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山汉简·奏谳书》白话译文

注:这不是我译的我才疏学浅没这么大本事这是我从网易转的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23:00 +0800 CST  
诘问毋优:“法律规定蛮夷成年男子年交[原字为 宗下加贝]钱后,可以免除徭役、赋税,并非不再服 兵役。即使规定不服兵役,都尉既然调遣,你就是 一名屯卒,擅自逃跑,作何解释?毋忧说“有一(蛮 夷)君长年交[原字为宗下加贝]钱后,免除徭役、赋 税,并不再服兵役。长官说的是事实,无可辩解。” 复问过程中所有回答和上述供词相同。 审定:毋忧,蛮夷成年男子,年交[原字为宗下加 贝]钱抵当徭役、赋税。都尉派遣他服兵役,而逃 跑。现捉到案,审讯属实。毋忧 应判何罪?请审议决定。其他问题,县廷已作结论。 呈请判决批复谓。狱史曹发文。 史拟判:毋忧应当腰斩,或不当定罪。廷尉断决:应当腰斩。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24:00 +0800 CST  
原文: 十一年八月甲申朔丙戌,江陵丞骜敢谳之。三月己 巳大夫禄辞曰:六年二月中买婢媚士五点所,价钱 万六千,乃三月丁巳亡,求得媚,媚曰:不当为 婢。.媚曰:故点婢,楚时去亡,降为汉,不书名 数,点得媚,占数复婢媚,卖禄所,自当不当复受 婢,即去亡,它如禄。.点曰:媚故点婢,楚时 亡,六年二月中得媚,媚未有名数,即占数,卖禄 所,它如禄、媚。.诘媚:媚故点婢,虽楚时去 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得,占数媚,媚复为 婢,卖媚当也。去亡,何解?.媚曰:楚时亡,点 乃以为汉,复婢,卖媚,自当不当复为婢,即去 亡,无它解。.问媚:年四十岁,它如辞。.鞫 之:媚故点婢,楚时亡,降为汉,不书名数,点 得,占数,复婢,卖禄所,媚去亡,年四十岁, 得,皆审。.疑媚罪,它县论,敢谳之,谒报,署 如廥发。吏当:黥媚颜頯,畀禄,或曰当为庶人。

译文: [汉高祖]十一年(公元前196年)八月初三日,江陵 县丞骜呈请审议。三月己巳日,大夫椽状辞:“六年 二月中,在士伍点住处买婢女媚,身价一万六千 钱。三月丁巳日逃跑了,抓获她后,她说:自己不 应当是奴婢。” 媚申辩道:“我以前是点的婢女,楚时期就逃脱 了。到了汉朝,没有上户籍。点逮住我后,仍将我 作为奴婢,报了户口,卖给禄。我认为自己不应该 还是奴婢,就逃跑了。其他情况,和禄所说的相 同。”点说:“媚以前是我的婢女,楚时期逃跑了。 六年二月中找到她,她没有户口,给她报了户口, 卖给了禄。”其他情节,和禄、媚所说相同。
诘问媚:“你以前是点的奴婢。虽然楚时逃跑了, 可是到汉朝后,并没有申报户籍。点逮住你后,仍 将你作为奴婢报了户口,将你卖与他人,符合法 律。你回答,为什么逃跑?”媚答:“楚时候我已经逃 跑,点认为到了汉朝后我仍是他的奴婢,。卖了。 我认为自己不应当还是奴婢,就逃跑了。没有其他 可说的。” 复问时,媚答现年四十岁。陈述的其他情节和前 面的供词相同。 审定:媚原是点的奴婢,楚时逃亡,到了汉朝后 没有申报户籍。点逮住她,仍以奴婢上了户籍,并 将她卖给禄,后又逃跑抓获。现年四十岁。经审 讯,均属实。应该判媚何种罪?其他问题,县廷已有 定论。请审议断决、批复。 如廥签发。
县廷属吏拟论:黥媚颜頯,还给禄。或判为庶 民。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28:00 +0800 CST  
原文:

十年七月辛卯朔癸巳,胡状、丞[上“喜”下“心”]敢谳 之。劾曰:临菑狱史阑令女子南冠缴冠,佯病卧车 中,袭大夫虞传,以阑出关。.今阑曰:南,齐国 族田氏,徙处长安,阑送行,娶为妻,与偕归临 菑,未出关得,它如劾。.南言如劾及阑。.诘 阑:阑非当得娶南为妻也,而娶以为妻,与偕归临 菑,是阑来诱及奸,南亡之诸侯,阑匿之也,何 解?阑曰:来送南而娶为妻,非来诱也。吏以为奸 及匿南,罪,无解。.诘阑:律所以禁从诸侯来诱 者,令它国无得娶它国人也。阑虽不故来,而实诱 汉民之齐国,即从诸侯来诱也,何解?阑曰:罪, 无解。.问,如辞。.鞫:阑送南,娶以为妻,与 偕归临菑,未出关,得,审。疑阑罪,系,它县 论,敢谳之。.人婢清助赵邯郸城,已即亡,从兄 赵地,以亡之诸侯论。今阑来送徙者,即诱南。. 吏议:阑与清同类,当以从诸侯来诱论。.或曰: 当以奸及匿黥舂罪论。十年八月庚申朔癸亥,大仆 不害行廷尉事,清胡啬夫谳狱史阑,谳固有审,廷 以闻,阑当黥为城旦,它如律令。

译文: (汉高祖)十年(公元前197年)七月三日,胡县县令 状、县丞[上“喜”下“心”]敬请审议。兹举劾:“临淄狱 史阑令女子南头戴缴冠,伪装病人睡在车中,盗用 大夫虞的通行证件,企图蒙混出关。”
今阑说:“南是齐国田氏家族的人,依法迁往长安 居住,我负责遣送。其间,娶她为妻,然后携带她 返回临淄,还未出关就被抓获。”其他情节与劾状说 的相同。南的陈述和劾状与阑的供词相同。 诘问阑:“你不应当娶南为妻。娶为妻后又携她返 回临淄,你犯了引诱和奸诈罪。南逃回诸侯国后, 你将其隐藏起来,是不是这样?”阑回答道: “我是 遣送她的过程中而娶她为妻的,不是有意引诱她。 审判官认为我是以奸诈行为隐匿南,这是犯罪,我 不辩解。”又质问阑:“法律所以要规定禁止从诸侯 国来的引诱者,就是禁止一国的人不许娶另一国妇 女为妻。你虽然不是故意来引诱,但实质上是引诱 汉民到齐国。这就是从诸侯国来引诱。你怎么解 释?”阑答道:“我有罪,没什么可说的”。 问:回答与上述供词相同。

审定:阑负责遣送女子南去长安,其问娶南为 妻。非法携带南返回临淄。倘未出关即被查获。经 审讯属实。应当判定阑何种罪?该犯已拘押。其他有 关问题,县廷已作处理,呈请审议。兹有一案例抄 录如下,可参考。有一奴婢清帮助其兄逃到赵国邯 郸,之后清也逃跑了,跟她兄长到了赵国。该案是 以逃亡诸侯国定的罪。现今是阑来遣送迁徙者南, 其间就引诱她。本案审讯官认为:阑和清所犯罪的 性质相同。应当以从诸侯国来引诱妇女罪论处。或 者按以奸猾诈伪方法隐匿黥舂罪论处。 十年八月四日,太仆公上不害行廷尉事审定:胡 县啬夫呈报的狱史阑一案,请求审议原来的断处, 本廷已知悉。兹决定判处阑黥城旦刑。其他问题按 有关法律处理。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29:00 +0800 CST  
原文: .胡丞[上“喜”下“心”]敢谳之,十二月壬申大夫 [上“艹”下“所”]诣女子符,告亡。.符曰:诚亡,诈 自以为未有名数,以令自占书名数,为大夫明隶, 明嫁符隐官解妻,弗告亡,它如 。解曰:符有名数 明所,解以为无恢人也,娶以为妻,不知前亡,乃 疑为明隶,它如符。诘解:符虽有名数明所,而实 亡人也。.律:娶亡人为妻,黥为城旦,弗知,非 有减也。解虽弗知,当以娶亡人为妻论。何解?解 曰:罪,无解。.明言如符、解。问解故黥劓,它 如辞。.鞫:符亡,诈白占书名数,解娶为妻,不 知其亡,审。疑解罪,系,它县论,敢谳之。.吏 议:符有数明所,明嫁为解妻,解不知其亡,不当 论。.或曰:符虽已诈书名数,实亡人也。解虽不 知其情,当以娶亡人为妻论,斩左止为城旦。廷报 曰:取娶亡人为妻论之,律白,不当谳。
译文: 胡县县丞[上“喜”下“心”]呈请审议断决。十二月壬 申日,大夫[上“艹”下“所”]送来一符的女子,告她逃 亡。女子符说:“我是逃跑,并谎称自己户籍,依照 法令的规定去报了户口,成为大夫明的奴隶。我嫁 给在隐官服役的解为妻,但没有告诉他我逃跑的 事。情况和[上“艹”下“所”]说的相同。”解说:“符在 明家有户口。我认为她没有什么特殊之处,不知她 从前曾逃跑过,而怀疑她是明的奴婢,其他情节与 符所说相同。”
诘问解:“虽然符在明家有户籍,而实际上是一个 逃亡的人。法律规定:‘娶亡人为妻,黥以为城旦, 弗知,非有减也’。你虽然不知道,仍应该按照娶逃 亡者为妻论处。你有什么可以辩解的?”解答道:“我 有罪,没有什么可说的。”明的供词和符、解相同。 验问:解回答“我以前曾受过黥劓刑罚”。对于其 他问题的陈述,和前面的供词相同。 吏议定:符在明的住所有户籍。明将符嫁为解 妻。解不知她是一个逃亡的人,因而不应该论罪。 或者按另一意见处理:符虽然谎报上户籍,实际上 是一名逃亡者。虽然解不知道这件事,仍应该按娶 逃亡者为妻论罪,斩左趾为城旦。 廷尉断决:按娶逃亡者为妻论处。法律有明文规 定,不应当报请审议。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38:00 +0800 CST  
原文: .十年七月辛卯朔甲寅,江陵余、丞骜敢谳之。乃 五月庚戌,校长池曰:士五军告池曰,大奴武亡, 见池亭西,西行。池以告,与求盗视追捕武。武格 斗,以剑伤视,视亦以剑伤武。.今武曰:故军奴。 楚时去亡,降汉,书名数为民,不当为军奴。视捕 武,诚格斗,以剑击伤视,它如池。.视曰:以军 告,与池追捕武,武以剑格斗,击伤视,视恐弗 胜,诚以剑刺伤武而捕之,它如武。.军曰:武故 军奴,楚时亡,见池亭西。以武当复为军奴,即告 池所,曰武军奴,亡。告诚不审,它如池、武。. 诘武:武虽不当受军奴,视以告捕武,武宜听视而 后与吏辩是不当状,乃格斗,以剑击伤视,是贼伤 人也。何解?.武曰:自以非军亡奴,无罪,视捕 武,心恚,诚以剑击伤视,吏以为即贼伤人,存吏 当罪,无解。.诘视:武非罪人也,视捕,以剑伤 武,何解?视曰:军告武亡奴,亡奴罪当捕,以告 捕武,武格斗伤视,视恐弗胜,诚以剑刺伤捕武, 无它解。.问武:士五,年卅七岁,诊如辞。.鞫 之:武不当复为军奴,□□□弩告池,池以告与视捕 武,武格斗,以剑击伤视,视亦以剑刺伤捕武, 审。.疑武、视罪,敢谳之,谒报,署狱如廥发。 .吏当:黥武为城旦,除视。.廷以闻,武当黥为 城旦,除视。
译文: (汉高祖)十年(公元前197年)七月二十四日,江陵 县县令余,丞骜呈请审议断决。五月庚戌日,校长 池呈报:“‘士伍军向池告发,他的奴隶武逃亡了,现 在池管辖的亭西,向西走了。’根据告发,池与求盗 视一同去逮捕武。武拒捕,拿剑刺伤视,视也用剑 刺伤武。”现在武陈述道:“我曾经是军的奴隶,楚 时就逃离他。汉时,我申报户籍为民,不再是军的 奴隶。视逮捕我时,我是和他对打,用剑刺伤了 他。其他情形,和池所说相同。”视说道:“根据军 的告发,我随同校长池去追捕武。武拒捕用剑对抗 刺伤我。我怕不能取胜,也就用剑刺伤武,并将他 抓获。其他情节,和武所说相同。”军说:“武以前 是我的奴隶,楚时逃走了。在校长池管辖的亭部西 面见到了武,我认 为他仍是我的奴隶,随即向校长池告发,说武是我 的奴隶,他逃跑了。我控告的不真实。其他情况和 池、武二人所说相同。” 诘问武:“虽然不应当再将你看做是军的奴隶,但 视根据军的控告逮捕你时,你应服从视,而后再和 官吏说明自己不再是奴隶。你与他对打,并用剑刺 伤他。这是故意伤人。你有什么可辩解的?”武回 答:“我自认为不是军的奴隶,没有犯罪。视要逮捕 我,我很气愤,就用剑刺伤他,是故意伤害人,接 受审判官的断决,无可辩解。”诘问视:“武并没有 犯罪,你要逮捕他,并用剑刺伤他。这如何解 释?”视答道:“军控告是逃亡奴隶,奴隶逃亡罪当拘 捕。我是根据军的控告去逮捕武。武反抗,拒捕, 并刺伤我。我恐不能制服他,便以剑刺伤了他。没 有雕别的可说。” 验问:武是士伍,年三十七岁。经验证,所供属 实。 审定:被告武不应当再做军的奴隶。军以亡向校 长池告发,根据控告,池带领求盗视去逮捕武。武 拒捕,用剑击伤视,视回击,用剑刺伤,并逮捕 武。一切经审讯属实。武和视应判何罪,请审议断 决。 狱[史]如廥签发 审判官意见:武黥为城旦,视免罪。 廷尉批复:武应当黥为城旦,视免罪。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42:00 +0800 CST  
原文: .汉中守谳:公大失昌笞奴相如,以辜死,先自 告。相如故民,当免作少府,昌与相如约,弗免, 已狱治,不当为昌错告不孝,疑罪。.廷报:错 告,当治。
译文: 汉中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公大夫昌笞打奴隶相 如,于保辜期限内致死,随即自首。相如是一故 民,应当免除其奴隶身份,到少府劳作。昌和相如 私下约定不免除相如的奴隶身份。此事已经官府断 决,相如不应是昌的奴隶。昌错告相如不孝,如何 定罪?廷尉批复:这是一件错告案,应处治。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43:00 +0800 CST  
原文: .北地守谳:女子甑、奴顺等亡,自处□阳, 告丞 相自行书顺等自赎。 所赃过六百六十,不发告书, 顺等以其故不论,疑罪。廷报: 、顺等受行赇枉法 也。
译文: 北地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女子甑、奴顺等逃跑 在外游荡。甑上书丞相说顺等已经缴钱赎免了奴隶 身份。甑所受财钱六百六十,而不告发顺等逃亡, 所以顺等没有受惩处、顺该定何罪? 廷尉批复:甑、顺等所犯的是“受、行赇枉 法”罪。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43:00 +0800 CST  
原文: .北地守谳:奴宜亡,越塞道。戌卒官大夫有署 出,弗得,疑罪。.廷报:有当赎耐。
译文: 北地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奴婢宜逃亡,擅越边 塞、由戌卒官大夫有管辖地区出境,未被抓获。应 如何定罪? 廷尉批复:应当判处有赎耐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44:00 +0800 CST  
手机没电了晚上再更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19 18:45:00 +0800 CST  
原文: ..蜀守谳:佐启、主徒令史冰私使城旦环,为家 作,告启,启诈簿曰治官府,疑罪。廷.报:启为 伪书也。
译文: 蜀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佐史启主管刑徒,令史 冰私自使用刑徒城旦环从事家务劳动。并将此事告 诉了启。在刑徒劳役记录簿中,启谎称该城旦环在 修理官署。应该判启何罪? 廷尉批复:启伪造文书。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03:00 +0800 CST  
原文: ..蜀守谳:采铁长山私使城旦田,舂女为 ,令内 作,解书廷,佐□等诈簿为徒养,疑罪。廷报: 为 伪书也。
译文:

蜀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采铁长山擅自使役刑徒 城旦为私田、舂女煮粥,在室内劳动。而在呈送郡 府的文书中,佐史等却谎称刑徒是在作炊事工作。 应该定何罪? 廷尉批复:□伪造文书。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04:00 +0800 CST  
原文: ..蜀守谳:大夫犬乘私马一匹,无传,谋令大夫 武窬舍,上造熊马传著其马识物,弗身更,疑罪。 .廷报:犬与武共为伪书也。
译文:
蜀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大夫犬有私马一匹,但 无马传。他出谋使大夫武潜入上造熊的房内,盗取 其马传。犬自己没有动手,也是由武改写偷来的马 传。应该如何定罪? 廷尉批复:犬与武共同伪造文书。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05:00 +0800 CST  
原文: ..河东守谳:邮人官大夫内留书八日,诈更其徼 书避留,疑罪。.廷报:内当以为伪书论。
译文:
河东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邮人官大夫内负责传送 的文书。延误八日送到。于是擅自更改檄书上的日 期,以逃避滞留文书的处罚。应该如何定罪? 廷尉批复:内应当以伪造公文论处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06:00 +0800 CST  
原文: ..河东守谳:士吏贤主大夫[左“羊”右“兆”], 盗书 系隧亡。狱史令贤求,弗得。系母嬐亭中,受豚、 酒赃九十,出嬐,疑罪。.廷报:贤当罚金四两。

译文:
河东郡郡守呈请审议断决:士吏贤负责看守大夫 [左“羊”右“兆”]。[左“羊”右“兆”]因擅自抄录公文而被 拘系,押送途中逃亡,狱史命令贤缉捕,而未抓 获。于是把[左“羊”右“兆”]的母亲嬐拘押亭中。收受 贿赂小猪和酒,值九十钱,而后将其释放。应该判 何罪?
廷尉批复:贤应当罚金四两。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08:00 +0800 CST  
原文: 八年十月己未安陆丞忠劾狱史平舍匿无名数大男子 种一月,平曰:城知种无〔名〕数,舍匿之,罪, 它如劾。种言如平。问:平爵五大夫,居安陆和众 里,属安陆相,它如辞。鞫:平知种无名数,舍匿 之,审。当:平当耐为隶臣,锢,无得以爵、当赏 免。.令曰:诸无名数者,皆令自占书名数,令到 县道官,盈卅日,不自占书名数,皆耐为隶臣妄, 锢,勿令以爵、赏免,舍匿者与同罪。以此当平。 南郡守强、守丞吉、卒史建舍治,八年四月甲辰朔 乙巳,南郡守强敢言之,上奏七牒谒以闻,种县 论,敢言之。
译文:
(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十月己未日,安陆县 丞忠劾狱史平隐匿无户籍男子种一月。平供认:“实 有此事,知道种户籍而隐藏他,有罪。”所供其他情 节和劾状同。种的供词的相同。 判定:平知道种没有户籍而隐匿在家中,情节属 实。断处:平当耐为隶臣,禁锢,不许赐赏其爵位 和以爵抵罪。《令》规“诸无名数者,皆令自占书名 数,令到县道官,盈卅日,不占书名数,皆耐为隶 臣妾,锢,勿令以爵赏、免。舍匿者与同按此令判 处平刑罚。南郡守强、守丞吉、卒史建、舍审理。 《汉高祖)八年(公元前199年)四月初二日,南郡 守强敢言之。呈上此案有关文书七件请审阅。种的 罪行县廷已处决;敢言之。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08:00 +0800 CST  
原文: .七年八月己未江陵丞言:醴阳令恢盗县宫米二百 六十三石八斗,恢秩六百石,爵左庶长□□□□从史石 盗醴阳已乡县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令舍人士伍 兴、义与石卖,得金六斤三两,钱万五千五十, 罪,它如书。兴、义皆言如恢。问:恢盗赃过六百 六十钱,石亡不讯,它如辞。鞫:恢,吏,盗过六 百六十钱,审。当:恢当黥为城旦,无得以爵减免 赎。律:盗赃值过六百六十钱,黥为城旦;令吏 盗,当刑者刑,无得以爵减免赎,以此当恢。恢居 郦邑建成里,属南郡守,南郡守强,守丞吉、卒史 建舍治。
译文:
(汉高祖)七年八月己未日,江陵县县丞举劾,醴 阳县令恢盗官米二百六十三石八斗。恢供认:官秩 六百石,爵左庶长□□□□从史石盗醴阳县已乡县官米 二百六十三石八斗。指使舍人士伍兴、义和石共同 把米卖了。得金六斤三两,钱一万五千零五十。有 罪。所供其他情节,和劾状所说相同。兴、义的供 词与恢相同。 验问:恢盗窃赃值超过六百六十钱。石某在逃, 尚未审讯。其他情况和供词相同。 判定:恢是现任官吏,盗窃赃值超过六百六十 钱。审问属实。判决:恢应该黥为城旦,不得以爵 减、免、赎罪。《律》:“盗赃值过六百六十钱,黥 为城旦。”《令》:“吏盗,当刑者刑,毋得以爵 减、免、赎。”根据此律、令判决恢的罪。恢居住郦 邑建成里。恢现任醴阳县令,属南郡郡守管辖。 南郡守强、守丞吉、卒史建、舍审理。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09:00 +0800 CST  
原文: .淮阳守行县掾新郪狱,七月乙酉新郪信爰书:求 盗甲告曰:从狱史武备盗贼,武以六月壬午出行公 粱亭,至今不来,不知在所,求弗得,公粱亭校长 丙坐以颂系,无系牒,弗穷讯。七月甲辰淮阳守偃 劾曰:武出备盗贼而不返,其踪迹类或杀之。狱告 出入廿日弗究讯,吏莫追求,坐以系者无系牒,疑 有奸诈,其谦求捕其贼,复其奸诈及知纵不捕贼 者,必尽得,以法论。.复之:武出时,与髳长 苍……苍曰:故为新郪信舍人,信谓苍,武不善,杀 去之。苍即与求盗大夫布、舍人簪褭余共贼杀武于 校长丙部中。丙与发弩赘荷捕苍,苍曰:为信杀。 即纵苍,它如劾。.信曰:五月中天旱不雨,令民 [上“羽”下“于”] ,武主趣都中,信行离乡,使舍人小 簪褭[“辶”内“部”在半部分]守舍。武发 ,信来不悦, 以谓武,武踞不跪,其应对有不善,信怒,扼剑蓦 詈,欲前就武,武去。居十余日,信舍人来告信 曰:武欲言信丞相、大守。信恐其告信,信即与苍 谋,令贼杀武,以此不穷治甲之它,它如苍。丙、 赘曰:备盗贼,苍以其杀武告丙,丙与赘共捕得 苍,苍言为信杀,诚,即纵之,罪,它如苍。诘 丙、赘、信:信,长吏,临一县上所,信恃,不谨 奉法以治,至令苍贼杀武;及丙、赘备盗贼,捕 苍,苍虽曰为信,信非得擅杀人,而纵苍,皆何 解?丙等皆曰:罪,无解。. 言如信,布死,余亡 不得。诊问苍、信、丙、赘,皆关内侯。信有侯子 居洛四杨里,故右庶长,以坚守荥阳,赐爵为广武 君,秩六百石。苍,壮平君,居新郪都隐(?) 里;赘,威昌君,居故市里;丙,五大夫,广德 里。皆故楚爵,属汉以比士,非请侯子。布、余及 它当坐者,县论。它如辞。.鞫之:苍贼杀人,信 与谋,丙、赘捕苍而纵之,审。敢言之,新郪信、 髳长苍谋贼杀狱史武,校长丙、赘捕苍而纵之,爵 皆大庶长。律:贼杀人,弃市。.以此当苍。律: 谋贼人杀人与贼同法。.以此当信。律:纵囚与同 罪。.以此当丙、赘。当之:信、苍、丙、赘皆当 弃市,系。新郪甲、丞乙、狱史丙治。为奉当十五 牒上谒,请谒报,敢言之。
译文:
淮阳郡郡守巡行新郡县录囚文书。 (汉高祖]六年(公元前201)七月乙酉(初二),新郪县 令信爰书:求盗甲报告:甲随从狱史武外出巡查盗 贼。武于六月壬午(二十九日)出巡公梁亭,至今未 归,不知去向,寻找没结果。公梁亭校长丙怀疑是 求盗甲杀害的。没有逮捕证,就将甲关押起来,也 不审问。 七月甲辰(二十一日),淮阳郡郡守偃举劾。新郪 县狱史武出巡盗贼至今未返回,有迹象表明,他可 能已被人杀害,告发到县狱已有二十天左右,倘未 审讯。县廷未经查巡追究,就认定告发人求盗甲为 嫌疑犯,没有下拘捕证,就将其关押在狱中。此案 疑有奸诈。应追捕杀人凶手,查明其中的奸诈,对 于故纵而不逮捕贼人者,务必彻底查清,以法论 处。 经复审得知:狱史武外出时与髳长苍……苍供 认:从前曾是新郪县令信的舍人。信曾告诉苍,武 不是好人,将他杀死。苍就和求盗大夫布、舍人簪 袅余共同将武杀死在校长丙的管区内。丙和发弩士 卒赘将苍抓获。苍供认是根据县令信的吩咐而杀 的。校长丙随即将苍释放。其他情节与劾书所说相 同。 信供认:五月中天旱无雨,便命令百姓举行求雨 祭祀。由武负责主持城中的祭祀活动。信外出巡视 各乡,并指使舍人小簪袅[“辶”内“部”在半部分]看 家。武却派遣信的小舍人[“辶”内“部”在半部分]参加 求雨祭祀的舞蹈。信回来后很不高兴,并为此而质 问武。武见信时坐而不跪,答问很不和善。信很愤 怒,握剑大骂,向武逼进。武走开了。过了十几 日,信的舍人莱告诉信:武要向丞相、太守告发 信。信害怕告发,即与苍合谋,令杀害武。因此不 深入追究求盗甲与此相关的案情。信交代的其他情 节与苍所说相同。 丙、赘供认:二人均以预防盗贼为职责。苍将其 杀害武的事诉了丙。丙和赘共同将苍逮捕。苍说是 为了信而杀害的。事实确是如此,即把苍放了。这 是犯罪。其他情节与苍所说相同。 诘问丙、赘、信:信作为长吏,高居一县之上, 自恃位高权重,不依法治事,以至于命令苍杀害 武。丙、赘二人的职责就是预防盗贼。但抓获杀人 犯苍后,又把他放了。苍说是为县令信而杀,难道 信可以随意杀人,就将苍释放了?你们对这些作为有 何辩解?丙等均承认是犯罪行为,无可辩解。 [“辶”内“部”在半部分]的交代与信的口供相同。求 盗布已死亡,另一参与杀人者余在逃,尚未抓获。 验问:苍、信、丙、赘是否都是关内侯?信是侯爵 之子,居住雒阳杨里,原为右庶长,因坚守荥阳有 功,赐爵为广武君,秩六百石;苍,爵壮平君,居 住新郪县都隐里;赘,爵威昌君,居住故市里; 丙,五大夫,(居住]广德里。都是原来楚国爵位,可 与汉时的士相比,并非诸侯子。布、余,以及其他 当坐罪者,县廷已经断决。其他问题见状辞。 审定:苍故意杀人,信主谋,丙、赘抓获苍后, 又将其释放,一切经审讯属实。兹禀告如下:新郪 县县令信、髳长苍共武。校长丙、赘捕获苍后,又 将其释放。爵皆大庶长。 《律》:“贼杀人,弃市。”按此条律文判处苍的 罪。 《律》:“谋贼杀人,与贼同法。”按此条律文判 处信的罪。 《律》:”纵囚与同罪。”按此条律文判处丙、赞 二人的罪。 判决:信、苍、丙、赘等皆判处弃市刑。拘押监 狱。 新郪县令甲、县丞乙,狱史丙审理。呈上本案有 关文书五件,请断决批示。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22:00 +0800 CST  
原文: .南郡卒史盖庐、挚田假、卒史瞗复攸[“广”内“隼”] 等狱簿 御史书以廿七年二月壬辰到南郡守府,即下,甲 午到盖庐等治所,其壬寅补益从治,上治它狱。. 四月辛卯瞗有论去,五月庚午朔益从治,盖庐有赀 去,八月庚子朔论去,尽廿八年九月甲午巳。.御 史下书别居它笥。.今复之: 曰:初视事,苍梧守 灶、尉徒唯谓 :利乡反,新黔首往系,去北,当捕 治者多,皆未得,其事甚害难,恐为败。 视狱留, 以问狱史氏,氏曰:苍梧县反者,御史恒令南郡 复。义等战死,新黔首恐,操其假兵匿山中,诱召 稍来,皆摇恐畏,其大不安,有须南郡复者即来 捕。义等将吏卒系反盗,弗先候视,为惊败,义等 罪也,上书言裁新黔首罪,它如书。.灶、徒唯 曰:教谓 新黔首当捕者,不得,勉力善备,弗谓害 难,恐为败。唯谓 久矣,忘弗识,它如 。.氏曰: 劾下与攸守媱、丞魁治,令史[左“肆”左半部, 右“左”]与义发新黔首往候视,反盗多,益发与战。 义死,攸又益发新黔首往系,破,凡三辈, 并主 籍。其二辈战北,当捕,名籍副并居一笥中, 亡, 不得,未有以别知当捕者。及屯卒□敬,卒已罢去, 移徙(?)逮之,皆未来。好畤辟 有鞫,氏以为南 郡且来复治。 问,氏以告 ,不知 上书,它如 。 媱、魁言如氏。.诘氏:氏告 曰义等战死,新黔首 恐,操其假兵匿山中,诱名稍来,皆摇恐畏,其大 不安,有须南郡复者即来捕。吏讯氏,氏曰: 主新 黔首籍,三辈,战北,皆并居一笥中,未有以别知 当捕者,逮 未来未埔,前后不同,皆何解?氏曰: 新黔首战北当捕者,与后所发新默首籍并,未有以 别知。 主逮未来,狱留须 。 为攸令,失闻。 别 异,不与它令等。义死,黔首当坐者多,皆摇恐吏 罪之,又别离居山谷中。民心畏恶,恐弗能尽偕 捕,而令为败,幸南郡来复活。 视事掾狱,问氏, 氏即以告 ,恐其怒,以自解于 ,实须 来别籍,以 偕捕之,情也。无它解。.诘 :系反群盗,儋乏不 斗,论之有法。 格掾狱,见罪人,不以法论之,而 上书言独裁新黔首罪,是 欲释纵罪人也。何解? 曰:□等上论夺爵令戍,今新黔首实不安辑,上书以 闻,欲陛下幸沼 以抚定之,不敢释纵罪人,无它 解。.诘 等:虽论夺爵令戍,而无法令,人臣当谨 奏法以治。今 释法而上书言独裁新黔首罪,是 欲释 纵罪人明矣。吏以论 , 何以解之? 曰:无以解 之,罪。问南郡复吏,到攸,攸逮 未来,未有新黔 首当捕者名籍。 来会建曰:义死,自以有罪,弃籍 去亡,得□。视氏所言籍,居一笥中者,不署前后 发,无章,杂不可知。南郡复吏乃以智巧令攸诱召 聚城中,谒(?)讯傅先后以别,捕系战北者。狱 留盈卒岁,不具断,苍悟守已劾论□□□□□□□□ 及吏 卒不救援义等去北者,颇不具,别奏,它如辞。. 鞫之:义等将吏卒新黔首系反盗,反盗杀义等,吏 新黔首皆弗救援,去北。当逮锭,传诣攸,须来以 别黔首当捕者。当捕者多别离相去远,且事难,未 有以捕章捕论, 上书言独裁新黔首罪,欲纵勿论, 得,审。.令:所取荆新地,多群盗,吏所兴与群 盗遇,云北,以儋乏不斗律论。律:儋乏不斗, 斩。篡遂纵囚,死罪囚,黥为城旦,上造以上耐为 鬼薪,以此当 。.当之: 当耐为鬼薪。. 系。讯 者七人,其一人系,六人不系。不存皆不讯。
译文:
南郡府卒史盖庐、挚田、代理卒史瞗复审攸县令 [“广”内“隼”]等犯卷宗 御史府文书于[秦王政]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二 月十七日送达南郡府。南郡府随即于十九日下发到 盖庐等卒史办公处所。本月二十七日增补益参力审 理此案,由于益正在审理其他案件,而未到职。四 月十七日,瞗本人因被起诉而离职。五月二十七 日,朔、益开始参加审理此案,盖庐因犯赀罪,而 撤职。八月二十八日,朔因被起诉离职。二十八年 (公元前219)底九月二十三日结案,凡四百六十九 日。朔病六十二日,行道六十日。乘传马及船行五 千一百四十六里。以行道日数相除、日行八十五 里,余四十六里。除去元、伏二日休假,它狱 四百四十九日,定治十八日。 御史府下发的文书保存在另一公文箱。 现复审如下: (攸县令)[“广”内“隼”]供述:“我开始审理此案时, 苍梧县代理县令灶、尉徒唯向我说:‘利乡乡民叛 乱,派往镇压的新黔首败逃。应该拘捕治罪的太 多,都没有抓获。此案很难处理,恐怕要出差错’。 我视察了狱中关押的人。讯问狱史氏。氏说:‘这些 人是苍梧县的叛乱者,主事者恒命令南郡府负责复 审。(带兵前去镇压的攸县令史)义等人已阵亡,带领 去的士卒、新黔首怕受惩罚,便携带所发的武器隐 藏山中。逐渐召回了一些但都惧怕受罚,很不安 静,惧怕不久南郡府复审者前来逮捕他们’。义等人 带领吏卒镇压叛乱的强盗,事先不侦察,因而失 败。这是义等人的罪责。特上书请制裁新黔首的 罪。其他情节,见呈上的文书。” 苍梧县代理县令灶、尉徒唯供述:“曾经告诫 [“广”内“隼”],应当抓捕新黔首,如果不能捕获,要 尽力防范。并没有说难以处理,可能会失败。很早 就告诉[“广”内“隼”]了,他全忘了。其他情节,和 [“广”内“隼”]所说相同。” 狱史氏供述:“劾文书下达之后,与攸县代理县令 媱、县丞魁共同审理此案。令史[左“肆”左半部, 右“左”]和义征发新黔首前往侦察,看到叛乱的太 多,便又征发了一批新黔首前往参战。令史义战死 后,攸县现再一次征发了一批新黔前往缉捕叛乱 者。这一次获得胜利。三次征发新黔首的名册,均 由令史[左“肆”左半部,右“左”]保管。前两次参战战 败的新黔首应当拘捕,但他们的名册也都存放在同 一个公文箱里。[左“肆”左半部,右“左”]逃跑后没有 抓获,没有人分辨出哪些是应当拘捕的新黔首名 册。屯卒敬,卒已也都遣散他处,发函逮捕,都未 抓获。[左“肆”左半部,右“左”]在好畤县另有他案被 关押。我认为南郡府将会来复审此案的。 [“广”内“隼”]讯问时,我已经告诉[“广”内“隼”],不知 道他上书的事。其他情节,和[“广”内“隼”]说的相 同。” 代理县令媱、县尉魁的陈述和氏说的相同。 质问氏:“你告诉[“广”内“隼”]说‘义等人战死后, 新黔首非常恐惧,都携带发给他们的武器隐藏山 中,逐渐召回后,都很恐慌,不安宁,怕不久南郡 府来复审将他们逮捕’。复审官员讯问时,你说:‘令 史[左“肆”左半部,右“左”]掌管新黔首的名册,第三 批和战败的两批新黔首的名册,都存放在一个竹箱 里,没有人知道哪些是应当拘捕的。没有将 [左“肆”左半部,右“左”]抓来,所以还没逮捕’。前后 说的不相同,如何解释?”氏答道:“新黔首战败应当 拘捕者的名册,和最后征发新黔首的名册存放一块 弄混了,没办法分别开。[左“肆”左半部,右“左”]主 管拘捕,但没有回来。案件必须中止待[左“肆”左半 部,右“左”]返回。[“广”内“隼”]作为攸县县令,失 职。[“广”内“隼”]另有一套做法,和其他县令的考虑 不同。义战死后,战败应当坐罪的黔首很多,都怕 受到处罚,于是逃往山谷中去了。民心畏惧,怕不 能都将其捕获,而失败。希望南郡府来复审此案。 [“广”内“隼”]来察本县监狱囚犯,讯问我时,我立即 做了回答。怕他发怒,向他作了一些解释。实际上 必须等待[左“肆”左半部,右“左”]来区分各类名册, 偕同一起去拘捕。这是实情,没有其他可说的。” 质问[“广”内“隼”]:“缉捕叛乱者,战斗不尽力。对 于这种行为如何惩罚,法律有明文规定。你审讯囚 犯,也见到了罪犯,却不按律论处,而上书呈请只 惩处新黔首,企图释放罪犯。这作何解 释?”[“广”内“隼”]答道:“曾提出对罪犯剥夺爵位,令 其戍边的惩罚。现今新黔首很不安分,因而呈文奏 请皇帝陛下,希望能派我前去安抚,不敢释放罪 犯。没有别的可说。” 质问[“广”内“隼”]:“你等虽提出剥夺罪犯的爵位, 令其戍边的处罚,但不符合法令规定。作为人臣应 当严格依法办案。现在你抛开法律规定,上书请求 只裁定新黔首的罪,你释放罪犯的企图非常明显。 以此认定你的罪,你有什么可说?”[“广”内“隼”]说 道:“没有可说的,认罪。” 验问:南郡府复审官吏[答]:到达攸县后,攸县 县廷没有抓获令史[左“肆”左半部,右“左”],没有获 得新黔首应当拘捕者的名册。以后[左“肆”左半部, 右“左”]来交代道:“义战死后,我认识到自己有罪, 便抛弃存放名册的公文箱逃跑了。得到公文箱后, 见到狱史氏所说的名册,都存在同一个公箱内,上 面没有写征发先后的顺序,杂乱无章不可识别。南 郡府复审官吏很机智地令攸县令召集新黔首聚集城 中,查问傅籍先后,以此判断他们各是第几批参战 的。然后拘捕战败逃跑者。此案拖延一年多未断 决。苍梧县代理县令已举劾要求论处口口口口口口 口口[左“肆”左半部,右“左”],以及吏卒等不营救义 等而逃跑者,长期没有结案.容另行举奏。其他情 节见状辞。” 审定:攸县令史义等率领吏卒、新黔首逮捕叛 贼,叛贼杀死义等人。同去的官吏、新黔首都不援 救而退逃。应当拘捕令史[左“肆”左半部,右“左”], 将其传送攸县,以便识别新黔首中应当拘捕者。但 拘捕者大多离乡逃往外地。事情还难在没有按法令 拘捕论处。攸县 令[“广”内“隼”]上书说只制裁新黔首,企图释放罪 犯。现已捕获。一切审问属实。兹命令:新占领的 荆地区多盗贼。官府兴兵征讨的士卒与盗贼相遇即 溃逃,一律按“儋乏不斗”律论处。 《律》:“儋乏 不斗,斩。”“篡遂纵囚,死罪囚,黥为城旦,上造 以上耐 为鬼薪。”按此律文论处[“广”内“隼”]的罪。断决: [“广”内“隼”]耐为鬼薪。[“广”内“隼”]在押,已审讯的 共七人,其中一人拘押,六人未拘押。尚未传讯到 庭的,均未审问。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26:00 +0800 CST  
原文: .异时狱□曰:为君、夫人治食不谨,罪死。今宰人 大夫说进炙君,炙中有发长三寸;夫人养婢媚进食 夫人,饭中有蔡长半寸,君及夫人皆怒,劾,史猷 治,曰:说无罪,媚当赐衣。君曰:问史猷治狱非 是。史猷曰:臣谨案说所以切肉刀新磨(?)甚 利,其置庖〔俎〕。夫以利刀切牛肉庖俎上,筋 尽 斩,炙膞大不过寸,而发长三寸独不斩,不类切肉 者罪。臣又诊炙肉具,桑炭甚美,铁炉甚 。夫以桑 炭之 铗□而肉颇焦,发长三寸独不焦,又不类炙者 之罪。臣又诊夫人食室,徐 甚谨,张帷幕甚具,食 室中无蔡,而□无道入。臣又诊视媚卧,莞席敝而经 绝,其莞碎,媚衣衰有敝而絮出,碎莞席丽其絮, 长半寸者六枚。失以卫夫有一婢,衣敝衣,使卧 席,卧席碎者丽衣,以为夫人炊,而欲蔡无入饭 中,不可得已。臣操敝席丽媚衣絮者,愿与饭中蔡 比之。.此以下□八月(?)。君出饭中蔡比之,同 也。史猷曰:炙中发,臣度之,君今旦必游,而炙 至,肉前炙火气□人而暑,君令人扇,而发故能飞入 炙中。君曰:今旦寡人方 扇而炙来,然且与子复诊 之。君俯视席端,有堕发长二寸以上到尺者六枚。 君复置炙前,令人道后扇,发飞入炙中者二枚。君 曰:善哉!亟出说而赐媚新衣,如史猷当。
译文:
从前,一位狱史曾说过:“为国君和国君夫人做膳 食如不慎、小心,会犯死罪。”确实如此。现今有一 名为君主做膳食宰人大夫说向君主进奉烤肉时,被 发现烤肉上有一根三寸长头发。夫人的婢女媚向夫 人进食时,发现饭中有一根半寸长的杂草。国君和 夫人大怒,命令治二人的罪。
大夫史猷负责审理此案。他说:“说无罪,还应当 赐给媚一件新衣。”国君听后,责问史猷审理案件根 据的是什么准则。史猷说:“说在厨房砧板上切肉的 刀是新磨的,很锋利。用这样的利刀在砧板上切肥 牛肉,筋皮都能切断。把肉切成了大不过一寸的小 块,而独有三寸长的头发没切断。这不像是切肉人 的过错。我又查看了烤肉的用具。所用的炭是最好 的桑炭,铁炉也不错。用这样的炊具烤出的肉焦 黄,然而一根三寸长的头发却没烤焦,这又不像是 烤肉者的责任。我查看了夫人的卧室,屋顶墁得很 整齐,四面张挂的帷幕也很严实。室内没有发现杂 草可掉入饭里。我也查看了媚房间里的卧具。床上 铺的草席破旧,编席的绳子都折断了,草都碎了。 媚穿的衣服破旧,絮都露出了。黏在絮上的碎席 草,半寸长的确有六根。作为侍卫婢女,穿一身破 旧衣服睡在破席上,席上的碎草黏在衣上,这样的 穿着给夫人做饭,要想杂草不掉进饭里,是不可能 的。我主张捡一根附着在媚衣絮上的破席草,和饭 里的杂草比一比?”国君用饭菜中捡出的杂草和破席 草比了一番,说道:“完全相同。”史猷说:“至于烤 肉上的头发,我推测今晨端上烤肉时,君主正在走 动。烤肉炭火的热气逼人,君主令人扇扇,因而把 头发扇飞,落在肉上的。”君主说:“不错,今天早 上,端上烤肉时,我正在扇扇子。我和你不妨演试 一下.”君主低头俯视桌下的一端有二寸至一尺多长 的头发六根,并把它放在摆烤肉的案前,令人从后 面扇扇。结果有两根头发飞落到肉上了。君主 说:“果然如此!快释放宰人。大夫说,赐给养婢媚 一件新衣。按照史猷大夫的意见论处。”

楼主 龙影卫大统领  发布于 2014-05-20 00:35:00 +0800 CST  

楼主:龙影卫大统领

字数:20374

发表时间:2014-05-20 02:23:00 +0800 CST

更新时间:2018-11-30 16:11:39 +0800 C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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