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45号103室(段篇灵异文合集)

第九话·糖果屋

不知道大家小时候有没有听说过关于“拍花老太太”的故事,据传,她们只要在小孩儿的脑门上轻轻一拍,那孩子就会失了神志跟着走。也不知道被带到哪里去,反正再也回不来就是了。经常被大人用来吓唬孩子们,说是“如果你不乖,就会被拍花老太太捉走……”云云。

唐彦坤记得很清楚,自己小时候就真真实实遇到过一个拍花子的,而且还碰见过两次。只不过,那可并非什么满脸褶皱的老婆婆,而是个面容俊美气质清雅的男子。

第一次是在唐彦坤刚刚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学校边上开了一家糖果屋,别的孩子每到放学之后都会去那里光顾。他们说那儿的糖特别好吃,哪怕连糖纸都很漂亮。唐彦坤有好几回都想去看看,但没办法,父亲母亲都是很严厉的人,因为他长了许多蛀牙,所以从来不准他吃甜食。于是,唐彦坤只能在路过的时候眼巴巴地瞧着那糖果屋的门口,时不时用渴求的眼神看看旁边拉着他手的家长,结果还是没用,每次都被强行拽回家。

终于有天来了机会,唐彦坤的父母都在同个工厂里工作,那次正好临时加班,所以没空去接他,就让唐彦坤一个人自己回家。那日他特别高兴,心想着总算可以偷偷去买颗糖吃了,口袋里揣着枚一元硬币,几乎整天都把手伸进口袋里攥着生怕它掉了。显然,对于只有七岁大的唐彦坤来说,一块钱已经是笔难得的“大数目”。

放课之后,唐彦坤第一个急匆匆奔出教室,连铅笔盒都差点儿忘在了桌肚里。他只想跑得快点、再快点,他要买到最甜、最大的那颗糖。

用最快的速度冲到糖果屋门口,里头果然还没客人。唐彦坤喜滋滋地刚想进去,眼前就站了个人,他抬起头朝上看,只见那个糖果屋老板正笑眯眯地盯着他。

“吃糖么?”

哥哥的声音真好听啊。唐彦坤想。

“嗯。”他点点头。

男人把一颗糖果塞璩进他手心里,唐彦坤呆了呆。那糖的包装很是吸引人,五颜六色,拿起来在阳光底下看看,好像还会闪闪发亮。

糖果屋老板把手伸出来,指头圆圆的,指甲透着粉色,手背上骨节分明,看起来很温柔。

他轻轻摸了摸唐彦坤的头。

在那之后的事儿,唐彦坤完全都不记得了,只知道自己醒来的时候已经回到了家里,人躺在床璩上,妈妈在旁边哭得稀里哗啦。后来才得知,他是被邻居家的爷爷发现的,那时候老大璩爷正坐在河边钓璩鱼,就忽然看见他眼神木呆呆地往河里走,连忙冲过去拦住,紧接着他就这么突然晕了过去。

唐彦坤发了几天烧才重新正常起来,那家糖果屋不知道什么时候关的门。反正等他再开始上学就已经没了,换成了普通的小卖部。

当年的唐彦坤年纪还小,不知道害怕。只是很可惜糖果屋老板送他的那颗非常漂亮的糖,嘴里还没吃到味儿呢,竟然就只剩下一张糖纸留在口袋里了。而那糖纸他也没舍得扔,一直夹在小人书里。后来长大了,回忆起来才隐隐觉得这事儿诡异,没想到,居然还能碰上第二回。

******************************

——“哎,你们注意到没有,学校旁边开了家糖果屋。”

——“嗯,看见了。店面很普通嘛,没什么好去的。”

——“谁说的啊?那老板可帅了。”

——“真的假的?”

——“当然是真的,我昨天亲眼去看过,还买了一袋橡皮糖,老板对顾客态度超级温柔,我简直被他的眼神杀死了啊……”

——“哇哇哇,那我也要去……”

同班女生们唧唧喳喳的八卦讨论声把原本好好在午睡中的唐彦坤给吵醒了,他抬起头,恼怒地抹了把脸,刚想对那群女的发飙,结果她们谈话的内容却使唐彦坤本人也愣住了。

糖果屋……温柔的老板……

难道是小学时候遇到过的那个吗?

人类与生俱来的好奇心以及对于儿时那段特殊经历的诡异情绪,令唐彦坤忍不住想要再去那儿看看,可,他也不知道看了以后要做什么。尽管如此,他仍然决定在放学之后跑去糖果屋门口蹲璩点,里头清一色的都是小女生,几乎把店面挤破,唐彦坤不禁咂舌。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4 12:37:00 +0800 CST  

等里面的女生们散得差不多了,天色也已经黑了下来。唐彦坤突然觉得自己挺好笑,站起身璩子拍拍屁璩股刚想走,却听得身后有人叫住他:

“唐彦坤?”

他怔了怔,慢慢转过头去,居然是那个糖果屋老板,差不多十年过去了,他的面貌一点儿都没变:“你,你怎么会知道我的名字?”

“我记得你。”老板笑眯眯地说,“你小学时候也来过,我还送了你一颗店里独一无二的糖。那天看见你胸口的学生牌,就知道你的名字了。”

“哦……”唐彦坤找不到话说,只能挠挠后脑勺。

“请进吧。”

我没想进来啊。

正这么想着,唐彦坤的脚已经踏进去了。

店铺规模其实不大,但摆设什么的看着都挺舒服。唐彦坤左瞧瞧右看看,心想光是进来绕一圈儿什么都不卖好像不太好意思,所以随手指了指其中一种糖果,说:“给我称一小袋这个吧。”

“好的,请稍等。”老板态度确实好,可唐彦坤怎么着也想不通,小时候为什么会碰上那样的怪事,说不定……这跟糖果屋老板没关系,要是他真是拐卖儿童的坏人之类,新闻肯定早就报导了,受璩害璩者也不会只有唐彦坤一个。

“一共五块三毛,收你五块吧。”男人把糖果袋子递过来。

唐彦坤掏出钱来给他,离开前,老板又道:“对了,再送你颗特别的。”

说完,从自己的口袋里拿出了糖,像十年前那样把它塞璩进唐彦坤手心:“我保证,这种糖世界上就这么一颗,要好好品尝才行。”

“嗯,谢谢你……”男人的手微微泛着凉意,很滑,唐彦坤局促地点了点头。

“我叫花诚夏。”

为啥要告诉我你的名字?

唐彦坤就这么奇怪地看他,然后只见眼前这张脸渐渐放大,额头上被柔璩软的东西轻轻一碰,是那男人的嘴唇。再然后他就傻了,手里的糖袋子“吧唧”摔在地上,花诚夏好像还笑了声。

“花……”

拍花子的男人……不行,他好晕。

“是诚夏。”他继续往下吻,舌璩头舔舔唐彦坤的嘴唇,“好甜。”

甜你妹,你个变璩态!

这句话最后在唐彦坤脑袋里闪了闪,然后湮灭,他又眼前一黑,啥都记不清了。第二天醒过来,发现自己正在学校教学楼楼顶吹风,而且还站在最边缘,要是多走一步肯定得掉下去,粉璩身璩碎璩骨脑浆迸溅。唐彦坤吓得大叫一声,浑身打了个激灵,连连后退,脚步踉跄地摔倒在水泥地上。

反应过来之后,唐彦坤第一件事儿就是检璩查自己的身璩体有没有什么不对劲,查完了以后感觉更是晴天霹雳。胸口零零星星布满吻痕……连大璩腿上都有!下璩半璩身有种发璩泄完了的舒璩爽感,话说回来,唐彦坤的确有些印象,自己貌似做了什么春梦来着,下面被温璩软热乎的甬道包住,只不过很干涩,进出起来有些费力。

完了完了,不能再想了。

惊慌失措地回到教室不久,唐彦坤父母就找过来,责问他为何彻夜不归。最后还闹到班主璩任那里,让他丢璩了大脸。

唐彦坤这次才终于开始害怕,但他什么都没说出来,即使说了,又有谁会信呢?自己被一男人迷晕、破了身?也未免太可笑,简直丢人现眼,他还想要这张脸过日子呢。他的裤袋里依旧留有一张糖纸,本来想扔了,之后也不晓得为什么没丢掉,而是带回家去,和从前那张夹在一起。

*******************************

如今,唐彦坤已经大学毕业,在一家小杂璩志社当实习记者。戴了副黑框眼镜,工作很闲,他偶尔还是会回想起当初的事儿,除了后怕之外,还有一种无法言说的微妙情绪在里头。

这次他要去采访一间“鬼屋”,所谓鬼屋,也只是别人的称呼而已。说什么只要住进这间公寓里的人,不是死了就是失踪了,邪门儿得很。虽然也有完好无损的,但住不久就搬走了,也不知去向。唐彦坤昨儿个其实去找过那个房东,无奈对方给他吃了闭门羹,不接受任何采访,所以没办法,他只好亲自去传说中的“鬼屋”瞧瞧。打听一下周围住户是怎么说的。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4 12:37:00 +0800 CST  

“45号103室……”唐彦坤站在公寓楼门口拍了两张照片,看起来完全就是普通的民居,没有任何诡异之处嘛。

等会儿,那窗口一闪而过的是什么?!不是说这儿现在没租出去么?

唐彦坤举着相机跑到窗台下往里看,只可惜底楼原本就比较昏暗,眼前只有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想了想,他走进公寓楼,来到103室门前,摁响门铃。

“叮咚,叮咚,叮咚。”

虽然是大白天,可楼道里只有唐彦坤一个人,这门铃璩声显得尤其诡异。

没人来开门,唐彦坤的职业精神不允许他就此死心,于是又按了一次。等待数秒后,却依然无人响应,唐彦坤叹了口气,心想要是最后一次还没有人过来,那他就走了。 不过,在他手指碰着门铃按钮之前,门倒是打开了。后面出现的脸让他立刻瞪大了眼睛:

“是你?”

唐彦坤绝不可能忘记这个人。这么多年,他还是没有半点变化,依然像小时候第一次见面那样,连身上穿的衣服都是同一件。

花诚夏。

“小唐唐,我就知道你会来找我。”

“我不是来找你的……”他也没想到竟然会见着这个人,还有,那恶心的称呼是怎么回事儿?

对方还是一脸温和的微笑:“没关系,反正我们见面了就好。你要吃糖么?”

“不,不是。”唐彦坤说起正经事,“我今天过来采访,一开始听说这间屋没租出去,所以看见有人住这儿吓了一跳。”

“采访?”花诚夏道,“别站着了,进来再说吧。”

唐彦坤点点头,在玄关处换拖鞋,结果一进客厅就呆住了。这地方,到处都放满了糖罐:“你……现在还做这生意么?”

“是啊。也找不到别的事情可做了,而且,还要靠着这些来寻一个人。幸好,没让我等太久……你要喝什么?热可可?”

“随意就好。”拿出笔记本和录璩音机,唐彦坤警告自己别再想些乱七八糟有的没的,做完访问就立马走人吧。

花诚夏忙活了一会儿,将杯子放到茶几上,虽然里面的热饮看上去很诱人,但有了心理阴影的唐彦坤不敢喝,清清嗓子,问:“你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住进这房子的?”

“大约两个月之前吧。”花诚夏坐到他对面,看着他低垂的眉眼。

唐彦坤感觉到他的目光,于是把头低得更下面了,别看他的眼睛,千万别看:

“呃,平时有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比如遇到灵异事件什么的?”

“没有。”

“真的没有么?麻烦再仔细想想。”

“真的没有。”

“噢……”唐彦坤草草在本子上记下几句话,“那么,你知不知道这间房以前发生过凶璩杀案?除此之外,还有非正常死亡的,还有失踪……”

他没说完,花诚夏就把手指摁在了他的嘴唇上。唐彦坤又开始晕乎了,他想跑,可身璩体却丝毫不听话。这个男人太危险。

“要吃糖么?”

花诚夏不知道从哪儿又找出来一颗糖,和前两次给他的都不一样,糖纸一半是红,一半是白。就像王璩后给白雪公主吃的苹果那种颜色。剥开糖纸,圆圆的糖果就露了出来,同样是一半红一半白。花诚夏把糖塞璩进自己嘴里,然后含于唇璩间,只留出红色的那部分在外面。

花诚夏含着糖慢慢朝着唐彦坤靠近,红色的糖果触碰到他嘴唇,唐彦坤闭上眼睛……

第三次,总算知道他卖的糖是什么滋味了。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4 12:37:00 +0800 CST  
然后,小唐唐就被拍花子叔叔捉走了,一起过着性福快乐的日子- -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4 13:10:00 +0800 CST  
第十话·爱情图腾

偶尔的时候,会不会想要给自己弄个纹身?不是路边摊上三块钱一张随便买随便贴随便擦的那种,而是真真正正的刺青。为了赶时髦、好看,走在大马路上瞧起来很带感……为了在自己身上留一个永远不会消失的纪念?或者是,作为某段感情结束的句点,象征着和过去一切事物挥手再见。

薛齐在上星期刚刚告别了自己长达三年的恋情,而且,准确来说,这是他的初恋。或许二十多岁才开始初恋已经有些晚了,但,薛齐十分中意对方,当初是以“要共同生活一辈子”为目标而交往下去的。只不过没想到,一辈子才过了这么点时间,就不得不说bye bye。

尽管前度恋人的性别同样为男人,可薛齐从没把这当成一个难题来看,性取向什么的并不是最重要,互相喜欢不就行了么?刚开始恋爱那会儿,也没见对方有什么意见啊,怎么现在说结婚就结婚了呢?翻脸比翻书还快。

那让薛齐又爱又恨的男人名字叫做姚羽骆,人如其名,也是个斯文清秀的男子。年纪比薛齐稍长,性格沉静稳重,对他很是温柔,任何事儿都被照顾得妥当。除了在床上过于矜持害臊之外,倒是没什么让薛齐不满意的地方。哪怕连主动提出分手的时候,嗓音都温温和和的,当他面对薛的质问乃至于有点儿激动的骂声,都没反驳过一句。只是反复地不停说着“对不起”这三个字,连半点儿解释都没有,正因为如此,薛齐心里才格外窝火。

这世界上总有那么些人,就是由于什么激烈的态度都不表现出来,所以显得异常可恨。倒不如痛痛快快说个明白,这么干吊着别人,算什么呢?三年共同度过的快乐时光,如此莫名其妙地被抛弃了。

这次失恋对薛齐来说打击还蛮大,不过他并不想要就此消沉下去。懒得看到同一公司的姚羽骆,换句话说,再见面肯定只有尴尬的份儿。于是他爽快辞职,还搬离了原来的住所,找到一家和新公司距离比较接近的小公寓住进去。

就这样开始新生活吧。

离公司不远的文化街上有一家挺出名的刺青店,薛齐好几次站在门口,纠结过无数回:到底要不要进去?

说是说要遗忘过去,展开全新生活,可那些宝贵记忆,怎么可能说忘就忘?姚羽骆的脸还时不时在他脑海中闪现,他眼睛难受、心里难受、全身都难受,都快拿出手机拨下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了,哪怕只是听他说声“喂”。大概,一定要在什么地方留下个印记,才能提醒自个儿,别好了伤疤忘了疼。犯贱也不是这么犯的。

问题在于,这难道不是TMD恶性循环么?

终于,在第N次纠结之后,他被热情的老板娘给主动拽进了店里:“小伙子,我看你站在外头好几天了,怎么着?心动,但是怕疼是吧?”

“我没……”薛齐有口难辩,最后只得叹气。

“这也没多痛,不信你待会儿问问其他客人。再说了,只要做出来的样子好看,你一大老爷们儿还怕啥啊?”

薛齐敷衍地点点头,目光有意无意地在墙面上那些纹身图样中扫了扫,然后,就定在了其中一幅上。

好像是纹在右边儿后腰的地方,一根黑色的、飘落着的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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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光顾,以后有什么想纹的还可以再过来我们这儿,给你打个八折。”老板娘笑容可掬地说。

薛齐走出去,后腰处还火辣辣的。感觉不赖,更奇妙的是,胸口难受的感觉忽然没有了,好像做完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了结,轻松极了。

第二天星期六不用上班,所以薛齐没调闹钟,一觉睡到自然醒是再也幸福不过的事情了。但……

“啊啊啊啊啊!”

薛齐掀开被子,看着和自己钻在同一被窝中的陌生赤裸男人,大叫起来:“你是什么人?怎么会在这儿?”

“主人早安。”男人恭顺地垂着头,发色很黑。

主人?什么主人?现在是做梦,还是外星人入侵?或者别的什么乱七八糟……

“你是怎么进来的?快说,要不然我就报警了。”虽然这人身上什么都没穿肯定不可能带着武器,而且模样看上去也挺老实,可这并不代表他没有危险性。

“我的名字叫黑羽,是来侍奉主人起居的。”

“这都哪儿跟哪儿啊?”原本就有起床气,薛齐现下更是烦躁,甩甩手说,“快从我家出去,要不然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黑羽抬起头,眼眶里居然泪汪汪的:“装出这样平凡懦弱的性格果然不行啊,就知道主人不喜欢,真是太糟糕了。”

“啥?”

“哇哇哇哇哇……”对方一下子扑过来,死死抱着薛齐的腰不放,“主人你别丢下我,你要对我做什么都可以!皮鞭蜡烛尽管上吧,我就喜欢这个调调!哇哇哇哇哇哇哇……”

这人该不是把脑袋磕坏了吧?麻烦大了。

薛齐万分懊恼地心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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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卫生间内,薛齐还刷着牙呢,听见黑羽刚才对他说的那番话,差点把牙膏沫喷出来,“你说,你是我后腰上那个纹身变的?”

黑羽穿着薛齐丢给他的衬衫和牛仔裤,小模样长得倒是不错,阳光俊朗。只不过有点儿傻呆呆的。

他认真地点点头:“是的主人。”

“小朋友,你今年多大?还是……你以为我只有3岁?”薛齐叼着牙刷问。

“我刚刚出生十五分钟,已经成年了。主人你今年25岁,生日是4月13号,白羊座,血型AB,身高183公分,体重75公斤。喜欢吃牛肉和鸡肉,不爱绿叶蔬菜。上周二与交往了三年的同性情人正式分手,因为对方有结婚的对象。话说主人叼牙刷的样子真帅啊……呜呜……”下巴被恶狠狠捏住说不出话,黑羽看着面前双眼冒火光的薛齐,小心脏噗通噗通乱跳。

“你究竟是何方神圣?谁派来的私家侦探吗?我有什么地方可调查的,你居然知道这么多。”薛齐现在非常愤怒。

“呜呜……呜呜呜……”黑羽指指他右边后腰的地方,示意他转头看看。

薛齐耐着性子放开黑羽,看了一眼自己本该有刺青的部位,结果却让他惊讶不已:“消失了……”

黑羽揉揉下巴:“因为我寨这里……主人你好粗暴,我的舌头都卷起来鸟。”

薛齐目瞪口呆了许久,黑羽就站在旁边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叼牙刷的模样。

他需要足够的时间来消化这一事实。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6 18:23:00 +0800 CST  
这是薛齐和黑羽同居的第二天。

昨晚上闹腾到大半夜才睡……呃,当然,没发生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只不过跟黑羽有些“意见”上的分歧。

——“你可以去客房过夜,或者睡沙发,都没问题。”

——“不行,我必须二十四小时待在主人身边,保护主人的安全。”

——“那你知不知道我喜欢男人?这样很麻烦。”

——“知道啊,主人,你来吧!我已经等待很久了,不要因为我是娇花而怜惜我!请狠狠地蹂躏我的身体!”

——“……”

就这么争着争着,薛齐实在困得不行了,趴床上就这么睡了过去。黑羽嘿嘿邪笑两声,帮他换上睡衣,全身上下该摸的不该摸的都摸了个遍。然后像八爪鱼似的缠在薛齐身上,找个舒服的姿势入睡。

所谓的“新生活”,就这么鸡飞狗跳地拉开了序幕。

平时薛齐要上班,黑羽跟着不方便,于是就变回刺青贴在他身上,原本没什么特别的感觉,可现在忽然想到那东西是个活生生的……暂且称之为“人”,他心里就怪怪的。其实,除了脑筋经常转不过弯儿来、还有总是对薛齐毛手毛脚之外,黑羽总体来讲还算不错。让他干什么他就干什么,端茶送水递拖鞋拿报纸,让薛齐觉着自己好像旧社会的大老爷,尽管不习惯,可说实在的 ,挺爽。

……如果,黑羽不是连洗澡上厕所都在边上守着的话,薛齐会更爽。

——“我自己有手可以拿纸,你用不着在边上侯着。你这样不是逼着我便秘么?”

黑羽纹丝不动。

——“你要是不走,我明儿个就用激光把纹身除了。”

好了,总算走了。

上厕所的问题算是解决,可洗澡方面黑羽完全不肯让步,哪怕薛齐威胁他要去除掉纹身,黑羽也不愿意离开半步。

“我说你怎么就这么倔呢?”薛齐手上攥着皮带假装要揍人。

“主人,我掐指一算,你在浴缸里跌倒而造成终身残疾的可能性高达百分之九十九,所以,哪怕我死了,也不能让你出半点儿差池。”黑羽大义凛然道。

真是,真是……没办法。

薛齐苦恼地背过身去,开始脱衣服。

“我帮主人放水!”黑羽打开水龙头,眼睛还恋恋不舍地看着薛齐的后背,一个愣神,莲蓬头没拿稳,温水刹那之间四处乱溅。

“喂喂喂,你搞什么啊?快关了!啊!”

薛齐急忙冲过去想关水,谁知脚底下一滑往前栽倒,搂着黑羽一块儿摔进浴缸。

“没事儿吧你?”这一摔力道可不小,要是撞到后脑勺什么的那就更危险了,黑羽双目紧闭的样子吓坏了薛齐,他轻轻拍打黑羽的脸颊,试图叫醒他,“黑羽,黑羽你醒醒!”

黑羽慢慢睁开眼睛,竟然是一脸满足的笑容:“能跟主人这么亲密,真是幸福……”

薛齐大松一口气,哭笑不得地盯着他,刚才那瞬间,自己是真的担心他出事儿。

有种说法,一对男女只要对视五秒就能结婚了,那么,如果换成两个男人,不知道十秒钟够不够?反正,只要是看对了眼,管他多久呢。

薛齐有点儿心动,试探着亲吻了下去。黑羽好像很震惊似的全身僵了一僵,然后用力按着薛齐的后脑勺,舌头生涩而又活力十足地冲进薛齐口腔里,险些透不过起来。这样热情过头的吻,薛齐还从没尝试过,但是……感觉不赖嘛。

“慢点儿……内裤要坏了,这条很贵的!”

黑羽心心念念着的愿望在这天晚上终于实现了,进展真快啊……本来还以为要努力再久一些,主人才会接受他。毕竟主人从前那么深刻地爱过另一个人,不过这好像也没啥关系,主人今后的人生,都将由他陪着就是了。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嘶……屁股比想象中的要疼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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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小白了,受不鸟- -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6 23:15:00 +0800 CST  
第十一话·日记本

赵树明从四年级开始写第一本日记,刚开始是为了交作业,语文老师要求每个小朋友都要写,所以他也就写了。纯属完成任务的性质,但后来长大些,赵树明就准备了两本日记本,一本交给老师,另一本是属于自己的、真正的日记。

他不爱说话,也没什么朋友,跟家里人交流又不多。除了写东西之外,不知道要怎么表达自己的想法,久而久之,写日记的习惯就一直延续下去,坚持了好几年。直到他升上高中之后的某一天,他扔掉了这些年来所有的日记本。将它们通通丢进垃圾桶。

没什么事儿比自己的日记在大庭广众之下被大声念出来更难堪了,更何况,这么做的人还是赵树明暗恋了两年的同桌。

——“今天,他问我借了一支圆珠笔,还回来的时候还对我笑了笑。我没敢正眼看他的脸,但心跳却非常快,我是那么喜欢他……”

站在讲台前那个原本眉飞色舞的男孩儿读到这里时,一瞬间收敛了笑意,他面部表情扭曲,一把将本子用力丢到低垂着头的赵树明身上:“你是变tai吗?”

“噢~~~~”教室内顿时起哄声一片。

“你们在做什么?”数学老师夹着教案和三角尺走进教室,皱着眉说,“都快上课了还这么闹,快,都回座位上去。”

四周气氛安静下来,赵树明的同桌狠狠瞪他一眼之后回了座位,可他仍然站在原地一动不动。

“赵树明,没听见我说的话吗?坐好,要上课了。”这个课堂上从来不举手发言、平时也不怎么讲话的同学,在所有老师眼中从来都可有可无。

赵树明弯下腰,捡起已经破破烂烂的日记本,慢慢转身往回走。所有人都看着他,他还是和往常一样,总低着头,眼睛被头发遮着,面无表情,模样看上去有些吓人。就在别人以为他要坐下的时候,他却拎起了书包,朝着教室角落里的垃圾桶方向走去。

“赵树明,你想干嘛?”数学老师生气地说。

“哗啦啦……”

书包里的东西全都进了垃圾箱的肚子,大家目瞪口呆,几秒种后,班上的几个小混混开始吹口哨。

“安静!”老师用三角尺拍着讲台桌面,“不想听课的可以出去。”

赵树明打开教室后门,当真也就这么离开了。

这一年是高三上半学期,也是卓泰到现在为止最后一次见到赵树明。后来听说他申请退学了,不知去了何处。

对了,卓泰,就是赵树明两年半里日记的男主角。他高中时代的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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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同学聚会,同学聚会……”

翻着通讯录,卓泰苦恼地挠挠头皮,这次高中同学聚会由他组织。有些人没空来、有些人则是联系不上,已经退休在家养老的班主任既然把这个任务交给他,那么他就应该尽全力完成才是。这才确定了一半人,怎么办得起来呢?

无意中看到一个名字,卓泰愣了愣,盯着那名字后面的号码发呆许久。

赵树明……

说实在的,对于当年那件事,卓泰很内疚。那时候他年轻气盛什么都不懂,觉得别人好欺负,也就闲着没事儿干逗他随便玩玩,预料不到的是,居然会把他逼走。那天放学之后他在垃圾桶里翻出赵树明扔掉的东西,发现那些全都是日记,一共有九本,从小学到高三的,赵树明居然全部放在身边。

卓泰把这些日记本带回家,原想第二天把它们还给赵树明,再道个歉什么的,这事情也算过去了吧。可他等了一天、两天、三天……赵树明再也没来学校。

于是,这就成了卓泰心底的一个结。

卓泰以前也想亲自打个电话或者去他家看看,却无论如何抹不开面子,久而久之便这样搁置下来。所以他也就惭愧到今天。卓泰问过其他同学,谁都没有赵树明的联系方式,就这电话号码,还是高中时候登记的。过了这么些年,肯定早就换了。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9 14:52:00 +0800 CST  

算了算了,死马当活马医呗。

做几下深呼吸之后,卓泰拨通那个电话,出乎预料之外,竟然并非空号,而是通的。

“嘟——嘟——嘟——”

等待时间虽然只有数秒,对于卓泰来说却好像格外漫长,每“嘟”一声,他的心好像就更快地跳一次。终于,那头传来细微的声响,有人接起电话了。

“喂?”卓泰甚至听见自己吞咽唾沫的声响,喉结上下滚动,“请问……是赵树明家吗?”

听筒另外一端似乎有谁在呼吸,平稳而且粗重。很多原以为已经忘了的回忆仿佛就在瞬间流进脑袋里:赵树明每到冬天喘气声总是特别大;赵树明怕冷,所以天气一转凉就拿个很老土的绿色热水袋去学校捂着,从来不说话的人居然会开口主动问他要不要也捂捂……

等了许久都没听见说话声,卓泰又问:“喂?喂?”

“卓泰……”

忽然听见自己的名字被那个低沉的声音念出来,卓泰顿时从头皮酥麻到脚底板,几乎快要握不住听筒:“好久不见。”

“嗯。”回应他的只有这么个单音,赵树明果然一点儿都没变,还是那么不善言辞。

“下个星期天我们搞了个同学聚会,在火锅城碰面,你有空过来么?大家一块儿热闹热闹。”

苍天……卓泰发誓,他从没如此紧张过。

又是一段空白之后,赵树明给出简短却肯定的回答:“……好。”

如同放下心中重担,卓泰舒出一口气,道:“那就说定了,晚上七点钟,可别迟到……就这样吧,下回见。”

“再见。”

挂断电话,卓泰又发了很久的愣,当初那个心结,现在这也算是解开一半了吧。

*****************************

或许这么做不太道德,但赵树明的每一篇日记卓泰都看过很多遍了……反正,更不道德的事情都做过,也不差个这一两件。伤害,其实从来都并非卓泰的初衷。

从小学时代幼稚的文字,到高中苍劲有力的钢笔字体,卓泰好像就在赵树明身边陪着他一起长大般,他的每一天是什么样子,自己都能看见。说实话,这样的感觉还挺不错。他能在字里行间看到一个完全不同,甚至于截然相反的赵树明。

3月17日 晴

今天作业忘记带,被老师狠狠骂了一顿。

放学时候在路边看见一只野猫,急急忙忙跑去邻近的小卖部里买火腿肠喂给它吃。它还舔了我的手,痒痒的,很好玩。

……

4月6日 阴转多云

爸爸妈妈又吵架了,很烦。有时候真恨不得离开这个家,跑到一个全新的地方过完全只属于自己的生活。但现实告诉我,这不可能。我没成年,也还未具备最基本的生存能力。从上初中以来,他们两个就不再估计我的感受,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我除了把自己所在卧室里之外,什么都做不了。

如果他们早些分开,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儿。

7月31日 雨

他们终于离婚了。我没有什么太难过的感觉,反而觉得松了口气,跟着爸爸一起生活可能比跟着妈妈要好些,她性格方面多少有点歇斯底里。

而我知道,自己骨子里头也有这种基因。或许不清楚什么时候,它就忽然爆发出来了。

9月1日 多云

开学了,升上高中感觉很兴奋。好像从儿童脱离成少年了,一整天心情都非常好,就像是……坠入爱河那样。

没错,我喜欢上一个人,而且还是最疯狂的一见钟情。可能是声音、长相、看书时的表情或者别的什么,反正,喜欢就是喜欢了,我很确定,如果连最基本的心意都没办法承认,那我也不配写下“喜欢”这个词语。他就坐在我身边的座位,上课时我经常用眼角余光看他,好在他似乎没发现。

我甚至没敢问他叫什么名字,只是第一堂课老师让我们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听到了“卓太”这两个字,或许他真正的姓名并不是这样写。明天偷偷看一眼他的书皮就行。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9 14:52:00 +0800 CST  

9月2日 晴

原来他的名字是“卓泰”,不是“卓太”。我记住了。

9月10日 晴

跟卓泰说了第一句话,他说的是:“同学,能不能稍微过去点。”

然后我回答:“……哦,好的,对不起。”

真是傻气啊,可我这人天生就是这样,连句话都说不好。要是再多闲扯几句,说不定还能跟他交上朋友。卓泰在班级里人缘很好,开学才短短几天,身边就总是围绕着一群同学了。

怎么办呢,不想看见他对别人笑,也不想听见他对别人说话。

这种情绪大概就是所谓的“嫉妒”,它很恶毒地拆散了我的父母。现在又降临到我身上,必须要克制住才行。

……

11月23日 多云

今天,他问我借了一支圆珠笔,还回来的时候还对我笑了笑。我没敢正眼看他的脸,但心跳却非常快,我是那么喜欢他……卓泰。

这是那些日记中的最后一篇,显然还没写完的样子,最后的笔画收得急促。

卓泰闲着没事干的时候就会把日记本翻出来读读,第一次认真看的时候,他还非常没种地脸红了。之后就不由自主地沉浸到那种让人心惊胆战的情感中去,再难自拔。

*********************************

约定的日期很快就到,卓泰出门之前还对着镜子照了许久,直到确定没什么不得体的地方才放心。这种跟情人约会的心情,连他自己都觉着好笑。还好租来的公寓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住着,要不然被谁瞧见了,肯定以为他精神上有什么毛病。

叫出租车到了火锅城,大部分老同学都已经坐在那儿聊起天来,卓泰挑了个位置坐下,看着这些有了变化却依然熟悉的脸,感觉好像又回到高中时代一般。数了一下人,总共有二十五位……赵树明还没来。

“怎么多了一副碗筷?”有人问道。

“还有个同学没到,再等等吧。”卓泰连忙说。

包间的门在这时候被推开,大家停下筷子,目光齐齐对准了门口。卓泰也紧张地看过去,那人还和他记忆中一样,丝毫都没有变化过。

“对不起,迟到了。”赵树明低着头。

“没关系,快来坐吧。”只剩下卓泰身旁有一个空位,赵树明似乎是犹豫了一会儿,才慢慢吞吞走过来坐好,却也只是干坐着,不动筷子。

卓泰手心冒汗,热络地为他夹了几片牛肉:“吃吧,都是老同学了,甭客气。”

赵树明当真也就吃了,一小口一小口,比女人还秀气。其他人都用怪异的眼神朝这边看,大概都忘了有这号人物存在,卓泰尴尬地说:“是我让他来参加的,虽然只有两年半,好歹也算同学一场。来来来,大伙儿继续吃。”

气氛这才暖化了点,大家吃着火锅,一边谈天说地。赵树明坐在卓泰身边,沉默得很,别人倒是不怎么关注他。只有卓泰不停地给他夹菜。

等吃完散场,已经是俩小时之后的事儿了,有人提议要去唱歌。卓泰迟疑地拍拍赵树明的肩膀,问:“你去不去?”

赵树明摇摇头。

“噢……那好。我也不怎么喜欢唱。”卓泰摸了摸自己的鼻尖,忽然冒出一句,“对不起。”

赵树明转过头来看着他,似乎在等他继续往下说。

“当年,我不是故意要让你难堪,也不该说你是变态。很抱歉。”终于讲出口了,早知道如此轻松,他应该在几年前就说清楚,“我……”

“老班长!怎么走得这么慢啊?”前头有人转过来问。

卓泰牵起嘴角:“马上就……”

“马上就来!”这声音,却是从自己身边人的嘴里传出的。

卓泰诧异地悄悄赵树明,他却快步走到前面去,勾着刚才那人的肩膀说:“你们先唱吧,我就不去了。玩儿得开心点。”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卓泰追上去,然后,就听见了这样的对话。

“怎么了?赵大班长,别扫兴啊,发起聚会的可是你,怎么不玩儿了呢?哎,是不是因为那个……刚才包房的门突然打开,而且你居然还在你边上那个空位置摆了一副碗筷,真是吓着我们了。”

赵树明大概叹了口气:“我一直很内疚。那天如果不是我让他难堪,他也不会突然跑出学校,更不会被车撞到。”

“行了,不要自己跟自己过不去。卓泰死了,但那只是个意外,跟你半毛钱关系都没有。”

卓泰耳边嗡嗡作响,他们在说什么?自己怎么一句都没听明白。

“玲子?老李?大头……”卓泰喊着老同学们的绰号,可是没有一个人理睬他,“赵树明!”

只有那人停下脚步,向他慢慢走近:“对不起。”

……

9月1日 多云

开学了,升上高中感觉很兴奋。好像从儿童脱离成少年了,一整天心情都非常好,就像是……坠入爱河那样。

没错,我喜欢上一个人,而且还是最疯狂的一见钟情。可能是声音、长相、看书时的表情或者别的什么,反正,喜欢就是喜欢了,我很确定,如果连最基本的心意都没办法承认,那我也不配写下“喜欢”这个词语。他就坐在我身边的座位,上课时我经常用眼角余光看他,好在他似乎没发现。

我甚至没敢问他叫什么名字,只是第一堂课老师让我们自我介绍的时候,我听到了“赵树民”这三个字,或许他真正的姓名并不是这样写。明天偷偷看一眼他的书皮就行。

9月2日 晴

原来他的名字是“赵树明”,不是“赵树民”。我记住了。

11月23日 多云

今天,他问我借了一支圆珠笔,还回来的时候还对我笑了笑。我没敢正眼看他的脸,但心跳却非常快,我是那么喜欢他……赵树明。

——“你是变tai吗?”

他都想起来了。

卓泰蹲下身子,双手捂着自己胀痛的头部,好像有血液从眼耳口鼻不断地汩汩流出,胸腔里的骨头都断裂了,笔直地cha进心脏。

“我也喜欢你,卓泰。”

赵树明的声音带着哭腔,在路边的电线杆下放了一束玛格丽特。

这是卓泰当年出事的地方。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9 14:52:00 +0800 CST  
木有H。。。。。俺自己都不知道TAT = =
大概。。。可能。。。。。赵树明是攻?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9 15:03:00 +0800 CST  
嗯。。。。
卓泰才是那个阴暗地暗恋着别银的骚年= =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09 15:18:00 +0800 CST  
第十二话·结发情

金宇弘是带着前世的记忆出生的,虽然,他每次像这样对别人说的时候,对方总是用一种“这人肯定脑筋有问题”的表情盯着他瞧上半天。而且,在金宇弘念中学时,还有过被父母强行带着去看心理医生的不愉快经历,那个惹人讨厌的中年妇女说,他只是学习压力太大,可能把梦境中一些幻想出来的荒诞内容当成了现实。

因为外界的种种异样目光,久而久之,金宇弘也就乖乖闭口,不再愿意告诉其他人这个“秘密”,因此还经常被说成是脾气古怪、难以交流沟通。其实,不论那些外人怎么想,反正他自己是从小到大都坚信:他身上确实有前世的记忆,这些记忆引导着他,要去做某些事。

至于,到底是什么事情,他自己也想不透彻。

记忆的内容大多都零碎而杂乱无章,金宇弘可以看见古代街头的闹市、或者官宦之类大户人家的豪华后院,不一会儿又变成普通茅草屋……各种场景,好像都没什么必要联系。只不过,其中有一幕让他印象至深:

有个人,背对他坐着,分不清是男是女。他只知道那人的头发非常好看,而且很长,一直拖延到地上,金宇弘有点儿心疼那些头发,于是走过去将它们托在手中,发丝异常柔滑如同黑缎,好些都从他指缝中掉出去,捞了好几次才捉住。

“怎么不盘起来?”金宇弘听见自己问。

“麻烦。”这声音模模糊糊的,只能猜个大概意思。紧接着,那人不知从哪儿拿出把锋利的剪刀,“咔嚓”一声,剪了绺头发下来。

金宇弘只觉得心疼不已:“你这是做什么?”

“结发,你不愿意?”

还没等他回过神,自己居然也被剪了一小缕青丝,同那个人的缠绕到一块儿去,纤长手指翻飞之下,就打成了个漂亮的花结。

“你不嫌弃我就好。”

金宇弘胸口温暖,抱着那人,不说话,只是淡淡地微笑起来。

这也仅仅是那些记忆中的片段之一,金宇弘有强烈的念头,今生一定要把这个人给找到。只可惜茫茫人海,又要从哪儿寻起?他甚至连对方的性别都不清楚。照常理来说吧,应当是女人,而且还是个和他上辈子地位相差遥远的“富家千金”、“名门闺秀”,但,拥抱起来的感觉却是骨架稍大,不似女子那般柔软。莫非……自己前生还有断袖龙阳之好?

其实,不管对方前世是什么样的人,今生肯定也都变得认不出来了,还得重头再找才行。金宇弘就因为脑子里这剩下的一点点线索,才会去选择美发专业。即使在理发店里遇上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他也该试试,他绝对能认得出那头发的独特质感。

最近这段时间,新的记忆更是连续不断冒出来,有时候在睡眠中以做梦的形式出现,有时候又在平时突然灵光一闪,闹得金宇弘脑瓜胀痛。脸上和脖子上还时不时发痒,就像是头发丝儿搔过的那种感觉,本来他以为是吃坏了什么东西过敏,去医院检查吧,结果啥异常都没发现。简直撞了邪了。

向理发店老板请假在家休息两天,金宇弘干脆整日除了吃就是睡,也好多做几个梦,让那些前世的记忆更完整连贯地呈现出来,别时不时就吓他一跳,而且还没什么头绪。

然而,这个方法果真奏效。

在那些冗长的梦境里,金宇弘的记忆终于不再是一个个零星的片段,而开始变成紧密相连。

第一个场景,金宇弘穿着普通的麻布衣服,在院子里打扫落叶,因此推测,他的身份可能是家仆之类。扫着扫着,他就躲到假山后头去,好像故意要等什么人出现一般,痴痴看着九曲桥的方向。终于,有一群人走过来了,金宇弘心虚地朝假山内又躲了躲,但视线仍然定格在那儿不舍得挪开。依稀地,还听见有隐隐约约的对话声传来:

“表妹可喜欢这个花园?”说这话的,是一位俊秀出尘的年轻公子,但让人印象最为深刻的其实并非那容颜,而是此公子一头黑缎般的乌发。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1 15:42:00 +0800 CST  

“当然喜欢,这儿是表哥家,自然都是极好的。怎么会不喜欢?”站在那位公子身边、穿着湖绿色长裙的貌美姑娘眉目含笑,说话时,脸颊还泛起一点儿羞怯的粉红,“表哥的头发真好看,从小时候开始就是,羡慕死我这个当妹妹的了。”

公子叹了口气,说道:“你这就不知道表哥的苦楚了,这头发打理起来困难得紧,好几次上街,还被登徒子误当成女子调戏。真真难堪。”

姑娘被他的话逗笑,笑声犹如黄莺出谷,又恍若银铃般悦耳。

远远瞧着,谁都会认为这是一幅佳偶天成、郎才女貌的美好图画。

“喂!你干什么?说你呢,鬼鬼祟祟的!”

跟在公子身后的护院忽然注意到了这边,用手指着假山,粗声粗气道:“滚出来!”

金宇弘握紧了扫把,低着头,慢慢从假山后走出来:“少爷,表小姐……”

“你叫什么名字?待在那儿干嘛呢?”那人的声音就在自己头顶上,金宇弘晕晕乎乎的,感觉自己好像看见了神仙。

“我叫小金……在,在……在找走丢了的猫。”胡乱编了句谎话,他偷偷抬眼,然后迅速地又低下去。他终于知道那人长得什么样了,果真是神仙一样的人物。

“胡言乱语!”护院凶神恶煞地说,“我们这院子里哪儿来的猫啊?这小子分明是在偷看表小姐,简直色胆包天!少爷,让我替你好好教训他。”

“不必了。”公子做了个阻挡的手势,“我看他长得老实,不像是坏人。说不定是哪里跑来的野猫让他给拾了去,自己养着逗乐儿,倒也没什么不可以的……小金是么?你下去忙吧。”

“谢谢少爷,谢谢少爷!”

金宇弘是小金,小金就是金宇弘。原来上辈子的自己这么孬啊……醒过来之后,金宇弘喝着啤酒发呆,然后又浑浑噩噩地睡着。

梦中的场景转换个不停,好像不小心按到了遥控器上的快进键,那位公子每天都出现在下人居住的地方,找小金说话聊天,久而久之,不该有的感情也就出来了。小金经常帮公子梳头,抚着那些头发,爱不释手。

有天晚上落了大雨,公子一整日都没来,小金就盯着窗外豆大的雨点儿,门被风刮开,砰砰作响。他回过神,起身去关门,却看到了湿漉漉的人影。

“少爷?怎么浑身都湿透了……”

小金猛地被那个散发着水气却依然温暖的身体牢牢抱住,吓得不敢出声。

一夜销魂缠绵,金宇弘很是兴奋,但他没有任何经验,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做,更何况还是男人跟男人一块儿。而且,小金的性子也温温吞吞,不可能主动,所以只是闭着眼睛僵硬地躺在床上,身子抖得像筛糠。被亲吻、被爱抚、被进入……公子的声音温柔地回响在耳畔:

“小金啊,我真喜欢你……”

有这句话,所有的疼痛和不安似乎都能够烟消云散。

过了几天之后,公子在郊外悄悄找到一处简陋的茅草屋,两人在府里亲热肯定不方便,若是被外人发现后果不堪设想,所以
经常相约出去,这地方人烟稀少又地处偏僻,自然很是安全。

在那里,他们就像一对平常人家的夫妻,小金教会了公子种菜、打渔、缝补浆洗……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大少爷居然也学得有
模有样,这些,都是最平常,但也最温馨的幸福。

而金宇弘,同样感受到了那种快乐。

直到,小金从表小姐的贴身丫鬟口中得知,公子和表小姐将在下月完婚。

“你说的……都是真的?”

“我骗你做什么?不信你去问问府里的大家伙儿,有谁不知道你们少爷和我们小姐从小就定了娃娃亲的,就你这人,老老实
实什么都不知道。”娇俏的小丫头戳了戳他的脑门,忽然红着脸说,“我肯定是跟着小姐一起进你们府里当陪嫁丫鬟的,到时候
,你跟少爷……不对,应该叫姑爷了,你跟姑爷说说,就告诉他,你要讨我进房……哎,哎,你去哪儿啊?”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1 15:42:00 +0800 CST  

小金发疯一样地跑,出了府来到那间茅草屋。推开小屋的门,公子正坐在里面,头发长长地拖到地上,不知道在干什么。

“你来了?”

小金呆愣愣地走过去,捧起那些头发。

然后,就是金宇弘知道的,公子把自己和小金的发丝缠到一起,打了个漂亮的、却解不开的花结:“我们逃吧。”

公子租了辆马车,两人在第二天一大早就离开了。金宇弘也在这时候从梦中醒来,再也睡不着。照理来说,他们若是逃离成
功,应当从此过上平凡快乐的生活才是,这是一个完满的结局。可为什么,金宇弘心中的石头却越压越重?脸上和脖子上也愈发瘙痒,好似无数根头发擦过。

振作精神,金宇弘回到理发店重新开始工作,老板看见他没精打采却努力硬撑的模样,摇了摇头:“你这些天还没休息够吗?看起来不太好啊,要不要过几天再来?”

“不用了,我可以的。”金宇弘摆摆手。

“那好,凡事别太勉强,有什么就说。真是……像被鬼怪吸了精气一样。”临了,老板还不忘开他玩笑,“快去招呼客人吧,小书生。”

金宇弘笑笑:“知道了,老板。”

不知道什么时候来了个客人坐在椅子上,别的理发师都在忙,金宇弘走过去询问:“理发吗?”

奇怪,自己的视力是不是又下降了,怎么连这么近的距离都看不清对方的脸呢?看看镜子,也一样不清楚,金宇弘忍不住伸手在镜面上擦了擦,仍然一片模糊。

“理发,别洗了,直接剪吧。”声音也是糊成一团,金宇弘挖挖耳朵,心想自己可不能在现在这个时候掉链子。

“哦,好。”

给客人披上围布,金宇弘的手无意中触及到对方头发,整个人忽然僵在那里:“少爷!”

客人慢慢转过头,面容也逐渐清晰,这张脸是金宇弘熟悉的,但再也不像神仙那样好看。他的眼白变成了红色,慢慢从眼角流出血泪来,嘴巴张开,红艳的舌尖一直伸出,够着金宇弘嘴唇:“小金……”

“啊!不……不!!!”

金宇弘一下子崩溃了,他大声叫喊。

“小金?小金你怎么了?”老板从背后用力拍他肩膀,“你清醒点儿!”

金宇弘喘着粗气,定睛一看,椅子上哪有什么客人?只剩自己,挥舞着蓝色围布歇斯底里地嚎叫,像个可笑的疯子,脸颊和颈项忽然更痒起来,难以忍受。

老板抽走他手中的围布:“我看你还是回家去休息吧,这样子根本没法上班。”

“对不起……”简单收拾之后,金宇弘仓惶逃回公寓,只有自己一人的客厅看上去带着层诡异气氛,他双手抱着脑袋,烦躁地想要摔烂自己能看到的所有物件。

之后到底发生了什么?发生了什么?

快睡,睡着了就能知道了……闭上眼睛,金宇弘越是想睡,反而就越清醒。脸上又开始发痒,他愤怒地伸手去抓,直到破皮流血也一样痒。

金宇弘真恨不得愤怒地大骂一顿,哪怕对着空气骂也好,睁开眼,他却慢慢张大嘴巴,好像受了什么惊吓般喘不过起来。

眼前飘着的,是一大片黑发,它们在金宇弘的脸上、脖子上搔动,再往上看,客厅顶灯上竟然吊着一个人,晃晃悠悠、晃晃悠悠……他的头发很长,眼睛没闭上,眼白变成血红色,他张开嘴,叫他:

“小金。”

********************************

“少爷,我们这是要去哪儿?”

“不知道,走一步算一步吧……哎?马车怎么停了……你在这儿待着,我出去看看。”

公子出去之后,就再也没能回马车,小金即使捂着耳朵,也能听见外面他撕心裂肺的痛苦叫喊,喊的,全都是自己的名字。

“对不起……我是被逼的……我也不想这样……”

前些天,大哥寄来家书,说是爹的身子已经撑不了多久了。要一大笔银两买药吊命,老爷给出的数目太诱人,小金只是挣扎一番便答应下来。老爷找他的时候,这样告诉他:“我那不孝子跟你这贱仆的事儿,我早就派人查清楚了,本来他随便玩玩,我也懒得多管,没想到你居然引得他连婚事都不顾!这成何体统!奉劝你一句,若是识大体,便乖乖照我说的去做,否则,休怪我不客气!”

小金被安顿在客栈,让人看管着,他听见街上锣鼓喧天鞭炮齐鸣,心口像是被挖走了一块。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但自从少爷走出马车的那一刻,他便已经后悔,也不知流过多少男儿泪。

自作孽,不可活。

“你走吧。”

有人把装有银两的袋子扔给小金,鄙夷地说道。

小金已是无地自容,拿着袋子离开客栈。少爷应当已经同表小姐成婚了,哪怕从前再怎么喜欢,自己做了这样卑鄙的事情,也没脸再回去要求原谅。现在只能回老家,把银子拿给爹治病,只不过临走之前,小金还想回到那个小茅屋中看上一看,也算了了一桩心愿。

那屋子才几天没人去,看起来就破败不少了,小金“吱呀”一声推开门,窗户大概没关上,有风吹过来,还带着发丝飘到小金脸上,滑落进脖颈中。这头发……好长……

小金抬起头朝上看,见到一双脚,一片熟悉的衣摆。接着继续往上……

他捂着嘴,眼眶瞪大,整个人直挺挺栽倒在地一动不动,已经被吓得断了气儿。那神仙一样的少爷,吊死在了房梁上。

又是一阵风吹过,少爷的头发好像随着风长得更长,一直飘到地面,和小金的头发缠到一起去。打成个死结。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1 15:42:00 +0800 CST  
第十四话·睡美人 (恋尸,慎入)

邱子荣在浴缸里发现了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个赤身裸体的美男子。那男人已经没有了呼吸和脉搏,以他作为医生的角度看来,肯定是死了。

他很冷静,只当是自己最近工作繁忙而引起的幻觉,但第二天、第三天……那个精赤条条的尸体依然躺在自家浴缸里。而且根本没有任何腐败的迹象,就像是睡着了一样。

邱子荣没有报警,原因很简单,那男人的身体和面容都太完美了,他舍不得。可没办法,他必须洗澡,所以只得把尸体从浴缸里拖出来、擦干净,放到床上,夜里只要不加班,邱子荣就会赶回公寓去,和他一块儿睡上一觉,全天的压力仿佛就此放松。

死人永远比活人可爱,当医生当久了,邱子荣就有这样的想法。尸体只是静静躺着,不懂伤害也不会背叛,他给这个突然介入自己生活的男子尸身起了个名字,叫做“睡美人”。

很适合他,不是么?

邱子荣没谈过恋爱,因为他太挑剔,至今为止都没能碰上让他心动的女人或男人,但对于这个“睡美人”,他一直平稳跳动着的心脏好像出了一点点问题。

这天临睡前,他鬼使神差地吻了吻睡美人的眼皮,像是年轻小伙儿偷偷亲吻自己第一次爱上的姑娘。好似发生错觉,他感受到睡美人的眼球在颤动,“激动”这种情绪从来没出现在邱子荣身上,但今天他真真实实地激动了一把,他还以为睡美人会醒过来,可结果却令他失望。男子依旧直挺挺地躺着不动。

在童话之中,睡美人是被王子亲吻了嘴唇才醒来的。邱子荣却不敢吻他的嘴,因为他觉得,这世上最圣洁的就是接吻。它不像性爱那样使人沉沦到欲望中去,也不同于拥抱或牵手那样简单,两个人只要嘴唇相贴、交换唾液,就能进入最美妙的天堂了。

邱子荣几乎爱抚过睡美人的全身,但独独没准备好与他接吻。比较奇怪的地方在于,这副身体,对邱子荣来说有种淡淡的熟悉感,好像曾经就已经抚摸过一样。可他偏偏一点都想不起来,自己在什么地方见过活着的睡美人。邱子荣知道,自己是真的爱上他了,见不到的时候就开始不断牵挂。

虽然睡美人不会腐败,但毕竟是没有生命迹象的,邱子荣现在最担心的事情莫过于哪天睡美人像普通尸体那样腐烂了。所以,他从医院弄回去一大堆冰袋每天给睡美人勤换。

这就是他理想中的生活,和心爱的伴侣在一起。

************************************

最近同事们纷纷猜测,邱大医生肯定有了恋爱对象,要不然,往常难得变化的冰山脸怎么会突然出现那么多笑容?简直令人如沐春风。而且邱医生还总是望着窗外发呆,一看表情,就知道是思念恋人。原本是工作狂,现在却一到下班时间就匆匆忙忙离开医院回家,不是和情人约会又是什么呢?

邱子荣的背影走出大门之后,小护士们仍在兴奋地八卦着,这时,戴着金丝边眼镜的中年医生经过,嘲讽似的笑了笑,轻声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沈医生,背地里说别人坏话,恐怕不是君子所为吧。”护士长白了他一眼。

这沈医生跟邱医生平日里就是工作上的劲敌,竞争激烈,沈医生风评不怎么好,而且背地里还做过不少陷害邱子荣的事,大家都心知肚明,只碍于他是院长的女婿,才没有太明显地表现出对他的厌恶来。

“我说的可都是事实,信不信由你们。现在的小姑娘啊,就只知道关注别人的外表,内里早就烂透了也当他是香的。”

“你什么意思?”

“实话告诉你们吧。”沈医生脸上挂着挖中别人隐私的诡谲微笑,“上回啊,我亲眼看见你们崇拜的邱医生在酒吧招妓。”

有个小护士笑了:“你是怎么知道的呀?”

沈医生尴尬了一会儿后,说:“别管我怎么知道的,反正我知道真相就是了。他招妓是千真万确,而且叫的还不是普通妓女,是个MB。MB是什么,你们懂吗?”


小护士们面面相觑。

沈医生又笑笑:“就是Moneyboy,字面上的意思,这回该明白了吧?”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4 10:25:00 +0800 CST  

大家脸色微变,都是一脸想信又不敢信的神情,纵然曾经多么崇拜邱子荣,但听见沈医生如此信誓旦旦的发言,心里恐怕也有一些动摇。

而现在抓紧时间赶回公寓的邱子荣可没那么多心思去管别人在他背后说些什么,换句话说,他也从来不曾在乎过这些言论。如果可以的话,他只希望一天二十四小时都能跟睡美人在一起。

睡美人脖子上有个细小的针孔,这是邱子荣昨晚发现的,说不定它就是睡美人的死因。可邱子荣对这些不甚在意,反正只要他们能一块儿生活下去就好。邱子荣本不是性yu特别强的男人,但一看见睡美人的身体,他就控制不住地小腹一团火热,身体有一种要被填满的yu望……是的,被填满。

尽管没有恋爱经验,但419还是有过的,男人女人都有,两三个礼拜才做一回,邱子荣还是觉得跟男的上床比较有快gan,而且他偏向于零号角色,找家环境好些的酒吧就能钓到对象,大部分时候,他都不愿意主动跟别人搭讪,所以会去找这方面服务,只要出钱就是了。

现在有睡美人在身边,邱子荣光是看着他的裸体就能达到精神上的xing高chao。他幻想自己被睡美人的fen身贯穿,拿起他的手抚摸自己,然后真正在身体上xing高chao。

好像他很久以前就已经这么做过了。

即使是睡觉,邱子荣也不舍得拿去睡美人身旁的冰袋,每隔两小时定一次闹钟,然后起床给他换,还好现在天气不热,所以冰袋融化得不快。可让邱子荣着急的是,睡美人尸身居然开始腐败了,本来在浴缸放几天都没事,现在用了冰袋保护,怎么反而不对劲呢?

坚决不能这样下去,邱子荣挑了个机会在半夜把睡美人带到医院,此时最好的办法,恐怕只有将他存放在太平间才能保证完好。

抽开一个冰柜,邱子荣小心翼翼地将睡美人放进去,自己则躺在他身旁的冰柜里。

这样就能永远在一起了啊。

体温过低让邱子荣产生幻觉,他看到睡美人活了过来,真真实实站在自己面前,他们的身体在酒店大床上缠绵交合,邱子荣被他干到灵魂出窍……他们一次次约会,自己在完事之后递给他支票。

——“你不要再接别的客人了吧。”

——“那可不行,我需要吃饭……”

为什么要拒绝呢?

邱子荣拿了支针筒,把冰蓝色的液体打进睡美人体内,他就再也不能开口说话。乖乖地睡着,只属于自己一个人。

他的意识已经开始模糊,但仍然努力地转头去凝视睡美人的侧脸。这时候,邱子荣忽然想到,自己还没有亲吻过他的嘴唇,费力想要爬起来,却是浑身僵硬,动不了一分一毫了。

算了,以后再说吧……

邱子荣闭上眼睛。停止了心跳和呼吸。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4 10:25:00 +0800 CST  
第十五话·养猫记事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养宠物来排解寂寞,身边有个小生命陪着,总好过独自生活。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过:如果自己的宠物能变成人类的话那该有多好。

******************************

这是小黑皮来到孙波家里的第三天,小黑皮是一只猫,毛色纯白,但右边后腿上有一小撮黑毛,远远看上去就像胎记,好玩儿极了。

孙波原本并没有打算要养宠物,只不过那晚在路边看见这小家伙孤孤单单在盒子里淋雨,觉得它很可怜,所以就给带回来了。小黑皮很乖,一天里大部分时间都在睡觉,拉屎撒尿的时候会自己跳出窗外解决,然后再跳回来,聪明极了。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它跟孙波不怎么亲近,摸它两下就咪呜咪呜叫个不停,一脸不情愿的模样。

虽然大多数猫咪可能都是高傲的,不像狗那般热情活泼。但小黑皮的冷漠程度简直让孙波抓狂,一时兴起拿个毛线球左晃晃右晃晃逗它玩,结果被它用鄙视的目光盯了很久……实在是丢人。

于是,孙波就成了一个不受自己宠物待见的猫奴。

但他还是一如既往地对小黑皮很好,它不爱洗澡,每次进浴缸都会用爪子四处乱挠,孙波就戴着厚厚的微波炉手套小心抓着它洗。它睡觉时一定要上床,孙波怕自己睡着了之后翻身会不小心压到它,所以干脆搬着被子去沙发上,好让猫咪霸占自己的大床。

即使如此,意外依旧发生了。

“吃饭了,小黑皮……小黑皮?”

这些天,都是大中午的从公司赶回来给小黑皮喂完吃的再匆忙回去,孙波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敲敲猫碗,却没有看见以往那道“高贵优雅”的猫影。

“小黑皮?”客厅的窗开着,大概是跑出去方便了吧。孙波没想太多,把猫粮收好就回公司了,可当天下班之后,小黑皮仍然没在家里。

然后,孙波就意识到,自己被一只猫咪抛弃了。

咬着小黑皮最喜欢的毛毯坐在沙发上看恐怖片,孙波突然非常悲伤……

“砰砰砰。”突然有人敲打玻璃窗。

孙波吓了一大跳,连忙把电视关了,战战兢兢着问:“谁啊?谁在外面?”

“砰砰砰。”回答他的依然是均匀的三声敲打。

孙波吞了口唾沫,去厨房拿起一把菜刀,接着回到客厅,慢慢往窗口那边挪去:“谁?快说话!”

“开门。”沙哑的男人嗓音穿透进来,孙波手一抖,菜刀就掉到地上,险些砸到他的脚。

“我干嘛给你开?”孙波崩溃。

黑影在窗户外面站了一会儿后,“嗖”地一下不见了,大概过了两三秒,公寓门铃声响起。

恐怖片里的角色很大一部分都是因为“好奇心”这三个字而遇害的,这种东西每个人都有,只不过程度不同。孙波就属于好奇心比较强的人,所以……

他缓缓走向玄关处,手颤抖着扶上门把,“咔哒”,开了。

*****************************

好吧,事情发展成这样是怎么回事?

看着大大咧咧躺在自己床上的陌生男人,孙波觉得很费解。开门之后,这个人什么话也没说就直接进卧室躺下,临睡前迷迷糊糊嘟囔了一句:“别吵。”

虽然他躺着的样子有点像小黑皮,但孙波是不会因为这样就允许一个不认识的人睡在自己房间里的。

“你是什么人,干嘛闯进我家?”

男人睁开眼睛,瞳仁却诡异地冒着绿色的光:“我叫你别吵。”

孙波吓傻了。

“我想吃带鱼拌饭,等我睡醒了之后拿过来。”说完,继续倒头就睡,好像累坏了。

妖怪……

孙波咬住嘴唇害怕地呜呜叫,鼓起勇气伸出手指,在男人的耳朵上弹了一下。

抖~

“小黑皮?”孙波从害怕变成惊喜,“真的是你回来了?”

“我的名字是杰瑞米·让·皮埃尔。出去,别再打扰我。”


好蛋疼的名字……还是小黑皮好。孙波摸摸他的头发,然后屁颠屁颠去厨房做红烧带鱼了。

自己的宠物忽然变成有手有脚的人类,这大概并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现实,但孙波不是一般人,所以他接受了……只要小黑皮回家,不管是什么形态,孙波都没什么可遗憾的。虽然,那家伙变成人之后好像比原来更加难以相处。并且一样不喜欢洗澡,现在要伺候起他来,难度可比从前大得多。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4 22:07:00 +0800 CST  

“来,乖乖的把衣服脱了啊,晚上给你吃鱼。”

“不要,你滚开!”

“听话嘛……洗澡很舒服的哟,小黑皮……”

“别再叫我这个土里吧唧的名字。”

“好好好,知道了,米丽洁……”

“是杰瑞米!”

“真伤脑筋啊,你这个爱撒娇的小东西。”孙波满脸的无可奈何。

软硬兼施着总算给人形小黑皮洗完了澡,自己也弄得一身湿,不过过程倒是蛮有趣的。杰瑞米拉长着一张死人脸,让孙波给他吹毛……啊不,吹头发。其实他的五官带着一种妖气,容易让人联想到吸血鬼什么的形象,轮廓很是深刻成熟,反而不像圆眼睛小脸的猫。

杰瑞米皮肤非常白,只是大腿上有块胎记,他骄傲地说那是皇族的血统象征。感情孙波还捡了个落魄王子。

孙波问他:“既然你是王子,那天怎么会在外头淋雨,还被我捡回来?”

杰瑞米表情尴尬,定格几秒钟,犹犹豫豫地说道:“我不认路,身边一旦没人带着就很容易走失,那天两个侍卫恰好有事不在,我走着走着,就……你嘲笑我?”

“没有,怎么会呢?”孙波揉揉笑僵的脸,“也就是说,上次你也是在外面不小心走丢了,而不是有意想离开我?”

小黑皮沉默了,勉强地点点头,孙波顿时心花怒放:就知道他还是舍不得我这个主人……好感动……

“我还是不明白……你怎么会变成人的?这太奇幻了我有点承受不住,难道世界上每一只猫其实都来自外星,然后可以随时随地变换形态?还是以后都不能变回猫了?”

对于孙波异想天开的猜测,杰瑞米明显脸色不好:“你才是外星人,大脑回路这么诡异。说具体了估计你也听不明白,简单地讲,只有我们皇族才有这个能力,而这是我的成年礼,变为人的样子是要找另一个雌性人类交配,确保诞生的下一代血统纯正。”

哦,jiao配……jiao配?

“不行!”

孙波怒了。

杰瑞米打了个哈欠:“你凭什么说不行……我要睡了。”

“我跟你一起。”

“我不喜欢跟别人挤一块儿,你以前不是都睡沙发的么?”

“从今天开始,我必须时时刻刻都对你进行监控。”孙波表情正直,“为了不让你走上犯罪的道路,请你理解我的苦心。”

“神经病。”杰瑞米把抱枕往他身上一丢,睡觉去也。

谁知孙波当真跟了进来,本想把他踢下床,后来想想这毕竟是别人租来的房子,自己吃人家的住人家的,作为贵族应当有基本的礼貌和教养,也不好太过分。于是把身体往床边挪了挪,勉勉强强忍耐下来。

最近这段时间真是太奇怪了,父亲让他挑选一个合适的饲主等到完成任务之后再回去,孙波显然达不到他所满意的标准,可离开孙波家的这些天,杰瑞米却没有找到比孙波更让他住得舒服的人,所以他回来了。然而更奇妙的是,他竟然还记得原路,顺利无误地找到了这儿。

“小黑皮,过来一点吧,你快摔下去了。”孙波好心提醒。

“我睡不着。”难得没有因为自己的名字被改而发脾气,杰瑞米现在有更苦恼的事情。他肯定是生了什么毛病,“睡不着”这三个字在猫的世界里根本不允许出现。

孙波一时间也想不出什么可以治疗失眠的办法:“要喝牛奶么?”

“我不是小奶猫……”杰瑞米呲牙,“帮我挠挠脖子和耳朵。”

孙波乐了:“你不是不喜欢我摸你吗?”

“叫你摸你就摸,废话什么?”

“遵命,黑皮殿下。”

杰瑞米翻过身背朝上趴着,孙波忽然呼吸急促起来,试探地把一只手伸过去,轻轻抚上杰瑞米光滑的后颈,跟触摸猫咪完全不同啊,现在这样……怎么看怎么都像是xing爱的前xi之类。

“嗯……”杰瑞米仿佛很惬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喉咙里还发出软糯的嘤ning。孙波现在面临着身为男人的巨大考验……貌似,没能经受住。

两只手掌都出动,同时按摩杰瑞米的脖子,手指还不老实地搔刮耳根部位,偶尔捏着耳垂揉两下,杰瑞米的嗓音就会开始颤抖,跟高chao了似的。

好吧,他本来就在发情期,被这么一摸还怎么得了。

杰瑞米握住孙波的手腕放到嘴边,光是舔舔指尖,孙波就已经一愣一愣飘飘欲仙了。之后还享受地继续被舔,感觉除了“爽”之外什么都没有,直到平时那个只出不进的地方传来一阵阵激痛,才反应过来自己居然让一只猫给捅了后门。他们……交pei了。

“你要负责……啊……啊……”

“闭嘴。”杰瑞米皱着眉亲上他的嘴,孙波就又晕晕乎乎了,只知道小声哼哼起来。

这个人类一样有小棍棍,不能生孩子,自己居然还跟他交配,真是不划算。

杰瑞米一边想一边冲刺,嗯,为了弥补损失,明天要孙波给他做炸鱼排吃。就这么决定。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4 22:07:00 +0800 CST  

最终话·45号103室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聂白在昨天半夜里收到这样一封电子邮件,发件人未知,连地址都没显示,当时他嘟哝了一句“无聊”就把邮件给删除了。谁知今天晚上居然又收到一封一模一样的。

到底是谁吃饱了饭没事做,搞出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恶作剧来……八成是他身边那群损友,追不到女生就来开他玩笑,打发打发无聊时光。于是,聂白没有太在意,删掉邮件之后玩了会儿游戏就上床睡觉去了。

聂白是个大学生,平时不住在学校,这套公寓已经有些年头了,是他爷爷留下来的房子。虽然房子老是老了点儿,但装修都是新的住起来也挺舒适,而且离学校很近,既然没有房客来租,那聂白就干脆住下了,他又何必跟七个人挤一间宿舍那么麻烦呢?

不过有一点很奇怪,当初他跟父母提出不住校而是要搬进这边的公寓,他们说什么都不答应,态度异常坚决。问他们理由,又支支吾吾不肯说,后来聂白才从邻居口中知道,这45号103室是出了名的鬼屋,谁住谁倒霉……难怪租不出去又没人来买,好像闲置了很多年。

聂白肯定不会相信这种神神鬼鬼之类的东西,口头上答应父母继续住在学校,私底下则是把行李都搬到公寓里来。至于……那多下来的住宿费,自然是都进了聂白的腰包里。

接着又有了第三封邮件,内容仍然是那几个字,加上一个问号,一点儿都没变。

——你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吗?

聂白烦了,打上三个字:信个毛。然后按下发送,设置拒收。

怪事儿就是从这晚之后开始的。

那天关掉电脑,聂白去卫生间冲澡打算早点儿睡,温水流过脖子的时候,他感觉有人摸了他的背,而且是一根手指,缓慢顺着脊椎滑下去,冰冰凉凉的指尖让他起了一身鸡皮。从莲蓬头里流出来的水忽然带着一股铁锈味儿,聂白睁开眼睛一看,面前满满都是血红色……

“啊!”

聂白清醒之时是在卧室的床上,难道一切只是噩梦?可昨晚他分明还在洗澡……怎么醒过来之后就已经是早晨了呢?中间发生过什么,他丝毫都不记得。抬头看看墙上的挂钟,才发现时间已经不早了,要是再磨蹭下去非得迟到不可,今天早上第一节课的老师是他们系主任,万一惹恼他就惨了。

停止胡思乱想,聂白匆匆准备一番就骑自行车赶去学校。

下课之后,他逮着那些个不学好的狐朋狗友们,说:“你们啊,以后就别开那种玩笑了,也不知道怎么做到的,我投降行了吧?真是被你们吓个半死。”

“你在说什么,吃错药了吧?”几个人表情迷茫。

哟呵,装得还挺无辜。算了,老子大人不记小人过宰相肚里能撑船,不跟你们计较。

聂白本以为事情会就这样结束,直到当天夜里,他又收到第四封。

聂白情绪烦躁,原本想看都不用看就直接删除,可手指不知道为什么忽然不受控制地颤抖了一下,邮件就打开了。这次的内容和前面那三封不一样,好像是个挺长的故事。聂白不知道那帮人要搞什么鬼,于是耐着性子继续看下去:

勇和凡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好哥们儿,两个都来自农村,因为各自都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感情非常好,从小就是干什么都必须黏在一块儿,身边也不见有其他朋友加入,简直比两个小姑娘还腻歪。他们进了同一所小学和初中,然后毕业,由于家中条件不好,勇和凡都没有继续上高中,而是走出农村去大城市里打工,早早赚钱养家。

两个人甚至连工作都找的是同一份,还经常被工友们开玩笑,凡长得比较白净,所以别人就叫他“大勇他媳妇儿”,每次听见这个称呼,凡还会不好意思,勇却大大咧咧地笑着说:“没错,凡子就是我媳妇儿,咱们啊,一辈子都分不开的,凡子你说是不是?”

凡基本上不会理睬他,可是脸颊却一直红到耳根,那表情比女孩子还好看。引来众人目光流连。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5 22:30:00 +0800 CST  

“都走都走啊,这是老子的媳妇儿,不准你们瞎看。”勇拉扯着嗓门儿赶人。

大伙嬉闹一阵之后都纷纷散开,各自去干各自的活,只有凡还站在原地不说一句话,勇挠挠头,问他:“怎么了?凡子,生气了?我们只是开开玩笑,哎……都怪我这张贱嘴,我混蛋,明知道你脸皮薄还乱说,我该死!”

说着,勇伸手作势要扇自己巴掌,凡连忙抓着他的手腕:“我什么时候说我生气了?”

勇傻笑几声:“那你怎么不理我?”

“你刚才说,我们一辈子都不分开,是真心的吗?”凡脸上的表情格外严肃,勇都被他吓着了。

“当然是真心的,比珍珠还真呐。”

凡终于露出笑颜:“我知道了,走吧,干活儿去。”

勇被闹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感觉凡的脾气果然像大姑娘似的难以猜测……

看到这里,聂白不禁觉着怪怪的,这俩人怎么瞅着像同性恋呢?发这故事给他是啥意思?难道在暗示自己什么……身边有同性暗恋他?

“噗……”被自己荒唐的念头逗笑了,聂白接着把故事往下读。

这个工程结束后,凡和勇又接了活、到了新的工地,两个人一起出来打工也差不多已经有六、七年,确实从来都没分开过。赚来的钱除了寄回老家的那部分之外都是放到一起用的,这种相处模式当真像是患难夫妻。勇的性格大大咧咧又十分单纯,根本就看不出,凡对他的感情早就和小时候不一样了。

这天,工地里险些发生意外,吊在半空中的钢筋不知怎么忽然落了下来,差一点儿就把前来巡视的房地产老总砸个稀巴烂,幸亏勇及时把人推开才避免一场事故,要是再晚上半秒钟,老总的命恐怕就保不住了。为了报答救命之恩,老总说什么都要请勇吃饭,勇只好红着脸答应,还把凡也带在身边。

他们从出生以来第一次进那种大饭店,尽管老总说了很多遍要他们放开胆子吃,可两个人动作都拘谨的不得了,几乎连手脚都不知道该怎么放。饭桌上还有个年轻的女孩,是那房地产老总的独生女,名字是婷,身上穿着粉红色连衣裙,长得跟仙女似的,勇一双眼睛总是忍不住朝她那里瞟,女孩则是时不时看着斯文秀气的凡。

之后,故事就发展成了一出情节狗血的言情剧,婷对凡一见钟情,勇却爱上了婷。老总则是比较欣赏勇的热情勤劳,这年头像勇这样的小伙子已经很少见了,无意中,老总还发现了勇的建筑天赋,虽然他只是农村出身,但老总并不在意这些,说要出钱供勇读书培养他。

勇把这件事对凡说了,凡听过之后很高兴:“这是难得的机会,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你怎么不答应呢?”

“我,舍不得你……”

“傻不傻呀你?这有什么可舍不得的?咱们又不是从今往后都见不着面了。”勇的话让凡心中很暖,只要他有这份心,其他的事儿,根本没什么可抱怨,“快去找郑总,要不然他该后悔帮你这个傻蛋了。我等着你出息。”

“哎。”勇憨厚一笑,转身跑远,凡看着他的背影良久。

这次分别,对于两人来说都是人生的转折点。

勇认了老总当干爹,这样一来,对方给他的所有帮助就少了一种施舍的成分,转而变得理所当然。凡依然还是那个不起眼的小民工,靠着勇的接济,生活水平倒是提高不少。但他们见面的次数却大不如前,勇只不过是初中毕业,要他学建筑实在难于登天,唯有整日恶补从前那些没机会学到的知识,从头来起。勇一旦对什么事认真,就非得把它钻研透彻,凡很了解他这样的性格,于是他选择耐心等待,像他从前说过的,等着勇出息。

这一等就是八年,勇成了个真正的建筑师。但与此同时,凡还等来了勇即将和婷结婚的消息。

那是个雨夜,婷全身湿透地找到凡,哭着让他带她走:“凡子……爸让我跟大勇结婚,他是个好人,可我只当他是哥哥……你才是我爱的,我不相信,这么多年你就一点儿都看不出……凡子,你从来没交过女朋友,你心里也有我是不是?你只是因为大勇的关系才假装什么都不知道是不是?”


楼主 泪慕血兰  发布于 2011-08-15 22:30:00 +0800 CST  

楼主:泪慕血兰

字数:54618

发表时间:2011-07-31 23:51: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6-03-22 21:01:51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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