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劫文】烂柯如梦

(三)
傍晚时刻,我站在门口,我想他会回来的。
不知过了多久,黑暗中才显出一个身影来,那人似乎喝醉了,走得踉跄。
也许女人的直觉真的是那么准,我过去扶住他。在我的印象中,他从来没有喝醉过,可今天他身上的酒气却似从酒瓮中捞出来的一样浓重。
而让我难过的是,看似那么高大的他,却轻得可怕,我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都能轻易支撑着他。
他抬起头来看我,眼中尽是清明,没有半分醉意。
良久,他侧了头微微一笑。
我皱眉看着他,责备道:“你不该喝这么多酒。”
他摇头,叹息道:“可是我还没有喝醉。”
醉酒的人从来都说自己没醉,但我并不能确定李寻欢究竟是真是假。
“借酒消愁不是个好办法,何况还是带着心事喝闷酒,如何会醉?”我扶着他进门,取了热帕子给他。
外边的风很大,夜很凉,许是风吹得多了,才进屋他便不可抑制地咳嗽起来,愈发猛烈。
我给他倒了一杯热茶,他却拧开酒袋,混着酒将咳嗽声压下去,对我笑道:“喝酒止咳,也是个好办法。”
我说不过他,只得将炉内的炭烧得更旺一些。“他没和你一起吗?”
又是深深浅浅的几声闷咳,“小云,我见过他了,今夜他许是不回来了。”
至于原因,我没有多问,他若是想说,便会告诉你。但你若是问他,他也会告诉你。
沉默了良久,他轻声道:“姑娘,夜了该去休息了。”
见我看着他,他又道:“我坐一会便回房。”
虽然关于这方面,他的话几乎不可信,但我没有坚持,他是该一个人静一静,龙小云已经将他的心搅得不再平静。
“姑娘,以后不必如此的。”这句轻语,让我上楼的脚步一顿,迟迟没有动作。
所谓如此,他心里大概是明了的吧?
我没有回身去看他,因为我知道,此刻他的目光,必定不会是在我身上。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6-18 07:30:00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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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6-26 18:21:00 +0800 CST  
第八章
(一)
翌日清晨,我还是看见了那个身影。
“不管你们昨天是否不愉快了,你都该去看看他,他是你的长辈。”我认真一字一句道。
“哦?”龙小云挑了挑眉,“他一个人好得很,我去看他做甚,我可不想一大早染晦气。”
在这一点上,他们确实像一家人,总能说得我无言以对。
虽然他希望给予关心的那个人不是我,但我却无法对他漠不关心。
轻轻敲开他的房门,他背对着我站在窗前,窗口大开,虽然火盆内的炭尚未燃尽,但外边吹进来的冷风却毫不留情地将房内的一丝丝热度卷走。
我看了一眼炭盆,里面的一抹白色很显目,然而最刺目的,是那片白色之上的暗红,既妖艳又凄然。
我的心顿时咯噔了一下,我问他,“昨夜没有睡,是吗?”
“打扰到你了?抱歉。”
“昨夜你咳了一宿,你不该这样折腾自己,就让大夫开几副药,好不好?”
“姑娘……”他转过身来,脸上除了一贯的苍白外,还有些疲惫,“这毛病跟了我许多年了,许多大夫诊了也说没法子医,你就不必为我忙活了。”
他分明是痛苦的,却说得淡然。很多东西、很多事情,都被他隐藏得很好。
可是我却为他痛心。
“我们……我们再去试一次好不好?纪大夫是镇上的名医,说不定他可以治好你的。”我劝道。
见他眸中有明显的拒绝之意,我突然想到,“是他对不对,你是因为他龙小云才这样轻贱自己的是不是?”
他想说些什么,却是一手紧紧抵在心口,稍稍蹙了眉头。
注意到他的神色有变,我才意识到,原来是我逾越了。他只是酒馆的客人,我们之间或许连朋友都算不上,我又如何有资格去插手他的事情。
我走过去扶着他,才发觉他的身子也是颤抖的,虽然隔着衣衫,可我清楚地感受到了,他在发热。
扶他坐下,我倒了一杯水给他,将那份商客之上的情感隐去,我道:“这次你得听我的,不可以喝酒。”
他缓过来,无奈地笑了,接过茶杯润了一口,道:“姑娘真是个不会做生意的酒家,哪里有商家不准客人做他们生意的。茶水不要钱,可是喝着着实无趣啊……”
我不禁笑出了声,“对于你这样太容易送生意上门的客人,我想没有一个商家能吃得消的。”
不经意间,我又看到了炭盆中尚未毁尽的那抹血色,收敛了笑容,我担忧地问他,“你究竟是怎么了,怎么最近病得愈发严重了……”
“许是转冷了,不习惯罢。”他轻轻一笑,和往常并没有什么不同。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14 11:24:00 +0800 CST  
(二)
龙小云很少再说话,也很少能在李寻欢在的时候见到他。
他在躲避,我们都看得出来,想必他自己更明白。
若非清晨和傍晚能见到龙小云,我当真以为他无声息地走了。可是他却是和李寻欢一样的人,说到做到。
还有两日便至腊月,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有人陪同着。
年二十八,是我认识李寻欢以来,他最高兴的一天,从早晨便看见他在笑,不同于以往,是舒心的笑容。
而龙小云也意外地转了性子,我们三个人第一次同桌共餐。
那天晚上的气氛很融洽,仿佛他们真的是一家子,没有发生过什么不愉快,没有隔阂。
龙小云很久没有叫过他“叔叔”了,自第一天见面后,他总是直呼他姓名。
其实看着那样温和与他喝酒交谈的龙小云,我就想这么将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即便我只是个旁观者,即便我的容颜会老去,但亲情,不应该淡去,能看着他开心,我便觉得幸福了。
后来,他们之间聊了很多话,也喝了很多酒,可是他们还是清醒着的。
也许过了二十八,我就见不到他了,我总有这个预感。
而我的预感,一向很准。
以前我滴酒不沾,那年短短两个月便破例了两次,皆是因为他,到如今,我发现其实喝酒,都是惯出来的,连我都是一个瘾君子,醉翁之意不在酒,消愁或许才是真意。

“公子,转眼几月,浮华世事也不过一瞬,却发生了太多太多的事……”喝了几杯酒,许是趁着酒意,我半是迷离半是认真地看着他。
“姑娘不必感伤,凡事都是有始有终的。”此时龙小云以不胜酒力为由已回房休息去,徒留我和他,而他难得也有些许醉意浮现,“能与姑娘相识,是一件开心的事。”
看着他那双似水的眸子,我忽觉鼻腔一阵酸涩,“我只愿人生如初见。”只愿还有下次相见,我还是岚倾,而你,仅仅是这里久违的酒客。
“公子还记得那日,岚倾说,要告与公子一句话么?”
他笑着点头,“自然记得。”
“记得便够了,希望有一日,岚倾还能与公子叙旧。”
这半晌,他都在喝酒,而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那双眼已蒙上一层水汽,看不真实,却可以感觉到醉意又深了几分。“好,我记下了。”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14 11:25:00 +0800 CST  
第九章
(一)
我的预感,真的很准。
第二日,他真的走了,无声无息。
我原以为一个月的期限未到,而昨日他又已喝醉,会再留几日罢,却不想,他走得这么决绝。就连龙小云都不知道他的离开。
我推开那扇门,他在这儿住的时候,我仅进来过两次。
若非房内有着他身上那股淡淡的冷梅香,我会以为这两个多月来,只不过是我的梦境。所有的一切,和他没有来之前是一模一样。

龙小云难得好心情地留在酒馆里,若在以前,他宁可在街上晃荡一整天。
“他已经走了。”我道。
“我知道。”龙小云笑着,“所以我在这儿。”
“你既然已经知道他走了,又为何还留着?”
“他走了,你就这么急着把我赶走?”龙小云抬手为自己倒了一杯茶,轻轻吹着热气,看上去格外惬意,“一个月还没到,我不能走。我不是李寻欢,龙小云说到做到。”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15 11:17:00 +0800 CST  
(二)
腊月,初一。
龙小云也走了,天一亮便离开。他和李寻欢一样,没有留下一句话,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同样令我感到恍然。
人来了又去,就如花开花落一般。
但是有些花,一生中只开一次呀。
腊月了,愈发冷了。
我想,我也是时候将这颗跳动的心,再次冰封起来了罢。它曾经为了一个男人融了我的枷锁,它重新有了疼痛感,不管有没有后来,现在它都累了。
但是,我却还在等待。
执念,他与我的承诺。
他,应该会回来的吧?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15 11:19:00 +0800 CST  
第十章
(一)
除夕过后不久,酒馆迎来了第一位客人,住店的客人。
酒馆虽不冷清,但酒客们一般都是有家室的本地人,故从开业至今,除了喝酒,很少有人会留下。
李寻欢是第一个,龙小云是第二个。
而第三个,则是从远方来的老夫子,他是个说书先生。
老夫子是个看起来开朗的老人,他虽年迈且流离在外,可是他却每天都携着笑容,拎着一个牛皮酒袋。
说起来,还与李寻欢有几分形似。
老夫子知道的事情很多,每日在喝酒的时候,若是听到酒客们的谈话内容有趣,他便也会与他们说上几句。久而久之,酒客们每次来,都必定与他喝上几杯酒 ,谈上几句话。
每每酒客是笑着离开的,只有在他们离去之后,老夫子的笑容才渐渐褪去,留下经历过人世变化的长者才有的沧桑。

老夫子说,他原本也有个小孙女,却在幼年时与父母一起遭遇了不测,现在他孑然一身。
老夫子说,若是他的小孙女还在,现在也应该与我一般年纪了。
我笑笑,有时候若能寻得一个替身弥补遗憾,也比总活在过去好。所以,他很照顾我,总与我说一些大道理。
他说,那些他所领悟的道理,都是以岁月和痛苦换来的,即使现在用不着,却也多听无害,让我记着。
他仿佛真的没有真正畅快过,大多时候的快乐都只是伪装,因为他对我说的话里,多半是充满着遗憾的。
听着别人的痛苦换来的领悟,我也喜欢。就像听着他们的故事,听到了结局一样。
老夫子最常感叹的,便是那首《锦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老夫子总叹,“小丫头,莫要错过了缘分,背离了自己的真心,日后徒留悔恨呐!”
我总笑着回道:“您又拿我说笑了,岚倾是个无心的女人。”那颗有知觉的心,或许真的不再回来了罢。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他用苍老喑哑的声音低低吟唱起来,悲意满腔。

后来,他在酒馆里说起书来。
他在讲“江湖”。
对于久居小镇的普通人来说,江湖确实是个充满豪情,很不一样的世界。
听书的人很多,但是很少有人打断过他,因为刀光剑影、豪情侠义的江湖很精彩,令他们入神。
我不喜欢江湖,我不喜欢其中的杀戮和背叛,可是不管江湖有多么险恶,不管这段书老夫子讲过几遍,每次我都是极认真地听下去。
因为他说书,他讲江湖,只讲一个人的江湖。
李寻欢的江湖。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15 11:23:00 +0800 CST  
(二)
似乎每次生命中的转折,都是伴随着雨水而至。
下雨,在我看来也是孤凄的。
但是我却喜欢一个人,安安静静地享受这份孤凄,许多年的习惯从未改变。
那天父亲出事,官府查完案办事后,所有人的尸首都被抬走了。
我不知道他们被葬在了何处,心里空空的,也感受不到其他的情感。
只是那个小院,还留着遍地暗红。
当天,下起了大雨,我没有离去,就站在小院中,看着在雨水的冲刷下的水泽,混着泥土,却也是刺目的红。
血,连同我的回忆,一起被冲刷掉,一起流失,一起葬送。
想要不再痛苦,唯有遗忘。

灰。
满目苍夷的灰。
现实的世界,只有灰。
在一切灰蒙蒙中,我看到了黑。
一个又高又大的黑影在前方缓缓移动,似在向这边走来,却走得摇晃。
一般人,是不会这么走路。即使是喝醉的人,也不会走得这样艰辛。
直待那黑影渐近,我才看得真实了些。
是两个人。
一个少年。
一个男人。
少年半拖着男人,以少年的身型体格,却出奇地可以撑得住他身后的成年男人。
少年的眼神很好,即使在这样的天气,他看到了我,他知道我在看他。
这和我看见他不同,他的眼里只有急切和桀骜。
少年眯着眼,抬头看了看,这才又开始移步走动。
他的步子很缓慢,不知是行动不便,还是因为他撑着身后的男人。
他身后的男人,低垂着头。
他们竟向我走来。

少年看着我,抹了一把脸上的水珠,道:“你认识他么?”他指着身后背来的男人。
男人已经昏迷过去,当我注意到他时,我的心是杂乱的。
我把他们请进了屋。
少年擦着身上的水,嘀咕道:“这年头找个开酒馆的女人真不容易,找了几家都不让进,真晦气!”
他还在昏迷着,相比前几月见他时,更消瘦和苍白了许多。
我小心地用热帕给他拭去脸上的水珠,即使在昏迷之下,他的眉头也是紧蹙着。
我问少年:“小哥儿,你认识他?”
少年一愣,没好气道:“什么叫我认识他,他不是你的老相好么?难道你不认识他?”
“我的老相好?”我不禁笑问,“是谁和你这样说的?”
少年摊摊手,指着他背来的男人,“他呀。他都伤那么重了,还叫我带他来这里找一个女人,连命都不要了还赶着过来,不是老相好是什么?”
“我和他是……故友。”我解释道,顺带将手上干净的衣服递给少年,“换上吧,先凑合穿,莫着了凉。”
少年拉住我的衣袖,那双眼睛直直地看着我,“我叫小叶。李珣他需要一个大夫……”
他的眼神里,流露的是真的关心。
只是,“李珣”这一名字让我的思绪顿了一顿,罢了,无论是李珣也好,李寻欢也罢,总归是他。他这次来,或许是有一个新的开始了罢。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15 11:27:00 +0800 CST  
当初C爷点名我的时候,她正在更《逐缭乱》,所以这篇文当时的构思就是想写个衍生,小小带有催更的意思,所以当年赶着写了一部分,却一直没能把它写完后来有一段时间没来贴吧了,发现C爷已经更了好多了,所以现在只能把它当成独立篇自己编下去了要是有写崩的地方,请大家指出来噢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16 23:00:00 +0800 CST  
抢到了首签来小小更新一下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00:02:00 +0800 CST  
第十一章
(一)
镇上的纪大夫是个妙手回春的名医,只不过这次,我给他带了个棘手的病人。
纪大夫向来实话实说,他让李寻欢好生休养着,怕是连他也没有办法了吧。
我将纪大夫开的药单攥在手心,视线不移地看着躺在床上虚弱无生气的他,无力感由心而生。
“你在担心李珣吗?放心吧,他一时半会儿还死不了的。”小叶不知何时已站在我身旁,“那么重的刑伤都挺过来了,他会好起来的。”
“刑伤?”我重复道,“何来的刑伤?”
“你不知道么,听说刑部的人抓到了杀害边疆九司的凶手,想必就是李珣认的罪。可是,连我都不相信他会杀人,那龙小云非但信了,还对他用了刑,呵呵,那家伙的眼睛和心肠肯定是给狼吃了才会这样做!”小叶讥讽着说。
“龙小云……”我不知道当我听到这个名字时,心中的刺痛是为何。
“就是刑部尚书,那家伙可真是个狠角色,做人做事都狠!”小叶愤道。
“小叶,你说的龙小云,他可认识?”
“他们应该是认识的吧。”小叶瞥了他一眼,“李珣这人也真是奇怪,龙小云对他那么狠绝,可他却还要袒护龙小云!那日若不是他多事,我早就可以杀了龙小云报仇了!”
果然是这样吗……
刺痛的感觉愈甚,直到整颗心都痛得揪在了一起。
为了龙小云,真的值得这样付出吗……
“他若不是多事,确实可以省下许多麻烦。可偏偏……那是龙小云呀……”我轻轻叹息道。
小叶奇怪地看了我一眼,“罢了,不说这些了,你去抓药吧,我留下照顾他。”小叶提起了笑容对我道,“等他好了,我便走。”
“不留下来么?”我问。
“我欠他一条命,无以回报。只是,还有些事情我必须去完成。”
小叶,是个奇特的少年,他身上总有着一股桀骜的少年气概,恍惚间让我觉得,他与龙小云,有着几分相似。
但是龙小云却不会像他,因为龙小云,从来都是不喜欢、不关心李寻欢的。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00:22:00 +0800 CST  
(二)
李寻欢的情况着实很不好,不仅仅是因为满身的刑伤,更因为他的陈年旧疾。
我原以为,自己经历过生离死别,又听多了老夫子讲述江湖中的刀光剑影和生死无常,心早已变得麻木无情。但是当我再次触碰到时,心里的刺痛感就像涟漪水一样,越泛越大,一如此刻面对着李寻欢。
已经七日有余了,李寻欢还是昏迷着,消瘦的脸庞不再是记忆中一惯的苍白,而是染着不正常的红晕,倒是让他看起来有生气了些。也不再是声声压抑而沉闷的低咳,只是急促的喘息着,仿佛连咳嗽都没了力气。
轻轻拭去他不断盗出的冷汗,也抬手抹去自己眼角溢出的泪水,我好笑地想着,若是他醒来看见有人为他难过哭泣,他才是最不好受的。他从来都如此,总担心照顾着别人,总忽略自己,连病痛都隐藏着自我消受。
若不是小叶带他来,若不是他在昏迷着,若不是纪大夫,我怕是永远也不会知道,他那我自以为是染了伤寒而整日的咳嗽,竟是无药可医的肺痨所致。
看着他此刻虚弱的样子,让我有些恍然。
我知道濒临死亡和绝望的感受。
所谓日有所思,夜有所想。当意识处于最放松,或是最紧张的状态时,会陷入梦境。
我是属于后者,这么多年以来,我只做过同一样的梦,梦中只出现一个人——我的父亲。
梦中的我们仍在最后的那个雨夜,一片漆黑,父亲没有赶我走,而是转身缓缓走近了我,对我伸出双手,我快步迎上他,想拥抱他,给彼此慰藉,但是还未等我触碰到他,那双曾经紧紧拥着我、护着我的双手,正死死地掐着我的喉咙,任凭我怎么竭尽全力想要挣扎和呼喊,都只是白费力气。
雨夜中我看不清父亲的模样,雨水打湿了衣服,我只感到周身一片冰冷,而心脏的位置,有一种尖锐的疼痛,脸上不断划过温热的水珠,交融着雨水。我知道我在哭,我很怕死,害怕被自己的亲人杀死。身体越来越无力,空气也稀薄了,我开始放弃了徒劳的挣扎。
意识模糊中,我似乎听到了内心深处怨恨的声音——“你就是个累赘,灾星!因为你这个家才会变得破碎不堪,是你毁了它!”
这究竟……是谁的声音?
扣在喉间的双手冰冷无比,而我身上的温度也渐渐随着空气被它们带走,我自嘲地想着,父亲这么做是有他的苦衷的,他只是不忍心让我一个人孤零零的活着,独活多痛苦呀!但是在电闪雷鸣中,我看见了他在笑,他不再是记忆中慈爱我的模样,而是不可名状的狰狞面孔,他浑身是血,甚至有几处森森白骨,眼中的怨恨似乎要将我生剥吞噬。忽的喉头一松,空气重新灌入口鼻,肺里却是一阵刺痛,重获新生一般,我用尽力气尖叫了一声,被惊醒了。
我的梦魇,是内心不可触碰的伤疤。
而他的梦魇,却是——
“诗音……”
林诗音,我知道她,她是李寻欢的表妹,龙小云的母亲,是李寻欢此生最深的伤痛。
他们之间的故事,我只通过老夫子知晓大概,只看到表面。而我猜想,在梦里,他大概,是在后悔当初的决定吧?
“诗音……待我提名归来,便一起实现儿时约定……”
“你莫要难过,龙大哥是个好男儿,你们在一起才是一代佳话,他不会负你的……”
“小云……这孩子果然像极大哥大嫂,聪颖清隽……”
听着他梦中含糊断续的呓言,从一开始的豪情满怀,到无尽苦涩,再到后来的欣慰疼爱,虽然只是只言片语,但却比老夫子说的书中情怀,听得令人心里刺痛得多。
开始的时候,他的呓言大多是林诗音,若非他盗汗得厉害,需要有人照顾,我会选择离开而不去听,那些无论美好或是难过的回忆,都是属于他自己的,让我觉得自己旁听都如同偷窃了一般,内心煎熬。
可是后来,林诗音不再是呓言的主角,而是龙小云,那个小时候被他所喜爱和疼惜,长大后却怨恨且伤害他的故人之子。
“真该让龙小云来看看他此刻的模样。”不知何时,小叶已经端着煎好的药进来,站在桌边平静地道。
有人对你恨之入骨,你却依然对他掏心掏肺。这种情感我并不能体会,也很难理解。可是转念一想,便也觉不那么沉重了,就像每颗真心都不一定能得到理解和回应一样,于我于他,只是立场和出发点不同罢了。
“不,龙小云不该,李珣也不会愿意的。”我道,转身去端药。
龙小云怨不怨恨他,这已经不重要了,但是龙小云不该再见他,不该再打搅他的生活。因为对于龙小云来说,李寻欢已经是过去,他已经“死了”,就像李寻欢那日所说,恩怨情仇灰飞烟灭。现在的他,叫做李珣,不认识也不亏欠龙小云。
而且李寻欢,他想要的从来不是忏悔。他只是想自己的关心被理解,自己的帮助被接受,尤其是对于龙小云,那个被他当成自己的孩子一般对待的人。
只是,他们都太倔了,彼此都用错了方式。
小叶没有反驳,而是以一种静默的方式表达着他的情感。
他其实是个心思很细腻的少年,从一开始我喂药,变成我辅助他喂药,他照顾人的手法很娴熟,也很轻巧。
大抵是感觉到了我的疑惑,他无所谓地一笑,“我以前经常这样照顾我祖母,习惯了。”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00:25:00 +0800 CST  
看着少年迈着步子离去,我心里有种轻松点儿了的感觉,原来并不是李寻欢命途多舛,而是我太过悲观了,对他温柔以待的人不少,只是顺序不同罢了,只是我遇到的第一个认识他的人,是龙小云罢了。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00:25:00 +0800 CST  
第十二章
(一)
鱼白泛得早,朝阳透过枝叶洒落在楼阁。又是一年花开时节,木槿朝开,散着丝丝清芳。
端着汤药,正准备推开房门,却隐约听见里面有谈话声。一深一浅,就像握住了我的心脏一般,它挣扎得厉害。
稳了稳心神,我推开那扇门,那道久违的柔和目光缓缓迎了过来,却令我在高兴之余,更多的是酸涩。
“岚姐姐,你来啦!”小叶坐在床边,回过头来,脸上溢出喜悦,“看吧,我就说他会没事的!”
他已经醒了,虚虚靠坐在床头,苍白的脸上仍是初遇他时候的浅浅笑容。
我回以他们一笑,却是忙着低头探了探碗的温度,然后递给小叶,躲避着不去看他。
他的笑容越是自然,我却愈发心痛。
“在下隐约记得,姑娘欠了一句话。”他先开了口打破我的缄默,接过小叶手中想要喂给他的药碗。
听着他的声音,不知怎么的我竟微润了眼眶,轻轻呼出胸中压抑着的一口气,我看向他,提起唇角扯开一抹笑容来,“公子莫不是特地讨债来了?”
药碗在他手中微微颤抖着,小叶双手虚托在他的手之下,也不强夺喂药。李寻欢眉眼一弯,竟是拿出喝酒的架势,汤药顿时见底,复而他轻咳着清了清嗓子,才缓缓道:“看来,是在下记错了。”
他身上似乎有种魔力,总能隐藏自己的伤痛难过,让周围的人轻松快乐。
视线愈发朦胧,却将眼中白衣胜雪的他与记忆中独酌浅笑的他渐渐重合,让我的心深深一舒,我佯嗔道:“休要抵赖。”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14:21:00 +0800 CST  
(二)
天色大亮,街上早已是行人络绎,小贩们纷纷嚷嚷着开始了生意。
窗外便是一副繁华之景,我自认与往年并无多大不同,倒是窗内有所变化。
将那大敞的窗口虚掩,只听得身边轻轻的叹笑了一声。略俯首,正好迎上他从外界收回的目光,透着几分无奈。
“我怎觉得,自己仿佛成了一个弱不禁风的病人?”他微微摇首,自我嘲道。
小叶将一袭披风拢上他肩头,坐在他身边,剥了几颗花生,笑道:“那可不就是嘛,大夫说了,李叔叔你现在有着好几大禁忌呢。”
却听周围忽的人声鼎沸,更有拍桌叫好的声音,寻声看去,原来是老夫子又在那儿说书了。
老夫子说得津津有味,头头是道,酒客们听得也是神色几变,时而畅意敬酒,时而愤愤痛饮。
我将视线收回,定格在他身上,他的神色毫无波澜,只有看惯了的那副淡笑,倒是小叶听得入神,稚嫩的脸上充满了向往之意。
“你虽然是个病人,却也是个令人仰慕的病人。”半晌,我笑道。
“岂是有人会仰慕病人?”他道。
“因为你是好人呐。”我说得不假思索。
这句孩童般断言的话让他沉默了几秒。
黝色桌上摆了一壶狮峰龙井,洁白茶盏里升腾出一片悠悠碧色,氤氲袅袅,照映在他的眸中,仿佛也是一片碧绿,带着点点璀璨。他看过大漠长烟孤雁不成行,也看过江南泼墨青黛墙,然最美不过那眼中,晴昼海三月星光,令人不自觉陷进万丈红尘,令人痴迷,难以自拔。
他将茶盏重新满上,轻放一杯在我面前,“姑娘的话我可不敢当,不过……”他拈起白瓷茶盏轻啜一口,笑道,“尽惹嗔恨倒是称得上。”
“公子出落大家,名落探花,偏又只身闯出一个人人皆知的江湖名号,不知羡煞了多少人,公子却视这些为阖眸烟云,宁可浪迹天涯,岂非徒惹流言?”
他未置可否,眉宇之间却隐隐染上了一份愁然,只见他右手虚握成拳抵在唇角,轻轻咳嗽起来,肩上的披风随着咳嗽一起抖动,犹有几分飘然。
我自觉失口,暗怪自己什么时候竟也开始随意侃谈别人的事了?方想出言宽慰几句,却是被打断了话锋。
“小丫头,你可真会忙里偷闲呐!三天两头往外跑,见不着人影,就不怕老夫把你的酒馆卖了?”老夫子打发了那群酒客,佝偻着身子,拎着他那牛皮酒袋过来打趣道。
“我这馆子生意向来热闹,但独自经营了这么多年,也确实有些倦了,若是您能操劳些帮我相个好价钱,有何不可呢?”我笑着回道。
老夫子抚须畅笑几声,满是皱纹的双眼却落在李寻欢身上,倒是后者先拱手略略介绍了身份。
“夫子夫子。”小叶凑近他,仰着小脸问道,“能不能再给我讲讲方才您说的那段书?”
老夫子在他旁边坐下,对着李寻欢,他将酒袋放在了桌上,侧首问道:“你可听过江湖?”
小叶轻轻点了点头,却又摇了摇头,“您说的小李飞刀,可算?”
“小李飞刀啊……”老夫子悠悠道,“那可是一个经久不绝的江湖。”
“那您快给我说说吧!”小叶显得兴致饶饶。
见老夫子又要开始讲述他的故事,我生怕老夫子提及的那段过往会再次触及他的心伤,于是打断道:“小叶,你叔叔他在这儿坐了挺久的,也该去休息了,你先陪他上去吧。”
李寻欢却笑着微微摇首,“无妨,他想听便陪他听几段吧,在房里呆久了也闷。”
老夫子清了清喑哑的嗓子,正色道:“小李飞刀,例不虚发,却是畅意江湖苦中侠。”
“既是侠,又怎么会苦呢?”小叶不解道。
老夫子用一种悠长哀啭的腔调说道:“劳心苦劳力苦,如何不苦呐!”
小叶到底还是个未经太多世事的少年,他撑着脑袋,眼神中带着明显的疑惑,似乎认真地在思考着老夫子的话中之意,倒是李寻欢轻咳了几声,接下去道:“千杯难醉,苦中寻欢,岂非人生一乐趣?”
“好,好一乐趣!”老夫子看着他笑道,复而拍了拍小叶的肩头,对他道:“先去安顿你叔叔罢,明儿个你早些来,老夫给你讲讲江湖中的苦中寻欢。”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14:21:00 +0800 CST  
第十三章
(一)
之后的两个月,他虽然时常反复低热,好歹精神好了些,不似刚来的时候昏迷时间比醒着多。
酒馆的东南小角落,是离大门和柜台最远的位置。
那儿虽然不起眼,却是靠窗,能清楚看见窗外的街景。
那儿虽然不起眼,我却在每每抬眸时匆匆掠过,心下安然。
今天酒馆的生意不说冷清,只是大多客人来买酒后稍坐便离去,并不像往常那样久留畅饮交谈。
老夫子没了听众,却也并不无趣,他还可以喝酒,他也是个嗜酒如命的人。不过,现在他有了另一个乐趣,就是和李寻欢斗酒。
我将重新添满酒的牛皮酒袋还给老夫子,他拿在手里拎了拎,满足地呵呵笑了起来,眼角岁月的痕迹尽显,却给人以悠然之感。
李寻欢拧开往常别在腰间的酒袋,浅浅饮了一口,顿了一顿,叹道:“李某认输了。”
小叶在一旁笑道:“李叔叔,早说你不要答应与夫子斗酒啦,他可是耍赖,胜之不武呢。”
“瞎说。”老夫子拧开自己那沉甸甸的酒袋,凑到鼻下闻了闻,皱纹深深掩埋了他的双眼,“我喝酒,他也喝酒,怎的就变成老夫胜之不武了?”
“同为酒,却有醇酒与药酒之别,李某如何不甘拜下风?”李寻欢笑道,目光却看向我,仿佛带有几分无奈的默认。
他的身子,若非平心静气地休养,若非药石不断地调理,这一身伤病,难有起色。可我知道,他终究不是一个愿意戒酒喝药来续命的人,否则他也不会徒惹这身伤病。我丝毫不会怀疑,倘若可以的话,他定会毫不犹豫地选择酒与剑意,这倒也称得上风流探花郎的名谓。
我虽不喜喝酒,却爱酿酒。
木槿花朝开而暮落,每年它们盛开的季节,我都会采上一些来酿酒。这是多年以来的习惯,也是我唯一能做的,将诸多念想一同酿下。
良药苦口,然木槿花酿也是甘苦的,却能导积滞治咳嗽。我还记得当初在他的汤药里渗上一些花酿,他喝下后讶异又微皱的神情,让我有种回到孩时的错觉,心中泛着对人恶作剧得逞后的胜利感,一如第一次戏弄他,承诺了他一句话一样。
不过现在他却可以将药混着花酿,神色不变地喝下,犹如以往他喝酒一般风轻云淡。
当时他的神情,倒是令我想起了自己小时候第一次浅尝的滋味。
父亲喜欢喝酒,所以也喜欢酿酒,他的酒大多都是自己酿的,用家乡满处璀错的木槿花。父亲酿酒的技术应该是很好,他总喝得如痴如醉,可是我却不太喜欢。
自我记事起,父亲每年都会带着我一起埋下今年的花酿,启封旧年的。他埋酒与挖酒,从不用其他工具,总是喜欢用自己的双手。他说,这样才不会将酒弄坏,这样才能体会到当时的辛劳和现在的喜悦,会更珍惜。
每每启封一坛酒,他总要先闭上眼睛仔细嗅一嗅,然后露出满意的笑容来。每每启封一坛酒,他总要先倒一小杯给我,让我先尝鲜。
父亲的双手粗糙又沾了些泥土,脸上汗水遍布,他却毫不在意,看上去竟是那么迫不及待。我接过他手中的花酿,在他满目期待下犹犹豫豫地含了小口,甘苦和辛辣自舌尖滑入腹中,不比苦药难咽,眉头皱得都快打结了,我总不明白为何父亲会喜欢这种味觉?
父亲却大笑起来,拍去手上的泥碎,轻轻捏着我的脸,笑道:“不好喝是不是?没关系,老爹会给你留几坛,等你长大以后再喝,自然知其味了。”
后来他果真给我留下了那无尽的味道。
后来我渐渐明白,这大约是深爱一个人和思念的味道吧,只是我却敢酿不敢再饮下。
“今日可是七夕,李叔叔已经答应陪我出去逛逛,岚姐姐也一起去如何?”小叶充满朝气的声音将涌现在我脑海里的一些往事散了去,我看到了他脸上带着一如我曾经也期许过的目光。
微微犹豫,我有些担忧地看向李寻欢,“节里人多且闹,你……”
他仿佛知道我要说什么,戏言道:“不碍事的,大不了多喝几壶,还能尝到姑娘的花酿,不快哉?”说着,他拧开酒袋喝了几口,眼角弯了弯。
若此刻再回绝,那便真的有些不近人情了,见我点头,小叶又向老夫子婉言好劝,一边还轻扯他的衣袖,老夫子却含糊着云云其他。
我转身向阁楼走去,心里有些思忖。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14:22:00 +0800 CST  
(二)
夜里凉风徐徐,朗月肃清高挂,街上灯火通明和人流络绎之景倒像给皎月映照了几分明亮,平添了几分人情味。
来此地几年,却不曾舒心漫游过,我平时惯了自己一个人,清清静静地守着一间酒馆,人来卖酒,人去默然,如此过活,倒也不觉有多无趣。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大概谓之我心也。
“我原以为叔叔你已经是够倔的人了,哪知夫子的脾气更犟。”少年雀跃地在前面走着,不时回过头来说道,“我费劲了口舌,好说歹说,他也不肯随我们出来走走,说什么人老了不喜凑热闹,要日落而息……哎,如此良辰美景,他看不到我也一点都不为他可惜。”
我笑笑,到底是孩子,还不懂得人老愈触景生情,此情此景,落老夫子眼里,怕是会有另一番滋味吧,于我尚如此,那么……于他呢?
我的目光不着痕迹地探向李寻欢,他似乎没有感觉到,正低头跟小叶说着话,那一袭披风白衣,轻轻被风卷起了衣角,长身玉立,卷发柔目,让他在人群中看上去好不脱俗,犹似画中人。
上有皎月,下有星眸,春风一笑,眷恋三年。
“岚姐姐,虽然我不是女孩子,不爱玩这些,不过你做的花灯真的很漂亮!”小叶跑着来到我身边,将花灯举在脸侧,将他满是笑容的小脸照得通红,看上去格外讨人喜欢。
若有一世童真该多好?暗自一叹,心下却是有些责恼,遇见那人以后,自己怎变得愈发多虑和矫情了?
出神之际,少年却牵了我的手将我拉过去,“姐姐你怎么走这么慢呀,小心走丢了。”
“姑娘有心事么?莫非不喜欢出来逛?”满街灯火将他的脸色照得红润了些,如星火般化入他的眸子,明亮得我仿佛看见了自己的影子。
良辰美景,我却满脑子悲欢离合,委实是煞了气氛。我摇了摇头,想找些托辞,却见小叶将花灯塞到他的手里,在摊口挑起面具来。
“小的时候,在家乡过节,母亲就会亲手给父亲做花灯。”看着那盏灯,我忆起往事来,“这花灯,还是父亲教我做的,上面的图案,经久不变。”
他抬起手中的花灯,端详了会,几分感触道:“并蒂莲儿,一般心苦。”
我却笑了笑,“公子真是性情中人,将岚倾的随笔画解释得那么动人。”我将对着自己的那面花灯转向他,“这个更应今夜景。”
他看着笑了,应道:“确实。”
他的笑容仿佛带有几分疲倦,几分疏离,又仿佛什么都没有,一如既往的清净平和,但是让我的心颤了颤,我想跟他说几句,刚开口的声音却被前方的欢呼声掩去。
“前边貌似有表演呀,李叔叔、岚姐姐,我们过去看看吧?”小叶放下面具跑了过来,盈盈目光在我们身上流转着。
“走吧,过去看看。”李寻欢道,跟上小叶融入人流。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14:22:00 +0800 CST  
(三)
那是一个热闹的夜晚。
也是一个难忘的夜晚。
更是一个难熬的夜晚。
因为当晚回去以后,他便突然发起了高烧,被药石调理得渐渐平息了的咳嗽,突然一发不可收拾地向他袭来。
好不容易褪去了热,已经是第二日寅时。
高烧褪去,他的脸色很是不好,苍白得隐隐发青,被病痛缠得整宿难眠,他却除了几番不着痕迹地眉头轻蹙外,犹带着虚弱的浅笑,反倒安慰起我们来。
“真是抱歉,让你们也没得休息了。”他的手虚握成拳抵在唇角,闷咳了几声,声音极为轻飘。
小叶陪在他床边,垂着头难过道:“李叔叔,都怪我昨天晚上非要你陪我去看表演,不然我们就能早些回去,你也就不会受凉引发旧疾了。”
李寻欢顺了顺气,安抚地笑道:“不关你的事,是叔叔以前自己留下的病根惹的。”他看着小叶手里攥着的尚未开刃的小刀,问道:“你很喜欢它吗?”
少年点点头,苦巴巴的脸上终是不自觉地爬上了一丝坚定,“我喜欢它,倘若我也能练就那一身武艺的话,就能报血海深仇了!”
李寻欢只道:“逝者已矣,生者如斯。练就武艺不过是为了能更好地守护身边的人。”
在门外站了许久,听到这儿我终是敲了敲门,打断了他们的谈话。
“喝了药,歇会吧。”接过他喝尽的药碗,我劝道,“莫太劳心劳力,一切都有它的命数。”
“年少时我曾以为,那是一把正义的刀。后来它变成了一把寂寞的刀。”李寻欢此刻没有在笑,而是一副淡然,愁寂却爬上了眼角,“渐渐地,它成了一把满是业障的刀。现在,它只是一把雕刻的刀了。”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执念,飞蛾若不扑火,它的宿命凭借什么壮阔呢?”我道,“小叶还是个孩子,他会想开的。”
每个人总要经历一些事情、一些伤痛,才会透彻,才学得会放下。
但愿小叶不会似你,被万千尘鞅伤透心,还报之以温柔。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14:22:00 +0800 CST  
(四)
陈斯,是那晚在街边表演,卖艺求生的男人。
他的身手很好,舞得一手好刀,而他射的飞刀,也很是精准。
见过那夜蒙眼射镖,旁观众人一片喝彩,我看得却是心惊,这种离生死只有方寸的惊恐感,令我想要逃避。
我想到了他的飞刀,出手时是不是也这样让人害怕,于是我看向他,想要寻找答案,然什么也找不到,入眼的只有温润如玉。
武林魔刀,江湖神话,放在他身上显得是那么突兀,令人难以置信。
大概也不会有人想到,他们口中的神话,此刻也捏着飞刀,正准备出手吧。
小李飞刀,例不虚发。
老夫子的话本子里说,飞刀一旦出手,必是惩奸除恶,为情为义,非死即伤。
然那晚,没有一个人伤亡,没有任何人恐惧,有的只是一片惊呼和赞叹声。
倘若我跟老夫子说,李寻欢可以用一把飞刀射下五只凌空彩绢,他定一副了然的模样,大约还会把它当作民间传闻记录在话本里面,跟人闲时聊聊趣。但倘若我跟老夫子说,李寻欢射下那些彩绢,只是为了满足一个少年的愿望,换得另一把仿造他的飞刀,老夫子是决然不会相信罢。
但是实事就是如此。
饶是陈斯闯过五湖四海,见过各家绝学,也惊叹他的绝技,因为陈斯也不知道他是谁。
李寻欢,有时候他更像是江湖人,他喜欢交朋友。
他有小叶那般忘年之交,有老夫子那般茶酒之交,也有陈斯那般意投之交。
对于江湖,我只有浅浅淡淡的概念,充满恩怨情仇。
我的父亲或许称得上是半个江湖人,但是提到江湖人,闪现在眼前的便是那袭白衣颀长的身影,与刻印在心中父亲宽厚的背影重合在一起,并无违和感,都是一样的傲骨挺拔。
而陈斯并不似老夫子的话本子里描述的江湖人那样,他虽身材魁梧、性情豪爽,却不是个满面胡渣、粗声粗气的糙汉子。
“李兄,那晚见识过你的飞刀绝技之后,我可是相当自惭形秽啊!”过了几日,陈斯突然来酒馆找李寻欢喝酒,“你若不嫌陈斯人粗技拙,肯与我交个朋友?”
李寻欢拱手笑道:“不过是略有小成罢了,陈大哥太抬举李某了。”
“不抬举不抬举!我自幼到处拜师学艺,自认已有多少成就,飞刀更是拿得出手!可如今……哎!”陈斯爽声笑起来,举杯敬李寻欢,“我倒觉得江湖传闻的小李飞刀,不过李兄这等!”
老夫子听罢却摇了摇头,佯碜道:“非也非也,小李飞刀乃多情浪子,岂是清心寡欲之人?”
我心中觉得好笑却渗了几分心酸,老夫子怕是把话本子说破了也不会想到,这几个月来陪他喝酒品茶,有几分孱弱的公子,就是自己话本子里的主人公罢。
当事人倒是微微一笑,未置可否。
见小叶沉默着不应和他,老夫子怪道:“老夫说得不对吗?你小子平时不是挺敬佩小李飞刀的嘛,怎的这回不争他了?”
小叶几分纠结地缓缓道:“夫子您说得不错,可也有错。虽然我很仰慕小李飞刀,也没有亲眼见识过真正的小李飞刀,但是李叔叔射的飞刀我见识过的,是真的很厉害,所以您不能以貌取人呐。而且……在我心中李叔叔就是跟小李飞刀一样的人……”
最后那句轻喃,因为周围喧嚣,我不晓得他们听见了没有,但是坐在小叶旁边的我,听得却很清楚。
对啊,他是小李飞刀,是一个仅提到名字,就让人觉得充满奇迹的人。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14:22:00 +0800 CST  
第十四章
(一)
酒馆没有客人的时候,我很少点灯。
黑云压城,狂风肆侵,大雨滂沱,天色较之方才,更是灰暗了许多,整个酒馆仿佛笼上了一层黑纱,充斥着几分压抑。
仅靠台上那盏飘忽不定的烛灯,我看不清对面人的神情,微亮的烛光只能映照他的手,还有那盏白瓷杯,已不复洁白,杯身微沾了些泥灰。
然他只是静默地坐着,一直在喝酒,我猜想他大约也不会有什么神情罢。
“哐啷”一声,他送酒的手并没有因此一顿,仿佛外面的世界与他无关似的,可是他呛咳了起来,那声音像是从喉咙里撕裂出来的一样,声嘶力竭,听得叫人难受,也叫人……有几分熟悉。
我别过脸去,看向那个被风吹开窗门的小角落,一片漆黑,我什么也看不见,只是习惯了这么做,每当心境波澜的时候。
我将另一盏烛灯燃起,终是将彼此的脸照明,他的脸色很不好,苍白且憔悴,眉宇间似乎更成熟了些,眼神却不再精明,不再有任何隐藏,他微微垂眸,不知是看着自己的双手,还是在看酒杯,黝黑的瞳眸虽然闪烁着晶莹,却是一片死寂,仿佛一滩死水。
“怎么突然回来这里?”终究是要有人打破沉默的,我道。
良久,他都没有回话,酒已经喝尽,他却固执地还在倒着。
我给他重新添了一壶,他嘶哑的声音才缓缓吐出:“我似乎……忘记了一些事……”
“你觉得自己应该记得什么事呢?”我问。
他呆滞的眼神终是一松动,缓缓抬眸看过来,我看到了他通红的眼睑,血丝满布,“我应该认识你吧?我应该来过这里……”
他的声音越说越低,然后又是一片沉寂。
他身上发生了什么,为何变成如此模样,我并没有兴趣知道,但是他此刻的模样,让我心生怆然,却不是为他,而是为那个人。
“可是这里……太安静了,我很害怕。”他喃喃道。
“你到底在做什么?龙小云。”这一年来,我头次有了些愠怒的情绪。

楼主 念尽般若  发布于 2017-07-22 14:23:00 +0800 CST  

楼主:念尽般若

字数:35832

发表时间:2017-03-29 00:1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1-09-30 19:45:17 +0800 CST

评论数:22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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