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些回忆

谢谢楼上朋友的关心和祝福。
今天的确是很特别的日子。

以后,偶会努力工作。以后,偶会好好对每一个厚爱偶的人。
其实,已经从今天开始了。
今天去公司,我只在烟盒里放了5根烟,以后坚持每天都这样,为了自己的健康,为了防止空气污染,嘿嘿。

今天的确非常非常特别的日子。只是有些事来的太突然,我还没想好怎么去处理。比较乱,比较乱。

还有,楼上一位看官大人说我后来变成了不良青年。我比较诧异这个。我觉得我在外人眼中一直是努力装出一副好青年的做派的。不知道怎么会留下这个印象。诧异,诧异。

还有,另一位看管大人,我27了,奔3了。但是,别把我那么早归为中年好吧?我周末出门还穿套头衫和白球鞋呢。去超市买酒多次被据卖,非让我出示ID。我离21已经好多年了,真是生个儿子都会打醋了。不过,我妈说我这是装嫩。:(

To:bxmy
我不知道你多大了。只是看到你的留言真的很羡慕你。
可能是我比你老很多吧。你英语写的那句话,有时候在我心中想起,我都会觉得是一个好沉重的事情。或许,我真的是离青春越来越远了。我说羡慕你,是真心话,没有矫情。

To:过眼云烟
其实爱情也不一定都是小资的。
我和我男友的感情,还有我和沈芳之间,这些应该都不算是。但是,这两段感情,自我感觉都很纯洁,很美好。尤其是第一段。
我处于这两段感情中时,一直都处于比较赤贫的阶层。就算后来去了沈芳的公司,那时我的收入也只是交17.5%的税,更别说在中药店时那些收入还是直接发现金,属于偷漏税。
不过,仔细想想,如果那时我想现在一样属于40%的纳税阶层,或许,我至少能好好把握其中的一段。至少,我应该是不会和我男友分开的。当然,如果这样,可能就真的跟沈芳不了了之了。世事难料。只能这样说。

至于和同性之间的感情。我觉得我们之间很相似。我也说不准我到底是不是这个圈子的。这点我和沈芳不一样。她很明显。
我27年来,唯一和同性产生过暧昧的就是她。之前,我想都没想过,之后,尽管发生了出格的事,但是到目前没有再对任何同性有过这种念头。所以,苏后来说我是个bi-,我想我可能是。
其实,虽然我都27了,但是,到了街上,仍是满大街看帅哥,还会流口水的那种。如果,我和沈芳以后不会继续,那我可能最终会变回一个彻底的hetero-。

所以,我挺困惑,为什么我和沈芳会有这种感情出来。如果像这个论坛里说的,在相处时,我处于被动方,或许我自己也好理解。但是,事实又不是。有时候,想到这些,我都想去找个心理医生了。

去年看sina的新闻,超女搞得很火。据说现在这个是潮流。我不知道。英国这个社会相对国内落后很多,虽然新闻上总是看到有关这方面的报道,而且,好像是去年底,homo-也可以结婚了。但是,我真的没有注意到身边是否到底存在别的这样的couple。

不过,如果你没有开始,我劝你不要尝试。或许这话写出来会得罪很多看到的朋友。但是,我的确是这样想的。这不是什么时髦。

如果你也和我一样只是想找一份持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感情,我觉得hetero-的更现实和可靠。

还有,祝那位快过生日的朋友,生日快乐。好多人11月出生啊。呵呵。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8 05:59:22 +0800 CST  
很高兴你们能喜欢这些歌。
我喜欢的歌有很多。在这边没有事做,净听歌了。
你们喜欢什么类型的歌曲?可以留言。我可以放些过来。
喜欢音乐剧吗?musicals?其实跟流行歌曲差不多了,只是带表演的。但是,又很多曲目都很是经典。很好理解啊,音乐大师都去写流行歌曲了,能不是经典吗?
今天收到一盘 罗米欧和朱丽夜 的DVD。可惜是法语啊。真是郁闷,以为学完英语就到头了呢。不过,看DVD真的很好,比CD加不少分。在我心里马上上升到第二了。歌剧魅影开始奋起直追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8 10:23:42 +0800 CST  
失敬失敬,原来是前辈来着。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8 10:24:58 +0800 CST  
Bressanon by Matthew Lien我也喜欢,忧伤又唯美。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9 02:45:16 +0800 CST  
第二天,我就在沈芳的帮助下,把我那些行李,杂物,包括油盐酱醋统统装到她那辆本特立上。那时,我才发现,本特立的后箱打开居然那么大,我觉得可以睡进去两个人。转头一想,这么牛的车居然给我当了运输车,倍儿气派。

车开了,我看着我曾经辛苦工作,曾经流泪过的房子在车窗里渐渐离我远去,下意识地回过头去,看着那房子,看着那扇我开启关闭了无数次地店面。我觉得心里酸酸的。我就这样一直回着头,然后,感觉一只有点凉,但又很柔软的手,轻轻过来盖在我手上。那算是我和沈芳的第一次亲密接触吧。我感到心里有一丝温暖,又有一丝紧张。我犹豫了一下,把拇指伸出来,在她的指尖轻轻敲了两下。我想,香港人饭桌上给倒茶的人说谢谢,就是点两下,于是就这么做了。不知道她明不明白。然后,就装作拉安全带,把手抽了出来。我没有什么别的念头,只是下意识觉得。不知道怎么,就是有点紧张,有点不好意思。

到了我新家后,我并没有让丹尼帮我把东西拿上楼,我总觉得有点不好意思,麻烦他们很多了。东西放在一楼的客厅,我就把丹尼送出去了,沈芳本要下车,我拦着,她也就没再坚持。
从那时我就开始发现,沈芳的性格其实非常随和。我几乎没有见过她当众驳斥过谁,几乎每次都是别人一坚持,她就妥协。就算有了真正的分歧,也从来不明说,净是在旁边跟你绕圈子了,非到最后让你明白的那种。我曾经怀疑过,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老板。后来,在上海时,我跟沈芳说过这些,我说,“你这个老板当的也太没有脾气了。”沈芳当时笑了,她跟我说,在她看来,作为一个老板,你不能让你的员工看到你都怕,都躲着你,而是要让员工看到你很喜欢你,觉得跟你做事是一件很快乐的事。用她的话说,就是要“和谐”。
当时,国内还比较流行上任总理那句,“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畏我能,而畏我公”。后来这两年,我看到国内网站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和谐”二字,不由得对沈芳有些钦佩。当然,这和她本身性格或许也有关系。

送丹尼出去,我走到车边跟沈芳道别。她看看我,又看看我身后的房子,笑着说,“新家有没新感觉呢?”
我笑了下,“还没住呢,怎么知道。”
她又笑笑。又说,“不准备庆祝一下?”
我愣了一下,我倒是压根没这个念头。但是,她一说,我还想起来,似乎我应该是要谢谢她才对。上次去温沙,本来是想请她搓一顿的,但是,后来我一哭,大家情绪都有点那个。后来,随便找了家快餐解决的。吃的是英国最出名的带皮烤土豆,上面浇上起司和蘑菇蒜蓉什么的。味道倒是地道,帐是我们AA。我没有主动付帐,因为我觉得就那么一点钱,我也争着去,反而小瞧了她。
于是,我说,“我请你吃饭吧。也算谢谢你帮我这么多忙,上学,搬家,还带我玩,耽误了你不少时间。”
沈芳笑了,“你这人怎么总是跟我客气啊,这么多次,都没把你喂熟。”
她这么一说,反倒是我不好意思起来。我挠挠头,不知道怎么说,只好在嘴里胡乱说着,“哪有啊。”
沈芳想了想,说,“今天正好是周六,你要是没事,我们晚上去俱乐部玩,怎么样?”

俱乐部,不是我们国内说得那种。在英国,大部分小青年们去的俱乐部其实就是我们国内的类似于迪厅加酒吧的那种地方。
而英国的酒吧,是没有跳舞的,也很少有乐队。就是纯进去喝酒唠嗑的地方。

在那之前,我酒吧倒是时不时自己一个人逛下,也就是一杯啤酒坐到黑的那种。去的原因是为了能有个找人说话练英语的机会。没去过俱乐部。首先的一个原因就是俱乐部是要票的。我觉得花那钱不值。再就是,俱乐部一般比较乱,一个女孩子去觉得危险。

沈芳这么一提议,我倒是有点跃跃欲试。正好没去过。于是赶紧说,“好啊,干脆,我请你去玩了,酒水我埋单。”
沈芳笑着摆了一下手,没再反驳我,只是说,“那行,我一会儿打个电话给苏她们,她们比我熟,看到时候定到那家,我给你电话。到时候,我来接你。”
我说,“不用了,我这里在城里,地铁也近,去哪里都方便。你到时候给我说一下几点,那里见就好了,我自己摸去。”
沈芳想了想,“也好,傍晚车是也比教难走。到时候,我给你电话好了。“
“行,那电话联系。”我说。
沈芳又看看我,很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说,“你,那个,晚上去的时候,穿的可别这么正式啊,轻松点。”
我有点没明白,我想,我这牛仔裤,球鞋,也算正式吗?但是,又不好意思多问。点点头,于是他们就开车走了。

我把东西一点点搬回我的小阁楼。洗了个澡。果真就坐在那窗台上开始小资了。顺便憧憬了一下我的美好未来,温习了一下我的伤感往事,重申了一遍我的雄心壮志。
接着,沈芳打来的电话,让我又开始抛下这些,琢磨晚上该穿什么去呢?轻松点?于是,我找出一件看上去很少气的套头体恤,翻出我最好的一条牛仔裤,准备再配上我那双阿迪球鞋,那可是下雨天从来不舍得穿的。我跑到厕所看了看,这样够轻松了吧?虽然体恤是件短袖,但是外面套上鸭绒服应该是不冷的。
我就这样期盼着,兴奋着,挨到了晚上。出门取了些钱,买好地铁票。比约定时间早20分钟,来到了那家在伦敦学生中声名远扬的CLUB。
门口早已是车水马龙一片热闹景象。我在入口处看着走进去的人,才明白过来,沈芳叫我穿的“轻松些”到底指的是什么。
原来,这里的club,就是一个可以让姑娘们把自己美丽青春的脸庞和身段,打扮成“鸡”那样,并且也可以做出差不多的举动,但是却不必担心受到任何指责的场所。那么,如此说来,我看了看自己仔裤,球鞋,体恤衫,我倒是真的“鹤立鸡群”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9 09:53:25 +0800 CST  
先放一首才听到的歌,可能对你们而言又是过时的吧。我承认我很落伍,主要是祖国进步太快了。英国这个破地方!

歌名叫:牡丹江。歌手:(名字很好笑)南拳妈妈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03:19:45 +0800 CST  
To:作者:我爱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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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小呢,嘿嘿。

To:作者:bx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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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一直捧场。关于照片,一来我不知道怎么上传。二来,过去的事,算了吧。

To:作者:温润如玉淡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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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名字很好。
我也很喜欢the phantom of opera。也就是你说的 剧院媚影。只是一直以来,我一直把它叫做 歌剧魅影。可能是先入为主。
我发现上海人很多都很喜欢这部音乐剧。
我在这边这些年,现场看的最多的就是这部了。一来是自己很喜欢。二来,好几次都是陪别人去看的。我记得05年的时候,一次一个上海的朋友过来出差。我作陪。这哥们儿就一直念叨着去看这部。好像是头一年剧团去上海巡演,在国内特别火。这哥们就一直说,要是在这边看一场回去多显摆。还点名一定要去her majestys theatre。(我不知道名字国内怎么翻译,我反正翻译成:女王陛下剧院。)我心想,你要想到别的戏院看只怕也看不到呢。
这个剧院是歌剧魅影的主场。如果不巡演也只有这里才能看到。只是,这剧院的名字很有意思。君主是女的时候,叫女王陛下。等君主变成男的了,它也就变成国王陛下了。(His majestys)不知道在国内准确的翻译是什么。
这部音乐剧里很多选段我都很喜欢,包括你说的那个。不过,我个人最有感觉的还是那段都唱烂了的,也是最广为流传的the phantom of opera。每次christine一开口:In sleep he sang to me。整个人就被紧紧抓住了。
这部剧我一直是在心里把它排第二。仅次于悲惨世界。但是前两天看了罗米欧朱丽夜,她就下降了一位。也可能是因为听得太多了,有点喜新厌旧。建议没有怎么听过音乐剧的朋友,如果希望尝试了解音乐剧,可以从这部入手。剧情,唱段,演员,都很抓人。我超爱慕那个海报上的面具。
说到音乐剧,话多一点啊,我觉得,那四部最著名的,除了猫,三个都关乎于爱。其实,如果相比其他三个,猫,既没有漂亮的演员(都是猫,长得也不可爱),也没有浪漫的爱情,但是,猫之所以能够这么唱盛不衰,我想是因为里面包含了很深的人生哲理,并且通过动物的思维把这些道理深入浅出了。当然,猫里的唱段绝对也是一流的。而且很多都能琅琅上口。不过,我还是感觉,如果排四大,Miss Saigon真的是有点淡薄了。也可能是那三个太过于经典,华丽。我比较期望如果有一天罗米欧朱丽夜可以编成英语版的,那应该可以替换掉Miss Saigon。推荐,罗米欧朱丽夜中的一段,除了上面我发过的aimer,罗米欧爬阳台的那出中,的那段,非常非常非常优美。演员真漂亮,唱得真好,歌曲好听。法语名字叫le balcon.
唯一遗憾,就是不看翻译不知道唱得是个啥。我发现,法语唱起歌来真好听,只是说起话来,咋就不是个味儿啊?总让我想起来咱的维吾尔族兄弟们,而且罗米欧那哥们的口音里,动不动就“呀,呀”的。下意识总让我想拿把扇子去烤肉。

To:作者:过眼云烟1023
不知道说什么好。感情的事,其实是旁人最不该发表看法的。因为,感觉只有自己最清楚。只是,有时候自己深陷其中,往往会迷乱。祝你思前想后,作一个正确地,对大家都有好处的决断。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04:20:16 +0800 CST  
做完一天的居家勤快女青年,感觉像倒了一整天的垃圾,往垃圾场跑了5次。我都觉得我的车都跟着一车馊味儿了。喷了很多香水,一股子怪味儿。不理它,自然散去吧。
洗过澡,很舒服,接着我的回忆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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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门口张望,冷不防被人从侧面一把抱住,一股浓香扑面而来,我正回头还没闹清怎么一回事,已被人当众那么亲了一口!我下意识一下躲开,正准备反手上去一嘴巴,狗屎迷住眼了,当众揩老娘的油!却见到苏一张大浓妆脸,正冲着我一脸坏笑。我松了口气,“你丫!我还以为谁呢!”正准备后面再带个话掰儿,却瞧见沈芳也走了过来。赶紧把后面的憋了回去。

苏还挺不服气的,冲着我噘嘴,又来了句很不地道的国语版“没劲。”——我发现她一说国语,我就下意识想重复一遍,知道什么叫标准口音吗?不知道我说英语时,她是不是也这样想?——

我还想正顶回去,沈芳已经笑着冲我晃了晃手里的票,原来都是准备好的。我跟她们往里走,排队,挨着进,居然门口还有人拿着金属监测器,查的严的就跟登机似的。我心说,至于吗,多亏今天换牛仔裤没带着我贴身小刀,不然还不给收了去。

然后,看看前面的沈芳和苏,还有他们一起来得几个别的男男女女大概一共5、6个人吧,看上去都是和苏差不多的BBC(出生在不列颠的华裔),都说英语。但是没看到丹尼,也没看到有别的保镖之类的。我想,别八成又是偷跑出来的。
她们的那些朋友穿的也都是一看就很阔气的那种,吊着个脸净跟沈芳和苏说话来着,连个招呼也没给我打,跟我透明似的。我心里很是不忿儿。我也不说话,要不是冲着沈芳和苏,我还懒得理你们呢。

沈芳跟他们说了一会儿,转过头,上下看看我,笑了一下,我明白她笑什么,索性装不知道。她,把头凑过来些,跟我说,“你跟紧些,里面很多人,别走散了。”
我嗯了一声。不再接话。
沈芳那天穿的也很少。也画了妆,眼影有点反光,不过比苏那晒伤妆要保守些。上身是一件苹果绿的短袖收身体恤,只是领子开的很大,大到她随时都下意识捂着领口怕走光。——真不知道担心走光,为什么还穿出来。—— 腰上是一根棕色的粗粗的CD皮带,也就是个装饰,歇歇地跨着。底下穿了同一颜色地百辄皮裙,超短。下面是一个色系的半高尖头皮靴。手袋倒是不算很夸张,DKNY。我以前见她,她要么都是很典雅的扮相,要么就是休闲的装束,这样的造型我倒是从没想过会出现在她身上。不过,到也别有一番味道。显得,怎么说,挺妩媚的。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多了,居然凑上去,把头伸到她耳边,说,“你今天穿的挺性感得。”
她冷不丁我这么一下,吓了一跳,马上脸上有点害羞的神情。我心说,坏了,又说错话。
她尴尬地笑了一下,接了句,“谢谢。”然后,装作想起什么,跟苏说了起来。倒是把我凉在后面,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还好,天够黑。

那里面果真很多人,而且巨吵。刚进去的时候,那重低音砸的我心脏都快衰竭了,耳膜都感觉要穿孔了。我下意识只能用手去捂着耳朵,这样才慢慢适应了些。

不过,这样的好处就是,马上整个人可以high起来。很简单,你想正常说话都不行,都要用喊的。喊着喊着,人的举手投足就轻浮开了,这也是所谓的放松吧。反正在club里,你要是想一直端着,装样儿,那是得有些定力才行。

玩的倒是没有太多花样,想跳就跟着跳,不想就喝酒。我跑着去买酒,和酒吧价钱差不多,甚至有的便宜些,但是,架不住人high了就喝得多,我记得我们喝得最多的就是伏特加兑柠檬苏打水lemonade,(其实就是雪碧类的),还有一种瓶装得伏特加酒精饮料,白的叫冰;蓝色的,我挺喜欢,名字也叫蓝。

英国人喝酒从来不喝纯酒,都是搀着喝。而且喝混酒。我酒量还行,不算好,但是也能喝些。但是,对于混酒就有点不行了。先是喝了一杯伏特加,一玻璃杯半品脱,含25ml(一个shot)纯伏特加,要说也不多,但是,接着又喝了一瓶蓝和一瓶百威,就开始有点晕。于是,就找了个地方坐着,看她们玩。

沈芳倒是不怎么喝酒,一杯伏特加只喝了一半就放那了,就是一个劲儿跳舞,和那帮BBC们,有时还和鬼佬,边跳边笑,那帮人围着她,看上去是拼命想套磁儿。看得出,她是挺招人的。
苏和另外一个叫温迪得女生就是另一种风格了,整个一豪放女。一会儿跑去跳,还跳的特贴身得那种;一会儿又找人拼酒,也找我,让我陪她们玩小蜜蜂之类的划拳。打和了还得俩人隔着空嘣嘣儿亲。我这个不熟,知道怎么玩,却总是忘动作,自然喝了不少。过了一会儿,我觉得再这么喝下去就真高了。就借上厕所跑到洗手间去了。

音乐声一小下来,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有点高了。腿脚都不是很利索了。我对着洗脸池洗了把脸,站了会儿,觉得还晕,于是跑到马桶上,想吐出来些。

过了一会儿,也没吐出什么。正准备打开门出去,听见外面横冲直撞跑进来一人,一把撞开隔壁门就哇哇哇吐。听得我妈的在旁边那叫一个反胃啊。我走出去,隔壁门没关好。我一看衣服,居然是温迪这姑奶奶。于是,我敢快走进去,搀住她,一边拍她背,一边问她怎么样了。

这姑奶奶真是喝高了。也不看看我是谁,一个劲儿英语在哪儿念大神儿似的屋里哇啦。我也听不懂她说什么。只好就这么帮她在背后揉。

终于,她算是把我恶心完了。我又扶她去水池洗。她洗,我就递纸巾什么的。

她终于趴着洗手池边,看着有些缓过来劲儿了,看了我一会儿,像是记忆恢复得样子,跟我说了句,“你。”
我心嘀咕,你以为谁呢啊,真当是英国遍地活雷锋送温暖献爱心啊?帮你捶半天背你不给小费啊?但我没说话,只是笑笑。

接着,温迪就摇头晃脑地看了我一会儿,做了一件让我很吃惊的事儿。她突然冲过来抱着我,开始亲我。我一个躲闪不及被她重重亲了一下,这次可不是脸,是嘴对嘴的。我先是一吃惊,随后有点儿火,心想,“怎么醉成这样了!”
然后,我想推开她,居然被她抱得更紧,片刻之间又被亲了几下。我当时真的是恼了,使劲一挣扎,接着猛地一推,她被我推出好几步,踉踉跄跄,要不是后面墙挡者,差点没坐地上。
我有点想发飙了。妈的,搞什么啊,我长这么大也就是跟我男友这么亲密过。虽然说你一女的,我也不损失什么,但是,这可是在英国。要是人家看到了非把我们看成女同不可,而且,你丫亲我脸我就忍了,居然过来亲我嘴。操。我差点就想上去踢她了。
但是,我冷静了一下,一来,大家是一起来的,也算是朋友了。二来,怎么说她也是喝高了,指不定把我想成那个白马王子了呢。
于是,我忍了忍火气,走过去,跟她说,“你醉了。”我故意把“醉”这个字的英文念的很大声。
她晃了晃手,并没有让我扶,而是,问我,“你是同还是双?”
我一点儿也没明白,什么“bi”。我觉得我可能没听懂她什么意思。没理她,搀住她说,“我们走。”
她挣了一下,又问了一句话,“你喜欢女人吗?”
这是个简单疑问句,没生词儿,我听懂了。而且,也“理解”了。

我当时有点吓了一跳。虽然,据说这玩意儿在英国挺多,听过不少中国学生讲的有关类似的桥段。但是,我保证在此之前我绝对没亲眼见过这类人。

我有点不知所措。我没想到沈芳的朋友居然就是传说中的“……”。
她看我一副措不及防的样子,也可能有点尴尬,耸耸肩说,“这没什么,每个人选择不同,没什么的。”
我也挺尴尬,结结巴巴回她,“是的,其实没什么。”我当时可能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儿,真的挺紧张的,除了是的,不是,可能也想不出别的英语词儿了。
她看我做出一副表示理解的样子,可能是想给自己找台阶吧,又接着说,“你从大陆来,可能不知道,其实这里人们很理解这个事情,我们没有伤害谁,只是我们选择不一样。除了这个,你觉得我有什么反常吗?你觉得苏有吗?沈芳有吗?”

当我听到苏,又听到沈芳?我简直觉得跟做梦似的。脑子里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就想起来四个牛头不对马嘴的字:不可理喻。
我就是一直想这个词儿。怎么可能?!苏?!沈芳???!

当时,我除了震惊,就是拼命告诉自己,她醉了。这丫绝对喝傻了。
但是,潜意识里,我看着她的眼神,我心里另一个声音,似乎要提着个大喇叭跟我说:沈芳居然是……!!

我觉得像是有个什么东西,咔喳一下,在我心里碎了。就像又听到了,我爸手里的水晶杯,重重落在地上的那种声音。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04:40:54 +0800 CST  
从洗手间出来,我已经决定要回去了。

我跟苏打了个招呼,说我晚上有别的约会得现走。她也没挽留我。那会儿,她正忙坐在一个长的挺帅气得男孩腿上,俩人忙着在那儿打情骂俏呢。我拎起大衣,很迷茫的看看她,举止够轻佻,眼神也很风骚。虽然,如果换做在平时,我可能会很看不惯她这个样子。但是,那天,她的这些举止在我眼里,却觉得是那么的心安理得。我跟自己说,这样才对,这样,温迪说的那些都是酒后胡言了。

我拿这大衣往外挤,我回头看了一眼正在舞池中跳的正起性的沈芳。她合着那强劲的节拍,正在舞动着美丽的腰身,长发随着身体的摆动而飘扬着,脸上带着陶醉的笑容。那时的她,和我曾经见过多次的那个端庄有礼的大家闺秀简直判若两人。浑身散发着一股诱人的青春的冲动和张狂。我想,如果我是个男的,我估计也会喜欢上她。不过,温迪的那些话始终在我心里徘徊不散。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下意识就把那些话一下当真了。

我看到沈芳注意到了我。自然,看到了我拎着大衣往外走的样子。她的眼睛里充满了询问和不解的目光。那眼神曾经让我感到过震撼,感到过温暖,但是,那晚,却让我感到如此的陌生。

我们就这样,隔着舞池,来往的人群不断的遮住我的视线。温迪的举动,温迪的话,在我脑海里挥之不去,召之即来。那个时刻,我觉得这段不算远的舞池,似乎变成了一个巨大的鸿沟。闪烁的灯光,忽明忽暗。一切的一切,隔段了我和她。我觉得她的那个世界,离我很遥远。

我努力做出轻松的笑容,冲着她挥了挥手,然后又用手指了指外面。就一头扎进人群中了。似乎,沈芳想追过来。似乎,我觉得她好像要跟我再说什么。我没有转过头,只是加紧脚步。我想赶紧离开。

出了门口,才意识到那么冷。天空不知何时下起雪来。洋洋洒洒,鹅毛般飘洒在空中。但落在地上,却没有积成白色的“棉被”,而是化作一滩滩污水。我忽然想到了沈芳。尽管,我觉得这个比喻对她或许是一种侮辱。

我穿上羽绒服,还是很冷。我看着那些身着淡薄风骚万种的姑娘们,小伙们一个个哆嗦着,抱着双臂,等出租或是紧着脚步往远处的居民区的街道上去取车。心里有些嘲笑。

我把拉链拉到头,脖子缩在里面。往地铁站走去。走着走着,就不由自主跑了起来。我就这样一直跑着,跑着,像个骡子一般。我跑进地铁站,跑下电梯,跑进车里,我的鞋上沾满了污水,我的裤角湿了一片,但我还想跑。我在车厢里来回走着,跺脚,搓手,我不想让自己闲下来。仿佛只要一停,那个念头就重新升起,直到占满我整个心房,整个脑海,几乎要把我憋炸。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当真,她醉的那么厉害。但是,我没有答案。我只是很轻易的、不可理喻的,相信了。

回到我的新居。屋子里还是一片凌乱。我无心收拾。坐在窗台边,看着外面。我想起妈妈曾经跟我说,我和那些有钱人在一起要当心,不要学坏。又开始觉得自己有点庆幸。我决定,以后还是要和沈芳保持一些距离。或许,那些名门贵族的生活,对于我这样的老百姓家的孩子,只是一个存在于脑海和幻想中的奢望。当真实的来到你身边时,我最终无法理解,更不要说是接受。

那天,沈芳没有给我来电话,没有问我为什么不辞而别。我觉得这样很好,省去了尴尬。我不喜欢说谎。
那天,我如约给母亲和男友去了电话。我仍是兴高采烈地讲述了我在俱乐部的见闻。我把那些人的衣着,发抖的样子,描述的绘声绘色。他们哈哈大笑。

但是,我没有提温迪对我做了什么,说了什么。我不想让他们知道,我那个新认识的有钱的女孩子是“另一类”人。不知不觉中,这个曾经让我无比骄傲,无比钦慕的女子,在我心里却成了我不喜为人知的一个疮疤。或是说,成为一个耻辱。——或许,那时我这么想,真的有些过分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05:34:36 +0800 CST  
楼上的,你每次都,嘿嘿,一下就闪人。果真很吊啊。现在这是时髦吗?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06:10:30 +0800 CST  
我忘记那晚后来我是怎么睡去的了,至今,想起那个飘雪的夜晚,卧室黄色黯淡的灯光,那个大大的离地不高的窗户,那个宽阔的窗台,心里仍然有种惆怅的感觉。

年少时就是这样,一觉醒来,会觉得昨晚的那些不愉快似乎都已远去。接下来的几天,我很快就和刚认识不久的室友们打成了一片,或许是年龄相仿佛,或许,因为我们都是平凡人家的孩子。

那个房里,除了我,住了3家人。一对儿河南的小两口,在一楼;一个山东的男孩子和一个吉林的朝鲜族女孩分别住在二楼的两个房间里。

我和那对儿河南的小两口最早熟起来的。他们是两个挺热情的人,不像以前我听过的有关河南人的段子里那样。人很单纯,也很善良,挺会照顾人面子。山东哥们儿,怎么说,有时候也挺不错,但是,较起真儿的时候,感觉要是个女的还说的过去。吉林妹妹,可能是少数民族吧。不是太和我们来往,后来干脆交了一个男友,经常不在家。

北京人有时会在饭桌上编些外地人的段子。我本身比较烦这个,但是有人讲,我也会跟着笑。其中,河南人的段子好像最多的。什么董存瑞等等。所以,刚开始我住进去的时候,他们好像有点儿防着我。但是,没过几次交往,就开始开玩笑,瞎扯了。

或许是我曾经痴迷过历史和文学吧。在我的思想中,河南是一个对于中国历史和文化都举足轻重的地方。对于中国而言,不说别的,在历史中我们最灿烂辉煌的唐宋文明,都是围绕这个省份开展的。我曾经认识过一个哥们儿,不知怎么被河南人骗了,曾经咬着牙说,操,早晚灭了河南。我听了直摇头,要是真把河南灭了,中华文化估计真的要灭了一半儿或许还要多,就算补上两个江南都白瞎。

不过,有段时间在北京集体打压河南的时候,我也对河南人的口音好笑过。我记得我当时特别喜欢李商隐的诗,李商隐就是河南人。每次,读到他的诗,我都有点郁闷,那么好一个诗人,连名字都起的超凡脱俗。那些诗篇名句:相见时难别亦难,半留相送半迎归,锦瑟无端五十弦,昨夜星辰昨夜风,心有灵犀一点通,包括我后来时不时总是会默默背诵的那首:夕阳楼

花明柳暗绕天愁,
上尽重城更上楼。
欲问孤鸿向何处,
不知身世自悠悠。

等等等等,写的如此动人。可是想到李大师,大笔一挥而就,操一口河南话读起来,哎。

后来,前两年看葛优演的手机。那哥们儿说,要是放到宋朝,河南话就是官话,北京话只能算方言,而且还是胡语,胡说八道。想想也是,北京人也就是沾了我党的光芒了。还真别说,挺能胡说八道的,说死一个袁崇焕还不拉倒,城门楼子都快让舌头顶穿了。要不怎么说,北京人的舌头能吊死人呢。

那个小两口说起话,倒是没什么口音。后来,还跟我学了一嘴的,操,丫儿什么的。真是罪过。

因为大家都在放假,也没什么大事儿做,没事儿就凑一起吃。包饺子。河南人包的饺子比北京的个小些,但是,面和的真是有水平。后来,那家的小哥儿还居然创造出了一种叫“会面”的东西。可能是因为大家平时油水儿都有点缺,我记得面都没来得及从锅里端到桌上,就被抢光了。我吃完一碗,回去一看,就剩下几片海带黄花菜了,干脆毫不客气直接挂了锅底。

就着样吃吃喝喝,很快就到了圣诞节。

英国人的圣诞节,感觉像极了我们的春节。是一个居家团圆的日子。我这些年里要么赶上圣诞节回国,要是留在英国,每到圣诞节的时候,总是会有人邀请我去人家家。在他们眼里,圣诞节我居然是一个人过,那该是多么孤单和凄凉的事啊。

平安夜的时候,我和那对儿小两口出去逛了一圈儿。大街上平时端着的保守的英国人,因为节日的缘故一下变得热情而奔放。只要擦肩而过,都恨不得趴你脸上跟你说“圣诞快乐”。那一晚,我对着无数个认识不认识的人,说了整整一个晚上的“圣诞快乐",跑回家,嘴里还哼着jingle bell……那一晚,我好像真的没有想起过沈芳。

第二天,我很早起来。我想起去年的圣诞节是在家里睡过去的,于是下楼去逛逛。本来繁华的都市,一下子变得异常冷清。一个我从没有见过的伦敦浮现在我眼前。路上几乎看不到行人,连车都在路边静静地趴着。所有的商户都关闸落锁。街道上,布满了树叶和昨晚狂欢过后的垃圾。广场圣诞的彩灯和圣诞树也不在像昨夜那样璀璨。整个城市像是沉睡了一般。

我一个人走了一阵。繁华落去后的寂静看起来有一丝的伤感。让人那么不习惯。
我穿过居民区,透过结满哈气的窗户,隐约看到屋里的灯光。依稀还有欢笑声。那一定是温暖而安祥的生活吧。我想起了安徒生笔下的买火柴的小女孩。那种小时候不理解的描述一下子在我心里变得生动起来。划一根火柴,微弱的火光中看到香喷喷的烤鹅,划一根火柴,温暖中看到祖母的怀抱,整个人在火光中飞向祖母的身边,那里没有寒冷,那里,没有饥饿,那里没有泪水和黑暗。

眼中又有点潮湿。趁着清醒,在自己心里嘲笑了自己一下,整个城市跟座空城一般,你去那里买你的火柴啊。

不知怎么又想起了沈芳。是呀,好久都没跟她联系了。怎么说,过年也该问候一下啊。于是,拿出手机,想了很久,只写了“I wish you have a merry christmas."

几分钟后,手机在口袋里震动,掏出来一看,短信上写着“U2”,那是英国小青年的一种习惯的短信简写,原文是“you too”。

我不知道为什么,握着这个手机没有再把它放回口袋。我不知道那天自己看了多少遍。只是这两个简简单单的U2。那天,沈芳到底是那一类人,第一次在我心里变得不再重要。

或许是我真的太孤单。人在孤单的时候感情就会脆弱,一个微不足道的U2,就让我像一个在没有爱的冰河中溺水的人,抓到的一根稻草。我把它握在手心里,她让我的手心感受到了温暖。我把她握的紧紧的。害怕一大意,她就会溜走。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09:18:01 +0800 CST  
圣诞过后,转眼便是新年。

12月31日,晚。我正在我的小窝里卖力地除旧岁。电话想了,号码是隐藏。我拿起来“hello”了一下,那边,传来一阵熟悉地笑声。

沈芳电话里问,“干什么呢?”
“大扫除呢,迎新呗。”
“嗯,还满勤快地嘛。辛不辛苦啊?”她问。
我接了句,“劳动人民吗,受苦受累惯了,不比你们资本家大小姐。”
她有点不是很乐意,“你怎么总说我是资本家啊。我那儿剥削你了?好像是你剥削我吧?”
我说,“我觉着吧,考虑到,您这资本家也是从我党分裂出去的,所谓,取之于民,最后也得还之于民。我的出现,是主要是为了能更好的帮助您早日完成进入共产主义这一宏伟目标,为实现世界人民一家亲的大团结而努力奋斗着。您说,我剥削您,这话严重了。”
沈芳笑起来,“你这人怎么,说话,这么……”
我说,“您要是觉得我贫,直说得了。我禁得住考验。”
她笑着说,“没错,我觉得你就是贫。”

就这么扯了几句。她没问我那晚为什么走。
沈芳就是这样一个聪明人,如果觉得对方有隐情,就算心里再想知道,想的跟猫抓的似的,也决对不会表现出来。反倒是有时,她这种沉静,会让你觉得,哎,她怎么也不问问我啊?然后,急着急着,自己倒是先招了。后来,我屡次中招儿,按她的话说,这叫“欲擒故纵”,说得时候还特别得意。我笑着骂道,“三十六计,哥们儿你挺熟的啊,试过‘美人计’吗?” 她看着我,眼光一下子变得很柔和,但是脸上一副调皮的样子,撅着嘴笑着说,“可以考虑。” 我看着她的眼睛,有些心慌意乱,嘴里却说着,“来吧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任你风吹雨打,我抱定最后一计。”万万没想到,还真让我一语中的,只是这是后话了。

沈芳电话里跟我聊了几句,问,“今天我们有个迎新年的爬踢,你一起来玩啊?”
我一听,刚才的贫劲儿马上没了,我又想起了那些。感觉怪怪的。我甚至有点要打个冷颤了。我觉得还是少掺和好些。于是说,“不去了。还整理屋子呢。”又觉得好像这个理由不是很充分,又说,“我们house明儿包饺子,我得晚上跺陷儿。”
这倒不是编的。中国留学生的假期,吃,是永恒的主题。我回想我出来这些年,好像每次有几天假,只要有中国人凑一起,就是变着花样的吃来吃去。最后,咱甭管学上没上好,英语说得遛不遛,但是,各个都练就一身野打家儿的好厨艺,怪不得很多留下的最后顶着博士帽开饭馆儿去了呢。

沈芳一听,好像来了精神,“你会包饺子啊?”
我心想,和面咱不会,但是跺陷儿,包,没问题,吃,那就更别说了,北京人讲,饺子就酒,越吃越有。鼎盛时期我能一顿吃30个,还是薄皮儿大陷儿。
于是干脆撒开了吹,反正想着她一大小姐可能也就会吃,“小瞧人了不是,我们北方人哪个家里不会包饺子啊,我话不会讲都会吃了,路不会走,都坐床上开始擀皮儿了,幼儿园就开始跟我妈上街卖饺子去了。实话告你说吧,我学费就是这么攒出来的。”
沈芳电话里笑得不行,“你怎么那么贫啊,笑死我了,原来你是卖饺子的啊。你都卖什么陷儿的啊?不会是卖人肉陷的吧?”
我一本正经的说,“人肉啊?有时卖,这两年货不多,不过,等你明天过来就有了,还是精瘦肉的。”
沈芳收住笑,有点像是撒娇地说,“嗯,我应该把你这个考虑为邀请吗?”
我倒是没想过,刚才纯是在那儿信口开河了。她一说,我还有点下不来台,只好说,“你要是想来,欢迎啊,今儿晚把自己洗干净了,明天来吃人肉饺子吧。”
她有点不依不饶,“听上去怎么一点诚意都没有啊。”
我怕她有点生气了,只好说,“你来我怎么能不欢迎呢。”想了想又说,“你没看我这儿正为明天接待外宾大扫除呢吗。”
她就又乐了,“那我可真去了啊。”自己又像是给自己搬梯子往下下,又说,“我就是去看看你是不是吹牛。”说完,自己也有点觉得自己不好意思,笑了几下。
我说,“欢迎首长来指导工作。哎,别忘了带把好使的刀,我这儿的刀跺不了排骨。”
她特不忿儿地骂了我句,“贫!”

挂了沈芳的电话,我才意识到有点不妥。一是,我本想和她保持点距离,这可好,嘴上痛快了,可把人居然招家里了。二是,也没跟楼下那两口说一声,就这么招来一人。

于是赶快跑下去。那小两口正屋里闹呢。半天才开门。我刚说,我明天有一老乡要来。那小哥儿就说,“好啊,赶中午一起来吃饺子得了。”我心里一阵暖流,觉得这哥们儿忒仗义了。表扬!

回到窝里,想想,既然我招人来了,得准备点儿吃得。于是,慌张张跑出去,到开门的印巴超市买了4桶可乐,又想起沈芳好像只喝水的,又买了一桶矿泉水。就这么拎回去,胳膊都快断了。

等到一切准备就绪,我坐在窗台上想,算了,别那么小心眼儿,就当是个朋友处处。怎么说人家帮了你那么多,也得感恩图报不是。想了想,也坦然些了。又想,也就是听温迪发酒疯说了这一嗓子,谁知道真假,说不定也就她是,招不来台阶了,拉苏和沈芳当垫背呗。

于是,心情好起来。关上灯睡了。

第二天,早早的下去准备。到了快11点的时候,沈芳给我打了电话,说,到门口了。我洗了手赶快去开门。

门开了,只有她自己,穿了件阿迪的滑雪衫,一个人拎了一大袋子水果,巧克力,还拿了瓶红酒。一见我,特别高兴的说,“新年快乐。”
我也笑着说,“you too。”冲她挤了下眼睛。沈芳眉毛扬了扬,抿着嘴,很有深意地笑了笑。
我看了看门外,没有看到丹尼,也没看到本特立。

那天,她没有穿很名牌的衣服,外套是阿迪,里面也是一件瘦身的拉链的阿迪运动衣。下面穿的是牛仔裤配converse球鞋。应该是故意的。我觉得,这姑娘挺懂事儿的。

不过,后来还是被那河南小伙儿的媳妇儿看出倪端来。拉住我问“你老乡挺有钱吧。”我说,“一般吧,还行。北京小孩儿很多都穿Levis和converse的。”她摇摇手,“那我到没注意,我只是看她拿的那个手机链子,施华落士其的勒,50多镑一根。”我心说,“50多镑对她算个球(河南话)啊。”但也装出大惊小怪的样子,“是吗?假的吧。”

那天,我们玩的很开心。沈芳话不多,但是,漂亮姑娘讨人喜欢,而且,她又是个很聪明的人,善解人意吧。很快大家都挺喜欢她的。而且,她一开口说英语,就把他们震了,口音很地道。于是,他们问她过来好几年了吧,沈芳看看我,笑着点点头。我在人背后,狂作鬼脸,差点就把她搞崩掉了。

我有点人来疯,人越多,心情越好,话越多。我的室友也不相上下,边包饺子边插科打诨,真的,来英国那么久,第一次这样开心。有时候,大家为了很简单的事就能笑作一团,拿面粉乱飞对方。段子说得也很经典。以致于,后来沈芳都回去好几天了,还能突然给我打电话,自己笑得在那边喘不上来,“哎,我想起那天你们说那个……”弄得我这边哭笑不得,“姐姐,没事儿吧,您是不是童年缺少欢乐啊?”

沈芳不会包饺子。用我的话说,除了吃,别的甭指望了。她不服气,说可以刷碗,还吹在家都是她刷。我发现,这姑娘跟我待的吹牛也不上税了。
我们包,她就在边上看。一会儿还捣捣乱。比比谁包的好啊,谁包的快啊。还用面捏了个奖牌授予河南小媳妇,好像叫,最佳成果奖。然后,走到我旁边,瘪瘪嘴说,“真是吹牛皮,各个都是歪的。你干脆把你那饺子店盘给人家好了。”
我严肃的说,“行,你以貌取饺,只看表面。一会儿可别吃我的。”
她嗔了一下,“接着吹,我偏要尝,看你饺子里还有什么内涵?”
我正色,说,“你不要小看了这个饺子,从和面,到擀皮,包好,沁注了我无数的心血,我对家乡的思念,对未来的向往,我的爱情,我的希望,都包含在这薄薄的皮里,我……”我还要贫下去,沈芳打断了我,“你怎么不去考艺员训练班?”
我说,“艺员训练班是个函授,我当时是准备上中戏来着。”

饺子煮好了,一个人一盘,我们倒上沈芳带的红酒,学着假洋鬼子“起司!新年快乐。心想事成。”一饮而尽。

沈芳坐在我斜对面,加起来一个饺子,吹了一下,像是自己跟自己说,“好久没吃饺子了。”
又看我看她,笑着扬了下筷子上的饺子,开玩笑的说,“我尝尝你的爱情和希望。”
我说,“你怎么知道这是我的,我包的都自己藏起来了,不愿意给你吃。”
她冲我哼了一下,装作生气说,“我偏找到一个,坏的跟你一样,想跑,一筷子被我插住。”说着,狠狠的咬了一口。赌气似的看着我。

我看着那张美丽的面孔,那双闪着光芒的眼睛,笑意盈盈。我心想,多好的一个姑娘。又想,真是可惜了。想到这里,心里又有点郁闷。有点不知道该怎么和她相处下去。干脆,闭上嘴,专心吃起来我的饺子。真的很香。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11:27:23 +0800 CST  
什么叫掰弯啊?新名词可真多,我都退化了。
下午睡了一觉,不困,但,算,睡觉去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0 11:49:16 +0800 CST  
hi 不好意思,让各位久等了。先还是谢一下各位的捧场。

今天是周一,上午开周会。我小发了一会飙,主要是针对试验记录的事情。我跟他们说要态度端正,不许以后再涂改试验记录。我很少在开会的时候装得一本正经的样子,也可能是这样,他们都有点诧异,于是各抒己见,本来打算1个小时的会,一下开到11点多。散完会,马上就12点了,大家,包括我都没心思工作。于是,本来上午要干的一些事只好堆到下午。

快下班的时候,Zoe过来跟我说让我看看今年的圣诞爬踢在哪里搞。或许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的缘故,我对他们的这个传统节日没有太留意。别的部门11月初就开始去定场子了,我这边却一直没动静。终于上周Zoe忍不住了,过来问我意见。我本意为只要打个电话就搞定的事,没想到却复杂起来。因为动作慢,我们往年去的那些地方都已经被定光了。

我觉得很不好意思,毕竟这是我坐上这个位子后第一次办圣诞晚宴。Zoe倒是没有怪我,反而自己勇于承担错误,说这是她这个行政秘书没有安排好。闹得我特别不好意思。

我看看Zoe给我的清单,常去的那些地方,最靠后的也排到了12月6号。而整个公司的爬踢是15号。我想要是真的6号办了,估计后面大家也没心思工作了。于是跟Zoe商量是否可以改到别的没去过的地方。Zoe说,最好亲自去看一下。于是,下了班就带着Zoe去了。走了几家,最后订到一个19号的保龄球馆。当时已经7点多了,于是就和Zoe吃完饭,又把她送回家。

回来后,洗完澡,坐在床上看没看完的文件。看了一会,又睡了一觉。这会儿爬起来,倒是不困了。

我还真没想到我这些吁吁叨叨的破事儿惹得大伙儿这么关注。有点受宠若惊了。看样子,我要不是坚持写完,自己都下不来台了。

我这边是比国内晚8小时,有位看官讲7小时,也没错。夏天的时候用当地时间,是差7小时。上个月恢复为格林威治时间,现在比你们错了8小时。

谢谢各位关系我的身体。其实,出国这些年熬夜已经是很平常的事了。想在别人的地盘上落脚,必须要多付出些,天才或许不用,但是我不是。两年前更惨,不但熬夜,而且长期神经衰弱,失眠。每天合眼的时间也就是3、4小时。这两年好多了,晚上或许睡得不长,但是白天只要累了,就往椅子上一靠,2分钟就睡着。就这么一觉觉加起来,倒也不觉的累。等到周末,就放心的睡。自我感觉还健康。只是,在外人眼里,尤其是英国人眼里,他们总是说我看起来很weak。呵呵。歧视!我认为。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1 08:58:06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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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我们那天吃吃玩玩,一直到下午。沈芳后来接了个电话,然后就跟我们说要走了。晚上要和家人吃晚饭。于是,我送她出门。

到了门外,两个人都轻松下来,她也可以继续作回她的大小姐了。
我问,“你晚上是去玩吧?”
她要摇头,“不是,真的是回家和家人吃饭的。今年是新年啊。”
我倒是从没听她提过家里还有别人。于是问,“哦,你还真有家人啊?”
她看着我,一脸莫名其妙,“原来你一直觉得我是石头里蹦出来的啊!”顿了一下,又说,“我哥从香港过来了。”
我才知道,原来她有一个哥哥。我又问,“你父母呢?没一起来?”
她听了,脸色有些不好,有点失落的说,“我母亲走了几年了。”
我一听,顿时觉得她有点可怜。又想起温迪说得那些,似乎觉得要是这样,也和逻辑。没妈疼,兴许是太空虚了。她没有再说下去,我本想问她父亲怎么样,看她一副消沉的样子,也就收回去了。

我就这样陪她顺着我家门前的路走着。走到第一个路口,我问,“你怎么回去啊?”
她用手往前指了一下,“丹尼在前面的街呢。”
果真,走过去刚转弯,就看到那辆气派的本特立了,丹尼正在车外无聊的吸着烟。我心想,这伙计的工作也真不好做,这么大冷天的,主子在里面玩儿,丫就这么外头傻等着。

见我们过来,丹尼扔掉香烟,拉开车门。沈芳上了车。丹尼冲我点了一下头,算是打了个招呼。我觉得他们这帮人都有点不把我放在眼里,除了沈芳。不过,想想也是,我以为我是谁了。

沈芳在车里冲我笑着摆摆手,又用手在耳边做了个打电话的姿势,我点点头,冲她笑笑。车就着样开走了。我看着车从民居中开出拐上大路,这才转身往回走。边走边想沈芳提前她母亲时那幅失落的神情,不由得叹了口气,她怪可怜的。

回去后,他们已经在打扫战场了。我赶快表现去刷碗。刷碗的时候,河南小媳妇在边上,顺便聊天。她跟我一个劲儿夸沈芳来着。说这女孩咋那么好看啊。又说,一定家又挺有钱的,送过来这么多年了。我也就顺着她的话说。她忽然又问,“沈芳有朋友了吗?”我听她这么一问,心里一哆嗦,差点盘子都掉了。我觉得我当时估计脸红了,我愣了一下,心想,要是他们知道沈芳是那个,估计就不会再这么崇拜了。于是,只好编过去,“没呢吧,估计是自我感觉良好,挑花了。”想想又补句,“追她的挺多的。”小媳妇撇撇嘴,“那是!”

洗完碗,我掂着剩下的半瓶红酒,乐颠颠地上楼去了。室友对沈芳的赞誉,让我听上去特别受用。我这人就着德行,别人夸我朋友,我倒是比本人还自豪的样子。其实想想,人家说我男友帅,人家说沈芳漂亮,有钱。有钱漂亮的又不是我。和我有p关系。但是,仍然就是听着跟夸我似的。

我关上门,习惯性的坐到窗台上,把红酒往杯子里倒了些,美滋滋地又开始发呆。今天玩的挺不错。如果,不是因为沈芳个人有点“问题”那该多完美。又想到,原来沈芳没有妈妈,开始觉得她跟小白菜儿似的,真是可怜。
想到这儿,我举起手里的杯子,喝了一口,感觉跟玩儿酒入愁肠似装深沉似的。呸,真难喝。我差点吐出来。酸不拉积的。不过还是硬着头皮吞下去了。想起,原来在国内跟我爸去饭局时,听人说过怎么样分红酒的好坏,味道我是喝不出来,只好拿起瓶子看了一下,产地是南非,上面的年份是1999。我也不知道这个年份到底对于南非酒是好是坏。于是,把瓶子举起来,瓶底是个很深的窝。我靠,果然是好酒,我装成自己很懂的样子在心底赞了一下,又喝了一口,嗯,好酒一般都比较难喝,我心想,大概是因为是“干”型的吧,没糖了。

我无聊地坐了会儿,又看了会儿书。忽然想起那天在温沙沈芳唱得那首歌,想起她唱歌时的样子,想起她的眼神,忽然很想听。于是跑到电脑前,上网按着自己记住的几句歌词去搜了一下。来源处,出来一个法语词‘les miserables’,e上一个点,我也不知道是什么,该怎么念,字典上也没有。我接着往下看去,情节介绍让我似曾相识,于是,我试着查询中文的,悲惨世界。果然,原来它的本名叫这个。于是,我下载了几首。一听之下,惊艳!那晚上,我一直听着这些激情澎湃的歌曲,当然,最多的还是沈芳尝过的那首castle on a cloud。那晚,我开始爱上其中的一些什么,或许,至少那晚我开始爱上了这部悲惨世界,我开始爱上了音乐剧。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1 10:03:11 +0800 CST  
元旦刚过,我就正式去“苏格兰人”的小组报到了。我记得我到的那天,苏格兰人还在休假中。组里别的一个博士后带着我参观了实验室,介绍了同事给我认识。

我还记得当时,我很恭敬的尊称每一个人为“某博士,某先生,某女士。”他们倒是笑着让我以后不要这样,说,这些头衔是给under的学生用的,我们之间只称呼名字。我顿时有种很飘飘然的感觉。因为,在我之前上过的那半年授课式的研究生的时间里,我每次去招老师问问题时,总要在前面加上“抬头”,英国人很讲究这个。现在,眨眼却直接改叫名字了,我似乎觉得自己的地位往上升了那么一点点。而且,更让我兴奋的是,我还有一张属于自己的办公桌、电脑和私人更衣柜。除此之外,所有一切学习上需要的,实验服,笔,记事本,订书机,甚至到橡皮,都是组里提供。这些在我看来“优厚”的待遇,让我这个,从什么都要自己负责,在教室上课上完走人的“授课”学生阶段过来的人,感到一切的一切都是那么完美。除了完美,我想不到还有别的什么词汇来形容,这才是我想想中的“发达国家”的大学。

我踌躇满志地抱着厚厚的资料回到我的小窝,那晚,要不是想起明天还要去组里,我几乎准备废寝忘食地学下去了。我似乎对学习从来没有如此高的热情。虽然,我看着组里之前的那些相关研究成果和资料,是那么的费力,不但很多单词不认识,就连专业知识都相当的深奥。但是,当一个人对一件事有了无比的热情时,似乎,一切困难都可以被克服。我又回到了当初带着耳机睡觉,含着石子说话的疯狂状态中,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我甚至开始抱怨为什么一天只有24小时,为什么我会肚子饿而必须花时间去吃饭。我甚至开始想,如果有种什么神仙妙药可以让人吃下去后,不用睡觉,不用吃饭,那该多好。

第二个礼拜,苏格兰人休完假回到组里。那是我第一次跟他以组员和老板之间的身份谈话。他这个人看上去很凶,但是,其实挺幽默。他时不时会说些笑话,让我放松,他让我不用表现出对他很谦恭的样子,那样会让他感觉“走路不知道手该放在哪里”。
那次对话,让我至今记忆犹新的原因,更重要是因为,在谈到我是一个自费学生后,他居然跟我说,“我可以为你提供一些资金,这些资金来源于我们自己的项目经费,希望可以帮你缓解一下经济上的问题。”我记得我当时都有点傻掉了。我已经觉得我可以来到这个小组,成为一个研究生,是一件沾了很大便宜的事。他居然还要再给我钱?难道我碰到传说中的“大善人”了吗?
但是,苏格兰人却有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我是他经过考虑之后,被他招到他的小组的,我做的这些项目,不仅仅是在修行我的个人的学位,而且也是在为他工作。既然为他工作,那就要付薪水。
在此之前,我知道美国很多大学都是这样为学生提供奖学金,但是,从不知道英国也有这样的事情。人们都在谣传,说,英国国力不行了,才开始通过办学招揽财路。可是,我那时才发现,原来,在他们最传统的教学体系中,这样的传统是一直存在和普遍的。
苏格兰人当时给我每月提供500镑的“支持”。这远远超出了我的想像。这些并不多的钱,一下子解决了我的生存压力,意味着我不用担心住房和吃饭的问题了。这样,我就可以全心全意投入到我的研究中去。

至今,我都认为那个冬天,是我人生中最幸运的一段时光。不可思议地遇到了沈芳,不可思议地成为一个研究生,不可思议地拿到了项目基金。如果,这些不可思议少掉任何一环,今天,我应该没有可能坐在一个宽敞明亮的办公室里,指挥着一群金发碧眼地洋人为我工作;我应该没有可能拥有一套漂亮的房子和一个宽敞的张满杂草的花园;我应该没有可能对于那些小时候只在时尚杂志中见过的“名牌”是一种取之即用的态度;我应该没有可能成为母亲眼中的骄傲,回到家乡会被人请去给年少的小朋友讲述“成功经历”;或许,我也不会坐在这里,在电脑上敲这些冗长的回忆。

我应该是一个再平反不过的“海龟”,在繁忙的都市中为了明日的曙光奔波,挣扎,喘息。或许,甚至一不小心,成为“海待”,在周围人的讥笑中努力表现出出一副毫无意义地尊严。

又或许,我应该和我的男友结婚了,又又或许,我们应该有一个孩子了。

然而,现实生活就是这样,可以供你意淫,但永远不会给你重来一次的机会。永远没有。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1 10:56:02 +0800 CST  
今天先到这里,写的不好,没什么状态。随便看看吧。
睡去了,明天工作很多。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1 11:01:29 +0800 CST  
靠,居然被人抢我的沙发!
网管!网管!!这是谁家啊?!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1 11:03:03 +0800 CST  
今天回来早,勤奋写文章回报看官们的厚爱。
先互动一下。

看到有位新来的朋友问起所谓太子党们的事情。我想说的是,其实像沈芳这些人已经不是所谓的太子党了,他们都已经是第三代。
我没有见过沈芳父亲本人,只见过照片。而其他我所知道的一些“太子党”们,大多来源于我母亲的战友和发小,也有这两年因为和使馆的朋友接触多了认识的一些。在这些人中,他们的大学往往都是在国内那些数一数二的名校完成的,这些名校多在北京,少部分在上海。他们中的有些人,上大学前,还有几年从军的经历。至于他们的专业,全部都是我们常说的“应用和科技专业”,大多属于理工类。女士中也有不少医学出身。就像沈芳的父亲,毕业于北京那所最古老的大学的物理系。
我们可以很容易发现,我国这几任政府中,几乎成了清华帮,而且都是理工出身。虽然可能这些人当年算不上红贵,但这些人之所以选择这样的专业,我想和他们年少时我国的风气有关。那时,最红火的口号之一就是: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自然,当时年幼的真正的红贵们,也是在这个口号下被熏陶成长的。
等到了沈芳这一代。我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现象。留在大陆的那些红贵们和后来去了美国或是香港的红贵们,仍然是绝对要把孩子送到第一流的名校中,才算罢休。但是,在专业的选择上,就有了很大的不同。
大陆的第三代,不管再怎样顽劣,最终都会被父母逼着,乃至是武力威胁着送到偏于理科的应用专业里深造,就像他们的父母当年一样。我指的是本科。等到混到毕业,可以装成“专业技术人才”至少自己养活自己了,再根据家世的强弱,选择某一名校的管理或是金融专业深造一下,顶个高帽子出来。从本科到最后,很多都是一口气上下来。

但是去了香港和美国的,则不尽相同。他们对于孩子在本科教育时,就已经不再非常强调“理工性”了。医学,法律,金融,占的比例相对大了很多。但是,仍然是绝对的“专业型”学科。等孩子毕业之后,也不急着让继续上下去,大多都是先工作。

这里,想到前面提过有位看官说道:红贵们的子女都在名校读商科。

我想,或许是我有点孤陋寡闻。我来英国这些年,伦敦也住了不少时间。我自己觉得我因为工作了的关系,接触了不少我在我看来的牛人。恕我直言,我还真不知道有那位名门后代,本科是在商科混出来的,不管上的是那所名校。

当然,如果在国内的说法里:经济economics,金融finance,和商科business,可以统一称之为“商”的话。那么,那位看官说得也对。但是,在英国,包括美国。这三者是绝对独立的个体。在这三者中,

经济学——是最基础,也是最理论的学科。当然,也是最难学的。我个人非常钦佩经济学专业毕业的学生。为什么?因为,经济学,说到底,学的出来和学不出来,拼的是什么?——是数学!高等数学!——别看我是正儿八经从理科学出来的,但是,我仍然看到高等数学就晕的厉害。我仍然记得大学时上高数课,微分还好,等讲到积分,尤其是多元积分求解。操!我从小自认为聪明,但是,我第一次觉得自己智商也有不够用的时候,就是在那时。一道题可以积分出A4纸整整3张,最后的结果可能还是错的。后来,再加上线形代数。呵呵,对于没学过的,我是形容不出来,对于学过的,你们自然明白我说得是什么。
经济学的解题就是建立在复杂的高等数学模型上的。这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经过努力就能学下来的课目。

金融——这是一个大染缸学科。为什么这样说?学金融,首先,要明白经济学在高等数学上建立起来的模型。不一定你会建立,但是,你得能看明白。然后,你得会把它和实际联系在一起,能够应用。当然,那些繁琐的定义,理论也少不了,必须全部理解。
当然,这项对于经济,简单的多。所以,金融,是那些有头脸的商业世家子弟中,算学的比较多的一科,尤其是香港人。但是,同是学金融,却有很大的差别,差别就在于——学校。
好大学的金融专业,就像一个名人沙龙。你如果想在走入社会前就建立起人脉,最好到这里面混一圈。但是,好大学的金融类,那时要有名额限制的。申请人能不能被录取,出身是一个决定性因素之一。学校每年也会招收一定比例的平民出身的优秀学生,但是,还是会把相当多的名额留给世家子弟,哪怕学习差些。就像,我们都知道的剑桥大学。剑桥是由很多小的学院(college)构成的,每个学院都可以招收各种专业的学生,说起来更像是一个独立的宿舍区。但是,学院和学院之间的差别就大了。比如,最有名的国王学院。不管你多出色,你如果从商,平民出身,再有钱也进不去。为什么,那是只有真正的贵族学生才可以入选的。所以,在英国,当你说你是剑桥大学毕业的,别人并不非常在意。剑桥的学生出门后,一般只说自己毕业于剑桥的哪所学院。英国人听,也是听你是哪所学院出来的。当然,学院之间招生标准是完全不同的。差别极大。经常有报道说,每年高考完,剑桥那些牛院,报名录取比例n:1,但是,非牛院的学院,比例正好反着,1:n。尽管都是一所大学。

商——恕我直言,这是我认为最不屑的一科。可能说在这里会得罪很多人,但是,如果你们来过英国,去过商学院看那些学business的学生,别管名字起的多牛,国际商务管理,国际商务行政管理,商业市场,商业信息,商业物流,全球商业市场等等等等。——让我说,两个字——扯淡。
如果你能把你脚趾头数清了,你就可以来读商课。
尤其是近几年的一年制硕士教授类商课。你可以问问,一个班上有多少中国人。我认识的一些学生,甚至自己跟我抱怨过,“妈的,就跟整个班从中国搬英国来,然后聘了几个外教差不多。”
把孩子送去学商,这是一个在英国哪怕是中产阶级家庭都不会选择的事。Business,在英国的文化里,培养的是劳动力,为了庞大的商业市场卖力做最基础工作的底层劳动力,——当然,因为上班坐办公室,穿西服打领带,你也可以恭维为白领——但,绝不是为了培养上层,更不是领导者。
奉劝将来打算到英国读business的三思而后行。当然,如果钱多的花不完,又实在不是学习的料,来混也可以,做好毕业就回国的准备。对于一个商课出身的外国人,在英国想留下,除了嫁人,我还别的真没见过。

苏和沈芳都只读完本科就工作了。苏和我研究生上的是一所大学,她就是读的我们学校的finance。好像是那位曾和我国很红的一位女明星闹绯闻的香港公子哥一个专业,比他高几届。沈芳是伦敦另外一个非常有名的经济金融类大学毕业的。那所大学在世界范围内可以说是本领域的number1。但是,我非常吃惊的就是沈芳的本科居然读的是经济学。

后来,在上海我妈见过沈芳一次。吃完饭回到宾馆,我妈对沈芳赞不绝口,还跟我说,“早知到也把你送去读文科了,看看人家,举手投足都像个女孩子样儿,你倒好,读理科读的上蹿下跳的,一点也不像个姑娘家。”

我心中一个劲儿叹气,心想,她也算是读文科的?但是,我也发现了,国内大部分人都把经济看作文科。真不知道为什么。

后来,当我开始写我的论文时,我曾经想让沈芳帮我改语法问题。沈芳看的直皱眉头,“我都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我问,“你当时论文好写吗?”
她做了一个呕吐的表情,“别问了,噩梦似的。建模型建的我都要住精神科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2 01:45:40 +0800 CST  


或许是因为苏格兰人的项目基金,或许是因为我当时还在为我曾经许下的誓言狂热着。我似乎找不到任何理由让自己从紧张的学习中放松下来。在我没有拿到实验室下班后的工作许可时,我已经很多次在办公室过夜了。当时,每到晚上8点,保安开始巡视清查时,我就会躲到厕所或是别的什么地方,关上灯,一声不响。然后,听到保安过去,再一个人偷偷地遛回实验室。
或许是大学治安一向良好,让保安放松了警惕。便得以让我可以尽情地在实验室加班加点。等到晚上实在困的厉害了,我就把我的办公桌和旁边同事的拼起来,合着衣服躺在上面睡一会儿。早晨,趁着清洁工来之前,刷牙洗脸洗头。
我就是一个这种性格的人。平时看上去懒洋洋的。但是,真正投入起来,会让自己后来回想都觉得疯狂。

那时,我的室友几乎找不到我。我很少在他们都清醒的时候出现在家里。等我拿到加班许可之后,更是如此,以致于每次交煤气电费,他们必须在我房门上或是冰箱上贴个条子,然后,我第二天把凑好的钱装进信封里放到饭桌上。

后来有一次,我经过楼下河南小两口的房间时,听到那河南小伙儿正跟他地朋友夸我,“翠花内人学习可厉害。”我想,这不仅仅是因为我是一个和他们不一样的读研究的学生。

我没有再和沈芳出去玩过,她也没有来找过我玩。但是,她会隔一两天,给我在晚上大概9点多的时候打一个电话。到后来,我都习惯了她打电话地时间。每到9点过后,我便会把手机贴身揣着,时不时再拿出来看一下。

电话里,我们也就是像平常朋友一样聊聊。主要是她总会问我今天干什么了,学习难不难什么的。有时候,如果实验比较顺利,或是我自我感觉良好地时候,我就会电话里贫几下,听她在那边笑得上气不接下气。我觉得我挺喜欢逗她,每次把她逗笑都感觉很有成就感。而且,她一笑,不知为什么,我也觉得开心起来。
如果实验不顺利,我就话不是很多了。她问我就回答,她不问,我也不知道说什么。弄得有几次,我们在电话里沉默了半天,只好挂了。过了一会儿,她又打过来,问“你真的没事吧?”

就着样过了两三个礼拜。有天快中午的时候,我还在实验室。感觉好像听到我手机在衣柜里响。于是走去拿过来一看,有一个未接电话,号码是隐藏的。我当时下意识觉得应该是沈芳,虽然办公室的电话打来也是隐藏号码,但是,同时都知道我在实验室,而且就算找我,也都是打学校的内线。

于是,我便直接打沈芳的手机。手机通了,我直接问,“你找我啊?”
她呵呵笑了,“是呀。响了几下,想起你是不是在工作呢,所以就挂了。没打扰你吧。”
“那倒没有。不过我是在工作呢。”
她若有所思地“哦”了一下。没再说话。
我觉得像是有什么事,于是问,“有事吗?”
她,有点犹豫地说,“啊,也没什么,算了,你工作吧。”顿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来你们学校有点事,本想你要是有空就一起咖啡一下。不过,没什么,你忙吧,好好学习。”倒是装出一副轻松的样子。
我听着她这口气,有点好笑。想,你多大人了,怎么这有什么好害羞的。
于是,笑呵呵地说,“啊,这样啊,是不是资本家们受不了社会的压力准备又要普及苍生了?无产阶级同志们中午饭还没有解决呢。”
她叹了口气,不过听起来倒是很高兴,“哎,受不了你了,是不是今天实验又很顺利啊,张口就胡说八道的。”
我想了一下,还真是给她说中了。但是,嘴里仍嚷嚷着,“早说了,资本家发扬爱心是一种为了缓和阶级矛盾的虚伪的表面现象,看看,听说我正在工作,就表现出一副慈善家的口气,等听到阶级兄弟还为午饭烦心,马上就转移话题。”
她似乎是被我气得无可奈何了,“好好好,你别在那里阶级了,我邀请你共进午餐好不好?”
我很是得意,拖着长腔说,“嗯,看你改造态度还算端正,那我勉为其难给你一次与广大人民群众重修旧好的机会算了。”然后,飞快的接了句,“以后这事儿早点说,省得我昨儿晚上还做饭吃。”
沈芳气得在电话里禁不住提高嗓门喊了声,“景明!”
我仍是一副慢条斯理,厚着脸皮,问,“嗯?”她不说话,我还装模作样地,“怎么了?”
终于,她长出了口气,“你、你、你,快出来吧。”就把电话挂了。

我脱了实验服,没穿大衣就跑下楼。果然,沈芳已经在我们楼的大厅等着了。
看见我,歪歪头,笑着说,“嗯,动作倒是快。”
十来天没见她,猛地一见,倒是有点不好意思。我挠挠头,只是嘿嘿笑了两下。这些天尽管试验很忙,但我时常想起她,想起她说她母亲不在了的神情。总觉得她很可怜。也可能是因为,我妈在我心里非常重要,所以,我自作主张地就推广到,她也是一样的。而至于,她到底是不是那个。自打吃完饺子后,我也不是特别介意了。反正,这种事,社会上也有,再说,她也对我挺好的。而且,要是她不是呢。我总不能因为一个不认识的温迪,就一竿子把沈芳打翻吧。

沈芳,见我只穿了件衬衫,收住了笑,有点严肃的口气说,“怎么也不穿大衣就下来了,多冷啊。”一边,无意地伸手帮我把衬衣领子折好。我又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气,我看着她,那双灵动的眼睛中有一丝责备,也有一丝担心。

英国冬天总在屋子里开很高温度的暖气,我穿件衬衣再套实验服,就正好。如果再多,就热了。可能是知道沈芳来特别高兴,所以,脱了白大褂就直接跑下来了。

她这种关怀,在我看起来特别受用,我就想一个在姐姐面前撒娇的小孩一样,嬉皮笑脸地说,“我这不是为了表现出‘饥寒交迫’吗,说不定蹭完饭还能蹭回件大衣呢。”说着,又上手去摸她的大衣,“让我看看,什么名牌,哎,沈芳,你要不把这衣服也一起捐赠了吧,群众需要啊。”

沈芳轻轻打了我手背一下,“我的号,你穿的上啊。”
见我还准备张嘴,用手指指我,“收声!把人气死了,看你怎么吃饭。”
我马上咬住嘴唇,装成很认真的表情,重重点了两下头。她又噗哧一声笑了,看着我,边笑边摇头。

我们去了离我办公楼最近的一个餐厅。
我们选好饭,走到收银机时,我抢一步走到沈芳前面,拿出卡递过去,“请一起算。”
回头看了眼沈芳,她冲我笑笑,没说什么。我也就笑笑。
等找了个地方坐下,我们吃了几口。沈芳忽然,停下来,歪着头看我,笑着说,“怎么又变成你付帐了?”
我其实是因为挺高兴她来,而且,以前总想请她吃饭,一直也没机会。包饺子那回算是大家一起玩来着,也算不上请她。

但是,我没这么说,做出很神秘的样子,慢慢把身子凑到她边上,她看我这样做,也装出很严肃的样子凑过来,但是,看得出,憋着笑呢。
我说,“其实,告诉你吧,我是很有钱的。”
她倒是没笑,出人意料,也装出很认真的表情,慢悠悠学着我的口器说,“看得出,左手握叉,用的很熟。”
我见没逗崩她,接着逗,“那是因为我左撇。”
她装出恍然大悟,“哦~”
我一看,靠,跟我挺上了,再来!我又说,“其实,我是南美洲苦次毛族的落难公主。家族政变了,来英国避一下风声。”
她居然说,“失敬,失敬。”

我有点儿傻眼了。没想到她还有这一招儿,原来都是随便说个什么就能得手的主儿。

我还准备接着挺下去,她神秘的飘来句,“公主殿下再不用膳,就凉了。”

我悻悻地把身子收回去。叹了口气,心想,靠,我也有栽的时候。她却在旁边,终于看着我懊恼的样子,憋不住笑了。我简直是不知道该哭好还是该笑好。只好看着她笑得恨不得摔地上算了,但是,又拼命忍着怕影响别人。又叹了口气,这姑娘好好培训一下,过中国年跟我搭着说个相声,倒是有前途。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22 05:38:17 +0800 CST  

楼主:懦弱矜持

字数:832603

发表时间:2006-11-08 18: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3-14 19:44:3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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