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宪法》中几种《权利法案》之比较

毋庸置疑,法国《人权宣言》在世界民主化进程中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以至于2008年7月最后修改过的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仍然在序言中声称:“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陈独秀在《法兰西与近世文明》中更是激情洋溢地赞誉说:“欧罗巴之文明。欧罗巴各国人民。皆有所贡献。而其先发主动者率为法兰西人。。。近世三大文明。皆法兰西人之赐。世界而无法兰西,今日之黑暗不识仍居何等。。。人类之得以为人。不至永沦奴籍者。非法兰西人之赐而谁耶? ”------但对它的瑕疵,今天的我们仍然应该公正地指出,以利于未来中国的宪法修正与宪政施行。

《宣言》第十五条:社会有权要求机关公务人员报告其工作。-----社会一词不知所云。谁来代表社会?是全体人民?还是一部分人民?或者是议会
?并没有严格界定。

第十四条 所有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由其代表来确定赋税的必要性。-----公民有权亲身确定赋税的必要性? 远在信息时代之前二百年,几百万或者两千七百万法国公民如何能亲身确定种种赋税的必要?实在是难以想象。

第十三条 赋税应在全体公民之间按其能力作平等的分摊。------这是为了取消在赋税方面的封建特权,值得赞扬。

第十二条 人权的保障需要有武装力量;这种力量不是为了受任人的个人利益而设立。-------这一条,针对的是当时的法国国王,要把军权掌握在代表人民的议会手中,值得赞扬。

第十一条 公民有言论、著述和出版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负担责任。------“滥用自由”是专制政府最常用的借口。杨光先生认为,后来法国的革命机关剥夺言论与出版自由,即以此款为根据。

第十条 意见的发表不得扰乱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这种立法,各色的法西斯国家百分之百会完全赞同。

第九条和第八条讲的是无罪推定与禁止滥刑,值得赞扬。

第七条 。。。根据法律而被传唤或被扣押的公民应当立即服从;抗拒则构成犯罪。-------按照卢梭的说法:“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公意永远是公正的,且永远以公共利益为依归。(阶级分化,利益分化在所难免,神秘的公意如何能够达成?只有天知道。)“主权者”即人民一贯正确,永远正确,不可抗拒。 “唯有当人民集合起来的时候,主权者才能行动。”“任何人拒不服从公意的,全体就要迫使他服从公意。这恰好就是说,人们要迫使他自由。”而抗拒就会面临镇压,甚至送上断头台,但那是为了给你自由!------活脱脱一副暴民统治的可怕图景。对于法国大革命与苏维埃共产主义革命中借着人民名义造成的混乱与血腥,伟大的卢梭显然不能推脱说,自己对此就没有一点责任。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1 18:31:41 +0800 CST  
诺奖得主克鲁格曼:

那些在经济发展状态良好时期执政的政治人物,往往错误地以为自己很能干;这一点,可以从美国国内的局势见端倪:以杰布.布什为例,仅仅因为他担任弗罗里达州州长期间,那里的房地产经历了大幅度的上升,同时又很幸运地在弗罗里达的房地产泡沫破灭以前卸任,就自以为知道经济增长的奥秘了。

克鲁格曼还以日本为例:“我还记得1980年代大家都在说日本的官员如何如何懂经济,后来,日本经济陷入长期萧条(也就再也没人这么形容日本官员了)。”

他说,应该从这些角度来看待中国目前非常“奇怪的”股市状况。“股票价格(高低)本身原本不应当太‘引人注目’,但是ZG政府方面选择了通过力图控制股市的方式,将他们的信誉同股市动向紧密结合在一起;而这么做,恰恰反映出:尽管中国过去25年来取得了很令人侧目的(经济领域的)成功,其领导人根本就不懂他们到底在做什么。”

“最近,(zg官方)媒体就一直为股市大幅下跌寻找替罪羊。你猜对了---这个替罪羊就是‘境外敌对势力’。” 官方这么做,恐怕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中国政府长期以来在这方面一直有非常严格的限制,以至于中国的股市根本就不允许外国人参与。“从来就没被允许拥有的股票,怎么个甩卖法?”

他说,中国股市最近的动荡所反映的中国经济状况或许不是新闻,而真正是新闻的,是这一过程所衬托出的ZG领导人的状况。“把你以前听说的、有关他们如何英明、如何前瞻,都丢到脑后吧;从他们眼下的这些动作来看,他们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2 09:08:47 +0800 CST  
作者:newphie1 时间:2015-07-31 21:07:06
@大梵天主 2015-07-31 14:56:01
。。。。。。。。。。。。。。。。。。。。《密勒日巴尊者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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贤兄,藏密的唐卡中有各种佛祖、佛母,还有很多轮回的图,感觉和汉文化里的佛教风格差别非常大。您以前也说藏密博大精深,藏密对宇宙的认知比其他禅宗、律宗、净土宗要高出很多,除了《大日经》、《金刚顶经》,是不是其他的理论都要比内地的宗派在认知、理论上要高出很多呢?----------------------------------------------------藏密对宇宙的认知的确比南传佛教和大乘佛教要高出很多。弘一大师说:“。。。斯宗以《大日经》、《金刚顶经》、《苏悉地经》三部为正所依。元后即衰,近年再兴,甚盛。在大乘各宗中,此宗之教法最为高深,修持最为真切。”------但他们仍然要迁就南传佛教和大乘佛教的种种固有说法,从而使自己处于一种不上不下,不尴不尬的境地。终不能以高屋建瓴之势,达成彻底的突破。

当然,密宗的僧侣们也没有资格透露太多的天机,只能是闪烁其词,点到为止。

除了《大日经》、《金刚顶经》,他们还有许多密续,大部分都是口耳相传的,还有一些没有翻译成汉文,使人无由得见。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2 09:45:54 +0800 CST  
作者:newphie1 时间:2015-07-31 21:07:06

另,武侠小说里面喇嘛都叫做藩僧,一般的感觉仿佛比较坏。小弟最近翻到了一本“仓央嘉措”的传记,这个喇嘛早逝,里面的作者几乎把这个达 赖神话了,又是没死、又是隐居到蒙古做大事去了,做什么都是对的;耍小聪明,在康熙和噶尔丹骑墙。没想到藏族人眼里的世界竟然是这样的观点,汉人是不是和藏人还有不少文化上的隔阂,以后该如何融合好呢?----------------------------------------------------汉人应该接受普世价值,接受更真实更正确的宇宙观。不能总是陷溺在不了义佛学与封建理学的粪坑里,以扭曲的眼光看待人生和世界。

权教应舍,米拉日巴告诫过弟子:
“万千诸佛刹土中,诸佛善巧说似法;

若依权巧相似理,永难解悟究竟义”。

藏人视信仰为生命,满清任其入内地传教,换取其政治忠诚,就做的很好。

达赖曾表示:佛教文化比西藏的政治独立更重要:“我们需要强大的中国的保护,也需要中国的物质援助。虽然我们也能得到其它国家的援助,但如果西藏是中国的一部份,中国就有责任在物质上帮助我们。而我们回馈给中国佛教文化。这样双方可以互助互益”。“西藏的佛教是最好的佛教”,中国现在就有几亿佛教徒,将来更会需要佛教,双方完全可以双赢。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2 16:02:08 +0800 CST  
作者:newphie1 时间:2015-07-31 21:07:06

。。。藏密的唐卡中有各种佛祖、佛母,还有很多轮回的图。。。-------------------------------譬如说,藏密讲空行母。(例如《密勒日巴传》:“忽然间,光明一现,乌金刹土的庄严景象又呈现在目前。几个美丽绝顶,衣饰华丽的空行母,鲜明耀目的走到惹琼巴的面前。。。”)

显教不讲空行母,但修行人趋入空性,“大都会在梦中或定中见到种种空行母之示现”,据说全受显教训练的憨山大师亦曾梦见空行母,这完全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连他自己也感到奇怪。

南怀瑾先生讲过:“若要真正的空行母现身,除非你修持、智慧、福报、功德到了相当的程度才有可能。空行母有时现很凶的姿态,而且很丑陋,有时现比天仙还美的姿态。她还会对你有各种各样的测验。。。”。

百度说:“空行母是女神,梵音译为"茶吉尼",系是生於净土的天母。。。多数可作本尊,少数或作护法,有些还是佛、菩萨的明妃。”相当正确。

事实上,空行母是上天在佛界的创造,代表宇宙的阴性能量,人数非常之多。她们一出生就是超级生命,既无需修持,也不会堕落。较之暂时进入佛界的女性,她们的层次更高。更加聪明,也更加美丽。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2 17:08:51 +0800 CST  
感谢各位兄弟!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2 17:24:32 +0800 CST  
《人权宣言》第六条:法律是公意的表达。------《人权宣言》所说,只能限定于自由民主社会。在专制社会中,法律不是什么公意的表达,而是统治阶级利益和意志的颁布。是奴隶主、封建领主,或者篡夺了人民主权的黑帮,所拟定的强制性规范。法律的后盾-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有组织的国家暴力都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用来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宣传工具则负责洗脑,欺骗,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希望能够把被统治阶级变成一群白痴,让他们时时刻刻都能把权贵们的利益幻想成是自己的利益。

这样的法律如何可能成为全民自觉的信仰?

第五条:法津仅有权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咋看起来很正确,但问题是“有害于社会的行为”怎么界定?由谁来界定?如果立法者心血来潮,朝令夕改,法律会不会侵犯人权?所以这一条措辞不够严密。

第四条: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其实真正需要限制的,主要是政府的权力。国家的凋萎,才是真正人类历史的开始。用‘管理事情’来代替‘治理人们’才是正道。

以赛亚·伯林曾提出了著名的“两种自由概念”。
杨光先生就此指出:
与美国《权利法案》限制政府权力,以消极保障人权,要求“国会不得立法”大不相同,法国《人权宣言》过于信赖中央集权,一味倚重“主权者”与“法律”。将其视为无远弗届的建设性力量,试图以革命政权的无上权威来创造平等、创造人权。实在是已经误入歧途。罗伯斯庇尔手中,沾满同袍血渍的武器,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第三条: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这一条针对的是当时的国王和教会。“任何团体”指的是教会,任何个人指的是国王。

对于代表国民,代表“公共意志”的革命机构,国民议会既没有警惕,也不曾主张加以限制。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2 18:44:34 +0800 CST  
《人权宣言》第二条: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反抗压迫是人的天赋权利之一,是洛克和卢梭的共同主张。但通过了《人权宣言》的革命政权同样可能压迫人民。法国制宪会议就制定了一些压制“人权”的法令,如禁止集会和游行的《戒严法》,禁止同行业工人结社的《列沙白里哀法》。1791年6月,路易十六出逃未遂。巴黎人民要求废除国王、建立共和国,同样遭到了“君主立宪派”的镇压,这就是7月17日造成了死50余人,伤数百人的“马尔斯校场流血事件”。(法国人只是请愿,还没有起义)------所以保障民权,还是以限制政府权力为关键。

美国革命者汲汲于限制政府权力,对民众,对谢司起义(1786-1787)的处理就更加温和些。由于杰斐逊等人的影响,谢司起义的参加者后来都被赦免。谢司本人先被判处死刑,一年后也被赦免。------杰斐逊甚至认为,偶尔发生一些小规模的动乱,是一件好事,在政治生活中是必要的,正如暴风雨在自然界中是必要的一样。民众起义本身表明他们的权利受到了侵蚀,动乱是使政府保持健康的一剂良药。正直的政府官员应对起义者宽大处理,不要采取高压政策。充分表现出了一位伟大政治家的深谋远虑、高瞻远瞩与吞吐日月的宽广胸怀。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只有在公共利用上面才显出社会上的差别。

专家认为,这一条属于误译。“在权利方面。。。是自由的”于理不通。“任何人在权利方面只有是否能够平等享有的问题,却并无自由或不自由的问题,因为,自由本身就是诸多权利之一”。

《人权宣言》对于自由多有阐述。第二条明确规定:“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四条写道:“自由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的行为。因此,各人的自然权利的行使,只以保证社会上其他成员能享有同样权利为限制。此等限制仅得由法律规定之。”第十一条规定:“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各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自由既然是诸多权利之一,如果声称“在权利方面,人是自由……的”,那就等于说“在自由方面,人是自由的”。这种理解和表述既有悖逻辑和常理,也不符《人权宣言》对自由的论述和界定。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3 18:49:55 +0800 CST  
作者:newphie1 时间:2015-08-02 18:17:08
@大梵天主 2015-08-02 16:02:08
汉人应该接受普世价值,接受更真实更正确的宇宙观。不能总是陷溺在不了义佛学与封建理学的粪坑里,以扭曲的眼光看待人生和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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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贤兄耐心的普及讲解,哎,脑子里被灌的粪汁太多了,不辨正法真知,真是惭愧。------------------------------------------------上天是仁慈、理性、自由、开放的。看人生是彻底乐观主义的,而且两世并重,没有人间这么多荒诞,扭曲的认识。

南怀瑾先生说过:
“如果讲宗教的话,所有的宗教看宇宙、看整个世界,是悲惨的、悲观的。所有的宗教对宇宙看法是悲惨的,对人生的看法是痛苦的。因此所有的宗教都说物理世界、人生世界是悲惨的,想人生是痛苦的,要想免除痛苦,寻出一个快乐途径。而在这个物理世界是找不到的。所以基督教、天主教有天堂,道教也有天堂,伊斯兰教也是有个天堂。只有离开这个物理世界,到了天堂,才能寻得人生的究竟。佛教,也有天堂,还有比天堂更好的极乐世界,都不在现实的人世间。所以我说,世界上所有的宗教,都鼓励人类死了以后不要怕,死了以后再找极乐世界。为什么所有的宗教这样看?因为所有的宗教都站在殡仪馆门口看,可怜呐,今天又抬进了二十个,后天又看到五十个。

但在宗教文化里头,只有一个宗教文化特别——中国文化。中国文化不站在殡仪馆看的,儒家文化、道家文化,都站在妇产科门口看,咦,又生出一个!所有宗教是每天晚上看,看到日落西山,地球都暗了,看到人都抬去死了。只有中国文化思想,在早晨看太阳天天都上来,而且站在妇产科门口看,随时都有新的生命生出来,生生不已。宗教看世界都悲观的,而中国文化是乐观的,生生不已,而且敢提出其他人不敢提的——人可以长生不死。修炼到有了结果,像道家的观念,修到神仙,可与天地同寿,跟宇宙同等的寿命。”

宇宙的上层与道家是一致的。认为长生不死,仙福永享才是天经地义。佛家以涅槃为极致的理论,其实并不究竟。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4 15:53:35 +0800 CST  
作者:仙逸无 时间:2015-08-03 20:45:06
天主兄,今天重新看了下李嗣涔教授的演讲视频,其中有一个问的是宇宙从何而来,那个信息场的灵说是大爆炸在上帝的帮助下产生的。还有一个问题问的是除了宇宙外,还有宇宙吗,那个灵的回答说是还有,但是对那个灵来说,都已经很遥远。感觉跟天主兄传的有点相似哈。----------------------------------------------------大爆炸是基于所谓宇宙膨胀,与物理世界无人控制得出的推论,并不科学。

与进化论基于无神,得出的猿猴变人谬论,如出一辙。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4 16:00:47 +0800 CST  
作者:RU0OS 时间:2015-08-02 17:19:31
做外国人的狗,认外国人的祖宗,舔外国人的屁股在这还很光荣吗?-------------------------------我们党的干部临终前都说要去见马克思。认外国人为祖宗,做外国人的狗,舔外国人的屁股,你指的是他们吗?

“一个国家有监狱不算奇迹,监狱里关着一个国家才叫奇迹。一个国家里有一群骗子不算奇迹,一群骗子管理一个国家才算奇迹。一个国家有外国人不算奇迹,用外国人的家属组成政府才算奇迹,一个国家有思想不算奇迹,用外国人思想统治一个国家,并认其为祖宗,才是奇迹”。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4 16:09:26 +0800 CST  
人与人之间存在着个体的差别,例如年龄、体质、智力和才能等。《人权宣言》并不否认人与人之间客观存在的差别,它所主张的平等仅限于“在权利方面”,在起跑线上。

美国《独立宣言》的中译本,最重要的一句话同样译得大有问题。因为无神论的世界观作怪,“所有的人因受造而平等”被中国人故意错译成了“人人生而平等”。

范学德先生说:
“了解一种文化,必须从当时的实际情况出发,在写《独立宣言》的那个年代,绝大多数移民来到美国的人,他们相信上帝,是基督徒。这些美国的先祖们很清楚,人并不是生而平等的,无论是从长相的美丑,身体的强弱,天资的慧愚,还是家庭的贫富,人都不是生来就平等的。但是,无论这一切如何不同,人受造而平等,造物主所创造的个人是平等的。 这就牵涉到了三个观念:
第一,造物主。《独立宣言》承认有一位造物主,所有的人都是被他所创造的,人是一个受造者。
第二,人之平等就在于,人的生命中内在地包含了人之为人所不可剥夺的自由,价值和尊严,这一切不以外在的任何条件而转移。。。
第三,这样的自由,价值和尊严由于是上帝赋予给每一个人的,因此,任何政府和个人都没有权利剥夺个人的自由,践踏人的尊严。

。。。。。。 “所有的人是受造而平等的”。人们可以不赞成《独立宣言》中宣扬的这个的观念,但你却不能把它说成“人人生而平等”。这是明显的伪造,说谎”。
“很显然,作者要回答一个问题:人权的源头在哪里?不是在政府,而是在造物主。

因此,这些权利不是天生的,父母给的,(父母给的,父母就可以取回),也不是社会或者国家给的(他们也可以取回),而是造物主给的。这样,独立宣言的写作者在一开始就赋予人权一个神圣的源头——造物主。

很明显,宣言作者是在告诉英国政府,人所应当享有的那些权利,不是你恩赐的,而是造物主给每一个人的,因此,你没有任何权利剥夺这些权利!”

法国《人权宣言》同样提到了造物主。
“序言
组成国民会议的法兰西人民的代表们,相信对于人权的无知。。。。。。因此,国民会议在上帝面前及其庇护之下,承认并且宣布如下的人权和公民权。
正文
第一条 人生来就是而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社会差别只能建立在公益基础之上”。

所以,《人权宣言》所说,人生来在权利方面一律平等,也是因为这些权利出自上帝。与“人因受造而平等”完全是一个意思-------未来的中国人,如果想让自己的宪法天衣无缝,让自己的人权观念无懈可击,就一定要更新自己的宇宙观,放弃那些不究竟的哲学。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4 17:32:44 +0800 CST  
感谢各位兄弟!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6 14:10:27 +0800 CST  
作者:newphie1 时间:2015-08-04 23:32:58

贤兄,您说话的口气、语气和南师一模一样,不管您是解释、分析、还是辩论,南师也是这个口气。心态十分的平和,思维清晰敏捷、不动如山,而又时不时很幽默。让人时而哈哈大笑,时而热泪盈眶。有点好奇,是人到了这个境界都是这样?见贤思齐,真是感慨不已啊,什么时候能到您这水平呢。-------------------------------------------------贤弟过誉了。南师用理性衡量一切宗教与哲学,不唯书,不唯圣,不被任何一种知识,任何一种文化所束缚,永远是在下学习的榜样。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6 14:38:14 +0800 CST  
作者:六道大法师 时间:2015-08-05 21:55:54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大有可为的时代。中国constitution里的每一条,都需要诸位重新写一遍。或者加。或者减。或者改。每动一处,中国便向文明更前进一步。当然,领导改的不算。因为作为社会最高契约的constitution,必须由每一位国人来亲自写。必须的。亲自。-----------------------------------------------------拟定宪法草案,全民公决即可。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6 14:44:33 +0800 CST  
1789年《人权宣言》的缺陷都分散-隐藏在激昂慷慨的革命辞句后面,并不引人瞩目。但在1793年版的雅各宾派新《人权宣言》和新《宪法》(罗伯斯庇尔主持通过了新宪法。)中,错误开始急剧放大。

雅各宾派把神秘的公意和难以捉摸的社会共同幸福置于个人的幸福之上。把法律教条化,神圣化。声称要把篡夺主权的人立刻处死。认为人民应该经常修改-更换宪法。公共职务都是暂时性的,人民的代表即议员同样可以侵犯。甚至认为起义不仅仅是权利,更是一种义务。(用拉法耶特的话说:“对于革命来说,需要无秩序;旧秩序只是一种束缚,在这种情况下,起义是最神圣的义务。”)接受不得民心的政府所授予的职务或恩赐,被控犯罪,被缺席判决,被判刑,都可能丧失公民权利,不受法律保护,成为人民公敌------反映出了典型的专制心态和不宽容精神。

到1793年,随着国内外局势越来越严峻,法国革命进入了生死存亡关头,国民公会开始集权于雅各宾派,雅各宾派则集权于少数人组成的公共安全委员会甚至罗伯斯庇尔,民主变成了事实上的集权。

公安委员会决定不惜一切代价维护自己的政权,它设立革命法庭,简化审判程序,实行雅各宾专政,惩罚所谓罪犯和所谓叛徒,法国进入了大恐怖时期。------这是一个血腥的时代,国民公会的一位议员公开声称:“少数派总是有罪的!”圣鞠斯特认为不仅反革命分子应该处死,不积极参与革命的人、对革命和祖国表示冷漠的人也通通应该处死;马拉认为仅仅对罪人判处死刑太温和,应该“用烙铁烙他们,斩断他们的拇指,割下他们的舌头”;丹东认为“恐怖即是今天的秩序”,否则政府将失去活力;罗伯斯庇尔说,惩罚是仁慈的,宽恕才是残暴的,赦免坏人就是保护罪恶、窒息美德,革命就是“自由的专制”。

革命法庭只要根据审判者的“内心确信”,不需要任何证人或律师就可以决定被告有罪无罪,或者对“人民之敌”、“反革命”判处死刑,并不得上诉------于是,凡涉嫌叛国的人都被立即逮捕处死,许多被认为有可能背叛革命的人,也被处死,间谍被分派到民间,以寻找潜伏的反革命分子,在一年多的时间里,约有4万名法国人被处决或者死于监狱。对立面王后玛丽·安东内特,革命阵营的领袖们,如布里索、维尼奥、罗兰夫人、巴伊、巴纳夫等人都被推上了断头台,大约50万人被当做嫌疑犯受到监禁,(1793年9月17日颁布法令,命令各地方当局逮捕一切嫌疑分子。)许多受审者在革命法庭上被折磨得死去活来,天主教徒更是受到了空前的迫害。------在镇压敌人的同时,人民的个人的民主权利也丧失殆尽了,“《人权宣言》对于正当程序、无罪推定、免受酷刑、言论自由的规定至此完全沦为一纸空文”。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6 17:40:57 +0800 CST  
1794年,罗伯斯庇尔绞死了丹东,把埃贝尔派主要领导人送上了断头台。这种以残暴的手段处死持不同政见的同志,摧毁其政治派别的做法,完全违背了人权宣言的原则和民主政治的原理。实际上是对启蒙运动伟大人道理想的无情颠覆。除此之外,以罗伯斯庇尔为首的国民公会还对要求提高工资的罢工工人和雇农加以镇压。(1793年10月初组建了下乡征粮的革命军,迫使农民交出粮食。如同后来的苏维埃政权。)失去了自己的群众基础。

雅各宾派同时发动了一场新文化运动,对社会风俗、生活乃至衣着,都进行了革命。雅各宾派废除天主教,建立“理性教”,教堂成了崇拜理性的俱乐部和庙宇。每个人都必须公开表示支持共和国,禁止戴假发,而象征获得自由的红帽子,成了所有人的装饰物。人们以“公民”而不是先生小姐彼此称呼,鞠躬和亲吻妇女的手,就会被视为反革命行为。

雅各宾派把逃亡贵族和村社公地按人口分给农民,无条件废除封建义务。发布总动员令,武装法国人民,挫败反法同盟,是其历史功绩,应该肯定。

雅各宾专政是后来法西斯独裁专制及GC专政的前身,没有1794年7月27日的热月政变,(国民公会宣布罗伯斯庇尔“不受法律保护”,加以逮捕,处决。热月党人释放大批嫌疑犯,废除限价法令,恢复了经济自由。据说,在罗伯斯庇尔死后,幽默的法国人在他的墓碑上刻了这样一段话“过往的行人啊!我罗伯斯庇尔长眠于此,请不要为我悲伤,如果我活着的话,那你就活不成了。”)罗伯斯庇尔等人的暴行,恐怕将等同于后来的斯大林,恩维尔·霍查,波尔布特,金正恩。

对于93年的大恐怖,雨果在悲惨世界中的总结是“人民受到了粗暴的对待,但它(社会)前进了”。可是,人的生命是无限宝贵的,是维持社会的唯一目的。社会的前进,如果以牺牲个人为代价,对于被牺牲者来说,那是非常不公正的。

法国大革命标榜自由,在一段时间里却走向了自由的反面,值得我们高度警惕。如果自由与平等之间的紧张状态是“不可避免的也是无法根除的”。那未来的我们就应该首先选择自由,然后再追求平等-------历史表明,自由比平等更易于实现,而平等则比自由更能激发起人民群众的热情甚至宗教狂热。但过分地追求平等,以牺牲自由为代价去换取平等,最终的结果一定是鸡飞蛋打,两手空空。既得不到自由,也会失去平等。过去六十多年的某国历史,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一例。

大革命后,真实的权力,永远只可能由某些机构、某些个人去掌握、行使。它完全有被滥用的可能,走向议会专制、一党坐大,领袖独裁。要保护人权,保护我们自己的生命与自由,除了在权力与权力之间构筑平衡,在权力与权利之间划出鸿沟,建立隔离带之外,我们别无选择。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6 17:56:54 +0800 CST  
钱文军先生指出:
法国《人权宣言》“与《独立宣言》区别在于有“依据公共利益而出现的社会差别”之限制;它的华丽辞藻凸现出共性权利对于个性权利的限制与蔑视,正是这种限制与蔑视的理念化,迎来了最原始的恐怖,在革命的名义下赤裸裸的兽性回归。民主所代表的“多数人的统治”演变成“多数人的专制”,而这个“多数人”的概念又被扭曲成“第三等级”,一个特定的人群对其他人群权利的蔑视,这是灾难的起源。

这个差异导致两个《宣言》貌合神离背道而驰,尤其是当《独立宣言》进步到1787年的《宪法》与1791年的《权利法案》,酿成了美国独立与法国革命完全相反的结果,即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之差异。

美国式政体是形形色色专制的天敌。美国的概念将国家权力与民众对立起来,并努力使权力成为民众的仆役;而法国正相反,它把国家与人民空前紧密地捆绑在一起,而人民是一体的,只能有一个意志,这样就使“多数人的统治”变为“多数人的专制”,从而可以用国家的名义剥夺任何人的权利。。。。。。一党专制应属雅各宾派开创的事业。”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06 18:26:47 +0800 CST  
作者:刘炬尘 时间:2015-08-08 15:49:26
跟随大梵兄长这些年学习到的天机:

一、人是上帝制造的。
二、人人都是上帝的爱子,所以人人平等。
三、真龙天子七转轮回指导人类度过困难时期。
四、祖龙和文星已经转世。
五、六道轮回真实不虚。
六、人生在世是为了考试,选拔善良人上天,恶人下坠。
七、人只要多做善事,即可出脱轮回,永享仙福。------------------------------------------感谢贤弟支持!

四、祖龙和文星已经转世。------周文王、参天大树,蒋和林等等也已经转世;

六、人生在世是为了考试,选拔善良人上天,恶人下坠。------既是为了考试,上天也希望人能享受人间的种种快乐。

金佛下面的玉佛,形佛,泉佛等等,都是上天从各个地球的善男子中直接选拔上去的;

七、人只要多做善事,即可出脱轮回,永享仙福。------六道之上,既有涅槃寂灭之乐,也有五欲餍足之乐。极爽特美,超乎想象。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13 15:59:00 +0800 CST  
作者:newphie1 时间:2015-08-07 17:21:44

炬尘兄总结的真好,还有更多惊世骇俗的内容呢。你看哪,他手中的画卷慢慢展开。天主兄的理论恐怕才展开了十之一二,我们以后还能学到更多东西。猜测,不知道对不对。。。----------------------------------------------------感谢贤弟!

上天命令在下在50与80之间,用三十年时间展开理论全景,更新人类的世界观。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8-13 16:04:16 +0800 CST  

楼主:大梵天主

字数:880533

发表时间:2015-07-21 02:4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13 23:48:55 +0800 CST

评论数:940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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