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来谈谈袭人的“亦不为越礼”

也来谈谈袭人的“亦不为越礼”
———驳【时髦的傻子】的主贴《为花袭人击鼓鸣冤》

原楼主的帖子链接http://tieba.baidu.com/p/4819707032
为方便起见,后文都称原楼主@时髦的傻子为傻子兄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39:00 +0800 CST  
傻子兄为袭人伸冤的痴心让人佩服,但却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

原帖一切的论证都从这里开始:【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第六回贾宝玉初试云雨情)

傻子兄列举了多大十四处描写心理活动的例子,以此证明【素知】不是在描写袭人心理活动。
这个论证方式就是错误的,A能推出B,且C不包含于A,并不能证明C能推出‘否B’。【想】、【思】、【忖】、【度】等词语能表示心理活动,但【素知】他们不相似,并不能证明【素知】不是表示心理活动。这样的论证逻辑非常荒谬!傻子兄列举了十几个例子,根本不能说明什么,就是举出几百个例子也不能证明【素知】不是在描写袭人心理活动。如果傻子兄能证明【素知】从来没有用来表示心理活动,至少还有点说服力。

傻子兄说“如果说是袭人的内心独白,应该是【袭人想,怎么怎么】的语气,而不应该是【袭人素知怎么怎么】明显叙述的语气。”
一定要有【袭人想】才是内心独白,没有“想”这个字都不好意思说是心理描写了?这是写小学作文吗?非要写某某说,某某想,某某问?

“其中【素知】与【遂和】的施动者都是袭人,连同中间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是作者用连贯的叙述语气一气呵成的。”
既然傻子兄也知道【素知】的施动者是袭人,那这个“知”就是袭人的认知,而不是作者的认知,那么又怎么得出是作者的叙述和断语?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傻子兄也觉得该去揣摩文句语气。那么,既然是【幸得无人撞见】,这个“幸”是谁在“幸”?是作者吗?如果是作者客观叙述还需要什么”幸”?这个幸摆明了就是袭人在“幸”。

不客气地说,傻子兄的通篇论证逻辑混乱,牵强附会,生搬硬套,硬把袭人的观点说成是作者的意思。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39:00 +0800 CST  
既然如此,我也来解读一下这句话,看看袭人到底越不越礼。其实很多版本都是“亦不为越理”,既然傻子兄要讨论越礼,也只好舍命陪君子了!

【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今便如此,亦不为越礼,遂和宝玉偷试一番,幸得无人撞见。】

袭人素知,【素知】的主语是袭人;幸得无人撞见,也是袭人的心理状态,是袭人在庆幸,这句话从头到位都是袭人的意思,而不是作者的看法。

问题一、贾母真的是准备把袭人给宝玉做妾吗?

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这是袭人的认知,袭人的认知一定对吗?袭人懂贾母的意思吗?

贾母是什么意思?
第七十八回【贾母听了,点头道:“这倒是正理,我也正想着如此呢。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谁知变了。”王夫人笑道:“老太太挑中的人原不错。只怕他命里没造化,所以得了这个病。】

【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王夫人也说【老太太挑中的人】,这里挑人指的就是选宝玉的妾,贾母可没有选中袭人,贾母的意向只有晴雯一个。袭人就不算是自欺欺人,至少也是自以为是,自作多情!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39:00 +0800 CST  
很多人把这句话作为贾母把袭人给宝玉做妾的证据:原来这袭人亦是贾母之婢,本名珍珠。贾母因溺爱宝玉,生恐宝玉之婢无竭力尽忠之人,素喜袭人心地纯良,克尽职任,遂与了宝玉。(第三回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但这里的“与了宝玉”是要把袭人给宝玉做妾的意思吗?根本不是!这个时候宝玉才多大,林黛玉进贾府时7岁,宝玉才8岁,还是小孩子,这么早就给宝玉选妾不觉得荒唐吗?女大十八变,这么小的时候就能判断出这个人是否可以做妾?把袭人与了宝玉发生在林黛玉进贾府之前,妻子的人选还没考虑呢,就要考虑添妾了?

我们来看同一时期“与了”的意思:贾母见雪雁甚小,一团孩气,王嬷嬷又极老,料黛玉皆不遂心省力的,便将自己身边的一个二等丫头,名唤鹦哥者与了黛玉。(第三回 林黛玉抛父进京都)

如果“与了"是做妾的意思,那鹦哥这里怎么解?其实这里的【与了】就是做丫鬟的意思。把这里的与了解读为给宝玉做妾根本不通。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0:00 +0800 CST  
第七十二回【贾政因说道:“且忙什么,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我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一个与宝玉,一个给环儿。只是年纪还小,又怕他们误了书,所以再等一二年。”赵姨娘道:“宝玉已有了二年了,老爷还不知道?”贾政听了忙问道:“谁给的?”】

这里的【放人】,就是指给宝玉和贾环可以发生性关系的丫鬟。到了第七十二回,贾政都觉得宝玉和贾环还小,不合适,难道第三回贾母就觉得可以给宝玉“放人”了?所以“把袭人与了宝玉”,既没有给通房丫头的意思,也没有让袭人做妾的意思,只是送一个丫头照顾宝玉,不是让她照顾到床上去!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1:00 +0800 CST  
再看【袭人素知】,这个袭人倒还真是人小鬼大,小小年纪就去揣摩贾母的意思,还“素知”起来了,知道多久了?早早地就想着给宝玉做妾的事,说她心机深重真是没有冤枉她!

【素知】倒不能说明是自欺欺人,却恰好印证了袭人生来的争荣夸耀,以非常之手段上位!辖制好宝玉之后,再欺瞒王夫人,得了准姨娘的地位,却自重了起来,真是既要云雨,又要立贞节牌坊,卑劣无耻!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1:00 +0800 CST  
问题二:宝袭云雨越礼了吗?

【亦不为越礼】,这个是袭人的想法,那么真如袭人所说的,亦不为越礼吗?既然不为越礼,干嘛做得这么偷偷摸摸,还幸得无人撞见?

第三十一回【晴雯听他说“我们”两个字,自然是他和宝玉了,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袭人羞的脸紫胀起来,想一想,原来是自己把话说错了。】
是不是越礼是可以两分的,要么合乎礼法,要么不合礼法(即越礼)。既然不越礼,符合立法,袭人羞什么?到了三十一回,袭人还没挣上个通房丫头,在第六回的时候就可以和宝玉通房了?诗书簪缨的贾府是这么个礼法?连薛蟠要宝蟾都要经过夏金桂的同意,更不用说诗书大家的贾府了!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2:00 +0800 CST  
第三十回【宝玉上来便拉着手,悄悄的笑道:“我明日和太太讨你,咱们在一处罢。”金钏儿不答。宝玉又道:“不然,等太太醒了我就讨。”金钏儿睁开眼,将宝玉一推,笑道:“你忙什么!‘金簪子掉在井里头,有你的只是有你的”,连这句话语难道也不明白?我倒告诉你个巧宗儿,你往东小院子里拿环哥儿同彩云去。”宝玉笑道:“凭他怎么去罢,我只守着你”只见王夫人翻身起来,照金钏儿脸上就打了个嘴巴子,指着骂道:“下作小娼妇,好好的爷们,都叫你教坏了。”……王夫人固然是个宽仁慈厚的人,从来不曾打过丫头们一下,今忽见金钏儿行此无耻之事,此乃平生最恨者,故气忿不过,打了一下,骂了几句。】

金钏和宝玉只是说说而已,就被王夫人骂做小娼妇,行无耻之事。而袭人是实实在在地做了,在王夫人看来都叫无耻之事了,怎么可能不越礼?
在王夫人看来那个“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胜宝玉十倍”的花袭人,却是个真正行无耻之事的娼妇(按王夫人的标准),真是绝妙的讽刺啊!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2:00 +0800 CST  
第三十四回【王夫人听了,吃一大惊,忙拉了袭人的手问道:“宝玉难道和谁作怪了不成?”袭人连忙回道:“太太别多心,并没有这话。……”】
这里的作怪就是指发生性关系。王夫人听了是吃了一大惊,在王夫人看来是不被允许,甚至是不可饶恕的。而昏庸的王夫人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一个和宝玉作怪的就是袭人。袭人倒是说得义正严辞,理直气壮,还恶人先告状,想把脏水引到黛玉等人身上。【如今二爷也大了,里头姑娘们也大了,况且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姊妹,虽说是姊妹们,到底是男女之分,日夜一处起坐不方便,由不得叫人悬心,便是外人看着也不像。】说她厚颜无耻,还真没有冤枉她!
【俗语又说‘君子防不然’,不如这会子防避的为是。】只是王夫人不知道千防万防,家贼难防!花袭人监守自盗,还倒打一耙!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袭人说的不为越礼根本就是自欺欺人,就是打着贾母的幌子以求心安理得!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3:00 +0800 CST  
袭人是不是勾引主子?

这个很难判断,但整个过程袭人是半推半就,欣然接受的!【袭人亦含羞笑问道:“你梦见什么故事了?是那里流出来的那些脏东西?”】【然后说至警幻所授云雨之情,羞的袭人掩面伏身而笑。】袭人是有挑逗的成分的!

一些人认为,袭人云雨是袭人的义务,既然宝玉提出要求,就必须服从宝玉,作为奴婢不可能不服从。但袭人你不是很会劝吗?你不是很喜欢劝吗?娇嗔谏宝玉的时候,不是劝得很巧妙吗?怎么这会不劝了?王夫人说【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难道在知礼花袭人看来,吃嘴上一点胭脂是胡闹的事,云雨之事倒可以随便来?

王夫人说【若说沉重知大礼,莫若袭人第一。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又是莫大的讽刺,袭人是知礼,只是她的礼都是人前一套,背后一套,她的知大礼是做给别人看的,自己背后行的又是另外一套;只是她的礼都是用来约束别人的,而不是要求自己的。别人与宝玉玩就是胡闹,她与宝玉狎昵云雨就是应该的。

第六十回,晴雯 说 “袭人么,越发道学了,独自个在屋里面壁呢。”一语点破花袭人假道学的虚伪本质。【原来这一二年间袭人因王夫人看重了他了,越发自要尊重。凡背人之处,或夜晚之间,总不与宝玉狎昵,较先幼时反倒疏远了。】没名份的时候偷试云雨,得到了准姨娘的身份倒越发自要尊重,这不是假道学是什么?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4:00 +0800 CST  
我们倒不是要抓住袭人云雨的那点破事不放,也不是要指责她失了贞节,云雨之事本身无可厚非。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也”。袭人有少女春情也很正常。我们厌恶的是袭人表里不一的虚伪做作和以邻为壑的卑劣行径!生来就争荣夸耀,小小年纪就想着给宝玉做妾的事,打着贾母的幌子和宝玉云雨,还不知羞耻地认为不越礼,背叛贾母投靠王夫人,靠着进言获得了准姨娘的身份,这个时候反而越发自要尊重,要装贤良淑德、知礼守分的大贤人了,要贞节牌坊了!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5:00 +0800 CST  
申请加精,与傻子的贴子“对垒”。@河心云影@雨夕晓梦@0欢休0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47:00 +0800 CST  
@枚尧@云紫茉@starzz22@米诺斯讲故事@zhengliangdan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6:51:00 +0800 CST  
补充:
袭人素知贾母已将自己与了宝玉的,如果真的是给宝玉做妾的,为什么后来王夫人又给了一次?难道袭人有两个分身?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7:23:00 +0800 CST  
补充说明贾母并不要把袭人给宝玉做妾:

原文:

第36回【王夫人想了半日,向凤姐儿道:“明儿挑一个好丫头送去老太太使,【补袭人】,把袭人的一分裁了。把我每月的月例二十两银子里,拿出二两银子一吊钱来给袭人。以后凡事有赵姨娘周姨娘的,也有袭人的,只是袭人的这一分都从我的分例上匀出来,不必动官中的就是了。”……凤姐道:“既这么样,就开了脸,明放他在屋里岂不好?”王夫人道:“那就不好了,一则都年轻,二则老爷也不许,三则那宝玉见袭人是个丫头,纵有放纵的事,倒能听他的劝,如今作了跟前人,那袭人该劝的也不敢十分劝了。如今且浑着,等再过二三年再说。”】

第78回【贾母听了,点头道:“这倒是正理,我也正想着如此呢。但晴雯那丫头我看他甚好,怎么就这样起来。我的意思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将来【只他】还可以给宝玉使唤得。谁知变了。”王夫人笑道:“……况且行事大方,心地老实,这几年来,从未逢迎着宝玉淘气。凡宝玉十分胡闹的事,他只有死劝的。因此品择了【二年】,一点不错了,【我就悄悄的把他丫头的月分钱止住】,我的月分银子里批出二两银子来给他。不过使他自己知道越发小心学好之意。且不明说者,一则宝玉年纪尚小,老爷知道了又恐说耽误了书,二则宝玉再自为已是跟前的人不敢劝他说他,反倒纵性起来。所以直到今日才回明老太太。”】

第72回【贾政因说道:“且忙什么,等他们再念一二年书再放人不迟。我已经看中了两个丫头,一个与宝玉,一个给环儿。只是年纪还小,又怕他们误了书,所以再等一二年。”赵姨娘道:“宝玉已有了【二年】了,老爷还不知道?”贾政听了忙问道:“谁给的?”】

——————————————
袭人原先还是属于贾母的丫头,是王夫人悄悄把丫头月钱止住的,这个时候袭人才算给了宝玉,而不是在第三回的时候,不是在林黛玉进贾府之前。到七十多回的时候,王夫人说品择了两年,才回贾母;赵姨娘也说宝玉已有了两年;再结合贾母说只看中晴雯一个,三个证据完全吻合,在第三回的时候,"遂与了宝玉”,贾母的意思根本不是要把袭人给宝玉做妾,贾母根本没有选中袭人!只是给个丫头!如果把这里的“与了"也理解为把袭人给宝玉做妾,那就给了两次,袭人有两个分身吗?要给两次?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18:48:00 +0800 CST  
@我就是一片菜帮
引用金圣叹批水浒的部分证明袭人进言针对黛玉:
————————————
马上,公差来了,捉了卢俊义拿到公厅。

“贾氏和李固也跪在侧边。”(施本)

“李固和贾氏也跪在侧边。”(金本)

这一笔,几乎是金圣叹修改《水浒》的点睛之处。一字未易,只是调了次序,却深定了贾氏之罪。金圣叹改《水浒》,所有的原则,就是这一个原则。

金圣叹自批:“俗本作贾氏和李固,古本作李固和贾氏。夫贾氏和李固者,犹似以尊及卑,是二人之罪不见也;李固和贾氏者,彼固俨然如夫妇焉,然则李固之叛,与贾氏之淫,不言而自见也。先贾氏,则李固之罪不见;先李固,则贾氏之罪见,此书法也。”

贾氏就这样,被一棍子打死了。施耐庵犹且手下留情,而到金圣叹,贾氏死得彻彻底底,永世不得翻身。


这一顺序的调换让我想起袭人在向王夫人进言时说:“林姑娘宝姑娘又是两姨姑表姐妹”

对于钗黛平常的并称时都是薛林,元春也称呼她们“薛林二妹”,因为薛宝钗比林黛玉大,并称时把薛宝钗放在前面也是正常的。

而此时,袭人先说林姑娘再说宝姑娘,真的没有针对的意思吗?

再者,这一巧妙的调换不能说明袭人说话艺术的高超吗?

楼主 Truth_Lover  发布于 2017-01-07 23:13:00 +0800 CST  

楼主:Truth_Lover

字数:5514

发表时间:2017-01-08 00:3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7-04-03 18:06:17 +0800 CST

评论数:1416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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