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国家富强的密码

可能是对姐姐玛丽一世的恨(或者是恨腓力这个不专情的臭男人?),连带恨上了西班牙,伊丽莎白一世即位后,她树立的终生目标就是打倒西班牙。在执政初期,英国国内政局不稳,军事实力也不强,伊丽莎白一世一方面暗地里授权“皇家海盗”打劫西班牙船队,另一方面还与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断断续续地进行婚姻谈判,就是为了用这种方式拖住腓力二世,避免他下决心与英国全面开战。同时,伊丽莎白一世一方面稳定英国国内局势,一方面积极扩军备战,在国内稳定大权在握后,于1585年命令英国皇家海军不宣而战,挑战西班牙无敌舰队,这场战争一直持续到伊丽莎白女王死后1年(1604年,腓力二世已于1598年逝世),最终英国获得了胜利。西班牙也从这场战争之后迅速衰落,将海上霸权移交给了英国。

这件事告诉我们,姐夫戏小姨,后果很严重啊。

配张姐夫戏小姨的示意图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1:46:32 +0800 CST  
打仗这事最花钱,为了实现打倒西班牙这个理想,首先要解决钱的问题。资产阶级提出的垄断专利权要求显然会大大增加王室收入,因此得到了伊丽莎白一世的响应。她积极推行市场专营政策,以垄断专利授权来激励人们引进和开发新的产品,刺激经济发展,同时也增加王室收入,扩大王室势力,使得王室权力进一步加强。

在王权至高无上的情况下,垄断专利权的滥用难以避免。伊丽莎白女王时期授予的55项垄断专利权中,即有一些针对已有产品的授权。

与此同时,英国资产阶级的力量不断壮大,行会和地方势力纷纷被扫清,不再需要借助国王恩赐的特权对抗行会和地方势力,王室垄断反而成为资本主义自由发展的主要障碍。在17世纪初,围绕王室垄断授权的范围、效力等问题,英国不同政治势力进行了激烈的斗争。对垄断专利授权合法性的评判,延伸到垄断授权背后的利益配置、政策目标、社会成本等政治领域,进而引发全面的政治斗争。

1597年,国会就“关于专利特权与垄断导致的诸多严重问题”的议案进行了深度讨论,制止不当垄断开始成为人们的共识。不过,由于当时垄断的问题尚不严重,加之女王的支持者强调垄断对于王室和国家的积极作用,反对剥夺女王授予垄断的权力,最终在王室承诺加强授权审查以确保垄断授权符合普通法要求后,提议者撤回了议案。

女王和议会讨价还价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1:47:50 +0800 CST  
1601年(伊丽莎白一世死前2年),国会的“关于通常称为垄断的各种专利的普通法解释”,是伊丽莎白女王时期真正有影响的反垄断议案。人们围绕该议案进行了激烈的争论:有人对垄断和垄断权利人的种种不法行为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取得垄断专利特权的贵族尽力为自己及其取得的垄断权进行辩护,代表女王利益的大臣则极力主张垄断授权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反对质疑女王的权威。不过,反对王室垄断滥用的潮流势不可挡,一些贵族被迫放弃已取得的垄断权,女王被迫亲自向国会发表讲话,宣布改变滥发垄断的做法,承诺立即收回受到诟病的垄断授权,并使所有专利都接受法院对其正当性的审查。国会因实现了议案的基本目的而撤回了议案。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1:48:27 +0800 CST  
冰雪女王八完了,吃饭去。回来要是有时间,继续八她的继承人:詹姆士一世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1:49:07 +0800 CST  
7、爱打猎的国王与专利

题目中这个国王,不是《权利的游戏》中那个爱好打猎却被野猪拱死的倒霉国王罗勃,而是十七世纪的英格兰国王詹姆士一世,也是伊丽莎白一世的继任者。

伊丽莎白一世统治英国近半个世纪,于1603年3月24日在里士满王宫去世,她终身未嫁,因此被称为“童贞女王”。也被称为“荣光女王”、“英明女王”。伊丽莎白一世统治时期,在英国历史上被称为“黄金时代”。

我对这个老处女女王还是深表敬意的,虽然她发家以及吊凯子的手段有点不地道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2:50:14 +0800 CST  
站在今天回顾英国工业革命的历史,你会发现,英国工业革命的基础,就是这个一生不苟言笑的冰雪女王打下的。

由于她没有子嗣,苏格兰女王玛丽·斯图亚特(苏格兰的玛丽一世)与第二任丈夫达恩利伯爵亨利·斯图亚特(Henry Stuart)所生的唯一儿子詹姆士·斯图亚特被立为英格兰国王,史称詹姆士一世(1566年6月19日~1625年3月27日)。至此,都铎王朝结束,斯图亚特王朝开始。

还记得上一章吗,詹姆士一世的亲妈苏格兰女王玛丽一世由于与伊丽莎白一世争夺英格兰王位,被伊丽莎白一世下令囚禁并处死。处死了人家妈妈,然后把辛辛苦苦经营半生的王国交给儿子,伊丽莎白一世还真是保持了一贯的特立独行的风格,这一点倒是跟她老爹亨利八世很像。

特立独行的亨利八世,他一生换了6个皇后,每次换不是把前一个杀了就是打入冷宫,所谓拔屌无情就是这种人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2:52:21 +0800 CST  
詹姆士一世这个人,据说学识挺渊博,当国王之余还当作家,写过几本书,修订过《圣经》;还是个同性恋,喜欢帅气的男臣如罗伯特·卡尔(Robert Carr )和乔治·维利尔斯(George Villiers)。此外,还极喜欢打猎,但是一提起处理国事就尿遁土遁水遁各种遁。

换句话说,他下班后精力充沛,各种兴趣爱好,各种折腾,一上班就蔫儿了。

想象一下,自己亲妈就因为这个破王位挂了,一说起处理国事就想起自己国王身份,一想起国王身份就想起亲妈的死,一想起亲妈的死自然就心情不好,心情不好就无心国事了,这完全可以理解嘛。

不过话说回来,身为一个国王却不务正业,国事不关心成天搞些乱七八糟的,放在中国那就是亡国之君,放在英国下场也好不到哪里去。

詹姆士一世肖像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21:21 +0800 CST  
当时,英国虽然在海战中击败了西班牙,但是也导致英国国库亏空,欠下大笔债务。詹姆士一世平时爱打猎,国王打猎不是一个人骑着马提着枪上山去就行了,那是要有很大排场的,排场那都是钱啊。

欠债很多,花钱不少,又不爱理政,钱从哪里而来?

比较麻烦的挣钱方式,詹姆士一世都不感兴趣,也懒得折腾。他发现伊丽莎白一世留下来的垄断专利权政策不错,不用费事又很来钱,于是他就批了很多垄断专利权,能批的好批的方便批的在伊丽莎白一世的时代已经批的差不多了,现在再想批只能开阔一下思路,于是食盐、淀粉、纸张、玻璃等生活必需品也被纳入个人专营之列,有的垄断专利权甚至赋予权利人以一定价格发放经营许可证或者赦免罪犯的权利。

这下就不太好收拾了,各种生活必须品都搞成了私人专卖,这还不算,连政府的一些要害职能(例如,发改委啊、经贸委啊、检察院啊)也被詹姆士一世稀里糊涂地批出去了。

垄断专利权人借着手中的垄断专利权独占市场,并利用手中的权利肆意搜捕、处罚。垄断专利的滥用,使它由促进技术开发与引进的产业发展政策,变为擅权者掠夺社会财富的工具,无数百姓倾家荡产,流离失所,导致民怨沸腾。


电影《奥兰多》中,在冰上铺地毯走路、还对着被封在冰河里的百姓尸体哈哈大笑的詹姆士一世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23:15 +0800 CST  
国事不问,不关心百姓疾苦,却又纵容某些人横征暴敛,这不是取死之道么?

詹姆士一世即位第一年,即1603年,达西案给普通法院提供了审查国王所授垄断的法律效力的机会。达西拥有进口、制造、销售扑克牌的专利,伦敦商人艾伦因销售扑克而侵犯达西的专利,而被起诉到法院。这本是一个普通的侵权诉讼案,但该案审理过程中由一些著名法学家参与,经历了三次辩论,为英国社会对专利垄断、王室特权的合理性提供了一次全方位审查的机会。

被告代理人提出:只有针对那些通过自己的经营活动或发明创造,向国内引入有利于公共利益的新产业,或者有利于产业发展的新动力机械者,国王授予的垄断特权才是正当的;否则,任何垄断都不合法。这一论断不仅被该案法官采纳,而且成为人们判断垄断专利合法性的法律原则。法院判决指出,对不是新发明的已有物品授予垄断特权,违反了普通法。

国会先后于1606年、1610年、1614年提出了限制王权、反对滥用垄断授权的多份议案,但因国王不予理睬(打猎去了)而毫无实际效果。1616年,科博(Keeper)男爵因为拒绝按国王的一些幸臣及司法部长培根的要求授予国王专利而被免职。这个司法部长培根就是说“知识就是力量”的那个弗朗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一1626年),英国唯物主义哲学家,实验科学的创始人,被马克思誉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近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其实他本来是个律师,职务做到司法部长、掌玺大臣,搞科学只是业余爱好。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培根,拍国王的马屁很有一套嘛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25:21 +0800 CST  
伊丽莎白一世发动的英西战争,极大地削弱了西班牙,导致西班牙对其殖民地的控制迅速减弱,其中一个殖民地荷兰经过一系列斗争,于1609年彻底独立。

荷兰的造船业极负盛名,仅在首都阿姆斯特丹就有几十家造船厂,全国可以同时开工建造几百艘船,而且船只造价比技术先进的英国还要低三分之一到二分之一。所以荷兰很快成为欧洲的造船中心。那时,世界各国间的贸易交往主要依靠海上交通。荷兰的商船队拥有1.6万余艘船只,占欧洲商船总吨位的四分之三,世界运输船只的三分之一,被称为“海上马车夫”。由于詹姆士一世不擅国政更不擅于打仗,伊丽莎白一世费了毕生精力,好不容易从西班牙那里抢来的海上贸易权,受到了新生国家荷兰的严重挑战,英国王室的收入收到严重影响。

荷兰的贸易船队


荷兰算是走了个狗屎运,英国当年为了争夺海上霸权跟西班牙打了个你死我活,伊丽莎白一世也是各种手段都用上了。荷兰崛起恰好赶上詹姆士一世这个败家子,毫不费力就抢走了海上贸易权。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29:22 +0800 CST  
詹姆士一世还是个很注重私德的人。前文说了,伊丽莎白一世签发了许多私掠许可证,使得许多海盗成为“皇家海盗”抢劫西班牙商船。本来依照惯例,让皇家海盗抢劫荷兰商船也能大赚一笔。但是詹姆士一世却很反感伊丽莎白一世的做法,他觉得英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已经和荷兰签订了条约,再私底下去抢劫人家,也太猥琐太没底线了,坚决不同意这么做。

前文说到,英国在伊丽莎白一世的带领下,靠当海盗起家,你詹姆士一世身为海盗国家的国王,不去做好海盗头子这份有前途的职业,装什么圣人啊!就算退一万步讲,真打算装圣人,也等抢够了,国库充盈的时候装啊,你不知道现在正国库空虚的吗?詹姆士一世的装逼行为,引起了国会的深深不满。伊丽莎白一世在培养接班人的问题上还真是失策。不过话说回来,伊丽莎白又不是詹姆士的妈,恰恰相反,她恰恰是詹姆士的杀母仇人,要是能听伊丽莎白的教导倒是奇怪了。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33:20 +0800 CST  
1621年,英国卷入到被称为“三十年战争”的德意志战争,财政状况更是捉襟见肘。同年,詹姆士一世为了补充王室收入,要求征税而被迫召集国会,新的国会借此积极调查国王授予的各种垄断特权的滥用情况,抨击滥施专利的不法官员和公共人物,迫使部分专利权人被降职或免除公职,甚至逃往外国。国王被迫撤销了一些专利,并同意由法院对其余专利实行公开审查。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国会通过了1624年《垄断法规》。

《垄断法规》是英国新兴资产阶级对封建王权的一次成功而且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挑战。从社会转型的角度来看,《权利法案》最重大的意义是以法律权利代替君主权力。从这个意义上看,1624年颁布的《垄断法规》,是资产阶级射向英国封建王权的第一枪。


看看,叫你莫装逼,装逼遭雷劈了吧!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35:12 +0800 CST  

结合前文,读者有没有觉得詹姆士一世跟周厉王的事迹很类似?只不过詹姆士一世死得早躲过一劫,但是他造的孽全报应在他儿子身上了。

詹姆士一世死后,他的儿子查理一世跟他老爹一样,也是酷爱打猎不理朝政,由于《垄断法规》的限制,他不能再滥发专利,只能靠加税来增加王室收入,一而再的加税终于引发了资产阶级革命,查理一世的战争天赋跟他老子也差不多,外战外行,内战倒是挺内行,不过不幸的是,议会军出了个更擅长内战的克伦威尔。议会军击败国王军后,将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议会军的领袖克伦威尔建立共和国,史称英格兰联邦。

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轨迹跟“国人暴动”如出一辙,周厉王相当于詹姆士一世和他的倒霉儿子查理一世的合体,而护国主克伦威尔相当于周公和召公的合体。从周厉王和詹姆士一世父子的遭遇,我们可以总结出一个教训:

滥用专利权,是没有好下场的。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38:11 +0800 CST  
查理一世打猎还不忘留个影




父子皆装逼,这就是下场



护国主克伦威尔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40:45 +0800 CST  
8、漫谈专利文件

前几篇都是八卦,这篇来点干货。

八卦完专利制度起源,接着谈谈专利制度的核心——专利文件。

专利文件,就是从“发明人”提交专利申请开始,经专利局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没有实质审查)、授权的一系列过程中,记载发明技术方案的文件。在不同阶段,这个文件有不同的名称,例如申请文件、审查中间文本、授权文本等。有些专利文件还要经历复审、无效、诉讼的过程。

前面那个发明人为啥要打个引号呢?因为从法律上讲,不同阶段有不同的说法,例如申请人、复审请求人、专利权人,由于专利权(在授权之前叫做专利申请权)还可以在不同主体中交易、转移,上述不同主体可以分别是不同的人(或者法人)。本文以科普为主,就不纠结这些法律概念了,将其统一发件马甲,上面写着“发明人”三个大字。

所谓复审,就是发明人认为审查员的驳回决定(审查不通过)太蛮横,太不讲道理了,要换个地方讲道理(找个青天大老爷伸冤)。专利局里面就专门成立了换个地方讲理的机构,叫做开封府,哦不是,叫做复审委员会,由三个资深的审查员组成小组叫做合议组,来处理发明人提出的复审请求。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44:08 +0800 CST  
而无效呢,就是公众(通常是专利权的利益相关方,例如被诉侵权的人)看这个专利简直就是垃圾,居然还被授权了,我不服,我要把它废掉。于是他提出无效请求,必要时,通过复审委员会组成合议庭,无效请求人和发明人可以当面耍耍嘴皮子(口头审理),其过程跟大家在律政影视里面看到的原告和被告相互质证差不多,只不过争论的焦点不是被告杀没杀人,而是被提出无效请求的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的各项规定。


比较特别的是,专利法允许专利权人自己无效自己的专利,而且真的会有专利权人这么做哦!当然他这么做不是抽风,而是出于检验专利权稳定性的目的。例如,打算大张旗鼓诉讼别人侵权之前,可以自己先无效一下看看是否能成功,要是不能成功,说明这项专利还是可以经得起考验的。专利权人之所以要这么做,因为被诉侵权的一方基本是100%都会发起无效程序的。如果风都放出去了,新闻都报道了,然后专利权很容易就被无效掉,那专利权人就尴尬了。

在上述所有过程中,有可能在专利法规定的范围内对专利文件进行多次修改,该修改可以是发明人主动要求的,然而大多数情况下是被迫进行的(不修改就不能授权,或被无效)。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45:09 +0800 CST  
17世纪到18世纪的那些早期的专利文件只有说明书,而没有权利要求书。因为那时候的技术方案都很简单,从说明书中描述的技术方案中,就可以明确知道被保护的技术范围是什么。甚至,最早的那些发明人往往都是产业工人,知识水平有限,大字认不了几个,很多人就是将产品模型做出来,加几句话说明(很多也是找人代写的,这就是最早的专利代理)就交给专利局。即使现在,专利审查、复审、无效等环节,也允许权利人提交模型(只不过现在很少有人这么做了)。

想象一下早期的专利局资料库,你以为摆满了一堆卷宗,像是个图书馆;实际上是放了一大堆模型,看起来像个博物馆。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45:50 +0800 CST  
随着专利制度的发展,专利文件中描述的技术方案日趋复杂,仅通过说明书已经很难搞清楚到底要保护一个怎样的方案,这就给专利审查、侵权判定、专利权人维权都造成了很大的麻烦。直到1836年美国第N次修改专利法(美国最早的关于专利制度的文件是1763年起草的美国宪法,其中有关于发明创造的相关规定)时,才在世界上首次以法律明文规定申请文件必须包含权利要求书。此时距离1624年英国颁布的《垄断法规》,已经有212年了。

权利要求书由多条权利要求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个独立权利要求,可能包括一个或多个从属权利要求。有些权利要求书中,可能存在彼此相关的多个独立权利要求(不相关则不能出现在同一份申请文件中,这叫做单一性要求)。这多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理解为:从不同的侧面分别对同一个技术方案进行保护。

例如,在同一个申请文件中,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保护一种牙签(产品权利要求),另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保护专门用来制造该牙签的机器(设备权利要求),还有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保护该机器制造牙签的方法(方法权利要求)。

其中,每个权利要求都描述了一个技术方案,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之间从逻辑上是演进的关系:独立权利要求是基础,技术特征最少,保护范围最大;而从属权利要求就是在该基础上形成的更为具体的方案,要么技术特征更多些,要么技术特征限定得更具体些,或者两者皆有,保护范围也就相对小一些;有些从属权利要求还可以有其从属权利要求。它们之间组成了一个方案演进树,独立权利要求就是树根,从属权利要求就是树干或者树杈,这个方案演进树其实跟生物演化树很像,或者跟一些游戏中的所谓“科技树”或者“技能树”是类似的。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46:33 +0800 CST  
现在的专利文件,为了便于理解以及检索的需要,还包括摘要、摘要附图、背景技术、说明书附图,附图说明等,这些和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加在一起,就构成了完整的专利文件。其中,背景技术也是在1836年美国修订专利法时加入的要求。而摘要附图、说明书附图、和附图说明即使在今天,也是可以省略的(当然一般都会有)。摘要则是为了便于检索而出现的,严格地说,并不是专利文件的一部分,其也没有法律效力。

为什么专利法要求必须进行“技术公开”呢,有几个方面的作用:

1、公众可以获知该权利保护的范围,从而有意识地规避该范围,以免在不知情地情况下侵犯了专利权,而被起诉或罚款;

2、他人可以获知该专利(称为基础专利)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对该技术方案进行研究后,可以对其进行改进,并针对改进的技术方案申请专利(称为改进专利);而专利持有者为了保持自己的技术先进性,也会不断地在专利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发展;基础专利的持有者和改进专利的持有者也可以通过谈判达成交叉许可的方式共享这些专利,这样就可以不断地促使技术进步。

3、专利保护期限到期后,该专利保护的方案就贡献给全体公众,大家都可以免费使用它,促进全社会技术进步。作为对比,手工业时代,技艺高超的艺人往往将自己的技术严格保密起来,或者仅在非常小的范围内流传,则经常出现技艺失传的情况。

从上面可以看出,专利法是允许甚至积极鼓励以研究为目的进行“山寨”的,这也说明专利制度的目的并不是使得发明人获益,发明人的获益仅仅是一种手段而已。

专利制度的出现,一方面通过授予发明人的垄断权利使其从发明方案中获益,从而达到鼓励创新的目的;另一方面,通过设置期限以及强制公开对发明人的权利进行限制,以防其滥用权利损坏公众利益,达到整个社会技术进步的目的。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47:16 +0800 CST  
存稿发完了,明天接着八 英国工业革命
楼主 mudderwang  发布于 2016-06-27 13:49:13 +0800 CST  

楼主:mudderwang

字数:328401

发表时间:2016-06-27 18:1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1-25 21:15:14 +0800 CST

评论数:2210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