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题写字】第二百五十三期 聊斋志异节选

蒲松龄(1640年6月5日-1715年2月25日),字留仙,一字剑臣,别号柳泉居士,世称聊斋先生,自称异史氏,现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洪山镇蒲家庄人。创作出著名的文言文短篇小说集《聊斋志异》。
郭沫若曾这样评价:“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以下是本周命题练习内容:

盗户 (节选)
蒲松龄
顺治间,膝、峄之区,十人而七盗,官不敢捕,后受抚,邑 宰别之为“盗户”。凡值与良民争,则曲意 左袒之,盖恐其复叛也。后 讼者辄冒称盗户,而怨家则力攻其伪;每两造具陈,曲直且置不辨,而先 以盗之真伪,反复相苦,烦有司稽籍焉。适官署多狐,宰有女为所惑,聘 术士来,符捉入瓶,将炽以火,狐在瓶内大呼日:“我盗户也!”闻者无不 匿笑。


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

楼主 jimlovecin  发布于 2018-11-09 08:56:00 +0800 CST  


楼主 jimlovecin  发布于 2018-11-11 16:11:00 +0800 CST  

楼主:jimlovec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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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8-11-09 16:5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6-29 14:44:55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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