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弹——读书随记

真相,要从浅居忠雄娶了个败家的媳妇儿说起,那败家玩意儿撇下浅居父女,卷款与人私奔,浅居忠雄为此背上了巨额债务。
为了躲避高利贷者的威逼,他带着年幼的女儿连夜逃离了故乡。
在逃亡的途中,浅居忠雄本欲跳崖自尽,但在此时,浅居博美失手杀死了霸王硬上弓的横田俊一……真正的横田俊一,于是,浅居忠雄将错就错,顶替了横田俊一的身份和工作,从此做了一个活死人。
在漫长的等待的岁月里,浅居忠雄结识了加贺的母亲,一个因患抑郁症而离家出走的女子,即田岛百合子,二人共同怀着对子女不能言说的大爱,由此惺惺相惜。
可是后来,百合子也死了。
浅居忠雄活着的唯一乐趣,就是女儿浅居博美事业有成了。
当然,浅居博美没有辜负父亲,她凭借其自身的努力,终于成为了优秀的演员甚至是导演。
然而,在此过程中,她的老师苗村找上门来,希望能够与她双宿双栖,并且在无意中发现了浅居忠雄的存在,木办法,浅居忠雄只好把他给干掉了。
当然,这件事情浅居博美是不知道的。
再后来,押谷道子来拜访浅居博美,在即将离开的时候,她认出了来观看女儿演出的浅居忠雄,于是,道子也被杀掉了。
这件事情,浅居博美也是不知道的。
而浅居忠雄在杀了押谷道子之后,再无贪生之念,于是,他来到了流浪汉聚居的地方,本想用汽油自焚,但是,随之而来的浅居博美知道父亲无法忍受自焚的痛苦,所以,她自己动手,杀死了自己的父亲。
………… 这都是以爱之名!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04 13:48:50 +0800 CST  
简单说说我的一些感想。
父爱伟大,自不必说,浅居忠雄为了女儿可以隐姓埋名几十年,而书外,这样的父亲实在也不少。
而于母亲,我想说的是,对于一个孩子来说,一个糟糕的,不称职的,脾气暴躁且充满负能量的母亲,她的存在,实在不如缺席来的好。
如果陪伴是一种负累,而缺席能让孩子更好的成长,那么,不如不要。
但是,我们是没有办法选择的。
似乎只有默默的承受,和忍受。
是像浅居博美一样的去仇恨,或者,像加贺一样,去理解,去包容,去爱惜?
这是一个未知的结果。
但愿,人人都想成为加贺罢!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04 13:51:11 +0800 CST  
NEXT……
肯·福莱特所著的《巨人的陨落》
这本书,是可以和《红楼梦》放在一起比较着读的。
是的,没错,这部著作,《巨人的陨落》,与《红楼梦》有很多相似之处。
比如说,二者都是写时代的变迁,写贵族的没落,写旧有体制的崩溃。
比如说,二者都是以小见大,借助具体的“人”来完成宏大故事的叙述。
比如说,二者都是以一个家族的衰败来作为故事的中心点。
所不同的是,《红楼梦》里的主仆有主次之分,主子即主角,线索简一明了。
而在《巨人的陨落》中,与贵族家有交集的,那些普通平凡的人,同样也构成了行文的一条主线,各自成为了故事的主角。因而,它的格局,我个人觉得,也是蛮大的。
然而,不同于你看到红楼梦就会自动变成道学先生,而对那个所谓的家族,以及那个莫名其妙的时代,会一跳而过这种情况,《巨人的陨落》有一种很强的时代感,作者似乎时时刻刻都在提醒你:
书中的时代,早已结束了!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06 21:40:01 +0800 CST  
故事,是从一个叫比利的英国少年开始的。
准确地说,是从比利的十三岁生日开始的。
十三岁,他的生日礼物是什么呢
——是和父亲一样,在生日的当天,正式成为一名学徒矿工。
他要在这一天,和同伴一起到矿井里去。
…………我去,大英帝国原来也有这么不堪的过去!
好了,继续我们的故事
比利初次下井,就在井下遭到了别人的恶意捉弄,那个人追求他的姐姐艾瑟尔未遂,于是就趁此机会把他丢在了漆黑的矿井下。
比利差点儿被弄死。
但是,他活了下来。
不仅活了下来,而且经过战争的打磨之后,成为了推倒“巨人”的一束力量。
他最想要推倒的,是艾瑟尔的情人,一个叫菲茨的贵族。
菲茨是什么人?!
他是英国富豪榜上排名第九的人,他拥有从祖辈那里继承来的无尽的权势和财富,农场,和矿产;他有一个来自俄国的妻子,貌美而骄纵,她是沙皇的女儿,俄国的公主。
而艾瑟尔呢?她出身于普通平凡的矿工家庭,她的第一个弟弟死在了矿井里,如今第二个弟弟也在十三岁生日那天走下了矿井——她的身份,实在是再平凡不过了。
平凡到,她甚至够不上做菲茨伯爵的情人!
但,她长得很漂亮,又恰好很聪明,于是机缘巧合之下,从一个仆人成为了菲茨伯爵的管家。
伯爵相中了艾瑟尔管家的本事,当然也相中了她这个人,所以就公私兼顾,趁机就把艾瑟尔“推倒”了!
在这个“推倒”过程当中,伯爵的生理需要要比情感需要来的多一些,所以,情人这个说法是有一点牵强的。
他甚至比段正淳还要薄情!
但问题是,艾瑟尔愿意被推!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07 22:35:13 +0800 CST  
艾瑟尔的见识和美貌让她觉得,自己不应该属于平凡普通的阶层。
或者可以说,她有着那样的野心,然后做好了随时被伯爵推倒的准备。
当然,起初她绝壁是奔着爱情去的。
但她为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她抛弃了自己的家庭,背弃了自己的信仰——她有信仰吗?有的,但是信仰是属于理智的东西,那玩意儿在感情面前一文不值!——奉上自己的心,和身,扑向了菲茨伯爵。
直到有一天,激情的副产品诞生了!
她原本以为伯爵会喜欢这个爱情的结晶。
但是,伯爵没有为这个副产品高兴,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推卸责任,并且打算用很少的金钱来打发艾瑟尔——为什么不呢?
毕竟他自己的正牌妻子也怀孕了。
这就相当于一个皇后跟一个辛者库贱婢同时怀了龙种一样,后者的孩子,自然见不得光。
艾瑟尔当然就懵逼了。
她以为伯爵很爱她嘛,她以为伯爵推倒她的时候是动了情的嘛。
不过,懵逼完了,丫的聪明劲儿就回来了,她向伯爵的律师摊牌,让伯爵在伦敦给她买了一栋房子,她要独立的抚养孩子。
在她心里,大约也没打算,跟伯爵一刀两断。
傻缺伯爵!
——傻缺伯爵当然不傻,不过,他的确也够不上聪明。
他在自己的家里能够轻松的推倒一个仆人,可是在国家事务中却是平凡之辈。
为了刷存在感,他就^_^疯狂的渴望一场战争。
所以,当一战的导火索在萨拉热窝被点燃时,傻缺伯爵不是设法将其熄灭,而是想着如何去煽风点火。
结果,如他所愿,战争开始了!
我的天哪!
战争的推动者是什么样的人呢?
德国的是一群想要开疆拓土的疯子。
俄国的是一群只知吃喝玩乐的傻子。
英国的是一群不知战争为何物的菲茨。
他们把成千上万的年轻人推上战场,以国家和人民的崇高的名义,然后在毫无意义可言的对峙中轻易的送掉他们的性命。
——成千上万的性命!
在这场战争中,我没看到德国多么的卑劣,亦未看到英法这些国家有多么的高尚。我看到的,尽是大国的无耻。
菲茨伯爵,以其拙劣的军事指挥才能,送掉了上千人的性命,也差点儿送掉了艾瑟尔的弟弟比利的小命儿,同时,也送掉了自己的一条腿,还有他英俊的脸庞!
这中间有一个情节。
说的是艾瑟尔回到自己的家乡,恰巧邮递员来送阵亡通知,那些母亲们,那些把自己的儿子送上战场的母亲们,一个个立在自家的门前,等待着命运的宣判。
她们看着邮递员一点点的走近,多么的害怕,他会停在自己的面前。
那种揪心,那种伤恸……
好了,关于战争,就说到这儿吧,有点儿鸡冻了!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08 22:58:17 +0800 CST  
离离原上草,
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
春风吹又生。
远芳侵古道,
晴翠接荒城。
又送王孙去,
萋萋满别情。
《赋得古原草离别》,是我最喜欢的一首诗,然而,在那么长的时间里,我只知道前四句。
那四句诗,那一点青草,就能点亮一个冬天,多好!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08 23:03:32 +0800 CST  
战争难以言说,我还是说战争中的人吧。
有人卑劣的发动战争,就必然有人被无辜的拖入战争,比如英国的那些十几岁的孩子,比如菲茨伯爵的妹妹,茉黛。
茉黛坚决反对战争的主要原因,是她的情人沃尔特是德国的外交官。
是啊,原本是蛮般配的两个人,就因为这场大战争,不得不跟地下党似的,秘密地相爱、结婚,然后分开。
——他们曾想方设法的阻止战争的爆发,但那无异于螳臂当车。
而厌倦战争的不止他们两个,还有一个俄国的格雷戈里。
这是串起俄国巨变的线索人物。
这也是一个比较悲催的人物:他的母亲死在了军警镇压平民游行的枪弹下,他一手带大的弟弟是个无赖,顶用他的护照去了美国,还给他留下个大肚子的女人。
格雷戈里辛苦半生,却要带弟弟挨揍,服兵役,甚至是照顾他的老婆孩子。
战争,改变了格雷戈里的命运。
然而被战争改变命运的又不止他一个人。
艾瑟尔,那个野心勃勃的女仆终于意识到伯爵只是把她当作一个玩物,而不是一个爱人。 她转而利用自己的才智为自己的阶级奔走,争取权利。
就是,蜕变了,升华了!
她的的弟弟比利,从一个战场奔赴另一个战场,他在无休止的战争之中意识到了贵族们的无能和卑劣。
美国的格斯,德国的沃尔特,他们在全力的奔赴战争之后也开始反思,战争为什么发生?以后又该如何阻止战争?
而贵族和皇帝们,在这场战争中,失去了他们的土地,财富,和特权。
是的,战争改变了人
而人,则改变了世界!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10 00:01:20 +0800 CST  
战争,本身就是一个毁灭与重新构建的过程。
作者先是把人推向战场,之后再把战争的残酷清楚的刻在每个人的心里,甚至在他的身上留下鲜明的印记。
阅读这样的文字,会让我们厌倦战争,让我们痛恨那些主动求战的人。
如果,连100年以后的我们都诅咒那场战争的话,那巨人的倒下也就成了必然。
要完成这样的宏大叙事并不容易。我看过铁凝的《笨花》,也看过莫言的《丰乳肥臀》,这两部作品对战争背景的把控,总是显得力不从心,很难做到自然流畅且不露痕迹的切换。
但福莱特很巧妙的做到了。
他以菲茨为中心,织了一张大网,网上的结点,就是那些与菲茨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人,比如艾瑟尔,比如比利,比如美国的格斯,比如德国的沃尔特,比如俄国的格雷戈里——伯爵的俄国妻子曾经绞死了他的父亲。
大网结成了,作者只要动一下菲茨,就能牵动与之相关的任何结点。
而那个结点,那个人物,又以他个人的生命历程浓缩了整个国家的历史变迁。
这样的好处是条理清晰,面面俱到,读起来也不至于混乱。
不足之处么,我觉得也有一点点,那就是
这部作品,以人写战争,以人写国家,这就很容易导致宏阔有余而细腻不足的问题。
当然,它也有细腻的描写,比如阿伯罗温的母亲们站在家门前等待阵亡通知的那一幕,但是,那样细腻的,动人的场面并不多见。
这一点,和《红楼梦》不一样,《红楼梦》是感性的产物,它能让人忘记时代而联系自身,时不时的就能让你哭上一鼻子,而这部作品充满了理性,它会让你思考,但也会跟你保持距离。
如果说,《红楼》是要用情感去阅读的话,那么这部,就是一部需要用理智去阅读的著作。
此外,作品的主题是反映旧有体制的崩溃,其又是以战争为主线,那么在塑造人物形象时,就出现了一些“跳脱”的问题。比如艾瑟尔,她在前一刻还对伯爵的挑逗难以自持,而在一场议会过后,就彻底的熄灭了心里的激情——我觉得,这是有悖常情的——至少是有悖艾瑟尔的常情。
是的,昨天我还是这么认为的。
但是今天,当我读完第三卷以后,我就觉得,那些问题都不是问题了。
瑕不掩瑜,更何况,那只是我以为的“瑕”
好了,谢谢诸位
《巨人的陨落》就到这儿吧!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11 22:58:25 +0800 CST  
我想聊聊,简单的聊聊这本书。
买书之前,犹豫了很久,因为根据以往的经验,很多“名人”的文学作品,跟他们的名气比起来,往往要打上很多折扣。
但是,那段时间,我太喜欢江一燕这个人了。
我喜欢她身上的那一点真,虽然有时候看起来有一些矫情。
是的,有时候有一点矫情。
但我实在喜欢她心里的那一点善,我们很多人都有帮助别人的意愿,但只有很少人能够将这种意愿付诸行动,可她做到了,而且做得很好。
当然,我也喜欢她的摄影作品,每一帧画面里都有流动的生机在其中,这是心里有爱的人才能扑捉到的灵动之美。
是,我很喜欢她这个人。
但这不妨碍我对这本书做出一个客观的评价。
这本书里最棒的不是文字,而是穿插在其中的摄影作品,真实,朴素,美好——朴素和美好并不相冲突,最美的东西往往不事雕琢。
而文字,再次印证了我那个不靠谱的经验,它不是林青霞的那种洗尽铅华,也不是刘若英的那种清新流畅,她的文字,有些浅而白了。
配她的那些照片,是有些不够格的。
干嘛非要那么早出书呢,也许晚一点,就会好一点呢!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14 21:47:32 +0800 CST  
说到明星的作品,倒不如说说林青霞,说说她的《窗里窗外》。
————人人都爱林青霞,我也很爱的。
可是人人都爱她的时候,我却不知道她是个大美人。
我是在她年华老去时,爱上了年轻时节的她!
当初从杂志上看到“林青霞下嫁邢李原”的新闻,也没什么多余的感想。后来无意中看到李翰祥导演的《金玉良缘红楼梦》,倒是一下子就喜欢上了。
她饰演的贾宝玉,任性多情,风流倜傥,我看着比欧阳奋强的要顺眼。
于是又去看《笑傲江湖之东方不败》。
结果就更喜欢了。
然后,有一天,我看到了邢李原的照片…………当时就觉得,一颗好白菜让那啥拱了。
肤浅的我断定林大美人必定也是很肤浅,要不她怎么就能嫁给邢李原啊?
邢李原啊!
但是,我依旧爱看林青霞,她的那张脸真的是能颠倒众生的。
而于她的作品,我原本是没抱很大期望。 所以,《窗里窗外》算是给了我一个小惊喜。
林的文字,算得上是平实朴素,这种朴素,在浮躁的娱乐圈,甚至是文坛中,都很难得。
这种风格的形成,首先是来自于她对文字以及世间人、世间事的尊重。
就林青霞来说,她如果要玩文字游戏,那自然是有人替她捉刀代笔,容易得很;或者她若想此书大卖,那也是只消抖搂出一点娱乐八卦,稍微的折腾一下那些死了的和活着的名人即可。可她没有那么做,如果那样,她就是失掉了对友人的尊重,自然,在博取读者眼球的同时,也失掉了读者对这本书的尊重。
有了尊重,就容易有老实、认真的写作态度,就不会去生搬那些华丽的词语,写那些空洞无物的文字,作出一些无病的呻吟。 这样她才能用最朴素的词语,一点点的尽量去贴近自己的感情,这样她才能忘了自己是林青霞。 忘了自己的名人身份,还自己以人的本色。
她写邓丽君,写张国荣,写三毛,是以一个朋友的身份来写的,所以我们读得出她心里的感动和疼痛;
她写双亲,写自己的宝贝,就把自己当做一个普通的女儿、母亲来写,所以我们看得到她的孝顺与慈爱。
你看,她能优雅的穿起大红的长裙,也能用山东方言朗读自己书里的内容,当她以平凡的身份从事写作时,她就无限的走近了我们。
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文字于林青霞而言绝不是消遣,而是一种救赎。 这救赎使她避开了做金丝雀的命运,反而能在漫长的岁月里,褪尽珠光宝气的浮夸之美,将她内在的灵魂一点一点呈现给世人。
那是从容,是大度,是真实,是不随时光流逝的永恒的珍珠; 那是她从季羡林那些个大家那里学来的对待生活的态度。
不拘形式,从容面对,老实过活。
这是很多人都追求不到的生活态度,这是那些一门心思打玻尿酸的女明星,哦,也有男明星,他们永远也理解不了的生活智慧!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15 21:55:01 +0800 CST  
接下来,开扒《明朝的皇帝》……呵呵,扒掉“皇帝的新衣”,他们会不会跟我急?!
哈,先来说说作者吧。
高阳,台湾著名历史小说家,祖籍浙江,钱塘望族,年轻时当过兵——这点与沈从文相似。
不同的是,沈从文没离过婚!
好,继续说高阳。高阳对历史大事件有超强的把控能力,有人说他的作品受欢迎到了“有井水处有金庸,有村镇处有高阳”的地步,也不知道真的假的…………反正我觉得他的名气是没有金庸大的。
我初中时候就知道神雕,可我到大学里才知道了李娃——其实也是有点可惜!
高阳擅长写人,写人时能抓住人物关键特征,三言两语,境界全出,又擅长工笔白描,不厌铺陈勾勒,旨在传神,。 这是大陆很多历史小说家做不到的,他们的历史著作往往追求跨越漫长的时空,所以总是显得宏阔有余而细腻不足。
高阳却能抓住被人遗漏的细节,又能以人写史,以事写史,故而其作品读起来不枯燥。
他又是很熟悉历史掌故的,有时候是虽然是在写小说,但我们不能否认,里面的一些东西,比历史书上的记载可能还要来得真实一些。
其代表作有:
《李娃传》, 《慈禧全传》
《红顶商人胡雪岩》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22 23:26:48 +0800 CST  
马伯庸的《长安十二时辰》,以天宝年间的李唐王室为背景,以一场颠覆毁灭长安的阴谋为线索,以有名有姓的历史人物为角色,以有血有肉的情节为诱饵,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严丝合缝的推理破案。
————这书,值得一读!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28 22:25:34 +0800 CST  
还是回到《明朝的皇帝》。
明朝的皇帝都很有个性,简直是争奇斗艳叫人无从下手,咱们从朱元璋那儿扒起吧。
朱元璋出身平民,而君临天下,其奋斗精神直追汉高祖刘邦。
惜其格局不够,读书太少,而疑心忒重,遂难成宏大气象——这毛病不只折损了他的功业,亦给他的后人留下恶毒的种子。
——这是后话,我们先来说说他奇妙的一生。
朱元璋的前半生,可以说是一个失业青年不断再就业的过程。
他的第一身份是农民,本该种地去,谁知来了一场瘟疫,父母兄弟全在瘟疫中挂掉了,于是他只好去做和尚。
做和尚的地点是黄觉寺,又兼任清洁工、仓库保管员、添油工。结果入寺不到二个月,因荒年寺租难收,寺主封仓遣散众僧,朱元璋只好离开——他做和尚就是为了吃口饭,如今无饭可吃,那还做个什么鸟和尚。
干脆做乞丐去,明打明的讨饭好了,他打听着哪里年景好就往哪里走,于是从濠州向南到了合肥,然后折向西进入河南,到了固始、信阳,又往北走到汝州、陈州等地,东经鹿邑、亳州,谁知兜了一大圈子,发现乱世之中,乞丐这个职业还不如和尚。
于是再次择业,投奔义军,打家劫舍,啊,不对,是扶危济困,解救百姓于危难之中。在这个打家劫舍啊不,是扶危济困的过程中,朱元璋的命运由于一个个贵人的出现--比如说郭子兴,比如说马大脚,比如说李善长--而发生了巨大的转折,让他从一个小小的将领,一步步走上了至尊的宝座。
所以,这提醒我们三点
其一,年轻人要趁着年轻,多跳几回槽,未必哪一回就遇着腾达的机会了呢
其二,贵人很重要,很重要
其三,第二条比第一条重要,
总结完毕!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1-29 19:48:14 +0800 CST  
然后我们来说说朱元璋的后半生。
皇帝们坐稳江山后,自然想的就是如何能够让一统江山万年长存,那如何才能够‘万年长存’呢?
首先你得有优秀的继承人哪!
其次你得提防那些个优秀的“非继承人”哪!
——嗯,朱元璋可能就是这么想滴!
培养继承人这事儿好说,老朱有一大群儿子,单单是嫡子就有四个。他为嫡长子朱标从国子监中挑选高材生,来陪太子读书,又从全国各地招揽名师,来教太子做学问。如此十年,太子学问精进,就让他逐渐参与朝政,学习如何处理国事。
由此可见,朱标是很受重视的,皇帝对他的培养教导也是有规划有步骤并且理论实践相结合滴,悲催的是,这个继承人与朱元璋的三观严重不合,由此而走上了汉帝刘盈的命运。
那么,问题来了,继承人不是很让人放心,那就更要小心那些个有可能作乱的臣子们了——肿么办,只好大开杀戮吧!
洪武九年,朱元璋严惩地方计吏预持空白官印账册至户部结算钱谷的行为,史称“空印案”,诛杀数百名官员,连坐被杀的人数以万计。
洪武十三年,以“谋不轨”,也就是造反罪诛宰相胡惟庸九族,同时杀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等数人。
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颁布《昭示奸党录》,以伙同胡惟庸谋不轨罪,处死韩国公李善长、列侯陆仲亨、已故的滕国公顾时的子孙等开国功臣。后又以胡惟庸通倭、通元(北元),究其党羽,前后共诛杀3万余人,时称“胡狱”。
洪武十八年,查户部侍郎郭桓等人,通同各直省的官吏作弊,盗卖官粮。后被揭发,朱元璋将六部左右侍郎以下皆处死。
然而,此案为了追赃,又牵连到全国各地的地主,遭到抄家破产的不计其数,地主对此怨恨极深,朱元璋为了平息怨气又将审刑官吴庸等人处死。
最后一个大案是蓝玉案,洪武二十六年,蓝玉以谋反罪被杀,剥皮实草,传示各地。究其党羽,牵连致死者达一万五千余人,史称“蓝玉案”。
你看,老朱后半生其实就操心两件事儿,一个是养崽儿,一个是杀人。
————我不反对杀贪官,绝对绝对不反对,可是,朱元璋杀人,未免太“滥”了一些!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2-02 23:07:31 +0800 CST  
接下来说说皇太子朱标。
朱标早逝,本不在明朝皇帝之列,可我还是想稍稍说一下他。
这倒不是说有多喜欢他,而是可怜他这一类人:仁善淳厚却偏生在帝王之家,政治无功自然就淹没在历史的尘埃里。
这是有一点不公平的——虽然公平这东西本身就很不靠谱儿。
高阳书中说到,朱标之死,是其身体太过虚弱的缘故。
这个我是不大赞成的。 朱标的身体的确不如他的兄弟们那么健壮,可是也没有孱若到连命也保不住的地步。
纵观历史,大凡开国初期之太子,实在没有几个是能顺利登上皇位的,我们只消想想秦始皇的扶苏、汉武帝的刘据,唐高祖的李建成、太宗的李承乾,清圣祖的胤礽,大致就可知道。
道理其实简单,开国初期的君主,大多强势,霸道,关键是身体好,忒能活,这种情况下,做太子的要不就造反,把老子杀了或者逼其提前退休,自己登基做皇帝,要不就只能压抑自己,压抑到极致了呢,或者发疯,或者死掉。
很不幸的,朱标属于后者。
史书记载朱标天性仁慈,对兄弟十分友爱,秦王朱樉、周王朱橚及晋王朱㭎等曾多次有过错,朱标都从中调护求情,使他们免受责罚。
由此可知,这是一个宽厚之人——宽厚之人见不得什么呢?见不得刻薄,见不得残忍,见不得血腥。
而他的父皇朱元璋,恰好就是这样的人。
朱元璋貌似有歇斯底里症,恨不得杀掉所有的功臣。 不过,话说回来,朱元璋的嗜杀,并不妨碍他做一个好父亲——甚至在他的理论里,自己嗜杀,是为了后人不用杀人……呃,这逻辑也蛮好听。
我们能说他不爱朱标吗?
不能!
那朱标为啥会觉得心里难受呢?因为他的杀戮让一个宽厚的人看来,是不能接受的,而在一个宽厚儿子看开,则是无法承受的!
以杀戮为代价的爱,负重实在是太大了!
朱标不能阻止父亲爱自己,不能阻止父亲杀人,也不能让自己变得残忍起来,当内心的良善与外界的暴虐发生冲突,而两者哪一方都不能取胜的情况下,一个人活着,那是活得很痛苦的。
朱标之死,不仅死在其太过良善,而且在于朱元璋的畸形的爱。
朱元璋的爱,属于爱杀。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2-03 21:26:50 +0800 CST  
买一赠一大酬宾咯!——说完朱标,把他的兄弟们也顺道八一下。
二弟朱樉,曾任宗人令,也就是皇室户籍负责人,后受父命率军征洮州,大获全胜。 是个能打仗的,可惜身体不好,洪武二十八年就挂掉了。死的早,很幸运,省得将来被人削。
三弟朱㭎,修目美髯,顾盼有威,多智数。待官属皆有礼,更以恭慎闻。说白了,长得好看还有修养——有修养我能理解,问题是朱元璋的那个鞋拔子脸,咋能生出“修目美髯”的儿子来呢?!
四弟朱棣,有能力有野心,后来杀了侄子,做了皇帝,那是咱们知道的,回头再详细的八。
五弟朱橚好学,能词赋,曾作《元宫词》百章,又组织编著有《保生余录》、《袖珍方》、《普济方》和《救方本草》等作品,尼玛这就是一个被皇子身份耽误的中医药达人哪。
六弟朱桢,曾随皇太子朱标入文化殿,听儒臣时讲。洪武十四年(1381年),率大军平定蛮夷,由此开始就籓武昌。
再说十一弟朱椿,朱椿是一个喜好读书和做学问的人,“博综典籍,容止都雅”,在朝中有“蜀秀才”之称。到成都后,在如今成都的红照壁一带修建了规模宏大的蜀王府,也即后来人们津津乐道的成都“古皇城”,成都的皇城文化源于此。还在锦江沿线修建了筹边楼、望江楼、散花楼等成都的标志性建筑——这叫专门给后人留活路!
啧啧,你看看,倘若这些有出息的儿子是生在平民百姓家里,那当爹的指不定得多高兴呢。
可惜了——生在帝王家!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2-04 21:09:56 +0800 CST  
接下来要八的就是,明朝的“半边儿月”皇帝————朱允文!
先给大伙儿看一首诗。
牢落西南四十秋,萧萧华发已盈头。
乾坤有恨家何在,江汉无情水自流。
长乐宫中云气散,朝元阁上雨声愁。
新蒲细柳年年绿,野老吞声哭未休。
这首诗,传说是明朝的第二个皇帝,即明惠帝朱允文所作。
当然,传说嘛!大家懂的。
可我愿意相信它是真的,就像朱允文有没有死于那一场大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老百姓不想让他死,这就够了。
那朱允文为啥又叫半边儿月呢?
“半边月儿”这个掌故,说的是朱允文才生下来时,脑袋不够方正,颅骨偏歪,也不知道前边歪还是后脑勺歪,反正朱元璋看到这个孙子,心里就有点儿不大高兴,长子长孙嘛,本来很期待的,结末长成这个样子,于是叹口气说“半边月儿!”
半边月儿……我的天呐,这脑袋是得有多歪!
当然,叹息也是可以理解的,朱元璋自己的脸不是多方正,叹气大概是觉得,老朱家基因改良失败,故此叹息。
但惠帝此人不笨,且仁孝机敏,可说是大大出乎老朱的预料了。
他的仁孝,自不必详说,而他的聪敏,则是体现在一次对话中。
话说有一天,老朱突然对小朱说,
孙子!你知道我为啥把你九个叔叔都分封出去,还允许他们时不时的搞个军事演习吗?
小朱眨眨眼,心说还能为啥你这就是不想给后人留活路呗!
老朱却一脸自得,
我让你的叔叔们负责跟外人打架,我要让你做一个太平天子!
孙子,爷爷对你好不好?你感动不感动?开森不开森?
…………藩王分封——太平天子?!老朱你这是挖了一个大坑让人往里跳呢!老朱你忘了七王之乱了么?你的历史是你体育老师教的吗?!
小朱只好眨眨眼,
爷爷,外人打咱了我的叔叔们上,那如果叔叔们有了二心,要打我了,那咋办?
啊………… 老朱一时之间无言以对,
妈的,孙子居然把老子的老子给问住了,不过话说回来,老子的老子当初制定政策时,咋就没想到这一层?他看着孙子,
那你说咋办?!
小朱眨眨眼,
先好好跟他说,说不通了就没收他的家产,再不行了就流放发配,实在不行,就宰了他。
老朱一听,顺水推舟,点赞道,
完美!
是啊,理论是完美的,朱允文是聪明的,可聪明的皇帝加上一套完美的理论,最后怎么就落了个阂宫焚死的结局呢?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2-05 22:52:56 +0800 CST  
朱允文的悲剧命运让我想起了一首歌,任贤齐的歌——心太软。
你总是心太软,心太软,独自一个人流泪到天亮……
但,在爱情里甘心做心软的那个,无妨,因为情到深处不计较化身为尘埃。可若是做个软心的皇帝,那失去的可就不仅仅是爱情的主动权,而是角逐天下的资格了。
——朱允文身死人手,首要原因就在于他的妇人之仁。
讨伐朱棣的战争,起先的确是打得不顺利,因为没有可以打仗的将军,老朱把能杀不能杀的差不多全给杀了,只剩下一个年迈而无能的耿炳文,一场败战下来,朱允文在黄子澄的极力推荐之下,换了个更不堪的李景隆,但是再往后去,朱允文提拔铁铉,重用任庸,很快取得了东昌大捷,燕王几乎全军覆没。
但是,朱允文这个二货,在两军交战之前,他先给三军将士发下诏命,说是不许杀了燕王,以免让他背上杀掉叔叔的罪名。 于是,燕王得以三番五次的逃离险境,甚至大摇大摆地穿梭于两军阵前,利用免死诏令带领大军化险为夷,直至最终反败为胜——正是因为朱允文的那一道护身符,朱棣才变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也就是说,朱允文如果再狠毒一点点,再果断一点点,再不要脸一点点,那朱棣的大军就有可能重蹈七国之乱的命运。
当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朱允文也是被坑死的。
第一个挖坑的是他的亲爷爷,第二个人挖坑的是他的亲老师,黄子澄!
黄子澄是朱允文的老师兼同参国政——此人学历高,德性好,又忠君,又爱国,真是样样都好,只可惜是个将书读死了的酸腐文人。 只知王道,不知霸道,更不要说法家或者诈术这些作为一个皇帝的必备利器。
当初削藩,兵部尚书主张拿燕王朱棣开刀,个人觉得这是正解,擒贼先擒王嘛,且不至激起诸王的愤怒,偏偏黄子澄就主张将燕王留至最后。
于是五个藩王削下来,前后拖延了几个月,这等于说是草也打了,蛇也惊了,这个时候你再去掐最毒的蛇,那不是找死是干啥?!
但黄子澄还有更迂腐之处。燕王准备造反,自己的三个儿子却还在南京,于是他上书称病,希望朝廷将儿子们放回来——黄子澄说应该放回去,以此使得燕王放松警惕,如此便可打他个措手不及。
真是欲盖弥彰,结果可想而知,这边儿子刚给人家放回去,那边朱棣就宣布造反了。
看看,这纯粹是脑袋让驴踢了之后才能想出的计策。
他可真是把朱允文给坑死了!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2-09 22:30:59 +0800 CST  
本来应该往下走的,该朱棣了。
可是我想谈谈“心软”这个话题。
是的,我是心软的那个,软到哪种地步呢,讲个故事吧。
很小的时候,大约是上小学吧,有一天,我一个人在家,忽然听到街上有叫卖声,那个苍老嘶哑的声音揪着人心,于是我就出去了。
空荡荡的街上只有一个老太太,她挎着一个破篮子,篮子里放了两个窝瓜,
“你要窝瓜不?”
我说我妈没在家。
那老太太也没啥反应,继续往前走,我看着她灰色的后背,喊住了她,
“你等一下!”
我跑回家,翻遍了所有的抽屉,拢共找出来七毛钱,然后我一路跑了出去,喘着粗气把钱放在手里送过去,
“就这七毛钱,没有了。”
老太太看了一眼,不情愿的接了过去,
“不够的。”
可她还是在两个南瓜里挑了个小一些的,递给了我。
我看着她走远,心里很难受:
在农村家家户户都种窝瓜,谁会去买她的瓜呢?
到了后晌,我妈回来了,她没进门就问我是不是买了个窝瓜?
我说是啊。
咱家都不爱吃!
我没说话。
你从哪儿弄得钱啊?
从抽屉里找出来的,不够。
啥不够啊,她在这村里转了一圈儿,独独卖给你一个,到了路口还在夸,说是遇见好心人了,我一听就是你。
那这窝瓜咋办。
扔那儿吧!
于是,那个窝瓜,就扔那儿了。
搁置的时间长了,眼见得是吃不了了,就彻底给扔了。
——这事儿,过去这么些年了,我从未跟任何人提及,因为潜意识里隐隐觉得,有一颗过于柔软的心,似乎是一件很不光彩的事情。
心软的人往往容易妥协和退让,往往愿意成全旁人,消融了自己。
我见多了这样的事情,所以知道心软是要不得的。
可我已经丢不掉了。
而对于善良的坚守,又使得我在面对历史中的弱者时,总是不可避免的抱有同情的态度。或许这历史的确是由强者创造的,可是,我在柔软的人身上看到了人性的美好。是他们,让一部死的历史变得有血有肉,充满呼吸。
他们的柔软,成全了王图霸业!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2-13 21:28:12 +0800 CST  
对于明成祖朱棣,我原本印象不坏,原因呢,也许是教科书中不说他的坏话,也许是受了古装电视的毒害。
后来自己读书,才有机会能于光明堂皇之外,略知其暴虐残忍的本性,遂自此将其视作皇帝界里的一道“黑暗料理”,再无半点好感。
——他的暴虐好杀,颇有其父之“遗风”!
我们姑且看一下他登基之后的所作所为。
其一是大搜“奸臣”,先将黄子澄剐了,其族人少长皆斩,姻亲一律充军;又将齐泰抓回,也是杀得几乎绝后。
其二是灭方孝孺十族。
明成祖为啥灭方孝孺十族呢,无非是人家忠于建文帝,不愿帮他瞒哄世人罢了。史载,
朱棣想要方孝孺起草即位诏书。方孝孺一进宫就放声大哭,朱棣走下卧榻劝他说:
“先生不要自取忧苦,我的打算只是想要仿效周公辅佐成王的故事。”
方孝孺问:“周成王在哪里?”
朱棣答:“他自焚而死。”
方孝孺又问:“为什么不立成王的儿子?”
朱棣说:“国家有赖于成年的君王。”
方孝孺说:“为什么不立成王的弟弟?”
朱棣答道:“这是我们朱家的事。”
于是回头示意左右侍者授予方孝孺纸笔,说道:
“诏示天下,非得由先生您来起草不可。”
方孝孺把笔掷到地上,边哭边骂道:
“死就死了罢,诏书我绝不能起草。”
朱棣发怒,命令将方孝孺车裂于街市。
后来又灭人十族,谪戍者八百七十三人,外亲坐死者复千余人;
除此之外,左佥都御史景清行刺未遂,朱棣下令夷其九族,尽掘其先人冢墓。又籍其乡,转相攀染,致使村里为墟。又如练子宁之死,弃市者一百五十一人,九族亲家之亲,被抄没戍远方者又数百人;陈迪之死,远戍者一百八十余人;司中之诛,姻族从死者八十余人;胡闰之死,全家抄提者二百七十人;董镛之死,姻族死戍者二百三十人。
但是这些,还不是我厌弃其为人的真正原因,我厌弃他的原因,在于两段文字记载,文字出自《南京司法记》
其一,“铁铉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劳大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
其二,“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口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妇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到的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又奏,黄子澄妻生一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都由他。”
——我对“永乐大帝”的坏印象,应该就是从这里来的。
当然,做一个皇帝,心肠的确是该歹毒一些,这样才能更加干脆的清除异己,巩固政权,这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作为一个人,倘若失掉了人性,那他也就不能称之为人了。
不止皇帝如此,众人皆是如此!
楼主 七柒大人  发布于 2017-12-16 22:16:18 +0800 CST  

楼主:七柒大人

字数:41354

发表时间:2017-10-05 03:20:28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5-27 22:30:2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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