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美国 道美国----一个现代帝国的传奇崛起[连载]

伦道夫的反击,让亨利愣住了,整个州议会都愣住了。
因为大家都认为伦道夫和亨利是一派,发言应该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现在,却疾言批驳亨利,让人错愕得目瞪口呆。
堡垒最怕从内部攻破。伦道夫的反戈一击,让反对派气势大减。
伦道夫为什么在关键时刻,毫无预警地180度转变立场?人们百思不得其解。要知道,伦道夫一向坚持原则可以达到顽固的程度。他能在立宪会议上泰山压顶而不动摇,坚决不签字,其意志不是一般的强大坚固,而是非常非常的强大坚固。
可他为什么突然转变立场呢?
不久,一种传言似乎解开了谜团:原来,会前华盛顿收买了伦道夫,只要后者反水,就在未来的中央政府中委以要职。
伦道夫动摇了。
(后来,伦道夫果然被华盛顿提名担任联邦首任检察总长)
伦道夫的叛变,让反对派大伤元气,反对派立场不得不后退,不再否定宪法,只要求修改宪法。联邦派大喜,顺势答应增加《权利法案》。1788年6月26日,表决89:79通过。
第一大州的通过,让大家吃下了定心丸。谁都确信,虽然还有纽约、北卡和罗德岛三州未批准,但宪政进程不可逆转。
不久邦联主席正式宣布宪法生效,并启动政权移交程序。
联邦政府,终于在跌撞动荡中打下了牢固的基脚。
下面,看纽约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7 01:07:08 +0800 CST  
纽约是反对立宪最坚决的两个州之一,原本不想派人参加,后迫于形势,极不情愿派了汉密尔顿等三人参会。三人当中,两个是“铁反”,无论讨论什么正面话题,他们的第一反应就是反对。会中他们发现无法逆转会议形势,干脆拂袖而去,只剩下汉密尔顿干着急。
纽约之所以这样,是有原因的。原来,在老体制下,纽约有大港口,关税丰厚,财产税很低,又与邻州贸易往来密切,是新英格兰和大西洋中部地区的贸易中心。
因此,它经济繁荣,令人羡慕。
但只要建立中央政府,就有可能使其失去土地,撤消关税,等于是从它的怀里抢走钱袋。还有,纽约独立战争一来,常常剥夺效忠派的财产,转卖变现,来偿还战争债务。一旦统一,中央政府会履行英美条约,不会同意剥夺效忠派的财产,这样一来,纽约只能通过征收个人税的方式还债,所有纽约人都会吃亏。
不幸的是,宪法会把所有的担心变成现实!
纽约不反对,除非是猪。
宪法一来,纽约议会中,赞成的只有可怜的19个人,反对派议员占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如此悬殊的力量对比,联邦派不可能取胜。
联邦派为此焦虑。
但无论什么困难,都难不倒汉密尔顿。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7 01:07:31 +0800 CST  


《美国宪法》原稿陈列在华盛顿特区国家档案馆的圆形大厅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7 11:03:37 +0800 CST  
谢谢朋友们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7 17:16:53 +0800 CST  
他看到纽约人不理解新宪法,就伙同麦迪逊、杰伊两人,奋笔疾书,写文章解释宪法内容,到报纸上刊载。他们以“普布利乌斯”(Publius)这个笔名,高强度连发85篇文章,从战略上反复论述宪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重要性,廓清人们的认识。这就是流转后世的《联邦党人文集》,它无意间成为了解释宪法最原始的权威文集。
有用没呢?
好像没大用。这个文集讲得很有道理,但在利益面前,也仅仅只是些道理而已。
汉密尔顿他们又心生一计。
在讨论宪法批准会议代表选举时,汉密尔顿一反常态,提出要纽约所有的成年男子参加选举,而且取消财产限制,这比以往的选举增加了许多选民。反对派很高兴,因为纽约普通老百姓更反对宪法,汉密尔顿此举无疑是筑城自阻,给自己添堵。
代表会议召开后,汉密尔顿要盟友罗伯特.利文斯顿(Robert Livingston)建议,对宪法一条一条讨论。反对派又很高兴,因为讨论得越详细,就越能找出毛病,越能激起反对意见。
反对派很欢乐:这么干,汉密尔顿的联邦派死定了。
比反对派更欢乐的是汉密尔顿。因为一切都在他的算计之中。
他之所以提出扩大代表范围,目的是要增加会议组织难度,把会议的筹备期尽量拉长;之所以提出逐条讨论宪法,目的是把会议时间拉长。
两个主意一个目的----拖。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8 01:04:38 +0800 CST  
拖延时间。
汉密尔顿知道,仅凭纽约10几个联邦派代表,无论怎么使劲折腾,都斗不过反对派。即使你奋不顾身,壮烈牺牲,也无济于事。只要一表决,必输无疑。
怎么办?
只有拖,拖到其他州通过宪法,借助大环境、大形势的压力,迫使纽约反对派投降。
汉密尔顿经过精密计算,成功地达到了目的。组织会议的时间一拖就是半年多,直到1788年6月17日,此时已经有8个州批准了宪法,形势越来越有利于汉密尔顿。
逐条讨论宪法,又使时间延宕,来自乡村的代表因为农事,不得不返乡,反对派力量大幅减少。最后时间竟然拖到了新罕布什尔和弗州通过宪法。邦联也宣布宪法生效。
形势陡然逆转。
反对派猛然发现,通过宪法已是大势所趋,单凭纽约一个州,是抗不过大形势的。纽约通不通过宪法,宪法都已生效,对立宪大局影响不大。倒是纽约若一意孤行,无疑是自绝于大国,脱离联邦。
纽约再牛,也没有闹独立的本钱。它的面积不大,人口占联邦总人口的比例也不大,经济要靠大陆腹地,没有腹地支撑,就会死翘翘,联邦随时都可以灭了它。
反对派这才明白汉密尔顿的毒计,大呼上当,但为时已晚。
汉密尔顿瞅准形势,再使出更毒的一条计策。
纽约州的联邦派虽然人数不多,但在纽约市占优势。他警告反对派,如果州议会不批准宪法,他就鼓动纽约市单独加入联邦。
没有纽约市,纽约州还算是纽约州吗?
为了表明他所言不虚,特地在7月23日组织纽约市民举行声势浩大的游行,庆祝宪法在十个州胜利通过。游行队伍的最前面,是一艘大船,船的名称就叫“汉密尔顿号”。
此举巨大冲击了反对派的信心。
此时,汉密尔顿才后退半步,提出与反对派联合,一起建议全国再开一次大会,对宪法进行修改完善。
反对派半推半就地软下了立场。即使如此,最后的表决依然惊心动魄,因为票数比是30:27,联邦派惊险获胜。如果不是部分农村代表回家了,联邦派能不能获胜还是个巨大的疑问号。
纽约的通过,使立宪建国的形势底定。虽然北卡和罗德岛继续顽抗,但不影响大局。11月份,11个州开始组织全国议会选举和总统选举,美国,一个北美大国,终于挣扎着站立起来了。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0-28 01:05:25 +0800 CST  
第五节 宪法的背后

现在看美国宪法,觉得极其简单,但在这简单文字的背后,是人类无数次血泪成河的凝结,是人类无数次尸横遍野的映射,是人类无数智慧的浓缩,是人类无数毅力的传导,是人类无数良心的折叠。是一代代先人经历无数苦难后点点醒悟的累积,是一代代祖先经历无数奋斗后珍存下来的无价遗产。
是由血泪+尸体+智慧+良心混合在一起,历经数千年炼成的文明之丹。
【宪政的渊源】
美国宪政的主体源流,无疑来自英国。
公元5世纪,盎格鲁-撒克逊人侵入英国,他们尚处于原始社会后期,各个部落实行的是原始民主制度----民众大会(他们自称为“马克大会”),部落有什么大事,大家一起开会决定。
部落原始民主一点都不新鲜,人类在原始社会曾经广泛存在。部落人,基本有血缘关系,人口有限。上溯几代,大家可能拥有同一个老爷爷、老奶奶,是一家人。部落头目虽然有威信,但要耍权就难了,大家都知根知底哦。如果有人想独断专行,逆民意而动,得有武力作保障。一个部落就那么大,哪里能供养一批闲人作军人呢。
再说,专制容易出错,部落头目一个失误,就有可能葬送整个部落,所以,实践会告诉部落,还是实行民主好些,保险些。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05 00:37:33 +0800 CST  
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人,所以他们也这么做了。他们形成一个重要的习俗----部落首领处理大事,必须征求民众的意见,获得民众的同意。民众不同意,就不能干!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发展变化的。
当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氏族社会瓦解,人们不再按血缘关系群居,而是按生产关系聚在一起,逐步产生自然村、城镇、国家,此时要开全民大会就行不通了。人口越来越多,哪里能喊齐开会,也没有这么大的场地嘛。以10万人为例,即使喊得齐,场地也够大,但每人发一次言,就足以让会议无限期延长。
谁耗得起?
此时,只能由各地选派一些有影响的人,作为代表开会决定大事。
盎格鲁-撒克逊人就这么做了。
他们建立国家后,把代表称为“贤人”,大会称为“贤人会议”,渐渐成为国王的助手。
所谓贤人,就是那些有身份、有地位、有知识、有才能的社会贤哲。
“贤人会议”保留了原始民主的基本原则----群体表决、多数通过!
“贤人会议”还保留了原始民主一个更为重要的习俗----国王服从大会。
在形式上,就是一遇大事,必须召开“贤人会议”议决。
这,已经是代议制民主的雏形。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05 00:38:02 +0800 CST  
@失落广州2009 时间:2012-11-05 13:39:42
上下五千年都是专制,从来就没有过民主,我是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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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hah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05 22:26:18 +0800 CST  
出席“贤人会议”的都是些牛B人物,什么大主教、主教、郡守、修道院长和贵族等等。权力也超大,防务、税收、分封这些大事都由这些牛人吵吵闹闹决定。甚至,王位的继承,都得听他们的。
连谁当国王都由他们拍板,天下还有什么事能逃得了他们的掌心?他们每年开会三四次,什么立法、行政、司法一把统管。
面对这样强势的“贤人”们,国王往往既不服气,又无可奈何。有时候还得夹着尾巴做孙子。
但是,强中还有强中手。牛B了很多年的“贤人”们,在1066年遇到了他们的克星----法国诺曼底公爵威廉。威廉公爵别的能耐一般,但残忍、严厉方面鹤立鸡群,偏偏还精力旺盛,聪明过人。这几样东西组合起来就是他那特恶的专长----打仗。
1066年初,英王爱德华不幸挂了。威廉的手特长,竟然伸过海峡,要求继承英国王位。理由是他是英王爱德华的表兄弟。
爱德华的亲属多着呢,再轮也轮不到你这个法国佬。
贤人会议决定,由爱德华临终前举荐的哈罗德当英王。
这下诺恼了威廉。他举兵跨海西征,一举击败英军,10月14日在哈斯丁斯一役中大败英军,刚当4个月国王的哈罗德战死。理所当然,威廉在伦敦登基,他就是历史上有名的征服者----威廉一世。
威廉一世全面收拾欠揍的“贤人会议”, 解散那帮“鸟贤人”,选择忠于自己的那些大贵族、大主教、封臣组成新的“大会议”。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06 02:03:45 +0800 CST  
这样的“大会议”,当然在国王面前再也牛不起来了,乖乖变成了一个听话的机构。
非但如此,威廉一世还挑选一批亲信贵族,组成“御前会议”,这才是真正的权力机构。
与强大的“贤人会议”相比,“大会议”的地位一落千丈。
这是英国专制王权对原始民主制度的第一次侵袭。
但就是在这种不利的情况下,“大会议”还保留了一些过去的传统,其中最重要的一条是:国王的重大决策要经过“大会议”的同意。
虽然这只是形式上的。
威廉一世还是要面子的,还是要做做样子的。
谁也没有料到,就是这种形式上的东西,成为后世强大的斗争武器。
英国的原始贵族民主奇迹般地躲过一劫。
一晃100多年过去了。
1199年,英国金雀花王朝迎来了一位非常奇葩的国王---约翰王。
此君最大的特点,就是藐视一切传统,雄心勃勃,敢作敢当,凶神恶煞,是个“坏男孩”。
可惜的是,本事不行。
前任英王理查一世(Richard)死后, 约翰和他的侄子亚瑟都有资格继承王位。约翰将亚瑟囚禁,之后亚瑟便音讯全无。
人们有理由怀疑,是约翰将亚瑟暗杀了,然后取得王位。
一点都不光明正大。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06 02:04:10 +0800 CST  
人们议论纷纷,有的贵族表示愤慨。
不但如此,约翰还虐待从法国俘虏的贵族,致使21人活活饿死。
残忍到如此程度,让人不寒而栗。
欧洲大陆上的贵族们义愤填膺,与法王菲力二世同仇敌忾,将约翰赶回英格兰。约翰丢掉了大陆上绝大部分领地,人们送给他一个伟大的绰号----“失地王”。
为夺回失地,约翰扩军备战,只可惜手中没几个钱,只能大幅增税。这个“大幅”到底是多大呢?约翰会以国王的名义告诉你:不很大。
有的只大到让你郁闷的程度,绝没有大到让你愤怒的程度。比如,动产税只增加1倍。
有的只大到让你惊讶的程度,绝没有大到让你晕倒的程度。比如,兵役免除税只提高16倍。
有的只大到让你疯掉的程度,绝没有大到让你自杀的程度。比如,贵族封号和领地继承税只提高100倍。
约翰还觉得还不够,创造性地发明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税种----商税,所有进出口货物按价值的十五分之一收税。
殃及全民。
这还不算,约翰还发现一个生财之处----宗教行业。这个行业向来神圣不可侵犯,但约翰觉得自己更神圣,因此他那伟大崇高的巨手,伸向了教会。只用3年时间,就从教会挖到了2.8万英镑的巨额财产,收获颇丰。
窃喜。
约翰王的这些做法,违背了国王与贵族之间一系列不成文的规则。
那个时候,欧洲君主与贵族的关系是标准的“封建”关系。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0 22:30:57 +0800 CST  
封建封建,就是封邦建国,君主把爵位、土地分赐贵族(亲戚或功臣),使之建立邦国。贵族对君主表示效忠,根据自己领地的大小,缴纳供奉和税款,战时自带骑士、装备,为国家打仗。
形成领主----附庸关系。
较大的贵族会进一步分封,建立下一层附庸,依此类推。
早期的传统是,附庸只对直接领主效忠,对领主的领主不需要效忠,用一句话讲就是:“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这种情况在征服者威廉一世时改变。
威廉一世担心新征服的英格兰不服统管,特意于1086年8月1日,把英格兰所有的封建主,召集到南部小镇索尔兹伯里,逼迫他们全部向威廉行臣服礼,宣誓效忠。
这就是著名的“索尔兹伯里盟誓”。
(索尔兹伯里,就是那个有巨石阵的可爱的小镇。)
此举将传统改为“我附庸的附庸还是我的附庸”,王权可直达所有的封建主。各级附庸除了向直接领主尽义务外,还要向国王效忠尽义务。
威廉一世真的很厉害,不愧为是“征服者威廉”。
但这种厉害,还不是中国人想象中的那种厉害。
在中国古代,臣子对皇帝不但要效忠,更要尽忠。君王有绝对的权力,不存在对大臣个人尽义务。所谓“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皇帝那是绝对的拉风。
在西欧,君主还是有点可怜。贵族对他效忠,他也要对贵族尽义务。领主与附庸之间,其实是一种对等的契约关系。
你对得起我,我也对得起你。你对不起我,别怪我无情。
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都有可能导致关系破裂。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0 22:31:23 +0800 CST  
@人生长乐 时间:2012-11-05 22:07:05 .  @潇湘观渔 13804楼
盎格鲁-撒克逊人是人,所以他们也这么做了。他们形成一个重要的习俗----部落首领处理大事,必须征求民众的意见,获得民众的同意。民众不同意,就不能干!
但是,任何事情都是发展变化的。
当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氏族社会瓦解,人们不再按血缘关系群居,而是按生产关系聚在一起,逐步产生自然村、城镇、国家,此时要开全民大会就行不通了。人口越来越多,哪里能喊齐开会,也没有这么大的场地嘛。以10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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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地区都存在过这样的民主,可在中国却没有这方面的记载,最早的政治是禅让制,这纯粹就是孔子托古改制的无稽之谈,可孔子的思想偏偏就是与秦以后的中央集权相适应,符合中央集权的需要。在孔子思想的教育下,终于所有的人都只知道如何做奴才,不知道自己原来还是有自由平等权利的公民。中国遂远离民主,远离现代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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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民主曾经广泛存在,这是历史的一部分。我国解放前在一些少数民族,还遗留这样的民风。解放后农村最基层的集体组织----生产队,在决定队内大事时,实行的也是会议讨论,多数决定。包括选队长,也是比较公平公正、符合多数人的意愿的。
小时候我就参加过,一到开会,大家都吵吵闹闹,在吵闹中把正确的意见定下来。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这种议事方式是民主的,还嫌大人讨论事情太吵了,一件简单的事情都吵得不可开交。
不过吵归吵,定下来以后,大家恢复原样,没见那个人有什么愤怒。
.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1 16:47:18 +0800 CST  
这种义务尤其体现在,君主不能向附庸索取过度,无论是财物、人员、武器、税收,还是附庸的各项权利,都有约定俗成的额度,君主不能贪得无厌。否则,人心生怨。
约翰王为了筹钱打仗,顾不了那么多,管他什么老规矩、老习惯,那样来钱干那样,逼得有的小封建主破产,即使大贵族也连喊吃不消。
这是王权破坏契约,对民主的第二次侵袭。
约翰王下手如此之狠,竟然导致英格兰物价全面上涨,牛、羊、小麦价格翻倍。
英格兰,出现有文字记载的第一次通货膨胀。
呵呵,奇葩啊,君主做到这个份上,真的是太能干了。恐怕是前无古人,后难有来者。
如果全情付出有所回报,那还值得,偏偏这约翰同志搜钱是内行,打仗是外行。1214年7月在布韦恩战役一败涂地,收复失地的希望彻底破灭。无数钱财打了水漂。
这下贵族们彻底绝望了。他们忍无可忍,在 1215年1月的一次会议上,贵族们要求约翰恢复“古已有之的自由”,约翰断然拒绝。
约翰认为,这是对王权的公认挑衅。
我是国王,爱怎么干就怎么干,你们能奈我何?
约翰这次显然低估了贵族们的愤怒。
贵族们气鼓鼓地走了。
贵族们走了就走了,没什么大不了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1 22:36:41 +0800 CST  
但是,有一件事是非常“大得了的”。那就是,贵族们自始至终,不肯向约翰王行效忠礼。
敢不向国王行礼,这意味着什么?
反叛!
果然不久后,在坎特伯雷大主教兰顿(S?Langton)的领导下,贵族武装起来,讨伐国王。
这个坎特伯雷大主教----兰顿,是1206年教皇亲自册封的,但高傲的约翰王不知道出于什么原因,居然不同意教皇的任命。
那时候的教皇,统领天下,宗教覆盖之处,君主全部服从于他,是高居国王们之上的统治者。约翰竟然与他作对,无疑是自讨苦吃。
1208 年,教皇宣布,剥夺英格兰的教权。
约翰坚决挺住,不屈服。
与教皇比狠,是不明智的。第二年,教皇一发狠心,把约翰逐出教门。
在中世纪,宗教是个铺天盖地的存在,比国王的影响力还大。如果国王连教徒都不是,那真的没面子,影响威信,影响施政。
他不得不于1213年让步。
男人嘛,要抗就抗到底,还能赢得尊敬。先高调后退缩,除了显得轻佻不成熟外,还让人觉得是个立场不稳的软骨头,更加给人留下笑柄,影响威信。
这些还不是主要的。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1 22:37:03 +0800 CST  
其实,最大的现实后果是,约翰得罪了兰顿同志。兰顿同志在窝火中当上大主教,心里充满了对约翰的恨。
现在天赐良机,兰顿同志义不容辞地担当起统帅来了。
大家早就恨国王,现在听说有人拉起武装讨伐国王,社会各阶层十分兴奋,中小贵族、教士和城镇居民纷纷加入反叛队伍。
不义之王,全民共讨之。
兵发伦敦。
约翰打了很多仗,岂会怕。他命令军队严阵以待。
然而,现实却让他高兴得跳起来,因为他发现,没有几个人服从他的命令。
孤家寡人。
不得已,只好请来雇佣军保卫自己。
反叛军队逼近国王驻地----伦敦温莎城堡。约翰王的雇佣军一点也不怕,勇敢地往前冲。
只不过,不是冲向敌人,而是冲向逃生之路。
一哄而散。
在这紧要关头,拿了国王的薪水却跑路,雇佣军果然是做生意的军队,一点也不可靠。且这支雇佣军不讲诚信,自毁品牌。
约翰平时神气活现,威风无比,现在躲在城堡里瑟瑟发抖,弄了半天,还是成了孤家寡人。
当然,说人家是“孤家寡人”,也不完全准确。因为,他身边还有很多人保卫他,多达……7人,还都是勇敢的骑士哦。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2 23:04:14 +0800 CST  
什么时候最能体现一个国君的价值?就是在国君生死难测的时刻,还有多少人站在他身边,保卫他。
7个骑士,这就是约翰王的价值。
约翰贵为国王,做人真的很失败。
无论怎么说,约翰王还是个成功的国王。最有成就感的地方,就是成功地把绝大多数子民变成自己的敌人。
要做到这一点,也不容易。
约翰王的头脑还是清醒的,凭7个人肯定打不下去,只好提出讲和。
讲和?
讲和也是需要实力的。凭7个人要与大军讲和?在这生死相搏的时刻,对方恨不得一刀削了你,谁还会傻乎乎与你讲和?
出人意料的是,兰顿同意讲和。
因为他们面临一个棘手的问题。
兰顿和贵族们起兵,并非为了改朝换代(即使想改朝换代,此刻也没有哪个人有担任国王的威望)。那么,就只能废了昏君,另立明君。
兰顿他们也是这么想的。只是天不遂人愿,废了约翰,就再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王位继承人。
这就是个难题。
这只能怪兰顿他们手气不好,摊上这么一个无法退换的烂货。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2 23:04:33 +0800 CST  
没办法,只能强迫这个烂货恢复传统。为了杜绝这个烂货,以及今后其他烂货反复无常,就用白纸黑字签订契约,防止口说无凭。
1215年6月19日,无可奈何的约翰王,被迫和25名男爵在一份文件上签字。
这份文件是兰顿起草的,名字叫做《大宪章》。
自威廉一世以来的200多年里,国王和贵族之间形成了许多约定俗成的契约,按道理很好执行。但实际情况是,国王凭借强大的实力,经常放鸽子,欺侮贵族占便宜,许多贵族只能哑巴吃黄连,自认倒霉。单凭少数贵族的力量,难与国王斗。有时候国王遇到很多贵族联合反抗,就后退一步,事情不了了之,贵族也只能放国王一码,不然,还能怎么样?
这种戏码上演多了,贵族们很烦。
现在,贵族们抓住这个机会,把双方200多年形成的契约内容写下来,签字画押,变成法律,迫使今后的国王都遵守。
有本本在手,今后的国王想赖账、想揩油就不容易了。只要国王耍赖,就可以拿出这个本本,与国王理论。
举世闻名的《大宪章》,就这样诞生了。
《大宪章》的本意是签订合同,明定契约,以便将来好执行。因为它的内容并没有新意,就是旧有习惯的文字化。但后人自作多情,赋予它很多新的思想,把它理解为一个限制王权、保障臣民自由和权利的宣言。特别是那些饱受王权专制之苦国家的人,看到王权还可以这样限制,真是大开眼界,激动不已,大呼过瘾,心向往之。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4 22:40:43 +0800 CST  
要说起来,《大宪章》有63条,内容杂七杂八的,很多,但都是约束国王的,核心内容有三项:
1.国王征税必须得到臣民的同意。(实际就是要经过“大会议”的贵族同意。)
这项很关键。本意是控制国王不得随意乱征税,但真要实行起来,等于是把国王的钱袋子掌握在手中。你想想,就是一户人家如果收入控制在别人手中,一家就会过得不安生,何况是一国之主,家业那么大,没钱可怎么玩得转?
2.不经过依法审判,国王不得逮捕、囚禁、处死任何人,不得剥夺他们的财产。
此项本意是禁止国王的残暴。但真要实行起来,就解除了国王的暴力统治手段。
古代一国之主,统治臣民的终极手段,不外乎金钱和暴力两手。以上两项,等于是打断了国王的两条腿。你叫人家国王还怎么稳固统治,还怎么为所欲为?
但是,如果你看见下面一项,以上两项就不算什么了。
3.如果国王违背诺言,贵族们有权拿起武器来反抗国王,全体英国人都应反对暴政。
赤裸裸地威胁!以下犯上,太生猛了。
要国王签订合同已属大不敬,合同中竟然还明文规定可以反抗国王,这已超过任何国王所能容忍的底线,在世界史上也属于奇迹般的存在。
楼主 潇湘观渔  发布于 2012-11-14 22:41:12 +0800 CST  

楼主:潇湘观渔

字数:1426373

发表时间:2010-05-04 00:0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8-05 09:03:54 +0800 CST

评论数:36483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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