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公案·古代的N种死法——你所不知道的中国法律史

作者:天策上将太尉领司 回复日期:2009-1-12 21:29:50
第一龙套又复活了,哇卡卡,莫非龙套要搬倒老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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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某甲说的,不代表聊公本人观点:

什么第一龙套,是第一主角才对吧?请回顾本文引言!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3 14:02:31 +0800 CST  







继续



某甲见了老子,说:“道家的这套立论,在于一点:人要顺应其自然的本性,而不要自作巧伪,对不对?”

老子点了点头。某甲继续说:“你们这套立论的基础,全在于一点:人的自然本性,乃是无欲无求的,对不对?”老子又点了点头。

某甲再问:“这点难道不背于常理么?你说绝欲可以息争,固然不错;但绝欲岂是人人能够做到的?你说婴儿乃是无欲无求的典范,却须知即便是婴儿,也是需求奶水的。从婴儿到成人,身体长大,即便是最原始的食欲,也在不断膨胀。你要人人学汉朝的张苍,一把年纪了还靠吃人奶过活,这才是违背人的自然性的吧?”

老子闭目不语。庄子道:“老子先生可不曾说过要一辈子喝奶水。人长大了以后当然要甘其食、美其服,你到底看过《道德经》没有?”某甲一笑:“《道德经》处处自相矛盾,有什么可看?一会儿说‘五色令人目盲,五味令人口爽’,一会儿又说‘甘其食美其服’,究竟哪个对哪个错?”庄子想了一想,道:“天地之间岂有对错存焉?你以为对,恰恰是错;你以为错,恰恰是对!”

某甲怒目道:“正是你们这班故弄玄虚之徒,每次辩到正要触及关节之时,便用这种貌似高境界之语来搪塞搅浑水!中国的逻辑学,就是坏在你们手里!”

某甲平息了一下情绪,又说:“外国有位马斯洛先生,告诉我们:人的需求乃是有层次的,分为生存、安全、社交、尊重、自我实现五个层次。低层次需求的满足,便带来高层次的需求。你们以为人吃饱肚子,就可以不管其他了,还要人弱志强骨,虚心实腹。这难道不是违背人性?”

庄子大怒:“大道隐则智慧出,智慧出则巧诈起!人生烦恼自识字始!使民无知无欲,难道不是绝好的办法?”

某甲冷笑:“人生有四个境界:不知道自己不知道,知道自己不知道,不知道自己知道,知道自己知道。这才叫进步。你们为了躲避知道自己不知道所带来的苦恼,便提倡索性不知道自己不知道,从而无知者无欲,此乃杜绝进步之根!”

某甲又面向聊公道:“道家之病,乃在于以为自然状态乃是最好的状态,却看不到所谓争心与仇杀,正是自然状态下之常态。正是为了解决因人之自然性而起的争端,所以人成立了社会,建立了法律。而道家本末倒置,以为是因有社会有法律,故有争端。这种学说,有何益处?”

聊公大为拜服,道:“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某甲从袖内取出一册书,道:“昨日有位异人,取此奇书与吾,道:汝之将此书评道家一节,反复研读,明日于某处会老庄,管教你风头百出。”

聊公取书一看,正是梁启超先生著的《先秦政治思想史》。

老子终于开口了:“梁任公只见道家之病,未见道家之利。先秦思想之所以令人目眩,乃在于各走偏锋。极端片面到极处,便吸引人到极处。道家走无政府主义一途,走反智一途,非真欲叫人无政府而反智。任公不察,望聊公察之。”

聊公拱手道:“先生赐教!”

老子面向观众,道:

1.道家思想,反智之意,在于令人存一分清醒,不要过于迷信自己的智力而自取灭亡。

2.道家思想,无为之意,非绝对不要政府,而是令人存一分戒惕,休要以为政府可以取代个人而存在。政府永远不应该是有自己独立利益的实体,而应以民利为利。

3.道家思想,无欲之意,非叫人自找苦吃。乃在于令人于物质迷乱之时,存一点清净而圣灵的精神空间。

以上三端,诸君察之。

聊公想了想,果然觉得玄妙无穷。又向老子道:“如此,则道家思想用之于治国和法律之处,还望先生能指点一二。”

老子曰:“道家思想治国,历代不乏其例。萧规曹随、文景之治,休养生息、保土安民,哪样不是道家的功劳?南怀瑾说得好,儒家如粮,道家如药。药不可多吃,但生病之时,非他不可。至于道家思想在当代的体现么,呵呵……”

庄子嘴快,抢道:“不折腾三字而已!”

聊公大觉有趣,乃道谢过了,直往孔孟处而去。某甲拿了那本《先秦政治思想史》,亦步亦趋。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3 15:26:54 +0800 CST  
作者:绯剑恒 回复日期:2009-1-13 21:01:28
写到这里,总算是有点思辨的味道了。
不过某甲立论显有误,其能驳道家无欲无求之谬,但不能驳道家无为之误。说到底,还是没有解为什么道家宣称人世不应该立法,为什么作为个体的人不能通过自身发现自然法并遵循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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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子立论,全在人性二字。人性基础一倒,余论自然立不住脚。

顺着某甲的思路走:人性如果有欲求,那便须有为以满足其欲求(此句话亦不严,可以反驳:道家正是以无为满足有欲)。

其实以某甲(实际上是梁启超)驳老子,亦是不得已之下策。老子有知,当叹一声:言者不知。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4 09:22:10 +0800 CST  
作者:猛一用力 回复日期:2009-01-13 22:22:49
聊公的文字发人深思,让我在看的时候思绪乱飞,想起这么忘了哪里看来的一个试验,叫道德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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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起于利,而成于习惯。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4 09:23:43 +0800 CST  

再回 绯剑恒:

刚才忘记一句,即便驳倒人性论,还涉及一个目的论的问题。即便道家承认人性本有欲有求,但有欲求是不是就意味着要去满足欲求?这乃是道家反对之根本。

嗯,这几段要添到文章里去,方显出道家之高深,非凡子所能轻易驳之。所谓代大匠斫,鲜有不伤手。所以聊公让某甲代之,而免伤手之患。哈哈。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4 09:28:29 +0800 CST  







三、白金时代


儒家教化


聊公走到杏坛,只有孔子孤零零地站在那里。聊公看了看四周,问:“怎么就你一个人?”孔子莞尔:“你不是人?”聊公大笑。孔子曰:“人相偶,打一字。”聊公天赋异秉神武聪明,此等谜语当然难不倒他,随口应道:“洋娃娃。”

孔子莫名其妙,问:“请教原因?”聊公得意道:“人相偶,相字乃是个虚字;所以谜面乃是‘人偶’。人偶者,洋娃娃也。”

孔子暗骂一声无聊,依旧脸上堆着和气:“人相偶,乃二人也。二人者,仁也。”

聊公说:“哦。”

孔子曰:“儒家思想,言道言政,全部根基便是一个‘仁’字。”

聊公说:“我们今天言法。”

孔子曰:“言法也是一样的,你不要插嘴,我来讲。”

(以下为孔子所讲)

仁是什么意思呢?我在《中庸》里面讲过:“仁者人也。”也就是说,仁乃是使人之所以为人的东西。你看,这仁字可以析为“二人”。倘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哪里来“人”这个概念呢?必须有两人以上,他们互相一看,都是两个眼睛一张嘴,都是聪明智慧的,我们给他们一个共称,叫做“人”。所以仁和人是通的,仁乃是人与人相通共约之处。后来孟子荀子争论性之善恶,我存而不论。只要知道,人之初性相近。这个性的相近之处,就是仁。

聊公不耐烦道:“麻烦你继续。”

你看,你又不耐烦了。这个仁字,乃是儒家立学之根本,也是言政言道之根本,必须首先搞清。樊迟问过我,什么叫人,我说:“仁者爱人。”

聊公跳出来道:“你看你看,你前后矛盾!刚才还说仁者人也,现在又说仁者爱人,搞得你的徒弟不知所从!所以说中国人做学问最不认真,全是你们开的好头!”

你急什么?一个概念,只能是它本身而不能是别的任何东西。所以你看现在的词典字典,那些字词后面跟的定义,都是不得已而下的,断没有百分之百描摹得像的。所以西人用直接的理性的方法下定义,固然严谨,但有其弊端。你下得再严谨的定义,也始终只能是挂一漏万画虎不成反类犬。只是这只犬和虎在多大程度上相似罢了。

聊公说:“你少废话,继续说你的仁!”

好,所以我们用感性的间接的办法去描摹一个不可言说的事物。这不是下定义,只是描摹。我有的时候说仁者人也,有的时候说仁者爱人,还有许许多多仁的描摹。弟子们就从这些对仁的描摹中,感受和领会仁之为物。那么为什么说“仁者爱人”呢?因为这乃是仁的正面内涵。换个西洋术语,这叫做狭义上的仁。换句话说,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你将心比心,觉得自己想要什么,想别人怎么对待你,你就怎么对待别人。这个将心比心的办法,叫做“近去譬”,这是仁之方。

那么仁的反面内涵,乃是“恕”。你看“恕”可以拆成哪几个字?

聊公道:“女口心。”

呃……也不能说你错,我的本意是要拆成“如心”二字(聊公:麻烦你下次自问自答)。如心,就是将心比心。恕,乃是从反面将心比心。“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就是恕。和上面的“仁”刚好对着。这就是我们为人的全部办法。好,下面讲道和政。






待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4 10:45:32 +0800 CST  






继续


道家也讲道(聊公:你这不废话),而且居然还有人誉之为中国古代唯一涉及并大谈宇宙哲学的流派(聊公:你心里不服?),实则吾人以为不然(聊公:你这是嫉妒)。你给我闭嘴!离开“人”而谈宇宙哲学,其能为哲学乎?即便做出一副客观之态,但总有一天要认识到,这种纯粹的客观乃是不可能做到的。此言当为西人诫。

所以我信奉“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六合之外,存而不论”。所以凡事必须以人为中心,而人则以我为中心。以我往外推开,形成一圈层结构,则有父子兄弟夫妇长幼君臣五伦之义。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夫义妇听长惠幼顺君仁臣忠,各安其位,各自之间将心比心,以仁道待人,以恕道束己,则政成矣!儒家之道,只有五伦而无有三纲。三纲都是后人搞出来的。我所讲究的,父子夫妇君臣之间,都有各自相对待的“义”,而绝无单方面绝对的义务。只有单方面的义务,则此维系断然不能长久;有相对待的“义”,则方能抱成一道德团体啊。

聊公问:“政到底是什么?”





待续,今天到这里了,明天续吧。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4 11:35:30 +0800 CST  
作者:绯剑恒 回复日期:2009-01-14 23:10:05
用感性的语言描摹一个事物,固然可以避免理性定义对事物造成不可避免的偏差,但是由于每个人的理解能力的高下,对于这种描摹的认识各不相同,最后只能造成对一件相同的事物有各种不同的认识,这对于创造共识,至为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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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段,同意一半。所以后来孔子一死立马儒分为八。


所以孔丘之言,不听也罢,其完全不可能理解法的内涵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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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谈不上同意不同意。
以西洋之规矩量孔子而曰其不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08:48:07 +0800 CST  
作者:绯剑恒 回复日期:2009-01-14 23:05:45
我倒是根据聊公所言,试解此题,道家所谓的无为垂拱而治,可以达到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老有所养,少有所依,社会达到一种自然状态,则是符合于自然法而不再需要人世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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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说我没有解题,既是触及此篇要害,又多少有些冤枉我啦。

你上面说的这段,有这样两个关节问题:

一,无为为什么就可以达到后面这个自然状态而不是使之处于另一个自然状态——丛林法则之下?这里涉及到人性本原的问题。如果人性本无欲或者欲寡则无为可以出现前一状态;若人性本多欲则无为会出现后一状态。这就是我谈人性的缘故之一。

二、人们无须指导便可发现自然法吗?自然法是否等同自然规律,这是第一个问题。我想是不等于的。人们不经指引和智力的发掘便可自觉遵循规律么?这是第二个问题,我想也未必。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08:56:23 +0800 CST  
作者:馒头老妖 回复日期:2009-01-14 13:48:46
这三条恐怕是聊公代圣人立言吧。不过确有道理,特别是第二条,很像是“过大的政府是人民公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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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这是老子题中之义,恐怕老子本人还要否认呢。只好说诚如君所言。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08:57:44 +0800 CST  
作者:越国公 回复日期:2009-01-14 21:17:47
呵呵,越讲越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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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是不得要领。
我这个帖子早已经离题。正如前面一位拍砖的兄弟曰:中国古代岂有法律?

我现在的目的乃是尽力描摹中国古人理解中的法,或曰秩序观。


总结一下以上几个回帖:诸子这节确应该是最精彩的,却也最不好写。小子力有未逮,勉力为之。诸位多拍砖多砥砺,以砖代捧,最是欢迎。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09:01:07 +0800 CST  







继续


政者,正也。何以正之?道在絜矩。矩者,以我为标准;絜者,以我量彼。量的前提,乃是共同承认一个矩。所以政治非一人之事,而是公共之事啊!

以正治之,则为政治。政治的第一个办法,乃是正名。这个“名”,其实便是“矩”的一个表现。我以这个“名”,来与“实”相比较,看是名副其实还是名不符实。前者,我们就说他“合”,后者我们就说他“离”。合则顺,则是;离则逆,则非。是者顺者,全社会褒扬之;逆者非者,全社会鄙视之。这样一来,人人都有羞耻之心,就会朝着顺的是的方向走。即便没有羞耻之心,也没有在社会上立足的余地,只好自己灭亡。这就是政治。

聊公问:“法呢?我们的主题是法,已经有读者抨击说你越说越远了。”

以上哪一言不是法?名就是法,矩就是法。这个法怎么立出来呢?天垂象,圣人则之,是为法。必须靠贤达能耐之人,来立起这样一个法来,后世效法。再有更圣贤的人出世,觉得这个法不合适,便进行变法。这个就是法啊!

聊公道:“可是违反了你这个法,连一点强制的制裁力都没有呀。这怎么能叫法?充其量叫道德罢了。”

法与道德之二分,乃是后来的事情。如此,则仿佛法是非遵守不可的,而道德可遵守可不遵守。整个国家的关注力也全在法上,而道德则沦为口号甚至歌谣。这是变态的。法未必必须国家强制力来保障,而须靠社会制裁力来保障。我们所说的“鄙夷”、“唾弃”,都是社会制裁力。倘若真有脸皮厚的,一意孤行,则全社会公认此种人无可救药,自然而然就有刑来制裁他。但是这个刑万万不可先期使用,甚至不可有极明细的条款来公布。否则,人人便要钻你这刑的空子,养成恶劣风气。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就是这个道理啊!

聊公一拍手,道:“你这样一个法,要靠圣君贤相来立起并维持之。结果只能是‘人存则政举,人亡则政息’,人治人治!哈哈哈!”说罢便抬腿要走。

你且不忙走。如今“人治”二字,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我却要喊个口号,也是你们当今法学界一位朱苏力先生喊过的,叫做“认真对待人治”。不要一见这两字,便笑道“人治人治,哈哈哈”抬腿便要走。喂,你走那么远做什么,听我静气讲一讲。




待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10:20:11 +0800 CST  







继续


其实人治,其关节并不在于“治理”,而在于“表率”。圣君贤相,更多的乃是表现出自己良好的品行和爱好,为天下之楷模,为世人所效法。缘故是什么呢?世人贤者太少,而昧者太多。以众昧为治,则是要出问题的。所以我们崇尚一个贤人政治,以圣人之德感染小人之德,如风行草偃。圣人在上而世人在下,则基盘稳固,首脑明睿,可以为治啊!再按照我之前所说的五伦十义的办法,层层推开,级级效法,则大同之治可盼。

聊公大喝道:“呔!你岂不知道贤人不世出,而不肖者一抓一把哉?人亡政息之本质问题,你还是没有解决啊!”说罢洋洋得意,抬脚又要走。

哈哈,你若是这样看轻人治,以为如此即抓住人治之全部软肋,此治理办法如何还能延续五千年而不败?你说的问题的确是问题,解决这问题只有两个办法:一个叫做法治,其实我叫他物治;一个叫做多数集思,少数为治。

物治的办法,乃是将治理之术凝固为法。这个法固然保险,但失之死板。全天下这许多情况,一刀切,而不因地制宜;全天下这许多变化,一刀切,而不与时俱进。无论空间时间,都是效率优先、秩序优先,我且问你,这样的办法如何能胜得过人治?何况一个制度运行若干年,漏洞就被小人发现并利用之,于是要么变法,则流民众之血,伤社会之元气;要么不动,则积弊日久,必生灾异。是以活人而屈从于死制度,你给他取个好听名字叫法治,我偏给他起个难听名字叫物治。

所以儒家之为政的办法,全在于教化。以诗教,以书教,以易教,以礼教,以乐教,以春秋教。化民成俗,则民可以自为治。如此则可越升平世而达致太平世啊!

我诓你到这里来,其实并没有所谓“法”要传授你。儒家但有“俗”而已。因伦理而兴教,以教而成善良之俗,俗之不可易者为礼,以礼治万民而民可自治。你看西方,言必称利,实际乃是极不好的。

利者,有两端。一个是利益,西方的机理以为众人争利则成社会之利,其实相争相制而致平衡之局罕见,而两败俱伤或一荣一损易见。这样人人相互间抱有戒备机心,如何比得上我儒家鼓励“立人达人”之道?彼以争,我以让,君子小人之分也。

还有一个是权利,更要不得。权利乃是以“我”为目的,有一个“我”的存在,方有权利。个人都以己之满足为鹄,而为了获得权利才负有义务,则履行此义务非出本心。何况权利具有自我膨胀性,岂有餍哉?只是相互忌惮,才设置个“权限”,又是制衡之道;一旦失衡,则由文明堕入野蛮。此乃丛林法则进化之结果,非人道,非仁道啊!

总而言之,西人以争为能事,己所不欲,都施加给敌人。你看无论资产阶级之革命,还是无产阶级之革命,都是消灭对手为目的。而儒家则以让为风尚,将心比心,温良敦厚。即便敌人,也以化合为上,次则释之。绝无偏狭之国家主义,而有包容之天下观念。若言儒家的办法不如西人,恕我愚昧,实在未看出来。

丘言至此已尽。两套治理办法,你取哪个?

聊公不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12:08:13 +0800 CST  
作者:渔樵窥史 回复日期:2009-01-15 15:20:21
唉,把全民教好实在很难。况且如果仓不禀实,很快又都变野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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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不可为而为之,这就是孔子。
《易》以《乾》始,以《未济》终,这大约也算儒家的宿命吧。所不变者,自强不息的刚健精神而已。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16:46:09 +0800 CST  
作者:馒头老妖 回复日期:2009-01-15 12:39:24
人治,最大的问题在于无法对人心进行检测。也就是说,很难判断一个人的内心想法是不是合乎于道德。而外在行为则好判断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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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确。
偏偏儒家还最喜欢诛心论罪。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5 16:47:13 +0800 CST  
作者:理论又十年 回复日期:2009-1-15 21:53:58
恩,书看的不多,斗胆说一句。像老子庄子他们或许并不是站在一个国家的角度看问题而更注重自我,他们也没有游说自己的思想,所以应该只供政治家参考,并不能像儒家那样作为国家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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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诸子除法家而外几乎都是反对“国家”的。其所提倡的乃是天下体系。

而道家干脆几乎连政府都反对(道家的末流农家直接反对政府),所以不适宜成为官方哲学吧。不过好歹黄老之术在西汉初年乃是很有市场的。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6 09:40:54 +0800 CST  
作者:虫_离 回复日期:2009-01-15 23:24:43

殷道亲亲,周道尊尊,这才是商周宗法的区别,至于吕览的说法,恐不能作为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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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重要方面。
我倒是更着眼于宗法与天道观的结合方式和程度来看两朝的区别。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6 09:43:37 +0800 CST  








三、白金时代


墨家无别


一群摩顶放踵短褐之徒蹲在路边。见到聊公到来,其中一位刘德华站起来表示迎接:“在下革离,奉钜子令等候先生多时。”聊公喜滋滋地跟着革离一起,见到了墨子。

墨子说:“你是要我讲法律的?”聊公说:“对。”墨子说:“好,法律是用来解决纠纷的机制。纠纷发生的根源是什么呢?又有什么最理想的办法来解决呢?你看,这里有位吴人某甲和越人某乙,是世仇。你说有什么办法让他们完全和好呢?”

聊公道:“不可能了。”

墨子对某甲某乙说:“你们握手言和吧。”某甲某乙齐声道:“毋宁死!”

墨子说:“你看,就是这样两个人,有这样大的仇恨。你知道,我们墨家的发明创造是很厉害的,《墨经》里面记载了许多物理学的实验和原理,哪怕洋人也是很佩服的。有位李约瑟……”

聊公打断道:“请说正题。”

墨子说:“好,我最近发明了一个分歧终端机,可以解决人世的一切纠纷。你猜是用什么原理解决的?”

聊公道:“猜拳。猜拳的唯一弊端是出拳先后顺序不同,你的终端机可以克服这个弊端。”

墨子说:“你《非诚物扰》看多了吧?猜拳靠的是概率,我这个是真能从根源上解决问题。你看!”

十几名墨家弟子搬出来一个巨大暗箱,暗箱两端有两个门,可以容一个成人出入。

墨子说:“下面有请某甲某乙走进去。”

某甲某乙就从暗箱两端走了进去。墨子走过去,一摁暗箱上的一个按钮,暗箱里发出一阵阵绞肉的声音。少顷,声音停了。几名墨家弟子从两边把暗箱拉开,里面走出来一个某丙。墨子解释道:“某丙乃是某甲某乙的合体。”说完,走到某丙面前,说:“你还恨某甲吗?”某丙恨恨道:“恨。”墨子说:“那你打他呀。”某丙看了看自己的身体,觉得无从下手。

墨子正色道:“天下一切苦恼的起源,乃是私有。”

聊公道:“马克思先生也是这个想法。”

墨子道:“私有产生差别,差别产生分歧,分歧导致争端,小争端可以亡家,大争端可以灭国。所以我这个分歧终端机的原理,就是从物理上消灭差别,消灭私有,从而消灭争端。”





待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6 10:21:03 +0800 CST  







继续


聊公大喜道:“这玩意儿多少钱,你开个价吧!”墨子耸耸肩,说:“这个分歧终端机目前还只是一个设想(某丙砰然而散,变成敌视的某甲某乙),没有研制出来。不过我们可以退而求其次。”

聊公失望道:“愿闻其次。”

墨子说:“其实物理上能不能合体并不十分重要。一切存在的问题其实都是观念的问题。只要心理上合体了,争端就解决了。你看。”墨子走到某甲身后,把两只手按在他头上,口中念念有词:“你是某乙,你是某乙,你是某乙……”一盏茶的功夫,某甲双目无神,喃喃道:“我是某乙,我是某乙……”墨子问:“你还恨某乙吗?”某甲道:“我就是某乙,我恨自己干什么?”

聊公奇道:“洗脑?”

墨子说:“你说那么难听干什么!这叫信仰。”

聊公道:“被动的信仰,我总觉得跟洗脑是一回事。”

墨子说:“这样一来,他在心理上就把自己当某乙了,某乙也可以把自己当某甲。从而他们在心理上把对方完全看成绝对平等甚至相同的主体,就不会有纠纷了。这叫做‘兼爱’。”

聊公道:“昨天孔子也用了这个办法,说要将心比心,把别人当自己,把自己当别人。他说这叫‘仁’。”

墨子不屑道:“孔老二的办法不好。他这个‘仁’的根本弊病,在于依旧存着一个‘我’的观念。而且还以五伦为层次,认为爷爷不如爸爸亲,隔壁邻居不如爷爷亲,始终有一个差别在里面。有差别就有分歧,有分歧就有争端。等到有一天自己的爸爸和爷爷有了厉害冲突,他只好帮爸爸;爸爸和自己有了厉害冲突,他只好先照应自己。我这个兼爱的办法,比孔老二的仁,好了不知道多少。”

聊公道:“理论上的确你的兼爱比较好。可以这个办法好是好,却难以用啊!”

墨子毅然道:“好就是用,用就是好。岂有好而不能用的?我这个办法,正是要在‘兼相爱’之后鼓励大家‘交相利’,要对别人有用。每个人都坚持最实用的标准,则利益就最大化了。”

聊公问:“好就是用,用就是好?那有没有一件事情,丝毫无用,却是善的呢?”

墨子说:“绝对没有。一切事情必须以有利无利为标准。所以你看我们墨家子弟,绝对不享乐,绝对不吃丰盛食物,苦行以相利,恨不得一天工作二十五个小时。这样社会的效率才能提高啊!我们也去游说各国诸侯不要相攻,但是儒家酸溜溜文绉绉地以义与不义为理由游说,我们则以利与不利为理由。不战双赢,战则具损,所以非攻。”

聊公暗叹一声为子之徒弟不亦难乎,又问:“你这个不就是西方大哲边沁先生提倡的功利主义吗?看来我国又有一项纪录领先西方两千多年了呀!”







待续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6 10:56:18 +0800 CST  
作者:馒头老妖 回复日期:2009-01-16 11:47:19
墨家学说感觉和释道的苦行有点接近呢。
果然没有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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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相对来讲更像耶教。再进一步言,像马教。
我觉得墨家的学说一旦(全盘)用之于政治,乃是很危险很可怕的事情。只容有集体而不容有个人,发展到极致,或许会有《动物农庄》《1984》的情况。

也许我对墨家有偏见。

楼主 聊公  发布于 2009-01-16 12:02:01 +0800 CST  

楼主:聊公

字数:206324

发表时间:2008-12-19 03:5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7-22 21:34:19 +0800 CST

评论数:2002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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