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历史有一套 (原名麻辣世界史—地球村邻里八卦)

罗马篇之九
古罗马的军队的每个军团有一个“鹰帜”,用铜或是银铸的展翅雄鹰的雕像,下面用同样材料的杆支起,由专人举着,行走在军团前列,其功能相当于现在的军旗,不过地位要更尊崇一些。罗马军法规定:罗马的军团只要失去了鹰帜就会被直接解散,主要责任人不仅受到重罚,而且被认为是奇耻大辱,失去生命都要抢回来。而敌方如果缴获了鹰帜,则成为自己手上一个重要的谈判筹码,罗马人会放弃很多权益来换回这件冰冷的物件。鹰帜代表罗马军人的荣誉,代表着罗马军团的战斗精神。西风残阳、衰草枯扬、黄沙碧血、雁鸣马嘶,所有的生命都在哀号,只有一只雄鹰闪耀着寒冷的金属光泽漠然矗立在遍地的尸首中,锐利如刀锋的鹰瓜上滴着血,这个场景带着油画般的浓郁和华丽,铁与血交织的古典美。公元前58年-50年这段时间里,这个画面在西欧的各个地区随处可见。
凯撒与庞培、克拉苏组成联盟后,被称为三巨头,因为后来也有三个狠角色这样联盟,所以这一次高手抱团被称为“前三头”。
三人中,凯撒实力最弱,他委身于这两个人也是权宜之计,他知道这两人拥有的是军功声望和财富,只要他也拥有,就可以超越这两人,不用再跟着他们混了。而军功、声望、财富这三样东西,全都是一次漂亮征伐的衍生产品,选择一个好地段,打几场漂亮仗,什么问题都能解决。在地中海沿岸地区大部分都成为罗马行省后,要掠夺新的土地、财富和奴隶,就要向北方想办法了,所以凯撒费尽心机也要成为高卢总督,就是希望以山南高卢为根据地,打过阿尔卑斯山,在那里的广袤大地实现自己所有的理想。
高卢人就是如今法国、比利时、德意志西部和意大利北部的凯尔特人。凯撒进入高卢前,高卢分为三个部分:山南高卢,阿尔卑斯山以南到卢比孔河流域的意大利北部地区,这里的高卢聚集地已经完全罗马化;那尔波高卢,这里是臣服罗马的行省;山北高卢,即阿尔卑斯山经地中海北岸,连接比利牛斯山以北广大地区,这一带是罗马没有征服的地带,被称为“野蛮”高卢。
高卢地区土地肥美、水草丰茂,很适合人类定居,吸引了很多游牧部落居住,人口稠密,看上去很富饶。这里农业、畜牧业、林业和手工业都挺发达,尤其是手工业中已有明显的劳动分工。由于手工业的发展,各个地区有一些壁垒森严,防卫安全的城市逐渐发展成为中心,比如现在的巴黎和奥尔良都是在那段时间成型。每遭到攻打,散居在郊野的居民便蜂拥地逃进这些城市,随着进城的农民工越来越多,中心城市的人口也逐渐增加。有人就有商机,于是这里定期组织各类经贸活动,如农贸市场等,发展到一定规模时,有广交会的效果,吸引不少罗马、希腊的商人来此地进行交易。
凯撒几乎是一到任,就启动了对山北高卢的攻击。一进入外高卢,凯撒就发现一个问题,有一群人活得很碍眼。他们居住在多瑙河以北、莱茵河以东的地区,长得高大壮实,既不种地也不生产,一直维持着原始的生活形态。部落聚居,打野兽分着吃,男女老少都披着兽皮,目光中闪着猛兽般的光芒。罗马人称呼这帮野人为:日耳曼人,这个名字翻译成中文就是恐怖而好战的斗士。听这个名字就知道是一些茹毛饮血的猛人啊,在罗马人心里,这帮人的形象是跟上古的各种怪兽联系在一起的。
日耳曼人不开荒不种地,因为他们不需要,各种生活物质都可以通过狩猎解决,如果需要适当提高生活质量,他们就直接杀过莱茵河到高卢人家里借,想要什么借什么,反正借了多久也不用还。而住在这一带的的高卢氏族部落林立,发展中贫富分化越来越大,实力强大的氏族部落头领有更多的领土和人口要求,要扩张就要欺负邻居,所以经常邻里纠纷,斗殴频繁。这些来自莱茵河对岸的日尔曼人就找到工作了,自然成为了高卢人的雇佣兵,帮着打群架。看来是收益不错,来抢劫和打工的日尔曼人越来越多。这帮人图省事,反正春运也买不到火车票,所以在哪打工就在哪安家,也不回河对岸的老家去了。慢慢地,高卢人发现,怎么自己这边满大街都是日尔曼人啊,这个移民动作也太大了吧。到凯撒执掌高卢时,他发现过了河定居的日尔曼人已经超过20多万了,好象还一边跟高卢人进行各种规格的战事,一边向前推进,照他们的进度,这帮人不久就要进入罗马的版图借东西了。
凯撒心里清楚,这支日尔曼人是整个高卢地带最不安定的因素之一,想在高卢有大型的军事动作,必须先把这帮人赶回莱茵河东岸去。凯撒与当时日尔曼人的老大阿里奥维司都斯谈判,好言劝说,看这位老大能不能从占领的高卢土地上撤出去。这阿里奥老大从会吃奶就会打架,只有他威胁别人,从没人敢威胁他,对于凯撒的要求,他的回答是:“奶奶个熊地,嫩也太狂了,这高卢的地盘许你罗马霸占,不许俺们也来踩一脚啊!嫩要是不服啊,约个地方咱哥俩过两手!”
凯撒知道碰上这种蛮子,不打怕他他是不会服的。可真要开打,凯撒又犹豫了。据说当时罗马军队,一听说要跟日尔曼人开战,很多士兵要求回家。这些可以为军人荣誉付出生命的罗马战士认为,跟那些打架比吃饭还专业、高大结实象公牛的日尔曼人硬碰,绝对是以卵击石,一时间,整个罗马军营充斥着浓郁的悲观气氛,那些老兵不敢撂挑子,都偷偷地写下了遗书。
古罗马时期的统帅,首先要会煽动,凯撒还是专业学过雄辩的,口才一流。他赶紧召集了一个战前动员大会,再次强调了军人的荣誉,并告诫大家不要轻信流言,日耳曼敌人其实是纸老虎。另外又说,如果大家都不愿参战,他将带领自己的警卫部队——第十军团投入战斗,因为只有第十军团是真正勇敢无畏的罗马战士(因为这个军团曾护送凯撒与日尔曼人谈判)。凯撒这一招激将法非常成功,第十军团本来只是担任凯撒警卫团,听说要打日尔曼人心里也发毛,现在被老大这样提名表彰,热血沸腾之下,当场表态,他们将在凯撒的指挥下在任何时候与任何敌人开战,绝不退缩!而第十军团也由此时起扬名天下,成为后来罗马军团中的王牌。第十军团的表态激发了其他军团的争强好胜之心,所有军团都不再唧唧歪歪,硬着头皮跟野蛮人干仗去!
当时凯撒来高卢上任带着6个军团,为了后勤保障,他留下2个军团,实际参战的只有4个军团2万多人。而对手日尔曼人则有10万大军!两军在莱茵河畔各自列阵,日耳曼人将自己的老婆孩子,锅碗瓢盆都摆在旁边,用一些战车之类的围起来,这个动作的意思是,如果战败,这些东西就都给罗马人拿走,不管罗马人要不要。所以士兵们都有背水一战的心情,如狼似虎,敢于博命。
其实,日耳曼人并不是一个统一的种族,而是一些语言、文化和习俗相近的民族聚居在一起后的总称,所以在打仗时,他们也是以民族为单位作战的,老乡听老乡的。这样的乌合之众,在指挥上,日耳曼这10万大军的效率显然就比凯撒那2万人差多了。
日尔曼最厉害的战法就是龟盾阵,所有人将盾牌举起,连称一片,密不透风,军团如一个大乌龟般向前推进,刀枪不入,威力很大。可是久经考验的罗马士兵必定不是浪得虚名的,虽然战前有点腿软,一正式开打,罗马战士的血性就被释放了。凯撒手下有大批忠勇骁悍的基层领导——百夫长,这些人的战斗经验和战斗精神是罗马军团最大财富。面对日尔曼的龟盾阵,又是这些百夫长发扬了善打硬仗的精神,他们直接跳上敌人的盾牌,用手将这些连在一起的盾阵分开,挥剑对盾牌下面的日尔曼人猛刺,这种同归于尽的打法,彻底破了日尔曼人的战阵。加上训练有素的罗马骑兵的支援,冲杀,10万日尔曼人很快就溃不成军,纷纷败逃,老婆孩子,锅碗瓢盆都是顾不上了。
日尔曼的那个猖狂得不得了的阿里奥老大乘小船逃到莱茵河对岸,老婆和女儿都落在罗马人手里。在后来的几年,凯撒不断清洗在高卢地区的日尔曼人,在莱茵河西岸基本被清理干净后,凯撒认为还是应该杀过莱茵河,给日尔曼人留下永远的心理创伤,让他们以后都在河对岸老实呆着。他用了10天时间在莱茵河上架设一座木桥,罗马大兵开进了莱茵河东岸,这样咄咄逼人的铁骑让当地的日尔曼人根本无力招架,凯撒在河对岸停留了8天,确认这帮野兽绝不再敢撸罗马的虎须后,心满意足地撤回高卢。
凯撒对日尔曼的出击让罗马军队在高卢地区军威大盛,那些长期被日尔曼欺负的高卢地区对凯撒更是崇拜得无以复加。对于如何处理日尔曼人大量俘虏时,很多高卢人要求将他们卖为奴隶,或是赶过河去,永远不许他们再回来。可凯撒有自己的考虑,他在莱茵河西岸开辟了一个地区让那些战败的日尔曼人居住,给与他们原来的生活,前提必须是服从罗马的领导。这一个动作后来被证明非常高明,就是这个部分的日尔曼人,一直不断地为罗马军团提供精锐的战士,在后来的罗马战史上,来自日尔曼的骑兵部队是非常出众耀眼的。
日尔曼人种很复杂,在发展过程中,他们演化出斯堪的纳维亚民族、英国人、弗里斯兰人和德国人,后来这些人又演化出荷兰人、瑞士的德国人、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以及南非的许多白人。虽然败于凯撒,但这帮人好战、善战、执拗的特征依然是很出名的,所以给后来的世界制造很多麻烦。

干掉了最难缠的敌人后,凯撒面对的是外高卢那些桀骜不驯的部落,最出名的是一群叫厄尔维几的人,他们是凯撒征讨外高卢时碰到的最坚硬的对手。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3 09:33:1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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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3 09:35:03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
凯撒的高卢战事是他戎马生涯的重要篇章,因为在打仗之余,凯撒作为一个文学爱好者一直在直播战事,可惜他当时不能网络同步,否则他这篇名为"高卢战记"的帖子肯定红遍铁血或者天涯国观之类的论坛。
不论是打仗还是写文章,凯撒都有大师级的风格,整个“高卢战纪”原来可能是他向罗马元老院作的年度工作总结,但集结成书后,文字平实朴素,行文流畅自如,将惊涛骇浪般杀伐写得如深谷幽涧般不动声色,文如其人,可以感觉到凯撒从容淡定却极为强大的心理能量。而“高卢战记”这本书,不论是文学成就还是对研究历史的帮助都是非常大的,我们大约拣选最重要的战事了解一下。
上一篇,凯撒渡过莱茵河,让日耳曼的蛮族领教了“现代战争”的威力。在出击日耳曼前,凯撒先平复了外高卢最猛的部落厄尔维几人的南迁行动。
厄尔维几人大约发源于现在的瑞士境内,生活在莱茵河、汝拉山、罗纳河之间的地带,原本日子是过得不错的,按凯撒的说法,这帮人天生好战,被夹在这样的环境里,发展的空间有限,如果想对外发展,攻击邻居都施展不开手脚,于是这帮人就在首领的煽动下,作了两年的准备,预备了大量物质,计划将整个部落南迁,找个宽敞的地方欺负别人也壮大自己。为了表示去广阔天地施展抱负的决心,他们烧掉了自己村庄和镇子,带了三个月的粮食,坚定果断地背井离乡。在凯撒刚接任高卢总督时,这支武装盲流就开始在高卢大地上游动了。
凯撒上任的第一战就是阻止这支盲流乱跑,一边追袭一边集合部队,终于在一条叫阿拉河的河畔追上了盲流大军。当时的厄尔维人已经开始渡河,大约渡过了四分之三的人,剩下那四分之一既然落在凯撒手里,结局自然是不太幸福。据凯撒自己说,他杀掉的这四分之一盲流正好属于一个叫几古林尼的部落,而这个部落曾经在公元前107年跟罗马交手,干掉了领军作战的执政官,还逼着罗马军队钻了轭门。
钻轭门是罗马军队对战败者的最大惩罚,将两支矛插在地上,上面再搭一支矛,形成一个小门,败军从这个小门通过,算是一个投降仪式。这个动作被认为是对罗马军人最大的侮辱,凡是钻过轭门的将领,罗马基本就当他已经死了,家人会为他举办丧礼,如果还厚着脸皮苟活,那处境堪比文革时的反革命份子,就等等天天挨批斗,境遇还不如死掉。这个事遍传江湖后,罗马军队的敌人经常用这招羞辱他们。
凯撒歼灭了这个曾经让罗马军团受过奇耻大辱的部落,军队更是士气昂扬。凯撒下令搭桥渡河,厄尔维几人搭桥过河同用了20多天,所以他们认为罗马人怎么也要半个月,还慢腾腾地溜达呢。神勇的罗马士兵在一天之内便全部渡过阿拉河出现在厄尔维几人面前,惊恐万状的盲流顾不上研究凯撒是怎么空降到面前的,赶紧议和。事实证明,这些蛮夷部落就是不学好,凯撒作为一个受过罗马高级文明熏陶的大知识分子,有人谈判一般是接受地,但他很快发现,这帮盲流过来谈判并不是服软,而是过来危言恐吓,凯撒显然不是吓大的,看到盲流嘴还这么硬,只好给他们教训了。
这一仗的结果是,盲流军团参加迁徙的人数大约四十万,幸存被凯撒强制性遣返回乡的人口是十一万。可怜这帮家伙妻离子散,财物损失严重,还要跑回原住地,把自己烧掉的房子重新盖起来,一边重建家园,一边后悔自己当初怎么烧得这么彻底。
从前58年到55年这几年的时间里,凯撒的军队在整个高卢地区纵横捭阖,摧枯拉朽,基本占领了外高卢地区的中部和北部,有些历史悠久的部落和民族直接被凯撒灭族。休息了几天,凯撒登高望远,目光越过英吉利海峡,落到了不列颠群岛上。据凯撒自己说啊,他征战高卢这几年,几乎每一场战役都能在敌方阵营里看到不列颠过来帮手打架的,既然这小岛子不学好,他就准备到那里去显示一下军威,以绝后患。
居住在不列颠沿海地区的人主要是来自高卢北部的比尔及人,而这比尔及人是很早就渡过莱茵河到高卢定居而繁衍的日耳曼人后代。不列颠内陆则是一些岛上的土著,这些土著依然过着原始状态的生活,喜欢在身上涂上些蓝色的植物汁液,蓝荧荧地吱哇乱叫;还处在兄弟、父子共用一个老婆的禽兽阶段。但是这些看起来很落后很不开化的不列颠人却让凯撒费了不少功夫,前55年-54年,凯撒经过两次艰苦卓绝的跨海远征,总算勉强让不列颠臣服,此后不列颠要向罗马交纳税赋,还要定期送人质到罗马以示忠诚。
公元前53年,凯撒占领高卢大部分地区,在各重镇和交通要冲建立常驻军营,要求各邦提供人质、纳贡、听从凯撒的军事调度和服从罗马的统治。高卢人虽然总是打败仗,可并不是容易屈服的,那些骁悍的部落,一边巧言令色地应付罗马,一边私下勾勾搭搭,预备团结所有被欺压征服的高卢人起来反抗凯撒。正好公元前52年,罗马城内发生了点混乱,高卢各部认为机会来了,于是便联手起义了。
高卢起义是许多民族和部落联合发起,他们推选了造反的头目维钦及托列克斯,这家伙曾经在罗马军团服役,还有些拉帮结派的才华,所以很快就游说高卢各部团结在自己周围,正式跟凯撒作对。一听说自己新打下的土地造反,在罗马解决政治斗争的凯撒赶紧杀回高卢战场,新组建的日耳曼骑兵团发挥了重要作用,很快就让起义大军大受挫折。维钦也算是凯撒戎马生涯的最重要对手之一了,他很快就改变了战术,不再与罗马军队正面对抗,改打游击战骚扰后方,破坏补给线。为了达到坚壁清野的目的,高卢人在维钦的领导下,将沿大路的村庄全部烧毁,甚至还烧掉了20多个不易防守的市镇。亲手烧毁自己辛苦建立的家园,高卢人的心痛是可想而知的,也表达了对罗马人的战斗决心。
接下来罗马大军就陷入了人民战争汪洋大海,对高卢起义军来说,不论在哪一个部族、哪一个地区作战,当地的百姓都会无条件地支持子弟兵,红米饭南瓜汤,妻子送郎上战场,母亲叫儿打罗马,村村寨寨开展声势浩大的拥军活动,高卢起义军的游击战打得风生水起。而罗马就惨了,一边要应付游击队的不断滋扰,一边还要分出很多兵力出去找食物和粮草。
维钦的焦土策略获得了巨大成功,可也没有万事如意。有一个美丽的城市叫阿凡历古姆,这里被称为整个高卢最美丽的城市,当地人哀求维钦保留这个明珠,不要烧毁她,虽然维钦认为这时的一念之差肯定会后患无穷,但他扛不住所有人趴在地上哀求,最后他只好安顿下很强的守城人马,将这个城市留在了罗马的征途中。凯撒知道,这个城池是他的重要机会,所以攻城战,凯撒几乎拼尽了全力,好在最后还是拿下了。进城后,凯撒下令屠城,老人、妇女、小孩都不要放过,全城4万人几乎被杀光,不要责怪凯撒的冷酷,他的士兵要吃饭,他必须将其他吃饭的人杀光,以节省粮食。而这个城市给弹尽粮绝的罗马军团提供了很好的休憩场所,几乎被饥饿拖垮的罗马军队吃饱了肚子,恢复了往日的斗志,战争形势再次逆转。可怜高卢起义曾经那么接近幸福。
高卢联军来自不同的部族,象沙子一样难以聚拢成团,而凯撒也知道各个击破是唯一的镇压办法。其实高卢地区也从没有真正团结过,很多部落,看到罗马军胜利就投靠罗马人,高卢人占上风又倒向起义军,所以维钦的很多协同作战的策略都没办法付诸实现,而手下的各部首脑也不可能是完全听指挥的。如果评价个人能力,维钦绝对算得上是高卢最卓越的统帅,但要指挥这样一群乌合之众,也是很艰难的。相比之下,凯撒军团就显得更加的指挥有素,行动一致。很快,这次高卢人付出巨大代价发起的反罗马起义失败,而维钦在战争的最后阶段为了不让高卢人受更大的打击,主动要求手下将自己交给凯撒。这个几乎让凯撒英名大丧的高卢英雄成为远征军最牛的战利品被带回罗马,关押六年后,在为凯撒举办的凯旋式上被砍掉了脑袋,是凯撒军功章上最耀眼的一抹血色。
后来的高卢基本就没什么太大的反抗动作了,公元前50年左右,该地区总算安静了,高卢战事胜利结束。
凯撒对高卢的经年远征,大量的奴隶与财富源源流入罗马,奴隶制经济高速发展;丰饶繁荣的高卢地区归属罗马版图,使罗马的疆土扩展到莱茵河西岸和比利牛斯山脉以东,并远至不列颠。整个罗马的土地和人口几乎都增加了一倍。
离开罗马开始远征的凯撒只有4个兵团的人马,其中一个军团还是庞培赞助的,战事结束时,凯撒的鹰帜下指挥着10个军团。原来说过,马略的军事改革给后世的罗马军队带来很大的影响,自从军队职业化以后,大兵一般只对自己的长官忠诚,无论什么样的战事,跟谁作战,他们都只忠于自己的统帅,凯撒的军团只为凯撒而战,从来都不是为罗马而战,所以这10个军团完全是凯撒的嫡系部队,忠诚无比,团结有力。高卢征战的7年时间里,凯撒大军占领了800多个城市,征服了300多个部落,对罗马作战的各种高卢人超过300万,其中100万人被歼灭,100万人被俘。
对高卢的征战,是凯撒政治生涯中的重要阶段。当初,他的两个同盟者,庞培和克拉苏支持凯撒出任高卢总督并没有什么善良的用意,地球人都知道高卢人英勇善战不畏死,战争一启动,便是无穷无尽的深渊,谁陷进去都别想轻易出来,就算凯撒可以在高卢全身而退,他也没精力插手罗马的政局。然而,凯撒一直在罗马广布亲信耳目,远征的这几年,虽然人很少在罗马,可罗马所有的大事都没有躲开他的操控,每次公民大会召开,凯撒在罗马的亲信就纠集大批的奴隶和城市贫民组成的打手冲进会场,干扰公民大会的各种决定,所以,征战高卢期间,凯撒不仅在战争中取得了巨大的声望和荣誉,累计了不计其数的钱财和奴隶,而他在罗马政治事务中的地位还不断在提升。此时的凯撒野心也不一样了,他开始作更高级的人生规划!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3 17:28:57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一
地主们掐指一算,貌似埃及艳后要出场了吧?看了这一长篇罗马史,就等这一篇呢!大家都伸长脖子瞪大眼,早知道地主们就这点出息,应该直接开篇写罗马艳情史以挽救收视率。反正古罗马断臂、拉拉、父女、兄妹、甚至人兽这些活动要多少有多少,还可以写穿越文体,让有兴趣的地主可以穿越过去亲历其盛。
时间还早呢,埃及艳后没那么早出来呢,人家还要梳妆打扮好一阵子呢。

先讲个花絮,关于中国的。
在甘肃省永昌县,那里有个叫者来寨村的小村庄,这个村子前几年突然轰动了世界,因为有几个外国考古学家在这一带瞎逛的时候,发现这个村子里有一些人长着金色卷发、蓝目深凹、鹰勾鼻子、络腮胡子而且身材高大,皮肤白皙,我现在一说这些特征,大家马上知道这是标准的欧洲品种,可这些人如果生活在中国西北一个贫瘠的小山村,叽拉着一双烂布鞋,靠墙根抽旱烟袋,就不能不引起考古学家的兴趣了。
随着考古学者和好事者的介入,这个村子很快就名声远播、脱贫致富了,很多人去甘肃会慕名前往参观的。考古学家在小村子里一通乱刨,挖出了上百具欧洲人的骸骨,现在对那些黄毛村民进行的DNA检测,已经验证出这些在正宗中国人群里平时很自卑,以为自己是怪物的村民实实在在是有欧洲血统的,那么到底是为什么,这个村子会聚居繁衍着一批欧洲人呢?
……
凯撒自己给自己分配了高卢地区作总督,因而创下了罗马战史不朽的伟业,而他两个同盟呢,既然是同伙,分猪肉的时候就要公平啊,所以庞培得到了西班牙行省,而克拉苏得到了东方的叙利亚行省。
随着凯撒在高卢的战绩不断传回罗马,家里那两个同伙有点坐不住了。尤其是克拉苏。本来克拉苏也是个人物,要头脑有头脑,要胆略有胆略,放在哪一朝都是一条好汉,可他时运不济啊,偏偏跟凯撒和庞培这样熊猫一样罕见的天才英雄降生在同一时期同一地点,以至于克拉苏的能力和光彩总是得不到展示,尤其是作为一个天生商人的贪婪,让他在人品上永远输一节,虽然后来的克拉苏成为最亲民的罗马贵族,经常到乞丐、贫民哪里去做秀,作悲天悯人状,差点改名叫克大善人,可老百姓的眼睛是雪亮的,克拉苏每次散钱,他们都不客气地收下,可要打心眼里认同克拉苏,还是做不到的。
凯撒和庞培则不同,他俩的名望和人气是建立在赫赫的军功上,罗马人对英雄的崇拜是盲目的,对贪婪商人的原谅却是理智的。随着凯撒水涨船高,克拉苏在前三头中的地位似乎有些没落,他在家憋屈了几天后认识到,再多的钱买不回荣誉,罗马的地位是需要金戈铁马的战斗才能巩固的,于是,他决定以他的叙利亚行省为根据地,向东方扩张战斗,象凯撒和庞培一样,为自己打出一支忠诚的嫡系部队和金银遍地的土地,获得象他俩一样的荣光。
克拉苏的目标是占领富饶肥沃的两河流域,所以他必须进攻的敌人就是当时的西亚强国—波斯帕提亚(伊朗一带,咱们叫安息),开战前元老院是非常反对的,因为在之前的几次交手中,那些快如幽灵,锐如利刃的波斯轻骑兵让罗马军队很吃亏,稍为有头脑的人都告诫克拉苏,挑衅波斯是没有好处的,可此时的克拉苏还能听进这样的建议吗?
开战之前,西亚的罗马盟国曾经建议克拉苏沿山地进军,这样波斯最强的轻骑兵就发挥不了作用,可克拉苏心想,老子难得出来打一次仗,造型老重要了,怎么能鬼鬼祟祟象组团行窃呢,于是他骄傲地说,罗马大军不需要躲躲闪闪。于是克拉苏带着七个军团,渡过了幼发拉底河,浩浩荡荡,阵容招摇地进入了浩瀚闷热的戈壁沙漠。
迎战克拉苏的波斯军队统帅叫苏来纳,刚过30岁,已经是波斯的大将军,在国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小苏同志是波斯历史上的名将,而且生得健壮俊美,战神一般的人物,偶像派统帅。传说他出征时排场极大,光他个人的行李就要动用1000匹骆驼来啦,还有200辆车上是他的各色嫔妃,铁甲护卫不下千人,加上门客、幕僚、管家、佣人、厨子、发型师、化妆师、修甲师、经纪人、助理约有一万人,生活质量极高,这样的富贵公子上了战场多半脓包,所以克拉苏压根没把这小白脸放在心上。
跟克拉苏预料的一样,双方大军还未相接,波斯军队就开始溃逃。克拉苏没想到胜利来得如此容易,也不管罗马士兵口渴、中暑,昏昏沉沉这些不宜参战的迹象,竟踏着那些炙热的黄沙全力追击波斯军队。很快,克拉苏就发现,波斯军队并没有走远,而是密集地围在罗马军队周围,罗马大军就这样陷入了苏来纳诱敌深入的口袋阵。其后的战斗不用说了,兵败如山倒,罗马大军抛弃伤员退守卡莱城,被苏来纳设计诱出,克拉苏在突围中死于乱军,这伙计一心想成就伟大功业最后却惨死异乡,不但没给自己和罗马带来荣光,还让波斯军队成为罗马永远的屈辱。
波斯一战,克拉苏带领着四万大军,而苏来纳却只出兵两万,被打散的罗马军队最后只有不到一万回到叙利亚。后来罗马和波斯断断续续的战争持续了很多年,两边都打不动以后决定和解,罗马要求波斯将卡莱城之战俘虏的罗马士兵交还,可是波斯交出的俘虏人很少,克拉苏长子曾带领罗马第一军团6000人帅先突围,清点下来,这帮人居然活不见人,尸不见尸,活活地失踪了!
现在大家已经可以猜到这一路人马的去向了,但仅仅是猜测,还没有特别的铁证。根据咱家的历史书,公元前36年,西汉大军杀进现在的哈萨克斯坦,收拾北匈奴时,发现匈奴军队中有一支特殊的雇佣军,装束模样都不太一样,他们用盾牌围成铁桶阵前进,喜欢远距离投掷标枪,虽然那时咱们大汉的军队也不知这伙人的来路,但也猜到肯定不是本地人,而现在我们知道,这样的战法是罗马军团的专利,也就是说,可能当年卡莱城突围的罗马士兵,有一些投靠了匈奴等部族打工去了。
大汉对北匈奴的征伐大获全胜,当时俘虏了100多个疑似罗马兵,汉元帝看他们长得挺好玩的,就将他们集中安置在河西走廊的一个村子里,当时给这里起名叫骊靬县,而“骊靬”是当时对罗马的称呼。后来这个地区在隋朝被合并到另外一个县,这些罗马士兵的事就再没人提起了。
现在甘肃永昌者来寨也把自己定位为罗马古城,还修了个有罗马士兵的雕塑,反正是发展旅游嘛,有这样的噱头自然大加利用,至于这些人到底是不是古罗马第一军团的后代,让考古学家继续研究吧。

回到罗马,克拉苏战败,罗马政坛上就剩了凯撒和庞培的双头拱立,少了克拉苏这个中间制衡的力量,两个人争权夺利的矛盾日渐突出,每个人都知道,这是个一山容不得二虎的时刻。而两人本来是翁婿关系,庞培娶了凯撒未成年的女儿,这种老夫少妻的组合往往都是老头先死比较符合自然规律,谁知道凯撒那个薄命的女儿年纪轻轻的却先死掉了。如此以来,两个人就什么关系也没有了,剩下的就是狭路相逢看谁先死。
元老院的贵族派一敏感到三头同盟出了问题,就马上下手拉拢庞培,庞培审时度势,觉得这时自己很有必要回到保守派怀抱,利用他们的力量钳制凯撒。正好当时罗马城里出现平民暴动,元老院以处理紧急事态的名誉,授予庞培特别执政官的权柄,虽然任期只有两个月,可其权力几乎是独裁。
公元前49年,凯撒在高卢第二个任期期满,现在的高卢行省几乎相当于整个罗马,而且外围还有巨大的想象空间,凯撒当然希望留在这个广阔天地,更有作为。所以他对元老院要求延长高卢总督的任期,但此时的元老院对他已经起了杀心,除掉凯撒上升到元老院工作重心。元老院拒绝了凯撒的要求,命令他立即返回罗马,如果在约定时间没有赶回,则直接宣布凯撒为“国敌”!
踌躇中的凯撒带着他的军团来到了卢比肯河边,这是一条十几米宽的小水沟,可却是罗马与高卢之间的界河。当时罗马的法律规定,象凯撒这样的封疆大吏,渡过卢比肯河回国是不允许带兵的,否则将视为反叛。凯撒在河边对他的军团说:“渡河之后,将是人世间的悲剧;不渡河,则是我自身的毁灭。”权衡之后,凯撒对全军喊出了他的反叛宣言:“The die is cast!”!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骰子已经掷下!只能前进不能后退,没有什么犹豫了。
凯撒军队在整个罗马的震惊中渡过了卢比肯河,正如他自己说的,人间悲剧就这样开始了!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4 10:14:26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二
凯撒"悍然"带兵开进了罗马,这个公然反叛的动作让整个罗马都震惊了,大家都在传说:“勒个瓜娃子胆子朗个这样大哦!”庞培当然也没想到,他一直以为靠吓唬就能将凯撒清除,所以当凯撒那些在高卢战场上百炼成金刚的大军越过卢比肯河后,庞培和元老院的死硬派立时慌了。庞培作为一个军事专家,深谙“三十六计”,非常睿智地选择了“逃之夭夭”这一反抗方法。带着一群元老院的老家伙,各种行李细软,逃向希腊。凯撒本来以为会面临一场罗马城内的杀伐,没想大军象观光旅游一样,溜达着就进了城。既然讨厌的对头都跑了,剩下的元老院成员都是识时务之辈,赶紧册封凯撒为独裁官吧,别废话了,还有好多事要做呢。
剩下的日子就忙碌了,凯撒和庞培上演了一幕古典版的猫和老鼠,基本上是庞培在前面疯跑,凯撒的大军在后面猛追,从罗马追到希腊,再从希腊追到西班牙,在庞培的西班牙老巢干掉了老庞的主力,让老庞这个大老鼠丢盔卸甲狼狈不堪窜进了埃及。
……
好了,女主角终于出来见客了……
公元前323年-前30年这段时间,埃及处于他家托勒密王朝时代。在此之前,埃及隶属波斯帝国,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征服了波斯,当然也将埃及收入囊中。亚历山大将自己的部将托勒密留在埃及作总督,老大死后,托勒密毫不客气地自立为埃及国王,开启了埃及历史上的托勒密王朝。
庞培逃到埃及是有原因的,因为埃及的上一任国王托勒密十二世是个暴君,被老百姓推翻,避祸罗马。庞培老哥义薄云天,拉了这个埃及兄弟一把,出钱出枪帮他夺回了王位。这样大的人情,自然是要收高利贷的,所以庞培一落难,当然到埃及收利息。按照庞培的想法,他到了埃及,应该收到恩公一样的礼遇,说不定还可以跟托勒密王朝借一支军队,打回罗马,重整山河。
此时的埃及,十二世已死,将王位传给了自己的女儿和儿子公共执掌。埃及王朝一直有个大好的优良传统,就是近亲结婚。从公元前3000多年起,埃及的国王就把自己设定了一个神族的形象,既然是神当然就不能跟人通婚,而且,跟家族以外的人联姻,很容易产生外戚干政这样危害社稷的事件,于是,基本上埃及王都是在家族内部繁殖,肥水不流外人田。最多是兄妹联姻,父女也有,最离谱的还发生过祖孙成亲的情况。到托勒密王朝,都知道创立者托勒密是人不是神啊,他偏偏要维护这个神族的传统,可他的后代却要遵循人类的遗传学规律。根据现代医学的研究,近亲结婚产生畸形的可能性很高,但因为产量大,广种薄收的,总能找到一两个正常的,所以埃及国王也不全是小傻子,但是从各方面素质来讲,正是秋后的韭菜,一茬不如一茬。
托勒密十二世的儿女却很不错,不象近亲结婚生出来的,尤其是这个闺女,绝对是最成功的优生结晶,不禁生得天使面孔,魔鬼身材,而且有着天才般的头脑,天文地理、机械数学、规划设计无一不通,会讲9种语言,如果不是因为身高稍微差了一点,参加各种环球选美绝对艳压群芳,稳操胜券,这样的女人如果遇上合适的时机是可以改变国际局势的,这位埃及的新女王大名叫克利奥帕特拉。
克利奥帕特拉和自己的弟弟按照父王的要求结为夫妇,共同登基。此时的姐弟俩,一个18岁,一个9岁。虽然没有外戚,埃及王朝也分为帝党和后党,既是骨肉又是夫妻。这种近亲结婚的小孩一般都没什么良心,赶走另一个独掌王权是共同的心思。在克利奥帕特拉姐弟俩的争权斗争中,弟弟占了上风,将姐姐放逐叙利亚。姐姐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在叙利亚集结军队,预备杀回埃及讨个说法,姐弟俩都摩拳擦掌,咬牙切齿,整个埃及弥漫着即将开战前的紧张气氛,而垂头丧气的庞培就是在这个环境下,出现在埃及的海域。
克利奥帕特拉的弟弟—托勒密十三世虽然只是个十几岁的小孩,身边的老狐狸可不少,大家凑在一起开个会,一致认为庞培已是丧家之犬,为他得罪此时如潜龙腾渊般的凯撒是很愚蠢的,不如帮凯撒干掉庞培,送个人情给罗马的新主,如果凯撒讲究非要表示感谢,那就让他帮忙收拾克利奥帕特拉,解决心腹大患。主意一定,托勒密王朝的文武百官就到码头列队欢迎庞培上岸,看到岸上的欢迎仪仗,庞培的老心充满了对未来的新希望,可他万没料到,这不是个欢迎仪式,而是个盛大的处决仪式,托勒密十三世的一个手下从背后一剑劈下,将庞培白发苍苍的脑袋砍落在地。
凯撒紧跟着登陆后,托勒密十三世奉上了庞培的戒指和头颅作为见面礼,以为会收到这个新罗马王的高度赞扬,谁知凯撒拿着庞培的头流出了眼泪。托勒密王朝的庸人们理解不了这种高手间的爱恨情仇。对凯撒来说,庞培曾是自己的挚友和对手,这样一个人的死,凯撒的心理是很复杂的,尤其是对他来说,更希望的结局是和庞培相约华山绝顶,由自己亲手决定庞培的结果,而不是在这里坐着接受他的头颅,另外,象庞培这样的盖世英雄死在鼠辈手上,同样是盖世英雄的凯撒心里肯定是会有些落寞的感概。虽然托勒密十三世送出这样一份厚礼,凯撒对他却是嫌恶的很,没表现出对方期盼中的亲热和礼遇。
罗马一直以埃及的庇护国自居的,凯撒到了这里后,既然庞培的事不用操心了,就干点别的吧。不是国王和王后各陈重兵预备干仗嘛,凯撒觉得自己有义务有责任调解这场皇族纠纷,以稳定埃及的局势。打发托勒密十三世回去时,凯撒通知帝后双方,第二天,凯撒将到埃及王宫召集三方会谈,解决悬而未决好几年的姐弟恩仇。
罗马历史就从这一晚开始散发出氤氲透骨的暗香,一支艳丽的玫瑰幽幽地绽放在古罗马金戈铁马,惊涛骇浪中。
当天晚上,有人禀告凯撒,有个埃及富商要给凯撒送一条地毯,根据传统,卖给第一次见面的罗马人地毯,象藏族人献哈达一样,是一种尊崇的待客仪式。送来的毛毯贴着金箔,手工细致,华丽精美,虽然只是卷着,但可以想象打开后的美丽。实际情况是,地毯打开后,果然是好东西,一个身材小巧的绝世美女缓缓地从金光闪闪的地毯上站起来。
凯撒的一生经历的女人无数,罗马城中的各色美女,试用过不少,远征期间,对各民族各人种的女子自然也没有客气,对美女的认识和品味还是不错地。初进埃及的这个夜晚,非洲的空气这样闷热,庞培那死不瞑目的脑底还历历在目,54岁的凯撒这时太需要有人陪伴自己,而出乎意料的是,这个小巧的希腊美女不仅有着眩目的美丽,还有让凯撒惊叹的谈吐和智慧。这一夜,不知道这个躲在毛毯中的神秘美人跟凯撒谈了些什么,第二天,托勒密十三世就惊恐地得知,自己的姐姐和老婆克利奥帕特拉已经成为凯撒的情妇。
参加三方会议的凯撒满面红光神清气爽,他宣布遵照先王的遗诏,王位还是由姐弟俩共同坐着,谁也不许挤兑另一个。这样的结果,帝党肯定是不满的,为了反对凯撒,托勒密十三世的幕僚们发动埃及的军队和老百姓开始跟凯撒叫阵,罗马军队和埃及军队厮打起来。
这一仗打得不算激烈,凯撒召来援军,很快就将埃及人制老实了,托勒密十三世在逃亡的过程中,淹死在尼罗河。虽然战事不算好看,可造成的损失非常大,罗马的火箭命中了亚历山大城的图书馆,六十多万本图书付之一炬,影响了整个欧洲历史的大量古希腊珍贵书本也都随着这一场无端的战事化为灰烬,其中包括圣经旧约的很多章节,因为这些章节的缺失,使后来对圣经的一些观点总是缺少权威的解释。
本来按凯撒以往的习惯,既然征服了埃及就应该宣布这里成为罗马的行省,可凯撒直接将新宠扶上埃及女王之位,让埃及继续保留自己的主权。接下来的两个月,凯撒跟埃及的新女王进行了两个月的尼罗河巡游之旅,算是渡了一个举世闻名的蜜月。
凯撒埃及蜜月期间,庞培的老同党,西亚的本都国王闹事了,凯撒立即领军开进土耳其,让西亚领教了凯撒的军威,到此时为止,凯撒围绕意大利打了一圈,在几乎所有的罗马领土和行省上与各种对手战斗,基本都是漂亮的胜利。平定西亚后,凯撒给元老院发了一封战况报告,言简意赅,只有三个动词:“veni,vidi,vici”,这三个动词的意思就是:到、见、胜,后来我们翻译为:我来过,我见到,我战胜!这三个词已经成为凯撒一生的总结,虽然历史上的大人物豪言壮语都不少,什么“燕雀安知鸿鹄之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等等,都挺震聋发馈的,但凯撒的这三个动词,绝对可以超越所有的名言,烫金镶在世界历史的封面上!

将庞培的残渣余孽打扫干净,凯撒长舒了一口气,现在他应该回到罗马整饬国事了,他隐隐感觉到,也许,执政官或是独裁官这样的职务都不足以承载凯撒这样巨大的荣誉和辉煌了!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5 11:09:14 +0800 CST  


作者:captainzhouz 回复日期:2010-06-15 17:51:31
竟然没有苏美尔人的历史,楼主是世界历史没有学到家呢,还是犯了一个西方中心主义的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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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学历史刚上路,不知道啥是西方中心主义。

老杨早就通知过各位地主,两河流域的历史因为浩瀚深远宏大壮丽,容老杨写完这些个兔子尾巴一样的国家后再写。

不知道您说的苏美尔人是不是属于两河流域的,老杨回去再学习啊!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5 20:10:20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三
公元前46年,凯撒回到了罗马,带着埃及的女王,和他们的孩子,连续十天的四次盛大凯旋式让他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成为历史上最荣耀的罗马人。据说这十天罗马进入普城的狂欢,其热闹堪比2008年8月8日的北京,最有趣的是,活动高潮时,凯撒手下的军团长、百夫长等突然高声呼喊:“市民们,藏起你们的妻子,专门诱拐女人的秃头来了!”随后,几万个士兵也跟着呼喊,全城都哈哈大笑。由此可见凯撒的军队跟老大的亲密关系。
回到罗马后,凯撒着手进行了各项改革,比如分给老兵土地,授予被征服土地人民的罗马公民权,让一些高卢等民族的老实人进入元老院,将行省的地位提升到跟罗马相同的地位等等。接着便大兴土木建设城市、美化环境,建造和平广场,改革收税制度等。最重要的是,他为罗马制定了新的历法,每年按365天计算,多出的那一天,每四年在二月份增加一天。这就是大名鼎鼎的儒略历,我们对它都不陌生。
凯撒的改革让古老陈旧的罗马焕发了新的生机,在此之前,罗马已经被效率低下的共和制拖累成一个步履沉重的老人。凯撒的改革之所以高效、迅捷地实施并收到效果,最根本的原因是因为他独裁,此时的元老院成为政策研究室兼咨询机构,而公民大会更是聋子的耳朵——纯粹摆设。回到罗马的凯撒,已经被授予了“祖国之父”的头衔,后来他逐渐将执政官、祭司长、大法官、大将军的等职务全部收下,一人承包了共和国所有的大小事务,公元前44年,成为终身独裁官,坐在黄金象牙的御座上,画像跟天神并列,此时的凯撒离皇帝之位所差的不过是一顶皇冠!
俗话说一个好汉三个帮,凯撒也不是一个人在战斗,戎马生涯,凯撒一直有两个左右手般的人物,一个是凯撒大军的副指挥官—安东尼,一个是后来凯撒的骑兵队长—雷必达。这两人在凯撒的扶持下,都进入了政界的顶峰,就任执政官一职,当然,这两人所有的成就都是在无限忠于凯撒的前提下。凯撒带兵进入罗马,后来一直在外出差,罗马就是交给这两个人看守,能够帮凯撒管理后方,足见此二人在凯撒心目中的重要地位。
公元前44年,成为终身独裁官的凯撒踌躇满志,放眼环球,谁是敌手。突然想到,当年克拉苏攻打帕提拉国惨败,还有大量的罗马士兵被俘在对方手里,这一奇耻大辱是伟大罗马的一个难看的污点。凯撒也是个闲不住的,黄金象牙御座总是坐不舒服,心里有只小猫挠得难受,总想出去找人打架,西征帕提拉的渴望又让他蠢蠢欲动。
根据古代的习惯,打仗前一定要找人占卜一下的,巫师的妖言惑众一般是替某个政权服务的,以至于占卜经常坏事。这一次关于凯撒东征的预言是这样的:只有王者才能征服帕提亚!此言一出,罗马的局势立时紧张了。现在罗马的元老院面对这样一个命题:想打败帕提亚为罗马复仇必须有人称帝;如果没人称帝,罗马军队在西亚的侮辱永远得不到洗刷!
对凯撒独裁时的元老院贵族派来说,日子是非常艰难的,几百年的所谓共和国让这些老家伙吃香的喝辣的养得胖胖的,每天到元老院商量着开个会就能决定罗马老少爷们的命运,当然,这些决定都是以他们自己获得最大权益为前提的。随着凯撒让他们退居二线,失去权力和相应的利益,这样的生活让他们生不如死,凯撒一点一点将所有的权势集中在自己手里,老贵族们知道,凯撒长官成为凯撒大帝完全是个时间问题,而罗马共和国似乎正逐渐向帝国缓缓过渡,每当想起这事,老东西们吃不香睡不好,头都想破了,希望能找到解决的办法。
在这件事上,元老院的贵族们跟罗马的老百姓还是一致的,古罗马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不喜欢皇帝的人,虽说对于凯撒的拥护是毋庸置疑的,而且即使是凯撒独裁他们也能接受,可如果非要在形式上立一个皇帝,他们就产生本能的抵触感,罗马决不能出现皇帝这个职称,即使是凯撒也不能给他面子!
公元前44年2月,春归大地,万物复苏,罗马传统在这个月份有一个祭祀牧神盛大活动,这本是个万民同庆的节日,凯撒带着元老院的众贵族出现在祭祀现场,虽然各怀心事,但场面还是热闹的。这时,突然出现了一个小插曲,凯撒最大的小弟,当时的罗马执政官安东尼突然拿出来一个花环,毕恭毕敬地将花环带在凯撒的头上,并称呼他为皇上!这是个黄袍加身的关键时刻,安东尼的这个动作显然也是一个善解人意的巨大拍马行为,可惜啊,这个祭祀现场不是咱家宋太祖陈桥时的环境,凯撒傻呼呼地顶着个花冠,没有听到他希望的排山倒海般的请他登基的欢呼声,现场虽然有几个忠实粉丝拍手呐喊高声叫好,但大多数人选择了沉默。凯撒在贵族和老百姓脸上清楚地看到了厌恶和反感,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摘下花冠,掷在地上,安东尼这个马屁精明显是对形势不了解,或者他还想再赌一把,所以赶紧捡起来,又给他老大戴上了。凯撒心里已经非常清楚了,眼下的形势他必须顺应民意,所以他用一个更坚决地动作摘下花冠丢掉,这个动作引起了现场潮水般的欢呼,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爷唉,只要你不当皇上,咋个整都没问题!”
这个二月,凯撒离罗马的帝位就是一步之遥,元老院的贵族回家擦干身上的冷汗后,开始仔细思考:这一次算是躲过一劫,完全因为凯撒自觉,下一次,还会不会这样幸运?!只要凯撒还坐在黄金宝座上,这个危险永远存在!对!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法是:耐伊组忒(周立波语,意思就是,把他干掉)!一想到这个解决办法,所有的元老贵族都觉得松了一口气,再复杂的问题,总有死人这个最终的解决办法。下面的问题就是,怎么让他死?
让贵族派的元老们在家仔细研究吧,我们趁凯撒还没死赶紧关心一下他的私生活。老秃头凯撒号称有半个城的相好,各种情妇更是数不胜数。象凯撒这样的男人是属于全体女人的,如果其中一个有点变态的痴情就很容易痛苦。凯撒的情妇在历史书上是很难查找的,因为数量太多,而留在史册上有名字可查的有两个,一个自然是改变了埃及国家命运的埃及艳后,另一个名叫塞维利亚。
塞维利亚也出身显赫的罗马政治世家,是罗马著名的贵妇也是著名的寡妇,老公被庞培杀害,带着儿子生活。她的儿子大名叫布鲁图斯。所谓寡妇门前是非多,孤儿寡母的,想日子过得好一点靠山很重要,而整个罗马城最大的靠山就是凯撒了,加上这老秃子又好这口,所以塞维利亚成为凯撒床上的新宠基本没费什么功夫。江湖传闻这个女人将情书投递到元老院,让坐在御座上的凯撒一边主持会议一边神摇意夺地暗爽,后来因为被怀疑是阴谋信,凯撒不得不将情书公开,这个情书门事件又让罗马的八卦人群high了一把。
塞维利亚的儿子布鲁图斯长大后自然也进入政界,这个小孩很奇怪,在庞培和凯撒对打的期间,他一直是站在他的杀父仇人庞培那一边的。但是凯撒对他却是照顾有加,凯撒大军预备杀进罗马跟庞培血战之前,他还特别关照要保全布鲁图斯的生命,以至于后来很多人怀疑布鲁图斯根本就是凯撒的儿子,这当然不可能,因为布鲁图斯出生时凯撒才15岁,还不具备勾引一个贵妇的各种条件。
庞培兵败逃亡埃及后,布鲁图斯很识时务地投靠了凯撒阵营,凯撒不但不处理他,反而对他亲热地很,并将他收为义子,器重而宠爱,布鲁图斯有这个待遇,自然跟他母亲对凯撒的服务是分不开的。
时间来到了公元前44年的3月15日,欧洲历史上最神秘的日子之一,凯撒突然收到消息,元老院邀请他去接受一封陈情书。这天之前,已经有很多传闻说有人将刺杀凯撒,一大早起床,凯撒的妻子就过来告诉他,说自己做了噩梦,让凯撒不要到元老院去。对身经百战的凯撒来说,一个小小的谋杀传闻不见得会让他改变行动。在去元老院的路上,有人塞给他一个纸条,告诉他这里有关乎凯撒的大事,凯撒虽然收下了这张纸条,当时却没有看,只是随手揣进了口袋里,而这张纸条上就是那些要谋杀他的人的名字。
坐在元老院黄金御座上的凯撒象往常一样拿着一支笔和一块蜡板,让元老们将他们所说的陈情书拿来看,如果凯撒稍微敏感一点,他会发现,这一天的元老院充满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气氛,几个老家伙的表情鬼鬼祟祟,目光中分明交换着阴谋诡计。这时一个贵族突然走到凯撒面前,请他宽恕自己被流放的兄弟,态度太诚恳了,不仅跪在面前,还紧紧抓着凯撒的两肩,这样亲昵地动作显然不适合元老院的肃穆气氛,凯撒在这一霎那发现了异样。可是一切都太迟了,后面的人从长袍下抽出短剑,刺向凯撒的喉咙,然后,屠杀就开始了,眼花缭乱中,不断有人冲上来,操各种凶器在凯撒身上乱刺,这是一次集体谋杀活动,参与者大约超过60人,凯撒面对着层层叠叠的凶手,以最后的雄风反抗着,突然,他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那是布鲁图斯,自己钟爱的干儿子!在确信布鲁图斯也是谋杀者之一后,凯撒彻底崩溃了,他看着布鲁图斯问了一句:“还有你吗?我的孩子!”这是英雄凯撒留在人世的最后一句话,说完后,他放弃了抵抗,用最后一丝力气撩起长袍,盖住自己的脸,轰然倒地,在他的仇人和朋友庞培的雕像下溘然离世。
这个举世闻名的谋杀,主谋者之一就是布鲁图斯,在凯撒死后,他也表现出了深刻的哀伤。布鲁图斯又不是吕布,为什么要杀自己的义父呢?因为布鲁图斯的祖先就是上篇说得,带领罗马百姓推翻皇帝塔克文的人,布鲁图斯的家族是罗马共和制的缔造者,所以当有人想要刺杀凯撒,挑唆布鲁图斯出来主持,最好的说辞就是,杀死凯撒维护共和是他们家族的责任!显然,这个游说达到了效果。
整个谋杀活动是在布鲁图斯家里策划并完善的,而在背后出谋划策的,就有布鲁图斯的老妈,凯撒的情妇塞维利亚。这应该是个标准的爱恨一线的故事,凯撒注定不会停留在一个女人身边,尤其是这次回来,还带着埃及的妖女和一个小凯撒。很多历史书都说凯撒将他的情妇们安置的很好,互相不太争风吃醋找麻烦,但从布鲁图斯这件事来看,凯撒的后宫也不见得如他自己想像的和谐,一个女人如此处心积虑地安排儿子杀害情郎,除了被抛弃因爱生恨似乎也没有别的解释,但凡还有一些情意,怎么也会阻止一把,或者向凯撒通个消息吧。看着倒在血泊中的凯撒,布鲁图斯沉痛地说:我爱凯撒,但我跟爱罗马!他在告诉全世界的人,他下手弑父乃是一个为造福罗马的大义灭亲行为!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5 20:15:50 +0800 CST  

作者:男人也爱逛淘宝 回复日期:2010-06-16 00:21:42
什么收租不收租的,真的很无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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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杨写的这部历史,就是给地主们交的租子,所以他们说收租一点不无聊啊。

地主们如果不收租子,老杨就不用写了。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6 00:46:44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四
凯撒被乱剑砍死在元老院,身上共中了23刀,不过据验尸报告说,只有一处捅对了地方,足以致命,可见这个庞大的谋杀集团在下手的时候是怎样的一场混乱。凯撒的死讯很快传遍罗马,当那些满身是血的凶手们走出犯罪现场时,街上已经开始有人围观,没人欢呼,没人鼓掌,罗马人一脸冷漠地看着他们。
带头杀死凯撒,给了这位神一样的人物最致命的打击的干儿子布鲁图斯郁闷无比,自己做了一个爱国的举动,维护了先祖辛苦缔造的共和国,让自己的家族再一次成为罗马的民主之光,这明明是一件应该让自己很骄傲很得意地事,为什么心里却高兴不起来呢,看着元老院外围观人群的脸色,布鲁图斯感觉到一种莫名的沮丧,所以当谋杀集团的其他人要求将凯撒的尸体丢进台伯河,并追剿凯撒的左右手安东尼和雷必达时,布鲁图斯拒绝了,他以为凯撒已经为他所做的事付出生命,就不要再迁罪于其他人。
一听说凯撒被杀,小弟安东尼就以博尔特的速度窜出了罗马,直到听说布鲁图斯不预备诛九族,惊魂未定的安东尼才想起来,自己是罗马的执政官啊,凯撒已死,自己是罗马最大的行政长官,这样象兔子似的乱窜像话吗?赶紧收拾了一下,回罗马去,凯撒还有后事要办呢。
安东尼曾是个出名的花花公子,在所有人心目中,这家伙除了张了一张漂亮脸蛋,打仗不要命之外,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地方。年轻时代,喝酒赌钱狎妓无所不为,欠了一屁股债,若不是从了军,绝对就是个危害社会的坏分子。后来凯撒出门打架,将罗马交给他管理,这家伙居然让整个城市陷入无政府状态,办事相当不靠谱。对元老院那些老家伙来说,这个对手,不构成威胁。可是他们忘记了,安东尼的祖父曾是罗马最著名的辩论家,如果放在中国,应该是鬼谷子这一个门派的纵横学门徒,这帮人如果真要耍心眼,是可以玩死很多人的,而安东尼会不会被遗传一点呢?
凯撒的葬礼规格很高,布鲁图斯无比悲痛地向民众诉说了他杀害凯撒的无奈,和他为国弑父的悲壮,这个“祖国英雄”在该刹那让整个罗马感动,如果不是有人跳出来搅局,老百姓真要扑上去亲吻布鲁图斯,感谢他为民除害了。
葬礼的尾声,执政官安东尼带着凯撒的尸体来到了集会现场,这个曾经的花花公子从没有象今天这样表情庄重,还未开言就泪如雨下,接着,安东尼以哀伤平静的语调发表了一次演说,虽然安东尼一辈子荒唐事干了不少,但凯撒葬礼上的这篇话,却让他改变了历史。在演讲中,他先是逐条辩驳了凯撒的野心独裁论:他在外征战几寒暑,提着脑袋扩版图,打来的钱帛都进了国库;听说百姓有怨言,看到百姓受了苦,他经常流着眼泪默默哭;我三次敬冕让他受,他戴上就能做君主,可他严词拒绝我,大家说,这样的人何曾有野心,凯撒的冤屈向谁诉?!(一边打快板一边说的)。
罗马的老百姓容易受忽悠,开始布鲁图斯罗列凯撒的罪状让他们觉得,凯撒这老东西就是想搞独裁想称帝,很不是东西死不足惜。现在听完安东尼的快板书,又觉得凯撒是挺冤的,搞不好是错怪他了。此时安东尼被他祖父附体,纵横学家的所有才华在他身上熠熠发光。看到民众的情绪出现转变,他挑起了凯撒被刺时穿的袍子,那23个窟窿和深紫色的血迹触目惊心,安东尼一边痛哭,一边向大家介绍,这个窟窿是张三刺的,哪个窟窿是李四捅的,罗马的百姓被震惊了,这不是简单的处决,这是虐杀,就算凯撒有罪,这样的死法也太残酷了。民众情绪开始转移方向了,开始有少部分人要求处罚凶手。
看到形势已经成功反转,安东尼抛出了最后的杀着,他向大家宣读了凯撒的遗嘱。在凯撒的遗嘱里,这位罗马英雄将自己那座极尽华美的台伯河私人花园赠送给罗马人民成为公共娱乐场所,另外,所有的罗马公民,每人可获得300塞斯特尔提乌斯的馈赠,相当于多少钱呢,当时的消费水平,1阿斯可以购买半升葡萄酒加面包,而1塞斯特尔提乌斯= 4阿斯,这笔钱肯定能让每人好好吃一顿了。凯撒实在太有钱太慷慨了。而且在对自己可能出生的孩子指定的监护人中,很多都是谋杀俱乐部的成员!
吃人家的嘴短,拿人家的心软,遗嘱一读完,整个广场泪水化作倾盆雨,罗马百姓一边考虑拿那笔意外收入如何消费,一边感念凯撒的恩德,这样的好人,岂能让他冤死?民众愤怒了,元老院这帮老东西阴谋杀死了一个圣人,他们必须血债血偿。当天夜里就发生了暴动,民众举着火把围攻谋杀组织成员的住所,那些凶手慌不折路逃亡到国外。安东尼借着百姓激昂的情绪和对凯撒的怀念和支持,接受了罗马的大权,可是他知道,自己的野心前途也是波折的,因为名正言顺、根正苗红的凯撒继承人出现了!

补一个花絮,最近一些犯罪学家、精神分析学家、考古学家等比较有空的同志得出一个新结论,说是从种种迹象表明,凯撒的死是他自己策划的!确切地说,他知道这场谋杀,而主动配合了所有的事。因为参与谋杀的人太多了,整个俱乐部有超过60人,这么大的阴谋涉及这么多人,怎么能指望它严格保密呢。尤其是,凯撒即使征战高卢,远离罗马时,对罗马的大事小情也都了如指掌,如今这么大的事他会一点风都收不到吗?而且在出发去受死之前,很多人都给他预警,凯撒纵然完全不知道谋杀的事,也不可能一点不设防吧,而他几乎是孤身一人将自己送进了虎口。如果凯撒真是这样不小心的人,在南征北战中不知道死几百次了。被杀之前,元老院说要授予他一个荣誉称号,他却不站起来接受,这个傲慢的举动直接激怒了元老院,可是凯撒从不是这样不懂礼数的人,这一切疑点如何解释呢?
根据现代医学对凯撒遗留下来的验尸报告分析,这个绝世的男人当时已患有严重的颞叶性癫痫,发作时,行动不受控,而且大小便失禁,对于凯撒这样的人来说,得了这样的病,还不如死去。他突然修改遗嘱,并慷慨地千金散尽收买人心,就是处心积虑地为自己的继承人铺路,他知道,自己的宏图霸业已经没有机会实现了,但是自己精心选择的接班人会延续自己的荣耀,甚至是自己的名字!他将自己的名字“凯撒”传给了自己的继承人,这个年轻的新凯撒名叫屋大维!如果凯撒天上有灵,他应该得意自己所有的安排,和他自己的惊人慧眼,因为凯撒这个名字加上屋大维这个后缀后更加艳光四射,烁古灿今!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6 00:51:03 +0800 CST  


昨天老杨第一次熬夜看午夜场,本来是预备看巴西掰苞米的,谁知当场逆转成为朝鲜的球迷,抛开技术和商业问题,这个世界总有一种最纯粹的精神是会让人感动的。


老杨要学些朝鲜的精神,坚持、坚韧、坚决地完成各级地主的给派的租子人物,那怕脚抽筋、手抽筋、头抽筋也要按时按量上交租子!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6 14:01:39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五
屋大维的母亲是凯撒的外甥女,按辈分屋大维应该叫凯撒外公,凯撒除了埃及艳后生的小崽子,也没有正经儿子,如果有DNA检测,亲生儿子肯定还有,但当时的科技不太容易确定这件事,尤其是这些孩子的妈大部分不止凯撒一个老公。凯撒选择屋大维作自己的继承人,作为凯撒的养子,获得了“凯撒”这个尊贵无比的名字。别跟罗马人讲辈分啊,他们不懂这个。
凯撒遇刺时,屋大维正在外地的军队接受军训,时年十八岁。这样一个小屁孩不容易让人重视,虽然他总是把凯撒的大名挂在嘴上。一收到凯撒遇刺的消息,屋大维火速从亚得利亚海边赶回罗马,根据凯撒的遗嘱,他将继承75%的遗产,是真正意义上的凯撒继承人。
走到安东尼面前的屋大维一脸稚气,军营的生活条件让他看上去有些黑瘦,他嘀嘀咕咕、低声小气地向安东尼要求他的权益时,让安东尼觉得很好笑,此时的安东尼铁了心要欺负小孩,他嘻皮笑脸地对屋大维说:“小子,已经继承了凯撒的名字,你就知足吧。现在要钱没有,我把凯撒的政权给你,敢要吗?”看着安东尼戏弄的脸,这个十八岁的青年什么也没说,转身走了出去,安东尼不知道,此时走出去的屋大维直接走上了罗马历史的舞台中心,而且将是他和罗马共和国的掘墓人!
安东尼恣意戏弄屋大维,在安东尼心目中,屋大维不过是个穿男人衣服的女子,之所以得到凯撒的信任完全是因为屋大维是凯撒的男宠,否则不能解释为什么凯撒所有的大型活动都把这个瘦弱的男孩带在身边。
凯撒死后,直接参与谋杀的元老院成员都鸟兽散了,留下的元老院成员也惶惶不可终日,因为不知道接下来的命运会是什么,他们感觉到,现在独揽大权的安东尼似乎比凯撒更难对付。看到他日益高涨的人气,老家伙们又睡不着觉了,已经杀掉一个凯撒,又冒出来一个独裁者,共和国的危机还是没有解决啊,而且,虽然没有直接参与刺杀,但或多或少都有牵连,安东尼高兴的时候不追究,不高兴的时候随时找他们算旧账。这时,他们发现,有个可以处理他们难题的人出现了,这个18岁的男孩刚把自己的名字改为:凯撒.屋大维,这是凯撒的正牌继承人,只要扶植这个正版凯撒,安东尼这个山寨版的凯撒自然就嚣张不起来了。于是在安东尼还在肆无忌惮地调戏屋大维的时候,这个男孩已经成为元老院的新宠,而且居然开始拍卖家产,招募军队!
凯撒军团转业后,都受到很好的关照,分钱分地日子逍遥,就因为跟了凯撒生活有着落,因而心里对凯撒更加感激和忠诚。如果凯撒重生,这些旧部随时会披上征衣再次为老大博命。凯撒死后,军团的士兵们主要有三个投奔方向,一个自然是安东尼,另一个则是原来的骑兵队长雷必达,更大一部分则是静观其变。随着凯撒.屋大维招募军队的消息传出,那些老兵们听说将再次为凯撒而战,纷纷丢掉锄头,找出铠甲,围绕在这个18岁的少年周围。上有元老院扶助,下有百姓支持,顷刻之间,屋大维就拥有了属于自己的精锐部队,效率比变戏法还高,安东尼晃了好久脑袋才反应过来。
安东尼大约盘算了一下,发现自己比这小子输就输在人气上了,在罗马要获得民众支持就是靠出去打架啊,为了找回属于自己的威风,安东尼出兵意大利北部,因为那里窝藏着谋杀凯撒的几个元凶。紧跟着安东尼的军队,屋大维的军团也出发了,不过他是在元老院的安排下去征讨前者的。
两军终于对峙,战争似乎在所难免。这一仗是标准的正版和山寨版的对垒,安东尼的军团很快就溃不成军。并不是安东尼打仗不如屋大维,就算再天才,也不能指望一个18岁的小孩战胜老兵油子安东尼,问题就出在,安东尼的手下也是凯撒旧部,他们不愿意跟小凯撒的军队同室操戈,而屋大维的手下,因为觉得自己的统帅是正宗,所以理直气壮,士气如虹。
击溃安东尼的军队,屋大维马上敏感到了元老院的态度变化,他意识到,元老院一直是拿他当枪使的。如今借他手铲除了安东尼,元老院立时变脸,排挤限制他。这帮老家伙也小看了这个小孩,此时的屋大维已经不可能再被任何人调戏了,他即刻帅大军回到罗马,以干净利落的武力控制了罗马政局。安东尼并没有彻底失败,他很快就重新招募了军队,与另一个凯撒余部雷必达合兵一处,也向罗马开进。此时的罗马出现了三个巨头,全都拥兵自重,霸道异常,屋大维、安东尼、雷必达,这三人谁也控制不了谁。而这三个很快发现,元老院那帮老家伙很希望他们三国演义,狗咬狗一嘴毛,在内耗中将凯撒的势力全部清除。三个人智商都不低,马上就有了对付元老院的办法:那就是抛弃前嫌,携手合作,先干掉共同的敌人再说。就这样,历史上著名的“后三头”联盟形成了。
前三头的联盟化敌为友的基础是联姻,这个办法显然适用于任何人。屋大维很痛苦地娶了安东尼的继女(安东尼娶了个孕妇,),而这孩子当时还没成年。三个头成功地获得了5年的罗马统治权,三头成立的第一件大事是追剿刺杀凯撒的人,这是一次大清洗,所有曾跟三人作对,或是让他们看不顺眼的,桀骜不驯的,贼眉鼠眼的通通上了黑名单,大约有300名元老院成员,和2000多各类地主富翁,全部杀掉,不用审判,不准上诉,家产全部充公!清理完罗马的异己,那个谋杀俱乐部的头目,凯撒最爱的干儿子布鲁图斯还在外流窜呢,听说也集结了部队,预备杀回来。这倒是同仇敌忾,安东尼和屋大维马上携手,各帅部队开进希腊,找布鲁图斯和其同伙算账。
安东尼和屋大维这一次联手出击发生在马其顿的菲利比城,算是一场实地考试,测出了两人的实力高下,这场战争2对2,结果是安东尼打败了自己的对手,屋大维却被对手打败,自己还差点被俘虏。好在安东尼的军团在沼泽地芦苇荡跟对手死磕,终于控制了局势。
从理论上和形势上分析,这场仗应该是要打一段时间的,然而却出人意料地突然结束了,结束得很有戏剧性,估计是凯撒在天上显灵了。布鲁图斯的军队虽然受到重创,战斗力尤存,只是布鲁图斯的心商太低了,自从亲手杀掉自己的义父,他就一直活在莫名的恐惧中,还经常梦到凯撒找他索命,以至于在对安东尼的战斗中失势时,他马上想到不论他如何努力,失败的结局都将是注定的,因为他要为弑父受到惩罚。如果早晚会落在安东尼和屋大维手里被他们万般凌辱,还不如自行了断,一死了之。他叫来手下,举着自己的短剑,然后闭着眼扑上去。这个死法也不知道究竟算自杀还是他杀,反正是死翘翘了,而插在他心口的短剑,正是他刺杀凯撒的那一把。后来的人清算发现,当时参与刺杀凯撒的人,最长的也没有活过三年,活着是最厉害的活人,死了是最厉害的死人。
主帅自刎,这仗就打得没意思了。安东尼和屋大维基本清理了元老院贵族派的残渣余孽,现在这三个人谁想独裁,道路都是通达的,可问题是,谁上位成为老大呢?既然势均力敌,还是继续吃大锅饭吧,回到罗马,三巨头照规矩开始分地盘,安东尼统治东部地区,屋大维统治意大利和高卢,雷必达统辖北非包括西班牙。
这三人各有特点,在野心上,最大的应该是屋大维,安东尼和雷必达都有点小富则安。安东尼领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东部行省,这个伙计骨子里是个享受派,他幼时有很长一段时间生活在希腊,对这里的碧海蓝天有天然亲切感,如今成了希腊之主,更是实现了人生最大的理想,流连在爱琴海那些岛屿上,安东尼的小日子过得非常惬意。值得称道的是,在东部行省执政的安东尼享乐之余没耽误工作,在东方各小国,他帮着驱除暴君,建设城市,改革赋税,有条有理地将自己那块自留地耕耘得有声有色。
雷必达比较超然,他自觉躲在西班牙,从不冒头添乱。而屋大维在罗马则是如火如荼地培养自己的势力,不断地壮大成长走向成熟,现在谁也不敢小觑这个年轻人了。安东尼自然知道他与屋大维的联盟基础是很薄弱的,屋大维找自己的麻烦是早晚的事,所以也在动脑筋。此时他想到了一个女人。
罗马国家军功赫赫,内部经济却一塌糊涂,GDP 的增长基本靠打仗掠夺,大部分的生活生产用品依靠进口,比如说粮食,罗马人忙着玩没时间种地,他家的一稻一麦,面包大米统统需要从埃及进口,尼罗河每年泛滥扩展出的肥沃土地滋养着不断增长的罗马人口,所以埃及对罗马的意义就显得异常重要。
又见到我们的老熟人,埃及女王克里奥帕特拉了。恺撒遇刺后,她以最快的速度逃离了罗马,有很长一段时间,她为自己和儿子的命运担心,也为埃及的命运担心。随着安东尼、屋大维在罗马城的一通喧闹,风平浪静后的埃及艳后开始打其他主意了。本来她生的儿子是凯撒的亲生儿子,如果是继承人也应该是第一位的,埃及艳后梦想着,如果自己的儿子接掌罗马,罗马和埃及将合并成一个巨大的帝国,埃及艳后则创下了她的亚历山大祖先一样的霸业。可现在凯撒另有其人,那个顶着凯撒名号在罗马冉冉上升的却是屋大维,而对屋大维来说,海对面那个叫凯撒.里昂的小野种,也是心腹大患。克里奥帕特拉在家里寻思了好几天,跟罗马为敌,她显然是没有实力的,面对随时会发生的屋大维的绞杀,她必须赶紧为自己找一个可以跟屋大维对峙的靠山,这个人地球人都知道,当然是安东尼。
这段宿世的情缘从心有灵犀开始。在埃及艳后想到安东尼的时候,安东尼也正在想她。他知道,只要掌握埃及,在干掉屋大维成为罗马老大的这盘棋上,他就拥有了最有力量的旗子。于是他就找了个借口,宣埃及艳后来西亚相见。这借口也很有意思,他认为埃及艳后曾经私下帮助刺杀凯撒的叛军。收到安东尼的会见邀请,埃及艳后知道,这是上苍给她和儿子的最后机会,若干年前,她将自己卷在毛毯中献给凯撒,改变了自己和埃及的命运,如今,她需要再赌一次,不知道自己的魅力在安东尼身上能不能产生效力。
两个人的会见是在一条游船上,跟凯撒一样,安东尼也是阅女无数,据说他在希腊各海岛留恋期间,那些小岛国的国王都很愿意让自己的王后陪伴他共度春宵。乍见埃及艳后,安东尼并没有眼前一亮,可随着这个小巧的希腊美女闪着明亮的大眼睛,娓娓地向安东尼述说,安东尼发现,这个彻底迷惑了凯撒的女人有着一般女人都不具备的学识和智慧,这种知性气质让她如此与众不同,性感迷人。会面的结果是,安东尼以一种年轻人的狂热坠入爱河,甚至还表现出比凯撒还炙热的痴狂,他换上了埃及的装束,开始学习埃及的一切,以女王的臣民自居,这个雄师般的罗马战将彻底堕入埃及温柔乡。
对于安东尼如此严重地陷入情网这个事,其实是很值得研究的,埃及艳后固然迷人,但她更迷人的资本却是—她曾是凯撒的女人。安东尼作为一个小弟,对老大的一切肯定有些说不明的敬仰,如今自己媳妇熬成婆,他绝对相信有一天他会建立跟老大一样的霸业,所以啊,先享用老大的女人正是一个成功的标志。
安东尼疯狂爱上了埃及艳后,这个事件是个小三问题,因为安东尼在罗马还有原配老婆,安东尼的老婆也是个人物,她几乎是整个罗马野心最大的女人了!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6 14:03:09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六
安东尼在西亚坠入埃及艳后那张无边无际的情网。罗马将军的政治素质普遍不高,做事很少出于高尚的主义或是理想,为国出征,一是为了给自己赢得地位、权势、荣耀,二是为了掠夺金银财宝。有钱就有各种享受,能吸引更多的女人,让自己过上纸醉金迷,奢侈淫乱的生活,对罗马人来说,饿了有肉吃,闲了有女人绝对是生活的最高境界。安东尼就是这样一个标准的罗马浪荡子。在西亚,他不仅接收了埃及艳后的身体,还有她带来的大批琳琅耀眼的珠宝,所以当艳后盛情地邀请他一起回埃及时,安东尼已经憧憬到了在那个神秘国度里,财色兼收的神仙日子,二话不说,将他最初预备征伐帕提亚的梦想抛到西伯利亚,欢天喜地溜达到埃及去了。
罗马人的私生活混乱,但基本上不喜欢独身,无论家外如何野花灿烂,家里至少要常备盆景一尊。安东尼此时的老婆叫福尔维亚,原来也是凯撒一个亲信将领的妻子,似乎安东尼跟这位仁兄关系还不错。显然,朋友妻不可欺这件事对安东尼来说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后来福尔维亚的老公替恺撒出征,败在非洲一个小国手里,是凯撒军团里比较没用的东西,估计福尔维亚的前老公临死时已经想明白,安东尼这个王八蛋每次说来探访我,实际上都是为了泡我的老婆。福尔维亚嫁给安东尼的时候,是带着肚子里的陪嫁来的,罗马人对子嗣的血统似乎并不在意,而且尤其喜欢娶孕妇。这个孩子生下来8、9岁时,就嫁给了屋大维以维系三头的联盟。福尔维亚后来又生了两个孩子。
作为安东尼的老婆,福尔维亚对权势的关心超过安东尼本人,在诛杀共和派乱党的过程里,这个女人显示出异乎寻常的心狠手辣。他老公黑名单上的很多人,是由她亲自指定的,该杀的原因是她看中了那家的花园,或是其他什么好东西,干掉主人据为己有。安东尼常驻东方行省期间,罗马的事他是全权交给老婆的,福尔维亚亲领两个军团的子弟兵,对屋大维虎视眈眈,对这个母老虎般的岳母,屋大维也经常郁闷烦躁。好在有人替他解决问题了。
原来说过,罗马是当时世界上八卦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小道消息成吨的批发,那些终年来往地中海的商人们兼职狗仔队,罗马散布在天边海角的各行省新闻,各类花边绯闻都会在第一时间进入罗马城,满足市民们茶余饭后的文化生活需要。
安东尼到埃及后,过上了闲云野鹤的生活,王宫的厨师使出看家本事为他炮制美食,女王温柔多情如小猫,那些几千年历史的国库财宝随便拿,安东尼每日穿着长袍拖鞋,钓鱼摸虾听小曲,每日逍遥乐无边。安东尼和埃及艳后的段子被包装成各种版本,传回了罗马,主流媒体都以报道此事为乐,而更多的人则是在等另一场热闹:那个出名厉害的安东尼原配预备如何处理这起高调张扬的小三事件呢?当时有本著名杂志叫《知己》的,标题文章就是:多情的女强人啊,你要如何面对海那边负心的丈夫?!
福尔维亚作为一个贵族妇女,深知好歹,似乎罗马也没有大婆打上门,撕小三的脸这种风尚,尤其是对方是埃及女王,纵然福尔维亚敢越海撒泼吃醋,也不见得能突破人家的舰队屏障啊。在家里愁了好几天,福尔维亚想到一个绝顶的办法,她预备利用手中的安东尼军队挑衅屋大维,发动一场新的罗马内战。战事一旦开始,安东尼如果是心痛自己的老婆,还顾念夫妻之情自然要回来帮忙,就算他已经毫无夫妻之情,自己的老婆跟自己的同盟打起来,他也必须回来解劝,那样,他就不得不离开那个埃及妖妇回到罗马,落在福尔维亚的手心里再慢慢收拾这个负心人。
正巧当时安东尼军团和屋大维军团争地,福尔维亚趁机占领了18座城池,而且把土地瓜分了,引起屋大维军队的极大不满,而此时屋大维对自己的老婆,也就是福尔维亚的女儿厌倦的很,想休了她,这一年的罗马执政官是安东尼的弟弟,既然大哥不在家,大嫂和侄女自然是要照顾的,尤其是安东尼派的人多半都看不顺眼屋大维,有打架的机会,都非常起劲。叔嫂俩达成共识,组织了8个军团进攻罗马!
罗马历史是男人的铁血演义,这些鏖战大片的主角全是男人,如今塞尔维亚帅军队攻入罗马,极大提升了西方历史上的妇女地位,所以塞尔维亚的头像是唯一一个出现在罗马货币上的真人女子头像,其他的女性头像都是女神。
这支莫名其妙的叛军短暂占领罗马,但很快就被屋大维压制,并驱逐到一个城市,被围后,福尔维亚叔嫂要求投降,屋大维将安东尼太太放逐到一个岛上,并给安东尼去信,详细述说了事件原委,表示自己是不得已才还手的,并不是对岳母不恭,也不是对同盟的背叛等等诸如此类的内容,向安东尼表达善意,因为聪明如屋大维知道,此时三头政治绝对不能出问题,虽然那些共和派的老家伙都被杀光,敌人并没有死绝,一直有人在等他们内讧而坐收渔利,这个人就是庞培最小的儿子,雄踞地中海已经流落为著名海盗的塞克斯都。
其实就算屋大维不示好,安东尼也不愿跟屋大维翻脸,因为他老婆引起罗马内战后,那个西亚的劲敌帕提亚趁乱向罗马的西亚领地步步推进,咄咄逼人。作为地主的安东尼必须到西亚去解决这件事。
被放逐的福尔维亚没有等到安东尼的到来就死去了,如果她一心想拆散安东尼和埃及艳后的话,目的也算达到了。安东尼回到了罗马,但整个局势发生了变化,屋大维休掉安东尼的女儿,预备迎娶海盗塞克斯都的侄女,以防止这个庞培的余孽给自己添乱,为了安抚安东尼,让三头联盟再次巩固,屋大维决定将自己钟爱的姐姐嫁给安东尼。(千万别研究辈分,会晕死!)安东尼很高兴,因为屋大维的姐姐不仅是个出名的美人,而其贤良贞淑,恪守妇道在罗马也是很出名的,不论在哪个国家的标准里,男人都愿意将这样的女人娶回家。不过屋大维的姐姐也是二婚,安东尼再次迎娶一个孕妇,再一次不用耕耘直接收获。
屋大维的姐姐是整个糜烂的罗马历史中的清流,这个如罗马妇德指标一般的女人,嫁给安东尼后,不仅一直在安东尼和屋大维之间充当调停人,让三头的联盟得以维持,更了不起的是,她不但在福尔维亚死后精心抚养她留下的两个孩子,后来埃及艳后死去,她又将其留下的三个混血孩子抚养成人。
安东尼娶回屋大维娅最大的好处是,屋大维口头答应要陪嫁几个军团给他,因为此时的安东尼急于到西亚抵挡帕提亚的进攻,军队是多多益善的。不过,象屋大维这样的人,赔本买卖是不做的,他当时跟海盗塞克斯都又翻脸了,休了他侄女,娶了个美女利维亚,这个女人也是大着肚子过门的,罗马男人真古怪。屋大维借口要出兵讨伐海盗,答应给安东尼的陪嫁迟迟不兑现。安东尼反应过来这是屋大维涮他,所以将老婆送回罗马,自己又跑到埃及,求老情人埃及艳后帮自己出兵。
埃及艳后这时已经为安东尼生了两个孩子,一男一女的龙凤胎。安东尼能回到她身边,她自然是高兴的,当然也出兵出钱支持安东尼打仗。可惜在对帕提亚的战事中,罗马从来也占不到便宜,远征西亚的安东尼大败而归,几乎将所有的军队葬送,最后只好灰溜溜地跑回埃及,预备在女王庇护下,继续过安逸的生活。
罗马的屋大维就不一样了,他终于一鼓作气除掉了心腹大患—海盗塞克斯都,又设计让雷必达军团倒戈,趁机夺了他的军权,三头政治实际上只剩两头。而屋大维成为整个意大利半岛的唯一主人。安东尼似乎也铁了心留在埃及,因为他抛弃了屋大维的姐姐,正式跟埃及艳后结了婚。在埃及人的支持下,安东尼再次进攻西亚拿回了被帕提亚占去的亚美尼亚,按道理,这里是罗马的国土,可是安东尼却在埃及举行了凯旋礼,并将他打下的土地分封给他和艳后的孩子,最要命的是,他宣布了一件事,直接碰到高压线,把自己送进地狱,他宣布:埃及艳后跟凯撒生的孩子,凯撒.里昂是真正的凯撒继承人!
这个动作真正激怒屋大维了,他对于自己这个正版凯撒继承人的地位是最在意的,怀恨在心的屋大维开始在罗马散布各种消息,很快,全罗马人都知道,安东尼要抛弃自己的祖国,投向埃及的怀抱。在消息面布置到一定程度后,屋大维对所有人公布了安东尼离开罗马时定下的遗嘱,上面写明,安东尼死后,西里西亚、腓尼基、利比亚、叙利亚这些罗马的土地将归埃及女王所有,而他自己将在埃及下葬,而不是回到罗马!
这个遗嘱直接将安东尼变成了卖国贼,屋大维借着罗马城内的激愤情绪果断清洗了元老院内的安东尼亲信,并让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共同做出了对埃及宣战的决议,此时的屋大维指挥着40多个军团的兵力,他的要求,一般人都会满足的。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7 10:07:19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七
后三头联盟只剩两头,屋大维统治西方,安东尼雄踞东方。根据屋大维的宣传,安东尼已经彻底被“尼罗河畔的花蛇”—克利奥特帕拉魅惑,忘记了自己是罗马人而且随时预备出卖祖国。屋大维和安东尼的罗马内部矛盾已将上升为罗马和埃及两个国家的冤仇,如果屋大维干掉安东尼,则罗马将埃及收入版图,成为自己的一个行省,这是罗马迟来的国土,如果不是埃及艳后色诱凯撒,这片粮仓早就属于罗马了;而如果安东尼干掉了屋大维,以安东尼现在的埃及女婿的立场,他绝对会把罗马变成埃及的行省作为自己的上门彩礼,迁都亚历山大城,伟大而壮丽的罗马被埃及吞下肚子,如同一条巨蟒吞噬一头公牛,场面是会相当惨烈。这可是个生死攸关的关键时刻,整个罗马当然全力支持屋大维这一战。
埃及艳后还是小三的时候对安东尼的利害老婆福尔维亚恨得咬牙切齿,即便扶了正,想起这个女人也是满心诅咒的。可实际上她应该感谢福尔维亚,安东尼原来虽然是个浪荡子,还基本算个纯爷们,为人做事基本还能果敢决断,可自从娶了福尔维亚,动脑筋拿主意这种粗重功夫就由老婆做了,人都有些惰性,一个习惯一经形成,要改邪归正是相当困难。成为埃及艳后老公的安东尼在思想上已经变成一个男宠,特别愿意顺从这个埃及女人的调摆,听老婆的话,三从四德。
屋大维宣战后,安东尼和埃及艳后率领罗马埃及联军进入希腊伊奥尼亚海的亚克兴角,安营扎寨,预备迎战。这个位置是整个罗马版图的中心点,很适合用来同室操戈。
对于这场改变了历史的战役到底如何打,屋大维的脑子很清楚,他将舰队的指挥权交给了经验丰富、战绩彪炳的阿格里帕,这位海上名将曾经挫败上篇说过的著名海盗而扬威地中海。安东尼那边的脑子就不是很清楚,大军驻在希腊西部,希腊无法保证补给,军队的粮食全靠埃及运来,而阿格里帕一下水就袭击了这些运输船,让安东尼的军队一开始就遭遇围困,断水缺粮。在这个情况下,战前会议上,安东尼手下的战将提出,应该放弃舰队,军队转移到希腊内陆,在地上跟屋大维决战。可这个计划被埃及艳后否决了,这个女人天生就不能吃苦受累,没吃没喝地苦战她简直不敢想,所以她坚持应该在海上与罗马对决,茫茫大海,到处都是希望,如果打赢了,可以恢复大军的补给线,如果打输了,可以借顺风逃回埃及。作为最后决策者的安东尼当然是坚定地站在老婆这边,而这个打法最吸引他的就是:打不过可以跑!
屋大维抱着死磕的信念,而安东尼作逃跑的打算,整个战役的胜负还没打就确定了。战前,安东尼手下摇着船投奔屋大维军队成为潮流,屋大维每天都能收到来自安东尼军队内部的各种机密,早就知道安东尼设定的逃跑主义战术。
公元前31年9月2日,一场海风掀开了大战的序幕,安东尼将自己安排在右翼,他已经研究过,这个位置去往埃及顺风顺水,十分适合临阵脱逃,而埃及艳后已将将金银珠宝,行李辎重装上自己的大船,面对屋大维的海上封锁,只需要安东尼将对方舰队拉开一个缺口,埃及艳后就可以突围而出。
伊奥尼亚海上的战斗开始,画面非常好看,埃及的战船高大沉重,带着坚硬的撞角,船上是巨型投石机,远远看去象虎鲨一般狰狞,而罗马的舰队轻捷小巧,速度极快如同箭鱼,灵敏地闪避着虎鲨,一有机会近身,便放下乌鸦吊桥,被憋在船上正郁闷的罗马士兵红着眼跳上埃及军舰,将对手杀光。经常是五六只箭鱼围住一头虎鲨,不一会,虎鲨就着火或是沉没,海上漂浮着支离破碎的身体。眼看着自己的战船一艘艘减少,安东尼发出了逃跑的信号,一直躲在港口等消息的埃及艳后,赶紧挂上风帆,全速逃离战场。
埃及艳后的船用于逃跑实在是太显眼了,这座埃及舰队的旗舰雕梁画柱,精美绝伦,而且因为贴了金箔,在海面上金光四射,夺目耀眼。这艘船如此引人注目,屋大维当然也看到了,但他却指示,放它突围而出。
看到自己老婆和金银家当顺利逃出,安东尼赶紧弄了艘小船,抛下自己的军队和这个还没有结束的战局逃之夭夭。屋大维一早算准,只要艳后突围成功,安东尼必然跟上,所以他放生让他们逃跑,这样才能彻底摧毁安东尼军团的士气,如果不给他们逃生之路,逼他们背水一战,博命演出,也是挺头痛的。正如屋大维预料的一样,安东尼带着40艘战舰逃走,那些还在拼命的战士立刻就泄了气,纷纷投降,提前收工。虽然陆上的战斗还勉强维持了一阵,但也基本属于垂死挣扎了。屋大维一边接收安东尼的降军,一边还在心里纳闷,这仗怎么打得这么顺利呢?
这场著名的亚克兴角海战的结果,就是让屋大维更加辉煌,安东尼更加丢人,对一个罗马将领来说,在大战中抛弃自己的军团独自逃生,公众心目中,这基本就是个废人了,所以回到埃及后的安东尼按一个废人的标准生活,这个凯撒手下最骁勇的悍将,每日里烂醉如泥,不思进取,在埃及皇宫混着日子,如果能这样终老,也没什么不好,可是屋大维不给他终老的机会啊。
公元前30年,屋大维带领罗马军团奋勇追穷寇,在埃及登陆,将首都亚历山大城团团围住。这时的安东尼被激活了最后一丝血性,焕发了新的斗志,准备顽强抵抗屋大维的进攻。上梁不正下梁歪,谁能指望蹉跎了这么久的过气战神能领导出坚定的军队呢。安东尼口干舌燥意气风发地鼓动士兵参战,士兵们一脸冷漠地对他说:“老大,省省吧。”然后争先恐后投向屋大维的军队,让安东尼那一点回光返照的火苗立时熄灭。
一辈子很有主意的埃及艳后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她知道,再次走到一个生死路口,她那个从不失手的绝招,必须再次奏效,否则,自己、孩子和埃及都完了。她躲进属于自己的陵墓里,叫手下人给安东尼送了个消息,说她自尽了。这个惊天噩耗摧垮了安东尼最后的心理支撑,他为这个女人背叛自己的祖国,受全罗马唾弃,落下逃兵的臭名,如果不是爱上这个女人,自己的人生绝对不会这么窝囊。为这份爱情付出这么多,安东尼并不后悔,这么多年来,依赖她已经成为习惯,此时大兵压境,虽知不敌,也愿意跟屋大维以命相拼,最主要的考虑,就是要帮她保住王位和性命,可既然她已经死了,自己的努力和抵抗还有什么用,既然不需要抵抗,自己又何必活着受屋大维侮辱。万念俱灰的安东尼将剑刺进了自己的胸膛,他以为他是追随埃及艳后而去,在另一个世界延续他们的爱情。
安东尼不爱江山爱美人,是个情种,可惜,他爱上的女人更爱江山。安东尼还没断气,埃及艳后就走了出来,不能说她一点都不悲痛,可她有更重要的事要做,她要去见屋大维,而安东尼的尸体正是很好的见面礼。
带着黄金灵柩,克里奥帕特拉再次盛装去会见一个罗马男人。此时的艳后39岁,十五年前她让凯撒一夜之后为她着迷,十一年前她令安东尼一见钟情堕入情网,这次要见的罗马男人30出头,她的魅力还能发生作用吗?
美人如花,一朝春尽,红颜弹指即去,也许这个女人还是美丽睿智的,可对屋大维来说,两个前辈的教训足够深刻了,他的伟业和雄心并不是一个女人可以交换的,克里奥帕特拉的看家本领没收到预期的效果,极大地伤了自尊,艳名严重受损。但最让埃及艳后痛苦的是随后传来的消息:屋大维预备将她带回罗马,在即将举行的凯旋礼上砍头示众!根据罗马人喜欢看砍头的光荣传统,砍这么漂亮的脑袋肯定更加刺激,这个节目定然可以带给罗马人最喜欢的凯旋礼活动一个巨大的高潮,据说消息一传回罗马,连树上的位置都没订光了。
色诱和求饶都没收到效果,埃及艳后知道,大势已去,她不能跟屋大维回罗马,至少在埃及,她还可以选择自己的死法。
埃及法老一直有个愚昧的理论,他们认定人死后,如果尸体保持完好,可以辨认,则那个离自己而去的灵魂在天上溜达一圈后,还可以找到原来的身体,灵魂归位后人就可以重生。所以这帮人最怕尸体腐烂,变着法子让自己永垂不朽,木乃伊这个邪门的东东就是这样的来历。如果不能被做成木乃伊,他们还有另外的法子,也不知谁告诉他们,如果被蛇咬死,蛇毒进入血液,就可保尸身不腐!于是,找毒蛇玩就成了埃及皇室的传统高尚娱乐,如果要自杀,一般都是找条蛇把自己咬死。
据说埃及艳后一直在给自己找后路,那就是如何安乐死,应该说,如何被毒蛇安乐地咬死。她最后的聪明才智都用来研究毒蛇了,找了大量的蛇,还抓了很多士兵来当试验品,看看哪种蛇死得最快,死得最舒服,死相最好看。如果屋大维能留她活命,说不定这个女人就能钻研成动物学家、蛇毒专家。
此时的艳后被屋大维派人软禁,设置了重重看守,人要真心想死总能想出办法来。一天晚上,她的仆人带给她一蓝无花果,屋大维宽待俘虏,水果还是要给人家吃的嘛,保持她的美貌,砍头的时候更好看。老百姓花了巨款买票,要对观众负责。这篮无花果里藏着一条小蛇,是艳后无数次试验确定的自杀工具。她将自己的衣服脱下,让小蛇在心脏这个位置咬了一口,非要在这个位置下手,也不知出于什么愚昧的想法,反正后来关于艳后的死状描述,都喜欢强调她半裸。这个风华绝代的女人片刻就香消玉殒。她留下遗书,希望和安东尼合葬在一处。
这条小蛇终结了罗马史上最旖旎浪漫的春光,也终结了埃及的托勒密王朝,更终结了埃及作为一个独立国家的历史,埃及并入罗马,成为一个行省,后来屡换宗主,受尽蹂躏。直到近代,这里才重新获得国家主权,以独立的埃及名号再次进入世界地图。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7 22:04:23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八
屋大维征服埃及,此时罗马的疆域北起多瑙河,南到非洲(包括埃及在内的北非一带),西起比利牛斯半岛,东到两河流域和小亚细亚半岛,是地球上最庞大的帝国之一,而地中海成了罗马的内湖。
从埃及凯旋的屋大维真正找到了凯撒的感觉,尤其是手刃埃及艳后生的那个叫凯撒.里昂的小野种后,晚上睡觉都踏实多了。但有恺撒的教训在前,一样野心勃勃的屋大维要保持低调。他必须让所有人知道,他支持共和的红心决不会变,而且坚决不称帝独裁。接着,罗马百姓看到了一个这样的屋大维:回到罗马,他就解散了军队,参选执政官,公元前27年,他多次要求将自己在埃及的势力撤出,态度非常诚恳,但元老院坚决不干,不但不准他放掉埃及,还将罗马最强的三个省高卢、叙利亚、西班牙的统治权交给他,屋大维谦虚了一阵就笑纳了。罗马人眼中,这个新领袖一点都不嚣张,谦顺得很。所以,在万众欢呼中,元老院授予他“奥古斯都”的称号,意思就是“至尊至圣”,这样的尊号,一般的皇帝也不敢往自己头上加。
其实,他解散军队是为了重组,精兵简政后的罗马军团被派驻边疆,虽然离首都很远,美其名曰不得干预政治,其实这些军队全部成为靠屋大维供养的职业军团,第一支包括海军的常备军队,而且只对他一人尽忠负责。至于元老院为什么这么有眼色,完全是因为,如今的元老院已经不象凯撒时代桀骜不驯了,被屋大维血洗几次,又精简了几次,元老院里的老少爷们几乎都是屋大维的嫡系,基本上不太会跟主子抬杠。
屋大维深知罗马百姓好大喜功,虚荣浮躁的特点,开始大兴土木建设形象工程,神庙、剧场、浴场(罗马人最喜欢泡澡)如雨后春笋,几乎将罗马城翻新了一遍,别说人家浪费纳税人的钱啊,所有的设施是屋大维掏自己的腰包盖的,这伙计真是富可敌国。所以他很得意地说:我接受了一座用砖建造的罗马城,却留下一座大理石的城池。”
这段时期罗马的交通建设达到顶峰,各个行省都修筑了新的大路,把帝国的各个部分连接成块,罗马自然成为这些大道的中心。另外在罗马城市广场有空中引水道31条,有的高达50米,辐射形的道路有300多条,总长8万多公里,交通便利带动商业发达,整个帝国一派欣欣向荣,而我们最熟悉的谚语:条条大路通罗马,就是来自这个时期。
他将军队安置在边境,在罗马为自己留下9000人的禁卫军,保障自己的安全。鉴于罗马的娱乐场所巨多,根据咱们的经验,电视台之类的地方容易起火,他为了防止再出一个克拉苏趁火打劫,索性自己成立了一支专业救火队伍,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支消防队。为了维持交通和社会治安,还专门成立了一支专业警察部队,所有的事进行得有条有理。
一边捣饬形象工程,一边以非常审慎智慧的手段不断将权力集中在自己手中,貌似不断提升元老院的权力,实际上是给自己相应的更大权力,比如国库归元老院管理,他决不插手,可各行省和罗马的财政和税收却由他负责,他如果不高兴,自然可以让国库空空如也,元老院无钱可管。到公元前23年,屋大维实际上已经将军政财权全部掌握在自己手里,他可以越过元老院和公民大会决定任何事,虽然没有黄袍加身,正式登基,但他已经是一位实质上的帝王,而为了让罗马的老百姓心里舒坦,他回避“皇帝”这个虚名,一直称自己为“第一公民”也就是“元首”,此时的罗马就是一个元首制的帝国,只是所有的罗马人在大池子里泡澡时,还坚持说自己的共和国如何如何。
成功地骗过舆论登上大位,虽然不能带上皇冠,但屋大维已经很知足了,凯撒至死没有达到的理想终于实现了。
尽管屋大维终结了所谓罗马共和国,扼杀了上古时代非常金贵的民主制度,但他带给罗马近200年的和平,而他统治罗马的40多年,史称“罗马和平”。
屋大维是个文艺爱好者,对文人墨客,艺术家之类的盛世产物非常宽厚,这一段还是罗马文学的黄金时代。
屋大维回到罗马后曾承诺会带给罗马人民和平,所以他在位时很少到外面启衅打架,最多就是远处的行省闹事,派兵弹压一下。除了一件事,不知道这算不算屋大维在位的最大遗憾和羞辱,但从他捶胸顿足,以头撞墙的行为来看,估计是很伤心的,这是一场罗马军队的惨败,这一仗之后,欧洲的新霸主隐隐显出轮廓,为后来的罗马帝国埋下巨大的隐患。
这个让屋大维在晚年受了巨大刺激的敌手就是日尔曼人,公元纪年的最初几年,莱茵河沿岸的日耳曼人已经被罗马人降服,罗马在那里设立了日尔曼尼亚行省,而对那些野性难驯的日耳曼各部落,罗马按照分而治之的方法小心控制着。公元9年的时候,镇守这个危险地区的罗马总督叫提必留。
提必留是屋大维的养子,他的亲爹本来是凯撒的手下,后来加入了安东尼派系。屋大维得势后,看中了提必留的妈——利维亚,很客气地建议提必留老爸离婚,好让他自己将利维亚娶回家。而提必留跟他妈肚子里的弟弟一起过继给屋大维,成为元首的养子。
前面说过,罗马人对血统没什么偏执的,所以屋大维对提必留视如己出,大力培养提拔,让他仕途顺利,非常得志。
镇守日耳曼的提必留深谙这些蛮夷难以驯服的特点,他一手操大棒一手举着糖,一边拉拢一边打屁股,把头脑简单的日耳曼人搞得很晕,基本不敢造次惹事,各自相安无事,莱茵河沿岸大体平静而正常。
有一天,罗马的潘罗尼亚行省当地人暴动,屋大维急忙调出他认为最靠谱的将领前去镇压,谁呢?提必留。小提急急忙忙离开日耳曼去平乱,接他的班接任日尔曼尼亚总督的是罗马城里著名的花花公子—叙利亚总督瓦卢斯,也是皇亲,屋大维的侄子。
用瓦卢斯替换提必留,屋大维也并不是随意而为,他一直认为提必留过于铁腕,在莱茵河两岸,牲口都活得很焦虑,所有人更是大气都不敢出。此时的屋大维已经是70多岁的老人了,有些仁爱慈悲之心,认为对行省的管理应该怀柔一点,不要老对人家黑脸。而瓦卢斯恰好是个温和的人。有没有考虑对这帮人太宽松他们造反呢,没问题,提必留在日耳曼精心训练的三个军团,骁勇善战,绝对可以藐视该地区所有对手。
日耳曼的各部落中,有个叫切鲁西的部族,这一直是罗马比较宽容愿意拉拢的部族,他们的首领海尔曼作为又红又专的少数民族分子,深受罗马各界喜爱,曾随着罗马军队到处打架,被罗马人当作哥们,对罗马的打架机器谙熟于心。提必留管事时,这个海尔曼听话乖巧,形象非常安全。但他实际上身在曹营心在汉,对于罗马军队侵占他的土地奴役他的子民他一直很不爽,赶跑罗马,光复自己的家园成为一生的理想,可他并没有实力跟罗马作对。
瓦卢斯来到日耳曼,给海尔曼带来了希望,这个罗马少爷象所有的罗马主流青年一样,生活放荡随性,到了新驻地不久,他就为日尔曼尼亚带来全新的空气,军营大门常打开,开放怀抱等妓女,拥抱后就有了默契,流莺都爱上这里。唱着罗马欢迎你,所有的将领到士兵,过上了荒淫无度的生活。
日而曼这个民族虽然开化得晚,但从根上就是个很自律很有道德观的种族,他们提倡一夫一妻,尊重妇女,男人战败,女人一般会自杀保全贞操。对这样一群人来说,看到罗马军队这些放纵的丑态,想到自己的家园竟被这样一些烂人蹂躏,怎么能没有一点不满的情绪呢。海尔曼当然敏感到这些,他开始在同胞中传播革命思想了。
在得到同族人的支持后,海尔曼的计划启动,他开始更为频繁地到瓦卢斯军营拜访,早请示,晚汇报,对罗马的忠心日月可鉴,让瓦卢斯打心眼里认定海尔曼这个伙计靠谱。
这一天,有探子来报,说是北方一个部落突然造反了,瓦卢斯过来这么久,也没正经打过仗,听说有人敢犯天威,自然虽远必诛啊。
当时正值秋季,下过几场豪雨,大路小路都泥泞不堪。瓦卢斯也不是一味地废物,他知道必须找个当地人打听一条快捷而安全的行军路线。在莱茵河一带,有困难找海尔曼,这个思维已经在瓦卢斯脑子里形成定式了,而海尔曼老伙计提供的这条穿越条顿森林的路线,听起来相当不错,马上采用出发!
瓦卢斯这个伙计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他哪里知道,连北方叛乱都是海尔曼专门设计的,就是要将罗马军队骗进森林,然后伏击他们。战局的发展跟海尔曼设想的一样,2万罗马大军一进入森林就遭遇了迎头痛击,高大的橡树林密密地生长,罗马军团惯用的战阵无法排列,处处制肘,只要无法布阵,单兵作战的罗马战士哪里是虎狼般的日耳曼人的对手,那些远古的橡树见证了一场真正的屠杀,被砍下的万枚罗马头颅被日耳曼人挂在树上,橡树林中穿梭了千年的风将他们吹干,永远留在这片漆黑的森林里。据说在屠杀的最后关头,一小撮罗马老兵凭着顽强的意志和丰富的经验在一个小山丘上设立一个环形防线,顶住了日耳曼人排山倒海的冲击,坚守了很长时间。他们当时修建的工事到现在还完好保存,成为条顿堡森林的一个重要景点。
2万罗马士兵最后逃出的不过百多人,三个精锐的军团不明不白地消失在罗马的战斗序列。指挥官瓦卢斯在开战后不久就发现无力回天,所以果断地杀掉自己,自决于众将士。消息传到罗马,屋大维痛彻心扉,据说老人家撕烂了自己的衣裳,用脑袋撞墙,把自己关在屋里撕心裂肺的嚎叫:“瓦卢斯,你个小兔崽子,把我的军团还给我!”
那三个军团是挡在罗马和日耳曼之间的钢铁屏障,如今屏障被打碎,屋大维似乎已经看见日耳曼人大举杀来!他不光心痛他那三个军团被打光,最让他闹心的是,如果日耳曼人乘胜南下,直逼罗马,那才是真正的危机了,罗马经过40多年的和平,已经不记得打架这件事了,而且罗马的正经军队全都在行省边界,首都无兵可用,日耳曼人真想来旅游,真的只能唱罗马欢迎你了。屋大维的一生是幸运的一生,大部分时间万事如意,如有神庇佑,所以这一次,虽然慌乱中征兵没什么收获,可海尔曼硬是没敢打过来。海尔曼对罗马还是了解的,知道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他不敢指望搞一次阴谋诡计得手就可以公然跟世界霸主叫板。
随后罗马也安排了几次对莱茵河对岸的复仇,可终究无法将日耳曼彻底打服,后来屋大维自己也想开了,算了,自己也没几年活头了,别跟好日子过不去,以莱茵河为界,以后跟日尔曼井水不犯河水,最好老死不相往来。
经过条顿堡森林一战,日耳曼人扭转了将被罗马同化合并的命运,将这支血性坚强的种族保存下来,并在几百年后随着罗马的衰退逐渐强大,最后将这个宿敌摧毁,称霸欧洲。所以条顿堡森林战役被称为日耳曼帝国的立国之战,日耳曼人又叫“条顿人”。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19 13:35:36 +0800 CST  


老杨的德国进程遭遇瓶颈,之前老杨一直自吹自擂,说是可以把最复杂的历史写得让所有人看懂,进入德国,估计要砸了招牌,满地小诸侯,估计地主们一看就晕。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21 09:19:00 +0800 CST  
罗马篇之十九
回到罗马,整个古罗马历史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打仗,一个是淫乱。罗马人应该说是地球上开化得比较早,进化得比较高级的人种,可不知道为什么在男女之事方面,总不能按人类的标准行事。罗马的性事之热闹,花样之繁多绝对可以给现在的日本AV界开一个高级研讨班。而当时整个罗马的情色世界,淫乱教主,就是屋大维的女儿—朱利亚。
先交待一下屋大维的家庭情况啊,他一生结婚三次,第一次被迫娶了安东尼的继女,以结成三头同盟,第二次想跟海盗结盟,又离婚改娶了海盗的侄女,这两次婚姻都是为了政治目的,屋大维咬着牙闭着眼进了洞房,心中痛苦万分。当他终于可以主导自己的命运,不用为政治目的而牺牲肉体时,沉寂多年的爱情之火在全身上下乱窜,当他一看到利维亚,就天雷勾动地火,爱火焚身,当时就决定要让自己为爱结婚一次。前面说过,利维亚的前夫是安东尼派系的,在屋大维治下日子有点难过,如果能用老婆和两个儿子换自己平安无事,这个买卖一般的罗马男人还是会做的。
江湖传闻屋大维在卧室里表现一般,好像还有些特殊癖好,以至于前两次婚姻只有个女儿。还有人说利维亚大着肚子嫁过来,肚子里那个是屋大维的,这是个标准假新闻,因为屋大维和利维亚一见钟情,当天就各自离婚结婚,还没机会提前媾和,利维亚带过来的两个孩子都是前夫—提必留.克劳迪.尼禄家族的血脉,这件事必须搞清楚,因为这是后来罗马帝国的王室正统。
整个罗马的社会风气颓废、糜烂、放纵,而屋大维本人却是很正派的,虽然偶尔跟其他贵妇私会的事肯定也有,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算干净了。他和利维亚生活简单,并不奢华,一直公开宣扬尊重婚姻、反对滥交、反对同性恋、反对通奸,把自己弄得象个道德标志。可已经放纵得不受控的罗马根本不卖帐,身体愉快,精神健康是最高级的生活准则。
最不给屋大维面子的就是唯一的女儿朱莉亚。朱莉亚其实也是个不幸的女子,屋大维一贯认为婚姻是为政治服务的,所以朱莉亚就成了屋大维皇帝对手下最大的恩宠和赏赐。屋大维本来挺看重自己姐姐的儿子,想让他做自己的继承人,所以让他迎娶朱莉亚成为女婿,可没多久这位驸马爷就神秘被毒死了。当时有人分析,这个投毒事件的元凶很可能是皇后利维亚,为什么下毒,原因不用分析了吧,反正后来屋大维的几个准继承人都不明不白地死掉,成为悬案。紧接着朱莉亚又嫁给屋大维的左右手,亚克兴海战上很出风头的舰队司令—阿格里帕,两人生了五个孩子。屋大维收养了最大的两个孩子作为继承人。(别研究辈分!)这场婚姻也没白头到老,阿格里帕也死了,屋大维一点不浪费时间,赶紧又安排朱莉亚改嫁利维亚带过来的孩子提必留。
一个女人经过这么折腾,想让她安分守己是不容易的。朱莉亚应该算是性解放的先驱,成立性爱俱乐部,组织大规模群交等活动就不说了,更劲爆的是,这位公主经常在半夜三更跑到广场上,仅披一件丝绸袍子,专找陌生男子切磋技术,朱莉亚要是活在今天,就没纽约的希尔顿姐妹混的了。当时如果有机会组团到罗马旅游,活动项目包括:参观罗马斗兽场、大剧场、和平广场,并与朱莉亚公主野合,生意相当火爆。
朱莉亚身边长期围绕着大群罗马各种花花公子或花花老爷子,他们将公主奉为爱神和盟主,这个组织还有自己的行动手册和纲领,就是当时的大诗人奥维德写的《爱经》。这本西方历史最著名的“淫书”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猎艳秘笈;第二部分是被人甩了怎么办;第三部是妇女之友。这是一部爱情宝典,其主题思想勉强还算是一本情感教科书,可惜里面充斥了大量的淫秽描写。奥维德文笔不错,写什么都诗情画意山青水绿的,可惜后来色情内容被大量删改,糟蹋了一部好书。咱家流行的那本,戴望舒最早翻译的,就很干净,翻烂了也没找到刺激的内容,让人粉失望。(当时咱家大约是两汉时期,已经开始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大家上厕所坐马桶看的都是《论语》《中庸》,当然《论语》下面说不定还盖了其他书啊。有本叫《素女经》的经典应该就是在这段时间开始成型,讲述了一个叫素女的和咱们的轩辕黄帝从养生学角度探讨性问题。所以当风化恶劣,性生活混乱的时候,西方肯定是因为道德沦丧,而中国是因为流行阴阳调和的养生大法。)
提必留本来有个感情很好的老婆,被屋大维强迫离婚迎娶豪放女朱莉亚,陪嫁的金银财宝不少,那一车的大小绿帽子更是刺眼。为了政治前途,提必留咬着牙跟朱莉亚混了一阵,实在是忍无可忍,加上提必留在屋大维所有的子侄中,年纪最大军功最高,根据咱们知道的立太子的原则,他应该是正选,可他必定没有一丝一毫的屋大维血统,地位不尴不尬的,不知如何自处,所以在和朱莉亚唯一的孩子夭折后,提必留离家出走了!这位未来的罗马皇帝将自己放逐罗得岛,象普通人那样生活了七年时间。
有朱莉亚这样的女儿,任何一个父亲都不会感到自豪的,为了处理这个丢人现眼的女儿,屋大维特地颁布了《罗马通奸法》,用立法来监控女儿的操守,真是皇家才有的待遇。
新法律规定,禁止丈夫杀死有通奸行为的妻子(此前可以杀),但是,如果发现妻子与别人通奸,丈夫必须将妻子带到法庭对她进行控告,否则予以罚款;如果丈夫没有这样做,女方的父亲就有义务这样做;如果女方的父亲没有做到,那么,任何一位有正义感的公民都可以控告她;如果法庭认定她犯有通奸罪,控告者可以得到她的一部分家产。这个法律想把通奸至于公众监视之下,举报通奸成为一种义务,什么都不干,辞职在家专业抓通奸的,很容易致富。
据说提必留的离去跟这个法律有很大的关系,朱莉亚通奸的事在罗马是高调张扬的事件,连大街上专职倒马桶的都可以津津乐道大量细节。新法一公布,罗马人自然每天伸长脖子,竖起耳朵单等屋大维家的消息。如果提必留不能将自己的老婆带到法庭受审,他自己就犯法了,可将朱莉亚带去公审,未免让屋大维家族脸上太难看,所以他选择了逃跑,离开所有的烦恼。既然老公走了,将淫妇绳之以法的事就落在父亲屋大维身上,最后,无奈的皇帝徇了私,没有按律将女儿送上法院审判,而是亲自签发命令将她流放荒岛。女儿被处理了,屋大维并没有省心,朱莉亚的女儿也出江湖了,继承衣钵,高张艳帜,成为罗马色情文化的新贵。母女俩命运相同,屋大维含着一片人参,支撑着再将自己的外孙女流放,还处理了有牵连了一批人,包括上面说的情色诗人奥维德,他的《爱经》被宣布为禁书,这本书里有著名的一句话认为,爱情这东西,偷来的果子比较好吃。简直就是公然宣扬通奸,教坏多少学生。
公元14年8月19日,屋大维逝世。他死后被列入仙班,也就是神的行列(这个事一直没想清楚,人类怎么可以决定神的资格和名额)。在遗嘱中,他告诫后来的继承人,守住现有的罗马疆界,不要随意扩张,而为后来的罗马带来近200年的和平,虽然不对外打仗掠夺,会导致罗马的GDP增速下降。
为了纪念这位罗马史上伟大的奥古斯都,他死的这个月被叫做“August”,他跟凯撒的名字放在一起,成为古罗马的代表,西方历史上最闪亮的两个名字,代表着无上的荣耀和权势。
屋大维的遗嘱还将躲在罗得岛隐居的提必留列为自己其中一个王位继承人。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21 09:21:17 +0800 CST  
罗马篇之二十
提必留最后顺利继承屋大维的帝位成为罗马皇帝是个疑点重重的历史悬案。在屋大维所有儿孙中,虽然提必留看起来最靠谱,率军平乱战绩显赫,号称百战百胜。可他必定是过继的儿子,即使是他弟弟,至少还疑似屋大维跟利维亚婚前勾搭的产物。所以,在所有可能的继承人当中,他离皇位应该是最远的,除非其他人都死光了,才有机会轮到他。有些事啊,天算不如人算,莫名其妙地,不知不觉地,迷迷糊糊地,屋大维发现除了提必留,所有的继承人都死了!古今中外很多事例证明,自己有本事不如老妈有手段,有个厉害的妈事半功倍,屋大维家连续死亡案的第一凶嫌自然是利维亚,鉴于没有证据,不好随便怀疑罗马帝国的第一任国母。
提必留从小生活流离,过继给屋大维后寄人篱下的心理肯定也有,所以成年后为人严肃,冷漠,长得还歪瓜裂枣,一脸痤疮,很不容易招人待见。这样的人一旦君临天下,坐在万人之上,心里的起伏太大,变态的概率自然就产生了。
刚登基时看起来还正常,尊重元老院,大小事都喜欢跟他们商量着办,经常到法院听审,生活节俭,不铺张浪费,对外也采取守势,除了镇压行省暴乱,并不轻易用兵。主观上还是有做好皇帝的意愿。他在罗马成立了一支近卫步兵大队,有几千人驻在罗马,维护治安、保障皇权,成为显赫的御林军,而就是这支御林军势力越来越大,影响和改变了后来罗马帝国的很多大事。
提必留曾收养自己的侄子日耳曼尼库斯,而这个侄子因为迎娶了屋大维的孙女,所以按道理他应该成为提必留当然的接班人。日耳曼尼库斯是提必留时代的名将,镇压日耳曼地区的叛乱,并打过了莱茵河,军威炽盛,在罗马军团中拥有很高的声誉和支持率,战士们对他死忠。如果不是提必留觉得应该遵循屋大维的遗嘱,对莱茵河对岸只防不攻,让他撤军回来,他也许会有更卓越的战绩(传说让他撤军是提必留嫉妒人家的军功)。罗马为他举行凯旋式后,他被派往叙利亚跟帕提亚(波斯)办些外交事务(被派到西亚也有放逐之嫌),不久离奇病死在当地,据他自己临死说,是当时的叙利亚总督害他,叙利亚总督为什么敢害一个皇子呢?肯定是皇帝授意的。据推断是提必留想让自己的亲生儿子接班,而日耳曼尼库斯因为凯撒家族的关系,有优先权,所以提必留学习他老妈的做法,帮自己的儿子拔草。这也是写历史学家的猜测,暂时没有确凿证据。
虽然没有理性证据,但有一些分析证据。日尔曼尼库斯的老婆,屋大维嫡亲的孙女叫大阿格利帕娜,大家都说她从一开始就看不起提必留,根据提必留自己的说法,这个女人想当女王,他俩之前有什么恩怨就不用说了,反正是日尔曼尼库斯死了以后,阿格利帕娜在皇宫就过着步步为营的生活。她知道提必留对自己下手是早晚的事。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提必留笑眯眯地递给阿格利帕娜一个苹果,这两公媳的关系没融洽到这个程度,阿格利深知无事献殷情,非奸即盗的道理,所以拒绝了这只透着诡异的苹果,按她分析,这只苹果绝对是白雪公主的后妈造的,罕有剧毒。提必留当即翻脸,因为媳妇的不尊重和不信任,理当处罚,找人上来对阿格利一通鞭打,当时就打瞎了她一只眼睛。打完后将她和她女儿流放。最后阿格利帕娜在流放地绝食而死。阿格利留下的三个儿子,大儿子被迫自杀,二儿子被关在皇宫吃掉自己的床垫后活活饿死,三儿子卡利古拉被流放到荒岛,保住了性命。
此时提必留的暴君嘴脸开始暴露,作孽作得变幻莫测。他生性多疑,总活在自己吓自己的氛围里,生怕有人暗杀,后来他索性不在罗马城里住了,跑到卡普里岛隐居去了。当然他还是遥控罗马的政局。
卡普里岛只有一个海滩可以登陆,易守难攻,对一个多疑的隐居者是个好地方。可提必留这种隐居可没有修身养性的功效,他在卡普里岛的岁月如果拍成纪实电影,绝对不能允许18岁以下进场观看。
首先他在岛上起了一座宫殿,墙上画满各种春宫图,在罗马各地遍寻少男少女住在里面,提必留每天最喜欢的活动就是让这些罗马少年在这些春宫图下现场表演,有时还到花园里户外公开表演。提必留为色情产业的作出的贡献就是发明了一种叫“3P”的玩法,这个词不用解释了啊。如果没有罗马,现在的A片要少多少想象力啊!提必留最喜欢小男孩,他经常在游泳池里站着,让这些小正太在他两腿间游来游去,所以提必留的男宠有个很清纯的名字叫“小鱼”!
提必留的变态兽欲花样繁多,还喜欢酷刑杀人,据说他设计的酷刑光听说就能把人活活吓死,提必留的敌人落在他手里一般都想尽办法自杀,如果他老人家愿意加入国民党作军统之类的头子,被捕的革命志士估计没有一个能抗住不招的。比如,他抓到一个人,会很客气地请别人喝酒,这人一边喝一边还高兴,心想,都说提必留是个暴君,谣言嘛,人家多客气啊。一高兴多喝了几杯,身体里水太多了,要去厕所释放一下,那可没这么便宜了。提必留会派人这家伙的“命根子”用细绳子紧紧扎住,以后的事,大家想象吧。在看现场交媾表演之余,岛上还有个节目,就是提必留坐在悬崖上,晒着太阳,喝着美酒,把那些酷刑折磨得半死的人丢下海去,还有几个罗马士兵开船在海上等着,万一被丢下来的人试图爬上来,则用棍子敲他们的头。
除了以上这种种缺德行径,最让提必留名留史册的却是一件很重要的大事,那就是,在他任内,基督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
其实这个事不能直接责备提必留,因为对于他来说,耶路撒冷一带出现一个叫耶稣的人传道不算什么大事,就算被他定性为邪教,也不见得会亲自关心。
当时管理耶路撒冷的总督希律王不是罗马人,也不是犹太人,他是个少数民族,因为知道好歹,罗马人比较满意,所以派他管理加利利一带,给他一个“犹太王”的称号,级别相当于罗马的总督。后来为了管理更有效,干群关系更协调,希律王才割了包皮,加入犹太教。但既然耶稣三天后复活了,不管是提必留还是希律王咱们就都不追究了啊。
提必留晚年时将卡利古拉接到身边,卡利古拉就是提必留的养子日耳曼尼库斯的三儿子,日耳曼在军队和百姓中深受爱戴,他的离奇死去及他一家的遭遇让罗马的百姓非常同情,此时的提必留已经是个撕破脸的暴君,全罗马都在背后诅咒他,所以日耳曼家的遗孤成为悲情偶像,支持率不断攀升。
卡利古拉从小跟父亲出征,几乎是在军营中长大,小时候就喜欢穿大人的军装和靴子,所以“卡利古拉”其实是个昵称“小靴子”的意思,会一直用昵称称呼一个成年人,充分代表民众对这个忠良之后的喜爱。父母哥哥都被提必留害死,卡利古拉来到这个暴君身边时,心态自然是诚惶诚恐。他对这个怪物祖父表现出就惊人的孝顺和服从,察言观色,毕恭毕敬,有时提必留都怀疑自己究竟是不是真的跟这小孩有杀父之仇。
提必留这样的人寿命还挺长,活了79岁,似乎如果不是被杀,还能再活几年。关于他的死说法也很多,有人说他是被卡利古拉用枕头捂死的,也有人说是近卫军对这个变态忍无可忍,杀掉他,拥立卡利古拉。而成为罗马一支重要力量的近卫军团体,也从这时开始以杀昏君,立新帝为己任,鞠躬尽瘁,任劳任怨。不过主流的历史书都说提必留是病死的。
在提必留死后,罗马的百姓高呼要把他丢进台伯河去。不管这个丑八怪到底怎么死,反正是卡利古拉在万众期待中成为继承人,另外还有一个提必留的孙子也被列为继承人,但那孩子还未成年,所以卡利古拉基本上就是新的罗马皇帝了。在赶回罗马登基的路上,锣鼓喧天,彩旗飘扬,老百姓上街扭秧歌,打腰鼓,欢天喜地迎接这个小靴子,拿回了属于屋大维血系的王位,他死去的父母在天上也可以瞑目了。善良的老百姓被自己的同情心蒙蔽耳目,他们没有听见,提必留死前,曾留下一句意味深长的遗言,他说:我在罗马的胸膛留下一条毒蛇。而他所说的毒蛇,就是深受广大军民爱戴的小靴子,卡利古拉!
一般的历史书上,提必留都是被当作暴君来描述的,但后来有些历史学家根据当时的一些社会经济情况推论出,提必留在治国方面绝对不算是一个昏君,尤其是他死之后,流下一个充裕的国库,和稳定的国家。有比较才能有鉴别,跟后来的卡利古拉比起来,提必留不论是作昏君还是作暴君等级都差远了。接下来,让我们看看小靴子皇帝如何做暴君的!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22 12:39:51 +0800 CST  
罗马篇之二十
先从花絮开始讲啊,跟大家介绍个意大利的牛人,著名导演丁度.巴拉斯。地主们说,切,什么著名导演啊,哪有咱家张导艺术成就高!会说这句话的地主都是纯洁的人,因为巴拉斯在江湖上的外号是“情色电影皇帝”!同样是脱光了上床的画面,拍成“动物世界”就是色情,而拍成精致油画就是情色,这两个字一颠倒,其境界相差如云泥。巴拉斯秉承了罗马历史遗传下来对性和人体的崇拜,拍A片拍得血腥热辣而又美伦美奂。为情色电影奉献了一部巅峰之作,就是大名鼎鼎的《罗马帝国艳情史》—古往今来成就最高的黄色电影。而这部电影中的一个群交的镜头,人山欲海,肉体叠陈,更成为经典中的经典,经常被定格下来制成印刷品,成为某些特殊场所的壁画。这部电影在哪个国家都遭禁,一直想找个齐全的版本研究一下未遂,是人生一大憾事!
《罗马帝国艳情史》其实是一部历史片,因为佐料太多,反而忘记了什么是主料。这部片的男主角就是“小靴子”卡利古拉,本片记录了他荒淫、残暴、肆虐而奢侈的短暂一生。

上篇说到,“小靴子”带着万千宠爱成为罗马第三位皇帝,所以虽然提必留的遗嘱是让卡利古拉和自己的亲孙子共同执掌政权,但在民众哭着喊着的要求下,小靴子独享了所有权利。
刚上位的小靴子看上去很正常,不计前嫌,厚葬了提必留,把那些被提必留暴政流放的人都接回来,其中包括自己的妹妹小阿格利皮娜。公开焚烧一些原来的告密文件,要求将一部分权力归还元老院,经常给老百姓发钱,经常请文武百官吃饭。修整城市,兴办娱乐,这些事都是罗马人最希望一个元首做的,这个25岁小孩的皇帝生涯开局风和日丽,春暖花开,谁也看不出,这个孩子是个隐性的精神病人。
还记得提必留死前对卡利古拉的评价吗,说他是一条毒蛇,卡利古拉是个坚忍的人,也很善于伪装,在卡普特岛上伺候提必留时饱受虐待却从不抱怨,但是有些细节上的疏漏让提必留发现这个小孩并不象看上去那么简单。比如说卡利古拉喜欢看杀人,尤其有人被酷刑折磨而死的画面让他兴奋莫名,还经常提出一些让杀人更有乐趣的合理化建议。在私生活方面,他就更加品味独特卓然不群,他疯狂地迷恋着他的亲妹妹德鲁塞拉,将她从自己妹夫那里抢来,两人象夫妻恩爱地生活在一起!这是个高调张扬的乱伦关系,卡利古拉从登基开始就要求德鲁塞拉分享权力。继位之后不久,小靴子生了一场大病,这期间,他将朝政都交给这个妹妹处理,甚至留下遗嘱,死后全部财产留给她。可是,命运之神搞了个恶作剧,大病的卡利古拉最后恢复了健康,可德鲁塞拉却病死了。痛失挚爱的小靴子打击太大了,随后的几天,他独自在荒野里流浪,近侍们已经隐约感觉,这孩子的神志正在逐步丧失。
果然,回到罗马的小靴子正式变成疯子,他突然宣布,他自己是神!并让人专门为他建造了一座神庙,并按真人比例塑造了黄金雕像,这个神殿享受罗马最丰厚的祭品,所以全罗马人都希望成为这里的祭司。过了几天,他牵着一匹马进了元老院,要求让成员们通过这只马成为元老院成员!
既然已经成为疯子,干什么都不奇怪了,他让自己的朋友和亲信跟自己另外两个妹妹上床,然后昭告天下这两个女人是荡妇,并将刚接回来的小阿格利皮娜再次流放。参加别人的婚礼,看中新娘子,直接让新郎下班,他将新娘子带回家亲自作新郎。所有罗马的贵妇寡妇小媳妇小闺女,他只要看上就决不放过;不久,他毒死提必留的亲孙子,和元老院彻底决裂。他喜欢用黄金为自己修建所有的东西,包括马槽。很快,提必留时代丰裕的国库就被掏空。为了找钱用,他又兴兵攻打日耳曼地区,谁知日尔曼人比他还疯,不是对手,灰溜溜地跑回来,让财政更困难。这小疯子最愿意干的事就是杀人,他喜欢看人兽角斗,以至于需要大量肉类以提供猛兽的日常伙食,随着国库枯竭,这份开销不易维持,他便开始将罪犯剁了喂狮子老虎。最喜欢的杀人方法是罗马版凌迟,就是在人身上弄出很多细小的伤口,最后连成片,缓慢死去。他杀人时要求亲属一定参与其盛,杀儿子时父亲也在场观看,杀父亲时,儿子也必须亲眼见证。传说有些人因为生病不能光临现场,小靴子会非常周到地派人将病人抬到刑场,生怕别人错过自己亲人被残杀的过程。
这样混账疯狂的皇帝让罗马人民目瞪口呆,真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挺好的孩子说疯就疯了。此时的罗马近卫军对杀暴君已经颇有经验,而且对御林军来说,他们的权势是和皇权共生的,没有皇帝就没有他们耀武扬威的生活,所以他们最怕的就是民众造反,推翻皇帝,回到共和。在这个指导思想下,在对待暴君或是昏君的态度上,御林军显得更正义。眼看局势越来越糟,他们要早做打算,切掉整个君主制机体上小靴子这个毒瘤,扶个靠谱的皇帝上来,平息民愤。公元41年,做了4年皇帝的卡利古拉被近卫军杀掉,他娶了个妓女作皇后,还生了个女儿,这母女也被推撞在墙上,脑浆迸裂横死当场。
近卫军诛杀皇帝一家,事前对于皇帝死后谁接班这事也没计划好,在杀人的过程中,有个胖子进入他们的视线。这家伙正躲窗帘后面瑟瑟发抖,他是小靴子的叔叔,大英雄日耳曼尼库斯的弟弟,当时被当作摆设的执政官-克劳狄。这位皇叔出了名的就是懦弱迟钝,话都说不清楚,每日里昏昏噩噩地混日子,唯一的爱好是读书,标准书呆子。这一日突然天上降下一场巨大的富贵,稀里糊涂地成了罗马皇帝,让这个55岁的胖老儿很发了一阵黑晕。
到底是个读书人,克劳狄清醒之后,逐渐接受了现实,找到感觉,开始工作了。这老头快退休才当上皇帝,一辈子也没做过作皇帝的打算啊,身边并没有提前预备幕僚、内阁班子之类的东东,在罗马城张望一圈,那些老政客都信不过,怎么办,找谁帮忙呢?对了,不是有几个秘书和家人嘛,这是真正的自己人,肥水不流外人田,通通进入权力中心帮忙。克劳狄在位的时代,罗马朝廷权力最大的不是他的秘书就是他的老婆,宦官和外戚,亘古不变的帝王家事。
克劳狄虽然不是个经天纬地的君主,但也绝不是昏君,应该说,他干得还挺不错,在他任内,元首跟元老院关系改善了,君主制的政体进一步被完善,很多人都说,到克劳狄这辈,罗马帝国才真正名正言顺(经过小靴子一番折腾,罗马民众对皇帝的要求就是神经正常,其它都能原谅)。最值得称道的是他亲自参与的几项民生工程,比如将亚平宁山上一个堰塞湖挖开,将水安全引进罗马城,3英里长连续石拱的高架引水渠现在还剩些遗迹,是意大利的重要景点之一;克劳狄还扩建了奥斯提亚港,并在港口修建了高大的灯塔。但他在历史上最出名的事件是:罗马又开始向外扩张了,这一次,终于将不列颠吃下肚子,完成了凯撒当年没有完成的大业。
公元43年,罗马军团已经30多年没大规模出征,大部分现役士兵都没见过真正的战场,对一个靠武力和扩张进步的国家来说,有点可怕。而自从凯撒失利不列颠岛,那个海对面的地方经常让罗马人浮想。克劳狄弹指一算,距凯撒登陆已经快一百年了,风水轮流转,现在的罗马更加强盛发达,国力昌盛,不列颠岛依然还是些蛮族部落散居在深山老林里,如果凯撒在天有灵,他一定会指引罗马军团拿回不列颠这块早该属于罗马的土地。克劳狄皇帝突然宣布,他将御驾亲征不列颠!
克劳狄是个书呆子,对一个“以军立国”的国家来说,这样的皇帝很容易让人轻视,所以他必须为自己建立一项军功,最少要经历一次凯旋式,否则混得很没有底气。好久没有打架的罗马军团一出征就如同被禁锢以久而释放的猛兽,出鞘的利剑闪着寒光,虽然不列颠的部落做出了顽强的反抗,但必定势力悬殊太大,罗马逐渐占据上风,还没有完全胜利,克劳狄就宣布,不列颠南部改为不列颠尼亚,成为罗马的新行省,而他自己跌跌撞撞地登陆,并在岸上溜达一圈后回到罗马,所有媒体就开始宣传皇上亲征大获全胜的消息,自然,元老院要赶紧预备凯旋式了。只是,这个远离大陆的行省并不好约束,那些土著部落面对罗马的统治毫不屈服,若干年后不列颠出现一位女战神,让罗马人在不列颠吃了大亏,罗马实际上用了很长时间,才将这个行省真正地收服在罗马版图内,以后会说到。
除了不列颠,还有非洲的毛里塔尼亚和保加利亚的色雷斯,克劳狄任内,罗马增加了5个新的行省,即建设了部队,又扩张了疆域。再次证明,象罗马这样的国家,完全不打架是不现实的。
克劳狄在任日理万机,工作繁忙,他老婆也不闲着,这位皇后为人霸道嚣张,对权力和金钱的追逐让所有人侧目。比如她曾经看中一个男演员,就按了个罪名杀掉人家的老婆,占有人家的老公。她看中某人的花园,就说这人要搞政变,逼他自杀后,占有人家的宅子。骄横的女人一般愚蠢,作为皇后干了这么多缺德事,只要不惹皇帝,还是可以继续逍遥乖张,可她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突然自寻死路,克劳狄在港口视察扩建工程时,皇后居然跟情夫近卫军头目公然举行婚礼!克劳狄赶回罗马,冷静地任命了新的近卫军司令,以政变谋反的罪名将这个婚礼闹剧终止,杀掉了有关人等,并让皇后自杀。
皇后之位悬空,老皇帝不能身边没人啊,在秘书的安排下,克劳狄皇上迎娶了自己的第四任老婆—小阿格利皮娜。还记得这个不幸的女人吗,日耳曼尼库斯的女儿、小靴子的妹妹,总是被流放,命运多桀的皇亲国戚。大家算清楚辈分了吗,她是克劳狄皇上的亲侄女!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23 13:21:58 +0800 CST  


现在老杨一天头昏脑胀的事太多了,经常想不起来要更新了!


见谅!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24 11:29:29 +0800 CST  


罗马卷第二十一篇我死活发不出来!

我不知道是不是有敏感字!太长了,我也懒得找了!
楼主 我是长工杨白劳  发布于 2010-06-24 11:32:30 +0800 CST  

楼主:我是长工杨白劳

字数:1258800

发表时间:2010-06-09 19:0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12 16:01:15 +0800 CST

评论数:791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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