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死尸在讲话!《听尸》恐怖的法医案件纪实!

当地法医也觉得不可能,因为李家男主人的表情极度惊恐,眼睛都要瞪出来了,他明显是感觉到了害怕,如果不是检验出了一氧化碳中毒的迹象,说死者是受惊吓而死的,也不会有人怀疑。

我当时还去看了警方的现场勘查,李家男主人除了用奶锅煮鸡蛋,还准备了一大锅的五色饭,看样子他本来是要蒸五色饭准备三月三的节日,只是临时改变了主意,决定先煮鸡蛋。

五色饭是壮族人的特色小吃,是用糯米做的,因为有黑、红、黄、紫、白等五种颜色,所以得名五色饭。五色饭是用紫蕃藤、黄花、枫叶、红蓝(红丝线)等植物浸润后来染色的,这些植物都在李家放着,它们对人体是无害的,至少不会释放出令人麻痹的有毒物质,当地的法医也一早排除了那些植物的“嫌疑”。

除了男主人的异常情况,现场没有太多有用的线索,我跟其他刑侦人员又去研究了从黎家搜出来的物品。严格地说,这些物品不能算证物,它们也多跟巫术有关。有的老人家说,那些木头人是用来扎小人的,李家人被黎家人控制了,所以才会死。身为法医,我习惯用科学的角度来看世界,假如扎小人能杀人,那一定要有个合理的解释才能让我信服。

令我意外的是,这起案件却是从所谓的“巫术”的角度侦破的。

当时,李家的亲戚从外地请来一了个也自称是黎山老母门下的仙姑,要替死者超度。他们知道警方不相信黎家人是凶手,于是又请仙姑来找警方,想要解释案发现场为什么会如此离奇。

法医是刑技人员中最海纳百川的一类人,我相信科学,也相信人体有很多未知的秘密,于是表示愿意去跟仙姑交流交流。仙姑是个中年妇女,一样是姓李,来自湖南江永县桃川镇,她说自己拜在一个叫瑶姬的仙女门下,而瑶姬则是黎山老母的弟子。黎山老母有个法术叫“黎山老母吊魂令”,是早就禁止修习的巫术,李家人就是死在这个法术上的。

根据仙姑的说法,在巫术的世界中,人有三魂,分为元魂、命魂、生魂,与道家的三魂七魄完全不一样。吊魂术又名调魂,顾名思义,就是将魂拘入一个物体中,使其被控制。旧时,有人久病不愈,医不能治,他们就会去求助巫医。巫医则会将银质物品塞入一枚煮熟的鸡蛋中,将温热的鸡蛋在病人身体上来回推动,当银质物品变黑后,病人体内的阴气就没了。最后,巫医还要将一桶水放在灯下,帮忙叫病人的魂回来,因为病人久病不愈,都是生魂被人吊走了。

警方都认为,仙姑的这些说法纯属迷信,不过她却提到了一个从未公开过的细节,那就是案发现场确实有一桶水。死者死得太古怪了,没人注意过那桶水为什么要放在灯下,想来死者生前也怀疑自己中了“黎山老母吊魂令”了。仙姑断定,那些都是为李家的长子准备的,李家人死前一定是想为儿子化解危机,怎料还是晚了一步,他们全家人都被控制住了肉身。

仙姑越说越玄乎,我不置可否,只是觉得这么一说,案发现场的诡异就有了个像样的解释。只是,李家的男主人分明是清醒的,他当时为什么不去关掉煤气呢?还要咬破舌头,在现场写了一个带血的“禾”字?难道真是“黎山老母吊魂令”在作祟?
这显然不可能。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3-13 16:26:00 +0800 CST  
为了查明案情,给死者一个交代,我决定从头开始研究。当然,这次“听尸”是不管用的,死者都相信自己是被“黎山老母吊魂令”给害死的,要跟死者讲理,难度不是一般的大。

从整件事来看,李家人最先出问题的是李家的长子,他被送去医院做检查后,留下了很多记录。当地警方给我调来了那些院方存档的资料,这才发现李家长子生前四肢和躯干都表现为僵硬、疼痛痉挛,且咀嚼肌痉挛,导致张口困难,发病时全身都不能动弹,而根据医院做的各项检查,李家长子的肝功能、血脂、血糖、脑脊液常规及心电图、腹部B超等均正常。

从尸检的结果来看,李家长子跟“美杜莎的囚徒们”中受害人不一样,他的肌肉没有骨化。不是石头人的毛病。那么,李家长子为什么会不能动弹呢?李家的男主人是不是也表现出了相同的症状,所以不能去关掉煤气,只能咬破舌头,写下了一个不完整的字?可这又是什么奇怪的人体现象呢?

我再看了医院给出的数据,李家长子的髂腰肌肌电图分别提示静息时持续持续正常运动单位电位、痉挛发作时肌电发放明显增强,而脑电地形图检查为中度异常。李家长子发病时,医院采用了注射安定为其缓解症状,但一直查不出是什么病。为此,我也怀疑过,难道世界上真的有科学无法解释的“黎山老母吊魂令”,真的不是杜撰出来的巫术吗?李家长子的症状像极了被人吊走魂魄了,无法控制身体了。

很遗憾,李家人都死了,我无法给他们做肌电图再检查了,只能从医院的数据中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李家长子发病始于扫墓那天的纷争,他在看病时强调了这一点。有人则认为李家人是为了向黎家人要赔偿,故意让儿子那么说的,可后来李家长子发病的速度那么快,这说法应该就能排除掉了。

所有的真相,都在尸体上。随后,我又去对李家男主人做了检验,想看看他生前是否也出现过相同的症状,以便确定他没去关煤气的原因。实际上,李家长子的病症需要做肌电图来检测,李家男主人已经死了,无法做这项检测了,我也不确定能用什么方法鉴定出来。让人意外的是,经过仔细的尸检复查,我居然发现了另一个隐情——李家男主人的死因并不是一氧化碳中毒。

众所周知,煤气中毒致死是因为一氧化碳与人体的血红蛋白结合出了COHb(一氧化碳血红蛋白),一旦COHb浓度过高,血红蛋白向机体组织运载氧的功能就会受到阻碍,当COHb含量高于70%,人就会死去。

在当地法医为李家男主人做的第一次尸检中,COHb的浓度是52%左右。在一般的情况下,这个数值会让人重度中毒,如果引发一些症状,比如脑水肿,很容易致人死亡。不管怎样,如此高的COHb浓度都是有致命危险的。

既然如此,那为什么李家男主人并非死于一氧化碳中毒呢?其他死者都是煤气中毒身亡的,他处于那么高浓度的一氧化碳环境中,还能有什么别的死因呢?或者是因为死者死了一段时间,体内的COHb解离了吗?这也不太可能,COHb的解离速度是很慢的,当地法医的尸检做得很及时,数据不应该出错。

那还有什么问题,能够误导当地法医呢?

我回忆了一下,死者当时在客厅中死亡时,右手夹着一根烧尽的烟头,指头被烧焦了一些,警方由此判断死者并非睡着后一氧化碳中毒死亡。而死者在尸检解剖的过程中,肺部呈焦黑色,其牙齿覆盖了很厚的烟渍,这都说明死者生前是很“资深”的烟民。我在其他案件提到过,常年吸烟的人,血液内的COHb浓度是高于常人的,常规标准并不适用于此类人群。

也就是说,李家男主人体内的COHb浓度不一定达到了重度中毒的标准,他极可能还没吸入过量的煤气就已经死了。如此一来,李家男主人的死因就成了谜团,他身上没有外伤,又无重大病史,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死去呢?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3-13 16:27:00 +0800 CST  
我重新给李家男男主做了尸检,大致结果如下:其尸表除了呈粉红色,还有部分暗紫红色;眼球有出血点;肺表面浆膜下有出血点,肺泡膨胀并破裂(肺部呈焦黑色,较难发现);右心腔积血;脑、肝、肾郁血;脾脏皱缩等等。

这些迹象都是呼吸骤停引起的,死者肺部的情况就足以证明了,只是死者生前吸烟过量,焦黑色的肺部才能“瞒天过海”。尸体没有扼伤,口鼻也未被人捂住,人如何在清醒的状态下呼吸骤停呢?

综合医院留存的记录,再加上李家父子死前的种种情况,我判断他们患了一种名为“僵人综合征”的怪病。这种病在国外叫Stiff-man Syndrome,主要症状表现为四肢肌肉强直僵硬,并伴有剧痛和痉挛,患者的呼吸肌、咀嚼肌、表情肌也会受累,发病时可引发蜡样屈曲(即固定一个姿势,不能动弹,形同蜡人,多发于精神分裂患者)。

“僵人综合征”在发病前,较难诊断,通常靠临床表现来确诊,确诊手段主要是做肌电图。患者的肌电图都有典型的改变,即肌休时出现持续运动单位电位。医学界对这种病症的治疗通常是给患者口服或者注射适量的安定,严重的患者还会引发呼吸骤停,需要进行相应的抢救。

“僵人综合征”的病因和发病机制仍不明,但80年代有研究表明,此病极可能是成人的一种后天获得性疾病。研究人员曾发现患者血清中存在谷氨酸脱羧酶抗体,并提出了自体免疫学说。谷氨酸脱羧酶是γ-氨基丁酸能神经末梢浓聚的胞浆内酶,它能将谷氨酸转化为γ-氨基丁酸。当谷氨酸脱羧酶作为蛋白质抗原被谷氨酸脱羧酶抗体所结合时,会造成γ-氨基丁酸合成减少或功能障碍,这又使得脊髓运动神经元的抑制作用减轻,脊髓α运动神经原持续过度兴奋而出现持续性僵硬和阵发性肌痉挛。

简单地说,就是“僵人综合征”与患者的免疫功能紊乱有关,根据多项可查的记录显示,患者发病前多有外伤史,发病的潜伏期是1到15天,从发病到高峰历时5到10天。在过去,这种病症被误诊为破伤风,因为其临床表现相似。

由于李家父子已死亡,我无法用肌电图来确定他们是不是患了“僵人综合征”,只能从多方面的检验来推断出这种可能性。问题是,死者们的发病时间与黎家的冲突来得太巧了,真的是他们的生魂被吊走了吗?恐怕这要等某一天有人能解开“僵人综合征”发病原因和机制后才能揭晓了。

案情到了这里,已经明朗了一大半,李家人是因外伤而引发了怪病,黎家人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给出这个结论时,李家的亲戚不肯接受,场面变得很难看。在混乱之中,我被李家的一位亲戚咬伤了,之后我发烧了半个月。

自那一年后,我被咬伤的右腿出现了蜡泪样骨病。这种病是骨质硬化性疾病,因增生的骨质自上而下延骨干侧向下流注,形似蜡烛表面的烛泪而得名。患者会觉得发病部位剧痛,且行动不便,严重时需要截肢。蜡泪样骨病的后期需要做手术来缓解病症,我去年因为病情加剧,行动不便,只能入院治疗,做了肌腱延长术,“失踪”了大半年。

有时候,我会想这个病是在办案过程中患上的吗?但“僵人综合征”又与我的病是完全不同类的。不管怎样,活着就是最好的礼物,多少人争来斗去,死时才后悔没来得及享受短暂的生命,那才是最大的遗憾。

活在当下吧。


黎山老母吊魂令 完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3-13 16:27:00 +0800 CST  
听尸之超神体#活死人


1心理验尸

犯罪案件总是层出不穷,法医学也因此不断发展,身为法医,必须不断地学习相关知识,这样才能与时俱进,侦破那些蒙上神秘色彩的奇案。

记得,那是2016年春天,退休后的我因一些私事需要处理,又回到了马山县。在当法医前,我本来是马山县贡川卫生院的医士,那里的老同事和我一直有联系。一位叫秦姐的旧识知道我回来了,连夜找到我,说有件案子得请我帮她讨公道,还强调这案子非同一般。

我已经退休了,就算没有退休,也不会利用职务之便去假公济私,再说有困难不是应该找警察吗?秦姐一肚子气,直言这话是逗人玩的,她把公安局的门槛都踏破了,可是没人相信她说的话,警察认为她精神错乱了,还叫她去看精神科医生呢。

当时跟我一道来的还有一位心理医生,叫胡三强,他是美籍华裔,毕业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的临床心理学专业,当听到警察叫秦姐要看精神科医生,他就表明了身份。秦姐像是被侮辱到了一样,她很生气,当即说自己脑子没病,她也不信心理学那一套。我不喜欢跟人起争执,没有去反驳秦姐的话,然而心里是认可心理学的,因为我就是为了学习“心理验尸”才去了挪威。

心理验尸又称心理尸检或心理解剖,这种研究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洛杉矶自杀预防中心,这个中心的创始人之一施耐德曼正是胡三强母校的一位死亡学教授。据世界卫生组织报道,自杀是全球第十位死因,在中国则位于第五,而在15岁至34岁这段年龄层内,是排名第一的死因。

会用到心理尸检的情况,通常是死者的死亡方式不明确,无法判定是他杀、自杀、意外死亡,还是自然死亡。当年鉴定美国女明星玛丽莲梦露的死因,洛杉矶自杀预防中心正是用了心理验尸的技术,以此判定她是自杀的,当然这个结论也引起了一些质疑。

而在挪威的奥斯陆,有一所高士塔医院,它是欧洲历史悠久的精神科专科医院,始建于1885年,创建人当时因为未婚妻有精神疾病,找不到合适的医院,所以才筹资创办了该院。我在退休前,曾有机会去高士塔医院断断续续地学习了半年,期间认识了胡三强。
那晚,胡三强并不介意秦姐的态度,只有患者找医生,没有医生去纠缠患者的,他见秦姐很反感他的职业,当时就猜可能秦姐接触过他的同行,但没有得到想要的结果。

接着,秦姐就说自己的儿子小虎前几天在南宁的一所大学坠楼死了,令她气愤的是南宁的法医给出的结果竟然是小虎是自杀的,她想申请到马山县来做鉴定,可是没有得到批准。

掩盖杀人行径,伪装自杀是罪犯最常用的一种手段,经验丰富的法医都会很谨慎地鉴定过才会下结论,以防让死者不能瞑目。我没有看到一手的材料,不敢妄下结论,秦姐却说早在儿子出事前,她就察觉到异常了:小虎头胀痛、失眠、莫名紧张、容易焦虑,虽然这些是现代人的通病,但小虎觉得有邪灵在吞食他的灵魂,有时他都不能控制自己的身体,觉得灵魂一点点死去了。

秦姐以前是医务人员,听到这些症状,她就带儿子去医院全面检查,因为查不出具体的原因,最后怀疑被人投毒,连毒检都做了。可惜,就在等检验结果出来之前,小虎就跳楼死了,为了不引起恐慌,这个新闻就没有被报道出来。

我很了解,有些新闻的传播被限制,人们会觉得那是有关部门在刻意隐瞒什么黑幕,或者凶手有背景,控制了舆论的喉舌。但正如我之前所说,在中国15岁到34岁这段年龄层的人群中,自杀是排名第一的死亡原因,类似案件的新闻报道会带来很多负面效应,因为在有自杀倾向或患有抑郁症的人眼中,他们会认为这是一种死亡的召唤,在催促他们自我毁灭,所以我也是不提倡过多报道这些案件。低调处理是正确的。

秦姐在接到儿子死讯不久,曾去看过校方的监控视频,能确定当时走上楼顶的人只有小虎一个人,这也是鉴定小虎是自杀的一个重要的证物。我已经没有任何资格去侦查案件了,可看到秦姐一边哭一边诉说,我还是答应接下那些她搜集的材料,重新理一遍案子。

经验告诉我,死者亲人的执着,都是有来由的,理性的科学和感性的人心是相悖又相依的。

毫无疑问,如果没有冤情,我也不会讲述这个故事,案中的杀人手法可谓是天衣无缝到了极致。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6-21 17:17:55 +0800 CST  
02天衣无缝

秦姐在获得允许的前提下,拷贝了学校的几段监控录像。我前前后后研究过那些录像,确实是没有一个人跟着小虎到了楼顶,就连他自杀后,也没有其他人从楼顶上下来过

秦姐给我的有一份警方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秦姐没用在送达回执上签字。这种通知书一般会说明,如果死者家属不服该决定,可以申请复议,可秦姐申请了,公安局给的回复仍是不予立案。除了这份通知书,还有一份某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上面简单地列出了小虎是自杀的认定依据和结论。

通常,尸检报告按照惯例,是不会让死者家属看的,公安机关只会提供一个制式的通知书,完整的鉴定意见书和照片、图谱等附件,是不会交给死者家属的。可是,不提供完整的鉴定文书及附件,死者家属乃至法医专家都无法审查鉴定意见的正确与否,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也会被推诿与拒绝。

中国现行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死者家属是否有权获悉尸检报告,但根据《刑事诉讼法》,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将鉴定结论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法定代理人。为了得到更多的资料,我就叫秦姐按我说的去申请,等更详实的材料下来了,我们再一一检查。

同时,胡三强将小虎生前社交媒体的分享内容、手机通联记录、乃至购物清单等等都研究了一遍。小虎出现不对劲的症状,是死亡前的两个月,在意识到身体有问题后,他曾多方面求医,甚至在自己的电脑上搜索过相关病症,而且咨询了曾从医的母亲,可见小虎有很强烈的求生欲。

我也看了秦姐从医院拿来的各种检查结果,只要院方没有出错,我能肯定小虎没有任何生理上的疾病,至少致命性的疾病是没有的,他的脑电波、心电图、肌电图、血生化检查等等都是正常的。秦姐也怀疑过小虎得了抑郁症,去精神科看过两次,结论也是否定有异常,医生只说是学业的压力大而已。

我和胡三强搜集了重要的可信数据后,对小虎做了心理尸检,以此确定他是不是自杀的。

心理尸检与心理画像不同,没有艺术掺杂,它靠的是一系列严谨的研究工具,比如:DSM (精神疾病诊断与分类标准)、Beck自杀意图量表(SIS)、Paykel生活事件量表(IRLE)、Duck 社会支持量表(DSSI)、Beck 绝望感量表、Dickman 冲动量表、Spiel- berger 特质焦虑量表、Hamilton 抑郁量表(HAMD)、NEO 人格问卷、自杀态度问卷(GSS)等等。

具体案件需要具体分析,我无法在此详述对小虎的心理尸检,不过一项针对五百名死亡方式不明的个体的回顾性研究发现,生活方式、近期压力、有关自杀的谈话、先前的自我伤害行为、抑郁史以及明显的躯体问题等,都显著地影响了个体的自杀行为。

小虎的身体是有问题,但他没有过自残行为,只是觉得精神不振,并且往邪教方面去猜想,但这不足以将他推向自杀的边缘。那如果小虎不想自杀,他为什么去学校的楼顶呢?又没人推他,他怎么会坠亡?

而在我得到公安机关再次出具的鉴定通知书中,我发现高空坠亡的自杀证据是没有错的,虽然监控录像证明了这一点,但我总抱着一丝侥幸。

既然证据都没有错,法医鉴定也是正确的,那小虎是怎么死的呢?事死如事生。既然小虎生前自己也想查出原因,那就应当如他所愿,所以我决定与胡三强去一趟秦姐家中,到小虎房间仔细瞧瞧,但这一瞧就发现了玄机。

03活死人

因为小虎的自杀不被列为刑事案件,所以也没有人上门勘查过,小虎的遗物仍原封不动地摆在他的房间里。

一进门,胡三强就先征求了秦姐的许可,打开了小虎的笔记本电脑,想过目小虎生前的浏览记录和聊天内容。现在网络发达,有的人靠搜索就能充当专家,并以此犯罪,比如国外一些制造爆炸案件的凶手。在刑事案件中,往往电脑上的浏览记录会给警方带来重要的线索,给刑侦工作指引方向。

当然,小虎并不是凶手,在秦姐眼中,他是一名受害人。在我看来,甚至在胡三强看来,小虎也是受害人,我们想要看网页浏览记录,只是想确定小虎生前有没有搜索过自杀的内容。在心理验尸的研究中,很多自杀的人在走向自我毁灭前,他们都反复地去接触自杀的内容,比如怎么自杀比较轻松,或者谁的故事更悲惨,又或者是自杀对后世有什么影响等等。

令人意外的是,胡三强打开了小虎的一个即时聊天软件后,我们竟然看到了一个叫“活死人”的联系人发来的消息:你这个杀人凶手,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我要你也尝尝这滋味!

杀人凶手?小虎不是受害人吗?

我被搞糊涂了,于是让胡三强用鼠标点击联系人的资料页面,可是那个联系人是新注册的,用当下的网络术语,那就是一个马甲。在网络上,用马甲攻击他人,说一些恶毒的话,这并不少见,可没多少人会真正地去施行。

胡三强打开了“活死人”的所有信息记录,然后才发现这个匿名聊天人第一条信息发自2016年1月13日,然后每天这个人都会发来同样的内容,直到2016年1月19日,信息就没有了。小虎期间有回复这个人,内容依次是:你是谁;我知道你是谁了;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我也不希望她死;希望你原谅我;明天我去学校和你当面道歉。

从这条信息来看,小虎似乎做了什么不光彩的事,可是说他杀了人,我是不大相信的。我也问了秦姐,最近小虎的母校有人死于非命吗?或者出意外致死的?秦姐早就去了解过情况了,学校这几年来,从没有学生死过,只有一位年迈的老师在去年脑出血而去世了。

秦姐之前没发现过这些网络证据,她立刻问我,能不能以此让警方立案。我还没回答,秦姐又自言自语,她说万一小虎真的杀了人,那怎么办?如果现在去争取立案,不是给她儿子抹黑吗?挣扎了片刻,秦姐又选择相信儿子,坚定地夸小虎是个好孩子,绝对不可能杀人的。

可惜,除了匿名人威胁小虎的那几条聊天内容外,我们从网上的聊天记录找不到其余有用的线索了。胡三强又看了网页的浏览记录,近期的记录大多是与邪术有关的搜索,再往前则是各种中毒迹象的相关内容,显然小虎也想搞清楚自己得了什么毛病。

胡三强是心理学方面的专家,对于现场勘察,他是个外行,所以在我搜寻小虎的房间时,他决定打开即时聊天软件的群组聊天记录,慢慢去翻阅那近万条的聊天内容。

小虎的桌上有个小本子,我一页一页地看,上面大多是些他自己写的诗句,或者人物素描,但很快有一个东西就引起了我的注意。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6-21 17:18:49 +0800 CST  
04易学

秦姐瞧了一眼,也觉得纳闷,还问我那是什么啊,看起来怪怪的。这东西是一组数字排列,有点像万字符卍的形状,大致是如下:

4 — 9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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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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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 6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6-21 17:19:25 +0800 CST  


【因为排版会弄乱数字符号 所以还是传图片吧】

04易学
秦姐瞧了一眼,也觉得纳闷,还问我那是什么啊,看起来怪怪的。这东西是一组数字排列,有点像万字符卍的形状,大致是如下:



我问秦姐,小虎是不是很爱研究易学?秦姐点头表示没错,还说小虎的父亲很早就去世了,她以前忙工作,小虎是给老人带的,而小虎爷爷以前是算命先生,平常爱研究些玄乎的东西。

我对易学也有所涉猎,这并不是迷信,如果你深入地学过心理学,那就是知道现代心理学与易学有不少地方是相关的,国外学者对此也有研究。胡三强还在看聊天记录,听说有易学符号,他就饶有兴趣地过来看看。

我凝视着数字符号,不由地就念了一句话:一六共宗水,二七同道火,三八为朋木,四九为友金,五十共守土。秦姐听不懂,忙问我这是什么意思,这和案子有关系吗?胡三强对易学有所涉猎,他问得更具体一些:这好像是洛书演变的吧?我摇了摇头,说洛书是后天八卦,刚才我说的是河图,即先天八卦。胡三强又问,那为什么是一六共宗水呢?我耐心地回答,天一生水,地六成之,所以一六共宗水,这是易学的基础。

老实说,这组数字符号是破案关键,我必须赘述这组数字符号的寓意。不过易学晦涩难懂,我会尽量像讲解法医学那样,让相关的易学知识能被理解。

我之前念的口诀,其实出自河图,河图等于是一个数字魔方,古代传说出自伏羲在龙马身上看到的图案。实际上,河图是根据五星出没时节绘成的,这五星就是我上面说的口诀,每节依次代表:水火木金土。五星在古时称为五纬,当然它们那时不叫水星、火星、木星、金星、土星,而是分别叫辰星、荧惑星、岁星、太白星、镇星。

五星运行,划出二十八宿,而五星一般按照木火土金水的顺序,相继现于北极天空,每星各行72天,五星合周天360度,这就是五行的来源。为了不显得过于赘述,我在此先挑木行的概念来讲,因为这与案情相关——木行即木星于三月现于东方,此时春气当令,草木萌芽生长,正所谓春到人间草木知,这就是木行的概念。

为什么这条内容与案情有关?区区一组数字符号,究竟藏了多大的秘密?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我隐约猜到了答案。

这时候,胡三强又去浏览小虎的群组聊天记录,他却忽然说,我怎么这么笨,直接从匿名人发消息威胁的前后几天看起不就好了。话刚说完,胡三强就咦了一声,接着说自己找到匿名人为什么会发来威胁内容的原因了。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6-21 17:21:24 +0800 CST  
05玩笑

秦姐和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场以前很常见的一种网络恶作剧。

在2015年12月21日的时候,即时聊天软件中的大学群组有一个人发了一条诅咒的内容,大致是说如果不转发给好友,自己的母亲就会遭遇车祸。没想到,隔天有一个人就跳出来骂小虎,说小虎转发给他,他没有转发给下一个人,而他母亲当天就遇车祸罹难了。

显然,这个人很可能就是匿名人,秦姐也回想了一下,小虎班上确实是有一位同学的母亲去世了,因此还请假回老家了一趟,而那位同学是小虎的好朋友,叫霍永。然而,后来我们也调查了霍永的行踪,在小虎坠亡期间,他本人并不在大学内。发几条威胁内容,并不用负刑事责任,可我总觉得,霍永匿名注册了一个网络账号,肯定是预谋了什么事的,这在心理学上是种很常见的行为。

可要怎么证明小虎是被霍永害死的呢?

霍永用匿名身份连续发了七天:你这个杀人凶手,我会让你付出代价的!我要你也尝尝这滋味!最后一句话透露了线索,那就是霍永打算用类似的方法来惩罚小虎。是用转发诅咒的消息来杀死小虎吗?这不大可能,因为胡三强没有搜索到这些内容。

那是邪术吗?我想起了小虎搜索过的网络内容,忙叫胡三强再把网页浏览记录拉出来,有没有关于南洋降头的内容。秦姐听我这么问,她就说小虎在1月下旬去过泰国,是和霍永一起去的。紧接着,秦姐还从小虎的床头拿了一个吊坠过来,她说坠子是小虎从泰国买的,材质是镶银狼牙(实际是狗牙)。当时,秦姐就莫名地觉得狼牙不吉利,可没有多说什么。

这时候,胡三强在旁边告诉我,小虎生前确实搜索了降头的内容,可是网络上的内容大多是杜撰的。也许看到这里,有人会觉得困惑,为什么我会算到小虎搜索过降头的内容呢?

在我去挪威的高士塔医院学习时,有位老教授向我提起过,南洋邪术中的降头与心理学也有关联,他认为那是一种东方的古巫术,是一种奇特的深度催眠术,下降头的人能用某种媒介来催眠他人,使他人相信自己早就死了,而一旦如此,人体就会出现各种症状,比如身体腐烂。在老教授的一项研究中,他曾去泰国寻找相关病例,发现有一个男性病患被人下了降头,觉得自己已经死了,自己只不过是行尸走肉的活死人罢了。

这种理论看似荒谬,实际上在心理学上有一种对应的学名,叫做“人格解体综合征”。此类病症在临床上很罕见,在国内归为人格解体神经症,是神经症的一个亚型,其病因不明,治疗效果差。这种病症的临床表现和小虎的大同小异,就是对周遭的感知越来越不明显,觉得思维慢慢消失,自己只是一个影子一般,去看病也是影子在看病,甚至觉得自己躯体分离,有一种失重飘离感,生理和心理都麻木到没有任何情感,包括恐惧在内。

经过胡三强和我的判定,小虎应该就是得了这种病,综合各种证据看来,他确实是一个人走到楼顶跳下来的,但那不是自杀,而是这种病让他没有感觉了,跳楼很可能是想感受痛苦和恐惧,有的病人确实走上了这条道路。只是小虎为什么会被镶银狼牙的吊坠催眠,相信自己已经死了,这就无从得知了,每个人的催眠都与人生的特定瞬间记忆有关系,这是受害人周遭的亲朋好友才能知悉的。

小虎对那组数字符号的研究,是想借木行的概念,让自己“死去的灵魂”萌芽重生,案发时正是木行的时节,但他想怎么让灵魂重生,我就不知道了,毕竟这超出了我的人生观与认知范围。

总之,事后我们去见了霍永一面,他又惊又喜,并且承认我们的猜测全中了。原来去泰国旅行就是他提出来的,在旅行途中他就联系了当地的一名卖佛牌的男人,对小虎进行了深度催眠。这种病症在没有对症下药的情况下,发展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霍永对此并不后悔,他反复地说小虎不该转发那条诅咒母亲的信息给他,否则他也不会以眼还眼,但他强调,的确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他当时只是借口与小虎冰释前嫌,相约出国游玩散心,看到小虎平安回国,他还以为那是闹着玩的骗人把戏。

案情水落石出了,可怎么让警方立案呢?霍永也知道这其中的关系,他一点也不后悔,甚至得意地叫我们去报案,试试看有谁会相信我们。这不是拍电影,光以这样的推论,是不能定罪的,何况高士塔医院老教授的研究没有公开,也不算业界权威,更没有足够的数据来支撑他的理论,这就更不可能让霍永为此付出代价了。

后续的内容就不细说了,令我难忘的是,早年常见的网络恶作剧竟然会造成悲剧,也许谁都没有想到。

到底是真的有诅咒,还是命运的捉弄呢? 谣言止于智者,我想,就算是上天注定的劫数,有的悲剧也是能避免的。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6-21 17:22:04 +0800 CST  
尾声

在故事中,我提到了过多的自杀新闻报道,会导致青少年觉得那是死神在召唤他们,进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此,我不太赞成负面的新闻被过多地报道,对于某些案件的封锁,我个人是很理解的。有时候,一些恶劣的案件发生后,真的不是相关部门要隐藏真相才不提倡公开报道,而是对于一种健康舆论的导向做把控,从长期来看,这对大众是有利的。

这是我的切身体会。在开头,我写到回到马山县是因为一些私事,而这些私事正是我的体会,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体会。

那是1996年,我还在马山县当法医,同时也当了一年的刑侦大队副大队长。有一天我心情很沉重,因为当时我们破获了一起恶劣的刑事案件,县里对我们进行了表彰,有人还拍了我们的照片刊登报道。后来,凶手的亲人找到我,在路上对我放了狠话,他说的话我一辈子不会忘记:我们斗不过你,但斗得过你的老婆和孩子。

不久,我的妻儿都失踪了,从此下落不明。我们也找到了放狠话的人来问话,他不肯开口,而我也找不到任何线索。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我知道我的妻儿都死了,他们永远地离开了我。

1997年,我短暂地调去柳州任职,就是因为这件事。为了不扩大影响,让其他犯罪分子跟风模仿,这案子一直是保密的,否则坏人都去杀害绑架我们的亲人,那还怎么去破案呢?所以,某些人或某些事最好不要被过多地关注,真的是我的切身体会。

至今,我没有再婚,我忘不掉妻儿失踪前对我的抱怨:你总是忙工作,都不管我和儿子,还让我天天担惊受怕,你对得起死人,对得起我们吗?

这么多年来,我都是一个人生活,或许这样就不用再担心谁都斗不过我,而去斗我的亲人了。而在2016年,马山县终于传来消息,有人在一处地方挖到了两具尸骸,一个是大人的,一个是小孩的,后来经过鉴定,正是我失踪20年的妻儿。

写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挣扎了很久,拖延着一直没有发表,就是因为这种痛苦的感觉让我无从下笔。如果你够仔细,那就可以看出来,我之前的案件都是以三位数的序号来排列,不管有多少关注度,我都只写到第100案,而第100案的章节名称就是“最后一案”,讲的就是当年引发我妻儿失踪的罪案。

只是,天意使然,竟然在那之前我就得到了消息,但其中的故事要等以后再说了。

听尸之超神体#活死人 完

涉案人语录:小虎脑子有病吗?我跟他是好朋友,他倒好,把这么不吉利的东西发给我?我妈死了就是怪他!要知道,不信鬼神,但不能不敬鬼神!他自己爱研究周易那些东西,难道不知道大清早发这种内容是会触霉头的吗?他死了活该!我不后悔!要我后悔就去问我妈,看她怎么说!

《超神体》小知识:
每年的十一月冬至前,水星见于北方,正当冬气交令,万物蛰伏,地面上唯有冰雪和水,水行的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

七月夏至后,火星见于南方,正当夏气交令,地面上一片炎热,火行的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

三月春分,木星见于东方,正当春气当令,草木萌芽生长,所谓"春到人间草木知",木行的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

九月秋分,金星见于西方,古代以多代表兵器,以示秋天杀伐之气当令,万物老成凋谢,金行由此而成。

五月土星见于中天,表示长夏湿土之气当令,木火金水皆以此为中点,木火金水引起的四时气候变化,皆从地面上观测出来的,土行的概念就是这样形成的。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06-21 17:22:39 +0800 CST  
听尸之超神体:苍蝇女(1)

文/朱明川


01照片上的怪物

美女变怪物,还引发了凶案,听起来很夸张,却真有其事。

我遇到过不少奇怪的案子,应该早就见怪不怪了,可这次说要的案子,我到现在仍觉得很离奇,其中的犯罪手段更是超乎想象。人心的可怕就在于此。

案子还是发生在2016年春天,当时我因私事回到广西马山县,很多老相识都来看望我,给我安慰,生怕我想不开。说实话,没有哪一个行业的人比法医见证的死亡多,我们都能体会死者能重新活一次的期望,他们都是带着遗憾和悔恨离开人世的,因此我们都很珍惜生命,哪里会去干傻事呢。

除了给我安慰的人,也有来寻求帮助的人。从事过医护行业的人都知道,如果邻里之间知道你是那方面的从业人员,他们有小毛病都喜欢找你咨询,甚至觉得你比大医院的专家还可靠。我虽然后来当了法医,有些人怕触霉头,不敢来找我看病,但要是出了棘手的事,他们还是会选择来找我,比如我当年的一位卫生院老领导。

这位老领导姓韦,我一向叫他韦叔,他有个孙女刚从B超技士转为B超技师,然后就出了一件事。之后的发展太多曲折,令韦家长辈们十分头疼。

在这里,我先说个题外话,最初写这些故事时,我曾交代自己原本是医士,后来才半路出家去当法医的。有人曾质疑,医士是不是笔误,应该叫医师才对吧?其实不然。以80年代末的国情,我从卫生学校毕业后,能当上医师才是假的,医士实则是正确的称呼。又比如韦叔的孙女,她在辅助科室工作,老百姓们喜欢混称他们为医生,但理论上应该叫技师,而中专类学校毕业出来的就叫技士。这一段看似多余,也仍有多费笔墨的道理在,大家且先看下去。

韦叔一见面就和我寒暄了一会儿,并没有直接说明孙女出了什么事,为什么需要我帮忙。我心中很好奇,以韦叔的脾气,他是不喜欢麻烦别人的,除非是迫不得已。在我落脚的地方见面后,韦叔一直没有切入主题,总是问我在挪威高士塔医院学习心理学有何感受,以及国外一些最新的相关技术,末了还问我不是带了个专家回来吗,人呢。

我去挪威学习,认识了一个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毕业的心理医生,叫胡三强,他陪我一起回来的。我本来是拒绝的,我知道死者家属不喜欢别人看到他们痛苦的样子,谁对那种感觉都会无所适从。不过,胡三强还是坚持陪我回来,他嘴上说想来看看我当年的办案环境,其实也是想陪我散散心。

韦叔要来找我,我算到一定是私事,正好胡三强以自己的职业背景在写一些小说,我就让他到外面去写。我看韦叔绕来绕去,总是避开话题,当下就直截了当地问他,这次来找我,究竟有何贵干?若是要做某些司法鉴定,我可以向他推荐一些人或机构,但我个人不便发表意见,毕竟我已经退休了。

韦叔嫌我打官腔,以为我要赶他走,他一急就发愁地说自己很久没睡好了,他一直担心孙女的情况。我知道韦叔的孙女叫苍苍,她在B超室工作,社交圈子很单纯,这类人群一般不会惹上什么纠纷或麻烦,为何韦叔会拉下面子来向我求助呢?

我不愿意拐弯抹角,想立刻问韦叔,苍苍是不是出了什么事?韦叔却说,现在苍苍不适合见人,谁见了都以为她变成怪物了,这件事绝对是有人在谋害苍苍。见我不信,韦叔又说他曾将心中的怀疑向当地警方说过,可惜全都是猜测,没有实质证据,人家没办法立案。我点头表示没错,你不能怀疑谁要害你,就让公安局去帮你查案子,抓坏人,不然社会早就乱套了。

韦叔铁定是能求助的人都求助过了,见我也这么说,他就着急地问我,说这也不一定吧,比如谁扬言要你生不如死,现在你出事情了,那个人总有嫌疑吧?这时候,胡三强忽然回来了,韦叔看到一个帅小伙进来,有些意外,原来他以为我带回来的是个女人,然后又感叹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怎么还没再成个家呢。

胡三强回来拿东西,见韦叔还在,他转头又想出去,可韦叔马上叫住了他。接着,韦叔从随手带来的牛皮纸档案袋中抽出了一张照片,递给胡三强,然后说你不认识苍苍,算是外人,能够客观地看待这件事,你留下来,告诉朱明川,我是不是该去报案。胡三强只瞄了一眼那张照片,他就做出了一个惊恐又厌恶的表情。

“这是苍苍出事后,我拍下来的,我怕吓到朱明川,没敢马上拿出来。”

一张照片能吓到我这个干了30多年的老法医?有这可能吗?

我韦叔没注意到我的神情,他说罢就长叹一声,同时让胡三强留下来,并表示不介意让外人知道,他本来就想报警的,只是他和警方一样,都不知道是什么手段能让一个正常人变成怪物。

一个美女变成怪物?有可能吗?是被毁容了,还是被人伤致残疾呢?胡三强洞悉了我的猜测,站在我对面使了个眼色,暗示我的猜测全是错的。

韦叔犹豫片刻后,又将照片递给我,让我自己看。虽然我是法医,检验过许多尸体,忍受能力比普通人要强,但我也只是瞧了一眼,一股强烈的呕吐感就涌上咽喉。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12-06 00:59:57 +0800 CST  
02胎心的检测

我是法医,做出这样的反应,实在不应当。韦叔料到我会如此,摆了摆手,表示他不介意,因为给警察看这张照片时,别人的反应更夸张。

在照片上,苍苍瘫在床上,可是她全身都是苍蝇,密密麻麻,她的皮肤还溃烂了,钻出了许多小虫子。由于这种怪病的折磨,苍苍的精神状况已经出了问题,眼神里充满了恐惧,四肢也因为束缚带的捆绑而变得扭曲,再加上她想挠身体,她的姿态就变得极其不协调,好像是被塑料模特被人任意弯曲了肢体后的样子。

胡三强觉得很恶心,忙问就不能给苍苍搭个蚊帐吗,再不济,喷些花露水也是好的,怎么让这么多苍蝇附在人身上,这对溃烂的伤口很不好,肯定要感染的。韦叔苦恼地唉了一声,向我们解释,这是一开始的时候,谁都没想到会恶化成这个样子,哪里会想到飞来这么多苍蝇。接着,韦叔慢慢地从裤子口袋掏出个手机,给我们播放了一段视频,看日子是几个月前录下来的。
“这是我侄女录下来的,你们自己看吧。”

在录像视频中,苍苍的皮肤大片红肿,还没有照片上那么可怕,可是皮肤红肿凸起的地方竟然会蠕动,过了一分钟,镜头转到一个大水疱状的地方,一条白色小虫就穿破疱壁钻出。视频大约有三分钟长,整段视频总共记录了11只小虫从活人皮肤破出的情景。
侦破案件讲究前因后果,韦叔理解这一点,在外面看视频的同时,他就将事情的原委细说了一遍。

要说清楚这个病,又得往前说一个纠纷事件。

苍苍有个闺蜜叫小洁,她们从幼儿园就认识了,感情非常要好。小洁有不良孕史,2015年她第三次怀孕,在孕后42天,她就去苍苍的科室做彩照检查,本来医生说这个做得太早了吧,但刚转为B超技师的苍苍私下说没问题的,小洁那天就去做了彩照检查。
做完检查后,结果一出来,他们说只看到了胎囊,没有胎心和胎芽,是个死胎,需要尽快做清宫手术,否则会危及大人的生命。小洁本来想再做阴超检查,她觉得阴超检查比较清楚,可是她那段时间出现过黑色的分泌物,还特意保胎了一周,苍苍说那样的情况不适合做阴超检查。

因为有过不良孕史,小洁对此很有压力,她也没有再做检查,而是选择在某一天做了清宫手术,可是那次手术出现了状况,后来她再去做身体检查,发现自己已经不适合怀孕了,也就是说她的身体留不住宝宝了。

小洁又悲又气,打算起诉做手术的人,在后来在纠纷中,那个人研究了当时的彩照结果,他推测那个检查是误诊,因为当时小洁比较肥胖,经验不够的B超师是可能查不到的。实际上,除了孕妇体重超标外,若是月经周期不规律,或者受精款着床晚,胎心也会出现得晚。只要验血hcg(即人体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雌二醇上涨正常 ,胎儿一般都会正常发育,胎心在七八十天后都会检测到的。

因为误诊,导致失去了胎儿,还为此不能怀孕,小洁与苍苍的感情就此破裂。其实,当时看到结果,做出判断的是一个姓王的老医生,但小洁认定苍苍也有责任。之后的事情就愈演愈烈,有亲戚来堵医院闹事的,也有去法院要起诉相关人员的。苍苍很快也被停职了,她压力过大,就去内蒙古躲一个礼拜,想要放松心情。谁知道,苍苍回来后就关节疼痛,且皮肤出现大片红斑,且身体表面有一种蚁行感。韦叔让苍苍去做检查,医生诊断为类风湿关节炎,开了一些治疗关节炎的药物,如双路芬酸钠片。

一个月后,苍苍的关节疼痛没有缓解,反而加剧,医院却仍查不出问题来。渐渐地,苍苍开始因为皮肤红肿痛痒而搔抓,皮肤没多久就抓烂了,还渗出了淡黄色的液体,并且挤出一些半透明米粒大小且可蠕动的虫子。这些虫子经固定后测量,大约有2毫米长,共11节,口钩发达,其前端尖细,并有个齿状突起物体,尾部有一对气门,呈肾形。

起初,苍苍碍于颜面,没敢声张,直到她全身钻出虫子,引来大批苍蝇后,韦叔一家人才意识到出了问题。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12-06 01:00:33 +0800 CST  
03皮肤蝇蛆病

活人的皮肤钻出虫子,这不是天方夜谭。听韦叔描述完之后,我就猜出了苍苍的病,即皮肤蝇蛆病。

这种病是由某些蝇类幼虫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移行引起炎症反应。一般这种病发生在牧区的牛身上,偶尔也会发生在人类身上。因为这个病非常罕见,首诊医生没有见过,误以为苍苍得的是类风湿关节炎,也没有注意到结缔组织特别是类风湿关节炎的诊断标准。不过话说回来,皮肤蝇蛆病早期诊断是很困难的,同仁们都极易误诊为感冒、风湿热、风湿性关节炎等,等皮肤溃烂和挤出蝇虫后,往往才意识到是这种怪病。

可以断定,苍苍患病,有一大部分原因出在内蒙古的旅行上,只是在那段旅途中到底发生过什么,已经无从查证。像苍苍病得那么严重,治愈是当务之急,因为她面临着蝇虫可能会进入体腔和脊椎管的危险。

要治疗这种病,非常不容易,现在全球都没有适用于人体的杀死蝇蛆的药剂,而抗菌素、抗组织胺药或皮质激素等,这些虽然能控制继发感染和改善症状,但对幼小的蝇虫是无效的。如果要取出那些蝇虫,只能破开皮肤,将虫子一只只取出来,但虫子又太小,谁都难以确定人体中到底有多少蝇虫存在,如果它们不只潜伏在皮肤,已经深入体腔就更是不好办了。

当时,苍苍接受治疗已经有段时间了,经过医生们的救治,她慢慢地痊愈了,皮肤里再也没有取出过蝇虫了。可是,这个病对人的折磨很厉害,再加上小洁的彩照检查事件,苍苍身体虽然痊愈了,但精神出了问题。经过专家会诊,苍苍患上了精神分裂症,她经利培酮治疗后,病情才逐渐被控制。

听到这里,我实在想不出这事情怎么让公安局立案,毕竟患怪病又不是别人害的,很可能是苍苍在内蒙古时擦伤了皮肤,导致了感染。小洁应该也不会追到内蒙古去害人,如果真去了,那我们也不会坐在这里谈话了。

韦叔坦言,他为孙女操碎了心,都怕自己得了妄想症。因为苍苍的皮肤蝇虫病痊愈后,她仍称皮肤内像有蚂蚁、虫子在爬的感觉,起初她日夜不停地用水冲洗身体,过了一段时间后,她又将皮肤抓烂,甚至用洗碗钢丝球来刷身体,将好不容易愈合的皮肤刷得血肉模糊。韦叔怀疑皮肤蝇虫病还没有治好,他又带苍苍去做检查,去了几家医院,结果都是一样的——病早就好了,苍苍身体内找不到任何幼虫了。

为了保护苍苍,不让她自残,韦家一家人就将她绑在床上,每日喂食,同时配合一些精神疾病的药物来给她治疗。大部分人都认为,苍苍是得了皮肤蝇虫病,吓坏了,即使病好后,精神上也仍受到刺激。苍苍却一直大喊,自己没有疯,她皮肤下真的有虫,哭着叫着求亲人拿刀将她皮肤切开,把虫子都抓出来。

在精神没有问题的情况下,一个人要多么绝望,才会提出这种要求?当然,大部分精神有问题的患者都会坚称自己是正常的。苍苍已经被医院确诊精神状况有问题了,这应该不会是误诊,出了这么多事,心情能平静才不正常。

到了这里,我还是猜不出,韦叔究竟怀疑是谁在害苍苍。为免浪费时间,我就请韦叔道出心中的想法。韦叔是明白人,听到我这么讲,他忽然显得不好意思,说自己也就是猜测,没有证据的。话都说到这份上了,也没必要遮遮掩掩的,我就请韦叔但说无妨。

韦叔犹豫片刻,这才告诉我们,小洁和夫家和那群精神科医生是老相识,他怀疑小洁他们与精神科医生串通好了,在治疗过程中给苍苍做了什么手脚。胡三强闻言,忙说这不可能的,精神科医生哪有那么大的本事,他们最多只会耽误病人的治疗,或者误诊,绝不会瞎整出一个病来的。

韦叔很失望,他看向我,希望我能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可我不能凭这些话就乱下结论,因此提出想去韦叔家看看苍苍。本来,我也认为韦叔是爱孙女心切,将对亲人的悲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想以此发泄。没想到,我却发现了可怖的真相,原来这件事的背后真的有黑手。

至于凶手是谁,包括我在内,在那之前没有一个人猜得对。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12-06 01:00:55 +0800 CST  
04病中病

马山县的卫生院有一套单位集资房,韦叔一家就住在那里,苍苍本来一个人在外面住的,可患病后就搬回家里来了。

在去韦叔家之前,我没有一点把握,只是想借此安慰韦叔,我懂失去亲人的感觉,虽然苍苍还有一口气在。韦叔说苍苍精神状况不好,有个心理医生一起去,可能会更好吧。我懂韦叔的意思,当下就邀胡三强一起去。

苍苍当时睡在房间里,白色的蚊帐还没拆掉,只是房间里已经没有苍蝇了,空气里还滞留着蛇胆花露水的气味。为了不让苍苍伤害自己,她仍被束缚带捆绑着,可她一直在叫大家放开她,她身体痒得难受,想要抓一抓。可能叫得太久了,我们来的时候,她已经没有多少力气了,声音像蚊子那样,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睡着了在说梦话。

韦叔依旧认为,是精神科医生在作祟,所以很久不让苍苍去那边门诊了。不过,韦叔也承认,苍苍去诊断后服过药,她的情况改善了,后来还被批准回科室去上班,就是还不能从事一些重要的工作,比如给人做B超检查。

胡三强为了消除韦叔的疑虑,便征询韦叔的许可,想要看看苍苍就诊以来的各项检查结果、病历、处方单等。胡三强看得很仔细,除了研究那些材料,还问了韦叔关于苍苍是否按时服药,或者是否曾停药。那些记录都没有造假,胡三强和我都看得出来,苍苍在精神科的治疗时间很短,韦叔对苍苍的病情也有些省略。

根据精神科的诊断来看,苍苍睡眠极差,总是觉得窗外有人在说话,有人要谋害她,语言性幻听非常严重,存在被害妄想、被跟踪感。也就是在这段时间,苍苍声称有人在害她,这一切都是人为的,韦叔听信了苍苍的说法。

接着,我和胡三强都检查了苍苍服用过的药物,有利培酮,也有奥氮平、扎来普隆。利培酮和奥氮平是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扎来普隆是针对睡眠问题的镇静催眠药物,是国家特殊管理的第二类精神药品。韦叔担心药物被人换过,他直言自己检查过好几次,我和胡三强也简单分辨了一下,药物没有问题,没有被换成别的东西。

奇怪的是,我看到那些药物,总觉得有些问题。胡三强也觉得不对劲,可我们就是说不出哪里怪。

“是药被换过了吗?”

“没有。”

“药开错了吗?”

“也没有。”

“这几种药物一起吃,会有中毒反应吗?会导致精神错乱吗?”

“这更不可能。”

仅有的猜测就只有这几种。我们分析了一下,表面上看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是我们给苍苍诊断,可能也会开这几种药物。既然如此,这些药有什么玄机吗?

我总觉得这些药是有问题的,可如果苍苍得病真有阴谋的话,那犯罪嫌疑人是怎么办到的呢?想到这里,我立刻转换了身份,以法医的角度来分析苍苍的情况。

首先,憎恨和责怪苍苍的人是小洁及其亲人。如果苍苍疯了,或者死了,这可能是他们想见到的吗?也许吧,但不至于走到这一步,就算小洁等人有这种想法,他们怎么接近苍苍呢?甚至能让苍苍相信自己的皮肤蝇虫病仍没有痊愈,甚至疯狂地用洗碗钢丝球刷身体?我想不到任何可行性的办法。

那么退一步,会不会真如韦叔说的那样,是精神科的人催眠了苍苍,让她以为自己的怪病还没痊愈,以此帮小洁报复苍苍?这种在影视剧里可能会存在,但在现实里,要这么做的话,是要接受良心拷问的。韦叔也说了,苍苍当时的怪病是治好了的,皮肤没有再钻出虫子了,她应该是最清楚的。既然如此,精神科医生不太可能催眠苍苍,让其坚信病没有好。关键的一点是,这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

在大多数罪案中,谁是嫌疑人,一般要看谁得到的利益最大。在苍苍的事件中,谁会因此获利最大呢?是小洁吗?是精神科医生吗?都不是。至于是谁,我本来没底的,后来想到韦叔说过的花,心中就有数了。可若要断案,需要实质性的证据,不能光凭一句话就能给人定罪。

之后,我在得到相关方面的许可后,拿到了苍苍的所有病历和用药情况。最初,苍苍被医生予以利培酮治疗,并逐步加量,同时予以扎来普隆改善夜眠。治疗3周后,苍苍睡眠还有所改善,但心神不定,会自言自语,于是又采用了交叉换药法,换用奥氮平治疗。这就是三种药的开药缘由。

看到这里后,我发现苍苍的利培酮剩下的药量略多,奥氮平却没了,很可能她停用了利培酮,只一直吃奥氮平。我觉得不对劲应该就在这里,于是打电话问韦叔,是不是苍苍后来只吃奥氮,医嘱明明是要交换用药。

韦叔在电话里噢了一声,回忆了一会儿,告诉我那是苍苍自己说的,奥氮平对她的效果好些,利培酮会让她有种心慌的感觉。苍苍只是B超技师,她才从技士变技师,经验都不丰富,哪里了解跨专业的知识呢?医嘱交代要换药服用,确实是有道理的。韦叔不知道我为什么会那么问,他又补充了一句,说那是B超室的老王告诉苍苍的。老王就是在看过小洁的彩照检查结果后,诊断胎儿没有胎心了,是个死胎,要尽快做清宫手术的那位老医生。

没错,这个老王有很大的嫌疑。为什么呢?要知道,小洁虽然恨苍苍,认为苍苍负主要责任,可是要走法律程序的话,老王绝对逃脱不了责任的。如果苍苍的精神出了问题,那么很多责任都可以推给她,因为她的发疯就吸引了大家的眼球,谁会信任一个疯子在那里给孕妇们做孕检呢,不出事才怪。

那一句话就能杀人吗?是不是太夸张了?

根据苍苍的血常规检查,其单核细胞百分比远超标准,肝功能也不好。奥氮平会导致肝功能受损,这是业界共识了。奥氮平是一种非典型神经安定药,能与多巴胺受体、5-HT受体和胆碱能受体结合,并具有拮抗作用。像苍苍那样的心理反应,是奥氮平致组织胺( H1) 受体兴奋导致的一种特异性的变态反应。很多人都不知道,奥氮平服用后,会导致皮肤瘙痒刺痛,那种痒不是普通的痒,而是深入皮肤,甚至骨髓的痒。

在心理学上,有一类病叫触幻觉,这类诊断鉴别包括脑器质性精神病,还有可卡因中毒伴发的精神障碍(可卡因幻虫病)。这些病都有个共同的特征,就是患者会认为皮肤下有虫,感到皮肤瘙痒,有针刺感,以至于恨不得用刀切开皮肤,想要将虫子都挖出来。病情如果加重,还会出现冲动行为,或者会自杀。

苍苍停掉利培酮后,一直服用奥氮平,她的触幻觉就被催生了,再加上她的确患过皮肤蝇虫病,她的情况才会更加糟糕。这也是为什么,没有人怀疑过,苍苍的病中还藏着一种病,即触幻觉,大家都以为是苍苍的皮肤蝇虫病留下的心理阴影。

奥氮平对肝肾功能的破坏,很多人都知道,而会造成皮肤瘙痒,乃至严重至产生触幻觉的幻虫病,这些方面知道的人很少,但如果你上网去搜索“奥氮平”、“皮肤瘙痒”这些关键词,你就会发现很多用药的患者都出现了这种临床表现,他们会去询问原因,可是大部分不知道这个毛病的根源。老王是多年从医人员,要了解到这一点,并不困难,他以苍苍的怪病为灵感,能想到这一点,更是容易。

只是,要如何将老王定罪呢?这些就需要办案人员的合作了,光凭我是办不到的。而这个案子能查到这一步,也少不了胡三强的帮助,因为他是心理咨询师,不少来找他看病的人,都提到过奥氮平会引起皮肤刺痒,以上的专业内容多是出自他之口。

以往,我很少在故事中描述其他办案人员,并非不会塑造人物,而是想保护他们,出名走红不适合公检法的人。可是呢,这个案子无法省略胡三强,他对案子的帮助非常大,他也同意我写到他。

遗憾的是,苍苍停用奥氮平,改用奎硫平后,皮肤瘙痒的感觉消失了,可她还是选择了跳楼自杀,一条生命就此终结。更遗憾的是,在苍苍寻短见时,出现了过激行为,伤人致死。后面的事情太令人惋惜,我也就不继续讲述了。

没过多久,我就去广西区医院做肌腱延长术,以治疗蜡泪样骨病了。在分别前,胡三强说自己在写一本小说,询问我能写“幻虫病”的故事吗,我不置可否,他就当我默许了。至于胡三强后来有没有发表这个故事,我也不确定,如有雷同,就当这是孪生案吧。

总之一句话就能借刀杀人,看似夸张,但在真实的生活中并不少见,而网络暴力更让这种杀人不见血升级了。

(超神体 第008案 苍蝇女 完)

涉案人部分笔录:我知道我看错报告了,害人去坐清宫手术,把人搞得不能再怀孕了。我看到苍苍得了那种病,想到吃奥氮平多了,也会得一种心理上的幻虫病,就只多说了这一句话,哪里想到会害死人家。我只是想让苍苍再多疯癫一段时间,让人家觉得吧,看错报告不能怪我,毕竟科室有这么个疯子在,应该怪疯子才对。
……
我也难啊,我有老有小,就多说了一句话,不仅害别人再也要不了孩子,也害死了人家,我也想疯了算了,可是我现在清醒得很。没想到,人的话并刀还可怕。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7-12-06 01:01:22 +0800 CST  

听尸之鎏金菩萨像

体检
鬼门关对联
史上最昂贵的谋杀
铜铀云母

第一章 体检


人生在世,谁不想一生平安健康,没病没痛呢?现在不少人每年都会做一两次体检,如果发现疾病,可以尽早治疗,免得耽误病情。可是,一个人在体检时,身体是健健康康的,两个月后就忽然得病死了,这是医院的失误,还是另有隐情呢?

可以这么说,包括我在内,大部分法医都会侃侃而谈,自己参与侦办过多起案件,谈及那些案件是如何被侦破的。事实上,没被侦破的案件,甚至被瞒天过海的案件,也不在少数。像我最常说的,最完美的谋杀不在于犯罪手法的奇特与高明,而在于这场谋杀看起来并不像谋杀,这在生活中才是最可怕的。

2010年6月初,广西下了破历史记录的特大暴雨,我记得当时要乘火车去长沙办几天事,但因为暴雨的关系,很多趟列车都停运了。铁路部门说下午能恢复正常,接着我的一位大领导就找到我, 说单位有要紧事,让我重新安排计划,暂时先别去外地了。我立刻心想,能有什么要紧事,单位又不只我一个法医,其他人不一样可以处理吗?莫非发生了什么大案件?

大领导没和我在电话里说明白,我也不太习惯隔空讨论工作,挂了电话就重新安排了长沙那边的事,顶着倾盆大雨又回到了分局。当时,我并不需要天天在单位值班,因为分局在医院也开了法医门诊,一周有两三天我会去医院那边坐班。像那天,我就算不去长沙,也是排到我去医院坐门诊,做一些活体伤情鉴定之类的活儿。

当我回到单位时,听人说大领导早就来了,一般出了案子,他不会来的,除非是受重视的超级大案。除了大领导,还有一位珠光宝气的中年女性,以及一名20岁出头的小伙子。女人的声音已经沙哑了,好像哭了很久,鼻头都是红色的,小伙子则在旁边安慰她,然后尴尬地看着大领导。

我还没进来来之前,在外面就听到这女人对大领导说,一定要让最有经验的法医来做尸检。小伙子应该是女人的儿子,他在劝女人,说妈你别闹了,乱报警是要受处罚的。大领导大人有大量,表示不介意,然后说法医马上就来。

“老罗的死肯定不简单!”女人抽泣道。

“等朱法医来了,看看他怎么说吧。”大领导不太会安慰人,把烫手山芋丢给我。

我站在外面,犹豫了片刻,心想里面的母子应该就是死者家属,这只是一起医疗事故纠纷,但死者家属不认可这个结果,于是来公安局报案,大领导和死者家属有交情,于是出来接待了他们。

出于对死者的尊重,我不会当着面说,你这是想太多了,死者就是病死的。不过话说回来,死者家属的心情我能理解,他们接受不了亲人的死,把悲伤转化为了愤怒,需要一个责怪的对象。时间长了,我也遇到过一些由于死者家属的坚持,发现案子另有隐情的事。

见到了中年妇女,大领导就说这位女士是其他单位某领导的遗孀,叫赵女士,那位领导姓罗,大家都叫他老罗,遗憾的是,前不久老罗得肺癌去世了。光是听到这种话,一般人会觉得死者患癌死的,跑来公安局有什么用,癌症很难治愈,这谁都知道,难道是要怪医生救治不力吗。

在没见到尸体前,我不敢妄下论断,赵女士也并不是傻子,她料到我们会当她是在发泄悲伤,于是让我们坐下来,对我们诉说老罗生前的事,并反复强调,这癌症不简单,一定是有人在背后害的。老罗的儿子担心我们以为他们精神不正常,一直尴尬地站着,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

赵女士沉默了一会儿,开口就问我,你是法医,你相信一个天天嚷着养生的人会得癌症死掉吗?我家老罗每半年都会做一次体检呢。我有些为难,凡事无绝对,每半年做一次体检,也不一定能检查出什么问题来,比如胰腺癌,等你查出这个病时,通常都到了晚期了,而且病人去世得特别快。又比如癌细胞检查,一般是查癌胚抗原,这东西有时候也说明不了什么问题,因为得了肝炎、慢性气管炎、肺结核也会查出癌胚抗原增高,但如果这个癌胚抗原连续检查两次都是很高,那就要重视了。不过单位组织的常规体检,一般不会查这些的,而普通的胸透也无法发现一个一厘米左右的癌巢,需要做更高分辨率的CT。

赵女士见我不做声,又说在老罗体检两个月后,他就有了腹痛、腹泻和咳嗽的毛病,等去医院查出肺癌后,还没正式开始治疗,很快就死掉了。这如果不是有人害老罗,打死她,她都不相信。

说罢,赵女士又给我看了一些检查报告的复印件,光是看那些报告,老罗的病的确来得快,去得快,这是有些不对劲。肺癌患者也有死得很快的,但不应该像胰腺癌那样死得快,可要真的立案,总不能凭你几句怀疑的话,必须有实质的证据。

没想到,赵女士就告诉我,这一定是医院查到了肺癌,但由于疏忽而没在体检报告上显示出来,凶手就是那家医院。我挺怕这种死者家属的,因为他们只相信自己的想法,就算我把所有证据摆在他们面前,也是不会采信的,甚至还会去法院告我们这些参与了鉴证工作的人。

不过说句公道话,老罗死得太快了,如果在体检时就得了癌症,那么肯定挺严重的了,仅仅是拍X光片都能看到可疑阴影,不太可能会被医院忽略掉的(胸透和X光片不是一回事)。而且就算是人得了肺癌,再活个三、五年,现在也不是罕见的事,老罗怎么会死得那么快呢?

这里面一定有蹊跷。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8-04-14 02:00:15 +0800 CST  

第二章 鬼门关对联

老罗儿子带了体检报告过来,我迅速浏览了一遍,上面都是常规体检,检查结果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胆固醇偏高。单从体检报告上看,医院当时没检查出肺癌,那是很正常的,至少X光片上没有明显阴影(但有阴影不一定是肺癌,肺结核也会有阴影),就是肺纹理比较多。

我是用事实说话的人,看完了体检报告,我就说这报告没有问题。赵女士不认可,她坦言咨询过医学专家,除了没检查出肺癌,可以认定这是一起医疗事故,因为那算是误诊、漏诊。接着,赵女士又问大领导能让我去做尸检吗,她还没有同意火化尸体,现在尸体还在医院的太平间。小伙子看见母亲这么固执,一直不好意思,跟我们一个劲地抱歉。

大领导碍于交情,没有拒绝赵女士,而是把目光转向我。我有些为难,误诊和漏诊在临床医疗中是不可避免的,只有违反医疗常规的误诊和漏诊才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当然,我并不是说涉事的医疗机构就没有责任了,如果是误诊或漏诊致人死亡的,问题就复杂了,那就需要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赵女士不是刑侦人员,思维模式与我不一样,她一直在纠结丈夫的死是不是属于医疗纠纷,是不是医院的误诊或漏诊造成的。我则不然。说实话,我第一个想法就是投毒,有些东西是能使人迅速得癌症的。那类物质通常具有放射性,如果进入受害者体内,形成内照射,癌症就会很快发展起来。

我思考了片刻,若是凶手投毒,老罗与妻子住一起,他们的饮食肯定有重叠,为什么妻子没事呢?也许投毒的方式比较巧妙。这需要我能去相关现场勘查,以及对尸体做解剖才能确定是否涉及到刑事案件,光猜测是没有用的。

然而,这种纠纷不管属不属于医疗事故,我这样的公安局法医一般是没有资格做鉴定的。医疗事故是临床上的,我们法医是不上临床的职业,拿什么权威来服众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说得很清楚了,公安局法医是不能参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我们以前是人少,所有的活儿都得干,现在分得细了,公安局法医也没有鉴定权,必须由医学会来主持鉴定工作。

考虑到投毒的问题,我担心毒物仍在赵女士生活的环境中,为免再有人无辜受害,最好还是要找到致病源头。赵女士不知道我在琢磨什么,我也担心给死者家属不切实际的希望,没有直接说出想法,只问能不能去老罗工作和生活的环境中看一看。

赵女士不明就理,问我不去做尸检,去她家干什么?她以为我在多事,忙向大领导要求立案,她来就是报案的,并且要求我们去查那家医院,不然证据都快被医院销毁了。

钱债易清,情债难还。大领导无法拒绝赵女士,他就问我,这个事如果死者家属来报案,我们公安局的法医去做鉴定,这样子可行吗?大领导一般不参与办案,时间久了,对于一些办案的工作环节已经有些生疏了。我不敢乱答应,直言这样有失公允,话要听双方的,不能只听一方的。

赵女士认为我冷漠,立刻责怪我不近人情,还说老罗平日最爱养生了,烟酒不沾,而且还经常去乡下扶贫,这么好的人,怎么可能早死呢。说着说着,赵女士就拿出了一些老罗的行善事迹照片、报纸、表彰证书出来,想要证明死者是大善人,我们不去做尸检,良心何安。

我进办公室后一直是站着的,没有任何动作,赵女士就让儿子把那些照片和剪报都塞我手里,让我好好看看。同时,赵女士还说,原本罗老有个死对头,那个死对头早死了好多年了,人家的儿子都不计前嫌,和老罗关系很要好呢。

那些照片和剪报大多是去乡下扶贫的捐赠现场,一瞬间,我脑海就不自觉地会想起一位同事说过的话:最虚伪就是作秀的捐赠,让受捐者举着巨大的支票牌子或者捐赠物,局促得眼神无处安放,然后捐赠者在一旁咧着嘴,竖着大拇指,像耍猴一样。蒲松龄写的《聊斋志异》中,鬼门关有副对联,上面就写着:有心为善虽善不赏,无心为恶虽恶不罚。

这些想法一闪而过,我没怎么看照片和剪报,扫了一眼就把它们都放到了办公桌上。倒不是我对死者有什么偏见,而是在做尸检之前,我的习惯是先不要了解死者的生平,因为这会对法医的工作有影响,这是一份要保持客观态度的工作。

我想了想,既然死者家属和医院反复交涉无果,那家属来报案,公安局是可以受理的。之后,公安局就委托了一家鉴定中心,但涉事医院又不认可这个鉴定,还向南宁司法局投诉,院方认为公安局委托的这个鉴定是违法的,因为开展医疗事故鉴定是法律赋予医学会的权利,其他机构无权做出结论。赵女士却也不同意这个看法,她觉得当地医学会和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做的鉴定当然向着医院了。

我在这个权利上的解释着墨甚多,倒不是人老话多,而是办案过程没有那么多的想当然。对死者的死亡存疑,不是我们说去解剖就解剖,说去调查就调查的。有时候,不是我们破不了案,而是执法权后面有许多文章。(我偶尔也会看些小说,但有些书中对于执法权和管辖权的细节描述,真的是很混乱。)

总之,最后在各方的协调下,医学会搞了个鉴定组,由法医病理学家主持,我作为赵女士委托的代表观察尸检过程。人死后两、三天,肺部的黏膜就会分解,而此案的重点就在老罗的肺部上,但等我们安排好工作后,老罗已经死了七天了。不论是法医病理学家,还是我这个公安局法医,对此都不乐观。

奇怪的是,那天在医学会主持的尸检中,只是打开了死者胸腔,还没有进行下一步,我一眼就瞧出了异常。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8-04-14 02:00:39 +0800 CST  

史上最昂贵的谋杀

老罗的肺部布满了黑色的斑块,肺部的颜色也很不正常,除了那些斑块,肺部其他地方都烂掉了,几乎全是咖啡色。

我记得,赵女士几次提到,老罗很注意养生,烟酒不沾,怎么会肺部是黑色的呢,这看着就是烟民的肺。也许,老罗以前是烟民,后来被妻子劝戒吸烟,他戒不掉烟瘾,便偷偷在家外面吸,瞒着赵女士。人都是这样,当面一套,背面一套。

打开胸腔后,其他人对我投来了“你看吧”的眼色,认为我们是在刁难医院,抽烟的人得肺癌,很正常的事嘛(体检的X光片能看到肺纹理增多,但看不出体检对象是否吸烟。)。接着,在尸检中,我们又注意到死者的呼吸道、消化道、胃都出血严重;在回肠末端,覆盖着一层白色黏膜,冲洗掉表面的白色黏膜后就露出了红色的肠壁;从阑尾到横结肠的肠黏膜萎缩不平,其间有许多咖啡色淤点;十二指肠的降部有大量的凝血块。

赵女士对我提到过,老罗体检没多久就有咳嗽和腹泻的症状,尸检的发现应证了她的说法。不过肺癌应该不会影响到全身,癌细胞要扩散也不会那么快的。

后来,医院也出示了老罗死前的生命体征记录:体内出血,呼吸不畅,造血障碍严重,酸中毒加剧,血压下降,多种器官衰竭,最后只能用肾上腺素维持血压,而老罗的死因是心脏衰竭。

这次尸检我只是全程观察,未能操作,看到什么就在脑子记下来。他们尸检时,采集和提取的证据也交由法医病理学家来化验,会查出什么来,只能等待他们的通知。

事后,我问过赵女士,她知不知道老罗偷偷抽烟的事,同时也告诉她,这并不表示她的报案不合理。赵女士点头承认,并表示他们夫妻生活在一起,就算丈夫瞒得很深,她还是会察觉的,只是没有戳穿而已。关于这一点,赵女士很担心由于她没有说实话,影响到纠纷的判定,被医院倒打一耙。

实际上,这个担心没有必要,因为一件令我担心的事发生了,它改变了整件事的性质。

没多久,医学会的人在没有出具报告之前,先对我透露了一些信息。我闻言,顿时就觉得蹊跷,感觉这件事确实不简单——老罗的肺部居然有钋-210的痕迹。

是有人给老罗下毒了吗?钋-210是毒性很强的放射性物质,可以释放出α射线,基本没有解毒剂。(但若发现得早,仍有治愈希望。1963年,解放军第307医院就治愈了4例钋-210体内污染的病人。)香烟中的尼古丁和钋-210比起来,真的是小巫见大巫,偷偷抽烟的事反而不见得有多严重了。

那么,钋-210的毒性究竟有多强呢?

2006年,英国发生了一起神秘死亡事件,死者是俄罗斯前特工亚历山大·利特维年科,他就是中了这种毒,在出现中毒症状20多天就死了。事后,英国的调查人员发现,在一位嫌疑人住过的旅馆以及乘坐过的飞机上都找到了钋-210的痕迹。

众所周知,钋是由居里夫人发现的,它存在于铀矿中,如果摄入人体内后,一半以上的钋-210会很快排泄出去,余下的就会进入血液,富集在脾脏、肾脏和骨髓之中。α粒子在人体中的内照射会导致细胞的DNA断裂,进而造成人体脏器的全面衰竭,老罗的死因是心脏衰竭,与这个情况是相符的。

实际上,很多原因都能造成心脏衰竭,比如钩吻碱中毒,氰化钾中毒,肉毒毒素中毒等等。不过,医学会的人既然出具了报告,那应该就是检测到了钋-210,在这一点上,我相信专业的人不会搞错,也不会有人能用权力去影响这个检验结果。

得到了这个消息后,主导这场尸检的人就没动静了,我催了两次,他们也没有给我发来任何报告或者数据。我很明白,对于医疗事故纠纷,公安局法医的专业性可能不够,他们觉得我只是代表死者家属来观察尸检工作的,有什么资格看最终报告呢,给你个消息就不错了。

期间,赵女士也催了我,问我怎么拖那么久,生怕我和医学会的人联合起来坑她。其实,我比谁都着急,要知道,如果真有人对老罗使用了钋-210来下毒,那案子的性质就极其严重。一旦我能确定尸体中有这物质的痕迹,剩下的就不是医学会能管的了。

为此,我很担心,恨不得跑去医学会直接问人家,可这关键时候不能滥用权力,否则会影响到这整件事的公正性,到时候两边都不能服众。对于这些细节,大领导比我懂得多,他也出面劝了赵女士,连同赵女士的儿子也劝她稍安勿躁。

大领导表面上不着急,私底下却问过我,这钋-210不是号称很珍贵的吗?据说,同等重量下,钋-210的的毒性比氰化氢强250000倍,但它在自然界非常稀少。像在2006年,被人用钋-210毒死的俄罗斯前特工,治疗过他的医师曾判断,下毒的量价值上千万美元,创造了历史上最昂贵的谋杀事件。

当然,利特维年科的症状很严重,根据新闻报道的内容来分析,他的中毒量太大,那绝对不是一个人能办到的,只有国家级实验室才能生产出那么高的剂量,因此一直有传言说幕后黑手是俄罗斯政府。

对于老罗那样的人,我想象不出来,有哪个国家政府会用这么昂贵的手段来加害他。老罗又没干过情报工作,也没得罪过各路神仙,犯不着下那么重的手。而钋-210毒性太强,这东西也不是谁想弄到就能弄到的,如果真要下毒,用这种罕见的物质,反而才容易被人查到。越是普通的手段,越是普通的药物,才越能将谋杀掩盖。

那么,如果没有任何人对老罗投毒的话,钋-210是怎么来的呢?实际上,有一类人因为某种习惯,体内的确是会蓄积钋-210,只是没人愿意面对这个事实罢了。

什么人体内会有钋-210呢?那就是老烟民了。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香烟中有尼古丁,但很多人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害处就是吸烟导致的电离辐射。

辐射有电磁辐射和电离辐射,电离辐射是很危险的,因为它会使物质电离,破坏生物组织细胞的原子或分子结构,大剂量的电离辐射是会危害到人体健康的。

在香烟中,长期有一种物质存在,那就是钋-210了,它是放射性物质,能释放出α射线。可香烟中为什么会有钋-210,它们是怎么来的呢?总的来说,钋-210的来源有两种。一种来源是大气中的放射性氡-222释放出α粒子蜕变生成放射性铅-210,落在烟草叶子上的铅-210 继续蜕变生成钋-210;另一种来源是土壤和肥料中的铀-238经过连续蜕变生成铅-210。在被烟草植株的根部吸收后,铅-210继续蜕变生成钋-210 。以上的内容,都在研究中得到了证实。

早在上世纪60年代,美国哈佛公共卫生学院就开发出了一种测量低微浓度镭和钋的技术。某天,研究人员看到一位同事吸烟留下的烟灰,其决定要用他们的新技术对烟灰做一次检查。让这位研究人员意外的是,钋没有在测定的结果中出现。

很快,研究人员意识到,在烟灰里丢失的钋一定是进入了香烟的烟雾里。也就是说,吸烟者把钋直接吸入到他们的肺里了。人的呼吸道依次分为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钋就沉积在每个分叉点所在的部位上,那里是聚集形成具有放射活性的区域。

想到了这一点,我就和大领导说,也许医学会的人只是从另一个角度说,老罗是个烟民,并不像赵女士说的那样,很注意养生,不抽烟而已。果然,后来医学院的人发来了一些简单的数据,证明了我的猜测是没有错的。

怎料,我们暂时松了一口气,紧接着就发生了一件更骇人的事。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8-04-14 02:01:09 +0800 CST  

铜铀云母

医学会的人花了很长时间才出具了报告,其实他们也不是为难我,而是出于谨慎,因为他们判定老罗的死因是放射性病,而不是肺癌。也就是说老罗生前遭受过大剂量的电离辐射照射,有人用特别的手段,让老罗在短时间内被辐射致死。

这样一来,案子的性质就变了,它不再在医疗纠纷的范畴内了,而属于刑事案件了。有了医学会的结果,我就能自己做尸检了。不过老罗的儿子不忍心父亲没有完尸,又要做一次尸检,毕竟法医是来确定死者死因的,既然医学会都查出来了,何必再麻烦一次。

为了找出老罗怎么得放射性病的,我还是争取到了赵女士的同意,对老罗又做了一次尸检。同时,我请赵女士一家去做了身体检查,但他们身体没有问题,这就证明辐射源不在他们家。直觉告诉我,老罗不是外照射死的,而是死于内照射。

在尸检中,我发现死者头部毛发都脱落了,几乎难见发根;上肢有红斑;小肠、大肠黏膜腺体全部坏死,肠腺细胞基本消失;肺出血严重,水肿伴透明膜形成;真菌性脓血毒症等等。

考虑到赵女士说到过,老罗的病历也提到了,死者有严重的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且贯穿整个病程,尸体解剖显示全部肠道黏膜严重损伤,上皮完全脱落,腺体消失等, 再加上辐射剂量的估算,老罗具体的死因应是肠型放射病。

那么,凶手是谁?又是怎么下毒的呢?

我倾向凶手是用了内照射的方式来下毒,但我在老罗体内找不到具体的物质,可能是医院抢救,或者是多次的解剖使得证据流失了。到了这里,身为法医就帮不上多少忙了,只能从尸检中得出一些线索,给办案的刑警指引一些办案方向。

没多久,警方就在老罗的办公室找到了一尊很小的鎏金菩萨像,问题就出在那尊鎏金菩萨像上。

接着,警方去询问赵女士,她说菩萨像是老罗一位死对头的儿子送的,他知道老罗喜欢养生,以及信神拜佛,因此投其所好。为了不让人说闲话,这位死对头的儿子还专门定制了小尺寸的菩萨像,可以摆在办公桌上,一般人不注意的话,只会以为是招财猫一样的物件。

奇怪的是,等警方找到送菩萨像的人时,他死活不承认自己给老罗投毒。可警方拿出了证物的照片时,这人又承认,东西是他送的,但他不知道菩萨像有毒,要怪就去怪制作菩萨像的人。警方以为是嫌疑人嘴硬,结果讯问到一半时,这个人就拿起照片说,不对呀,这菩萨像的照片上多了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当时,我们都很好奇。

“这绿幽幽的晶石啊,像水晶一样,摆在菩萨像四周的,这些石头可不是我送的。”嫌疑人否认。

实际上,菩萨像的确没有放射性,有放射性的就是嫌疑人提到的绿色晶石,也就是铜铀云母,是奇石爱好者的热门收藏之一。铜铀云母是含铀的矿物,通常是绿色晶体或者云母样的块体,它有放射性,如果要收藏最好是放在铅玻璃中。此外,铜铀云母还会释放出有毒的氡气,有些不合格的瓷砖、装修石料也会释放出氡气。氡气是放射性气体,世卫组织就曾公布过,它是19种主要环境致癌物质之一。

警方一直以为,这一整套菩萨像的摆设都是嫌疑人弄的,可谁知道这套东西是两个人弄的,提供了铜铀云母的另一个人才是真正的凶手。

赵女士听到这个消息时,无比震惊,她以为老罗求神拜佛,会健康平安,没想到因此丧命。受到丈夫的熏陶,赵女士也提到了,她不知道菩萨像四周摆的是铜铀云母,因为供佛要摆五彩晶石,她从来没有多心,以为那只是装饰而已。

然而,更让人震惊的是,送铜铀云母来搭配鎏金菩萨像的人,不是仇家,而是老罗的儿子。

连我也很意外,我以为老罗的儿子劝母亲不要闹了,主张火化尸体是明事理,谁知道是出于想销毁证据的心理。事后,警方经过调查,发现老罗的儿子在外地赌钱欠了巨债,他问父亲要钱无果,这才想到杀掉父亲,继承遗产。

以老罗儿子下毒的心思来说,他没有及时处理掉铜铀云母,这让我有些难以相信。不过,铜铀云母的辐射剂量不会这么快让老罗死掉,他儿子一定是料想到了这一点,到时候好反驳我们。于是,我又和警方过了一遍证物,最后才在一罐杭州绿茶中找到了铜铀云母的粉末,因为这些粉末被喝到了死者体内,形成了内照射,死者才会死得那么快,那么痛苦。最可怕的是,老罗到死都没有想到,是自己的儿子要杀他。

我惊讶于老罗儿子的手段,曾找机会问过他,如何想到这种办法的,他居然回答我:“上大学时,有人给我看过一本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白马酒店>,里面的故事启发了我。”

阿加莎克里斯蒂是我很喜欢的一位作家,我也曾听说过,《白马酒店》用铊下毒的桥段很专业,细节非常真实,曾是某些凶手的灵感来源。为此,我有时会感慨,为什么看小说要纠结于某些细节呢。虽然说悬疑惊悚小说的细节很重要,但那不是作家写作的初衷,他们并不想成为帮凶。

就像阿加莎克里斯蒂在《无人生还》中写到的那样:“我痛恨因为我的所作所为让无辜的人或生物遭受磨难或者死亡。我一直深深地感到,正义应该战胜一切。”

听尸之 鎏金菩萨像 完

附《一则关于钋-210体内污染的成功治疗案例》

1963年,解放军第307医院就曾收治过4例钋-210体内污染的病人。医生先检查全身,确定病人被钋-210污染的部位,接着立即带病人去淋浴,用肥皂水清洗皮肤。

之后,用我国当时研制的二硫基丙烷磺酸钠清洗污染部位,或是直接切除不易去污的创伤组织。若是钋-210进入了病人的肠道,就用催吐、洗胃、缓泻和利尿等方式使其从病人体内排除,同时肌肉注射二硫基丙烷磺酸钠。

最终,这四位病人全都恢复了。就算在之后15年后的复检,也没出现异常的情况。而且他们生育的后代也全都很健康。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8-04-14 02:01:23 +0800 CST  

时间的尸体

他是时间旅行者,还是苏联间谍?一名死于二战时期的男子,被认为是全澳洲最神秘的死者,没人知道他是谁,凶手是谁,他还留下了罕见的波斯诗集以及一串难解的密码,至今无人能破解……

引子

1.维多利亚时期的病理学家

2.反物质世界

3.伏尼契手稿的天书密码

4.真正死因

引子

死亡一直富有神秘色彩,悬而未决的凶案更是让世人好奇:死者究竟遭遇了什么事,谁才是凶手呢?

二战结束后,有人曾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的萨默顿海滩上发现过一具无名男尸,因其死法特殊,案发地又靠近秘密军事基地,在那个年代引发了全球热议。国内外大大小小的媒体都刊载过相关新闻,可包括当地政府在内,没有一方公开发表过声明:死者究竟是谁,又是什么人或者什么东西杀死了他。以澳大利亚的说法,这具无名男尸是“神秘人”,而华人媒体则习惯称之为“萨默顿男子”,惊悚小说家斯蒂芬·金更以此案为灵感写了一个故事《科罗拉多之子》。

澳大利亚有一位年迈的病理学家,我去年拜访他的时候,有幸和他探讨了我上述提到的案件,也从中得出了一些有趣的推论,且与外界的猜测截然不同。我不敢夸下海口,说这就是案情的真相,但比起捕风捉影的传闻,至少这些都是有理有据的,如果你有兴趣,不妨耐心地看下去。

用我那位朋友的原话来说:It will blow your mind(真相会让你大吃一惊。)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8-04-14 02:01:51 +0800 CST  

01 维多利亚时期的病理学家

我原本是一名医务人员,当年因为马山县法医短缺,卫生院没人去顶那种晦气的差事,初生牛犊的我就去填补了那个空缺。走的时候,领导说就让我去两年,等从外地调个法医来了,又会让我回去的。那时的我没想太多,真以为会继续回去当医生,然后半路出家的我就边学边干,一直干了大概30年的法医。

对于人类短暂的生命来说,这段生涯已经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我已将这30年的巨细散落在发表过的故事中了,在这里没必要再赘述那段过往。

80年代末,法医这一行的从业环境很差,不像以前有各种高科技的检验仪器,我们以前做尸检是没有口罩戴的,因为要用鼻子闻味道来确认有毒物质。虽然没人公开说过,闻尸气多了,会否对身体不好,但我是越干身体越差,后来还莫名其妙地得了蜡泪样骨病。那是一种很罕见的骨质硬化疾病,严重时一活动,腿就特别疼,有时还需要靠拄拐来行走。这两年,我做了手术,缓解了病情,可又由于心脏不太好,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

像法医这类型的特种医学,从业人员需要与时俱进,我们这种老家伙是看着这一行变迁过来的,最能理解这一点了。早几年,我也断断续续去挪威的高士塔医院学习过精神卫生相关的知识,在那里结识过各国的学者,其中一位就是来自澳大利亚阿德莱德的法医病理学家亨利。

去年,一位远亲的儿子在墨尔本结婚,我应邀前往,亨利当时就在墨尔本,我顺道就拜访了他。我们是同行,话题免不了会涉及到罪案,尤其是尸检上的问题。亨利这几年一直在相澳大利亚政府申请挖出一死者的尸体,以便重新做一系列的检验。事实上,关于挖出这名死者的请求,不只是亨利在提交,很多人都提交过,但当地政府一直未批准,这事就一直拖着,一拖就过了一个世纪了。没有尸体,再专业的法医也无法听到死者的话。

那么,这名死者是谁呢?为何这么多年一直有人申请挖出他的尸体呢?

1948年11月30日,一对珠宝商夫妇在澳大利亚阿德莱德南部的萨默顿漫步,他们看到了一名西装革履的男子靠在石壁边上,想要点烟抽,但后来烟没点着,人就瘫了。那对夫妇以为是喝醉的商人,没有多留意,隔日他们发现这位男子还在原地,于是上前查看,这才意识到该男子已经死了。

在案子的一开始,并没有太多诡异的地方,当时谁也没有想到,这名死者会在七十年后,成为澳大利亚有史以来最大的未解之谜,关于死者的身份至今也是众说纷纭,有人说他是苏联间谍,也有人说他是时空旅行者。

我和亨利都是搞科学的人,所有的结论都要有事实做依据,自然不会人云亦云,可传言也并非凭空捏造,这案子的确有许多不同寻常之处。

首先,这名无名男尸衣冠楚楚,西装很讲究,皮鞋也擦得光亮,不像是流浪汉或者酗酒的人。不过,警方在无名男尸的身上没有找到任何与他身份信息有关的东西,后来法医在做尸检时,还发现他的衣服没有任何标识。

在法医做全面尸检之前,警方调查过死者的身份 ,可惜没有一点线索。在尸检报告中,法医称死者大约45岁,身体健壮,腿部肌肉特别发达,这表明他经常进行运动训练或者跳芭蕾,他的毛发和指甲也打理得很干净,这说明死者是很讲卫生的一个人,而他穿着西装去海滩靠着坐下,实在有些不合理。

除此之外,法医还发现死者的瞳孔比正常人的要小一些,嘴边有蕈样泡沫,他的脾大得惊人,是正常人的三倍,且很坚硬,尸体的其他器官也因充血而变得肿大起来。不过奇怪的是,死者当时是躺坐在沙滩的石壁边上的,头是向上的,人没有歪倒下来,但他耳朵内和头部都有尸斑。(正常情况下,尸斑应出现在尸体向下部位。)

国内一些媒体翻译过相关新闻,有的翻译出现过失误,他们说死者胃部有馅饼,因此推断死者生前吃过馅饼,可以从其购买馅饼的路线来寻找死者生前的行动轨迹。实际上,在当时那为法医做尸检时,他没有在死者胃部找到过馅饼,这几乎是所有媒体弄错的一个地方。根据当时的尸检报告,法医在无名男尸的胃部找到了马铃薯的成分,因此在猜测死者生前吃过馅饼。

案情讲述到这里,也许有人会想,这只是死因不明,死者身份未知,有什么好奇怪的呢?任何案子都比这名死者更神秘嘛。

奇怪之处就在于法医排除了男子是病死的,当时主导尸检工作的病理学家克莱兰得出结论,无名男子死亡时间大约是在凌晨两点左右,没有抽搐或呕吐的迹象,因其内脏严重充血,他判定无名男子极可能是中毒死亡。既然如此,那么毒药是什么呢?没人知道,因为根本没有检测出来。

看到这里,我和所有人一样,都觉得这位病理学家主导的尸检工作也太敷衍了事了。我读过相关报道,有人推测,死者是被人用了间谍专用的毒药才被杀害的,那种毒药能在人体内迅速分解,不留痕迹,比如洋地黄,或者毒毛旋花甙。

实际上,这没有可能。洋地黄和毒毛旋花甙都是强心甙,现在多用于治疗心脏病症,如果让人中毒且致死,那就需要有一定的剂量。可是,强心甙的消除量与体内的存留量成正比,以法医做尸检和死者死亡的时间来看,不可能在血液中检验不到毒物的。当然,死者胃中的食物也没有检测到任何有毒物质。

许多人纠结于,难道世界上就没有能一种毒药能让法医查不到吗?毒药在人体迅速分解后,法医是会忽略掉呀。确实,毒物也有检测不到的,但那是在毒药剂量非常小的情况下,因为检验仪器都有一个检测限,低于检测限的量无法被确认,搞化验工作的人都知道,所有仪器都有个信噪比。(如今有的检验仪器已能检测到皮克,即万亿分之一克。)

毒物剂量太小,那就不太可能致人死亡。可如果毒物剂量大,且能够迅速在人体内分解呢?有这种毒药吗?出于公共安全考虑,我不应该回答这个问题,不过人类体内的环境很复杂,人的唾液、血液、胆汁都偏碱性,胃酸是酸性,各个器官的PH值都不一样,如果毒物能迅速分解,让法医查不到痕迹,那么它在到达靶细胞或者某器官前不被分解掉是很难的。由此可见,传闻中的洋地黄和毒毛旋花甙不太可能是让无名男子死亡的原因。

我这么反复地强调,死者的死因非外界传言的那样,其实这也是病理学家克莱兰头疼的地方,因为在他主导的尸检中,大家都没有查出确切的死因。不过,病理学家克莱兰还是给出了中毒死亡的结论,在我看来,这是一种不太负责的做法。亨利却说,这在当时是一个惯例做法,像维多利亚时期培训出来的病理学家,或者以澳大利亚当时的做法,一般查不出具体死因的死者,都会被归类为中毒死亡。

我听了这话,感觉无名男尸都在咆哮了:我没中毒,又没有伤,我到底是怎么死的?能不能给我个确切的答案呢?

如果此案只是查不到死因,那倒还算不上离奇,可奇怪的是在第二次尸检中,法医发现了一条很神秘的线索。

而这就是案件成为澳大利亚最大谜团的关键点。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8-04-14 02:02:20 +0800 CST  

02.反物质世界

在无名男尸被送到阿德莱德皇家医院时,他口袋里的东西被陈列在桌上,分别有:一张使用过的汽车票(从火车站到海滩)、一张未使用过的火车票(从火车站到海滩)、一包火柴、一包口香糖、两把梳子,以及一盒军人俱乐部牌香烟。这些东西都无法确认无名男尸的身份,而死者衣服的标签都没处理掉了,好像是有人故意要抹去他所有的痕迹,不过警方发现死者的裤子用一种橙色的线缝补过。

一开始,警方初步判定,死者是自杀的,也许他服用了某种无法查验的毒药。为了知道死者的身份,警方采集了尸体上的指纹,也比对了牙科记录,可惜仍一无所获。到了1949年1月14日,警方终于在阿德莱德火车站发现了一条新的线索,虽然这对调查的帮助不大,但却引起了媒体的高度关注,因为这让案情更加神秘了。

无名男尸身上有一张车票,是从火车站到案发地附近汽车站的,他们当时都没想到,死者在火车站寄存处寄存过一个棕色的手提箱。从寄存处的登记簿来看,那个棕色的手提箱是在1948年11月30日寄存的,也就是无名男子死亡的前一天。

有报道称,寄存收据是在无名男尸身上找到的,我对这一点一直感到疑惑,如果在死者身上找到收据,为什么不马上去火车站找箱子呢,也许箱子内有能确定死者身份的东西。亨利告诉我,这应该是报道误传,或者是翻译上的错误,寄存收据并不死者身上,而且死者身上也没有钱包。

总之,在警方找到手提箱后,他们发现手提箱没有锁上,里面有一些衣物、一把电工螺丝刀、一把餐刀、多把剪刀、一卷橙色缝线(与缝补死者西裤的橙线一样)。那些衣物的标识也都被处理掉了,而在一件背心内衬上,警方发现了一个一个名为“T·基恩”的身份标识。任谁都会认为,T·基恩就是死者的名字,然而他们追查下去时,却没找到这个人,有一位同名的水手,但后来也证明死者并非那名水手。

不是我王婆卖瓜,但凡法医都非常细心,我看过这条新闻很多次了,不只是华语新闻,就连英语新闻也提到过,死者的手提箱中有一把电工螺丝刀,可是从一开始拍摄的留档照片,直到1978年拍摄的电视节目,从没有一份照片或一段视频证明死者有这把螺丝刀,1978年在节目上展示的还是一副手绘画。

一把电工螺丝刀能对侦破案情有什么帮助吗?

我并不了解这一内情,只是觉得警方既然透露了手提箱的东西,想必最初是真的在箱子里见到过电工螺丝刀。为此,我询问过亨利,亨利表示最初确实有电工螺丝刀的记录,可他也从没在任何照片或视频中见到这东西,也许是有人偷走了,也可能是警方搞丢了。亨利还告诉我,别以为澳大利亚的警方很认真,这个案子引起了全世界的关注,但办案过程中,有些证物都弄丢了,而且在1986年,警方觉得没有保存那些证物的必要了,所以就把手提箱里的东西都扔弃了。

我原本觉得这种办案作风不太好,转念再一想,又觉得好像也不能太苛责当地的警方,毕竟要让1948年案子的证据保留到今时今日,就算是我们中国人也不见得办到,肯定很多东西都会“不见”的。

见亨利时,我们约在唐人街附近的一家咖啡馆,当时外面有警车在巡逻,我就用英文问亨利:“死者既然寄存了行李箱,为什么收据不在身上呢,他还是想回去取回来的吧?”

“也许是有人拿走了死者的钱包,寄存收据在钱包里。”亨利也在看着咖啡馆外面的街道。

“会不会有人拿走了收据,然后把手提箱里有关死者的信息都偷走了呢?”这句话刚问完,我又否定了自己,“如果拿到了收据,直接把箱子拿走就好了,又没人知道死者曾在火车站寄存过东西。”

“是啊。手提箱里的衣服也几乎都处理掉了标识,这表明死者被发现时所穿的西装,本来就是那样的。”亨利表示,“在我们这里,乃至二战的年代,有的衣服是买的二手货,因此有些衣服就会剪去标识,这不算太奇怪,背心内衬的T·基恩可能是衣服原来的主人。”

在西方世界,有些西装、礼服都是可以租的,也有卖二手的,确实如亨利所言,是挺正常的一件事。可是,从死者的描述来看,他又好像是一个受过良好教育,且经济富足的人呢,也许富裕的人会买二手西装,但至于连背心都要买二手的吗?这可能性恐怕不太大,因为我记得死者身上的那个烟盒,除了军人俱乐部牌香烟,还有七支肯西塔斯香烟,这可是当时很贵的一个牌子。

关于衣服标识被剪掉的事,也许会有人疑惑,为什么又强调这件事呢,我们的衣服也没有自己的名字啊?我在这里插一句,解释一下。在西方,人们会出入一些大型场合,男士需要存取西装外套,为免彼此弄错衣服,他们的西装会绣上自己的名字,像丹布朗作品里的兰登教授就把名字绣在西装领子后方。

因此,如果不是别人故意处理掉了衣服上的标识,就是死者想保密身份。无论如何,这都让案子蒙上了谜一样的面纱。

既然查不到死者是谁,那么警方和我想的一样,他们就拼凑了死者从火车站去到海滩的这段空白。很多新闻都没有提到,在1948年11月30日早上,唯一从大城市驶入阿德莱德火车站的是墨尔本快线,其他列车都来自小镇,而那种小镇如果有陌生人出现,都会给当地人留下印象。

那么,死者从墨尔本到阿德莱德火车站后,也许他买了去往海滩火车站的票,但他去外面的公共泳池洗澡、剃须后(无名男子死时胡子刚刮过),再回来时发现错过了那趟火车,于是又买了汽车票。为什么无名男子一定要来萨默顿呢?这里有他非来不可的理由吗?见亲人?还是有什么特殊的任务?
楼主 法医朱明川  发布于 2018-04-14 02:02:45 +0800 CST  

楼主:法医朱明川

字数:220046

发表时间:2012-08-26 09:45:51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11-14 16:19:3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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