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省级行政单位历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调整

一、北京市
1949年:
【1949年2月2日】北平市和平解放后,临时划定全市为32区。其中:城区仍沿用旧行政区划,分为12个区,即内一区~内七区改为第一区~第七区、外一区~外五区改为第八区~第十二区;郊区除了保留旧有的8个区,即郊一区~郊八区改为第十三区~第二十区,将新划入北平市军事管制区域内的河北省邻界地区分为12区。南苑区为第二十三区,丰台区为第二十五区,长辛店区为第二十六区。
【1949年6月】将郊区的第十三区至第三十二区合并为8个区,即:将原十三、十四两区合并为第十三区;原十五、二十三两区合并为第十四区;原十六区新市区以南与原二十五区的高家堡、谷家庄以北地区合并,改为第十五区;原十七、十八两区和原十六区新市区以北以及昌平县划入的西北旺等5个村,改为第十六区;原十九、二十两区合并改为第十七区;原二十六区岗洼、温庄以北地区改为第十八区;原第二十七区改为第十九区;原第二十八区改为第二十区(减少12个区,其中合并5个,交出7个区)。
【1949年8月11日】根据华北人民政府指示将通州市移交给河北省。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35:00 +0800 CST  
1950年
【1950年4月18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批准:将北京市城内原有的12个区,调整合并为9个区。划内城区为5个区,外城区为4个区,依次定为第一区至第九区;并将邻近城区的关厢分别划归毗邻的城区各区管辖。郊区为7个区。
【1950年6月】将第二区由原内二区与内四区的马市大街、羊市大街、阜成门大街以南地区合并,第四区由原内四区(除马市大街、羊市大街、阜成门大街以南地区外)和内五区地安门大街、旧鼓楼大街以西地区合并。原第六区与第七区合并,成为第五区,原第八区与第九区合并,成为第六区,第十区改为第七区,第十二区改为第九区,第十八区合入第十五区。
【1950年6月9日】北京市第十六区人民政府从乐家花园迁至太平庄2号。
【1950年8月】将城区和郊区的区名衔接,即原第十三区至原第十七区,依次改为第十区至第十四区,原第十九区和原第二十区,依次改为第十五区和第十六区。
【1950年10月9日】河北省昌平县黑龙潭划归北京市第十三区。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37:00 +0800 CST  
【1951年4月7日】北京市郊区委员会决定:第十三区所辖的东杨坨村划归第十五区。
【1951年4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阜成门关厢包括北至马尾沟、西至铁路线、南至月坛和南营房之间地区划归第二区。
【1951年4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将西直门关厢包括博物院路、北礼士路、马尾沟以北地区划归第四区。
【1951年7月】将动物园地区划归第四区。
【1951年11月2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昌平县所辖的明十三陵及其附近的第二区的自石牌坊、大官门、仙人洞、东西山口等5个村以北地区全部划归北京市,设立明十三陵管理委员会。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39:00 +0800 CST  
1952年
【1952年6月2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将城内和郊区的16个市辖区,调整合并为13个市辖区。将城区内由9个区,调整合并为7个区;郊区由7个区,调整合并为6个区。9月1日起实行。具体为:
1.撤销第五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第一、二、三、四区。
2.撤销第九区,其行政区域分别并入第七、八区。
3.撤销第十四区,以德胜门至清河镇的马路为界,其东划归第十区、其西(包括清河镇)划归十三区。德胜门关厢划归第四区。
4.将北郊安定门关厢划归第三区。
5.第一区更名为东单区;第二区更名为西单区;第三区更名为东四区;第四区更名为西四区;第六区更名为前门区;第七区更名为崇文区;第八区更名为宣武区;第十区更名为东郊区;第十一区更名为南苑区;第十二区更名为丰台区;第十三区更名为海淀区;第十五区更名为石景山区;第十六区更名为门头沟区。
【1952年7月23日】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河北省宛平县全部及房山县第一区的7个村、第四区的22个村、第五区的46个村以及良乡县的东营村等3村划归北京市。
【1952年8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石景山区所辖的三家店、东杨坨、五里坨、黑石头等村划归门头沟区。
【1952年9月】由景山围墙东南角顶点沿景山前街南侧向西至三座门牌楼,再向南沿筒子河岸西至筒子河西北角顶点,以南归西单区,以北归西四区。由景山围墙东南角顶点沿景山东墙向北,再沿北墙向西至地安门大街南口,又沿地安门大街东侧、鼓楼西墙、旧鼓楼大街东侧,直至北城墙以东归东四区,以西归西四区。由筒子河西北角顶点向西,经北长街北口,沿三座门南侧接中南海围墙,又沿北海大桥南侧、文津街南侧、西安门大街南侧,直至西安门,再沿西黄城根东侧向西至马市大街东口,沿马市大街北侧、羊市大街北侧、阜成门大街北侧至阜成门,以北归西四区,以南归西单区,阜成门关厢归西单区,西直门关厢和德胜门关厢(包括冰窖口、后九条、东花枝胡同、张接大院等区域)北归西四区。
【1952年9月】华北行政委员会批准:撤销宛平县和门头沟区,设立京西矿区。以宛平县、门头沟区及河北省房山、良乡二县划归北京市的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其中原属宛平县的北安河等9村划归海淀区。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41:00 +0800 CST  
1953年 无
1954年 无
1955年
【1955年4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批准:将南苑区杨家园乡的杨家园、韩家馆、丁家坑以西的11个村划归崇文区。
【1955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1955年8月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
1.将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东单区。
2.东直门关厢划归东四区。
3.将马甸村土路以南、什方院东土路以西、德清公路以东地区划归西四区。
4.将东郊区的广渠门关厢、福州义园北墙外土道以北和东便门外大桥以东地区划归崇文区。
5.南苑区杨家园乡12个自然村划归崇文区。
【1955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委员会从太平庄2号迁至海淀镇泄水湖1号。
【1955年12月21日】北京市民政局批复:将东单区的朝外大庭房划归东四区;东四区的八条下坡归东东单区。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43:00 +0800 CST  
【1956年3月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25次会议决定:
1.撤销昌平县,将昌平县所属行政区域(高丽营镇除外)划归北京市,并命名为昌平区。
2.将河北省通县所属的金盏、长店、北皋、孙河、崔各庄、上新堡、前苇沟等7个乡归北京市。
⊙ 包括孙河、东窑、北马房、长店、金盏、雷庄、北皋、东营、崔各庄、善各庄、马泉营、何各庄、前苇沟、后苇沟、北甸、西甸、上新堡、下新堡、黄港、康营、三岔河、张万坟等22个行政村划归北京市东郊区。
【1956年3月17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第12次会议决定:
1.将原属东郊区的后屯乡,划归海淀区由清河镇管辖;
2.将原属海淀区科学大路以东的真武庙、南营房、三里河3个乡划归西单区,新建和合建真武庙街道办事处及南营房街道办事处;
3.将原属科学大路以东的百万庄乡及文四路以东地区和北太平庄东部地区,划归西四区,并入博物馆街道办事处和德外街道办事处;
4.将原属京西矿区的五里坨、黑石头、高井3个乡划归石景山区,合并为五里坨乡;
5.将原属京西矿区的大灰厂乡和卧龙岗乡的栗园、大沟两村,划归丰台区,并入张郭庄乡;
6.将原属南苑区的镇国寺乡的角儿堡、小草桥、镇国寺3个自然村,划归丰台区,并入草桥乡;
7.将原属丰台区的南蜂窝乡西便门火车站以东部分地区,划归宣武区,并入广安门街道办事处;
8.将原属海淀区的八大处乡划归石景山区,并入黄村乡。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44:00 +0800 CST  
1957年
【1957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将河北省大兴县所属的新建乡,划归北京市。北京市决定该乡划归南苑区。
【1957年10月】彭庄(永定门火车站)地区划归崇文区。
【1957年12月4日】国务院批准:河北省顺义县的中央机场场区和进场公路划归北京市东郊区。北京市决定暂由东郊区管辖。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47:00 +0800 CST  
1958年
【1958年2月25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决定:将昌平区的东小口乡划归海淀区管辖
【1958年3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2次会议决定:将原属河北省的通县、顺义、大兴、良乡、房山5县和通州市划归北京市领导。
【1958年4月8日】国务院【政内齐字第42号】批复:撤销前门区,原区的行政区域分别划归崇文、宣武2区。【1958年5月10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第7次全体会议通过:原该区(前门区)自正阳门西边城门口,沿正阳门内大街西侧至珠市口,以东划归崇文区管辖,以西划归宣武区管辖。
【1958年5月3日】国务院【政内杨字第69号】批复:
1.撤销石景山区,原辖区的大部并入丰台区,田村、西黄村两乡划归海淀区,五里坨乡划归门头沟区。
2.东郊区改名为朝阳区;京西矿区改名为门头沟区。
◎ 1958年5月16日,国务院【政内杨字第82号】批复:
1.撤销西单、西四2区,将原2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西城区。
2.撤销东单、东四2区,将原2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东城区。同时将东单区朝阳门关厢、东便门关厢划归朝阳区。
【1958年5月29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77次会议【议字第38号】决定:
1.撤销通县和通州市,将原通县、通州市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通州区。
2.撤销房山、良乡2县,将原房山、良乡2县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周口店区。
3.撤销大兴县和南苑区,将原大兴县和南苑区的行政区域合并设立大兴区。
4.撤销顺义县,将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设立顺义区。
⊙同时调整部分区的行政区划:
1.将原南苑区所属的南苑、大红门、东铁匠营、右安门街道办事处和槐房乡,划归丰台区;红星、西红门、鹿圈、旧宫(包括通县的碱庄、双桥村)、金星5个乡,划归大兴区;小红门、十八里店、老君堂3乡,划归朝阳区;
2.将原通县所属的公主坟、咸宁侯、长营、楼梓庄4个乡和康村、羊坊村划归朝阳区;碱庄、双桥两村划归大兴区;(1958年4月1日)
3.原良乡县所属的魏各庄、岗洼、稻田乡和羊圈头,划归丰台区;
4.将原京西矿区的金鸡台、莲花庵、大安山、柳林水、长操、南窑、佛子庄、黄山店、歇息岗、坨里、河北12个乡,划归周口店区。
【1958年8月】海淀区的北安河、温泉两乡划归昌平区,西黄村乡划归丰台区。
【1958年9月】朝阳区的西马庄、竹木厂、邓家窑、纪庄、许家场5村划归通州区。
【1958年10月20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81次会议决定:将河北省怀柔、密云、平谷、延庆四个县划归北京市。
【1958年10月】将通州区的双桥人民公社(含崔各庄乡)划归朝阳区。
【1958年10月】昌平区的先锋公社大部,及北安河、温泉、苏家陀、白水洼(除东陀地区)、永丰屯3个乡,及阳坊乡的前沙涧、后沙涧、车耳营、聂各庄4村,以及并入红旗公社的原回龙观乡唐家岭、土井两村划归海淀区。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50:00 +0800 CST  
首先说明一下,本贴内容转载自行政区划网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51:00 +0800 CST  
1959年
【1959年11月】将密云县的甲山、茶棚两村划归顺义县。
【1959年11月】海淀区的原东小口乡大部(除南部南马房、河北等村外)划归昌平区。
1960年
【1960年1月7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93次会议通过:
1.设立昌平县,撤销昌平区,以原昌平区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县的行政区域。
2.设立通县,撤销通州区,以原通州区的行政区域为通县的行政区域。
3.设立顺义县,撤销顺义区,以原顺义区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县的行政区域。
4.设立大兴县,撤销大兴区,以原大兴区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县的行政区域。
5.设立房山县,撤销周口店区,以原周口店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县的行政区域。
【1960年6月18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市星字第79号】批准:将首都机场办事处改为朝阳区人民委员会的派出机关,将顺义县张喜人民公社的天竺和后峪两个管理区划归朝阳区管辖,并入和平人民公社。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54:00 +0800 CST  
1961年 无
1962年 无
1963年
【1963年7月8日】设立石景山办事处(区级),受北京市人民委员会直接领导,管辖范围是本地区的八大企业和北辛安、金顶街、苹果园、广宁村、新古城5个街道办事处,丰台区石景山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地区。
1964年
【1964年2月】中共北京市委员会决定:石景山办事处所辖的中苏友好人民公社移交丰台区领导。
1965年 无
1966年 无
1967年
【1967年8月7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撤销石景山办事处,设立石景山区。石景山中苏友好人民公社划归石景山区管辖。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8:59:00 +0800 CST  
1968年 无
1969年 无
1970年
【1970年10月21日】北京市人民委员会同意:将丰台区马连道办事处划归宣武区管辖。
1971年 无
1972年 无
1973年 无
1974年
【1974年8月1日】北京市革命委员会批准:设立北京市石油化工区办事处(区级),以房山县的部分行政区域为其行政区域。
1975年 无
1976年 无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02:00 +0800 CST  
1977-1979年 无
1980年
【1980年10月20日】国务院批复:设立燕山区,将房山县周口店公社的坟山大队,城关公社的羊角峪、岗山、凤凰亭、北庄大队和朱各装大队的马家庄生产队划归燕山区管辖。
⊙ 即原北京市的设立石油化工区办事处的行政区域,设立燕山区,同时石油化工区办事处予以撤销。
1981-1985年 无
1986年
【1986年11月11日】国务院(国函[1986]164号)批复:撤销房山县、燕山区,设立房山区。以原房山县和燕山区的行政区域为房山区的行政区域。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05:00 +0800 CST  
1987年
【1987年11月30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发149号】决定:将朝阳区的裕民路以南的裕中东里、裕中西里及西黄寺(不含)以西地区划归西城区。
1988-1991年 无
1992年
【1992年2月28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第7期会议决定:撤销北京市矿务局工农区办事处建制,将原辖区内各乡、村分别划归门头沟、房山区管理。
1993-1995年 无
1996年
【1996年6月24日】北京市人民政府(京政办函[1996]49号)决定:将大兴县的和义小区东西两部分划归丰台区管辖。
1997年
【1997年4月29日】国务院(国函[1997]30号)批复:撤销通县,设立通州区,以原通县的行政区域为通州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通州镇。
【1997年11月17日】民政部(民行批[1997]25号)批复:同意将房山区人民政府驻地由现址迁至良乡。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13:00 +0800 CST  
1998年
【1998年3月3日】国务院(国函[1998]17号)批复:撤销顺义县,设立顺义区,以原顺义县的行政区域为顺义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顺义镇。
1999年
【1999年9月16日】国务院(国函[1999]112号)批复:同意撤销昌平县,设立昌平区,以原昌平县的行政区域为昌平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政府街。
2000年 无
2001年
【2001年1月9日】国务院(国函[2001]4号)批复:同意撤销大兴县,设立大兴区,以原大兴县的行政区域为大兴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黄村镇。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5号)批复:同意撤销怀柔县,设立北京市怀柔区,以原怀柔县的行政区域为怀柔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2001年12月30日】国务院(国函[2001]176号)批复:同意撤销平谷县,设立北京市平谷区,以原平谷县的行政区域为平谷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城关镇。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16:00 +0800 CST  
2002年
【2002年9月12日】北京市政府决定对菜户营东北角丰台区与宣武区交界地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将原属丰台区部分管辖区域划归宣武区管辖。
2003-2009年 无
2010年
【2010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0]55号):(一)撤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北京市东城区,以原东城区、崇文区的行政区域为东城区的行政区域。(二)撤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北京市西城区,以原西城区、宣武区的行政区域为西城区的行政区域。
【2010年11月26日】《国务院关于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人民政府驻地的批复》(国函[2010]130号):(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驻东四北大街育群胡同。(二)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驻二龙路。
2011-2014年 无
2015年
【2015年10月13日】《国务院关于同意北京市调整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15]182号):一、同意撤销密云县,设立北京市密云区,以原密云县的行政区域为密云区的行政区域,密云区人民政府驻鼓楼街道鼓楼西大街3号。二、同意撤销延庆县,设立北京市延庆区,以原延庆县的行政区域为延庆区的行政区域,延庆区人民政府驻儒林街道湖北西路1号。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21:00 +0800 CST  
重新发一下图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27:00 +0800 CST  
以上图片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沿革地图集》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31:00 +0800 CST  
二、天津市
【1949年1月15】日天津解放,成立天津区军事管制委员会(中国人民解放军平津前线司令部、政治部电令)。
成立天津市人民政府(华北人民政府令)。沿用解放前行政区划(市辖11个区、1个水上保)的旧界,在全市设立11个区、1个水上街。各区名称按序数排列。(天津市人民政府1949年3月12日指示)
【1949年1月17日】塘大市解放。塘大(包括塘沽、大沽、新河、新港)区域由天津管辖,原塘大市区域设立塘大区。(天津市人民政府1949年3月8日命令)解放后,天津市属华北人民政府管辖。(华北人民政府1949年8月1日通令)
【1949年11月1日】天津市升为中央直辖市。(中央人民政府1949年10月27日命令)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33:00 +0800 CST  
1950年
【1950年8月30日】将河北省天津县第八区的三义村、上和圈村划归天津市。
【1950年11月28日】将河北省汉沽镇的北塘车站以北至金钟河北岸、及天津县第七区大梁子等五个村划归天津市。
1951年 无
1952年
【1952年2月19日】塘大区更名为塘沽区。
【1952年4月1日】将河北省天津专区的天津县划归天津市。
【1952年10月10日】第一区至第十一区裁并为第一区至第八区。

楼主 sunnyChinese人  发布于 2016-07-07 19:37:00 +0800 CST  

楼主:sunnyChinese人

字数:25984

发表时间:2016-07-08 02:35: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2-28 12:06:02 +0800 CST

评论数:7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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