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水】万古如斯(接盗八)


12.分别

后来那块手表就一直戴在了吴邪的手腕上,吴邪还记得张起灵对他说:“这是我的一个战友当年在战场上缴获的,他把这个送给了我,这也是我最值钱的东西,送给你吧。”
这是张起灵说给他听的,吴邪不知道的是,那一刻的张起灵在心里对他说,送给你,吴邪,我爱与欲望的交点。

吴邪只觉得不太敢收这个礼物,因为实在太贵重了,张起灵就笑笑:“没关系,现在我有了比它更贵重的东西。”
吴邪知道他指的是什么,虽然有点不好意思,不过他终于没有再推脱,张起灵就慢慢地给他戴在左手腕上。
彼时他俩刚刚做完,满身汗湿,张起灵自后面抱住他,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两个人就这么躺了一夜,清晨的时候,张起灵忽然像是自言自语一样地道:“师生恋?好像违反纪律啊。”
吴邪就笑得肚子都疼了,他在张起灵的怀里翻了个身,面对向他,看着他的眼睛,慢慢地吐出两个成语。
他说:“心知肚明,水到渠成。”
张起灵就也笑了,再一次吻上了他的嘴唇

………………。

张起灵走的时候是十一月底,他的行李很简单,走的那天也没有跟其他学员说,他只是走到了正在上课的吴邪班门口,淡淡地喊了他的名字。
门里的教官示意吴邪可以出去,吴邪就走了出来。起初他的眼睛还是带着笑地望着张起灵,可是一出来,他就看到了张起灵脚边的行李,那笑容就一下子僵在了脸上。
张起灵看得出来,他便拉住吴邪的手,提起行李,对他微笑:“送送我吧。”

他们一前一后地走出了特训班的院子,一路上吴邪都没有说话,只是紧紧地和张起灵牵着手,执拗地不想放开。
一直走到实在不得不分手的地方,张起灵看着青年那茫然无措的神色,心里也不好受,吴邪的手仍旧紧紧地抓住自己的,并且越来越用力,甚至在他的手臂上捏出了青色的印子。
他叹了一口气,用力地抱住吴邪,他感觉的到青年心中充满的不舍,可是他却无法改变这样的结局。
他想,人间久别不成悲,过上一段时间,也许吴邪就会好过一点了。
可是他突然就听到青年在他耳边说,他说,老师,我忘不了你。
就好像,吴邪能看清他心里想什么一样。

他笑,摸了摸他的脑袋,带着安抚的意味说:“我一安顿下来就给你写信,趁着你还在临澧的时候,把我的通信地址告诉你。”
吴邪抬起头,眼睛亮得要命:“好!”他拽住张起灵的衣服:“别让我和你失去联络。”
张起灵望了他一会儿,认真地点点头:“你放心,因为我和这个世界的联系,只有你了。”

只有在你身边,我才会活的像个普通人一样。
他再一次拥抱住他,对他说:“吴邪,再见。”

…………………………

一个月后,特训班结业了,戴雨农专程从长沙赶到临澧,主持第一期学员的结业典礼。他对第一期的训练成绩表示非常满意,并亲自做了后续的人事安排,挑了十几名特别优秀的学员到军统局本部去,而原本这些人员里面,第一个就是吴邪的名字。
可是由于吴邪本人的强烈意愿,和七十四军那边张灵甫拜托俞军长亲自写信来要人的缘故,戴雨农虽万般不情愿,但也还是放了人。

十二月的时候,特训班第二期学员都已经入学,第一期的大部分也都离开了临澧,七十四军那边也催了他好几次,可吴邪一直在推迟离开临澧的时间。
幸好,在他离开的当天,张起灵的信终于到了。
吴邪几乎如饿虎扑食一样,把这封信牢牢抱到了怀里。

他背着行李,在崎岖的山路上走出了很远,这才蹲下身,从怀中掏出信,认认真真地读起来。
信很简单,大概是因为吴邪仍旧在特训班的原因,张起灵只写了一个详细的通讯地址,是在临汾的某个地方。
然后,信纸上就只有一句诗和八个字了。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
云树之思,念念不忘。”

吴邪就在冬日的太青山上微笑,想起当年就在这里,他第一次见到张起灵,那个仿佛如高原白杨一般的男人,他曾经答应过自己,等河山如画的时候,会带自己去看一看他家乡那座美丽的雪山。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34:00 +0800 CST  
忽然,就充满了希望。

………………

此后,他们开始在战火纷飞中保持着通信。有的时候战事不是很紧,第一封信刚刚寄出去,就开始写第二封信,可有的时候,碰上战火连绵,几天就换一个地方,他们也会很久都无法有一个安全的收信地址。
但是无论怎样,他们一直都没有失去联系,无论隔了多久,都会想尽办法重新恢复通信。
这是吴邪在战场之下唯一的快乐了,他想,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张起灵应该已经算是他的家人了,因为每次收到他的信,他的心中都比捡到一万两黄金还要开心。

他还是一直喊他老师,也许是已经习惯了,改不过来。
他说:“老师,我已顺利来到五十一师,被编入将军的一五三旅,将军说他甚是想念你,希望我不要辜负你对我的期望。”
他说:“老师,我初来乍到,一切都还没有经验,将军虽然让我先在后勤上学习,但是在前线还是能学到很多东西的,这一切和后方都太不同了,我要学得东西太多。”
他说:“老师,我最近的心情非常难过,将军在高安战役中右膝被鬼子的机龘枪扫中,在战场上也没有来得及消毒,医生说要截肢才能保住性命,可是将军却说‘锯腿还不如先一枪打死我’,到底还是没有截肢,但他总是高烧不退,很严重。”
他说:“老师,只有在战场上,我才明白,为什么有的人可以被称为英雄,名垂千古。你能想象得到么,本该坐镇后方指挥的将军,竟然屡屡充当突击队长的角色,钢盔往头上一扣,端着枪就往枪林弹雨中冲杀。老师,我真的太感谢你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见识到,什么才是真正的英雄。”
他还说:“老师,望君珍重,云树之思,念念不忘。”

他也会收到张起灵的回信,那人的字迹飘逸漂亮,一如他的人一样。
他说:“吴邪,我的身份已经按组织上的要求主动暴露,现已顺利归队,回到了延安,以其他的身份继续执行任务。”
他说:“吴邪,此后一段时间我可能无法按时给你写信,我要陪同一位很重要的人前往苏联治疗,确切的情况请原谅我无法多说。但我可以告诉你,他和我是黄埔同期的同学,我回到延安后就被编到他的部队中去,他是我见过的最懂谋略和军事的人,跟着他,我学到了很多东西。”
他说:“吴邪,很抱歉隔了这么久才重新给你写信,我已于日前从苏联回国,回到了我的部队一一五师,一切都顺利,毋需为我担心。”
他说:“吴邪,告诉你一个好消息,我们在罗荣桓政委和陈光代师长的率领下,东进进入山东。我所在的六八六团取得了首战郓城樊坝的胜利,全歼伪军一个主力团五百余人,并重创增援的日军。”
他还说:“吴邪,望君珍重,一别经年,念念不忘。”

………………

很多个夜晚,在吴邪的梦里,他梦到了百万雄兵,梦到了铁马冰河,也会梦到张起灵。那人坐在一张木桌子旁边,就着一灯如豆,提笔给他写信。他喊他老师,张起灵就回过身来,朝着他微笑。

上天知我忆其人,使向人间梦中见。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34:00 +0800 CST  

13.无声

他们一直在战火中艰难地思念着,一封封的书信成了唯一可以牵系彼此的东西。
几年之间,吴邪在硝烟中迅速地成长了,他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和曾经的张起灵一样,军装穿的一个褶子都没有,举手投足间都是军人的气质。
他受过伤,留下了消不去的伤疤,万幸没有丢掉性命,就好像有个声音在提醒他,要活下去,为了一个人,坚强的活下去。
无论他随着部队到了哪里,都会随身带着一个包袱,那里面没有金子没有银票,满满的都是一封封的信。
那是吴邪最珍贵的宝贝,伴随他度过了无数个不眠的夜晚。

………………

民国三十年的冬天,吴邪和张起灵彻底失去了联系,无论他给他寄去了多少封信,都没有再收到张起灵的任何回信。
吴邪不断地打听一一五师的情况,可是在这样的战乱年代,他们四处打仗,信息传递太慢,吴邪查不到确切的情况,因为张起灵根本没有再使用过这个名字,这个名字随着他在这边任务的结束,就像彻底消失了一样。而他新的身份到底叫什么名字,他从来没有告诉过吴邪。
到了民国三十一年的夏天,吴邪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查到了这两年间一一五师一部分阵亡战士的名单。他把那份名单从头到尾看了十几遍,没有叫张起灵的,只有一个叫张海华的人老家是长白山附近的。
他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往后的很长时间他都一直在打听这个张海华的情况,后来知道这个张海华只是一个普通的连长,他的心才放到了肚子里,他知道,凭张起灵的资历,应该不会只是一个连长。
吴邪就一直找一直找,几乎把除了打仗之外的所有时间,都用在打听张起灵的下落上面。可是无论他怎么找,这个人就像凭空消失了一样,张起灵的信再也没有出现过。吴邪总是会想,到底是他把张起灵丢了,还是张起灵把他丢了呢?
那个人不是告诉过自己,他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联系么?
怎么,就毁诺了呢?

民国三十二年四月的时候,吴邪好不容易得到消息,一一五师和山东军区合并了,他的一个战友和一一五师政治部主任肖华的警卫员王福斋恰好是老乡,受他之托偷偷地前去找小王打听张起灵的事。可是小王说,他可以确定一一五师没有叫张起灵的人,听了吴邪战友的描述,他给出了几个可能的人的名字,都是之前和林师长一起去过苏联的。吴邪的战友问了问年龄和职务,都觉得不太像。小王使劲想了挺久,又说,师部里当年应该还有几个一起去过的人,但是他只记得姓,不记得名字了,大概都是身份特殊的人物,比如姓李,比如姓高,比如姓吴,可是,他也只知道这么多而已,姓张的,一个也没有。

民国三十三年春天,吴邪在一场战斗中受了重伤,他没下战场,捂着被炸出来的肠子继续战斗。再后来,他的耳朵也被彻底炸聋,终于被强行抬下了火线。
后来,由周师长亲自批准,吴邪到了重庆治疗,三个月后,医生表示他的身体情况不容乐观,耳朵也不会再恢复。
八月份,吴邪正式因伤退伍,告别了他的战友们,由他二叔把他接回了长沙老家。

民国三十四年五月,他的父亲去世,二叔从杭州回到长沙,开始照顾吴邪的生活。

民国三十四年八月,为了避免采取会产生大量伤亡的登陆战以及先苏联一步拿下日本本土,美军在日本广岛投下了第一枚原子弹,三天后又在长崎投下第二枚。

八月十四日正午,日本裕仁天皇通过广播发表了《停战诏书》。

十五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

九月二日,日本外相正式签署投降书。

抗龘日战争至此正式结束。

…………………………

那天吴邪坐在天井里的藤椅上,他二叔正在听广播,忽然就激动地站了起来。吴邪抬头望过去,看到他二叔拿出纸和笔,一笔一划地给他写了五个字。
“日本投降了。”

那是这么多年吴邪第一次流下眼泪,他痛痛快快地哭了一场,虽然,在他的世界里,这场痛哭无声无息。

他握住自己的左手腕,上面是这么多年他一直戴着的那块手表,他哭着亲吻它,在心里对张起灵说:“老师,你看到了么,我们终于不用再和日本鬼子打仗了。”
他的眼泪好像不会断一样,他很想对着天空大声地喊一句。
“老师,你究竟在哪里呢?”

………………

此后的几年,中国大地上依旧战火纷飞,自己人打自己人,那种同胞相残的痛,也许是更深刻地痛到了每个中国人的骨子里去。

民国三十五年,吴邪的老部队七十四军改编为整编七十四师,全副美械装备,师长张灵甫兼任南京警备司令,拱卫首都,七十四师被誉为天下第一师。
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吴邪在心里为自己的将军感到骄傲。而同时,他也有着深深的遗憾,如果当年自己没有受伤,没有退伍,是不是现在依然可以穿着笔挺的军装,走在将军的身边。

民国三十六年,七十四师在孟良崮战败,师长张灵甫用电台发出遗书:“十余万之匪,向我围攻数日,今弹尽援绝,水粮俱无,我决定与仁杰战至最后以一弹饮诀,上报国家领袖,下对部属袍泽。老父来京,未克亲侍,希善待之,幼子希善抚之,玉玲吾妻,今永诀矣。”

知道将军牺牲的那天晚上,长沙的天气很热很热,可吴邪只觉得很冷,冷得像在冰天雪地里一样。他蜷缩在厚厚的被子里,不断地发抖,紧紧地握着那块手表。
他像是在问张起灵一样喃喃自语道:“老师,你说过,我们都是战友,都是中国人,可为什么却还要自相残杀呢?”
没有人回答他,因为吴邪的世界,永远都是一片无声无息。

过了很久,他终于慢慢地平静下来,抹了一把脸上的泪痕,轻轻地唱起了七十四军那首铿锵激昂的军歌:

“起来,弟兄们,是时候了。
我们向日本强盗反攻。
他,强占我们国土,残杀妇女儿童。
我们保卫过京沪,大战过开封。
南浔线,显精忠,张古山,血染红。
我们是人民的武力,抗龘日的先锋。人民的武力,抗龘日的先锋!
我们在战斗中成长,我们在炮火里相从。
我们死守过罗店,保卫过首都,驰援过徐州,大战过兰封!
南浔线,显精忠,张古山,血染红。
我们是国家的武力,我们是民族的先锋!
起来!弟兄们,是时候了。
踏着先烈的血迹,瞄准敌人的心胸,我们愈战愈勇,愈杀愈勇。
抗战必定胜利!杀!
建国必定成功!杀!”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37:00 +0800 CST  

14.河山如画

民国三十八年,国龘民党迁往台湾,吴邪的二叔也要一同前去。当他把一切都办妥,准备带着吴邪一起去台湾的时候,却发现吴邪只给他留下了一封信。
他在信上说,二叔,很抱歉我不能走,因为我还要等一个人。

吴邪想,当一切成败已定,他才发现,对于信仰,他从来都不像张起灵那么虔诚,那么热烈,那么纯粹。
他的心里,想的只是让山河更美好,却永远不在乎站在哪个战线上才能让山河更美好。
如果要问一问这么多年他的信仰到底是什么,他想,只会有一个答案,他的信仰,叫作张起灵。

……………

从那时起,吴邪开始做一件事,他开始沿着一一五师的足迹往前走。
他要去找张起灵,他一定要找到他。无论他在哪里,他都要带他回家。
吴邪想,这将是他此生最执着的事情。
他拖着自己并不健康的身体,背着包袱,一步一步地走过了很多地方。他想,终于不打仗了,找到你,我们就可以去你的家乡看一看。

他去了抱犊崮,一一五师曾在此歼灭、俘获日伪军五十余万人,并在抱犊崮建立了鲁南第一个红色政权——峄县抗龘日民龘主政府。
他去了郓城的潘溪渡,一一五师曾在这里全歼潘溪渡援日军一个中队,缴获了大批的战利品。
他去了临沭县的蛟龙湾,那年一一五师曾在这里举行过“八一”军政大检阅。

他去过很多地方,直到一九五三年的一天,他来到了费县的胡家庄,那里有大青山战斗的旧址,八路军一一五师和山东纵队曾在这里进行过反龘日军“铁壁合围”的斗争,粉碎了日伪军的大规模扫荡。
费县这里盛产黑山羊,十分好吃,当地的老乡热情朴实。吴邪坐在村口,有个教书先生挺有文化,和他用笔和纸聊了起来,聊建国这几年的日子好不好过,也聊起了当年的这场残酷激烈的战斗。

一九四一年,也就是民国三十年的11月,日军调集主力五万三千余人,对沂蒙抗龘日根据地发动了“铁壁合围”式的大“扫荡”。一一五师、山东纵队发起绿云山战斗,为免受损失,后方机关带着老乡们相继转移到大青山地区。
敌人得知这一情报后,连夜调集重兵,以一个混成旅团的兵力合围大青山。此时陷于日军包围圈的人员中,大都是非战斗人员,所配武器数量非常少。为了保护他们,一一五师的一部分战士,和抗大一分校第五大队武装学员队一起,首先抢占制高点,以阻击敌人,掩护领导机关和老乡们突围。
而在这次突围中,一一五师遭受了重大的损失,有近千人壮烈牺牲。战斗太惨烈了,有很多人永远的成为了无名英雄,只有在战斗旧址的地方,有个很大的墓园,那里埋葬着在这场战役中死去的英雄们。

………………

吴邪在那个墓园中呆了好几天,他自北向南,慢慢地、一个一个地,为每一个坟头都添了新土,将旁边的杂草除去,在每一个英雄的坟前拜祭。无论是那些有名字的,还是没留下名字的,他都一个个地拜祭过去。
直到第三天,他在这个墓园的西南角上,看到了一处小小的坟茔。坟前竖立着的木牌子上,字迹已经模糊,沾上了许多的脏土。
吴邪叹息了一声,用布条慢慢地擦拭着,他想起了曾读过的那首《陇西行》。
“誓扫匈奴不顾身,五千貂锦哀胡尘。可怜无定河边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他一边为它擦拭着,一边想,这个此刻只剩一抔黄土的英雄,他是否也还是谁的梦里人呢?

直到那木碑上的字全部露了出来,那一瞬间,吴邪愣在当场。
后来他一直呆坐了很久很久,直到那天晚上的月亮都升了起来,他才挪到那座小坟茔前,随着一滴一滴掉下来的眼泪,慢慢地张开双臂,把它拥抱进了怀里。
那一刻,他想,老师,你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孤零零地死在这个地方,甚至没有人会记得你的名字。
那木碑上写着,这位牺牲的战士祖籍是长沙冒沙井,而木碑上的名字是,吴邪。

……………………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43:00 +0800 CST  

三个月后,吴邪带着张起灵坟前的那块木碑,来到了长白山。长白山附近有太多小县城,他不知道张起灵的家乡到底在哪里,只好在二道白河附近找了个地方,把那块木碑埋了起来。

那块木碑上,在“吴邪”的名字旁边,又写上了“张起灵”三个字。他们的名字并排着,离得那么近,像是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后来,吴邪把张起灵的坟迁到了长沙老家,从此哪里也不再去,就留在老家,每天过着简单的日子。
他一直独身,之后有人给他介绍对象,都知道他是打过仗的,长得又英俊,不到四十岁,半点也不显老,虽然耳朵不好使,可是十里八乡也有些女人喜欢他。可是吴邪只是摇摇头拒绝了,他在村子里分了块地,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足够自己吃,还会分给一些家里没有劳动力的老人。
老家村子里的人大都知道他以前是国龘民党的军官,不过在淳朴的老百姓眼里,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吴邪是个好人。
有些识字的年轻人,常带着纸和笔去找他,让他给讲讲从前抗战打仗的故事,碰上吴邪愿意讲的时候,也会写很长一大段字。
他每天都会去张起灵的坟前坐上一阵子,在心里对他说说话。他说:“老师,我们这辈子,竟然只见了八个月,你看,都这么多年了,我连你的样子,都有些记不清了。”
他说:“怎么年轻的时候,你老是来我梦里,到了年纪大了,你却不来了呢?是不是我耳朵听不见了,你在我梦里喊我,我也给错过了?”
他每天都会说很多很多话,一天一天的,日子就这么慢慢地过下去。
有年轻人写在纸上,问他会不会觉得日子怪没意思的,吴邪只是摇摇头,认认真真地写了三个字。
“我有伴。”

…………………………

一九六六年,那场动乱开始了,全国各地都相继掀起了造反运动。到了一九六七年的夏天,冒沙井这里也开始了各种批斗,吴邪和村子里其他的几个教书先生、账房先生一起,被打成了走资派,每天挂着“地富反坏右”的牌子站在村口被批斗。他之前的身份更是使他被抓成批斗典型,不仅在自己的村子里,还要去别的村子游街。
吴邪不知道该怎么面对这种情况,他的身体已经越来越不好,很多时候,他只能低着头默默地去承受。
直到有一天,那些造反派们又一次冲到了他的家里翻箱倒柜,没想到翻出了他藏在包袱里的那块手表,这么多年,他一直戴着,这会儿因为怕被这些造反派搜去,他才连着那包信一起藏了起来。
没想到,还是被他们翻了出来,那个红卫兵头头一下子把他踢在了地上,掂量着那块表,说他这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罪证,要上缴给国家。

下一秒,那些身强力壮的造反派们没有想到,这个原本看上去如此羸弱的男人,竟然像疯了一样,冲上去夺下了这块手表,紧紧地抱在怀里。
他们开始拼命地打他,一开始用手用脚,想让他放开,乖乖的把手表交出来,但没想到,吴邪无论怎样都没有放手。他们就拿起身边的凳子、铁锨,开始一下又一下地打他,终于把那块手表抢了下来。
吴邪已经满脸是血,可他还是冲上去,抱住了红卫兵头头的腿,用力把他掀翻在地上,双手像铁钳子一样紧紧地握住抢回的那块表。那造反派拿铁锨一下又一下地揍他的手指,那块手表终于被弄碎了。
吴邪在绝望中,把那块表拼命地塞进了嘴里,紧紧地闭上嘴。碎掉的表盘把他的舌头都割破了,那些造反派们拿着棍子不断地敲打他的嘴和脸,他浑身上下全都是血,可他还是没有放开那块手表。
不知道过了多久,直到那些人打累了,终于放过他,气冲冲地走了出去,吴邪才慢慢地把那块手表吐了出来。
他的舌头和两腮已经烂了,血流的满地都是,他颤抖着把那块表放在了胸前,用尽力气紧紧地捂在了胸口上。像是终于安心了一样,微微地闭上了眼睛。

他在心里想,老师,为什么我们为国家打过仗,他们却要这么对我?

他又想,不过,我终于可以见到你了。

他在心里对张起灵说,老师,如果有来生,希望这山河,真得可以美如画卷。到那时,没有战争,没有痛苦,请你一定要带我,去看看你美丽的家乡。

那天晚上的月亮很美,很亮,可是吴邪这一生,却再也没有看到。

《河山如画》完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43:00 +0800 CST  
三:共我一生

1.小邪王思邪小朋友四岁生日的那天,被允许和小区里其他小朋友们在楼下的院子里玩一整天。他的适应能力很强,已经和爸爸妈妈在杭州过得很习惯了,不会再出现晚上一个人睡觉的时候哇哇大哭的情景,也不会再想念长沙孤儿院里的校长爸爸,甚至连半年前在北京的四合院里交的那只花猫好朋友也不怎么想念了。

自从半年前爸爸妈妈带着他从北京搬到了杭州之后,他每天都过得很快乐!这种快乐来自于他内心的一个小秘密,他初恋了!他们在杭州的家位于西溪附近,风景美,姑娘也美。王思邪小朋友到了杭州的第三天,爸爸妈妈带着他去了一个古董铺子里。那里面有个叔叔,爸爸让他喊“萌萌叔叔”。萌萌叔叔人很不错,但更好的是萌萌叔叔的女儿。
对,王思邪的初恋对象就是萌萌叔叔的小女儿王一一,那个六岁多的小姐姐。他觉得,一一姐姐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小公主,他在见到她的第一眼就深深地爱上了她!
小男孩的初恋总是瞒不住的,王思邪觉得自己很苦恼。他决定把这个秘密告诉一个人,让他来分享自己甜蜜的负担。只是,他歪着小脑袋苦苦思索了半天,却不知道应该告诉谁。
如果告诉妈妈的话,妈妈一定会去打扰一一姐姐的,婆媳关系是很难相处的。王思邪为了他的公主不受婆婆的打扰,还是决定不告诉妈妈了。可是,更不能告诉爸爸。爸爸那个大嘴巴如果知道了,那整条街的人就都会知道的。万一小姐姐也知道了,一个生气不理他了,他要怎么办?
而王萌萌叔叔就更不能告诉了。那个人有可能是他未来的岳父,如果他现在就不同意,以后还怎么把一一姐姐嫁给他呢?王思邪小朋友思来想去,终于还是把这腔爱意憋在了心里。
今天是他的生日,爸爸妈妈邀请了王萌萌叔叔和一一姐姐来做客,王思邪小朋友一直在做着激烈的思想斗争。那就是,要不要在这个特殊的日子里,向自己心中的女神告白呢?
他可是已经四岁了呢!一一姐姐也很快就要过七岁生日了。虽然她比自己老了点,不过女大三,抱金砖,他觉得在年龄上他们还是很相配的。
可他还是很害怕,他怕一一姐姐嫌他不成熟,所以他还在犹豫。他很想对一个能够理解他的人倾诉一会儿,咨询一下那个人的意见。可是他在外面玩了整整一天,每当他想要和楼下的那些小朋友们讨论这个严肃的问题时,他们就朝着他吐口水,或者晃荡着小鸡鸡跑到花丛里去撒尿,再不然就去玩泥巴,蹭得满身都是脏兮兮的灰。
最后,王思邪小朋友到底还是放弃了和他们探讨这个问题的想法。他的心情很低落。如果他会形容,他可能会说这是一种没有知音的苦闷。
相识遍天下,知己无一人!这是怎样的痛苦啊!可惜他的文化水平还不足以表达出这样文艺的句子,因此他只能呆呆地坐在自家的楼底下,眨着一双迷蒙而忧郁的大眼睛,等着晚上王萌萌叔叔带着一一姐姐过来。
偶尔,他漂亮并且看上去非常年轻的妈妈会从楼上探出头来,喊他一声:“王思邪!别给我跑远了,知道么?”
他只好抬起头来,很无奈地回答:“哦!”
就在他内心纠结的时候,他忽然听到旁边有个男人的声音响起:“小哥,你看那个小男孩,和我小时候的样子真像。” 他循着声音抬眼看过去,看到两个男人站在离他不远的地方。他们都好高啊,比爸爸和萌萌叔叔都要高好多,比那个花花叔叔也要高一些。他拼命仰着头去看他们,直到其中一个男人笑了,走过来蹲下身,摸了摸他的头:“小朋友,你在干嘛呢?”
王思邪小朋友仔细看了看这个男人,他一瞬间就对这个大叔叔很有好感。比起这个叔叔背后站着的那个更年轻的叔叔,他觉得会笑的这个比较温柔,因为他看起来很有耐心。
他决定跟一个陌生人倾吐一下自己的心事。他抓着男人的手:“叔叔,卧很然过。”
男人仔细思考了一会儿,才明白了他说的意思,就笑着问:“你这么小的年纪,怎么就很难过?”
王思邪小朋友眉头一皱,吸了吸了鼻涕:“一一姐姐来给我过生日,我寨师考,我绕不绕跟她说我爱她。叔叔你酷爱帮我想想!”
男人又是认真分辨了一下孩子的话,等弄明白意思以后,一下子笑喷了出来。王思邪小朋友看着他笑得如此不节约,似乎感觉自己的自尊心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他狠狠地对着男人翻白眼,然后转过头来看着另一个男人,似乎要看看这个男人是不是更可信一点,可郁闷的是,另一个男人根本没有想要倾听他的话的意思。
笑得肚子疼的男人拍了拍孩子的脑袋,在看到王思邪小朋友怒目而视的表情后,终于收敛了笑容,咳嗽了半天,学着小孩说话的方式,对他说了一句:“叔叔的建议是你酷爱告白,因为爱要大声说粗来!”
这下,连站在他身后的男人也微微地笑了一声。王思邪小朋友看看这个,又瞅瞅那个,突然“哇”地一声,哭了出来。这下可把男人吓到了,赶忙把他抱起来,在怀里哄来哄去:“喂,小朋友你为什么要哭啊?你别哭啊,你哭什么啊……”
王思邪小朋友又哭了半天,才终于止住了哭声,对男人说:“我的裤裤湿了,一一姐姐看到会笑我的!”
男人低头看去,小孩的裤子已经湿透了,不明液体顺着他的裤子淌到了自己的裤子上,已经湿了一大片。他一愣,待弄明白这不明液体到底是什么之后,他发出了一声痛苦的哀叹:“这位小朋友,你尿尿不脱裤子的么!” 这时,楼上传来一个女人的声音:“王思邪!你在哭什么?是不是又尿了!”
男人抱着缩进他怀里的小孩子转过头去往楼上望,正好和那个女人对视。随即,他就听到那个女人惊喜地喊了了一声:
“小三爷!”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46:00 +0800 CST  
2. 我会永远爱他

王思邪小朋友忽然发现了一个问题,他的小名叫“小邪”,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名字是独一无二的,尤其是一一姐姐,每次都用甜甜软软的声音喊他的名字,真是好听得不得了。
可是怎么又来了个“小邪”啊!吴家的二爷爷见到他比见到自己还开心啊,抱着那个人一个劲地喊他“小邪”。
王思邪小朋友也学着其他小屁孩一样,暗暗地朝他吐了吐口水。心里想着,羞羞羞,那么大的人了,还叫“小邪”!
但他很快就知道了“小邪”叔叔的名字,他叫吴邪,王思邪小朋友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和这个吴邪叔叔有点关系,因为他听到爸爸妈妈还有萌萌叔叔都在对他讲:“小邪啊,你和吴邪叔叔很有缘分呢,你的名字就是来自于他的名字哦。”
他记得妈妈跟他讲过,妈妈和爸爸很有缘分,爸爸妈妈和小邪也很有缘分,就是因为三个人都有缘分,所以大家才会成为一家人。
因此在王思邪小朋友的脑袋里,有缘分这个词是个可好可好的词了。那么既然他和这个吴邪叔叔也有缘分,他决定从现在开始喜欢他好了。
可惜啊,王思邪小朋友只做出了这个决定不到五分钟,他就又决定不喜欢这个吴邪叔叔了。而且,不到半天时间,他再一次哇哇大哭。
因为,他听到他的女神一一姐姐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了一句话。她说:“爸爸爸爸,我好像对吴邪叔叔一见钟情啦,我长大要嫁给吴邪叔叔!”

………………

那天晚上王思邪小朋友足足哭了二十分钟,直到那个吴邪叔叔千保证万发誓地对他说,他不会和小邪的一一姐姐结婚的,就算一一姐姐要和他结婚,他也一定不会同意的,一一姐姐是小邪的,不是吴邪的。
好不容易王思邪小朋友破涕为笑了,可是一一姐姐倒不高兴了。她气冲冲地从椅子上跳下来,走到他面前,一把将他推到了地上。
“喂,穿开裆裤的家伙,我才不是你的呢,我是吴邪叔叔的,我要和吴邪叔叔在一起!” 这一次王思邪小朋友没有哭,因为他好像比哭还痛苦。
他呆呆地坐在地上,无论谁去劝他,他都没有反应,就连妈妈拿着大蛋糕在他面前哄他,他都不说话。
就这么一直呆呆地过了很久,在大家都急得团团转的时候,王思邪小朋友忽然站了起来,对着他的一一姐姐叉腰一扭,大声怒吼道:“卧才没有穿开裆裤,卧才没有露小鸡鸡!”

那天晚上王思邪小朋友彻底失恋了,他人生中最珍贵的初恋就这样匆忙地结束了。或者说连“恋”都没恋上,只是单相思。
不过,当他看到那个好吃的大蛋糕里面露出了好多好多草莓、黄桃、猕猴桃之后,他也就暂时把这份相思抛到了脑后,开始和一一姐姐抢里面的大草莓了。
等到吃完了大蛋糕之后,王思邪小朋友的心情也变得好多了。大人们好像要继续喝酒,他看到他们都围在吴邪叔叔和那个叫“小哥”的叔叔身边,好像在谈什么很重要的事情,而且都在一杯杯地喝着好多酒。
他很想听一听他们说什么,可惜大人们却把他和一一姐姐赶到阳台上来玩了。一一姐姐看上去也老大不愿意的样子,她好像想和吴邪叔叔呆在一起。所以一看这样的情况,王思邪小朋友当即就拖着他的一一姐姐去了阳台看星星。

结果,看着看着星星,一一姐姐就睡着了,王思邪小朋友迷迷糊糊地也睡着了。不知道过了多久,他被外面卧室的开门声给弄醒了。他爬起来,从落地窗偷偷地看过去,就看到吴邪叔叔被那个小哥叔叔扶着进来了,好像是喝醉了。
他刚想跳出去羞羞那个吴邪叔叔,却一下子看到了不该看的东西,于是,“嗖”地一下就捂住了自己的眼睛!
王思邪小朋友一瞬间就脸红啦!因为……因为……因为他竟然看到,小哥叔叔和吴邪叔叔在拥抱!他们两个人抱得好紧,小哥叔叔把嘴巴放在吴邪叔叔的嘴巴旁边,哎呀,太羞羞了!

王思邪小朋友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子从阳台跑进了卧室里:“你们丢丢丢!偷偷亲追追!卧要告诉一一姐姐,她老公被小哥叔叔抢肘啦!”
王思邪小朋友看到吴邪叔叔有点尴尬地走到他身边,摸了摸他的脑袋:“小邪,你还不和一一姐姐去睡觉么?叔叔今天喝得有点多,就在这间卧室休息了。”
王思邪小朋友摇晃着脑袋朝着他吐舌头:“你们亲追追被卧看到了!卧要告诉一一姐姐!她一生气,就不要嫁给你啦!”
他喊完,却听到吴邪叔叔哈哈笑起来,转过身,指着站在他身后的小哥叔叔,很认真地对他说:“小邪,你加油追你的一一姐姐,叔叔不会和你做情敌的。叔叔和小哥叔叔是一对,你没看到我们俩都亲追追了?”
他看了一会儿,点了点头,但随即又摇了摇头:“不对!卧爸爸告诉过卧,只有爸爸和妈妈才能亲追追,你们谁是爸爸,谁是妈妈?你们都是爸爸!你们不应该亲追追的!”
男人被他的话弄得愣了愣,但紧接着他又笑了。他拍拍小男孩的肩膀,对他说:“这么高深的问题,我还真不知道要怎么跟你解释。”
随后,他转过头去看着旁边的男人,“小哥,江湖救急,你来解释给他听?” 王思邪小朋友就看着那个小哥叔叔,想听他怎么跟解释。他认为,无论小哥叔叔怎么解释,都是徒劳的。因为他们两个都是爸爸啊,两个爸爸怎么可以亲追追呢?两个爸爸亲追追了,难道要两个妈妈也去亲追追么?
可是,那个小哥叔叔只说了一句话,就把王思邪小朋友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如果他这个年纪已经有了的话)给颠覆了。
那个小哥叔叔蹲下来,黑亮的眼睛定定地看着他,问他:“你爸爸爱你妈妈么?”
他一仰头,骄傲地说:“爸爸爱妈妈,小邪也爱妈妈,爸爸妈妈和小邪就是快乐的一家!”
他看到小哥叔叔点点头,指了指吴邪叔叔,又说:“就像你爸爸爱你妈妈一样,我爱吴邪,不可以么?”
他听了这句话,噘着嘴巴想了半天,好像真的没有什么不可以啊。
他又抬头去看小哥叔叔的眼睛,发现他的眼睛亮极了,比天上的星星还要亮。王思邪小朋友突然就觉得小哥叔叔说的话好像都是正确的。
所以他问道:“小哥叔叔,卧爸爸说他会容远容远都爱卧妈妈,那你也会容远容远都爱吴邪叔叔么?如果你也跟我爸爸容远容远都爱卧妈妈那样爱吴邪叔叔,卧就同意让你们亲追追。”
他看到小哥叔叔听了他的话之后也笑了,这是他今天第一次看到小哥叔叔笑,他听到小哥叔叔对自己说:“我会永远爱他。”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48:00 +0800 CST  

3,共生

后来王盟回忆起那天晚上,还能记起自己当时有多激动、多开心。
那天下午,在接到胖爷的电话之后,他抱起女儿就往胖爷家冲去。
他一直都是开车开得很慢的人,可那天他根本控制不住自己,只有一个念头,就是想快点到达目的地。
等他见到没缺胳膊没缺腿、完完整整回来了的老板和小哥之后,他这个也要奔四的男人竟然忍不住就冲过去抱住了吴邪,哭着喊道:“老板,你终于舍得回来了!”
一下子,就好像又变回了当年那个小伙计,每天都想着怎么样提前下班,怎么样让小老板给多加点工资。虽然有点得过且过,可是一到小老板委以重任的时候,他又会爆发出无穷的鸡血,拼了命也要完成任务。

有一阵子王盟很想告诉吴邪,他就是自己年轻时光最好的见证。真的,现在回想起来,最无忧无虑的时光,就是在西湖边跟着老板过日子的那段光景。可惜王盟最想告诉吴邪这句话的时候,就是吴邪不在的这几年,所以他一直都没有机会告诉他。
连那个小屁孩王思邪都初恋了,时间竟然已经过了这么久。
记得胖爷和云姐是结婚一年后领养的他,那时他两岁,现在都四岁了。照这么算,小老板都已经离开三年多了。
他多么想告诉他们,他太想念他们了。不仅是他,其他人,谁不想念他们两个?

那天晚上他们一醉方休,听小老板和小哥讲这三年的故事。每个人都喝得好多,王盟自己也不记得自己到底喝了多少。可是到最后好像也没有彻底醉,只是头有点晕晕的,直接躺在胖爷家的大沙发上睡着了。第二天早晨起来时,王一一同学已经站在他面前了,看到他醒来,她讽刺道:“爸爸,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已经忘了自己还有个女儿了啊!”
不过一想起昨天晚上小老板和小哥讲的这三年的故事,王盟就觉得实在是太让人惊讶了。他想起自己傻乎乎地说:“老板,我听花爷说你们俩被那天上的大洞给吃掉了,我真以为你们回不来了!”
吴邪就笑着对他说:“我这不是回来了么,继续当你的老板压榨你。”

他也笑,他觉得老板这三年变化很大,他好像变得更温暖了。以前大家就很喜欢老板的笑容,而如今,这笑容还带着一种看透世间沧桑的沉稳,这使老板显得更有男人味了。
怪不得连自己心气高得要命的小公主都被迷倒了呢。

王盟又转过头去看了看小哥,如果说小老板的变化很清晰的话,小哥的变化倒是不大,依然还是不爱说话,就只愿意静静地坐着。
不过仔细看看,也还是有些不同的。小哥的外表虽然还是很年轻,但就是会给人一种比之前成熟了很多的感觉。那应该是一种心理上的成熟,而这种成熟的原因,也是在那天晚上小老板讲了他们三年的故事之后,王盟才明白的。

不管怎样,他们两个人都回来了,安安全全地、浑身零部件完整地回来了,这不比什么都强?

那天晚上也是王盟先问的关于他们这三年的问题。他问吴邪:“老板,你和小哥这三年到底去哪里了啊?你们有没有受伤?吃的是啥?住在哪里?洗澡怎么办?没钱交房租怎么办?”
他噼里啪啦地问了好多个问题,等他问完了,不仅是吴邪,胖爷、云姐、二爷全都哈哈大笑起来,就连小哥,好像都笑了笑。
他也不好意思地笑了:“老板,怎么办,一见到你,我连自己多大岁数都给忘啦!”

又是一阵笑声。吴邪看了他一会儿,似乎是整理了一下思绪,才慢慢地说:“跟大家讲讲我和小哥这三年的情况吧,挺传奇的。”
大家就都安静下来,开始听他讲这段时间以来发生的故事。吴邪依旧是笑着的,他转过头去看了看身边的闷油瓶,而对方也在认真地看着他。他们四目相对,不是那种热烈的光芒,而是一种静水流深的感情。
王盟在那一刻忽然很想对他们说,你们两个人在一起,本身就已经是传奇。可是他没有说,他只是给每个人都添上一杯酒,和大家一起,静静地等着吴邪讲。

吴邪把视线重新转过来,道:“先说结果吧,我们最终找到了那个记忆金球。”
就在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他却又道:“只是,和我们想象的不同,小哥的失魂症,可以说是治好了,又可以说是没有治好。”

王盟听到胖子在旁边插了句嘴:“天真啊,几年不见,你怎么开始说起废话来了?”
于是他也忍不住说了句:“老板啊,不要卖关子了,小哥这病到底是治好还是没治好啊?”
吴邪顿了顿,说的却是另一句话:“这颗记忆金球其实很小,只有一颗弹珠大小,而现在,它就在我的脑袋里。”说完,他指了指自己的后脑勺,接着把头发撩了起来。
接着,所有的人都愣住了。因为在吴邪的后脑勺上,能看到一个明显的突起,就像一个小小的肉瘤。

王盟不解,他说:“老板,明明是小哥要去找这个记忆金球来恢复记忆,为什么到最后这金球却长进了你的脑袋里面呢?”
吴邪又看了一眼身边的男人,笑着摸了摸自己的后脑:“说出来你们也会觉得很惊奇。这个记忆金球,它很奇特,想要恢复记忆的人,就算把它放进自己的脑袋里也没有用。因为它必须放在想要恢复记忆的那个人最爱之人的大脑里,然后两个人只有在一起不分离,失去记忆的那个人才会慢慢地恢复记忆。在一起一年,记忆就倒着找回来一年,在一起两年,记忆就倒着找回来两年。”

吴邪说完,不出意料地看到所有的人张大了嘴巴,就有点得意地继续道:“我现在四十一岁,如果我能活到八十岁,那么小哥就能恢复三十九年的记忆;如果我能活到九十岁,小哥就可以恢复四十九年的记忆。也就是说,小哥的记忆,会一年一年地倒着恢复,直到我死的那一天。”

王盟听完,觉得自己被震惊到说不出话来,都不知道该接什么话了。良久,他听到小老板又傻傻地笑着说:“就像是一种共生的关系,小哥的记忆寄宿在我的生命里。这可能就是当年阿里魔女留给乌布林的东西吧,也是她想要表达的感情。那就是,她用生命换他的记忆,她希望用生命与他的记忆不离不弃。”

王盟看着小老板很幸福的样子,看着小哥温柔地注视着老板的样子,不禁也笑了。
他的记忆寄宿在他的生命里,从此,将共生相依。

你看,这就是命,连上天都不许他们再分离。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49:00 +0800 CST  

4.金乌

云木香觉得她自己前半辈子见过的奇奇怪怪的事情已经够多了,没想到认识小三爷和小哥之后,她见到了更多神奇的事情。
三年以后他们终于回来了,人也安全了,小哥一直在寻找的记忆,也算有了着落。之前她没想过记忆可以与生命相提并论,她无法感同身受,不懂为什么小哥和小三爷会如此执着地去寻找记忆。
可是三年后的此刻,看着以记忆与爱人的生命共生相依的两个人,她忽然就理解了他们。
因为她不敢想象,如果有一天她也会失去记忆,她会忘记胖爷,忘记小邪。如果真的变成那样,对于她来说,将会是比死还要痛苦的事情。
她的爱人,她的孩子,如果有一天醒来,自己已经不记得他们了,他们无论对她说什么,她都不再有印象,她像看陌生人一样看着自己的丈夫和儿子。如果是那样,胖爷和小邪,会不会崩溃呢?
所以她庆幸自己是幸福的。比起那两个人,她实实在在地握在手里的,虽然是简单的,却是最珍贵的东西。

不过好在,虽然历尽了这么多的艰险,他们两个人到底是平安回来了。这么多年,无论怎样的阻碍,都没有把他们分开。
她其实一直很想对他们两个人说,她觉得他们俩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她听胖爷讲过她不认识他们的时候那两个人经历的事情,再加上她认识他们之后亲眼见到的这些事情,她有时候都为他们感叹,仿佛这世间所有的苦难都让这两个人给碰上了。
可是她知道,苦难会让人更加坚强,苦难也会让爱情愈加坚定。她相信这么多年他们两人一路并肩走过来,如今,就连死亡,都不会再将他们分开。
她唯有祝福,祝福这两个有情人,终于可以得到最平淡的幸福。

那天晚上吴邪讲了他们这三年的情况,云木香在旁边听着。和其他人一样,她也不敢相信,原来他们这三年竟然是这么度过的。
她听完之后,对吴邪说了一句发自肺腑的话。她说:“小三爷,你真的可以把你们的故事写成一本书了。”
吴邪听了就笑着说:“我也这么觉得,要不我写写看?”
她就赶紧点点头:“小三爷,你写完了我给你当校正吧!出了书要给我一本。”
大家就一起笑起来,就连小哥都笑了。

云木香是真的觉得他们这三年的经历太神奇了。吴邪告诉他们,他和小哥从那架天梯爬进去之后,那个洞口很快就合上了,他们只好一直往上爬。那天梯真像要通到天上去一样,根本看不到顶。梯子四周是一片虚空,探出手去却感觉不到其他东西的存在,也看不到四周到底有什么。
他们就这么一直努力地往上爬,不敢放松,不敢懈怠,凭着一股毅力,无论如何都没有放弃。当时小哥的脚受伤了,爬起来很吃力,他们用了好长时间,才精疲力竭地爬到了顶端。

而随后他们看到的,是一个相当奇特的场景,他们原本正站在那个场景的外围,再往前一步,就会踏进去。
那是一座四周画满了壁画的宫殿,像是一座空中楼阁。这是因为宫殿的下面全都是白茫茫雾气状的东西,它们遮盖住了宫殿的底部,所以看上去就像是漂浮在天上一样。
他们看到的那些壁画,只是没有被雾气遮盖的上半部分,而这些,竟然是一模一样的。
也就是说,整个宫殿看上去,就像用“复制”把同一幅画给“粘贴”到了四周一样,而那被复制的画面,也是很奇怪的。
他们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那画的内容竟然是一只有着奇异花纹的盒子,盒子四周全都是金黄色的光芒,看上去既像是金子的光,又像是太阳光。

这么大的宫殿,看来就是乌布林的墓室了。一般来说,墓室四周的壁画画的都是墓主人的生平事迹,可这乌布林为什么会画这样一个盒子?
费了这么大力气画了一圈盒子,总是有他的目的所在的。他们又仔细地观察了很久才发现,这个盒子的奇异之处并不只是在花纹上,还在它的结构上。
一般画得如此逼真的画面,都会把细节画得很清晰。像这样的巨大的壁画,更是画得像照片一样,所以他们才会一眼就看明白这上面画的是个盒子。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0:00 +0800 CST  
但既然是盒子,既然是画得连花纹都如此逼真的盒子,就一定会画它的接缝或者开口。问题是,这画上的盒子,竟然连一个接缝也没有,就是个完完全全封闭的东西。
难道是在无法画出来的其他面上有打开的机关?可是按照常理,一般盒子的开启位置都是在上面或者前面吧?

他们想不通,闷油瓶就说他要走进去看看,因为在那些白雾里面,一定还有壁画的下半部分,也许看到了,就知道这壁画画的到底是什么了。
吴邪自然是要和他一起去的。他对张起灵说,既然已经到了这里了,就更不可能分开,这些雾气不知道是什么东西,他不可能让他一个人进去。

最后,他们还是手牵着手一起走了进去。很奇怪,那些白雾没有什么味道,吸进去也不会觉得不舒服。相反,他们吸进去之后,反而觉得身体舒服了很多,之前的疲劳也好像一扫而光了。尤其是受伤的地方,竟然慢慢地觉得不疼了,张起灵俯身摸了摸自己本来一直都在流血的脚,却发现血已经凝固了。
“原来这是化学气体治疗室啊!”吴邪当时还笑着对他说。

听到这里,云木香和大家一样,都很好奇他们到底是在什么地方,吴邪沉默了很久,才又说道:“说出来你们都不会信,真的,现在想想,连我也不会信。”

他们在白雾里面看不清楚,必须要走到最边上去。两个人选了离他们的入口最近的方向,走了一会儿,终于摸到了宫殿的边缘。
而这时,他们才能模模糊糊地看清楚这壁画的下半部分到底画的是什么了。

那是一只奇怪的鸟,它正在展翅飞翔,和上半部分的壁画连起来看,那个奇怪的盒子,正被它驮在背上。
说它奇怪,是因为它有三只脚。也就是说,这幅壁画画的是这只怪鸟驮着一个奇怪的盒子正在往天上飞。
那么,那金色的光芒,应该指的就是太阳光了。

还没等他们研究完,忽然,整片白雾都像被翻腾起来一样。他们只听到一声长鸣,就看到整片雾气开始慢慢散去,像是正在被什么东西吸走一样。
接着,他们感觉到自己被一条尾巴状的东西扫到,一股巨大的力量一下子把他们卷到了一边。等他们爬起来,那白雾也基本都消失了。这下,他们总算是看清楚了这白雾中到底有什么东西了。

那是一只活的怪鸟,和壁画上一模一样的怪鸟。
三只脚。
而这时,他们也明白了,这只怪鸟到底是什么东西。

那是一只金乌,也就是常说的三足乌,是神话中驾驭太阳车的神鸟。
而此刻,这只金乌正在张着大嘴吸气。那些白雾被它吸进去,渐渐露出了整间宫殿的样子。
那金乌的背上,正驮着一个奇怪的盒子,一个和壁画上一模一样的盒子。
它转过头来看了看他们,扑扇了几下翅膀,像是正在等着他们坐上去一样。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0:00 +0800 CST  

5.重生

胖子记得自己以前看过一本小说,那小说里的主人公是个和小哥差不多的人物,很强大,很神秘,背负着很痛苦的宿命。
那主角是从雪山深处走出来的,带着一个神秘的盒子。书里说,在很久之前,这个主角的家族,从皇帝的手中拿到过一个刻着龙纹的石头盒子。这个龙纹盒子,是死囚在山体之中挖掘出来的,其中有一个特别之处,就是盒子本身没有任何缝隙,是一个整体。皇帝无法打开,才来求助于他们家的几位长辈。
盒子是如何打开的,主角并不知道,只知道那个过程非常玄妙。后来书里就开始写,这个主角怎样历尽千辛万古去寻找关上那个盒子的办法了。

可惜后来那个没有坑品的作者把这个小说给停止更新了。胖子简直要气坏了,他一直牵挂着那本小说,不为别的,就为了想知道那个盒子打开的过程到底有多玄妙。只可惜,一直停了好几年,那个作者都没有再继续写。
不知道那文现在有后续了没?胖子想,估计凭那个作者的懒劲,有可能还是个大坑。
他还稍稍有些强迫症地设想了很多种打开那个盒子的方式,还猜想打开之后会出现什么,总之,因为这个盒子,他对那本小说念念不忘了很多年。
而这一次,他发现小哥和吴邪竟然也遇到了这么一个盒子。胖子在那瞬间想的是,也许这么多年的纠结可以结束了,因为他终于可以知道,一个没有任何缝隙的盒子,到底是如何玄妙地打开。

听了吴邪的讲述才知道,原来那些白色的雾状气体,竟然是那金乌呼出的气。金乌乃日之精,它口中呼出的气体,自然也有着神奇的作用。而在《玄中记》、《括地图》等古籍中记载,每夜子时天鸡鸣则阳鸟应,阳鸟鸣则天下之鸡皆鸣。这“阳鸟”就指的是金乌。
那么,此刻这金乌长鸣,想必已经又到了子时。根据壁画上表现的,这里应该就是放着乌布林尸体的地方,可现在这里只有一只金乌,和一个神秘的盒子,那么,可以推测出有以下的几个可能:
第一,这个神秘的盒子,就是乌布林的棺材,但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乌布林长得也太短了吧?
第二,金球既然是在乌布林的大脑中,若这个盒子是乌布林的棺材,金球就应该也在这个盒子里。
第三,按照壁画来看,这个盒子应该是没有缝隙的整体,那么,虽然现在它就在眼前,可如何能打开它?
第四则是最重要的问题,要如何对待这只金乌?它是做什么用的?难道真像壁画所说,要乘着它飞到太阳上去?
最后一个问题,拿到记忆金球,又该如何使用呢?

吴邪当时想的这五个问题,也是胖子如今听到的时候所想到的。当然,最重要的是他们现在已经安全了,那么这些危险的事情也就因为提前知道结果而失去了一些紧张感。不过,胖子还是想知道答案,尤其是那个盒子到底是怎么打开的。
而吴邪那天晚上也把这些问题一一解释了。他解释完这五个问题,这三年的情况,也就讲完了。而胖子听完,也算是终于明白了,一个没有缝隙的盒子是怎么玄妙地打开的。
因此当吴邪讲完以后,胖子对他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天真,谢谢你终于解了纠缠在胖爷我心中多年的谜题,我终于不用时刻惦记那文到底还更不更新了。”

………………

后来是胖子把吴邪他们这三年的情况转述给小花和瞎子的,因为是在电话里面,胖子就尽量简洁而清晰地讲给他们听。
第一,那个神秘的盒子真的是乌布林的棺材,只是在打开之后,吴邪他们才知道,原来经过这么多年,乌布林的肉身早已消失,就像养料一样,慢慢地养护着他脑中的那颗记忆金球。
第二,金球和乌布林的尸体最终化为了一体,千百年来一直都放在这个神秘的盒子里面。

第三和第四,其实是同一个答案。因为,吴邪他们若想要拿到那个盒子,必须爬到那只金乌的背上去,而就在他们刚刚爬到它的背上时,金乌便展开翅膀飞了起来。它带着他们一直往上飞,现在想来,吴邪他们也已经记不清楚到底飞了多久,因为自飞起来之后,他们就对时间失去了感觉。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2:00 +0800 CST  
这里仿佛就和当年长白山与南迦巴瓦中间的那个虫洞一样,他们一旦进去,正常的感觉就渐渐消失了。最终,金乌带着他们飞到了一处地方。在整个飞行的过程中,他们看到了海,看到了山,那山上还隐隐约地写着两个字:岱舆。
吴邪知道,那似乎是传说中的海外五仙山之一。最后,金乌带着他们降落到了两棵互相缠绕着的大桑树上,而这两棵桑树,他们无法去估量到底有多高。
到这时,他们也已经明白,这里就是汉族神话中的灵地之一。传说在东方的大海上,有两棵相互扶持缠绕的大桑树,这就是扶桑树。
太阳女神羲和为她的儿子金乌从此处驾车升起,在古籍中一般认为这里就是神界、人间和冥界的连通大门。只是后来后羿站在上面射日,将其踩断,人神冥三界才难以联络的。原来扶桑树在这里!
此刻到了这儿,那金乌竟然就这么把他们给摔了下去,坠落之后他们才知道,竟然被摔入了幽冥之中,只能静静地看着金乌带着那个神秘的盒子飞入神界。
眨眼之间,天地间全都是金灿灿的光芒,他们在冥界看着那个盒子被神界的金光一点一点地融化,盒子就像是被慢慢地打开一样,露出了里面的金球。
这便到了第五个问题,也就是他们这三年的结局。金球出来以后,他们便慢慢地往上升,而这金球也缓缓往下落。到最后,他们在人界相遇,就像当年那条蛇眉铜鱼对着光线能看到女真文字一样,这颗金球在光芒中,慢慢地映出了一幅幅投影,上面显出的竟是影像画般的乌布林和阿里魔女之间的故事。
而看到最后,他们终于明白,原来这金球里面凝聚的,是乌布林与阿里魔女两个人的元神。他们一起用生命给自己最爱的人留下了一个浪漫的封印,那就是:金球必须放在想要恢复记忆的那人最爱之人的大脑里,两个人只有在一起不分离,失去记忆的那个人才会慢慢地恢复记忆。
在一起一年,记忆就倒着找回来一年,在一起两年,记忆就倒着找回来两年。而此刻,金球重现,乌布林和魔女的记忆,终于可以打破这个封印,重新交汇在一起,永世不离。而吴邪和张起灵,将用他们的生命与记忆,来继续这个金球的封印。记忆金球将他的生命与他的记忆封印在一起,只愿他们,不再相离。
近三年时间,金球才完全长入吴邪的脑中,从此成为他身体的一部分。从那天起,张起灵开始一天天、一年年地恢复他的记忆。
等到金球全部长入吴邪的脑中之后,他们也终于走出了那条通往人间的路。
于是一切皆如梦一场,若不是身边还有另一个人一直相伴,他们也许真的会以为这只是一场梦而已。
不过好在,终究还是相伴着踏踏实实地重新站回在人间的土地上,这便是最幸福的事了。

从前种种,譬如昨日死;今后种种,譬如今日生。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2:00 +0800 CST  
6.幸福

解雨臣自从那次回来之后,好像就没怎么来过杭州。这三年间他和黑眼镜一直到处跑,做生意,倒斗,挣了不少钱。
不过长沙他倒是回了很多次。因为自从吴邪和张起灵走了之后,照顾吴邪父母的责任就落在了他们俩和胖子的身上。
虽然说吴邪父母的身体都还很硬朗,但总是需要有个人常常去照顾着的,而这个责任就落到了他们的身上。解雨臣跟吴邪的父母是这样解释的。
之前两位老人已经知道张起灵失忆了,所以他就说,他们两个美国了,那里有脑科方面的权威,好像能治这个病,就是时间长了点,大概需要几年。主要是这个病实在太稀奇了,就算能治好,也需要相当长时间的复健。
为了让吴邪的父母相信,他找了一个和吴邪声音很像的伙计每隔半个月就往长沙打个电话,给他父母汇报一下现在的治疗情况。也幸好是这样,才把吴邪的父母给稳住了。
有一次吴妈妈跟“吴邪”说,她想和张起灵说说话,她很久没听到小张的声音了,怪想念的,如果小张还没想起来她是谁,就说是个很挂念他的阿姨就行。
万幸解雨臣那时正好在吴妈妈旁边,她对着电话那边的“吴邪”这么说的时候简直把解雨臣吓出了一身冷汗,唯恐对面的那个伙计不够聪明给露了馅。
没想到那伙计倒是个机灵人,说小张现在正睡着呢,等他醒了,明天这个时间再打过电话来。于是解雨臣连夜找了个和张起灵声音很像的人,让他在第二天给吴妈妈打来电话,这才给瞒了过去。
解雨臣还记得吴妈妈和“小张”通完电话后跟自己说的话,说着说着,还掉了眼泪。她说,一直以来吴邪都是个挺普通的孩子,她一直以为他会这么简简单单地过一辈子,拥有平凡的幸福。可直到遇到小张,俩人来了这么一出,真是让人难以预料。她说她也怨过,恨过,伤心欲绝过,可是后来没办法,到底还是妥协了。
因为,吴邪妈妈的原话是:“我知道,吴邪这辈子都不会再遇到第二个像小张这样对他好的人了。”
这句话给了解雨臣很大的震撼。他后来很长时间里都在想,其实有的时候,没能在一起的两个人,真的是因为不够坚定。如果两个人自始至终很坚定,在对待父母的问题上采取的态度是“用诚意去感动”而不是“用冷战来对抗”,父母这边,终究是会有触动的。

他也记起那几年张起灵是怎么对吴邪的父母好的。他作为一个旁观者,也曾细心观察过,因为他想知道,一个人真的可以对和自己毫无关系的人那么好么?
可是到最后,他是真的佩服张起灵了。他甚至会想,亲儿子还能做到怎样?亲儿子都未必有这么细心了。他很难想象,像张起灵这样的人,背负着如此深重的宿命,一个人孤单走了这么多年,无牵无挂的,对很多东西都不在乎,甚至对自己也不在乎。

这样的一个人,却会因为吴邪而改变。解雨臣记得自己还跟黑瞎子说过这么一句话,他说,他想知道张起灵到底是有多喜欢吴邪,才会把他的爹妈当自己的爹妈一样孝顺,甚至比吴邪还要孝顺。
他还记得瞎子当时是这么回答的。他说,大概是因为至爱,所以爱至亲情吧。那一瞬间他疯了一样地羡慕着吴邪,也终于明白自己最想要的是什么。
他解雨臣这么多年,不愁吃不愁穿,不缺钱不缺权,少的,就是一个家。
他想要亲人,想要爱人,想要一个家。
他想起自己的生活,吃的是燕窝鱼翅,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每当晚上回到那个大房子、推开窗去看着外面的风景时,却是万家灯火只能更加映衬出自己的孤单。
他多想身边有个人能陪着他一起去孝顺自己的父母。他记得在一个朋友的婚礼上,听到女方的父亲上去讲话的时候,说了这么一段话:
“我相信,我的女儿会是一个孝顺的媳妇。她会记得,从此之后,她将有两位父亲,两位母亲,他们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她重要的人,爱着她,也被她所深深爱着。我希望她怎么孝顺我和她母亲,就怎么孝顺公公和婆婆,因为那是她爱的人的爹娘,所以从今以后便是与她血脉相连的亲人。”

解雨臣想,可能就是这个道理吧,张起灵也许就是这么想的,所以他才能最终感动了吴邪的父母。这三年他常常往吴邪父母家跑,有的时候问问自己,也不全都是因为吴邪,因为兄弟义气,还因为他实在是太迷恋这种家的感觉。

有一年冬天的晚上,解雨臣和黑瞎子的飞机到了长沙已经十一点了,天上还下着雪。他们从机场出来的时候,一眼就看到吴邪的爸爸妈妈已经等在外面了。之前解雨臣打过电话再三说不必来接他们,可因为天太冷,吴妈妈到底不放心,拿着厚厚的外套,硬是和老伴开着车来接他们了。
因为天气实在太冷,解雨臣不小心感冒了,吴妈妈就找来感冒冲剂,冲好后端过来让解雨臣喝下去。喝完了,她又递给了他一块糖。
解雨臣接过来一看,是一块橘子味的水果糖。他抬头看了看吴妈妈,听到她笑着对他说:“喝了药嘴巴苦,解子吃颗糖吧,解解苦味。”
接着,吴妈妈还摸了摸他的脑袋,眼睛里满满的都是疼爱之情。解雨臣拿着糖愣了好久都忘了要做什么,还是黑瞎子把糖拿过来剥开,放进了他的嘴里。
而那一刻,嘴巴里清甜的橘子香味传来,解雨臣觉得自己简直要哭出来了。
那天晚上他下定决心,以后,他会把吴邪的父母当自己的父母孝敬,不仅仅是为了帮兄弟,只是因为,他觉得他终于拥有了一个疼爱自己的妈妈。三年之后,吴邪和张起灵终于回来了。解雨臣看着吴妈妈抱着吴邪激动地流下眼泪的样子,心里感慨万千,有点欣慰,也有点失落。
他就这么静静地看着他们相聚,他想,是不是以后他就不用再常回长沙了,吴邪他们回来了,会把他的爸爸妈妈照顾得很好。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吴妈妈在拥抱完吴邪和张起灵之后,竟然直直地朝着他走过来,紧紧地抱住了他。
他听到吴妈妈对他说:“这三年,辛苦你了,我的孩子。”

那是解雨臣长大以后第一次哭。
而他哭,是因为太幸福。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3:00 +0800 CST  
7.并肩与共

黑眼镜一直觉得自己像个独行侠,最适合的职业是去当一个影子守护者。他觉得这样的自己实在太帅气。大概是因为他小的时候看过这方面的电影,中毒太深,总觉得大侠因孤单而充满魅力。
当然浪漫的他也想过,比如有那么一天,他一身黑衣,戴着墨镜出现在一直被他守护着的美女面前,对她微一倾身,说一句:“我的美人,保护你的任务我已经顺利完成”,然后美女动心,接着,黑衣独行侠和美丽的公主从此以后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
不过,想完了,也就完了。比起这样的结局,黑眼镜更喜欢一个人。他像痴情汉迷恋着爱人一样迷恋着孤单,从年少轻狂一直到三十而立,并且以为自己将会一直这样迷恋下去。
不过命运这东西常常就会跑偏,他的命运也不出所料地偏了那么一点。在他三十岁的那一年,他遇见解雨臣。
不过后来黑眼镜从心底里感激这跑偏了的命运。因为如果不是被命运之神跑偏了一点,他可能这辈子都没机会遇见属于他的那个对的人。一转眼,他和解雨臣也已经在一起这么多年了。现在回过头去再想想,从最初并不友好的相识,到一同出生入死的交情,再到现在四十不惑之后的相伴携手,一路走来,没那么多缠绵悱恻的疯狂,却静水流深,让人安心。
他没对解雨臣说过“我爱你”,可他说过解雨臣的一辈子他包了;解雨臣也没对他说过这三个字,可他是解家小九爷唯一的爱人。
一直以来,他未曾想过追随一个人,可他终究是追随了他;他也未曾想过自己会迷恋一个人,可他到底是迷恋了他。不记得是听什么人说过一句话:谁是谁的劫数,一早命里已经注定了。如果当年没有因为眼睛的问题去看医生,就不会遇见解雨臣;如果没有因为遇见他,就不会有机会成为朋友,并且最终在一起。
人生中有许许多多的可能性。一只蝴蝶扑扇了一下它轻盈而美丽的翅膀,一场飓风在千里之外便呼啸而过。假使在这么多年的每一天里出现了哪怕一点不同,一点错过,他们也许就不会是现在这样。
想想真是觉得庆幸,如果这一生,我竟不能与你相恋……

……………………

他还记得吴邪曾经跟他说过,有机会一定给他们俩写一本小说,写解雨臣和黑眼镜的故事。因为每个人都有一段好故事,在各自的世界里精彩万分。
他听了就笑着说:“好啊,小三爷,等我们有时间坐下来,我跟你好好讲讲我和花儿爷的故事。其实也挺传奇的,不比你和哑巴的故事差。”
吴邪就笑了,他说你相信我,我一定会把你们的故事写出来。后来发生了很多事情,答应要给他们写故事的这个人竟然就这么义无反顾地走进了未知的危险之中。而这一次,他身边的人,终于没有再放开他的手。
不再是谁站在谁的身前为谁挡去危险,不再是谁站在谁的身后无力成为战友,黑眼镜在他们两个人身上,终于知道了爱情最好的样子是什么。
这么多年对于吴邪来说,他终于求得了一场并肩与共。吴邪和张起灵离开的那三年,他和解雨臣常常会谈起他们俩。有时候他们会讨论到底是吴邪喜欢张起灵早一点、多一点,还是张起灵喜欢吴邪早一点、多一点。
讨论来讨论去,他们俩最后得出了一个结论,那就是,黑眼镜和解雨臣,怎么越老越幼稚了,人家两个人还没比较谁爱谁多一点呢,他们俩倒是吃饱了撑的去管闲事。
不过,他记得解雨臣是这样对他说的。他说他曾经以为吴邪会是永远追着张起灵脚步的那一个,一路奔跑,一路看着那个人的背影。但事实上,在这之前,张起灵的目光就早已经只注视着吴邪一个人了。
他说那两个人之间从来都是公平的,对等的,没有谁追着谁、谁付出更多这一说。他们只是互相朝着对方奔跑,从不放弃,所以在最好的时间里终究能遇到最对的人。他们也许比别的恋人坎坷了那么一点,可感情却因此而至诚、至真。黑眼镜知道解雨臣曾经对吴邪说过,如果他也有一个张起灵,那么他也愿意做那个天真无邪。
后来在一次倒斗的路上,他对解雨臣说:“花儿爷,我不是张起灵,你也不是天真无邪,他们有他们的故事,而我们有我们的人生。我只想说,在我面前,你想当解语花的时候就是解语花,想当解雨臣的时候就是解雨臣,如果有一天这些你都不想当了,至少你还有一个名字,叫作我黑瞎子的爱人。”
他还记得解雨臣当时沉默了很久,直到车子颠簸着到达了目的地,他才回应了他。
他说:“好,那就跟我做个伴吧。” 他觉得自己永远都忘不了那一天。因为那天晚上,从来都是把脊背挺得直直的解家当家,从来都不会向任何人示弱的小九爷,终于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告诉他,让他和自己做个伴吧。
没想到,这一做伴,就是十几年。
这简简单单、随随意意的一句话,却成了属于他俩之间最坚定的承诺。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他还是愿意和他做伴,他也还是愿意站在他的身边。
一辈子其实并不长,黑眼镜想,其实算算,也就那么几十年罢了,并不难实现。三年后,吴邪和张起灵终于回来了。他们四个人聚在一起,吴邪笑着让他再等等,再过一阵子,等他写完这三年他和小哥的历险记,他就要开始动笔写黑眼镜和解雨臣的故事了。
吴邪还说,他已经给他们的故事起好名字了,就叫《共我一生》。他笑了,看了看解雨臣,发现那人也正若有所思。他听到解雨臣对吴邪说,你和张起灵的故事又叫什么呢?
吴邪就转过头去笑着问:“小哥,你说咱们俩的故事叫什么好?”
可还没等张起灵回答,吴邪就已经接着说了:“也叫《共我一生》吧,因为除了这个题目,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可以形容我和你的这辈子。”

黑眼镜就在心里默念了几遍这个名字,随即微微笑了。他深深地望着解雨臣,然后在心里对他说,花儿爷,你看这题目多好啊,这才是团圆。

就让我放弃孤单,放弃独行,只愿这一生都能与你并肩与共。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4:00 +0800 CST  

8.时间

张起灵有时候看着吴邪,会觉得自己一定认识他很久很久了,不是十几年,也不是几十年,他对吴邪的那种熟悉感就好像已经过了上千年一样。
有一次吴邪对他说:“小哥,我总觉得认识你很久了,可我们明明才认识十几年而已。”
他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点了点头。但其实他的心里一直在想,吴邪,我和你的感觉是一样的。

吴邪还笑着对他说:“有句英文歌词唱过,‘在我遇见你之前,我就知道自己已经爱上了你’,之前听这歌词的时候还觉得不通不通,没想到现在深有感触。”
他还是没对吴邪说什么话,可他在心里却还是在想,吴邪,我和你的感觉是一样的。

他一直在回忆着自己有记忆的这几年,他甚至在以后很久的岁月里,把这段时间一遍遍地回想。然后他发现,他的记忆里,除了吴邪,还是吴邪。
可是他知道,吴邪存在于他记忆里的时间远远不止这些,他很想把之前的所有记忆都慢慢地回忆起来。他还记得胖子对他说过,如果有一天他恢复了记忆,知道他曾经把吴邪给忘记了,他绝对会后悔的。
他盼望着那一天的到来,因为那证明了,他终于一年又一年地找回了自己的记忆。
而这记忆里面,依然有吴邪。

在他们那个记满了说过的话的笔记本上,吴邪曾经写过一段话:
“小哥对我说,他没有别的东西可以送给我,就送给我剩下的时间吧。他说的好像很不好意思,可是他不知道,他送的这份礼物,正好是我最想要的。”
张起灵就想,既然吴邪喜欢这份礼物,那么他自然是要送的。

很多时候他不知道该怎么去表达自己心里的想法。比如当他想对吴邪说“我一定不会离开你”时,他张了张嘴,却只说出一句“我在这”;比如他想说“我和你想念我一样想念你”时,却只说出了一句“放心吧”。
再比如,每当他想说“我是多么爱你”时,他却选择只喊一句他的名字。
吴邪,吴邪,吴邪。

于是他一遍又一遍地喊着吴邪的名字。在每一次要跟吴邪说话之前,总是专注地、认真地喊一次他的名字。
他想,可能全世界只有他一个人知道,每喊一次吴邪的名字,就代表他对他说了一次那句怎么也不好意思说出口的“我爱你”。
只有他一个人知道,连吴邪都不知道。
他的心里有微微的喜悦。

他想起自己醒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情景,到现在他还是记忆犹新。
他醒来的时候大脑是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是谁,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什么都不知道。
只是看到一个男人在自己身边,正在流眼泪。
后来知道了他和自己的关系以及他们的故事之后,张起灵忽然很想对吴邪说一句话,可是他终究没有说出来。
他想说的是,为什么每一次失忆后,我都会第一眼就看见你?

在他刚刚醒来的那段时间里,很多人都和他单独说过很多话。这些他都记得,都明白,都没忘记。

胖子对他说过,小哥你和吴邪的感情那只有一个词能形容:风雨同舟,生死相随!
他不想去纠正他这明明是两个词,因为他能从这两个词里读懂很多东西,那就是,如果放弃了吴邪,他一定会后悔。

解雨臣对他说过,张起灵,别的人谈恋爱是蜜糖堆出来的,你和吴邪搞对象那是一路磨难,踩着鲜血走过来的。若是到这时候你反而要放弃了,不觉得可惜么?
他还是没回应,但是他想过,假设他因为忘记了就放弃了,那么,如果有一天,当所有的记忆都一股脑地重回到他脑海里时,他会不会因为后悔而一生遗憾?

黑眼镜也对他说过,哑巴,就算你现在记不起小三爷,不要紧,你只要静下心来,去多观察观察他,看看他的为人处事,看看他的一言一行,真的,你只要把目光和以前一样多放在他身上就可以了,因为那就是你爱的人的样子,忘记了,也还是会重新喜欢上的。
后来,他听了黑眼镜的话,把目光放在了吴邪身上。
再后来,他不得不相信黑眼镜是个哲学家。因为,他的目光一旦放在了吴邪的身上,竟然就再也没能拿下来。

很多事情都是命中注定的,忘记又如何,就像黑眼镜说的那样,吴邪就是他爱的样子,以至于三年后当他们回来的时候,胖子在欣喜若狂之余说了一句话:
“小哥,我跟你说,以前我调侃过吴邪,说他就好你这一口的。现在我想说,不只是他好你这一口,你也好他这一口啊!”

这么多年,吴邪好像一直都在他身边,无论是别人口中听来的,吴邪亲口对他说的,抑或是笔记本上记录的,以及之后多年并肩同行的,属于张起灵的时光里,都有吴邪的陪伴。
如果不是他愿意,如果不是他喜欢,他怎么可能允许一个人在他身边这么多年?

命里注定的吧,张起灵觉得,这也没什么不好。
不,这简直太好了。

后来时光就这么一年一年地过,他一年又一年地回忆起以前的事情。从前的记忆像从尘封的时光里忽然跳脱出来一样,缓缓地回到他的大脑里面。
浩浩齐鲁,滔滔西沙,悠悠长白,茫茫鬼蜮,十万大山,还有雪域高原,他和他走过的每一个地方,他们同生共死,休戚与共,早已一命相连。

当很多年过去后,当他终于记起了故事的开端,那一刻,他转头望向自己身边的男人。这么多年了,他想,为什么吴邪的笑容依然没有变?

故事开始的时候,他抢了他的龙脊背,看到了他带点天真的笑容,而他转过身来凝望着他的背影。

谁知从此一生。

那年初见,夕阳正美。

他想,吴邪,我很高兴,我想要送给你的这份礼物,也是你如此想要的。

………………

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

我和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就是你。

我能送给你最好的誓言,是今生所有的时间。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5:00 +0800 CST  

9.灵魂

吴邪在回想自己这十几年的时候,发现他的名字早已不是独立的了。因为无论在什么时候,他的名字旁边都有“张起灵”这三个字。

女人嫁给自己心爱的男人那一天,通常都会说一句话,“从今以后,以你之姓,冠我之名”。而他们是两个男人,没有谁的姓冠谁的名,只有两个人的名字以平等之姿并肩而立。
如果没有吴邪,张起灵可能会完成所有的使命与责任,但他最后握到手中的,也许只有孤单而已。
同样的,如果没有张起灵,吴邪也许会平淡安宁,一生富足,可是,他却不会幸福。

那一年在三叔的楼下见到他的时候,吴邪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自己往后的人生,将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起上天入地,一起面对危险,一起走过这么多年的时光,并肩,共命,不畏一切危险,生死相随。
这一生对于吴邪来说,他觉得已经无憾,无悔。
因为他有张起灵。

他们在一起的所有时光他都记得,而且记得非常清楚。也许是因为闷油瓶会失忆的原因,吴邪便一个人记下了两个人的故事。那样,至少他还可以慢慢地讲给闷油瓶听。
杭州的夕阳,是一切故事的开端,他转身凝望的那个背影,就这么从长街那头一直走到了他的心里,并且一生都未再离开。
鲁王宫,海底墓,长白山,格尔木,广西巴乃,青岛崂山,西藏墨脱,湖南长沙,南迦巴瓦,女窟之岛……
那是他们一起走过的地方,每一个城市都留下了关于他和他的记忆。十几年的风风雨雨,十几年的岁月变迁,改变了那么多的东西,比如年纪,比如容颜,比如心境。
可还有一种东西没有变,吴邪相信,以后也不会改变。
这种东西叫作心意。

身边的几个女人有时候会八卦一下。比如秀秀会问他,小哥做的哪件事最让你感动?比如云姐也会问他,小哥说的什么话最让你难忘?
他每次都会笑着回答,小哥说的哪句话都难忘,做的哪件事都温暖。
他的答案总是会换来她们大喊肉麻,还有闷油瓶那双眼睛的注视。他也渐渐发现,只要他去看闷油瓶的时候,那个人也一定会在注视着自己。
目光是随心的。而一个人的心,哪怕能骗得了任何人,也骗不了自己。

很多年前闷油瓶在西藏的星空下对吴邪说过,他的一生,就和雪原上的狼一样,只会拥有一次爱情。
那时吴邪说的是:是我么?
吴邪用的是疑问句,看上去像是在虔诚地等待他的回答。
可是吴邪一直没有告诉过闷油瓶,彼时他的心里想的并非是这一句。他心里真正想说的是什么,谁也不知道,连闷油瓶也不知道。
当年的那一瞬间,吴邪心里想的是:是我。
其实从最初的时候起,吴邪的心里就没有想过问号,他想的,一直都是句号。
团团圆圆的句号。

………………

后来时光从十几年向二十年奔跑的时候,吴邪看着镜子里日渐成熟的自己,时常笑着和大家开玩笑,说自己的脸真是越来越沧桑了,小哥却还是年纪轻轻的模样。走在外面的时候,可真得注意点影响了,不能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太亲密,否则人家还以为他这是大老板包养小白脸呢。
小花就笑着说,你让小哥穿大棉袄、老棉裤,你穿运动服,戴棒球帽,这样外貌的差别就会很小了。
吴邪差点没吐血,可是闷油瓶却非常认真地问小花:“穿那个显得老?”
小花哈哈大笑了好一会儿,郑重点头:“不错,你没看老头子都穿大棉袄么?小年轻才爱戴棒球帽。”
吴邪刚想让他别听小花胡说,却看到他站起来就往卧室走去,便连忙喊住他问:“小哥你要去干嘛?”
闷油瓶就指了指卧室:“小区组织捐衣服,你收拾出来的那些衣服里面有棉袄。”
于是所有人都笑了,吴邪也笑了,那一刻,他心里的感动无法用语言去描述出来。

他知道闷油瓶并不介意自己比他老很多,也不介意在陌生人的眼里,两个人的差距越来越大。可是对于吴邪来说,却无法不在意,也不可能在心里连半点涟漪都没有。
有时他看着镜子里的两个人,会想,从外表看,自己已经越来越像闷油瓶的叔叔了,而闷油瓶则越来越像他的大侄子。他偶尔会苦笑着跟闷油瓶开玩笑:“小哥,要不以后你在外面喊我三叔好了,我喊你大侄子,哈哈哈哈哈。”
而闷油瓶就会紧紧盯着他的眼睛,直到吴邪讪讪地自己说出“对不起我刚刚是说着玩的”时,他就会一下子把吴邪给捞进怀里,然后扔到床上去。

吴邪记得有一次王思邪那小家伙跑到他们家玩,看到他和闷油瓶放在床头的合影,就是那张在西湖边上的。他看了一会儿,忽然转过头来对吴邪说:“吴邪叔叔你变老了!还是照片上的吴邪叔叔好看!”
吴邪望着那张照片,再看看王思邪,无奈地说:“小邪,你看我们刚认识的时候你才四岁,现在你都快十岁了,你长大了,叔叔能不老么?”
可是王思邪却摇摇头:“那小哥叔叔为什么一直都没有变老?”
吴邪听了,心里除了苦笑还是苦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而这时闷油瓶却走过来,摸了摸王思邪的脑袋之后,又摸了摸他的脑袋,就好像他和王思邪都是个小屁孩一样。

接着,他看到闷油瓶蹲在王思邪的旁边,很认真地跟他说:“我的年纪很大,吴邪比我年轻很多。”
王思邪便又仔细瞅瞅他们俩,还是不解:“可是小哥叔叔脸上没有皱纹,吴邪叔叔的脸上有皱纹……”
闷油瓶就回过头来看了一眼吴邪,随即站起来走到书柜旁边,找了一会儿,拿出了一本书。
他拿出的是一本外国诗人的诗歌精选集,重新走回王思邪的身边,翻了几页,指着其中的一段对王思邪说:“你爸爸说你认识很多字,你念一下这段。”
王思邪低头看了一会儿,便一字一句地念了起来:
“多少人曾爱过你的美丽,
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
假意或者真情;
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灵魂,
爱你衰老的脸上痛苦的皱纹。”

那一刻吴邪看着闷油瓶的背影,听着王思邪用稚嫩的童音念出这一首《当你老了》。他知道,这其实是闷油瓶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他,不必惧怕苍老,因为张起灵和吴邪,从来都是用灵魂去相爱的。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6:00 +0800 CST  

10.相随

吴邪四十五岁的那年,他们把开了很多年的天籁换了,买了一辆林荫大道。这是闷油瓶研究了挺长时间才决定的。
这期间他认真地查资料、咨询朋友、去多家4S店试驾,甚至到“汽车之家”论坛发帖子问网友“林荫大道好不好”。吴邪还看到闷油瓶的发帖ID是“麒麟踏火我开车”,他差点没笑趴下。
那辆天籁他俩本来是舍不得卖掉的,毕竟开了这么多年,都有感情了。可是最后闷油瓶还是说,卖掉吧,朋友们都有车,也没谁可送的,放在车库里也只能白白浪费,卖多少算多少。
结果原本在电话里面谈好的五万块钱,到了正式交车验车的时候,那女孩子看到闷油瓶之后,先是愣了一会儿,接着竟然就脸红了。最后开支票的时候,她一下子写了五万五,还说了句“不用找了”。

吴邪四十七岁的那年,他们去北京参加一个古董拍卖会,还特意和胖子、小花一起,重新去新月饭店里坐了坐。
当年他们就是在这里大闹天宫,现在想想都觉得后怕,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怎么就那么胆大包天?
不过事实证明,饿死胆小的,撑死胆大的,有的时候还真得要做些别人都不做的、别人以为你不敢做的事,这样才会出其不意,虎口脱险。
逛完了之后,小花和胖子去办事,吴邪就和闷油瓶到处逛逛。他们坐地铁到了王府井,逛着逛着,吴邪想起再往前走一阵子就是人艺戏剧博物馆,就提议去看看。
在北京逛博物馆通常要提前电话预约,吴邪就打过电话去预约了一下,对方非常豪爽地说你们来吧,不用预约,两个人就加快脚步往前走。
戏剧博物馆在首都剧院里面,吴邪以前来看过话剧,但是没有逛过这个博物馆,还挺期待的。等他和张起灵进去之后才发现,一楼大厅处只有一个工作人员,连半个排队的人都没有,怪不得不用预约。
而等他们把整个博物馆转了一圈,他们遇到的第二个人,竟然是这里的保安。
吴邪就叹口气对闷油瓶说:“小哥你看,现在的人宁可去唱K上网打游戏,也不来逛逛这么好的博物馆。”
闷油瓶没说什么,只是挺认真地看着展品。在昏暗的灯光下,吴邪刚想上前一步自后抱住他,就看到闷油瓶转过身来,一把拽住他的胳膊,把他压在墙上就亲了下来。
吴邪被闷油瓶亲着的时候,还不忘记看着对面展示柜里曹禺先生的创作手迹:
“我喜欢写人。我爱人,我写出我认为英雄的可喜的人物。我也恨人,我写过卑微、琐碎的小人。我感到人是多么需要理解,又多么难以理解。没有一个文学家敢说‘我把人说清楚了’。”

吴邪五十三岁的那年,他们出了趟国旅去旅游,地点是闷油瓶强烈要求的。
真的算是强烈要求了,因为他竟然连说了三遍。
“吴邪,去尼罗河吧。”
“去尼罗河吧。”
“吴邪。”
于是吴邪没辙了,就报了去埃及的旅游团。他很好奇地问闷油瓶为什么这么想去看尼罗河,结果打死他也没想到,闷油瓶的回答竟然是“想看看到底有没有怪兽。”
于是吴邪就只能“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了。
他们坐着三桅船感受了一下尼罗河风光。幸好那天有风,这可真不错,否则用汽艇拉着三桅船那真是想起来就煞风景。开船的是个努比亚人,唱着船歌,打着鼓点,还真是把工作当成一种快乐。
晚上他们就在游轮里面住宿,没分到二层以上的房间,只好住在游轮的第一层,房间全都在水面以下。不过好在里面的住宿条件还不错,一拉开窗帘往窗户外面看,那感觉倒挺像是在海底世界里面一样。
吴邪原本以为房间会很有异国风情的调调,没想到和中国宾馆的装潢差不多。他们的房间是标间,两张单人床,他进去洗澡之前还是一人一张床呢,洗完澡出来,他只是随便问了下闷油瓶“你的怪兽出现了么”,就被他压在床上亲了起来。
末了,另一张床肯定是空着的了。

吴邪六十岁的那年,他的父母和二叔相继去世,那一整年他和闷油瓶差不多都是在医院度过的。医院里的人总是会对吴邪的父母说,“你儿子和孙子都好孝顺啊”,吴邪的父母只好尴尬地笑笑。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8:00 +0800 CST  
他们早已知道闷油瓶的面容会一直这么年轻的原因了,因为无论如何也瞒不下去,所以吴邪干脆一下子都交待了。两位老人只是愣了愣,最终也没说什么,倒是吴邪有点惴惴不安地问道:“爸妈,你们不介意么?”
他还记得自己的爸妈是这么说的,“只要小张和你不介意就行。”
不过好在闷油瓶也终于不再是万年二十岁出头的样子了,时间到底还是会留下一些痕迹。他现在,也终于像个三十多岁的中年人了。
每当被小孩子喊爷爷的时候,吴邪都会不自觉地摸摸自己的脸,再伸手摸摸闷油瓶那依旧滑溜的皮肤,继而苦笑一声。
闷油瓶看到他的表情,也不说话,只是抱紧他,在他耳边不断地喊他的名字。
吴邪,吴邪,吴邪……

吴邪七十三岁那年的秋天住进了医院。早年倒斗的后遗症开始折磨起他来,当年遭的那些罪,到底还是伤了元气。他的身体越来越差,最后虽然出院了,但医生建议他最好住在疗养院里。
可吴邪不想住疗养院。他对着看上去不到四十岁的闷油瓶,像个小孩子一样地胡闹起来。
“小哥,我要回家。”
“小哥,我们不要住在医院里。”
“小哥,我想去最暖和的地方养老。”
“小哥,求求你啦,带我回家。”
都说老孩小孩,闷油瓶拿他半点辙也没有,他想了几天,然后用他们的积蓄在三亚买了房子。
他想,这应该是最暖和的地方了吧,吴邪会开心的。

吴邪七十三岁的那年冬天,他们在三亚有了新家,就在天涯海角景区附近。
每天早晨,闷油瓶都会推着吴邪去海边散步,这是吴邪过的最温暖的冬天,他觉得很安心。
有一天,他看着远处的海天一线,忽然对闷油瓶说:“小哥,都说七十三,八十四,是人寿限的两个坎,如果我就这么走了,我们这辈子,是不是就到头了?”
闷油瓶没说话,只是紧紧地握住吴邪的手,像注视着最珍贵的宝物一样,注视着吴邪那布满皱纹的沧桑脸庞。
吴邪就笑了:“小哥,我舍不得你啊,老子真想还有下辈子,下下辈子。”
闷油瓶就站起来拥抱他,在他耳边低低地道:“吴邪,要是有下辈子,我们还会见面的。”
吴邪抬手摸上他的脸颊:“小哥,你说要是真有下辈子,我们怎么才能认出对方?喝了孟婆汤,可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闷油瓶摇摇头:“吴邪,你信不信,如果有来生,我一定会记住你。”
“那小哥你别忘了,回去你一定要把名字纹在我的胸口上。我也不知道从哪里看来的,说是用红颜色把名字纹在胸口上,就算死了,下辈子也会记得这个名字的。”吴邪很是认真地说。
闷油瓶于是也很认真地点点头:“好,我答应你,一会儿回去就找个纹身师傅,在你的胸口纹你的名字,在我的胸口纹我们两个人的名字。”
“为什么不在我的胸口也纹上你的名字?”吴邪好奇地问。
“下辈子,就让我记着两个人的记忆吧。”闷油瓶笑笑,“吴邪,这辈子,辛苦你了。”

吴邪七十四岁的那年除夕,晚上他们吃完年夜饭,闷油瓶推着他去海边看焰火,
漫天都是烟花,吴邪像个孩子一样笑了起来,他对着闷油瓶说:“小哥,这辈子认识你,真值。”
这辈子认识你,真是最好的事了。
他们就在海边看着属于他们两个人的烟火,闷油瓶坐在沙滩上,靠着吴邪的轮椅,握着他垂下来的手,握得那么紧。
吴邪的这双手,他牵了一辈子,从第一次握住开始,就没想过要放开。

那个除夕的夜晚,吴邪在海边的烟火与欢笑里,静静地闭上了眼睛。
在他最后的记忆里,他看到闷油瓶俯身紧紧地抱住他,对他说了一句话:
“吴邪,我和你是一条命的。”

什么长生,什么不朽,又怎比与挚爱之人的生死同穴更美好。
有人毕生追求的,却是有人弃之如敝履的;有人无论如何不能理解的,却是有人千秋万世至死不渝的。

闷油瓶在绚烂的夜空下,吻上了吴邪的嘴唇。
他说:“吴邪,你不会孤单的。”
他还说:“吴邪,我在。”

………………

第二天,景区的工作人员在晨光熹微里发现,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闭着眼睛,另一个中年人伏在他的腿上,紧紧地抱住他,眼睛同样也是闭上的。
他们像一座雕刻在一起的塑像一样,一动也不动。在他们的不远处,就是“天涯”和“海角”。
他们看上去就像是在沉睡,可无论工作人员怎么喊他们都没有任何反应。
那个老人的面容是如此安详,嘴角甚至还带着笑意。而那个中年人就像长在了那位老人的身上一样,无论用什么办法,都不能把他从老人身上拉起来。
他们就这样以一种紧密的姿势拥抱在一起,天涯海角,生死相随,就算死亡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共我一生》完





后记:
2011.12.25——2012.6.10

《万古如斯》网络版正文+番外到此全部完结,并且不会再续。
谢谢各位近半年来不离不弃的陪伴,到了这个时候,除了感谢,我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了。
感谢陪伴,感谢理解,感谢包容,感谢你们让万古走到今天。
太多想说的话已经在这半年的每一次更文和每一次回复里说过了,在这里,就让我简简单单地再表达一次感谢就好。
很舍不得你们,也永远都不会忘了这半年。
愿多年后还能记得彼此,记得这一段写文与读文的时光。
不管一路发生过什么,到现在只剩下如释重负,我终于把这篇文写完了。这个结局,不知道你们是否满意,但已是我能想到的最好结局。
生死相随,并肩共命。
一生一次的爱情,就连死亡也无法将他们分开。


—————————全文完结,谢谢,再见————————————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6-13 22:58:00 +0800 CST  

万古多印的本子通贩地址。(地址上的“攻”去掉)
三本正文:ht攻tp://item.taobao.com/攻item.htm?id=16423503883
特典:ht攻tp://item.taobao.com/攻item.htm?id=18732564462


客服都在忙着包装,大家用购物车自主拍下就好。详细内容通贩页面上写的很清楚,发货日期、注意事项和实体书照片全都有,看完再拍。多印的就这些,卖完就算,卖不完拉倒,想要的去拍吧。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2-07-20 21:28:00 +0800 CST  
《万古如斯》简体二刷预售:http://tieba.baidu.com/p/3994181299

楼主 许维夏  发布于 2015-08-23 21:52:00 +0800 CST  

楼主:许维夏

字数:474674

发表时间:2012-06-13 03:52: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1-26 18:53:55 +0800 CST

评论数:3119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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