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南明史》对史可法的作派看顾诚的治学态度和其史料价值的质疑

七夕献帖

呵呵~~~无比嚣张的度娘自出事后也这样来向中国政府献TG的媚了……

楼主 武侠新杰作  发布于 2016-08-09 18:31:00 +0800 CST  
从史可法的例子可以看出史学家对历史研究存在着两个方向上的遮蔽——其中之一便是因他身系中枢、位高权重,就觉着他无所不能(或应该无所不能)。




对于这一种遮蔽,最显著的无过乎顾诚那享用大名的《南明史》。此书针对历来对史可法的称道,大做反面文章,给予几乎全部负面的评价,其强辞夺理、略无恕悯,到了罕见而怪异的地步。在史可法研究还很稀薄的情况下,这种声音会无形地放大。许多缺乏阅读古籍能力,不得不借今人著作了解历史的读者,很难辨别里面的是非。
《南明史》对史可法形象的改写,集中见第五章“弘光政权的瓦解”。不及翻至正文,我们即能于目录看见第二节标题写作“睢州之变和史可法南窜”。“南窜”这种词,几十年来都被革命话语当做一种丑化而用于匪帮敌寇,眼下竟加诸史可法,令人不由讶然,诧异作者何以鄙之如此。通读之后,原因又并不曲晦。第一,作者对弘光间正派力量都不抱好感,在他眼中不光史可法,东林-复社这股知识分子新兴政治力量亦属丑类:“直至社稷倾覆,江山变色,东林-复社党人仍把责任全归之于弘光昏庸、马阮乱政,自我标榜为正人君子,实际上他们自己也是一批追名逐利、制造倾轧的能手,对弘光朝廷的覆亡负有直接责任。”第二,史可法的“联虏平寇”,尤为其所不满:“似乎他在考虑同清军作战了。然而,史可法的真实意图仍然是尽量避免同清方兵戎相见,继续一厢情愿地谋求与清军配合镇压大顺农民军。”通过用词,我们清楚体会到了作者的感情倾向。熟悉昔日笔法的读者知道,“真实意图”、“配合镇压”,都是用于“批判”和“揭露”的。

其实呢,史可法或明朝当局报“君父之仇”、以李自成为不共戴天之敌,乃当时伦理上必有之义,“平寇”先于“却虏”的顺序也实出必然(且不说彼时满清击走李自成,对明朝还算“有恩”)。本来,这都是昭然若揭、天下大白的道理,哪有什么需要隐藏的“真实意图”。至于“镇压”字眼里所含“当代义愤”,更非情理可解;那时没有马克思主义,史可法也不曾读到《中国社会各阶级分析》,或“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的起义和农民的战争,才是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这种论述,难道身为明朝枢臣,他还应爱戴李自成不成?
书中罔顾事实的笔触,比比皆是。例如,高杰死后,高夫人请以其子拜史可法为义父,而史可法不允。顾诚说:
这本来是史可法增进同高部将士感情的一个机会,然而史可法却因为高部是“流贼”出身,坚决拒绝,命高杰子拜提督江北兵马粮饷太监高起潜为义父。由此可见史可法政治偏见之深和不通权变。
“因为高部是‘流贼’出身,坚决拒绝”,这样的说法,不知其据何书何载。我从诸记看到的刚好相反。史可法不但从未以“流贼出身”嫌弃高部,反而对其格外重视、倚重,以致有一定“偏爱”。这一点,从当初高杰争扬州时即如此,扬州市民对史可法的处理很有意见。史可法这种态度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高杰实力最强,史可法心中将其视为北进的希望;其次,跟高杰为人有关,他野蛮粗狠、杀人如麻,但心地直爽、尚可感化,是个鲁智深式的人物,后来证明确实如此。总之,史可法对高杰和他的部队不但没有“政治偏见”,简直还可以说另眼相待。同样,史可法在高杰部威望都很高,根本不像顾诚说的感情有待“增进”。而当日情势(睢州大变后),史可法与高部间这种感情色彩,与其说该加强,不如说正好要适当淡化。他是朝廷在前线负责全局的督师,江北有四镇,非高部一镇,而四镇修怨日久,睢州大变后黄得功、刘泽清等正磨拳擦掌、寻隙滋事,冲突一触即发。往日,史可法既已令人觉得对高部不无偏倚,此时此刻,息事宁人犹且不及,再收高子为义子岂不火上浇油?高夫人之请,意图甚明,而史可法的不便应允,也是一目了然。此与“流贼出身”何干?
从《南明史》读到这类段落,我每每不知所措。直接看其议论,会以为作者于若干史实懵然无知,乃有与明确事实大相径庭的错判。但我们很清楚,原因不在此。作为资深的明史专家,那些并不偏僻的材料,理应在其所阅之中;恐怕,还是积年训养下渗入思维的“阶级斗争”意识及其史学模式起了作用。自五十年代或更早一点,以政治义理强史以就,便是当代史学根深叶茂的传统。代表者如郭沫若,学问未必不深厚,对史实未必不胸悬明镜,却在具体论述上,往往义理挂帅、以今昧古。这种风韵被泽数代,直至今日仍属可观。
定策及督师江北以来,史可法的言策、举措、行状,有大量材料及记述,《南渡录》、《甲乙事案》、《幸存录》、《圣安本纪》、《国榷》、《明季南略》、《爝火录》等等,载之甚明,仅史可法亲上奏章,《史忠正公集》即收有二十三篇全文,它们虽经满清改窜,却仍不失研究工作的资料首选,而《南明史》颇置不顾,极乐意采信某些非主流言说。例如:
沛县著名文人阎尔梅当时正在史可法幕中,劝他“渡河复山东,不听;劝之西征复河南,又不听;劝之稍留徐州为河北望,又不听”,“一以退保扬州为上策”,即所谓:“左右有言使公惧,拔营退走扬州去。两河义士雄心灰,号泣攀辕公不驻。”这就是被许多人盛誉为“抗清英雄”的史可法的本来面目。
阎古古(号尔梅)其人,血气恣扬,慷慨激昂,有侠士风:
破产养死士,罹狱几濒于死。手刃爱妾亡去,历齐、楚、蜀、粤、秦、晋、燕塞。被株连者数十百家,时有不及附范孟博之叹。
他是豪杰品质、激情性格,义薄云天不假,可往往行事冲动,但凭胸臆而激于一时。他的诗,就反映着这类特点。时人论之:“出古古口中,都无恒语。”“徐州阎古古尔梅,独工七律,对仗极齐整,时有生气,亦颇能造警句,惟粗率廓落处太多耳。”因了这性情,加上沛县地近山东,他以往在山东游历多、感情深,收复愿望特别迫切,惜乎想法如其诗,“粗率廓落处太多”。他“散家财万金,结豪杰,往来山东、河南,数有兵起,旋皆破灭”,这种奋不顾身、不计后果、鱼死网破的个人英雄主义,史可法无从效仿。两人身份不同,阎尔梅可以“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史可法不行。史可法是朝廷大臣,手下军队乃朝廷饷银所养,非他个人私募的兵丁。他没法做到阎尔梅那样,仗义即行。况且朝中掣肘、刁难、暗算等种种复杂内情,更非以为“抛头颅、洒热血”即济其事的阎尔梅所能想像者。这就是阎尔梅“数上奇计”,而史可法不能用的原因。至于“劝之稍留徐州为河北望,又不听”,又是怎么回事呢?彼时,高杰被害,史可法星夜赶来徐州,稳定帅位空虚、军心浮动的高杰所部。不料,事情刚刚停妥就传来消息,与高杰宿怨极深的黄得功闻风而动,欲进兵扬州,尽杀高部留在后方的妻子家眷。一闻此讯,高部李成栋等将即从徐州拔城而退。史可法忧心如焚,他要紧急赶往扬州制止内讧,对于阎尔梅之劝留,当然不能从命。此事原委不过如此,顾诚却以此暗示史可法不肯抗清。说到力主“恢复”,满朝上下我不知还有谁比史可法更切盼这种局面,唯一的几乎每奏必言“恢复”“北进”的大臣,不就是史可法么?凡此,顾诚不可能不清楚,然而他却引了几行明显激于辞气的诗句,来揭露史可法的“本来面目”。


阎古古虽然偏激,但忠肝义胆,他对史可法不满系忠义所系,不存恶意。应廷吉就不一样了。应廷吉对史可法暗怀幽怨,其于扬州之变后所著《青燐屑》,以史幕近僚身份讲述许多“独家”见闻。职是之故,它是我们较重视的参考书,然而,其中不少地方挟怨寄私,彰彰明甚,即无慧眼亦不难见——有关应廷吉之怨的来,及《青燐屑》抹黑史可法之处,后面再具体指出——而《南明史》第五章第四节“扬州失守”,却主要以《青燐屑》为本,尽采其意在于史可法不利的说法。如说“史可法惊慌失措,胸中漫无主见”;又说,面对几支逃军,“史可法以倘若阻止他们出城投降恐生内变为理由,听之任之,不加禁止”,似乎“恐生内变”是史可法所编造的托辞;还如,“当清军初抵城下,总兵刘肇基建议乘敌大众未到,立足未稳,出城一战。史可法却说:‘锐气不可轻试,且养全锋以待其毙。’”暗示史可法贻误战机、坐以待毙。情节均取自《青燐屑》,顾氏则在此基础上变换字眼,宛转发挥,添油加醋,像“惊慌失措”(应廷吉原话为“阁部方寸乱矣”)、“以……为理由”、“却说”之类,皆属此类小技巧,以将读者印像进一步引向不佳。
最后,作者拿出了一揽子评价:
作为军事家,他以堂堂督师阁部的身分经营江北将近一年,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一筹莫展,毫无作为。直到清军主力南下,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史可法驭将无能由此可见。即以扬州战役而言,史可法也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把史可法捧为巨星,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高任重,身系社稷安然,史可法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对于弘光朝廷的土崩瓦解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楼主 武侠新杰作  发布于 2016-08-09 18:34:00 +0800 CST  
未遑亲读史料的读者,见了这一段,不知将把史可法想成如何渺小可鄙之人。而稍知史事者,则将极诧于作者抹煞、昧没情理以至于斯!
上面每个具体指责,都无视明确事实,我们现在就一一辨之。
且以所谓“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为例。真相是什么?真相是:史可法督师江北,最苦无饷,名义上财政应拨钱款数额明确,事实上则迟迟不能落实,诸记以及史可法奏疏中,催讨记录正不知有多少,无奈,史可法不得不思屯田图之,甚至亲至大户人家劝捐……我们且看几个材料。甲申八月,为军饷屡讨不至,性格善忍的史可法罕见地发起牢骚:
近闻诸臣条奏,但知催兵,不知计饷。天下宁有不食之兵、不饲之马?可以进取者,目前但有饷银可应,臣即躬率橐鞬为诸镇前驱。
九月间:
以高杰方刻期进取,为请饷于朝,而马士英以镇将与可法协,为不利己,阴裁抑之。可法因疏言:“臣皇皇渡江,岂直调和四镇哉?朝廷之设四镇,岂直江北数郡哉?高杰请进取开、归,直捣关、洛,其志甚锐。臣于六月请粮,今九月矣,岂有不食之卒可以杀贼乎?”士英益靳之,不发,数诏趣山师,可法举示四镇,皆曰:“不能给我饷,而责我战乎?”由是坐困。
十一月,史可法敦促朝廷下达“讨贼诏书”,又提到:
兵行最苦无粮,搜括既不可行,劝输亦难为继。请将不急之工程,可已之繁费,朝夕之燕衎,左右之进献,一切报罢……振举朝之精神,萃万方之物力,尽并于选将练兵一事,庶人心可鼓,天意可回。
同月,一股请兵首次出现于黄河以南的宿迁、邳州一带,史可法派总兵刘肇基,李栖凤往援,同时将动向上报南京:
已而报至南都,士英大笑。时杨士聪在坐,惊问留“何为?”士英曰:“君以为诚有是事
邪?此史道邻妙用也。岁将暮矣,将吏例应叔功,钱粮例应销算,为叙功、销算地也。”
马士英念念于猜忌、掣肘,有此人在,而说史可法“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罔顾事实,岂可如此?此说之诬史可法,较马士英闻报笑称不过是“为叙功,销算地也”,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楼主 武侠新杰作  发布于 2016-08-09 18:34:00 +0800 CST  
次如“驭将无能”,若能平心而论,都不会否认史可法固有督师之名,实则几近光杆司令。且不说马、阮在南京始终作梗、遥加沮抑,即诸家镇将,除高杰后为史可法所感、愿供驱策,哪个不是拥兵自重、唯知自保不肯利国的军阀,史可法对他们确不能驭,然而,原因竟是他“无能”么?


还有扬州“没有组织有效的抵抗”的问题。粗知当时实情者晓得,清兵迫近之前,黄得功和刘良佐已被马士英西撤对付左良玉,而刘泽清和高部李成栋则各率大军逃至沿江。及满清兵临城下,扬州守军又有甘肃镇李栖凤、高歧凤部及川军胡尚友,郭尚良部先后逃走、投降。不要说野战主力,稍有战斗力的地方部队也不过是刘肇基所率四百余人。如此兵微将寡,你让史可法怎样对装备红衣大炮的多铎大军实施“有效抵抗”?史载颇明:“城内兵能战者少,可法乃闭门坚守。”当此绝境,史可法不动如山,以身殉国,我们又何忍责其更多?
而尤不可理喻,明军的普遍望风而降,居然也归咎于史可法。稍具理智都不可能无视两个基本事实:诸将都降了,唯独史可法作为督师未降;南京整个内阁班子,或降或逃,唯独史可法未降未逃而死任上。面此事实,“他所节制的将领绝大多数倒戈投降,变成清朝征服南明的劲旅”这句话,究竟想说什么?凡此种种,如果据而认为顾氏对史可法有一种怪异难解的敌意,实在不能算强加于他。不过,怪异难解仅是从事实或“人之常情”角度讲,自顾氏本人观念而言,却一点不难解释。我就从书中读出了两点,一是作者对史可法以“平寇”优先深深嗛恨,无法释怀;二是出于如下一种心迹:“把史可法捧为居心,无非是因为他官大;孰不知官高任重……”还是那个“大人物”的话题,亦即质疑史可法是否配得上“大人物”。你都官至宰辅、兵部尚书了,却不能扭转乾坤、一柱擎天;如此,讥而啐之,有何不可?他想必主张英雄和伟人都是伟大、光荣而正确的,而失败和没落如史可法者,必定不配。
说起来,批评史可法,也并不自顾诚《南明史》始。史可法同时代就有这样的声音,乃至出于“同一营垒”,例如黄宗羲。《弘光实录钞》刚刚开篇就说:
士英之所以挟可法,与可法之所以受挟于士英者,皆为定策之异议也。当是时,可法不妨明言,始之所以异议者,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委质己定,君臣分明,何嫌何疑而交构其间乎?城府洞开,小人亦失其所秘,奈何有讳言之心,授士英以引而不发之矢乎?臣尝与刘宗周言之,宗周以为然,语之可法,不能用也。
这是就定策一事,批评史可法失误。黄宗羲认为,当时,应本着社稷为重,君为轻之义,开诚布公,大胆陈述不迎福王朱由崧而迎潞王的道理,史可法却惧担嫌疑,不能坦荡坚持,反被马士英钻空子,作为把柄捏在手中。单论道理本身,我投黄宗羲一票。然而黄的思想层次——唾弃君主专制一一史可法达不到,他是传统意义上的正派朝臣,而非叛逆者,没有多少批判精神,要他超越礼法是不现实的。再者,史、黄还有一点不同,前者在位谋政,后者是可以率性而论的清流,这个差别远比想象得重要。

楼主 武侠新杰作  发布于 2016-08-09 18:35:00 +0800 CST  
前面的阎尔梅,也是一个著名的史可法批评者。但阎尔梅也好,黄宗羲也好,批评史可法乃是基本于政治或策略的异见,其间孰是孰非,都可以或者有待辨析和讨论。应廷吉所著《青燐屑》则不同。作为以亲历记面目出现的江北史幕见闻记,其史料价值不必抹煞。不过,文中对史可法的评论乃至某些陈述,心存芥蒂甚而捏造杜撰,是很明显的。下面一段就比较突出。应廷吉说甲申年十一月初四在一次私下谈话中,对时局倍感失望的史可法这样说:
揆厥所由,职由四镇尾大不掉。为今之计,惟斩四臣头悬之国门,以为任事不忠之戒,或其有济。昔之建议而封四镇者,高弘图也;从中主张赞成其事者,姜曰广马士英也。依违其间无所救正者,余也。
惊人地透露,设四镇主张出自高弘图,姜曰广、马士英积极支持,自己只是别无良策而予以附和。这是《青燐屑》的独家“爆料”,只能用闻所未闻形容。此外所有记载表明,设四镇虽经内阁集议,但构想来自史可法;史可法本人《议设四藩疏》也明确写道:“臣酌地利,当设四藩。”我们若拿“爆料”与事实相对照,对于史可法很难不留下推卸责任、饰非掩过的坏印象。然而稍析之则可知,此必为伪说无疑。史、应二人之间,远非可寄以心腹的关系。史幕左右甚多,这番话如非同寻常,与闻者必非应廷吉,如可逢人便说,又为何只有应廷吉知道,别人均无所载?最最明显的,里面有个致命漏洞,即“为今之计,惟斩四臣头悬之国门,以为任事不忠之戒”这句话。当时,高杰已率军北进,史可法半年来的努力总算看到一点进展,他怎么可能在这时愤然提出“斩四臣头悬之国门”,且将高杰包括在内?其说之伪,立然可断。
在《青燐屑》里,这种意在抹黑史可法的笔触,并非个别,而是处处可见。如丘磊被杀事,“虽史公奉旨而行,实东平(刘泽清)修怨为之也。”微讽史可法杀丘磊以满足刘泽清,此亦《青燐屑》独家之说。“四方幸进之徒接踵而至……廷吉病之,白史公曰:是皆跃冶之士,究无实用……相聚数月,既无拔萃之才,亦无破格之选。”说礼贤馆尽收留一些无用之辈。理饷财政也很失败,“复以周某为理饷总兵,兴贩米豆,官私夹带,上下为奸,利之所入,不全在官。”“遂议屯田”,“迄无成功”,应廷吉为指其弊,而“公不以为然,强之视屯田佥事事”。军事防务上搞形式主义,“沿河筑墩,以为施放炮火之地”,应廷吉指出黄河沿岸为沙地,“土性虚浮”,“安能架炮”,“而同事诸公,方欲以筑墩多少居为己功”,不听。后面又就扬州的失陷,历数史可法的种种失误(即顾诚《南明史》所乐于采用者)。览其全文,史可法除了精神尚属可嘉,别的一无是处,就连他宵衣旰食、夙夜辛劳,也是工作不得要领的明证(前引黄月芳的劝谏〕,难怪顾诚能以《青燐屑》为本,据而得出史可法“毫无作为”的结论。
由于《青燐屑》对史可法的描述几乎都是独出机杼的”孤证”,我们纵表怀疑,却没有办法者否证,特别是涉及很具体的细节时。不过.有一个办法,我们可以看他的行文,看他的逻辑,由此确定他写作态度是客观唯实,还是意气用事、昧私爽言。就此,我们可以注意两点。第一,作者对史可法不够重视自己,相当失望。他几处描写史可法不辨贤愚、不纳嘉言,都与自己有关,同时对史幕中有人受到更高礼遇,怨艾不已。如:

仪征返旆,决意河南之行。番山鹞(高杰绰号)于初十日祭旗,风吹,大纛顿折,红衣大炮无故自裂。杰曰:此偶然耳。遂于十月十四日登舟。应廷吉私谓人曰:旗断炮裂,已为不祥。今十四日,俗称月忌,又为十恶大败,何故登舟?

事既荒诞,而意若怨恨,简直是以恶意的摇唇鼓舌诅咒史可法必然失败,一个人心胸如此,出言怎能做到公正平和?第二,我们明显看到,他的思想有严重的神秘主义和命理色彩。他对此相当自鸣得意,以为不同凡响之处,极力张扬和凸显这一点。开篇便讲了一串“天儆”、“异象”,如他曾在北京遇见一种怪鸟,“所见之国亡”;又曾见一种特殊雷电,“电中聚火,人君绝世”;以及“天津抚院将台旗竿终夜号泣”、“五凤楼前门拴,风断三截”,诸如此类。他号称“三式之学皆精、天官之微更悉”,居奇炫异,亟欲以此售于史幕。还举出实例,说明自己如何灵验:
八月十五日,阁部升帐,忽旋风从东南起,吹折牙旗一面,其风旋转丹墀,良久方散。公以廷吉初至军前,欲试其实,即命占之。占曰:风从月德方来,为本日贵人,时当有贵臣奉王命而至者。风势旋转飘忽,其事为争,音属征、象为火、数居四。二十日内,当有争斗之事。五日前后,须防失火,且损六畜。”越三日,城西北隅火,焚死一驴,毁民舍三间。匝月,遂有土桥之变,而督师高大监以王命至。公因其学之非妄也,时咨问焉。
实有其事否?他姑妄说之,我们也只姑妄听之。但毋待烦言,史可法不便听之信之,恰恰也在于此。军国大事非儿戏,除非疯子才肯按照那种奇谈怪论行事。所以应、史之间的情形,一点也不难于明白——清谈无妨,其言难用。不过,史可法可以这么看待他,旁观者也可以这么看待他,应廷吉却绝不这么看待自己。他可能认真地相信自己那些“特异功能”,而将货而不售叹为无理的排斥。他对自己在史幕中的遭际牢骚满腹,对史可法则卑之无甚高论。总之,一对史可法厚此薄彼不满,二对史可法不用其学不满;因为这样,他写到史可法时很多地方都是带着情绪的,哪怕是事实,从他笔下出来也不免变味,更不必说有些一望可知绝非事实。

楼主 武侠新杰作  发布于 2016-08-09 18:35:00 +0800 CST  
怎么回事哎?


明明有提醒显示出现一个新精品的

楼主 武侠新杰作  发布于 2016-08-10 09:54:00 +0800 CST  

楼主:武侠新杰作

字数:7641

发表时间:2016-08-10 02:3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9-22 13:25:08 +0800 CST

评论数:40条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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