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宪法》中几种《权利法案》之比较

宪法是公民建立国家的契约,是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是人民确立主权,统治社会的工具。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政治架构与公民权利,目的是通过规范国家公权力实现对人民权利的保障。(亚里士多德给宪法下的定义是“国家权力的分配”。)不久之后,我们将以怎样的《权利法案》来因应历史变革后复杂的政治形势呢?

回溯历史,英国人在中世纪建立代议制度,确立了国王没有得到议会同意不得征税和进行其他立法的原则。从公元1100年亨利一世发布的《自由宪章》,1215年约翰王签署的《大宪章》,直到英国革命,公民的权利在往复曲折中日益扩张。1660年斯图亚特王朝复辟后,詹姆斯二世企图在国内恢复天主教并迫害清教徒,引起广泛不满,引发了“光荣革命”。荷兰的奥兰治亲王威廉和他的妻子玛丽二世应邀前来统治英国,保护英国人的“宗教、自由和财产”。为了避免重蹈当年的覆辙,英国议会决定以法律形式限制王权,向威廉和玛丽提出了“权利宣言”,要求国王以后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法律的效力,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任何天主教徒不得担任英国国王,任何国王不能与罗马天主教徒结婚等等。威廉夫妇接受了这些要求,即英国王位。1689年10月,英国议会通过了“权利宣言”并制订为法律,是为《权利法案》。-----《权利法案》《人身保护法》《王位继承法》《国会法》等宪法性法律同政治惯例、司法判例一起构成了英国的基本法,确立了英国立宪君主制民主政体的基础。

这一《权利法案》只有短短的十三条,值得我们再次回顾: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2、近来以国王权威擅自废除法律或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
4、凡未经国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国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5、向国王请愿,乃臣民之权利,一切对此项请愿之判罪或控告,皆为非法。
6、除经国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7、凡臣民系新教徒者,为防卫起见,得酌量情形,并在法律许可范围内,置备武器。
8、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9、国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
10、不应要求过多的保释金,亦不应强课过分之罚款,更不应滥施残酷非常之刑罚。
11、陪审官应予正式记名列表并陈报之,凡审理叛国犯案件之陪审官应为自由世袭地领有人。
12、定罪前,特定人的一切让与及对罚金与没收财产所做的一切承诺,皆属非法而无效。
13、为申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国会应时常集会。

------《权利法案》极大地限制了国王的权力,保证了议会的立法权、财政权、司法权和军权。标志着民主制度在英国的建立,为英国工业革命的爆发扫清了道路。1734年,伏尔泰在他的《英国书简》中评论说:“英国的宪法《权利法案》已经如此的完善,使得所有的人都能够享受在几乎所有君主国家被剥夺的自然权利。”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0 18:47:00 +0800 CST  
感谢各位兄弟!是新贴。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1 08:07:00 +0800 CST  
作者:刘炬尘 时间:2015-07-21 12:28:59
恭喜兄长又开新帖!
教化世人,拯救苍生,又是大功一件。----------------------------------------------感谢贤弟!联邦《宪法》不让写。只好化整为零,曲线救国了。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1 13:11:26 +0800 CST  
中国《82宪法》序言:
“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专政是剥夺反对派权利。直接违反了宪法中的(1)人民主权原则;(2)人权原则;(3)法治原则。

“将继续在某党领导下”,违反了宪法中的人民主权原则和权力制约原则。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1 13:35:29 +0800 CST  
英国《权利法案》上祧远古与古希腊、古罗马直接民主,下开近现代代议民主之先河,实现了由“主权在君”到“主权在民”的革命性伟大转折,在世界民主化进程中影响深远,也为美国宪法中《权利法案》的产生铺平了道路。

1776年7月4日,北美洲13个英属殖民地的代表在费城发表了《独立宣言》,宣布脱离母国。独立战争胜利后,北美13州首先组成了一个邦联制国家。但软弱的邦联政府权力很小,债台高筑,无法应付不断出现的国内国外挑战。国会不得不邀请各州代表到费城修改《邦联条例》-----这直接导致了1787年美国宪法和1789年美利坚联邦的诞生。1791年,美国宪法中的《权利法案》获得批准,并成为各国成文宪法中《权利法案》的滥觞。

美国革命创造了一个暂新的、不同类型的国家。天赋人权,“人人生而平等”的呐喊迅速传遍全球,使美国成了人类自由的象征。美国宪法建立在七个基本原则之上:人民主权、共和制、联邦制、三权分立、制约与均衡、有限政府、个人权利。-------事实上,美国的事业是全体人类共同的事业,是上帝旨意在地球上的一次强力贯彻。

《十条宪法修正案》-“权利法案”条款如下:

第一条: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剥夺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或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和向政府请愿伸冤的权利。

第二条: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第三条:在和平时期,未经房主同意,士兵不得在民房驻扎;除依法律规定的方式,战时也不允许如此。

第四条:人民的人身、住宅、文件和财产不受无理搜查和扣押的权利,不得侵犯。除依照合理根据,以宣誓或代誓宣言保证,并具体说明搜查地点和扣押的人或物,不得发出搜查和扣押状。

第五条:非经大陪审团提出报告或起诉,任何人不受死罪和其他重罪的惩罚,惟在战时或国家危急时期发生在陆、海军中或正在服役的民兵中的案件不在此限。任何人不得因同一犯罪行为而两次遭受生命或身体伤残的危害;不得在任何刑事案件中被迫自证其罪;未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非有恰当补偿,不得将私有财产充作公用。

第六条:在一切刑事诉讼中,被告享有下列权利:由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州和地区的公正陪审团予以迅速而公开的审判,该地区应事先已由法律确定;得知被控告的性质和理由;同原告证人对质;以强制程序取得对其有利的证人;取得律师帮助为其辩护。

第七条:在普通法的诉讼中,其争执价值超过20元者,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应予保护。由陪审团裁决的事实,合众国的任何法院除非按照普通法规则,不得重新审查。

第八条:不得索取过多的保释金,不得处以过重的罚金,或施加残酷的、非常的刑罚。

第九条:本宪法对某些权利的列举,不得被解释为否定或忽视由人民保留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本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保留给各州行使,或保留给人民行使。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1 16:04:02 +0800 CST  
作者:南方的粥 时间:2015-07-21 18:09:16

。。。b.陪审团这个单词应当是中国清末翻译过来的专用词,在国际上也是不存在的。
比如美国或者英国中的单词是指公民裁判团,而不是陪审团。


。。。先有司法民主(审裁判三权分立),才有司法独立。
法官,只是法庭程序的主持者,听从公民裁判团的裁决。------------------------------------------说得好!中国的公民裁判团不久也会建立。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2 06:39:54 +0800 CST  
作者:慕仁 时间:2015-07-21 20:45:00
“We the People”(我们人民)是美国宪法的用语,是美国法律中最重要的观念之一,“一切政治权力应该来源于人民的授权”,“统治应该基于人民的同意”,等等。

“我们人民”,也是宣示“人民主权”(国家的主权属于全体人民)时的标准用语,这些内容有时会被写入法律,也就是说,政府在宣誓主权的时候,必须以人民之名。

今天中国关于“人民”的用法,与马克思没什么关系,主要来自于大革命的时代。

“公民”在美国不是个神圣的名词,“公民”就是“市民”,那意味着你在本地拥有法律规定的权利,比如选举,如果你不是“市民”,你就是个“外来人”,这个词有的时候就用“外邦人”、“异族”、“外星人”那个词。

总的来说,“人民”在美国是个标准的政治用语,“公民”(市民)主要是法律上的,从权利的角度讲的。-----------------------------------感谢慕仁先生的精彩讲解!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2 06:54:00 +0800 CST  
作者:绿洛萝 时间:2015-07-22 08:23:14
其实探讨一下,同样属于欧洲国家,西班牙葡萄牙最先开始了海上扩张,英国后来居上。西班牙葡萄牙英国法国同时期都面临历史转折,其中尤为突出的英国和法国为什么会有迥然不同的表现?--------------------------------------------------西班牙葡萄牙海上扩张的背景是文艺复兴。英国革命的背景是宗教改革。法国革命的背景是启蒙运动。(共三大解放运动)

英国革命从1640年开始到1688年结束,1689年通过《权利法案》确立新制度。用了近半个世纪。

法国大革命始于1789年,终于1815年拿破仑战败,广义的法国革命胜利的标志是,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通过。经过了86年的反复较量。

两者相差了一百年,中间是伏尔泰,孟德斯鸠,卢梭,亚当·斯密,康德这些启蒙思想家,和一系列的新思想,新理念。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3 14:30:26 +0800 CST  
感谢各位兄弟!感谢各位网友!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3 14:36:09 +0800 CST  
上面两种《权利法案》之异同,在下在《天赋人权》一文中已经初步触及。在此,我们应当进一步指出:

宗教的建立与传播,把许多地球人送上了天国。然而凡事有一利必有一弊,宗教被扭曲后,它也会起负面作用,欧洲在中世纪之所以会坠入“千年黑暗”的深渊,与教父们把基督教变成了迷信密不可分。

为了引导人类走出低谷,上天在中世纪晚期加大了对地球的投入,文艺复兴、宗教改革与启蒙运动就是这种投入的具体成果之一部分。

文艺复兴使欧洲人摒弃了中世纪基督教只修来世蔑弃一切的荒谬思想,抨击了教会的禁欲主义和乖戾道德,重新肯定了尘世,肯定了人的价值和尊严,人的欲望,人体的美,人类精神的崇高伟大。从此,追求自由和幸福,鼓励开拓冒险与发财致富,崇尚理性和科学,追求知识和真理蔚然成风。

接踵而来的宗教改革和宗教战争直接摧毁了教会铸造的神学桎梏,宗教宽容和教会纯洁运动恢复了上天创造宗教的初衷和本意。

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则更进一步地解放了人类的思想。它倡导天赋人权,人民主权,社会契约,自由平等博爱,反对君主专制和封建制度,为近代民主社会的出现消除了思想障碍。

相比之下,印度教,佛教,伊斯兰教,儒教就缺乏这种科学与理性的洗礼,往往瑕瑜互见,甚至至今在相当程度上阻碍着各自国家的进步。

法国是天界的儿国。启蒙运动的许多思想来自上天。而美国独立战争受到了启蒙运动的巨大影响(还有法军的巨大支持)------托克维尔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国家比美国更多地运用18世纪哲学家在政治问题上的种种最大胆的学说。” 在美洲,民主共和取代了君主制,(托马斯·潘恩在《常识》中告诫人民:“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势,同样地,被人当作权利来争夺的世袭,则是对我们子孙的侮辱和欺骗。”)三权分立取代了议会至上,政教分离取代了新教独尊,天赋人权取代了君权神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不得封授爵位,取代了贵族的等级特权。。。。。。美国“权利法案”乃是英国“权利法案”的升级版,殆无疑义。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3 18:30:54 +0800 CST  
美国“权利法案”的第一条:国会不得确立国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就与欧洲的启蒙运动息息相关。

富兰克林、杰斐逊、怀特菲尔德和爱德华滋等北美精英都崇拜英国的伟大启蒙思想家洛克。洛克指出:理性是神所赋予的,凡不符合理性的,也必然不符合神。

人心中没有天赋的原则,也没有天赋的道德准则,(这肯定不对)一个地方人们所提到或想到的道德原则,几乎没有一种不是在其他地方,为其他社会的风俗所忽略的 。不同教派之间的教义冲突就是人们对真理认识的偏差,任何宗派都不可以强迫另一个教派接受自己的教义。所以在信仰问题上我们唯一可以信赖的,就是上帝赋予我们的理性。

启示如果反乎理性的明白证据就不能轻信。任何东西与明白的证据直接冲突后,都不能让人相信它是真的-----因为我们不能设想神—仁慈的造物主,会把虚妄的命题传授给人类,把他自己赐予我们的知识的原则和基础推翻,使我们的一切官能变得无用。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3 18:36:19 +0800 CST  
教派之间的纷争对于灵魂的拯救是莫大的障碍,“做这样事的人,必不能承受神的国”(加拉太后书)人应该更关心根除不道德的行为,而不是党同伐异。“如果有人真诚希望拯救别人,又认为把别人折磨至死是恰当的,这种情况,即便是在一个不信基督教的国家里,我认为也是非常奇怪的”。-----按照洛克的主张,任何教派都不得利用为建立纯正的基督教的名义,进行宗教迫害,或者强迫人改变宗教信仰。

官长的职责是:公正无私地行使平等的法律,总体上保护所有的人并具体地保护每一个公民属于今生的对这些东西的所有权。。。。。。它不能也不应当以任何方式扩及灵魂的拯救。真正的宗教的全部生命和动力,只在于内在的心灵里的确信。监禁、酷刑和没收财产都不能改变人们已形成的关于事物的内在判断。

教会的宗旨是敬拜神,任何情况都不得行使强力。对于一个教会而言,只要有耶稣同在就什么也不缺了。教会的方法不是通过强制,而是通过规劝、训诫和勉励,使违反者改邪归正,把怙恶不悛的人逐出教会,是教会最大的也是最后一项权威。 因为心灵的事只能用心灵的法则才能解决。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3 18:45:25 +0800 CST  
“中国的历朝历代,没有哪一个王朝敢在公路上向民众“收费”,在中国的传统伦理中,拦路设卡强行收费,是地地道道的“强盗”、“土匪”的行为。掏钱修路属于造福积德的善举,国家可以表彰,百姓可以敬仰,如果敢因此“收费”,那就是匪类,百姓唾弃,国家追捕。你是“官”,还是“匪”,这是条不可逾越的界限”。

“梁山开年会,林冲首先汇报一年业绩,道:今年咋家粮店没赚钱。宋江听完挥了挥手;接着鲁智深汇报酒店的业绩道:酒店一年赔了10万两银子。宋江听罢瞪了鲁至深一眼;接着孙二娘站起来哭道:大哥!你再不给我拨50万两银子我的5家妓院都要破产。宋江黑着脸一言不发;正在这时李逵冲进来,看到宋江就哭道:大哥、我也。。。。。。宋江蹭的一下站起来了道:他们说赔我还信、你一个路上拦路抢劫的也赔?”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7:54:04 +0800 CST  
私享家十三:
座山雕作土匪有规矩,就是著名的八不抢,即:揑(东北土话,大约是智障的意思)呆傻、聋瘸瞎不抢;孝子节妇不抢;寡妇犊子(继承家产的小孩)不抢;婚丧嫁娶不抢;婊子老鸨不抢;学生苦力不抢;先生郎中不抢;清官还乡不抢——————对比今天收费站亏1500多亿,座山雕这不抢那不抢的岂不是亏得裤衩都没得穿。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8:36:54 +0800 CST  
作者:红凌即心馨 时间:2015-07-24 07:56:06

问楼主好,早安--------------------------------------------------红凌兄您好!早安!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8:38:14 +0800 CST  
@美国大兵净多:
美国全国也没有几个国企,都是铁路、城市公共交通、邮政之类。国企是大锅饭,在美国也一样效率低下,基本靠政府救济,几乎等同于福利机构。美国经济活力完全靠私企支撑,连印钞票的美联储都非国有,一般人听到这会这么问:那国家怎么控制?答案是:靠立法,靠制度设计。法治国家,没有法律管不了的事。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8:41:04 +0800 CST  
草军书:
现在对民众管控太严太厉,潜意识里把民众当暴**民防范,生怕民众抱团,所以拉拢依靠警插钳制民众,几乎一切本应私密的生活行为都强制实名制:打电话实名制,上网实名制,住店实名制,买火车票实名制,甚至买菜刀买避孕套都实名制,而这些实名制都是向下兼容的,对官僚上层的财产和子女家属事宜却一直保密。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8:42:27 +0800 CST  
【疯狂的股市】
满屏谈股市:砖家在谈股、学者在论股、官媒在评股。。。。。。涨停跌停,熊市救市。。。。。。煞是热闹,令人不可思议的却极少有谈及那些上市公司的生产、经营、销售、业绩...等发展情况,按常理说,这才是真正决定股票涨跌的主要因素。

琢磨先生:本次股灾最大的影响,就是让一群只知道埋头赚钱的中产阶级,因为财富瞬间被榨干,所以开始抬头关注这个国家的未来。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8:46:31 +0800 CST  
法国大革命时流传这样一段话:
当国民向路易十六要A的时候,他不给;当国民向他要B的时候,他只给A;当国民要C的时候,他却只给B,可是这时候人民已经不要B,而是只要C--Cut,也就是要砍他的头。结果路易十六被砍头了。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9:06:59 +0800 CST  
“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总是喜欢沉浸于自己的那点儿小幸福,有份工作,有点闲钱,衣食无忧,便对身边的苦难和周遭的不幸无动于衷,尤其是,对于可能影响自己幸福的政治,漠不关心。“事不关已,高高挂起”,是毛泽东曾经批判过的一种态度。几千年来,中国人的这种劣根性从未改悔。。。”
楼主 大梵天主  发布于 2015-07-24 09:34:21 +0800 CST  

楼主:大梵天主

字数:880533

发表时间:2015-07-21 02:47: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7-13 23:48:55 +0800 CST

评论数:9406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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