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下些回忆

To:以上所有看官。
谢谢支持和关心。我也想赶快写完这些,然后,一了百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4 03:24:03 +0800 CST  
奔奔奔,今天是快乐的一天

今天的一天就是奔奔奔。连着几天夜以继日的写写写。写的我今天早上闹钟都没听到。正睡得香呢,听见手机在桌子上震震震。我这个人有时候就是有些奇怪,闹钟那么大声都没把我闹醒,手机开成震动我居然却听得到。

拿起来刚哈喽,那边Zoe就急着问,“你是不是病的很严重啊?”
“没,我没事了。”
“那你怎么现在还没来?”
我摸起针边的手表,一看,操,10分过9了!今天早上我要主持每周的周会。
翻身下床,最快的速度洗脸刷牙洗头(不洗头会死),然后,随便柜子里抓起衣服换上,骑上自行车,奔去公司。

去年我从原来城里的住处搬到了这里。图的一个就是上班近。平均计算,从我住处到公司,走路15分钟,骑车7分钟,开车10分钟(因为要找地方停车)。只是,大部分时间,天气或是心情好时我走路,天气或是心情差时,就开车。因为,英国人比较保守,上班要穿的比较那个。虽然,自行车是最快最环保的,但是,我实在有点忍受不了我穿成那个样子却撅着屁股趴在一辆赛车上。而且,按照英国的交通法规,妈的,还要带个头盔。

除非是快迟到时。比如今天。

我一手提着电脑包,肩下夹个挎包,另一手拎着头盔,跟鬼子进村一样往会议室奔。门口保安估计眼前一花,都没让我刷卡。想是那哥们儿第一次看到居然有人在公司里跑步!欧买高!——英国人就这德行,在办公室或是比较正式的地方,只走不跑,决不跑,死都不跑,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儿。我刚来的时候,第一次碰上火警,吓的我包都没拿就窜出去了,到安全岛半天,才看见后面大批同志们不慌不忙的走过来,我自己一个人站在那片空地上,看着他们大部队走近,想我要不装成日本人好了,鞠个躬,来句瓦搭西哇尼哄紧打死,什么的。

刚奔到门口见Zoe走出来,老太太一脸焦急,“我正想再给你打个电话呢。”说着,把brief塞我手里。“实在对不起。”我口上这么说,心里却想,不至于吧,我上班到现在真正迟到也就这么一次,够快的了,你以为我叫翠花就头上真有光环会飞吗?
打开会议室门,里面的人哄笑,“我们的守时者来了。”
我一向很守时间。英国的风气偏向这个,决不早一分钟,但也不晚一秒钟。这点,因为早上懒床,我做的比他们酷很多,在这里两年,我每天都是踩着9点的点儿来的。他们一般误差在5分以内。所以,上班半年后,他们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守时者。因为,每次不管是在公司开会或是出去办事,只要我一来,大家就开始不再等了。表都不用看。
我硬撑着场面,举起手叫他们安静下来,然后,编了个理由,然后道歉。然后装出一脸严肃开始念简报。
回到办公室,我看看我的日志本,一般周一都没什么事或约会,就是文字上的看看写写。回了几封信,靠在椅子上开始睡。刚闭上眼,Zoe就过来敲门,拿来一堆东西,然后,还拍给我一张周五下午的来电名单,长长的list上,第一个就是俺亲耐地大老板安德鲁。我一直比较郁闷这点,从小到大每次我偷懒做坏事总会被人逮住或是到最后要么被出卖要么东窗事发。
然后,挨着打电话,打到手软。
放下电话,头刚靠到椅子上,又开始接电话。放下电话,我看看表,11的一半。抓紧时间赶快睡。似似乎乎,手机又开始震。我一把操起,这次号码有现实,一个不认识的手机。
接通电话,我小心翼翼地“hello”,里面有动静但是没人,我又试着“喂”。这次,倒是有回复了。一个似乎是熟悉的声音,大大咧咧地一口京片子,“小景?我你PJ啊!”
P姐,国内著名Y视“前”主持人,混到家喻户晓的级别后,逐渐改玩儿幕后了。名字隐去字母代替,人家是名人,要低调低调,你们别乱猜啊。我是05年下半年和PJ认识的,那时,一个重量级同志来英国,她也跟着来了。而我,被一个在这边的哥们推荐去使馆帮忙干义工,装成学生欢迎首长。PJ比较敬业,每次都是早来晚退现场盯着。而我恰巧当时感觉挺荣幸的,所以搬桌子抬椅子特掏力。然后PJ就特别喜欢我。开始还以为我是个好孩子好学生,后来知道我都一把年纪上班了,然后更觉得我属于爱国青年。我本来在国内挺烦PJ的,没成想PJ本人和银幕上风格那是海了去了。特直特8的一中年女性,没事儿就给我们8那些名人轶事,基本上从国内外大事到大小影星,没她不知道8不出来的。具接触,我感觉她是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就是私下时言谈和形象严重不符,不知道是不是几十年银幕上一直端着憋得了。她说话相当有水准,笑死人不偿命那种,就是带话掰儿。到最后,每次等她给我8完一人,我都跟着她一起说,“操丫真一孙子!”
后来走时一起吃顿饭,她做东,还跟我特热情说回国一定找她玩。我也把我手机留给她,说,下次你来我做东。今天,果真来了。
电话里PJ问我这里有没中餐,我说了一个,每次同胞过来我都拉到那里。我这里小地方不比伦敦,就那家虽是自助,但是还算有些花样。只是环境和味道都比伦敦差许多,更不比国内。
“行,那12点半,咱那儿见。”完了儿还来句,“我还带俩人啊。”
我顿时心中特高兴。赶快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取车。出门碰上Zoe,我看她像是想跟我说什么,赶紧抢在前面说,“我约了人,午饭后见。”然后,奔出公司,保安眼前又一花。我觉得我ID要不换成“X留香”?
12:29,我奔奔奔准时到达,time keeper又回来了。我先进去,侍者问几个人,我想了一下,PJ、我、加俩人,“四人台”。

5分钟后,门口开过来一辆全顺。车门拉开,吭哧吭哧下来一车人,长枪短炮的,我正看着眼晕,前门开了,跳下来一大墨镜,隔着玻璃狂招手,我差点吐血,真是带了“俩人”。

我赶快跑去迎接,还没开口,就被一把搂住,“丫头发这么长了,F4啊!”我脑充血。旁边人接口,“超女、超女。”我恨不得把脸皮揭下来挖一深坑给埋了。第一口鲜血喷出,我擦了一口血发誓,下周一定去理发。

“来给你们介绍,我妹妹,小J,世界级大公司,当那什么来着?”我赶紧从包里掏名片,还好是从公司来的,“看没有,supervisor,多年轻。”PJ一个劲儿吹我,旁边人“年轻有为,年轻有为”。
然后PJ又说,“瞧这公司,正儿八经牛企!” 旁边人,“前途远大,前途远大。”
“世界上那可是,number1!”PJ竖起大拇指,旁边人,“大公司,大公司。”
我瞅准机会赶快谦虚,“一般一般世界第三。”——不过这倒不是吹牛,美国人这样认为;在中国,人们觉得第二,英国人自己才跟PJ似的吹成number1。我个人趋向于美国人的说法。——只是,当时,我觉得血又上来了。
当我努力刚想咽回去,PJ又问,“supervisor和那什么经理,那个大?”我靠,我怎么觉得PJ总是问这种深奥问题啊?
“经理大,经理大,”我说。旁边人:“也不错,也不错。”我终于第二口血又喷出。我发誓以后再也不随便发名片。

然后,一窝人蜂拥而进,店小二快傻了。
我觉得这就是PJ的“风格魅力”,甭管咱搁在哪儿,这JJ一到,马上转成自己地盘儿。
这顿饭吃得简直跟逛庙会差不多,我听了整整一小时相声。只喝了一碗西米露吃了一勺炒饭。
吃完饭,我准备起身付帐,PJ一把按住,“你给我坐着,没你这样儿的啊。”
“您甭跟我客气,上次咱说好的啊,来我这儿我请客。”我坚持,就冲这相声我也得把帐付了。
“你甭找事儿,少跟我争我告儿你,知道你上班了,你给我坐着,听着没?”
我仍执意,“您要是把我当朋友,您就松手,下次,等我回国您再还我?”
“朋友?你丫在我眼里就一小孩儿。”PJ特大将风度,一手扯着我,一手往后一指,“那谁,赶快结帐。”
随后凑我耳边小声,“你给这面子,JJ领了。”又挺得意,说,“台里出。”
我第三口血喷出,我悄悄往盘子下放了10镑消费,我发誓,两个月内不再来了。

和PJ告别,目送她杀去下一站,心想又将有一块英国领土被我方占领了。万岁!

回到公司,楼下正吸烟,看见Zoe走过来冲我招招手,我掐了烟走出亭子。
“好消息。”Z眨眨蓝眼睛。“上午我去给安德鲁送东西,听他电话里正跟人夸你呢。”
“他怎么说?”
“他说,翠花是f*ucking perfect.”
“跟我说谢谢他的粗口。”
“你知道吗?杰夫不会回来了。他与公司明年的合同是在美国公司的。”
“cool。”
“你没明白吗?”
“明白什么?”
“这意味着从明年开始,你办公室门口的那张写你名字的纸就要换成板子做的了。”
“那也不一定,说不定会从别的公司会调过来人呢。”
“所以,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第一点,安德鲁说你是fucking perfect。”Zoe一副公司是她开的模样,“恭喜你,我们公司历史上最年轻的经理级supervisor。”
“Zoe问你一个问题,supervisor和经理,哪个大?”

我记得最后那句话我也问过沈芳,她当时莫名其妙,“这怎么回答?”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4 06:50:13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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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中国城走出,我的心情和今晚一样。有些兴奋,有些不知所措,有些没缘由的不开心。车子没有再拐弯,直接把我送回了家。

店里的灯已经黑了。老丁自己关的店。

我带着沈芳从后门绕去,上了二楼。老丁听到动静,打开门,刚问了句,“翠花,怎么这么晚……”便看见我肿着个猪脸一脸倒霉样儿,“哟,给打了!”
“没事儿,见义勇为来着。”我去开我的房门,“您睡吧,我没事儿。”

房间有点乱,早晨起来被子也没叠。沈芳看看四周,明知故问的说,“你房间啊。”
“嗯,怎么了?是觉得和我风格一致还是有反差。”
她笑笑,并没说话。我也就站着。
停了一下,她说,“哎,你要不赶快躺下吧,不是都困了吗?”
我嗯了一下,“我换下衣服。”
“行。”她还在看,又走到暖气前,摸了摸。
不用摸,暖气已经停了。我心说。那栋楼的暖气是烧天然气的,而老板认为既然我们住是免费的,那么煤气和水电都要自己出。电表是和铺子里分开的,但是天然气却是一个表。天然气比较贵些。因为店里平时要接待客人,所以白天必须开。于是,在老丁建议下,我们的暖气从下了班就停掉了。按照老丁的话来说,白天开了一天了,整个屋子也就暖了,英国再冷也比他湖南老家暖和,那里冬天没有暖气的。我当时也同意这一说法。

沈芳摸完暖气回过头,见我还站着没动,于是说,“洗手间怎么走。”
“走廊走到头就是。”

我敢快把衣服脱下,换上屋里穿的便裤和睡觉穿的一件体恤。然后,飞快的把我认为不该出现的东西统统丢到大衣柜里。犹豫了一下,觉得有点做作,于是,有拿出些不伤大雅的东西,像是书啊,资料啊什么的,随处丢了些。

沈芳回到我的房间,我的那些小把戏似乎一眼被她看穿,不过她只是笑笑。我看她还站着不走,只好拉开书桌的椅子,“嗯,你坐吧,喝点什么吗?”其实冰箱里什么都没有,她要想喝,也只有开水龙头喝了。果真,她说,“有水吗?”
我蹭蹭鼻子,“只有tap water。”
“啊,也行。你别动了,快躺着吧,给我杯子我自己去接吧。”
她又出去了。我想,以后怎么着也得买上几瓶可乐矿泉水放着,万一来个人呢。
我于是爬上床,拉起被子盖住腿,靠在那里。左思右想。
沈芳端着一杯水进来,见我躺下了,就把椅子搬过来,坐在我床边。一边喝水,一边问,“觉得好点没?还不快睡。”
我见她丝毫没有要走得样子,于是只好说,“谢谢你送我回来,也不早了,你会去吧。丹尼还下面等着呢。”
她放下杯子,用很奇怪的神情看着我,“你好像不是很欢迎我啊。”
“不是,没有,只是很晚了,你别回去晚了家里说你。”
“呵呵,”她歪头笑了笑,下意识用手玩着自己的头发,“我啊,没人说,我不说人家就行了。”
我也笑笑,心想,那可不是,您是主子啊。
她看看我,忽然,噗哧一下笑了。随即马上忍住,装作没事儿似的往别处看。
我想,八成是在笑我肿的跟个猪八戒似的吧。
我看她,她又忍不住想笑,可能是觉得自己不好意思了,于是,把手放在床边的写字台上,玩上面的一根笔。玩了一下,又没绷住,噗哧又笑出来,这次声儿比上次还大。
我忍不住了,“有什么笑得啊。不就是嘴肿了吗。自己也不良心谴责一下。”
她摆摆手,“不是笑那个,”接着玩笔分散笑意,“你快睡你的。”没两秒钟,又是“噗哧”一下,这回干脆自己笑得趴桌儿上了。
“我说,我怎么了。”我嚷嚷,“笑什么啊?”
她看我一眼,脸有点红,一脸坏笑地说,“不跟你说。”
“哎,你这人没劲了啊。我都因为你这样了,你还跟我玩儿这个。”
她笑得越发收不上气儿,这也是我第一次看到她不再刻意地控制自己情绪,似乎也不再表现出平时那种像是故意练出来的高雅劲儿了。她那时候的样子,忽然让我觉得她也不再是那种云彩里人家的小姐,而是一个和我年纪仿佛的普通女孩子。
我直起身子,摇着她肩膀,“快说,快说,笑什么?”
她直到自己笑够了,才直起腰来,还是一脸有点得意的坏笑,“我说了,你别小心眼儿又生气啊。”
“跟毛主席保证,不生气。”
她又笑,“你怎么说话那么逗啊。”
我心想,那你是跟祖国分隔太久了,等你要是去了北京,你还不得喘死在那儿。
她又确认了一下,“不生气?”
“不生气!”
“嗯,那好,哎,其实也没什么了,”她似乎又开始准备笑,努力憋了憋,“我就是想起我们第一次见面你上车跟我说的那句话。”然后,强忍着,眨眨眼睛。
我想了一下,没明白。
她见我没反应,自己憋不住提醒,“就是你跟我说你那个什么来着。”
“我是营养不良啊。”我一头雾水。
“不是,之前的那个。”
“……”
看着她的眼角飞快的扫了一眼我胸口,我一下明白了。我脸登时红了,不是,应该是紫了,沈芳后来跟我说的。
“咳,这你也,……咳,真没劲……。”我快窘死了。
她看着我有点抓耳挠腮的劲儿,像是总算抓到了我把柄似的,“说过不许生气啊。”自己那边恨不得钻桌子低下去。
我有点无可奈何,也有点不服气,“这问题是世界难题。这也没什么。切,我那什么,又怎么了,一点不耽误我找男朋友。我跟你说,你别不信,我男朋友可帅了。”
“哦?”她作出怀疑的表情,笑着看我。
“我给你看。”因为她居然拿我最致命的要害打击我,我迫不及待地想表现一下。我钻出被窝,拉开书桌的抽屉,拿出一个相框,那是我走的那个夏天我们去北海照的。“看,帅吧。”

沈芳不再笑了,接过去,专心的看了一会儿,带着赞扬的语气说,“嗯,男孩子是停英俊的。”
看到我男友在她眼里也得到了肯定。我心里那叫一个美啊,就跟夸我自己似的,马上把刚才她的嘲笑抛之脑后了。
“我就说吗。”我特得意。
她又看了会儿,“我发现你和你男朋友还有点夫妻相呢。”
“是吗?嗯,也许吧,可能是在一起久了。”
“你们在一起很久了吗?”
“嗯,8年抗战了。”
“是吗?!那,那你才多大就?”她有点吃惊。“没看出你还早恋啊?!”
我一把把相框夺过来,得意道,“怎么了?!所以就是说嘛,这跟那什么没关系。关键是得个人魅力。懂吧?”
“嗯,看样子你魅力不小。”
“差不多吧,”我家房顶差点没让我吹掉,“基本上帅哥打我这儿过,通杀!”我做了一个斩首得手势。
“所以,命案在身,躲来英国了?”
……
我们就这样你来我往地闹着。
过了一会儿,我想起来,“你该走了,真的很晚了。”
“我不走今晚,得看着你,免得你又跑出去杀人。”
“不是,我是说真的。挺晚得了。”我开始严肃起来。
沈芳看我不再开玩笑,于是,片刻又恢复了那种不露声色地端庄。“我也没开玩笑,你必须晚上有人看着。”
我这时才明白她不走得原因,心里有些小感动。但是,我不喜欢随便让一个不熟得人来我家过夜。那时,沈芳在我心中的地位,是——不熟。更何况,她睡哪里啊。
“你别这样了。我没事,再说,屋里还有老丁。你回去吧。”我说,表情很认真,想了一下,补充,“再说,有人在我边上我也睡不着。”
沈芳见我这么说,似乎还想再说些什么,但只是嘴动了一下,过了片刻,“那也好。嗯,我给你我电话,有事打给我。”
她提起笔,在桌上找了张纸,“写着里可以吗?”
我点点头。
她先写了一个02,又划掉,写了07……。
我心中本来已经欢喜的情绪,又开始下沉,我不知道是不是我太敏感。02是伦敦的固定电话。07是英国的手机。也是,毕竟大家也不熟。我想。

她走了。屋子里残留着淡淡的香气。

我回到房里,关上门。坐在桌前,望着那张纸,发了很久的呆。

我起身,钻进被窝里,关上灯。我开始给家里打电话。
先打给妈妈。我没有告诉她我的遭遇,但是,我跟她说,我无意中遇到了一个很有钱的女人,是做生意的,那个人看起来人很好,对我不错。我妈说,那就好好跟人家相处,但是,要不卑不亢。又说,也要有分寸,我妈顿了一下,接着说,可别学坏。

我又打给男友。先是,忘情哭诉了我的伤势,然后,忍着越发肿胀的嘴,把事情表述的跟演电影一样,怎样跟老黑对打,我怎么出招,那厮如何如何拆,沈芳保镖怎样酷毕,当然,我也没忘了大吹特吹那辆本特立,如何如何牛B,等等。我男友刚起床,冷不丁就被拉来看了一张好莱坞大片,先是跟着我的伤势哭泣,后来又被曲折的情节带走,等我讲完,那哥们儿半天没说话,我对着听筒大喊一声“喂!”他才意症一下说,“宝宝,你说的是真的呀还是你编的?”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4 08:57:02 +0800 CST  
To:作者:都不见 回复日期:2006-11-14 08:48:15

这一段好有趣。
PJ形象很生动呢。
好象猜出来是哪个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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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猜了。那多没意思。你们来了,就当是一篇小说,看的高兴就看,不高兴就走人,拍砖也可以。我开始也说了,如有雷同,纯属巧合。我不想跟我的朋友惹烦。
我知道有些人这辈子都看不到这篇文章,所以,就顺着自己写。有些人,只要我觉得有可能看到的。我都改了名字的。你猜的,不一定对,呵呵。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4 09:01:28 +0800 CST  
看到楼上这位看官的评语,我也很有感触。
就像很多时候,我回忆起我这二十几年的生活,我也觉得似乎从大学的那个暑假之后这一切都像一个荒诞不经的故事。有时,我严重怀疑是否这一切真的发生过,有时,我又非常担心,是否明早一觉醒来,才知道这些困惑我许久,念念不忘的只是一个离奇的梦。
我不知道你们是否希望或希望过自己的人生可以像小说中描写的那般曲折精彩。在我25岁以前,我是一直这样期待的,或许是因为青春年少,我个性尖锐,轰轰烈烈在尘世走一遭才算没白活。但是,这两年,我越来越觉得自己当时非常可笑。也许,人都是要经历过一些痛苦,忍受过一些失去,才能明白为什么郑板桥简简单单一声“难得糊涂”被人传颂了那么久。
而至于我今天的生活,或许在不少人眼里算是不错。有时,我也沾沾自喜过。但是,也有很多时候,我也愿意失去这些去换回一个只是简简单单的生活:一对小百姓的父母,他们没有我值得骄傲的出身和地位,也许对我也不是非常疼爱;一个再也平凡不过的丈夫,长相普通,没什么大本事,上上班喝喝酒吹吹牛打打牌;一个看上去不会有大出息的孩子,她或他不会拿着奖状为你换来别人的称赞,但是也算听话,除了青春期些许叛逆,长大后对另一办的爹妈似乎比你更亲,但是身体是健康的。而我自己,没有任何值得回忆的人生经历,只是一个普通的妇女。我不知道我说的这些你们会不会觉得我在矫情。但是,我确实真的这样想过。
因为,如果我的生活是那样的,我虽然没有现在的房子汽车好表名包,我也不会时不时被人当佛爷一样供着享受着高高在上御气指使的快感,我也不会对未来时不时再有那些不可一世的野心,但是,我不会听到一些风吹草动就惶惶,我不会看着电话故意不接而是去听留言,我不会一到下班就关手机,但又时不时再打开希望能听到有人找我,我不会时常想逃避,我不会总喜欢搬家,我更不会在想和人说话时翻出几百个电话号码却不知道该打给谁,不会每次一到下班就去酒吧,放假就去旅游。如果,我是一个没有经历过波折的普通平凡的妇女,我每天一下班不会像现在这样不吃不喝上网找到一个之前从来没来过的地方,写到下半夜,我只会急匆匆抱怨着赶回家,因为有一大家子人在等我回去。我再没有复杂的情绪,我的大脑简单又有些愚顿。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5 08:44:52 +0800 CST  
我接着我的那些回忆吧,或许,我的回忆只是一个故事,那我就写完这些故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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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电话,并没有睡意。我起身下床,走到窗边。闭合的百叶窗为我张开层层缝隙,街上的灯光穿过,撒在我的脸上。繁忙了一天的街道安静下来。风吹过路面,飞舞起一些轻浮碎片,路面湿漉漉的,看上去有冷冷的寒意。我远远望去,我的视线似乎只能延伸到路的尽头。我又向上看去,掠过隐暗在夜晚里重重叠叠的屋顶,向上看去。那夜色,凉如水,浓如墨。

那里,是东方。幻想中,如果我的目光能穿透那黑暗,那,我是否会看到家乡熟悉的冬日的清晨。油条,豆浆,煎饼果子,在一片片白雾里,我挎着书包,骑着自行车穿行过小巷,耳边是遛早人的问候,小贩的吆喝,我身后,是母亲的目光;而街的尽头,修长熟悉的身影,那张年轻英俊的面孔,甜蜜的笑容向我绽放。
一首歌,似乎在耳边响起,她是这样唱得:
So tired of the straight line
and everywhere you turn
theres vultures and thieves at your back
and the storm keeps on twisting
you keep on building the lie
that you make up for all that you lack
it dont make no difference
escaping one last time
its easier to believe in this sweet madness oh
this glorious sadness that brings me to my knees

In the arms of an angel
fly away from here
from this dark cold hotel room
and the endlessness that you fear
you are pulled from the wreckage
of your silent reverie
you’re in the arms of the angel
may you find some comfort here.

In the arms of an angel
may you find some comfort here

我就这样站在窗边,直到渐渐感到寒冷,在眼眶再次湿润之前,我回到已渐渐冷下去的棉被中,把电话抱在怀里,慢慢睡去。

逐渐,百叶窗缝隙中撒进的光线逐渐亮了起来。我听到老丁开门洗漱的声音。我浑身软绵绵地躺在那里,似乎不愿离开温暖舒适的床。但是,如果不去工作,我似乎连这张床都没有资格躺下。

我挣扎着起身,经过了一夜,似乎嘴上的伤口不是那么疼了。我对着小小的镜子看了一下。半透明的胶带上,印着褐色的痕迹。

洗漱,开店。没有电话打来。天下着雨。客人也许不多。
于是,我跟老丁说,我再上去睡会儿,如果来了人,你就打电话让我下来。
房间一如我昨晚回来时那般凌乱,桌上,那张纸上,留着娟秀的字体。我拿起那张纸轻轻吻了一下,似乎那纸也带有了她的香气。我心中讥讽了一下自己的傻模样。看了看这房间,无心整理,又一头扎到床上。

睡了不知道多久,被敲门声震醒。“翠花,醒了没有?你朋友来找你。”
我一轱辘从床上蹦起,我几乎猜到是谁,我一边往身上套了件套头衫,一边慌乱地收拾屋子,一边回答,“啊。等一下。马上!”

我打开门,迎面撞上的就是那优雅的微笑。“你没起来啊?”
我有点不好意思,“本起来了,没什么事儿,就又上来休息一下。”
我把她让进门来,身后还跟着丹尼。丹尼手里提了两个大大的袋子,左边的一个超市的包装袋,原来给我送好吃的来了。我心里一阵高兴。右边的那个,硕大的一个纸盒子,丹尼身子挡者,看不清出什么。不是一箱子英镑吧?

丹尼放下盒子就下楼了。沈芳还是那样,站在房中,看看我,笑着,也不坐。终于,她开口了,“今天感觉怎么样?”
“好多了,本来就是擦破点皮什么的。”
“能让我看看吗?”她问。没等我回答,就走上前来,伸出手,轻轻把我的脸扭过去一点。依然是有些凉的指尖,好闻的香气,只是和昨天有所不同。她那天穿得有些正式,黑色的呢子大衣,看上去笔挺又柔软,我趁她靠近我时,偷偷伸手摸了一下,滑滑的。我看到她肩下的挎包,那是一个被我翻译为“小锁包”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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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个人就是这样,非常落伍到,如果不是出国,我可能到现在也不会认识了一些名牌。但是,国外只看到都是英文,我认识也只认识那些英文,并不知道中文牌子该翻成什么。既然Chloe上因为挂了大锁被他们称为“大锁包”,那这个牌子,经典的款型是四四方方带把小锁,于是,我自己就把它命名为“小锁包”。直到后来回上海工作,跟公司的JJMM说起“小锁包”,被一群人强烈BS,“爱玛仕好伐?”我顿时噎住了,出了一圈国还被当乡下人的滋味不是那么好受。

不过沈芳比较接受“小锁包”的翻译,她哭笑不得地看着我,“你怎么那么会起名字啊。”然后,无奈的笑一下,“不过倒是很贴切。”之后,她自己也跟着我把哪个牌子叫“小锁包”,经常电话里跟我说,“你说我今天戴你给我的这个项链,配那种颜色的“小锁包”丝巾好?黄的还是海军蓝,哦,我还有暗粉的。”


倒是每天都有不一样的包包。我心想,这也算是有品位吗?在我看来,我觉得这个包并不好看,笨笨的。我还是喜欢那些带点休闲风格的手袋。如果真的要正式一点的,算来算去我还是觉得除了香奈尔就是香奈尔。尽管我知道“小锁包”也很贵。

沈芳看了看我的伤口,似乎放心些。于是,退后一步,抱着双手,带着调笑的口吻说,“嗯,看上去是好些了。晚上睡得好吗?没出去杀人吧?”说完自己先笑起来。

我嘿嘿笑笑,“没有,你没看我刚起来。”

她看了一眼我桌上的闹钟,像是想起什么,“我不能多跟你聊,一会儿要去上班。等下了班,我看到时候如果方便,再来看你。”说着,往外走,看到地上的袋子,“哦,随便拿些水果给你,也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那个袋子是条电热毯,就给你拿来了,如果用的上的话。你好好休息吧,我先走了。”出门走了两步,又转身,“对了,你介意给我你的电话吗?这样,我来之前可以和你约一下。” “行,这样吧,我一会儿发个短信到你手机上好了。”我说。
“也好,谢谢。那我先走了。”噔噔噔下楼,又回头,嫣然一笑,“你在家听话,可别淘气。”
我也笑了。她的笑真是好看。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5 08:49:08 +0800 CST  
我又在房间里莫名其妙兴奋了一会儿,然后拿出手机,对着那张纸,想了半天,很是自作聪明地写了一个“Hijack!”,发出去。
我心急火燎等了很久,并没有回复。
我该去店里看看,换身衣服,下楼,跑下去一半,又拐回来,拿起桌上的手机,揣进牛仔裤口袋里。

一整天,店里很闲,除了几个过来询问的客人,连接诊都没有。我百无聊赖,是不是拿出手机看看。慢慢,天黑下去,慢慢,也开始收店了。

那天,我等到睡觉也没有等到我想要的电话,自然,沈芳也没有来。
躺在床上,我自己安慰自己,你本来就没有什么资本去和那种人交朋友,别以为人家照顾你一些就想入非非了,我们,根本就是两个世界的,而这些一切,早晚会散场。想到这里,我爬起身,把本已铺在身下的那条电热毯又叠了回去,放进盒子里。看着那个盒子,我有一丝失落,有一丝厌恶,也或许,我只是在厌恶自己。跟从小到大没见过钱似的,瞧那上竿子的没出息劲儿,也不觉得丢人。

但是那晚,我睡觉时,没有像往常一样把手机关上。

第二天,老板带来了一个和我一般年纪的女生,准确的说比我大一岁半。因为,我过完年就不能正常上班了,所以,老板就又请来一个新人。那个女孩是东北人也是学生,说话快而嘹亮,手脚利索,又带着一种北方人常见的那种活伐劲儿,用我妈的说法是,眼里有活儿。
老板亲自培训。她原来就在别的中药店干过,只是时间没我长。但是,看起来上手挺快的。我本不讨厌这个人,只是想起,若是她这样发展下去,有朝一日把我的位子顶了,那该怎么办?于是,有点暗暗跟她较劲。幸好,她的房屋合同还有大半年,所以不用搬到店里住。

就在我正跟她抢着在老板眼前表现自己时,手机在口袋里震开了。老板皱皱眉头。我走到帘子后面的问诊室,一看号码,居然是隐藏。接通电话,里面一个声音流利的本地口音用英语问:我可以和明说话吗?我一听就知道是沈芳,就算我认不出你的声音,就冲着这边只要说英语的都管我叫翠花,我也知道是你。脑子随即热了一下,但是,非明知故问的端着架子回句英语“明正说着呢。”
电话里的人呵呵笑了一下,换成我的母语,“嗯,是我啊。”
“哦~~,不好意思,没听出来。”我装得特像。“没号码,我还以为是谁呢。”
“你现在有空吗?我能不能过来找你?”
我犹豫了一下,挺麻烦,老板在啊。于是,只好问,“你在哪儿啊?”
“呵呵,我正在车里呢,一会儿就到了。”
我心想,姐姐,您这也叫约一下?明明就是不请自来,然后打个电话通知我一声,让我赶快出城九里匍匐跪迎嘛。
但是,我怎么办,让她走?我这人比较不会拒绝和我不熟的人。于是。只好说,“行啊,你来吧。”然后,又补一句,“我正在店里呢。”
沈芳似乎没听出我的含义,又或是听出了故意装傻,笑呵呵的说,“那行,一会儿店里见。”
我装成没事人一样回去接着干活,心里却一个劲咚咚咚条。
果然,过了一会儿,我老板望着外面,直勾勾地看,一边说,“有客来。”
我也装得跟不知道似的一起看,沈芳的本特立气势汹汹往门口一扎,我老板利马嘴裂到耳朵尖,亲自过去门边候着了。
我心想,靠,以后等咱发了一定也弄辆劳儿或是本特立开着,瞧把这开奔的主儿震的。又想,也不知道要是我把我的本特立往我爸那奔前一扎,我爸该是什么表情?
老板拉开门,沈芳走了进来,后面跟着的是苏。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5 09:57:17 +0800 CST  
回复楼上的看官:真有那么精彩吗?或许只是我用了比较夸张的语气吧,事情其实挺稀松平常的。如果说是跟黑人打架,其实,伦敦的中国学生,没有被抢过的,或是没看过抢人的怕也是不多。
以后,我收敛点儿吧。不过,我这人说话就着样儿,平时比较能装,下来废话多些。你们忍忍。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5 12:33:18 +0800 CST  
今天心情——很糟。

上午还好,没有迟到。事情也都比较顺利。吃过午饭回来,换上实验服,到实验室转了一圈。实验室没人,已经2点了,但是懒虫们还都圈在咖啡厅闲聊。我自己虽然守时,但是我这个上司当的其实挺人性化的,自我感觉是。我从来不在像这些按时上班这类的小事上与人为难。
我随手翻了几页试验报告,心里开始往外冒火。试验数据被涂改了好几处,试验陈述也是没有按照我要求的,第三人被动过去式的正规写法。
碰上这种事,我一般就都会比较来气。首先放下涂改试验数据这一原则性问题,就冲实验陈述写成那个样子,你说我说他们什么好?总不能让我这个老外每次给他们改作文吧?
我抓起笔,准备在本子上划个大圈,后来想,算了,忍一忍,下周一周会上再说。其实,这件事已经说过好多次了,他们每次给我递到办公室的报告,都写的非常漂亮。可是,每次我下去抽查实验记录本,总能挑出毛病来。你们怎么知道将来就不会有别人来核对试验报告?这样给我耍两面三刀的!

我强忍着怒气回到办公室。过了一会儿,电话响了。打电话的是一个试验员,叫阿普度,大胖子。电话里他说,“翠花,样品准备好了,我现在就送去麦克那边了,你还有别的什么事吗?”
我想了一下,说,“等一下再走,你送上来我要看一下。”
结果我等到快三点这哥们才来,我当时就觉得不对劲儿,不是准备好了吗?怎么拿给我就这样慢。
我看了看样品,从外边看,似乎还不错。样品形态不错,晶型也好,外包装瓶上的表示和数据也都没什么问题,但是,我还是问了一句,“纯化的怎么样?”
阿普度回答说,“非常纯!”
我相信了。我几乎在实验上不怀疑我的手下。我跟他们在一开始就说过这件事,我跟他们说,我不介意你们对我的态度,我也不介意你们是否上下班按时,我只要求一点,你们一定要在实验上对我绝对诚实,因为我现在不会像原来那样每次实验都从头到尾盯着,所以,不论实验最后到底什么结果,必须告诉我事实。
一年来,我们已经把这个做的非常好了。因为,我从来不会因为实验结果不好而找他们麻烦。科学研究这个东西就是这样,没有任何人可以保证每一次实验都是成功的。谁都不是神仙。

“那好,你去吧,顺便替我跟麦克道歉为上次那件事。”我把瓶子还给他。
上一次,我们送一样试剂去麦克那里测试,因为试剂从我们实验室出来的时候确实带有杂质溶液。这我也知道。但是,我还是因为等着要那个结果让他们送麦克哪儿了。
麦克管的那个测试,在我们公司除了我的部门几乎成年都不会用到他老人家。杰夫走之前,都是我们直接出样品就送去,他拿到后自己纯化。理论上确实应该这样,我在大学的时候或是后来在沈芳的公司时,都是测试员负责纯化。但是,等我坐了杰夫的办公室后,一是出于想咱一老外,做了这个位子得多拉拢一下人心;二是,确实看这大爷一把年纪快退休了。每次我都让我手下得人纯化好了之后送去。没成想,时间一长,这哥们真就觉得这责任好像就是我的了。当时,我也比较郁闷,你说我这东郭先生当的。后来想想,得饶人处且饶人吧。我就认了。
结果上一次,就那么一次,没纯化,就闹矛盾了。老爷子直接把样品就送机子里了,结果,整个泵给全污染了。那天我正和安德鲁在外面参加一个研讨会,老爷子上来就在手机里给我吼开了。我当时操的一把火,差点直接开车回去跟他拍桌子去。后来,安德鲁安抚安抚我,说,再过个圣诞,这哥们就退休了,到时候反正哪个部门也是替你们干活的,我就把它并到你那个部门下面,至于他退休后是不是还要接着反聘他,你就看着办吧。
从那之后,我特别注意这老小子。之所以每次见他还打招呼,也就是仅仅出于我尊老爱幼了。其实,这老小子比我还小心眼儿,每次老远看见我都装看不见,非得我先跟他问好,才跟我回。
阿普度走了以后,我想了几分钟,于是拿起电话让Zoe给我借到他那儿。我觉得与其让阿普度转话,还不如我自己说吧。我本来是个挺较真儿得人,后来,慢慢懂点事儿了,就觉得,嗨,其实谁活着都他妈的挺不容易,何苦互相为了点芝麻大得事儿再你死我活得呢?而何况了,这怎么说也是人家的地盘儿啊。

电话通了,半天没人接。我也没当个事儿。

过了会儿,快4点半了,我上网转了转,想,该问问阿普度结果是不是很理想。于是,打到实验室。实验室人说,阿普度不在。我拉开门走出去,阿普度得桌子是空的。
我又等了会儿,他还没在。我心琢磨,不是这会儿就下班了吧?那也太不把我当回事儿了。于是,干脆打他手机。手机响了几下,通了。

于是,我问,“试验结果怎么样?”其实我想问的是,你在哪儿呢?
阿普度说,“等一下。”然后,我听到门开,门关,心想,怎么神神秘秘得?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阿普度一去,就被麦克这丫给了个白眼儿,然后丫居然对着阿普度说,“我不再相信你们得他妈的垃圾了。”就当着阿普度得面儿,老丫挺得居然把机子拆了开始洗机器!!也亏了阿普度真他妈就一老实孩子,居然门外站着等到现在。
我耐住性子,慢悠悠地跟阿普度说,“你现在回去,文雅地跟他说,这个样品是我们纯化过的,如果他不相信,他可以自己纯化一次看我们究竟有没有说错。但是,我们必须在明天上午11点前拿到结果。记住,说话要文雅。”我专门强调了一下,接着我又说,“如果,他还是理都不理你,你告诉他,你就说,翠花让我跟你说,你他妈的就是个狗娘养的。然后,把试样扔下,走人。”
阿普度电话里一听到后面的,马上笑了,但是又安慰我,“翠花,你别生气。”
“我没什么生气的,”我还是一副慢条斯理地口气,不过没照镜子,不知道面目是不是很狰狞。“但是,记住,那句话一定要说,告诉他,翠花说你是个狗娘养的。”说完我把电话挂了。

我靠在椅子上越想越生气,又操起电话打给麦克,电话响了两下,我想想,算,妈的还不是你把他惯成这样的!于是,狠狠地把电话摔了回去。

啪的一声,惊动了屋子外准备下班的人们。我用余光也知道有多少人看我。于是,我抓起大衣,收拾好包,回家!走出我的办公室,我装成没事人一样给大伙说“明儿见”。其实我心里明白,不定明天早茶又有多少版本出来了。

英国人就这贱毛病,嘴特碎,特爱8来8去得。看看那些报摊上五花八门的小报就知道了。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茶休息”太多得缘故。上次,我在办公室里拍了一回桌子——其实还是跟我妈,我妈又电话里跟我絮叨我前男友来着,我一急,就声儿大了点,我说以后这事儿您甭管了,我多大人了。然后下意识手在桌上拍了也就那么一下——结果,第二天,光翻到我这儿的就4个版本:
A,翠花跟安德鲁电话中,翠花拍了桌子。
B,翠花挂了安德鲁电话,走回办公桌前,翠花拍了桌子。
C,翠花跟莫名人士讲电话,翠花怒气冲冲狂拍桌子,走廊外都听见咣咣咣得。
D,翠花面色苍白跟莫名人士讲电话,边哭边拍。

我当时听到时,特别佩服她们,怪不得英国能出莎士比亚呢。
明天,等着听桥段去吧。

出了公司,不想回家,直接开去超市。正是下班时间,开了几圈好不容易找到一空位,倒了几次都没倒进去。开始有点后悔当初买这辆“兰德路华”,这车有点大了。不过,如果不是自己开,我一直都很喜欢这个牌子的车。
当时买它,也是冲着这个牌子。我不是崇尚名牌,买个香奈尔非让人夸怎样。我只是一直觉得名牌唯一的好处就是,只要你的预算可以购买,那么你就不用花更多时间再去考虑它的质量,款式,等等其他问题。
就像我买衣服、包和手袋,就那么几个牌子,每年定点儿去扫一遍。然后,一年都基本上不用再去操心怎么打扮自己。因为,这些牌子的设计绝对不会落伍,质量也不错,号码绝对一致,只要你自己不肥了瘦了,你可以在上海给伦敦打电话跟他们说我要6号或是8号的,等你回来试时,绝对合身。所以,对于我这样一个对修饰自己没有任何审美观念的人而言,绝对是个有效地办法。

我这人就这样,有时候,我都觉得自己不像女的,若是让我离开了品牌,我真是穿的巨恶自己都发现不了的那种。除了手表和香水还有点鉴赏力,但是,前一个似乎也不属于女性范畴。

想想有时候真是腻歪自己。

就像刚才,去超市逛一圈出来,结帐的时候一看,买了一串香蕉,一包硬草莓味奶糖,一包软水果味奶糖,一包太妃糖,一包梆梆糖,一包克力夹,一盒薄荷烟。你多大了孙子?!快三张了!!

心情不好,也有点开始写不下去。我想也是,对于我这样的人,难怪你们一个个都离开了。我连我自己的生活都过不好,又怎能让你们幸福呢。

今天能写多少写多少好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6 04:58:54 +0800 CST  
呵呵,我原来也是狂吃巧克力的主。不过现在每周只吃一块。我爱吃牛奶巧克力。嘿嘿嘿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6 08:21:16 +0800 CST  
我坐在床上,看着眼前这两个和我差不多大火星来的女孩子,心里一时有种难以言语的情绪。我和她们在一起的确是很开心,但是,总会在心底有种暗自的担忧和矜持。我当时不是很想真的和她们作朋友,我总觉得我们之间只是铁路上偶尔交错的铁柜,总有分开的时候,我不想在这份看似奇妙的接触里,投入过多的感情。

我看着她们笑,看着她们聊。沈芳那天并没有穿的很震撼,挺精致的休闲打扮,苏也是,但是,苏看上去更时尚一些,或许是因为她喜欢画浓妆,每次都把自己打扮的很妖娆。比较震撼的仍是她们的包,沈芳果真又换了和上次不同的,这回是给dior小姐作广告。我个人更喜欢苏的那款大大的DolceGabbana,真叫一个硕大,跟去旅行似的,其实里面啥玩意没有。但是,英国这个社会,真像有些人说的,包是女人的第一名片。所以,看这包,就像有钱人家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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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慢慢发现,沈芳真的有收集包的爱好。也不全是在资本主义国家待的耳濡目染。那次我们去北京,姐姐居然买了一军挎,号称是等到纪念二战的主题party可以背去,还非要再买一主席章别上面,被我坚决予以制止了,“妞你傻不傻啊,要不再加一红袖章,扮党员二大妈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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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想着,她们好像是刚才那段已经笑过去了。沈芳,活动了一下,站起身,问了句,“几点了?”
我对着写字台扬了扬下巴,“桌上有表。”
于是,沈芳走过去,看了一眼表,说,“过得这么快,你们都饿不饿啊?”说着,似乎看到我桌子上的那些参考书,于是,拿起一本,翻着。
苏也站起来,说,“不,现在。”我也嗯了一声。
这时,沈芳转过身来,扬着手里的书问道,“你学药学啊?”
我点点头,心里有些得意,学我这个专业人在英国不多,更何况我又是个女的。心里又挺庆幸,亏着最近我一直在为圣诞之后的开学作准备,桌上跟真的似的堆了一大堆书和课本,希望在她心里落下个好学生的印象。
果真,她有些吃惊的笑了一下,“还真没想到,你一个女孩子居然学这个,你国内学习很好吧?”
“当然。”我说这话时心里跳了一下。事实是,在那个暑假前,我是勉强混在及格线的那种学生。那个暑假之后,为了实现我的宏伟蓝图,我的确几乎是拼了自己小命。因为,那时我明白,换专业对我已经是不可能的了。我喜欢的那些专业想要让我过上我希望的日子,很难。所以,我只有在我专业上争取有所建树。而结果是,大三我开始拿到奖学金,毕业设计我得了整个年纪仅有的两个A中的一个。我想,后来申请大学时,能够被这所在英国怎么也排到前五的学校录取,和我后来的这些努力是有关系的。所以,我把自己吹成个好学生,也不是非常感到脸红的。

“你觉得难吗?”她又翻了我的课本,笑着说“呦,我都看不明白。”
我听她这么说,心里得意起来,故意用一种无所谓的口气说,“还行。也不是想的那么难,主要也就是有些字儿不好认。知识点,其实和国内学的差不多。”停了几秒中,我又像是说给自己听似的,“我本来以为英国的大学会教些国内学不到的呢。”

这是我的真心话,但是那之前,我没跟任何人提起过。我只所以当初敢为了打工而休学,其实说实话是我觉得,学校里上的那些课,书本的知识点,题目的难度,甚至也就是我大学的深度。唯一的障碍就是语言。但是,这个讲起来很难为情,因为,我毕竟是出国深造来了,还每年要交那么多学费。如果我跟人说,其实也就是把我大三大四的用英语学了一遍,那我回国还怎么混。所以,只能死撑呗,打肿脸冲胖子。

但是那天,在沈芳那么一问下,我下意识说了出来。

“哦?”沈芳看着我,眉毛扬着,似乎在想什么。苏也凑了过来。
沈芳想了一会儿,看了苏一眼,试探着的口气说,“你是授课的那种研究生?”她说的是英语。
我不是很理解什么叫授课研究生这个词。想了一下回答,“什么叫授课研究生啊,反正我们就是上课,考试,布置作业的那种。”
她眉毛挑了一下,努了下嘴,若有所思点了点头,“那也难怪。”然后,又说,“大陆的学生基本功都是很厉害的。”

我听了有些吃不透她什么意思,只好笑了一下。

她见我没什么反映,于是干脆说,“你读这一课,为什么不申请研究的研究生呢?”
“研究的研究生?那个不是博士的学生才能学的吗?”我有点晕。
沈芳和苏一起笑了,苏急着想跟我解释,沈芳拦着她,“我说吧,你都说英语怕她不是很明白。”

然后,我从沈芳的嘴里才明白,英国的大学制度其实只分两个阶段,英语讲是undergraduate和postgraduate。从字面上理解,under,“毕业前”,就是我们讲的本科,只含有一个学位就是,学士。post,“毕业后”包括两个学位,修行程度低些的得硕士,程度高的拿博士。英国得大学几百年的传统,一直是在“毕业前”,通过导师教授的方式传导知识,学生听,然后参加考试。到了“毕业后”,学校就默认,你已经掌握了应该知道的基本知识点,和怎样获取新的知识的能力,这时候如果你希望获得更高的成就,你的深造过程是跟随某个你感兴趣的课题或是项目,直接参予到研究本身中去,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人给你再去讲课,也不会有考试,你到最后取得什么样的学位,一是凭你自己的意愿,二是完全依靠你取得的成果而定的。
而到了90年代,庞大的“毕业后”学生占用了大学所有资源的90%以上,研究造成的资金消耗是惊人的。虽然,这种模式带给了英国高度的科技文明,但是,随着综合国力的下降,不得不进行教育改革。最有名的一项,就是广泛招收海外学生,并收取比本国学生高达5倍以上的费用,以此弥补教育资金的缺口。
“授课研究生”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英国人依靠外国对英国教育制度的好感,又抓住人们通过希望获得更高学历来取得好的工作机会这一潜在心里,非常卑劣(我认为)地创造了这个教育模式——上一年课,交一年高额学费,然后给你个“硕士”。
而这个“授课硕士”到底在英国人自己心中是什么样地位呢?一个简单的例子就可以说明。
如果你拿的是一个“授课硕士”,你希望毕业后再去读PHD,也就是博士。你会发现,除了你在你自己学校,(有时候自己的大学都不行,我那个大学,还有我知道的帝国理工,牛津剑桥诺丁汉等,都不行。)你拿着你的“授课硕士”去申请时,你必须从一个被称为“MPhil”的阶段开始,等到一年或是一年半以后,对你之前的工作写一篇跟你的硕士论文差不多的论文,通过后,你才能开始你的PhD,博士研究。
而什么叫“MPhil”呢?我们知道,我们平时所称的“博士”英文缩写是“PhD,即Doctor of Philosophy,)——可不是哲学博士啊,因为英国人认为什么学科到了顶尖都是哲学家。所以起了个这儿名。——而“MPHhil,就是master of philosophy。”
写道这儿,看官明白了吗?反正,我是明白了。
就是说,你读了一“新硕士”,在人家眼里,没用。你还得从新上人家的“老硕士”。等你“老硕士”通过了之后,你再去“博士”吧。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6 10:09:03 +0800 CST  
我当时一下傻了。没想到我花这么多钱居然学的是个这个!

沈芳像是看出了我的心思,又安慰道,“其实,授课硕士现在也很普遍的,因为快嘛。”

我没说话,只是想,我是来取真经的,我可不是想花钱买个学位回去胡弄人啊。

沈芳可能明白,似乎这些真的有点让我不知所措了,于是,说,“这样吧,我认识你们系的一个教授,等回头我给你他的联系方式,你去找找他。”像是给自己找台阶的说,“其实,我觉得你们这种学科,如果去念研究型的,似乎比较合适。”

我还是没说话,反正当时大脑一片混乱,我觉得自己怎么那么背啊。当时,我就是感觉,自己妈的被涮了!

于是,我很唐突的问沈芳,“你认识的那个教授,他收不收研究生啊?”沈芳愣了一下,可能我从前总是有点端着架子,没想到我直接会提这个要求,想了一下,还是说,“我也不知道,要不问问看?”

气氛一下因为我的情绪低落变得很沉闷。苏企图缓和一下尴尬,于是,过来摸我的伤口,“你嘴巴怎么样了?”然后自己又傻笑,“你好勇敢哦,怎么会上去跟他打起来。”

我挤出个笑容,下意识回答,“也不是勇敢,我还以为他抢的是我的包呢。”这句话一说完,我在心里抽自己一耳光,操,这下装不成英雄了。

沈芳和苏一下笑了,一起“哦……”意味深长……

我也笑了,算了吧,本来也就是,像我这样的窝囊废,上个学都能被人涮,也甭冲大头蒜了。

“你包里装了什么好东西啊?拼命也敢?”苏接着问。
“没了,也就是我买了块儿表。”我揉了一下鼻子。挺不好意思的。
“表?什么表?拿出来看看?”苏果然是什么都好奇的主儿。
真是个8婆。我心想。
不过,我还是拉开床下的箱子,取出了那块表。我也有心显摆一下,你们也甭觉得我真是一什么都不知道的土包子。

“嗯,看不出你还满有眼光的。”沈芳攒了我一句。我又开始高兴起来,“还行吧。”自己挺不谦虚的。
“自己带?”苏问。我没回答。我其实有点想冲一下胖子,说成给自己的,让她们觉得我属于“深藏不露”那种。
“给你母亲吧?”沈芳歪着头看我,眼神中充满笑意和询问。
我倒是很吃惊,“你怎么知道是给我妈的?”
“呵呵,我觉得和你的风格不是很配。”沈芳习惯性的顺了下头发,“我也是猜得。”

既然猜出来了,我也不好再编下去。索性点点头。沈芳又夸道,“满孝顺的。”

苏把表想取出来,“我试一下。”沈芳按住了,看了她一眼,“人家的礼物。”苏就撇撇嘴把表放回去了,挺不乐意说,“我也买块儿去,原来还只有她的首饰,没想到表摆着不好看,近看倒是挺特别。”

我心里松下口气,我也不想让苏带,也不是小气,只是我觉得在我妈没带之前,我不想让别人带她。不过,我也发现,苏看上去大大咧咧,似乎年纪也比沈芳大,但是,也挺怕沈芳的。

沈芳和苏准备出去吃饭,叫我一起来。我拒绝了。我实在是因为被那个“授课硕士”搞得一点心情都没了。当时没直接哭出来就算好的了。还哪有心情吃饭。

沈芳她们劝了我几下,我坚持说还要去店里,就只好悻悻地走了。我送沈芳上车的时候,拉住她,“那个教授的事儿,麻烦你帮我联系一下。”又很郑重其事地说,“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

沈芳倒是很大度,“没什么,举手之劳嘛。”

车门关上,我正准备她们走了就回店,车窗又降了下来,沈芳笑着在里面问,“本来是看你的伤的,结果打扰了这么久。刚才一直在闹,都忘了问你,你说让我表彰你的,你想让我怎么表彰啊?”

我不好意思地笑了下,“你也知道了,我以为抢的是我的包才过去的。不用表彰了。”然后,又紧跟着来了句,“再说我还麻烦你帮我打听教授的事儿呢。”

沈芳笑了笑,“这是两件事,我说过的,也要算数,算是给你压惊了。”
我还坚持着客气。沈芳摆了摆手,“我们都想想好了。你快回去了,你老板还在。我们先走了。”

看着那辆本特立远去,我转身往店里走去。我记得那天阴的特别厉害,眼里看到的一切似乎都是灰色的。正一如我当时的心情。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6 11:01:25 +0800 CST  
之后的几天,沈芳没有再过来。只是大概之后又3天,给我打了电话,说让我把我的邮箱给她。又过了一天,告诉我让我找个地方去查下信。
等我跑到学校打开我的邮件时,我看到信里详细记录了沈芳嘴里说的那个教授的名字和办公室地址,电话。后面,还有教授的背景和现在的课题。当时看的时候,不是很明白,于是又查字典,又上网检索才知道了个7788。
但是,沈芳并没有提到那个叫“苏格兰人”的教授,到底收不收我。其实,这是我最关心的。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给“苏格兰人”打了电话。当我自报家门后,他在那边“哦”了一下,说“我知道你是谁。”然后,我就试探着问他什么时候有空,是不是可以抽时间见我等等,反正,我也许是结巴吧,说的磕磕巴巴的。挂下电话,心里很懊恼,觉得这第一感觉一定没留什么好印象。
第二天下午2点半,我准时出现在“苏格兰人”的办公室。其实我两点就到了。一直在附近转,一边还把我想说的话在心里背来背去的。时不时查一下电子词典,看看这个字怎么说,那字怎么念。
我敲门进去的时候,老头儿正在冲茶,个头很高,有点壮,穿一格子衬衣,留着短的白色络腮胡子。倒是很热情,我还没自我介绍,就跟我说,“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从哪儿来。”然后对我顽皮地挤了下眼。正如他的名字,他果然是苏格兰人。
他的随和使我变得轻松了很多,我没有像背好的那样说话,而是在他的引导下谈了我大学的背景,我的目标,还有我所担心的“授课硕士”。
英国人说话都很委婉。他并没有否定“授课硕士”,后儿我想想也是,哪有砸自己招牌的道理。不过,从他跟我阐述的有关“毕业前”“毕业后”以及“博士研究生”“博士”等问题上,和沈芳说的完全一致。在教授这里再一次等到证实,似乎比从沈芳嘴里听到更让我郁闷。但是,也坚定了我一定要转成“研究生”的决心。那时候,我才知道我们所说的“研究生”这个词怎么来得,因为,英语里就是“Research student”,“PhD和MPhil”是指学位,它们没拿学位前都属于“研究生”。这点和国内的称呼有些出入。

教授没有直接同意我的要求,只是说让我留下我的成绩单,大学毕业证,和给他一份有关我自己的个人陈述。这些,我都是准备好的,于是留给他。走之前,我非常恳切地再次表示了我希望从事”研究“地愿望。他也对我这种“愿望”表示支持,只是,一切容他“考虑和研究”一下。

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等了差不多两周,想起大学差不多要放圣诞假了,心里充满了绝望。那段时间,我几乎没怎么跟家中联系。因为,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总不能说我被人涮了吧。只是偶尔跟男友电话里腻歪两下,无非是什么想你了,亲一下等等。我似乎对任何事都不再有兴趣,包括沈芳,包括本特立。

大学放假前的最后一周,我接到了“苏格兰人”的电话,老头子倒是很客气,“我给你的信箱发了一些有关我的小组的课题,如果你对这个项目感兴趣的话。”。不过,“苏格兰人”还在电话里告诉我,如果我转成研究生,那我先前学的那半年是不作数的,当然,学费算数。所以,可能毕业要晚些,不过又表示,什么时候毕业,要看我自己努力才行。我当时乐的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心想还管什么课题啊,只要您收我就行了。我差点当时电话里就这么说了。
第二天,我就迫不及待地给苏格兰人回了信,我记得我在信里好几处特意加了do,来表示我的强烈愿望。我又开始庆幸自己,多亏被打了,多亏认识了沈芳,而且,我看了苏格兰人的课题,那个项目在我眼里绝对是一流的。
之后的几天,我跟老板请了长假,几乎天天奔走于学校的研究生办公室和苏格兰人那里,频繁的写申请,频繁的在各种表格上签名,贴照片。因为,按苏格兰人的希望,我最好在圣诞节后一开学就到他的小组报到。那时,我才明白,原来研究生的开学是随来随开的,不用像授课的那样,只有每年的10月和1月。
那几天,我全部的热情和期望都被重新点燃,甚至,我都忘记给沈芳应该打个电话,或是,如果她愿意,我可以在她说的任何一个饭馆请她吃一顿饭。我当时,心里只是充满了对另一个新的征程的渴望。这个征程,对我而言,才是我梦想达到我的“蓝图”的真正的阶梯。我终于要成为一个真正的,没有任何水份和怀疑的,研究生了!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6 11:59:49 +0800 CST  
当一切繁琐的手续告一段落后,我迫不及待地给妈妈和男友去了电话,电话里,他们对我所说的研究和授课并不是很了解,但是在我不厌其烦地分析后,也都替我高兴起来。妈妈有点担心我是否能够应付得了。男友则是表现出另一种心情,宝宝,那你还要学多久啊?

放下电话,我走在路上,脚步都是轻快的。人逢喜事精神爽。果然有道理。我忽然想起了沈芳,好久都没和她联系了。是要打个电话谢谢她,别让人觉得咱过河拆桥。要不请她吃一顿饭好了,就去上次那个传说中黑帮老大的餐厅。我算了一下,不知道豁出去200镑够不够。想想,这么大一个忙,要不预算300好了。

电话里,我先向她道了谢,然后,问她如果有时间,我可以请她吃一顿饭表彰她对我的贡献。也许,是那个“表彰”提醒起了什么。
她说,“哦,你要不说我还忘了,我还要表彰你呢啊。”
我赶忙推辞。但是,她说,我怎么表彰她是我的事,而她既然要表彰我,说过的话就得兑现。

“你有什么愿望,说吧,或许圣诞老人听到的啊。”她说话的语气像是在跟一个小孩子。

我也笑了,于是,装出一副奶声奶气地,还用英语说,“我在过去的一年都很乖,我发誓我在下一年也会很乖,请我希望可以……” 那是英国的小孩子在跟圣诞老人许愿时通用的一句话。我想了一下,“有一个美好的旅行吗?”

她笑了,听上去很开心,“请问是怎样的旅行呢?”

“我想去温沙。”我说。温沙是伦敦附近的一个旅游点,开车走M4一会儿就到。那里有女王常去的城堡,和传统的英国小镇。我早就打算着去,只是,一来要打工,二来还真是没那个心情。既然沈芳急着表彰我,那就是这个了。总不能让她给我买东西吧,那样,买什么,多少钱,贵了不合适,少了,我不是又亏了吗。呵呵。其实,我更觉得如果真是要她给我什么礼物,好像有点俗了,让她再请我吃一顿,更俗。并且,我心里也有我的小算盘,等到时候去了温沙,玩的累了,我就请她顺便吃个饭,一来看起来顺理成章也不用请来请去的,可以还了她这个人情,二来,我想,那里的饭店总不会比伦敦贵,吃个中饭兴许用不了几十镑,就算她要喝什么红酒,怎么200镑也包了。换了伦敦,还真不一定,万一她真上来点燕鲍翅怎么办?

沈芳似乎对我这样的要求有些意外,不过她没说什么,只是笑笑,“温沙啊,也好,那你什么时间想去呢?要不明天?”

我才想起,今天是周五了。明天周六,店里或许有事。于是我说,“后天可以吗?”
她倒是很痛快,“那就后天吧,我上午去接上你,去之前再给你电话。”挂了电话,我猜想到,这边的规矩好像不应该约到周日的。不过,既然都说好了,那就这样吧。周日对我而言,很好请假,因为我们店只开半天。

老板对我出去玩没说什么,自从上次沈芳带着本特立杀来后,我感觉得出他对我的态度多少有些改变,不再是吆来喝去得了,有的时候还时不时说话带“请”。

周日的一大清早,我迫不及待早早打扮好,坐在那儿就等沈芳的电话。可能是太兴奋,头天也没睡好,早上闹钟还是被我闹醒的。我头天特意去超市买了一些小零食,薯片啊,水啊,还有我当时狂爱吃的巧克力。英国的巧克力又便宜又好吃。同是一个牌子“吉百利”,但是味道跟国内比那不是高一点半点的。我总觉得国内的味道出不来,要么是偷工减料了,要么就是英国人没把真正配方给咱,大概是因为,巧克力和水晶玻璃还有陶瓷,都是属于“独家秘方”之类的吧。想到这儿,禁不住又开始骂英国人真是不一般的阴啊。

沈芳10点半才到。等的我那叫一个望穿秋水啊。我还以为我要被放鸽子了呢。不过,按她的话解释,是因为,温沙很小,又近,很快就转完了。

当我进入车里,看到只有我和她,还是有些惊奇,我本以为苏也会一起来。不过,我并没有这样问。客随主便吧。

车出伦敦,一路上,我们路过河流和村庄,英国的小乡村在大片的草场和森林的环保中,看起来如此安祥。

车果然很快就到了温沙,只是,我们似乎的确不该周日来,景点都关着门。不过,我也对那些人人都去的地方并非真的那么想凑热闹,门口照张相,意思就是咱也到此一游了,就完了。不过,温沙那传统的街道,石子路小巷,小小的丘陵和草场,倒是深深吸引了我。

也许是上学的事有了这么幸运的转折,也许是因为其他,我那天话特别多。我不停的把我知道的有关英国的历史,文化,源源不断地卖弄出来,但是故意说得特粗俗,这是我的一个特点,我不喜欢把历史说的跟教科书一样,这样才有意思,跟听故事似的。

沈芳也只是听我说,她总会被我说话的语气,和我的那些听上去似乎不该用,但是仔细想又有点和情理的形容词逗笑,有时都能不顾忌自己的形象是不是淑女了,扶着树一手按着肚子,然后,我还不放过她,一脸严肃地说,“注意点儿,别这样,人家还以为你这姿势是等厕所呢。”

我也讲了我原来没讲过的我的生活经历,我差不多是把我从记事儿起所有碰到的好玩事儿都翻给她了,当然,我没有提我的父母,我的家庭,还有那些不开心的回忆。我只是简单的说,我妈是老师,我爸在一家药品公司上班。我想,这也不算骗人。

我还讲了我被我妈剥削的节衣缩食攒零花钱,我怎么想办法寻钱,冬天批发手套,夏天卖袜子,过节卖贺年卡,怎么到麦当劳打工等等。我把这些说给沈芳的时候,她过来捏住我的鼻子,一副不相信的样子,后来,想了想,又若有所思的说“怪不得。” 怪不得什么?她没说,我没问。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6 13:15:49 +0800 CST  
面对各位看官的厚爱,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
在这过去的一个礼拜中,我几乎每天都熬到下半夜,第二天清晨,带着充满血丝的双眼去上班。
在这一个礼拜中,我经历了我上班以来第一次迟到,第一次在公司和同事有了冲突。或许是因为休息不好。

但,我想,这一切都和我把这些回忆重新翻起有关。

曾经,我极力想忘掉这一切,手机合同到期,我没有续约,换了号码。我卖掉了我当初在市里的住房,搬到市郊。但是,当我重新开始翻出这些回忆时,我去了伦敦;后来,又把格林有意地带回了我的新家,其实那晚,我是故意喝了酒,我知道,尽管我没有醉,但是,那个严谨地律师也决对不会允许看到有人在她面前酒后行驶。

我曾经认为,如果我把这一切都写出来,那么,思绪经过文字地过虑,会让我最终对过去发生的一切彻底厌倦。我希望在我生日到来的时候,把所有不开心的往事画上一个完整的句号。

但是,现在,我开始怀疑。

因为,过去的一周,那些回忆在我记忆力并未像我希望的那样慢慢沉淀下去,反而更加栩栩如生。而我,似乎又开始有了一种新的萌动。

如果,其实也没有什么如果了。

我只是一个靠着自己双手和头脑吃饭的普通人。我没有权利放下我的工作而沉浸在对往事的追忆里。那样,或许会辜负了更多的人。毕竟,时间已经过去两年多。大概,在别人心中,这些已经被放在尘封的角落中了。

我不知道我还会不会像各位看官所冀望的那般勤奋。因为很抱歉,我当初来的目的只是为了给自己一个抒发的空间。我只是想找一个也算是公众的场所,把我的这些情绪对着大家表露出来,而不是只会默默在心中回味的懦夫。

我希望在这个也算是公众的舞台上,把我当初想说不敢说的话,大声的讲出来,尽管,这只是一个虚拟的网络。

今天接到了新的研究课题。或许,以后让我废寝忘食地不再是这里。毕竟,如果生活没有面包,那么,至少是我,不可能再会唱着穷者故穷而安贫乐道。我不是圣人,我也不是圣人蛋,如果把圣人蛋的蛋字,写作一个0,那么二者其实也并不遥远。

又也许,过了今晚,我会改变上面的想法,那我会接着写下我的回忆。
也许,过了今晚,我会离开这个以前没有来过的地方,重新过回我朝九晚五的规律生活。
也许,我会时不时再回来,按照我的心情,接着讲我的故事。

一切都没有定论。因为我不知道明天会怎样。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7 03:28:02 +0800 CST  
我还记得那天的天很蓝。我和沈芳绕过古堡,沿着城中的小路,说说笑笑地走下去。我不知道路的尽头是哪里,也没有想过该要去哪里。只是那样,自然的,惬意的,让脚步跟随着心情漫步在那自然和谐的小镇里。丹尼在我们身后,远远地跟着。以致于后来,我几乎忘了他的存在。

我们走过一片浓密的树林,翻过一个不算很高的小山丘,眼前是一片开阔的草场。已经是冬天了,那些草不再像夏天般茂密和葱绿,有的地方已经泛出了微微的黄色。我们站在高处,俯视着那广阔的田园,看着那些肥肥的羊儿,马儿悠闲地晒着太阳,整个心都变得像要飞了起来。或许,那个时候,我体会到了一种阔别以久的自由。

我呼喊着冲下山坡,朝那草场中跑去。
“逮羊去喽!”
沈芳在我身后,看着我那种癫狂的样子,哈哈大笑,“人家好好地在吃草,你逮人家做什么?”

我没有理她,只是张开双臂,飞近那一望无际的绿色里。

不知跑了多久,我回过头。路,已经看不到了,沈芳,也只是化作了远远的一个影子。我起初坐下,接着干脆躺下。我看着天上的云,一团团被风吹过,像是大朵大朵的雪白的棉花糖。我看那云层的褶皱,随着滚动,变化着。我不禁想,那上面真的住的有神仙吗?你们,看得到我吗?

我就这样躺在草场的深处,我再也听不到汽车的喧嚣,行人的吵闹,我耳中穿过的只有风掠过草地的声音,我只偶尔听得到,羊儿马儿们的欢笑。

又过了不知多久,我听到脚步,支起头,看着沈芳微笑着走近我身边。我又把头放下,接着看天上的云。她走到我身边,问我,“舒服吗?”
我没有回答,我也不想回答,我只是伸出手,向她挥了一下,我想,等你躺到这里,像我一样看着天,你就会知道了。
她并没有躺下,只是坐在我身边。
我们两个就着样,静静地,互相没有说话。

又过了一会儿,我情不自禁地说,“好美。”
沈芳把原本望着远方的目光转向我,看着我微微笑着。
我忽然问,“会唱歌吗?”
她摇摇头,仍是笑着。
我也笑了一下,“随便什么都好,唱几句,免得辜负了这良辰美景。”
她,看了我一阵,说,“也好,那我就随便唱几句,你可不许笑我。”
我闭了一下眼睛,算是默认吧。

她看着我,想了一会儿。接着,我就听到了这首,以前从未听过,但到如今,在我心里一直是我27年来听过的最美妙最能让我感动的歌曲。那首歌的调子非常简单,简单到就像是一首儿歌,但,就是那简单的旋律,简单的歌词,却包涵着我心中所能体会到的一切感情,美好,幸福,甜蜜,温暖,盼望,孤独和忧伤……。自从那天我第一次听到,我就疯狂的爱上了她。或许,是那首歌词中的叙述,正是隐藏在我内心最深层的渴望。
我没有问过沈芳为什么会唱这样一首歌给我,或许只是巧合,或许是因为她看到了远处的温沙城堡。我不知道。
我记得当时,沈芳这样唱道:
There is a castle on a cloud, (在那云端有一座城堡)
I like to go there in my sleep, (我想去那里好好睡一觉)
Arent any floors for me to sweep, (那里的楼梯不需要我打扫)
Not in my castle on a cloud. (在我云端的城堡,不需要)

There is a room thats full of toys, (那里有一个堆满玩具的房间)
There are a hundred boys and girls, (那里有一百个男孩和女孩)
Nobody shouts or talks too loud, (那里没有人大声喧哗和吵闹)
Not in my castle on a cloud. (在我云端的城堡,都没有)

There is a lady all in white, (那里有一个穿白衣的女子)
Holds me and sings a lullaby, (她把我抱在怀里唱着摇篮曲)
Shes nice to see and shes soft to touch, (她的目光温暖她的抚摸温柔)
She says "Cosette, I love you very much."(她说“考思塔,我非常爱你。”)

唱到这里,我的眼眶已经充满了泪水。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要强的人。我很少在别人面前哭泣。但是,就是这首歌,那歌曲中简单的歌词,一下击中了我内心最柔软的地方。
我看着沈芳,她的目光就像歌中唱得nice to see,她的脸孔映衬在蓝色的天,白色的云下,美丽而圣洁。远处,在她的肩后,是那温沙城堡。那就是我云中的城堡吗?
沈芳看着我,没有停下口中的歌曲,她没有帮我拭去泪水,只是由着我,宣泄着我的感情,她的眼中泛动着湖水般的波光,在那波光的闪烁中,她接着唱下去

I know a place where no ones lost, (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没有人会迷失)
I know a place where no one cries, (我知道一个地方,那里没有人会哭泣)
Crying at all is not allowed, (哭泣在那里不会被允许)
Not in my castle on a cloud (在我云端的城堡,不允许)

…… …… ……

我忍不住翻译了歌词。或许,破坏了原来的韵味。
的确,语言就是这样,当你把它翻译过来,总是要流失一些什么。
我不确定这首歌到底叫什么名字,我看到有些CD中,把它称为castle on a cloud。我不会上传音乐。我也不知道是不是会有下载。你们若是感兴趣,也可以拿来听一下。

这首歌出自一部非常有名的音乐剧。改编自一部世界名著。
从这部音乐剧问世以来,已经在英国有20多年历史了。在英国,人们对她的喜爱已经超过了百老汇的名剧猫。是的,在英国这个音乐剧的发源地,的确一直也有其他很多优秀的作品盛行。但是,她在我心里永远是世上最好的一出。或许,是与这首歌有关。

我也是从这首歌开始了解、喜欢上音乐剧的。

去年,是这部音乐剧问世20周年。我特意去了伦敦。
当我穿着正装,坐在那间享誉世界的剧场中时,我的心一直没有平静过。尽管,我的座位不算好,但是,丝毫影响不了我对她的喜爱。我似乎一直怀着一种难以言语的心情,盼望着。终于,一幕落下,一幕升起。这首歌声还未响起,我便已是泪如雨下。
在我年少的轻狂岁月里,我一直对那些听着阳春白雪哭得淅沥哗啦的人有种无厘头的鄙视。但是,我何曾想过,自己26岁时,也会这样不可免俗的为了一出戏乃至一个片断泪流满面。
一切来的都是那么突然,但又顺理成章。

我的回忆写到这里,我想先停一下了。
重新想起这首歌,这首我内心的圣歌,让我不想去回忆以后的那种种记忆。因为,在此之前,一切都像这首歌一样,纯洁,美好。回忆在这里,非常甜蜜。

是呀,就像各位看官所期望的,到最终,我的确和沈芳超出了友谊的纯洁。而且,不仅仅是在感情上。而我们之间的爱情呢?却始终不是像这些回忆前面的片断那样美好。我们的感情,准确说是我对她的感情,夹杂着太多太多的杂质。
从我一开始的厌恶,鄙视,到后来的报复,依靠,爱恋。我真正放下包袱,抛开烦恼和她在一起的只有一个晚上。我至今仍能想起,第二天的清晨,当我被她拉开的窗帘闹醒,看到她靠在窗边,用那样柔和的目光看着我,像我当初一样,学着英国小孩子的口气,歪着头,笑着问,“圣诞老人,我过去的一年都很乖,我发誓以后会更乖,请我可以希望……得到更多一些吗?”

我当时的确被她感动了,走过去,把她抱在怀里,我感受着她的体温,我紧紧贴者她的脸颊,我心里想说,“当然可以。”但是,还是没有说出口。我只是说,“傻孩子,圣诞都过了。”我紧紧地抱着她,听着她在我耳边均匀的呼吸,那时,我心想,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我会好好珍惜,不会再伤害你。

可是,生活本就是一出戏。借用忘记从哪里看来的一句话,写的挺好的:美丽的故事一开始,悲剧就在倒计时。

也许,这个故事还算不上美丽,也许,从一开始就是个悲剧。

后来,我最后一次和她分开后不久,我的签证到期。我没有再和她的公司续约,虽然我知道,如果我坚持。但是,就像我那晚没有选择上她的车一样,我只是想,既然错过了,就错过下去吧。
后来,我被我大学的导师推荐到了现在这个公司。顺便做我的博士论文。一干就是两年。
在我刚和这个公司签约后,那时,我还用着原来的手机合同。我曾经接到过沈芳的电话。电话里,她和以往一样,用一种听着亲切,但又感觉有些距离地口气,笑着问我新公司待遇如何。我想了一下,没有使用我平时有些玩世不恭地口吻,我非常认真而缓慢的说,“我的薪水,还不错,可以让我一个人,体面的活着。”
说完后,我和她一起沉默了。过了很久很久,我们就这样,拿着话筒谁也没有再说一句话。我的手机,开始在耳边不断的响起电池警告音,最终,电话断了。
我没有再打过去。等到周一的中午,我趁着午餐,开车到城里,签了一个新的合同。原来的那个手机,我没有再开过,直到最后合同中止,取消。

在我卖掉原先城里那栋房子时,我看着转让合同,签字的瞬间,我在心里默念,那些爱过我的人,我希望你们能够快乐的生活。

今天,就写到这里吧。中止在一个美丽的歌曲里。现在是我这里11月16日的23点58分。我祝自己快乐。

也许,我不久仍会回来,也许就是明天,回来,写完这个不是很美丽的故事。如果你们还在。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7 08:00:48 +0800 CST  
谢谢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7 08:54:13 +0800 CST  
忽然想到一件事,我看到在这里,大家好像都把我们这类人写作:Les。

不知道是不是巧合,这出音乐剧的名字就是 Les Miserables

谢谢 浮尘 找的链接。动作好快呦。你想要歌词可以留言,我写给你。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7 09:04:37 +0800 CST  
写东西写的,2点之前睡不着,呵呵,谢谢关心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7 09:10:18 +0800 CST  
贴一首喜欢的歌,法语版的罗米欧与朱丽夜
我不懂法语,正在努力学。有没懂法语的朋友?
Aimer (THESE ARE MY RIVERS)

Roméo et Juliette:

R: Aimer cest ce quy a dplus beau
Aimer cest monter si haut
Et toucher les ailes des oiseaux
Aimer cest ce quy a dplus beau

(Your eyes, these are my rivers
One glance can start a journey
That takes me to wondrous places
Your eyes, these are my rivers)

J: Aimer cest voler le temps
Aimer cest rester vivant
Et brûler au coeur dun volcan
Aimer cest cquy a de plus grand

(Your arms, these are my mountains
Hold me, and stars seem closer
No one can ever reach us
Your arms, these are my mountains)

R,J: Aimer cest plus fort que tout
Donner le meilleur de nous
Aimer et sentir son coeur
Aimer pour avoir moins peur

(No need to ever wander
We have the world before us
Dont move, lets always stay here
My heart, has found its way here)


R, J, Choeurs: Aimer cest ce quy a dplus beau
Aimer cest monter si haut
Et toucher les ailes des oiseaux
Aimer cest ce quy a dplus beau

(Your eyes, these are my rivers
One glance can start a journey
That takes me to wondrous places
Your eyes, these are my rivers)


Aimer cest voler le temps
Aimer cest rester vivant
Et brûler au coeur dun volcan
Aimer cest cquy a de plus grand

(Your arms, these are my mountains
Hold me, and stars seem closer
No one can ever reach us
Your arms, these are my mountains)


Aimer cest brûler ses nuits
Aimer cest payer le prix
Et donner un sens à sa vie
Aimer cest brûler ses nuits

(Your smile, your voice, your laughter
New worlds that need exploring
And yet theres no need to leave here
Your smile, your voice, your laughter)

Aimer cest ce quy a dplus beau
Aimer cest monter si haut
Et toucher les ailes des oiseaux
Aimer cest ce quy a dplus beau
Aimer...

(Your eyes, these are my rivers
One glance can start a journey
That takes me to wondrous places
Your eyes, these are my rivers
always……)


楼主 懦弱矜持  发布于 2006-11-18 04:34:47 +0800 CST  

楼主:懦弱矜持

字数:832603

发表时间:2006-11-08 18:28: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3-14 19:44:31 +0800 CST

评论数:77808条评论

帖子来源:天涯  访问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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