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神论者——火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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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圣经怎么说?“并没有分别,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罗3:22-23)记得吗?(罗1:16-17)保罗说:“我不以福音为耻(人讥诮、人辱骂,我全不在意,我就是要讲耶稣、我就是要传福音。为什么?)因为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因为「神的义」正在这福音上显明出来……。”然而(18节),突然之间,保罗话题一转,开始讲罪了。他不但讲到“人的罪孽”,更讲到“神的审判、神的忿怒”。



我们读(罗 1:18)“原来,神的忿怒,从天上显明在一切不虔不义的人身上,就是那些行不义阻挡真理的人。”

从(1:18)开始,他一直讲罪的问题(外邦人有罪,因为他们违背了神放在他们心中的律法、违背了自己的良心,所以,他们有罪。罗 2,犹太人也照样犯了罪,因为违背上帝所启示的律法……”罗 3:9-12 他引用旧约总结:“……因我们已经证明:犹太人和希腊人都在罪恶之下。就如经上所记:“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20)“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从1:18,一直到3:20,保罗长篇大论,都在讲罪、罪、罪、罪,一直到了(3:21),他才言归正传,又回到(罗 1:16-17)前面的“因信称义的福音”主题。



为什么当保罗传福音时,用那么长的篇幅,讲论《罪》的问题?他跟今天传道人大不相同,今天的传道人,传福音时,不多讲罪,要讲也是轻描淡写、一笔带过:(“谁没有罪?谁是完全人?”)但是保罗却一再强调罪,讲了又讲、讲的彻彻底底、讲的入木三分、讲的淋漓尽致。为什么?他花这么多功夫追究《罪》的问题呢?



因为人类的罪,表明了他对福音的《需要》。如果人不认识自己有罪,他也不会相信福音。耶稣说:“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有病的人才用得着。我来本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马可 2:17)如果我们不认识自己是罪人,我们也不用相信福音了。所以,保罗在传福音之前,先报恶讯。他先讲“坏消息”:我们都犯罗了罪;然后再讲“好消息”:我们可以靠基督称义。他先讲明神的公义、神的忿怒、神的审判,再继续讲神的怜悯、神的恩典、神的慈爱。先讲旧约的律法(定人的罪);再讲新约的救恩(赦人的罪)。



这是神渐进性启示的次序:先是旧约,后是新约。先是定罪,后是称义。让我们不要本末倒置、次序颠倒了。我再强调一次,如果我们不知道自己有罪;我们也不能因信称义。所以,保罗先讲清人在罪孽之中、无助、绝望、无力自拔的光景,然后再讲那因信称义的福音。

楼主 tzwll4  发布于 2018-07-01 08:34:00 +0800 CST  
继续:
这好比一个江湖郎中,卖药之前,你先要告诉病人,“你身患重病、病入膏肓、危险得很!”然后,他才会买你的药。如果他认为自己很健康;就不会买你的仙丹妙药。你的药再灵、再好、再便宜,他也不感兴趣,因为他没毛病!

(当然,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因为传福音,不是卖药。卖药的江湖郎中是为了赚钱、为了自己的益处;而我们传福音,却不是为自己,乃是为了别人的益处。卖药的,要你花钱、付代价,但是福音是不用代价的、白白赐的礼物。卖药的,也许会骗人;传福音,是把真理告诉人。
这是事实的真相:
“如今,世人都犯了罪,他患了灵性的绝症、他病的厉害、临近死亡的深渊、即将坠入地狱之中、几乎无可救药,唯独耶稣基督的《福音》可以拯救他、医治他。除他以外,别无拯救。”)


但是今天的传道人却(笑嘻嘻)告诉世人说:“你们没啥毛病、没大问题,上帝是爱,他心胸宽广。只要你虔诚相信,凭良心做人,任何宗教他都悦纳。你要吃什么补药,效果都差不多,最后:都皆大欢喜、都能上天堂!”



唉!这些灵魂的庸医,误症了多少的病人、误导了多少的灵魂?以后:怎么向上帝交帐!?



弟兄姊妹们,请注意,我们刚刚举的几个例子:王国显和远志明,是海外华人当中家喻户晓的大牧师;Joel Osteen(欧斯汀)是美国最大教会的牧师;Billy Graham(葛培理)更是世界最知名的大布道家。



他们所传的,是有代表性的、海外普遍流行的:掺杂水分、妥协真理、降低标准、兼容性的“福音”。这是今天西方基督教的主流!这是你在美国电视上、网络上、和大多数教会里所听见的信息:你只听见一半的真理,却听不见全备的福音。你只听见传道人讲爱、恩典、平安、祝福、成功、顺利;却听不见传道人讲:人的罪孽、神的忿怒、公义、审判。



弟兄姊妹们,请不要误会,我们不是危言耸听,故意要得罪人、绊倒人、讨人嫌,但是为了人长远的益处,我们不得不把罪的真相告诉他们。不但如此,我们更要把这拯救罪人的大好消息(那因信称义的福音)告诉他们。这个福音不是八面玲珑、没有棱角、光光滑滑、不触犯人的;这个福音乃是绝对性的、唯独性的、排他性的真理。灭亡的人,听不进去,他们会反感、藐视、讨厌、轻看;尽管如此,我愿与保罗一同说:“我不以福音为耻,因福音本是神的大能,救一切相信的……”因为这是普天之下、惟一能够拯救罪人的福音。



最后,请问,你所信的是哪一种福音?(当然只有一种)你所信的,是西方流行的:那独善其身(我信耶稣,我得救了,别人信啥我不管,我不批判别的宗教,我包容所有的信仰)那种迎合大众的《兼容性的》福音呢?
还是圣经所启示的那唯独基督、唯独恩典、唯独信心,绝对性的、排他性的福音呢?
(提醒大家一句,只有一个真正能够拯救罪人的福音。圣经郑重的警告我们:凡更改这福音、传另一个福音的人,不论哪个大牧师、大仆人、大布道家都要受咒诅(加1:6-9),

不是我咒诅人,乃是神的咒诅!
何等严肃啊!请问,你所信的,是否是这唯独的《因信称义的福音》呢?



如果你不肯定、没把握,那么,最后请回答这个问题:“那一天,当你来到天上的最高法庭,面对上帝的审判时,他会定你有罪呢?还是称你为义呢?”



如果你说:“他会称我为义”,那么请问,“你凭什么称义?凭什么罪得赦免?凭什么得到永生?”



你说:“凭我的信!我相信!”



那么,你信什么?你知道你所信的是谁吗?(提后1:12)还是象Joel Osteen 欧牧师一样说“我不知道”呢?



不要自欺!主耶稣说:“到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信!我信!……主说:我要明明的告诉他:离开我去吧,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太7:21-23)到那一天才发现,就来不及了。让我们现在就真心地悔改(从罪中回转),现在就全心地信靠那为我们的罪舍命流血、钉死在十字架上、又从死里复活的主耶稣基督吧!
这是惟一能够拯救罪人的福音!
“我不以这福音为耻,因为这福音本是神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

楼主 tzwll4  发布于 2018-07-02 09:44:00 +0800 CST  
基督教要义
第四章这认识的败坏消灭,半由于无知,半由于邪恶

经验证明,上帝在每人心里虽然撒下了宗教的种子,可是百人中难得一人爱惜自己所领受的,种子长大成熟的更无一人,慢说到时结实了。有人也许是在迷信中变为虚妄的,有些人却是存心作恶,反抗上帝;结果他们都从对上帝的真知识中堕落了,在世上真敬虔则荡然无存。我说有人因错误而陷于迷信,并非暗示说,他们的罪债可因无知而得蒙饶恕,因为他们的盲目常与他们的骄傲,虚荣、和顽梗相结联。可怜的人在寻求上帝之时,并不照他们所当行的,在自己之上寻求他,却依照肉体的愚妄,舍观察应循的正道,以虚空好奇的推测来判断上帝,他们的骄傲和虚荣就在此表露了。他们的上帝观,不是按照上帝所显示自己的,乃是以他们自大的想像为根据。这缺口一开,他们不论走那一条路,都必趋于毁灭。不论他们以后如何敬拜或服事上帝,都算不得为上帝而行,因为他们所敬拜的不是上帝,而是自己脑筋所虚构的事物。保罗特别论到这种堕落说:“自称为聪明,反成了愚拙”(罗1:22);以前又说过:“他们的思念变为虚妄”(罗1:21)。为免有人宽恕他们,所以他又说,他们受蒙蔽是罪有应得,因为他们不安分守己,妄自尊大,肆意骄傲,醉心虚妄与邪恶。所以他们的愚拙是无可获赦的;这种愚拙不仅是由于虚妄的好奇心,也是由于假自信,与妄想超过人类知识限度的过分欲望。

二、大卫所说的,“愚顽人心里说,没有上帝”(诗14:1),正如以下所要讨论的,是专指那些自毁天性的亮光,故意安于愚拙的人而言。我们看见,有许多人肆意犯罪,顽固成性,竭力想从记忆中,排除那本性向他们心灵所提示的上帝的观念。为要使他们的疯狂显得更可厌,诗人就说他们是公然否认上帝的存在;这不是说,他们抹煞了他的存在,乃是因为他们剥夺他的公义与照顾,把他当作闲懒者关在天上。既然与神意相反的莫甚于舍弃对世界的统治,将它委诸命运,纵容人的罪,使人放荡淫佚,所以凡对上苍的审判毫无恐惧,沉迷于世俗之中的人,就是否认有上帝。恶人一旦故意闭着自己的眼以后,上帝就叫他们心地昏暗,有眼而不能见,作为公义的报应(参赛6:9)。大卫在另一处解释得好:“恶人在他心里说,我眼中不怕上帝”(诗36:1);又说他们竞相为恶,沾沾自喜,以为上帝不观看他们(参诗10:11)。他们虽然勉强承认上帝的存在,即以否认他的能力来夺去他的光荣。按照保罗的见证。上帝“不能背乎自己”(提后2:13)因为他是永不改变的,所以那些把他假装为虚空而无生命之偶像的人,即是真正否认上帝。还有一点要申述的,即是他们尽力背着自己天然的了解,想从心上忘掉上帝,甚至在天上也要消灭他,但他们的愚昧终归无法逃避上帝的制裁。他们之敢于无忌惮地反抗神的旨意,随从盲目的冲动,是他们鲁钝地忘记了上帝。

楼主 tzwll4  发布于 2018-07-09 11:35:00 +0800 CST  
三、这样,许多人为自己的迷信所作无效的声辩,根本被推翻了;因为他们认为不论如何荒谬,只要对宗教稍加注意便够了,却不想到真宗教必以神的旨意为永久的准则;上帝是始终不变的;他不是按每人的空想而变形的幽灵。迷信怎样想取悦上帝,却是以虚伪的敬拜嘲弄上帝,是很容易看出来的。既然迷信只遵奉上帝所轻视的事,所以,它不是轻蔑地忽略,就是公然拒绝上帝所喜悦之事。那些以新创的方式拜上帝的人,其实是崇拜自己幻想的产物,因为他们若不先以虚构一位合乎他们自己虚伪愚笨之观念的神,就绝不敢如此玩忽上帝。所以保罗认为神的观念模糊不定,即是不认识上帝。他说:“从前你们不认识上帝的时候,是给那些本来不是神的作奴仆”(加4:8)。他在别处说以弗所人“没有上帝”(弗2:12),而他们在对惟一真上帝的正确知识上,原是局外人。至于你自以为有一位或几位神,并无多大重要,因为无论怎样,你都是偏离背叛真上帝;既弃绝了他,你所剩下的只有一个可恶的偶像而已。所以我们必须赞同拉克单丢(Lactantius)的主张,即不合乎真理的宗教,不能算为是真的。

楼主 tzwll4  发布于 2018-07-14 08:04:00 +0800 CST  

楼主:tzwll4

字数:19174

发表时间:2018-05-24 16:39: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9-05-30 15:09:54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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