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些回忆

哦,对了,谢谢你们帮我顶我的帖子。更新起来很容易找到。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0 23:22:36 +0800 CST  
————————————————————————————
我接过纸巾,擦擦刚沾上的雨水。其实并不是很湿,也或许是之前被雨淋了,头发全贴在脑袋上,给她一种从水里捞出来的感觉吧。

这时,我才发现为什么,丹尼阻止了我把小车搬进车里的举动。因为车地板上,是一块看上去很高级的地毯。我有点犹豫,不知是不是应该把脚抬起来,弄脏了怪可惜的。于是,我偷偷把脚抬起,只用两个脚后跟支在地上。

沈芳好像发现了我的局促,我听到她笑了一下,我看过去,她的眼里带着笑意,有一丝顽皮。她并没有说什么。顿了一下,指了指我,“seat belt(安全带)”
“哦,忘了,谢谢。”我赶快转身去拉。那天许是因为下雨的关系,挺冷的,我手有些僵。于是,她俯过身来,帮着我扣好。和她的身体一起飘来的还有一种好闻的味道。那时,我并分不出各种香水。只是觉得很香,反正是那种我很喜欢的清新优雅的香型。
“你香水很好闻。”话一出口,白痴青年又有点懊悔,怎么自己的嘴这么没遮没拦的。这好像不是一个女孩子给另一个女孩子打招呼的话,你跟人家又不熟。
“嗯”她又笑一下,似乎被我弄得也有点干。不知是不是开始后悔怎么搭了个这么不靠谱的。
“……”
“你还好吧,你的手这么凉,很冷吗?”她的声音听上去很温柔,又很安祥,接着又笑了下“瞧小脸儿都白了。”
我很想说,姐姐,我是紧张的好吧。但是,脑细胞似乎恢复些,但又恢复的不够,反正不知道怎么了,我那天真的挺不靠谱的。
我故作轻松的一笑,“没事儿,我就是发育不良。……哦,不是,……那个,我是说,我营养不良。”
白痴青年的滑稽戏让这个看上去很优雅的女子有点绷不住了,我看到她似乎是强忍着要大笑出来,把头转到另一边看着窗外。过了一会儿,还是没忍住,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她摇摇头,笑着说“你,你这小家伙挺逗的,”又微笑着问,“你多大啊,十几了,还营养不良?”
“十几?”我做出一副不屑的神情,“要是当年俺还呆在俺村儿没出来,估计现在俺儿子都能上街打醋了。”
“呵呵呵。”她怎么一逗就笑啊?“你多大啊?”她下意识用手掩了掩嘴,装出很认真的样子,眼里却都是调侃的笑意,问,“你准备让你儿子几岁开始学打醋啊?”
我不知道是我那天穿的的确很少气,还是我真的长得面嫩。反正,我挺不服气的,“我啊,和你差不多吧。”
“是吗?”
“我23。”我想起今天是我生日,忽然有些黯淡。我没再说下去。
“还真看不出来,才比我小一点。”
按理说,我应该接着问一下她多大,这样,话题似乎就顺理成章的下去了。但是,我心不知怎么了。“哦,是吗。”我转过头去,雨水在车窗上结了一层水幕,隔段了我的视线,窗外的景物不甚清晰。我开始沉默。
车不知开了多久,我们没说话,看起来我们都在想着什么,我不知道她,而我,其实什么都没想。
车渐渐慢下来,她看看前面,“你搭这条线吗?”
我恍然回过神来,都没看清到了哪里,“哦,是是。谢谢你啊。”
“丹尼,找地方停下,谢谢。”他们两个有时说英语,有时说粤语,后来,有时我在的时候,沈芳直接跟他们讲普通话,他们也听得懂。

车停下。“这里好像不能常停。”她看看外面。
“没事,我很快,”我匆忙解开安全带准备下车,“真是谢谢了啊,
哦,对了,很高兴认识你,我叫景明。”说完,我习惯的伸出手来。

真是又开始白痴了,不知道这时应该等对方先伸手才可以握地吗?

算,反正伸出去了。她有点没反应过来。我愣在那儿,血哗啦一下开始倒流,神啊,救救我吧,太干了!
就在我脸开始由白到紫地时候,她哦了一声,伸过手来,用那种英国绅士淑女间的那种握法,在我手指上轻轻一握,“嗯,很高兴认识你,景明。” 她并没有说出她的名字。

等我拉着我的小车下到地铁站,我才发现,要从这条线回我哪里,要转两次。
没办法,转吧。我拉着小车,换着不同的线路,脑子里,却填满了那像做梦一样的场景。香车美人。我一路上,不知不觉傻笑了好几次。

从那以后的一段时间里,我心中时不时记起这位“白娘子”。这是我给她起的代号,因为,我并不知道她是谁,二是出于她戏剧性的雨中相送(虽然是反的,差不多了),再者,我觉得她的面容很像电视剧里那位家喻户晓的“白娘子”阿姨,只是年轻了许多。那种美丽的类型,还有眉宇间淡淡的带着笑意的神情,真的很相似。难道是因为,她们都是喝了香江的水?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00:41:49 +0800 CST  
这没有什么好生气的,你过于担心了。

只是我想纠正你一点。并非所有的有头有脸的家庭的孩子都学商课和法律。(我不是在暗示自己,我是一芥草民)这是我们这些平常老百姓看多了电视剧想出来的。

很多学商课和法律的大多是因为读不来科学类。我知道他们中有很多人的专业,说出来或许你不信,我知道他们有学生物工程的,有学医学的,有学计算机科学的,有的学电子类,还有一个人,学的是火箭制造。而他们的家世,绝对不在你幻想的阶层之下。

其实,很简单的一个方法,你可以搜索一下江,朱,胡,温这些人的后代。这些人树大招风,很好找。他们的第一学历是什么,你一看就知道了。

我指的是第一学历。

至于你的最后一句,所见略同。呵呵。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01:33:08 +0800 CST  
哈哈,少年,你还挺较真的 :)
其实,我说的那些人都和我仿佛年纪。
至于我的列举,你一说我也发现似乎有些薄弱。但是,它薄弱在这些人的第三代还相对小些。不过,其实也不小了。只是我想说,我们的国家里有谁刚刚做了父亲就又坐了江山呢?
当然,你若指的是70年末的第三代,我也不和你强辩什么。或许,我们生活的圈子,认识的人不尽相同吧。我有我的看法,你有你的主张。
不过,谢谢你熬夜和我较真,不然,我还以为这里很冷情,只顾自顾自的写我的那些淡了吧唧的回忆呢。
欢迎你来,想说说,想写写。相比现实中我们都带着面具的活着,这里无须顾及许多。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02:06:21 +0800 CST  
11月10日夜23点19分

刚才出去转了一圈。外面开始下起雨来。趁着商店还没关门,买了一瓶牛奶回来,当然,还有一包万宝路。不过,和往日不同的是,我犹豫了一下,只买了10根装的。我觉得我是要节制一下吸烟,的确不是个好习惯。
一天没吃东西,但却不觉的饿。我实在是很想知道到底是谁给我的信箱里留下那长达4分钟的空白。

我回头很认真地听了好多遍,企图从那些微弱的杂音中找寻出哪怕是一点的蛛丝马迹。可是,你们看到我又坐回电脑前,就猜到那只不过是徒劳无功。

我暗藏在心底莫名的躁动和强烈的好奇心,折磨了我整整11个小时。或许,明天还要持续。又或许,明天是周末,这些折磨的煎熬下,使我想:我是不是要再去……

还是叫了中餐馆的外买。感觉不吃些什么好像日子过得不是太完整。叫外买的好处就是吃完后可以把剩下的连盒子一起丢进垃圾箱,省去了洗碗。我实在是讨厌洗碗。或许是实验室里洗了太多的试管吧。

手机上又有一些新的留言进来,他们带着不同的口气,操着不同的口音,对我下午的忽然离开表示慰问和关注。我挨着听下去。有时笑起来。其实,我很喜欢这种被人关心的感觉。

她现在,在哪里呢?如果,她看到我脸色这样苍白,又会怎样呢?

我总觉得沈芳其实并未远离,她一直就像天上的星星,躲在一个我看不到的角落注视着我。我有时会流泪,有时会喝酒,然后一根根吸烟,我觉得我好像在下意识做给她看。有时,我的胃又疼起来,有时,我失眠,有时,头疼的要炸开;我总是努力咬紧牙关,不让自己发出懦弱的声音,我怕她听见。
不过,更多时候,我很清楚,这只是自己带有神经质的一厢情愿。或许,当一个人失去了一份感情,却又无法放下,都会如此。所以,我想赶快写完这些。让这些赶快过去吧。

格林昨天送的钱包我开始用了。我有点狗窝放不下剩馒头的劲儿。只是,白天拿出来捐钱时,发现其实是蓝色的。明天是英国的阵亡将士纪念日,满街的行人,胸口都挂上了鲜红的罂粟花。

(看官可以鄙视我,但我捐钱只是因为那个阿姨就站在公司大门口,每个人从面前过都投一些进去。我只是不想把自己表现的过于与众不同。我已经过了为了坚持个性而不去理会别人目光的年纪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07:42:28 +0800 CST  
——————————————————————————————
雨中巧遇“白娘子”着实让我兴奋了些日子。现在想起,令我兴奋的原因,只是因为我内心对于金钱和物质的强烈欲望。我觉得,沈芳的出现,带给我一种说不出的躁动,这是我开始雄心万丈我的目标后,遇到的又一个有钱人。只是,她,似乎实力远远超出我那个开奔的中药店老板。她的出现似乎让我觉得我的野心勃勃的幻想在生活中找到了现实的载体。我觉得她就像一个榜样。让我在现实里,而不是从港台的肥皂剧中,切身看到了浮云之上的那个阶级。

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格外的卖力。原因是,老板知道我圣诞过后要回学校不能长期干全职,意外的允许开学后我仍然住在这里,而且,每周在我不上课的时候我要继续给他工作。当然,其余的日子,我仍要像以往一样,每天帮他开店,收店,打烊后查货算帐。他似乎对我有着很大的信任。

转眼快到圣诞节了。伦敦的各大百货从11月底就开始打出圣诞新年的销价。我盘算了好几天,打算买些什么送妈妈和男友。男友的很好搞定,他一听说有新款的阿迪球鞋,马上用一种别无所求的语气,说“就这个,就这个。”然后,仍不忘了至少嘴上甜蜜两句,“宝宝,你那么辛苦还想着我,哎,我却什么都帮不上你。”说着,还好似真要哭出来的样子。不过,却让我很开心。

妈妈的礼物,让我很头疼。我上此回去带的那些化妆品还没用完。(我想一定是舍不得用都在冰箱里攒着呢。)我说要再买些,她马上嚷着,“浪费,浪费,用不完都过期的。”

有天,趁着有半天的假,于是去逛街。路过一家英国有名的金店时,我忽然找到了灵感。我想给妈妈买块好的手表。好的手表是有收藏价值的,甚至可以几十年当个传家宝。我妈一直戴的就是她当年结婚的时候,姥爷送的一块很老的牌子的梅花表,机械的。但是,款式也太旧了,走得也不是真的那样准。

我看到一款瑞士表,她有很漂亮的名字,Chopard,中文叫“肖邦”。表盘里滚动的钻石是她的标志。我很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很喜欢肖邦的钢琴曲。尽管,小时候学琴时,肖邦和车而尼的琴谱,曾经是我最厌烦的东西。但是,人总是会变的。

肖邦的价格不菲。我心里明白,我虽买的起,但以我的工资而言,我并不处在这个消费阶层。就像我虽然也买的起Paket Philippe,但是我带出去会让人认为是假的。

我总觉得人若是带错了手表,甚至比穿错衣服更值得笑话。坦白说,我不是很会打扮,但是,对于手表和香水,我有着特别的敏感。对于这个话题,我似乎没有谦虚过。

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下她。我想不动声色的献给母亲一份礼物,一份贵重,但她却不慎明了的礼物。果真,等后来母亲带上手表后说,“得多少钱啊?” “哦,还行,不是很贵。” “那也得几千块吧。” “啊。”我琢磨着也不能说得太便宜,不然说不定她留着送人呢。“哎,花那么多钱,都不知道是什么牌子,”母亲的表情一定觉得我是被宰了,“还不如买个天梭或是浪琴呢。” 我听了,把差点喷出得鲜血咽回去,然后,站起来装得很轻松的说,“您也没跟我说要啊。”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09:02:51 +0800 CST  
从金店出来,我摸着挎包里鼓鼓的那个小盒子有点心满意足。脚步也变得轻快。

“哎,明?”——有人叫我。明?陌生又熟悉的感觉。这倒是怪了,在这里,很少有人这么叫我,大部分时候,我的代号是一个英语中类似于中国的“翠花”这样满大街跑得单词。天晓得我当初怎么会给自己一个这样的代号。

回过头,我身体不由自主一震,你们应该知道我看到了谁。

白娘子重现江湖让我不由自主把自己往弱智青年的方向发展。我结巴了两下,“哦,嗯,小姐,您好。”——我当时觉得这样称呼是有我的道理的。我见试过她的气势出场,我也不知道她叫什么,庆幸还好没有直接叫“白娘子”。我觉得,小姐,这个词应该让她觉得我还是很懂规矩的一个人。尽管这个词在国内已经因为另一种含义快被封杀了。
她一愣,似乎对我这样叫她有些不解,但马上露出惯有的那种既遥远有亲切的微笑,“嗯,你也来shopping?”
“哦,买,买点东西,”我有点结巴,“过年了,要。”
她正想再说。一个大大咧咧的声音打断了她。说得是粤语“喂,靓仔,又见了。” 我顺声望去,是她背后一个打扮的时尚的女孩,这个女孩怎么说,有点像莫文蔚的感觉。
我看看左右,不知道是不是跟我说话。我没注意到周围有其他的男士存在的痕迹。有些诧异,但看看她一脸得意笑着往我看来,我有些不知所措。
沈芳回头嗔了她一眼,“有没搞错?”女孩伸伸舌头,撇了下嘴,不再张声。我觉得好像什么地方见过她,但是,挺不确定。或许,是因为我见多了莫文蔚的海报?
“她是我朋友,一起来玩的。”沈芳向我介绍,“susanna,叫她sue。”
我冲那女孩举下手,“你好,我叫“翠花”。”(我那个大土名儿就不提也罢。)她sue不sue我不在意,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我心里嘀咕。但是,我不好意思问。
沈芳见我和苏认识了,接着问,“你赶时间吗?一起玩了?”
我想想,离下午回去的时间还早。于是,挺顺水推舟的表示,好啊。心里挺激动。

或许,那天我没发展成为白痴青年是因为沈芳那天并没有上次那样让我震撼的行头。跟她们说话时,我看看四周,并未出现我幻想中应该存在的保镖或是跟班。又或许,沈芳那天穿了休闲装,我专门看了她的包,还好,普拉达的休闲款。

于是,我开始跟着她俩往前走。起初,沈芳拉着苏走在前面,我看到苏挤眉弄眼的跟沈芳说着什么,是不是看我一眼。心里有些反感。我猜应该是在讲我什么,这些有钱人家的小孩,我来凑什么热闹。

或许是我穿的有些老土。尽管我的衣服干干净净,我的头发一尘不染。也尽管她们也是休闲的装扮。但是,一看还是能够看出很大的不同。国内衣服的款式,跟英国太不一样了。原来,我听人说有经验的人可以从衣服上看出刚到英国的人中,那些是香港的,那些是日本或是台湾的,那些是大陆的,有些不屑。但是,等我在英国几个月后,我也一眼可以从一个人的服装上判断出是不是我的同胞了。尽管是所属同一品牌的阿迪或耐克。更何况,尽管她们是休闲装,但是,从我当时有限的对服装的品牌的了解里,我也可以猜出,我穿的这一身行头,或许也买不来沈芳的那条60小姐仔裤。我有点想找个理由回去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09:59:53 +0800 CST  
我想是因为沈芳有所交代,打那之后,我们三个一直用英语交流。只有在我不慎明了的时候,或是只有我和沈芳的时候,我们讲回普通话。沈芳一口流利的没有方言口音的我的母语,让我对她在那异国他乡的繁华都市里,凭空多了一丝亲近。

后来,我和沈芳回忆起那天,我们都挺佩服sue的购买能力。我们在伦敦那条有名的商业街上,从这个百货串到那个专卖,sue几乎是一副要把所有她看上的东西都扫走的架势,让我特别佩服她那张信用卡的限额。

“她就是个疯子,”我和沈芳实在撑不住了,坐在路边的长椅上休息,沈芳揉了揉被袋子勒红的手指,抱怨道,“买回去都不一定穿,放一段,扔掉。”
呵呵,我没说什么,只是笑笑。可以理解,钱多的花不完呗,只能这么烧。我心里想。
其实,我比沈芳还累,sue的确买了太多的东西,从香水到眼镜,当然,最多的是衣服和鞋。她自己怎么可能拿的完,于是,我跟沈芳只好帮她分担了很多。我觉得不该让沈芳去做跟班的事情,但是,我也只有两只手,于是,我拣了最重的鞋和大衣的袋子。不多久,我的胳膊就像要断了一样。于是,在沈芳的抗议下,她自己单飞了。我和沈芳找了路边的长椅坐下,周围摆了一圈大大小小的袋子。我后来问苏回家后东西究竟有没少,因为袋子是在太多,都快把我和沈芳埋了,丢几件我们根本就不会发现。苏被我问的一脸茫然,“没,……或许。” 我心想,沈芳果真说的没错。

沈芳倒是没怎么买,只买了一个带着小狗的零钱袋,也居然要上百镑,款式极其普通,我觉得在中国花10元就搞定,只是看上去做工好些,什么牌子啊,我心想。

我也没买东西。我觉得我的钱花在这上面有点没必要。当时,在一个叫西班牙的服装店里,苏试来试去反而给我拿来一件毛线外套,“脱下你这个肥胖的外衣吧,试试这件,很便宜的。”我悄悄翻了一眼挂的牌子,好几十镑,我心想这也算便宜啊。但是,我不想随便拒绝别人,因为我觉得那样不甚礼貌。于是换上。腰和肩很紧,并不舒服。但是,从沈芳和苏的目光中,我知道效果应该是可以的。

我走去镜子前,看着镜子中的自己,女生爱美的天性立时激发出来。也是,我才23岁。
“see,so smart。(我不知怎么翻smart,这个词一般用多在男生)”苏在镜子里拜弄着我的腰带,一脸感觉自己很明智的样子。

我有点动心。干脆买了吧。我也不想让她们觉得我跟个穷光蛋似的。不过,其实和她们相比,我倒真是穷光蛋。只是,我那时有点瘦驴拉硬屎的德性。

“what do u think?”苏得意的把我转向沈芳,我成了她的巴比娃娃。
“so cute。”沈芳眉毛扬了扬,笑里带着的肯定,让我决定硬屎也要拉。
我拿过我的包,准备找出卡去刷帐。

沈芳却若有所思的来了句,“下摆太宽了,很不好配裤子。”

我看看镜子,有吗,我也不知道。我只能看别人穿,而对穿在我身上的衣服从来就没有鉴赏力。我没说话,转头去看苏。

“我觉得挺好的啊,”苏有点困惑,但,顿一下,像想到什么,“不过,似乎也是,你穿靴子吗?……哦,不穿啊,……那算了,确实不很合适。”说着飞快的把衣服从我身上扒掉,一把扔回去,“咱们走。”拎起包们,头也不回去了。沈芳也拎起她保管的那些袋子,跟着走了。留下我,傻了一会儿,天知道她怎么变得这样快。这个女人,真难琢磨。

很久以后,我和沈芳又逛过一次那个店。沈芳帮我挑了一件大同小异的。然后,在镜子中看着我试,一脸温柔,仍是那句,“so cute。”
“上次来的时候,苏给我选的那件也差不多,你怎么不让买?”我看看镜子里的我,问道。
她扬扬眉毛,努着嘴,满眼的淘气,“嗯,我怕,你买了后,要被迫减肥好几天,又该小脸煞白,营-养-不-良-呗。”
我心中一动,不再说话,就着样静静的从镜子中看着她。她也看着我,眼中带着笑意和温暖。我忽然有很想抱她一下的冲动,但是我没有,我只是伸出手去,在镜子上找到她的脸,轻轻地抚摸了一下。镜中的那双眼睛又开始波光流动。终于,我扭过身去,拿出钱包,径直往收银走去,付了帐。

我想,这就是人性的不同。有的人天生就是善解人意,懂得体谅。而有些人,就像我,根本不懂什么叫感情。

我和沈芳在椅子上做了一会儿,东聊西扯了几句无非是天气,苏什么的话题。我看到街对面有家麦当劳。我下意识觉得有些口渴。我想沈芳应该也是。犹豫了一会儿。我问,“小姐,您渴吗?”
沈芳一愣,接着笑一下,说,“你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们也算朋友了。”
她说我们是朋友让我有点得意。但是,我还是有点结巴,“哦,我,就是,我还不知道您叫什么呢。”说完,我不好意思的蹭蹭鼻子。

“哦!”这个大笨蛋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的我有点可气,你以为你真是赵雅芝吗,人人都识得你。
“哦,叫SXX。”
“S沈芳?”
“不是了,是XX。”她纠正。“我写给你。”
她从口袋里翻出一张收银单,我摸出笔。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的名字和她的字。名字和字,基本和本人相符。
“我还以为是沈芳呢。”我傻笑一下。
“呵呵,不是,不过猛地读起来有点像了。”她把纸递给我,我小心翼翼叠了一下,放进口袋。
从那以后,我一直叫她“沈芳”,其实是我故意的。我的这个小动作让我觉得或许这样,可以让她觉得我和其他人有所不同。

“对了,你不是下午要上班吗?晚了吧。”这会儿想起时间,真是个小傻瓜。
“是呀!晚了。”我看看已经擦黑的天空,英国的冬天,天黑的比中国的北方早很多。

“啊,那怎么办,你带够钱吗?打车走了?”她被我骗得有点着急。
我觉得她实在是个心肠很好的人,也不忍心再骗她。
“没关系的,刚才我已经跟店里打了电话了,本来是准备编个理由请假的,谁知道本来约好要来的客人取消了。老板不在,就我作主。我已经跟他们说晚上才回去的了。”
她挺了,松了口气,“哦,我还以为抱歉把你耽误了呢。”看上去,她有些开心。

等我在麦当劳拥挤的人流中排队时,我的心情是愉快的。我为我能够认识这样一个有钱人虚荣的感到沾沾自喜。“三杯可乐。”我觉得自己有点得意忘形了。

等我提着这袋饮料过马路往沈芳哪里走去时,我似乎没有意识到,我和沈芳的故事经过一段平淡的序曲,正剧才刚刚掀起帏幕。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11:46:28 +0800 CST  
To: 作者:advanceyang 回复日期:2006-11-11 11:01:06
看来楼主也是个大美女哦

谢谢,您骂我呢?:)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1 11:49:44 +0800 CST  
To:作者:过眼云烟1023 回复日期:2006-11-11 18:11:37
顶上去!
喜欢的就不让它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谢你。:)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2 02:51:24 +0800 CST  
今天是周末,一头睡到下午快一点。起来洗个澡,拿起球拍去家附近的运动中心打了会儿球。冲凉的时候,想起今天天气很好,似乎不应该呆在家里,出来后,直接把车往郊外开,那有间大的购物村。
我打开收音机,里面正在播放今年的top10 bands,听到一首歌,不知道名字,一个男子唱道,I dont wanna go,I do wanna stay……
我经常会被音乐一下把情绪带走,我听着这首歌,不经意间居然错过了下路的出口。只好往前就这么一直开着,希望不远处能找个地方掉头。
前方的指示牌出现了几条指引,当中的一个第一行,写着大大的“M1”,我的大脑顺势出现一片死一样的沉寂,车子就像遇到了黑洞,就着样,唰,被吸了进去。

我漫无目的地踩着油门,我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干什么。不知开了多久,也不知车上嗡嗡作响的收音机在讲着什么。这时,听到一首熟悉的歌。歌词是这样的: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We are twelve billion light years from the edge
Thats a guess
No-one can ever say its true
But I know that I will always be with you

Im warmed by the fire of your love everyday
So dont call me a liar
Just believe everything that I say

There are 6 billion people in the world
More or less
And it makes me feel quite small
But youre the one I love the most of all

Were high on the wire
With the world in our sight
And Ill never tire
Of the love that you give me every night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Thats a fact
Its a thing we cant deny
Like the fact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And there are nine million bicycles in Beijing
And you know that I will love you till I die

我非常非常想把这首歌介绍给大家。也或许,你们早就知道了,因为这首歌出来差不多快两年了。

唱歌的是一位在英国受欢迎的年轻女子,以轻爵士而走红。
个人很新欢爵士乐,有段时间近乎痴迷。

当我第一次在BBC radio1中听到这首歌时,主持人给这首歌以毫不吝啬的赞美,之后的相当长一段时间,这首歌一直在排行榜上稳居头牌。
而当时,我正在实验室加班,夜很深了。在嘈杂的排风扇的轰鸣中,她第一句歌词就牢牢的抓走了我的心。或许是因为里面有我熟悉的地方,北京。
我记得我当时几近于疯狂的切断所有仪器的电源,像个傻瓜一样,专心的听着这首歌,听着每一句话。当尾音渐渐消失,我颤抖着关上收音机,慢慢弯下腰,接着干脆坐在实验室的地上,泪水,抑止不住的往外涌出。
我胸口抽搐地几乎要窒息,于是慢慢地躺倒。时间在那时好像完全从我的生命里抽离了。恍惚间,听到警铃大作,恍惚间,我听到吵杂的脚步声由远即近。原来是我的窘相被值班的保安从CCTV中扑捉到,他们误以为我发生了实验意外,被毒气熏倒。打那以后,有将近两个月,我失去了下班后独自进入实验室工作的许可。尽管,他们相信我的这一举动仅仅是因为我忘我的长时间工作导致的后遗症。

我现在仍不是非常明白到底这首歌哪里这样地触动了我。我宁愿把它理解为思乡之情。

时至今日,这首已经过气的歌曲,对我的杀伤力似乎并没有因为我的成长而消弱。

歌只听到2/3,我便打开左转灯,强行把车停到边道上,打开车门,我几乎是爬上路边的土坡,强烈的呕吐起来,眼泪也跟着落下。是不是昨晚没有睡好呢。

等我感觉到有些力气,我抬起头,眼前是英国郊外常见的广阔牧场。我坐在地上,背后是车辆穿梭的高速路,我看着过冬的马儿穿上厚厚的衣服,悠闲地甩着尾巴,在天空,云朵随风,飘过草场。我在那里坐到天黑。走回车。这次,我不敢听什么歌曲。我只是打开车灯,翻出一本03年的老地图。看清了前面的下道口,然后,打道回府。

傍晚时,我已驶入我的城市,我在一家肯德鸡门前停下。因为吐了,所以,打算买些东西带回家吃。

在我接过服务生递给我的外买袋的一瞬间,那个小女孩出其不意的凑近我,压低声音,又带着迫切,说“帮我一个忙?”
我愣了一下,“什么?”
“门外左边的窗子下有个穿绿外套的人,你能帮我带句话给他,就说‘艾丽思要再晚20分钟。’”她说的小声又飞快。
“左边?艾丽思?”
“是的,他会在这个方向,”小姑娘看看经理室,对我反应慢似乎很焦急,左手在胸前比了一下,“艾丽思,艾丽思会晚20分钟。”
我明白了,笑着扬扬眉毛,小声说,“男朋友?”
小姑娘得意又有些害羞的飞快怂了下肩,“是的,谢谢。”
“没问题。”我冲她挤了下眼。

走出门口,我向左望去,果真,隔壁已经打烊的服装店的橱窗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子背对我,左边的肩靠在窗户上。
我提着外买,走过去,在离他一米的地方站住,他没有回头,于是,我说“对不起。”
男孩子没有改变姿势也没接话,只是回过头,一张年轻的脸孔,带着些冷漠的好奇。
“你在等艾丽思?”
男孩子的眼神一下就有了光彩,嘴唇动了一下。我猜这小子是不是被冻僵了。
我没等等到肯定的答复就猜到一定是他。“艾丽思让我给你捎句话,她会再晚20分钟。”
男孩子身子马上站直了,“谢谢,朋友。”
“不谢。”我边走边掏出钥匙,远处我的车在夜晚中,黄灯一闪。我回过头,冲那个男孩子笑着来了句,“有一个好的夜晚。”
男孩子已经不再是一副懒洋洋的酷酷神情了,他把手从兜里拿出来挥了一下,“你也是。谢谢,朋友。”

这个男孩子的身影渐渐在我的反光镜中越来越远,我思绪飘回了很多年前那个闷热的夏天。我的记忆中,清楚的记得,那时,也有一个这样的男孩子,每天傍晚会准时出现在那家快餐店,他有着一样青春白皙的面孔,修长的身躯,他常常隔着橱窗找寻工作间里那个年轻女孩子的身影,然后,脸上现出满意的甜蜜的微笑。那微笑,多少年过去,在我心里,仍然那么清晰和甜蜜。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2 05:02:25 +0800 CST  
To:作者:小弑 回复日期:2006-11-12 5:46:29
嘿嘿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何笑啊?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2 08:25:09 +0800 CST  
——————————————————————————————

我拿着饮料,瞅准机会,见缝插针地穿过并不宽阔的繁忙马路。

我看到沈芳正冲着我微笑,于是,也不由自主的裂开了嘴。就在我笑容刚刚打开还没完全绽放,我忽然看到沈芳背后出现了一个人影,高大的黑人。那黑人在走过沈芳背后时迅速的弯了下腰,我就看见沈芳被他一带,身子一下失去了平衡,接着,我和沈芳几乎是同一时间,啊的一声。就见那黑人手里拿了个什么,拔腿往我这边跑来。
我背后一凉,下意识想,天啊,这地方也敢?
接着,我脑海里紧接着跳出一个意识,天,我的手表!!

我没有什么见义勇为的气魄,但是,因为我知道去买饮料前,我把我的挎包留给了沈芳,而我,我用近一个月的薪水给母亲买的表,就在书包里。
我几乎是完全出自本能的往前冲去。顺势把手中装饮料的袋子用力狠狠的朝那人扔去。

那人没料到传说中的小李飞刀现身英伦,只是兵器改成了可乐,被我劈脸一击即中。(当时我也颇感意外,差点下意识还喊了bingle)

就在此时,我已展开轻功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招饿虎扑食向他击去。他躲闪不及被我一把抓住提包的带子。——小子,俺家可离少林寺比你近多了。就在电光火石之间,我意识到,这不是我的背包,心中一喜。

但是,高手过招怎容我这般分心。我马步还没扎稳,就被他不知用什么一招正中胸口,没容我一口鲜血喷出,他往前用力一扯,我就很孙子的一下跪地上了,哎,马失前蹄,大意了,大意了。

只是,我的手仍然牢牢的抓着背包的带子。——想想,我当时那个pose有点有失风度。-_-!

黑大个见我如此不识时务,顺势朝我头上来了那么一下。我又一头栽地上了,Orz ——丫孙子!我想骂出来——!

但是,我充分发挥死缠滥打的架势,就是紧握战果决不放手!我听到沈芳在背后大喊:Let him go!见我没反应,又喊,让他走!

靠,我英语再不济,这就不用翻译了好吧。但是,沈同学离乡多年,国语退化的有点词不达意啊。你说,让他走,是带包还是不带包?

反正,我就这么死死抓住包带。天知道我是不是当时想自寻短见怎么的。那厮得寸进尺,居然一脚踩到我头上,你丫的,我终于骂了出来,可是,就这么一张嘴,我的脸在他的脚和地之间这么一挤,我自己把自己给咬了。郁闷,@_@! 还挺狠。我登时感到嘴里有种小说里常描写的那种咸咸的液体涌出。
黑大个再次用力一扯,把手居然断了!后来,我跟沈芳说,“你那包是香港买的水货吧?怎么那样不结实?”沈芳,扫我一眼,“我看你是伤的轻!”

黑大个终于带着包全身而退。我抓着一节prada的袋子,想支起头,跟沈芳说,“你丫以后别买名牌了。”但是,我就像是耗尽了全身的力气,有意识而无行为。我看到人围过来,我看到沈芳模模糊糊从远处跑来,我听到无数声,“R u alright?”我想说声“fine”,但是,我似乎已经不能支配我的躯体了,我只是从人们的头顶往上看去,我看到了星空,我看到了母亲的笑脸,我又似乎想起那个夏天的末尾,我一个人,坐在一地的碎片中。我流出了泪水。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2 09:45:45 +0800 CST  
我看到沈芳的面孔,我听到她不停喊我的名字,我看看她,我都哭了,你居然也不陪哭两声,真不入戏。没感情啊。

我听到周围的人在跟沈芳说,“别动她,别动她。”——哎,你们说不定扶我一把我就活过来了。
又有人说,“给她盖上,给她盖上。”然后,我看到沈芳把大衣脱下,盖在我身上。——哎,姐姐,我不冷。

你说东西方思维还真是有距离。就让我这么一青春少女这样四仰八叉躺在大路上,你们就别围观了行吧,真是我的脸都丢尽了。

然后,警察来了,救护车来了。沈芳的大衣被拿下,换上医院的毯子。——我真的不冷,没见刚才还表演“chinese Kungfu”来着,我热。——女士们,先生们啊,你们别问了,我是不会回答你们的,赶快抬我走,别让我在这儿显眼了。

终于,我被抬上了救护车。车里的灯有点刺眼。这是我第一次坐英国的救护车,我抓紧时机四处看看,靠,资本主义啊。

沈芳也跟着我上了车,我看到苏也来了,在车下,看上去倒是比沈芳还急的样子。姐姐,你总算逛出来了。我心想。

门关上,车开了,医生给我手上开始鼓动些什么,我看不到,上学时,书上教的是应该先量一下血压。

沈芳在我头部的位置,一直喊我的名字,喊的我都有点烦了。终于,我决定还是赶快回她一声吧,你说就这么叫名字有P意义啊。我努力了一阵,终于吐出一个音节,“嗯~”
“她醒了,她醒了。”——姐姐,我本就是醒的了。
然后,又是一连串的名字,医生也过来凑热闹,我又努力半天,说,“我晕。”
“她说什么?”医生问沈芳……
很奇怪,我当时感觉,我的声音好像从很远很远的地方飘过来,好像和我一点关系都没有,听上去很陌生。就像我家答录机里我的留言。自己听起来,怪怪的。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2 10:36:57 +0800 CST  
因为是被急救车直接拉来的关系,这次很顺利我就去被治疗了。当时,我想,英国的医疗系统果真是世界一流的。可是,没几个月,我想起我当时这个念头,我都想抽自己。那次,我从沈芳家的楼梯上被沈芳一招“飞龙在天”打下来,眼镜把鼻梁上划了个口子。等我坐着丹尼的车血赤呼啦来到医院,他们硬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等了快4个小时。我为了表示气节,4个小时里始终挺胸抬头对沈芳目不斜视,坐的我腰都快断了。等我的名字终于出现在顿动屏幕上时,我头也不回进了诊室,护士阿姨过来亲切的捧起我的脸,温柔的说,“亲爱的,来,我先把你结的疤揭了”……

我被送到医院时,我的元气已经恢复了。我自己走下的担架。坐到治疗的椅子上。我记得我还问医生,“用缝针吗?”
“不,我们用这个粘一下。”那个男子拿出一罐“万能胶”。粘完后,在上面贴了很细的一片半透明胶带。
我心想,等会儿要看一下,这倒是国内很少见。具他说是为了不留疤。
然后,就是长时间的询问。医生和警察轮番上场。问完,还让我签名哎,我就纳闷了,怎么感觉我跟打劫的似的。
沈芳是很辛苦,不停的在中间翻译。到后来,我索性听懂了也等着她翻。我觉得,要是等我以后发了,找她给我当秘书倒是不错的主意。

等我出来之后,一看,好家伙,欢迎阵容挺强大的。来了好几个人,有我见过的西装男丹尼,还带着几个我没见过的西装男,我猜是保镖之类的,还有一个叫萨琳娜的矮矮胖胖女子,后来听说是苏的阿姨,苏也来了,其实她就坐我们后面的警车过来的。还有其他一些人,我记不清了。

说了一会儿,我才明白过来,阵容是冲着沈芳和苏的,干我p事。他们只是在操着咸淡不叽的普通话跟我是个意思的慰问了一下后,话题主要是围绕着沈芳和苏。

听了一阵,意思大概就是,沈芳和苏是没跟家里交代就半路越狱跑出来玩的,他们认为她们这样不是很乖,以后不能这样了,至少要跟司机讲下的,或是带着电话什么的。然后,就是问沈芳丢了什么啊,听说有卡,丹尼就让保镖甲去门外给银行打电话,等等等等。

反正,我明白,他们心里,我只不过是这次意外中替他们家主子受过的一个倒霉孩子。

我听着他们唧唧歪歪广东话讲个没完,听着真费劲,觉得有些困了,竟然就靠在沙发上睡着了。

睡梦中,觉察有人在我身上盖了什么,我睁开眼,正碰上沈芳的目光,有丝怜爱。这姑娘还真是好看,我心里说。“你醒了,我们走吧?”沈芳轻轻地问。
苏从一边伸过头来,很让我惊奇地,居然跟我说了国语,“哇,你没死啊,吓倒我了,不哭了吧。”不过,她那个水平,应该和我当时英语的水平接近,听上去特那个。我还是更愿意她讲英语好了,我还能练练听力。
“你会说普通话啊。”我问。
“她还专门去北京住了几个月呢,就这水平,你别理她,你能自己站起来吗?”沈芳截住话头。
“我没那么娇气,你别担心。”我想起刚才自己那个样子估计挺逊的,不知会不会抹煞我的形象,这会儿既然处于安全地带,我就干脆死撑一下。希望可以挽回些形象。
“咦,别装了,刚才还有哭过。”苏好像还有心思说这个,都没想要不是她撒丫子一逛不回头把我们扔在哪儿,姐姐我会在这儿受这洋罪吗。
我心想,靠,我又不是因为疼才哭得。但是,嘴上有没法跟她回,一是因为,我确实是掉眼泪了,这沈芳也看到了,再撑就假了;二是,我嘴被自己咬了那一下,感觉好像肿了起来,也不是很疼,就是说话很不方便。我一直担心自己当时的扮相跟香港喜剧里喝完辣椒水的那些人一样,要是真这样,你说我再叼着两根香肠在哪儿乌拉乌拉,那我干脆出门直接自刎好了。人,不是不能丢,关键,丢人也要丢的有品味好吧?

“喂,你很喜欢哭吗?为什么每次见你都哭呢?”
“我哪有……”简直是凭空污人清白,别的你说就算了,这点我得澄清一下,我正准备回嘴,“其……”

沈芳开了口,“好了,好了,别逗她了,”沈芳有点不耐烦苏,弯下腰挽起我左臂,又对丹尼说,“来扶她一下。”

我就这么被沈芳和丹尼像架着一样出了急诊室,“没事儿,我自己能走。”但是,这次,沈芳没理我。看得出,她有点不是很高兴。

我又坐上了沈芳的那辆本特立。这次,我不再像第一次那样局促。我觉得经过这大半天,我和沈芳之间的关系似乎应该近了很多。不单单是我对她得感觉如此,我也自恋的相信,沈芳应该也和我一样。

我左右看看那车,传说中的本特立,我23年来坐过的最牛的车。一定要记点细节,然后回家吹牛给人听。

“看来你真没事儿了啊,”我回过头,看到沈芳对我笑着,“比刚才精神多了。”
“咳,本来就是擦破了点皮。”一想起被她看到我那左看右看土老冒儿的劲儿,有点不好意思。
“也别大意了。”她伸手帮我拉上安全带,那时我还不习惯坐在后面也打安全带,总是忘记。“今天,你不能一个人过夜的。”
“啊?”我有点愣住,“为什么啊?”
“因为你自己跟医生说过你感到过头晕的啊,忘记了,”她歪着脑袋笑了笑,把手里握住的那张纸展开给我看,“瞧,48小时之内,处于被监护。”
我拿过来看看,还真是,上面不但大大的红字印着出现问题后的电话,还有我的名字,症状,就医纪录号码等等细节,我顺着看下去,然后是急救接诊人,医院接诊人,最后一个是看护人,名字我拼了一下,竟是沈芳。
“所以,今晚,不介意去我家住吧?”她问。

回忆到这里,我往上翻了翻,自己都觉得怎么这么富有戏剧色彩。或许,生活本身就是一出戏剧,只是,有些人精彩,有些人平淡,有些人波折起伏。而导致这些结果的,不但有命运这个导演,还有出演这场戏的演员。我不知若是换了别人,会怎样发挥下去,或许那样,你们看上去就会觉得这才顺理成章,有意思的多,但是,偏偏我是一个蹩脚的演员。

我支吾了几下,用一种严肃却又肯定的口气说,“不,我想回家。”我顿了一下,“你别搭理那帮医生,小题大做了,就是点皮外伤,不至于啊。”

沈芳的眼神好像流动了一下,短暂的沉默后,若有所思的说,“也好。”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2 12:25:50 +0800 CST  
To:
作者:都不见 回复日期:2006-11-12 12:33:5
作者:bxmy 回复日期:2006-11-1217:54:50
作者:过眼云烟1023 回复日期:2006-11-1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谢你们。刚回到家,下午游泳去了。我先吃点饭去,再来写吧。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3 01:57:53 +0800 CST  
吃完饭本来是要接着写的,我在炉子上煲了一锅汤,看着它咕嘟孤独翻着浪花,心里一丝暖意。
烟早就没有了,想了想,还是要买些。
披上外套出门,走了一大圈,周围的便利店因为周日的关系,早早的落闸关店。外面漂着星星点点的雨丝,我抬头看看空中,没有星光。

于是,又跑回家,开上车,去了离家最近的加油站,只有那里有24小时的便利店。
回到家,点上一根烟,接着居然睡去了。直到手机开始在桌上震动。我惊醒。拿起的瞬间,手机却平静了下来。号码还是隐藏的。

我打到我的语音信箱。提示音说,你没有新的留言。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3 05:28:03 +0800 CST  
我不知道如果当时顺从的跟沈芳回了家,那么现在会是怎样?后来,沈芳也问过我,我摇摇头,“没想过。”其实,本来我想说的是“不知道。” 有时候,人都会有点言不由衷。沈芳听了,没再问下去。我偷偷望过去,她看着窗外的河流,睫毛一抖抖的,像是有心事。

当沈芳说完“也好”后,我感觉自己有些轻松。我往后靠在座位上,座位宽大舒适,我把腿伸出去,空间好大啊,真舒服。起初,眼还从窗帘的缝隙中注视着窗外擦身而过的夜伦敦,渐渐,困意袭来,我的眼皮越来越沉重,索性合上,终于睡去了。

记得临睡前,我脑子里一会儿想起刚才街上的那场“遭遇战”,明天会不会上报纸啊,那么有名的街;一会儿,想起沈芳和苏的那些家丁们,真是有范儿;想的最多的,是我妈和我男友,他们应该是睡了吧,我被人打了,也不知他们会不会心电感应?要是他们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一定会扑过来,把我抱在怀里,心疼的掉眼泪的,哎,要是那样,我应该是又心酸又幸福吧。有人关心真好。我想起沈芳和苏的家人,那么关切的目光里只有她们。她们真幸福。

如果说之前,我还一直为在和沈芳的偶遇而庆幸或兴奋着。那么,那时开始,我开始有了一种强烈的失落感。我失落于自己本该是这幕短剧的主角却不知怎么一下成了一个陪衬,我失落于周围那些人,甚至包括医生和警察那敷衍般的关切目光;当然,我也失落于,沈芳,这个在我心中想过多次如恒星般闪亮的女子,其实,并没有对我表现出我希望看到的重视。也许,一切都只是因为她的那个“好吧。”

我的心情一下沉了下去,我觉得自己很是自做多情,我有点厌烦自己。我觉得自己像一只被人打了一顿的丧家犬,没出息的蹲在主人脚下期望着爱抚却仅换来一只冷馒头。

保险带勒得我胸口好闷。我伸出手往外拽了一下。“怎么了?”我听到沈芳的声音。这个曾经一度让我可以变为白痴青年的声音,依然是柔软而平和,但那时,却第一次让我感到有些厌烦。我没有理她,我把一只胳膊穿过保险带横放在胸前,手臂支开的空隙让我呼吸畅快了许多。一切终于安静下来。

睡梦中,觉得车好像开的一停一停的,于是,睁开眼,伸手挑开些窗帘。窗外灯红酒绿,一片繁华夜色。“到哪了?”我问。

“先吃点东西再送你回去吧。”沈芳的声音轻柔地传过来。“到现在都没吃饭呢。”

我坐起身,发现身上仍盖着沈芳的大衣。其实她也是心眼好的一个人,有钱人家的小姐们也不全是自顾自的不知道照顾人。我似乎忘记了睡觉前的那些情绪。
我把大衣递给她,“谢谢,不好意思,我都睡着了。”
“是呀,本就折腾了你一下午,又闹出这么个事来,我都累了,别说你了。”声音仍是淡淡的。

“这是哪儿啊?”我看看窗外,依然不是很明白。
“快到中国城了,我们去吃一点东西。”
“哦。”我迷迷糊糊地,像是自言自语。“其实我不饿。”
黑暗中传来嗤的一笑,我回头去看她,她的脸冲着车外,外边投射进来的灯光和黑色的倒影透过白色的纱质窗帘,在她的脸上变幻着,或明或暗,那笑容一如往常般精致地挑不出毛病,但是,却似乎没有包涵着任何感情。

她顺着我的目光回过头,眉毛轻轻挑了一下,“那就算请你陪我吃点东西好吗?”然后,又是一贯的淡淡微笑。

这种神情,很难让人拒绝。

我的那种失落感似乎又开始作祟。但是,我顺从了,我想,仅仅出于礼貌。“哦,好的。”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3 07:53:27 +0800 CST  
车在中国城外停下来,我和沈芳下了车。丹尼去找地方停车了。

那时,正是英国小青年们串夜场的好时光。街上的车来人往川流不息。我跟在沈芳后面,时不时说上两句,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的走着。我注意到沈芳手里拿着一个我没见过的白色手包,比我的文具袋大不了多少。只是,引人注意的是上面那两个反扣的字母C。鬼知道她怎么变出来的,鬼知道为什么那些名牌包包非要把自己的商标都造的那么大。

我跟上去两步,和她平行的走着,凑过去一点小声地说,“哎,你小心点你的包啊。”
沈芳冷不丁我这么一下,下意识的把本垂着的手臂缩回胸前,她声音有点紧张,“怎么?”
我边走边用眼光打量着四周,仍然压低声音,“人很多,你小心些。”
沈芳缓了口气,笑了笑,“我还以为你看到什么呢。你是不是刚才给吓到了?”

她侧着头看着我,好像觉得我跟多大惊小怪似的,我心里很不乐意,是呀,打的又不是你。又想,妈的,我就是贱,对她们这些人来说,丢个普拉达就跟掉根头发丝儿似的,你上去充什么大头蒜,狗拿耗子。
我努力忍着不让自己当场甩手走掉,我懒得再说什么,“没事儿,就是提个醒。”

她或许从我的脸上看出了冷淡,有点局促,用一种明显是装出来的轻松语气说,“小家伙,别担心。”说完,还做出一副顽皮的神情朝后面方向努了努嘴。我回头看去,几步远的身后是两个在医院见过的西装男。我说呢,丹尼等我们下了车就开车走了,原来后面有人接着跟上,也怪不得你刚被抢完就这么大大咧咧地招摇过市,原来端的是身后早有安排。

真是两条好狗。还是那种没有缘来的厌烦,让我有些不屑。“哼。”我冷笑了一下。
她的脸上出现了诧异的神情,但很快便消失了,她又恢复到那种平静的神情中,“喏,就是这家,快到了。”

这件伦敦中国城中可以说是No1的酒楼早就对我这些留学生们耳熟能详了。不单单是它的格调在伦敦的中餐中也算数一数二,名声在外的还有它比别家高出一半的菜价和后台老板带有“港产片传奇色彩”的背景。传说中,伦敦的中国大使馆的宴请便在于此。

房间是已经定好的。并不像我想的那样奢华。

我在最靠门边的位置一屁股坐下。按照国内的说法,这是下座。我也不是没有眼力见儿的人,既然你们都是有身份的人,我一介穷学生就甭跟着往里面凑了,免得到时候人来齐了,再把我请出来,今天,我丢得人也不少了。

沈芳倒是直接走去主人席,正解大衣扣子,回头看我一副要死不搭活的劲儿,冲我招招手,微笑着说,“坐那么远干什么?”
“我就这儿行了。”我挤出个礼貌的微笑,嘴好像更肿了,说话不是很顺畅。
见我没动,沈芳的眼神黯淡了下来,动作开始缓慢。她把大衣放在椅子背上,犹豫了一下,走过来,把手伸向我的脸,“是不是不舒服了?”
我下意识往后一躲,她的手就这样悬在半空。
我看到沈芳的脸上露出了尴尬。心里有点不好意思,是不是有点失礼了?于是,我调整了一下声音,故意表现的很轻松,“哦,没有。我是想丹尼他们等下要来。”想了一下,又说,“我没事儿,就是有点困。”

沈芳表情轻松下来,因为我莫名其妙的烦躁带来的我和她之间的尴尬气氛也跟着缓解了许多。她笑了,“哦,他们不过来的,他们在下边有餐。就我们两个。”
倒是我开始不好意思了,我觉得我是有点小心眼儿了,“啊?那多不好意思啊,麻烦他们一晚上,要不我下去叫他们一起来了?”
沈芳摆了一下手,手势很柔和,但传达着决定的信息,“别管他们了,我们吃我们的。”
“你真的就坐那里了?”她回到主人席,坐下,隔着桌子见我有点愣,于是拉开身旁的椅子,又问道。
我知道再挺着就没劲了。于是,只好站起来,走过去。我没有坐在靠着她的位子上。而是隔着一个位子。她笑了一下,低下头,呷了口茶,“我都渴了。”她没再坚持。

菜上来了,3个菜,一荤一素一个豆腐,外加一个汤,一盆白饭。菜和式样也不过如此,没有传说中的那么夸张。怎么说我也是为你抛头颅撒热血了一回啊。我有点小失望,我还以为她要请我吃燕鲍翅呢。

“来,多吃点。”她拿起我的碗,盛上一碗饭,递给我。

“谢谢。”我接过碗,拿起筷子,并没有夹菜。
她看我呆呆的,问,“怎么不吃啊?是不是不和你口味?”
我放下筷子,指指我的嘴,“不是啊,我嘴肿了,有点张不开。”

她放下手里的东西,移了一下位子,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然后,伸手轻轻地把我的脸托过去,“呀,真是肿起来了,疼吗?”
“疼倒不疼,就是一动,费劲。”

她的手指轻轻地搭在我脸颊上,弄得我痒痒的,手指尖有些凉,我闻到一股好闻的香气。我猜一定是因为她手腕上擦了香水的缘故。杂志上说的,应该吧香水擦在手腕处。

看了一会儿,她放下手,胳膊支在桌子上,手把头发往耳后顺了一下,托着腮,眼睛亮亮的,带着坏坏的笑,“那怎么办?这可是有几天吃不成饭了,你可别又营养不良啊?”
我正色道,“可不是嘛!我这又惊又吓的,再让我绝上几天食,真闹出人命怎么办?我可是独生子女,我家就我一个啊。哎,你别笑,严肃点!我跟你说我认真的,你,你别跑啊,我可是讹上你了啊。”

她笑得有点合不拢嘴,一副一点都不担心的样子,“你讹我什么,又不是我把你打成这样的。”
“哎,我说,你这人可是没良心了啊,我要不是为了帮你抢回包,我现在能这样吗我!看,你看看,我都成这样了,”我肿着嘴,把脸凑到她脸前,“本来就长得一般,这下还指不定落什么残疾呢,肿的跟个猪头三似的,饭也不能吃,找工作找不到,嫁人没人要,你可得管到底啊,我这下半生就交给你了。”我乌拉乌拉地,见她笑,越发有点有点厚颜无耻劲儿。
“嗯,”她努力把笑憋回去,一张脸涨的有些红了,“行啊,下半身,怎么个交法?”
“嘿,你一大姑娘家,怎么思想这么儿童不宜,我说的是——下半生——,不是——下半身——!”
“嗯,行啊,你准备用刀还是锯?”她忍着笑,还装。
“咳,你这人,你明显欺负人嘛你,等我到残联告你去。”
“呵呵,我可没逼你啊。都是你自己嘴都肿成这样了还一直说。刚才你一路上不吭声,我还以为真是伤到了呢。转眼就这么说说说,好的倒快。”
“不跟你争了,还不都是你引得,还装听不懂。你别笑了,大姑娘家,思想一点都不健康,你说你一女娃娃,要我下半身干什么!”
她把手从掩着的嘴角边拿开,看着我,一脸得意,一字一顿的说,“干什么?风-干-了-喂-狗。”
我终于一个没绷住,笑了出来,随即,就哎哟一声,“啊哟,疼。”
沈芳赶快俯过身来,嗔道,“得意忘形了吧,疼不疼,让我看看出血了没有?”
她的手指在我嘴角轻轻地滑动着,我还接着贫,“肯定又破了吧,你说我撑的了没事儿当什么活雷锋,哎哟,别碰,疼。”
“对不起,对不起。”她有点认真了。
“哎,以后再也不出这风头了,你说要在国内,还能树个见义勇为典型什么的,在这儿鬼地方,哎,沈芳,英国有没有表彰见义勇为的啊?”
“好好好,求你别说了,我表彰你行了吧。”
“喂,可是你自己说的啊,谁骗人谁不是妈生的。你,你表彰我什么?”
她被我气的哭笑不得,“行了行了,少说两句吧,你想让我表彰你什么?”
“嗯,那我可得好好想想,绝对不能放过资本家。”我有点心花怒放,看来这下没白受。想了一下,我自言自语道,“容我琢磨两天,反正我不要什么名牌手袋,树大招风,”接着,我故意地问,“沈芳,你那包是香港买的水货吧?怎么那样不结实?”

沈芳把手收回去,扫我一眼,“我看你是伤的轻!”

我悻悻地瞥了瞥嘴,心想,我要是以后有钱出息了,我就专买水货,拿出去别人还以为都是真的。

沈芳却已转过头,拿起菜单,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想想看,你能吃点什么。”

她又瞬间恢复了以往的那种平静。眼睛注视着菜单,一眨一眨的。我心想,她总是那么快就把情绪收回去了。留着我还在那里意犹未尽。

“别看了,我喝点汤就行了。”我其实真的不饿,可能是平时饿习惯了,我一日两餐也根本就没按点吃过。

“也好,喝点汤。等明天伤口张住了再吃饭。”说着,她又站起来,走了出去,“你等我一下。”

她再回来时,手里多了一瓶酸奶和几只吸管。想的倒是周到。
她把吸管插进酸奶中,递给我,“你喜欢和这个吗?先喝着。我把汤给你凉一下。”

我看着她帮我盛好一碗汤,拿调羹在里面一下一下挑着,那动作让我想起小时候生了病,妈妈也是这样在旁边帮我晾凉一碗水或是板蓝根,然后,心疼的看着我,严肃的逼我喝下。后来,那年暑假后,妈大病了一场,我学着当年妈妈的样子,帮她冲上一碗退热的中药,然后,坐在床边,看她喝下去,我当时心里很酸很酸。

沈芳的动作让我就着样痴痴地陷入了回忆,汤凉好了,她先用勺子舀起一点试了一下,然后,放进一根吸管,端到我面前,“来,不烫了。”我似乎觉得好像是回到了小时候,母亲把碗举到我面前,也是这样说,“来,不烫了。”我没有伸出手,也没有像小时候母亲教得要说谢谢,我只是凑上头去,含住吸管,母亲的面容在我脑海里越来越清晰:妈妈,你快起床了吗?今天我出事了。我很想你。

汤喝了近一半,我才意识到我的失态。我不好意思地抬起头,正想说什么,看到沈芳怔怔地看着我,脸上不再是笑容,眉宇间有一丝淡淡的忧伤。是因为我吗?

我想该说些什么,是谢谢还是对不起?
她已经转过身,又在碗中添了一些汤。这时,我抢上去接过碗,说,“我自己来吧,你敢快吃饭,别光顾着我了。”顿了一下,又说,“谢谢。”
“嗯。那我吃了。”她没有看我。坐回原来的座位,拿起筷子,开始吃饭。

中间那张空出来的椅子上,似乎隐隐带着她的余温和香气。我不知道她是不是会笑我没出息,我偷偷望去,她似乎专心吃着饭。于是,慢慢,我的心也放下些。我想我是不是要讲个笑话什么的。但是,我怎么都集中不了我的情绪。于是,干脆就一碗一碗喝我的汤。我们没再开玩笑,甚至也没讲话。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3 11:43:18 +0800 CST  
To:作者:张扬天下 回复日期:2006-11-13 09:59:11
请注意身体。:)
————————————————————————————
呵呵,谢谢。我已经是练出来得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3 11:45:03 +0800 CST  

楼主:懦弱矜持

字数:832603

发表时间:2006-11-08 18: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3-14 19:44:31 +0800 CST

评论数:77808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热门帖子

随机列表

大家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