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上感应篇》望大家了解一下

【原文】
谄上希旨。
【释义】
奉承在上位的长官,以迎合他的意旨。
【说明】
在上位的长官,尚未做出决定的时候,犹有劝说挽回的机会;但在这个时候,若有人逢迎长官,那么长官的决心,就会更加的坚定,以至于到了不可劝说的地步了。这不只是臣子之于君王而已,例如在下的属官迎合上司,地方的绅士迎合官府,部属迎合主管,仆人迎合主人等。凡是居上位的人,事事都应当依循着道理去做,千万不可以有所贪图而自私自利,使人有机可乘,向自己逢迎拍马;而在下位的人,又怎么可以去希求不合道理的功名,贪图不义的钱财呢?应该知道奉承迎合,屈膝谄媚,只是徒然的丧失了自己的良心和人格,和别人结下了无穷的怨业啊!
唐太宗曾经指着一棵树说:“实在是一棵好树啊!”宇文士及从此就一直不断地逢人就赞誉这课树。唐太宗知道了这件事情,就很严肃地对宇文士及说道:“魏征一直劝我,要远离逢迎阿谀的佞人,我始终都不知道佞人是什么样子,今天我才知道,原来你就是佞人啊!”宇文士及听了,立即向皇上叩头谢罪,惭愧不已!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18 20:50:00 +0800 CST  
【原文】
受恩不感。
【释义】
受到人家的恩惠,不但不思感恩图报,竟然还忘恩负义。古时候的人,就是受到别人布施一餐饭的恩惠,也必定会回报的;纵然是没有能力回报,也一定是铭记感恩之心,念念都不敢忘记啊!《大智度论》说:“受到别人的恩惠,而不知道要感恩图报,这种人简直连畜生都不如啊!”
【说明】
在恩惠当中,所谓大恩的有四种:一是天地的大恩,二是父母的大恩,三是国家的大恩,四是师长的大恩。或是有人糊里糊涂地过了一生,对上面所说的四种大恩根本就未报,而对于私恩小惠的报答,却是感到沾沾自喜,这就是所谓的舍本逐末,并不是报恩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19 13:08:00 +0800 CST  
[原文]
念怨不休。
[释义]
对于有仇怨的人,不思以德报怨,却要怀恨报复;而且还念念不忘,不肯罢休。
[说明]
对于弑君杀父的大仇,离散骨肉的大恨,君子对于这种仇恨,自然有他以直报怨的方法。至于私人的仇恨小怨,可以用理性来排造,可以用感情来原谅,这样私仇小怨,便可以因此而消除化解了。若是仍然还念念不忘,则怨怨相报,永无休止了啊!
于铁樵先生说:"别人用势力加在我的身上,而我则以宽宏的度量,来容忍他这种偏差的行为,这样就可以扫除内心层层障碍乌云,熄灭心中想要报复的星星之火了!
所以君子是不念旧恶的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0 09:15:00 +0800 CST  
[原文]
轻蔑天民。
[释义]
恶人做了官,不但不会爱国爱民,而且竟然还敢任意的轻视欺辱天下的人民。
[说明]
唐太宗说:"人民是国家的根本,道德是做人的根本。一个人的道德若是积的厚,则永远令人怀念敬佩;而人民能够安居乐业的生活,则国家自然就巩固安全了。"所以做君王的若是有仁厚的道德,则人民归向他,就像归向父母一样啊!我们观察古今中外历史上的圣王,都是仁民爱物,视民如子,爱护百姓就如同爱护自己的子女一样,更何况是替代君王治理州县的官吏,就更应该体会这个道理啊!
宋朝的郑清臣,生性非常的刻薄寡恩。他当槐里县的县令,虐待县民。等到他任满离开时,槐里县的百姓把道路都挤满遮断了,并向郑清臣吐口水唾骂他。郑清臣就以辖内属民侮辱长官的罪名奏报朝廷,宋真宗说:"为征最重要的是在得民心,民心对你的施政既然是如此的唾弃反弹,那么你在槐里县的施政和所作所为,不用问也就可以知道了!你竟然还敢抱怨,把民众当街侮辱你的事奏报朝廷,真是太胆大妄为了啊!"郑清臣因此而被朝廷定罪贬官。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1 15:40:00 +0800 CST  
[原文]
扰乱国政。
[释义]
恶人做了官,不但不能爱国爱民,却扰乱了国家的政务,破坏了社会的秩序。
[说明]
一个国家必须要培养和平的福报,不可以任意的变更法律制度。即使是有所建树和变革,也必须十分的详细谨慎啊!若只是一个人的私意,想要有所变革,就轻率的提出改革的建议,那么,这样就有了一番的施行,也就会有了一番的扰乱损害;况且祖宗所制定的法令规矩,各级官吏的奉行,时间已经相当的长久,而且百姓也已经习惯了,感到很方便,何必一定要频频变更旧有的制度,徒然的扰乱国家的秩序呢?
宋朝的宰相创行新法,而且还一意孤行急切地推行新法,结果给百姓带来了极大的困扰,导致宋朝国家的元气,因为新法的推行而大受伤害,国力从此急剧的衰落,这就是扰乱国政的流弊害处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2 09:26:00 +0800 CST  
【原文】
赏及非义。
【释义】
不能够赏善罚恶,以彰显劝善惩恶的功能,竟然奖赏到不义的恶人。
【说明】
赏之为道,目的就是为了崇尚道德报酬功劳,所以“赏”是国家朝廷激励劝导人心重要的法令制度;不应该赏而赏的,就叫做非义。所以违背了是非,废弛了法纪,助长了恶行,偏心自私,进用了坏人而调换了好人,这些措施作为,最是干犯天怒啊!所以负责爵赏的人,能够不小心谨慎吗?如果做到了赏合乎了义,那么国家的一官一爵,一丝布,一粒米,怎么可能有稍微疏忽的弊端发生呢?这样自然而然,钻营拍马逢迎送礼的人,就无法得逞了;而奉公守法,尽忠职守认真做事的人,都会互相地劝勉鼓励,为国家社会立功了。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3 19:11:00 +0800 CST  
【原文】
刑及无辜。
【释义】
刑罚到无辜的好人,使他们含冤受屈。
【说明】
刑罚的目的,是用来惩罚警惕恶人的,圣人不得已才制定了刑罚;所以刑罚本来就不是吉祥的,也不是善事;而刑罚额度的裁量,和犯人所犯的罪,若是相当相称的,尚且还要哀悯可怜他们因为不明白道理而误蹈了法网,不可以因为破了案立了功而感到欢喜,这样恐怕会弄错了案情啊!所以古人对于刑罚的斟酌裁量,非常地谨慎,详细地审理明察;若是刑罚不当,使得无辜的人受害,这样不止公平有所缺失,而且也违背了上天好生之德的美意啊!况且杀人者死,法律有明文规定,今天却因为自己的疏忽错误而刑罚到无辜的人,所杀的不止一个人而已,而将来受到报应的只有我一个人,那么杀人抵命的道理,不知道要如何才能公平啊!这种的罪业,就算是平时为官公正廉明,尚且不免于在案情胶着疑云重重,或是证据相似的时候,偏差地坚持己见来认定罪罚,而不去虚心详细地明察,因此而导致了后来终身的饮恨后悔;而且无辜被杀的人,一定会冤冤相报紧追不舍啊!何况是那些审查案件漫不经心的官员,那他的果报就更严重了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4 14:30:00 +0800 CST  
本人另开新帖,标题为“《太上感应篇》之如何面对两性关系”,希望感兴趣的朋友移步观看学习。http://bbs.tianya.cn/post-105-531690-1.shtml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4 21:46:00 +0800 CST  
新帖子被删除了……哎,过两天我会重新发一遍的。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5 21:25:00 +0800 CST  
[原文]
杀人取财。
[释义]
故意把人杀害,以夺取他的钱财。
[说明]
把人杀死以夺取死者的钱财,这种恶行,不一定全都是强盗做的;例如贪官污吏,为了贪取非分之财,就用刑罚手段,将嫌犯杀死在监狱中;豪门巨富贪财无厌,欠他们钱的人,纵然是到了颠沛流离的境地,这些豪门巨富,仍然是昧着良心,逼迫他们限期还钱,而且还加重利息;心狠手辣的人,为了贪取钱财,竟然趁人之危夺取钱财,根本就不顾别人的死活;庸医为了贪财,枉顾病人的性命,趁人病情危急的时候,榨取患者的医疗费用。这些都是为了贪财而起了杀人的动机,作出了杀人的行为啊!然而这些杀人取财的人,没有一个不被厉鬼索命而死的;而他们所夺取的钱财,到最后也都化为乌有了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5 21:44:00 +0800 CST  
[原文]
倾人取位。
[释义]
陷害别人,以夺取他人的官位。
[说明]
世间的一官一职,虽然都有命定,但是做部属的,只要肯努力断恶修善,就有机会升官,升到非常显赫的地位。平常人只要多做善事,也有机会得到官禄;若是为了自己想升官,就不择手段陷害他人,以夺取他人的官位,然而因果循环,天理昭昭,陷害他人的人,最后还是会被别人陷害的;夺取别人官位的人,最后自己的官位,也会被别人夺走;而且报应之快,马上就可以看到啊!
唐朝李林甫当宰相时,反复地倾陷别人,以巩固自己的位子;当时边疆的元帅,都是由朝廷的名臣担任,功劳卓著的就可以入朝拜相。李林甫要阻止这条拜相之路,就象皇帝进言:"文臣的胆子太小,不敢抵挡外敌的入侵;若是启用胡人来担当元帅这个职务,胡人就一定能拼死保护大唐江山了。"皇帝因误信而采纳了李林甫的建议,导致了以后的安禄山造反天下大乱。这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爵位自私的念头,而使得天下苍生受害的案例。最后李林甫被朝廷判了私通叛逆的罪名,死了之后还被剖官斩首。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6 22:24:00 +0800 CST  
[原文]
诛降戮服。
[释义]
贼寇若是已经投降诚服,反而把他们杀死,最是大大的违逆天理。
[说明]
对于已经投降归顺的敌人,应该怜悯安抚劝愉他们;然而把他们杀掉,这种居心实在是太残忍了,所造下的罪业,也实在是太大了,所以将来遭到灾祸,没有比这个更大的啊!汉朝大将李广,武功高强,善于射箭,匈奴人对李广非常畏惧,李广被称为飞将军,战功累累,却未封侯。一次他对王朔说起,很不明白。王朔说:"将军您仔细想一想,在您一生当中,有没有做过使您遗恨的事情呢?"李广回答:"我曾经杀死已经投降的胡人八百人,事后我也感到非常地后悔遗憾啊!"王朔说:"灾祸莫大于杀死已经投降的敌人,这就是您所以不能封侯的原因啊!"后来李广出征匈奴,在沙漠中迷失了方向,因此而自杀身亡。他的孙子李陵也做了将军,在一次战役中,被匈奴俘虏而投降了;李陵的家族因此被汉朝的天子下诏满门抄斩。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7 22:34:00 +0800 CST  
[原文]
贬正排贤。
[释义]
贬低正直的官吏,到边远的地方;排挤贤良的同僚,使他失去官位。
[说明]
正人君子,贤良之士都是国家栋梁,所以应当要重用他们,这样朝廷中才能人才济济。若是因为妒忌他们的才能,和自己不同道,就想尽办法排挤他们,放逐他们到边远地区;这种妨害贤良毒害国家的罪孽,实在是太大太大了啊!假使在位掌权的人都像伯乐一样,懂得发掘人才善用人才,那么有道德心量的人,就可以使他当宰相;识大体的人,便可用他做谏官;有方策谋略的人,便可以与他掌管兵权;操守廉洁的人,便可以用他掌管钱粮;爱护人民的人,便可以用他做郡守或县令。如此则政府的大小官职,就都能够由适当的人才来担任,而没有被遗忘的人才,那么国家就一定会兴旺!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8 22:26:00 +0800 CST  
[原文]
凌孤逼寡。
[释义]
欺凌孤儿,逼迫寡妇。
[说明]
孤儿寡妇是人生的不幸,所以为天地所重视,怎么可以趁他们无依无靠的机会欺骗他们,残害他们呢?甚至侵占他们的财产,或是使用诡诈的手段,派遣他们劳役的差事,或是依仗着权势,逼迫孤儿寡妇流离失所,冤屈无处控诉啊!我们暂且不论鬼神的明察,和报应的不爽,只要想到孤儿,他们也是人家的儿子,寡妇,她们也是人家的妻子,请将自己的儿子,自己的妻子,将心比心的想一想,也就不会做出这种伤天害理凌孤逼寡的事情了。至于兄弟同族之间,而敢凌孤逼寡,简直就是灭绝天伦没有人性,那么他们所得到的惨烈的报应,就更加的严重了。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29 19:45:00 +0800 CST  
[原文]
弃法受赂。
[释义]
做官的竟然敢抛弃法律,接受人家的贿赂。
[说明]
其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得钱,所以才会接受贿赂之人所请求的条件,而颠倒了法律的规定;若是法官,衙役或是书办,枉顾了法律的规定,竟敢抛弃法律,仅凭自己的好恶,来判定人犯的生死,那么人民讲不知道如何是好,而且会不知所措,难道他们没想到,这样做一定会弄得天怒人怨,而且自己也必定会遭到奇祸啊!在刚刚做官时,有的人还能够有所矜持,不肯贪污;等到年纪大了,官做久了,却是把握不住而随波逐流了。这就是因为自己渐渐的把官场当作是自己的家,把钱财当作是自己的命啊!有些做长官的,自己清白廉洁,还应该严格禁止部属贪污才是,教导部属"身在公门好修行"的道理,如果不教导,明哲保身,等于助长了部署贪污,罪过也是很重的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30 21:54:00 +0800 CST  
[原文]
以直为曲,以曲为直.
[释义]
把理直的变成理曲的,把理曲的反认为是理直的.
[说明]
两边的当事人,各自都向官府提出了诉状,互相地控告对方;这时候双方道理的曲直,尚未查明清楚,他们的生死与夺,有罪没罪,全都在法官的一句话啊!所以法官怎么可以轻忽随便地就宣判呢?现在却有把当事人理直的判成了理曲,而把理曲的判成了理直的法官啊!如此曲直颠倒的法官,若不是他接受了贿赂,就是他偏心徇私啊!否则轻率鲁莽到这种地步的人,怎么会当上法官呢?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5-31 14:32:00 +0800 CST  
这几天太忙,放假我会全部补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6-03 17:36:00 +0800 CST  
【原文】
入轻为重。
【释义】
把应该判轻刑的,却把他判了重刑。
【说明】
《书经》说:“法官在判刑的时候,若是心中感到怀疑,就应该判的轻些。”又说:“判罪宁可判的轻些,也不应该判的比他应该判的罪刑重啊!”但是居然有法官故意把应该判轻的判成了重刑,实在是严重违背了圣人体恤怜悯罪犯的用心啊!而且人命关天,关系生死,责任更是重大,负责审案的官员,最应该加以留意,小心地搜查证据,不可以有丝毫的疏忽,否则容易被无赖之徒趁机利用,而误导了案情啊!
宋朝的铁面御使赵清献,在他担任武安节度推官的时候,有老百姓伪造使用印章,他的部属说:“伪造使用印章,依法应当判处死刑。”唯独赵清献公说:“百姓造印是在朝廷大赦之前,而在大赦之后才使用,大赦之前并没有使用,大赦之后也没再造,依法都不会判处死刑。”最后赵清献就以“罪疑从轻”把这些涉嫌伪造用印的百姓给释放了。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6-04 23:31:00 +0800 CST  
【原文】
见杀加怒。
【释义】
看见有人被判死刑,执行死刑的时候,不替他哀怜,反而加以嗔怒,这种人实在是太残忍了!
【说明】
曾子说:“如得其情,则哀矜而勿喜。”这是说有罪的人,当他接受刑罚的时候,仍然应当体谅他犯罪时候的动机,不可以轻率任意地加重他的罪报;况且死者不可能复生,虽然是他自作自受,罪由自取,然而现场看到他受刑被杀,心中应该是感伤不已,为他掩面哭泣流泪都来不及了,怎么可以加以嗔恨愤怒呢?这种人的心,实在是太残忍了。至于家禽兽畜鱼类,被人宰杀的时候,更是应当要怜悯它们的无辜;若是见到它们被杀而加以嗔恨愤怒的话,这种人一定是残暴酷虐好杀生的恶人啊!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6-05 07:32:00 +0800 CST  
【原文】
知过不改。
【释义】
明明知道自己的过失,却是不肯悔改。
【说明】
圆悟禅师说:“哪一个人没有过失呢?有了过失能够改,就是善莫大焉啊!”所以惟有君子能够改过迁善,那么他的道德也就日新又新;而小人掩蔽隐藏,甚至文饰他的过失,所以他所造的恶业,也就愈来愈显著了。因为小人犯了过失,必定会找许多的理由来解释,这就是太上所以谆谆教诲的原因啊!
何龙图先生说:“人的过失可分为三类,有口犯的过失,有身体犯的过失,有心上犯得过失。善于改正过失的人,只要自己能够灵敏警觉,认真地去掉执着吝啬的习气,对于道理,则一定要深入地研究探讨,穷究到底,这样自然就能达到诚意正心了。
宋朝的徐节孝积,在初次面见安定先生时,头稍微偏了一点,安定先生就很严厉地说:“头要摆正,不可歪斜。”徐先生就立刻觉悟悔改,并且说:“头要摆正,不可以歪斜,那么心又怎么可以不正呢?”从此以后,徐先生的心就未曾有过一点点的歪斜。有人问他,什么是处世修身的要诀?他就写“正直”二字给他。
楼主 尼奥online  发布于 2016-06-05 07:46:00 +0800 CST  

楼主:尼奥online

字数:231

发表时间:2016-02-26 03:11:1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09-24 17:21:53 +0800 CST

评论数:1371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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