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鬼定律---赌徒输赢公式

作者:坚持到你完蛋 回复日期:2010-08-24 18:24:24

老农的思路很独特,但是误点也是显然的。

哥德巴赫猜想还未证明,因此首要的是证明,而不是穷举其表现形式。而老农所做的正是穷举表现形式而已,与证明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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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老农不想证明哥德巴赫猜想。
---2,老农认为:‘1’是素数;‘2’不是素数,应该对‘2’重新定义。
---3,老农认为:一个偶数=1个素数+1个素数。---是公理,可以不必证明。


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4 19:14:00 +0800 CST  


严正声明:

可能有很多网友没有看明白老农文章的精髓所在,
特严正声明如下:

1, 老农并非在证明哥德巴赫猜想,而是说:哥德巴赫猜想不攻自破。
2, 老农的文章在于指出所谓‘数论’的严重缺陷---素数中缺‘1’赘‘2’。
3, 老农发现的公理---所有大于4的偶数,至少有两组‘两个素数之和’表达式---与哥德巴赫猜想天壤之别。这个公理如下描述就更准确完美了:
4, 公理: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5, 公理是完美无缺的,而哥德巴赫猜想---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排斥了最重要的偶数‘2’,所以哥德巴赫猜想先天不足。
6, 有了公理---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哥德巴赫猜想不攻自破。
7, 欲得到公理---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就必须修补‘数论’的严重缺陷---素数中缺‘1’赘‘2’。


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00:44: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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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0:46:00 +0800 CST  


公理: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图难于易,哥德巴赫猜想与周易’之续)

作者:王诚基


1.图难于其易,为大与其细

《老子》曰:图难于其易,为大与其细。
这句话什么意思呢?
‘图’,就是破解的意思;
‘易’,指规律;
‘大’:大事---起指导作用之大事---理论。
‘细’:严密细致,无懈可击---经得起检验。

‘图难于其易,为大与其细’---译文:
破解疑难必须寻找其规律,作为理论必须经得起检验。

数论---数学的王冠---经得起检验吗?
有人说:再过一万年也无人能证明哥德巴赫猜想。
很无奈,在现有的‘数论’的框架下,这句话是对的。

现在,对哥德巴赫猜想的最高成就是陈景润的‘1+2’。
然而,‘1+2’却和哥德巴赫猜想悖逆。
所谓‘1+2’,即:一个大偶数=1个素数+2个素数的乘积。
有本教材举例说明如下:
20=5+3×5

偶数20有三种符合哥德巴赫猜想的表达式:
20=1+19;(依照当前的素数定义,丢失了这个重要的表达式)
20=3+17;
20=7+13;

20=5+3×5=5+15---悖逆哥德巴赫猜想,因为:15是合数而不是素数。
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走进了死胡同---
‘5+3×5’如何转化成‘1+19’、或者是‘3+17’、或者是‘7+13’呢?
并不是教材举例错误,而是---根本就不存在正确的范例!
梦中老农可以毫不客气地说:
至今为止的所有的对哥德巴赫猜想的‘证明’,皆与哥德巴赫猜想背道而驰!


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1:44: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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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2:18: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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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2:53: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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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4:38:00 +0800 CST  


公理: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5:50: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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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6:34: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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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7:14:00 +0800 CST  


‘数论’的严重缺陷---素数中缺‘1’赘‘2’。


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7:51: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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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8:30:00 +0800 CST  
作者:huige138 回复日期:2010-08-25 18:12:05
关于1被排除在素数与合数之外,这个已经被讨论过很久了
还有请问楼主,为什么如果素数中加1去2,那么“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就成了公理呢?靠穷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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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也,靠穷举如何能成为公理呢。
---公理,必须具备完整性、完美性、能概括全面、能放之四海而皆准。

---如果素数中加1去2,则:
---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适合所有的偶数和素数。
---‘哥德巴赫猜想’有附加条件的,是残缺不全的。


‘公理’和‘猜想’的区别:
‘公理’---1个偶数=1个素数+1个素数。
‘猜想’---1个大于4的偶数=1个奇素数+1个奇素数。

实际上,原始的‘哥德巴赫-欧拉猜想’---‘任何一个大于2的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是不成立的。
因为:
如果把‘2’从素数中排除,则:4=?+ ?
如果把‘2’留在素数中,则:偶数=2+素数---成立吗??

‘哥德巴赫猜想’---
丢失了两个最重要的‘两个素数之和’:2=1+1;4=1+3;
牵强了一个最滑稽的‘两个素数之和’:4=2+2;---两个偶数之和。



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5 19:00: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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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6 09:08: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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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6 09:41: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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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6 10:12:00 +0800 CST  


公理:凡偶数都是两个素数之和





2.‘关于素数的定义’,是严密细致,无懈可击的吗?

素数果真无规律可寻吗?
看不见素数的规律,究竟是数学家们不够聪明,还是‘数论’的根有病?
比如:‘关于素数的定义’,是严密细致,无懈可击的吗?
是否‘严密细致,无懈可击’一经检验,就一目了然。
检验如下:
如果‘关于素数的定义’是严密细致,无懈可击的话,哥德巴赫关于素数的猜想,应该适合每一个素数。
很不幸,有一个例外---哥德巴赫猜想将‘2’从素数中开除了。
哥德巴赫猜想---1个大偶数=1个素数+1个素数---除了‘2+2=4’之外,‘2’和任何素数相加都不可能等于一个偶数!
不仅如此,哥德巴赫猜想涉及的偶数必须是大于2的---所以,哥德巴赫猜想又将‘2’从偶数中开除了。

仅仅为了迁就‘算术基本定理’---
因为‘1’不能充当因式分解中的因子,便将素数之首‘1’排斥出素数集团;
因为‘2’可以可以做因子,便将阴性的‘2’纳入阳性的素数集团。
呵呵,这是典型的阴差阳错。


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6 10:56: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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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6 11:33: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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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6 12:02: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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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梦中老农  发布于 2010-08-26 15:10:00 +0800 CST  

楼主:梦中老农

字数:46475

发表时间:2010-08-18 17:20:27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11-22 14:43:14 +0800 CST

评论数:427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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