衰男不要以为诉诸公众道德就阻止女性出轨!

慕仁 2016-08-14 17:04:33
人家武大郎现在有言论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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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ngxie1975 2016-08-14 17:28:25
武大郎岂止有言论自由啊,分明是要发动群众对自己老婆和第三者进行批斗么
就像大奶当街打小三一样愚昧。我先应邀对武大郎批斗一番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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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慕仁 2016-08-14 18:52:05
你这不是往自己脸上贴金吗?谁去打他们了?你的主贴又哪里捍卫基本人权了?王大郎的言论自由不是基本人权?
你的主贴明明是捍卫西门庆阶级的通奸权嘛!充斥了对武大郎阶级的蔑视嘛!你被删的那个帖子叫什么?什么叫衰人?高富帅阶级有衰人吗?还是衰人只属于武大郎阶级?我相信武大郎阶级的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一篇赤裸裸的阶级斗争檄文!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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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便点开一个新闻看看吧,现在网络暴民们都要把小马和老宋吃了……
你当人民群众批斗“破鞋”,道德大棒打不死人么?!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4 21:00:56 +0800 CST  
支持小马,这是典型的“宁在自行车后笑,也不在宝马车内哭”………

健康的婚恋价值观,Just do YOU !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4 21:07:30 +0800 CST  
@纳兰狗剩0 时间:2016-08-14 21:19:52
螃蟹 假如你是王宝强 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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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手,沉默,远走。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4 21:21:55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6-08-14 21:38:17
马蓉出轨不道德 王宝强因此受到伤害
王宝强捉奸没有问题 但是将奸情以声明的形式公开并放任视频流出 的确不道德甚至涉嫌违法
但是马蓉的作为与王宝强的作为有一定的因果关系
如果王宝强不这么处理 很可能对他自己不利
因为马蓉是他的老婆 同时是公司总裁和曾经的大股东 宋吉吉是他多年的经纪人 两个人深度掌握着王宝强的生活和事业 作为通奸者有心在先 王宝强觉察戒备于后
在这个局面下 王宝强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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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张巡那种情况下,把情人吃了也是应该的,对成就自己最有利。所以,也不要总说中国女人要嫁老外。我如果是女人,不碰到我自己这样的,我也嫁给老外,和这帮贪财好色,未老先衰,人味全无的货色,如何生活呢?

难道只靠养个孩子,把希望放到孩子身上就足够么?搞不太懂………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4 21:51:40 +0800 CST  
只要求王宝强这个男人对他苦苦追求了二年的老婆,他孩子的母亲念念旧情,就是让他做道德完人了?呵呵。

这完人也忒完犊子艹了吧,丫也能算是个男人?老王,摸摸自己裤裆,卵子还在不在啊?

狗剩长者,原谅我爆粗口了………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4 22:48:34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6-08-14 23:47:35
念旧情?怎么念?弄死她然后想起来的时候滴两滴眼泪算么?
你的主贴说的分明 批评王宝强把事情公开 还把第三方拖进来 是吧?
按照你的道德观念 王宝强就只能“放手,沉默,远走”(尼马怎么这么琼瑶呢),对吧?
然后王宝强要面对两个本来最亲密的、最深度掌握自己生活和事业而又早已背叛的人来和自己打官司争夺权益 此时他还必须保持“沉默”防止公众知道这件事这俩人?符合你这种脑残一样的道德要求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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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想法,就是把自己的老婆(老公)看成自己的财产,而不是一个自主的人。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05:39:41 +0800 CST  
离婚,财产分割,抚养权归属,是法律问题,应该怎么样就是怎么样。
怕损失?什么损失能比得上青春呢?你全盘否定了自己曾经的情感和生活损失更大。
而且,这点损失都不肯承担,就更不像个男人了………
有很多男人,哪怕对方是过错方,自己依然可以净身出户的,只为顾念旧情和孩子。
王宝强在这件事上表现的非常LOW, 让人瞧不起。

打掉牙往肚子里咽,好聚好散,念对方之好,忘记对方之恶,才是夫妻情侣分手的王道,
你到了八十岁,老而要死之时,就懂我说的话了……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05:49:55 +0800 CST  
将来,他的孩子成年后,会如何看待他对他们的母亲的所作所为?他想过么……
教育他的孩子,像宝粉一样,认定他们的母亲是不要脸的骚货么?
让他们相信,他之所以曝光自己的家庭悲剧,捉奸丑化其母,是为了他们的未来?
这种亲情裂痕,要花多少钱能弥补……


这就是 @慕仁 所谓的“君子之绝,逾于小人之交”?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05:59:38 +0800 CST  
@纳兰狗剩0 2016-08-14 23:47:35
念旧情?怎么念?弄死她然后想起来的时候滴两滴眼泪算么?
你的主贴说的分明 批评王宝强把事情公开 还把第三方拖进来 是吧?
按照你的道德观念 王宝强就只能“放手,沉默,远走”(尼马怎么这么琼瑶呢),对吧?
然后王宝强要面对两个本来最亲密的、最深度掌握自己生活和事业而又早已背叛的人来和自己打官司争夺权益 此时他还必须保持“沉默”防止公众知道这件事这俩人?符合你这种脑残一样的道德要求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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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形镳 2016-08-15 00:23:29
这就是赌场荷官设千局,千回自已赌场,必然最轻被剁手一样——吃里扒外,不论是哪里的道德,都是不被容许的。
大至国家,叫“叛乱”,小至家庭叫“谋篡”,都是对道德与人情的双重背叛。
“放手,沉默,远走”只会让恶势力无可扼制。
所以王太与经纪,只能自负责任与恶名。
没啥值得同情的。
事情鸟了,就自个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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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被阴谋论给洗脑了,王马为何恋爱成婚局外人无法真正了解,我们只能假定是正常婚恋成家。婚内出轨也好,第三者插足也罢,也不能比作叛乱,谋篡。婚姻双方是平等的,而第三者是公平竞争者,这里没有主从,依附关系。

第三者的行为完全正当,唯一有亏之处是婚内出轨者涉嫌违约(也要看约定是什么)。这种违约在道德上没什么可指责的,商场、职场、情场都是骑驴找马,在原合约没解除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和更合适的交易对象深入接触,沟通。并选择恰当的时机解除解除从前之约定………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07:17:06 +0800 CST  
@只想睡觉的肥猪 2016-08-15 10:13:44
上个奥运帖子谈理性,这里就要求宝强讲感情,还是对背叛的人要讲感情,这精分也是没谁了。
背叛就是不道德,背叛家庭还有人说什么权利的除了中国这个奇葩国家,找出第二个?
王宝强曝光隐私的做法虽然也属于用不道德的方法报复不道德,但是可以理解,因为这种事放我或者大部分人身上,都无法理智。而那两贱人有可以原谅的理由吗?
如果婚后王宝强有什么过错,可以提出离婚,不离婚就出轨当然是背叛,当然是不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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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都是既有理性又有感情的,只讲理性的叫理中客,全凭感性是八卦女。
我不是精分,而是追求健康,全面………

主贴开篇就讲,恋爱不是绑票,结婚不是卖身凭,一个成年人是自主的,其身体,精神完全属于他自己,要约束也是自我约束。他可以立约,当然也有权解约。约定要合意,一方已经不意不在此,这约就是失效了,背叛了谁呢?显然马蓉很忠于自己嘛。

谁规定家庭一经建立,就永远不能解散重组呢?主动解散不幸的家庭是非常道德的。
不然,王宝强主动宣布离婚岂不是更不道德?更加是“背叛”了家庭?
他怎么不能“忍辱负重,维持家庭存续”呢?

在背叛家庭这一点上,王和马有什么差别呢?
你王宝强不能忍受老婆和他人有染,忠于自己感受,宁可解散家庭;人家马蓉凭啥不能因无法忍受和已经不爱的人在一起,忠于自己感受,宁可肉身出轨?

你其实想说的就是两个字——贞洁,婚姻以贞洁为目的。

对不起,我不认为保持贞洁——即一个人除了和他老婆(老公)外不与任何其他人(包括右手,物件)发生性关系,具有什么道德性或正当性。

我赞同李银河老师的性爱三原则:成年,自愿,私密。除此之外,再无任何约束。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1:37:36 +0800 CST  
王宝强捉奸,还高调对公众宣扬,破坏了他人性爱的私密性,是很无耻的,也是非常缺德的!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1:40:39 +0800 CST  
一个真正有教养的男性(或女性),碰到自己的老婆(或老公)正在与他人亲热或嘿咻,应该是识趣的避开。事后在谈论这件事。如果感情确实有问题,那在协议离婚………

如果一个男人觉得自己因此尊严受辱,那么你可私下去找那个和你老婆有染的男人决斗。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1:46:42 +0800 CST  
领着一帮人咋咋呼呼去捉奸,是非常没教养,也是非常土鳖的表现……道德败坏!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1:48:23 +0800 CST  
@pangxie1975 楼主
2016-08-15 07:17
99楼
@纳兰狗剩0 2016-08-14 23:47:35
念旧情?怎么念?弄死她然后想起来的时候滴两滴眼泪算么?
你的主贴说的分明 批评王宝强把事情公开 还把第三方拖进来 是吧?
按照你的道德观念 王宝强就只能“放手,沉默,远走”(尼马怎么这么琼瑶呢),对吧?
然后王宝强要面对两个本来最亲密的、最深度掌握自己生活和事业而又早已背叛的人来和自己打官司争夺权益 此时他还必须保持“沉默”防止公众知道这件事这俩人?符合你这种脑残一样的道德要求的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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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形镳 2016-08-15 00:23:29
这就是赌场荷官设千局,千回自已赌场,必然最轻被剁手一样——吃里扒外,不论是哪里的道德,都是不被容许的。
大至国家,叫“叛乱”,小至家庭叫“谋篡”,都是对道德与人情的双重背叛。
“放手,沉默,远走”只会让恶势力无可扼制。
所以王太与经纪,只能自负责任与恶名。
没啥值得同情的。
事情鸟了,就自个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过日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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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不耙 2016-08-15 11:41:38
婚姻双方是平等的,而第三者是公平竞争者,这里没有主从,依附关系。
第三者的行为完全正当,唯一有亏之处是婚内出轨者涉嫌违约(也要看约定是什么)。这种违约在道德上没什么可指责的,商场、职场、情场都是骑驴找马,在原合约没解除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和更合适的交易对象深入接触,沟通。并选择恰当的时机解除解除从前之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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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哟我的那个天哪,一个崇尚宪政法制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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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保护婚姻没错,保护什么东西?保护你老婆(或老公)贞洁,不与他人发生性关系?呵呵,哪一条说的,哪个国家有这个法律。你拿出来我看看………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1:52:34 +0800 CST  
只有台湾还有“通奸罪(妨碍婚姻罪)”,但连其文化部长都说这是“落后的法律”。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2:00:09 +0800 CST  
@回形镳 2016-08-15 12:08:29
@pangxie1975 2016-08-15 11:4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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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香港那种懂人懂社会懂世道的地方,一律把马蓉这种女人,称为“劏猪凳”——是只管败家,不懂经营兴家的。
这种女人,恰恰是中国女人群落里最不受欢迎的。
所以你也看到了:现在大婆揍小三是越来越狠,动不动就扒光来揍的。
——女人们也要维护自身的权益,自动去揍那些败家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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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也一样,一看到有人和公权对抗,争取自己的权利,就像动了他的奶酪一样。
奴才主动维护主子的权威,一点都不新鲜,斯德哥尔摩综合种………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2:22:19 +0800 CST  
pangxie1975 2016-08-15 11:46:42
一个真正有教养的男性(或女性),碰到自己的老婆(或老公)正在与他人亲热或嘿咻,应该是识趣的避开。事后在谈论这件事。如果感情确实有问题,那在协议离婚………
如果一个男人觉得自己因此尊严受辱,那么你可私下去找那个和你老婆有染的男人决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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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難 2016-08-15 12:14:52
一个地方有一个地方的风俗。
到了北欧,螃蟹同学的看法比较容易有教养的落实。到了印度,落实的方法就会野蛮。
中国有句话叫朋友之妻不可欺,到了意大利,你去跟你朋友的妻子调情,你朋友会夸你会奉承他。
……
说到风俗,这是自然法的一部分。是自发秩序的一部分。『当然,螃蟹君你可以争辩说其中掺杂了很多官方意识形态』。
螃蟹君立论,喜欢个人主义为里子,全球化为面子,这没什么错儿。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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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不能算是自然法。风俗算是习惯,风俗入法,一般都加“公”和“良”字样,“公序良俗”。公是足够普适,良就是经过理性反思后,认定是好的。

原汁原味的风俗(习惯),应该就是传统的道德律。那就很难说了。有一些是非常糟糕的,比如“女子无才便是德”之类。还有些能维持到今天,只不过是以讹传讹式的路径依赖。
至于“松紧不搭”,那恐怕就不是我所能解决的问题了,
向这个方向努力吧……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2:47:56 +0800 CST  
一个人不能爱上一个有妇之夫(或有夫之妇)么,这违背道德?

谁来论论这违背了什么道德?和抢了他人的糖果一样么?呵呵。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2:58:05 +0800 CST  
@牛不耙 时间:2016-08-15 14:24:49

那就不要结婚嘛。
一纸结婚证,其实也是一纸契约。不办结婚证,也就无须信守那份契约。

但只要双方同意办了结婚证,也就等于双方都认可了这份契约。那么,违约的一方,当然是不道德的。倘若因此离婚的话,违约者也会遭到相应的法律判罚吧?

李银河跟王小波在婚姻期间,他们是不是做到了:
双方都各有出轨呢?
恐怕他们自己也做不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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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说的不对,婚姻契约不是卖身契,也不是贞洁契。

出轨,离婚那都不是可预见的,也不是提前计划的……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4:37:25 +0800 CST  
@我爱短发萌妹子 2016-08-15 14:27:55
大兄弟,你开头就说的不对了,虽然不受法律约束,但是还有道德约束,照你这么说,这社会不乱套了,要不,你老婆借我那个那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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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婆莫非像家里的板凳一样,没有自主意识,是你可以做主借给别人用的?呵呵。
我不反对道德约束啊,我这个帖子里讲的就是道德。
楼主 pangxie1975  发布于 2016-08-15 15:02:18 +0800 CST  

楼主:pangxie1975

字数:23334

发表时间:2016-08-14 23:3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8-19 19:18:17 +0800 CST

评论数:182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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