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眼中的美国》连载(版权所有,侵权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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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11 12:48:58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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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11 19:09:37 +0800 CST  
美英法德日意加澳俄的制度区别何在?

邵旭峰视界
11-28 11:16
邵旭峰

现代西方的一个基本特点,就是国家议会掌握最高权力——说白了就是两块:立法权(指定硬性规则)和最高决策权——我们在讨论西方权力的时候,习惯讲立法权,但不讲决策权,这是错的,最少是残缺的。事实上,任何组织和国家机构,最高决策权才是最高权力。



当然,如果大多数民众反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和做出的决策就面临困境。但大多数时候,他们会提前参考民意。 另外,民主国家 (根本法),需要国会三分之二议员同意,并提交选民投票,半数以上选民同意,才能通过。

直接用到民众的,还有众议员的产生(西方国家的众议员基本都是按照人数划分的选区选民选出来的。美国参议员是州议会选出的,其他国家参议员更多是贵族、政治世家、国王指派等等),以及法国和美国的总统大选——

法国总统是直接由选民票数决定谁当,美国是每州的选举人(人数和本州在国会参众两院的议员人数等同)把票全部投给本州选民票数多的那个人——谁先拿到270张也就是一半以上的选举人票(美国总共538张选举人票=100名参议员人数+435名众议员人数+3张华盛顿特区选举人人数),谁就赢的大选。美国总统和副总统是“选举人”选出来的。

请深刻理解这点,由于选举人的设置,所以全国计算下来,有时候会选民票少但选举人票多最终当选总统的事情,比如特朗普。

美国直接代表民意的是众议员,参议员直接代表的是州议会——当然,州议会直接代表民意。
美国直接决定美国总统当选还是落选的,是选举人票。在一个州内,是谁得票多谁就得选举人票多,但在全国不是这样,有时候选民票少但当选了总统。

美国是每个州不管人数多少都有两名参议院,总共100名参议员,任期6年(超过总统2年);众议员基本是按照70万人一个选区划分的,总共435名众议员,任期两年。每个州的选举人和这个州的参众两院议员总数等同。全国选举人还需加上华盛顿特区3张票。

这样下来,你应该能看出,人数少的州,在国会的议员比重、还有选举人的比重方面是占优的——这是美国国父们为了让人数少的州制衡人数多的州。

美国国会每经过两年就进行一次国会选举——一次是总统大选时候同时进行、一次是从同任期之中选举一次,改选全部众议员和1/3参议员(每两年有1/3参议员任期到期),但无论参议员还是众议员,都能多次连任,没有任期限制。

美国总统,既是美国最高象征也是最高行政长官,还是最高领军者(总司令)。政府和军方最高层官员(比如部长、参谋长等),由总统提出,参议院审核通过。

美国众议院,主要负责国内最基本事务(财经、教育、社保、医疗)等法案的提起,然后交由参议院表决;美国外交和军事事务,参议院直接掌握。所以,美国参议院,是国内事务的最高决策者、国外事务的直接掌控和决策者,总统团队任用的最终决定者。

对于总统的弹劾,由众议院发起,但最终要参议院+最高大法官联合投票和最终决定。

所以说,美国的最高权力机构,其实是参议院。总统更多是对参议院负责。

英国和日本、西班牙的政治结构比较像,一方面是都有天皇或女王或国王,这是国家象征,但最高行政长官——首相或内阁总理大臣,都是众议院(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英国和日本的参议院(上院)议员都是贵族以及女王(天皇)制指定的人担任,英国还有神职人员。

英国、德国、印度、澳大利亚、加拿大、西班牙、日本等等大多数西方国家和参考西方设立政体的国家,最高权力机构(掌握立法权和最高决策权)都是众议院(议员由全民按照人数划分的选区直接选举产生),其最高行政长官(兼总司令),都是众议院多数党领袖,如果其总理所在党派失去众议院多数党席位,其也将立刻下台。

这些国家的参议院(上院)的权力远不如众议院,对于众议院提案没有直接否决权,最多只有暂时搁置权,但众议院如果三分之二以上重新通过,则参议院将无权再干涉。

在这些国家,都有国家最高的国王、天皇、总统(总统是选举产生,一般都是两院议员选举产生)等作为象征,最高行政长官产生后,需要“象征”做出确认。

但法国是个例外,法国的最高行政长官是总统,是全民大会直接选举产生,所以虽然法国总统也对国会负责,但独立性很大。



欧洲及相关国家,众议院掌握最高权力,可看作是对古代的颠覆,民权更高。法国更是如此,最高长官都是民选产生。

美国更加意外,参议院是国家最高权力机构。美国总统由选举人选出,参议员的影响比重明显更多。

最纠结的,是俄罗斯,俄罗斯总统,比法国总统级别更高 (一个是直接公开民选,一个是搞不清咋回事,直接就是——当然也走程序),前苏联解体后,叶利钦直接就是俄罗斯总统,之后传位给普京,普京这把控俄罗斯政坛已经20年了,说是民选,但民和选,都被普京和相应机构(比如克格勃)控制,这些年,不断有威胁到普京地位的政客和民间人士,不是莫名其妙死亡消失就是被抓,大规模的游行也被镇压。



当然,普京政府对内对外,也始终宣称这种“制度”是最适合俄罗斯和俄罗斯国情的最正确最好的道路。

总之,即使西方国家,民主模式也大不相同,最体现民意的政权,是法国,最高权力机构众议院成员和最高行政长官(兼总司令)总统都是直接民选。其次是其他国家(众议员由民选产生,最高行政长官兼总司令是众议院多数党领袖,民意居多的党派领袖是直接最高行政长官和总司令),最后是美国——具体前面所说。

但似乎美国的政体更加稳定,美国参议员的任期则长达六年,有的好几任;当然,美国众议员也是如此,虽然一期只有2年,但可以长时间连任。 美国总统只要自 己没有违法(即便违法,美国历史上也没有被弹劾下台的总 统),四年任期是肯定保证的——最多两任,罗斯福在战时4任 。不太受民意决定的党派更迭影响和党派内部的领袖之争影响,即便如此,其权力也直接被国会尤其参议院限制,如果其不是参议院多数党成员,则直接就成了“跛脚鸭”。

也就是说,美国每州的议会代表(参议员)集体掌控最高决策权,直接代表全民民意的众议院更多职权是提起国内重大事务提案,在总统选择方面,一个州的选举人不仅代表选民支持多的那个人的民意,还强行代表票数少的另外阵营的选民民意(就总统选举而言,美国在一个州内、人数多的压制人数少的民意;在全国,人数少的州联合起来可制衡人数多的州,参议员的权力比重要多),最后选择出总统,这样的体系反而更加稳定。

说白了,美国就是全民民意由最高的精英代表把舵。来保证方向。

换句话说,就是即使西方,也不是民意完全左右过国家,事实上,全民民意直接决定也是不可能,不说时差、生活、观念各不相同,你可以缩小到一个厂子,一所大学,有人在学习、有人在事件,有人在睡觉、有人在打游戏,有人在吃饭···全部统一,可能吗?

····

绝对的民主,只会产生远超动物界的混乱。就无所谓什么主了,啥都主不了。 至少在可见的未来,是这样。

一方面要尽可能民主,一方面要可操作性性强,只能折衷,同时尽可能优化。关键在于得到现实的可操作的最好的方式。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11 19:17:57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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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15 19:53:08 +0800 CST  
钱满素:今天决定美国人前途的,不再是法律或政治家的智慧

明清书话 10月9日


钱满素,哈佛大学美国文明史博士,南京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外文所研究员,主要从事美国文学文化研究。

☞ 本文摘自美国史研究大家钱满素著作《自由的阶梯》

关于人民创造了历史的种种说法,我们能背出许多。但是翻开一本本史书,我们却很少看到人民。
在人类历史舞台上驰骋留名的大多是手握权柄的帝王将相,人民往往只是一带而过的背景,诸如,“某大战,死伤无数”,“某饥荒,饿殍遍野”,这里指的就是人民。






确实,个别人物曾经颇有驾驭历史之势,但是历史毕竟不是个别人创造的,最明显的证据就是历史从来没有按照任何人预定的目标去发展。在强人背后,似乎总有一股沉默然而巨大的力量在起作用,那就是由民众造就的时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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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尼尔·布尔斯廷

美国著名文学派史学家,也是曾获普利策奖的《美国人》三部曲的作者。1989年,布尔斯廷因其一生对文学的卓越贡献,荣获美国国家图书奖

丹尼尔·布尔斯廷的三卷本《美国人》洋洋138万言,将美国这一年轻民族的成长历程和性格特征描述得栩栩如生,翔实而富哲理。
作为美国人,布尔斯廷身在此山却不迷于此山,在叙述中始终突出了美国文明的与众不同之处。从书名就可看出,他的文章做在一个“人”字上。这个“人”不是伟人的人, 布尔斯廷强调的正是普通美国人在造就美国社会中所起的作用。为什么美国大众能对历史产生更大的作用呢?

这里观念和客观条件相辅相成。在美国,人民先于政府,不仅是价值上的优先,也是时间上的领先。在开拓时期,英国的统治鞭长莫及,殖民地人民在一个半世纪中已完全习惯于自治,乃至英国企图加紧控制时,只落得赔了夫人又折兵。在建国时期,人民组建政府的过程在幅员辽阔的西部大地上不断地重复着。

历史悠久的民族大多早就形成中央集权,大众在少数人控制的政府下悄然隐去。但是在美国,这个过程还刚完成,普通人对此记忆犹新,他们对创建政府十分在行,很清楚政府只是自己的服务机构。
对于美国人,政府不具有任何神秘莫测、凛然不可侵犯的本质。政府靠纳税人维持,公仆必须讨好选民。到了民主时期,随着市场和科技的发展,美国越来越趋向大众化。金钱虽然经常受到诅咒,但与血统相比,它毕竟是个极大的平均因素,先进的科技产品伴随金钱的流通进入一户户寻常百姓家。


因此,毫不奇怪,在《美国人》一书中,历史的线索不是显赫的政治人物。相对旧世界而言,美国的达官贵人本来就数量有限,权势更有限,从未存在过“千古一帝”这样的绝对权威。

华盛顿尽管威望远在众人之上,但活着的时候便不断受到公开的嘲笑、怀疑和攻击。

直到他逝世后,由于这个年轻的民族实在太需要自己的英雄和圣人了,才将他逐渐神化,编出许多似是而非的动人故事,使他头顶光环。华盛顿尚且如此,其他官员的权威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美国,伟人是发明家,真正有权势的是企业家。从修建铁路网开始,美国进入了工业高速发展的阶段。

在南北战争后的四十年中,美国一跃而成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在专利法的保障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在劳力短缺的刺激下,美国的发明层出不穷,每一发明带来新的需要,每一需要又带来新的发明。从标准化、流水线到科学管理,生产方式起了根本变化。

从公司、托拉斯到控股公司,产权发生深刻变化。从电灯电话电影电视到汽船轮船汽车飞机,从冰箱暖气空调到自来水摩天大楼,生活方式也完全改观了。
可以说,所谓的现代生活就是由这些东西构成的,它们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人类的观念。科技如何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生产力又如何改变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如何推动历史的前进,关于这一切,《美国人》都提供了生动的实例。



诚然,这些发明并非都源自美国,但是美国人善于将欧洲的基础理论性发明化作实用产品,并迅速推向市场,让大众共享。
1851年,“菲尔莫尔总统由于在白宫安装了第一个永久性的洗澡间和抽水马桶而名噪一时”,随即有人批评他做了一件“既不卫生又不民主的事”。美国人追求新奇,但少数人享受特权不符合他们的观念。

美国人从地球的各个角落赶来,匆匆忙忙,熙熙攘攘,带着几分稚嫩,几分狂妄。他们中大部分身无分文而来,却怀着最美好的愿望和最大胆的创业精神。他们没有历史的重负,没有等级的束缚,没有不能怀疑的对象,甚至没有思想的权威。

对他们来说,常识就足够了。他们的领袖未必是出类拔萃之辈,但大众却普遍受到教育。谁不同意资助教育,“谁就会在政治上完蛋”。美国的大亨们喋喋不休地夸耀着自己如何自学成才和白手起家。



美国人一直为自己的成就和强大自豪,他们相信只要努力,没有不可克服的障碍。

美国有句谚语:“你不能用猪耳朵做出丝钱包来。”这让一个名叫阿瑟·利特尔的人听着感到逆耳。他买来十磅猪耳朵做成的动物胶,纺出人造丝线,再做成雅致的钱包。

就此,他写了本小册子——《对哲学的贡献》,声称自己这样做是“对哲学的一个警告”,也是对所有使人与未来隔绝的思维方式的一个警告。美国人最不需要的就是受缚于一种观念,美国本身可以说就是人类的一个大实验场。

具有辩证意味的是,美国人正是在醉心于体验自己的无限时,越来越感到了自己的有限。原子弹和登月计划都在成败未卜的情况下按计划完成了,但它们释放的能量及预示的未来却使美国人在自己的造物前感到作为人的渺小和无力。他们不无敬畏地发现,科技自有其惯性。

布尔斯廷在结尾中这样写道:“决定美国人前途的不再是法律或政治家的智慧……地球上的一切事物中,知识的增长仍是最自发、最不可预测的。”未来将是如何?人类在期待中也许将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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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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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历史上的社会形态分为封闭社会和开放社会,而从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的转变,是人类历史上最深刻的革命。这套书是波普尔的批判理性主义在社会政治领域中的运用,与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齐名,是战后反思整体主义和法西斯主义等造成人类大灾难的思想根源的力作,更为战后西方社会走出无约束资本主义的渐进改良提供了思想依据。波普尔也凭此书成为伦敦经济学院的教授。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15 20:03:0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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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16 20:06:1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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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耶克《通往奴役之路》的7大观点

鹏友学堂 11月25日

导读

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法治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章约束。这些规章使个人可以肯定地预见当局在某种情况下,会如何使用它的强制能力,根据这种预见计划他的个人事务。

作者:韦森,原名李维森,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第一、市场经济是人类迄今所能发现的最有效率且较为理想的一种资源配置体制。

在1940年代,世界刚刚经历过1929-1933年的大萧条,西方各国的经济复苏在当时依然是步履维艰、路途漫漫,但整个世界那时又卷入了由希特勒纳粹帝国和日本军国主义所发动的第二次世界大战的巨大灾难之中。当时,许多哲学家、经济学家和社会各界人士对自由市场体制产生了这样或那样的怀疑,以致哈耶克在1944年出版的《通向奴役之路》中,就不无感叹地说:“根据目前占统治地位的见解,问题已经不再是如何才能最佳地利用自由社会中可以发现的自发力量。实际上,我们已经着手取消那些产生不可预知后果的力量,并对一切社会力量加以集体的和‘有意识’的指导,借以达到刻意选择的目标,来取代那些非个人化和匿名的市场机制”。

诺奖得主哈耶克

就是在那样一个历史背景中,哈耶克当时十分孤寂但却又数十年持之以恒地坚持认为,政府主导经济会限制个人自由、摧毁人们的责任感和社会的道德基础;会阻碍财富的生产,造成社会贫困;亦会导致 主义政府的兴起。放弃市场竞争和价格机制,用政府行政手段干预经济过程和进行资源配置,不但会在经济上导致像诗人荷尔德林所描述的那样“用通向天堂的美好愿望来铺设一个国家通向地狱之路”,而且必定会在政治上走向一条通向奴役之路。


第二,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基础和条件。

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方向是使个人从束缚他日常活动的习俗的和成规中解放出来,建立起一个法治下的自由社会。西方世界的兴起和近代以来科学的巨大进步,均是建立在个人经济自由和政治自由基础上的一种复杂的市场秩序的结果。然而,甚至在德国纳粹 主义魔影变成人类真正威胁之前的四分之一个世纪,西方社会已经出现了逐渐偏离构成欧洲近代文明之基础的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的基本理念的苗头,试图以集体主义的政府主导来取代经济的市场运行。哈耶克当时就警告说:“我们逐渐放弃了经济事务中的自由,而离开这种自由,就绝不会存在以往的哪种个人的和政治的自由”。

哈耶克论证道:“国家一旦负起为整个经济生活制定计划的任务,不同个人和集团的应处地位就必不可免地成了政治的中心问题。由于在政府主导中只有国家的强制权力决定谁拥有什么,唯一值得掌握的权力就是参与行使这种命令权。”

在此情况下,人们的经济自由与政治自由将会全面丧失。“如果‘资本主义’这里是指一个以自由处置私有财产为基础的一个竞争体制的话,那么,更要认识到,只有在这种体制中,民主才有可能。”对于哈耶克的这一洞识,弗里德曼在1971年出版的《通向奴役之路》新德文版序中归纳到:“自由市场是迄今所能发现的唯一能达致参与民主的机制”。


第三,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

没有保护私有财产的正式的法律制度,就没有自由。哈耶克明确指出:“我们这一代已经忘记,私有财产制度是自由的最重要的保障,这不仅对有产者来说是这样,而且对无产者来说也很重要。如果生产资料掌握在众多的独立行动的人的手里,才没有人有控制我们的全权,我们方能以个人的身份来决定做我们要做的事情。如果所有的生产资料都掌控在一个人手中,不管这是在名义上是属于整个‘社会’的,还是属于一个独裁者的,谁行使这个管理权,谁就有全权控制我们。”

从私有财产与自由之间的的这种内在联系,私有财产制度与平等、正义的关系问题上,哈耶克认为,当时许多进步人士的理想是通过消灭私有财产来达到社会收入的平等,来缩小收入分配的差距,这是一个莫大的误识。因为,“虽然在竞争社会中,穷人致富的可能性比拥有遗产的人的可能性要小得多,然而,只有在竞争制度下,穷人才有可能致富,且才能单凭自己的努力而不是靠掌权者的恩惠致富,才没有任何人阻挠个人致富的努力”。并且,“一个富人掌权的世界仍然比只有那些已经掌权的人才能获取财富的世界要更好些”。

哈耶克还深刻地指出:“从古希腊到现在,这种财产、自由和秩序得以存在的前提都是一样的,这就是抽象规则意义上的法律,而这些规则能使任何人在任何时候均明确知道谁有权处置任一特定物”。这种明确界定财产安排的法律,能使得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明确知道谁对任何具体财物享有支配权,这对市场交易和自发秩序的扩展尤为重要。

第四,法治之下才有真正的自由。

法治、法治国的理念以及自由与法治是什么的关系呢?哈耶克明确指出:“只有在自由主义的时代,法治才被有意识地加以发展,并且是这一时代最伟大的成就之一。法治不但是自由的保障,而且是自由的法律的体现。只有在法治之下,人们才有真正的自由。”

而法治与自由是什么关系呢?“自由的意义仅仅是指人们的行动只受一般性规则的限制。自由意味着,我们的所作所为并不依赖于任何人或任何权威机构的批准,只能为同样平等适应于所有人的抽象规则所限制”。


权力要关进笼子

第五,法治的含义不是政府以法律来治理社会,而是首先是政府的行为在法律约束之下。

在法治之下才有自由,反映了“限制政府的权力以保障人民的自由”这一西方古典自由主义的传统理念。对于这一点,哈耶克明确指出:“由于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以外不得对个人实行强制,所以它构成了对政府机构的一切权力的限制,包括对立法机构权力的限制。”

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均受到事前规定并宣布的规则约束——这种规则使得一切个人有可能确定地预见到当权者在特定情况中会如何使用其强制权力,并据此知识来规划自己的个人事务。

第六,“自由放任”理念是对自由与法治的最大危害

尽管哈耶克一贯地宣扬自由、法治和宪政的一些基本理念,主张要用预先制定的法律规则来约束政府,但是他并不是一个无政府主义者,更不能把他的经济和政治主张理解为在现代社会中政府要简单地“无为”。在经济领域中,他主张要采取私有企业制度,主张市场竞争体制,并且反对经济活动中的“自由放任”。因为“也许对自由主义事业危害最大的,莫过于以自由放任原则为甚”。


哈耶克
哈耶克并不是主张无政府,也不是主张政府在管理经济、政治与社会事务上无所作为,而是主张在政府自己遵守预先制定的法律框架下制定并通过法律来管理和治理社会。譬如,在谈到过去那些使竞争体制成功运作的积极条件时,哈耶克就指出:“竞争要得以运行,不仅需要组织起来某些足够的建制,如货币、市场和信息渠道等等(其中有些是私人企业所从来未能提供的),而且尤其依赖一种适当的法律制度的存在,这种法律制度的目的,在于既要维系竞争,又使竞争尽可能有利地发挥作用。”

哈耶克还特别批判了那种主张“自由放任”原则的人:“如果认为自由主义就是政府的无为,或者提出政府不应当‘采取行动’或‘干预’市场,这就错了。每一个政府当然必须要有所作为,而政府的每一行动都要干涉到这样或那样的事。但这并非是问题的关键。重要的问题是个人能否预见到政府的行动,并用这种知识为依据来制定自己的计划”。

第七,民主本质上是实现自由和保障社会安定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最终目的。

哈耶克指出,民主并不是最高的目的,而是一种保障国内和平和个人自由的手段。哈耶克还警告说:“我们绝不能忘记,在一个专制统治下往往比在某些民主制度下有更多的文化和精神的自由——至少可以想见,在一个非常整齐划一和由教条主义多数所支配的政府统治之下,民主政府可能和最坏的政府同样暴虐。”因为,“民主虽然可能会防止权力变成专断,但并非仅依靠存民主就能防止专制”。

尽管哈耶克并不认为民主是现代良序社会的最高目的,且民主也绝不是一贯正确和可靠无疑,因而主张“不要把民主奉为神灵”,但他绝不是说民主不重要。因为,“只要政府的职能是根据一种广为接受的信条被限制在大多数人通过自由讨论而能达成一致的那些领域中,民主政府便能成功地运行”,这就是把权力放进笼子里去的意思。

哈耶克曾说过这样一句话:“在社会演化中,没有什么是不可避免的,使其成为不可避免的,是思想”。这句话寓意深刻,简单地说,在社会发展过程中,任何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的,但有时阻碍变化发展的,甚至不是既得利益,而是被某些思想“俘虏”的思想观念的束缚。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22 20:05:52 +0800 CST  
1、法治的意思就是指政府在一切行动中都受到事前规章的约束。这些规章使得个人可以十分肯定地预见到当局在某种情况下,会如何使用它的强制能力,再根据这种预见计划他的个人事务。

2、自由,服从共同的抽象规则;奴役,服从共同的具体目标。

3、如果一个人不需要服从任何人,只服从法律,那么,他就是自由的。

4、计划与竞争只有在为竞争而计划而不是运用计划反对竞争的时候,才能够结合起来。

5、一个富人得势的世界仍比一个只有得势的人才能致富的世界要好些。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22 20:06:45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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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24 20:01:5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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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26 19:44:3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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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30 19:15:06 +0800 CST  
从根本上说, 主义统治是利用暴力威慑,在所有人心中制造恐惧,从而可以强制服从。在赤裸裸的暴力之外, 主义统治总是尽量以意识形态的脂粉遮掩穷凶极恶的丑陋面孔。但是, 统治者总是用自己特有的方式挑选帮忙和帮闲者,并非所有为 统治者唱赞歌的人,都会得到 统治者赏赐的残羹剩饭。因为 统治者掌握了权力并控制了几乎所有资源,总有一些人摇尾乞怜以换取利益。因此可以想见, 统治从来就不缺出卖良知、卖身求荣的献媚者。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30 19:22:32 +0800 CST  
统治虽然与时俱进并逐渐精细化,但它终究是靠压制社会,剥夺个人基本权利和钳制思想及表达自由来维系统治,因此潜藏着种种系统性风险——这也是一些 统治国家崩溃的重要原因。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30 19:22:50 +0800 CST  
钱满素:今天决定美国人前途的,不再是法律或政治家的智慧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30 19:25:01 +0800 CST  
历史悠久的民族大多早就形成中央集权,大众在少数人控制的政府下悄然隐去。但是在美国,这个过程还刚完成,普通人对此记忆犹新,他们对创建政府十分在行,很清楚政府只是自己的服务机构。
对于美国人,政府不具有任何神秘莫测、凛然不可侵犯的本质。政府靠纳税人维持,公仆必须讨好选民。到了民主时期,随着市场和科技的发展,美国越来越趋向大众化。金钱虽然经常受到诅咒,但与血统相比,它毕竟是个极大的平均因素,先进的科技产品伴随金钱的流通进入一户户寻常百姓家。


因此,毫不奇怪,在《美国人》一书中,历史的线索不是显赫的政治人物。相对旧世界而言,美国的达官贵人本来就数量有限,权势更有限,从未存在过“千古一帝”这样的绝对权威。

华盛顿尽管威望远在众人之上,但活着的时候便不断受到公开的嘲笑、怀疑和攻击。

直到他逝世后,由于这个年轻的民族实在太需要自己的英雄和圣人了,才将他逐渐神化,编出许多似是而非的动人故事,使他头顶光环。华盛顿尚且如此,其他官员的权威也就可想而知了。

在美国,伟人是发明家,真正有权势的是企业家。从修建铁路网开始,美国进入了工业高速发展的阶段。

在南北战争后的四十年中,美国一跃而成世界第一经济强国。在专利法的保障下,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下,在劳力短缺的刺激下,美国的发明层出不穷,每一发明带来新的需要,每一需要又带来新的发明。从标准化、流水线到科学管理,生产方式起了根本变化。

从公司、托拉斯到控股公司,产权发生深刻变化。从电灯电话电影电视到汽船轮船汽车飞机,从冰箱暖气空调到自来水摩天大楼,生活方式也完全改观了。
可以说,所谓的现代生活就是由这些东西构成的,它们彻底改变了人类的生存环境,改变了人类的观念。科技如何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生产力又如何改变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如何推动历史的前进,关于这一切,《美国人》都提供了生动的实例。



诚然,这些发明并非都源自美国,但是美国人善于将欧洲的基础理论性发明化作实用产品,并迅速推向市场,让大众共享。
1851年,“菲尔莫尔总统由于在白宫安装了第一个永久性的洗澡间和抽水马桶而名噪一时”,随即有人批评他做了一件“既不卫生又不民主的事”。美国人追求新奇,但少数人享受特权不符合他们的观念。

美国人从地球的各个角落赶来,匆匆忙忙,熙熙攘攘,带着几分稚嫩,几分狂妄。他们中大部分身无分文而来,却怀着最美好的愿望和最大胆的创业精神。他们没有历史的重负,没有等级的束缚,没有不能怀疑的对象,甚至没有思想的权威。

对他们来说,常识就足够了。他们的领袖未必是出类拔萃之辈,但大众却普遍受到教育。谁不同意资助教育,“谁就会在政治上完蛋”。美国的大亨们喋喋不休地夸耀着自己如何自学成才和白手起家。



美国人一直为自己的成就和强大自豪,他们相信只要努力,没有不可克服的障碍。

美国有句谚语:“你不能用猪耳朵做出丝钱包来。”这让一个名叫阿瑟·利特尔的人听着感到逆耳。他买来十磅猪耳朵做成的动物胶,纺出人造丝线,再做成雅致的钱包。

就此,他写了本小册子——《对哲学的贡献》,声称自己这样做是“对哲学的一个警告”,也是对所有使人与未来隔绝的思维方式的一个警告。美国人最不需要的就是受缚于一种观念,美国本身可以说就是人类的一个大实验场。

具有辩证意味的是,美国人正是在醉心于体验自己的无限时,越来越感到了自己的有限。原子弹和登月计划都在成败未卜的情况下按计划完成了,但它们释放的能量及预示的未来却使美国人在自己的造物前感到作为人的渺小和无力。他们不无敬畏地发现,科技自有其惯性。

布尔斯廷在结尾中这样写道:“决定美国人前途的不再是法律或政治家的智慧……地球上的一切事物中,知识的增长仍是最自发、最不可预测的。”未来将是如何?人类在期待中也许将不断地改变自己的观念。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30 19:25:54 +0800 CST  
谢谢支持
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19-12-31 20:08:0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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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老巩论史  发布于 2020-01-01 20:20:22 +0800 CST  

楼主:老巩论史

字数:660486

发表时间:2018-05-16 23:04:03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1-26 20:35:22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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