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国家富强的密码

圣徒再灵,在信徒们的心里,还是不如真神留下的物品更灵,这样就出现了圣物崇拜,这就跟佛教中崇拜舍利子一样。由于上帝没留下任何东西,那就只有耶稣本人或者圣母的相关物品了,比如耶稣穿过的衣服、裹尸布、真十字架的碎片,圣钉、圣枪、基督的血,圣母的乳汁,基督的乳牙、脐带以及切除的包皮等。看到这些物品,就想到耶稣或圣母本人,接着就联想到耶稣的受难与圣母的慈悲,内心的感情由此激发,信仰之情油然而生。

顺便提一句,天启宗教中,伊斯兰教完全禁绝偶像崇拜,因此理论上说不存在圣物,但在漫长的演进过程中,仍然出现了拜物倾向,为了修正这种拜物倾向,才有原教旨派别——瓦哈比的出现;而犹太教的圣物就是确定的那几样——金灯台、生命树、六芒星;只有基督教的圣物五花八门,层出不穷,而且其中很多都是残肢尸块——很有向恋尸癖方向发展的倾向。当然,16世纪宗教改革后,新教将大部分不靠谱的圣物崇拜给革除了。后来天主教也悄悄地追随了这一改革。


现代基督教认可的基督教圣物,没有中世纪的时候那么重口味了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1:05 +0800 CST  
任何宗教,无论理论多么高深,经卷多么浩繁,在普通民众那里都蜕化为情感的寄托,变为原始拜物教或多神教,这也是全世界人民共通之处,也是佛祖、上帝、真主都无法改变的事实。既然这是人们的普遍心理需求,教会也没有必要非得纠正,只能顺势而为了。

与十字军东征(历史上有九次十字军东征,第一次开始在1097年,最后一次结束在1291年)几乎同时代,大量修道院或教堂宣称拥有圣物的收藏,圣物崇拜一下子火热起来,成为蔓延整个欧洲的普遍潮流。

始建于1120年,南英格兰的雷丁修道院(Reading Abbey)收集了数百件圣物,包括29件基督遗物、6件圣母遗物、19件旧约先圣遗物以及12件十二门徒遗物。由于收藏丰富,雷丁成为了朝拜圣地,大量信徒长途跋涉前往朝拜,并慷慨捐赠。雷丁只是圣地之一,其他著名教堂或多或少都有一些“珍藏”,甚至到每一个城镇或农村的小教堂都或多或少收藏着一些“圣物”。

雷丁修道院,曾因为圣物藏品丰富而成为朝拜圣地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1:58 +0800 CST  
在诸多圣物中,神圣包皮(Holy Prepuce)由于与民众的心理需求密切相关,是民间影响最大的(如果不是之一的话)。神圣包皮理论上说应该是耶稣出生后第八天行“割礼”时割下的——每一个犹太男人都是如此。神学家们还曾经为基督复活升天时,他身体的每一部分(或者曾经的一部分)是否应该同步升天而争论不休,相当多的神学家为此否认神圣包皮的存在,但是神学家的理论再完美,也挡不住民众强大的心理需求啊!

基督教的耶稣割礼宣传画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2:34 +0800 CST  
这个心理需求是啥呢?据说,神圣包皮包治百病,闻一下神清气爽,益寿延年,特别是对于治疗男女不孕不育有奇效——我知道你想到啥了,没错,神圣包皮就是中世纪的“半仙老中医”或者“莆田系”手中的“灵丹妙药”!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3:18 +0800 CST  
在十三世纪初——十字军运动的鼎盛时期,有八家教堂宣称他们是神圣包皮的拥有者。面对这个棘手的问题,历史上最伟大的教皇英诺森三世拒绝裁决哪个是真货。他说:“只有上帝才能知道这个棘手问题的真相。”英诺森三世发表声明后,越来越多的神圣包皮冒了出来。

为了解释神圣包皮层出不穷的问题,后来的西班牙耶稣会会士上迎圣意,下顺民心,进行了重大理论创新:基督在割礼状态下升入天堂;“不容怀疑完整性的精神体”不得不保留了“原先属于他身体的某部分物质因不断的营养而生长”。把这句话翻译成人话,就是说基督升天后,他的包皮不仅留在人间,而且还在不断的生长,从而完美解释了“为什么一个八天龄婴儿割下的包皮能始终存在,而且其所有部分拼在一起打造一个皮包都绰绰有余”的问题。

意大利卡尔卡的一家教堂至1983年为止,每年巡游时都会捧出它们拥有的圣包皮。直至后来该圣物被小偷连盛载的宝匣偷去,至今下落不明。另一家在法国的教堂,宣称他们的圣包皮是中世纪时的英格兰国王亨利五世留下。当时亨利五世的妻子有孕,传说中圣包皮的气味有安胎作用,亨利五世特地向别处借来使用,之后因为效果显著而没有归还。据说15世纪的英国王妃因为不孕去朝拜圣包皮,回来后九个月就生下一名男婴。根据民间传言,在查特瑞斯的神圣包皮最有神力,不孕的妇女都不用闻,只要看它一眼就会变成多产。圣包皮的理论后来还随着科学的发展与时俱进了。1665年,克里斯蒂安.惠更斯提出土星环理论时,神学家里奥·阿拉丢斯宣称,那是耶稣基督复活进入天堂的圣包皮形成的。

基督教神学家曾认为,土星环与圣包皮是一回事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4:03 +0800 CST  
诸多圣物中,圣包皮民间影响力最大,但是被传得最邪乎的当属圣枪,又称朗基努斯之枪。朗基努斯是押送耶稣基督前往橄榄山行刑的罗马士兵的名字。为了确认被钉在十字架上的耶稣是否已死,朗基努斯用长矛刺入耶稣肋下,这支长矛便成为一把无坚不摧的暗红色圣枪。

朗基努斯与耶稣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4:47 +0800 CST  
因为这把圣枪沾了耶稣的圣血,所以据说永不会被摧毁,而且还具有神奇的治疗能力。这是一把命运之枪,更是一把诅咒之枪,传说中只要手持有该枪,一百二十尺范围以内的人皆尽臣服,持有圣枪者更可主宰世界的命运,但失去的人会即时毙命。从耶路撒冷、君士坦丁堡到纽伦堡,好几个世纪以来,历史上有许多领袖都宣称他们拥有这把圣枪,就可以战无不胜,这些领袖包括君士坦丁大帝、查理曼大帝、拿破仑和希特勒。但是根据历史记录,这把枪最主要的作用是给纽伦堡带来大量的信徒朝圣,振兴了当地的旅游业。

以上这些圣物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十世纪到十三世纪的时候冒出来的。事实上,随着十世纪到十三世纪欧洲进入经济复苏及繁荣期,欧洲各地教堂或修道院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一个教堂或修道院要想在激烈竞争中混出头来,成为远近闻名的朝拜圣地,除了规模庞大,建筑美仑美奂,壁画精美绝伦,至少有一两件圣物作为“镇宅之宝”那是必须的。没有圣物,就不够神圣,就吸引不来大量信徒,也就无法实现盈利;说盈利太俗,那就是没有足够的捐赠来供养这些上帝的奴仆们。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5:31 +0800 CST  
由于圣物崇拜导致的经济效益是如此的明显,对圣物的渴求最终促使了“圣物交易”这一市场的出现。一些“有门路”的商贩带着圣物四处游走,兜售给需要圣物的人——主要是神父、主教或修道院长,而需求方一旦鉴定圣物为真,往往不惜花大价钱将其买下。其实也不用非得是真货,只要信徒们能相信是真的圣物就行了。不用担心买方会亏本,有了圣物,只要宣传得当,将来很快就有大批信徒纷至沓来,就能连本带利全部赚回来。到了新教出现,“圣物经济”的泡沫被戳破,就再没有新的圣物出现了。

市场需求旺盛,供应量相对缺乏,物品来源又不透明,导致这一行诚信严重缺乏,假冒伪劣泛滥成灾。除了前面提到的圣包皮之外,“真十字架”——就是钉死了耶稣的那个十字架——也是造假的重灾区,根据木头的抗腐朽能力推测,这里面恐怕一个真的都没有。

耶稣与真十字架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6:15 +0800 CST  
历史上第一次出现真十字架的记载,是历史上首位考古学家——公元四世纪时君士坦丁大帝的母亲圣海伦——去耶路撒冷搜寻圣物时,找到三个一模一样的“真十字架”。要知道,当时距离耶稣遇难已有三百多年,而且在此之前,耶路撒冷经历过提图斯时代的大屠杀与烈焰焚城,哈德良时代的大屠杀与大重建,居然还能完好无损地保存着三百年前的一副木制刑具?而且对于当时的罗马当局来说,这就是一个普通的刑具,既没有用名贵的抗腐木料制作的必要,也没有将其妥善保管的动机,因此,圣海伦很可能被派出去搜寻圣物的人忽悠了——毕竟,她并没有CCTV2《鉴宝》栏目里专家的火眼金睛。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7:01 +0800 CST  
公元16世纪早期,尼德兰哲学家伊拉斯谟(Desiderius Erasmus ,约1466至1536年)不无嘲讽地说,欧洲所有的真十字架遗物可以装满整整一船。不过,某些天主教神学家对此给出了“完美”的理论创新:基督的血使真十字架不易朽蚀,所以不论取下多少,总体积也不会减少。

伊拉斯谟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7:57 +0800 CST  
光靠“理论创新”,终究会有触及信徒智商下限的一天。神职人员们意识到,所谓的圣物里,假货实在太多了。要是花了大价钱买了个赝品,导致信徒们都不认,那就亏大发了。正如如今中国国内假货太多催生海外代购一样,假圣物泛滥也导致了中世纪欧洲“海外代购”的出现,代购对象当然就是圣物了。要说真·圣物哪里最多,不用问,当然是当年耶稣曾经生活以及受难的地方,因此圣城耶路撒冷成为基督徒心目中遍地圣物的地方——换句话说,就是遍地黄金的地方。去耶路撒冷随便哪里掰块木头下来,回到欧洲说不定也有很多人膜拜,毕竟这可是来自圣城的东西啊!

另外一个圣物集中营就是君士坦丁堡,据说圣海伦当年从耶路撒冷搜刮了很多圣物回去,说不定比遗留在耶路撒冷的圣物还要多些。所以不要惊奇为什么以打击异教徒为旗号的十字军东征中,有几次根本没打穆斯林,而是去打拜占庭帝国——或者称之为“打劫”更为恰当。

最初的代购者是混在朝圣者里头,以朝圣的名义去的。那时阿拉伯帝国还很强大,西欧还是一片混乱,主动对穆斯林用兵那就是找死,而且阿拉伯人在完成扩张之后主要做贸易,讲究的是和气生财,对来耶路撒冷的基督朝圣者还挺友好,听说是做圣物交易更是热情得不得了。这不是废话么,基督教的圣物,对于他们来说就是垃圾,用垃圾换黄金,这种好事,傻子才不干呢!俗话说,无商不奸,对于基督徒而言,天生都是商人的阿拉伯人各个狡诈,因此狡诈的阿拉伯人拿出的圣物能有多少可信度,真的只有上帝才知道了。

当时的朝圣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路途遥远,路上也不太平,不少朝圣者就死在路上。例如,对英格兰进行“诺曼征服”的诺曼底公爵威廉一世,他的老爹罗贝尔一世就是死在朝圣归程的路上。以诺曼人对基督教的虔诚度以及对财富以及冒险的热衷程度推测,这位老哥很可能就是去做圣物生意,而且死因说不定就是圣物“露白”导致谋财害命。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8:46 +0800 CST  
圣物生意长久以来是一项隐秘的、风险极高的、同时利润丰厚的生意,吸引很多冒险家混杂在朝圣者的队伍中,向东寻找发财的机会,有人真的发了财,有人空手而返,有人把命搭了进去。但总的来说,这是一个“闷声发大财”的行当,秘而不宣,充满神秘感。直到一件事情永久改变了这一切——那就是1096年至1099年间的第一次十字军东征。

在这次东征中,十字军打败了异教徒,夺回了耶路撒冷,回去的人都获得了极高的荣誉,其中有人还靠倒卖圣物发了财,比如,前文提到雷丁修道院的那些圣物,大都是十字军带回来的。即使没有带回圣物,做十字军去耶路撒冷这一行为本身,就成为令人膜拜的对象,换句话说,这一行为本身就成了一件“圣物”。

这一事件从战前的动员、宣传,到战后返乡人员的事迹传颂,相当于做了一次超级广告,让全体欧洲人认识到,去圣城,除了为了信仰,还能获得巨大的财富!当时的田间地头,街市酒馆,可能充斥“你知道吗,穷小子约翰当十字军去了一趟圣城,回来不仅置房置地,还娶了隔壁村最漂亮姑娘的玛利亚为妻”诸如此类的聊天八卦。

这就相当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发现金矿,吸引了无数淘金者,圣物崇拜引发的财富效应,终于点燃了所有基督徒内心的渴望。于是,一场表面上为了信仰献身,实质是“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大戏拉开了帷幕。

加州大淘金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39:46 +0800 CST  
以十字军这种持续了两百年、死了无数人命的社会运动来说,宗教狂热可以维持一时,但不可能持久,“圣物经济学”才是实质的推动力,而人口压力产生的战争扩张需求也是重要支持因素——宗教、对财富的贪欲以及人口压力产生的扩张需求,除了支撑十字军东征之外,也是地理大发现之后欧洲人扩张到全世界的三大因素。

在经历了穆斯林和维京人入侵的灾难与恐慌之后,从公元十一世纪开始,气候变暖终于造成了欧洲显著的人口膨胀。由于西欧已经普遍实行长子继承制,越来越多的贵族子嗣不再拥有土地,其中很多人选择去基督教世界的边界去冒险,希望能建功立业并获得财富。与他们同行的还有很多由于人口膨胀而无地可种的农民。需要说明的是,西欧的人口并没有多到土地无法承载的地步,实际上还有大量土地处于撂荒状态,只是这些土地属于领主,他们宁愿荒着留着打猎用,也不愿意让农民开垦。经过宗教改革的教会,则是他们行动的坚强后盾。教会宣称,年轻的骑士开辟新的土地,就是在向异教徒宣讲上帝的福音,他们的勇敢获得上帝的赞赏,他们的行动是在为天堂争取财富。土地、荣誉、财富与永恒的救赎,就是吸引中世纪骑士用剑传教的动力。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40:13 +0800 CST  
对正在锐意改革,致力于扩张教权的教会来说,以宗教的名义鼓励十字军远征是一石三鸟之计:

首先是经济因素:获得真正的圣物,使得对基督徒的信仰控制更为牢固,基督徒更加愿意捐献财物,进一步加强教会的经济实力,而有了钱可以盖更壮丽的教堂,办更多的宗教活动,形成信仰——财富的良性循环;

其次是政治因素:通过领导基督教世界的集体军事行动,对国王和贵族达到“号令天下,莫敢不从”的境界,无疑是扩大教会影响,增强权力的最佳方式;在远征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直接听命于教皇的军事力量——骑士团,其中最有名的三大骑士团为圣殿骑士团、条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随着军事实力增强,教皇的政治野心进一步膨胀,为进一步在全欧洲建立政教合一的教皇国打好基础;

最后才是信仰因素——虽说,这是教会表面上宣称的唯一因素:将基督教世界存在的战争动力向外引导,减少和避免内战,可以将教会长期倡导的“神赐和平”和“神谕休战”(简单地说,就是基督徒不打基督徒)真正做到实处,使得教会因倡导基督教世界内部和平而更显得神圣而崇高;而原本被教会谴责的好勇斗狠的贵族子弟们摇身一变,成为基督的战士,骑士阶层从战争贩子变成神圣的职业,他们不必为所犯的暴行而痛苦的忏悔,而是为了上帝流血牺牲,通过展现武力而获得救赎。更有甚者,教会将十字军宣扬为仁爱义举,既是对远方被压迫的教友的爱,也是对基督本人的爱——在基督徒看来,基督之所以受苦,是圣地被异教徒夺去并玷污。既然“君辱臣死”,好的封臣应该帮助封主夺回被抢走的领地,那么基督教的骑士们也应当夺回圣城耶路撒冷,使其重新沐浴在上帝的光辉之下。教会在宣传中,利用他们惯用的方式(这些方式在描绘古罗马皇帝的暴行中也常常采用)刻意夸大了异教徒的暴行,用大量捏造的令人发指的血腥细节激起基督徒的仇恨,也成为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

1095年,教皇乌尔班二世为发动十字军召开会议的情景,一场激情澎湃的宣讲会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40:51 +0800 CST  
人性中的三大弱点——贪婪、恐惧和仇恨,贪婪和仇恨都被激发了,人们就会忘记恐惧;再辅以人类追求的美德——牺牲、荣誉、正义、仁爱,每一个被教会宣讲的人估计都热血沸腾,恨不得立即拿起十字架和剑,与远方的异教徒拼个你死我活。其中有些人就立即行动起来,找到身边生活的异教徒——犹太人先杀几个,来排遣一下因为想到基督受苦给自己造成的心理不适。有些十字军战士甚至认为“攘外必先安内”,要清除外部的对上帝不忠的人,首先应当杀光基督教世界内的犹太人。

对于整个的基督教世界,特别是法国的骑士们来说,他们最初以及最偏爱的扩张方向并不是向东,而是向西南——伊比利亚半岛这块被穆斯林占据的土地。这也很好理解,虚无缥缈的圣物和遥远的圣城显然不如眼前的实实在在的土地来得踏实,而且“远交近攻”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原则,历史学家伊恩·莫里斯(Ian Morris)喜欢称之为“跳棋原则”,这也是理解欧洲国家之间联盟的法则。也正是因为远交近攻原则,可以看出这些扩张与加佩王朝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在北边的法兰西岛,根本无法派兵去伊比利亚分一杯羹。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41:20 +0800 CST  
西班牙的穆斯林建立的国家叫做安达卢斯,在公元十一世纪已过了强盛期,分裂成几个相互征战的小国。不过基督徒的征伐也不是想象中的一鼓作气。公元十一世纪末,基督徒占领了伊比利亚北部,但也分裂成几个小国,然后就是这些国家之间乱七八糟地打来打去,有时也会掺和到法国南部的战争。其中也不一定是不同信仰之间的战争,基督徒和穆斯林联合起来对付另一股基督徒的事情也常有发生。对于这些统治者来说,比起土地和财富,信仰都得靠边站。

到了十三世纪教皇英诺森三世宣布发动全面的宗教战争,大量十字军冲进伊比利亚半岛,才击垮穆斯林的抵抗,至1264年时,穆斯林在伊比利亚的政权仅剩南部的格拉纳达,但是完全清除穆斯林政权还要等到1492年。在西班牙的被征服地区,仍然生活着很多穆斯林和犹太人,当时基督徒无论是学术还是文明程度都不及穆斯林,一位西方历史学家评价说,被基督徒征服的穆斯林社区“就像在学术上和政治上被砍了头一样”。由于异教徒较多,后来宗教迫害兴起时,西班牙成为重灾区。

基督徒在伊比利亚半岛扩张示意图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41:59 +0800 CST  
诺曼人是基督徒扩张力量中的重要骨干,酷爱冒险和财富的他们几乎活跃在欧洲的每个战场。诺曼底公爵带领大批诺曼人去了英格兰,其他诺曼人则分散到伊比利亚、亚平宁半岛、西西里岛到拜占庭、以及东征的十字军中。意大利的诺曼人与教皇合作,教皇支持他们开疆扩土,而诺曼骑士成为教皇手中之剑——虽然这把剑有时不是那么听话。

例如,公元1084年,教皇格里高利七世与德皇亨利四世对峙期间,后者将教皇围困在罗马的一座城堡里,诺曼骑士收到教皇的求救后,从与拜占庭作战的战场上赶回来,他们成功吓跑了亨利四世给教皇解围。教皇还没来得及感谢他们,诺曼骑士们接下来就洗劫了罗马城。作为上帝的同盟,他们对罗马造成的破坏比当年的蛮族西哥特人和汪达尔人还要严重,他们甚至将罗马几个身份显赫的贵族卖为奴隶。不听话的诺曼骑士恐怕也是促使教皇迫切需要一支真正忠于自己的军事力量的诱因。

大部分诺曼人都出去冒险了,留守诺曼底公国的诺曼人就少了。不仅如此,由于进行以十字军为主的对外军事扩张,法兰西贵族在领地内留守兵力都减少了,主事的人也时常不在。弱小的加佩王朝蛰伏许久,终于等来了兴起的机会。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42:34 +0800 CST  
初始的加佩王朝弱归弱,但是在继承人问题上做得无可挑剔。他们吸取了之前的王朝——墨洛温王朝和加洛林王朝衰弱的教训——诸子争霸造成的国家内乱,每一代都非常注重继承人的问题:尽早生出健康的男性继承人,除了长子作为王位继承人悉心培养之外,其他儿子都送进修道院以免骨肉相残,而且培养出来作为法兰西境内的主教,又可以对王权形成强大支撑;在上一代国王健在的时候,就确定王位的继承人,以免诸侯生出觊觎之心。加佩王朝连续十一代,横跨341年都没有出现继承人问题,这是震铄古今的成就——同时期的英格兰和德意志都在继承人上面出了大问题,导致强大国家出现衰落。中国历史上强大的王朝——汉朝、唐朝、明朝后期的动荡与衰败,都与君主继承问题有莫大关系。对于君主制国家来说,王位传承的稳定性是国家稳定的前提,也就是国家强大的必要前提。

虽说法兰西是从腓力二世开始强盛的,但是法兰西强盛的基础,是他的祖父,外号“胖子”的路易六世(Louis VI le Gros,1081年12月1日-1137年8月1日,1108年起在位)打下的。

外表憨厚蠢萌的胖子路易
虽然都是胖子,但是胖子路易比当年加洛林王朝的胖子查理强太多了,此胖非彼胖可比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43:17 +0800 CST  
路易六世在执政前,他的父亲腓力一世就已经基本诸事不问了,国家大事都是由他一手操办。公元1107年,第一次十字军东征之后第十一年,同时也是路易六世加冕为国王前一年,罗马教皇帕斯卡尔二世和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亨利五世正斗得如火如荼,亨利五世的步步紧逼,搞得教皇狼狈不堪。原先与教皇结盟的诺曼骑士实在是不好控制,打人行不行暂且不论,伤己倒是很有一套,教皇实在不敢再用了。

历史是惊人的巧合,就如同三百五十四年前被伦巴第人逼得走投无路的教皇史蒂芬二世投奔法兰西一样,被德皇逼得走投无路的教皇再次逃往法兰西。路易六世审时度势,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与教皇进行了亲切友好的会见。自此,路易六世便和教皇帕斯卡尔二世结成亲密同盟,帕斯卡尔二世开始常驻法兰西,把法兰西当做了对德意志国王亨利五世口诛笔伐的基地。

当年矮子丕平与教皇合作,以上帝之名通过“君权神授”完成篡权大业,但最终埋下了王权瓦解的隐患;而胖子路易与教皇合作,在教皇眼皮底下挟“上帝”以令诸侯,实现加强王权的目的。他是如何做到的呢?请看下一章。

(未完待续……)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18 10:43:47 +0800 CST  
最近回头重写英国史了,为第一册出版做准备。微信公众号上一直持续更新。这里反响不大就懒得更了。


有兴趣可以加我微信clouddance1980,注明本书读者,可以加微信群讨论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9-21 21:00:57 +0800 CST  

楼主:mudderwang

字数:328401

发表时间:2016-06-27 18:1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1-25 21:15:14 +0800 CST

评论数:221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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