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之问》

笛卡尔、休谟、贝克莱的哲学世界都是以“我”为中心以“我”为基准的世界,然而这种他们自以为靠得住的世界观、认识观都是靠不住的。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它的逻辑起点是靠不住的。世界就其本身来说它不能以个人为中心、为基准,世界上有众多的人,以这个人为中心为基准的世界与以那个人为中心为基准的世界是不同的,如果每一个人都只以“我”为中心为基准,就会出现众多的不同世界,这样人与人之间在认识上就没有了进行沟通的可能。如果要使大家在认识上可以沟通,那就必须要求每一个人都抛弃以“我”为中心为基准的世界观,寻找人与人之间可以沟通交流的、每个人都认可的、符合世界本身的世界观,在这样的世界观中,所有认识者都有共同的认识基准。唯我论者如贝克莱等人也知道自己的理论是错误的,他只是说没有人能够从逻辑上驳倒他。其实唯我论本身就是一个独立的逻辑系统,在逻辑推理上没有任何问题,当然不可能在逻辑上驳倒他。唯我论的错误在于它的逻辑系统的公设上。而对于公设,只能用经验来驳斥,不能用逻辑来驳斥。
以自我为中心为基准的世界观只相信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感觉,然而每一个人都经历过自己的思维、自己的感觉欺骗自己的情况,一个人在做梦的时候所意识到的事物跟醒着的时候所意识到的事物基本上都不一致,这说明自己的思维有时是靠不住的。我们每一个人还经历过看到的事物与摸到事物不一致的情况,这说明人的感觉有时也靠不住。主观唯心主义都以个人的感觉和思维作为其逻辑推理的起点,这种逻辑的起点不是逻辑公设,而是逻辑“私设”。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0-12-28 22:44:43 +0800 CST  
如果一个人的思维与客观环境相悖,他不仅不能认识客观事物,甚至不能生存。一个只相信神的人,他不能不去寻找食物而只靠神把他喂饱;他也不能不接受外界提供给他的信息,而只靠神的启示就能学到知识。一个像贝克莱那样只相信自己的感觉的人,当他眼前没有食物而又饥肠辘辘时,他不会因未感知到食物就相信这个世界上不存在食物而坐以待毙,他一定会寻找“不存在”的食物。这些自以为聪明的唯心主义者们,他们嘴里讲的跟脑子里想的经常是两码事儿。
美国作家凯文·凯利有一段话我认为应该说给主观唯心主义者们去反省:“身体是意识乃至生命停泊的港湾,是阻止意识被自酿的风暴吞噬的机器。神经线路天生就有玩火自焚的倾向。如果放任不管,不让它直接连接‘外部世界’,聪明的网络就会把自己的构想当做现实。” (凯文·凯利:《失控》第77页,新星出版社,2010年)主观唯心主义者第一是相信自己的思想,第二相信自己的感官,认为自己的思想才是最真实的,身外世界的存在必须从自己的思维推导出来,必须从自己的感官察觉出来,不能从自己的思维推导出来的以及不能从自己的感官察觉到的就是不存在的。假如这种人失去了感觉的能力,那么他相信自己的构想就是全部的现实世界。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0-12-28 22:45:11 +0800 CST  
4-4.3 唯心主义与人的盲目自负
某些哲学家思维偏颇的原因是他们总是单向地看问题,例如费希特就是只从自我出发,从主体向客体的认识性方向来看问题,他不反过来考虑主体是怎么产生的、意识是怎么产生的这样的问题,不再把从客体到主体的路线走一遍。
唯心主义者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都把人当成了超自然的存在。主观唯心主义者把人的意识凌驾于一切自然的事物之上,客观唯心主义者臆想出凌驾于一切自然力量之上的神秘存在——神,而且用他们那拙劣的想象力所设计的神的模样都没有超出人的形象。其实,人类不管进化得多么高级,仍然是生物的一员。但是总有一些愚蠢的人对人类的独特性有着强烈的自负和骄傲,决不愿意与动物为伍。如果有那么一天,人类由于贪娈而胡作非为、自毁前程,造成“地球无人类,猴子称霸王”,猴子们也会不屑于与动物为伍,而煞有介事地说:“上帝照着自己的样子造了猴子,而且让猴子来统治地球。”
有人认为现代物理学是以人为中心的物理学,这是错误的看法。相对论和量子力学不仅对爱因斯坦和海森堡适用,对其他一切人都适用;不仅对地球人适用,对外星人也同样适用。现代物理学不是以人为中心,而是以信息手段为中心,更确切地说,是建立在获取信息的手段这个基础之上。
唯心主义思想深受目的论的影响,深受目的性现象的启示。人的意识支配人的实践,这使得唯心主义者们认为目的性是普遍的,世界的运动变化都是目的性的,目的性的作用者(主体)当然是精神,目的性的被作用者当然是物质。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0-12-29 22:49:11 +0800 CST  
4-4.4 主观唯心主义的视角片面与混乱
贝克莱讲:“存在就是被感知。” 对于认识来讲,“存在就是被感知”没有错误,贝克莱的这句话在认识论中并不太荒谬。但是在存在论中,感知也是一种存在,它是一种物质相互作用的过程,感知对象是不是存在并不决定于有没有这个感知过程,感知对象的存在却是感知过程存在的前提。所以,在存在论中,或者说对于存在者来说,“存在就是被感知”是荒谬的。主观唯心主义大都是把认识论意义上的观念应用到存在论中而产生的。
当我说“感知对象的存在是感知过程存在的前提”时,这里的感知一定是通过感觉器官得到的真实的感知,不是幻觉,更不是想象。贝克莱把想象当作了感知,把上帝当作了感知到的对象,从而推导出上帝的存在。以他的这种推理方式,一个人凡是想到的就一定是现实世界中存在的,这就荒谬透顶了。
认识论有两大任务,一是研究认识的过程、认识的本质;二是研究认识者的感受。主观唯心主义是站在认识者个人的角度,从认识者个人的感受出发来说明世界,这样就只能得出片面的、单视角的结论。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0-12-29 22:49:34 +0800 CST  

4-4.5 理性与世界观
人们对理性的理解有两种,一种是狭义的,就是符合逻辑;另一种是广义的,就是符合逻辑的,以及符合事实的。实际上符合事实的一定符合逻辑,而符合逻辑的未必符合事实。
主观主义唯我论、客观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三种世界观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都具有狭义的理性,都相信逻辑,它们都有各自的逻辑系统。这三种逻辑系统的逻辑法则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这三种逻辑系统的起点不一样,三种世界观各自坚持着自己对世界的公设。
主观唯我论把“私设”当作了公设,它的公设是“我”的存在。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是从“我”的思想,到“我”的感觉,来推证世界的存在,这在逻辑上没有问题。但是,如果离开了“我”,这个世界还是不是存在,其他事物是不是存在,这是推导不出来的。有些唯我论者认为没有“我”就没有其他事物,这是不符合逻辑推理的规则的。
客观唯心论是从观察实践活动中归纳并总结出世界存在着无处不在的共相、或者理念,这其实就是事物所具有的同息。有的客观唯心论者把世界归结为一种万能的精神创造和支配的东西,这种万能精神的名字通常叫做“上帝”或“神”。在客观唯心论者看来,只有把理念、或上帝作为解释世界的逻辑公设才是最完满的,否则世界就没法解释。
唯物主义认为世界上只有物质是最实在的,“我”是靠不住的,“我”不在了世界一定还会照样存在,因为他发现别人的“我”死了之后世界仍然存在,而自己的“我”跟别人的“我”对于世界来讲没有什么不同;万能精神也靠不住,虽然万能精神可以用来解释其他一切,但是万能精神本身的存在和行为却更加难以得到解释;用共相来解释具体事物也不靠谱,因为共相离开了具体的事物也是不存在的,凭什么把共相作为世界的起始呢?所以,唯物主义把最实在的、似乎永恒地存在着的物质作为自己的逻辑系统的公设和起点。
人们通常讲的理性,就是指的逻辑性,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总的来说,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唯物主义这三种世界观还算是有理性的。但是其中也有一些人沉湎于臆想,不遵循严格的逻辑法则,把臆想的飘忽不定的东西作为逻辑公设,用类推、比喻进行逻辑推理,这些都是非理性的表现,真正的哲学家不应该理睬这种不讲理性的人。
在上面的三种世界观中,显然唯物主义最具坚实性,只要它能够把共相之类的东西、把性质和关系之类的东西、把主观意识跟物质实在的关系讲清楚,把规律性的本质讲清楚,把运动变化的原因讲清楚,那么唯物主义的世界公设及其逻辑系统就是不可驳倒的了。这样的唯物主义无需像客观唯心主义那样找来多余的假设,而只需从现实世界本身来解释现实世界。这样的解释才是自洽的。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0-12-31 07:47:33 +0800 CST  
4-4.6 唯心主义的积极价值
对于唯心论,包括唯我论及上帝论,也不可一概否定,不可都用乱棒打死,有些哲学家所讲的唯我论或上帝论纯粹是工具主义的,不是本质主义的,他们只是从一个设定的立足点出发去分析问题。例如德国哲学家卡尔纳普在其《世界的逻辑构造》一书中就有意识地去运用一种“方法论的唯我论”,即以“自己的经验”、以“自我心理的东西”为基础来构建概念系统,他特别指出这“只是应用了唯我论的形式、方法,而非认可它的论点的内容”。至于他的唯我论方法是不是成功,则要另当别论。
很多的唯心主义观点,如陆九渊的“宇宙即吾心,吾心即宇宙”、孟子的“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庄子的“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归一”、贝克莱的“存在就是被感知”等,并非完全是胡说八道,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成立。在哪一种意义上成立呢?在认识论的特定意义上可以成立,而在本体论(存在论)意义上就不成立。他们在认识论角度上有了一些感悟,但却用本体论的方式来表达,这就是他们的荒唐、错误所在。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0-12-31 07:47:54 +0800 CST  
4-5 笛卡尔到底姓“心”还是姓“物”?

笛卡尔是近代哲学的先驱,他的哲学思想对近代和现代西方哲学乃至整个世界的哲学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笛卡尔说:“我发现‘我想,所以我是’这条真理是十分确实、十分可靠的,怀疑派的任何一条最狂妄的假定都不能使它发生动摇,所以我毫不犹豫地予以采纳,作为我所寻求的那种哲学的第一条原理。”(笛卡尔:《谈谈方法》第27页,商务印书馆,2001年)这个原理就是我们通常说的“我思故我在”。
这个命题确实是绝对可靠的。表面上看这个命题是主观唯心的,笛卡尔本人也明确地表白自己站在唯心的立场,他说:“因此我认识了我是一个本体,它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同上,第28页)很多的人并没有想到,这个命题从逻辑上来讲却是来源于另一个命题:“如果我不存在,我就不能思想”或“我只有存在了,才能思想”。笛卡尔的命题跟我说的这个命题是互为逆否命题,具有逻辑同一性。而我的这个命题明明白白地就是一个物质第一性的命题。一个唯物主义的命题,其逻辑同一性命题当然也是唯物主义的,而那些认为“我思故我在”是唯心主义命题的人,都被这个命题的语言表象给蒙蔽了。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16:30:48 +0800 CST  
其实,对于“我思故我在”的逻辑来源,笛卡尔自己也揭示出来了,他在后面说到:“我发现,‘我想,所以我是’这个命题之所以使我确信自己说的是真理,无非是由于我十分清楚地见到:必须是,才能想。”(同上,第28页)这说明,最可靠、最直观的见解,在表面上也应当是物质第一性的,“我想,所以我是”显然不如“必须是,才能想”更为直观可靠。如果把“必须是,才能想”用理论话语来表述,那就是“存在先于思维”、“存在决定思维”。“我思”是“我在”的充分条件,“我在”是“我思”的必要条件。“我思”是“我在”的逻辑前提,“我在”是“我思”的现实前提、物质前提。
笛卡尔在他的另一部著作《哲学原理》的第一章第十个问题中说到:“在任何按条理进行推论的人看来,‘我思故我在’这个命题是最基本、最确定的。我说这句话时,并不因此就否认我们必须知道什么是思想、存在和确实性,否认必须知道先存在才能思想这个真理等等。”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16:31:23 +0800 CST  
虽然“我思故我在”看起来是主观唯心的,但笛卡尔并没有陷入在主观唯心论中,他通过一番经院式的论证走向了客观唯心的道路,至少他在表面上是这样的,因为他把最可靠的真理都归结到客观存在的“神”。他虽然承认先存在才能思想,但他的存在是来源于神的客观精神存在。笛卡尔在接下来对神的论证中运用了“完满”这个宗教概念。什么是“完满”,这不过是个似是而非的概念,怎么可以用作推理?这种经院式的推理确实很荒唐。再者,既然你认为人与神相比是极其渺小的、不足道的,那么,人怎么可以以自己的价值观,以自己的有局限性的认识水平去猜测神呢?笛卡尔在论证中一次次地进行了猜测,但是他不用“猜测”这个词,而是用“深信”。其实“深信”也是不可以用作论证的,逻辑关系的存在是客观的,不管你信还是不信,不管你“深信”还是“浅信”,何况他的“深信”并不依据亚里士多德所总结的、欧几里德所应用的那种不容置疑、坚不可摧的逻辑关系。
笛卡尔在对认识的可靠性考察中想到了庄子提出的那个“庄周梦蝶”的问题(当然他并不知道庄子和“庄周梦蝶”的故事),并提出了跟庄子一样的观点:人的感觉、思想都不可靠,我们没有根据来分辨梦中看到、想到的事物跟在现实中感觉到、想到的事物哪个更真实。在笛卡尔的论证中,只有神最可靠了。其实,神,同样是人所想出来的,甚至人们都没有看到过,而且,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民族的神还是不一样的,这就使得神比我们感觉到的任何一个实物都更不靠谱。后来的科学发展证明,离开了神这个假设,我们照样认识,照样生活,并且,比背负着“神”这个假设,我们的认识更轻松、更自洽、更合理、更真实、更“完满”。当拿破仑问拉普拉斯为什么在他的《论天体力学》中没有提到创世主时,拉普拉斯回答“我不需要这个假设”。摒弃了这个“神”假设的拉普拉斯成了天体力学的主要奠基人,他解决了那个喜欢麻烦上帝的天才科学家牛顿所没能解决的许多难题。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16:32:09 +0800 CST  
思维缜密的笛卡尔竟然用荒唐的论证来论证神的存在,有一种解释是,笛卡尔的真实意图可能是打着神的幌子作为掩护,来说明理性的重要,他自己也不相信那套经院式的论证。笛卡尔在他的“五等智慧”论(五种获得知识的途径)中就特别提出把所谓的“天启”排除在外,这说明他不相信“天启”,那么对于“神”他就真的“深信”不疑吗?
笛卡尔的凡是倡导科学、倡导理性的言论都是表现得很理性,合乎逻辑,合理得让人容易接受;凡是维护上帝的言论都极其生硬、无理,其论证让人无法接受,简直是有意给上帝找难堪!很多为上帝所做的辩护,我们读起来感觉像是在说反话。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16:33:13 +0800 CST  
不过,确实笛卡尔花了不少的精力,用了大量的篇幅去论证神的存在。他这样努力地表现出跟宗教保持一致,结果他的书还是遭到了罗马教庭的封杀。
单从笛卡尔的著述来看,他的思想中还是有主观唯心主义的,他宁愿相信心灵也不相信感官。他对心灵的相信又追溯到对神的相信。他是在主观唯心、客观唯心、唯物之间搞三角恋爱。那么,究竟笛卡尔的真实想法是什么样子的?恐怕只有“神”才知道。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22:36:57 +0800 CST  

第五章 性质与关系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22:41:13 +0800 CST  
5-1 所指、性质、关系──客体信息的三位一体

我们讲过,存在是三位一体的,即物质、能量、信息三位一体。这里我要说的是,客体信息也是三位一体的,即所指信息、性质信息、关系信息三位一体。
所指直接指向本体,即具体的存在个体,如果它是物质,就是物质体;如果它是信息,就是信息体;如果是物质与信息的混杂,那就是事物体。
任何关系都是本体的关系,任何性质都是本体的性质,任何性质(除质量性质之外)都是关系的呈现,任何本体都是具有性质和关系的本体。
客体信息与主体信息中的概念相对应。所指信息对应着概念的外延,关系信息和性质信息对应着概念的内涵,当然,内涵中可以包含着对外延的界定。
关系中最基本的关系是物与物的关系,简称物关系。性质中最基本的性质是物的性质,简称物性质。
关系不是空洞的无主体的关系,关系一定是关系者之间的关系,关系联接着关系者,关系者就是关系主体。作用关系的主体一定是物质。逻辑关系的主体可以是关系,也可以是物质,最内层的关系必定是物质体之间的关系。
关系所包括的,除了物关系之外,还有信息与信息的关系,信息与物质的关系。信息与信息的关系包括:关系与关系的关系、关系与性质的关系、性质与性质的关系。
性质所包括的除了物性质外,还有信息的性质。信息的性质包括关系的性质,性质的性质,等等。
物关系虽然是最基本的关系,但它只是某一物质层次上的最基本的关系,如果把物关系做进一步的分析的话,它又可以归结为信息与信息的关系。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22:41:50 +0800 CST  
如果把所指信息与性质信息完全分开的话,一个事物的所指信息是很干瘪的,它干瘪得只剩下一个名字,而名字还是认识者给它加上去的,如果去掉这个名字则所指信息就什么也没有。那么怎样确定一个本体呢?本体的全部内涵由它的性质信息和关系信息来确定,通常由它的性质信息来表示。只要有足够的性质信息和关系信息就可以确定一个本体。所以语言分析哲学家说,名字可以转换为摹状词。摹状词的表义信息就是性质信息和关系信息。罗素所讲的摹状词(翻译为“描述语”更为通俗易懂一些)实际上就是描述一个事物的性质和内部及外部关系的符号组合,就是把所指信息与关系信息及性质信息联系起来的词语。
在每一个所指信息身后常常有无数的性质信息和关系信息与它联系着。两个不同的人在认识和理解同一个所指信息时,这两个人对所指信息的认识是同一的,但是他们不可能只认识所指信息,因为所指信息只是个空得不能再空的空壳(在主体信息中,概念的外延也是空壳,没有可以脱离开内涵的外延)。他们每个人都还会关注与这个所指信息联系在一起的性质信息和关系信息,而在对性质信息和关系信息的关注上两个人的认识就有了差异。例如以一棵树作为认识对象,如果一个人是画家,他会关注这棵树的形体、颜色等外观性质和结构关系,他是以审美的标准去认识这棵树;另一个人是个木匠,他会关注这棵树的材质、粗细、高度,他是以某一种实用标准去认识这棵树。植物学家则会关注这棵树的更多的、一部书也描述不完的性质和关系,他是以求真的标准去认识这棵树。即使是使用同类的标准,两个人对同一事物的性质信息、关系信息的认识也有差异。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22:42:48 +0800 CST  
所指信息的功劳是使它所指代的事物以最简短的信息形式在需要的地方出现,而不需要拖泥带水地附加上它的各种性质和内部、外部的关系。假如你的家中有一只名叫“阿贝儿”的狗,每当你谈论有关这条狗的话题时你只需要用“阿贝儿”或“我家的狗”指代这只狗就足够了,而不需要把这只狗的身高、颜色、重量、内脏、骨骼、性情、性别、腿脚、毛发、细胞等等信息都附加上去。假如你要把这条狗的所有性质信息和关系信息全部描述一遍的话,用一套《大英百科全书》那么厚的书也描述不完。
莱布尼兹曾假定两个不同的主词就谓词来说必不相同,以此作为一个逻辑的原则。这个假设无疑是有道理的。他所说的主词实际上是事物本身,在语句中是用所指信息指代;而谓词则是事物所有的关系和性质。如果是两个事物的话,二者必有不同的关系或性质;如果两个主词的谓词相同,就等于说两个主词所指代的事物的所有关系和性质都相同,这样的话就不是两个事物,而是一个事物了。莱布尼兹的这个假定可能会有一个例外,这个例外出现在物理学对玻色子对的描述上,因为由于玻色子不遵守泡利不相容原理,两个玻色子(至少在认识者看来)可能具有完全相同的关系和性质。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22:43:26 +0800 CST  
对事物(本体)的分类在本质上是对事物的性质的分类。事物因性质的不同而得到区分,尤其是因其核心性质的不同而得到区分。物质的核心性质是质量性,信息的核心性质是(形式的)差异性。对性质的大类划分跟对事物的大类划分是一致的。而对性质的细分相比于对事物的细分则更加难以穷尽,因为每一个事物都具有多个不同的性质。对性质的细分显然已不是哲学的任务,而是各门具体科学的任务。
除了质量性质以外,每一种性质最终都可以还原为关系,每一种性质都是一些关系的综合呈现。这样看来,似乎关系更加复杂多样,它的分类更加无从下手,其实不然。所有的关系,经过分解之后,最终只有有限的几种基本关系。这些基本关系共有6种,分属两大类。第一类是物质性关系,它只有一种基本关系,就是作用关系。第二类是逻辑性关系,包括5种:同异关系、数量关系、顺序关系、空间关系、时间关系。这5种逻辑性关系相互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复合关系的数量庞大、种类繁杂,有两种特别重要的复合关系我们应该关注一下:一种是物质因果关系,一种是逻辑因果关系。这两种因果关系一直被人们混淆。
楼主 张士耿  发布于 2021-01-01 22:44:05 +0800 CST  

楼主:张士耿

字数:66704

发表时间:2020-11-27 06:22:14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1-02 13:04:03 +0800 CST

评论数:252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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