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角受伤吧】BL 别人间

我解释一下这几天发生了什么吧。


前几天,在“没有更新”群中我问大家为什么应用商店无法下载LOFTER了,有小伙伴回复可能原因,提及了某艺人名字的缩写。在当时没有人在继续讨论这件事,加之我许久不混饭圈也不完全清楚这件事也就没再发言。

事后有小伙伴好心私信我,说可能会有争议,引战(这里感谢她提醒)。然而我当时并没有把这件事放心上,于是安抚她没关系,群里没有起争议就不要再提及。

我没有料想到的是,在之后陆陆续续有其他人私信我,表明自己或路人或粉丝的身份,综述:让我作为群主要负责,不应该让辱骂该艺人的言论发在“没有更新”里(事实上,群里没有任何带有侮辱性的文字),要我告知回复中含有该艺人姓名缩写的小伙伴撤回并道歉。
我不认可,一是因为我在那时不完全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尽管上文提到的路人和粉丝长篇大论为我科普该艺人如何无辜被黑,因为我在5月份曾接触过与该艺人有关的社会新闻,所以认为有待考证);二是我并不认为这会在群里引战不和谐(自始至终没有人再针对那条消息回复),没有必要反复提及吸引其他小伙伴关注,大家只是因为看文兴趣聚在一起,不必在里面为其他事开辩论会。

在我明确表达拒绝后,我遭受到了一些嘲讽和辱骂。这包含说该文中玉轻尘的外形设定就照搬了该艺人的某个角色,认为我过河拆桥,心思恶毒。


这里还要再提一下,在这个过程中有所谓路人或粉丝询问我对于该艺人事件的看法,我多了一句嘴。
上文已经提到了,对于该艺人事件我说自己【不完全】清楚,是因为我曾在之前听过这件事但没有持续关注整个过程。五月份的时候,微博上有一条关于教师在课堂上为艺人(包含但不限于该艺人)拍视频应援的新闻,因为我身边也有一直在备战考编的朋友,因此我深有体会,于是在该微博下评论为人师表还是要做好本职工作,不要夹带私心把学生当作追星工具,希望艺人也要引导粉丝各司其职。然后这条评论收获了许多回复,除去赞成,还有部分粉丝为艺人打抱不平,接连指责我以偏概全(?)不怀好意,声称粉丝行为不应偶像买单,大可不必站在高处抹黑艺人。在那时部分回复已经变味儿令我不适,于是删除了评论。也有意识规避,不再浏览与该艺人有关的消息新闻。

无理粉丝的行为和我自己的判断力(暂不讨论对错)的确让我对于该艺人没有好感(但我心有余悸从未发表过任何与其有关的想法,更不必提抹黑性言论)。于是在其粉丝问我“你是不是讨厌**”时,我回答“不喜欢”,彻底惹恼她,她断定我是黑粉装路人,咒骂我数次。因为我曾在群里说过我的微博ID,该粉丝找到我许久之前的关于其他艺人的微博声称我黑她正主,她也会照例奉回。然而从执离时期认识我的人都应该知道,我微博里的艺人糊到几乎查无此人(近年我作为散粉已佛细到极少转发编辑与之有关的微博,只是对于一个角色念念难忘),与上文艺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我没有必要,也不会闲到去黑她的偶像。


我敢堂堂正正的说一句,那条评论绝不是为了黑谁内涵谁。因为走入社会,真正有教书育人这种热忱的人一编难求,在热爱与物质生活之间艰难辗转,看到教师夹带私货这种行为确实感到愤怒。 再者,作为成年人,“喜欢”的反义词不像小学课本里就是简单的“讨厌”两字。三次元的生活已经需要拼尽全力让自己快乐舒心了,谁会为了抹黑一个艺人在网络上编造谣言,与粉丝对骂呢。
因为无休止的挑衅、咒骂、嘲讽,我注销了企鹅账号。
我深知,今天写下这些话,或许仍然会有该艺人不理智的粉丝来骂我私信我,但我还是要说。如果我的关注者里有该艺人不理智粉丝,劳请取关,辱骂的话真的令人灰心。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独立思考的能力,也应该享有并且尊重他人发表意见的权利。
“不喜欢”并不意味着“中伤”、“抹黑”。

楼主 沧海千璃  发布于 2020-07-01 13:09:00 +0800 CST  

楼主:沧海千璃

字数:88276

发表时间:2019-06-27 03:16: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20-07-02 02:45:5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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