国家抛头颅洒热血,每一次告别都可能是永别,因而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能在交汇的瞬间互放一瞬的光亮,那就够了。所谓HE与BE在乱世里已经不重要了。

但是过后回顾,发现《郎骑竹马来》全文呈现两个不平衡,一是第一部和第二部水平严重不平衡:简言之,第一部铿镪顿挫,掷地有声,是一部用烈士鲜血与辛酸眼泪写就的战歌;而第二部节奏混乱,格局小器,甚至逻辑不清,剧情反复无常,最后甚至没有一个正式的结尾。二则是开路线与灿勋线水平严重不平衡:开路线伏笔层出不穷,人物的塑造也是立体、饱满;而灿勋线则总是重复一些常见的民国言情桥段(某些甚至有《情深深雨蒙蒙》即视感好伐!咦为什么又是《情深深雨蒙蒙》),虽然第一部结尾处两人在火车站失散的场景令人记忆深刻,但第二部起则严重言情剧化(我记得灿灿还说过不少霸道总裁体是吧)。

为什么?很好解释啦~第一部抄了,第二部没抄,开路线抄了,灿勋线没抄,于是高下立现。我想这里也许还有对此不甚了解的同学,那么我就在此为大家整理一遍疯魔子抄袭风吅波的始末。

年初,疯魔子由于患病,暂停《郎骑竹马来》的更新【那时,拓海每日发微博为她祝福】
随后,疯魔子发布声明,由于某些读者质疑她装病,她愤而停更,并且删除了《郎骑竹马来》第一部【拓海感到十分忧伤】

《郎骑竹马来》被光速加精。

鬓边不是海棠红吧吧友在郎骑文楼里指责疯魔子抄袭水如天儿的小说《鬓边不是海棠红》【拓海当即与该吧友展开舌战!但随后,鬓边吧众吧友列出了详细的对比,拓海发现——貌似是真的耶……难过……抄袭狗一生黑!】

随后疯魔子持续转移重点至自己的身体状况,不断发布相关化验单来证明自己绝非装病【谁怀疑你装病了呵呵】而对关于抄袭的质疑矢口不提。

同时,《鬓边》作者水如天儿出面,表示既然疯魔子已经停更删帖,再加上她患病,对此事不予追究。此后,拓海以及鬓边吧吧友对疯魔子的关注度逐渐降温。

四月,疯魔子复出,表示“不应该为了某些人的傻吅逼言论放弃自己的作品”,放出结局,并筹划出实体书【大约是觉得热度过去了?】

拓海的基友空空愤而发起了新一轮对疯魔子的声讨,得到了鬓边吧众吧友及许多《郎骑竹马来》读者的支持,而水如天儿也再次表示谴责【非常精彩的一次王吅道文圈大撕逼,其间不乏某些西皮狗趁机挤兑别家西皮,实在令人啼笑皆非,重点是抄袭好吧】

在舆论压力下,疯魔子再次消失,《郎骑竹马来》被撤精,但既未被删帖,也未被公告批评【呵呵】

就这么一破事。

关于这件破事,我还有几个观点想说。一是“抄袭”这个概念的界限,在文圈是相对模糊的,疯魔子这种行为说重了可以算抄袭,说轻了也就是借鉴,其实这本身是一个很好解决的事情,只要她出面道歉,甚至只是解释自己受了《鬓边不是海棠红》的影响,这事情立马就解决了。水如天儿也曾表示,只要当初疯魔子向她要一个授权,甚至是事后补要一个授权,她都一定会给。然而疯魔子咬紧牙关,死不承认看过原作,那你骗谁呢,拓海我当时为了反驳鬓边吧吧友,走马观花看了三十节原作,都觉得她即使不是抄袭,也肯定是看过原作的,你当读者瞎的啊。我气的、难过的,是她不敢承认自己的错误,不断转移重点,一错再错。

二是关于一个人的品德与才华,哪一个更重要?我毋庸置疑会选择品德。不管《郎骑竹马来》曾带给我多大的感动,抄袭就是抄袭,就是盗贼、人贩子,出发点已经错了,道路就不可能对。假如你很爱一个人,但他是个人贩子,他把别人家的孩子偷来给你,孩子的亲生父母找来,你有任何的理由去占有这孩子吗?你能因为爱那个人贩子,就不承认孩子是别人家的吗?显然不能。看到某些读者一味地出于对疯魔子的崇拜,而试图忽视、掩盖、曲解真相,我很痛心。

三是版权保护问题。在日本,一个漫画家一旦被查明抄袭,哪怕只有一页,就再也不会得到任何编辑的联系,前途尽毁;然而在中国,韩露、夏达之流仍然在主流漫画杂志上活跃着。这充分说明了我国版权保护力度之弱,侵权问题之严重。“疯魔子抄袭我也爱她。”“你抄也不可能像她这么出色。”“抄袭有什么关系,好看就行了。”我相信各位同学一定不会说出上述言论,因为这无疑是助长抄袭的不正之风,让抄袭者更加气焰嚣张。支持原创,打击抄袭,希望各位同学都能行动起来,否则,借用空空的一句话,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你!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7 13:22:00 +0800 CST  

十.《Gun and Rose》与《掘墓人》:天才的博弈。



推荐指数:《Gun and Rose》★★★★☆ 《掘墓人》★★★★☆



近日抽空看了皮诺大大的经典勋鹿文《Gun and Rose》前两部,我把它同卞白贤的眼线控大大的灿白文《掘墓人》归为一类,都是刑侦背景,悬疑微惊悚的风格。接下来我将对这两篇小说进行对比评论。

一般而言应该先上文章简介,但是因为悬疑小说涉及解谜,为了保留各位同学们的阅读享受,拓海就不多做介绍了。两篇小说背景相似,为现代都市刑侦设定;西皮也相似,经典搭配之勋鹿灿白繁星开度;而且,无论是吴sir与鹿sir,还是朴队长与边法吅医,都是推理能力过人、行动力出色、百里挑一的天才,与此同时他们所面对的对手也无一不是天才,可谓是天才的博弈。因他们有着诸多相似点,所以对比作评更为容易。

首先是文风,拓海我更喜欢眼线君的这篇《掘墓人》的风格。如果说皮诺的文风是抽象派,那么眼线君绝对是写实派。其细密如针脚的描写画面感极强,再配合上联想,仿佛一帧帧刑侦剧的定格画面展现在眼前,尤其是对犯罪现场大胆的描写极有冲击力(胆小的同学慎看啊),对案吅件的揭秘也可谓是条理清晰,富有逻辑。而皮诺的描写则更像是一张更加概括的电影概念图,也许看不见某个准确的画面,但模糊的图像中基本色调是确定的。就我个人看来呢,刑侦题材也许还是写实风格更为合适吧。

文风没有好坏只有特色,不能说皮诺的文风不好。皮诺的文笔水平毋庸置疑是很高的。她的文风就在于一个“玄”字,这一点相信大家在读《鸦盲》时都有所体会。皮诺对于气氛的把握很拿手,她能充分调动读者的激情。她笔下的勋鹿争分夺秒地办案,读者也跟着揪心跳脚;她的勋鹿有时互诉衷肠,读者也如痴如醉;刀子刺在鹿晗身上,读者也心头一痛;世勋说自己做了千百次噩梦时读者也忍不住想抱他。而且她能强有力地把握全局,对文章的表现力重心有着极好的控制,绝对不会出现“忍不住写多了写跑了”致使重心偏移的现象。即使是《鸦盲》中轮回转世的循环魔咒,这样涉及时间旅行的极容易出现破绽的题材,她也能举重若轻,游刃有余。

但是我也说了,皮诺的特点就在于“玄”,玄妙、玄幻、玄机,冥冥之中机缘注定。所以她能写好《鸦盲》这种时间旅行故事以及《RB》这种科幻故事,大家看皮诺微博里的短篇故事,也总是带有一点不思议元素的。但是到了《枪花》这种贴近现实的题材,她的“玄”就不免有一点故弄玄虚。尤其是每个案吅件最后的解谜过程,就解释得太过简略。像吴sir鹿sir这样的天才,当然是走出第一步就能明白后面几十步,所以话通常不用说完。但是别忘了,读者们并不是天才,有时文字过于写意,读者只觉恍恍惚惚,懵懵懂懂,似乎是知道了,却又云里雾里。我读《枪花》时几乎每一章的结尾都没能理解透,像我这样的读者看评论也不在少数。怪我脑子笨咯?

虽然如此,但论文章带给读者的震撼力,还是《枪花》更甚。因为《枪花》中十二子设定有正有邪,而每一个案子背后也均严肃地探讨了各种社会问题,人物常常置身于道德上的两难问题,他们亲手揭露的可怖真相甚至让人触目惊心。破案常常是痛苦的,而正义却是很无力的,这又让人沉思良久。从《枪花》中我们可以感受到不同的人们三观的碰撞,以及皮诺本人对于很多社会问题的思考,她也把这种思考成功地抛向读者。但是《掘墓人》的剧情止于破案本身,案吅件存在的意义在于推动故事情节与人物情感的发展,而十二子也均为正义盟友,除了破案以外的事情不需要读者担心。随着十二子各显神通,案吅件被逐个击破,读者的心情愈发明朗起来,故事多了些皆大欢喜的意味,却不够余音绕梁。

接下来论人物塑造,这又是一个见仁见智的话题了,因为不同的写手心目中的十二子是不同的,而不同的读者心目中的他们亦是不同的。我自己偏爱眼线君在《掘墓人》中的塑造。她笔下,不同人物的相处模式极为鲜明,人物的身份职务也是为他们量身打造,诸如温柔的艺兴担任需要极高耐心的警犬饲养员,而灵活机动的狙击手则非人小鬼大的世勋莫属,还有隐忍的钟仁和坚毅的嘟嘟,稳重的珉锡和机敏的钟大等等。

文中的朴队长与边法吅医可谓亦敌亦友,方方面面总爱明枪暗箭地较量,在对方看不见的时候却流露出体贴,而在危急关头更是契合无间的完美搭档,这不就是现实中总是鸡飞狗跳地闹腾着的灿烈伯贤升级版么?而结尾的求婚情节更是独具匠心,我在这里就不剧透了,保证给每位读者“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完美吅体验。

我尤其偏爱世勋和鹿晗在天台上的一番心理战:世勋表露心迹,鹿晗模糊回应试图搪塞,只当小狙击手是在孩童般地说笑,而世勋则不断地努力证明自己已经成熟,自己的心意有多真诚。一个没有任何含义的浅吻,或者说是暧昧不清的吻,正是对勋鹿感情的最好描述,青涩而谨慎,说不清是青春期一时的迷恋还是真心的爱慕,矛盾而错乱,年轻人大胆而血气方刚,年长者则带有世故的不安。

我们回到《枪花》。皮诺笔下的“步行大脑”吴世勋智商高不可测,但情感回路却异于常人,情商奇低无比,时常被人认为是冷酷无情的“吴冷枪”。他和被他判定为“步行饭桶”的鹿晗自第一面起就剑拔弩张,一个是理性机器,一个是感性火吅药桶,一个主技术攻关,一个主武力突破,二人针尖对麦芒,毫不相让。然而一次酒后的冲动强行将他们的命运打了结,情商为负数的吴世勋觉得自己得负起责任,便自顾自地敲定了同吅居关系,二人先滚床后恋爱,在一次次出生入死中逐渐擦碰出火花,最终融入彼此的骨血,不可分割。

不可否认,皮诺的人物塑造极为立体生动,帅气得让人心跳加速,一个个小细节萌得读者心里痒痒的。但拓海很难把文中的形象与现实中的孩子们一一对上号,尤其是相处模式。但是,这又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了:我们写架空背景文时,是否需要完全遵循现实中孩子们的相处模式呢?这个问题其实我是没有答案的,不知道过多的条条框框是否会成为作者灵感的约束。如果答案是“否”,那么皮诺的写法自然无可非议;但如果是“是”,那皮诺的这种处理手法就不免跑得太远。

此外,我认为这篇小说中的勋鹿情感线发展是有瑕疵的,两人从互相看不顺眼的死敌变为相爱至深的伉俪,这两个状态之间有断层。为什么刚刚窘迫地同吅居了一段日子,就忽然喜欢上了对方?为什么刚刚发觉自己的喜欢,就可以做到置生死于度外?若要归结于“鹿晗后知后觉的爱意”与“吴世勋异于常人的逻辑”,似乎过于牵强。皮诺笔下每一个时期的情感特点都极为鲜明,使读者大呼爽快,但是每个时期之间的过渡却是生硬的,不免遗憾。

总而言之,这两篇小说总体水平不分上下,各自都有一些瑕疵,但毕竟瑕不掩瑜,盖不住作者笔法老练、功底过人,设计出完美的刑侦剧情,因此仍不失为两篇佳作。话说单是刑侦这一个设定就已经足够帅气了,再加上天才们的博弈,拓海强烈推荐给胆子大的同学们看哦——建议,晚上阅读。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7 13:25:00 +0800 CST  

十一.《TimeMachine时光机》与《吴诗心日记》:热爱生命,相信未来。



【以下内容包含剧透,食用请慎!】



推荐指数:《TimeMachine时光机》★★★★☆ 《吴诗心日记》★★★★☆



看最近的很多王吅道文,感觉大家似乎都在追求一些“高大上”题材,当年的异能文浪潮想必大家没有忘记,还有前一段时间的民国热,异军突起的恐怖惊悚潮流,当然还有万年屹立不倒的霸道总裁文,然而一味跟风却不能消化好自己选择的设定,人物融不进去,笔法也不协调,最后要么写一篇东施效颦的平庸之作,要么当热情冷却便草草弃文。愿意静下心来,认认真真从平凡处落笔的人太少。若是论写生活的文章,我向大家推荐两篇,就是灿勋开路的《TimeMachine时光机》和《吴诗心日记》。

柠初夏的这篇《时光机》始于年轻恋人的一次争吵,吴世勋愤而离家,却死于一场交通事故,而万分悔恨的朴灿烈通过时光机穿越时空试图拯救平行世界的恋人。他很清楚,即使成功拯救了平行世界的吴世勋,对于他自己所处的时空也于事无补,所以这次奇妙的时间之旅就是他仅剩的一点点与吴世勋相处的时间,而他终究只得一人独行。

这个故事的道理就在于“珍惜”二字。可以说灿烈此前一直不是一个好男友,他没能珍惜身旁那个温柔体贴的男孩,两人虽然早已经是情侣,他却少有留意男友的心事。他答应吴世勋好多事情,去日本看樱花,去巴黎过生日,都没有做到。世勋对鹿晗如同亲生哥哥般的仰慕,他也不能了解,反而横生醋意,屡屡争吵。直到经历了永远失去了世勋的痛苦,通过时光机回到过去之时,他才留心发现过去不曾注意的许许多多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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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说“我爱你”】

“吴世勋,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

闷在温暖的颈窝间,吴世勋没有说话也没有动弹。他不是特别敏感的人,这要是搁在别人身上他是万万察觉不出什么的,可是这人是朴灿烈,是他最了解的朴灿烈。

那天晨跑回家后莫名的拥抱,特意请的年假,仓促的巴黎帝都之行,反常的争吵,突如其来的告白……这些零碎的片段在吴世勋的脑海里缠绕着,看似毫无关联可是彼此间总像是有莫大的联系。

“灿烈,你是不是要离开了?”

他了解朴灿烈,他这人懒得很,万事不到关键时刻绝对不会想着去完成。而这一次他大刀阔斧的作出这一系列计划,吴世勋能给出的合理解释只有一个——他朴灿烈要离开自己过新的生活,所以特地来满足自己的心愿。

“我什么时候说要离开了?你见过有人在散摊之前还来告白的吗?”

“诶?”瞪大了还氤氲着水汽的眼睛,鼓鼓的面颊还带着刚刚委屈的神色,小兔子一样乖乖巧巧的吴世勋让朴灿烈笑弯了眼睛,一口牙齿整齐的露出来,“那……那你……”

“只是忽然觉得我们好像好没有一起出去玩儿过,我不希望等我们老的七荤八素的时候,想回忆一下年轻的时候,什么回忆都没有……”
——我只是希望时光机里的你,在这个即使是我以后不会存在的空间里,能够在跑不动闹不动吵不动的时候,可以和身旁那个叫朴灿烈的人安安静静的看着日落,三言两语的说起年少时分一起看过的巴黎晚霞,帝都之行,零零碎碎的说起对方蛋糕的滋味,然后带着这些回忆入眠,等待着又一轮朝吅阳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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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灿烈终于学会了珍惜,可惜一切都太晚了,七天之后,他将再一次承受永远失去吴世勋的痛苦。而与之形成对比的则是另外两对情侣,其一是吴亦凡与金俊勉,说来机缘巧合,这一对曾经分开的旧爱正是由灿勋二人牵线而再度牵手的。回到过去的灿烈同世勋在异国游玩时,邂逅了摄影师俊勉并得知了他的故事。返回现实后的灿烈懂得了珍惜的可贵,从而点醒了他们两人,促使他们重修旧好。而另一对是金钟仁与鹿晗,他们似乎是让人放心的一对幸吅运儿,他们是间隔着文化与国籍阻碍的异国恋,却懂得何为“珍惜眼前人”,即使步入中年,当初的爱情看似被柴米油盐的生活冲淡,那份纯粹的初心却总能伴他们度过倦怠期。鹿晗极具包容力的爱容纳了钟仁所有的小任性,让钟仁爱屋及乌,留在了男友深爱的故土,陪他一起看天吅安门的日出,看香山的红叶,就这样慢慢到老。岁月静好,现世安稳,正是对他们的诠释。

柠初夏小姐的这个故事剧情上非常简单,道理也很浅显,但是却能打动读者的感情,这与她充满感情的文字是分不开的,从她故事中许许多多的细节里我都能感受到爱意,我相信她是怀着爱在写作的。比文字更能打动我的,是她笔下人物对待生活的态度——热爱生命,相信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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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了我你会怎么办】

朴灿烈跟着他走出去,看着他窝进柔软的沙发里,也贴着他坐下。

“世勋……如果——我是说如果,有一天我离开了,或者……不在了,你会怎么样?”

“我刚刚就在想,如果你离开了,我会怎么办。首先,这房子我肯定会卖掉。这是当初我们一起看中一起装修的,这个共有的回忆,如果你先背弃它,那我也犯不着一个人孤零零的守着。然后……我也许会娶一个妻子成家,生一些漂亮乖巧的小孩子,再看着他们长大成家。等我老了就抱着孙子坐在壁炉前面给他们讲故事,也许还会讲到你。”

——如果我会讲到你,我一定会告诉他们,这个人是我这辈子最爱的人。他陪着我走过绚丽的青春,陪着我渡过低谷的困境,给了我最盛大的幸福和愉悦,给过我最纯粹最彻底的爱。我曾经那么那么爱他。

想到这些,吴世勋竟然傻笑出声,手捂住嘴巴却挡不住“呵呵呵”的贼笑,弯起的眼角处有两三道细密的褶皱,像极了一捧望月。

“灿烈,”吴世勋放下手中的抱枕转过身来,细碎的刘海搭在眉梢处,柔和了他的面容,“答应我,不管是不是我先离开,你都要好好的知道吗?好好吃饭好好睡觉。如果我不能陪你过完这辈子,你就乖乖的娶妻生子,将来儿孙绕膝,福满天伦……”

——未来的日子那样的不可预知,也许你也许我,在下一个眨眼时就不复存在了,因为舍不得你一个人,所以想要和你做好所有约定。

——约定着,不可以因为对方的离开而放弃可以灿烂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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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伯贤曾担忧,倘若灿烈陷入了回到过去的美梦,无法重返冰冷的现实,那么他一定会精神崩溃。然而穿越时空听到了世勋的心声之后,醒悟了的灿烈不再放任自己沉沦,他深知过去的错误已经无法挽回,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像他们所约定的那样,好好生活下去,哪怕为了逝去的恋人也好,要更加精彩地活下去。

《时光机》也许不能说是一个悲剧,虽然相爱的人不能在一起,但却没有人因此放弃自己。各位同学在低落的时候,可以看看这篇文章,然后不再把每一天浪费在无尽的抱怨与后悔中,而是更加懂得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后知后觉,该好好生活”。

最后说一下《时光机》的不足之处,因为这个故事是从朴灿烈的视角出发的,这决定了作者不可能对其他的人物有太深入的描写,所以故事中除了主角朴灿烈之外,其他的人物形象还是缺少一点立体感。好在故事的后篇中的几个独立篇章起到了一定的弥补作用。那么,我们再来说说《吴诗心日记》吧,如果说《时光机》让人懂得珍惜现在,那么Ur安布瑞拉的《吴诗心日记》更让人有一种想要“好好生活”的冲动。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7 13:29:00 +0800 CST  
《吴诗心日记》是一篇爆笑欢脱文,配对是开鹿灿勋蛋白,简而言之就是一帮段子手的“段子般的人生”。也许有同学觉得这篇小说里搞笑段子植入过多,有点烦,经常是你一句段子我一句咆哮体的。拓海我倒是想为作者说几句话——真的,作为一个生活中的逗逼吐槽段子手,我完全理解文中孩子们的说话方式,随时随地搞笑戳爆HHP,黑人自黑一窝黑,那就是生活态度!呃……我不惜暴露自己的形象,只是为了说明——《吴诗心日记》的语言真的很有特色,保证让人乐得打滚儿还忍不住往下看。

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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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又喝高了】

又是一轮敬酒开始了,轮到大伙拱吴诗心的时候,鹿晗很慷慨的站起来挡了:“就别灌她了,她开车,我替了我替了。”

吴诗心感动之余,更多的是可怜自己。

甭说了,今天肯定又得她扛着鹿晗回去,这一来二去的,她都有肱二头肌了好吗!

果然,酒过三巡,鹿晗就喝断篇儿了,硬着舌头说的话听着就像日本人说英语似的。

“紫……紫薇啊,你听皇阿玛说……”站都站不稳的鹿晗勾着吴诗心的脖子,另一只手比比划划。

“诶,得嘞,阿玛您说。”吴诗心早就见惯这一套了,熟稔地搭茬。

“你和……永琪一定要……嗝……”鹿晗打了个嗝,把自己给打笑了,“一定要……保住钓岛!”

吴诗心两眼一热,现在的艺人,很少有这种觉悟了,有木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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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吴诗心为什么长不高】

吴诗心去找吴世勋了。

姐弟俩坐在吴世勋的工作室里聊天,其实就是比赛着翻白眼。

“怎么没跟你小竹马在一起啊?”吴诗心一边问,一边开了一盒牛奶递给吴诗心。

吴世勋没吱声,接过牛奶刚要喝,看见包装盒上的旺仔,皱了皱眉说不要这个。

吴诗心反应了一会,差不多明白了:“闹别扭了?”

吴世勋摇摇头:“没有,就是不顺。”

当姐姐的一拍胸脯:“怎么了告诉姐,姐给你报仇!”

“怎么报仇啊,跳起来打他膝盖?”

吴诗心一听黑脸了:“呐,世勋啊,做人要讲良心的,你这样黑姐姐的身高姐姐很心痛的知道吧,要不是当初在妈妈肚子里,姐姐牺牲了自己把营养都让给你,你怎么能长成今天一米八几的大个子呢?”

“每次都是这一套。”吴世勋翻了个卫生球眼睛。

“不要打岔我还没讲完……”吴诗心翻了个更带感的白眼,“好不容易长到了一米八几,姐姐也就认了,可是长到一米八几你还要当受,吴世勋你是不是有点过分了?再说了,我矮怎么了,就你鹿哥,我扛着一口气上五楼不费劲儿!”

“那是因为我鹿哥瘦。”

“你看他瘦?他骨头缝里都是肌肉!”

吴世勋让她逗笑了:“哎呀你有事没事啊?”

眼瞅着自己弟弟心情好了,吴诗心停止了这种自黑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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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除了搞笑之外,作者的写作功力绝对是可圈可点的。一篇爆笑欢脱文倘若只是生硬的段子集合,读者只会权当笑话看,中间间断了也不会有想知道后文的冲动。然而《吴诗心日记》却能让人看得津津有味、欲罢不能,一是因为作者的文字已经形成了自己的风格,豪爽又幽默。安布瑞拉小姐的搞笑情节都是对日常生活的加工和打趣儿,能使读者感觉又亲切又接地气,非常舒服。

二则是因为其剧情紧凑,又处处体现着一个巧字,实在是“段子般的人生”。既然是吴诗心的日记,串联故事的主角儿当然就是吴诗心了。吴诗心何许人也?乃是吴世勋的双胞胎姐姐,朴灿烈的大姨姐【划掉】合作伙伴,张艺兴的前女友,边伯贤的相亲对象,鹿晗的青梅竹马经纪人,以及金钟仁的铁杆影迷神助攻。

吴诗心也真是一个奇人,没有她弟弟那样高挑的身材,只有一双小短腿吅儿,性格却比汉子还剽悍;终日帮身边人牵红线,自己却找不到男朋友;一边操心着弟弟和灿烈不要吵着吵着就分手,一边还要豁出小命给鹿晗和钟仁的地下恋情打掩护,而前男友张艺兴本意是要将边伯贤介绍给她,她却一时智商捉急,误打误撞反而将他俩撮合在了一起。安布瑞拉小姐巧妙地用吴诗心一个人物将灿勋开路蛋白六个不同工作不同生活圈子的人串联起来,促成了三对好姻缘,却没有一个重复雷同的桥段,实在令我这种剧情捉急的人佩服。

吴诗心这个姑娘俨然是我们身边一类特别的好女孩的写照,她不是过去我们崇尚的贤良淑德的小家碧玉,不囿于社会的成见,按自己认可的方式豪放地活着,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更重要的是她有爱身边每一个人的热情。即使平日里老被这群损友们欺压,但是面对他们的难关,吴诗心仍然是义无反顾,只要能让自己重要的人幸福,她就什么都不怕。为了掩护鹿晗和钟仁的恋情,她情急之下从台阶上跳下来引开狗仔,自己却磕掉了牙,那个时候我既为她心疼,又为她感动。故事中她总在为他人作嫁衣裳,可我相信最好的总是最晚到来,一定会有一个人跋山涉水,为这个傻傻的好女孩而来。

同时,我也特别羡慕故事中金钟仁与鹿晗这一对。之前在QQ群里和空空她们聊到《古剑奇谭》和乔振宇,小伙伴们曾说,很羡慕乔振宇,做演员,但是不做明星。演员,代表一种职业,代表对表演艺术的热爱,代表着一个能够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的普通人。而明星,拥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却毫无隐私可言,他们聚光灯下的生命中没有任何一小块属于自己的空间,连一个自己心爱的人都无法安放。而鹿演员和金演员显然是幸吅运的,和相爱的人一起,做着两个人都热爱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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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演员与鹿演员的深(da)情(xiu)吻(en)戏(ai)】

金钟仁和鹿晗笑笑,到休息区去补妆。

吴诗心拿着大衣迎出来,跟鹿晗说效果不错,让他熟悉熟悉下一场。

鹿晗说他看过了,一上来就是吻戏。

这时候旁边一个年级挺大的演员跟他俩说:“要是尴尬的话借位就行,拍出来效果差不了多少。”

俩人只是礼貌的笑笑,没说话。

开机之后,现场的气氛都不对了,捏把汗的也有,等着看好戏的也有。

结果俩主角吻得那叫一个自然!

刚才给他俩想办法的老演员这场没戏,眼睛都看直了,也顾不上什么大牌不大牌,就问张艺兴:“现在的小年轻,这么敬业?”

张艺兴正看的兽血沸腾的,眼睛都没眨一下:“排练过。”

“哎哟呵!”老演员捂着胸口,估计吓得不轻,“可不得了,这还排练啊!”

吴诗心赶紧踹了张艺兴一脚。

这时候,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那俩人才刚刚分开,还故作尴尬的握了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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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论是在《时光机》、《赌徒》、《春眼秋手》还是其他的文里,他们俩总是比较让人放心的一对,也许他们这一对最适合的就是这种柴米油盐酱醋茶的日常模式——大约是出于鹿晗的成熟和钟仁的稳重吧。在这个故事里也是一样,金演员和鹿演员经历了躲躲藏藏的地下恋,终于在流光溢彩的舞台上公开恋情并宣布从此退出影坛的那一刻,我忽然懂了一句话:“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两个人游览全世界;爱一个人的时候,两个人就是全世界。”

《吴诗心日记》这篇小说其实有那么点分裂,逗的时候让你笑得肚子疼,正经起来呢又让人感动得一塌糊涂,不过在逗逼与温情的两种风格之间的转换还是有些生硬。此外,对开路线和灿勋线的相识相恋的过程没有着笔,也让人觉得少了些什么。但是蛋白线的发展又是歪打正着,巧合中蕴含吅着必然,十分流畅自然。大约安布瑞拉小姐的本意就是将重点落在“在一起”之后的那些平淡似水的流年吧。总而言之,《吴诗心日记》真的是一篇充满正能量的小说,贯穿全文的是一种十分积极乐观的情绪。整篇看完,尤其是见证了最后小区广场上音乐喷泉前简陋的婚礼,我真的会有一种现在就出门享受好天气,在阳光下奔跑,去好好观察这个美丽世界,去热爱的冲动。

我们下回见。

楼主 沙·哲  发布于 2016-01-07 13:32:00 +0800 CST  

楼主:沙·哲

字数:2618

发表时间:2016-01-07 04:4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3-12 09:35: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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